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城市地理论文8篇

时间:2022-09-25 11:02:37

城市地理论文

城市地理论文篇1

用地理思维的角度去观察城市,我们可以了解城市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是这样。基于地理信息的直观表达,可以揭示城市经济和社会现象的空间关系以及空间结构,城市中的人与环境的内在相互关系、相互影响等。用地理信息去研究城市可以跨过早期的简单因果关系直接进入现代广泛流行的相互作用关系论中。城市中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社会主体和经济主体,单个因素活动可能是没有规则的,如果用地理的角度去研究就会显现出明显的空间规律。地理信息作为一种空间表达、空间呈现和空间关系的描述信息,为人类进行空间思维提供了交互语言。借助于地理信息清楚了解城市各种运作的规律,有助于我们对城市进行统筹,在城市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应急救灾等方面可以做到更好。地理设计是一种将地理科学和GIS方法融入到设计过程中的系统方法学。相对于传统的城市设计,地理设计更强调了依托地理环境背景,对城市建设进行方案设计。在设计的过程中有一系列的功能、方法、工具和模型根据原有的空间及属性信息结合当前输入的设计方案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并把评估结果用地理的方式直观表达出来,快速地为设计者提供反馈互动,让设计者及时了解设计方案在各个方面引起的影响,进而进行设计方案的迭代修改,直到生成总体效果良好的设计方案。在这个过程中还可以包含信息共享及协同工作机制,让更多的人和部门同时参与到设计阶段中,确保方案的优良特性。地理设计的系统方法及实现工具在日益完善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越来越多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智慧城市有多个特征,其中一个主要特征是可持续性。城市运行维护管理的优劣也很大程度地决定了城市的智慧化程度。城市运行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城市资源与生态环境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及城市社会管理等方面。在城市运行维护管理中,与空间位置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来进行分析处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收集城市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分析评估城市管理效果,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调适原有的管理体制、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管理的效率、优化管理效果,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让城市的运行进入一种良性的可持续的状态中,真正实现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

2时空地理信息的获取与利用

智慧城市是依托信息科技和智能技术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的及时感知、互联传递、利用和分析,从而创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机制,提升城市科学管理和决策的“智慧”。智慧城市的主要特征包括全面感知、互联互通和融合计算等。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任何人、事、物、组织都必须依附于空间环境内,而对不同时态下的人、事、物、组织的空间存在位置的描述亦是地理信息的一种,这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地理信息,是描述任何事物的位置元数据。从空间维度来看,可以将所有完整的事物主体描述信息看成是地理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结合,考虑与测绘地理信息进行区分,不妨把地理信息分类为基础地理信息和泛在地理信息,而政务专题信息、卫生专题信息等社会要素则是泛在地理信息的一个个子集。可以看到,跳出传统狭隘的基础地理信息思维,整合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和泛在地理信息,才可以把社会人文的所有对象结合空间思维来思考和决策,这是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提供城市“智慧”的前提。时间和空间,是自然宇宙的两个维度,也是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两大通用规则。时空信息的结合,为融合利用城市海量信息指出一条清晰的路径。城市可以空间为横轴、时间为纵轴,钻取城市信息,建设一个智慧城市运行监测平台,只要尽可能多地接入城市感知信息(比如温湿度与空气监测信息、水文水质监测信息、各种定位信息、城市摄像头、公交刷卡信息、POS刷卡信息、通信基站连网数据、交通卡口信息、ETC不停车收费记录等等,将感知的概念再延伸一些,还有遥感遥测信息、企业和个人去公共服务窗口办业务记录、个人住宾馆酒店的记录、乘车和乘飞机时的身份记录等等),实现城市信息的大集成,就可以展示城市现在、再现城市的过去、模拟城市未来。想象一下,坐在智慧城市的运行中心,在以大幅地图为背景的屏幕上,可以看到实时的城市各局部的气象环境、温湿度、PM2.5等,可以回顾城市的历史气象,还可以模拟将来气象;可以看到实时的城市人流、车流动态,可以回顾历史人流、车流,还可以模拟未来4小时、8小时、12小时内的人流车流;可以查看任何一个人或车的运动行进轨迹,还可以揭示其在空间上的时间规律;可以看到水文水质情况,可以回顾和预测水位信息,还可以及时提醒污染变化情况;可以看到实时的城市警情,可以回顾历史警情,还可以预测未来的警情波动的时间区间和空间区间;可以看到最新的遥测信息,可以获得地面滑坡、违建的智能提醒,还可以生成应急警告或清违指令;等等。从城市信息化的角度来看,以往主要着力于时间维的信息分析和利用,在智慧城市框架下,在时间维的基础上结合空间维,时空信息的融合利用,给了城市运筹帷幄的底气和智慧。城市要获得和提升智慧,需要持续提升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充分获得信息的能力,没有高度信息化的城市没资格谈智慧,所以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延伸信息感知触角、集成城市信息;二是充分利用信息的能力,如果城市汇聚一个庞大的综合数据库,而不加以呈现、分析和利用,那么信息的价值度必然很低,城市也谈不上智慧。时空思维是实现城市智能与智慧的主要手段,由于时间一直是城市信息的主要元数据,因此要提升城市智慧,主要面临的重大挑战是如何提高城市的空间思维能力:1)如何把从各种途径采集、感知、分布和汇聚的海量信息进行空间化,将其转化为泛在地理信息,从而能实现对海量信息的空间呈现和抽取,为城市管理者和服务对象提供空间思维辅助。2)如何赋予计算机系统一些空间业务规则,从而实现城市的空间智能。从地理信息共享服务的角度来看,需要实现城市地理信息(包括基础和泛在地理信息)的随需共享,以支撑各行业部门及各种协同应用需求。

3智慧城市的时空信息框架设计

智慧城市的空间基础框架需要满足各种情况下的时空信息展示呈现要求,因此需要最大程度地整合城市的各种尺度、各种样式、各种来源、各种时相的基础地理信息,具体来说除了基础的矢量数据、影像数据、实景影像、2.5维等数据外,城市的基本地物,如地下空间、管网、地上城市部件、建筑、桥梁、城市宗地、城市规划定案等都应纳入为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服务范畴。基础空间数据的共享整合,优先采用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数据集中,并整理好各地物实体的空间关系,比如社区和宗地的关系、宗地和建筑的关系、建筑和地下空间及管网的关系等,从而形成较完整的城市空间实体数据库,为城市提供全方位的、高性能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一些正在规划、正在设计、正在建设的空间实体,可以通过地理服务方式,到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满足智慧城市的时空分析需求,需要将大量的人、事、物、组织等社会人文信息进行精确空间化,生产城市的泛在地理信息。传统的基于标准门楼牌数据的匹配服务,能满足标准地址的精确匹配问题,不能满足非标数据的空间化需求,也不能解决地址描述信息的非标问题。为此,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智慧城市的时空框架设计:

1)建立位置资源库,构建丰富的地理标识库。

在标准地址门楼牌库的基础上,混合各种地址编码技术,采集和抽取大量的城市地理部件或人文地理标识,建立位置资源库,并不断地补充完善;大量的城市感知设备都是重要的电子标识资源,要纳入位置资源库统一规范管理。

2)提供强大和精确的位置寻址服务,支撑快速空间化的重要基础地理服务。

3)与产生城市管理信息的关键业务系统结合。

泛在位置信息在业务中进行确认是最为准确的,与各关键系统的地址登记模块进行结合,给结合系统提供选择性输入位置描述或空间坐标,能减少非标地址的产生,减少批量空间化的压力,甚至能获得一些位置资源标识。

4)建立动态感知信息接入平台。

大量的前端感知信息要进行空间呈现,需要解决动态信息接入、空间化及基于空间规则的预处理、分发和基于空间地图的动态展示等所有问题,需要一个统一的信息接入平台负责处理。

5)提供泛在化的地理信息服务。

智慧城市的地理信息服务要满足随时、随地和随需的要求,由于数据分布、保密等客观原因,大量的泛在地理信息还是分布于不同单位,但整体上要按SOA架构,实现分布式的地理信息服务和融合共享服务,满足智慧城市对地理信息的流程化协同共享的需求。

4应用案例研究———以智慧纽约为例

纽约市作为美国最大的城市与商港,也是世界经济中心之一,其集中、高效、密集、多样性及无尽的创造可能性为建设智慧城市提供了先天优势,智慧纽约设计内容关注于城市环境的5个层面:土地、空气、水、能源以及交通运输,期望2030年为全纽约人建设一个更加便利、美丽、健康和平等的城市。目前美国智慧城市设计所遵循的是“纽约市(2007-2030)城市总体规划”(PlaNYC),主要涵盖十大模块目标。通过纽约智慧城市设计案例可以认识到,智慧设计区别于传统设计,主要体现在所关注方向不仅仅局限于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更需结合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将关注面扩展到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内容中去。而地理信息技术以其直观的空间呈现、对空间关系的计算处理能力,为人的空间思维提供了重要辅助手段,从而提升个人或组织的智慧。在以地理信息为载体的智慧纽约的设计建设中,人们通过城市部件的位置,可以找到维护保养单位;通过危急事故区域,可以找到最近的应急资源和队伍;通过环境污染的演进路线,可以找到污染源;通过传染病分布分析,可以找到可疑传染病源;通过个人的位置,可以找到最近的酒店、商店和朋友等,这些都是基于地理信息获得和提升智慧的具体表现。通过地理信息为载体的资源统筹、分析数据、构建模型,能够提供良好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和方法。

