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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10-05 01:23:01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1

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过程主要有三个阶段,即开发管理、过程管理、后期管理,每个阶段、过程所涵盖的内容都非常系统、细致。一是开发管理。开发管理是继续教育培训的前提,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的市场可行性分析、明确培训目标、确定培训主要对象、授课教师的选取以及确定招生宣传方案,培训方案、培训地点的选择与确定等相关的问题。二是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主要指教与学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规范、有序、有效地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对学员来说,主要是对他们的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课程考核,以及课程毕业设计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管理,对任课教师来说,主要涉及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反馈、管理。三是后期管理。后期管理主要是做好培训的总结评估、资料存档工作,培训结束之后的总结必不可少,只有总结才能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发现培训过程中的一些优势做法,才能为今后的培训积累宝贵的经验。同时,做好收集工作主要包括培训学生名单、成绩档案、培训授课教案、考试试题等材料。

二、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内容所涉及的三个过程,涵盖面广,牵涉到学校很多个部门,比如招生计划主要由培训处完成,教师的安排由教务处、甚至需要院系来配合,所以培训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否则很难做好。因为过程复杂,也就暴露出很多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多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实际,就目前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一是机构身份不明。高职院校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身份、职责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高职院校培训机构从属某个院系,有些从属于机关,如果把它作为院系的一个机构,基本上很难发挥它的职能,会出现上下协调沟通不畅,学校资源很难整合,运行效率低,服务水平差的局面,有些高职院校只是把培训机构作为创收的主要来源,无视专业分散、学员学历参差不齐等问题,完全丧失培训机构本身应有的职能,严重挫伤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积极性。二是管理模式落后。

管理模式落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高职院校没有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没有真正重视学校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也就疏于对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者制度不完善,没有信息反馈的畅通渠道,没有工作的有效监督等等,事实上,继续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规范的管理和优秀的教学质量,才能赢得激烈的市场竞争,因为继续教育培训面临学历水平低、生源构成复杂等困难。三是师资力量薄弱。部分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相当薄弱,大部分学校都没有专职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都是在学校正常教学任务的教师安排好了之后,才会安排继续教育培训的课程教师,没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继续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另外因为部分高职院校对教育培训思想上不重视,这方面的教师招聘流程标准不透明、不公开,导致管理师资力量也非常薄弱。

三、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完善的有效途径

针对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重视。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在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要明确机构所承担职责和历史使命,要给予相应管理机构职权,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更是要端正认识,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资源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和社会对继续教育的认识。二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逐步完善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实际,可以考虑实行教育培训分级管理架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作为职能部门进行监管,所有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下一级的院系继续教育机构完成,学校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作为职能部门对教学效果、学员的满意程度等进行跟踪、考核,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要经常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的研讨会,总结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了提高继续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应该定期组织继续教育的管理人员与教师进行培训,比如讲座、考察、研修等形式,更新知识,更新教学手段,提高师资水平、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2

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过程主要有三个阶段,即开发管理、过程管理、后期管理,每个阶段、过程所涵盖的内容都非常系统、细致。一是开发管理。开发管理是继续教育培训的前提,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的市场可行性分析、明确培训目标、确定培训主要对象、授课教师的选取以及确定招生宣传方案,培训方案、培训地点的选择与确定等相关的问题。二是过程管理。过程管理主要指教与学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规范、有序、有效地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对学员来说,主要是对他们的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课程考核,以及课程毕业设计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管理,对任课教师来说,主要涉及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反馈、管理。三是后期管理。后期管理主要是做好培训的总结评估、资料存档工作,培训结束之后的总结必不可少,只有总结才能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发现培训过程中的一些优势做法,才能为今后的培训积累宝贵的经验。同时,做好收集工作主要包括培训学生名单、成绩档案、培训授课教案、考试试题等材料。

二、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内容所涉及的三个过程,涵盖面广,牵涉到学校很多个部门,比如招生计划主要由培训处完成,教师的安排由教务处、甚至需要院系来配合,所以培训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否则很难做好。因为过程复杂,也就暴露出很多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多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实际,就目前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一是机构身份不明。高职院校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身份、职责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高职院校培训机构从属某个院系,有些从属于机关,如果把它作为院系的一个机构,基本上很难发挥它的职能,会出现上下协调沟通不畅,学校资源很难整合,运行效率低,服务水平差的局面,有些高职院校只是把培训机构作为创收的主要来源,无视专业分散、学员学历参差不齐等问题,完全丧失培训机构本身应有的职能,严重挫伤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积极性。二是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模式落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高职院校没有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没有真正重视学校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也就疏于对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者制度不完善,没有信息反馈的畅通渠道,没有工作的有效监督等等,事实上,继续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规范的管理和优秀的教学质量,才能赢得激烈的市场竞争,因为继续教育培训面临学历水平低、生源构成复杂等困难。三是师资力量薄弱。部分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相当薄弱,大部分学校都没有专职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都是在学校正常教学任务的教师安排好了之后,才会安排继续教育培训的课程教师,没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继续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另外因为部分高职院校对教育培训思想上不重视,这方面的教师招聘流程标准不透明、不公开,导致管理师资力量也非常薄弱。

三、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完善的有效途径

针对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重视。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在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要明确机构所承担职责和历史使命,要给予相应管理机构职权,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更是要端正认识,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资源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和社会对继续教育的认识。二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完善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实际,可以考虑实行教育培训分级管理架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作为职能部门进行监管,所有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下一级的院系继续教育机构完成,学校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作为职能部门对教学效果、学员的满意程度等进行跟踪、考核,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要经常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的研讨会,总结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了提高继续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应该定期组织继续教育的管理人员与教师进行培训,比如讲座、考察、研修等形式,更新知识,更新教学手段,提高师资水平、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四、结束语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3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SIYB创业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创业成功率,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教学管理细则。

第二条市创业培训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的创业培训工作。包括创业培训的教学管理,技术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质量评估和培训推广开发工作。

二、SYB培训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项目(SIYB)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

