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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1-16 19:35:58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1

XX县房管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全县住宅小区安全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全县房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提高电气火灾治理水平

上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持了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一方面是注重宣传,通过微信平台、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特点、预防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聘请消防大队官兵讲解电气火灾知识,注意事故、防范措施。半年来,共举办了二期培训班,培训人员95人,提高了我局干职工及物业企业员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结合春运、两会期间,“五一”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了对全县封闭小区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尤其是注重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等电气火灾的排查。春季、天气较冷,办公楼及小区居民家庭使用电器设备较多,提醒居民和干职工注意用电,教育引导居民和干职工正确使用电器,做到人走关电。由于措施得力,半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根据《全县电器火宅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XX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住宅小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切实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全县住宅小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更加“严细室”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开展了全县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谁检查、谁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形式、务求实效。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发改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会议,安排部署治理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治理计划,明确分工,层层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铁路施工、建筑施工领域的治理。由我委牵头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公安以及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等自行组织检查,排查各施工点、炸药库、临时储油点、生活区等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电器销售领域治理。加大对我县电器销售商户的日常监管,严查套牌、贴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商户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销售秩序。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综合治理自查自纠不彻底,未认真组织排查整改电气安全隐患;二是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部分施工单位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对危害性宣传较多,具体防范措施宣传较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一、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回头看。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夏季消防检点内容,加快推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文物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对火灾隐患已经整改完毕的单位,进行“回头查”,确保隐患整治无遗漏;对火灾隐患尚未整改完毕的单位,制定隐患整治计划,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资金,加大督改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消除,切实减少隐患存量。

二、开展物流仓储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物流仓储库房,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消防手续办理、建筑违法使用、库存物资火灾危险性、物资的装卸和储存管理、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等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动乡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力量,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国家《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进行整治,对整治后仍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对“九小场所”,重点检查人员违规留宿,消防器材配置,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依法督改火灾隐患,坚决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四、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二是组织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排查社会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等内容,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五、开展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全面推进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按照既定方案措施和时限要求,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如期销案;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县全部挂牌督办,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纳入2016年整治任务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4

根据大经科发〔2020〕24号文件《2020年火灾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刻吸取“3.30”凉山州森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用电用气等防火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提升抗火灾风险能力,确保公司及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公司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层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车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火灾防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征东

副组长:陈 啸 代雪丽

成 员:蔡俊清 周 阳 杨长春

三、整治范围

厂区内的办公区、车间、库房、配电室、硫酸罐区等。

四、整治内容及重点

1.办公室人员工作 、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

2.车间、库房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3.办公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4.厂区内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

5.厂区内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

6.电气线路、电气设备、配电室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记录存档

7.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8.是否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是否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等。

五、行动内容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部门要组织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全体员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视频,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全体员工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部门要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部门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厂区内的办公区、车间、库房、配电室、硫酸罐区等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安环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防治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火灾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2.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什么风险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原则,坚决确保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排除,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农村火灾事故得到有效减少,农村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避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好打牢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以书记、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专人负责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实施综合治理,减少火灾隐患总量。各村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力量,每周按要求完成消防网格化APP派送开展检查、宣传工作,要结合村庄整治和道路、电气、炉灶改造,有针对性的解决消防不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柴草乱堆乱放等火灾隐患。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成立1支消防宣传队,设置一处消防宣传栏,每个村至少喷涂2处墙体标语。

(四)打造整治标杆,推广工作经验做法。各村继续推广农村防火“五清五改”(清土堆、清柴堆、清石堆、清粪堆、清垃圾堆,路改、房改、水改、电改、灶改)、“三三三”(三级管理、三色预警、三户联防)工作机制,积极培养农村火灾隐患整治标杆村,重点落实村火灾防控制度建立和落实,消防宣传工作开展,志愿消防队伍建立,电气线路整治,消火栓或简易消火栓建设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分析各村消防工作基本现状,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基本情况档案、排查整治台帐及问题隐患清单,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依法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6