5结束语

城市地理论文篇2

关键词:隧道施工地下管线环境影响

1.前言

城市隧道(主要是地铁工程及各类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往往处于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密集区,从而导致城市隧道建设中各种工程环境公害问题日益突出。因而在城市隧道施工中,必须保证施工对于已有的设施所造成的影响危害在允许的范围内。特别是各种地下管线由于种类繁多,管线材质、接头类型及初始应力各异,加之分属部门不同,执行保护标准有差异,更加大了隧道施工中管线保护的难度。

作为城市环境保护的一个新兴课题,许多国内外学者都对城市地下施工对邻近管线的影响研究作了很多工作,得出许多有意义的结论,为科学评价城市隧道施工对邻近管线的影响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本文综述了城市隧道施工对邻近管线影响的研究现状及进展并对进一步研究重点提出看法。

2.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地下管线初始应力

城市隧道开挖之前地下管线就承受的应力称为管线的初始应力[1],它是由管道内部工作压力、上覆土压力、动静荷载、安装应力、先期地层运动及环境影响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般说来,管线安装垫层没有充分压实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管线就会出现管段应力增加或接头转角增大现象;管道内外压力不同会导致管段产生环向应力;上覆土压力与动静荷载的作用会使管段横断面趋于椭圆,同时伴随管段应力的改变;同样,管线埋置土层的不同也会导致管身不同的应力状态:比如,管线埋置于温差较大的土层就会使管身产生应变,而管线周围土体湿度的变化也会引起管身的腐蚀从而降低管线的强度。

Taki与O’Rourke分析了作用在铸铁管上的内部压力、温度应力、重复荷载及安装应力,计算了低压管在综合作用下拉应力与弯曲应变的典型值,认为作用在管线上的初始应力大致为管线纵向弯曲应变0.02%~0.04%时对应的应力值[2]。美国犹他州立大学研究人员对螺旋肋钢管、低劲性加肋钢管、聚氯乙稀(PVC)管进行了应力、应变及应力松弛等试验,得出相应的结论[3]。国内学者对各类压力管进行了支座荷载、轴向应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初始应力计算的理论方法及相应的计算公式[4]。

2.2管线与周围土体的相互作用

隧道建设中,地下管线因周围土体受到施工扰动引起管线不均匀沉降和水平位移而产生附加应力。同时,由于管线的刚度大约为土体的1000~3000倍,又必然会对周围土体的移动产生抵抗作用。Attewell认为隧道施工引起的土体移动对管线的影响可从隧道掘进方向与管线的相对空间位置来确定,当隧道掘进方向垂直于管线延伸方向时,对管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管线周围土体的纵向位移引起管线弯曲应力的增加及接头转角的增大;当隧道掘进方向平行于管线延伸方向时,对管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周围土体对管线的轴向拉压作用。而管线对土体移动的抵制作用主要与管线的管径、刚度、接头类型及所处位置有关[1]。

由于大部分地下管线埋置深度不大(通常均在1.5m以内),通常可以假设在管道直径不大时,地下管线对周围土体移动没有抵抗能力,它将沿土体的移动轨迹变形。一些研究成果也表明了这种假设的可行性[2]:Carder与Tayor采取足尺试验研究了埋置深度0.75m,直径100㎜的铸铁管置于不同土体中时在邻近开挖影响下的性状改变情况,试验成果表明管线的移动轨迹与所处地层土体移动轨迹相吻合;Nath应用三维有限元模拟分析了管径75㎜至450㎜的铸铁管在埋深1.0m条件下对邻近开挖的响应,分析结果显示,管径小于150㎜的铸铁管线对地层的移动几乎没有任何抵抗能力;Ahmed等用二维及三维有限元模拟了深沟渠的开挖对邻近铸铁管线的影响,计算得出在假定管线与周围土体不出现相对位移时,管线的附加应变小于铸铁管线的允许极限强度,他们认为,如果管线与周围土体在邻近施工影响下不产生相对位移时,可以不考虑施工对管线的影响;Molnar等对芝加哥Lurie医疗研究中心工程中深基坑开挖对邻近地下管线影响的研究中假设管线与周围土体一起移动的情况下,管径150㎜~500㎜的地下管线预测变形值与现场实测数据相符。

但是,当地下管线直径增大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对周围土体移动产生抵制作用,这同时也增大了管线破坏的风险。国内学者蒋洪胜等曾对上海地铁二号线某段盾构法施工对上部管径3.6m的合流污水管产生的影响及处理的措施进行过研究[5]。不过Attewell认为尽管大管径管线抵抗土体移动时会增加管身的应力,但由于管线自身强度较大(主要针对灰铁管线)而不会导致管段产生大的附加应力[1]。总的来说,对于管径较大的管线,在隧道施工中要引起重视,特别是对地层运动比较剧烈,管材、接头比较脆弱且运营年限久的大管径管线要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

2.3地下管线的破坏模式及允许变形值

考察地下管线在地层移动及变形作用下的主要破坏模式,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管段在附加拉应力作用下出现裂缝,甚至发生破裂而丧失工作能力;二是管段完好,但管段接头转角过大,接头不能保持封闭状态而发生渗漏。管线的破坏可能主要由其中一种模式控制也可能两种破坏同时发生:对于焊接的塑料管与钢管由于接头强度较大可能只需计算其最大弯曲应力就能预测管线是否安全;但对于铸铁管及球墨铸铁管,尤其是对运营年代长的铸铁管,由于其管段抗拉能力差且接头处柔性能力不足,两种破坏模式均有可能出现。

文献[1]定义了隧道施工引起的地下管线破坏模式:一、柔性管(主要为钢管及塑料管)由于屈服或绕曲作用产生过度变形而使管段发生破裂;二、刚性管(主要为脆性灰铁管线)破坏的主要模式有(1)由纵向弯曲引起的横断面破裂,(2)由管段环向变形引起的径向开裂,(3)管段接头处不能承受过大转角而发生渗漏。高文华认为,对于焊接的大长度钢管的破坏主要由地层下降引起的管线弯曲应力控制;对于有接头的管线,破坏主要由管道允许张开值和管线允许的纵向和横向抗弯强度所决定[6]。

为保证隧道掘进过程中邻近管线的安全,现行的一般作法是控制管线的沉降量,地表倾斜及管接缝张开值。这些控制值的确定是基于若干规范和工程实践经验确定的,具有相当程度的可靠性。然而,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存在地下管线的变形和应变不易量测以及对柔性接头管线的接头转角无法实测的尴尬。并且,由于没有统一的理论控制标准,使得这些控制值的确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理论研究成果。Molnar综合前人研究成果,通过理论计算与实测资料相比较给出了各类管线的允许弯曲应力与允许接头转角值,可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2]。

2.4地下管线隧道施工影响下的变形

隧道施工引起的地下管线影响因素较多,对于地下管线进行准确的受力变形分析理论分析是地下管线保护研究的基础,目前对地下管线的受力变形计算研究主要有解析法与数值模拟法两种。

2.4.1解析法

Attewell基于Winker弹性地基模型提出隧道施工对结构与管线的影响评价方法。根据管线位置与地层运动方向的不同,分别计算了管线垂直与平行地层运动时管线的弯曲应力与接头转角,研究了大直径与小直径管线在地层运动下不同的反应性状,讨论了理论分析的实际应用可行性,给出了管线设计方法,是较早的比较系统的研究成果[1]。廖少明、刘建航也基于弹性地基梁理论提出地下管线按柔性管和刚性管分别进行考虑的两种方法[7],其计算模型如图1,建立地下管线的位移方程如下:

图1弹性地基梁计算模型

(1)

式中:,K为地基基床系数,;

Ep-管道的弹性模量;

Ip-管道的截面惯性矩;

q-作用在管道上的压力。

对于柔性地下管线,他们认为此类管线在地层下沉时的受力变形研究可以从管节接缝张开值、管节纵向受弯及横向受力等方面分析每节管道可能承受的管道地基差异沉降值,或沉降曲线的曲率。

高田至郎等根据弹性地基梁理论将受到地基沉降影响的四种情形下的地下管线进行模型化处理,提出了计算管线最大弯曲变形、接头转角、最大接头伸长量的设计公式[8]。段光杰根据Winker地基反作用模型,讨论了由隧道不同施工方法引起的地层损失对周围地下管线的影响,在管线处的地层径向变形和地层轴向变形两种影响下,分别归纳总结了管线垂直于隧道轴线和平行于隧道轴线两种位置情况下,管线变形、应变和转角等参数与地表最大沉降值的关系[9]。高文华利用Winker弹性地基梁理论分析了基坑开挖导致的地下管线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推导了相应的计算公式;讨论了引起地下管线变形的因素:基床系数、沉陷区长度及地下管线对应的地表沉陷量。给出了不同管线变形控制标准及安全度评价准则[6]。