2、教学管理应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必须设备,并开通中国项目网站(网址:),培训期间的茶歇要有专门的场地,不得与培训教室混用。

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统一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中国项目“马兰花”标识。报名须知、工作流程等要公示上墙。

第四条培训机构必须选派专人负责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培训实施工作。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派专人担任培训班班主任,协助SYB教师做好各项教学教务工作,负责学员考勤,发放、收集、汇总每日意见反馈表,了解掌握学员的基本要求和学习情况,随时改进工作。

第六条每期SYB培训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按要求整理、汇总创业培训原始档案。档案资料包括:

1、学员入学登记表;

2、参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3、已创业学员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复印件;

5、每日意见反馈表;

6、培训评估表;

7、考试卷;

8、综合成绩汇总表;

9、培训班活动报告;

10、学员创业计划书。

三、培训实施及教学管理

第七条SYB培训的实施,分为学员报名、初审、筛选、分班、开班准备及审批、实施培训、日常培训监督管理、结业考核、结业审核及发证等工作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学员的报名、筛选、分班工作由各培训机构负责。各培训机构首先要全方位开展创业培训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招生时应按照SYB技术要求认真开展学员的面试、筛选,把具有较强创业愿望和已创业的微小创业主吸收到SYB培训中,并按学员情况分类编班。

2、报名手续。筛选教师应按SYB培训入学登记表(1份),认真评分,提出录取意见并签字,核查学员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填写学员登记汇总表,一并报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然后归类存档。

3、培训初审。培训机构提出开班申请报市创业培训领导组办公室,市创业培训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各培训机构的开班申请,审核培训学员情况,检查教学场所及设施准备情况等相关准备工作。

4、开班审批。经市初审达到开班条件后,报省厅核准、同意后方可开班。

5、实施培训。各培训机构在实施培训前要进行开班动员,宣传国家的积极就业政策及SIYB培训政策,进一步激发学员的创业热情。创业培训的日常管理由各培训机构负责,并按照创业培训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进行教学监督管理。监督的内容包括:学员的到课率、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授课教师的授课方式、内容、进度、每日意见反馈的处理情况及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工作等。

6、结业考试。SYB培训结业包括考试成绩、创业演讲成绩、创业计划书成绩三部分。培训结束后,由各培训机构组织结业考试。每一位学员都要针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运用所学理论进行创业计划演讲。培训教师要辅导学员完成创业计划书。市、县两级劳动保障局负责巡视督考,建立试题库,负责统一命题制卷。

7、总结评估。为确保教学质量,培训班的总结评估包括学员座谈会、班级总结、SYB培训评估。

四、培训要求

第八条严格按照《项目操作指南》的要求,规范运作。培训实行小班教学,每班学员不得超过30人。

第九条培训课时不得少于80学时。培训教室课桌以“U”字型摆放。茶歇应配备2种以上的饮品、2种以上的水果、糕点,并能满足茶歇使用。

第十条教师必须按照“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原则,针对性地指导学员完成《创业计划书》。

第十一条学员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培训机构要配合市创业培训领导组对每个学员进行六个月以上的跟踪服务,并定期将跟踪汇总表报市创业培训领导组办公室。

第十二条各培训机构必须在开班前一周将有关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培训结束后15天之内,将培训班活动情况逐级上报。

第十三条各培训机构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开展SIYB培训资格;

1、教学质量、数量连续两年不能达到国家项目办和省、市规定标准者;

2、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培训的;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4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政发[]120号)和《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认证和证书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33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区创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打造中国SYB创业培训品牌,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运作、运行高效”管理体系的要求,现将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我区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创业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在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下设创业培训教学督导组,负责自治区创业培训的教学管理及相关工作;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定点机构负责创业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创业培训对象为自治区境凡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对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创业实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后续支持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促进其成功创业。

第四条创业培训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机构认定,统一师资管理,统一证书发放。

第二章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

第五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

在全区范围,具备办学资质和创业培训条件的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申请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成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资质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有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经历,能提供培训和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制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2.创业培训方面。培训机构重视创业培训,承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至少有2名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人员;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

3.创业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管理档案,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第六条认定程序

1.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定期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工作,公布自治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条件及要求。

2.申请参加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权培训机构),由各旗县就业服务部门组织申请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向就业服务局递交申请书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见附件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考标准和评分基准表》(见附件2)以及有关补充说明材料。各旗县就业服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就业服务部门推荐。

3.就业服务部门根据旗县就业服务部门推荐认定的培训机构,按照认定条件和整体规划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参加复审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统一报送自治区就业服务局。

4.自治区就业服务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区域划分,对报送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和复审。考察和复审人员对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能力进行打分并签署意见。

5.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根据复审结论,确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6.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将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公布文件、认定条件及相关表单统一报送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国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条件的,可推荐认定“中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7.经审批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名录可在中国创业培训网、劳动力市场网,自治区劳动保障网、就业服务网上查询,接受社会的监督与举报。

第七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工作要求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检查培训讲师的教案、课件及培训后续支持服务等工作情况,督促参训学员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保证创业培训的教学质量。

2.创业培训期限和班额要求,创业培训分为“创办企业”和“改善企业”培训,均按10天80学时实施教学(每学时45分钟);创业培训实行小班教学,班额不得超过25人。

3.创业培训在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正版教材外,可根据各实际需求,开设与创业有关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财务知识、市场分析、项目选择等培训容。

4.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学员开业前,应给予开业指导;开业后,要坚持跟踪指导服务,针对学员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帮助解决学员实际困难,直到学员能够独立经营6个月以上。

5.自治区就业服务局要根据创业培训实际需求,聘请专家定期开展创业师资、创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事创业培训的教学人员,必须取得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操作。

6.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创业培训补贴要专款专用,严禁申请补贴时弄虚作假,欺骗冒领,挤占挪用。对套取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管理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以当年的创业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创办企业稳定经营率为主要检查、管理容,就业服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每年集中抽查两次。对于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创业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限期3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聘用没有创业培训师资证书,以及未通过年检的人员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的,取消其开展创业培训工作资质并通报批评。

