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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8篇

时间:2023-01-20 20:28:51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1

关键词: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特点:教法;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3-0105-03

课程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浙江省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汽车保险与理赔人员不仅要懂保险,更要懂汽车。因此,需要大量复合型的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人才。目前,这种人才相当紧缺,国内许多院校的汽车、交通、保险类专业均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这门专业课,甚至有很多院校开设了“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为社会培养急需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复合型高级人才。

汽车保险理赔成为我校交通运输专业学生的一个新就业方向,本校交通运输2007级学生中,有25%的学生去了保险公司,从事汽车保险与查勘理赔工作。因此,在教学活动中,除了要向学生系统地讲授理论知识外,还必须紧紧抓住其应用性的特点,突出应用特色,强化实践环节,以求理论学习与提高实践技能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首先,本课程具有涵盖的知识面较广,横跨工科、金融、法律学科的特点。在工科学科,它需要汽车结构、故障诊断以及车辆损坏修复的知识;在金融学科,它需要保险知识;在法律学科,它需要《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其次,汽车保险条款涉及的专业术语较多,增加了学生掌握并运用条款分析事故的难度,而这些往往又都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再次,汽车保险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应培养学生有效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教学方法的现状分析

理论讲授法是一种传统的、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传授给学生更多的基本理论知识,在教学中阐明具体特定的概念、原理和规范,加深学生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运用这些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汽车构造的基础上,熟悉保险条款费率,能对保险事故进行分析、鉴定,然后确定车辆损失、修复方式、修复费用等。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只讲授教材中的条条框框,忽视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被动地听,不能动手,参与程度不高,不利于学生的独立思考,并且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讲授知识轻能力培养的不足,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在传统教学实践中,举例子是指在讲授过程中为方便学生理解与掌握所讲授的知识要点,教师临时或随机地举出相应例子进行说明。这种举例不是以学生为主体,案件介绍、问题提出、分析展开、结论得出都是以教师为主。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教育信息化的日益普及,计算机辅助教学已经越来越得到各学校的重视和欢迎。动画、图像、文字、声音并茂的多媒体教学逐渐成为了教学手段的主流,再辅以挂图、板书讲授式教学。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学生上课时必须要全程全神贯注紧跟教师的思路,但学生每天平均6~8节课,不可能从早到晚始终全神贯注听讲,可一旦学生课堂走神,相关的知识点将不会再重现。

具体教学改革内容

(一)现场教学法

在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以及平时安排的教学环节,让学生参与到汽车保险一线的实践教学环境中,指导教师(包括学校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通过对保险事故现场、损坏车辆现场等的讲解,来巩固查勘定损知识。这种方法对于现场查勘教学、保险诈骗识别等教学内容特别有效,可以激发学生的潜能和解决问题的兴趣,这种方法适合分组进行的实践教学。

充分利用校内现有的汽车构造实验室、汽车检测实验室、汽车电器与电控技术实验室等丰富的实践条件,有针对性地对车辆知识部分进行实践训练,使学习本课程的全体学生获得对车辆结构部分的实践操作初步技能,可以进行汽车保险理赔中查勘定损的相关分析。

除了充分利用本校的实验与实训基地,我们将积极考虑建设相关校外实训基地,组织学生到校外基地实习,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锻炼学生的职业技能,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当地保险公司、汽车4S店等保持合作,带领学生参观、实习,现场体验汽车保险的承保、查勘、定损、核赔等各个相关环节,增加对课堂教学的直观认识。同时可以聘请保险公司、汽车4S店的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来校举办汽车保险与理赔方面的讲座,紧紧把握车险查勘定损、理赔的最新动向。

我校已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新世纪公估以及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康桥新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万风专营店临安分店等众多汽车4S店和保险公司建立联系,保持合作关系。

(二)案例教学法

大体教学程序为:明确教学目标精心搜集典型教学案例安排教学环节,如:布置案例,提出问题;学生讨论,宣布结果;总结归纳,得出结论。运用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第一,不能用案例教学方法排斥和否定理论讲授法;第二,以学生为主体,不能淡化教师的主持讨论、得出结论的主导作用;第三,运用案例教学比理论讲授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教师既要能优选案例,又要能有理有据地分析案例;既要让学生充分讨论,又要让有不同意见的学生最终接受自己归纳总结得出的结论,因此,对教师能力的要求非常高,需要教师不断提高运用案例教学的业务能力。

