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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街道社会组织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巩固、健全、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
各地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和巩固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消除调解组织建设空白点。要继续加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建设。要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和健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依靠工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稳妥地发展行政接边区、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在县(区)一级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推行民主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道,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热心调解工作,公道正派、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加大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在调解组织中的比重,努力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拓展调解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主动适应民间纠纷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扩大工作领域。要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传统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优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民间纠纷激化而引起自杀、凶杀、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四)加强和改善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要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责。要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帮助调解组织和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五)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85〕司发部字38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3〕16号)精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表彰经费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误工补助经费的支持和落实。
(六)建立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机构
市、县(市、区)司法局分别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所具体组织乡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创新
1.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摸排制度。司法所要组织调委会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突发性的矛盾纠纷须及时排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2.建立和完善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对发生在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3.建立和完善“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司法所要建立矛盾纠纷台帐,并于每月5日前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上一个月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坚持报告。
4.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析制度。各级排查办每季度要对辖区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发生的各种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引起激化的纠纷,要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5.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回访制度。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防止出现反复。
6.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奖励和追究制度。对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治安问题和且发生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查究。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继续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党委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起考试考核的相应机制,使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为干部任前的必经程序。
(九)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配合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工委,认真抓好政府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建设。向有关部门提出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收集省直各部门关于学法内容的建议,并协助做好计划和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实行定期考试考核制度。拟依托东方法治网建立**省省直政府工作人员和省直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网校,定期出题,记录所有人员的学法成绩。达到一定成绩的,在学法合格证书上记载,作为工作考评和任职提拔的依据和参考,以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十)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加大宪法新修正案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按照中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新修正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运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将宪法学习纳入各级政府的学习培训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年9月至“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将配合省人大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2.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仍在农村地区。