每年年底自治区就业服务局部署由各组织开展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年检工作。各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工作情况将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布。

第三章创业培训师资管理、讲师选评和年检

第九条我区的创业培训师资按国家创业培训师、自治区创业培训优秀讲师、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四级管理。自治区按照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的师资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对培训合格人员先发给《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此后一年,按照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具体要求,完成3次全程授课,并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创业培训讲师提高培训班,经考核达到讲师选评标准的颁发《创业培训讲师证书》。

第十条国家创业培训师要积极承担自治区组织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任务和本的创业培训教学任务及指导服务工作,每年年末应以书面的形式,向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汇报开展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工作情况。国家创业培训师由自治区主管创业培训部门进行年度考核,报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年审和管理。

第十一条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根据全区创业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全区优秀讲师的选评和研修工作。优秀讲师的选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当年国家培训师备选推荐相关要求公布后进行;讲师选评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第十二条为加强创业培训师资、服务专家以及管理人员队伍的能力建设,保证创业培训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十三条创业培训讲师选评的基本条件

凡具有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学历、五年以上成人教学培训经历或企业管理经验,且愿意从事创业培训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创业培训讲师选评。

创业培训讲师选评的基本条件: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后一年,有3次及以上对学员全程开展创业培训的经历,达到相应模块讲师选评标准;按照创业培训的技术标准从事教学工作,培训班结束评估满意度平均在2.30分(3分制)以上;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活动提供后续支持服务,按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培训班活动报告及后续支持报告。

持有《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创业培训讲师提高培训,及时进行讲师选评。超过一年以上尚未获得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人员,需再次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重新获得《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方能继续从事创业培训的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创业培训讲师选评的程序

1.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定期下发通知并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讲师选评工作,公布创业培训讲师选评程序,制定选评标准,提出选评工作的具体要求。

2.各就业服务部门对已达到选评标准的创业培训讲师,由个人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填写《创业培训讲师选评审核表》(见附件3),经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向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推荐。

3.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协同本地培训师,对推荐讲师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4.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复审的结果及各地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确定最终选评讲师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5.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将选评创业培训讲师的公布文件、选评条件、《创业培训讲师选评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创业培训讲师面试调查表和评分标准》(见附件5)、《创业培训讲师选评审核表》统一报送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创业培训讲师证书》。

6.创业培训讲师选评文件和讲师名单可在中国创业培训网、中国劳动力市场网、自治区劳动保障网上查询。

第十五条创业培训讲师证书年检

创业培训讲师年检工作于每年1月上旬进行,年检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各就业服务局要积极协助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做好当地创业培训讲师的年检工作,创业培训讲师须于每年12月末前填写《创业培训讲师年检审核表》(见附件6),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就业服务局根据讲师当年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创业培训讲师证书》(原件)一同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审核。各要将创业培训讲师日常培训活动的质量、数量和学员满意度作为重要的年检指标。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于每年2月10日前公布通过年检的创业培训讲师名单。对于不参加年检或未通过年检的人员,一律取消创业培训讲师资格,不准继续开展创业培训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教材的管理

创业培训必须使用正版的系列培训教材并颁发相应模块的培训合格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盗版教材和伪造证书,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实行按分号段发放管理。就业服务部门根据合格《创业计划书》的验收标准,考核培训学员的结业成绩,对合格学员由就业服务部门在自治区分配给本的号段,统一签章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创业培训教材、创业培训技术服务包和培训合格证书、游戏模块等征订工作。各就业服务部门根据所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征订需求,及时申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签审征订单,由征订单位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的服务部门进行货款结算。

第五章创业培训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开班申报制度

凡承担创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定点机构,在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中,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和所在就业服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每年的1月30日前,要向就业服务部门呈报上一年度“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工作总结”和当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度工作计划”。

各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开展创业培训时,必须在开班前7天,填报“创业培训开班申报表”(见附件7)和“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8),经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并下达“创业培训讲师授课任务派遣通知书”(见附件9)后方可开班。各就业服务部门于每月7日前将上月所属定点机构的“创业培训办班和讲师派遣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0)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对区域派遣创业培训讲师授课的,可由提出申请,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审批。

第十九条培训实名制度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时,要协同讲师按照创业培训的标准和要求筛选、面试学员并填写《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参见教师用培训工具包表1),根据参训学员的基本情况及培训需求,做好《创业培训需求分析表》(见附件11),因材、因地、因时组织实施培训,实行培训实名制管理。

2.参训学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经培训后创业的学员应补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作为创业培训学员档案资料的附件。

3.接受创业培训的学员,必须在创业培训讲师的指导下,提交一份自己创业项目的、合格的《创业计划书》,并由创业培训讲师填写“创业培训(SYB)学员《创业计划书》评审表”(见附件12),对评审合格的学员颁发由就业服务部门签章的相应模块培训合格证书;有条件的可由创业指导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学员的创业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经论证、评审合格的学员颁发相应模块培训合格证书。

4.对颁发相应模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各就业服务部门要定期汇总“创业培训合格学员办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3),并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汇总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上网公布培训合格者的名单、成绩、身份证及培训证书号码。

第二十条结班考评制度

各类创业培训班结班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创业培训讲师做好本期培训班的考评与档案移交和管理工作。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培训班结业后7日,要对授课讲师进行考核、评估,对授课讲师填写的“创业培训讲师执行授课任务情况信息反馈表”(见附件14),签审评估意见后转就业服务部门,各就业服务部门签署意见并寄(或传)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将《培训班期末评估评分表》(参见教师用培训工具包表3-1)、《学员培训班活动报告》(电子版,参见教师用培训工具包表4)”和“创业培训(SYB)学员《创业计划书》评审表”及时报送就业服务部门存档;经各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后,定期将“创业培训学员班活动报告汇总表”(见附件15)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

2.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要根据培训资料报送、档案整理移交、学员信息反馈、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的重要资料。

3.各就业服务部门要在培训结束3个月后,及时向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汇报上一季度培训学员开业情况、经营状况及带动就业情况。

