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声乐课程论文8篇

时间:2022-05-01 19:05:26

声乐课程论文

声乐课程论文篇1

【关键词】高职院校;声乐;课程教学;实施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5-0259-01

一、高职院校声乐课程教学的目标

高职院校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声乐课程教学也需要有计划地制定教学目标,培养新时代的音乐人才。高职院校声乐教学要以培养学生个人声乐能力为目的,将学生的个人音乐素质通过声乐的形式激发出来。高职院校声乐课程教学需要教师和学生共同努力,共同制定学习目标,与学校目标接轨,渗透学校文化,结合每个学生的声乐特点,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

一是要从音乐基础知识抓起,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二是要擅于把握声乐课程教学的技能,进一步提高歌唱水平;三是要理解和掌握声乐课程的内容;四是要熟悉声乐作品的语言与歌唱形式,灵活掌握声乐在歌唱中的作用与效果;五是要总结发声的方法技巧,灵活变换发声歌唱。

二、高职院校声乐课程实施原则

(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高职院校课程的选择要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要将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以学生的学习发展和就业为目的。

(二)趣味性原则

高职院校课程的开发需要优先考虑学生的兴趣,这也是学生学习声乐课程的前提条件。在声乐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动态,注重兴趣培养,让学生学在其中,乐在其中。

(三)教育性原则

在高职院校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都有着较高的文化素养,在对文化知识进行讲授的同时,也伴随着个人素质的传播,声乐课程要以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和文化知识为目的,加强学生对音乐的审美。

(四)整体性原则

高职院校声乐课程是由相关教育部门经过统计研究,为学校的长期健康发展制定的学科,贯穿了实践性、教学的可行性、学习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和保证了高职院校声乐课程的开展。

(五)差异性原则

高职院校声乐课程教学,必须要从实际出发,看到每个学生的性格特c,考虑学生的差异性。每个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不同,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学习目标,发挥每个学生的长处。

三、课程内容与教学

(一)课程内容

1.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

首先,运用正确的方法,理论联系实践,从实践中寻找学习方法,夯实理论基础,在实际操作中能将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课程的学习中。其次,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技能,做到创新思维,推崇新的理论方法,为学生推荐更多有学习价值的声乐作品。再次,高职院校声乐教学要以教育为根本目的,引进先进的教学技术,传播先进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在声乐中得到熏陶。

2.课程基本内容

(1)声乐基础理论与知识。包括声乐的基本概念、歌唱器官的生理结构、歌唱呼吸原理与机能、歌唱发声与共鸣原理、歌唱的声区、歌唱语言与运用规律、歌唱的心理基础、人声的声部、声乐的演唱形式、声乐作品的体裁。

(2)声乐基本技能与方法。教师要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歌唱技巧和呼吸方法,在长期的实践中要有一个正确的歌唱姿势和气息。养成标准的训练方法。

(3)高职院校音乐教育教学实践。每一项技能都需要实践来检验,声乐也需要在实践中寻找总结经验,要在声乐教学中注重学生的音色、嗓音,对学生多做一些课外辅导来补充课内的不足。

(二)课程教学

1.以本课程纲要为依据。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为学生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案,内容包括:目的要求,周进度和阶段进度,应完成的练声曲、歌曲的数量和具体曲目,技能技巧训练,教学实践等。

2.课程教学内容的实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即声乐理论修养、声乐技能训练、声乐审美鉴赏、声乐演唱实践四方面有机组合。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教学方式,分别采用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等多种授课形式。

3.将声乐理论知识与个人音乐素质相结合。把理论知识与个人音乐修养结合起来,唱出各个流派的不同特点,灵活把握声乐艺术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史春梅,金顺爱.伊犁师范学院新型声乐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构建[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声乐课程论文篇2

一.“声乐表演与教学专业课程”的设置

1. 声乐理论课的开设

在高师声乐教学中,声乐理论通常被声乐教师所忽视,不管是在本科阶段或是研究生阶段,声乐教师极少会完整地、系统地讲解声乐理论,而是笼统地一带而过。我们这里所说的声乐理论课系统地包含了声乐基础理论知识、中外声乐的发展史、艺术概论、歌唱技巧、歌唱的语言等理论课程的学习。

声乐理论课的教学常常是以“集体课”和“小组课”的组织形式进行教学的。这种授课形式突出的优点是效率高。一名教师可同时给几十名学生上课,可以让学生系统地学习声乐理论基础知识和声乐教学法的理论。声乐理论课的教学模式又分为:“纯理论课教学模式”和“含实践的声乐理论课教学模式”两种。

“纯声乐理论课教学模式”,是让学生系统地学习声乐基础知识和声乐教学法的理论,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声乐学习中必须的声乐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科学的声乐训练方法以及相关的人体生理学知识,形成科学的正确的声音观念。从而指导学生的声乐实践,提高学生的演唱水平和音乐表现力,能够独立演唱较高难度的中外声乐作品,同时逐步掌握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和训练手段,以胜任今后各种层次声乐教学的工作。

“含实践的声乐理论课教学模式”, 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互动性、双向式与教师的引导相结合,以达到使学生全面、客观、高质量地掌握所学内容之目的。让学生在理论中感知实践,在实践中消化理论。

2.声乐表演课的开设

声乐表演是人类创造行为的一种,都是为了体现出创造者的最基本的心理活动。对于声乐表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来说,一方面从自身出发,尽可能地在研究生的学习过程中参加更多展现自己专业的实践活动,譬如:社区艺术节;声乐专业或非专业的比赛;参加声乐大师班等;另一方面从高师和老师自身出发,学校应该提供学生实践表演的场地及力所能及的服务;此外,学院应该开展实践活动主题周或主题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表演的机会。教师在这项专业性较强的实践活动中,高师应该开设音乐心理学,专门针对音乐表演中活动的多种要素构成的综合心理的一门音乐学的分支学科,其中牵涉到认知、记忆、情感、表现等多个方面。音乐教师在进一步提高学生音乐文化素质及声乐技巧的同时,更要注意学生歌唱时的心理状态。对学生表演时出现的不良反应提供心理咨询及帮助。