由于大量案例来自于实际业务,真实性、趣味性强,再加上教师的引导启发,使学生在实际问题的分析中理解所要讲述的基本理论,增强感性认识,然后通过教师的归纳总结,再从实际回归到理论,可使学生深刻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因此,在汽车保险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对于教学效果的提高、学生能力的培养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网络教学法

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网络教学。比如,在汽车保险产品中,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的一些附加险种,可以让学生通过网络采用自学方式了解最新条款内容,而对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A、B、C三套条款则可通过做一个“列表比较保险行业协会于2007年4月1日施行的A、B、C三套条款中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的异同”的大作业来掌握它们的细微差别。

结合课程内容体系,综合考虑课堂教学、课后辅导、学生复习及作业练习、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教学评估各个环节,将课程相关内容放到网络教学平台上,建立网络课堂,与学生互动,及时解决不懂的问题,也不会由于上课信息量大,注意力不集中,错过相关知识点的学习。这种方法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适合学生自学。

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学生听课是非常重要的,可通过穿插提问、观看多媒体演示、宣传汽车保险行业最新政策等必要的辅助手段,保持学生的听课注意力。

经过我校2006、2007、2008级交通运输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既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协调发展,也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就业能力,使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就充分了解职业情境,增强走进企业的适应性。近几年来,共有40多个学生到保险公司从事汽车现场查勘与理赔工作,毕业生的优秀表现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参考文献:

[1]李桂英.《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质量现状与对策研究[J].科教导刊,2010(9):26-27.

[2]董恩国,张蕾,关志伟,等.《汽车保险》课程教学改革探讨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1(11):82-83.

[3]蒋玉秀.高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的总体设计[J].大众科技,2010(6):177-178.

[4]黄鲁燕.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探讨[J].科技信息,2009(13):232.

[5]张永霞.案例教学法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09(13):251-252.

[6]李景芝,赵长利.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

[7]高飞,李政浅.谈汽车保险与理赔[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3).

[8]朱金生,刘耀辉.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理工高教研究,2005(6):66-67.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2

1.1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含义

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包括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类型,通常情况下汽车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这两个部分组成。而理赔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需要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义务,这个履行的过程被简称为理赔。需要注意的是理赔和索赔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受损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赔偿,即为索赔。

1.2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内容

汽车保险基础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售后和附加值服务四个方面,而售后服务正是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是汽车保险公司在顾客购买汽车并签定保险单之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售后服务大致的内容包括防灾防损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处理顾客投诉服务,当然售后服务中以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作为重点。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则需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理赔服务,包括查勘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现场定损服务、收集保险事故的材料以及进行理赔支付服务等,在这样复杂的理赔流程中,需要保险公司必须要迅速、合理地处理好理赔事务。

2.目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赔付率高

就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车险服务行业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一直都保持在50%以上。给汽车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机动车辆自身的时速快、质量大,并且我国汽车的数量只增不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进而导致了汽车保险的赔付支出大大增加。另外由于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不够,只注重争夺汽车行业的市场,而不去关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合理设置,在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也只能自认倒霉。除此之外,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也没有完全成熟,在汽车理赔服务中相关的赔付折扣设置并不合理。

2.2汽车保险欺诈骗赔

在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到至今,车险的欺诈骗赔一直是汽车保险公司非常头疼的问题,在车险理赔中大概有20%属于欺诈骗赔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汽车保险行业的形象,也伤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汽车保险诈骗一般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在投保时诈骗、出险报案时诈骗、索赔时诈骗。这三种形式的欺诈骗赔行为都会给汽车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个损失不仅是经济利益上的,也包括保险公司的形象问题,严重威胁到了汽车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欺诈骗赔案件的出现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汽车保险本身存在缺陷,例如汽车保险中被保险范围广,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不完善的等问题的存在都使得汽车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容易成为受到欺诈骗赔的对象。另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通常是在接收到被保险人通知后才开始介入事故中,而这其中多出时间为不法分子策划欺诈骗赔案件提供了机会。除此之外,汽车修理厂在受到利益驱使后,容易与被保险人串通勾结,虚报汽车维修的价格进行欺诈骗赔。