第二十一条跟踪服务制度

1.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对各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教学工作,以网上评估、现场评估、抽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和指导,以便核查、纠正在创业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方向。对全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以当年的培训质量、创业成功率为主要容实行年检,年检获得全区前6名的予以表彰。

2.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对创业培训讲师实行考核、提高、选评、年检,定期组织讲师提高班,对符合选评标准的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予以创业培训讲师选评。将考核成绩优异的创业培训讲师,选拔为自治区创业培训优秀讲师,并有资格被推荐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讲师提高班与培训师选评。

3.自治区对创业培训师资管理,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师资档案与考核系统。对全区创业培训师资,以其工作责任心、培训满意度、后续服务水平、创业成功率为主要容实行年检,并定期网上公布选评和年检情况,对年检获得全区前10名的予以表彰。

4.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创业培训工作的需求,对全区创业培训师资将逐步实行区域派遣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服务能力较强的创业培训师资的作用,高质量地完成创业培训的教学、教研活动与项目的推广工作。

5.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创业培训各项任务,经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学员考核评估合格者,享受课时补贴。其参考标准分别为:国家创业培训师500至600元/天,自治区创业培训优秀讲师300至400元/天,创业培训讲师(含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者)200至300元/天。

6.各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要安排专人进行每月1次,总数不少于4次的创业见习、企业创办活动和企业经营情况电话或实地后续支持跟踪服务。认真做好“创业培训后续支持跟踪服务记录表”(见附件16)及档案管理,并于每月7日前向就业服务部门报送“创业培训后续支持跟踪服务月报表”(见附件17),各就业服务部门围绕培训机构、提供后续服务的讲师及次数,后续服务的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对解决创业学员实际问题的典型案例等情况,按季度汇总向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报送“创业培训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季度报表”(见附件18)。

第二十二条网络办公制度

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对全区创业培训的教学工作一律实行网络化办公管理,逐步形成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就业服务部门—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和教学督导组的网络对接。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开班前7天向就业服务部门上报“创业培训开班申报表”和“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表”,审核开班。

2.各就业服务部门在每月7日前将上月所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开班申报和讲师派遣情况一并汇总上报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

3.各就业服务部门按当地年度培训期次向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上报创业培训学员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情况。

4.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积极配合创业培训讲师在每期培训班或后续支持服务结束后7天向就业服务部门上报《学员培训班活动报告》或《学员后续支持服务报告》(参见教师用培训工具包表5),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后转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教学督导组备案。

5.自治区创业培训指导管理办公室定期在自治区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5

一、当前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自2008年我行实行综合柜员制以来,随着我行综合业务系统、核算流程系统的投产运行,我行核算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通过有效的事权划分、重要岗位分离、事后监督、银企对账、支付密码等手段,全行柜面服务质量和操作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但由于我行现有的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及业务处理流程的限制,仍造成一些风险隐患存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我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不明确,操作风险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现我行的操作风险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部设风险官一名,专职负责全行操作风险。各部室、各分支机构设兼职风险管理员一名,负责各单位日常操作风险的管理。没有设置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或合规管理中心,操作风险管理由风险官一人负责,日常无法对各单位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操作风险管理情况通过兼职风险管理员上报的操作风险报告掌握全行操作风险事故及隐患暴露情况,对各单位隐瞒不报的操作风险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很好的行使操作风险管控职责。各单位兼职风险管理员在工作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使得兼职风险管理员在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私心,不愿意过多暴露自身工作的缺点及本单位工作中的不足,不能很好的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二)各分支机构会计结算业务管理架构不科学,日常的会计结算业务操作风险隐患不能很好识别、管理

我行各分支机构的会计结算与操作风险控制职能是由各分支机构营业室行使的,第一,各分支机构营业室既承担着本机构的会计结算管理职能,又承担着本机构的营销等任务,日常工作十分繁杂,各机构营业室设置了一名主管结算副行长,负责营业室的人员及业务管理,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监督会计结算与操作风险防范工作;第二,分支机构检查、监督人员与管理职责冲突,分支机构日常的检查、监督基本上全靠主管结算副行长负责,既要管理又进行自我检查,容易造成日常操作风险隐患不能及时暴露。第三,总行检查、监督人员不足,不能保证对支行现场检查的质量。总行审计稽核部作为全行内审部门,现有13人,除各分支机构会计结算业务的内审职能外,还承担着全行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各业务条线的专项检查、上级监管部门的临时检查任务及配合全行的外部检查;结算运行部现有专职检查人员3人,承担着对36家分支机构及本部各中心的检查任务;总行纪检监察部作为视频检查部门设有3名专职视频检查人员,通过查看录像对各分支机构日常会计结算业务处理的违规、机关部门违规检查的任务。这种机构设置的缺陷,造成了管理弱化。

(三)未将操作风险管理纳入柜员、分支机构考核体系,柜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操作风险诱发因素上升

目前我行对各分支机构前台柜员的绩效考核没有形成科学的考核体系。营销任务指标是通过总行的市场金融业务部下达到分支机构后,分支机构往往将这些指标与柜员绩效工资收入挂钩,如完成多少存款、做成几笔小微贷款都会按存量或增量业绩的考核比例得到绩效工资,虽然对前台柜员的日常业务差错,结算运行部事后监督中心有差错率考核,纪检监察部也对违规行为有视频监控处罚,而对日常会计业务结算中差错和事故自查或预警的柜员,或者对无违规、无差错的柜员则没有相应的考核奖励,没有真正体现操作风险防范的价值,使得前台柜员不重视操作风险的防范。

(四)总行各部门对分支机构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形成操作风险管理的空白点

总行各部门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还是按条线进行考核管理,有的业务部门在一些新业务的推广过程中往往是只制订业务管理办法、操作流程,而对新业务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操作风险防范、前台服务、客户反馈等管理缺乏,这就把全行的业务发展和操作风险防范分离,还有的一些新业务在会计结算管理上的归属不够明确,导致与新兴业务有关的会计结算管理文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不到位,对前台柜员的培训、业务指导不足,各分支机构在前台业务办理中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五)有的条线制度建设滞后,部分规定与业务操作系统不匹配,存在漏洞

