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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分析8篇

时间:2022-09-12 15:42:46

招标采购分析

招标采购分析篇1

关键词:招标采购;风险;分析;对策措施

现阶段招标采购已经成为了我国最为主要的采购方式,但是在实际进行招标采购当中却或多或少都会有很多关系到资金安全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的风险。因此,对于招标采购中的风险与分析,积极提出一些对策措施将大幅度提高招标采购效益,顺利控制招标采购成本,让招标采购得以良好的把控。

1 招标采购及其风险成因的概述

1.1 招标采购的涵义

一般而言,我国将招标采购的涵义定义为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制定出一些相关的采购要求,随后邀请相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最终根据采购方(既是招标方)选择符合程序以及采购标准的交易对象的一种公开、公平、公正而且择优的采购方式。招标采购往往是我国政府部门、国家企业最常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一般而言,招标采购分为了限制性和竞争性两种。二者之间基本方法区别不大,仅仅是在选择对象上有差异。限制性招标采购是针对选定的几个供应商,而竞争性招标采购是面向整个社会的。现阶段招标采购领域采用较为频繁的就是竞争性招标采购,其过程往往包含了招标阶段、投标阶段、开标阶段、评标阶段以及定标阶段等。

1.2 招标采购中的风险成因分析

通常而言,我们将招标采购中的风险定义为了招标采购的预期结果与招标采购的实际结果之间发生偏离。而招标采购的风险对于招标方和投标方都会发生一定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会发生严重的财产损失。就我国当下存在的招标采购的风险因素来看,大致将其划分为有形的招标采购风险因素和无形的招标采购风险因素。有形的招标采购风险因素主要有市场中通货膨胀而造成的招标采购成本上升、气候环境造成的招标采购成本提高等等,其导致的招标采购风险往往是无法避免的,本文中不再着重进行分析。

本文着重分析的是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无形的招标采购风险因素导致的各种风险。通常无形的招标采购风险因素主要有道德因素以及人的心理因素。在这里,道德因素人为的不正直、不诚实或者本身就有不轨意图而刻意让招标采购风险事故发生。例如在招标采购的具体过程中,招标方故意出台一些相关的不合法的招标程序、故意提出一些不合理条件、故意排斥某些投标方、故意失真的信息。而人的心理因素往往指的是由于人为过失或者人为疏忽而造成的招标采购风险事故的一系列因素。尽管人为的心理因素在形式上与道德因素大同小异,但是其实只关注的是人为无意疏忽而产生的过失。例如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当中有的会因为采购方不够专业、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而造成的一系列诸如更改招标内容、更改招标方法、更改招标时期等。因此,无形的招标采购风险因素引发的往往是串标、腐败滋生、工程事故以及敷衍塞责等事故。最终造成的是招标采购成本飙升、质量低下、人员伤亡等。但是人为风险因素是可以进行控制和预防的。

2 招标采购中的风险具体分析

2.1 招标文件编制缺乏合理性

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当今我国招标采购领域具有涉及官方、专业性强等一系列特点。因此,在具体招标采购过程当中就对采购方的业务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在这里,采购方必须具备与招标采购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要对需要采购的设备设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一旦采购方的业务能力低下、不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那么在具体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就会缺乏合理性,极易造成相关信息的缺漏和失真,最终导致招标采购的结果与预期发生偏离。与此同时,如果采购方不了解具体设备设施的技术指标就会出现听信使用人的情况,极易造成投标人和使用人之间进行串通,造成在具体的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指标要求不合理,直接影响了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性,最终会导致招标采购质量。

2.2 不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

不规范的额招标采购流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采购内容随意更改、招标采购周期随意变化、招标采购信息失真。当下我国大部分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的企业、政府部门大多都是相关部门的兼职。这就造成了招标采购工作极易发生违规现象。不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不仅不利于公平竞争,同时也失去了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招标采购的意义,而且也不利于成本的节约。在另一方面,不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也容易出现串标、围标的情况,给供应商带来了可乘之机,极易滋生腐败行为。

2.3 招标采购中评标阶段不专业

在大部分政府部门、企业的招标采购工作中,具体的招标采购小组一般都是由相关的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等组成。招标采购中的评标阶段往往也是由这些各部门组成的小组进行。但是大部分部门中都没有相关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直接造成了对于具体招标采购的成本把控不到位和技术指标模棱两可。这就为供应商提供了故意压价、降低质量的可乘之机。

3 招标采购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3.1 专业招标采购队伍的建设

一支业务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招标采购队伍是保障招标采购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专业招标采购队伍的建设是招标采购种风险控制措施中的重要手段。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专业招标采购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加强招标采购队伍创新服务能力、信息收集能力的培养,树立良好的招标采购道德。通过一系列相关知识内容的培训让招标采购队伍中的每个人员都具备进行判断、分析和沟通的能力。

(2)强调招标采购队伍对于招标采购稳健编制的规范性,一定要充分体现出招标采购项目中的具体条件、技术细节,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以招标采购的内容和规章针对性地进行招标采购队伍的培训,鼓励招标采购队伍积极参与到相关职业水平考试。

3.2 建立健全招标采购机构

建立健全专门的招标采购机构是应对当下评标阶段不专业的重要措施。通过专门机构的建立可以让招标采购工作统一起来,也能够让招标采购的流程符合规范和标准。这样就提高招了标采购整个流程的权威性,确保招标采购过程中不会发生串标、围标以及影响质量的一系列情况的发生,切实有效控制招标采购中的一系列风险。最终让整个招标采购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

3.3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是评标阶段科学、公平进行的保障。在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短时间内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显然是不合常理的,这个时候就可以适当引进招标商进行科学评标。其次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一定要符合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与此同时,评标专家库的建立要积极吸收行业内相关专家。最后,一定要构建一个监督机制,例如在整个评标阶段采用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机制,确保评标阶段的保密性和科学性。这样就能有效提高评标水平,提高招标采购的总体质量,有效预防招标采购的预期与实际不发生偏离。

4 结束语

对于采购行业来说,招标采购工作的起步较晚,呈现出了一定滞后性,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不单单只有上文所述的风险。因此,在具体招标采购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状况积极进行风险预防和风险把控,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红岩.基于博弈论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7年.

