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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2-12 09:05:00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城建档案工作城市建设核心价值

我国城建档案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快。目前,全国660多个设市城市中已建立了500多个城建档案馆,区(县)城建档案室达到了1000多个,馆藏量在4000万卷以上。城建档案工作从对象上讲属档案范畴,从程序上讲又属建设行政领域,它的实践和发展既突破了经典的档案理论体系,又为传统的档案理论带来了新的内容、新的发展以及新的实践,并成为了中国特色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建档案工作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性。各城市无论投资规模、馆舍规模、队伍建设、现代化建设,还是所取得的成绩方面相差都很大,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二是发展的不稳定性。即使是同一个地区、甚至同一个城市,不同的时期,发展速度很不平衡,有时快,有时慢。三是发展的多样性。各地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工作内容和体制结构等许多重要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产生了许多争议,甚至产生了一些迷茫和困惑。从促进档案事业和城市建设事业和谐发展以及城建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核心价值进行探讨和总结,澄清不必要的模糊认识,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紧迫的。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思考作一些论述,以期抛砖引玉。

1.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现实需要的产物

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角度看,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城市建设活动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城市实体,由各种各样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辅助设施、自然环境及景观改造等客观实物组成;另一个则是城市实体建设、改造和演变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等载体形式的信息记录,即城建档案。事实上,在人类筑城造廓历史中曾经存在过的绝大多数城市实体早已湮灭于历史长河之中,只有幸存的档案才能向我们诉说昔日的辉煌与沧桑。城建档案古已有之,它与城市建设活动同根同源,既记录了城市的历史面貌,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内容和走向。

城建档案是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资料。尽管城建档案源远流长,但现代意义上的我国城建档案工作是应城市建设需要发展起来的,是城市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发展更多地依照着城市建设的节奏,也更多地围绕着城市建设中心工作的服务。它并不是综合档案工作中一个直接的分支,更不是综合档案工作中一个简单的、均衡的单元。它是档案工作与高速发展的中国城市建设事业结出的富于中国特色的一个创新成果。

2.城建档案工作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

“品位”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属审美范畴,对“城市品位”目前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城市品位”一词的广泛使用反映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审美情趣的提高。

一个城市的品位首先体现在它的规划水平上,而城建档案则是城市规划最重要的参考依据。澳大利亚的首都堪培拉是世界著名的花园城市,也是世界上公认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山水城市”之一。澳国家档案馆至今还保留着一套特殊档案:1911年澳决定建都堪培拉时,堪培拉只是一个河边小镇。次年澳议会组织了一场国际性规划设计大赛,向全世界征集首都规划设计蓝图。征集到的137份方案被整理成册,其中美国设计师格里芬的设计最受议员们好评,以格氏的设计为核心,再辅以其它方案,议会形成了堪培拉的总体规划方案。即将小河改造成东西长12公里、南北宽不足1公里的人工湖(今天的格里芬湖),湖中建一喷水高度达137米的巨大喷泉,以纪念库克船长首登澳洲大陆。湖的南边是政府机关和外国使馆区,北边是中心商业区,西边是文化区,有大学、医院及科研机构,东边是别墅区。横跨格里芬湖的联邦桥和国王桥如两道彩虹将南北两边紧紧连在一起。在堪市近一百年的建设发展中,这套规划方案都得到了严格遵守,成为世界城市规划的一个典范。为了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稳定性,我们必须尽可能多地汲取各种成功经验,充分发掘城市的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优势。可以说,离开了城建档案工作,规划设计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规划工作根本就无从开展,更不用说规划水准和品位了。

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有序开展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和发展前景。搞好城建档案工作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个城市对其历史文化的珍视和彰显是其城市品位的重要表现,而搞好城建档案工作还是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重要手段。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轨迹的真实记载,是城市建设文明的积淀。城建档案是一座历史文化的宝库,是我们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极其重要的信息源泉。

