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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8篇

时间:2022-12-10 07:34:53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1

“铁路运输”堪为我国运输的大动脉,随着标志性的青藏铁路的建成开通,国内铁路运输已贯通29个省、市、自治区等,较比公路、航空而言,国内多数人出行都以旅客列车为主要运输工具。面对如此巨大的服务群体,为旅客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的“铁路系统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业已成为铁路疾病控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哈尔滨铁路局暨哈铁疾控所辖内哈尔滨及三棵树地区(下称哈、三地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2009年从业人员 “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体检结果进行了汇总,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来源于哈铁疾控所管辖内“哈、三地区”的从业人员,时间界定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完成健康体检的人员,共4103人,男性2239人,女性1864人。其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1153人,包括列车餐车工作人员、餐饮工作人员、车站周边宾馆、饭店服务员以及各站、段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2905人,包括列车乘务员、公寓、运动场、馆及车站周边宾馆、旅店客房服务员等。

1.2 方法 包括内科常规体检项目:心音区、肺区听诊,血压测量,肝、脾触诊(必要者辅以心电、B超”报告);x光立位胸透(疑似者为胸大片):用于筛查肺结核(活动期);肛拭采样:用于筛查伤寒、副伤寒及其它感染性腹泻:皮肤病检查:上肢及颜面部分皮癣、渗出性、化脓性皮肤病;乙型肝炎(采血)病毒学检查等项目。肺结核(活动期)按GB5960标准执行;病毒性乙型肝炎按照GB15990-1995执行;肠道传染病依据GB16001-1995、GB16002-1995、GB17012-1997标准执行。

1.3 应用仪器 国产6511型(50011A)双管球x光机,国产台式血压计。

2 结果

2.1 年龄性别特征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年龄在21~50岁各组段男性占总体的91.8%,女性占总体86.2%,年龄构成均呈正态分布,其中峰值组段均为31~40岁年龄组,性别构成组间差异不明显。

2.2 从业人员(职业)构成 从事食品行业的人数占总体的28.1%,从事公共场所行业的人数占总体的71.9%,即同组间性别差异不明显;不同类别组间差异明显(P

2.3 内科常规项目及皮肤科检查结果 检查所见内科心、肺听诊:肝、脾触诊;皮肤病检查异常检出率与社会人群尚无明显差异,其中血压测量一项与资料对比差异明显(P

2.4 从业人员胸透(拍胸大片)检查结果:检查所见从业人员肺部异常检出率不同组间基本无差异。肺结核(活动期)检出率为零,肺结核钙化阴影检出率为0.27%。

2.5 从业人员(HBsAg)检查结果 检查汇总所见,食品从业人员组阳性检出率为0.2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阳性检出率为0.88%,显示两个不同组间差异明显(P

3 讨论

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活动期,前者具有慢性携带状态的传染病,后者更是一种古老而复燃的呼吸道传染病,二者患病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有文献报道,此二种病例前者多集中于15~40岁之间人群,后者多集中于20~50岁之间人群,为我国流行特征。本文资料中从业人员年龄构成与之吻合。这一年龄群正是社会工作的主力群体,主力群体的健康状况关系到社会的卫生健康状况,而从业人员大多数直接与食品、旅行生活密切相关,铁路服务行业的社会接触面广泛,而流动性大,与消费人群的身体健康更有着密切的关系。本组资料所见虽然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检出率低于一般人群阳性率。

本组结果分析取材时间短暂,样本率不是足够大,与铁路系统数十万在岗服务从业人员相比可谓“冰山一角”,我们操作的体检工作,筛查病患,提供调离岗位依据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化,得以落实,尽管如此,我们并不乐观,毕竟这是种被动性的工作,本文认为对从业人员这一群体加强健康教育,特别是提高该人群的自我卫生保健意识,才是主动的,而且这也中正是疾控工作的一个非常首要环节。

本组内科常规检查中血压测量结果高于人群水平,分析认为该人群介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既有前者之忙碌也有后者之紧张,加上倒班、值班生活起居不规律等不利因素,所以血压异常高于人群总体水平也是预料之中。另(HBsAg)检出结果显示公共场所组高于食品行业组。分析认为是由于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调离现岗”标准不同所致。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2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法两纲”,以民生工程为重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主线,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卫生服务,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与指标

1.叶酸发放2000人份以上,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知晓率≥95%。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达100%。

