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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环保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7-30 13:16:29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 核电厂;本底调查;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1-0063-02

0引言

按照GB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要求:在核动力厂厂址首台机组首次装料前,营运单位必须完成环境本底辐射水平的调查,至少应获得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昌江核电厂是海南省的第一个核电项目,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本底调查是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的保障条件之一,也是核电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 本底调查的目的、重要性、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和质量保证

1.1本底调查的目的和重要性

调查目的:1)获得核电厂运行前环境中辐射水平和周围介质放射性水平,为评价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事故及事故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提供充分的本底数据;2)获得运行前环境中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分布,确定生物指示品种,为制定核电厂运行或事故期间环境监测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提供

依据。

本底调查的重要性有如下几个方面:1)本底调查是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的保障条件之一;2)在时间进度上,本底调查过程无法复制和重现;3)核电厂装料运行后,环境辐射本底将不复存在;4)本底调查是核电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2本底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1.2.1 调查内容

1)环境γ辐射水平:陆地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

2)主要环境介质放射性核素浓度:监测环境介质包括陆地环境介质(大气、水、底泥、土壤、陆生动植物)、海洋环境介质(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样品);

3)收集厂址周围的放射性历史数据:现有的辐射或放射源应用情况。

1.2.2 调查范围

1)陆地环境γ辐射:以核岛厂房为中心,半径50km;

2)陆地环境介质:以核岛厂房为中心,半径20~30km(稻米取50km);

大气:气溶胶、大气沉降物、空气中的H-3和C-14;

水:地表水、地下水、降水、饮用水;

底泥:河/塘底泥;

土壤:陆地表层土;

陆生动植物。

3)海洋环境介质:以核电厂总排放口为中心,半径10km

海域。

海水;

海洋沉积物;

海洋生物样品。

1.3本底调查的质量保证

为获得完整、正确、可靠的环境本底数据,质量保证须贯穿于环境本底调查工作的整个过程。本底调查由具备资质的环境放射性监测单位承担,调查单位需建立严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持续、有效运转。

2 本底调查监督管理

由于本底调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及不可重现性,又因持续时间长及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即:EPC模式)的特点,使本底调查的实施具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本底调查监督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1本底调查时间进度计划

海南昌江核电厂环境辐射本底调查计划于2011年10月开始,于2014年2月结束。其中,实际调查时间为连续调查24个月,其余时间为调查准备、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时间。

2.2本底调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使本底调查监督工作更有计划性,2011年7月,编制了《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

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工作时段和工作进度将监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本底调查前期准备;2)本底调查实施;3)本底调查最终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提交。

本底调查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编制技术任务书、外委单位确定、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评审等工作内容;本底调查实施阶段包括本底调查实施准备(实施计划、人员准备、实验室和测量设备、文件准备)、第一年本底调查实施、中期报告评审、第二年本底调查实施等工作内容;本底调查最终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提交阶段包括报告编制、报告评审、本底调查成果提交等工作内容。

在本底调查实施前,对外委单位进行开工前实验室检查;本底调查实施阶段,实行全过程跟踪。

2.3本底调查开工前实验室检查

2011年10月初,按照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对外委单位进行了本底调查实施前的实验室检查。

检查会上,项目总承包方、海南核电及外委单位相关人员就本底调查人员准备、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准备、项目实施计划准备、文件准备、质量保证和关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对项目相关人员资质、实验室认证资质、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实验室作业指导书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检查结果表明:外委单位基本满足调查实施的相关条件。

2.4 本底调查实施

通过开工前实验室检查,确认外委方基本满足本底调查实施的条件,2011年10月中旬外委方工作人员进入昌江现场,开始本底调查监测、取样工作。

本底调查按期顺利实施,在时间节点上为昌江核电厂取得装料许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

2.5 本底调查过程跟踪与监督

2.5.1现场取样监督

每月对本底调查取样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掌握现场取样情况,定期编制《本底调查现场监督工作月报》,记录现场相关信息,并及时与外委单位进行反馈与沟通,保证现场取样顺利进行。

2.5.2实验室样品分析监督及人员培训

每3个月对本底调查实验室样品分析进行跟踪及人员培训。实验室样品分析等情况编入当月的《本底调查现场监督工作月报》。

2.6 本底调查提交的主要成果

本底调查提交的主要成果有:1)《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2)经业内专家评审的《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中期报告》;3)经业内专家审评、满足装料阶段环评要求的《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

3结论

通过现场跟踪监督、实验室检查及人员培训等方式,既可了解本底调查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进度,及时与外委单位进行沟通,保证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顺利进行;也可让环境管理人员提前熟悉辐射环境监测、野外样品采集、实验室样品分析等工作流程,为核电厂环境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昌江核电厂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的按期实施及顺利推进,为申请取得装料许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EPC模式下厂址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监督管理的有

效性。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电厂厂区 绿化 规划设计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 progres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quality of people's cultural and aesthetic ideas of a gradual increase and affect the general arrangement of the power plant before the plant zone layout and environmental greening and beautify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e role of green plant from the power plant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s and green layout design of a few on the plant planning and design of power plant was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power plant, factory, green, Planning and Design

中图分类号: S75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业生产在给社会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其产生的废气 粉尘噪音等也给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带来污染,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工作效率和精神状态因此,厂区绿化不仅在于合理配置绿色植物,美化环境,而且对厂区有害气体粉尘和噪音等具有吸附阻滞过滤等作用,为职工提供一个舒适 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 厂区绿化的重要作用

1 美化厂区环境。绿色植物树本身有色彩、形态之美,使人们视觉感到舒适。散发清香的花木,使人心旷神怡,这些都是美的因素。

2 改善厂区生态环境。厂区内种植绿色植物,能为企业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厂区的绿化不仅能吸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有效地降低粉尘、净化空气,同时还能吸收、减弱噪音,改善环境。

3 愉悦身心。厂区绿化美化能增加厂内休憩面积,能陶冶情操,使员工产生归属感。一个绿化美的厂区能给企业员工带来愉快、带来希望。花木在成长、在变化,使员工的心灵上有寄托,并在心灵深处产生一种满足感,激发员工们对

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厂绿化原则

l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绿化规划设计纳入总平面设计之中。电厂绿化规划设计应根据电厂规划容量、生产特点、状况,因地制宜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形成点线面结合,使厂区绿化既与周围城市或乡镇绿化系统相协调,又能自成体系的绿化格局。

2绿化规划设计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生产和工人服务。厂区绿化规划设计的目的是改善厂区环境,有优美的环境才能有益于工人的身心健康,才能提高生产效率,达到为生产服务的目的。在绿化布置时,应充分了解电厂生产的特点,使得绿化规划设计的适应性和实用性更加突出。

3绿化规划设计应与电厂工业建筑和环境相协调。电厂中的建筑是工业建筑,有别于民用建筑,绿化规划设计时更应注意这点,不能等同于民用建筑的小区绿化或公共绿化,而应体现工业建筑绿化规划设计

“实用、经济、美观”的特点,应与电厂建筑群体和环境相协调,合理规划设计。

4宜合理保留原有的绿地和树木。电厂建设时,宜根据总平面规划设计的要求,合理保留原有绿地和树木,为厂区绿化规划设计所用特别是改扩建电厂的绿化规划设计这点尤其重要。

5节约用地合理布置绿化。绿化布置应在不增加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厂前区生产区生产管理区的场地和道路进行绿化。

6绿化植物和树种的选择。应根据电厂特点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电厂象大多数工厂一样厂区的空气水质土壤等条件比较差甚至有着不同程度的污染所以厂区绿化规划设计时应选择有着多种防护功能且能适应部良环境条件的植物,首选当地成熟乡土植物品种,也可以选择经过长期考验己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外来植物品种,以改善电厂厂区环境质量。

