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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与方舟子事件8篇

时间:2022-10-04 21:10:29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1

2012年的开年巨献,就是韩寒PK方舟子。从麦田开始诘问韩寒是人造品之后,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当韩寒高调悬赏2000万征集“伪证”,“职业打假人”方舟子拍马杀到阵前。双方阵容各出奇招,主帅、大将、校尉、小卒都纷纷出场,缠斗、鏖战不休,神一般的逻辑,猪一样的队友,引发无限口水,而事实与真相则更是如镜花水月。看客们有的扔下喝彩,有的扬长而去,有人躺着也中枪。总而言之,韩寒其文有可疑之处,但目前查无实据。韩方大战,战局复杂,是当下中国的一面照妖镜。

韩寒写着博客开着车,被麦田、方舟子、张放、彭晓芸、不加V(木子美)等人揪着不放,以所谓的常识、逻辑和概率来喊出高亢的声音―“看啊!这个人被!”文章有猫腻、以至于文章不属于自己,是对作者最大的质疑、冒犯,直至取消存在于圈子的资格。而在方阵营看来,韩寒是惯犯、是虚伪的矫名者,他们的责任就在于证明这一“发现”、指认这一“事实”、控诉韩寒并取走韩寒和范冰冰的4000万。而韩寒则穷尽几乎所有的方法,来试图撇清这一严重的信任危机,韩寒晒手稿并方舟子,韩仁均、路金波、李其纲、马日拉等等各以不同的表现来“确认”韩寒的文章是属于韩寒。整个事情,也许起源于“韩三篇”,最终将左中右立场不同的绝大多数名人都席卷其中,多数人有表态。范冰冰、姚晨、徐静蕾、石康、宁财神等名人们主动被动地参与混战,媒体和看客推波助澜,最终联合营造出巨大且荒诞的公共事件。

韩方大战无穷尽

权利边界有限度

这场混战起源于麦田的文章,《人造韩寒:一场关于“公民”的闹剧》,他认为差生韩寒有,其人生经历、文史知识不可能不是“人造”,从韩寒借以成名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到韩寒之父韩仁均、好友和书商路金波都有嫌疑,甚至韩寒有团队在操作,再到作为职业赛车手没有时间写作,将批判的矛头刺向偶像级80后韩寒,一时间舆论滔滔。韩寒迅速做出回应,称所有的文章都是其亲力亲为,并许以2000万悬赏,如果有人能证明,这笔巨额资金将属于其所有,范冰冰于第一时间加磅支持韩寒。

韩寒在反击和抗争过程中,有负气,对于方舟子的人身特征进行了揶揄,这在相当程度上刺激了方舟子的反弹和力度。彭晓芸、张放、不加V等人也加入了批判韩寒的阵容,在他们的“叙述”、“推演”、“论断”中,韩寒参加《萌芽》杂志社的初赛、复赛的文章、环节,处处都是罪证,韩仁均处心积虑地与“好友”李其纲联合操作,为韩寒打造出知名度的第一桶金。《求医》、《书店》、《杯中窥人》、《三重门》、《儿子韩寒》等被彻底的“文本细读”,并以“逻辑”、“概率”、“常识”的名义进行审判和裁决,深文周纳有如乾隆时期的文字狱。

到目前,方阵营的人都没能出示铁证。方舟子等人采取的文本分析,很明显并不合格,阴谋论并不能代替证据。也许韩寒有人,但是方舟子等人的论据、论证都有严重的瑕疵。韩寒文中的疑点,都并非的充分必要条件,怀疑论者采用了演绎系统的“无穷回归”大法,你韩寒怎么能自证“那些文章就是你写的呢”?

于是韩寒在过往的文字、访谈都被一再爬梳,“自相矛盾之处”并摊开。李其纲严正声明、韩仁均开微博、路金波帮倒忙、韩寒同学出面说话等等,韩寒发表一系列文章为自己辩解,并一怒之下公布千页手稿、家书、病历,但方阵营继续质疑手稿的整洁程度。有人强烈建议对韩寒进行现场考试,甚至彭晓芸提议对韩寒进行测谎,这是很荒谬的、恶意的。

在迅速成名之后,韩寒成为畅销书作者、成功的职业赛车手、所谓的青年领袖和公民代表,在博客上对社会热点一再发表意见,同时也是在访问、对谈中不善言辞或者说是顾左右而言他的典型,这些都构成了方阵营认定的原罪。对此,韩寒确实有些恼羞成怒,韩阵营也犯了一些错,一再跟着方阵营的节奏,也还有明确的人身攻击。

当然,即便如此,我们也并没有能力来证明或证伪韩寒“就是”那些文章和书籍的真实作者。方阵营当然可以怀疑韩寒,但是目前的打法,并不足以支持他们的观点。在他们的解释中,韩寒作为“公众人物”必须要接受无穷尽的诘问,韩寒似乎没有权利保障自己的名誉。于是,这又引发公民名誉的边界问题。萧翰、彭晓芸、崔卫平等人隔空喊话。中国目前并没有法律意义上对于“公众人物”的定义,但社会上显然有“公众人物”的存在,基本上参与讨论者,无论是哪一方,即使是骑墙派,也认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名誉权应该和普通大众有所不同,关键在于边界,是否韩寒作为公众人物,就应该遭受如此的烧烤呢?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虽然未必那么清晰到毫米,但相信误差不会有当前呈现出来的那么巨大。