基于以下两种假设,一是假设管线是连续柔性的,当管线随土体移动时只在管段上产生弯曲而不在接头处产生转角,由于管段轴向位移很小,认为管线移动时不发生轴向应变,管线弯曲服从Bernoulli-Navier理论;二是假设管段是刚性的,管线移动所产生的位移全部由接头转角提供,接头不产生抵抗力矩,允许接头自由转动,接头转角只在纵向产生,认为管线上扭矩为零,Molnar推导了地下管线在周围土体发生移动时的弯曲应力及接头转角计算公式,分别为[2]:

(1)弯曲应力的计算公式:

图2管线弯曲应力计算模型[2]

(2)

式中:σi-管线i点的弯曲应力;

E-管线的弹性模量;

xi,zi-分别为管线外部纤维到中性轴的侧向及纵向距离。

Z’’(Yi),x’’(Yi)-分别为管线在i点的纵向及侧向曲率。

(2)接头转角计算公式:

图3管线接头转角计算模型[2]

(3)

式中:εji-管线上i与j点之间侧向位移差值;

ρji-管线上i与j点之间沉降差值;

Lji-管段长度;

对于同一条管线分别进行以上两种临界状态下的分析,将计算值与允许值进行比较,即可预测管线的安全状况。

2.4.2数值模拟法

采用数值模拟方法,能够较好地考虑隧道开挖引起的地层位移与管线的相互作用,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

Ahmed利用有限元模型计算了地下管线在邻近深基坑开挖时的附加弯曲应力,建议对铸铁管线由周近地层移动引起的弯曲应变值最大可取为0.05%,对球墨铸铁管线弯曲应变最大可取为0.15%[2]。

李大勇、龚晓南、张土乔考虑了基坑围护结构、土体与地下管线的耦合作用,建立了地下管线、土体以及基坑围护结构为一体的三维有限元模型[10]。分析了地下管线的管材、埋深、距离基坑远近、下卧层土质、管道弹性模量与周围土体弹性模量比等因素对地下管线的影响规律;应用Singhal柔性接口中密封橡胶圈产生的拉拔力、弯矩及扭矩,研究了基坑工程中邻近柔性接口地下管线的受力与变形,得出了管道柔性接口的拉拔力P。并且总结、归纳了地下管线的安全性判别方法及地下管线的工程监测和保护措施[11][12]。吴波、高波[13]基于ANSYS软件平台,将地下管线模拟成三维弹性地基梁,建立了隧道支护结构-土体-地下管线耦合作用的三维有限元分析模型,对施工过程进行了仿真分析,并对地下管线的安全性进行了预测,给出了管线安全性的评价标准。

2.5城市隧道施工引起的地层移动与变形

自从Peck系统提出预计隧道施工地表沉降槽经验公式以来,许多学者对于隧道施工引起的周近环境土工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Attewell等对此进行了总结[1],Loganathan等、Wei-I.Chou和Antonio所提出的理论分析方法均在开挖引起的地表与地层内部位移预计中获得了较好效果[14][15]。国内学者刘建航、侯学渊研究了盾构法施工引起的地表沉降,提出相应的预测方法[16]。徐永福、孙钧等讨论了隧道盾构掘进施工对周围土体的影响,人工智能神经网络技术在对盾构施工扰动与地层移动的预测中获得应用[17][18],阳军生、刘宝琛利用随机介质理论方法预测城市隧道施工引起的地层移动与变形,取得了较理想的预测效果。通过对隧道开挖引起的地层位移的准确预测,为进一步研究隧道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提供了理论计算基础[19]。

3.存在问题

城市隧道施工对邻近管线影响的研究是一个涉及到市政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工程风险评估学等众多学科的综合性课题,目前研究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在地下管线初始应力、管-土相互作用、管线变形允许值、应力变形计算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深入。

(1)地下管线初始应力受管道内部工作压力、覆土压力、动静荷载、安装应力、先期地层运动及环境影响等因素共同控制。尽管目前对单一荷载的研究相对完善,但管线的初始应力是上述各力综合作用的结果,仅仅靠简单的叠加并不能准确反映初始应力的状态。目前对初始应力的估计还大部分靠经验确定,当条件改变时原来的经验就不能再简单照搬,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管线初始应力计算理论,为管线变形允许值的确定提供理论基础。

(2)目前在管-土相互作用的研究上,大部分学者仍然假设管与土紧密接触,不发生相对位移。这种假设对小管径管线且埋置土层工程性质好的情况是适用的,但由于大管径管线会对周围土体的移动产生明显抵抗作用,这种假设就不再适用。同样,如果管线所处地层土体含水量较大,在土体产生移动时管-土间也存在相对位移。

(3)管线允许变形值的确定应该综合考虑管材、管径、接头类型、管线功能、运营时间、管线与隧道的相对位置、隧道施工方法等因素。而目前的地铁规范基本是给出一个地表最大允许沉降值(一般为3㎝以内),这样作尽管有一定的可靠性,但没有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允许值,不仅不能充分发挥管线的自承能力而且限制隧道施工进度,增加了工程投资。

(4)现阶段对管线的应力变形计算多是基于Attewell等1986年提出的根据Winker弹性地基梁理论分析的结果,而大部分数值模拟也是把地下管线简化成地基梁来计算。这样得到的结论趋于保守并且在有些情况下是不适宜的;对管线接头转角的计算大部分是根据弹性地基梁的计算结果反分析所得,由于是把管线变形强加到接头处使之“产生”转角,这种方法是否适当有待商榷。并且,现行的分析几乎都是把隧道施工引起的地层移动与变形当作输入条件来计算管线的反应,没把隧道掘进与管线响应当作一个整体考虑,缺少系统分析成果。

4.展望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空间的相对缩小,人们逐渐把发展的目光投向地下空间的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已经成为人类扩大生存空间的重要手段和发展趋势,与之俱来的越来越多的工程环境问题有待加强研究[20],城市隧道施工中邻近地下管线的保护问题可望以下几方面着手,以在将来获得系统的成果。

(1)市区地下管线分布复杂、种类各异,因此在隧道施工前应做好普查工作(现在广州等大城市已经进行了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并建立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21])。对于运营时间短、管材质地好、管径不大的管线可以放宽限制标准;对运营时间长的铸铁管线应加强保护措施,特别是早期刚性接头的铸铁管线,由于其只能承受很小的接头转角,并且管段抗拉能力很差,因此应从两方面验算其是否达到极限。对大管径管线要作针对性的专门的研究。

(2)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对隧道引起的管线位移应力应变分析可以考虑采取数值模拟,把隧道与管线当作一个系统考虑——将隧道施工与管线的变形作为一个整体计算。这样就可以通过采用不同的单元模拟不同土体、管-土接触关系、管线类型以及考虑不同的隧道施工方法等,从而实现对“隧道-管线”的整体分析。(3)有必要通过理论分析、试验、现场监测相结合,准确预测管线的初始应力、允许变形值以能够科学评估隧道施工给地下管线带来的危害。

(4)城市隧道建设中对地下管线的保护的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科众多,影响因素复杂,忽略了某一方面都可能导致管线的破坏。而专家系统可以吸取各领域内相关专业各专家的智能知识,把专业模型转化为知识模型,从而能对地下管线保护问题进行更全面、客观、准确的分析研究。因此建立地下管线保护专家系统有助于管线保护研究集中研究成果,为进一步发展提供帮助。

(5)准确评价隧道施工对邻近管线的影响,必须紧密结合社会、经济情况,除了理论分析、试验、监测外还可引进工程风险评估系统,对隧道施工引起的环境问题进行风险评价,综合考虑管线破坏引起的环境保护、安全性、后期费用等众多因素。

参考文献:

[1]AttewellP.B.,etal.Soilmovementsinducedbytunnelingandtheeffectsonpipelinesandstructures[M],Blackie,London,1986.

[2]KristinM.Molnar,RichardJ.Finno,EdwinC.Rossow.Analysisofeffectsofdeepbeacedexcavationsonadjacentburiedutilities[R].SchoolofCivilandEnvironmentalEngineering,NorthwesternUniversity,December,2003.

[3]A.p.Moser.地下管设计[M],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地下管设计》翻译组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4]王绍周,关文吉,王维新.管道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0.

[5]蒋洪胜,候学渊.盾构掘进对隧道周围土体扰动的理论与实测分析[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3,(9):1514-1520.

[6]高文华.基坑变形预测与邻近建筑及设施的保护研究[博士后出站报告D],长沙,湖南大学,2001.

[7]廖少明,刘建航.邻近建筑及设施的保护技术,基坑工程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8]高田至郎等.受地基沉降影响的地下管线的设计公式及应用[A],地下管线抗震[C],北京,学术书刊出版社,1990.

[9]段光杰.地铁隧道施工扰动对地表沉降和管线变形影响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博士学位论文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2.

[10]李大勇.软土地基深基坑工程邻近地下管线的性状研究[博士学位论文D],杭州,浙江大学,2000.

[11]李大勇,龚晓南,张土乔.软土地基深基坑周围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数值模拟[J],岩土工程学报,2001,23(6):736-740.