7厂区绿化植物的选择应考虑其多样性。为适应厂区绿化布置中的复杂的功能要求和环境条件,绿化植物的选择应考虑其多样性。多种植物的相互配合栽植,有利于全面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有利于对光照、湿度、温度、土壤肥力和酸碱性等方面的生态条件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多种环境污染因子的有效防治,有利于植物自身的生长,有利于更近似自然群落融合一体的较稳定的植物群落的形成,丰富了环境绿化景观。

8厂区绿化还应考虑立体绿化。一般绿化指平面绿化,为达到空间立体效果,还应考虑立体绿化,特别是建构筑表面等的厂区再生空间的绿化,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棚架绿化等。再生空间绿化所形成的空中花园、绿色围墙等立体绿化体系丰富了厂区视觉景观,能在较短时间内提高绿化效率,从而改善电厂环境质量。

三、厂区绿化分区规划设计

1 厂前区的绿化。厂前区是电厂职工上下班集散场所,是参观者形成第一印象之处,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电厂的形象,体现了电厂的风貌,是厂区绿化的重点区域之一。该区域绿化规划设计应以造景为主。可以通过种植草坪、观赏价值较高的常绿树种和四季花卉,适当点缀建筑小品,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手法,采用规则式和混合式相结合的布局,营造恬静、清洁、舒适和优美的环境厂区主要出入口如进厂大门周围的绿化要与大门建筑的体形和色彩相协调,并有利于车辆和行人出入,不遮挡交通视线;大门至办公楼的主道路两侧宜选植冠大荫浓、生长快、耐修剪的乔木作遮荫树,再配以修剪整齐的灌木绿篱、色彩丰富鲜艳的宿根花卉,既起到引导视线、组织人流和车流的作用,又给人以整齐美观、明快开朗的印象;主办公楼前可以利用草坪营造楼前广场,配以建筑雕塑、花坛和喷泉等小品或灌木绿篱或花卉,形成开敞的集中绿化的重要空间。

2车间及周围的绿化。该处是厂区绿化的重点部位,在进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利用园林植物的净化空气、杀菌、减噪等作用,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对有害气体抗性较强及吸附粉尘、隔音效果较好的树种。对于污染较大的化工车间,不宜在其四周密植成片的树林,而应多种植低矮的花卉或草坪,以利于通风,便于有害气体扩散,减少对人的危害。在仓库及防火要求较高的车间周围,要选择含水量大、不易燃烧的树种,如珊瑚树、冬青、柳树等。

3 道路绿化。道路绿化要满足庇荫、防尘、减噪、交通运输安全和美观等要求。一般道路在两侧对称栽树效果较好,乔木以7一IOm间距为宜,树冠底部离地不少于4m ;为了保证行车和行人及生产安全,在道路交叉口附近不应布置妨碍行车视线的高大树木;树木与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林带和道路应选用没有花粉、花絮飞扬的树木整齐栽植;人行道除了铺设必要的硬铺地材质,其余均宜种植草坪火花灌木,以避免土壤,达到保持水土、减少尘土飞扬、净化空气、优美环境的目的;要充分发挥植物的形体和色彩美,有层次地布置好乔木、花灌木、绿篱和宿根花卉,形成既壮观又美丽的绿色长廊。

4再生空间绿化。再生空间绿化的环境价值由于绿色植物能吸收、阻挡太阳辐射和发光质,从而降低环境温度和眩光、吸附尘埃, 提高空气净度, 减少干燥等, 有助于改善厂区环境质量, 使人们的工作更舒适。屋顶绿化可以避免阳光暴晒所引起的热胀冷缩和风吹雨淋, 对建筑材料和设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再生空间绿化形成的空中花园、绿色围墙提高了厂区景观质量, 满足了人们对自然的渴望。营造良好的厂区绿化环境, 其关键是厂区绿化规划、设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建设思想, 研究厂区绿化的特殊性, 掌握先进的绿化设计观点, 运用新的绿化设计手法, 根据厂区规划结构形式, 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 点、线、面相结合, 使厂区绿化既与城市绿化系统相协调, 又能自成体系。

电厂厂区绿化作为厂区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弱噪声、保持水土和划分区域等作用,总体布置时应重视绿化规划设计,特别是施工图设计阶段,我个人建议应该绿化设计列入施工图深度范围内。绿化规划设计过程中,应掌握其一般原则,明确其作用,掌握其一般规划设计手法,分区绿化,突出重点,采用点线面结合手法做好绿化规划设计,避免走入绿化规划设计的误区。

参考文献:

[1]李溪喧等.火电厂生态建筑的发展思路和途径[J].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02(2),35,72-74.

[2]荣丽芳.现代工业建筑中创作的新思路[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2(1):15-18.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3

在电厂中,综合计划管理是其工作的中心,也是其他工作最重要的前提保证。电厂的综合计划管理并不是单纯的将所有的计划管理进行汇总,它是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成本管理的方式,以创造电厂利润为目的,从电厂发展战略规划出发,最后实现年度经营目标的整个方案。一般综合计划管理包括电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方面内容,如市场预测、发展规划、年度管理、月度计划、实施、过程控制、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等等多各方面。首先从电厂发展的全局角度出发,对电厂年度发展战略目标进行认真的设计,并对其中的各个部分进行必要的协调和平衡,避免出现工作重复交叉的现象,从而实现电厂各种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利用,最后确定计划方案,然后将计划方案进行下达、分解、执行、控制和考核,最终实现对综合计划的全过程管理。

综合计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当前所有先进企业都非常重视计划的综合性、策略性、动态性以及绩效性,而这些正是综合计划管理所具有的特性。

综合性。综合计划的综合性是指其包含的内容要广泛,而且不同内容之间要相互协调平衡,彼此进行促进。

策略性。综合计划的策略性是指综合计划的制定应该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目标,要突出综合计划的科学性和目的性。

动态性。是指对综合计划下达的各种指令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从而保证综合计划更好的适应环境的发展变化,最终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绩效性。企业的综合计划管理应该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紧密的将其与综合计划实施过程相结合,保证各项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对企业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发。

综合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综合计划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各部门年度、月度综合计划的制定来明确各部门的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并积极跟进监督各项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以此来监测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推进生产经营、成本费用、资本性支出和资金预算等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计划、生产指标计划、财务预算及资金平衡计划和各专业项目计划的总结评价、绩效考核等等。编制的综合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计划指标和综合计划报告两部分。综合计划指标是计划期内的原则性具体量化目标:综合计划报告包含编制依据、指导思想、综合平衡分析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电/-综合计划管理的具体方法

建立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的特定机构和职责

建立综合计划管理机构。为了保证电厂综合计划管理工作可以顺利的实施,应该建立以电厂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计划管理机构,并将每一个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保证综合计划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综合计划职责。电厂综合计划管理机构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对综合计划管理的实施进行全聚德监督和管理,并制定出相应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监督其实施过程,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综合计划管理的相应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岗位人员,并对本部门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协调。电厂的其他部门,如办公室、财务、营销等部门也需要设立相应的综合计划管理人员和岗位,并根据自身部门的具体职责开展综合计划管理工作。通过这样的分工合作方式,可以保证电厂综合计划管理取得最大化的成效。

明确综合计划的编制、下达程序

电厂综合计划的编制。在进行电厂综合计划的编制时,应该遵循从上到下、上下结合、统筹兼顾、统一协调的原则。电厂综合计划编制最开始的阶段就是电厂发展战略的制定,电厂应该以综合计划管理机构为基础,在充分开展市场调研的前提下,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以及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指标来进行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从而确定电厂最终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然后,电厂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应该召开专门的会议,然后对电厂未来的发展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按照分解结果将相应的任务分派到相应的特定部门,再由相应的部门根据电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出发,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任务,制定出下一年的具体计划方案,并填写相应的任务书,填报综合计划内容的各种数据和指标,并汇总到综合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优化、平衡,并制定出初步的综合计划,最后由电厂相关领导经过开会讨论审核后最终确定。