因为种种原因,韩寒在准备材料之后,正式方舟子,索赔10万,上海地方法院表示已经接受材料。双方立场势同水火,基本无调解的可能性,而方舟子早公开表示即便败诉也不道歉,网络才是他的主战场。

艺文界同仇敌忾

方舟子后院起火

在韩寒被围攻之时,影视圈内的名人,整体而言,对于韩寒是支持的,纷纷表示方阵营的质疑方式有问题。写作和演艺,都属于创造性劳动,有着相对的共同点。表演极难有代替,而写作就无法自证。

毫无疑问,韩寒和影视圈、文学界的关系要比方舟子好太多。在韩寒陷入被质疑之时,范冰冰发微博“并愿加磅二千万,共襄盛举!”而姚晨在微博上说:“服了,从年前吵到年尾,吵得乐此不疲。换作是我,真没这耐心,早走法律程序,自证清白。法律上叫啥来着?好像是诽谤罪。”当然,毫无疑问,这句话被方舟子咬住反击。姚晨的回应则是:“他正待在坑里呢,坑在他心里。”

作家慕容雪村说道:“有一种质疑无法自证:你怎么证明文章是你写的?这个真没办法,即使拿出手稿,也可以说是抄的。所以法律强调‘谁主张,谁举证’。你认为文章不是他自己写的,那好,请出示证物证言,并请证人上堂。这些一概没有,只说一堆疑点,这事就像在没有亲子鉴定的时代,怀疑某人孩子不是亲生的,总是有失厚道。”宁财神、沈浩波、石康、石述思等文艺名人的多次公开力挺,从比例上讲,绝大多数艺文界名人站在韩寒一边,当然真理、事实并非一定站在多数和少数一边,好斗的方舟子则毫不畏惧:“反正我这个坑会挖得足够大,欢迎大家列举现在还在力挺韩寒的名人名网名单,等这出连续剧结束了,我会在演职员名单中鸣谢这些不请自来的配角。”

当有人要求方舟子自证文章属于自己的时候,方舟子的一句回答,充分暴露了其逻辑的双重标准:“我要是能证明我的书和论文是我写的,韩寒是不是就承认他的作品是别人写的?”即使用了反问句,这句话也很搞笑。方舟子抄袭与否,与韩寒是否有人,是两码事。

过去几年,肖传国(昏教授)、亦明、孙海峰等人质疑方舟子的论文抄袭,有中美学者背书,也有法院判决,但是方舟子就是不承认,并诡辩说“科普文章可以不注明出处”,在有关其妻刘(供职新华社、中科院“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之时,直接说中国绝大多数硕士论文都是抄袭,并《法制晚报》。近日,出版人易天高调杀入阵中,并掀起对方舟子论文、中药和言行举止的再调查、整理和分析,并有数十篇方舟子文章与原文的对照,方舟子的抄袭事实清楚,当然方舟子即便抄袭,也和韩寒是否有人是两码事。

海岩再度遭质疑

定义又讨论

在韩方会战如火如荼之时,又开辟新战场,但是由于编剧圈、群的特殊属性,这个战场显然静悄悄。编剧田博在微博评论韩寒“风波”时,自曝曾为海岩创作电视剧《五星大饭店》的剧本,并公布了海岩修改其剧本的照片。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2

突然醒悟?

采访的过程中,方舟子接了两个电话,回了一条短信。采访的后半段,电视台记者在工作室的门厅等待,而在电视台的采访之后,方舟子还将接受一家媒体的访问。

这不是方舟子最忙的时候,方韩论战已减弱不少。一部分人已经转移了注意力,公知们也开始对事件的发展过程展开反思。而关于事件真相的探究,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重要。

韩寒则似乎在连番采访之后“突然醒悟”。2月2日下午,记者联络韩寒妻子金丽华,其表示韩寒接受采访的最后一家媒体《新京报》,正在前往的路上,此后韩寒将不再接受采访。

在《新京报》的采访中,他显得轻松,友善,以一个未长大的少年的语气讲述年少时打架的岁月。相对于所谓公知的忧国忧民气质,韩寒太“轻”了,他对世界的见解更像出自本能,这个“世界”包括他被当成“天才”赞美的少年时期,也包括男女关系,当然更多是引发这场喧嚣最初的“韩三篇”所代表的政治。这是他在这个时代难得之处,却也是令他不那么被尊重之处。他没有经历过忧国忧民、上下求索,而是在去各个小县城参加拉力赛的间隙和在网络上浸泡的时间里,用“轻”的方式试图解释这个世界。三十岁时,他笃信这套可以解释得通的理论,它包含来自真实的见解也有着开奔驰的少年轻捷的想象。

2月6日早上,韩寒发表博客,“就在两个月之前,我还在说不光光要杀戮权贵,还要杀戮人民,我唯独忘记了还需要杀戮的,那就是自己。杀戮是一个严重的词语,而且一般不用在个体身上。但是有的时候,自己并不是只有一个。一个不杀戮自己的人是危险的,哪怕被迫无奈戳了自己一下,也要报复。”在博文最后,他生硬地赋予了一个光辉结局――他把自己最新的博客《这一代》献给他的“同时代的朋友们”, 并寄予厚望,“我觉得这个国家最光明的转机也许就在这一代人身上。”