3.声乐教学课的开设

作为一名高师的声乐研究生,不但要掌握坚实的音乐理论基础,掌握扎实的声乐歌唱技巧,巧妙、灵活地运用声乐技巧、通过肢体的表演来展示自己对音乐的诠释,还要懂得正确的教学方法,为将来走向讲台,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正确、科学的训练和培养打下基础。所以声乐教学课的开设对高师“声乐表演与教学方式课程”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目前,高师中对声乐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多为小课制,按专业词说,小课又称为个别课。老师在固定的时间中一对一地教学,教学的内容包括练声曲、一首中国歌曲、一首外国歌曲。不容置疑,声乐个别课是高师音乐艺术教育中的一门主课,更是声乐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自己对声乐歌唱技巧、培养音乐旋律感觉、累积声乐教学经验和方法的重要课程。固然个别课对专业的硕士声乐研究生在音乐的各个方面都有高的效率,但在“小课为主”的基础上安排大课的学习,如音乐讲座、艺术实践、观摩表演等,这会让声乐研究生丰富自己的声乐艺术知识,通过大课的学习,与同学之间的公开交流,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对提高自身的声乐艺术修养具有双重的效果。

二.“声乐表演与教学专业课程”的思考

近些年,由于高师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充分发挥了高师的办学潜在能力,而办学的效率也在不断地提升。高师中的音乐教育也随着外部条件的改变而深化,但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问题,我们在思考的同时,也在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1.思考的问题

生源实力不均衡,导致教学质量的不统一。

由于学校和地区差异,许多声乐考生在考研期间出现不同的差错,专业课好的,文化课出现问题,没有达到自订的目标;反之,专业课不好的,在文化课上出现了转机,达到了自订的目标,这就出现了生源实力不均。专业教师分到手上的学生实力也不均衡,导致教学质量的不统一。

师资能力不均衡,导致教学质量的不统一。

由于高师教师中师资缺乏与师资能力的不均衡,老的教师在声乐教学上有经验,但在声乐技巧上却墨守陈规,老教师分到手上的学生会出现满满教学经验,但声乐技巧上出现弊端;反之,年轻的教师,缺乏教学经验,但他们在进修或深造的学习过程中,声乐技巧是较先进的,符合时代的进步。这二种情况都会导致教学质量的不统一。

2.解决的方案

(1)完善并丰富切合社会、学校和学生实际的多样化教学培养方案。

加强音乐理论及其他音乐技能的同时,加强多种形式的声乐表演能力训练及综合素质的锻炼,如加强钢琴伴奏,歌剧学习中的重唱,小组表演的合作能力等等。

(2)声乐实践采用教学形式、演唱形式、表演形式多样化来提高声乐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在高师的改革中,改革现有的、固定的、统一的声乐教学模式,实行“小课为主、大课为辅”、注重学生个性与共性相存在的声乐教学平台。

声乐课程论文篇3

关键词 课程体系 特色 模块 创新

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培养目标应主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实践能力强的技能人才,突出教学形式的灵活性、参与性,扩大教学实训力度,使课堂教学和实训教学有机结合,选择声乐演唱技法作为实践课程的改革突破口,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过程,从教学实践环节中探索新的构想和思路。

一、《声乐演唱技法》课程体系的优化建设

《声乐演唱技法》课程体系优化建设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开课时间为两学年,原课程名称为《声乐教学法》,只讲授声乐发展史及各种汉语语音、意大利语音教学等内容。学生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在原有声乐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增长中外声乐发展的历史知识,培养学生对中外声乐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思考和认识,较系统地了解各时期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声乐类型、作家、作品和成就。

第二阶段:2009年。开课时间为三学年,讲授声乐表演技法及声乐教学过程等,以原有教材及部分声乐作品赏析和分析为主,根据声乐教学与声乐作品赏析的内在联系,按内容选取并有机地融为一体。

第三阶段:2009―2010年。经过近一年的教学和实践,根据岗位职业需要,对高职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内容应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以就业为导向的同时,在设置课程模块时可根据“厚基础”教学原则,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实践能力强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加强教学形式的灵活性、参与性,扩大教学实训力度,使课堂教学和实训教学有机结合,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过程,从教学实践环节中探索新的构想和思路。

整合课程内容后,把原有课程名称《声乐教学法》改为《声乐演唱技法》,开课时间为一学年,根据项目化的教学内容将课程划分为《声乐演唱技法――语音、语言教学》及《声乐演唱技法――作品赏析与教学表演》两个部分,第三学期主要学习声乐汉语言语音训练和意大利语音训练,第四学期主要学习声乐作品赏析、声乐基础教学及舞台表演等内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根据教学内容提出的问题和需要,每学期进行1-2个实践类教学项目,组织课题研究,为学生夯实技能型专业人才所需要的人文基础。使该课程的教学更具现实的指导意义,为地方旅游、群众艺术文化发展等工作开展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二、《声乐演唱技法》课程体系的特色

1.地方音乐文化产业特色:借助东北地区文化地缘优势,在教学中注重优秀传统艺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传承发展研究。随着现代音乐的发展,大型综合类音乐学校,各市县文化局或企事业单位都成为后备岗位群体,今后文化产业范畴的音乐表演专业也与商务会展、节庆活动等各种综合型项目资源的结合将越来越广泛,特别是近年来各种节庆和会展及旅游文化的蓬勃兴起,多层面地展示了独特的文化资源,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在课程中增加实训课程内容、加大舞台表演机会,经过学习后能迅速把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在实践中提高了学生职业素质能力与职业技术能力。

2.课程音像丰富的特色:本门课程以声乐作品的欣赏和演唱为主。课程体系的核心是围绕中外各类声乐作品鉴赏、声乐授课及表演进行教学,因此为学生积累了大量的音乐作品知识。

3.课程实用性的特色:在教学安排上,先教学生声乐技术素养知识,再训练声乐技术能力与教学能力,符合教学认知逻辑规律。每次课有理论知识,又有音乐表演,增强课程的实用性。

三、《声乐演唱技法》课程体系的创新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实践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少于40%,即开展多种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音乐感知和专业技能操作的重要手段。根据本课程内容特点,结合高职院校的学生生源、学制、学时、学期的实际情况,在理论和实训教学中采用不同的方法:

1.兴趣分组教学

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取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以图片、音像资料,以直观的视频、形象的动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主要解决职业能力需求。声乐演唱技法课程教学技能训练不断线,以小组为单位,根据内容进行项目化分组教学模式安排实训的的方式,针对性、实效性强。

2.理论―实训―再理论―再实践的模块式教学。

学生在本门课程中做到声乐基础教学与演唱语音语调的衔接、声乐作品的赏析与实践教学的衔接、声乐作品的情感把握与演唱者舞台表演衔接。达到技术模块与实践模块相统一,整个课程体系一环扣一环,紧密相连,前一部分为后续部分的基础,后续部分是前一部分的应用;理论与实践有机地联系且相互促进,充分体现了高职高专教育的特色,解决职业素质需求。坚持声乐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坚持教学内容循序渐进原则,既强调了专业的基础性,也兼顾学生的专业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原则,既加强审美能力的培养,又拓展实践应用中的理论知识;坚持开放性评价方式,既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把学科前沿动态,包括自己的研究成果、实践经验、思维方法,介绍给学生,设计一些教学案例由学生自己演练,使学生既更新了知识又掌握了教学的方法。

3.考核标准

指标考核体系以舞台统一考试占30%、项目分组化教学50%、上课出勤20%这种考核办法注重实践效果,贯穿教学全程。

为实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要建立以教师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做一体化的学习研究模式团队,就必须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本领过硬的高技能型人才,以更好地满足和服务社会需要。突出项目化教学模式,将“动态的教学”与“开放的实践”二者的优势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用好“课堂”这块阵地的同时,走出教室、走出校园,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习目标更加明确、探索更加主动,找到自身的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完美契合点,将来的工作才能充满信心,动手操作能力、职业能力更强,学习更加努力、更有成效。从而真正形成音乐专业入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

参考文献:

[1]俞子正,田晓宝,张晓钟.声乐教学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M].2006年6月

[2]杨立刚.声乐教学法.上海音乐出版社[M].2007年8月

[3]邹本初.歌唱学:沈相歌唱学体系研究.人民教育出版社[M].2004年1月

[4]颜五湘.声乐教学艺术与演唱实践.花城出版社[M].2009年7月

[5]刘志明.职业资格与应用性能力的培养是高职教育的中心课题.重庆工学院学报[J].2004.(4)

声乐课程论文篇4

中国民族唱法与西洋唱法的融合问题逐渐成为影响民族声乐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仅是一味地采用西洋唱法,而忽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民族唱法,那么就可能影响到民族唱法的传承和发展。在单一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最后可能会走上过度西化的发展道路,而中国传统的民族声乐知识却大多被忽视。此外,如果学生不能接触到拥有56个民族文化背景的民族唱法的教学,就可能使其缺失传统声乐教学基础,影响其对声乐唱法的辨别,不利于其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同时这种教学模式也忽视了民族声乐教学的本土性特点,会影响其今后的规范化发展。因此,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民族声乐教学在处理“土唱法”与“洋唱法”的融合方面还需要加强相关的研究。

二、促进我国民族声乐教育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切实转变民族声乐教育观念

加强民族声乐教学的发展,努力传承和发扬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创造更多优秀的民族声乐作品,培养具有民族声乐素养的专业音乐人才。要实现上述目标,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进行切实转变,即要树立与时展相符合的新的民族声乐价值观念,转变过去那种唯西方化的教育理念,逐步实现多元化的民族声乐价值观念。切实转变民族声乐教育观念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1.加强对传统民族声乐理论的研究我国的声乐艺术从原始社会一些简单的声乐符号发展至今,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过程。在民族声乐教育发展历程中,伴随着民族声乐教学实践经验道德不断累积,相关的声乐理论也在日益积累和发展中逐渐丰富起来。而随着民族声乐在唱法上“土洋之争”的展开,使得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教学理论遇冷。但是从我国老一辈艺术家的表演实践活动中可以看出,中国民族传统声乐理论在理论和实践教学过程中有许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地方。但是,目前这些传统的民族声乐理论却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因此,目前最应加强对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的研究,注意在教学研究过程中加强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的传承和发展,积极探寻其在传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对传统声乐理论中不合时宜的部分进行修正和创新,积极探索我国民族声乐教学在新时代的现实意义和价值。2.尊重民族声乐教学多元化发展理念现今,我国的音乐教育逐步走向了多元化的发展历程,并根据这一标准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在民族声乐教育中体现多元文化因素,其关键就在于必须确立平等对待各种文化的教育理念。我国教育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中强调新时代,强调在发展民族文化艺术的同时,还应该平等地对待世界其他国家的文化艺术,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思维来理解和尊重其他形式的世界文化,让学生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形成具有平性的多元文化发展观。多元化教育理念的形成能够使我国的民族声乐教育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也使得民族声乐教育的格局变得更加宏大,给我国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开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不断强化和完善民族声乐教育,就应该积极加强民族声乐教育理念的更新发展,努力转变教学思维模式,在民族传统声乐教学中落实多元化教学观念,让学生能够更加平等地对待民族声乐教学中所出现的各种不同的文化。