3.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全局性工作。城建档案工作参与并贯穿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在对城市建设发展的每一领域、每一环节进行记录的同时,也行使着促成每一领域、每一环科学、规范、真实性操作的职责。这是它与建设发展中的其它环节如:规划、拆迁、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权属管理等最大不同之处。城建档案包括了城市基础、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市政设施、水文地质、建设科研、风景园林、历史名胜……可以说从宏观到微观两方面来看,城建档案都涵盖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反映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水平,也能洞察到细节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建档案工作是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城建档案工作是实现城市建设行政职能的重要手段。正因为城建档案工作涉及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把城市建设职能的实现通过城建档案工作来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特别是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能,使城建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建设中心工作服务,也为建设行政职能的发挥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城建档案工作的这些核心价值是由我国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所决定的,并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得到加强。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谈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丝毫没有要淡化档案行政管理对城建档案工作指导监督的意思。事实上,城建档案工作的每一个成绩的取得,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从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出发,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应更进一步发挥和突出档案特色,依托和融入建设职能,创新服务,增添活力,以期为中国特色档案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文华.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创新的几点思考.城建档案.2006-06.

[2] 李忠谋. 潘玉民:《档案学若干问题研究》,第6页,香港同泽出版社,1996年版。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城乡规划;档案;问题;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tent and importance of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rchival work, combined with the reality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rchival work, explored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archival work.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files;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中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城乡规划实践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过程而开展。作为城市规划记忆工程的主要承担者,档案部门做好档案工作,对促进和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城乡规划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档案工作中存在着的信息资源收集不完整、信息利用不到位、信息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已严重影响着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城乡规划的作用与现状

现代城乡规划伴随着工业革命而产生,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作为一种政府职能,同时作为自成一体的职业技术,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政治性的工具。无论是在市场经济下还是计划经济下,城乡规划的根本的作用没有发生变化――通过对城乡土地使用和空间资源分配,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服务于国家制度,平衡着社会集团和个人的利益。

近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外力推动下,城乡规划工作的内容有了进一步地扩充和细化,小城镇规划建设、古镇保护与发展、城市规划信息化、城乡统筹规划、城市更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世界遗产保护、中低收入住房问题、构建和谐社区、人居环境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健康城市化与城市土地利用、创意产业与城市发展、城市公共安全与防灾、城市文化与城市特色塑造、边境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转型和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职业发展、地下空间规划、山地城乡规划与防灾减灾、灾后重建规划、转型期城市规划与公共政策等几十个问题相继出现和确定。[ 唐凯:《回顾与展望―在201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的发言》]城乡规划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要全局统筹、整体安排,从最初的设计方案到最后项目成果的落成,其中将产生很多宝贵的档案资料。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作为记录历史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资料,主要包括各种申请、证件、文件、方案、批示、会议纪要、光盘等文。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有序地收集、整理、分类、编目、排架,就形成了城市规划档案。

二、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发展提供新平台

随着襄阳市区域地位的不断提升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我市城乡规划和建设新的奋斗目标,即“把握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把城市建设和发展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和重要载体,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机遇,用好上级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政策,加快城市发展步伐。”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档案部门要站在区域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按照中心城市标准,重新认识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要以面向相邻省市的全局视野,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推动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主动融入中心城市发展大局之中,为襄阳长远发展服好务。

三、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规划档案和其他机关档案一样,是单位工作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但规划档案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和特殊性,它记录着一个城市空间的演变,记录着一个城市的发展过程,记录着我们居住环境的变迁,可以说城乡规划档案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收集归档、保管、利用是档案工作的基本环节,收集归档是前提,保管是基础,利用是目的,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收集归档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始环节,与其他各个环节的工作相比,它处于一种特殊地位。档案收集是贮存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档案工作其他环节的基础,是决定档案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大影响。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经济建设,档案利用工作是达到这一目的的直接途径。档案的利用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档案工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档案业务工作中最富有活力的环节,是带动整个档案工作发展的关键步骤。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主要是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其作用主要表现为凭证作用和借鉴作用。城市规划档案不仅记录了城市规划工作历史活动的真实经过,还记录了在各项活动时的思想发展、形成变化、工作成果以及经验教训等。

现阶段,城乡规划档案主要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和专业档案,其中文书档案和专业档案数量最大、利用最多。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文书档案又分为党群、综合、测绘、法规和规划五类。它记载着单位的发展和成长历史,对研究本单位的项目审批和科学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专业档案

