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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8篇

时间:2022-08-07 20:50:11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1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丹凤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房屋密度大、建筑质量差、使用年限久、安全隐患多、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居住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县城总体规划、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对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县委、县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审定全县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改造项目规划,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棚改办)负责研究、拟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改造项目方案审核、计划下达、贷款申报和进度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牵头棚户区改造项目考核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负责全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棚改办负责全县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等经营企业,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棚户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安置、改善民生,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依法征收、营造和谐”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县棚改办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和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项目用地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当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进行。

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配套设施应与安置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县住建局审查批准。

主要地段、文物景点周边等重要地段的改造规划,应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涉及文物保护的应按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对确需调整规划指标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商洛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科学设定户型面积。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县棚改办根据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全县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或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确需改造的棚户区项目,可以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国有企业实施或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县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确定程序为: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县棚改办提交书面改造申请和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改造模式、投资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成本测算等附件。

(二)县棚改办审查全县棚改项目申报材料。

(三)县棚改办汇总全县棚改项目并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县棚改办向市棚改办申报,争取列入计划。

(四)县棚改办依据市棚改办给我县下达的实施计划,向各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实施计划。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持项目实施计划批文及其他有关资料,向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评报告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建立健全用地情况调查、房屋确权测量、征收安置补偿等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将各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将征收房屋的图文影像资料同时建档,一户一档。

第十七条已列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十八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先安排,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县国土局应在每年第三季度末汇总下一年度棚户区改造用地规模并编制计划,提前申报用地指标。

第十九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政公用设施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其他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第五章征收补偿

第二十条征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按照《丹凤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程序公示期满(不少于30日),并得到改造区域多数群众同意后,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二十二条多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县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二十三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征收项目的名称、范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告知被征收人有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被征收人应在5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可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5日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不成的,按照《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入户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必要时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取得相关资料,逐户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产权不明确的,由县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采取购买现房的方式进行安置。

第二十九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实物安置,同期签约、同期搬迁的以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安置房选房顺序。

第三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征收、招商、建设相分离的办法。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实施主体,招商、建设主体由县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六章建设管理

第三十一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第三十二条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应严格按照县城管局审批的时间、路线组织清运,不得随意拉运倾倒,影响市容环境,妨碍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商品房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

第三十四条安置房小区应保证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并做好小区内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确保功能完善,环境整洁。

第三十五条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开发部分,应执行预售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六条安置房小区公共服务物业用房应按《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标准设置,并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十七条安置住房设计方案经审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正式变更文件,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县棚改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变更内容较大的,应提请领导小组批准。

第七章资金筹措管理

第三十八条县住建(棚改)、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第三十九条县财政应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房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第四十条县棚改办和棚户区改造贷款用款人应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

第四十一条县有关部门应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第四十二条县财政应将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数额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按期还本付息。

第四十三条县财政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其它住房开发和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第八章优惠政策

第四十四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四十五条县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五)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六条电力、通讯、网络、有线电视及供水、供气等企业要按照相关政策对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给予50%的减免。

第九章督查考核

第四十七条县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月检查排名、季点评通报、年度考核奖惩。

第四十八条对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县政府将按照有关程序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第四十九条县审计局应当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审计监督。县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问责力度。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棚户区改造应当依法征收、文明搬迁。实施单位在改造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弄虚作假,发生侵占、私分国有、集体资产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改造,未按照方案进行改造,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方案的,县政府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违反土地、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的,依法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2

自2010年起,全市将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建设的计划性,一是根据各区县上报建设计划,由市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安排,提前下达区县建设任务,二是两区两带多群落和百村万户一户一棚设施农业建设需提前备案;三是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需以项目形式提前申报。年度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确定程序

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由各区县农委(农业局)牵头,会同区县财政局、区县园林绿化局等有关部门,在每年4月底前,对本区县设施农业建设规模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当年建设计划后,报送市设施办。市设施办根据全市年度建设总任务,结合区县建设计划,并参考前一年度区县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经设施农业建设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将建设任务下达给各区县。列入年度建设任务的,由本年度扶持资金进行补贴,年底验收超额部分列为下一年度区县建设任务。

百村万户一户一棚设施农业重点扶持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怀柔、密云、昌平、房山和门头沟10个远郊区县,每年市级安排扶持每个区县总面积不超1000亩,其中日光温室面积不超过500亩。两区两带多群落和百村万户一户一棚备案程序

