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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2-28 15:34:48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1

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廉洁意识,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整个社会反腐倡廉氛围的形成,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五进”活动启动以来,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循序渐进,先行先试的方法,选择大方二中、大方四中、文阁中学等为试点单位,以学生、家长、教职工作为廉洁教育主体,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

廉政课堂搬进学校。“同学们,下面我给大家讲个廉政小故事,请大家认真听完后,告诉我这个故事的寓意,同时,请大家回去后也准备这样一个类似的廉政小故事,下次课我们一起来讲故事比赛……”在大方县的课堂里,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开场白。

为了增强廉洁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大方县院根据青少年学生生理、心理发育特点,整合全院资源,从各业务部门抽调15名办案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具有良好沟通表达能力、年龄在30岁以下的业务骨干组成法制宣讲团,将廉洁课堂搬进学校。宣讲团通过剖析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向学生讲述廉政小故事,组织学生开展讲一个廉政故事,创作一幅廉政漫画,写一条廉政标语等活动,向学生深刻剖析职务犯罪对国家、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培养了学生的预防职务犯罪主人翁意识,帮助树立廉洁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发挥学生与家长之间的“纽带”作用。“通过孩子的宣传以及带回来的宣传资料、问卷调查表,我们了解了职务犯罪对国家、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让我们明白了预防职务犯罪人人有责,以后发现职务犯罪,我们也知道该如何举报了。”一位学生家长向检察官描述活动开展前后的感触。

在做好对学生的廉洁教育的同时,该院还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将廉洁意识、廉政理念传达给家长,促进整个社会反腐倡廉氛围的形成。一是发动学生担任义务法制宣传员,将在学校学到到廉政知识、廉政文化带回家向父母、亲属宣传。二是该院将反贪、反渎、举报中心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查办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手册,发放给学生,让学生带回家给家长阅读。三是将该院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举报职务犯罪的方式方法,开展举报奖励的工作情况等制作成问卷调查表,发放给学生,让他们带回家给家长填写好后,再由预防部门干警到学校统一收回进行汇总。

教职工在廉洁教育活动中起模范作用。“教育领域腐败不仅会降低家庭对学校教育下一代的信心,而且可能通过受教育者及其家人、朋友等多个层次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传播腐败的影响。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解决教育腐败问题,不仅会影响后代,而且会影响未来……”这是大方县院为老师们播放的警示教育片《贪无归路》中的旁白。

为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在廉洁教育中的模范作用,大方县院采用组织廉政座谈、观看警示教育片、赠送宣传资料三步走的方式,强化对学校领导和教师廉洁教育,效果明显。一是在对学生的廉洁教育活动结束后,该院“五进”活动领导小组都会组织学校的领导、教职工等进行座谈,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深刻剖析在教育系统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原因,并就如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提出建议。二是在座谈结束后,组织大家观看院里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贪无归路》,该片中的部分案例是我院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人和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极大增强了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三是将反腐败警示教育读本,廉政抽纸等赠送给大家,进一步加深大家对职务犯罪危害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把“廉”带回家

为了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廉洁观念,提高社区群众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方县充分利用社区网格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针对公园、广场等地群众较为集中的特点,多措并举,将社区网格、公园广场打造成了该院预防职务犯罪“进社区”的两块重要阵地,在整个社区营造了“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廉洁和谐社区”的浓厚氛围。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2

江阴市新桥中学

报告时间

2005年1月16日

能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根据市教育局年初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一、加强学习,进行教育

党支部、校长室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收看了《跑官受骗记》和《的两面人生》两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赴安徽的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和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认真贯彻《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的通知》精神,学校印发了《致全体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公开信》,发挥家庭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塑造好自己的形象,廉洁奉公,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好全校教职工的表率,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制订出台了《对中层以上领导的要求和劝勉》十八条规定,《关于物资采购、因公出差、租车、来客招待、用餐、用烟的若干规定》。成立了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基建监管小组,对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执行规范,阳光操作

能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到人事、基建、经费开

支等都能交流讨论,集中决策,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初中部2004年基建投入407万元,都由镇政府组织班子进行招标,高中部教学楼由教育局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进行公开招标。高中部宿舍楼所安装的空调都由镇政府财政所负责进行招标。食堂所用的米、油、调料都在教育局指定的商店进货。高中部贫困生学费减免都有规定齐全的手续,经支委和校长办会议集体商定。教师职务晋升、评优、年终考核都由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