[12]李大勇,龚晓南.软土地基深基坑工程邻近柔性接口地下管线的性状分析[J],土木工程学报,2003,36(2):77-80.

[13]吴波,高波.地铁区间隧道施工对邻近管线影响的三维数值模拟[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2,21(增2):2451-2456.

[14]Loganathan,N.,Poulos,H.G.,Analyticalpredictionfortunnelinginducedgroundmovementsinclays.J.Geotech.andEnvir.Engrg.,ASCE,1998,124(9),846-856.

[15]Wei-I.Chou,AntonioBobet.Predictionsofgrounddeformationsinshallowtunnelsinclay[J].TunnellingandUndergroundSpaceTechnology,1720023-19.

[16]刘建航,侯学渊.盾构法隧道[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1.

[17]徐永福,孙钧.隧道盾构掘进施工对周围土体的影响[J],地下工程与隧道,1999,(2):9-13.

[18]孙钧,袁金荣.盾构施工扰动与地层移动及其智能神经网络预测[J],岩土工程学报,2001,(3):261-267.

[19]阳军生,刘宝琛.城市隧道施工引起的地表移动及变形[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

城市地理论文篇3

1.1国外研究进展

国际上有关自然灾害领域的研究在近十年来实现了质的飞跃,思想观念的转变使灾害风向管理被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的主流规划中。法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正式了自然灾害管理新政策,对各强震区进行风险级别的划分,对无风险区给予优先发展权,风险较高的地区则通过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力度,提高城市风险防范能力。瑞士联邦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了自然灾害管理新规,26个州相继落实了滑坡灾害填图与土地区划工作,大部分地区滑坡风险获得有效控制。由于日本大部分地区均处在地震频发的地带,所以日本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得比较早。日本地区一般会根据城市地质情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实施各项风险管理措施。

1.2国内研究进展

近年来,我国国土资源部、地质调查局对强震区城市开展了大规模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地质灾害高发地段进行了综合性评估,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治规划,借助网络技术,构建了群测群防网络与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在2004年,我国正式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正式宣告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已上升至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为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随着条例内容逐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的工作质量较从前获得极大改善,全民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均获得显著提升。

2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强震区城市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外相关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与控制研究的成果,着重探讨城市发展和地震地质灾害的关联性,充分利用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的变化规律与特征,提高预估地质灾害风险的准确性,为我国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地区抗震减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另外,要对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的概念、内容进行准确的定义,做好相关宣传推广工作,并构建能够满足强震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为城市地质灾害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基础。

3研究内容与方法

3.1风险机制与风险量化分析

文章研究内容是在分析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形成原因的基础上,以地震活动条件与地质灾害受灾体的条件作为起点,对风险评价与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在研究过程中,归纳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结构的组成要素,分析结构个组成要素的重要意义与关联性,研究风险分析种类、对象以及风险的组织。对于风险量化问题,主要结合城市人口规模与经济条件,构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其进行风机划分。总结各风险因素的发生几率,预估地质灾害给城市带来的不利影响。利用危险性指数与易损性指数,对该城市可承受的风险标准进行设置。

3.2管理途径与方法研究

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应急措施是城市地质灾害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在研究研究过程中,需对整个城市可承受的地震强度进行预测,结合当地地质灾害强度,拟定风险管理制度与灾害应急措施。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前期的预测工作、预报工作、预防工作以及灾害发生后的抗灾工作、抢险救援工作。因此,有必要加强各项工作的联系,以便构建统一的危机应急管理系统,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迅速做出反应,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尽量将灾害给城市带来的损害程度控制在理想范围内。可在安全时期面向大众开展有关减灾防灾的宣教活动,定期举行应急救援沿袭,以此来提高整座城市防灾抗灾的综合能力。

3.3风险管理与管理效能监控

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管理的效能监控,旨在利用最合适的风险管理方案,最大化降低地质灾害给城市带来的损害。城市人口增长、陡坡地开发过于频繁等,均会提高强震区地质灾害的风险。所以,要定期对陡坡地带进行勘测,发现异兆要引起警觉,予以维护与保养,降低风险发生率。强震区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内容复杂,对工作的时效性与协调性均有着很高的要求。所以,在相关问题的研究过程中,需对现阶段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反思,寻找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提出改进措施,增强管理力度。

3.险管理模式和规范体系的研究

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内容十分复杂,对各部门协调性、时效性均有着较高要求。为促进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朝着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发展,对强震区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的政策与协调机制进行研究很有必要。结合公共政策,剖析风险分析与评估对城市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类有关减灾政策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增进各级行政部门的联系,提高风向管理的工作效益。毋庸置疑的是,强震区城市地质在家风险管理体系,应建立在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规定,对城市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加以指正。将研究重点放在如何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构建风险管理工作体制以及优化风险管理过程等内容上,将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4结束语

城市地理论文篇4

[关键词]城市功能土地经营若干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293.2[文献标识码]A

城市土地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载体,是城市功能发挥和经济活动的基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使具备一定规划条件的城市土地变得更加稀缺。为此,城市政府在促进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的过程中,必须以经营理念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范式来配置稀缺的城市土地。这正在和已经成为各级各类城市政府的共识。然而,城市土地经营不是“炒地皮”,而是为产业集聚提供空间载体;在“优地优用”的土地资源配置中使土地收益最大化。因此,在城市土地经营过程中,把土地资源转变成为土地资本,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套和协同。

一、城市功能的优化是城市土地经营的前提

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与城市功能的优劣呈正相关:城市功能越是优化,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越大;反之则反。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直接取决于城市功能的经营,而城市综合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经济实力,经济实力是城区功能集中优化的结果。都市经济的核心是城区经济。城区集聚程度(包括人口、资本、消费、基础设施)高,社会分工发达,科学技术先进,交通运输便捷,其活动具有明显的聚集性、扩散性、商品性、高效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城区是创造力的中心,财富的中心,也是企业竞争的中心。[1]因此,培养整个城区的综合竞争力,培育城区经济增长级,增加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关键在于优化城区功能。城市要加快发展,须围绕中心城、卫星城、小城镇的发展来带动整个城市经济发展,以合理的功能分工,实现城乡经济的交融。按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区分工。比如,将城区内的某些区位发展成为中心城区内主要的工业区;某些区位为科学文化区,重点发展科研、教育、文化及高新技术产业等功能;某些区位为以风景旅游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重点完善休闲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某些区位为对外交通、仓储及商贸功能为主等等。同时,以扩大城市中心区辐射为依托,扩张城区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范围,调整区域分工格局,优化城区功能,构筑更大范围的经济协作体系,增强区域经济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巩固城区在城市经济中的中心和枢纽地位。所以,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在优化城市功能上下功夫。

首先,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适当疏散中心城区密度。针对城市各级机关团体绝大多数拥挤在城区核心范围的情况,着手规划疏散中心城区密度。要积极建设和完善高新区,坚持城市向非耕地和耕地利用率不高区域发展的原则,建设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不能过高,这也是这次SARS在一些地区流行给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的新课题。

其次,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对各区(市)县的辐射能力。按辐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卫星城建设和发展。城市“环状加放射”的地面网络已基本形成。着重抓好地铁项目,母城中心区走地下,向外辐射走地上,既方便市区交通,又带动卫星城建设和发展。搞好城市管网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周边形成一批二、三产业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使城市的城市功能分区更加合理。除保留中央商务区、中心金融区等几个中心功能区外,大量的都可外迁、疏散。同时,要增强各区(市)县承接辐射的能力,主动要靠近大都市的方向发展,努力形成特大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三,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根据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和枢纽的功能定位,聚集城市科技、金融、商贸、交通、通讯等功能,力争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城区在特大城市经济中的吸引和辐射力,巩固和发展城区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促进城市更加繁荣。与此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县域城区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特大中心城市是大城市带大郊区,城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区(市)县经济。这说明区县经济不仅是城市经济的支撑,也是城市加快发展的希望所在。搞好县域城区建设,培育县域城区主导功能,造就经济增长带头区域,带动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将其建设成为实力较强的县域经济中心。努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扩张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重点抓好体制创新、工业强县和特色经济,促进区县经济快速发展。以强市富民、农民增收为目标,冲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行城乡一盘棋,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城镇化,加快城市县域经济发展。要不断完善城镇管理体制,保障人、财、物、信息的合理流动,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树立城镇品牌,提升城镇形象,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二、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城市土地价格受其区位的直接影响:“第一是区位,第二是区位,第三还是区位”。这里所指的“区位”不是简单的城市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而是经济地理位置。因此,区位的内涵包括了城市规划、功能、品牌、产业、市场、商机、人气等在内的精髓。根据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笔者以为,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城市级差地租和级差地价形成的条件,从而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笔者以为,城市规划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注重的是城市内涵型发展,而不是外延型扩张。城市建设不是单纯的建广场、辟街或扩地开道,做简单的“加减法”和“摊大饼”式地向地带和城郊延伸。千城一面、单纯追求“量变”的建设已经违背了城市建设作为一门科学的特性。如在不少城市的新城区的入口处,大都会有一个大的圆形雕塑广场,在新盖的城市政府大楼前都有一块巨大的草坪地,靠河的地段都会开辟一条景观路,旧房扒掉后都一式盖相同层楼、格调相似的新房。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驱使下,一些城市内部工业、商业、住宅等各项功能区分不尽合理。在建筑风格上,许多地方没有任何特点,临街建筑以及“火柴盒式”的“钢筋加水泥”的“灰色森林”,成了许多地方城市的建筑模式。诚然,建设新城区不是不要广场、草坪,但是必须是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要实用。城市街道两边的房屋并不是整齐、同一式样就气派。