3.全区已婚妇女(20—64周岁)妇科病普查率≥60%,低保妇女妇科普查率≥95%。治疗率达100%。

4.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2000例。

5.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原体的检测率均达到80%以上。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0%以上。

6.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即:“两癌”)普查分别达1500人以上。

7.完成婚检男女双方和孕15周之前孕妇夫妇双方免费进行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数600对)。

三、主要措施

(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

1.全面实施全区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的宣传,提高服务对象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服务的认识和利用。

2.区妇幼保健院应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以婚检为龙头,设立全区统一发放窗口,妇保科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接收发放和督导管理工作,信息科按要求汇总上报全区叶酸发放情况相关信息。

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叶酸发放责任主体,应全面掌握本辖区计划怀孕妇女动态,做好计划怀孕妇女叶酸服用台账,积极做好叶酸发放服用情况的随访及补缺补漏工作,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进行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每月汇总上报上月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凡婚检对象一年内未怀孕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督促乡村医生或保健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国家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助产机构要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为农村孕产妇提供规范、安全的医疗护理服务;要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控制剖宫产率;要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相关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从而进一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2.实行财政资金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管理,并执行正常分娩限价接生标准。

3.把推进住院分娩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提高边远山区住院分娩工作,落实好贫困孕产妇、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安全,将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9%以上。

4.相关单位应按照项目的要求,及时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有关信息。

(三)城乡低保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项目

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大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宣传力度,积极与妇联、民政、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第三轮第二阶段低保妇女免费健康检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目标人群的普查工作。

2.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实施辖区内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的检查,组织培训、技术咨询和质量控制,组织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到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已婚低保妇女常见疾病检查,并做好检查资料的登记、汇总、分析及报表的上报工作。

3.各乡镇卫生院应做好当地未接受普查的低保妇女人员情况的统计,利用当地墟天或节日等契机召集未普查低保妇女,配合区妇幼保健院为城乡低保妇女进行妇女常见病普查,并对普查出有妇科病的低保妇女进行相关的治疗;同时,通过新农合补偿、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民间慈善机构捐助等渠道,为确诊“两癌”的低保妇女进行困难补助,并建立定期随访制度。

(四)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筛查与诊断项目

1.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在实施孕妇系统保健管理中,应宣传动员农业户籍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自愿接受筛查,告知孕妇持联系单、身份证(城市低保孕妇还应持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项目实施医院采集血样和进行超声筛查。

2.产前筛查血样采集机构负责产前筛查血样采集、集中血样标本并进行检测,并将初筛有异常情况的孕妇转送至市第一医院进行诊断,同时将应转诊孕妇名单报相应的产前诊断机构、未及时转诊孕妇由各个初筛单位进行追访。

3.产前筛查机构指定经过产前筛查培训的医生,负责对超声初筛发现异常或可疑异常孕妇进行质量把关,并指定专人对项目服务孕妇进行随访至其分娩,定期收集、上报项目报表,确保2014年全区完成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2000例以上。

(五)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要求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艾滋病、梅毒及乙肝等筛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可获得干预服务。

3.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把孕产妇HIV、梅毒和乙肝检测列入孕早期常规检查项目,发现阳性病例应填写个案登记卡及时上报。同时,各助产机构应认真做好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追踪、随防管理,为三种阳性孕产妇实行免费母婴阻断。

4.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及时填写和逐级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并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及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六)农村妇女“两癌”普查项目

1.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2.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为全区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技术牵头单位,协助区卫生局做好宫颈癌检查项目的日常业务工作,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和信息收集、审核、报送等。

3.区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初筛机构,负责对所有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乳腺的视诊、触诊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送至人民医院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区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受检对象原始资料,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受检对象,完成个案表登记,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承担阴道镜检查和病理诊断,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

5.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为乳腺癌检查初筛机构,负责承担乳腺视诊、触诊和彩色B超检查,并综合检查结果做出临床诊断和诊疗建议。做好检查对象原始资料收集,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受检对象,完成个案表登记,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6.区卫生局指定人民医院承担对初筛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初筛机构。

7.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两癌”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两癌”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有关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两癌”检查阳性和可疑人员的随访。确保2014年年底前完成第三轮“两癌”普查任务。

(七)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

1.在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服务中普及预防地中海贫血相关知识,利用新婚学校和妈妈班发放宣传材料普及地贫防控相关知识,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地贫防控知识知晓率。

