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广东安全生产 > 安徽蚌埠市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建档备案制度 【正文】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矿商贸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案卷归档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档案局《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徽蚌埠市安监局决定对2008年11月1日以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实行建档备案制度,
关键词:生产安全事故 备案制度 蚌埠市 安徽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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