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学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Ⅱ、网上下载的电子文献信息为[J/OL]、[EB/OL]、[M/OL]等,后面需注明下载日期。中文文献以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为序,外文文献以作者姓氏的字母为序,同一作者的不同篇目以出版年份为序。
Ⅲ、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观点。力避类似这样的用语: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了什么问题,对什么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独到见解等。
Ⅳ、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本课题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义。介绍研究的背景资料时应引用相关文献。不应与摘要及讨论部分的内容重复。
Ⅴ、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一般不设副题,中文题名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通栏居中书写。
VI、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VII、本刊实行三审定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学术水平;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单位的专家审读。请勿一稿多投并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VIII、来稿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全称、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IX、正文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以15字为限,不用标点符号,其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
X、如图表下有标注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格式为:先标注补充说明,再另起一段标注资料来源,具体为:“注”须标注于图表的下方,以句号结尾;“资料来源”须标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标注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