招标采购分析篇2

关键词:装备采购 招标风险 风险分析

招标工作作为我军五种装备采购方式之一的装备招标采购的主要工作环节,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军实施竞争择优的能力、采购经费的使用效益及后续工作的有效展开。近年来,随着国防科技工业体制调整改革以及我军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深入推进,装备招标采购方式逐渐在装备采购工作得到运用,所发挥的作用及产生的效益也越发明显。但受军品市场环境培育不充分、相关制度供给不足、招标工作缺乏规范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当前装备招标采购工作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在装备招标采购过程中,开展必要的风险分析,进行高效的风险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十分必要。

一、装备招标采购风险内涵

招标风险是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情况的出现,使招标采购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相偏离的程度和可能性。装备招标采购风险,则是指军方在武器装备采购中,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时,因各种意外情况的出现使招标结果与预期目标偏离的程度和可能性。就偏离的程度和可能性而言,通常存在“好的”和“坏的”的两个趋向,这里主要指未满足预期目标的“坏的”程度和可能性。

二、装备招标采购风险分析

在综合分析现有装备招标采购案例和总结招标工作实践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目前我军装备招标采购工作易出现以下风险:

1.装备采购计划风险

它是指采购计划管理不到位或不科学,与目标发生较大偏离,导致盲目招标采购造成的风险,或因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调整导致招标采购项目发生变更的风险。主要包括:研制需求、采购数量、装备战技术性能不明确;采购计划发生变更;采购计划下达时间延迟;计划所列采购方式不适合;列入同类型装备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型号众多,差异性明显等。装备采购计划风险也是招标采购风险的重要源头。

2.招标过程管理风险

它是指在装备招标采购过程中因组织管理的疏漏和缺陷导致的招标失败的风险。招标过程本身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管理过程,需要周密的组织管理,才能保证招标工作按目标顺利展开。但由于招标环节较多、周期较长、涉及单位和人员众多、协调难度较大,使得招标过程不确定因素增多,容易造成管理缺陷,引发招标风险。主要包括:招标环节遗漏、招标公告公开程度不够;招标方式选择不准;保密措施不到位;组织协调相关方不利等。

3.装备采购合同风险

主要是指发生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与中标人签订协议确定采购价格、价款结算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及其它相关事宜时的疏漏、权责不清等原因造成装备采购合同纠纷的风险。

4.装备采购市场环境风险

主要指装备采购市场环境不能满足开展招标要求的风险。体现在装备承制单位的数量不够或能力不足,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受当前国防工业管理体制、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军用标准化制度等多重因素制约,我国全面开放、竞争性的装备采购市场环境尚未有效形成;另一方面,在于开展招标前对装备市场进行的调查深度和广度的局限性,导致军方对装备采购竞争性市场环境信息掌握不全面。

5.招标制度保障风险

该风险是指由于当前装备采购制度本身尚不健全完善所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用于支撑装备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缺失或存在缺陷、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不健全等。

6.招标人员道德风险

主要指在招标过程中,由于人为的责任或道德素质的问题,存在收受贿赂、、渎职等可能致使招标不利甚至失败的风险。

7.投标单位风险

该风险是指招标过程中发生在投标单位自身的风险。主要包括: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到位;为中标不计后果地承诺军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转嫁风险;投标单位本身质量体系不健全的风险;政策调整及市场价格变化给合同履行带来的风险等。

8.社会经济环境风险

该风险是指由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技术的波动(如战争、内乱、政策变化等),或者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而可能给项目带来的风险,这类风险属于大环境下的自然风险,一般是致命的,几乎无法弥补。主要包括:突然性的经济事件引发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发生自然灾害以及一些非采购本身的意外事故等。

三、应对装备招标采购风险基本对策

鉴于装备招标采购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因素复杂,政策性强,利益相关方多等特点,涉及我军装备采购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完善等诸多因素,使得装备招标采购不利或失败的风险将长期存在。因此,应高度重视装备招标采购风险问题,及早制定应对装备招标采购风险对策。

1.开展装备招标采购风险管理

招标风险因其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随机性,使得在招标过程中难以预知和防范。为此,应在招标起始阶段,将项目风险管理技术方法引入招标工作中,对招标全程实施风险管理。具体包括:制定装备招标采购风险管理计划;对招标采购中有关环节上的外部或内部风险予以识别,并对其风险作出定性或者定量的衡量和评估;制定风险规避、减轻、接受、转移、控制等应对措施。最终达到控制或减少各种意外损失,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招标成本,实现招标采购预期目标。

2.完善装备招标采购相关法规

目前,我军装备招标采购工作明显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的困境。200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虽对公开招标采购和邀请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随着装备招标采购工作实践的深入展开,具体招标工作细节未能规范、各军兵种具体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做法不一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法规依据不充分,直接导致“钻空子”、“打球”的问题出现,进而产生导致招标风险。为此,应在总结现有装备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同时尽早制定武器装备研制、招投标管理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明确装备招标的具体程序和方法,规范招标工作行为。

3.加强装备招标采购人员管理

招标工作程序复杂、内容繁多、组织协调任务重、工作所需政策性强,因而对招标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目前,虽然全军已就招标采购组织机构设立开展试点工作,但大多数单位仍将装备招标采购看作临时性工作,缺少专职人员管理,导致装备招标采购人员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直接影响招标工作质量。为此,一方面,应尽快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组建专业化业务机构;另一方面,加强装备招标采购人员资质管理,并采用选拔、引进、培训等方式,在各军兵种装备部门尽快组建一支既懂招标法规、又熟练掌握招标工作技能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装备招标采购工作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4.严格装备招标采购监督管理

与其它采购方式相比,装备招标采购工作更强调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它也是当前推动竞争性采购工作深入开展,同时防止装备采购领域腐败案件发生的行之有效手段之一。为确保这一手段用出成效,真正实现在阳光下运行,应按照装备采购制度调整改革中明确建立相对分开、相互制衡的采购运行机制要求,强化装备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将体系内监督与体系外监督相结合,将法纪教育与权限约束相结合,将日常监督与招标全程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法规,明确监督机构及人员职责,构建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军内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白海威等.装备合同管理理论与实务[M].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

[2] 赵蕾 周鑫磊.装备招标采购问题及对策研究.海军装备.2011,8.