由建设单位填写《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备案表》,报乡镇政府初审存档后,将《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备案汇总表(二)》报区县农委(农业局),由区县农委(农业局)牵头,组织区县财政局、区县园林绿化局审核后,将《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备案汇总表(一)、(二)》报市设施办备案。

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采取项目形式扶持。项目建设单位需填写《年度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由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县农委(农业局),由区县农委(农业局)牵头,组织区县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经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设施办备案。

验收方式

引入全程监理机制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各区县设施农业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自2010年起在设施农业建设工作中全程引入监理机制,由专业监理公司具体负责设施农业建设的检查和验收工作。验收标准由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监理公司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报市设施办,经设施农业建设联席会议复核同意后,进行补贴。

建立督导服务组

原“设施农业督导组”更名为“设施农业建设督导服务组”,其职责做相应调整:一是加强设施农业技术服务,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帮助农民提高设施农业管理水平,协调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二是收集、总结和推广各区县在设施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i三是检查设施农业建设进度、监理质量等情况。

严格验收要求

两区两带多群落和百村万户一户一棚新建设施农业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建设,其中:温室必须完成三面墙体建设和钢结构的安装,钢架大棚必须完成骨架的安装;单栋温室作业间(操作间)面积不得超过15m2

连栋温室(大棚)必须用于农业(种植业)生产且已投入生产,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率达80%以上。

补贴标准

两区两带多群落日光温室和大棚建设项目

中高档温室和简易温室分类标准

中高档温室:纯砖墙+钢架结构、内外墙包砖+钢架结构。

简易温室:纯土墙+钢架结构、干打垒外贴石棉瓦+钢架结构、土墙单面贴砖+钢架结构、其他墙体+钢架结构。

补贴标准

中高档温室1.5万元/667m2,简易温室1万元/667m2,钢架大棚O.4万元,667m2。

连栋温室(大棚)建社项目

依据连栋温室和连栋大棚在主体结构、配套设施、功能用途上的区别及两者的建造成本上的差异,对连栋温室和连栋大棚实施分类补贴。

连栋温室和连栋大棚分类标准

连栋大棚:是指以轻型钢结构为骨架,以热镀锌管或方型钢为立柱,以塑料膜、Pc板等为覆盖材料的农业设施。

连栋温室:是指以轻型钢结构为骨架,以方型钢为立柱,以塑料膜、玻璃、PC板等为覆盖材料的农业设施。此外,连栋温室还必须具备加温系统、降温系统、补光系统、匀风系统、内外遮阳、50cm~70cm的墙体等附属设施。

补贴方式

根据连栋温室和连栋大棚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具体用途、拉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及促进农民增收等情况,以项目形式予以补助。百村万户一户一棚工程

日光温室按中高档温室和简易温室进行分类补贴。

补贴准:中高档温室4万元/667m2简易温室2万元/667m2;钢架大棚15万元,667m2。

规模化奖励资金的使用方向

规模化奖励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用于鼓励示范创新,促进设施农业由数量规模型向科技效益型转变,在保持设施农业面积稳步发展的同时,鼓励推动设施农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和生态、安全方向发展,鼓励区县在科学管理、科技创新、配套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扶持设施蔬菜、花卉、果树标准园建设;二是扶持昌平世界草莓大会、丰台世界种子大会等重点项目设施农业建设;三是组织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四是完善设施配套建设:五是扶持农民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其他

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和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本着农地农用的原则,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严禁项目建设单位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严禁超标准用地,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严禁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3

在城区内的棚户区叫做“城中村”,其耐火等级一般为三或四级。棚户区大都住宅密度大、使用年限久、人员安全意识差,所以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导致火烧连营。

如何加强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建设平安区县、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棚户区火灾隐患的消除问题,其实质是一个消防工作如何社会化、全面化的问题。涉及到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消防机构自身。

首先我们谈谈棚户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危害:

1.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大部分棚户区周边的道路狭窄蜿蜒,路面年久失修,有的通道过窄消防车辆根本无法驶入。

2、消防水源缺乏,火灾扑救难度大。棚户区往往位于城市边缘区域,无天然水源,无市政消火栓管道经过。消防供水只能通过运水供水解决,一旦发生火灾造成大面积蔓延,不能保证在第一时间将火势控制到最小。