校级领导在年底考核时,都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公开述职,有专门的述廉内容,向大家报告,接受大家的民主评议。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领导能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员同志们的批评帮助。在过去的一年中,班子成员都能教育家属、子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1、报告由本人如实填写,篇幅较长的可另附页。

2、报告内容具体参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

3、此报告于2005年1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监察室。

4、联系电话:6861243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责任制报告

报告人

赵彩宝

职务

副校长副书记

任职时间

98年

报告时间

05年1月

能协助正职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好学校制订的《对中层以上领导的要求和劝勉》18条规定,起草制订学校党风廉洁的有关规定,通过制度来进行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并负责对初中部行政领导的日常督促和考核。兼任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基建监管小组组长,对学校的物资采购与基建进行监督、指导。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到自重、自醒、自谨、自律,参与学校决策都能出于公心,处理问题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能协助书记抓好党务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两个条例,收看警示教育片,从思想上筑起廉洁自律的防线。组织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员同志们的批评帮助。向全校教职工大会报告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教的情况,接受党外群众的民主评议。

能严格要求自己的家庭成员,配偶、儿子均在阳光集团工作,自本人走上校级领导岗位以来,从未同学校发生过经济往来,谋取非法利益。

能做到从政先修德,做官先做人,律人先律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1、报告由本人如实填写,篇幅较长的可另附页。

2、报告内容具体参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3

2016年,我院党建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属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以党建带队伍,以队建促审判,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福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作为党组书记的我,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抓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抓审判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两者齐驱并进,共同发展。现将一年来,我抓党建工作作如下述职,不妥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8个、派出法庭5个,在编干警76人,党支部4个,党员65人,其中在职党员52人,1名预备党员,在职党员占在编干警68%。

二、基本做法与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物保障。

为了加强对我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林顺军副院长和政工科赵嵩科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从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等方面对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为了强化我院党建工作,成立党建办公室,明确专人专抓党建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办汇报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党建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8月17日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将5位年轻党员选进党支部班子,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激发党支部工作活力。并结合法院实际,为方便工作开展,整活资源,将原来的5个党支部合并成4个党支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了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

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及“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今年我院党组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从年初开始,先后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16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和《党总支2016年度学习计划》。一是利用“三会一课”、上党课、专题宣讲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和修改后的《党章》,中央、省、州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政法干警核价值观教育读本和观看一些专题辅导教育片,并邀请市党校讲师作国发2号和省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理论宣讲报告会,统一干警思想,提高干警理论素养。

截至目前,院党组集体学习10期,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期,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00余篇。通过观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电视系列篇《人民的好女儿》,用全国模范法官詹红丽和法官妈妈陈燕萍的典型事迹教育和激励全院干警,形成了“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使党的建设在我院始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二是本人更加注重干警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增强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今年,先后选派30名干警到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培训中心参加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继续选派2名干警到中院跟班学习;5月份组织干警到宁夏兴庆区法院和灵武法院考察学习;11月29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市政法干警集中进行法律知识辅导等。通过学习,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干部管理。

以创建“四型机关”工作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理干部,用机制激励干部,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立足学习型机关,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奖惩办法》和《关于鼓励书记员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的暂行规定》;立足服务型机关,完善《2016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绩效考核办法》、《2016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立足效能型机关,制定和完善《法律文书差错处罚办法》、《法律文书评比办法》、《末位淘汰暂行办法(试行)》和《各类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实施办法》;立足廉洁型机关,制定和完善《办公办案经费管理办法》、《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纪律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和《纪律作风督查办法(试行)》等。

按照我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院党总支与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院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开展工作承诺和践诺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聘请7名司法作风监督员,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进行纪律作风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了党员干警的纯洁性。通过相关制度的实施,工作作风有所改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1至11月共受理(含旧存)各类案件1922件,比去年同期1860件上升3.33个百分点,审结各类案件1626件,同比上年1602件上升1.6个百分点。