拟以农村乡镇和村“两委”干部为重点,通过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考试和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扩展和深化农村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拟结合建立司法所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农村基层调研,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编写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普法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继续从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采取灵活的形式为他们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3.采取措施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培训、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各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四是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现场会议,推广典型经验;五是联合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普法歌谣》的学习宣传竞赛活动。
4.认真研究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努力提高宣传效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一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探索开展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使法制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总结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推广。三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行业、地方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新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采取评选法制好新闻和“金剑奖”等措施,调动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为读者写出更多更好的法制新闻作品。做好法制新闻协会换届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创办好的法制栏目。
5.充分发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设。修改完善成员单位的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定期交流通报情况的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成员单位积极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工作献计献策。要经常分析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两个转变”和“两个提高”的目标。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健全制度,提高素质;二是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制定验收标准;三是要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素质,为深入持久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四是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积极争取政府逐步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改善办公条件,添置宣传设备,为更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6.在适当时候修改完善《**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提出对《**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修改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至省人大。
三、组织领导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二)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狠抓落实,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按照团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9月份开始,团市委选派于____等4名机关干部分别派驻到__区、__区、__区、__区团委指导工作。三个月来,团市委在认真总结前两批驻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措施,强化培训管理,积极为驻点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努力把驻点工作更深入、更持久、更广泛、更有效地推动下去。现将团市委第三批驻点工作近一阶段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团市委落实第三批驻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遴选驻点干部和驻点区(县)团委。按照团中央《关于报送第二批派驻干部工作总结和第三批派驻方案的通知》(团组字10号)要求,团市委专门召开党组会,对第三批驻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党组书记刘道刚明确提出,要切实贯彻团中央的工作部署,以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拔人选,让熟悉团的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驻点指导工作,为团的基层组织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在此基础上,团市委制定了《关于抽调第三批团市委机关干部驻区(县)团委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派驻区(县)团委数量、派驻干部的数量与结构、派驻干部的工作任务及具体工作安排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下发了《关于抽调第三批团市委机关干部驻区(县)团委指导工作的通知》(津团发98号),要求第三批接受派驻的区县团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区(县)委组织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妥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强化培训,专门编写驻点工作学习资料。在第三批驻点工作开始前,团市委对4名驻点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邀请第二批驻点干部介绍工作经验和工作体会。党组书记刘道刚亲自为驻点干部培训,向大家讲明了驻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要求、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驻点工作以及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法等。他特别强调,驻点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驻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领会和贯彻团中央提出的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探索创新、锻炼本领、推动工作的总要求,勇于创新,善于借鉴经验,敢碰难题,在应对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锻炼成长。团市委编印了《以来共青团组织工作文件材料选编》、《团的十六大以来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文件材料选编》、《团市委选派机关干部驻区(县)团委指导工作学习手册》和《驻点工作手册》等学习资料,发放驻点干部和区(县)团委书记学习,使大家进一步加深对驻点工作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深刻理解。