论文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来自

目前,我们不仅要关注产业同构性问题,而且要防止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中的同构性问题。城市功能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可以说是经营城市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在于它的产业经济特色和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建筑风格的同构性只会使其显得呆板死沉。即使在一个城市的街道两旁,其建筑物也应风格各异,其建筑物可以有进有退,有高有低,色调有冷有暖,突出层次和色调的和谐。另外,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味地求新求大,只会浪费财力资源、土地资源,更浪费了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意大利、希腊、法国等欧洲国家的许多城市的迷人魅力,不是它的高楼大厦,而是它历史赋予的浓厚的文化底蕴。另外,有的城市在建设和改造中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扩地建路、盖房造屋后,却将城市应该必备的配套设备,如给排水、供电等设施给淡化了。刚修好的路,不久又被挖开;建好的绿化带又推倒重来;有的城市居民的生活污水因缺少排水系统,要么蓄在一地形成水洼,要么直接排入河流,与饮水源混杂,以致造成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笔者以为,在城市建设中除了量的变化外,最重要的是质的变化。也就是说,要让城市的居民享受到城市生活的文明进步,如城市化的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其它内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等。

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水平与城市土地的地租、地价和土地贡献率呈正相关。坚持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把经营城市的思路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产业与市场运作的全过程,树立城市形象,营造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档次,从而使城市土地在价值上不断增值。所以,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功能的优化上,城市政府应该把软硬环境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人为本,绿化、美化、亮化城市,优化和深化城市功能;以产业、市场和人气的营造为核心,增强城市的内需力;以建设标志性建筑为亮点,增添新的人文景观,把城市形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着力打造有利于投资创业和经济运行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政府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以此造商机、造人气,带动城市土地增值。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阶段和区位控制制度是经营城市土地的关键

城市土地的供求关系是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关系。城市土地的价格高低与城市土地的供地总量密切相关。根据城市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土地的价格由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制导:城市土地的供应量愈大,其单位面积的城市地价就愈低;反之则反。所以,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健提升的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不仅是加强用地管理的基础条件,也是经营城市土地和提高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关键。那种在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不顾市场需求和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敞开口子、相互攀比的做法,不是解放思想的表现,而是不懂经济规律、竭泽而渔的蛮干。

为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控制增量建设用地供应量。同时,要根据土地供应总量与地价之间互动机理,来有序安排土地的供应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区位。土地主管部门要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切实负起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职责。土地管理部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不能随意改变,每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有关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模拟财政预算管理硬约束制度安排来供应城市土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在城市土地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建设用地总供应量实行严格控制,严禁单位和个人乱占滥用土地,以保证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和优化的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城市土地在供应上不仅要注重控制总量,而且要把握好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要根据用地性质、城市功能、市场需要、资金来源、建设时间、配套条件等等来进行抉择。从而才能确保城市土地经营,运用土地供求和价值规律打好“时间差”和“空间差”,进而使城市土地经营的成本最低,产生的效率最大。

城市政府要高度垄断和统一建设用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的供地渠道,对新增建设用地,要采取统一征用、统一提供的方式。同时,要坚持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实行省市对县区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禁止开发商与城市郊区的村镇直接签订用地项目,禁止直接租用农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不允许各种各样的“园、区”行使土地管理的政府职能,对以各种各样名目另立“园、区”开发房地产项目和以所谓的“生态项目”实为囤积城市土地、待价而沽的圈地作法,甚至炒卖土地谋利的行为,一定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舆论的手段,加以制止和制裁。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交易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重要条件

在推进城市土地经营的过程中,城市政府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城市土地上市节奏、开发程度和质量的同时,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土地交易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城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或实行挂牌公告方式交易的运作机制。属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争性项目用地的交易,应该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其他类型的用地应挂牌公告,如在规定期限内有多个用地申请者的,亦应采用招标、拍卖方式交易。为了规范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机制。在进行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招标、拍卖公告;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时,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员应达到规定的人数,有的地块还应设立最低保护价。未达到规定人数和最低保护价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交易机构重新作出安排;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应设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由委托招标人或交易机构主持。除主持人外,其余成员在开标前一天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要明确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范围、程序、组织办法,认证一批具有国有土地招标拍卖资格的主持人。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挂牌交易中,其公示内容应包括报价期限、地块位置、土地级别、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交易底价、当前报价等。城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报价期限,应根据城市土地市场供求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要严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制度,出让土地成交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其次,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城市土地交易申报制度。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是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平台。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有形市场,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依法公开的交易。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土地交易申报制度。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的交易,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按相应的规则入市交易。对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确认地价评估结果并核定应补交的出让金,明确缴纳办法。出让土地的首次交易,经交易机构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初审后,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达到转让的条件后方可进场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要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流转。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禁止通过隐形市场私下交易。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以便于政府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地价信息,实施城市土地优先购买权。

再次,要实施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公开程度和交易信息的对称性是衡量城市地产市场是否规范的重要指标。目前,由于地价管理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普遍较低。地价以及建设用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等内容仍掌握在一些部门的少数人手里,土地信息不公开,或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披露制度,公开公布供地信息、地价信息,为社会、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土地交易管理的程序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公布和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城市土地市场管理规则、土地利用投资方向咨询等。要实行土地登记的可查询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土地登记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在市场监管和产权保障中的作用。除涉及国家保密要求外,土地登记结果要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做到查询资料全面、查证及时、签证准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第四,要加强和完善城市地价管理制度。城市地价管理是城市土地市场管理的核心,城市地价确定得合理与否,关系到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地价评估的高与低,关系到土地收益的再分配等问题,从而关系到城市土地经营的效率。基准地价作为地价体系中属控制性地价,是城市政府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制定地价管理政策、指导土地交易、征收土地税费的重要依据,也是地价管理的重要基础。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城市基准地价应定期修订和公布,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有部分地方把基准地价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资料,严格保密,影响了基准地价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在基准地价的修订、公布的程序、方法、内容以及法律效力等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及具体的操作规则。为了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秩序,必须严格执行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土地定级规程和土地估价规程,科学地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与土地定级的修订工作。要把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的定期修订和公布,作为地价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在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评估、更新完成后,应及时报请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作为城市政府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地价,引导市场的依据。要规范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公布的方式、内容、时间等要求,建立地价可查询制度。要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和地价定期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对各地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的确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地价的评估、其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是否是集体决策,以从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而引发的寻租行为。

第五,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的执业制度。目前,仍有不少土地评估机构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依仗自己过去的政府背景或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执业行为很不规范。“中介不中”对城市地价的管理,对培育和规范城市土地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政府机构与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必须彻底脱钩,以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应该围绕完善管理、创新经营的要求,对现有的财务、劳动、人事、分配、民主管理等制度以及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竞争机制、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上岗机制,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机制和以审计为中心的监控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土地估价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加强评估技术标准的管理和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对违规机构要加强处罚力度,真正保证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业。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监察管理体制。当前,城市土地交易和经营中还存在不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例如:划拨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未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已按有关程序确定价格后,有关部门又擅自减免地价;改变城市土地用途,需补交地价而不补交地价款;未达到现行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批租土地化整为零,逃避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挂牌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假挂牌等虚假行为;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运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要进一步整顿城市土地市场秩序,首先必须重点整顿清理城市土地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规范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投资、入股、出租、抵押、转让等在内的土地流转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土地市场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要重点防止化整为零批租土地的行为,对同一主体在相邻地块累加批租土地要严加管理。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可参考有关城市在出让土地中实行的“四步会审制”(即专业队伍评估、地价办公室初审、地价评议委员会审核、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形成出让招标方案),对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经过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实施集体决策。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完善,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应该实现土地利用管理为主向土地市场管理为主的转化。当前,要根据WTO的游戏规则,进一步强化土地监察执法手段,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可以考虑建立土地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体制,以减少来自“块块管理”的约束,并进一步探索土地管理执法机构的人事管理新体制。同时,要加强土地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以确保土地监察执行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国土资源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分散性等特点,使得土地资源的供求信息不透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为政府实施土地监察管理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将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工程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通过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需求状况等相关信息,随时对城郊结合部地带的土地进行监测,并可实现土地政务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从而增加土地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参与到土地审批过程中去的可能性。因此,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使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得到一定的规范和制衡,从而有利于消除土地行政中的腐败现象。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五、构建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

为了实现城市土地的可持续经营,必须构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笔者以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就是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或机构集中对土地征购、整理、储备、供应和开发的体制安排,它是城市政府主导和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之一。城市土地储备的运行机制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生态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来运作。在此基础上,对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可根据城市建设的具体需要和城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等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分区规划的制订,即对用地(包括增量和存量土地)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再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方案的设计。