(二)加强课程设置的改革

课程设置的改革是民族声乐教育改革最重要的实践基础,没有科学、完善的课程设置活动做支撑,民族声乐教育改革的各项内容就无法得到落实。加强民族声乐教育课程设置改革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改革课程设置应该遵循的原则民族声乐教学的课程设置改革首先要确立“实践性、综合性、系统性”的课程教学原则。将实践性切实落实到民族声乐教学之中,这是由民族声乐这门课程的实际应用性较强的特点所决定的。民族声乐教学的最终成果主要体现在学生在技巧、唱法等内容的实际掌握和运用上。因此,加强民族声乐课程设置的实践教学内容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仅是实践教学是无法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的。一名优秀的表演者还必须具备很好的理论知识素养、娴熟的歌唱表演技巧以及扎实的舞台表演功底。加强民族声乐教学在课程设置上的综合性,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此外,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在有计划、有系统地培养专业的民族声乐歌唱家方面还比较欠缺。这种缺乏系统性的民族声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一定会影响到人才的培养和衔接,进而影响到民族声乐事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在民族声乐课程教学中的计划性也十分重要。2.建立完善的民族声乐课程体系加强对民族音乐课程的建设,主要包括民族声乐理论课程建设和民族声乐表演课程建设两方面内容。加强民族声乐理论课程建设,就是要加强文化理论方面的教学,应加强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表演、中国传统乐器演奏等课程在文化课程教学中的比重,以此来帮助学生打下一个良好的音乐教学文化基础,强化其对本土民族音乐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还应在开设西式专业技能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中国传统乐理基础课程,实行“双语”课程教学体系,让学生能够同时学习专门的声乐技能知识与本土的民族音乐文化。扩充民族声乐课程教学的内容也是帮助学生增加音乐理论知识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开设戏曲艺术、说唱艺术等课程也十分必要。这些最终形成一个完善的民族声乐理论知识体系。3.加强世界音乐课程的建立发展文化多元化的民族声乐教育,在课程设置上还要注意加强西方音乐课程的建设,即要跟上时代的发展进程,将世界各国优秀的音乐积极引入到我国的民族声乐课程教学中。目前,这一想法在我国还属于初步发展阶段,只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这三家专业院校在开展世界音乐课程的建设活动。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加入世界音乐课程,能够帮助学生拓展其视野,让学生了解各种不同的音乐形式和音乐文化,以此来丰富其音乐知识体系,帮助其确立多元化的音乐价值观。

(三)加强民族声乐教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现代化的民族声乐教学活动的开展,不能仅局限在声乐知识的学习上。如果仅仅学习与声乐知识相关的内容,而不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联系起来,这样的声乐教学就是闭门造车,能够获得的教学成果会非常有限。加之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族声乐教学也应该积极改革,努力改变过去那种陈旧的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要将民族声乐教学建立在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发展背景之上,以此来帮助学生不断获得更丰富、更广阔的知识积累。因此,要切实将民族声乐教学与社会、人文、历史、哲学等各个学科结合起来。只有先做好了人文知识的铺垫,才能在提升学生的文化内涵和审美品位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其文化视野,增强其对民族声乐作品中文化内涵的理解能力。而只有当学生真正理解了作品的意义,才能激发出其创作力,使其在民族声乐上的创作独具魅力。

(四)努力培养更多优秀的民族声乐专业艺术人才

声乐课程论文篇5

改革声乐课程教学内容,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作品

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音乐教学改革多年,取得了方方面面的可喜成就,但对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本科应用型高校的音乐教学改革,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如何真正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在高等院校音乐教学改革中具体化和合理化,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声乐课的教学改革也势在必行,尤其在教学内容上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歌小调等曲目。据调查,少数民族地区高等院校声乐课的教学曲目基本仍采用上世纪80年代及后来多次修订的高师声乐曲选教材,内容上,少数民族音乐的曲目在数量和份量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具有少数民族和地域性音乐特色的作品难以呈现。在声乐教学上依旧存在一些重技巧轻文化的现象,区域性特色声乐作品使用偏少,国外声乐作品涵盖面很窄,更新缓慢。因此,声乐教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大量具有少数民族音乐特点的、有代表性的曲目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首先,在原有高师声乐教材基础上,以我国民族发声为基础,学习借鉴西方发声方法,撰写具有地域和民族的声乐特点的一整套从演唱方法到曲目内容的辅助声乐教材,把本地域少数民族的民歌通过收集整理加工,按类别、内容、曲调、难易程度等编写为声乐教材,在教学中加以运用,这对高校民族声乐教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少数民族声乐艺术精髓在声乐教学活动中能更好地体现出来,民族音乐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同时也切实体现高校声乐教学的改革,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声乐教学民族、地域特点边缘化问题的关键和有效方法。其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应有计划地加强区域特色声乐教学,要把声乐教学当成培养正确审美观、开阔学生视野、传承人类精神文明的一种工作,不能将声乐课变成声乐技巧课,要挖掘少数民族地区丰富多彩的声乐作品,了解作品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以此增加声乐课程的宽度和厚度,使教学内容不断丰富和更新。要调整头脑中既有的声音概念,不要总是以一个固化的标准看待声音,不要轻易认定某种声音是不正确的、不科学的,因为不同的声乐作品需要不同的声音来表现,要大胆鼓励学生多唱新作品、尝试新唱法,排练新形式,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突出应用型的特点。

