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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进课堂”之议——实实在在为传承民族文化做些事

丰来迎 中国德育 2008年第05期

摘要:教育部近日宣布于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十省市中小学开展京剧进课堂试点,一至九年级学生将学唱15首京剧经典唱段。每个试点省市将遴选十所小学和十所中学作为试点校,试点后将逐步在全国推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姜沛民表示,在中小学试行“京剧进课堂”,是弘扬民族精神很重要的一项举措。小学音乐新课标已明确提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现实生活的民族音乐作品也应纳入音乐课程中。学生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将会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华夏民族音乐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教育部同时表示,从今年3月到明年7月进行的是中小学京剧课试点,不是全面、全国的大面积推广,此“推广”不是“要求”。但此举仍然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争议。比如是否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试点工作是否会因师资等各种条件不具备而遇到困难和阻碍、京剧的教学内容该如何处理等等。本刊就此刊发三篇有关评论文章,给大家以更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民族文化进课堂京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传承

单位:北京汇文中学德育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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