3、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负荷大。棚户区民房大多以木桩做顶棚承重材料,建筑密度大,房屋互相紧邻,建筑之间没有可靠的防火分隔;住户房屋内多堆放大量废弃可燃物等,居民做饭普遍使用煤气罐、冬天取暖普遍使用烧煤,烟囱不能经常性的保持清理。生活用火致火因素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蔓延快,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面积燃烧,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4、电气线路私搭乱接,严重老化。棚户区内的电线布置多为直接接入住户房顶的架空电线。有的棚户区内缺乏统一管理,电线、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多种强弱电线混叉在各住户之间。有的住户内电气线路严重老化,裸线、电表箱直接敷设在建筑的可燃材料上。一旦电气线路发生过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5、人员老龄化,贫困低保户居多,自防自救能力不高。棚户区内常住人口多为老弱病残,个人自理和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差,发生火灾后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屋顶坍塌速度快,发生火灾后如若不能及时得到帮助逃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6、缺少规范化的管理,隐患整改困难。对棚户区的监督管理,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应二道区棚户区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分工负责管理。但公安派出所和街道因人员不足,整治能力有限,业务知识不强,除专项整治活动外,对该类场所的日常检查次数较少,重视程度不够,且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仍无力解决。

三、隐患形成的原因

(一)自建住房。上世纪50至60年代,在没有政策限制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自己建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家庭人口增加后,随着住房面积需求的增加,又在自家住房周围随意扩建。当时对相关的消防安全也无具体要求,更不用说建筑耐火等级、消防水源和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久而久之成为了今天的历史遗留隐患。

(二)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单位和事业单位建造的员工集体宿舍。随着上世纪末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改制,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始转让、改制、倒闭等。改制后,部分单位无力解决员工的住宿管理问题,解决工资员工的工资问题已是难上加难,根本无暇考虑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隐患。还有部分单位为了减少生产和生活经营成本,在无经规划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大面积搭建宿舍住房,导致了隐患的产生。

(三)城乡边缘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之后的居住房屋。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居住在城乡边缘的农民在农业用地被征用后转为城镇居民,部分原村民出于出租房屋的目的,在利益驱动下违章建筑房屋,久而久之形成大片棚户区。

四、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政府主导,多种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要解决棚户区消防安全隐患,归根结底还是要进行棚户区改造,单纯的由消防机构进行治理,方法和能力都十分有限。应由政府统一组织,采取优惠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等模式实施。消防机构要全面掌握出辖区棚户区的底数,梳理出辖区中“城中村”和郊边棚户区的火灾隐患危险性,及时向政府部门进行汇报,与各相关行业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棚户区的总量。

(二)加强宣传,增强居民的自主安全意识。要发动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弱势群体、群租房等重点部位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排查隐患问题,指导群众开展家庭消防安全主题实践活动。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指导工作。要采取超前服务、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建立绿色通道、全方位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消防技术和消防行政服务。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大侠”为你整理了这篇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征收办的业务指导下,烈山区征收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按照年初下达的征收工作目标计划,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按照要求,现将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度市征收办下达我区房屋征收任务6万㎡,截止目前完成12.34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5.6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已完成中湖路东段174亩、汽车南站90亩、绿金学校163亩、市建投300亩、洪吴路与新湖路南段232亩、无水港二期83亩、京台高速公路淮北收费站东迁(一期)63亩、花山公园1350亩、雷河路127亩、符夹线项目475亩、淮北一中新校区东地块280亩、梧桐大道亮化提升141.5亩、东外环绿化提升183.7亩等13个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3662.2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9.9858亿元。

2.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教育小镇一期1016亩、二期913亩,中农联一期133.56亩、新北二期安置房70.87亩、相湖春晓221亩、老法院周边地块280亩等项目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2634.43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28.99亿元。

3.土地收储项目。完成银丰铝业135.45亩、烈山水泥构件厂11.9亩、南湖西岸土地项目334亩、淮海集团下属阳光塑业、华运陶瓷、浮选剂企业179.96亩等征收工作,收储土地面积661.31亩,支付收储补偿资金2.56亿元。

4.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老虎山327亩、倪庄310亩、刁山241亩、费寨142亩等地质环境治理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1014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0.2亿元。

5.区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宁山安置房300亩、淮北七中扩建50亩、区人民医院67.11亩、冷链物流项目79.9亩、洪庄小学扩建项目60.96亩、友谊沟治理10亩、望湖路学校67.42亩、东大钢构241.66亩等8个项目,征收土地面积877.05亩、支付征收补偿资金0.72亿元。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