一个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基本要经过选址用地、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及其形成文件的流向如下:(1)选址用地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发改委立项、批复等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2)方案审查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附图)等有关文件材料按项目编号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3)建设工程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土地证及宗地图、会议纪要、相关费用凭证、政府批复等有关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4)竣工验收阶段: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查批准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建设工程竣工图》、《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处理笺及有关文件材料存于同一档案袋,由综合科办理完结后转档案室存档,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审批部门较多,规划审批档案多而复杂,相应档案整理也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否则就无法保证档案的齐全与完整。

四、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档案工作只重视档案的保管,忽视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往往只注重追求馆藏的数量和规模,而对档案信息能多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需求、能否充分发挥其作用重视不够。多数人认为档案只是过时的材料,档案工作只是看门守摊、无所作为,只要保管的档案不损坏、不丢失就算完成任务了,看不到档案对科研、经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档案工作不被理解,挫伤了档案人员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乡规划档案工作的发展和创新,甚至少数档案工作者存在的自我轻视的心理也将直接影响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价值理念。

档案工作实则是一个系统的流水型模式,从收集归档、保管到最后的利用,需要的不仅仅是档案部门这一个小团体的努力。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档案资料的收集上,从当事人最初的申请,到相关部门作出行政行为,资料在呈递审批的过程中,可能会毁损、丢失,如何保证所有的资料最后能交到档案部门手里,需要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以及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支持。

实践证明,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服务工作,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只有通过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才能体现,在现今环境下,档案利用面临着一个主要问题:档案利用价值偏低,档案利用需求得不到完全的满足,比如自由利用要求不满足,多样性要求不满足等。

五、完善档案工作的对策与途径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

领导对档案工作价值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对档案工作的态度,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认为档案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相比无关紧要。因此,为了真正发挥档案工作的积极作用,局领导应将档案工作切实融入到其他各项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将档案工作均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格局,从人、财、物上对档案工作给予保障,带头做好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档案收集制度,争取部门支持

在近几年的档案整理工作中,笔者发现档案工作中的首要问题就是收集难。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档案的整理我们只要认真按照档案局批准的“三合一”制度践行即可,然而收集工作往往却非常艰难。在日常工作中,有些部门和个人只图自己工作方便,对提交部门档案无故拖延,而档案部门对此也毫无办法。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在于没有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形同虚设。建立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把规定移交档案资料作为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那么这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就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了。

(三)搞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衔接,争取业务指导

作为机关档案工作部门,要主动与档案行政部门对接工作,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保证服从全市档案工作大局。同时,认真抓好档案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保障机关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档案工作已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演变到计算机信息数字化管理模式,从档案的手工查询发展到网上查询。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可以使文件的形成、运行、转换等各个环节与自动化办公衔接起来,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与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所以,单位应有计划的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学习。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

(五)合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工作服务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3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按《办法》规定办理档案登记证,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档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加强了制度建设,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城市规划档案已进入了依法治档的新阶段。

1、城市规划档案的形成

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作为记录历史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资料,主要包括文书、图纸、各项城市建设项目报建档案等。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有序地收集、整理、分类、编目、排架,就形成了城市规划档案。

2、城市规划档案的作用

城市规划工作档案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主要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其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即凭证作用和借鉴作用。档案是历史的凭证,是第一手参考材料。城市规划档案是当时直接使用的文件资料转化而来的,它客观地记录了过去的历史情况,保留着真实的历史标记。它不仅记录了城市规划工作历史活动的真实经过,还记录了在各项活动时的思想发展、形成变化、工作成果以及经验教训等。它对于记录历史、查考情况、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广泛的参考作用。有档案做依据,研究和处理问题就比较准确迅速,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城市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

3、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创新档案管理工作

首先,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档案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档案室具体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工作,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工作。每年将档案工作均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格局,确保本单位的档案工作专项经费的到位。

其次,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才能有效地解决新形式下出现的新问题。 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整理档案。档案汇集着大量的指示,也记载着丰富的信息,是一种丰富的信息资源,但档案的整理工作繁琐,重复劳动多,强度大,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整理档案,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档案工作已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演变到计算机信息数字化管理模式,从档案的手工查询发展到网上查询。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可以使文件的形成、运行、转换等各个环节与自动化办公衔接起来,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与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是信息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是档案工作者的必然方向。所以,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边学习边操作,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努力使自己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每一位档案工作者都要有宽广、扎实的专业知识,通晓各类档案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强调档案与其他专业的渗透与联合,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4、合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工作服务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4