综合计划的下达。在确定综合计划后,电厂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应该及时联系电厂各个部门,并将计划指标分解到相应的部门并进行落实,从而形成部门的专业指标计划,并将具体的实施项目分别下达到相应的部门。

电厂综合计划的内容

综合计划是电厂在某一特定计划期内对所有工作的总体安排,因此,综合计划应该包含电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全部内容,比方说项目建设、生产管理、市场销售、能源节约、资产经营、安全环保等等方面,同时也是电厂在某一计划期内总体目标的集中体现。通常电厂综合计划是由量化指标和计划报告两部分组成的,其中计划报告主要对电厂面临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进行重点分析,找出计划期内重点需要解决的工作,并制定具体的保证其顺利实施的措施。一般综合计划按照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年度、月度计划两类,而年度计划是月度计划实施和制定的基础,月度计划则是年度计划的具体分解和落实。

综合计划管理的分析和考核

进行综合计划管理分析就是对电厂综合计划总的执行情况进行特定的跟踪、监督和分析,最终确定各项综合计划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而综合计划管理考核则是将综合计划分析得到的结果进行货币化处理,将综合计划考核与电厂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紧密结合到一起,从而将综合计划的完成情况与相应部门及人员的经济奖惩联系到一起。通过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的分析和考核工作,可以有效地提升电厂的综合计划管理水平。在开展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的分析和考核工作时,应该采取定期化、制度化的方式,根据电厂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采取月度分析和考核的方式,在每个月的25日,电厂的计划实施部门需要将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报告,然后由电厂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对所有的分析报告内容进行认真的分析核实,然后结合电厂相应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初步完成考核结果。而后,电厂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应该组织召开月度计划会,电厂各个计划实施部门应该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对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计划进行全面的分析,最后由电厂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对整体的总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书面分析,并将初步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由全体的参会部门人员对综合计划完成报告以及考核结果进行充分的讨论,最终完成综合计划管理分析、考核报告以及确认考核结果,对月度综合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原因、责任部门以及改进措施等进行明确分析。会议后,相应的综合计划实施部门应该根据会议制定的内容进行落实,电厂应该将相应的奖罚进行及时的兑现,综合计划实施部门应该尽可能快的将会议中提出的措施进行落实,电厂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应该对计划的接下来实施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监控。通过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的月度分析考核,充分体现了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的全面控制特性,电厂综合计划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自身利益与综合计划的完成情况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从而有效地提升了电厂综合计划管理的有效性。

电厂综合计划调整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4

    微观上对电源点选择的评价包括对厂址的评价和总体规划的评价。厂址评价主要包括主要建厂技术条件比较和主要经济条件(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比较。总体规划评价主要指规划的原则和经济评价。

    1.1前期工作的重点是厂址的选择

    厂址选择的阶段性划分和区别(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为规划选厂,在指定的一个或几个地区内,选择多个可能建厂的厂址,择优推荐出2个左右厂址进入下一个阶段,并提出建厂规模和装机方案的建议,作为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或可研阶段工作的依据。其工作范围较广、深度较浅,基本以收集、分析、整理资料为主。(2)可行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可行研究阶段主要为工程选厂,在规划选厂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并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试验工作,经全面的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推荐厂址方案,作为建设单位决策的可靠依据。其工作内容的深度、广度更详尽,需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厂址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对厂址的建厂条件和技术经济等问题,应作主要工程量及经济性的全面比较,进行多方案比选,做好技术经济效益的分析工作,提出每个厂址方案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优选出最佳厂址方案。(1)技术条件比较厂址条件主要包括地理位置、与城镇规划和工矿企业关系、地形地貌、供水条件、地质条件、地震基本烈度、防排洪条件、土石方工程量、使用土地情况、拆迁情况等;交通运输条件主要是铁路、公路和水路情况;燃料供应条件是运量和燃料运输距离;供水条件有水源、取水方式及建构筑物、供水系统及冷却设施等;除灰条件包括储灰场、灰渣运输方式、输送距离;输电条件包括出线走廊、电压等级、输电距离等;环境保护要考虑电厂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相邻企业对电厂的影响;施工条件主要指施工用地、大件运输;拆迁条件等其他建厂技术条件。例如,国华电力在江苏陈家港电厂在陈家港厂址和三圩厂址两个厂址技术条件比较,经综合建厂技术条件比较后(表1),推荐陈家港厂址。(2)经济条件比较经济条件比较主要是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建设费用主要是厂区(土石方工程及场地平整、原有构建筑物拆迁及赔偿、征购土地数量类别)、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运码头及有关设施、大件运输)、供水(取水工程供水管线、排水管线、冷却设施)、除灰(除灰管线、灰场工程、运灰道路)、其他工程(地基处理费、建筑防震、地下水处理、其他)等。运行费用主要包括燃料、供排水、除灰、其他等费用。

    1.2总体规划方案的优化是控制造价的一个重要措施

    总体规划的好坏对控制造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影响最大的阶段是设计的前期工作。要由始至终抓好总体设计和布置方案的优化,而且要贯穿于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尤其要抓住前期工作的重点,加大方案优化的力度。好的厂址是珍贵的资源,要从实际建厂条件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和比选,因地制宜地提出对该厂址较为合理的规划容量、本期建设规模以及对在扩建的考虑等多方面的建议。2.2.1火力发电厂总体规划的主要原则如下(1)电厂总体规划应按发电厂的规划容量、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结合厂址及其附近地区的自然条件及电力系统的发展远景进行。(2)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减少厂区占地面积。(3)应与城镇、工业区及港区规划相协调,做到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有利于扩建、方便施工。(4)保护环境,减少污染。(5)正确处理主体骨干工程与配套工程(煤、灰、水、运输、出线、生活服务设施区等)的关系(6)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避免高填深挖,尽量减少场地开拓工程量。(7)应结合场地制约因素、城镇规划和建厂地区的外部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厂区方位,使厂区位置处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段,并应与活动性大断裂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应符合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要求。(8)在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由总体设计单位对铁路专用线、厂外公路、港口码头、厂前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设计的建设标准、平面布置、铁路、公路路径和主要高程等技术条件的相互衔接,做好统一协调和归口工作。2.2.2要调动总图专业在总体规划中的作用根据工程资料分析,与总图运输专业相关的投资项目约占发电工程静态投资的10%~15%,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基建投资和年运行费用与总图运输专业关系密切。因此,与总图运输专业有关的投资项目与内容包括:(1)厂区征地;(2)厂区及施工区、厂外工程管线土方工程费;(3)厂区护坡及挡墙费用;(4)厂区拆迁、搬迁及补偿安置费;(5)防排洪涝设施费;(6)地基处理费;(7)厂区绿化费;(8)厂区道路及广场费;(9)厂外运输含电厂铁路专用线,进厂公路,运煤及运灰渣专用道路和码头、引桥设施费;(10)机车、车辆设备费;(11)大件设备运输措施费等。2.2.3总体规划方案的优化案例(1)国华内蒙呼伦贝尔电厂(2×660MW)厂址选用优化地基换填方案,在不加水的情况下碾压可以达质量要求,节省了物力、人力,在封冻前可以完成地基处理,缩短工期半年以上。(2)国华浙江宁海电厂(4×600MW)厂址对吹砂填海和开山填海进行了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经过比选,确定了开山填海方案,提前工期半年以上,同时节省了投资。

    1.3厂址选择和总体规划上还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确定厂址。在可研工程选厂阶段,厂址最好在可研审查时就确定下来,针对推荐厂址取得相应的政府支持性文件,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尽快转入下一个阶段工作,同时考虑周边开发项目多,外部资源变化快,可以提前占有外部资源。(2)外部条件的依据。外部条件要以政府部门文件为依据,初可阶段以市一级为主,可研阶段以省一级为主,有了文件才能占领外部资源,避免出现否决条件,但要按照深度要求循序渐进,避免提前花钱。(3)征地。考虑近年原材料、物价等上涨的因素和土地政策的调整,建议合理调整开发步骤,对于土地等紧缺资源可以提前预征,可以大大降低工程投资,还具有投资保值的功能。(4)水源。应综合考虑中水的使用可靠性、直流和二次循环、海水淡化和水库引水、扩建工程与老厂的水务管理等问题。(5)接入系统。目前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电厂接入电网申请等内容。规划容量在240万kW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要求做输电系统规划。在电源点密集和长距离输电时,线路走廊资源紧张,容易输电通道的制约。接入系统审查后,密切关注电网规划的调整。