(四)创新活动载体,践行司法为民。

今年以来,我院将帮扶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活动载体,以“联乡驻村”、“认门入户联亲”和“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抓手,助推我院“四帮四促”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在年初建立《帮扶工作计划》,将74名干警与牛场镇水源村78名低保户结成帮扶对子,走访慰问水源村3名贫困党员,送去慰问金900元。二是根据全市“联乡驻村”工作的安排,我院田军院长联系道坪镇,副科级审判员魏明星驻龙昌镇长冲村。在“联乡驻村”工作开展中,与联乡党委和驻村党支部结成帮扶对子,共同携手,共谋发展,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党组织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建立了浓浓的挂帮情谊。

共参与镇、村矛盾纠纷协调16次;制作发放驻村干部便民利民服务卡6000余张;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为道坪镇谷龙村村庄生态移民搬迁点协调近8万元的村庄规划林木项目;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挤出5000元资金帮扶道坪镇气坪村购置办公设备,为气坪村创建州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奠定基础;慰问龙昌镇长冲村6户贫困党员、贫困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三是自政法干警开展“认门入户连亲”活动以来,我院72名干警分配到17个乡镇(办事处),用自己的工资为“连亲”对象排忧解难,诠释了我院干警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宗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帮扶“连亲”对象物资和资金3万余元,其中,申请司法救助12000余元,协调部门帮扶16000余元,干警自愿出资3000余元帮助“连亲”对象解决实际困难50余起,排查矛盾纠纷3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开展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记“连亲”日记80余篇。四是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

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服务小组,明确2名党员负责日常工作,将民一庭设立为“工业园区、外来投资者和外来投资企业权益保障合议庭”,建立活动方案;建设详细的企业台帐,制作工业园区司法服务联系卡1000余份,司法服务小组先后分7次走访企业20余家,免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了解企业对法院的建议4条。通过活动的开展,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在企业和法院之间搭建起一座“连心”桥,为全市创建“平安和谐园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增比进位。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福泉市人民法院关于“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方案和《关于健全完善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工作增比进位。

通过活动开展,我院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季度考核中,第一、二季度名列政法部门第一位,在全市第三季度综治维稳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共召开示范庭5个,现场评查庭审案件11件;初选出20份优秀法律文书;选送3个庭审视频、4份优秀法律文书参加黔南中院组织的“两评查”活动评比,其中周黔江法官承办的被告人洪顺明涉嫌贩毒一案的庭审视频被黔南州中级法院选送参加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优秀示范庭审评比和全省司法业务技能竞赛。胡嫒蓉法官制作的(2016)福刑初字第101号被告人罗阳、潘正武等涉嫌抢劫、盗窃罪一案的刑事判决书被选送参加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黄海燕同志于8月23日在全州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获第二名。

(五)加大信息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今年,我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出台《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奖惩办法》,鼓励干警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送法律进农家、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截止目前,共集中开展大型宣传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次,发展宣传资料6000余份;送法进行校园10余次,接受培训师生3000余人;到工业园区、军营等地开展走访、调研7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积极向上级单位和各新闻媒体报送工作信息,现共上报工作简报83期,党建信息43期,在各报刊、媒体宣传我院工作60余期(次)、党建信息18期(次),其中有2期被基层党建网采用。达到了弘扬公平正义、监督审判、宣传法制、促进和谐、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4

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深入扎实地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学校稳定、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2020年XX小学支部委员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加强学习和研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作风建设,加强校务公开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为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现就我校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

1.学校党支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明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教育为先,不断加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是开展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开展《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学习活动,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二是通过学习实践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高党性,进行个人分析检查,对照要求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提高学校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条规的自觉性。三是结合教育系统的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增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警觉性。

3.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廉政氛围。党支部把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整个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统筹安排,精心谋划,丰富载体,运用宣传教育阵地,营造学校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学校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过程中,不断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实现了与学校党建、学校德育教育的有机结合。学校利用精神文明月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校作风建设,强化广大教职工的党纪、政纪、法制观念,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勤奋求学、崇廉尚俭的思想风尚,营造校园廉洁文化良好环境。

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学校党员干部管理行为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务、行政工作的重点,纳入到学校领导班子的目标和考核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学期在教职工中开展一次对领导班子评议,并听取、收集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决策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严格办事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校舍维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说了算,强化对学校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内部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3.实行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年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行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公开述职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严防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坚持校务公开制度

1.学校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重大事项,家长、社会所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如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民主建设有关制度,学校行政领导职责分工,学校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向学校、社会公开的学校事务等内容,及时通过校务公开栏、教师会议、告家长书等途径公开。