20**年度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20**年度,全市质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紧扣工商质监中心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细化预防措施,确保电气安全无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我局转发了省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和各直属机构高度重视,以“平安建设”为载体,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电气安全知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宣传教育等,提高了广质监干部职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二、抓好火灾防控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电气意识。局领导十分重视注重电气火灾安全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引导自觉行为,要求干部职工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械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的基本常识,禁止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等易燃电器,不得擅自拆修带电设备,各种电器电线接头要防止短路;机关把电气火灾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电气管理人员突出重点,深挖死角,对局办公楼、食堂、车库等人员聚集和物资集中场所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抽查的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防患未然;同时,加强单位电气安全责任人、电气安全管理人和保安等人员的电气安全培训,确实增强火灾防范能力,保证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主动融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搞好电气安全排查工作,充分利用“1

1、9”消防日、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LED显示屏滚动、粘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积极加以灌输和引导,使电气安全工作的一些强制规定也能化作自觉行动。今年以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月*日世界标准日等质监部门固有的活动中,将电气法律法规、电气基本常识纳入规划,合并进行广泛宣传,全年累计发放有关电气的宣传资料400多份。 

三、认真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一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火灾隐患排查。部署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制定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公司、汽车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强调“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特种设备、计量器具检测、检定不超期”,同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的气瓶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对液氨、液氯、氢氟酸等从业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强化电气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2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6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产品是否与生产许可证证书和强制性证书相符,企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是否存在伪造冒用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仅遂平县电气打假专项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各经销点及公众聚集场所***个,并配合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电气产品销售企业3家,未发现质量违法行为。四是强化火灾防范宣传。依托质监系统12365举报热线,适时向群众讲解了如何分辨真假电气产品,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电气产品、维护个人权益;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各企业宣贯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销售电气产品企业严格按照火灾防控工作,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销售产品合格。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电气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部分干部职工心存侥幸、制度还不够健全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排查隐患,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确保电气安全。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改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科室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管公司,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两会”前)

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业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建筑施工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4月)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工人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施工现场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安全网等设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强化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杜绝乱接乱拉。

(三)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依据《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安办〔2017〕12号)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严禁电线私拉乱扯、一闸多用等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强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电线路敷设保护和大功率电气使用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用电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强化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1)规范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部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2)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3)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平安*”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定,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等“六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内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源头控制。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把好电气工程登记备案关,在相关法定许可机构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

(二)技术防范。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各单位自行建立专项档案;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三)综合整治。按照“单位(家庭、个人)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政府督促整改”的检查方法,开展建筑电气防火安全大排查,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建筑用电气产品的整治;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巡查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制定市民(村民)电气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四)长效管理。将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和巡查纳入村“安全员”的工作内容;明确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制定统一标准;逐步建立生产流通、设计安装、操作使用等环节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年6月开始,到2009年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6月20日至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参与整治的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7月至8月)。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督查整改阶段(20*年9月至12月)。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县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

(四)验收阶段(2009年1月1日至8日)。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分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防火委员会牵头,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工作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定期分析和整治工作信息;组织指导电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及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消防专业指导,积极抽调人员督促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依法进行查处。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在组织实施“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中,积极推进农村电气线路改造,配合做好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对电气施工安装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其在电气线路安装过程中的防火意识,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建筑工程用电气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依法查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电气施工、安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管理,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技能,从严办理证件的发放、审查。

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电气产品假冒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对流通领域建筑电气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电气火灾隐患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的场所,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到期未注销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电气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开展建筑工程电气施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不按图施工行为;加强工程质量把关,严格审查从事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并结合城市“旧城改造”规范电气设备安装。

电力部门负责核定电气容量,提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电气防火安全检查;参加电气工程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将电气工程中的电气产品质量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培训;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电气安全不达标的场所进行相关处罚。

工会组织负责配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电气消防安全技能比武,在职工群众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整治。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保障电气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消防分管领导尤其要切实履行职责,从“创平安奥运、和谐社会”的高度,针对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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