一、城建档案与城市规划的性质和关系

城建档案是科学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说就是在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模型、样品、照片等技术性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城市规划建设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城建档案产生的专业范围很广,概括起来,它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三个方面的活动,即是城市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的直接记录,而且是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1956年国家城建部部长万里在一次规划训练班上指示:“规划工作的困难就是缺乏足够的城建资料。城市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是由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居住建设、公共建筑、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和其他物质要素组成,各种要素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编制城市规划,需要各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又必须经过长期积累”。这说明,城建档案工作范围不仅仅在城建系统,而是整个城市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各个专业都和城建档案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城建档案是一项专业性档案,它来源和产生于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活动中,是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不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等,它不仅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又是继续进行生产、建设、科学研究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同时它又反过来为城市规划与建设服务。城市规划是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包括: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由于城市是一个由多种体系构成的复杂的综合体,它涉及面很广,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公共设施、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商业、服务业、生活居住及园林绿化等,这些因素既彼此联系,又相互依存,互相制约。既有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规律,又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共同处于一个统一的城市中。而种种这些都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编制设计出城市规划的布局来实现的。而城市规划的编制包括: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具体包括:市(县)域规划、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在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必须以城建档案为基础,通过了解城建档案中城市的各种城市建设资料,了解城市的现状、历史情况、自然条件和建设基础等,通过查找城建档案中存有的原始城市基础资料以及城市的地上、地下各种工程设施情况以及城市的文化教育、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各种因素的现状,以综合平衡各种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和设计城市规划。

二、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编制的基础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5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城市建设档案的归属和流向,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和有关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产生于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包括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形成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及其有关的部门(如气象、土地、环保、房地产等)。城市建设档案的归属和流向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与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办法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的保管、报送和接收工作。

第二章城市建设档案归属和流向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归属和流向的原则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档案归属、流向的整体规划和要求;

(二)有利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需要;

(三)保障档案形成单位的凭证依据和日常工作的需要。

第五条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

1.勘察: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查成果副本。

2.测绘: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3.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4.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筑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公路的工程档案材料及道路图。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人行过街桥(道)、重要涵洞、隧洞、隧道的工程档案材料及桥涵分布图(铁路桥涵按3.1)。

3.排水:城市污、雨水排除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4.供水:城市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5.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材料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6.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材料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7.照明:城市路灯线网系统图、照明设施分布图。

8.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

①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规划设计,改建变迁资料,风景名胜、古建筑等的总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图,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及修缮记录。

②城市依托大自然环境绿化规划和实施计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实施建设情况,风景名胜区保护、发展规划及分布图。

③古树名木统计表、位置、情状描述、价值、意义论证,保护原状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

④文物古迹、纪念性建筑及名人故居的照片、现状图、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

⑤城市标志性设施、观赏游览设施及雕塑的照片等有关材料。

9.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各种环卫设施分布图、规划图和重要市容环卫工程档案材料。

10.城市防灾:防洪防灾规划、城市河道水系图、防洪工程设施分布图和防洪设施工程档案材料、城市防洪历史档案材料,其他防灾有关档案材料。

11.城市人防工程: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办理。

(三)城市交通、电力、邮电档案

1.铁路。

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区段站以上的客、货运站,编组站及工厂厂房的总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报告。

②城市规划区的桥梁总平面位置图,平面、立面的竣工图及有关说明;线路、隧道的总平面位置图,横纵断面标准图及有关说明。

2.民航机场:民航机场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总图,净空图,竣工验收报告;航站楼建筑工程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3.港口:港口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客(货)运站建筑工程档案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4.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场站设施工程及线网布置档案材料:地铁工程档案材料;轮渡码头、索道、缆车等设施工程档案材料。

5.主要长途汽车客运站的工程档案材料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6.城市供电。

①电源:电厂总平面图、主要建筑物建筑竣工图、厂区外综合管网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