1.2016年棚改以来,全区共计27个棚改项目(农发行资金23个项目,国开行资金4个项目),已完成15个项目,正在实施10个项目,暂缓2个项目(土型)。截止到2020年棚改项目计划征收总户数13605户,计划征收面积340万㎡。已签协议10580户,征收面积265万㎡(就地安置补偿面积103万㎡,购房券补偿面积44万㎡,货币补偿面积118万㎡)。申请并支付棚改贷款56.15 亿元。

2.今年以来已完成新南、烈山、丁楼、马场、雷山、凤凰棚改项目369户,征收面积约7.92万㎡。

3.土型二期棚改项目暂缓实施,归还市农发行贷款0.98亿元,农发行项目包账户余额5.49亿元(包含结息)。

(三)项目审计工作

1.市级审计项目。目前与市征收办、市审计局对接的征收项目共计23个,申报资金共计18.85亿元,市财政累计拨付9.61亿元。花山东路南段、青谷路、宁山路、安民路、中湖路已出具审计报告(申报资金2.94亿元,核定资金2.24亿元)。中湖路东段(创新大道)、S101、S254项目正在审计。京台高速环境整治项目已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烈山镇、宋疃镇正在补充提交审计材料。

2.区级审计项目。目前已对19个区级重点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取协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四)创新工作

1.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制定了《烈山区征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配合区委督查考核办加大对镇、办征收项目完成时间和任务的督查检查力度,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通过奖惩并举,加快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2.建立“征调联动”机制。在村居设“百姓说事点”,让司法干警、律师参与调解,点面解惑,及时化解了征地拆迁矛盾。

(五)档案管理

聘请第三方安徽精典档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单位自成立以来所有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特别是全区的棚改项目档案,分村(居)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建立标准化档案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对档案进行管理,强化了征收档案查询的便捷性和征收档案存放的安全性。

(六)制作棚改地块宅基地范围图

对烈山镇烈山、土楼、凤凰、新北、新南、土型、洪庄、吴山口社区和宋疃镇马场、雷山、宋疃等共11个村(社区)实施棚改后,涉及征收补偿的宅基地四至坐标及面积上图作业,制作电子图,便于以后查询征收补偿、宅基地面积、资金支付等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征收政策把握不精准,学习还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增强学习活动吸引力上做的还不够,理论与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指导实践上还存在差距。

(二)项目征收进展慢、过渡费发放时间延长。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大侠”为你整理了这篇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征收办的业务指导下,烈山区征收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按照年初下达的征收工作目标计划,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按照要求,现将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度市征收办下达我区房屋征收任务6万㎡,截止目前完成12.34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5.6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已完成中湖路东段174亩、汽车南站90亩、绿金学校163亩、市建投300亩、洪吴路与新湖路南段232亩、无水港二期83亩、京台高速公路淮北收费站东迁(一期)63亩、花山公园1350亩、雷河路127亩、符夹线项目475亩、淮北一中新校区东地块280亩、梧桐大道亮化提升141.5亩、东外环绿化提升183.7亩等13个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3662.2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9.9858亿元。

2.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教育小镇一期1016亩、二期913亩,中农联一期133.56亩、新北二期安置房70.87亩、相湖春晓221亩、老法院周边地块280亩等项目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2634.43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28.99亿元。

3.土地收储项目。完成银丰铝业135.45亩、烈山水泥构件厂11.9亩、南湖西岸土地项目334亩、淮海集团下属阳光塑业、华运陶瓷、浮选剂企业179.96亩等征收工作,收储土地面积661.31亩,支付收储补偿资金2.56亿元。

4.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老虎山327亩、倪庄310亩、刁山241亩、费寨142亩等地质环境治理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1014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0.2亿元。

5.区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宁山安置房300亩、淮北七中扩建50亩、区人民医院67.11亩、冷链物流项目79.9亩、洪庄小学扩建项目60.96亩、友谊沟治理10亩、望湖路学校67.42亩、东大钢构241.66亩等8个项目,征收土地面积877.05亩、支付征收补偿资金0.72亿元。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