2.3汽车保险理赔纠纷

在实际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处理中,被保险人经常会由于车险赔付金额、相关人员勘查定损以及车险理赔时效等问题与保险人产生纠纷。有的被保险人在进行车辆投保时没有意识到车险的重要性,只是随意的投了几个险种,但是在车辆出险后又要求保险人赔付超过约定的保险金额。当然在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中也存在“高保低赔”的情况,被保险人通常按照新车的价格进行投保,而在车辆全损时却要按照当时的实际价值来赔付,双方由此纠纷不断。在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时会存在定损差价问题和定损时效问题,通常保险公司会依据市场平均的保修价格进行赔偿,但是在出险之后很多车主爱车心切会在汽车4S进行维修,维修费与保险公司规定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经常会导致矛盾纠纷。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定损的时间过长,影响到了车主的车辆使用,也会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纠纷。

3.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针对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解决措施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交通道路环境的管理,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方面需要新交规的不断完善来规范驾驶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驾驶人员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并且在日常的生活中注重汽车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的状态能大大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险公司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保险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理赔,不能纵容客户非法理赔的要求,这样的做法只会导致保险公司失去信誉,让其他客户效仿,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对于汽车投保人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投保理念,购买车险的主要目的是将巨额损失平均分摊到可能会面临相同风险的投保人,但是在出现小金额的损失时,汽车被保险人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求保险金额的赔付。

3.2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解决措施

由于我国汽车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大多数人对保险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对欺诈骗赔的问题不够警惕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结合起来,加强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的保险意识,提高人民对于欺诈骗赔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另外汽车保险公司也可以设置奖惩机构,对于欺诈骗赔的不发分子进行严惩,而对于举报欺诈骗赔行为的人进行奖励。保险公司也应当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审查和监督,在对汽车修理厂各方面进行考察后再选择合格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合作,对于发现参与欺诈骗赔行为的汽车修理厂不仅要立即终止合作,而且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3.3针对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解决措施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并且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培训,灵活运用各项保险条款。保险公司积极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有利于把握住保险市场份额和赢得更多的客户。另外汽车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内容,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险种,切忌不明就里的签订合同,导致日后的理赔纠纷不断。被保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积极搜集证据,等到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勘查定损完毕以后再进行汽车的修理,私了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保险公司也会因此而拒绝理赔服务。

4.总结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3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中高职教学

目前,多数职业院校处于中高职并举的一种状态,虽然中高职在校学生数的比例在逐年变化,但中高职并举的状态仍然会持续,作为职业院校的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亦是如此。在该院的汽车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中,汽车车身工程系既有三年制高职的汽车整形技术专业,也有四年制中职的汽车车身修复专业,无论是高职教育还是中职教育,都应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系统的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目标,职业教育旨在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为目标,结合汽车车身工程系特点,根据市场需要同时开设有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的专业课程,该文仅从学生情况及岗位需求等方面进行分析《汽车保险理赔》课程在中高职教学实施中的异同。

1课程教学实施前情分析

1.1调研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行业企业培养和输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相应知识能力水平,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专门人才。通过对汽车车身工程系数届中职毕业生的跟踪调研发现,他们到达工作岗位后,在第一年中主要从事钣金和喷涂操作中的一些基础工作,绝大部分人员给师傅打下手进行辅助操作,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也多为比较简单的操作,例如车身外部板件和附件的拆装和调整、车身外覆板件微小损伤的整形操作、原子灰和中涂底漆的打磨操作、底漆和中涂漆的喷涂、贴护、面漆后的抛光和车辆清洁等。工作满一年后,即有部分学生(约占30%)可以独立操作,单独挣工时了,但仍负责较小损伤的修理,涉及到车身大修和面漆喷涂修补等工作时,往往还要有经验的师傅来完成。需要说明的是,有部分学生在一线车间进行一年多的生产工作后,被调往车辆损伤鉴定岗位,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进行车身损伤定损的工作,这部分人目前约占到全体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的学生总数的15%左右。这说明,企业对这些受过职业车身维修培训的学生非常重视,定损工作也成为了汽车车身工程系学生的拓展就业方向。而企业希望高职学生经过一线的技术岗锤炼后走上管理岗位,能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培养目标,这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扎扎实实具有专业技能与知识外,还必须具备作为管理者的文化底蕴和管理知识。因此,在校学习的过程中应注重高职生的自身的文化素养,自身的沟通、合作能力与技巧,真正提高理解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逻辑思维的能力和水平。