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需统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有计划地集中和积累建设用地。其土地来源包括征用农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机制,从城市土地二级市场中收回土地使用权等。然后,政府再将进入储备体系的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归并、整理,从宏观上进行平衡,进行城市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的建设,使储备土地成为可供出让和出租的建设用地(熟地)。为此,地方政府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基金,以确保土地收购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城市土地储备体系的前提下,政府应将城郊结合的土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在其尚未整理为建设用地时,将这些土地视为同质化的土地储备范围,将来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调控房地产周期的需要(主要是地价水平),通过调节土地的供求量达到宏观调控地产市场的目的。目前,要把市地和农地结合地带作为重点监控区。任何农地转为市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的法定程序,由政府垄断供应土地资源的源头。目前,可以考虑把城郊结合部作为城市城镇发展“特区”,在城市或城镇规划指导下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其健康发展。其具体建议是:对近期城市的空间拓展,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成片征为国有土地,作为城市土地储备。对中期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有条件的可以先征用,然后租赁给农民在保持原用途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需要时随时收回。对中长期规划区内的土地,政府未作征用处理的,也应将之纳入城市土地储备计划,允许集体或农民个人在法律和城市规划许可的范围加以利用,并保护其权益。对于现在已经进入“市地”的农村集体土地、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予以清退,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应补齐有关手续,使之依法转为国有土地。通过把城郊结合的集体农用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可以避免土地供给和用地结构安排的盲目性,从而可以有效地调控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及布局的合理性,进而促进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的提升。

旧有的城市土地供应方式即是一种城市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由原土地使用人手中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城市土地进入市场的速度快,程序简单,政府不必或极少在城市土地上进行开发投资,因而也没有任何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在城市土地的出让中获得一部分级差收益。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是市场运行不规范,容易因追求短期内的城市土地收益而造成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的失控。因此,从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模式优化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可以从以下措施切入:

(1)吸收国外土地银行运作模式的优点,通过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与整理等方式,将出让和年租土地完全纳入政府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的范畴。

(2)改变城市土地从原使用者手中直接进入城市土地市场的作法。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机制,将纳入储备的城市土地进行开发或再开发,使生地、毛地变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的熟地后,再逐步将其推向城市土地市场。

(3)采用灵活多样的城市土地储备形式,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根据我国各大中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努力建立和形成一个分层次、多形式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2]“分层次”,是指在城市政府统一的土地储备总量计划之下,按照目前各大城市“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市、区两级,以市为主的城市土地储备网。“多形式”,是指在城市土地的储备形式上可以多样化,包括规划储备、计划储备和通过收购地块后的直接储备。“规划储备”,是指运用规划的手段,对列入城市规划中需改造或需调整结构的地块进行开发时间、开发进度上的控制。“计划储备”,指对“九五”、“十五”期间已批准征用的大批土地,按照其规划状况、市政配套等条件,编制计划,控制其开发进度。“直接的地块储备”,是指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整理”方式取得的城市土地使用权后的直接储备。通过这一体系,有助于使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状况、进度等实行全方位的有效调控。

筹集购地资金是征购土地的关键所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通常伴随着资金的运行,要进行大量的土地收购储备活动,并将生地变为熟地,需要巨额资金。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核心是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并通过专业机构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土地“征购、储备、出让”在土地资产和资金上的双向良性循环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总是伴随着资金的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良性运行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便成为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重要财力保障。建立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可能资金来源主要有:一是政府拨款,目前各个试点城市政府都划拨一定数量的款项作为启动资金。二是政府贷款,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运行,必然带来较为可观的运行收入。因而,用于城市土地储备的政府贷款可以说是一种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贷款。在初期启动阶段,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完全可以用贷款方式建立土地储备基金。三是政府预划拨部分城市土地给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这相当于政府以土地资产实物的形式投入到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之中。四是土地收益。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实施多年,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引入,已经为政府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土地收益,这些收益一部分已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剩余部分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五是城市土地储备收益。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一段时期后,将会产生土地储备收益,这些收益也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滚动使用。六是由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发行土地债券。土地债券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收益来还本付息。七是其他资金,包括各种按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土地储备基金的公共基金、社会基金,如各种保险基金、离退休基金、养老基金等等。

另外,还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运作主体。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来实际运作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作为城市土地基金运作主体,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的职能是受城市政府委托,承担土地征用、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和回收以及存量土地的收购;组织城市土地供应、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资产的管理等公共事务工作。运作土地基金,既要接受政府计划指导,又要按照市场机制进行高效运作,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架构,必然涉及到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土地供应机制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层面的创新;同时,还直接受城市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与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土地收购与储备、土地资本化运营和土地证券化等方面的关系,并着重研究和解决好建立城市土地基金与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问题。城市政府通过征购方式,集中进行城市土地储备和供应,现行法律中有一些依据,但不尽明确和完善。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该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我国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土地所有权,用地单位只拥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土地的最高处置权,国家对土地的处置权利应当包括回购土地的权利,但是,现行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五条仅作了如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或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的改建,可以依法收回或调整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收回或调整土地的,对原土地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规定为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很不充分,覆盖范围太小。关于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建设,可以借鉴国外赋予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的作法,根据我国土地基本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保障问题。瑞典、荷兰等欧洲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如规定政府对土地拥有优先购买权(或征用权)以及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农场主和森林主等等。[3]建立和完善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不仅要在继续完善国家对农地征用权的基础上,赋予城市政府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应从法律上明确城市土地储备的范围。根据我国城市用地的复杂性,可以将以下十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市区范围内的无主地;为政府的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没收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土地使用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另外,还应当从法律上规定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依法实行年租或短租,并将租赁收益纳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管理。同时,还应当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运作主体及相应的监督机制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4]

主要参考文献:

(1)赵炳贤.资本运营论[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

(2)杨继瑞.中国城市地价探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10).

(3)杨继瑞.城市土地使用者产权的“长约年租制”探讨[J].四川大学学报,1998,(1).

(4)朱寅传等.杭州市土地储备体系及模式[J].中国土地,1999,(8).

(5)LIWen.YANGJirui.ReformoftheUrbanLandSysteminChina[J].SocialSciencesinChina,1992,(2).

OntheProblemsoftheUrbanLandOperation

YANGJirui

城市地理论文篇5

组成及功能地理信息系统是在计算机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支持下,收集、储存、管理及分析各种空间信息,用很多形式输出图形和数据产品,帮助企业或政府等做好预决算的一个计算机系统。GIS可以理解为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综合体,它主要具有三方面特点,具有动态性与空间性,能够收集、分析并管理各种地理信息,计算机系统支持是GIS的最重要特点,是计算机系统使得GIS可以准确快速的对地理系统进行动态分析与空间定位,GIS系统的计算机程序能够模拟各种地理分析方法,并作用于空间数据信息,分析有用的信息。GIS由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及地理数据三部分组成。软件系统又包含地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应用分析程序及其他支持软件。硬件系统主要有计算机和服务器、打印设备及数字化设备构成。数据库系统的数据有属性数据与几何图形数据两种。GIS具有采集数据、转换数据、编辑数据、储存数据和组织数据功能,能够将数据概化、格式化。

二.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城市管线是埋在地下的各种通信、给水、电力、燃气、工业及污水管线,地下管线是市政工程里的一种重要基础设施,它担负着传输信息、传送能源及排放废物的重任,是城市不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城市管线规划管理的主要特征就是要重视各类管线系统性,充分运用现状管线,把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有机结合到一起,提高管线的可操作性,满足各种规范要求。城市管线管理工作包含调查现状、制定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等,调查管线现状含有现场踏查与资料收集,深入了解道路地形情况、现有管线分布情况、管线属性数据及土地运用情况,掌握管线所在道路的宽度、位置等信息,收集有关市政工程的各种专项研究或报告,按照城市功能规划需求,制定管线布置方案,并合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不断完善管线工程方案。规划与管理城市地下管线时,管线的埋设方法、周围环境保护措施及退让距离有一定区别,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要反复比较,多总结工作经验,有效协调地下管线和建筑构及道路桥梁的地下结构问题。

三.GIS在城市管线管理系统中的运用

1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的建立背景

伴随我国城市进程脚步的不断加快,地下管线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发展的迅速。我国很多城市的地下管线状况都很复杂,一些城市已经实施地下管线探测与普查工程,因为管线分布范围较广、种类较多,获得地下管线的资料数据量非常大,也有些管线资料表格图文不一致,精度和来源不明确,管线数据资料信息一直处在更新状态。如果没有掌握地下管线分布,盲目的施工极易导致停气、停水,严重时可能导致灾害事故发生。GIS能够实现管线管理信息动态管理,给城市的建设与规划提供服务,确保地下生命线安全运转。

2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是GIS系统所有研制工作的中心,系统设计既要完成各种模式要求的任务,还要实现设计系统的不断优化。设计系统时,要尽可能的少建立中间文件,控制文件扫描次数,从而才能提升系统运行效率,要提高系统控制力,需要拟定字符错误与数字出错的各种校验方法,运用数据文件过程中,必须设置口令,避免数据被修改或发生泄漏,确保仅有经过特殊通道才能储存数据。提升系统可变性可以通过设计各种模块,把整个系统根据功能分成多层模块,各模块仅执行一项功能,这样的系统具有良好的可变性。地下管线信息的管理系统分成几个子系统。