这是一个美好的寄望,但正如武汉大学教授沈阳所说,“我不太能够理解为什么年收入几万、十几万的人会把自己的抗争期望和时代代言人的称号赋予一个年收入千万级别的人。当然这也说明抗争的奇缺性,即使夹带了大量的商业活动,大家仍然视若珍宝。”韩寒说过,“我之前得到了太多的赞誉,我的赞誉跟我写的文章是不符合的。所以这一切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我只是没想到会被人用这样一种肮脏的方式来加害和诬陷。”在外人看来,这是场终究会发生的事,一个偶像被造就了,那他也迟早会倒掉。

不知在这偶像倒掉之后,真实的韩寒是否会感到庆幸?他不再是那个在网上说他半个不字就被万千粉丝群起攻之的偶像,他甚或也失去了娱乐明星最看重的声誉,这之后他可以过得轻松一点了吧?我们希望的,是这个世界能变得更加理性、开放,没有了偶像,能够听取不同的声音……那会是个比现在更好的世界,这一点,相信无论韩寒还是方舟子,都会赞成。

如何清醒?

林楚方被方舟子称为“骑墙派领袖”, 林承认,这种选择跟他的性格有关,“很多时候我是有立场的,肯定不是‘骑墙’的,但有些东西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而当你了解双方,会发现没有人是绝对正确也没有事绝对错误的。”虽然在为腾讯做了特约记者、采访了韩方双方之后,他“按照自由心证,我已有判断,不骑墙了。”许多人微博留言问他的看法,他拒绝回答,“我只是完成了一次职业行为。“我把微博当成一个玩具,没那么多情绪,看别人表演觉得也挺好看的。在立场上我更倾向于对自己负责,我没必要去迎合网民的情绪,无论是鸡蛋的情绪还是石头的情绪,我就迎合自己的情绪。”

“只对自己的情绪负责”的,还有不加V。数次微博论战,都有她这个轻逸的身影,总能点透迷雾、预言局势,对新浪“指哪儿打哪儿”。当“木子美”变成“不加V”,同样的一个人,却在两个指代完全不同的符号中转变。不加V说自己的立场,“倾向于八卦,没想去同情劳动人民也没想反政府,就是看着热闹把它往大里搞,是最没社会责任感的那类人。”

“我媒体出身,现在不能再以此为业,就比较喜欢表现自己在这方面的嗅觉,以及参与、左右话题的能力。看到那些话题因为我的参与而吸引更多的人、更有影响力,就觉得很好玩,有成就感。有人说,‘韩方论战好像是你开的最大的盘口’,在其中我得到很大的娱乐。“就像你们编辑记者发现一个选题,为了让更多人关注,就用一种娱乐的手法,或者所谓的‘挑事’,让一件本来注意力不多的事变大。”

不加V很早开始关注韩寒,对韩寒现象,她的评价是“名不副实”:“他出道十几年,发展途径中包装的成分是很大的。我知道出版和媒体行业的手法,在大家对他赞美的时候,我心里是有批评的,因为我一直觉得他不该在那个高度,那都是别人赋予他的。虽然他也会说什么自己是一个灯光照耀下的普通人,但如果他真的这样认为,完全可以拒绝那么多专访、上封面,我觉得他是很愿意接受这种虚荣或赞美的。”在不加V看来,公知们大多有自己的路线,“有些人做公益,他的道理就是你只要支持我这个公益项目就是好人,不支持就是没社会公德;另一条路线是批判政府,只要公共事件,错的的一定是政府,人民一定是弱势群体。”最常见的派别则是“帮亲不帮理派”,“比如一个人出书,其他人也许根本没读过,但同属某个圈子,就互相吆喝。”

如今她住在北京郊区,靠专栏稿费和房租过日子,微博是她的玩具,曾有人揣度她各种“浑水”是为了增加人气、好卖新书,但去年她的书被禁,证明了不加V在微博上的戏耍除了娱乐自己再没有别的目的。“我的处境已经是这样,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就很自由。”

下次注意?

下一次论战,是否会有新的“战法”?林楚方说“不好说”,“因为中国是一个特例,我们没有看到别人经过这样的一个阶段,只有中国的微博会这么激烈,情绪化这么严重。只能说下次论战,理智的声音肯定也有,但肯定不占主流。微博好的一面在于它给公众一个发泄情绪的出口,但这种辩论让很多很好的词汇和价值被消解了,导致我们什么都不相信了,不是好事。”不加V认为,微博会把当下人的浮躁更加放大,“让更多本来价值只有一的东西通过传播变成了十,而且很迅速,没有什么成本。”这样下去,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势必被挤压得空间更小。从未有一个平台像微博这样拥有强大的消解能力,曾经受人尊敬的公知,在多数时候变成备受嘲讽的对象。传统媒体中,作者与读者的情绪很难迅速沟通,神秘感还在,微博则是裸奔,庄严感下降。“这种状态总的来说挺糟糕的,很多优秀的人应该沉下心来去写他的作品,研究他的学术,但微博这种游戏把人的精力都集中在编140个字的段子上,也许一百年后再去翻看2011年中国的历史,会发现这一年没有优秀的作品出现,考证之后发现原来人们都编段子去了。”