1.2定位课程并确定课程目标

根据调研发现《汽车保险理赔》对于职业院校而言,培养方向为保险公司车险部或其机构的销售业务员、核保员、出单员、续保专员、保险客服、现场查勘人员、定损员、车险报价员和索赔员等。其中对定损人员要求较高,职业院校初次就业一般涉及比例较低。在汽车车身工程系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在该课程的定位上,高职与中职主要体现在侧重点的不同,四年制中职汽车车身修复专业的课程名称为《汽车保险与理赔》,侧重于岗位群中的承保岗与查勘岗,课时少,对后期的汽车理赔部分并没有过多深入地探讨与学习;而在三年制高职汽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课程名称为《汽车保险理赔实务》,更侧重于实务部分,面向岗位群中的承保岗、查勘岗、定损岗与理赔岗,更侧重于定损岗,课时多,在课程学习过程中也会深入学习汽车理赔部分的内容。除了需要掌握保险原理,还应具备岗位群中所要求的职业能力。以市场需要、岗位需求为出发点确定课程总体目标:通过该课程的理论学习以及实践技能的培养训练,主要目标是让学生能够了解我国,尤其是北京市车辆保险的现状以及投保、核保和理赔的程序及相关规定和过程,重点掌握车辆理赔的操作过程,能够进行接报案、出保单、出现场定损等相关的汽车保险理赔工作。

1.3学情分析

我们在市场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多数企业愿意从该院录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或是作为新员工。企业清楚地知道,高等院校扩招和独生子女现象已经使现在的中职生与从前不可同日而语,尤其在为人处事、吃苦耐劳、勤奋努力方面有较大落差,企业评价近年来就业的中职生,分为三个层面:老实、有礼貌、工作很久业务能力也没有提高的老实、低能型;能在指定岗位踏实工作、发展前景不明朗型;家有经济实力或过硬关系、混日子型。通过我们对目前的中职生分析得出他们的学习特点:基础薄弱,缺乏学习兴趣,目标不明确、缺乏进取心,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习的自制力差,学习无压力不努力。而高职生则具有以下学习特点:(1)学习情绪化较强,对感兴趣的东西学习积极性较高。而对于内容枯燥的内容则学习效率较低;(2)学习动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尊心、进取心和不甘落后。二是为了自己今后能有一份好工作,多挣点钱以使自己和父母能生活得好一些;(3)学习具有较高层次的职业定向性。他们在进校之初,自己就已经基本明白将来的工作岗位(岗位群),并围绕一定的职业定向学习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4)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比较差,大多数学生还没有听记课堂笔记的习惯。

2教学实施

2.1课程的地位及作用

该课程是以汽车车身工程系《汽车整形技术专业》高等职业学生及《汽车车身修复专业》中等职业学生就业岗位典型职业活动为行动导向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体化专业必修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一定的实践性,在课程体系中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无前导及后续课程。该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属于辅修专业方向必修核心课程,强调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顶岗实习及毕业后可以胜任厂家与保险公司联络、定损等工作。该课程要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包括汽车保险理赔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要起主要支撑作用。

2.2课程特点

该课程横跨汽车多门学科,专业术语多,理解难度大。若运用传统教学方式对职业院校学生进行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师教得吃力,学生学得吃力且教学效果不理想。而工学结合模式下的能力本位项目化教学方式是以汽车保险岗位群所要求的职业能力为核心,将传统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以项目为载体进行整体课程设计,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从而解决这一难题。

2.3课程设计的总体思路

三年制高职该方向课程为《汽车保险理赔实务》,该课程基于汽车保险理赔实务工作的基本过程和规律,将汽车保险理赔实务的内容划分为7个项目,在设计中体现项目制、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改革思路,课堂上教师通过项目的引领,引导学生通过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汽车保险条款解析、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汽车保险投保、承保和理赔的业务流程等内容,贯穿汽车保险理赔实务的整个工作过程。同时,针对行业特点,设计学习情境,实施“课堂+企业”的教学模式,以真实项目为导向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等。四年制中职该方向课程为《汽车保险理赔》,要求学生融会贯通,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在教学设计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讲、练结合,尽量留给学生自己分析案例的时间多一些,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分析并讲解案例的机会,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要注重学生之间沟通、协作、语言表述等方法能力的培养。

