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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复治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与个体化治疗的必要性

李新; 王国兴 中华结核和呼吸 2004年第02期

摘要:复治肺结核的定义是指下列结核病患者:(1)初治失败的患者;(2)规则用药满疗程后痰菌又复阳的患者;(3)不规律化疗超过1个月的患者;(4)慢性排菌患者[1].从现代结核病管理模式看,复治肺结核涵盖了除初治肺结核以外的所有肺结核患者,包括难治肺结核患者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因此说,复治肺结核患者规范化与个体化化疗问题,在观念上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学术命题,在实践中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技术难题.面对复杂的复治肺结核患者群体,在制定符合每一个患者实际情况的个体化化疗方案时,必须遵循规范而不机械,个体而不随意的原则.

关键词:复治肺结核规范化治疗必要性个体化治疗

单位:261041;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科; 武警潍坊市支队卫生队; 26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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