对于介入此事的许多公知来说,他们消耗了时间,输掉了口碑。影响现在看上去似乎还不明显,但就如同《盗梦空间》的原片名Inception,是一次植入,一次奠基。霍弗在《狂热分子》中写道:“群众运动不需要相信有上帝,却不能不相信有魔鬼。”媒体惯于造神,公众却乐于破神。在短兵相接的微博时代,公知的言论既容易被湮没,也极易被放大。话语权赋予公知影响力,也让公知陷入一个危如累卵的迷局。在这个言论纷飞的时代,舆论的双刃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锋利。

微博“一战”大事记

西元贰零壹壹年末,战火突飞。有漳州方氏舟子与松江韩氏寒者鏖战网络,豪杰无不翘首以观,更有双方拥者战之。连绵数日,胜负难分。好事者谓之第一次微博世界大战。

麦田阵前挑衅

韩寒怒榜天下

西元贰零壹壹年末

寒发檄文《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时人谓之“韩三篇”,引天下大哗。

西元贰零壹贰年

壹月拾伍日

有麦田者,于寒阵前称勇,称寒文皆旁人所写,“人造韩寒”

拾陆日

寒怒之,张榜天下,悬赏两千万寻证。梨园范冰冰者,人称范爷,性豪爽,感其言,加赏两千万。

寒阵前先锋路金波举兵发难,斥麦田使心用腹。寒父仁均,亦挥笔自辩。拥寒者齐上,麦田势单力孤,濒于溃败。

拾捌日

漳州方氏舟子,喜打假,好侠义,树敌众多,然拥者亦众。闻寒张榜悬赏,舟子怒起揭榜,气势逼人,拥方者无不奋然。一时间,烽烟骤起,天下骚然,第一次微博大战序幕就此拉开。

对垒互探虚实

韩寒暂且收军

拾玖日

舟子发兵讨寒,称寒删博毁证,悬赏之心不诚。寒出阵迎战,列舟子五宗罪,谓之断章取义,造谣传谣。舟子将五宗罪全数奉还,谓寒人品文品皆劣。双方对垒阵前,如绷弦之势,令众屏息以观。

贰拾日

舟子再度发兵,列证称寒断章取义。寒谓舟子视势颇盛,实则虚弱,字眼之争实不足为战,英雄相争乃变匹夫逞勇,欲鸣金收兵。第一回合结束,两方旗鼓相当。

各自用兵有神

双方死伤无算

贰拾壹日

舟子再发难,剑指寒文史水平,疑《三重门》为其父所取。

又三日

舟子疑寒写作水复,不足为信。但见微博战场,战火纷起。有彭晓芸、不加V、张放者,愿为舟子阵前先锋,与拥寒者马日拉、路金波等战场相争。

贰拾伍日

寒发雄兵。以手稿为器,击舟子之肋。舟子运兵迂回,直击“新概念科考”之谜,称《杯中窥人》非寒所作。

贰拾陆至贰拾捌日

几日间,舟子发数路重兵,一击《三重门》手稿,二击《求医》之惑,寒以父作品为应,又晒手稿,招架有方。张放,勇猛有余,谋略不足,中寒十三载前所布下计策,为寒生擒,于战场晒之,贻笑大方。寒阵中猛将金波,巧于言舌,不料弄巧成拙,引骑墙党反目。战事入白热之程,双方皆死伤无算。

诸侯按兵不动

寒折大将一名

贰拾玖日

战火连绵,旷日持久。借此一战,伙伴反目者有之,冰释前嫌者有之。微博战场带V大将皆入战事所锢,唯一方诸侯李承鹏、郭敬明按兵不动,令观者称奇。寒知不宜恋战,递诉状至官府,索十万银。

叁拾日

舟子无惧诉状,兵入腹地,举寒家书之疑,寒以借方尺规之名质疑鲁迅为应。经此一役,寒折大将金波一名,寒夫人亦只得披挂上阵。

叁拾壹日

寒破其诺,频频露面,舟子亦现身媒体。二人语带机锋,互不相容,战火由文字烧至视频。喧嚣之中,带V大将始自省之,知口舌之争已为闹剧。寒亦厌战。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3

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是通过诋毁对方的技能、才智、品格或人格,来否定对方论题。这属于直接人身攻击,也叫因人废言。例如:公共汽车上,大家正排着队按先后顺序有秩序地上车,忽然,一个抹着口红、衣着入时的女青年要插队。一个衣着朴素的农民拉了她一下,并说:“请你到后面去排队!”女青年回头一看,满脸怒气地说:“拉什么!乡巴佬,你也有资格来坐汽车?”

现在,我们再回到方寒之战,方舟子说韩寒写的文章有之嫌。而韩寒在反驳方舟子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犯了人身攻击的逻辑错误。他上来就说方舟子秃头,他的支持者麦田的老婆偷人,没有活力等等。但是问题在于,纵然这些叙述全都为真,方舟子说“韩寒被”仍然有可能是正确的。当然,方舟子一方也有类似的错误。比如(这不是方舟子的言论)有人说,一个赛车界的天才不可能也是文学天才。这是利用韩寒人生的其他成就来抹杀其文学成就的可能性,同样是一种针对人而不是针对结论的攻击。一个人完全有可能既是赛车天才同时又是文学天才,正如波罗丁既是化学家又是音乐家,圣艾克絮佩里既是优秀的飞行员也是优秀的文学家,罗素既是数学家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对于天才来说,在两个完全不相干的领域内取得成功绝不是不可能的。所以,方寒双方在论证自己的观点并反驳别人的过程中,有时对人不对事,进行人身攻击,并没有达到各自想要的结果,反而让自己陷入了被动。

循环论证

循环论证是指在论证中,论题的真实性是从论据的真实性中推出的,是依赖于论据来论证的:例如,鲁迅先生的《论辩的灵魂》,是专门揭露某反动派的诡辩方式的。在这篇文章中引了反动派一段话:“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可以看出,这一段话中用“你是卖国贼”来论证“我的话是不错的”,反过来又用“我的话是不错的”来论证“你是卖国贼”,即本来是作为论据的“你是卖国贼”的真实性,又反过来依赖于它的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鲁迅所介绍的这种诡辩方式,正是“循环论证”。那么,在方寒二人的论战中,是怎样体现循环论证的呢?