3、明确职责,加强对驻点干部的日常管理。按照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驻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的通知》(中青办发18号)要求,团市委切实履行督导检查职能,加强对驻点干部的日常管理。为保持与驻点干部的经常性联系,团市委建立了跟踪考察制度,驻点干部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驻点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驻点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驻点干部座谈会,团市委组织部专门听取驻点干部工作汇报、对驻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驻点干部在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上给予及时指导,促进驻点干部之间的交流,推动驻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4、注重引导,宣传驻点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成效。团市委在__共青团网站设立“团市委驻点工作专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报道团市委驻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传达团中央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关于驻点工作的文件精神,公布团市委驻点工作的有关通知,交流推广全市基层团建工作的经验做法。
5、率先垂范,书记深系点推动工作开展。在驻点工作中,团市委书记、副书记在派驻的区(县)均建立了2个基层联系点,并主动深入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分类指导,靠前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驻点工作的落实,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就基层组织建设进行调研,对企业团建、“两新组织”团建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探讨实现推进团的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履行了团中央要求的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优化环境、督导检查的任务。
二、第三批驻点干部在派驻期间的工作情况和阶段性成效
团市委4名驻点干部在工作中,牢记自身职责,自觉遵守纪律,保证工作时间,结合派驻区县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开展和基层重点工作项目的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1、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团的基层工作情况。4名驻点干部派驻到各区县后,均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企业进行调研,通过与党政领导见面、与团委书沟通、与机关干部交流、与团干部和青年座谈等方式,准确掌握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团的组织和工作情况。目前,驻点干部共调研基层单位40余个,召开座谈会12次,走访团干部和团员青年150余位。通过调研走访,驻点干部全面了解各区县青年及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来源: 免费文秘网 )了一些基层团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农村基层团支部建设薄弱,区县内流动团员多,管理难度大;基层团组织经费匮乏,开展活动困难;乡镇团干部兼职过多,团的工作的精力不集中;非公企业中团员青年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团组织对青年吸引和凝聚力不强;青年创业启动资金不足等。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各驻点干部积极思考,初步确定了驻点工作的基本思路。
2、加强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驻点干部坚持把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驻点干部于欣宜配合东丽区团委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统一印制下发《共青团工作一册通》,督促基层团组织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安排、基层团组织调查表等;参与乡镇团委年终考核,从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品牌创建等多方面综合考评乡镇团委工作。驻点干部余升高指导武清区团委选聘70余名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任兼职乡镇、村级团干部,在充实团干部队伍的同时,也为党政部门锻炼培养了青年人才;促成建立30万元的武清华帝团建基金,规范了基层团建活动项目经费申报机制,解决基层团建经费匮乏问题。驻点干部董玉倩协助河东团区委开展共青团系统科级干部公开竞岗的面试和考察工作,选拔出10名基层需要、群众认可、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到基层团组织中;协助团区委举办团干部培训班,积极联系师资、设计培训内容,围绕共青团的中心工作和基层团组织实际需要,为40余名基层团干部开展了团务知识、重点工作项目等方面的培训。
3、开拓思路,积极推进青年就业创业等重点工作项目的落实。驻点干部采取务实的举措,服务团员青年的根本需求,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展。驻点干部于欣宜指导东丽团区委,在世博会参观点华明镇筹备建立“青年家园”试点,从失地青年的就业创业理念培训入手,探索吸引、服务、培养青年的有效方式;开展了第五届青年就业招聘会暨青年创业项目推介会,100多家招聘单位及50多家创业公司为3000多名有就业创业需要的青年提供帮助。针对青年创业资金问题,驻点干部余升高在宣传团市委已搭建的“一体两翼”青年创业融资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滨海天地风险基金投资公司、__山水商贸有限公司与武清开发区合作,预计投资万启动资金建立青年创业园区。驻点干部董玉倩配合河东团区委重点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把开展思想教育、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与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本领相结合,带领服务行业青年听取了《职业生涯中的发展与定位》、《用时间管理提升工作效率》等5场讲座报告,指导青年进行合理的职业规划。驻点干部方伟指导汉沽区长芦盐场团委举办了青年职工素质培训班,联系师资、设计培训内容,帮助企业青年从创新能力、安全意识、职业技能等三个方面提高能力。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参与;社会融合;宁波
项目资助:2013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农民工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合》 项目编号:2013R405007;2013年宁波大学SRIP项目《农民工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合――以宁波为例》。