1.2016年棚改以来,全区共计27个棚改项目(农发行资金23个项目,国开行资金4个项目),已完成15个项目,正在实施10个项目,暂缓2个项目(土型)。截止到2020年棚改项目计划征收总户数13605户,计划征收面积340万㎡。已签协议10580户,征收面积265万㎡(就地安置补偿面积103万㎡,购房券补偿面积44万㎡,货币补偿面积118万㎡)。申请并支付棚改贷款56.15 亿元。

2.今年以来已完成新南、烈山、丁楼、马场、雷山、凤凰棚改项目369户,征收面积约7.92万㎡。

3.土型二期棚改项目暂缓实施,归还市农发行贷款0.98亿元,农发行项目包账户余额5.49亿元(包含结息)。

(三)项目审计工作

1.市级审计项目。目前与市征收办、市审计局对接的征收项目共计23个,申报资金共计18.85亿元,市财政累计拨付9.61亿元。花山东路南段、青谷路、宁山路、安民路、中湖路已出具审计报告(申报资金2.94亿元,核定资金2.24亿元)。中湖路东段(创新大道)、S101、S254项目正在审计。京台高速环境整治项目已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烈山镇、宋疃镇正在补充提交审计材料。

2.区级审计项目。目前已对19个区级重点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取协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四)创新工作

1.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制定了《烈山区征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配合区委督查考核办加大对镇、办征收项目完成时间和任务的督查检查力度,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通过奖惩并举,加快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2.建立“征调联动”机制。在村居设“百姓说事点”,让司法干警、律师参与调解,点面解惑,及时化解了征地拆迁矛盾。

(五)档案管理

聘请第三方安徽精典档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单位自成立以来所有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特别是全区的棚改项目档案,分村(居)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建立标准化档案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对档案进行管理,强化了征收档案查询的便捷性和征收档案存放的安全性。

(六)制作棚改地块宅基地范围图

对烈山镇烈山、土楼、凤凰、新北、新南、土型、洪庄、吴山口社区和宋疃镇马场、雷山、宋疃等共11个村(社区)实施棚改后,涉及征收补偿的宅基地四至坐标及面积上图作业,制作电子图,便于以后查询征收补偿、宅基地面积、资金支付等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征收政策把握不精准,学习还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增强学习活动吸引力上做的还不够,理论与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指导实践上还存在差距。

(二)项目征收进展慢、过渡费发放时间延长。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大侠”为你整理了这篇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征收办的业务指导下,烈山区征收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按照年初下达的征收工作目标计划,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按照要求,现将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度市征收办下达我区房屋征收任务6万㎡,截止目前完成12.34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5.6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已完成中湖路东段174亩、汽车南站90亩、绿金学校163亩、市建投300亩、洪吴路与新湖路南段232亩、无水港二期83亩、京台高速公路淮北收费站东迁(一期)63亩、花山公园1350亩、雷河路127亩、符夹线项目475亩、淮北一中新校区东地块280亩、梧桐大道亮化提升141.5亩、东外环绿化提升183.7亩等13个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3662.2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9.9858亿元。

2.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教育小镇一期1016亩、二期913亩,中农联一期133.56亩、新北二期安置房70.87亩、相湖春晓221亩、老法院周边地块280亩等项目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2634.43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28.99亿元。

3.土地收储项目。完成银丰铝业135.45亩、烈山水泥构件厂11.9亩、南湖西岸土地项目334亩、淮海集团下属阳光塑业、华运陶瓷、浮选剂企业179.96亩等征收工作,收储土地面积661.31亩,支付收储补偿资金2.56亿元。

4.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老虎山327亩、倪庄310亩、刁山241亩、费寨142亩等地质环境治理征收工作,征收土地面积1014亩,申报征收补偿资金0.2亿元。

5.区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宁山安置房300亩、淮北七中扩建50亩、区人民医院67.11亩、冷链物流项目79.9亩、洪庄小学扩建项目60.96亩、友谊沟治理10亩、望湖路学校67.42亩、东大钢构241.66亩等8个项目,征收土地面积877.05亩、支付征收补偿资金0.72亿元。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

1.2016年棚改以来,全区共计27个棚改项目(农发行资金23个项目,国开行资金4个项目),已完成15个项目,正在实施10个项目,暂缓2个项目(土型)。截止到2020年棚改项目计划征收总户数13605户,计划征收面积340万㎡。已签协议10580户,征收面积265万㎡(就地安置补偿面积103万㎡,购房券补偿面积44万㎡,货币补偿面积118万㎡)。申请并支付棚改贷款56.15 亿元。