2.坚持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直接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年度的评先、评职、考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都应有教职工参与,并经教代会代表讨论,然后公示,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5

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深入扎实地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学校稳定、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2020年XX小学支部委员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加强学习和研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作风建设,加强校务公开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为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现就我校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

1.学校党支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明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教育为先,不断加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是开展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开展《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学习活动,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二是通过学习实践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高党性,进行个人分析检查,对照要求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提高学校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条规的自觉性。三是结合教育系统的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增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警觉性。

3.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廉政氛围。党支部把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整个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统筹安排,精心谋划,丰富载体,运用宣传教育阵地,营造学校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学校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过程中,不断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实现了与学校党建、学校德育教育的有机结合。学校利用精神文明月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校作风建设,强化广大教职工的党纪、政纪、法制观念,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勤奋求学、崇廉尚俭的思想风尚,营造校园廉洁文化良好环境。

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学校党员干部管理行为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务、行政工作的重点,纳入到学校领导班子的目标和考核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学期在教职工中开展一次对领导班子评议,并听取、收集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决策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严格办事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校舍维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说了算,强化对学校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内部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3.实行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年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行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公开述职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严防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坚持校务公开制度

1.学校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重大事项,家长、社会所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如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民主建设有关制度,学校行政领导职责分工,学校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向学校、社会公开的学校事务等内容,及时通过校务公开栏、教师会议、告家长书等途径公开。

2.坚持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直接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年度的评先、评职、考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都应有教职工参与,并经教代会代表讨论,然后公示,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6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19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84名(含法官预备人选8名,检察官、驻所检察官预备人选5名;提前组织录用的公安民警20名、司法所司法助理员9名),乡镇、街道招考35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6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5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绍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上虞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上虞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市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公安民警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和驻所检察官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狱医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统一按职位招考。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乡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o:p>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驻所/P>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八、面试

全市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办法。考官按照属地回避的原则,通过二次抽签决定执考地点及面试小组。

面试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时间、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市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3.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7

20*年,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县纪委、县委教育工委的领导和市教育纪工委的指导下,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抓住作风建设、校风建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着重在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扎实、稳妥、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年2月教育局被县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3月德化县被授予福建省首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电视专题片《清廉之风漫校园》获得泉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好新闻”三等奖;*年2月教育局被评为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绩效评估优秀单位。

(一)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各股、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的下一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股、站、办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股、站、办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属股室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下发了《德化县教育局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提出了新年度反腐倡廉26项责任工作,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层层抓落实。

2、明确工作任务。在充分调研、理清思路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20*年德化县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20*年德化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德化县教育系统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对20*年全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校要按照县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纪检监察工作。

3、抓好责任落实。在修订完善责任内容的基础上,县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0*年收费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校校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校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年度总体目标考核,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教育系统的落实。

(二)以思想教育为载体,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宣传活动,帮助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

2、开展警示教育。下发了《德化县教育系统关于开展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廉洁治家警示录》和《慎交友警示录》;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县纪委印发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德化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通知》,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教育基地,并写出心得体会。举办专题讲座,6月和12月分别请县检察院反贪局长和检察长为全县校长、中层干部、财务人员做预防职务犯罪报告,进一步剖析发生在德化区域内及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让他们从身边的反面典型中得到警示教育,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净化校园风气,增强尊师爱教爱生氛围。要求各校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评议方案,评议结果与教师聘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对师德评议不合格的教师,不能参加职务评审,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定合格等次。大力倡导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绝对不允许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对个别师德败坏,品行不良,素质较差,不适合担任教师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10月30日,举办全县教职工党风廉政知识竞赛,进一步营造“廉洁从政、勤俭办学”、“廉洁从教、服务学生”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同时,针对学校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有偿辅导、对学生分等级对待等个别影响到教育公正性的行为,予以及时教育和严格禁止,有力地促进了师德师风建设。

(三)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行为的监控

1、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局务会议事规则,凡涉及重要事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做到集体讨论,共同把关,一起决策。

2、开展对招投标等热点敏感问题的行政监察。对教材选用、招生考试、基建项目和教学仪器设备招投标等群众关注的社会敏感问题,加强现场监督,严格程序监控,确保公正、公平和规范。20*年,共对27项基建工程和29项物品采购进行监察,资金项目达2733.748万元,共节约资金286万元。