    2电源点选择评价的其他问题

    2.1电源点的选择在技术经济比较外,还必须兼顾地方利益和社会效益

    例如国华江苏陈家港电厂是苏北经济发展的一个启动项目,该工程的建设推动了灌河航道拦门沙的治理,带动了灌河港口群的建设,形成了苏北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也是江苏省全力支持陈家港项目的原因。虽然航道问题将增加项目投资5亿左右,但陈家港电厂积极研究航道开挖和运煤船型问题,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主动与地方协调航道资源商业化运作的问题,积极推动有关机制的形成,得到了各方的支持。

    2.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推动了电源点项目的开发

    以国华河北三河电厂为例,由于毗邻北京,环保要求高。在三河二期工程上,首次采用无旁路冷却塔排烟,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装置,利用一期工程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生产用水等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了电厂二期建设后全厂增产减污,推动了绿色环保型热电厂的建设,促进了三河二期工程的核准。黄骅电厂采用围海造陆、真空预压、海水淡化等技术,实现了“土地零占用、淡水零开采、燃煤零运输”,体现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点,推动了二期工程的上马。

    2.3推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创新项目发展和盈利模式

    在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及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政策,加强与煤化工、石油、海洋、机械制造、建材等行业的合作,大力推进热电联产、水电联产、IGCC联产联供和“废气、废水、灰渣”等的综合资源开发与管理。例如:国华河北黄骅电厂发展水电联产模式,即以水电联产为基础,建立“以水定电、以电制水”的综合发展模式,有效降低了水和电的生产成本,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特点。在电源选择之初,就要关注项目资源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水电联产、电化联产、海水淡化浓盐水利用、灰渣砖(水泥填充料)、石膏建材、有机废水综合利用等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动电力项目步入资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的良性发展轨道,创新电力项目的发展和盈利模式。

    2.4科技立项,依托设备国产化积极推动电源点开发

    国家要求新建及扩建燃煤电站均有义务承担技术引进和设备国产化的任务;优先安排采用国产化设备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大型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等洁净煤先进技术发电项目。国华电力公司利用在DCS国产化、海水淡化、百万脱硫等经验,争取“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部级的科技立项,依托设备国产化积极推动电源点开发。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5

1、财务类

(1)收支差异(信息网络公司/供水供电公司/设备检修公司)1402/1006/1190万元,实际完成:-393/-464/-266万元。

(2)检维修费用(上市/未上市)8.2亿/1200万元,≤7.9亿元/850万元;实际完成:待年底统计数据,目前预测可以完成。

(3)部门可控费用≤192万元,实际完成149.2万元,完成目标。

2、营运类

(1)经济损失事件0起,实际完成:0起。

(2)关键机组非计划停机次数0起,实际完成:3起,6月26日乙烯厂公用工程联合车间2#空压机润滑油压低联锁非停;9月15日炼油厂200万加氢裂化装置因循环氢压缩机K-101低压端静密封失效联锁停机;9月28日热电厂二电1#汽轮机由于主油泵出口引压线发生开裂引发火灾,导致1#发电机组停机。

3、发展类

(1)设备标准化验收通过率(平均/单项)95%/85%,实际完成:上半年验收通过率(平均/单项)95.19%/94.87%,下半年验收正在按计划进行,12月初可完成验收工作。

4、共同指标

(1)安全环保管理,实际完成:完成安全环保责任书下达的各项指标;

(2)依法合规经营,实际完成:全处未发生一起违法不合规的事件;

(3)事后合同率≤2%,实际完成:0起;

(4)招标率≥73%,实际完成(含公开招标转谈判)72.9%,(不含公开招标转谈判)68.2%;

(5)能源计量检测平衡率≥97%,实际完成97.2%;

(6)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完成:全处未发生一起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违法违规事件;

(7)信息化建设计划完成率100%,实际完成:100%;

(8)配件物资储备额度36500万元,实际完成:36649万元;

(9)项目物资出入库率100%,实际完成:100%。

二、重点工作情况

1、设备基础管理提升

强化制度执行力,按月组织专业审核,制度检查率100%、单位覆盖率100%。对检查出的共性问题每周公司生产经营会讲评,月度专业考核。完成20个设备专业制度的修订和培训。

通过开展“设备标准化”、“生产优化设备项目-重点装置、关键和主要设备长周期运行攻关”、“设备管理提升”、“罐区隐患、电气隐患治理”、“全员查找身边设备隐患”、“设备故障统计分析”等活动确保2017年公司设备完好。2017年公司设备完好率达99.94%,主要设备完好率99.85%,静密封点泄漏率0.044‰,仪表完好率99.92%、使用率99.94%、控制率99.88%。

2、转动设备管理

持续开展关键机组和挤压机长周期运行攻关, 34台关键机组共发生3次非计划停机,分别是炼油1次,乙烯1次,热电1次,均为设备原因。2017年关键机组非计划停机指标≯7次,其中炼油指标≯2次,乙烯≯4次,热电厂≯1次,完成全年≯10次指标,同比2016年非停次数减少7次。挤压机共发生非计划停机13次,其中仪表原因1次,电气原因4次,设备原因4次,工艺原因4次。聚烯烃一联合7次,聚烯烃二联合6次。2017年年度指标≯20次,其中聚烯烃一联合车间≯12次,聚烯烃二联合车间≯8次。设备指标≯4,仪电指标≯7,工艺指标≯9,完成全年≯10次指标,同比2016年减少4次。

2017年关键机组特护重点工作继续细化特护方案,开展关键机组附属系统仪表电气电子元器件清理排查工作,开展寿命评估,制定周期更换表。截止目前,各分厂均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同时也要求此项工作完善至特护方案(手册)。组织公司级关键机组特护形成例会制,及时掌握关键机组运行情况和督查相关工作。

聚烯烃两个联合车间完成挤压机管理和维护人员的培训,按制定的培训计划按阶段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培养充足的挤压机组操作运行、维护检修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挤压机磨刀操作专项培训、切粒机进刀风压控制操作专项培训等使以及对异常状况判断和处理措施的专项培训等。根据以往挤压机各起停机故障及预防措施工作,完善挤压机各类操作卡。同时利用挤压机特护会汇报材料,不断完善挤压机技术数据的收集。

针对各分厂设备故障进行追踪督查,汇总事故报告,提出举一反三工作要求,累积汇总事故报告共65条,包括仪电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原因分析。针对3月21日乙烯二联合车间石脑油泵机封泄漏着火及8月17日大连石化重油催化装置燃料泵火事故,组织三大厂开展两次高危泵及存在危险介质的机泵密封排查工作。高危泵改造按股份公司要求全部改完,严格按板块指标MTBR和MTBF指标管理,做好计划检修和预知维修,指标达到要求。对含有危险介质的密封排查,各分厂均已制定改造计划和完成时间节点。

3、静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及叉车登记注册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工业管道检验计划完成率10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培训取证计划完成率100%。“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系统”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完成公司2017年到期应检的1137台安全阀进行了RBI评估,其中炼油厂430台、乙烯厂576台、热电厂131台,合理延长了安全阀及常压储罐的检验周期。

为了提前做好2019年大修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组织乙烯厂和炼油厂开展压力管道在线检验和评估工作。2017年计划完成5532条,其中炼油1763条,乙烯厂3769条,截止目前实际完成3709条。2018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确保2019年大修顺利完成。压力管道在线检验和评估工作降低了2019年大修压力管道检验工作量,同时检验过程中发现了部分管线减薄严重,核算剩余寿命不能满足2023年大修的管道列入2019年计划更换完毕。

