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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现就境内区外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税收等问题通知如下:

关键词: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境内出口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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