3、加大监督和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抓好县委、县纪委及上级有关部门转来件的落实工作,根据反映不同内容,分别作出处理,涉及党员干部一般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教育,促使其改正,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20*年,共受理群众各种来信33件,办结33件,办结率100%,其中,对一名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六名校长予以效能告诫和效能约谈。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共立案5件,办结5件,其中4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一人受到行政降级处分。通过查办件和案件,震慑了违法违纪分子,警示教育了党员干部,受到群众的好评。

4、强化审计监督。我局高度重视教育内审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年,对*年度工会经费计提与划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春美中心小学20*至20*年度、盖德中心小学20*至20*年度、实验小学20*年8月至20*年12月、实验幼儿园20*年至20*年度的财务收支以及德化三中、五中等五所学校的校长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9570.8万元,查出并纠正有问题的资金5.38万元,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23条,对有问题的学校实施专项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通过审计,有效地规范了记帐、票据报销等财务行为,进一步落实了学校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以规范办学为重点,积极推进教育行风建设

1、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组织协调。下发了《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化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德化县20*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我县中小学校20*年秋季课本费作业本费限价标准的通知》、《关于开展学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与纠风办、物价局、审计局等部门分析教育收费形势,共同商讨教育收费中的重大事宜,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的领导和协调。

2、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们把校务公开作为我县教育系统加强收费管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乱收费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举报受理部门、举报电话等,同时利用教育信息网络把收费项目在网上公布,做到“价格服务进校园”,把收费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3、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收费督查,做到有诉必接,有信必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进行查纠。近年来,我县教育系统把巩固提高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成果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了专项治理。在春、秋季开学时,会同县纠风办、物价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全县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但在财务支出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学校仍将部分打印费列支为代办费;有的学校没有及时退还学生结余代办费等。对此,我们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必须及时完成自纠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送交教育局计财股。同时,针对期中、期末两个敏感时期,进行了重点抽查,有效地遏制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一年来,教育乱收费投诉件为零,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4、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股室进一步提高对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发动和协调督促工作,从抓规范管理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高社会及全县师生对教育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形成讲效能、强管理、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

5、校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化。下发了《20*年德化县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努力促进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求公平,防止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使许多问题清楚明白,增强了班子团结,促进了稳定,凝聚了人心。龙浔中心小学被评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德化一中、二实小、德化八中被评为市校务公开示范单位。

6、严把招生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把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人数、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做出明确规定,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没有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走读生”等现象。20*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总数共计2567人,其中统招生为1876人,择校生为691人,确保了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30%以内。同时,各高中学校在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严格按规定要求收取择校费,所收取的择校费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的规定,没有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对外来学生到城区小学借读的,全部免交借读费,对外县户口到城区中学就读的,也一律免交借读费。认真按照“四独立”要求,对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停止招生。

7、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开展“铸师魂、修师德、树师表”师德教育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注重总结和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坚持和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监督举报制度、违规违纪查处制度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并与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评职晋级、教师聘用直接挂钩,结硬帐真兑现;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改革,积极推行教职工竞争上岗的聘用合同制和以实绩与贡献论奖惩的分配制度改革,对那些违背师德规范,敬业精神不强,育人质量低下,影响教师形象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告诫、直至调离原学校。

8、落实教育行评责任制。全县教育行评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下发了《德化县教育系统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组织对学校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县教育系统行评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与方法、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周密安排。8月、10月,我们分别召开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座谈会,通报了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印发教育局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和教育系统行风状况问卷调查表,向全县部分单位、乡镇、村居、学校、家长等发放问卷调查表1000份,回收885份,回收率88.5%,收集意见13条,经过汇总整理归类为两大类。10月,由县纪委林国师常委和教育纪工委书记带队,分两组带领党风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代表走访了部分学校,就今年来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检查和评议。12月,教育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所有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校务公开、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评出一批先进单位,努力做到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财务管理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差距,个别学校在财务管理上还不够规范,有的校长还存在侥幸心理;二是个别学校领导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廉洁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三是个别学校在执行办事公开、校务公开、收费公示方面还不够规范;四是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重智育教育,轻道德品质教育,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对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显得薄弱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20*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认真按照总书记关于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继续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以及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