2014年2月,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9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农民工月均收入是2609元,农民工收入已经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50%。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就业的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大幅增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快增长,劳动保障权益总体上得到保护,享受子女教育、住房改善、计划生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当前,农民工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型城市化的建设需要社会各界重视农民工的建设力量,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但是就现实情况而言,农民工享受的城市公共服务十分有限。面对自身权益受损甚至是被忽视,广大农民工群体维权之路与融合之路走得漫长且艰辛。
一、农民工社会融合路径和难度分析
(一)农民工社会融合路径
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的路径以及平台较为有限,受限于文化、传统、心理等因素,农民工群体所能接触到的平台也比较少,很多农民工生活在城市所能接触的交往范围比较小。较为常见到的途径可以概括为社区融合、企业融合、自发融合等。
社区融合。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单位,社区为人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和设施。农民工通过社区合作、社区教育以及社区邻居节等文娱活动融入社会,走进当地居民的生活。在各色的活动中,双方互相接触了解,逐渐消除隔阂与误解,给予双方的理解和尊重。
企业融合。各类企业是接纳农民工数量最多的平台,也是农民工接触城市生活最广阔的平台。他们与企业主的打交道的过程是他们逐渐融入城市的初始。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工资、社会保障,企业的生产活动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广大农民工群体通过企业给予的待遇和提供的工作环境来了解企业以及企业主的作风与人品。而对于企业主的印象往往会影射到一群人的身上。他们通过对于企业主的认识来估量城市的居民的为人品行。虽然存在一定的狭隘性,但是鉴于工作的限制以及文化、传统的差异,这是广大农民工群体最为快速以及可实现的途径。
自发融合强调的是农民工群体自发主动地融入当地生活。在各种经济和社会交往中,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总是不自觉地在进行着交往。如果我们的城市少了他们的参与,城市的基本生活将会停滞甚至是瘫痪。农民工想要在城市谋求生计,必须主动地融入城市的生活中,在这一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体现得尤为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摆脱农村传统思想的束缚,更加积极主动并且活跃。对于事物有着更为清晰的认知和判断,与他们的父辈相比,他们拥有更多的生存技能和更强的知识吸收能力,他们接受新鲜事能力强,在工作中更加主动地与当地人交流与学习,在此过程中更容易收获理解与尊重。
(二)农民工社会融合的难度分析
对于大部分农民工而言,娱乐参与的形式以及内容是十分单一的。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他们经常在假日加班,奋斗在工作的第一线。生活在城市之中,娱乐放松的成本较高,文化的差异也使得他们无法理解与接受。观念上的束缚,使得他们的朋友圈也局限在同乡人之间。来自同一地方的农民工聚集在一起,统一的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减轻了他们的交往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自己。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很难与本地市民成为朋友,双方的警戒心理逐渐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私域交往就是社会生产、家庭生活、私人空间进行的主体间的人际活动,它具有私人化、原子化、封闭性的特点。 农民工群体的私域交往空间比城市居民的私域空间小得多。虽然,现在农民工外出打工大多采取家庭式的整体外出,但是家庭活动也往往局限在家庭中的几口人之间。私人空间较为有限,活动范围局限在家庭与工作单位之间,对其他方面涉猎的较少。城市中的本地居民与农民工群体的私域交往形式也大相劲庭,涉及到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因素。私域交往的封闭性和局限性,放慢甚至阻碍了农民工群体的融入城市生活的进程。
在社会支持方面,农民工群体显然是弱势的一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受户籍制度的制约,相对于农民工群体的延伸就较为薄弱,例如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性问题、农民工群体的同城待遇问题等。这些需要政府牵头的方面,由于制度的缺失而使得政府在面临此等问题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宁波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宁波农民工总体情况
2010年宁波已经成为浙江外来人口第一大市,而农民工占据了外来人口的绝大部分。宁波独特的港口优势和对于农民工的相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基本生活保障。宁波的社会自由度一直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有的地域文化――宁波帮文化。宁波帮文化带动了宁波人努力创业和走南闯北的志向,其中世界船王包玉刚就是宁波商人的典型代表。开放的文化,使得宁波成为包容性极强的城市,在宁波的农民工主要来源于四川、安徽和江西等省份。
农民工大多为暂住人口,下图为20120年至2012年宁波登记的暂住人口数量变化图:
农民工来到宁波并不只是主要聚集在城市,而是大量分布在民营企业发达的农村,其中,余姚市、慈溪市、鄞州区、北仑区最多。在这些县(市)区的许多村庄,外来人口已与本村人口持平,甚至数倍于本村人口。
农民工一直都是外来人口的主力军,宁波作为浙江省集聚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农民工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就宁波市而言,2012年《宁波市人口发展报告》显示,宁波外来劳动力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人数为202.93万人,占总产业人数的56.12%;从事第三产业者次之,人数为132.29万人,占总产业人数的36.59%;从事第一产业者最少,人数为26.36万人,占总产业人数的7.29%。
(二)宁波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措施
国家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个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宁波也在近几十年来跟随国家的步伐,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结合甬城的特点,在社会基层管理上不断创新,提出地方管理规划,并获得喜人的成绩。近年来,宁波在推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过程中,为农民工群体打造了较为稳定的平台和积极的措施。
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一直在老百姓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城市对于农民工的管理着力点在社区。宁波大部分社区对于农民工的接纳程度比较高,社区往往积极培养社区性的社会组织,组织本地人与农民工一起参与各种文娱类活动。“他乡有讲吧”的创始人是在宁波打拼多年的外来人王有江同志,他已经为宁波外来人口服务了长达二十多年,他的“他乡有讲吧”作为典型的推动社会融合组织,多次获得了宁波各级政府的奖励与称赞。服务的对象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外来农民工群体,组织不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琐事,还为他们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乡有讲吧”不仅致力于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服务,更致力于推动农民工群体与本地人的融合,加强双方的联系。经常性地组织各种志愿活动,号召本地人与农民工群体共同参加,为双方的联系搭建良好的平台。