②电网:变电工程主要建筑物建筑竣工图、供电、配电线路平面图、线路地理结线图。

7.城市邮政、电信。

①邮政、电信枢纽建筑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②微波站位置及空中通道图、短波收发讯台位置图,地下、地面站位置图,市区内市话、长途明线杆路图;邮政运输地下通道位置图和管线道路工程有关的文字材料。

(四)城市民用、工业建筑工程档案

1.民用建筑(根据本城市具体情况)。

①居住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项目审批、设计说明、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不同时期典型住宅和各种住宅标准图。

②公共建筑、行政办公、旅游、外事、科技、文娱、教育、宣传、出版、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广播电视、金融保险等重要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内部主要建筑物竣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结论性文件材料。

2.工业建筑

①大中型工厂、矿山、仓储企业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主要建筑物的建筑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与全市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副食加工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材料。

②国防工业企业的厂区总平面图及厂区与外界相连的地下管线竣工图。厂外建筑工程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五)军事工程档案资料按《军事设施保护法》办理。

(六)城市建设系统科研、设计档案

1.城市建设科研的重要科研成果、获奖项目档案材料。

2.城市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及反映城市主要面貌的重要公共建筑物、典型居住建筑工程设计档案材料。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馆可收集城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形成的有关城市建设基础资料:

(一)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事业和设施发展史等资料。

(二)城市自然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资料。

(三)城市技术经济资料包括城市经济、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交通、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工矿、企事业的现状及发展等统计资料。

(四)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文件资料、统计资料及设计、科研、施工等技术规程规范、专业论著等资料。

第七条产生城市建设档案的各单位,除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范围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外,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章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与接收要求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

根据本办法所确定的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有关单位应向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有关城市建设档案。凡属规划、市政公用及管理方面的,由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凡属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方面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报送:凡属城市建设系统科研、设计、以及地下管网普查、补测等方面的,由承担任务部门或单位负责报送。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

各大中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范围,负责接收本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关城市建设档案,收集有关城市建设的基础资料。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本办法范围以外的档案应报请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涉及中央主管部门驻地方单位的,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协调。(超范围接收)

第十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时间。

凡属新建项目(工程)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地下管网普查、补测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其它城市建设档案应自形成之日起5至10年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

第十一条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的案卷质量,由报送单位(部门)负责,按国家标准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整理。案卷(卷盒)封面和脊背可不填写,由城市建设档案馆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五条内容中涉及工程前期管理性文件材料的原件,应保存在档案形成单位;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副本或复制件。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报送与接收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移交档案的内容、卷(册)和页数,并有完备的签字验收手续和利用权限、保管期限等说明。

第十四条报送单位应对所报送的城市建设档案建立目录清单,并根据其变更情况(改建、扩建和补测)及时向城市建设档案馆补报有关变更内容;城市建设档案馆接到变更内容后应及时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6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和利用。

第四条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当地城市建设事业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管理,健全和稳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市各有关单位(包括驻市的部、省所属单位)都应从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把城市建设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列入有关规章制度和各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多套分存、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建立以市建设档案馆为中心,以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档案室及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建档案工作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市建设档案馆隶属市建设局领导,是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城建科研、城建信息的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拟定城建档案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规定;

(二)接收征集本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和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利用工作,为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服务;

(四)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需要,开展编研工作;

(五)对各县(市、区)建设档案馆(室)和市区城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六)根据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使建设档案馆逐步成为城建档案资料的储存、利用、咨询、交流、服务中心、城建科研中心、城建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建设档案馆(室)负责当地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开发利用和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向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城市规划档案及重要工程档案。

第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部队等)对本部门、本单位形成的城建档案应加强管理。根据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管理需要,收集和保管其竣工档案,并随时接受市建设档案馆的检查和指导。凡属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都必须无条件地将档案的原件报送市建设档案馆统一保管。

第九条城市行政区范围内下列档案资料,应整理送交建设档案馆:

(一)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档案资料,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工程及市场管理、城建计划统计管理等档案资料;

(二)城市勘测设计方面的档案资料,包括城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城市测绘等档案资料;

(三)城市土地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主要指市区土地规划、土地普查成果等档案资料;