改革声乐课程的设置,做好大课小课的合理安排

据调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高等院校的声乐教学,多沿用传统的一对一的教学组织形式。近年来由于扩招,师资力量缺乏,一些院校的声乐教学采用了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众等大小课并存的多种教学组织形式。通常学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教学组织形式,称为声乐大课;学生人数约2-5人之间的教学组织形式,称之为声乐小组课;由教师与学生一对一进行教学的则称之为声乐小课。传统的声乐小课虽然教学过程中针对性比较强,利于声乐技能的练习,但却存在着缺乏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多向的整体流,不利于声乐表演的学习,并且容易导致学生在不同的场地或情景中心理过度紧张、过度的依赖教师的指导而缺乏主动性,严重地影响了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这种情况就必须将声乐大课与声乐小课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小课的教学训练;另一方面在特定的阶段融合大课教学,合理安排大小课,提高声乐课程的教学质量。“大课以理论为主,小课以技能为主,大课小课紧密结合”。声乐大课主要讲授具有共性的声乐理论知识,是对传统声乐小课教学方式的补充和完善。声乐大课是含技能技巧在内涉及更为广泛的艺术文化、关注学生素质提高的人文课程,既有利于学生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学生通过对各种声乐作品知识性、历史性、人文性的学习而全面协调的发展。课程设置要将大课合理地安排于学生学习声乐小课的四年之中,第一学期根据学生的演唱程度安排学生两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同时相应地开设声乐基础理论与名作赏析和声乐发展简史两门大课,让学生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开始技能训练。第二学期仍然上两个人一节的小课,同步开设意大利语音拼读与嗓音保健两门大课,为学生今后的学习打好理论基础。第三学期开始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并相应开设正音课,开始严格系统的指导与训练。第四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同时开设声乐教学法,为学生上中小学音乐教法课程做准备。第五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并开设歌剧名作赏析课程,为学生拓宽知识面。第六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同时开设声乐美学课程,以促进学生的全面提高。第七、八学期每个人上一节声乐小课,不定期开设声乐讲座,为学生就业做准备。如此安排,既有利于学生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学生通过对各种声乐作品知识性、历史性、人文性的学习而全面协调的发展。大小课的结合不仅减少了课时量、降低了教学成本,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授课方式既保持了师范性的特点,又打破了传统单一授课的形式,提倡了教学形式的多样化,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四、改革声乐考核方法,突出实践性随着教学改革的逐渐深入,通过几代声乐教师的不断努力与探索,音乐专业的部分课程在考试内容与考试形式上都做了大幅度的改革。这些改革将考试变得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让课堂教学与考试内容联系得更加紧密,让学生在考试中不但得到检验还能得到锻炼,使学生成为既能够适应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需要,又能够适应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声乐课程的考试形式及内容与其他课程不同,除了理论知识外,还要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所以,声乐考试内容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实践性等特点。以往传统的考试中,考试内容太单一,不是注重技能训练就是注重理论基础,忽视了将教学内容与学生将来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也没有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如今声乐课程的考试改革为了加强教学成果的实用性,更好地配合教学内容的更新,在考试规定曲目中更多地、有意识地选择了一些富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及中小学教材中的歌曲和社会活动中应用价值较高的声乐作品,要求学生从入学后的第五个学期开始,考试内容中添加音乐会实践成绩,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音乐会形式不限,可以是同一个老师的专业学生合开一场;可以是同年级的几个同学合开一场;也可以是个人独唱音乐会。同时,规定毕业生在毕业考试时演唱曲目中必须含一首具有当地民族风格的作品或中小学教材上的歌曲。这样既能促使学生重视实践练习,又培养了学生声乐教学教唱的能力,也让学生学会了大量有特色的、实用性较强的歌曲,使其能尽快适应社会的需要。总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声乐教学改革己迈出了可喜的脚步,但有许多方面还要靠时间和实践去总结与检验,一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有待于调整和不断完善。我们坚信,只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实学生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就一定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全发展的人才。

作者:薛蕾

声乐课程论文篇6

【关键词】师范类高校 民族声乐 教学实践

中国民族声乐是指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和形成的一种艺术形态。由于中华民族是由多民族构成的大家庭,又由于每个民族语言、文化、审美等诸多不同,这就决定了民族音乐的多元性、融合性。加强民族声乐教育与教学,不仅有助于培养人们的民族自豪感,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对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既有其一般性,也有其特殊性。一般性,是指师范类高校的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是建立在一般的民族声乐理论基础之上的,而且遵循一般的声乐教育教学规律;特殊性,是指师范类高校的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的目标不同于一般的高校,这种不同在于其“师范性”,在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音乐人才。

由于受到外来音乐文化和传统声乐教育模式的影响,当前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还存在诸多困境:第一,在教学理念方面,过于强调对西方音乐文化的传承。由于师范类高校长期遵循欧洲音乐理论体系,而忽视了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致使“民族声乐”的概念不够清晰,而且学生对民族声乐的认同感不强。第二,在教学方式方面,过于强调理性化的教学内容。由于受重技能传授、轻审美教育的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加之民族声乐课程体系的不完善,使得教学过程显得沉闷而枯燥,无法使学生在思想上引起共鸣,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激情大打折扣。第三,在教学目标方面,过于强调教学效果。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课程和教学内容多以民族民间音乐为主线,在此基础上传授民族声乐知识和歌唱技能,而较少从社会学、文化学、民族学等学科的视角去探讨民族声乐的动态发展和动态描述,这种教学效果在一定意义上是引导学生学习模仿和复制,缺乏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质量以及音乐人才的培养质量和全面发展。因此,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必须加快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一、创新教学理念是提升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质量的根本

具有什么样的教学理念,决定着什么样的教学实践。近年来,根据沈阳音乐学院“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音乐人才”的办学定位,民族声乐系坚持把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教育教学与科研创造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创新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模式,培养造就了李焕之、谷建芬、郑律成等一大批音乐人才,创作了《白毛女》《延安颂》等大量极富影响力的民族声乐作品。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缘于两个理念的创新。

首先,强化主体理念。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民族声乐教育教学必须围绕学生这个主体,根据学生现有禀赋、素质能力和发展规律,开展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的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活动。在培养目标上,应注重审美教育,把审美教育贯穿于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帮助学生在美的熏陶中了解美、发现美、创造美,不断建构和丰富自己的审美心灵结构;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通过不断改革并构建新的民族声乐教学模式,以更为科学的民族声乐教学内容和形式教育学生,以积极乐观的情感态度和人格魅力影响学生,促进学生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由于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有赖于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两个作用的充分发挥,教师应不断强化合作意识,把课堂打造成为师生思想和情感交流的场所,把舞台打造成为师生合作交流、共同进步发展的平台,努力营造一种充满民主和谐、富有创新激情的民族声乐教学氛围,以求得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和谐统一。

其次,强化传承理念。没有传承就没有创新。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应注重培养学生学习民族民间音乐的能力和方法,帮助学生把握民族音乐的发展与特征,了解民族音乐的形式和各种民族民间乐器,掌握民族音乐的基本语言和特点。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应注重把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和器乐文化融入其中,使学生更多地接受本土文化的熏陶,了解少数民族音乐的旋律、吐字和风格。这样不仅能够丰富民族声乐教学的内涵,促进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多样化,而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声乐学习的综合能力以及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例如,我们结合所处的地域性特点,把汉、锡伯、蒙、满、朝鲜等少数民族的音乐融入教学实践中,并与学生一起创作和表演了北国民族音话《天籁神曲》,既传承和创新了地域民族文化艺术,又提升了专业教学和学生舞台表演实践能力。这正是学习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结果。

二、完善教学内容是提升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质量的重点

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在于完善教学内容,在于加强民族声乐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沈阳音乐学院根据生源质量与社会需求的变化,遵循民族声乐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不断对课程体系进行战略性的调整,着力解决民族声乐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重技能轻理论、重专业轻文化、重接受轻思考的问题,使教学主体和对象由传统的接受型、技能型和专业型向知识宽、基础厚、专业精、能力强、素质高的目标发展,民族声乐教学质量获得了极大的提升。由此,我们获得了两点启示。