编制了“公司腐蚀防护规划”、“2016年腐蚀与防护工作计划”、“2016年腐蚀监测分析指标”,完善了腐蚀防护管理体系与腐蚀监测网络的建设,对于腐蚀监测数据每周进行通报,对于腐蚀速率超标或腐蚀速率持续上升的部位,及时通知机动处及车间;针对加工原油硫含量上升及时提出腐蚀监测应对措施并实施,组织研究院完成冷凝水及油品腐蚀介质监测分析共 2300多个样品,包括铁离子含量等共9000余项分析工作;拆装30台次试验釜挂片,完成多种材质腐蚀试片监测共计180余片;维护腐蚀在线探针78套;组织完成三大厂44套装置的880条(台)易腐蚀管道、设备18254个测厚点的定点测厚工作,共发现管线腐蚀减薄隐患7处,及时进行预防性处理,避免管线出现泄漏故障。

罐区蜂窝浮盘更换计划实施11座,其中炼油厂8座,乙烯厂3座,均已完成。化学品罐区隐患治理19项,完成10项,8项经再评估后暂不实施,剩余1项设计图纸已出,但未落实项目资金,计划2018年实施。

VOCs泄漏检测共开展两轮,检测动、静密封点931050个,发现泄漏超标点数共3553点,修复合格3553点。泄漏率0.38%、修复率100%。(详见2017年两期LDAR报告)。

4、电气设备管理

2017年预防性试验及检修工作于4月5日开始,5月25日结束,整个预试过程安全受控。预试期间,三大厂及供水供电公司检修试验107套电气设备,检修35kV架空线路6条。预试期间共发现各类设备缺陷隐患110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积极开展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工作,2017年防雷防静电测试工作,按照规定开展了两次,共测试炼油厂、乙烯厂、热电厂、研究院、铁路运输公司、信息网络公司、供水供电公司、设备检修公司、供应处、消防支队等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共检测接地21375点,其中炼油厂9900点、乙烯厂10431点、热电厂167点,供水供电公司357点,铁路运输公司264点、供应处240点、消防大队34点、研究院25点、信息网络公司42点、设备检修公司18点,所有接地电阻均合格。

3月27日一控仪表机柜供电UPS系统故障掉电后,为消除UPS故障对装置的影响,组织乙烯厂、供水供电公司、信息网络公司、设计院讨论制定一控制室仪表机柜供电系统改造方案,增加一路市电,实现双电源供电。双电源改造工作从5月1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完成了新增2台UPS接线调试,3# UPS已送电处于热备状态。供水供电公司已编制3# UPS与2# UPS切换的操作方案,目前3# UPS具备随时切换条件。在完善化工一控DCS供电系统工作中,共计敷设21根供电电缆约1400米,安装2台UPS、1面配电箱;对DCS系统4个仪表电源柜38个非冗余空开、28个冗余空开、26台HIS操作站、4台备用操作站、3台乙烯压缩机操作站等关键设备和7个SIS系统机柜共计126个SIS强制点、66个空开进行了改造,作业前进行周密的风险评估、方案审核,作业中严格安全管理,作业过程安全受控。最终顺利完成化工一控仪表UPS电源系统改造,提高了化工新区仪表系统供电可靠性。

组织完成110kV热烯线、动烯线绝缘子更换及消缺工作,提高了110kV系统防污闪能力。配合完成炼油厂汽车、火车装车油气回收项目,乙烯厂净化水、常压罐区VOC项目等电气、仪表安装调试工作,保障了环保项目及时投用。

5、仪表管理

2017年机动设备处仪表专业主要任务是继续做好“降低仪表故障数”、“保持外排口在线分析仪表高投用率、完好率和传输率”、确保“设备联锁和视频周界投用率”和继续开展提高偏远装置自控水平的工作。

针对2016年仪表故障高发对生产波动造成的影响,关于仪表材料寿命的管理,机动设备处形成《仪表设备材料维护检修情况报告》。同时安排三大厂针对关键回路的仪表材料进行清查。批复乙烯厂梳理的预防性备件和应急备件的采购423.7万元,已要求乙烯厂在预防性维护工作时进行替换,降低关键仪表故障频次。

在公司外排口在线分析仪表维护方面,建议关键仪表采用冗余配置方案,由于安全部门对于备份仪表的比对检验管理不明确,该项工作无法推进。对于国家环保巡视组检查出的外排烟气分析仪取样管施工不标准的问题,按照规范及时进行清查整改。对于维护单位深圳中兴公司强化日常维护总结分析工作,每月对故障进行分析总结。发生数据上传异常快速通报。根据直属单位的需要,2017年下半年炼油厂硫磺装置和热电厂新投入环保在线仪表快速纳入第三方维护管理。利用偏远装置提高自控项目,环境监测中心的在线分析仪表采用整机备件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对于COD分析仪水泵故障易造成分析中断的隐患,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改造治理。2017年外排口在线分析仪表运维正常,没有发生设备故障造成环保事件。

按照2016年提高自控率验收会议纪要安排。炼油化工48套装置已经完成自控率项目后续开展维护和黑屏探索性工作。完成自控率项目维护单位的确认工作。

对于提高偏远装置提高自控方面,2017年继续进行专项治理工作。2017年偏远装置提高自控水平共计15个项目(炼油厂1项、乙烯厂10项目、供水供电公司3项和环境监测中心1项),落实资金1467万元(炼油厂260万元、乙烯厂487万元、供水供电公司600万元和环境监测中心250万元),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落实。对于石化公司罐区自动化的规划,信息网络公司已经完成与部分制造商(E+H和艾默生公司)进行交流工作,整体方案草稿正在筹划。

2017年DCS系统升级方面工作主要是在三大厂试点三套装置,2016年与横河公司就整体升级实施方案已经讨论确认、年初明确试点装置的资金通过检维修资金解决,安排三大厂机动部门按此实施。乙烯厂己烯一装置DCS系统升级目前采购已经完成,计划年底完成。2019年三大厂所有DCS系统升级工作需要在停工大修期间完成,目前该项目资金还没有落实,整体立项没有落实。

2017年针对石化公司视频系统的现状和运行存在的问题,机动设备处组织进行现状收集和专题分析报告,制定了公司整体的技术标准和改造方案,公司已经批复了石化公司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投资2700万元。改造项目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完成,2017年底完成视频专网和存储的搭建实施,2019年完成所有视频数字高清的改造工作。

全面关注公司新区周界防范项目的进展情况,组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新区周界防范项目存在的平台软件不完善、防区误报率高等一些问题。组织完成新区周界防范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新区周界技防措施合规运行。新区周界防范项目完成智慧线缆安装19.2千米,安装微波对射系统45对,安装调试摄像机54套,并完成配套PLC逻辑控制箱的调试工作,相关槽盒安装校正13.6千米,敷设光缆122.8千米,电缆33.6千米,6月30日完成全系统的竣工交接工作。组织实施供水供电公司8个水库、4个水源地、炼油厂界区外两个独立院落、乙烯厂界区外两个独立院落及铁路运输公司洗灌站等17个安防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全部。

重视维稳安防工作。对石化公司视频监控和安防周界的管理、使用、维护组织专项检查,共查出了故障不及时处理、标准不规范等四类大项问题,均要求维护单位迅速整改,确保维稳安防设备可靠运行。

6、检维修计划和费用的管理

截至11月10日,2017年(不含221车辆、228办公设备、243维护用料工单)共安排计划1524项,比2016年(1542项)减少18项,下降1.2%。其中已完工验收1210项,未完成314项,计划完成率79.4%;一审项数占全部下达工单完成率69.06%,一审计划资金占全部下达工单完成率41.98% ;一审项数占已验收工单完成率 86.25% ,一审计划资金占已验收工单完成率 62.53% 。