近期,我行电子银行、小微业务等发展迅猛,国际业务也开始办理,再加上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虽然有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出台,但制度建设没有系统性,对执行的制度没有回顾性完善,部分业务没有严密的流程、办法,形成一些操作风险点。

二、分支机构操作风险隐患的原因分析

(一)目前,我行虽然不断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分支机构操作风险控制能力在不断增强

但是随着分支机构职能的扩展,有的分支机构管理的职能弱化,职责不清,个别分支机构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力欠缺等现象,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也常有发生,从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行操作风险控制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对分支机构及前台柜员的管理考核缺乏长效机制

我行分支机构会计结算人员及柜员占全行总人数的50%,虽然进行了多次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但现在还未形成一套科学评价前台柜员的完整考核体系,对分支机构柜员考核存在着各部室各自为政、相互脱节的现象,对柜员的考核内容偏重业务,不重视操作风险管理,考核评价指标还不够合理。

(三)分支机构管理人员操作风险意识淡薄

一些分支机构负责人不能正确认识业务发展与操作风险管理的关系,缺乏操作风险意识,只强调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把主要精力用于本机构营销任务方面,对上级监管规定及行内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不严格,造成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导致一些问题屡查屡犯,有些操作风险隐患得不到彻底根治。

(四)分支机构会计结算人员培训不到位

近年来我行业务发展较快,新入行员工较多,但新员工上岗前培训时间短,到达会计结算岗位后,没有老员工的传帮带,对业务理解不透彻,业务流程不熟练,对会计结算人员的业务培训主要依靠各分支机构的主管结算副行长组织,一些分支机构主管结算副行长对员工培训不认真负责,柜员业务技能提升慢,使得前台业务办理效率不高。

三、对分支机构操作风险防范的几点建议

(一)在分支机构构建全员参与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操作风险管理责任存在于分支机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分支机构每名员工都是操作风险的承担者,也是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执行者。因此,分支机构全体员工都要有操作风险管理意识,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必须考虑操作风险因素,形成全员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使分支机构每个员工都承担起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使遵守规章制度成为一种文化。

(二)明确总行各部室职能分工,理顺管理职能

总行各部室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不仅仅包括各条线业务的管理,还应该包括各条线业务的检查监督、操作风险防范。分支机构是我行对外业务的一个支持平台,前台柜员是在这个平台进行服务的操作人员。总行各部室在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上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明确分工,能够合并执行的,经过协商形成统一意见后向分支机构安排。对本行的新业务,各牵头部室首先在相关部室之间沟通后,明确各部室职责,各负其责,并提前或同步对相关部室和分支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分支机构新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及时与相关部室沟通,得到解决。

(三)完善会计结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对各分支机构所有能够集中处理的业务,严格实现集中处理系统控制,通过总行核算集中处理,降低操作风险隐患。二是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操作风险的集中管理功能,利用新的事后监督系统对各项业务处理的过程进行监控、实时预警,形成识别、计量、缓释、控制和处置的系统性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对操作风险的有效识别,提高事后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三是继续做好银企集中对账管理工作,对现有对账系统进行改造,提高重点账户的对账监督工作,增强银企集中对账的有效性。四是强化分支机构现金的管理和监控职能,总行结算运行部要定期调研,加强分支机构柜员的现金动态的监控,严格柜员尾箱现金管理规定,超限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上缴。

(四)逐步建立柜员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分配员工薪酬,按业务的复杂度和贡献度设定业务权重,计算柜员的绩效分值,对柜员的业绩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以岗定酬,充分调动柜员工作积极性。为稳定会计结算队伍,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对于重要岗位的会计结算人员,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操作风险承担程度,对岗位工资拉开差距,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对会计结算人员的有效培训

对会计结算人员的培训要讲究实用性,强调有效性,以往我行对会计结算人员的培训多次进行,有现场培训,也有视频培训。现场培训,因培训场地限制,造成人多不能保证培训质量;视频培训,因缺少监督,分支机构不重视,有的培训也没有达到预想效果。要继续加大对会计结算人员的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增加业务系统的实际操作培训,提高会计结算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会计结算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操作风险识别能力。对新员工的培训要采取封闭培训,延长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要全面,减少新员工上岗后由于业务不熟悉形成操作风险。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6

关键词:核电 培训体系 组织机构

在核电厂的建设、调试、运营等各个阶段,员工培训一直贯穿其中,全员培训、授权上岗、终身教育已成为业内共识,建立并不断完善核电厂的培训体系也是核电公司长期关注并持续进行的重要工作内容。培训的组织机构是核电培训体系的核心和运作主体,其职能是对公司培训相关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整体协调和全面管理,本文在分析国内核电厂培训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就新建核电厂培训组织机构的建立及演变过程进行初步探讨及建议。

一、国内核电厂培训组织机构介绍

(一) 三种组织机构模式

根据对国内核电公司的实地调研和资料调研结果的分析,选取了三种典型的核电公司培训组织机构模式,具体如下:

(二)功能介绍及分析

模式一为国内核电公司中比较常用的培训组织机构,也是双机组核电公司逐步发展到运营阶段形成的培训组织机构模式,总经理部由主管培训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培训中心和其他处为平行结构,其下设模拟机培训科、模拟机维护科、综合培训科、基础培训科。模拟机培训科主要负责操纵人员的模拟机培训工作;模拟机维护科负责模拟机的开发、调试、日常维护等工作;综合管理科负责培训体系建设、通用培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资格和授权、培训辅助资源开发、培训大纲有效性评价等综合管理工作;基础培训科负责基础理论培训项目开发、教材编制与教学片制作、专兼职教员培养等。

模式二是国内核电公司培训组织机构中职能较完善,功能划分较细致的一种,也是根据工程进展和公司的发展演变而来,是多机组核电基地发展过程中核电培训组织机构的一种过渡模式,后期随着核电机组的增多及集团化的运作的需要,组织机构还将随着功能和职责的变化进一步细化、完善。