2.4教学实施

从学情分析及岗位需求来看,在对《汽车保险理赔》方向课程的中高职教学实施就应有异同,就应因材施教。中职学生的知识面窄,感兴趣的事物非常简单,因此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实施中,经常会需要老师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例子,引入到课程中去,并且,在相对比较枯燥的保险原理学习中,时刻关注学生的反应,调整教学方式,在发现学生精力偶有不济的时候,设置相关任务通过小组讨论来促使学生打起精神,或用通俗的方式引经据典,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课程内容并会实际应用。再有,根据岗位需要,中职学生需要学的内容比较侧重于基础方面,因此,每节课所授的知识点和重点也非常突出,在教学过程中更要突出,通过语音语调来提醒学生注意,然后再用抑扬顿挫的语气不紧不慢地阐述,一般情况下,重点内容要重复三遍以上,课堂讲解一遍,课后总结一遍,下次课再回顾一遍,并且在课堂讲授过程有相关案例分析。这样,学生才能留下深刻印象,做到学以致用,实现与岗位的无缝对接。高职学生对感兴趣的东西积极性高,在《汽车保险理赔实务》课程组织教学过程中就非常注意结合社会实际,增强教学的生动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尽量做到善于帮助学生认识、启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给学生一定自由支配的时间及学习内容上的可选择性。在教学内容的传授上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和接受能力。并且,更注重高职生自身的文化素养,自身的沟通、合作能力与技巧,真正提高理解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逻辑思维的能力和水平综合了中高职学生学习特点的异同点,在教学实施上不光“存异”,根据课程的特点,还要“求同”,课程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与岗位的无缝对接,所以,在教学方法上该课程倡导项目驱动模式。项目驱动模式是指以项目为载体和纽带,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开发而成的教学项目引领学生完成学习任务。项目驱动教学模式需要深入企业,并且与企业建立牢固的联系,学习任务来源于企业服务于企业。在课程学习环境中充分引入企业文化,创造企业氛围。给学生提供仿真的学习环境,锻炼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在课堂教学上,一切以企业行为为准,倡导学生按照工作内容不同担任不同工位的不同角色。在车间实训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管理制度,大大加强学生“职业人”的意识。在考试考核模式上,引进企业元素,以企业标准作为考核标准,并在进行能力考核中引进企业专业人员担任考官,强化学生能力训练。在考核内容上,主要包括任务操作、各类单据报告、制作课件和知识竞赛等各类试卷等。考核标准由企业专家、专业负责人与主导教师共同制定,需要学生参与评价时需向学生公布具体考核标准。考核人员包括企业专家、主导教师、组长、小组成员的他评和自评两种形式,以此来确保教学考核方式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确保学生全程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课程改革的预期效果。

2.5教学实施注意事项

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在该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中都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教学实施的实际教学活动中,一定要确保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主要取决于教师完善的课程设计及组织教学活动中对课程标准的严格执行;其次,教师要做到能掌控教学现场秩序,因为教学活动现场可能会在教室、实训室、户外实训场地甚至是企业的工作场所等不同的地点;最后,处理好做与学的关系,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讲究“做中学,学中做”,让学生主动参与工作内容,即实际动手“做”。但是为防止盲目做和不会做,必须要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工作技能,即“学”。在教学实施中,就需要结合具体任务的特征进行“先学后做”或是“先做后学”亦或是“边学边做”,总之不可一概而论。

3结语

综上,对学生情况及岗位需求等方面进行分析《汽车保险理赔》课程在中高职教学实施中的异同,既要存异又要求同,在工学结合模式的教学实施大平台下,在教学内容上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在教法学法上都有一定的不同,通过两轮的中高职对比教学,符合因材施教的理念,能够为行业企业培养和输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相应知识能力水平及较高职业素养的专门人才,基本能够达到与岗位的无缝对接。

参考文献

[1]鲁昕.全面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努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EB/OL].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4

教育部启动并实施的“卓越工程师计划”,目的是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才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旨在为未来社会各行业培养各种类型的、优秀的工程师后备军。

二、研究现状与目标

黑龙江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设有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等专业,每年培养并向社会输入大量的高级汽车应用型技术人才。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专业类车辆评估与事故处理技术专业方向的核心课程,面向的对象包括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就业岗位都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行业相关。因此,建设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很有必要。在高校培养目标层面中,课程群建设是课程体系建设的具体化,是建设特色专业的基础,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点、为学校提供优秀的课程资源。它能够有效克服课程建设中的诸多弊端,如: 过于强调某一门课程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缺少对与其相关课程的横纵向关系研究,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脱节等,它是提高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课程群建设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专业教师的积极参与,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经验积累总结。2005年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首次开始进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培养,其间做了很多尝试性的探索。汽车服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机械、电子、保险、营销、维修、管理等多方面。在专业培养工作中,由于时间、精力、资源的限制,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切实际的。本科生毕业后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主要集中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营销、汽车维修等领域。因此,在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中,合理科学地选择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是尤为重要的。