[3]吕新国.浅析海军装备招标工作[J].海军装备.2012,8.

招标采购分析篇3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投标;区别

由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实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的管理方法,使政府的采购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增强了政府在采购上的管理规范性,杜绝政府采购资金上的浪费,进一步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出现。本文将分析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区别和问题,同时也给出建议。

一、行为规范的区别

《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投标的行为,而《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具体区别如下:

(一)行为性质的区别

招标投标是指在市场经济状态下,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如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大宗货物的买卖还有服务项目的采购和提供时的交易行为是指卖方提出自己的条件,采购者选取最好的卖方(提供方)。《招标投标法》中的招标具体是指“标买”,但是,这跟我国以前所颁布的法律含义是不同的。

政府采购行为是存有一种行政行为,即使学术界在政府采购合同与行政合同有过不同的看法,但如若只是将政府采购合同其中的一方面,那就跟行政行为并无二致。在一般情况下,招标投标行为也被看作是民事行为(由于政府招标采购被看作成一种特殊的招标行为),因为我国《招标投标法》中存在很多的规定,所以,政府的干预是有限的。可是,政府采购法是指政府采购机关通过租赁、雇用、购买等方法来获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

(二)行为范围的区别

《招标投标法》规范全部的招标投标行为,例如:投标销售行为和政府的招标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的行为和选用什么样的采购方法,例如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等。由于招标只是政府采购制度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因此,政府采购会选用最经济的、最有效的方法,但最终的确定是由法规来规范的。

(三)行为运行过程的区别

招标行为的出发点是贴出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进行投标、评标、中标,双方签下合同就说明招标完成。而政府采购行为首先是管理采购计划,然后对采购计划和合同内容M行审查,其次确认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的实行,签订合同并履行,最后审阅采购的结果。所以,政府采购制度不仅涉及领域广,而且还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要求高。

二、强调法律责任的不同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虽都规定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但是两者强调的重点是不一样的。《招标投标法》把招标投标行为看作为民事行为,所以《招标投标法》主要侧重于民事责任。《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最主要是指政府机关怎样管理政府采购行为,所以,它侧重于行政责任。

三、典型问题的对策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碰到与两法有关的问题,在解决问题时可按照以下几点进行,第一,判定问题产生的类型,是因为采购行为或政府招标工程,还是其他方面;第二,结合两法的规范,分析并得出解决方案。本文将解析一些典型的问题。

(一)确定招标公告的媒体

《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其中包括招标公告)要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指财政部门)在媒体上准时地向社会公开,但采购信息所需的媒体只能是指定的。而财政部将《中国政府采购》、《中国财经报》杂志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指定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招标公告的媒体。《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计委颁布《关于指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但只有《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日报》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为指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依据两法的规定,两部委如若都指定四家以上的媒体招标公告,会引起招标公告渠道杂乱,容易让很多供应商错失交易的时机,减少了采购项目的竞争力。而在实际操作中,主要的问题是怎样确定招标公告的媒体。因此对策如下,由于政府招标货物服务更适合于《政府采购法》,所以此类招标公告应由财政部指定媒体;在政府招标工程中,因为招标公告的是在招标投标时,更适合于《招标投标法》,所以只要在原国家计委指定媒体招标公告就好。

(二)确定自然人供应商的资格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允许自然人作为供应商(投资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才能参加投标,除此之外,投标人只能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两法在自然人是否具备供应商资格上有着差异。依据两法的法制制度,由于政府招标货物服务更适合于《政府采购法》,所以,自然人可以投标;在政府招标工程中,招标投标更适应于《招标投标法》,投标指的是招标投标行为,而招标的科研项目只能个人参加投标,所以,不允许自然人投标。

(三)确定自主委托机构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只集中在采购目录上,需要通过委托机构才能采购;如若没有采用集中采购目录,可选择委托机构采购或自行采购。而《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该法赋予招标人相当大的自主选择权。两法在自主委托机构的规定存在差异。

由于在政府招标货物服务中和在政府招标过程,招标投标发生在是否要委托机构采购之后,都适应于《政府采购法》,所以,项目是集中在采购目录上的,需要通过委托机构才能采购;如若没有采用集中采购目录,可选择委托机构采购或自行采购。选用招标投标的,适应于《招标投标法》,因此能自行招标,不要再委托给机构。

四、两法制度下的困境

如今很多城市都有政府采购办和建设工程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于两家机构在做法上存在差异,分工界限不明确,有时一部分的项目有两家机构处理,而有一部分项目两家都没有去处理,形成多头管理现象。例如小型工程招标,不仅能选择在采购中心也可选择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可是实际的操作存在差异。如深圳某个城市,区别在最高限价要不要公开。采购中心认为不必公开最高限价,但交易中心认为必须公开采购预算。

五、结语

为了增强政府采购制度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防止腐败现象等作用,我们不仅要建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建设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建设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构,还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倩. 两法之“争”何时休――《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冲突”与统一[J].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11,(2):50-53.

[2]刘婧,王守清. PPP项目特许经营者选择研究――基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性比较[J]. 建筑经济,2015,(7):9-12.