2.筛查:完成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600对,对象主要为参加婚检的男女双方和孕15周前孕妇夫妻双方。检测血常规如MCV〈82fl和MCH〈27pg,即视为“地贫”筛查阳性。筛查工作主要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3

一、年度目标

1、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生殖健康筛查。完成生殖健康筛查8万人,其中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3万人。

2、宫颈癌早诊率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60%以上。

3、逐步提高已婚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服务对象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的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4、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全县妇女生殖健康和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5、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的生殖健康和“两癌”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和检查内容

1.“两癌”检查服务和检查内容:制定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流程,提供“两癌”检查相关的健康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并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做好“两癌”检查的初筛、高危人群及初筛结果可疑或阳性者的确诊检查;做好阳性患者的随访;负责项目相关信息的收集、资料整理、汇总和分析。

医学检查的具体内容为:

(1)宫颈癌检查内容: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液基薄层细胞检测(TCT)、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内容: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乳腺X线检查。

2.生殖健康筛查服务和检查内容:为64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处理意见及随访等服务。

医学检查的具体内容为: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妇科超声常规检查、乳腺检查。

(二)资料及病例管理

1.“两癌”病例管理:对符合“两癌”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高危管理,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初筛机构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并负责将诊治结果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对异常、可疑病例,初筛机构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做好完善和保管检查资料的工作。

2.生殖健康筛查资料管理:全县8万人生殖健康筛查结果,由实施主体建立档案,对阳性病例做好登记、报表上报及转诊。

三、项目对象和范围

“两癌”检查对象为沭城片、华冲片、塘沟片35-64周岁农村妇女,尤其是近三年未参加“两癌”检查的妇女,生殖健康筛查对象为全县64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项目由妇幼保健院负责,制定“两癌”检查和生殖健康筛查工作流程和质控方案,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和“两癌”筛查项目培训、质量控制、技术指导、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以及健康教育宣传品制作等,尤其是做好现场质控和指导工作,认真完成规定的项目管理任务。

(二)保障项目经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省、县两级财政给予专项经费补助,筛查费用不得低于128.6元/人,生殖健康检查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三)注重健康教育。实施机构应积极主动协调妇联及总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让妇女了解“两癌”检查和生殖健康筛查的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地参加体检。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做实宣传动员。乡镇卫计中心做好对辖区女性的宣传动员,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已婚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尤其是近三年内未参加过“两癌”检查的人群和2020年初筛阳性未转诊名单中的人群。

(五)明确相关职责。各乡镇医院作为生殖健康筛查项目实施单位,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两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定点检查初筛。妇幼保健院负责沭城片、华冲片、塘沟片的“两癌”检查和生殖健康筛查;各乡镇医院负责各自乡镇的生殖健康筛查。县妇幼保健院作为这两个项目的接诊单位。以上单位要按照项目检查方案及工作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分工,初筛机构要做好“两癌”和生殖健康的初筛、筛查资料整理、阳性患者的随访等工作。接诊机构要做好高危人群及初筛结果可疑或阳性者的接诊检查、后续治疗等工作。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4

通过组织实施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了解调查对象健康知识和健康因素信息,进一步开展健康素养、健康行为及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素养、健康行为的知晓率和形成率,降低我镇肿瘤的发病率和肿瘤对人民群众身心危害,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二、工作目标

(一)制定并实施综合防治措施,提高食管癌的早期诊断率和早期治疗率,提高患者的生存率,降低疾病死亡率。

(二)建立肿瘤登记系统,为综合防治奠定基础。

(三)加强综合防治能力及网络建设,提高癌症防治队伍的技术水平。

三、主要任务

食管癌筛查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目标人群为40-69岁居民,采用健康因素调查表筛选出高危个体,然后应用内镜下碘染色、多点活检筛查技术,对发现的癌前病变患者及癌症患者开展相应治疗。所有病变的诊断和转归均以组织病理为标准。筛查人数不少于1000人。

四、具体指标

1、任务完成率达00%,检出率达到估算值:

2、早诊率达80%,治疗率达90%;

3、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后考核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

4、实验室取材检查的完成率达95%以上;

5、检查记录和调查表当天审核率达100%;

6、录入错误率低于5‰,漏报率低于5%。

五、内容和方法

(一)筛查人群选定、动员和确定被筛查者名单。

1、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将全镇范围内居民作为目标人群。筛查对象为40-69岁常住居民。