3系统各功能组织GIS系统

具有管线数据编辑和输入功能,基本管线信息与基础地形图要适应数字化、图形矢量化及实测数据读入等输入方式,编辑模块需要具有编辑图形所用的工具,能够变换图形、转换坐标及地图投影形式,管线数据编辑具有属性与图形联动编辑功能,实现图库联动,并可以维护管线数据。系统要有管理海量图库的能力,能够统一管理测量区里的所有地形图,含有删除、检索、增加等,可以结合多种方向进行调整,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管线数据信息检查功能含有线号与点号的重号检查、管线属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检查、管线特征值检查及测量点超限检查。管线信息统计和查询功能含有属性信息与空间信息双向查询、空间定位查询,系统分析统计可以根据属性信息查询作为参考。管线信息的分析功能对系统实际应用具有重要意义,设计管线工程时管线分析功能根据设计单位的需求可以分析管线碰撞及最短路径,提供相对最佳设计路线提供参考或给各种管线事故的抢险工作提供指导。

四.结束语

城市地理论文篇6

关键词: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理论;关键技术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基于利用地下空间去主动弥补、协同地面上的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思路,探索了地下空间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再生中的角色、作用与策略,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实现其“地面保护、地下发展”,不仅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再生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而且为城市节地与地下空间的利用做出了有益的补充。

1、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对于现代城市规划的意义及作用

总体上看,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城市土地的综利用价值,并很好的达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是今后城市发展规划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1)开发地下空间,不仅扩大了城市空间容量,还提高了土地价值。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带来的土地紧张和交通拥挤等一系列影响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增加了城市安全平稳发展的不稳定性,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因素和牵制。另外,开发地下空间,不仅充分扩展了城市空间资源,增加了城市的空间容量能力,通过修建地下交通系统如地铁和把商业文娱项目转入地下如地下商城等,而且还可以使地上方面增加绿化面积和能力,促使生态环境的维护向前更走快了一步。

2)提高城市对灾害的应急能力。当灾害到来时,地上城市部分的功能陷于瘫痪和紊乱,但地下空间可以继续部分城市功能,比如,地下综合管廊便于管线的安装维护,遇有灾害时可以有效避免管线遭到严重破坏,从而大大提高了总体管道网的防灾几率和能力。这些对于地上的救灾行动是很有用处的。还有,与地上部分相比,地下空间具有较强的抗爆、抗震等防灾抗灾能力与特点,将基础设施转入地下,因为暴露的机会大大减少,所以城市对灾害的应急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3)优化城市交通,带动经济发展。发展地下空间,使得地下交通系统与地上部分可以协调发展,从而保证城市整体交通的运作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实现了城市交通及发展的可持续性。尤其能够避免沙尘暴、大雪和暴雨等恶劣夭气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随着地下商业街的发展,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必将成为很有潜力的经济开发模式。

4)展示城市魅力,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城市空间是一个由地上和地下空间共同构成并一起运转的有机的空间组合体,地下空间达到一定规模时,可形成相对独立、较为完善的功能体系,包括大型的商业、娱乐、文化设施等,成为城市空间中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是城市环境的重要方面,适度开发地下空间,可以为城市空间环境的处理提供更多更大的自由度,对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的形成和保护有着积极影响。

5)历史文化古城得到保护,并促进其更新改造。城市历史地段由于记过漫长历史的演变和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形式,导致了开发强度偏低和旧城需要保护等诸多影响现代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所以地上城市部分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翻新扩建,迫切需要开发地下空间来帮助分担这些需要,从而解决影响城市发展的这一系列问题。

2、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的方法

以城市形态为发展方向。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和城市相对应和协调。这种协调和对应首先表现在区位上,地下空间的开发通常选择城市密集的地方。然后城市交通轨道的发展带动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以点线面为主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各种形式的链接构成城市整体。以城市轨道的交通网络为骨架。地铁是目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中覆盖面最大,规模最大的工程,其按照城市人流方向形成网络。从某种程度上说,地铁反映了城市结构。以地铁为骨架的城市地下空间有效的提高了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效益。以大型地下空间为发展资源。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地铁经过的地方一种是地铁不经过的地区。在地下空间规划的时候,对于那些地铁经过的地区,要充分考虑到地铁的重要性,可以在其四周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商业写字楼等,形成商业娱乐、文化一条龙。对于那些没有地铁经过的地方,可以以地下商业街或是大型的广场作为结点,利用地下商业街将其链接成一个整体。地下城市规划是一项长期的项目,需要逐渐的形成,并随着城市的变化和发展而调整。

3、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

3.1、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资源评价利用现代化地质勘测与数字化可视技术,对历史文化街区现有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特性、生态敏感性要素、既有文物及其他埋藏物、既有古建筑基础、城市规划管制四线范围等关键要素进行勘明,准确测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限定范围、深度,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及可建设区。

3.2、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预测根据宏观、中观及微观区位分析、发展现状条件与发展趋势、深入分析历史文化保护区城市发展诉求与增长方向,并结合经济效益分析,综合分析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功能、需求规模、需求建设模式与需求建设分期。

3.3、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专项系统设施的规划发展模式

根据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需求预测的分析结论,提出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的主导发展需求功能,并结合建设可行性合理确定保护性建设发展模式。包括:

①历史文化街区地下交通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将动态交通及静态交通部分导入地下、控制地面交通环境,是协调地面交通容量扩展与环境风貌保护的有效途径。②历史文化街区地下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实现市政管线共沟化及部分市政场站、环卫设施地下化发展,是实现历史文化风貌区基础设施翻新与扩容、提升基础设施管线的可维护性、减少路面开挖及增强基础设施安全性的有效途径。③历史文化街区地下文物储藏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文物储藏空间的新建、翻建、空间拓展等需求,可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实现,有利于文物保护。④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配套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所需要的相关配套设施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包括管理设备、库房、小型活动教室及展览室、纪念及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不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构筑物与设备等功能。⑤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防灾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

3.4、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技术

①对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进行先期数字计算模拟,如测定可开发的地下空间范围、分析不同的开发形式和开发深度对地上建筑的影响;模拟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的耦合关系和人流组织等。并对核心保护区及保护协调区提出不同的地下空间开发管制导则与保护技术措施;如保护距离控制、扰动与振动控制、加固保护措施等。②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地上空间的资源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用地提出不同的地下空间利用技术。③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的开发深度,提出不同的开发技术。深层地下空间开发时,开挖的深度应足够深,保证相应的地上建筑的持力层不被破坏。

结束语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了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作为承担城市多种功能的重要场所,地下空间在城市中的开发利用规模会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张琳,束昱,路姗.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4,07:79-83.

城市地理论文篇7

我国是多山国家,山地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3,约650万km2,约有1/3的人口居住在山地。近年来山地城市极端降水发生频率不断增加,由于山地地形较陡,地表径流短时急流而下,加之城市硬化面积大量增加,排水系统建设滞后及多部门管理不协调等原因,城市道路易汇集大量雨水快速下泄,造成城市内涝灾害,直接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传统“以排为主”处理雨水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山地城市的发展。

2国外道路雨洪管理模式

为缓解城市化带来的雨洪问题,西方国家在多年的实践中探索了不同雨洪管理模式,并取得较好的实际应用效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包括最佳管理措施(BMP)、低影响开发(LID)、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SUDS)、水敏感性城市设计(WSUD)、可持续基础设施(SI)、绿色基础设施(GI)、水环境精明设计(watersmartdesign)和更优场地设计(BSD)等。

(1)最佳管理措施(BMP)。

最佳管理措施(bestmanagementpractices,BMP)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提出解决水质水量等问题的综合措施,主要强调通过收集、短时储存或引导雨水按照设计流速渗透进土壤和下游的雨水设施,就近处理雨水,从而减少雨水径流量、控制径流速度以及污染物。其主要是在法规政策支持下采用工程性(如滞留池、渗透设施、人工湿地、生物过滤和停留系统等)并辅之以非工程性(如土地使用规划、垃圾管理、街道清扫等)的措施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宾夕法尼亚州的最佳暴雨管理手册中,专门提出将BMP措施结合道路设计、建设及维护,实现径流量削减及水质提升。

(2)低影响开发(LID)。

美国马里兰州20世纪90年代提出(lowimpactdevelopment,LID)低影响开发策略),强调通过一系列源头控制措施达到对雨水的管理与利用,总体目标是实现开发前场地的水文状态,更为强调与景观结合的生态设计。主要措施包括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雨水罐、透水铺装、植被浅沟与过滤带、洼地、种植器、树盒、蓄水池、渗透沟、干井等,此类措施同时兼具雨水控制以及景观或使用功能,尤其适合城市新区开发以及旧城改造,广泛适用于居住区、道路、公园、商业区等场地。目前已成为应用最广泛的雨水技术之一,著名案例美国西南十二号大街(SW12thAvenue)和东北锡斯基尤街(NESiskiyou)绿色街道项目,均为“以自然方法管理街道暴雨水”的示范性工程。