三、研究思路根据专业特点

从实际出发,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来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结合专业资源设备条件,学院构建了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构造、车辆查勘与定损、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汽车检测与维修等课程组成的专业核心课程群。专业课程群建设受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关注和研究,主要原因是通过课程群建设可以避免课程内容上的重复及脱节,拓展学科领域,消除学科隔阂,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节约教学时间和资源,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据此,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提出以下研究思路:

1. 加强重点课程建设

建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首先要加强重点课程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的核心课程,首先应将其建设成为重点课程,这样有助于带动其他专业课程的建设。在此基础上陆续建设其他重点课程,从而组建一个完全由重点课程构成的核心课程群。重点课程建设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1) 教学内容建设,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案讲稿、实验指导书等;

( 2) 教学方法研究,包括课程设计、授课方式、教学手段、考核方法;

( 3) 教学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实训设备、实训基地、网络教学、教材建设等;

( 4) 习题库、试卷库建设,包括控制试卷内容重复率、章节覆盖率等。

2. 课程设置的科学化与多样化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都设有汽车类专业,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业课程体系,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内容不仅需要包括基本人文素质的培养,还需要车辆查勘与定损、交通事故鉴定方法等专业知识。国外的教学经验表明,在课程设置中既要保证课程多样性,也要保证其科学性。现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中设有多门针对保险的课程,如: 汽车保险与理赔、车辆定损与理赔、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现场查勘与定损理赔等,各门课程学时数相近、授课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复的问题。对此可进行删减、整合,以保证其科学性,同时可增设保险学、汽车保险案例纠纷、汽车评估等拓展课程。

3. 注意课程间的联系与衔接

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间的联系,首先要考虑的是逻辑上的先后关系,这一点在核心课程的设置和讲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因此,需要根据课程之间的联系以及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开设专业课程。如: 开设车辆定损与理赔课程之前,需要先开设汽车构造、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等专业基础课程,且在讲解过程中要有侧重点,这样才能保证课程间的良好衔接。此外,在内容设置、时间安排、资源共享等环节,核心课程群和选修课程群还可以进行阶梯性建设。

4. 研究方法

通过调查分析国内外汽车行业现状及专业人才技术需求情况,针对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专业人才必备的能力及相应素质的研究,通过重点课程建设、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途径,构建基于卓越工程师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本课题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课程建设方面

增设与实践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各类软件教学比例,可分别增设 C + + ,UG、ANSYS等软件教学,增设其他各种仿真模拟操作软件,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 2) 加强校企合作

为加强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面性,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应与各大保险公司、汽车4S 店、汽车制造厂等汽车企业建立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它们均可成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良好基地。这些都是必要的硬件条件保障。

( 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可以从企业和教师两个方面来加强实践教学,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学校要利用和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自主实践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增设实验课比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理论课与实验课进行整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 4) 师资培养方面

对高等院校来讲,师资培养是建设专业课程群必不可少的环节。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学术讲座等。也可以派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去挂职锻炼,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水平。可以在汽车企业中遴选适合相关教学的高级专业人才,聘用其成为专兼职教师,可定期地以讲座、实操等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最好能让部分学生参与到相关高级专业人才所从事的项目课题研究中去,从而获得实践的锻炼。

( 5) 教材选用方面

教材是课程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合适的教材是专业教学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教材建设应该按照整合后课程进行编写和选择,突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有效性,防止新一轮教材内容的重复使用。

四、结语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5

一、项目驱动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横跨工科、金融、法律和心理等多门学科,学习难度较大。为此课题组教师走访了保险公司、4S店、二手车评估中心等,分析了相关职业岗位及岗位群的实际需求情况,围绕汽车保险的销售与咨询、车辆定损与理赔等核心职业能力,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采取项目驱动教学法,将整个教学内容分成七个理论项目和四个实训项目,如表1所示,各个项目都是基于工作过程设计且相互独立的,使学生能切实掌握该课程所要求的核心技能。