在宁波慈溪地区,和谐促进会在当地和谐与稳定扮演着重要角色。和谐促进会在慈溪是首创,在规范的指导和引领下,几乎遍布慈溪各大社区。2006年4月,慈溪市坎墩街道五塘新村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和谐促进会,由村支书担任会长,制定章程,设立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片组长等组织结构,号召村干部、企业负责人以及新老村民共同参与,增设多个服务平台:志愿者活动平台、村企共建平台、信息沟通平台、文体活动平台以及思想政治平台,并且陆续建立新村民读书站、会员俱乐部、协会之家以及夜间巡逻队。“小墙热线”是和谐促进会中最具特色的模块。“小墙热线”为在慈溪的农民工生活“保驾护航”,农民工在生活和工作遇到问题,宁波慈溪掌起镇陈家村的墙兴贵都会热心帮助解决。慈溪和谐促进会的成功,让我们看到了群众自治的力量和决心。
2010年5月份《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全面实施,并且在其他方面加强政策引导,使之形成一套完善的外来人口管理措施。例如外来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后,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申购、公共租赁房申请等待遇政策,并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政策享受范围。本地户口一直都是农民工身处异乡最大的隔板,积分落户政策为广大优秀的“蓝领阶级”提供了一个广阔并且灵活的平台。
三、在社会参与的过程中推动农民工的社会融合
农民工的社会参与是社会融合的基础和前提。改善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融合情况,首先必须推动其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但是,这种积极性的培养不仅仅在于这个群体自身,更在于其所处的社会与环境。农民工群体在政府主导的规章制度规范下,通过参与社区活动,即服务与自治活动,社会组织活动,参与城市,融入城市。
(一)促使农民工融合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需要相关政策以及制度的保驾护航。社区是政府开展农民工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合的活动最有效和最直接的平台。宁波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工作,发挥好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宁波各层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此项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协调议事机构的重要日程,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出台促进农民工融入社区的政策措施,推动整合面向农民工服务的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推动形成合力推进农民工融入社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促进农民工融入社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发挥社区的基础性作用
社区作为市民生活的基本单元,各种举措关系每一个市民。发挥社区的基础性作用,在于社区能够为每一个市民提供基本的服务。社区在日常生活中举办适合不同年龄段的活动,加强本地人与农民工的联系。无论在哪个城市,本地人对于外来的农民工往往都会自动贴上“脏、乱、差”的印象。但是,祛除本地人长久以来形成的观念并非易事,在根除这些错误观念的过程中需要社区的力量。现实情况下,政府往往根据社区的户籍人口下拨运行经费,因此,社区的活动经费有限,无法给广大农民工群体提供服务。
宁波奉化的力邦社区为农民工打造归属感方面是宁波各大社区学习的典范。力邦社区重在为农民工打造家的归属感,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让其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外来务工人员的自我组织能力大大增强,不但实现了群内融合,也加深了与宁波户籍人口和城市文化的融合。
社区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在于为农民工打造“家”的归属感,先进的社区有专门负责外来人员的工作人员,但是并不是完全的精通。因此,社区应该为本社区的农民工群体设立具有威信的专门服务人员,一般服务人员从本社区优秀的农民工中选出,对于农民工的需求和困难更加了解,易取得农民工群体的信任,加强了农民工与社区的联系。一方面,社区通过“大手牵小手”的途径,发挥孩子的交流沟通能力,当广大农民工群体看到他们的孩子被优待,在社区的关怀下慢融入这个城市,自然而然地加强对于社区,以至于整个城市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另一方面,开展建设社区的志愿者活动,号召新老市民共同加入,在互帮互助中慢慢消除误会与隔阂,加强本地人与农民工群体的交流与了解,增进友谊。
(三)加强社会组织的辅作用
在参与中推动融合另一个重要途径,发挥社会组织的中介作用。随着宁波社会组织力量的不断强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社会组织之中丰富自己的日常生活。人们对于社会组织的依赖程度和信任度不断提升,使得社会组织成为了有效推动社会融合的重要的平台。
融合性的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了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这类组织的由于经费、场地的问题也面临着各种问题,作为义务性的组织,没有固定的经费和场地支持,往往只有一个主要联系人和一到两名的志愿工作人员,大家大多出于公益和服务的性质为组织工作。社会组织大多数挂名在各个社区之下,但是社区对于这类组织,只进行一般的管理,不提供经费和人员的支持。这样一来,社会组织想要推动农民群体融入社会,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政府应该重视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和谐和融合的重要作用,给予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必要资金支持,壮大融合性社会组织的力量。同时,政府也可以作为一个中间媒介,邀请各个社区村落的民间组织聚在一起交流。通过相互交流,不同组织能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也可以找到自己不足的地方,这样的方式可以促进组织间互相学习,也可以创新组织管理模式。而且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不同民间组织可以借此机会联合起来,共同举办活动,从而可以扩大影响力和治理能力,从而更好的促进社会参与及社会融合。
(四)教育培训、媒体平台等为农民工社会参与添砖加瓦
此外,要发挥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服务涉及面也较为广泛。例如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广大农民工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专业性的教育与培训,成本较高,对于人员、经费以及场地的要求也较高。需要政府出面,联合下辖的各个社区提供场地和设施,定期为农民工群体培训和指导。
俗语常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在的媒体平台较为注重对于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报导,农民工作为利益最容易被侵占的群体,很多不公平的遭遇在媒体平台上曝光甚至是放大。媒体平台在维护农民工群体利益做出贡献的同时,为了博取社会关注度,也出现了歪曲事实,故意放大的事件的消极影响的现象。因此,发挥媒体平台的正确引导作用至关重要,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工融入社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农民工与社区居民互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农民工融入社区的良好氛围。
四、小结
农民工群体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为城市付出的同时,也需要收获等同的回报,必须帮助广大的农民工群体真正全身心地融入其努力奋斗的城市。积极鼓励和号召本地人与农民工群体共同参与到各种平台上的融合性活动,在参与的过程中借助社区、社会组织等平台的作用,推动广大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归属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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