“一个天才可以取得多个领域内的成功”并不是说,韩寒就一定能够取得这些成功,因为这只能建立在“韩寒是天才”这一判断的基础之上,而这恰恰是方舟子试图否定的东西(如果韩寒的文字的确是他自己写的,那他无疑是一个天才)。既然如此,“韩寒是天才”就不是一个前提,而是一个需要证明的结论,那些试图通过“韩寒是天才”来证明他完全可以写出那些文字的论证,实际上是一个更富于技术含量的循环论证。

转移论题

转移论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例如,母亲问儿子:“你的作业做完了吗?”儿子回答:“妈妈,你的衣服洗完了吗?”儿子的回答转移了论题,因为针对母亲的问题儿子必须先做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后才能提问,否则就达不到有效沟通和交流的效果。

在方寒事件中,我们也能看到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方舟子质疑韩寒的文章一出,网友们很快开始微博上散布过去10年里方舟子的各种劣迹,如方舟子的老婆论文抄袭,某大学的哲学系教授声称方舟子的文章存在抄袭,等等。这些争论,有些没有定论,有些无从判断,但是问题在于,方舟子的老婆是否抄袭,与韩寒是否被人没有关系。换言之,就算方舟子老婆抄了七千万字的文章,如果韩寒被了,那就是被了。大家这么做,很明显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所以,在这一回合的口水战中,这些人是不能够成功地为韩寒辩护的。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4

方韩大战再起硝烟

方韩大战由年初持续至今,大家均已“审美疲劳”,以致于到后来,只剩下方舟子自己每天在微博上自娱自乐,唠叨不休。恰在此时,网爆173cm体长的韩寒或只有165cm左右,这一下子戳到了方舟子的兴奋点了,在他的推波助澜之下,方韩大战又开始硝烟四起。

一边是方舟子对韩寒身高的质疑,一边是韩寒说什么也不站出来“自证”身高,这就使得韩寒的身高竟然成了本季度最大的悬疑。于是为了测量韩寒的身高,各路网友怪招频出:以网上能找到的韩寒照片为依据,运用各种方法测量。

方法一:明星互为参照法

韩寒曾与多位名人明星合影,如潘晓婷、范冰冰、黄晓明等等,于是依据各名人明星网上的身高资料,对比估算。其中引用最多的一张照片,是韩寒与潘晓婷的合照,从照片来看,韩寒比网上公开身高160cm的潘晓婷高不了多少。

不过这照片本身有问题,潘晓婷靠前,韩寒偏后,位置不在水平线上;其次同次活动中多张照片,整体感觉上韩寒显然高不少,单取一张照片很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从潘晓婷教韩寒打台球的组图中可以感受到(f1.sports.省略/s2009/8275/s263992256/)。

方法二:参照物实测法

根据韩寒在松江二中一面墙下面的留影,竟然有网友实地去测量以验证。

方法三:各种模型法

通过数学建模、三维建模、建筑模型等等方法,尽可能排除由三维空间转换成平面照片后而形成的误差,以求得最接近真实的数据。不过大部分方法看似严谨,基本上却是以搞笑为主,似是而非,不可尽信。

小编说:真心认为,对身高的质疑毫无意义,每个人或多或少会有些虚荣心,虚报点身高完全可以理解,方舟子揪住这一点不放,感觉很无聊。

在这一无聊的事件背后,谁才是最大的赢家?肯定是新浪微博了,得到了持续的社会关注。其次,韩寒和方舟子两个也不吃亏,从他们嗖嗖往上疯长的粉丝数即可窥见一斑。最终吃亏的,是我们这些围观者,娱乐一时,却浪费了许多时间做正经事。散了,散了吧!

【时尚流行】

网友甄嬛体造句很欢乐

随着电视剧《后宫甄嬛传》的热播,观众们在看电视剧的过程中,被里面“古色古香”的台词所倾倒。剧中人物对话文艺腔十足,语调不急不缓,口气不惊不乍,从容大方。细细品味这古诗风韵之余,引起网友的效仿,并将这种文体称为甄嬛体,极具喜感。

句式举例

1.言必称“本宫”;描述事物用双字:方才、想来、极好、罢了。

2.流传的甄嬛体还需一个反转─“说人话”。

3.短语、短句:若是……想必是极好的,但……倒也不负……

4.还有经常使用……(叠词)的。

学习版

方才在精练上看到一道数学题,出法极是诡异,私心想着若是这题让你来做,定可增加公式熟练度,对你的数学必是极好的。说人话:这道题我不会做。

4S版

刚刚才充过电,不到半个时辰就没了,害得本宫错过Boss召见,不是本宫没充够时间,是这4S自个儿不争气,以前Nokia伺候本宫多年,尽管模样儿墩厚老实,但也没出过什么差错儿,都怪本宫听信她人所言换成这4S,中看不中用,一副狐媚相儿!