第一,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必须注重民族性和世界性。从国内看,各民族都创造了辉煌灿烂的音乐文化,这为加强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提供了丰厚的内容和土壤;从国外看,世界各国各民族也都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和创造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应积极吸收借鉴其他各国、各民族音乐文化的有益成分。这些需要师范类高校和民族声乐教师树立多元化的民族声乐教育理念,建构以国内民族音乐文化为基础、以国外民族音乐文化为补充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使民族声乐教学内容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更加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民族性”方面,应着重挖掘中国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精髓,把富有民族特色的戏曲、曲艺和民歌艺术融入民族声乐课程和教材之中。近年来,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专业把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中国器乐演奏、民族音乐文化等列入必修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民族音乐文化素质和思维;开设了民族曲式研究、中国传统乐理等课程,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民族音乐文化的语言和语法。同时,还注重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和研究,组织教研科力量编写了《东北大秧歌》《戏曲音乐教材》《民歌新论》《中国民歌》《诗词曲赋》《民族声乐教材曲选》《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等选修课内部教材,这些教材既强化民族声乐教学实践的“民族性”,也彰显了该院民族声乐专业的教学特色。在“世界性”方面,应注重开设世界音乐理论和民族声乐课程,把曲式、和声、视唱、练耳等西式专业纳入基本课程,使学生更好地建构多元化的民族音乐知识结构。在这方面,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专业还组织编写了《西方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与欣赏》《乐理与视唱练耳》等教材,供学生选修。

第二,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必须注重综合性和实践性。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综合性、实践性较强,学生对民族音乐语言和风格的理解和运用、对演唱技巧的学习和把握、对声情并茂的培养和提高,既可能依靠一两门专业课程的学习就能做到,也不可能仅仅依靠理论的学习就能实现,必须把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把专业学习与艺术修养结合起来,在综合实习和具体实践上提高。为此,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专业围绕综合性和实践性对课程和教材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方面,采用“增”“减”“改”“并”的方法优化必修课程。“增”,即是增设新课程,如增设多媒体与音乐学、多声部声乐作品表演、合唱、钢琴伴奏等课程,旨在提高和拓展学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减”,即是适当删减教学内容与其他课程重复且意义不大的课程,如删减了《竖笛》《音乐名著》等课程;“改”,即是适当调整原有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课程性质,如把《大学语文》改为一学期的必修课《诗词曲赋》和必选课《文学名著欣赏》,通过调整,增强了各门类课程的渗透和融合;“并”,即是合并相互关联、前后承接的课程,如把作品分析、和声合并为和声与曲式分析,把律学、音乐声学合并为乐器声学与律学基础,有效避免了课程内容的重复讲授。这种对必修课程的有效优化,既增强了民族声乐教学的实用性,也提升了教学效果。另一方面,着重增加选修课比重。增加的选修课多是围绕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形成了艺术类、文社科类两大选修课的模块化的结构,并明确了不同模块课程中应修得的学分数,使学生的必修课学习和选修课学习形成互补和支撑。这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改革教学模式是提升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质量的关键

科学的教学模式是提升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培养学生民族声乐技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手段。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实践普遍存在着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手段落后、教学实践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质量的瓶颈。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学模式论和方法论,因为教育教学的规模不同、目标不同、对象不同,决定了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学必须着眼于培养目标,根据学生的具体特点而创新不同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从中获益、得到提升。在这方面,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对此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根据民族声乐课程特点,积极运用研究式、讨论式和启发式等教学方法与手段,着力提升民族声乐教学的质量。第一,探索和实践了小组课教学方式。根据学生发展现状和将来就业的实际需求,把“一对一”的授课模式改为每周一次个别课,同时辅以一次小组课。小组课的形式或从重奏(唱)、合奏(唱)的形式出现,或以集体排练的形式出现,或以课堂讨论、综合评述的形式出现。这种教学模式既强化了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也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探索和实践了观摩式教学。民族声乐系制定了符合本专业特点的观摩形式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观摩会、公开课、示范课,既为学生创造了一种展示自我、发挥专业水平的空间,也为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有利于整个民族声乐系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三,探索和实践了演绎式教学。把理论讲授、录音录像与课堂范唱相结合,借鉴和沿用民间音乐传承过程中形成的“口传心授”的传统方式,即教师范唱、学生模唱,帮助学生原汁原味地学习民间音乐唱段。这种教学模式不仅有助于学生亲身感受到任课教师现场演绎民族民间音乐的魅力,而且有助于学生掌握传统艺术曲目的基本技术。

另一方面,注重强化实践教学。通过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理论学习、创作、表演技能,是民族声乐专业教育教学的特性。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着重从四个方面建构了富有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第一,注重课程实践,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军事训练、课内或课外实践等;第二,注重集中实践,即每学期集中安排为期一周的教育见习和艺术实践活动;第三,注重示范实践,即通过组织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开展专场音乐会等形式,示范和引领学生更多地参与教学实践;第四,注重自主实践,即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艺术实践、社会实践、专业比赛和课外文体活动等。通过实践教学,很好地强化和巩固了学生的民族声乐专业思想,深化了学生对艺术创作的过程及规律的认识,同时也使学生积累了舞台演出经验,提高了心理素质和专业水平。

结语

综上所述,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担负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音乐人才的重任,如何深化民族声乐教学改革、提高民族声乐教学质量,是当前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重要课题。虽然各个师范院校的办学理念、发展规模、培养对象和目标不同,虽然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方式不同,但从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的规律和专业性质来看,师范类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也有其一定的规律,这也正是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

参考文献:

[1]薛蕾.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声乐课教学改革探究[J].大舞台,2013(1).

[2]金铁霖.民族声乐教学探析[J].黄河之声,2012(12).

[3]夏蒇.论世界民族音乐在高校声乐教学的实践与探索[J].大家,2010(20).