2、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学校行政干部中开展以“廉洁从政、勤俭办学”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教育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师德素养和崇尚廉洁意识,做到严守纪律、廉洁从教、依法执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为人师表。同时要把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与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社会满意工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提高全体教师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活动,突出正面教育,自我引导,把廉政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党团活动中,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与遵纪守法、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崇高的道德情操。要以先进的廉政文化艺术为载体,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廉洁理念进校园,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校园风尚。

3、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激励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正确导向,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参与性,保持经常性,讲求实效性。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1、继续整治党员干部及教师参与和“带彩”娱乐等问题。畅通禁赌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执行禁赌“五条纪律”,狠刹抹牌歪风。

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问题。

3、大力加强机关和学校的行政效能建设。通过对照落实《德化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重大事故跟踪督查制度。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校长绩效考评制、工作运转流程图。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着的懒、散、松、惰、骄、慢、差、粗等作风不实问题,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各学校要参照《实施意见》,加强学校效能建设,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建设为关键,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监察中,如发现学校各项制度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校风、教风、学风、考风不好,贯彻上级精神不力的,对该校校长予以效能约谈;第二次发现,对该校校长予以效能告诫;第三次发现,取消该校校长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评职称资格,并予以人事调整。

(三)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领导,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收费责任制;建立收费听证、收费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收费公示、收费审计和校务公开制度,增加学校收费的透明度。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及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强明查暗访,发现乱收费的苗头,及时制止,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搞“上进下退”、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坚决纠正办“校中校”、“校中班”,向学生变相收高额学费的问题。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监督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和公办学校公益性原则,监督落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取消各种快慢班、实验班、补习班等,监督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教师有偿家教、体罚或歧视学生、抹牌及收受红包等为查处重点,开展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四)加强财务监管,积极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

1、开展财务执纪检查。组织审计人员,对学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学校执行财务纪律,确保学校每项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

2、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围绕教育热点开展审计,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强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加强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监督工作,加强对合同变更、资金结算、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

(五)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管机制

1、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

2、深化干部人事监察机制。建立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人事与纪检监察会议制度和“三谈两述”制度。

3、推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完善预算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财务内部监管机制。

4、完善基建工程、物质采购招投标制度和监管制度,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六)履行监察职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反腐倡廉任务的分解、落实、考核与责任追究。

2、加强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述学制度。要落实教育工委、教育系统党委、纪工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述学制度。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的规定和县纪委的要求,建立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在城区学校试行开展述职、述廉、述学活动。

(七)坚决查处案件,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在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案件的基础上,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严查建设工程领域、物品采购、损害教育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贪污受贿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2、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及干部、失职渎职行为。

3、严肃查处乱收费、乱办班等违规办学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查处在招生考试中的行为。

4、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参与等违规行为。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篇8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党风廉政 建设 路径

63年前,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历史性时刻,在西北坡向全党发出了“两个务必”的伟大号召,有力地推动了革命事业的顺利发展。63年后的现今,中共十将反腐倡廉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表明了党中央将强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

近些年来,职业教育发展迅猛,各高职院校借助国家大力扶持的东风,紧抓机遇、奋力拼搏,扩大外延、提升内涵,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了高职院校中出现的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现象和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对自己要求不高、自律不严,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物品采购中收受贿赂; 有的党员在招生工作或教学管理中收受请托,利用假发票和虚报发票侵吞公款;一些教师平时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漂浮,在学术、职称评审方面,虚报数据、剽窃他人成果,在课题申报、评奖评优方面, 跑“ 题” 要“ 奖”……。

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党风廉政教育比较薄弱

实事求是地讲,对于党风廉政各高职院校都能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活动,但很多教育往往是很不扎实的。总体来说,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仅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一家之言的多,上下贯通多方配合形成合力的少;一般性的文件传达和制度条规教育多, 笼统性要求多,有针对性地结合干部思想实际落实的少; 面上形式的宣传多,结合学校岗位的指导少。

(二)相关制度不完善

一些高职院校在这些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如何落实国家的有关法规, 制定相应的招投标办法, 实行严格的监管,尚存在许多缺陷。校务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都已经开展, 但哪些该公开? 公开到何种程度? 哪些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列入审计监督范围? 至今为止,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三)监督管理不到位