(3)绿色道路(greestreets)。

绿色道路将绿色雨水基础设施(GSI)与低影响开发措施(LID)结合,在道路景观设计中综合运用,从而有效控制雨水,减少径流量及污染,缓解城市内涝同时提升道路景观和生态环境。最具代表性的如俄勒冈州波特兰的绿色街道项目及芝加哥绿色小巷项目,已成为道路雨洪控制利用典范。前者的成功之处在于将雨水花园、植物浅沟等生态雨水措施精妙地融入道路景观设计中,从而形成一个雨水收集、滞留、净化等多种综合雨洪控制功能的道路绿化系统。后者是全美迄今为止最大公共道路翻新工程,通过绿色方法对芝加哥城市内超过4000m2小巷改造,将原有硬质铺地改为透水沥青或透水混凝土等透水铺装,良好的渗透功能使得雨水直接下渗至地下石床,避免积水。改变了原有巷路不堪重负的地下排污系统问题。美国道路建设一直位居世界首位,全美公路里程约650万km,同时也是世界上拥有高速公路最多的国家,约为9万km。可以看出其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路面径流非常重视,并在道路设计手册中明确体现雨洪控制技术。

3雨洪管理模式对山地道路景观设计的启示

3.1转变建设理念,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1)改变“以排为主”的传统雨水处理思想。

面对日趋严峻的城市内涝问题,不应将希望完全寄托于增加城市硬质排水系统,广大相关设计师亟须更新设计理念,学习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并本土化应用,将传统的单一排水设计与单一景观设计理念彻底扭转。在进行道路景观设计之前,充分考虑利用景观手段缓解雨水问题,营造城市排水的“软性系统”,减轻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维护健康自然水循环。

(2)树立节约水资源的观念。

雨水资源是宝贵的城市水资源之一,由于长期未得到足够重视,没有针对性地设置收集利用设施,致使雨水资源随着管道系统快速流走,大量城市缺水与内涝问题交织。如能有足够的节约水资源意识,有目的地设计合理的雨水滞留池、生物收集池、人工湿地等道路雨水收集设施,将为城市节约大量的水资源。这部分水资源还可以反过来浇灌道路绿化以及冲洗道路等,实现良性循环。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由于实践开始很早,相关配套法律较为成熟。近年来我国已经认识到雨洪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逐步出台相关规范,如2006年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及暴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及住建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及北京、深圳等城市的雨水利用地方规范,均对城市雨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实际上仍然缺乏系统的城市雨洪控制利用法规,更缺乏城市雨洪管理技术与道路设计结合的政策支持及相关设计规范。目前急需补充雨洪技术在道路设计手册规范中的空白,促进相关领域设计工作展开有据可依。

3.2设计手法因地制宜

山地城市道路具有以下特点:地形变化大,平面布置形式较为自由,空间丰富;坡度大弯道多,各类水、旱桥涵及护坡、挡土墙、护栏等工程构筑物多;道路与山体结合较为紧密,融为独特景观。其独特性决定了仅靠修复地下管网无法满足城市雨洪安全。据此,应充分利用特殊的自然条件,包括雨水排蓄系统、雨水渗蓄调控系统以及雨水污染控制系统来构建山地内涝防治及雨水利用系统;同时,针对山地城市普遍布局紧凑、用地紧张的特点,应该采用小型、分散的方式来构建自然雨水渗透系统。结合以上特点及适宜的国外雨洪管理措施,可因地制宜,在山地城市道路绿化中合理设计雨水景观。

(1)滞留带———绿地接纳雨水。

滞留带一般呈长条形,外表类似一般的绿化隔离带,主要用于处理路面径流。可替代停车场、道路及高速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达到径流输送、净化及增加下渗,缓解排水管压力的作用,同时营造较好的景观效果。滞留带沿道路纵向分段设置,每段设置溢流口,雨水口设置于绿化带内,路面高于绿地,雨水口高于绿地而低于路面高程,形成接纳雨水的下凹式绿地。道路径流可进入绿地进行下渗,而多余的雨水可从雨水口排出。滞留带尺寸较灵活适于用地局限区域使用,也可与植被过滤带组合使用。

(2)渗透浅沟———雨水“跌水”景观。

渗透浅沟是兼具雨水收集与截污功能的措施,雨洪径流通过植被时,流速得到降低,污染颗粒沉淀,有效促进雨水入渗,有一定贮存调节功能,适合污染负荷不高、用地紧张地区使用。可以城市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规划为依据,在城市地块边界、道路两侧或硬质地面的周边地区设置,使其与整个区域的排水系统构成一个整体。同时,由于植物渗透沟渠可以顺着山地道路两侧天然的沟渠布置,可以依托地形高差,形成山地天然的“跌水”景观。

(3)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

生物滞留池是指在低洼区种有灌木、花草乃至树木的工程设施,主要通过填料的过滤与吸附作用,以及植物根系的吸收作用净化雨水,同时通过将雨水暂时储存而后慢慢渗入周围土壤来削减地表雨水洪峰流量。可广泛用于城市道路、停车场、庭院、各类小区等场所,用于城市道路的生物滞留池通常位于道路两边,可取代传统的城市道路绿化带。道路雨水通过道牙缺口进入生物滞留池,与前述滞留带原理类似,可根据地形、汇水面积及景观等因素灵活布局。其生态功能较综合,投入维护成本较低,并且形成的雨水花园景观效果非常好。此外,在山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中,还有许多措施可以综合使用,如步行道和停车场多采用透水铺装,车流量小的道路可适当采用透水沥青,滞留树池、滞留花坛等小型设施等,都比较适合用地紧缺的山地城市。

4结语

城市地理论文篇8

关键词 现代城市规划 理论和实践 核心价值

一、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主要包括城市分散发展论;城市集中发展论,城镇形成网络体系的发展理论以及城市土地使用布局结构理论等。城市分散发展理论是通过在建设小城市来分散大城市,主要包括田园城市论,卫星城理论和有机疏散理论等。其中卫星城和有机疏散理论已经成为现实,并且成功的应用到城市规划中,对城市合理的规划起到重要作用;城市集中发展理论是由法国人勒.柯布西埃提出的,理论基础在于经济活动的聚集产生的聚集效应推动人群向城市集中,是城市的中心地位突显出了,从而达到城市化的效果。现在城市集中发展理论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得到成功的实践,我国现在正朝着城市化迈进;城镇形成网络体系的发展理论指的是在思想上确立了区域城市关系,形成完善的逻辑框架,加强城镇之间的联系。城镇形成网络体系的发展理论在西方得到成功的实践,取得很好的效果,有助于城镇的快速发展,这个理论在我国称为城镇一体化,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这一目标;城市土地使用布局结构理论指的是对城市内部各类土地使用配置有一定的模式和运行规律,主要包括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以及多核心理论等。城市土地使用布局结构理论在世界各个国家和我国的城市规划中得到广泛应用,对科学的规划城市起到重要作用。由此可见,通过对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分析,从中可以充分的了解到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对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并且能够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

二、 对基于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城市规划核心价值分析

通过对现代城市理论和实际的分析和研究,从中可以看出,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对进行城市规划,能够充分体现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

(一) 城市规划的社会理性。

现代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源配置的公正与公平,坚持社会理性的主导作用。城市规划是对城市中各个利益主体在空间资源占用上的重新分配,各个利益主体公平的占用城市资源,尤其是城市的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在城市规划中以社会理性为主导,坚持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使城市中各个利益群体平等的占用城市资源,尽可能的保证社会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平衡,从而保障社会群体的公共利益。由此可见,在城市规划中坚持社会理性的主导作用,有助于体现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

(二) 城市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现代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城市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城市规划的重要思想基础是认识城市和组织城市。现代城市规划也是将城市中的各个要素进行综合规划,使各个要素能够相互配合,将各个要素紧密的联系起来。例如,城市的经济中心、住宅区、办公区、城市交通、工业区等进行有机的结合,使各个功能区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保证城市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由此可见,应用科学的城市规划理论进行城市规划,可以从分体现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

(三)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城市规划核心价值体现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进行科学的预测,明确城市的性质、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和发展格局,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的进行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进步,而且还能够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文化质量和城市风貌形象质量。

(四)体现城市在地区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城市进行科学的规划,可以充分体现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城市是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心,是物流、人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聚集和辐射的中心,对周边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因此,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由于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和合理的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城市进行科学的规划,可以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完善城市的经济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可以有效的保护城市有价值的文化古迹,体现城市的文化价值,有助于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合理的规划城市的产业布局,有助于促进城市的产业升级,发挥城市的优势产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基于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城市规划核心价值的分析和研究,深刻的认识到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科学的规划,可以充分体现出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通过对现代城市理论和实践的分析,对城市规划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通过对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的分析,充分的认识到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使城市得到合理的规划,可以有效的反映出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作用,充分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核心价值。

参考文献:

[1]吴强.现代城市规划方法论的演变和发展[J]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1).

推荐期刊
  • 城市
    刊号:12-1225/C
    级别:省级期刊
  • 智能城市
    刊号:21-1602/N
    级别:省级期刊
  • 城市建筑
    刊号:23-1528/TU
    级别:省级期刊
  • 城市勘测
    刊号:42-1309/TU
    级别:省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