2、利用媒体、宣传材料和科普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群众参加健康体检,说明项目的背景及意义。

3、由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健康因素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食管疾病史和上消化道癌症家族史、相关危险因素和简单的健康体检。凡有上消化道症状和病史,不良饮食习惯及行为和消化道癌症家族史者为食管癌高危人群。

4、通过健康因素调查,确定符合食管癌筛查的高危人群。再次动员确定被筛查者,明确检查时间,将筛查人群送指定地点(县中医院)进行食管癌筛查。全镇需筛查1000人。

(二)知情同意

所有筛查对象都有必须履行知情同意程序:首先召集筛查对象,集中宣讲筛查的目的、意义及参加筛查的益处和可能带来的危险,宣读知情同意书,回答问题。然后由专人单独向每位筛查对象说明筛查的相关情况,进一步回答不明白的地方,最后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食管镜检查

检查前,先采静脉血5ml,立即分离血清,作常规检查(乙肝、丙肝、HIV、梅毒)。剩余血清分成2管,-20度保存,用于复检和质量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分批进行食管镜检查。食管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消毒要求按照国家《食管癌筛查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标本处理及病理诊断

具体技术流程依照国家《食管癌筛查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质量控制

复查完成后,检查所有调查表和报告单,填写现场质量控制表。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至11月7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利用会议、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项目活动及相关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素养、健康行为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对项目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

(二)人员培训阶段(11月8日至11月10日):由镇卫生院负责对全体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能胜任项目要求。统一口径,不给群众造成误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以村为单位对适龄人群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确定调查对象,了解调查对象健康因素信息,确定受检对象;对确定的受检对象进行知情同意宣传,并对参与者进行采、验血,做好食管镜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完成1000名参与者的食管镜检查工作。

(四)资料录入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开展项目活动信息资料的录入、汇总,及时上报,并对高危人群进行健康行为干预。

七、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镇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工作,督查工作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派出所需为项目实施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资料;镇卫生院负责人员培训、项目宣传及资料上报,并协助县疾控中心做好项目的实施;文广部门要配合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各村(居)委会负责场地安排及人员通知、现场协调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现场工作的指导、质量控制、审核和验收等工作。具体由镇卫生院协助县疾控中心负责。

(三)政策保障:镇卫生院要将项目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对筛查出的癌症病人、癌前病变患者,凡参加合作医疗并在本县县级医院手术、化疗的,其后续的检查、治疗费用在合作医疗费用补偿中提高1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同时医院再给予治疗费用10%的优惠。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在享受新农合报销后,其余费用由县大病救助资金予以适当解决。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5

结核病防治规划是制定结核病防治方针政策和策略的基础和纲领[1],2002年保山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各级政府积极履行承诺,2011年又下发了《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市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结核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如期实现了《规划》目标。现将2011-2015年结核病防治情况汇报如下。

资料和方法

一、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11-2015年保山市结核病控制实施的信息月报、季报、年报和工作评价报表、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人口和GDP数据来源于《2016保山市统计年鉴》[2]。

二、方法

1.评估内容: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3],从规划制订下发与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措施、防治措施等4个方面进行评价。

2.评估方法:各级以自评为主要方式,通过查阅结核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材料、现场调研、知晓率调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上级单位采取抽查及现场调研的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各级《规划》评估工作质量。

3.质量控制:市级对各县(区)参与评估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法对各县(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

4.统计学分析:所有资料录入EpiData软件,数据使用Excel2000软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结果

1.“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1.1 制定与下发结核病防治规划

2011年各级政府分别制定并下发了本级的《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继续推行DOTS策略,明确了规划目标和防治措施。

1.2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2.1 各级政府积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在经费的使用上有效整合资源。2011-2015年间,县级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46.90万元,实验室经费投入27万元,市级实验室投入经费61.32万元,未投入专项经费。

1.2.2 每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2.3 建立了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市级实验室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结核菌快速检测、痰培养(固体/液体)、药敏试验,县级实验室具备开展痰涂片检查、痰培养的能力。

1.2.4 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将普通肺结核纳入城镇/城乡慢病/特病门诊,门诊报销比例在70%-80%之间,住院报销比例在75%-94%之间。把普通肺结核纳入新农合慢病/特病T诊,门诊报销比为50%-60%,住院报销比例为75%。