221车辆工单238项(2016年全年为371项、875万元)、228小家电维修工单14项(2016年全年为19项、11.83万元)、243维护用料工单816项、10479万元(2016年全年为1022项、14366万元)。

检维修费上市部分控制在7.9亿元(2016年实际为7.3978亿元)、未上市部分控制在850万元(2016年实际为483+非生产349=832万元)以内。完成公司年初下达的在8.2亿的基础上减少3000万元的降费指标。

7、承包商

根据集团公司和石化公司对承包商管理的要求,严把承包商“五关”,体系审核或专业检查全覆盖,组织对机动设备类的施工、监理类共42家承包商进行评定,目前评定工作还在进行。

依据检维护协议、合同条款,对43家承包商1-10月检维修工作考评,有22家检维修承包商有违约事项,依据检维护协议、合同条款扣除维护费累计53.511万元;其中,炼建公司261300元,中油一建72500元,新疆电建70010元,通科公司46900,鑫鹏汽车销售服务分公司34200元;

1-10月,16家检修承包商因在检修作业中有违章现象,按《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累计经济处罚承包商78次,共计 处罚122550元;因违反“零容忍”条款清除出厂承包商施工人员 5 人;对15人次承包商进行了约谈。

中油一建,在乙烯厂出现不安全行为“零容忍”违章、施工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处罚4次,罚款10000元,

炼建公司在乙烯厂出现叉车司机违章操作,将装置内的蒸汽幕开关操作盘支架撞弯;在炼油厂出现吊车司机未经车间安全教育,吊装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施工人员在吊臂下作业;累计处罚9次,违约处罚12500元

北方建设公司在乙烯办公楼装修未办理作业手续,违章作业,处罚2次,共罚款7000元;中国联通在乙烯厂未经属地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作业,违约处罚5000元。

炼建公司、中油一建、新疆电建均为主力检维护承包商,违章多,反映出自主管理不足,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责任心。

8、合同管理

截止到2017年11月11日机动设备处签订各类合同204份,涉及金额共77820.5306万元,其中上市部分建设承揽合同94份(9353.1241万元);维护合同27份(51093.9276万元);框架合同21份(10790.2764万元);其它合同48份(6234.6301万元),未上市部分14份(348.5724万元)。其中关联交易项目共7项(33460.5868万元)。

2017年签订的合同中招标120项(35452.3923万元),其中公开招标95项(32368.2288万元),招标率为72.9%,比2016年(招标率85.2%)下降12.3%;独家议标及紧急施工共75项(8907.5518万元),议标率为20.08%。主要是因为今年的环保提标项目(2370.825573万元)设计出图晚,为保证今年6月30日和9月30日两个节点按时竣工投用,确保公司环保达标排放,公司决定采用邀请和议标方式减少招标时间,保证施工按时完成;再者按照自治区维稳安保项目立查立改的要求,今年维稳安保项目(663.5万元)全部采用紧急施工的方式组织施工单位立即施工,保证维稳项目安排施工不过夜,环保项目和维稳项目共涉及资金万元,导致招标率下降6.84%。竞争性谈判2项,关联交易项目共7项。

截止目前已履行完成合同58项,完成财务结算43项(共1463.0529万元)。

2017年共发生合同变更解除12项,其中合同解除3项(2017年独山子石化公司设备维护、独山子石化公司建(构)筑物维护、2016-2019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带压堵漏框架),合同变更9项,因合同税金发生变化变更2项、合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3项,其他原因(付款方式、暂定金额、联合投标单位调整、维护资质调整)变更4项。截止到目前未发生任何合同纠纷情况。

9、项目和检维修管理

共负责各类项目100项(其中投资14项、安保41项、非生产45项),截止11月13日已经完工63项(其中投资11项、安保26项、非生产26项),总体完成率63.6%,正在施工31项(其中投资3项、安保10项、非生产18项),目前非生产1项正在签订合同,安保项目1项因牵扯到征地纠纷取消,4项(1项因为环保原因推迟,3项因为设计出图晚推迟)延期至2018年实施。

1)督促落实执行《项目开工/复工检查确认表》、《检修施工作业任务书》,深入现场,组织协调各类检维修施工,保证了检维修施工管理受控。

今年安排各类项目共计100项(其中投资14项、安保41项、非生产45项),已安全完成66项;重点组织完成10个“6.30”、7个“9.30”环保项目施工,第三批环保项目共12项,按计划实施。根据生产变更计划,完成乙烯厂全密度、制氢等装置的局部停工小修、转产检修。对炼油厂I催化、乙烯厂顺丁橡胶装置停工检修准备工作、检修过程密切跟踪,实现了安全检修,一次开车成功。完成炼油厂7座储罐、4罐罐顶、乙烯厂27座储罐储罐热反射涂料的刷涂;完成炼油厂8座、乙烯厂3座储罐蜂窝浮盘更换施工。

2)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将9个风险作业管理标准模板提供给合同相对人,督促施工承包商学习,提前做好检修准备工作,督促承包商做好自主管理,保证现场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

组织开展脚手架、临时用电、刷涂作业、吊装作业、现场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累计检问题78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讲评;炼建公司、、中油一建、新疆电建、中油六建、河南一防、陕西少华问题相对较多,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布单位如下:

3)在4月,组织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90余人,在职工培训中心对9个风险作业管理标准模板、施工现场管理技巧技能、现场质量通病的讲解、基本建设程序等施工培训,使基层设备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现场管理技能。

4)8月了《关于检维修作业升级管理的通知》,对加班、节假日及特殊时段的检维修作业进行规范。在期间,严格落实检修作业升级管理要求,检修作业实现“三不出”。

10、计量管理

1)截止10月底,测量设备检定计划数24550台件,实际完成24308台件,计划完成率99%。

2)完成公司17个计量类程序文件的修订整合,修订后共保留有效程序文件11个。

3)每月按时召开公司能源计量例会。针对2017年公司能效专项审计工作中提出的关于能源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完善工作,包括能源计量流程图编制、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建立、能源计量仪表档案资料的完善等。

4)组织解决石化公司外销成品油供疆内用户汽车拉运长期出现亏量的问题。协调公司营销调运部、炼油厂等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跟车考察,对当地计量现状进行了解,就计量方式、计量手段等不满足计量要求等问题提出质疑,解决了双方存在的长期计量差异的问题。组织对乙烯厂苯乙烯外销计量情况专项检查,对乙烯厂在计量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进行了纠正。

5)按照年初编制计量管理整体提升方案,落实相关计划要求,保证计划有序实施,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踏点完成。

11、设备信息化管理

配合完成物联网新增计量仪表采购、4G-LTE网络建设、调试、投用及补盲工作等;组织炼化物联网三维数字化工厂项目实施,目前全密装置激光扫描及罐区资料收集工作完成,数字化建模完成60%(全密装置80%、罐区40%),模型管理软件基础功能开发完成92%、生产数据监测等系统集成功能模块开发完成75%,年底可完成数字建模及功能开发、具备试用条件;配合完成ERP系统财务科目标准化后全系统升级工作;配合完成MES2.0系统中DCS数据接口配套、数据采集等升级与功能完善,MES2.0项目涉及的设备项目服务器迁移、配置和调试,设备管理模块功能部署在12月初进行。

12、机动配件管理

严格按配件储备定额申报配件计划,坚持事故件审批制度。均认真开展配件清查工作,目前炼油厂、乙烯厂、热电厂均完成配件清查工作,正在对无使用用途及报废配件按要求上报处置,预计1450余万元;三大厂配件计划项数和件数与2016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新上VOC治理及油气回收项目各分厂上报配件储备。

第二部分 工作计划

工作方针: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战略,以装置长周期运行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基础、建标准、消短板、重落实,持之以恒的抓好隐患治理,规范设备专业管理,全面提升设备管理水平。