(四)城市土地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主要指市区土地规划、土地普查成果等档案资料;

(五)市区地名档案资料,包括街名、道路命名汇编及更名通报等档案资料;

(六)城市环境保护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环境普查、监测、治理等档案资料;

(七)市政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城市道路(含广场)、桥梁(含地下人行道)、涵洞、隧道、排水、路灯等工程档案资料;

(八)公用设施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供水、供气、热力、公共交通、供电、电信等档案资料;

(九)交通运输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市辖范围内的公路、铁路、机场等工程档案资料;

(十)工业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矿业、电力、轻工、纺织化工、电子仪表、机械、冶金、建材、医药、食品、储库等建(构)筑物工程档案资料;

(十一)民用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住宅、办公用房以及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宾馆、会堂、书店、学校、医院、疗养院、体育馆(场)等档案资料;

(十二)城市水资源管理和主要水利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水资料调查统计、规范性文件、城市上游水库、引水渠道及泵站,市区河道整治等资料;

(十三)人防、防灾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人防工程的通道、地道、地下室、消防、防震、防洪等工程档案资料;

(十四)环境卫生工程档案资料;

(十五)名胜古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公园、绿地、苗圃、名木古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城市雕塑、古建筑、风景区等方面的工程档案资料;

(十六)城市建设科研档案资料;

(十七)军事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和隐蔽工程等档案资料;

(十八)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勘测资料、竣工总平面图、管网综合图、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工程竣工档案及住宅工程档案等;

(十九)涉外工程档案资料;

(二十)村镇建设档案资料,主要指市区周边村镇规划,典型建筑的图纸等档案资料;

(二十一)列入要收集和征集的城市基础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沿革、历史经济、人口、科学文化、教育、资源、气象、水文、地震以及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汇编、专题调研和科技成果、技术手册、城市面貌等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声像资料)。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十一条需报送市建设档案馆的城建档案资料由产生单位收集齐全,按要求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各类建设工程档案应于竣工验收后九十日内移交;城市基础资料、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环保管理、园林绿化、人防、工程设计、科研等档案资料应自形成之日起,在产生单位保管三至五年后移交。

第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与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招标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包括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质量要求、套数、提交时间及编制竣工图费用等,明确其义务和责任。

第十四条凡在城市辖区内建设的各类工程,在其竣工时,应当同步整理完成工程档案资料。在编制工程竣工图纸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编制竣工总平面图和管线工程竣工图,须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实测数据;

(二)图形与文字数据要反映建设工程的真实情况,即图物相符;

(三)利用施工图纸改绘竣工图,必须是图面清晰的新蓝图;

(四)地下管线工程必须按要求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大型、重要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须附有工程照片或实况视频等声像档案资料;

(六)编制竣工图必须坚持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度同步编制,不得事后编制和伪造。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市建设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市建设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六条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是原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建设档案馆可以接受委托,代为整理、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七条凡因扩建、改建、大修,使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管线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对其原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修改补充,并及时报送建设档案馆。

第十八条城建档案实行多套分存、集中管理的原则。建设档案馆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科学管理城建档案,积极利用城建档案,开发城建档案信息,为城市建设服务。

第十九条建设档案馆应做好档案材料的鉴定和保管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条建设档案馆对城建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鉴定。对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目造册,经单位领导审查,并与产生单位协商同意,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

第二十一条凡需要利用城建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建设档案馆按规定查阅。单位或个人在查阅城建档案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污损城建档案或拆卷、抽页。

第二十二条建设档案馆应根据查阅档案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做好利用统计、信息反馈的工作,分析研究城建档案开发利用的新动向,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向建设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省档案工作条例》给予处罚: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五)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发展;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城市规划档案的含义及特点

城市规划是在某一时期里为实现城市各项发展为目标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并为此做出具体的安排,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布局的协调、建筑物的综合性部署等。要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相关管理者就应该先熟悉该城市发展的历史,对城市现状及其发展相关的其他情况加以了解。城市的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相关历史记载,可为规划部门提供可靠的相关参考。