2.今年以来已完成新南、烈山、丁楼、马场、雷山、凤凰棚改项目369户,征收面积约7.92万㎡。

3.土型二期棚改项目暂缓实施,归还市农发行贷款0.98亿元,农发行项目包账户余额5.49亿元(包含结息)。

(三)项目审计工作

1.市级审计项目。目前与市征收办、市审计局对接的征收项目共计23个,申报资金共计18.85亿元,市财政累计拨付9.61亿元。花山东路南段、青谷路、宁山路、安民路、中湖路已出具审计报告(申报资金2.94亿元,核定资金2.24亿元)。中湖路东段(创新大道)、S101、S254项目正在审计。京台高速环境整治项目已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烈山镇、宋疃镇正在补充提交审计材料。

2.区级审计项目。目前已对19个区级重点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取协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四)创新工作

1.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制定了《烈山区征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配合区委督查考核办加大对镇、办征收项目完成时间和任务的督查检查力度,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通过奖惩并举,加快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2.建立“征调联动”机制。在村居设“百姓说事点”,让司法干警、律师参与调解,点面解惑,及时化解了征地拆迁矛盾。

(五)档案管理

聘请第三方安徽精典档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单位自成立以来所有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特别是全区的棚改项目档案,分村(居)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建立标准化档案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对档案进行管理,强化了征收档案查询的便捷性和征收档案存放的安全性。

(六)制作棚改地块宅基地范围图

对烈山镇烈山、土楼、凤凰、新北、新南、土型、洪庄、吴山口社区和宋疃镇马场、雷山、宋疃等共11个村(社区)实施棚改后,涉及征收补偿的宅基地四至坐标及面积上图作业,制作电子图,便于以后查询征收补偿、宅基地面积、资金支付等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征收政策把握不精准,学习还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增强学习活动吸引力上做的还不够,理论与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指导实践上还存在差距。

(二)项目征收进展慢、过渡费发放时间延长。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7

一、项目背景

物联网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以感知为前提,充分利用智能嵌入技术、无线数据通信技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传感技术、遥感技术构建智能网络,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世界第三次信息技术大革命。物联网技术正在精准农业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以促进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二、用户需求分析

1.检测作物生长环境因素:通过布放在土壤及环境中的各类传感器检测土壤及空气中的温湿度、光照度、二氧化碳的含量,24小时全天候采集数据参数并实施显示在办公室系统屏幕上,实现对大棚作物种植全过程的环境状况及土地指标进行采集监控。

2.设定作物生长环境因素范围:根据种植作物的不同,系统通过屏幕提醒的方式提醒农户、技术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便于指导农户科学种植。

3.实现查询大棚作物环境瞬时及历史各种物理参数:用户可随时通过系统界面查看大棚环境因素各物理参数的实时及历史参数变化曲线,可以查询到报警信息的内容、频率,方便用户对作物生长过程的历史与当前数据的实时监控,实现作物成长全过程的科学管理。

4.实现大棚内的农作物视频监控。

5.在控制办公室需要一个数据终端,对现场的监测数据及视频监控信号进行察看。

6.当大棚内的相关参数超过了设定限值,从监控中心可以对现场的各种设备进行自动控制。使植物的生长环境处于一个良好的范围之内。

三、系统架构

1.现场数据采集部分

1.1现场采集的参数

现场数据采集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浓度6种常用环境参数,这六种参数是对农作物生产影响最直接的参数。

1.2传感器的选择

1.2.1传感器供电

目前市场上传感器主要有锂电池现场供电、直流24V或12V供电、太阳能供电三种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采用锂电池供电,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批量的进行电池更换,给农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及网络故障。太阳能供电因光照度不能保证且成本较高,在设施农业中不太适用。为此本次方案采用传感器直流供电方式。

1.2.2传感器通讯协议

Zigbee是一种新兴的短距离、低速率的无线网络技术。主要用于近距离无线连接。这些传感器只需要很少的能量,以接力的方式通过无线电波将数据从一个传感器传到另一个传感器,所以它们的通信效率非常高。