1.2.5 建立了规范药品管理体系,逐步推广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使用,保障药品不间断供应。

1.2.6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1]要求,认真做好了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保证了病人的规范治疗。2011-2015年市级共督导81乡次,147例病人,县级共督导2090乡次,3164例病人。

1.3 加强了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结核病防治技术小组等组织机构,加强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协调管理。建立健全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广电部门等分工明确,防治工作良性运转。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初步构建了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2.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1 肺结核报告与登记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肺结核疫情报告发病率波动在28.53/10万-32.24/10万之间,登记率与疫情报告率2013年、2014年差别较大,其余都基本吻合。

2.2 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累计发现初诊肺结核可疑者26586例,其中提供痰涂片检查13884例,登记并管理治疗肺结核患者3686例,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比例为9.54:0.46。治疗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1360例,治愈率96.91%。治疗管理新涂阴肺结核患者1524例,完成疗程率98.16%。

年度 初诊肺结核人数(例) 痰涂片检查人数(例) 登记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 新涂阳患者数 复治涂阳患者数 新涂阴患者 查痰率(%) 新涂阳患者治愈率 新涂阴患者完成疗程率

2011 3317 2379 804 615 15 166 71.72 97.24 94.58

2012 6049 3473 715 326 21 364 57.41 98.47 98.35

2013 5339 2991 722 224 14 482 56.02 95.54 98.55

2014 6028 2307 722 193 15 512 38.27 94.87 98.83

2015 5853 2734 731 188 12 530 46.71 95.85 96.79

合计 26586 13884 3694 1546 77 2054 52.22 96.78 97.81

2.3 肺结核患者疗程系统管理情况

2011 -2014年全市登记肺结核患者2951例,完成全疗程随访、复查、督导服药管理2941例,全疗程系统管理率99.66%。

2.4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情况

于2013年开展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工作,2013-2015年,共登记耐多药肺结核重点人群93例,筛查47例,筛查率为50.54%。

2.5 HIV/AIDS接受结核病筛查的工作情况

2011 -2015年全市共累计登记可随访HIV/AIDS共15664人次,累计接受结核病筛查14557人次,结核病筛查率为92.93%。

2.6 结核病患者接受HIV的筛查率

2011 -2015年全市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272例,进行HIV筛查2878例,结核病患者接受HIV的筛查率为87.96%。

讨论

1.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1.1 发现并治愈了大量肺结核病人,减少了结核菌的传播。

发现和治愈了大量的传染性结核病人,有效降低了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1-2015年,全市累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686例,涂阳病人治愈率都达到96.91%,涂阴病人治疗完成率达98.16%。

1.2 规范和拓展了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具体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达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对流动人口、HIV/TB双重感染、耐药结核等新领域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极大的推动了防治工作向深入开展。以规划为依托的县级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和市级药敏实验,把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拓展至新的领域。

1.3 建立和完善了结核病防治政策。

规划的实施,使各县(区)在执行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扩大了一些诊疗费用减免项目,有效的将肺结核患者门诊及住院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范围,将耐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疾病,从而大幅减轻了肺结核病人的经济负担,保证患者的规范治疗率。

1.4 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硬件设施的建设

规划的实施,市、县两级对结核病实验室的建设得到了加强,更新了实验仪器和设备,县级结核病实验室能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常规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固体培养、液体培养、药物敏感性实验。

2.结核病防治存在困难和可持续发展建议

保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虽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1)由于地方财政不景气,结核病防治经费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防治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2)多部门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健全,参与部门不多,主要还是卫生系统为主;(3)Y核病防治队伍建设不足,结防专业人员数量随着规划的实施没有增加,工作量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更加突显;(4)防治专业人员更换频繁,无证行医的现象仍然存在,防治工作无法律保障;(5)涂阴肺结核诊断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断缺乏技术和经费支持,还面临很大的挑战。因此,为了保证保山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加大政府承诺,继续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2)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3)逐步推行“三位一体”模式,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继续开发各种医保政策和减免政策,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就诊率和治疗依从性;(4)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涂阴肺结核病人和TB/HIV病人的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卫生部医政司,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M] . 2008。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6

关键词:医疗机构;热点问题;医保基金审计;思路探析

一、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加价销售药品或未按规定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

审计思路:通过数据分析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销售之间的实际价差,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未按规定取消药品加成、是否存在违规加价的问题。