【名人博语】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5

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的流逝往往能洗涤旧迹。日子一页页向后翻去,这场闹剧缓缓落下帷幕,轰轰烈烈的骂战也渐趋于平静。之前“覆舟者”多如牛毛,“驱寒者”势如狼虎的局面早已烟消云散。然而此战并无赢家,韩寒因此而走下神坛,方舟子更是得罪了一大批“韩粉”,被批以“炒作”恶名,比作死狗。

之前,我们为所谓偶像,抑或为所谓真相而摇旗呐喊;而今,热血填膺的那股青春冲动也该回归平静和理性了。我们需要思考,把这些纷乱的争吵沉淀,而非抱怨。

无论是韩寒,还是方舟子,他们离我们真实的生活足够遥远,他们自我生活里的嬉笑怒骂对于我们而言无关痛痒,可有可无。但我们需要去思考,为什么两个人的骂战会引起如此盛大的公众关注和参与?为什么大部分的人会陷入一种几近盲目的狂热?

绝大多数人是欣赏韩寒的。毕竟一个人之所以能在社会上赢得广泛的赞誉和支持,不是仅靠他的几篇文章就可以换来的,而是在于他有着敢于说真话的勇气,有着代表一个群体去言说的勇气,有着敢于突破体制的勇气,有着可以向社会引导一种新的积极向上的思维的勇气。正是这份勇气,让社会大众可以感受到他身为一个公民的责任感和道德准则,可以感受到他还是有着所坚守的底线,可以通过他感受到其所代表的年龄阶层有着承担责任的能力。“韩寒”不仅仅是韩寒,更是一种向上的力量,一种积极的符号。

于笔者看来,方寒之间的大战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社会影响,正是在于“韩寒”的稀缺性。

在社会大众眼中,文笔、话锋犀利的韩寒着实是个理想状态下的好公民形象,甚至于被寄托着下一代脊梁的希望。然而当众人都对韩寒寄以希望和赞扬的时候,陡然而至的当头棒喝,让原本高大无比的偶像形象轰然坍塌。曾被称为“好公民”、“好青年”的韩寒由此被推下神坛。

一个韩寒倒下了,却没有千千万万个“韩寒”站起来。“韩寒”所代表的符号的稀缺性让人们难以接受他的倒下,必然,千千万万的人开始誓死维护韩寒的公众形象,维护这一积极的符号。

笔者自认还是欣赏韩寒的,欣赏他带给我们的积极的责任感和勇气。这是我们这个社会所严重匮乏的,也是急需的品格!笔者也不愿方舟子所言的便是真相。

越过这件尚未定性的事件本身,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社会正处在令人焦虑的状态。大师们的驾鹤西去,一个个新生代却又被撕开华丽的“画皮”,中国社会开始面对的是严重的信仰缺失和集体不安。我们需要新的支撑,然而这些支撑却又常被发现是“豆腐渣”工程。

我们需要的不是韩寒,而是韩寒所代表的那种力量,那种道德品格。骂战过后,我们所需的不是辨清谁对谁错,或是站在谁的那边誓死捍卫,并对另一方大加斥责。这样显得太过肤浅而不理智,狂热的后果往往便是偏颇和与真实的南辕北辙。

我们真正该面对的,是当前社会严重缺乏那些“韩寒”精神的问题,是严重的社会道德危机。我们绝不能茫然且盲目地行走于社会。韩寒的走下神坛,或许从某个角度说,是个好事,启发着我们要开始去思考,去重拾一些我们缺失的东西。这才是这次“方寒大战”所给我们的启示。

对于韩寒,只能说“别让光芒闪了腰”。而对于方舟子,善于揭露却不去思考,算不得什么本事。

简评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6

质疑与诽谤

1.质疑内容不要超过必要限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三种:①宣扬他人隐私;②捏造事实丑化他人;③侮辱诽谤他人。

具体到本案中,的确有非常多的人(包括一些网络名人)站在方舟子的一边,甚至直接认定韩寒是个卑鄙的作弊者,这种社会评价的降低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如果方舟子先生无法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其文章所述的“”“水军”“包装”等贬低性描述属实,他的“质疑”很可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从而成为“侵犯名誉权”之举。

2.质疑逻辑应当合理,不能为了质疑而质疑,或者以质疑为名擅下结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中明确指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质疑者在质疑过程中的“主观过错”在认定其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时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从客观的证据出发,沿着合理的逻辑进行,并以探求事实为目的,这种质疑是健康的。但是,如果先给对方定下调子,甚至暗示自己的质疑已经被证实,然后再罗列证据或者歪曲逻辑,这就不再是质疑,而是诋毁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尹志强表示,对方舟子微博和文章的定性,是质疑还是诽谤,必须从整体上去判断其主观态度,而不是完全拘泥于语辞。仅凭一两个孤立的句子,法院其实很难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究竟为何。但由于方舟子的行为具有了一定的连续性,法官就可以依据一般的标准,来认定其所持的态度,究竟是为了发现真相,还是为了贬损对方的名誉。