城市规划档案源自于城市规划管理的档材料。按规划管理工作的性质,其档材料大部分在以下环节中产生:建设用地。包含建设用地的申请报告、相关部门批准的基础建设计划、项目任务书或项目计划、指标、建设用地的审查记录、承办单、用地选址材料、用地许可证、征用地材料、相关图纸、规划图等等;工程管理。主要有工程申请报告、批复等相关档、土地证、开工报告、平面布置图纸、设计图、动迁协议、工程说明书、规划方案的审定材料等等;管线工程管理。有管线工程申请书、管线工程的设计方案、管线工程的施工图、工程材料、竣工图等。

1、法律权威性。在办理建筑物相关的产权、产藉证的过程中,它起到的法律凭证的作用是其余城建档案无法相比的。在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工程一书两证的原件,是按相关法律及其他法规性档所规定的法规程序形成的,汇聚了诸多职能部门,如计划部、国土部、规划部等的相关审批意见,是土地的使用、工程的建设凭据,具备法律的权威性。

2、客观真实性。其直观的反映了建设工程的各方面情况,在批复书上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名称、工程的性质、建筑的面积、功能、造价等等信息。

3、内容广泛性。它包括了单位及个人建设工程的报建、建筑物的改造、功能变更、建设单位变更、建筑物招牌、装修等内容。

二、城市规划档案重要地位

规划档案的种类众多,包含城市的总体、详细、分区、控制性、修建性、管线工程等众多规划档案,在城市的建设体系之中起到主导的作用。城市规划档案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从城市规划的审批权限而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城市规划审批的权限进行规定,目的在于强化合理布局、统一管理,确保其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方案实施。所以城市的规划档案具备权威性,是城建档案的第一档案。

三、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停滞阶段,城市化建设缓慢,因此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难以进行实质性的开展,政府部门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也没有进行重视,更没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但是一些传统思维和旧的模式还是根深蒂固,这就造成了旧思维和新形势之间的不可磨合的矛盾。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技能,难以对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归档、整理、分析等等。这种规章制度上的缺失是阻碍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的主要因素。

2、意识不强

有一部分城市规划部门的档案工作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许多人觉得档案管理没什么意义,从而产生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档案工作得不到重视,使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创新。没有形成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一些部门与工作人员档案意识较差,甚至有将重要档资料据为已有的情况产生,严重影响了档案的收集与再利用。

3、信息化建设缓慢

对于实施电子政务,不管是从流程、相关技术标准或是人员的素质等方面都未有充分的应对准备,另外,档案信息化的建设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绝大部分只是引用了我国有关信息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而展开工作,指导上受到限制,操作上有难度。

4、档案人员素质较低

在当前的档案管理员在整体素质上偏低,知识结构单调、相关知识、理念没有更新、缺少专业知识、不具备档案管理从业的资质、专业知识老旧、仍按传统方式管理档案、分析鉴别的能力差等因素都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四、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创新

1、健全规章制度

科学和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一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创新发展的重要要求。各级城市规划档案管理部门要充分重视工作规则制度的完善工作。制定适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的具体规章制度,设立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归责机制,将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个人,促使工作人员产生压力感,进而端正工作态度,为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

2、创新服务机制

首先要勇于创新,把城市规划档案的服务领域进行合理拓展。在城市规划档案开发利用中必须适应城市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开拓创新,做好其管理工作。打破阻碍城市规划档案发展的传统观念与方法,改进服务方式,探索新途径,对服务意识进行加强,以保证其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其次采用多样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相当档案工作者要从单纯的管理员变为主动的服务者,改变传统形式,为了城市规划档案的开发与利用营造良好环境。利用的手续进行简化,提升服务的质量,对服务的手段实施创新,实现手工和现代化检索并行的方法等,真正的做到全方位服务。

3、实行科学管理

一是实施综合管理。将各门类、各载体的相关规划档案都纳入到集中、统一的管理范围之内,以维护档案完整性与安全性,提升工作效率,为档案资源更深度的开发利用提供便利。对城市规划档案加强保护工作,改变以往在档案出现破损后才开始修复的工作模式,在资料档案入库前就对存放环境、资料破损的实际情况等多因素进行研究分析,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与此同时,利用复印、扫描、微缩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实时的做好档案备份工作,以减少原件损耗,从一定程度上延长相关档案使用的寿命。二是实施目标管理。结合实际,将定性管理变为定量管理,层层分解目标并逐项进行落实。三是标准化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标准,让各个步骤,各道工序,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现代化管理。以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为指导,加强基础业务,加强保护技术,充分发挥已有设备的潜力,探索现代化管理新方法。