纪检、监察由于受同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的体制所限, 从而使得同级监督权力的行使受到了客观的制约。有些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实施监督的意识较为淡薄,既不想监督,又不敢监督。不仅如此, 纪检监察也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监督管理网络。

二、高职院校反腐倡廉的途径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建立反腐倡廉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系部及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责任目标、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构建反腐倡廉的责任体系。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和行政监察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监察员,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邀请派及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强化党外监督。

2.党委担负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学校党委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定期调查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纪委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

纪委办公室作为学校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协助学校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与思想水平。

(二)立足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化、常规化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确保每学年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不少于两次。学校及各系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次中层干部廉政会议等。与此同时,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等会议精神,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校园网建立反腐倡廉的专题网页,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要建立与分管部门、联系系科领导干部定期谈话;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旦发现违纪苗头、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谈话诫勉。

2.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形成多层面的反腐倡廉教育格局

在党员领导干部层面,着重抓好党性党风和政治纪律宣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以优良的作风促教风、学风、校风、政风,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在普通教职工层面,抓好职业道德和廉洁宣传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办青年教师师德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在学生层面,抓好学生的廉洁意识教育工作,结合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突出正面教育,把廉洁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党团活动和社团活动中。

3.示范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廉政

通过开展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活动,组织观看正反面反腐教育纪录片,强化对包括管理人、财、物的人事、招生、基建、后勤等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

4.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舆论氛围

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和“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通过廉政书画比赛、党课、廉洁警句、格言评比等活动的开展,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三)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保障性作用

1.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提高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健全和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和依法办学各项规程

通过制度完善,把与学校教育管理、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公开,把教职工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社会最为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全面具体地规定和明确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程序和责任。完善各项专项制度,为依法治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完善干部人事制度

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选举、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完善党委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实行领导职务任职回避、交流、轮岗、离任审计、辞职等制度。

(1)完善基建维修、教学设备采购招标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采购法,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2)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完善办学收费制度,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

(3)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4)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

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工岗位聘任委员会,公平、公正地做好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任有关工作,受理申诉、认真调查,确保教职工有关利益的实现。

(5)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学校科研成果、无形资产参股行为。

(四)加强监督,切实发挥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

坚持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班子成员科学分工制度,建立领导班子结构配置中权力分解、有效制约的机制。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1.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并支持纪委研究制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监督的有关办法,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监督。主要是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查审批等的监督。三是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视对述职述廉程序监督和民主测评结果运用。

2.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精神,监督学校教务处教材科及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系办学、办班收费的监督,积极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对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和科研项目审签,领导干部届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在教学经费、学生活动与学生资助经费、科研管理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后勤校产管理经费等大宗经费的管理、使用、效益进行专项审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3.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和监督

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成员组成的基建工程监督小组,对各项工程的立项报建、工程招投标、工程项目进度款的支付、工程项目结算及工程项目变更等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和监督。

4.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和监督

5.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

设立规范合理的使用流程,严格遵循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相应经费使用办法,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及滥用,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6.加强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7.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

加强招生就业网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保障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

8.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畅通渠道。认真落实《条例》和教育部《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工作细则》,建立党委重大工作联系单制度,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并加强督办,限期反馈查办情况。二是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凡学校制定的大政方针必须经教代会充分讨论,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坚持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年度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三是充分发挥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邀请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四是发挥共青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等的监督作用。通过扩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拓宽监督渠道。

(五)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惩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1.重视举报工作,强化廉政监督预警

结合当前反腐形势及特点,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办理制度。对具真实姓名的举报信,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同时根据所提供的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于匿名举报信,如能提供有用线索,也进行认真调查。对举报不实的作出解释,对恶意诬陷的,进行严肃批评。二是探索网络举报工作机制。开设校长信箱,充分利用网络手段,拓宽监督主体的监督途径,提高监督效率。

2.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强化惩戒的警示作用

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和核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来信来访及群众的举报,认真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受理调查各类投诉、、举报。通过查处违纪案件和核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强化惩处的警示教育作用,澄清了一些问题。

3.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功能

坚持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通过深入剖析案件,一方面通过案件通报的形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通过案件剖析,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堵塞漏洞。

基金项目: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纪检监察委托研究项目《高职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课题编号:2012SJA880010,主持人:周俊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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