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基于种粮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的微观调查数据,从实现其劳动回报和农地效率最优化决策的维度,定量分析了种粮合作社的适度经营规模,为规范农地流转和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提供经验证据。研究方法:固定效应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劳动回报和农地效率禀赋最优化下,种粮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的收入和粮食产量与适度经营规模之间均存在明显的倒"U"型曲线关系;在粮食产量与收入最优化下的农地经营规模大致在600—1000亩的范围波动。研究结论:种粮合作社未来的经营规模还存在扩大的可能,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组建合作社联社或股份合作社可实现种粮合作社的适度规模经营。
关键词:土地制度 种粮合作社 适度经营规模 职业经理人 规模报酬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四川成都611130; 中国水稻研究所; 浙江杭州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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