招标采购分析篇4

关键字 政府采购招标 博弈论模型 制度

1 我国政府采购招标现状分析

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进入全面施行时期。据统计,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过了预定目标,达到1 659.4亿元,比2002年增加650亿元,增长了64.4%,2003年全国实施采购的预算为

1 856亿元,实际支付(采购规模)1 659.4

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96.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6%。

政府采购的目标就是节约采购资金和提高采购效率。以竞争性招标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我们下面就从这种竞争性的招标方式来制定政府采购招标的博弈模型,以此分析如何使政府采购的成本最低以及在个人得益和整个社会得益中如何达到整个社会得益的最大化,并由此提出采购招标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的相应对策。

2 理论与模型

2.1 博弈论

博弈论(game theory),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战略、支付函数、结果、均衡。纳什均衡是所有均衡中最基本的理论,其余三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都是对纳什均衡的一种扩展及优化。

nash均衡是标准的非合作战略中的概念。这种战略中有n个参与人,每个参与人i有一个战略si,和一个支付函数ui,ui是所有局中人的战略函数,代表每个参与人的利益。有n个参与人的战略式表述博弈g={s1,…,sn;u1,…,un},战略组合s*=(s1*,…,si-1*, si+1*…,sn*)是一个纳什均衡,如果对于每一个i, si* 是给定其他参与人选择s_i*=(s1*,…,si*,…,sn*)的情况下第i个参与人的最优战略,即:ui(si*,s_i*)?叟ui(si,,s_i*),?坌i。

2.2 模型的建立

2.2.1 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纳什均衡”

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得知,博弈的参与人即采购人和供应商。为了方便讨论,我们结合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采购项目:汽车(包括轿车、载客车、越野车、载重车及特种车辆);采购机关:xx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数量:153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机构: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日期:1999年9月8日;投标人数量:14家;中标人数量:3家;合同签订方式:由省采购中心与各中标人签订合同。

为了直观的表达,两个数字代表对应战略组合下两个博弈方的支付函数(效用),其中第一个数字是供应商的支付,第二个数字是采购人的支付。在这个有限(14家投标人)战略博弈中,我们可以得到纳什均衡。我们假设如果双方合作则得(2 000,2 000)效用,这应该是双方最有利的选择,但考虑到对方有可能为了得到各自最大利益而采取不合作的策略,故2 000效用不可能成为双方的选择。这个分析过程如下,首先考虑供应商的战略,假定采购人合作,对于供应商的战略,如果合作可得2 000个单位效用,非合作有1 000个单位效用,则供应商选择合作。当采购人不合作时,供应商合作得800个单位效用,不合作得1 800个单位效用,则供应商选择非合作。同样,再考虑采购人的战略,假定供应商合作,对于采购人,如果合作可得2 000个单位效用,非合作有2 100个单位效用,则采购人选择非合作。当供应商非合作,对于采购人,如果合作得500个单位效用,非合作则得1 800个单位效用,所以采购人非合作。故(非合作,非合作)是一个纳什均衡。

由经济学原理,我们可以得知个人利益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政府采购中竞争性的招标使得竞争结果对于社会是最好的,因为这个结果使总剩余(即买者的评价与卖者的成本之差)最大化,即这种配置是有效率的。如果一种配置是无效率的,那么买者和卖者之间交易的一些好处就没有完全实现。换句话说,只有在市场竞争的时候,看不见的手才能引导资源有效的配置,而只有市场上的企业不能合作时,市场才是竞争的。“这种博弈使得供应商采购者之间非合作博弈均衡提高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社会福利水平。”

2.2.2 投标人(供应商)与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之间的博弈

招标就其本质而言是为采购人创造了一个买方市场,因此,在招标中,采购人一般处于有利地位,而投标人则处于被动的、响应的地位。在选择投标策略和投标方式时,遵循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虽然各投标人都知道采用高价策略会获得最大收益,但这种最惠情况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在供大于求的市场情况下,不论对方采取什么策略,自己的最佳决策就是选择低价策略,每一个博弈参与者(投标人)都会有选择低价策略的强烈愿望。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大家都实行低价策略。这是一个最简单而且唯一的非合作博弈论的均衡结果。如此一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接近其自身个别成本价,在竞标中自身的报价能力、综合实力水平将暴露无遗,不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是无力参与这场博弈角逐的。

本例中,发标人是政府,准备以招标方式采购汽车。政府对采购汽车的价值评估是一随机变量,v∈[,],和分别表示采购汽车的最低和最高价值,其分布函数f(v)是共同知识。设有n个投标人,第i个投标人对汽车采购的评估价值是vi,i=1,2,…,n,vi 只有i自己知道,且vi 独立地取自定义在区间[0,1]上的均匀分布函数。令bi≥0是投标人i的出价,如果他中标则其净所得为(vi-bi),否则效用为0。

投标人i的支付如下:

u(b,b;v)=v-b,if b>b

(v-b)/n,if b=b

0,if b

假定投标人i的出价bi(vi)是其价值vi的严格递增可微函数.显然,bi>1≥vi不可能是最优的,因为没有人愿意付出比物品的价值本身更高的价格.因为博弈是对称的,只需考虑对称的均衡出价战略: b=b*(v)。

给定v和b,投标人i的期望支付为:

u=(v-b) prob(b

这里prob(·)代表bj

因此,投标人i面临的问题是maxui=(v-b) prob(b

当均衡情况下φ(b)=v时,上式可为-vdb+(v-b)(n-1)dv=0

(1)

设m(b,v)=-v,n(b,v)=(v-b)(n-1),则=-1,=-(n-1)

当n?叟3 ≠故方程(1)不是全微分方程。但方程(1)存在与b无关的积分因子,可得:

-vn-2 [-vdb+(v-b)(n-1)dv]=0

(2)

因为=,故解得全微分方程为b*(v)=(n-1)v/n

可见,随n的增加b增加。特别当n∞,b*v,就是说,投标人越多,政府能得到的价格就越合理,越接近对采购物的评估值。因此,扩大招标范围让更多的人参加竞标是招标方的利益。

3 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1 问题

(1)由于是不完全静态信息博弈,从采购当事人来看,选择供应商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缺乏科学的选择方法,随意性较强;选择余地小,缺乏有效竞争;对供应商信息缺少了解,选择缺乏针对性等等。由于目前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信用制度,在大多数项目选择供应商时,更多的是参考供应商本身提供的资料及在市场上的口碑,选择供应商参与竞标,因而人为因素比较大,这既不利于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同时也会给广大供应商造成不良的影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2)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中,分散采购依然是政府的主要采购体制。虽然我国随着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采购组织形式相结合的局面,但是分散采购依然是政府的主要采购体制。如2003年为351.2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为21.2%。这种体制一方面不利于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督管理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的统一和协调,另一方面也不能实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浪费现象突出,使政府多花钱少办事。