著名律师陈有西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和质疑别人,但是质疑应当是建设性的,有依据的,甚至应当是善意的。不能无端怀疑,没有把握就在网上大肆传播造成倾向性影响。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如果作品真是的,韩寒就只能默认,从此他的文学形象和人格形象都将一落千丈;他现在选择走上法庭,通过公开审判公布他的手稿,证明他的原创性,是依法在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因此,也不能把依法维权,说成是扼杀舆论批评。民法中保护人格权、名誉权的法律规范已经是完备的。

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将由韩寒承担,也就是说,韩寒需要先证明其没有。在韩寒提供了诸如手稿等证据之后,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就转移到了方舟子一边,他必须通过积极举证的方式,来证明确实存在,而非仅对韩寒的证据提出质疑。否则,方舟子将很难通过“符合事实”这一理由为自己抗辩。

著作权侵权与言论自由

陈有西指出,很多读者存在法律概念上的误解,把民事侵权和刑事违法搞混了。中国法律对于诽谤行为,有三种救济渠道:一是民事的,二是治安处罚,三是刑事追究。

关子“诽谤罪案”,走刑事控告还是民事自诉,一看后果严重程度,二看原告自由选择渠道。韩寒提起的是民事上的名誉权诉讼,没有控告方舟子刑事犯罪。诽谤罪确实也是可以自诉的。但韩寒选择的还只是追究其民事责任,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十万元名誉和财产损失。

私权高于公共利益,没有对私权的基本尊重和坚定的保护,公共利益根本不存在。

韩寒是疑似公众人物(并不掌握国家公权力),针对他的各种议论一直都非常多,其中有部分属于言论自由,但自由有边界,有些私权属于绝对不可侵入领域。本属于著作权的私权范畴,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

迄今为止,无任何证据表明韩寒存在著作权纠纷,舆论应到此止步,这是私权的最后堡垒,是打着言论自由、公共利益、诚信等任何旗号的行为边界。

论战带来了什么

在私权保护传统深厚的国家,任何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有义务假定署名者就是作者本人。

为了检验作家的诚信,如果罔顾私权边界,则言论自由就是肆意妄为,而自由永远和自律是兄弟。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7

在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中,依阿高这样评论名誉:“无论男和女,名誉是灵魂中无上之宝:偷我的钱袋的人不过是偷去一把臭铜钱,固然有点价值,实在算不得什么;钱原是我的,如今变成他的,从前更曾为千万人做过奴隶;但是他若夺去我的名誉,于他不见有利,于我却是一件损失哩。”这段话道出了名誉的基本特性:它附着于人格,为特定的个人所享有,别的人只可能毁掉你的名誉,而不可能将它据为己有。从法律角度看,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可能被损害、被复原,但不能被转移。虽然言论自由已经成为人权公约和各国宪法普遍保护的权利,名誉权保护仍然构成对它的一项正当限制。所有尊重言论自由的宪政国家,都有法律限制或禁止诽谤及侮辱性言论。

但是,正如澳大利亚windeyer法官在urenvjohnfairfaxandsonsptyltd.(1966)案中指出的那样:“法律不保护一个人实际拥有的名誉,它只保护这个人值得拥有的名誉。”如果一个人名不副实,但却利用其盛名骗取了金钱、地位或他人的信任,对此人名誉的破坏就是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因此,真实性与公共利益是多数国家的名誉保护法都认可的辩护理由。说出真相不构成诽谤,这一原则早在12世纪就在普通法中得以确立。WWw.133229.CoM

不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某些无伤大雅的囧事、错事可以被视为个人隐私,旁人对这些事情的披露应当为法律所禁止,除非披露者能证明这么做符合公共利益。这正是罗马法及其继受者所持的立场。

中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都将名誉权列为受保护的民事权益,但未有对相关侵权行为认定标准的详细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将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项因素作为名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其中“行为人行为违法”一项颇令人费解,因为是否违法应当是根据这些要件进行判断之后的结论,而不能成为一项判断标准。该解释进一步将“文章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及“有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作为“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中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

这一规定对方、韩之争可能导致的法律纠纷有裁判指导意义,但却过于简单化。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属实”与否往往很难判断。方舟子质疑韩寒作品系代笔的文章都是根据公开发表作品进行分析和推论,其结论是或然性的,可以用是否符合逻辑、是否有说服力来判断,却很难说“是否属实”。

韩寒回应麦田的质疑时打出的“悬赏广告”,被认为是招致方舟子介入争论的原因。其实,这一“悬赏广告”的性质更像是一种在非司法场域中自证清白的手段,而不是一种缔结合同的“要约”。在日常生活中,情侣、熟人、朋友之间经常用“我若负你,天打雷劈”之类后果不确定的言说行为来表忠心、求信任。韩寒的2000万悬赏可视为此类“誓言”。同样,韩寒宣布要起诉方舟子,也可视为一种“证明”手段。不论其最终结果如何,这一姿态本身旨在告诉公众:我是站得住脚的,我愿意接受司法过程的检验。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宏大叙事背景下,人们往往喜欢用经由普法而进入日常语言的法律术语来规整和表述公共事件,而忽视了公共讨论与法庭论辩的根本差异。