1、强化专业化基础管理,以体系文件审核为抓手,强化专项检查,抓管理要求落实。

做好制度评审工作,重点做好2017年新及满3年未修订制度的评审工作,深入开展公司各单位的专业管理制度审核,根据程序文件适用范围制定行之有效的年度制度审核计划,继续按计划做好制度检查率100%、单位覆盖率100%,有针对性的增加审核检查问题多发制度的覆盖范围,持续排查设备制度中管理要求、流程、职责划分和履职监督等存在的不足并整改完善。强化设备制度培训。坚持设备制度月度专业检查、专项审核,强化执行力建设。重点是针对普遍问题查找管理短板、制定管理措施、监督落实整改,做好制度完善,问题得到长期治理,严控重复问题发生。

2、全年重点工作,就是大修准备,通过调研科学搭建大修整体框架,施工单位选择。考虑选择引进新施工承包商,为2019年大修做好承包商储备。稳步推进2019年大修计划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区域标段划分选商立项、专业检修选商立项、专业工机具准备、施工网络计划、施工方案、施工交底等工作顺利进行。修订完善大检修管理手册,规范公司大检修的组织、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动设备专业重点关注委外项目的施工队伍选择,考查施工单位的业绩、人员组成的情况、自主管理的模式、设备检修期间对业主的需求等信息,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清理关键机组、主要设备存在设备隐患及19年大修消除隐患的措施,抓项目网络计划、作业指导书方案的编写,审核好施工作业计划书中的组织结构、进度安排、施工组织等内容,继续跟踪乙烯新区裂解气机组透平改造、乙烯机组压缩机低压缸改造的进度和检修方案的细化工作。关注检修项目的优化,结合生产安排做好19年大修项目提前检修的实施。梳理项目内容、难点、项目的备件落实情况。关注设备检修公司人员培训,工机具准备等具体工作。

仪表专业以DCS系统升级、老乙烯三机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和仪表阀门大修的组织管理为主线,主要工作就是仪表施工队伍的准备。将三大厂DCS系统升级作为2019年停工大修的重点管理工作,2018年必须完成资金落实和项目全面启动的内容,DCS系统升级涉及三大厂所有生产装置组态调整和操作习惯培训等内容,2018年底前应将操作人员在工厂验收时完成组态确认和培训的相关内容。确保停工大修时项目踏点完成。

电气专业重点按计划节点督促落实设计方案,设备技术协议,设备、材料采购进度。对GIS、高压变频器、软启动器等设备,组织厂家进行深度技术交流,提前编制完善的检修方案。对微机保护装置更换等工作量较大的工作,2018年提前启动。

3、以装置长周期运行为目标,排查影响长周期运行的瓶颈,立项攻关。

重点做好:以全年故障分析数据为依据,集中精力解决三大厂设备焦点短板问题,如炼油厂腐蚀泄漏焦点问题及材质升级、乙烯厂裂解炉炉管长周期运行、关键机组及挤压机长周期运行、润滑精细化管理提升、关键和主要设备联锁仪表和电气设备老化、关键机组SIL评估工作和失效数据库的建设、热电厂锅炉长周期运行等问题。成立设备短板问题攻关组,确定解决方案。

切实抓好设备故障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装置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切实抓好故障的录入与分析工作,通过故障的统计分析,规范管理行为,制定措施,最终降低设备故障。以故障为问题的引领,抓好每一起故障的分析,开展设备瓶颈问题攻关,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及检修质量管理,制定措施,努力降低设备故障率。

继续开展关键机组特护方案细化工作、完善特护方案手册及分厂、车间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润滑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热电厂机组润滑系统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根据昆仑润滑公司制定的油品替代方案检查分厂油品替换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分厂排查的含危险介质的机泵密封改造工作,按时间节点检查完成情况,跟踪改造效果和运行评价。

从故障统计中关键机组机泵、主要设备故障检修的找出规律和薄弱环节,找出管理原因和制定措施,跟踪落实的联锁停机、故障检修方面要措施实施落实情况、验证措施的有效性。督促设备检修公司以作业指导书为引领,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减少设备重复检修。通过故障分析,总结仪表、电气专业管理存在的不足,降低故障检修率,提高计划检修和预知维修比率。部分电气、仪表设备材料如微机综保、电源和安全栅等已经处于寿命后期,关键部位的仪表材料预防性检查和维护是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2018年重点强化供水供电公司、信息网络公司持续做好关键机组电气、仪表隐患排查和落实高质量仪表点检工作内容。

4、加强承包商管理,落实检维修作业升级管理要求,理顺三个专业公司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管理优势。

严格入网资质的审查把关,重点在承包商资质、管理人员资质和人数、经营业绩、安全管理业绩上进行审查。做好框架内承包商的维护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到期的维护招标工作。综合施工承包商业绩情况、安全等方面的自主管理能力、施工服务质量及评价结果,优选优秀的承包商为石化公司的生产提供服务,减少低价中标的比率。定期组织清查检修业务的专业类别,根据清查结果评价合同业务类别立项与实际需求的差异及时完善,提升专业化检修。

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公司、供水供电公司、设备检修公司三个专业公司优势,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优化承担业务范围、理顺简化工作流程,完善指标设置和考评体系,做好维护检修服务。

继续落实检维修作业升级管理要求,做好现场安全交底,对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现场重点管控。结合实际,组织对9个风险作业管理模板进行修订,对检修作业现场的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等检查内容进行明确,为承包商自主检查提供指导,为监护人现场检查指明方向。督促分厂、属地、检维修承包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检修作业指导书、检修作业计划书及变更管理的执行情况、9个风险作业管理标准模板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已确定2018实施项目的进行清理,做好相关施工备工作。组织好月度检维修、环保升级等施工检维修项目的施工组织实施,落实施工节点、跟踪项目进展,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确保按节点安全完成。

5、充分利用好信息手段,降低管理难度,坚持设备管理、检修现场标准化。

配合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和推进,做好信息化系统应用集成项目的实施,推进物联网技术在设备管理领域的应用。提高自控、先控系统投用率,推广“黑屏”操作。继续推进罐区和公用工程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的方案探讨,与先进的制造商进行广泛技术交流,制定实施计划、择机立项实施。完成DCS系统升级和公司视频系统升级的实施工作。做好仪表管理平台建设,仪表管理平台是科学规范公司仪表设备管理的平台,2018年应搭建完整的平台并利用此平台提升专业管理水平。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6

福建省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和核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及安全,促进核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核事故应急(以下简称核应急)管理、规划管控、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等环境辐射防护工作。

第三条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纳入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和完善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和核应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辐射环境监管和核事故应对能力,保障公众和环境安全。

第六条 核电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核电厂辐射环境状况信息的权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可能造成核电厂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核电厂建设、发展规划应当与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核电厂依法经营,共同维护核电安全;核电厂应当支持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 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核电厂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的各个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核电厂建设项目的规模、位置等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经批准。

新建、改建、扩建的核电厂及其相关存在放射性物质排放的项目,在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中,应当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其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前,营运单位应当组织有资质单位,完成环境本底辐射水平的调查,至少应当获得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在同一厂址后续建造的机组装料前,应当至少获得最近一年的环境现状辐射水平调查数据。

核电厂的环境本底和现状辐射水平调查数据应当在相应机组装料前报送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后,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报送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气载、液态流出物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严禁超标排放。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定期对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和放射性流出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活动。

检查人员不得泄露核电厂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对核电厂环境辐射水平和放射性流出物实行监督性监测,定期将监测数据与核电厂的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并将监测结果报省人民政府,通报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电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禁止实施盗窃、损毁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设备等危害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六条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和运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 核应急管理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核应急委),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核应急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

省核应急委成立专家咨询组、联络员组和应急专业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核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省核应急预案,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省核应急预案,制定核应急实施程序,并确保各实施程序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核应急预案,组织制定本级核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核应急组织,建立相应的核应急管理机制,并按照核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的核应急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 核电厂场内核应急预案由核电厂营运单位制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省核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在核电厂周围设立应急计划区。