公司正式成立时,根据人才培训的需求,分别设置了人事教育培训处和生产部培训处,后者全面负责电站生产运行准备人员的培训工作。机组投产运行后,人事部教育培训处撤销,由生产部培训中心全面负责各项培训工作。以后又成立了经政府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由培训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核电类各种技能鉴定的实施。生产系统内成立了电站培训委员会,其后为了更好地贯彻核电人才发展战略,搞好生产技术培训,优化培训资源,适应群堆管理,在电站培训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生产教育培训委员会。

培训中心作为培训实施与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整个核电公司的策划、组织及实施管理,下设模拟机教研室、模拟机维护科、综合培训科、维修技能实验室、教务计划办公室、培训支持科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各科室的设置责任清晰、职能明确。这种培训组织机构模式的优点是成熟全面,行之有效,不仅能够满足生产人员的培训需求,而且形成了覆盖管理人员、技能培训体系、工程技术人员、核电特种作业人员的全员化培训组织管理模式。

模式三为在建三代核电厂的培训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与培训合并为一个处,是在借鉴国内外企业人力资源与培训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为了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减少接口、提高效率而设置的一种组织机构,也是核电行业中培训与人力资源工作的第一次尝试。

培训方面设置了操纵员初训科、操纵员复训科、维修培训科、技术培训科和模拟机科。操纵员初训与复训科能够对操纵人员的全程培训进行管理和规划,同时还负责培训大纲的编制和维护,负责操纵人员取照考试模拟机场景开发和验证,参与电厂初级系统培训的教学任务,负责电厂高级系统培训授课、教材开发等。

维修培训科负责技能培训体系的建设,包括相关管理程序的建立与维护;技能培训课程的开发;技能培训中心的规划、建造、使用、维护,人员培训课程题库的开发;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承包商的基本安全授权和专项安全授权培训等。

技术培训科全面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建设。

模式三突出操纵人员培训管理,同时尽早开发技能培训体系,确保运行与维修人员在工程建设阶段就能够接受良好的培训。

由以上几种模式可看出,核电培训组织机构的设置及演变与核电项目工程进展及运营培训需求密不可分,总体而言,其功能和职责可分为三大块内容:第一,对运行人员的培训,这就需要配置专门的模拟机维护团队及模拟机培训团队,同时还需配置核电基础理论课程培训教员;第二,对其他非运行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的培训,以及全员的授权培训、承包商人员的授权培训等;第三,负责培训管理的团队,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培训费用的预算、控制,培训设施的管理、培训档案的维护以及对外培训接口管理等。

二、新建核电培训组织机构规划探讨

对于新建核电厂,各个核电公司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核电技术均不尽相同,培训需求在生产准备阶段的侧重点也就不同,从而导致培训组织机构的设置差别较大,随工程进展的演变过程也各有特色。本文仅就一般新建核电厂(不考虑集团化运作以及三代依托项目等)培训组织机构的设置进行初步探讨,具体如下:

(一)FCD前核电培训组织结构

核电公司成立之初,一般情况下,是以人资部门作为培训的接口部门,主要职责是招聘新员工及新员工的入职培训,随着人员的增加、预备操纵人员的选拔及确定,生产准备部门需适时成立专门的培训科,全面负责生产人员特别是预备操纵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工程前期工作的进展,现场工作人员及承包商人员的增加,全范围模拟机进入采购立项准备阶段,此时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然,需要及时提高到新的高度,而对培训人员更专业化及分工细致化的要求将更为迫切、明显,建议此时在核电公司总经理部牵头下,成立公司培训委员会,总经理任培训委员会主任,主管培训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培训科从生产部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培训部门,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培训工作,培训部经理任培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其他各部门经理作为部门培训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配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作为部门培训代表及培训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与培训部接口。培训部下设综合培训科和模拟机科,负责操纵人员培训、基本安全授权、全范围模拟机采购等。

(二)FCD后移至交接产阶段

模拟机在第一阶段已完成立项和合同签订,此阶段需要持续跟踪合同执行、参与模拟机的开发、调试与升级等相关工作,需要加强模拟机维护等相关人员培养工作,此外培训中心大楼也进入施工设计和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进展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人员配置基本完成,NI\CI\BOP等合同陆续签订,合同中相关的培训项目也开始实施,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培训人次大幅增加、培训内容更丰富,培训接口更多,大量培训管理程序需要根据相应管理内容进行编制、升版或修订,培训工作管理广度和深度要求都大大增加,系统化培训方法在此阶段应用范围更广,培训组织的功能要求更趋专业化,需要各科室分工明确、深化管理。

此阶段培训部增设教学科,另外如维修、保健物理等技能培训及设施归属培训部管理,则还需增设技能培训科。

综合培训科仍然总体负责公司培训体系建设,包括公司培训工作规划及应用、SAT应用与推广、组织编写及维护培训大纲和再培训大纲的有效性、管理程序体系建设及维护、培训工程师管理、培训委员会会议管理、各类培训计划的制定、跟踪,培训预算制定和跟踪管理,外出培训项目审核和跟踪,培训监督、检查和评估反馈、培训档案与资料管理等。

教学科负责操纵人员理论培训、教材体系开发建设、专/兼职教员培养与管理、基本安全授权和通用培训策划或组织实施等。

模拟机科总体负责模拟机教学及模拟机维护工作,包括开展模拟机规划、配置、采购、监造、调试、验收等管理工作,组织编写模拟机相关管理程序和工作技术文件、模拟机培训课程计划和开发相关培训课程,以及模拟机的日常维护。

技能培训科负责技能培训体系的建设,包括技能培训中心的建造、使用、维护,还包括人员实验室规划建设管理和人员培训教学等工作。

(三)生产准备接产运行阶段

在生产准备接产运行阶段各生产部门成立,公司开始实行全功能化管理,运行、维修生产人员等全部投入接产运行实际工作,各关键岗位的岗位培训大纲逐渐开发完成,培训部各科室的工作逐步开始日常化、规范化。

