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以成都市幸福村为例,在分析土地综合整治中治理结构变化的基础上,解释治理结构改善的原因。研究方法:采用自主治理理论对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制度创新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新型自治组织对传统组织既有替代又有补充作用,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并改善社区自主治理结构,保证自主治理效率;社区参与治理,改变了政府或市场的治理模式,提高了制度绩效。研究结论:鼓励社区自主治理发展,选择政府、市场与社区在各自领域内协同配置资源的治理模式,有助于保障农民权益,降低社会风险和促进城乡统筹。
关键词:土地管理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社区自主治理 治理结构 城乡统筹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心 江苏南京2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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