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华医院管理 > 增加书面用药交待 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正文】
摘要:《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向患者交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门诊药房发药时传统的用药交待多为口头交待,我院因所服务的对象是儿童,与成人患者显著不同,
关键词:用药交待 用药安全 儿童 药品说明书 专业技术人员
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杭州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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