审计对策:由于西药与中药的价格及销售核算方式以及政策规定的不一致,该项审查内容需要分两部分进行。针对西药药品,第一步,取得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系统中药品出入库系统中所有西药药品的入库信息,包括商品编码、计量单位、采购单价等,以及医疗机构HIS系统内门诊收费明细和住院收费明细中所有药品的销售信息,包括商品编码、计量单位、销售单价等;第二步,对前述取得的基础数据信息表进行数据整理,对药品采购和销售的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如盒转换为片、支等,保持信息表之间相应药品计量单位一致,然后按“(销售价格-采购价格)/采购价格”计算出各个药品的加价率,审查在实行零差率政策前是否存在加价率超过国家规定的15%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加价封顶线率比的情况,同时审查是否存在按规定应实施零差率政策的药品仍存在加价的情况;第三步,对超过上述加价率的药品,计算并汇总违规加价总金额,查明原因,落实责任。针对中药,由于其量大、品目繁复,价格差异大等特点,在采用信息化审计时应从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系统中的药品出入库系统中筛选采购单价高、采购量大的部分中药入库信息,包括商品名、产地、供应商、实际采购单价等,以及医疗机构HIS系统内对应的中药收费信息再作类似与西药的价格分析。

二、针对“违规加价销售医用耗材”问题

审计思路:通过计算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和销售价差,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耗材加成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价的问题。

审计对策:第一步,从医疗机构物资管理系统中取得所有医用耗材的入库价格,根据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以及当地规定的耗材最高加价率和加价金额,算出该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耗材的最高销售单价,在这项工作中如果入库耗材编码和当地可收费耗材目录编码无法对应,则需要通过品名、生产厂家、型号等进行模糊匹配,或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填表,对字段进行关联,明确医用耗材的具体目录;第二步,从医疗机构HIS系统的收费数据中,提取出收费医用耗材的实际销售价格,筛选出销售价格高于前述最高销售单价的耗材,此时如果无法通过耗材编码进行关联比对,则同样需要通过品名、生产厂家、型号等进行模糊匹配,或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填表,对相关字段进行确认关联,从而计算出单个医用耗材违规加价的金额;第三步,根据这些耗材的销售数量,汇总计算耗材的违规加价总金额,交被审计单位核实予以进一步确认,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三、针对“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用服务设施费用”问题

审计思路:通过将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收费数据与规定的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相比对,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自立收费医疗服务项目,或者私自提高项目标准收费、将不允许单独收费的项目或材料单独收费、多个项目同时执行未以优惠价格计价等问题。

审计对策:第一步,取得当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数据表导入到数据库中,同时从医疗机构HIS系统内筛选出所有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对照价格手册检查是否存在自立名目收费的情况,自立项目或特需项目是否向卫生部门进行审批备案;第二步,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筛选出每日收取限次的医疗服务项目,如诊查费、床位费、吸氧费、空调费等,根据病人基本信息表的出入院日期,统计出医疗机构住院病人住院的天数,汇总出每个病人住院天数;根据住院收费明细表,汇总出住院期间每个病人限次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金额、数量和次数,将收费数量大于病人实际住院天数的数据,列为审计疑点予以进一步延伸核查;第三步,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筛选出限制性收费医疗服务项目,通过分析HIS收费数据,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政策规定限制性收费规定的问题;第四步,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筛选出不能同时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通过分析HIS收费数据,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重复收费的问题。如部分手术治疗项目收费中,按规定已含麻醉、穿刺、体质测试、注射费用,不得另行单独列项收取费用;第五步,将上述四个步骤中发现的疑点尽快提交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核查,并要求提供病人病历档案、医药费发票等原始资料,查明实际诊疗情况,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最后统计违规收费总金额,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四、针对“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用服务设施费用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外另外收取折让”问题

审计思路: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用服务设施费用在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外另外收取折让,即二次议价。主要通过审查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省级采购平台中标价格、采购合同、实际结算资金以及相关账簿,确定是否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存在二次议价的问题。

审计对策:第一步,关注医疗机构会议记录中二次议价的相关事项,包括会议讨论情况及议定事项、医疗机构采购合同中是否有折让的相关条款等;第二步,采集药品采购目录及价格和医疗机构内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入库价、出库价以及财务系统中药品实际采购成本结算价格等信息,通过对采购合同价格与入库价格以及实际结算价格比对,审查是否存在差异;第三步,通过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审查医疗机构相关会计账簿,重点审查将采购合同价与入库价、结算价是否有差异,差异部分是否纳入医疗机构会计账簿进行核算,是否存在差异资金在体外循环等情况。