声乐课程论文篇7

论文摘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的课型有小课、小组课、集体课这三种。在声乐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只有在每个年级都将这几种课型合理有机的搭配,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才能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编制目标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音乐学(师范)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征求意见修改稿)文件中有详细叙述: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教育科研基础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中的声乐教育,要着重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既不能忽视必要的技能学习,又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思维与欣赏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范唱能力和组织教学的综合能力[1](p166)。在高师声乐的实际教学中,只有做到这几种课型有机合理的搭配,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达到高师声乐的教学目的。 

一、高师声乐课的课型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的课型,是指声乐课的课程类型。课程类型就是课型种类,简称为课型。按照课程的性质来划分,又可以分为声乐理论课、声乐技能课、声乐实践课、声乐教法课;按照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来划分,通常分为声乐个别课、声乐小组课、声乐集体课三种类型,文章取后者。 

(一)声乐个别课,就是一节课一个老师只对一个学生或者是两个老师对一名学生(一名声乐老师和一名钢琴艺术指导老师对一名学生)的上课形式。这种课型主要针对专业程度较高的学生而开设的声乐课,教师可以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对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演唱能力,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课型的缺点是学生缺乏系统声乐理论指导和声乐实践的舞台,学生只能是“琴房歌唱家”。更重要的是,在高等师范院校扩招的今天,这种课型远远不能满足客观实际的需求,声乐小课教学量大、教学成本高、经济投入大,并且不易领导管理,教学纪律容易失去监控,造成教学的随意性。 

(二)声乐小组课,是一节课一个老师对2-5个学生的上课形式。主要针对程度比较低的同学,通过声乐小组课能解决学生声乐技能方面很多共性的问题。这样的课型有利于学生的互相学习、相互帮助、互相交流、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同时,既可以以教师讲解为主,又可以以学生谈论为主。通过学生的讨论,可以提高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和对声音的辨析能力。教师也省去为每个学生单独上课的时间和精力,可以同时兼顾几个学生的学习水平、能力方面的差异。这种课型的缺点是,往往一节课的时间分摊到每个人下来也就十多分钟,要想在十几分钟内解决学生演唱技能上的问题,是难以到达的;同时这种课型也缺乏系统完整声乐理论指导、缺乏舞台实践的机会。 

(三)声乐集体课,是一个老师对一个小集体甚至更多的学生的上课形式。这种集体课有的师范院校运用于声乐集体理论教学;有的师范院校运用于声乐集体技能教学;还有的院校将声乐集体课同时运用于学生的集体理论教学和集体技能教学。声乐集体课的理论教学包括三大部分,声乐发展史、歌唱理论知识、歌唱语言。声乐集体技能教学课,低年级主要是运用于针对声乐演唱上的共性问题,在高年级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和声乐小合唱、重唱课程。这种课程是声乐小课和小组课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其优点是教师省力省时,大大降低教学成本。但是声乐集体课对于低年级学生解决声乐技能问题上,能力非常有限。 

这三种课型,都有利有弊,只能将几种课型互相搭配,才能在声乐教学中,做到统筹兼顾、有的放矢。 

二、高师音乐教育现行声乐课课型的搭配 

现在很多高师院校声乐课型,也均有这样的几种课型,但不是在每个年级都能将这几种课型做到合理搭配,特别是在大学一年级和大学四年级。有的院校大一的声乐课,只开设声乐集体课,没有将声乐小组课和声乐小课渗透其中,不论学生的程度,实行大锅饭,这样的教学使得一小部分优秀学生专业的提高不能得到保证,没有做到因材施教;有的院校不分学生的演唱水平,从大一开始就实行上声乐小组课,忽视了声乐集体课和声乐理论课,这样使学生在声乐发声理论上有一个空缺,不能系统地了解科学发声的基本原理;还有的学校在大一仍然是上一对一的小课,沿袭音乐院校的教育模式,这样既浪费了教育资源,学生全面能力的发展和整体素质的调高也得不到保障;还有很多师范院校在大学四年级往往只开设声乐小课和小组课的教学,忽视了声乐集体课的教学。笔者主张应该在在大学每个年级都应该将三种课型进行合理有机地搭配,才能适应教学的需要,满足学生的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专业需求。 

三、高师音乐教育声乐课课型搭配的构想 

高师音乐教育声乐课型合理搭配必须要兼顾学生的专业、学生的演唱水平、师生比例。从高师声乐学生的实际水平和高师学生培养目标看,在高师的每个年级都应该把这几种课型渗透进去,而不是单一的课型。单一的课型无法满足学生的实际情况的需求。我国基层音乐教育水平较低,造成了考生素质普遍不高。考入音乐学院的学生,大多具备良好的音乐素质和声音条件,而高师的新生大部分往往只靠一般的素质和稍好的声音条件就可以入学了,尤其是那些学习键盘、器乐、舞蹈、理论专业的学生,声乐知识几乎是“白丁”,为了合理高效率利用好教育资源,笔者主张低年级大量设置小组课和集体课,少量的声乐小课,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同时也满足一小部分专业优秀的学生的要求;在大学高年级,应该大量设置声乐小课、小组课,设置少量的声乐集体课。学生经过两年的学习,在声乐演唱技能上均有进步,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可以将声乐小课的比例有所扩大,但仍然保持小组课和声乐集体课,因为小组课和集体课可以提高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和今后在工作岗位上合唱的编排能力以及指导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笔者对于几种课型搭配的构想具体如下: 

(一)一年级 

高师声乐的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音乐老师,但是不可否认在每年的招生学生当中,会有一小部分各个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的学生,针对这一小部分学生,我们的培养目标就可以适当强调提高学生的歌唱技能技巧,使得他们毕业后,不仅有一定的教学实践能力,而且也能成为当地的艺术舞台的佼佼者。在学生入校就举行声乐考试,参照考试成绩,取声乐专业的总人数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一对一的小课,保证程度好的学生的专业的提高;百分之九十的学生上声乐小组课;对于非声乐专业的学生实行声乐集体技能课,主要是解决声乐共性问题;对于所有大一学生,均开设声乐集体理论课,上学期教授的内容包括声乐发展史、声乐歌唱理论,下学期教授歌唱语言。 