(3)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并建立了招标投标制度,但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我国整体上还没有从公共支出管理的角度认识招标投标制,并且,招标投标法只能管理一定采购金融之上的采购项目,也没有提供足够的适合各种采购情势的一揽子采购方法和程序,显示出了其局限性。

3.2 对策

政府采购招标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机关、预算单位和广大供应商的支持配合。

(1)采购方与供应商。对于采购方,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的基础上,要树立精品意识,利用有影响的项目,以规范、公共的采购程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供应商的认可,让广大的供应商真正体会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从而吸引更多的供应商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方面,应该建立健全良好的评估体系,加强自身实力和信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采购方有效的了解供应商的信息。

(2)招标采购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经。博弈论是研究如何使得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自愿遵守和实施有效制度安排,以增进社会的福利的机制。"纳什均衡"的关键是设局者如何让参与人做出有利于社会的选择。这里关键的是制度的选择。一种制度(体制)安排,要发生效力,必须是一种纳什均衡。否则,这种制度的安排便不能成立。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方法正是设局者———政府采购部门为最终实现"非合作均衡"结果而设置的博弈规则。通过公开竞争,使参与投标博弈的各方的陪标、串标、泄标等相互合作失去意义,迫使投标人必须在高价赢利和低价中标(好比坦白和抵赖)之间进行两难选择,最终做出实现自身风险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决策。这正是博弈论选择战略的关键。

参考文献

招标采购分析篇5

关键字 政府采购招标 博弈论模型 制度

1 我国政府采购招标现状分析

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进入全面施行时期。据统计,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过了预定目标,达到1 659.4亿元,比2002年增加650亿元,增长了64.4%,2003年全国实施采购的预算为

1 856亿元,实际支付(采购规模)1 659.4

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96.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6%。

政府采购的目标就是节约采购资金和提高采购效率。以竞争性招标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我们下面就从这种竞争性的招标方式来制定政府采购招标的博弈模型,以此分析如何使政府采购的成本最低以及在个人得益和整个社会得益中如何达到整个社会得益的最大化,并由此提出采购招标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的相应对策。

2 理论与模型

2.1 博弈论

博弈论(game theory),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战略、支付函数、结果、均衡。纳什均衡是所有均衡中最基本的理论,其余三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都是对纳什均衡的一种扩展及优化。

nash均衡是标准的非合作战略中的概念。这种战略中有n个参与人,每个参与人i有一个战略si,和一个支付函数ui,ui是所有局中人的战略函数,代表每个参与人的利益。有n个参与人的战略式表述博弈g={s1,…,sn;u1,…,un},战略组合s*=(s1*,…,si-1*, si+1*…,sn*)是一个纳什均衡,如果对于每一个i, si* 是给定其他参与人选择s_i*=(s1*,…,si*,…,sn*)的情况下第i个参与人的最优战略,即:ui(si*,s_i*)?叟ui(si,,s_i*),?坌i。

2.2 模型的建立

2.2.1 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纳什均衡”

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得知,博弈的参与人即采购人和供应商。为了方便讨论,我们结合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采购项目:汽车(包括轿车、载客车、越野车、载重车及特种车辆);采购机关:xx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数量:153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机构: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日期:1999年9月8日;投标人数量:14家;中标人数量:3家;合同签订方式:由省采购中心与各中标人签订合同。

为了直观的表达,两个数字代表对应战略组合下两个博弈方的支付函数(效用),其中第一个数字是供应商的支付,第二个数字是采购人的支付。在这个有限(14家投标人)战略博弈中,我们可以得到纳什均衡。我们假设如果双方合作则得(2 000,2 000)效用,这应该是双方最有利的选择,但考虑到对方有可能为了得到各自最大利益而采取不合作的策略,故2 000效用不可能成为双方的选择。这个分析过程如下,首先考虑供应商的战略,假定采购人合作,对于供应商的战略,如果合作可得2 000个单位效用,非合作有1 000个单位效用,则供应商选择合作。当采购人不合作时,供应商合作得800个单位效用,不合作得1 800个单位效用,则供应商选择非合作。同样,再考虑采购人的战略,假定供应商合作,对于采购人,如果合作可得2 000个单位效用,非合作有2 100个单位效用,则采购人选择非合作。当供应商非合作,对于采购人,如果合作得500个单位效用,非合作则得1 800个单位效用,所以采购人非合作。故(非合作,非合作)是一个纳什均衡。

由经济学原理,我们可以得知个人利益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政府采购中竞争性的招标使得竞争结果对于社会是最好的,因为这个结果使总剩余(即买者的评价与卖者的成本之差)最大化,即这种配置是有效率的。如果一种配置是无效率的,那么买者和卖者之间交易的一些好处就没有完全实现。换句话说,只有在市场竞争的时候,看不见的手才能引导资源有效的配置,而只有市场上的企业不能合作时,市场才是竞争的。“这种博弈使得供应商采购者之间非合作博弈均衡提高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社会福利水平。”

2.2.2 投标人(供应商)与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之间的博弈

招标就其本质而言是为采购人创造了一个买方市场,因此,在招标中,采购人一般处于有利地位,而投标人则处于被动的、响应的地位。在选择投标策略和投标方式时,遵循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虽然各投标人都知道采用高价策略会获得最大收益,但这种最惠情况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在供大于求的市场情况下,不论对方采取什么策略,自己的最佳决策就是选择低价策略,每一个博弈参与者(投标人)都会有选择低价策略的强烈愿望。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大家都实行低价策略。这是一个最简单而且唯一的非合作博弈论的均衡结果。如此一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接近其自身个别成本价,在竞标中自身的报价能力、综合实力水平将暴露无遗,不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是无力参与这场博弈角逐的。

本例中,发标人是政府,准备以招标方式采购汽车。政府对采购汽车的价值评估是一随机变量,v∈[,],和分别表示采购汽车的最低和最高价值,其分布函数f(v)是共同知识。设有n个投标人,第i个投标人对汽车采购的评估价值是vi,i=1,2,…,n,vi 只有i自己知道,且vi 独立地取自定义在区间[0,1]上的均匀分布函数。令bi≥0是投标人i的出价,如果他中标则其净所得为(vi-bi),否则效用为0。