韩寒收到质疑的名誉,主要不是作为一位作家的文学声名,而是作为一位“青年偶像”的符号性资源。这种资源的形成当然有赖于以少年“韩寒”之名所发表的那些文学作品,但韩寒作为“应试教育挑战者”“体制批评者”“直言不讳者”和“赛车手”的形象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18岁即出版《三重门》这样的作品,同时在各种赛车场取得良好名次,然后又进军乐坛,专辑。如果所有这些成就都由一位青年独立取得,他当然有理由成为青少年崇拜和效仿的榜样。就连其中本来不值得骄傲的事情,比如化学考试交白卷、期末考试七科不及格而留级、留级后再挂七科而在高一退学等,都被赋予了特立独行、敢作敢当、挑战陈腐的教育体制等正面评价。当韩寒这个名字具有了这样的符号意义之后,他便因其公共影响力而成为一个“公共人物”,而对他那具有示范意义的“成功之路”进行分析和质疑完全符合公共利益。

有人认为韩寒拿出当时的手稿便铁板钉钉地自证了“清白”。但从证据法的角度来看,“代笔”是指作品中的观念和表达方式并非署名者所有,而与署名者是否誊写了稿件无关。正如韩寒无奈地指出的那样,无论他搬出什么样的证据,方舟子还是不信。已经存疑的人也不会被手稿所说服,因为观念和表达方式的来源无法用稿件和笔迹来证明。

韩寒与方舟子事件篇8

在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中,依阿高这样评论名誉:“无论男和女,名誉是灵魂中无上之宝:偷我的钱袋的人不过是偷去一把臭铜钱,固然有点价值,实在算不得什么;钱原是我的,如今变成他的,从前更曾为千万人做过奴隶;但是他若夺去我的名誉,于他不见有利,于我却是一件损失哩。”这段话道出了名誉的基本特性:它附着于人格,为特定的个人所享有,别的人只可能毁掉你的名誉,而不可能将它据为己有。从法律角度看,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可能被损害、被复原,但不能被转移。虽然言论自由已经成为人权公约和各国宪法普遍保护的权利,名誉权保护仍然构成对它的一项正当限制。所有尊重言论自由的宪政国家,都有法律限制或禁止诽谤及侮辱性言论。 

但是,正如澳大利亚windeyer法官在uren v john fairfax and sons pty ltd. (1966)案中指出的那样:“法律不保护一个人实际拥有的名誉,它只保护这个人值得拥有的名誉。”如果一个人名不副实,但却利用其盛名骗取了金钱、地位或他人的信任,对此人名誉的破坏就是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因此,真实性与公共利益是多数国家的名誉保护法都认可的辩护理由。说出真相不构成诽谤,这一原则早在12世纪就在普通法中得以确立。

不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某些无伤大雅的囧事、错事可以被视为个人隐私,旁人对这些事情的披露应当为法律所禁止,除非披露者能证明这么做符合公共利益。这正是罗马法及其继受者所持的立场。

中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都将名誉权列为受保护的民事权益,但未有对相关侵权行为认定标准的详细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将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项因素作为名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其中“行为人行为违法”一项颇令人费解,因为是否违法应当是根据这些要件进行判断之后的结论,而不能成为一项判断标准。该解释进一步将“文章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及“有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作为“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中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

这一规定对方、韩之争可能导致的法律纠纷有裁判指导意义,但却过于简单化。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属实”与否往往很难判断。方舟子质疑韩寒作品系的文章都是根据公开发表作品进行分析和推论,其结论是或然性的,可以用是否符合逻辑、是否有说服力来判断,却很难说“是否属实”。

韩寒回应麦田的质疑时打出的“悬赏广告”,被认为是招致方舟子介入争论的原因。其实,这一“悬赏广告”的性质更像是一种在非司法场域中自证清白的手段,而不是一种缔结合同的“要约”。在日常生活中,情侣、熟人、朋友之间经常用“我若负你,天打雷劈”之类后果不确定的言说行为来表忠心、求信任。韩寒的2000万悬赏可视为此类“誓言”。同样,韩寒宣布要起诉方舟子,也可视为一种“证明”手段。不论其最终结果如何,这一姿态本身旨在告诉公众:我是站得住脚的,我愿意接受司法过程的检验。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宏大叙事背景下,人们往往喜欢用经由普法而进入日常语言的法律术语来规整和表述公共事件,而忽视了公共讨论与法庭论辩的根本差异。

韩寒收到质疑的名誉,主要不是作为一位作家的文学声名,而是作为一位“青年偶像”的符号性资源。这种资源的形成当然有赖于以少年“韩寒”之名所发表的那些文学作品,但韩寒作为“应试教育挑战者”“体制批评者”“直言不讳者”和“赛车手”的形象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18岁即出版《三重门》这样的作品,同时在各种赛车场取得良好名次,然后又进军乐坛,专辑。如果所有这些成就都由一位青年独立取得,他当然有理由成为青少年崇拜和效仿的榜样。就连其中本来不值得骄傲的事情,比如化学考试交白卷、期末考试七科不及格而留级、留级后再挂七科而在高一退学等,都被赋予了特立独行、敢作敢当、挑战陈腐的教育体制等正面评价。当韩寒这个名字具有了这样的符号意义之后,他便因其公共影响力而成为一个“公共人物”,而对他那具有示范意义的“成功之路”进行分析和质疑完全符合公共利益。

有人认为韩寒拿出当时的手稿便铁板钉钉地自证了“清白”。但从证据法的角度来看,“”是指作品中的观念和表达方式并非署名者所有,而与署名者是否誊写了稿件无关。正如韩寒无奈地指出的那样,无论他搬出什么样的证据,方舟子还是不信。已经存疑的人也不会被手稿所说服,因为观念和表达方式的来源无法用稿件和笔迹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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