1.2.3传感器的选择

考虑到农业大棚面积比较大,方案选择了性价比比较高的两种传感器。JZH-016型传感器和JZH-102型传感器和JZH-102型传感器。

1.3传感器的安装

由于大棚面积较大,需要安装两台JZH-016型传感器和一台JZH-102型传感器。安装位置如下图

1.3.1在大棚一侧储物间的控制箱内安装稳压电源给各传感器进行供电

1.3.2从各大棚的供电箱向控制箱敷设一条220VAC电缆

1.3.3在大棚主围墙一侧4米高处敷设小型PVC槽盒。从槽盒相应位置至传感器安装位置地埋敷设PVC管。

1.3.4从控制箱至各传感器敷设双绞线供电电缆

1.3.5传感器采用壁挂式安装,安装高度在1.5米,土壤湿度及温度探头安装在地下约0.1米深处,光照度探头安装在2米高处,二氧化碳传感器安装在1.8米高处。

2.数据传输部分

此部分主要负责将传感器的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并上传监控主机。

2.1数据接收

2.1.1在每个大棚控制箱内安装一个无线传感器转串口数据采集模块。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ZIGBEE协议将各传感器的无线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并通过RS485接口将数据通过有线方式上传至监控主机。

2.1.2监控主机内安装RS485通讯接口卡,通过COM3口接收现场数据。

2.2数据传输

2.2.1从数据采集控制室的监控主机至各大棚储物间控制箱的采集模块采用地埋敷设信号采集电缆。

2.2.2在信号电缆的转弯处建小型电缆井,以便于今后的维护和电缆更换。在电缆井间敷设塑料子管以保护信号电缆。

2.2.3数据传输电缆采用屏蔽双绞线

3.现场控制部分

3.1现场需要控制的参数

3.1.1根据现场的调研,需要控制的参数有土壤的湿度、空气的温度、空气的湿度、光照度、二氧化碳含量。

3.2现场控制方法

3.2.1土壤水分控制

3.2.1.1在每个大棚的水管的总进口处,安装一个DN50控制用电磁阀。

3.2.1.2从南至北横向敷设DN50 PVC管,作为灌溉水源的母管,管线采用地埋敷设。

3.2.1.3从南至北纵向均匀引出5个DN25出水口,并加装手动控制阀,用来控制出水量及灌溉区域,每个区域相对独立,不会相互影响。

3.2.1.4所有控制电缆在储物间控制箱内进行汇总后传至数据采集控制室。由控制主机进行控制。

3.2.2空气温湿度控制

3.2.2.1利用现有的大棚风机,将控制信号引至现场控制箱,由控制箱继电器来进行风机的控制。

3.2.2.2大棚现有的供暖设备如果是管道供热,在总入口处加装一电动调节阀控制开度,如果是电加热设备,将控制电缆引至控制箱内进行继电器控制。

费用清单中不包括供暖设备及材料费用。

3.2.2.3控制电缆沿电缆井敷设至数据监控中心。由控制设备进行操作。

3.2.3光照度控制

当大棚内光照度不够时,现有方法是由人工控制电动机拉动大棚卷帘进行补光。如果要进行自动控制,只需要将电机供电线路中加入断电器控制就可以,但是卷帘开度不容易控制。

3.2.4二氧化碳含量控制

3.2.4.1现场农业大棚建设时,由建设方对需要进行二氧化碳控制的大棚进行相应的设施建设和管道敷设。

3.2.4.2在每个大棚二氧化碳进口总管处安装一个电磁阀,由控制箱的继电器来进行阀门的开启和关闭。费用清单中不包括二氧化碳设备及材料费用。

3.2.5现场大棚自动加药加肥系统

对农户调好的肥料或药品自动加入水管线内,对大棚内的作物进行灌溉。

4.管理平台部分

管理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友好的人机界面,平台通过与其连接的数据采集接收器接收现场所有传感器数据,并将信号通过串口传输至监控主机呈现给用户。画面提供了参数显示和报警显示功能。同时对根据监测的数据对现场各调节设备进行控制。监控软件采用目前比较流行的工控软件。数据监控中心内设置两台工控机分别负责数据采集和现场控制。

4.1数据监测

4.1.1设置一台数据采集工控机进行现场数据的采集和显示。

4.1.2将各大棚的RS485数据信号电缆在数采监控中心内汇总,接入工控机的COM3口。

4.1.3用户登陆后都可通过系统对大棚内传感器检测到的实时数据进行查看,并支持分类查看和检索的功能,针对选定的节点,系统可绘制曲线,方便用户研究数据,分析趋势变化。在查看历史数据方面软件也提供了很好的筛选功能,方便用户准确的掌握传感器数值变化,并可以用绘制曲线的方式进行趋势的研究。