投标人i的支付如下:

u(b,b;v)=v-b,if b>b

(v-b)/n,if b=b

0,if b

假定投标人i的出价bi(vi)是其价值vi的严格递增可微函数.显然,bi>1≥vi不可能是最优的,因为没有人愿意付出比物品的价值本身更高的价格.因为博弈是对称的,只需考虑对称的均衡出价战略: b=b*(v)。

给定v和b,投标人i的期望支付为:

u=(v-b) prob(b

这里prob(·)代表bj

因此,投标人i面临的问题是maxui=(v-b) prob(b

当均衡情况下φ(b)=v时,上式可为-vdb+(v-b)(n-1)dv=0

(1)

设m(b,v)=-v,n(b,v)=(v-b)(n-1),则=-1,=-(n-1)

当n?叟3 ≠故方程(1)不是全微分方程。但方程(1)存在与b无关的积分因子,可得:

-vn-2 [-vdb+(v-b)(n-1)dv]=0

(2)

因为=,故解得全微分方程为b*(v)=(n-1)v/n

可见,随n的增加b增加。特别当n∞,b*v,就是说,投标人越多,政府能得到的价格就越合理,越接近对采购物的评估值。因此,扩大招标范围让更多的人参加竞标是招标方的利益。

3 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1 问题

(1)由于是不完全静态信息博弈,从采购当事人来看,选择供应商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缺乏科学的选择方法,随意性较强;选择余地小,缺乏有效竞争;对供应商信息缺少了解,选择缺乏针对性等等。由于目前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信用制度,在大多数项目选择供应商时,更多的是参考供应商本身提供的资料及在市场上的口碑,选择供应商参与竞标,因而人为因素比较大,这既不利于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同时也会给广大供应商造成不良的影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2)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中,分散采购依然是政府的主要采购体制。虽然我国随着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采购组织形式相结合的局面,但是分散采购依然是政府的主要采购体制。如2003年为351.2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为21.2%。这种体制一方面不利于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督管理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的统一和协调,另一方面也不能实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浪费现象突出,使政府多花钱少办事。

(3)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并建立了招标投标制度,但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我国整体上还没有从公共支出管理的角度认识招标投标制,并且,招标投标法只能管理一定采购金融之上的采购项目,也没有提供足够的适合各种采购情势的一揽子采购方法和程序,显示出了其局限性。

3.2 对策

政府采购招标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机关、预算单位和广大供应商的支持配合。

(1)采购方与供应商。对于采购方,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的基础上,要树立精品意识,利用有影响的项目,以规范、公共的采购程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供应商的认可,让广大的供应商真正体会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从而吸引更多的供应商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方面,应该建立健全良好的评估体系,加强自身实力和信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采购方有效的了解供应商的信息。

(2)招标采购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经。博弈论是研究如何使得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自愿遵守和实施有效制度安排,以增进社会的福利的机制。"纳什均衡"的关键是设局者如何让参与人做出有利于社会的选择。这里关键的是制度的选择。一种制度(体制)安排,要发生效力,必须是一种纳什均衡。否则,这种制度的安排便不能成立。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方法正是设局者———政府采购部门为最终实现"非合作均衡"结果而设置的博弈规则。通过公开竞争,使参与投标博弈的各方的陪标、串标、泄标等相互合作失去意义,迫使投标人必须在高价赢利和低价中标(好比坦白和抵赖)之间进行两难选择,最终做出实现自身风险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决策。这正是博弈论选择战略的关键。

参考文献

招标采购分析篇6

[关键词]高校物资;采购风险;分析;防范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8190

1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11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

在进行实际招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往往选择合适的中标单位是比较困难的。在招标过程中常常会考虑选择合理的低价中标还是考虑最低的价格中标,由于其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不论选择哪种中标方式,其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然而合理中标是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下的合理价格但不是最低价,由于我国目前各方面机制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不能正确遏制社会上的不正当恶性竞争,因此合理低价中标的概率并没有最低价中标的概率大。[1]但是对于最低价中标来说,评委会可能过于高估每位竞标者,认为每位竞标者提供的内容和保证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在这其中不乏存在着恶意降价降低质量的做法,因此,在选择最低价中标的过程中,无疑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主要是来自容易使一些总体水平不达标,公司服务质量和实力较差、管理方法较为混乱的公司中标,从而降低服务质量。[2]最低报价容易成为竞标过程中的主要优选条件,从而忽略了公司的实际服务质量,有些公司甚至会故意压低价格,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删减部分服务指标,从而吸引评委的眼球,最终竞标成功,但是这种最低价中标,容易使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出现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3]高校学生正处于智力和身体高速发展的黄金阶段,万万不能因为竞标失误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在竞标过程中,最低价中标的问题也是整个高校物资招标采购的主要风险之一。

12低价中标的防范措施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既想选择最低价中标,同时,又无法保证最低价中标的可行性结果。[4]从最低价中标的风险分析来看,进行低价中标的防范是刻不容缓的。对此,建议在低价中标中要注意以下的防范措施。首先,一定要要充分认识到,最低报价并不是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并且,要充分考虑到参与竞标者的各个方面综合素质以及所能提供服务的性价比。在特定的一些工程方面要注意产品的成熟和稳定性,充分了解市场占有率,商家信誉最终的售后服务等各方面服务质量。因为后期的维护在整个过程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尽量筛选出整体素质较高,质量、技术以及信誉都比较好的品牌或是公司进行中标,避免恶性竞争。其次,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制度,杜绝陪标行为,使投标的价格更加具有真实性,排除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5]此外,要对低价中标的厂家审核合同以及赔偿制度,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在实际工作中,招标单位应当结合各方面因素对中标单位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确保招标的安全性。