(二)二年级 

参照一年级期末考试,仍取声乐专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一对以的小课,引进竞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百分之九十的学生上声乐小组课;对于钢琴、器乐、理论等非声乐专业的学生,选修声乐的同学仍然实行声乐集体技能课;二年级下学期结束,就开始分专业了,这个时候以前声乐专业的学生里面会有一部分人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或是嗓音条件的原因,而改学其他的专业,有的学生会选择合唱指挥、音乐史论、电子音乐制作等等。 

(三)三年级 

到了高年级,非声乐学生就结束了声乐技能的学习,并且声乐专业的学生里面也有一部分分流出去,所以学习声乐专业的学生人数会减少一部分。这阶段应该加大声乐小课比例,参照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成绩,取声乐专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一的小课,取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二的小组课,其余的学生仍然上声乐小组课;对于声乐专业学生,开设声乐集体技能课,做一些轮唱、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等多种形式的组合,对拓展声乐演唱形式的视野,提高艺术品位,培养合作能力,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四年级 

参照三年级期末考试的成绩,取声乐专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一的小课,取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二的小组课,剩下的学生仍然声乐小组课;对于声乐专业学生,开声乐集体技能课,排演一些简单的歌剧或者是音乐剧的片段,并结合演唱开设舞台表演课程,提高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 

高师声乐教学是个非常复杂的教学事务,要想让每个学生的声乐演唱和教学能力取得最大的进步,需要高师声乐教育者不断地总结和探索。从高师的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笔者主张在大学四年的每一个年级都应该将声乐小课、小组课、和集体课有机合理搭配,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参考文献 

[1]王万珍.《高师声乐课教学新模式的探索》.文献选自《中国成人教育》2007年01月《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声乐课程论文篇8

关键词:普通高校 声乐教育 问题 对策

一、目前普通高校在声乐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声乐教学目标模糊

就目前我国高校声乐教育情况来看,在声乐教学目标的定位上较为模糊不清,难以对其进行准确的把握。在开展声乐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许多普通高校不能根据本院校的特点以及本院校学生音乐学习情况来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声乐教学目标,只是一味的采取“照搬”政策,将专业音乐院校声乐教学的目标,定位为本校声乐教学的目标,完全没有认识到作为普通高校,其与师范类以及专业音乐院校的区别是要,培养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复合型的人才,而不是要培养专门的声乐表演艺术家或是专业声乐教师。因而,许多普通高校在声乐教育中,片面的追求学生声乐演唱技巧和技能的训练,忽视了声乐教育审美性特征在学生音乐文化素养、思想情感方面的培养,致使高校大学生声乐文化意识淡薄,进而使学生对声乐课程学习产生了轻视的思想。这对于普通高校声乐专业学生声乐学习能力的培养,以及声乐专业教学质量的提高,都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对普通高校声乐教育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和制约。

(二)声乐课程体系设置较为单一

合理设置声乐课程体系,是改革声乐教学内容最有效的方式。我国目前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在课程体系设置上较为单一,其开设的主要声乐课程包括指挥合唱、钢琴、练耳试唱、作品解析、和声、乐理等,其中缺少了对声乐实践类课程的设置。通过对近年来我国普通高校声乐教学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来看,许多普通高校在构建声乐教学体系时,普遍缺乏对声乐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系统讲解的声乐课程的构建,只是单一的设置了声乐技能型课程,缺乏了理论的指导,高校声乐课堂教学变成了声乐欣赏、模仿演唱课。声乐教师过于自由的授课空间,使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更谈不上达到普通高校声乐教学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由于学生长时期缺乏声乐理论系统的指导,致使普通高校声乐教学依然停留在对声乐教师演唱进行简答模仿的初级阶段。

二、完善普通高校声乐教育的具体对策

(一)教师要积极转变声乐教学观念

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以市场为导向,意在为社会培养适合其发展需要的综合型的声乐人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普通高校来讲,其声乐教学实施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声乐表现能力,同时也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全面的声乐理论知识及良好的声乐演唱技巧,努力将学生培养成集声乐表演、教学、理论、演唱于一身的声乐综合型人才。而由于近年来,我国大部分普通高校无论是在教学内容还是模式方面都基本上是照搬了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这使我国普通高校声乐教学内容背离了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为此,要求我国普通高校中的声乐教育者,要积极的转变声乐教育观念,拓宽声乐教学思路,不断提高声乐教学质量。除了要在日常声乐教学内容中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声乐演唱技能训练外,还要在声乐教学内容中逐渐加入声乐学习方法及声乐专业理论知识的教育,以提高普通高校声乐专业学生的声乐综合能力。

(二)明确普通高校声乐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随着素质教育在普通高校声乐教育中的实施,我们看到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普通高校声乐教育起着培养学生审美情趣、陶冶学生情操的作用,是全面推进普通高校素质教育不可获取的重要内容。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了快速的发展,社会体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社会对人才有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方方面面这一系列的复杂变化,作为普通高校来说,要充分发挥其为社会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声乐综合型人才的作用。将培养声乐专业学生音乐文化素养与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结合起来,将社会对声乐人才的需求定位为普通高校开展声乐教学人才培养的方向,为企业、文化馆、部队、学校、乡村、城镇等单位培养高水平、合格的声乐专业综合型人才。因此,作为普通高校来讲要将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与加强学生声乐实践能力培养的思想结合起来,作为普通高校声乐教学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出大量优秀的既有舞台声乐实践经验、也懂得声乐理论和审美、又对各种声乐活动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综合型声乐人才。

(三)调整普通高校声乐课程设置

首先普通高校声乐教学要紧密的与社会声乐文化相联系,以更好的适应改革开放我国文化发展的需要。并且还要根据学生个体的素质以及嗓音条件对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在开展声乐教学的过程中,增加一些与社会文化关联紧密的声乐选修课,以实现普通高校声乐教学与社会的接轨,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在声乐专业中开设中国地理、历史等课程。

其次,普通高校要在充分掌握学生个体之间差异性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在声乐教学中增设多种时代性较强的声乐选修课,以满足社会和学生的需求。如,民俗学、礼仪公关、社会学、中国文化概述等,使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声乐选修课,来达到培养并提升其自身的声乐文化底蕴,进而提升其对声乐作品的表现能力和感悟能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任占忠.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积累小结[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05).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