4.1.4报警管理模块

在报警管理模块中,用户可以单独对某个采集器或批量对同类型的采集器进行报警的设置,内容包括数值上下限、是否开启报警功能。当有传感器超过预设的限定值时,在监控界面上会以红色对该节点进行标示,同时按照预设的报警方式进行报警。软件会对所有的报警进行记录,方便用户查看。

4.2现场控制

4.2.1由工控机对现场的各参数进行控制。

4.2.2数据监控中心的控制单元采用先进的控制单元。它通过多通道的I/O模块对现场控制箱的控制设备进行控制。同时通过RS-485接口与主机进行通讯。控制单元如下图:

4.2.3控制主机对所有需要控制的数据进行上下限设定,采集上来的数据与限值进行比较。对于超过限值的参数控制主机自动通过RS485接口驱动控制单元对现场设备进行控制。

4.2.4控制主机的控制界面有手动和自动调节切换,当用户需要手动进行现场调整时,可以进行切换。

4.2.5现场控制箱

现场控制箱安装在每个大棚的储物间内,控制主机通过控制箱对大棚内的设备进行操作。

现场控制箱通过电缆与监控中心的控制单元进行连接。

控制箱内安装与控制单元相匹配的继电器,交流接触器和稳压电源等设备。

5.数据共享及远程监控

5.1在经理办公室内设置一台终端电脑,通过大屏幕对现场的监测数据和视频信号进行显示。从经理办公室至监控中心敷设一条光纤进行数据传递。

5.2在监控中心的数据采集主机上安装一台小型无线上网卡,实现计算机与互联网的连接。在外网的用户通过登陆网站实现大棚实时数据的浏览。

四、系统特点

本系统数据采集网络结构采用有线采集加无线传输的方式实现,数据参数传输到办公室系统平台综合管理。系统网络布线施工量小、维护成本低;超低功耗、绿色环保、无辐射等特性,可自动组网、网络连接可视,全天候稳定运行,无需人工干涉;所有的采集器安装简便,即插即用,可以任意改变安装位置,不受线缆的束缚;良好的网络扩展能力,同一网络中可支持几百个采集器和控制器,系统可扩展;且功能强大,系统稳定可靠。

五、效果分析

1.系统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网络传输采用有线采集加无线传输的方式实现,系统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较低,使改技术在农业大棚智能环境监测及精准农业管理的具有良好应用前景。

2.系统可实现对大棚作物生长环境因素的的实时监控,实现大棚种植由“经验”种植到“数据”种植的跨越式提升;打破了以往的传统种植管理模式,使人从农业生产中得到了一定的解放,极大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有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3.该系统平台的建成不仅能完成农业大棚现场数据的采集监测,还实现了作物生长环境的自动控制,对各类参量进行自动调节,从而实现对农业大棚环境参数的智能化感知、智能化控制。系统可扩容,可升级。

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篇8

一、视察内容

围绕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在城市的落实情况,选择部分涉及面广,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具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开展重点视察,视察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重点围绕“两后生”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到居民家庭、学校(包括有关高校、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用人单位走访座谈。

2.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塌陷区改造治理、棚户区改造。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的需求现状、规划情况、分配和实际使用情况等问题深入视察。

3.了解城市最低收入人群的家庭收入情况;收集城乡居民对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民生方面的意见建议,如发现涉及惠民利民政策的其他重大问题并能够调查清楚的,视察组还将及时开展相应的调研。

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的调研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认真撰写书面汇报材料(材料应包括年至年三年来的相关情况),确保于7月26日前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将书面材料报送区政府317室。就业方面,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人事局、区就业局配合,负责撰写书面材料,推荐2—3个街道为视察点;保障性住房方面,由区发改委牵头,区房管局、区招商局配合,负责撰写书面材料,推荐2—3个街道为视察点;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由民政局负责撰写书面材料,推荐2—3个街道为视察点。

二、视察方式

1.召开座谈会。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和街道、社区、群众代表参加。每个座谈会邀请参加人员应在10人左右。

2.入户访谈。视察组将在每个区选择3个街道,每个街道选择2个社区,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入户调查,直接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3.问卷调查。视察组成员将提前熟悉问卷内容,并指定专人做好问卷的发放、填写和统计工作。被调查者要做好问卷调查的配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视察调研活动,是省政协在我区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的、事关民计民生的重大视察调研活动,视察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相关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此次视察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