2招标文件编制的风险与防范

招标文件的标准技术指标是整个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招标的技术指标如果不全面或是不准确会对整个厂商的报价产生很大差别,会导致整个招标的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给评委的评审工作带来很大影响。[6]在高校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由于工作习惯以及业务接触面比较小等一些个人因素带来一定的倾向性。这种带有偏见或是倾向的招标评判对于公平竞争的影响很大,导致招标过程不能公平公正,使得一些公司失去信心,招标的竞争力减弱因而会影响最终的中标结果。因此,对于招标文件的风险与防范提出了以下三点措施:

21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直接决定了最终招标结果的质量,因此,招标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一切把高校学生和学校的利益作为首位,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结果偏差。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众说纷纭中找到最适合的投标单位,为学校的物资招标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障。此外,还要在正式招标之前仔细研究各个产品以及单位之间的特点,考虑到各方面综合因素,针对要求选择最合适的招标单位,尽量加强招标文件的技术性,以提高各个竞标者的竞争意识,达到充分竞争,有利于进行选择。

22加强前期调研工作

在高校物资竞标之前,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调查好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好招标文件,制定最合适的招标标准,结合所需产品的特点以及各个单位的能力表现对于整个招标工作进行权衡。在调研过程中就可以充分了解所需产品要求,有助于在最K招标中找到合适的中标单位。一般来说,前期调研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使招标单位不至于在众多的投标中盲目,可以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进行所需要的选择,对最终的选择结果起到了很大的辅助作用。

23做好审核工作

整个高校物资招标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同时,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招标过程中的审核工作。由于招标涉及的后期问题比较复杂,一定要在比价的过程中同时做好对于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核。审核的具体内同包括投标公司的信誉以及合同各个款项内容,单位实力,单位综合素质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综合性判断各个投标单位的性价比。从而有助于最终找到合适的中标单位。因此,在高校物资招标工作中,做好审核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3结论

随着我国科学不断进步,以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也不断提高,顺应高校需求,对于物资的需要也会越来越多,这就表明,高校物资招标将会成为高校的普遍需要。同时,物资招标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展。由于物资招标的风险无处不在,而高校物资招标又切实涉及每位高校学生的个人利益和身心健康,因此,招标风险不容忽视,所造成的后果也十分严重。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尽管高校物资招标中存在一些风险,但我们能够找到合理的解决措施,只要不断努力完善招标制度,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招标经验,最终一定能战胜风险完成最合理的高校物资采购招标任务。

参考文献:

[1]王春龙铁路企业防范物资招标采购廉政风险探析[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5(2):51-52

[2]张和生,王雯高校教材招标采购风险分析与控制[J].招标与投标,2015(8):32-34

[3]汤萍铁路物资招标采购中的风险与防范[J].经营管理者,2011(17):396

[4]赵怡红浅析高校设备招标采购实践中的风险防范.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技术物资研究会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技术物资研究会第十届学术年会论文集[C].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技术物资研究会,2008:3

招标采购分析篇7

关键词:政府招标采购;风险分析;风险防范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政府招标采购中的风险分析

风险存在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多个环节之中,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政府招标采购的成功率下降,而且不能为政府的招标质量提供保证。分析根源,其实有很多个方面,但不外乎是出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完善以及外部风险的不可避免。因为无论是何种的商业活动,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关键取决于如何对风险进行科学的预防。对风险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政府招标采购中的可能性风险主要分为外部和内部因素,其中还对风险的级别进行了一定的分类,详细的分类情况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要分析好招标采购中的失误原因,就要从具体的是风险存在的原因入手。而导致政府采购行为充满风险的原因,一是体现在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在决策和采购的具体过程中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二是由于风险理论机制的必然性,由于市场的价值规律作用下的经济变化,自然使得在招标过程中会遇到不确定性的风险。在政府招标采购中,确实存在着很多因素能够影响到招标的最后成效,这些风险的存在将会给政府采购带来一定的阻力和不确定因素,所以要就这些风险因素的发生原因做出一定的防范措施。

二、政府招标采购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招标采购的风险预估系统

要降低政府招标采购中的不确定性,就要依靠于一个合理有效的预估系统,对发生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况进行准确的预估分析。因此,要建立起招标采购的风险预估系统,运用更具体的实际分析来应对风险。风险预估系统是指,采用理论建模的方法,建立起一些基于实际情况的理论模型,而且根据理想化的方式来预估实际情况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项系统的建立要依靠于具体模型的建立和对风险的准确分析,所以涉及到了管理学的理论和数学上的方法。鉴于风险发生具有随机而且不确定的特点,所以要做好对风险的准确评估绝非易事,要依靠于科学的风险预估系统才行。对于风险的具体评估,则是以发生几率来表示。不仅要提示一种风险可能会发生,而且要预估风险发生的几率,以便于在应对采购风险时更加具有侧重性和针对性。

2.运用好风险控制理论

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运用相关的理论。控制风险主要通过避免不必要的采购、控制必然损失的额度、降低可控性风险的发生、使用担保措施等手段来实现,其共同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政府招标采购能够更加安全和增加成功率以减少损失。其中避免不必要风险是指通过分析具体的情况,从源头上对问题做出解决。当某个项目的风险性十分明显,而且成功利益也不是十分诱人,则要慎重避免不必要风险的产生。其次则是控制必然风险的损失,由于风险存在的必然性,使得一定的损失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如何将损失最小化。由于对供应商的信用额度的不清楚,所以要通过签订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和条款,以预防因对方失约、毁约而造成的重大损失。而且控制损失的手段,还包括建立是适当的模型,用数学方法和分析软件来对损失进行预估和分析,帮助采购中的决策等等。

3.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导致很多风险发生的原因,都可以看成是由于在招标采购流程中的不完善。对于采购中的各种风险,要从制度上的原因入手解决,比如决策中的风险产生,就是由于信息管理机制的不完善所致,决策者对于市场和实际情况的了解不够,而且也没有及时的反馈信息加以指导,所以才会做出欠缺考虑的决策,使得整个采购过程陷入混乱和麻烦之中。表中所列举的都是常见的风险原因,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这些措施其实都是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和完善,比如市场的变动而带来的风险,则预示着政府要建立起相应的市场预测机制,在考虑到市场变化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决策,这能够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的发生和失误的发生。完善政府采购中涉及的多方面,在具体细节中不断完善,制定出更加合理的采购流程,并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以保障基本的权利和维持贸易的公平。只有在制度上做好相应的完善和改进,才能使政府在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环节中能够更加低风险化。

政府招标采购的覆盖面很广,而且涉及的招标设备种类较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处理不当就会导致最终的损失。但是,面对风险的存在,要谨慎也要积极,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就选择放弃,只有不断地在应对风险的实际过程中积累经验,才能找到更多的方法和措施来应对,达到风险应对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敬华,夏良杰.政府采购决策的风险问题及其防控[J].理论界,2007(12).