二、理论教学法

理论教学法是所有教学方法的基础。实施过程中,首先要组织设计好教案和授课内容。授课过程中,对重要内容要精讲,对难点讲解要透彻;教师的教学语言要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要灵活运用文字、声音、图片、动画和视频等多种媒体信息,从听觉、视觉等方面加大对学生的刺激,使一些抽象难懂的知识变得直观和形象,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上课的效率。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的精髓是“启发式问答”,其目的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来达到掌握基本知识的目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保险条款比较枯燥难懂,保险和理赔流程的各个环节比较空洞,理解起来很困难。为此课题组教师收集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先采用案例导入,然后通过讲解来阐述道理,进而启发学生进行思考,使学生有了直观和感性的认识后再回到理论知识学习上来。实践证明,结合具体案例,可以增强学生对枯燥和生涩知识的理解,增强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诊断、拓展和迁移的能力,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四、角色扮演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沟通能力、较快的反应速度等。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实践技能,教师可把重要的知识点设计成典型的故事情节,然后让学生在里面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别演绎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种情况,让学生真正融入到职业情境中。这样学生在与各种角色的交流之中以及处理事件中各种问题的时候,就能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增强了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等,同时也能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五、网络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网站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有电子课件、学习指南、案例库、视频库等资源。学生可以通过网站进行自主学习,教师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答疑和辅导。由于该课程是在校企合作的模式下开发的,所以网站还链接了国内几家保险公司的网站,学生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账号和密码就能进入保险公司的内部网站浏览一些培训教材或工作指引等。为方便学生及时查询有关保险资料和保险信息,网站还可以开通直接在线投保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学生的技能训练。

总之,课题组教师根据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特点试用了不同教学方法。实践证明,以上各种教学方法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极大地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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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玉培,浅析《汽车保险与理赔》课堂教学的有效

性[J].成都: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9(12).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6

【关键词】校企协同;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无缝衔接

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和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近几年发展迅猛,汽车保险行业对保险人才需求迫切[1~2]。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别强,尤其在查勘、定损、理赔环节,对人员专业能力要求高,导致保险公司期望尽快补充既有学历又能快速胜任岗位的专业人才,同时压缩岗位成长周期[3]。目前,一些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来缩小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差距,一定程度提升了学生第一岗位任职能力。但在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方面,校企合作模式存在流于形式和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需要探索深度协同的新模式。为此,坚持“企业向人才培养环节前展、学校向人才岗位发展后延、共筑人才培养使用命运共同体”,信阳学院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信阳中支)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形成了校企双方协同培养应用型汽车保险人才的创新模式。

一、开展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背景

企业始终青睐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踏实肯干、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培养满足市场需求、受企业欢迎的人才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校企协同的教育模式是促进高校教育改革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其根本目标就是满足市场需求[4~5]。在党的报告中也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特点的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研究与实践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以信阳市为例,通过调研,信阳市保险行业对汽车保险专业人才5年需求量超500人,信阳学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作为信阳市保险人才输出主体,只能提供不足100人,人才缺口很大,专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为更好满足信阳市汽车保险行业人才需求,学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经过多年探索,运用“理实一体化”教学理念,总结提出了“三合一”教学模式,即“理论与实践合一、课堂与车间合一、实习与顶岗合一”。在此基础上,与信阳、十堰两地20余家汽车关联企业达成合作培养协议,初步走开了校企合作的路子。但在人才培养具体实施中,一直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合作培养手段方法单一。合作培养流于表面,过于形式化,还在组织学生赴企业参观学习的低层次徘徊,有时甚至仅停留在纸面协议上。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及运行机制没有固化形成,并不能真正体现行业岗位需求。从企业用人反馈看,学生因专业技术生疏、岗位适应力弱等问题,毕业后基本不能满足岗位实际需要,需企业重新组织培训,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二是企业合作培养的驱动力不足。与学校合作的企业多为驻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其更关注合作带来的附加成本,却忽视合作产生的长远效益,校企不能达成人才培养与使用“命运共同体”。因此,深化校企协同合作,促进企业参与深度,成为学校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二、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的实践探索

平安产险信阳中支作为学校合作对象,高度认同校企共筑人才培养与使用“命运共同体”,对参与汽车保险人才培养表达了全方位、全过程、深层次的合作意愿。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常态化组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逐渐固化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汽车保险人才校企协同培养模式(见图1),实现了学校教育与岗位需求的无缝衔接:平安产险信阳中支前展进入人才培养与评价过程,协同改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条件;学校向人才使用阶段后延,全过程跟踪人才培养成长,建立校企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一)联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邀请保险公司专家骨干参与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瞄准保险岗位需求,联合论证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修订与岗位实际需求不符的教学内容,融入更多基于协同培养的实践环节。如:在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中,汽车保险与理赔专业课程在原有的汽车发动机构造、汽车底盘构造、汽车保险与理赔(36学时理论教学)基础上,增加了车险查勘与定损课程。针对上述课程的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教学改革建议。