4、提高人员素质

首先档案部门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档管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指导,采用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城市规划的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水平,让他们有机会借鉴别人的工作经验,开拓管理新思路。其次相关档案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精神、物质各方面生活。依据部门与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相关激励方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第三管理人员结合本职岗位工作,提高个人业务水平,边学边实践,还要重视档案工作和其他专业渗透与融合,在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重视计算机技术、信息技能学习,让自身成为具有信息相关知识与网络技能的综合型、新型规划档案管理人员。

结 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是目前城市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研究课题,做好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借助于城市规划档案提供的可靠、准确的参考依据,城市才能科学、合理的稳步发展,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篇8

城乡规划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城乡规划的方针和政策,组织领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维护城乡规划的法治和秩序,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城乡规划的综合效益。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下达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建筑设计方案的审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在进行规划管理各项活动中,都将产生大量的具有工作查考和保存价值的规划管理档案。规划管理档案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依法实施管理的真实记录。

由于城乡规划管理是保证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实施具体的城乡规划管理活动中,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城乡规划管理档案。如在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中,涉及建筑用地的申请,审批工程选址、施工放线等,都要有有关的批准文件,工程设计图纸等文件材料作为工作凭证。可以说在整个规划管理工作各个环节中,都与规划管理档案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规划管理档案是进行规划管理各项工作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规划管理档案或规划管理档案不完整、不准确,都将给规划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可以说,规划管理档案是规划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规划管理工作成果最终实现形式。

规划管理档案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规划前期管理档案资料和规划后期管理档案资料。规划前期管理档案资料主要有:建设单位(个人)建房申请书、基建计划批准文件、建设(定点、用地、工程)规划申请表、建房用地申请书、建房踏勘报告书、征用土地批准书、征用土地协议书、规划用地红线图、征用土地红线图、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审批单存根、建设工程红线图,以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材料。只有当这些材料齐全完备,才能说明该工程是一个合法的建设工程。在这些材料中,土地征用红线图、规划用地红线图、工程建设红线图、征用土地协议书、规划(用地)建房申请书,以及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审批单存根,是规划管理档案的核心部分,其日后档案的查考利用的重心也就在这部分。

从以上可以看出,规划管理档案与工程竣工档案具有明显的区别。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反映工程的施工情况,诸如隐蔽工程记录、各种原材料的试拉试压报告、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等,主要反映了工程建设的技术性和质量可靠性。而规划管理档案则是集中记录了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建设前期所办理的各种手续和所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反映了建设工程的政策性和合法性。规划管理档案作为城建档案的主体之一,从某种意义讲,它比工程竣工档案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

规划后期管理档案资料主要是指对违法违章的查处。如超面积、违反规划红线的工程建设,其内容主要有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送达证、停工通知书、复工通知书、行政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结案审查表以及补办“一书两证”等文件材料。

城市规划管理档案形成于城市规划管理各项活动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也不同,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要将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和有关制度规定之中。首先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做到人员、设备、装具的落实。其次,建立专门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保证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以项目为单位,对涉及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归档。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档案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将城乡规划管理文件材料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移交,以确保城乡规划管理档案的齐全、完整。

城乡规划管理档案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和城乡规划管理人员智慧的结晶,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和查考保存价值。因此,必须对城乡规划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城乡规划管理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集中统一管理就是将各个工作部门、单位分散保管的城乡规划管理文件材料按照相关的归档制度统一交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档案室进行保管。在现阶段,集中统一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档案室保存阶段。这个阶段指城市规划管理档案从形成、保管到移交前的阶段。因为规划管理文件材料在项目规划建设期间需要经常使用,因此,在项目建成的两年之内宜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档案室保存为宜,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实际效能。二是城乡建设档案馆保存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乡规划管理档案在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保存两年之后,要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永久(长期)保存。这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延长城市管理档案的寿命,发挥档案的综合作用,方便各部门、各单位利用,为今后建设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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