[2]宋执林,吴伟强.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与控制[J].中国市场,2009(15).

[3]伍敏,肖谦,汪君.政府采购过程中寻租行为经济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9(08).

招标采购分析篇8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体系;管理

一、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体系的内容

1、招标采购考核机制

考核指标包括招标采购进度偏差、成本节约率等,可根据企业的情况具体制定,考核对象包括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所有专职人员,考核周期可分阶段考核,也可一事一考核,考核机制包括考核指标、考核对象以及考核周期等内容。制定考核机制可以提高招标采购的工作效率,增强其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端正采购人员工作态度。

2、招标采购活动后评价

对招标采购活动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包括招标采购费用等同预期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招标采购人员的管理、招标采购文件的质量、招标采购各个环节花费的时间,应及时就采购过程的效率以及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析和归纳。

3、招标采购审批权限管理

规范采购审核权限管理,企业内容授权文件,企业应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董事会和总经理招标采购审批权限。

4、招标采购规定

采购过程每个环节坚持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整个采购流程,按照预算、立项、承诺、支付的管理思路,做好企业业务职能部门、审计、法律和财务的衔接,标准要求更低一些,范围应对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更广,采购方式应以公开招标为主。

5、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

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要求适合企业自身,系统涉及的热萦θ面具体,包括报表管理、相应的文件管理(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采购时间管理和审批决策管理,还包括招标采购流程管理、资格预审管理、企业内部专家库管理和供应商数据库管理。

6、招标采购制度体系文件

体系文件的内容应涉及考核机制、过程及效益的后评价、信息管理、范围等方面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权限的设置以及组织机构的建设等内容。工作程序文件是对制度文件是对制度文件内容的细化和延伸,综合管理制度文件是制度体系的核心。

7、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招标采购组织机构成员由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采购经验和组成,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的采购工作。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组成招标采购组织机构,整个招标采购体系中常设机构负责牵头组建临设机构,负责过程控制和执行、采购活动的计划、相关制度的编制,为独立的职能部门,常设机构一般企业设置在采购管理部门。临设机构项目完毕机构自动解散,只针对具体招标项目,主要是在招标时的组建的临时组织。

二、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为了真正发挥体系的作用,不断对体系进行完善,对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剖析。

1、招标采购考核机制方面

存在的问题对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包括工作效率、采购成本等等)造成影响,企业未把招标采购活动作为一项降低企业成本重要手段,未对指标进行细分,企业仅仅把招标采购活动考核作为企业经营考核一项指标,考核机制未健全。改进措施,是把招标采购考核机制同安全、质量、成本等指标并列,纳入企业管理层的考核指标。

2、招标采购活动后评价方面

存在问题是简单依据中标金额进行后评价,造成工作效率低下,造成同类错误重复发生,未对招标采购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对一些细节问题如人员构成、施工方案关注较少,一般仅简单关注预算与中标金额的差异,对事后控制力度就相对弱化,仅仅是在事前、事中控制措施、方法比较到位。改进措施是结合考核机制建立后评价程序。

3、标采购审批权限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权限等级设置不具体,审批权限设置依据单一,忽略主要关于技术方面的因素,在一般企业日常管理中权限及等级设置依据一般都是简单依据金额大小。这样做给决策带来影响,造成了分管领导审批非分管业务的现象,分管领导权限设定简单依据金额。改进措施,权限等级设置中关于分管领导只审批分管业务,审批权限设置依据应当运用项目属性、金额等方式。

4、招标采购规定方面

存在问题是不能充分享受竞争带来的效益,采购活动计划实施效果差,部分企业采购模式单一。采购模式一般可以分为独立采购、集中采购两种。独立采购导致采购成本增加,缺乏充分的竟争性,影响投标单位的积极性,采购金额较小,采购种类较少,采购规模较小。集中采购降低了招标费用,吸引了投标单位的目光,在统一平台实施招标采购活动,能够整合资源。独立采购自主进行招标采购活动,存在于独立法人单位,集中采购主要是存在于拥有众多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的大型企业。改进措施,通过招标采购活动降低采购成本,尽量减少零星采购和突发采购的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关注计划的准确性,结合企业情况按周期(年、季、月)制订。

5、招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方面

存在问题是数据存在孤岛现象,未建立有效数据逻辑关系,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企业招标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滞后。数据标准、格式等数据信息不对称,彼此之间在建立阶段未进行有效沟通与衔接,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形成了各个专业子系统。系统信息只能反映部分企业信息,总以工作效率低下等理由延缓信息系统建设,部分企业主观上具有抵触情绪,信息系统的建立必然导致与企业相关的数据透明化,部分企业对信息系统建设不积极,综合成本直观看较高,运维期间还需要不断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

改进措施是企业内部人员及相关外部企业也应知晓企业招标采购活动的必要信息,业务操作完全信息共享化、成果图表化、网络化,功能实现要全面,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应用。

6、招标采购制度体系文件方面

存在问题是缺乏操作性,体系文件内容过于笼统。缺乏创新,不能很好的同企业特点结起来,有些企业的体系文件仅仅把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内容简单汇总,体系文件目的是指导招标采购活动实务。改进措施是审批要分级,权限要规范,职责要清晰,标准要统一、接口要明确,关注体系文件的建设。

7、招标采购组织机构方面

存在问题是事件发生。改进措施有,主动避免违规违法事件发生,保证机构运做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明确组织机构成员分工、职责。招标采购组织机构在内部组织建设上既要求成员之间互相协作又要互相监督,防止的事件发生,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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