五、针对“医疗机构和药店利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虚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检查等虚假就医方式骗取套取医保基金”问题

审计思路:通过数据筛查、比对和延伸审查,发现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7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完成了749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审批、审核工作;完成了99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审核等工作;完成了少生快富工程255户的网上录入、申报、审批、审核工作。

2、完成包虫病病情调查b超筛查10574人。

3、完成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累计数73人。

4、全面实施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5、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17%。

6、完成婚前健康检查54对。

7、完成110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8、完成八个乡镇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二、“民生工程”工作核查情况

(一)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核查情况

1、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目标管理工作,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都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由专人负责,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

2、各相关单位都签订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责任书,负责民生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评估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责任单位直接组织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

3、卫计局坚持日常工作和实地监督指导,2014年元月初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署奖励扶助工作条件、程序,村级要求逐户进行排查,通过有线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准确把握奖扶政策的执行、操作细节,严格按照“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奖扶名单、举报电话公开”的原则和市、镇、村“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要求,做到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准确登记、及时上报,力争应享受奖励扶助的对象一个不多,一人不少,申报材料不缺项、不少证件。

4、完成当年的奖励扶助对象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好资格确认关,做到公正透明。抽掉3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对每个对象各种证件的原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逐村、逐户、逐人进行调查,调查中详细核实新增对象的婚姻史、生育史,户籍情况,访到本人、问到邻居,疑点情况访同龄人,问知情人,特殊情况访老干部、老党员,做到身份证与户口本对照、本人情况与调查表对照、结婚证与户口本对照,彻底澄清对象的基本情况。

5、对上一年度的奖励对象进行年审。对2013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汇总变更信息。对各种奖扶对象的信息录入、变更和审核结果,于3月15日开始录入国家软件信息平台。为了减少误差,统一口径县卫计局明确一律由专门人员进行答复,从而减少了工作中的误差。同时,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县、乡两级均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各村也设立了举报箱,建立健全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截止目前,未接到一例群众投诉。

6、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四权分离”政策。为保证奖励费100%兑现,财政局每年年底通过奖扶资金专用账户将当年的奖励费资金统一划入金融机构市农业银行,直接发放到户,密码自设,存取自由,每年新增户由金融机构免费打印存折。12月份将兑现749人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共计71.9万元;12月份将兑现99人每人每年3360元或4200元扶助金,共计35.7万元;12月份将兑现255户每户3000元奖扶金,共计76.5万元,全年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88.808万元。

7、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开展“三项制度”工作以来,高兴看到通过项目带动很多家庭脱贫致富,高兴看到有很多有事业心、责任感的人在自己富裕后反馈社会、无私奉献社会,高兴看到通过实施少生快富项目,计生协会工作能力、活力得到提高,特别就是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老年保障、分担风险,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让他们优先分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准确率和及时率,让这项惠及千万计生家庭的德政惠民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得到奖励扶助,逐步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二)、包虫病工作核查情况

1、全年疾控中心派出专人120余次到时十五个乡镇开展包虫病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通过电视、影像资料开展包虫病知识健康教育,全面营造和促成全民卫生安全屏障是包虫病防范策略的首要任务。卫生计生部门利用下乡,培训基层医务工作者等形式,对学校儿童进行感染监测、宣传群众主动上门接受检查、咨询包虫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共发放包虫病宣传资料22577份,在十四乡一镇进行包虫病项目宣传80次,出动车辆48次。采取重点地区人群自愿检查,学生肝脏b超检查,医疗单位推荐形式开展包虫病b超筛查和诊断后的治疗工作,受检10514人次,未新发现包虫病病人。项目开展后累计包虫病病人73人,累计治疗73人。

2、通过包虫病项目宣传、b超普查筛查后,受益群众达5万余人,倡导饭前冼手、不玩狗、不人畜共处、不吃生肉,促进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新的生活习惯,提早预防包虫病。共有4万余群众接受了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悬挂横幅21条,使村民进一步了解了包虫病,增强了对包虫病的防范意识,形成了共同关注包虫病的良好氛围。