(二)协同指导理论实践教学。1.聘请企业专家进校讲座。汽车服务行业日新月异,不断涌现的新思想、新技术很难第一时间通过课堂教学传递给学生,毕业后学生将很难跟上行业潮流,缺乏岗位的深入了解和认同。为此,学校举办专家讲坛,聘请企业专家定期进校讲座,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社会上最流行的思潮,最前端的技术,第一手的行业信息,学生普遍收获启发很大,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胜任未来岗位的信心。2.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授课。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技术人员是企业拥有的独特资源,能很好弥补学校教师缺乏岗位实践经历的不足。学校聘请了多名企业的优秀技术人员到校参与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发动机构造、汽车底盘构造等课程的理论及实训环节的授课,过硬的专业技能、丰富的案例教学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也让学生在职业规范、职业道德方面得到滋养熏陶。3.搭建顶岗实习平台。企业选拔有意向的应届毕业生进行6个月的顶岗实习,目前已有两届毕业生完成顶岗实习,有8位学生留下来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16级有15位学生成为企业重点培养对象。这为校企进一步合作及汽车保险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企业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学习企业先进的技术、企业文化,操作使用企业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深入开展学术技术合作交流。学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教师基本是高校毕业的研究生,且多数是毕业后即从事教学,无企业工作经历,缺乏工程实践及对行业前沿的深入了解,而车险行业条款改革频繁,导致教学与行业发展脱节。为强化教学团队与企业的联系,定期组织教师团队深入企业集中实践学习,不断更新专业实践知识,定期组织校企人员开展学术技术交流,为学校教师和企业优秀技术人员共同探讨研究教学内容和方法、行业前沿问题提供了平台,并打造了一批“双师型”教师队伍。

(四)协同共建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在学校共建汽车保险理赔实训基地,校方提供实践场地,企业提供教学实物、教具,实现了资源共享共用。该实训基地承担了二手车鉴定与评估、车险查勘与定损等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学生在实训过程中,不仅能够学会未来岗位的必备技能,还能提前熟悉工作环境,有助于进入保险行业及其他汽车服务行业工作后快速胜任岗位。(五)建立岗位成长反馈机制。针对毕业后留到合作企业工作的学生,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密切跟踪其在岗表现及成长,如,每学期定期组织毕业生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岗位等活动,并对每名毕业生建立岗位成长记录档案。通过分析学生岗位成长过程,能够发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差距,更精准定位企业岗位需求,促进学校和企业共同改进协同培养模式,反过来也使得学校和企业联系沟通更顺畅,实现全过程的协同培养。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18、19届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95%以上,并同时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其中19届有8名毕业生进入平安保险公司工作。另一方面,汽车保险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通过在企业挂职锻炼以及同企业技术人员的深入交流,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的能力显著提升。此外,汽车保险理赔、查勘、定损等校内实训环节的实训环境、实训条件不断改善,为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应用型人才创造更优越的条件。

三、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的发展展望

现阶段学校与平安产险信阳中支开展的校企协同培养汽车保险人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新一轮合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深化:

(一)继续开展校内实训基地共建与共享。共建仿真实训室,加大实验设备投入,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实训条件。同时,利用校企双方的距离优势及学校的场地条件,将基地打造成企业员工培训交流中心,既让企业收益,也加强了校企互动。

(二)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库。汽车保险与理赔、车险查勘与定损课程的教学以大量案例为基础,而教学参考书中的案例众多,有些颇为陈旧,甚至出现相同案例不同参考书给出不同的结论。针对这一问题,收集保险公司理赔实例,提炼出典型案例,形成案例库,并不断更新,用于课堂教学,丰富教学过程,提升教学质量。

(三)构建订单式培养模式。企业对有兴趣、有潜力的学生组建兴趣班,有针对性地进行订单式培养,提升职业教育强度和比例,让学生更早地接触岗位工作环境,为其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打下基础。此外,学生入校开始就给予关注和指导,企业不定期地选派相关优秀员工进入校园开展职业选择、基本沟通和服务礼仪等方面的讲座。

(四)加强科研合作。校企双方已共同申报并立项教改项目一项,随着合作深度的增加,将继续加强双方的科研合作,争取在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方面都能有更大的突破,为课程教学和行业发展提供更多服务。

四、结语

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核心。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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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实训总结篇8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1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核心。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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