随着第二台机组的全面开工及后续机组的准备,培训量将持续增大,所需培训工作人员及培训设施将进一步增多,培训部各科室职能也需进一步细化,培训组织机构也应随之有所变化。比如,模拟机科可将模拟机教学及模拟机维护职能分化,分别成立模拟机培训科、模拟机维护科;综合培训科也可进一步分化成综合培训科及教务计划科等。对于后续培训组织机构的调整,本文就不再进行探讨了。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7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内训外训相结合,提高培训覆盖率

2018年人力资源部稳步推进各项培训工作的开展,将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最终实现培训完成率100%。2018年共举办培训班9期,其中新员工培训班3期,管理及领导力培训班3期,内训师培训班2期,PTT培训班1期;共有278人次参加培训。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请进来 走出去”精神,与外部培训机构合作,将公司骨干送出去培训,共计141人次参加外部培训,拓宽了员工视野,持续获得了员工的认可与支持。

时间

培训班名称

参训人数

4月

2018年第一期新人成长提升培训班

30

5月

2018年内勤PTT培训班

28

《管理者五项修炼-领导篇》外部培训

26

保险行业税收新政系列课程(第一期)外部网络培训

38

6月

2018年初级内训师资格认证班

38

《管理者五项修炼-领导篇》外部培训

5

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提升实训班

5

7月

2018年第二期新人成长提升培训班

45

2018年一般管理人员‘绩效提升’管理及领导力制式培训班

30

8月

2018年一般管理人员‘角色转换’管理及领导力制式培训班

36

10月

2018年第三期新人成长提升培训班

38

11月

2018年第二期初级内训师资格认证培训班

20

2018年一般管理人员‘团队发展’管理及领导力制式培训班

3

劳动用工法律等下防控与HR实操指引公开课

20

突发情况应对处理相关法律知识公开课

47

合计

419

(二)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探索培训新模式

    丰富培训班的形式及内容,让培训更具特色和独创性。如在新员工培训班中增设汇报演出环节,为新员工搭建交流平台,提升了团队凝聚力;主动报名总公司内勤培训微课堂试点项目,将微课堂平台运用到培训中,提高班务效能;部分培训班(PPT班、内训师班)由员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报名参加,让有需要的人得到需求满足,培训效果显著。

(三)积极引入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

在开展日常培训和制式培训班的基础上,积极引入教育培训部特色培训班,并于2018年5月举办首期内勤PTT培训班,由教育培训部经总公司认证的讲师授课,本次培训班学员通过自主报名产生,共吸引了30位对授课技能技巧感兴趣的内勤员工参训。本次PTT培训是江西分公司举办的一期培训内容专一,针对性较强的专题培训,从培训效果来看,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较强,有效提高了参训员工的语言表达能力,得到了参训员工的一致认可。

(四)邻省机构联合办班,资源共享初见成效

为加强与邻省兄弟机构的沟通交流,实现培训资源共享,江西分公司首次与其他兄弟机构联合办班,通过派遣员工前往其他机构参加培训班或邀请其他机构的员工参加江西分公司主办的培训班,为学员创造更多学习的平台。江西分公司于2018年11月份分别与湖北分公司、湖南分公司联合开办了“团队发展”管理及领导力培训班;与湖北分公司、佛山分公司联合开办了内训师培训班。 

二、存在的不足

(一)培训覆盖面不够广。培训群体主要集中在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上,缺少对普通员工的专项培训,如入职3到5年普通员工的回炉培训。

(二)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工作以总公司要求的为主,主要举办一些常规性的培训,培训工作还停留在表面,对员工的需求调查还不够详细,培训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公司快步发展的需求。

三、2019年培训规划

创新形式,“请进来”训、“走出去”学

培训机构主管工作总结篇8

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合作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了探索在当前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途径和方法,以便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和有效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农委决定2013年在全市较大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其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区县

经区县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市农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万州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县、潼南县、丰都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秀山县、石柱县为市级试点区县;黔江区、巴南区、武隆县为农业部试点县,在完成农业部试点任务的同时,完成市级试点任务。

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础。要在总结过去几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思路和办法措施,使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培训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探索新形势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

培训试点突出专业、就近办班和实训的培训特色,以提高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农业生产专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政府办班培训为主,探索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的途径和机制。全市2013年试点工作培训任务1万人以上,其中试点区县培训完成8200人(不包括农业部试点任务和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培训任务);农机专项集中培训500人;市高等职院校承担培训1200人。

(一)试点区县培训

1. 培训对象。试点区县按市农委下达的试点培训任务和培训办班的要求,及时落实具体的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家庭经营以农业为主,本人就业为农业生产(种植业或养殖业),即全年80%左右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且原则上具有初中毕业以上的一定文化基础和年龄50岁以下的农民,本人自愿。重点以种养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为主。

2. 培训办班。以同一产业办班和尽可能方便受训的农民为原则,原则上凡能进乡(镇)或村按一个村或几个相邻村或镇办专业培训班的,都应到村里或镇里利用农民田间学校或中、小学等场地办班培训。若某些培训班培训对象分布于试点区县各乡镇的,亦可考虑在试点区县某地集中办班培训。

3.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试点区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采取政府主导,以办粮油、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保供给的种养业专业培训班为主;同时,鼓励围绕有关区域性特色效益农业,开展政府与龙头企业的联合办班,培训与龙头企业密切联系的生产基地的种养殖大户,以推进生产基地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以及土地综合产出效益为目的,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紧密合作共赢,如:烟叶生产、蚕桑生产、某一特色水果生产等。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承担培训费用的约1/3,政府承担的培训经费不低于2/3,培训方案由试点区县农委与龙头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共同组织培训,共同监督。

4. 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培训以提高受训者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促进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培训内容和方式应针对受训农民的特点,适应农民的需求。培训时间为10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低于6小时,可一次性培训,也可根据专业性农事季节的需要和特点分几次完成。(1)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培训种养业专业生产有关的科技知识、高产优质关键技术、病虫害及自然灾害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技术等,采取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结合的课堂授课为主,教与学互动式讨论、答疑为辅的方式培训。培训时间约占总培训时间的30%。(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培训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方面知识、农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课堂授课为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农业生产经营实践的案例分析。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30%以上。(3)实作训练:在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基础上,开展技能操作实训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经营管理问题的实践培训。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30%。(4)座谈讨论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10%。