(三)、通过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彻底解决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解决了医院“以药养医”的问题。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2847份,建档率达90.17%,规范化电子建档62029份,电子档案建档率88.99%。投入健康档案支出12.81万元,健康教育支出13.47万元,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率99.6%,合格率100%;共更新宣传栏96期,发放健康教育处方2万份,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27场次,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48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37次,受益群众68636人次;共开展义诊15761人次,免费僧侣诊疗196人次,免费测血压、血糖2100余人次,免费b超检查3080余人次,开展117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送卫生、计划生育下乡活动,咨询11200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92200余份,免费发放药品40800余元。

(五)、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健康检查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妇幼保健院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全县十五个乡村,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健康检查活动。

1、结合实际,下发了府办发[2014]2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婚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保障了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有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2、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卫计、民政、财政、妇联、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制作标语、乡镇计生专干和医务人员走村入户口开展前期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和动员新婚男女青年、待孕妇女在怀孕前自愿参加优生检测,并对本辖区内的待孕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筛选出适合参检的孕龄夫妇,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县民政局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动员等形式,宣传优生优育观念及风险意识,从而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促进社会和谐新风尚;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保健院安排妇产科专家,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图片展,以举办讲座、开展义诊咨询、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引导待孕夫妇进行免费检查,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3、完善孕前检查、婚前检查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对参加孕检、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一律保密,不对外泄露,充分尊重受检者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保障双方知情权。安排专人负责孕检信息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提供规定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不向受检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据统计免费孕检、婚检的夫妇共有110对,婚前健康检查54对,发放宣传资料5400余份,接受义诊1200人次、咨询1300人次,充分体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既便民、又利民的优点,对提高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风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七)、已完成八个乡镇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1、2014年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县政府办实事项目,作为“民心工程”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卫计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项目办,专业从事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工作,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按照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对7乡1镇8个村卫生室摸底调查,充分掌握自己家底,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保证整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有序、有力开展。

3、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规模、面积指标、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标准达到相关要求。县卫计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乡党委和政府、村二委积极协助、配合,全程参与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管,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截止目前,投入资金40万元,八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峻工并投入使用。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篇8

 

按照**市、**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专项整顿的通知》(长卫基妇发【2011】26号)的要求,我院组织了助产技术专项检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切实加强此项的领导和组织工作。2011年度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会15次,现已开展新生儿复苏、产后出血、孕产妇救助、母乳喂养等相关业务培训12次。增强了医务人员知识掌握能力和操作能力,对违反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完善了孕产妇急救**、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成立了妇产科急救专家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始终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二、               我院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19人。其中计划生育人员7名,助产技术12名。自查中未发现超出考核项目内容开展相应技术服务行为。

三、               统一使用**市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相关医学文书表、卡、册,管理规范。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定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经检查无违规签证情况,应控制错证率。

四、               我院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我院进行了广泛的医务人员和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自查中未发现上述行为。

五、               我院坚持“支持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的各项措施”禁止向孕产妇及其家属推销母乳代用品。自查中未发现在科室内张贴母乳代用品关高、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及展示、推销或代售母乳代用品的行为。

六、               1.2011年度住院分娩 646 例(其中剖宫产       524例)新生儿死亡 0例;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    例,梅毒检测   例;出生缺陷监测报告  3  例;

2. (全年2010.10.1-2011.9.30)新生儿疾病筛查 747 例;听力筛查   189 例;筛查率达93%以上。

七、               以高危妊娠的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我院深入贯彻市、区各级精神,加强了督查指导,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认真实施孕产妇规范管理;三是以高危筛查为抓手,把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每位孕产妇初筛评分和高危筛查。对高危孕产妇追踪报告、分级管理;四是引导高危孕产妇提前住院待产,使孕产妇高危管理关口前移,更好保障母婴安康。

八、               我院还向孕妇发放了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并在科室及大厅、疗区张贴了母婴保健等宣传教育材料。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         组织管理:我院存在医务人员缺乏,不够相对稳定,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有待加强。

2、         孕产妇系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管理面不足和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3、         应进一步完善会诊、转诊和转院和抢救工作,注意妇幼、疾控报表资料的一致性。

4、         助产技术有关设备、药品配备有待完善。

5、         应加强《农村孕产妇救助项目》、《降消项目》、《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宣传教育工作。

6、         控制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

以上情况,以上院领导,医务科做好指导工作,做好下一年度的助产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

 

                                  **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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