5. 培训机构及师资。培训工作由试点区县农委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的培训机构可以是试点区县的农广校或其他具有职业农民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提倡通过竞争机制由区县农委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应充足,应具备有与培训课程内容要求的专业和中级以上的专业职称,并且熟悉农村、农业、农民情况,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教育培训农民的经验。承担技术操作培训的可以是农村土专家和经营管理能人,其师资条件可适当放宽。区县师资名册应报市农委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同时,市农委将从有关单位选择确定一批师资,以支持有关区县开展培训工作。

6. 培训教材。今年试点工作暂选用以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我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新编写的有关专业教材为主。各试点区县结合培训班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培训辅助教材。在总结培训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适当时候,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以保证职业农民的培训教材更有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专业全覆盖。

7. 经费安排。市农委按培训农民每人补助1500元安排,主要用于培训农民生活、住宿、交通补助、培训教材、教具、考察实习等费用开支,讲课补助等。

(二)农机专项培训

由市农机校和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共培训500人。受训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农民;培训内容为农机作业操作技能、农机维修养护技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管理知识等,时间10天;培训补助经费按每人1500元安排。由市农委农机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市涉农院校培训

分别由西南大学及其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市广播电视大学、市农业学校、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共培训1200人。

1. 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班:由西南大学培训中心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初高中毕业返乡青年农民、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由各区县农委、团委组织申报、推荐,市农委审查备案,培训具有农业种养业、加工业创业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本领。

2. 畜牧重点养殖大户培训班:由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承担培训50人,对象为荣昌县重点畜牧养殖大户(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养殖、疫病防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由荣昌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落实人员,并与承担培训任务学校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和方案及监督措施。

3. 农业生态旅游经营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由市广电大学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从事农业生态旅游经营的农民大户,培训以规范和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内容为主,各区县农委协助做好培训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

4. 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提升培训班,共850人:一是由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在万州片区的区县办班培训200人;二是由市农广校与市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合作在潼南、璧山、铜梁三个重点蔬菜基地县培训200人;三是由市农校在丰都县、酉阳县、石柱县等地培训300人;四是由市农广校承担在江津区、万盛经开区培训150人,培训对象都为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大户、农民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以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为主,提高生产技能和经理管理能力为目的,由相关区县组织申报、推荐并参与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四种类型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天(每天培训净时间不少于6小时)。培训经费按每人4000元安排。培训机构制定方案报市农委审查同意后实施。

5. 培养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班: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市农校等涉农院校在读学生中选录100人,每所院校录取人数不少于20人。目标为农业企业培养既熟悉农业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又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实用性高级管理人才。选录的条件是:在我市涉农院校就读种植、养殖类农业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高职二年级学生(原则为高职专科生),重庆籍学生,原则上出生农民家庭,学习较优秀,在校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有到农业企业去工作或创业的意愿,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市农委核定。培训在不影响院校正常教育管理的前提下,组织录入学生研修与管理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有关的课程3~4门,采取自学加辅导加到农业企业实践研修、实训的方式培训,在每个学期中对每门课组织辅导1~2次,每次1天;在假期,先集中培训3~5天,然后带着学习目的安排到有关企业实习研修,于学校开学前再集中约2天左右开展座谈交流讨论式培训。录取的学生,每个月由市农委补助100元学习、生活费,一年1200元(含实习保险费),学习资料及培训费用由市农委解决,并对所在院校按一年每个学生安排日常管理及协助培训经费补助500元,今年100人的培训计划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专项经费中预安排50万元。学生毕业时,经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农委颁发“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并根据学习情况、个人潜能情况向有关农业企业推荐,经双方选择进农业企业工作。100名学生整体为一个大班,由市农广校一名领导担任班主任,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日常联系和管理,组织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每个院校的学生(20名以上)为一个小班,同一专业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学校落实一名同志做好日常管理和上下联系相关工作。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1. 培训管理责任。分别为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区县农委负责培训试点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结束后的总结。

2. 培训过程监管。由试点区县农委和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区县培训班、市集中培训班派员,对各培训班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管,重点监管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建立培训日志记录和检查登记、资料归档制度,作为查验和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3. 建立培训效果双向考评制度。一是对培训对象的考评。主要考核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农业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对达到专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农民标准的,分别发给农业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书。二是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考评。在培训结束时,由各区县农委组织,培训过程中专项监督人员参加,参考培训过程中相关记录资料,由全体参训人员和乡镇、村领导代表等参加评分,同时通过开展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和教师完成任务情况及培训效果等进行考核、测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全款兑现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和是否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参考。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和受训农民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另文下达各区县参考。

三、认定工作试点

(一)制定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经广泛讨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后制定现阶段重庆市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和认定工作程序。

(二)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及认定程序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后,组织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县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1~2个,按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开展试点,认定证书由市农委统一制作。市农委将安排一定的认定试点工作补助经费。

四、培育机制探索

培训是基础,培育是关键。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时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事关未来农业是否科学、稳定、持续的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是否顺利推进。在试点工作中,要发挥各试点区县的创造、创新作用,探索有利于重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快速发展的机制。

各区县在试点工作中,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一套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行动。一是要对职业农民,加大现有扶农惠农政策的协调兑现落实力度,该倾斜、可倾斜的政策要倾斜;二是要积极主动研究更有针对帮扶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形成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三是要对职业农民的长远教育培训工作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四是要将职业农民作为农口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区县和乡镇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五是加快农民技术员职称和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并制定能更好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在今年试点工作结束时,要在认真总结各区县试点工作经验和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制定全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指导性意见。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农委成立以夏祖相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启明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农委计划处、财务处、科教处、粮油处、畜牧处、水产处、特经处、蔬菜处、审计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和市农广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委科教处,由科教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进行领导,对试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给予及时协调、解决,对试点区县的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区县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保证试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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