应急计划区内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合核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规划建设必要的核应急指挥设施、通信保障系统、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海洋环境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地震监测系统和去污洗消场等基础设施,并保证处于良好和随时可用状态。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的核应急指挥中心、核应急前沿指挥所应当与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实现指挥通信联通。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制定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目录,编制储备保障计划。省核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做好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

核应急通用物资储备纳入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二十四条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前以及同一核电厂厂址内不同堆型机组首次装料前,省核应急委应当组织核应急实战演习,核电厂应当参加。

核电厂在首次装料后,设区的市核应急组织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每个核电厂址,每5年至少组织一次核应急实战演习或者桌面演习。

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和开展和参加核应急培训和演习。

第二十五条 核电厂进入核应急状态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国家核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省核应急委成员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根据核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第二十六条 在核应急状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政府组织实施的隐蔽、撤离等公众防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场外核应急准备资金由核电厂和核电厂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核电厂承担的部分,由核电厂按照规定的比例以财政专项收入的形式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场外核应急准备资金用于开展各项场外核应急准备工作,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章 规划管控

第二十八条 核电厂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核电厂区域实施规划管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管控范围以反应堆为中心,半径不得小于5千米。

第二十九条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管控范围批复后制订规划管控范围内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相关城乡规划相衔接,在征求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报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规划管控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分别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制订其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征求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报所在地县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条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核应急工作需要,对进入规划管控范围内旅游景点的游客数量进行控制。

第三十一条 规划管控范围内禁止建设炼油厂、化工厂、油库、使用爆破方法作业的采石场、易燃易爆品仓库、输油(气)管道等项目。

规划管控范围内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禁止新建、扩建大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生活居住区、大的医院或者疗养院、旅游景点,以及飞机场和监狱等项目。

规划管控范围内已建有前二款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的,因保障核电厂安全确需征收的,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 以核电厂反应堆为中心,半径5千米毗邻海域内,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码头和锚地,不得新设置船舶的防台避风锚地。

第五章 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

第三十三条 核电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科协等部门和核电厂应当组织开展核安全与核应急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核安全和核应急的认知水平。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核电厂前向拟建厂址所在地公众公布建造意向,说明所建核电厂的性质和可能对所在地的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并接受公众的咨询。

第三十五条 核电厂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与辐射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核设施建设、运行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六条 核事故信息由省核应急委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信息内容包括:核事故及处置基本情况,空气、食品和饮用水等受污染情况,对公众健康及环境安全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公众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建议,以及公众关注的其他事项。

核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核应急委应当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持续滚动相关信息。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散布核事故信息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实施盗窃、损毁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设备等危害系统安全运行行为的;

(二)散布核事故信息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规划管控范围内擅自建设禁止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核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对周围公众和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核应急救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核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的;

(二)拒不承担核应急准备义务的;

(三)拒不执行核应急预案,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的;

(四)其他危害核应急工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含义:

(一)辐射环境,是指核电厂管理区域外的放射性水平。

(二)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三)应急计划区,是指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核应急预案、并预计采取核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7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到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5年削减8%,控制在42.4万吨以内(电力行业总量不超过17.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比2005年削减4.8%,控制在37.5万吨以内(2008年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其中2007年全省二氧化硫要减排1.6%、化学需氧量要减排1%。当前,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减排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减排项目有序推进,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总体仍呈上升趋势,实现全省“十一五”期间减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必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现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

(一)削减二氧化硫

1.公用燃煤电厂脱硫项目

(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漳州后石电厂1#-6#机组,泉州南埔电厂1#、2#机组,厦门嵩屿电厂1#-4#机组,福州可门电厂1#、2#机组,江阴电厂1#、2#机组,宁德大唐电厂3#、4#机组等6个电厂的脱硫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龙岩坑口电厂1#-4#机组,安溪煤矸石发电厂1#、2#机组,厦门瑞新、厦门国能新阳、同集、杏林热电厂,厦门腾龙热电厂,晋江热电厂,龙岩适中电厂(0.8万KW老机组),永定金业电厂2#机组等10个电厂的脱硫机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华能福州电厂3#、4#机组必须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1#、2#机组必须在2008年8底前完成。石狮热电厂、永安亿力热电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莆田湄洲湾电厂1#、2#机组必须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邵武电厂、龙岩恒发电厂、永定金业电厂1#机组、大田益源热电厂等其它未建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都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二氧化硫削减任务,没有完成的,按照省环保局核定的减排指标限制发电小时数(见附件1)。

2.自备燃煤电厂脱硫项目

(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建阳武夷味精公司自备电厂、永安智胜化工公司自备电厂、三化热电厂3#-5#锅炉、福建纺织化纤集团自备电厂5#机组、青山纸业自备电厂6#机组、漳州联盛纸厂自备电厂、龙岩春驰电厂等7个企业自备电厂的脱硫机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三化热电厂6#锅炉必须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福州耀隆化工自备电厂、东南电化自备电厂必须在2007年9月底完成。青山纸业自备电厂1#-5#机组、南纸股份公司自备电厂、邵武中竹纸业自备电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小型自备电厂也要按照减排要求,在2008年底前完成二氧化硫削减任务(见附件2)。

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和企业自备燃煤电厂必须使用低硫煤,脱硫设施投运率达100%。其中,公用燃煤电厂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海水脱硫的机组,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企业自备燃煤电厂采用湿法脱硫的机组,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脱硫效率均要达到80%以上。

3.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项目

(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厦门明达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福建炼化公司硫磺回收项目、邵武化肥厂碱法脱硫项目必须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福抗药业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长乐市华冠纺织公司等16个印染企业锅炉烟气脱硫项目、三钢集团2#烧结机脱硫项目必须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福耀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闽清建陶企业群烟气脱硫项目、晋江南安建陶企业群烟气脱硫项目,以及三钢集团1#烧结机和泉州三安钢铁、福州亿鑫钢铁、福州鑫海钢铁等企业烧结机脱硫项目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未脱硫的工业燃煤锅炉、炉窑,都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见附件3)。

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要保证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记录脱硫设施运行和维护、烟气连续监测数据、燃煤硫份分析和脱硫剂的用量等情况,不得无故停运。需要更新改造脱硫设施,或因脱硫设施维修需暂停运行的,需提前报省环保局批准,其中燃煤电厂还需报省电力公司。对不按规定建成脱硫设施、不正常使用脱硫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脱硫设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及经济制裁。

4.推进燃煤脱硫的政策

(1)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对脱硫设施通过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脱硫加价,未经验收的不予享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对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对投运率在80%-9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1倍罚款;对投运率低于8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对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海水脱硫的机组脱硫率低于95%的,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机组脱硫率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相应扣减含税脱硫电价0.3分/千瓦时,直至扣完1.5分脱硫加价。对由于发电企业原因未按期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福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联网的,从规定的联网时限次日起扣减其脱硫电价款。

(2)实施差别电量和替电。在保证全省总体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已建成脱硫设施且正常稳定运行的机组发电。对未按要求脱硫的机组,按照省环保局核定的二氧化硫减排指标,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对超标排放的发电企业,按照电力调度“三公”管理办法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燃煤电厂必须加大采购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力度,降低燃煤含硫率,对不按规定落实采购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实施方案的,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督促企业自备小容量机组在满足工艺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停发、减发部分电量,改由大机组发电,并通过省电网供应。

(3)鼓励二次脱硫。对脱硫尾气深度处理和脱硫技术改进实行技术难题公开招标,鼓励企业和排污单位开展科研攻关,支持二次脱硫项目成果的对接转化。

(二)削减化学需氧量

1.重点工业排污单位废水处理

(1)确保已建减排项目稳定运行。青山纸业3#纸机洗选改造项目、建宁铙山纸业公司废水治理系统改造项目、南纸股份公司节水减污工程、邵武中竹纸业公司ECF漂白技术应用项目、建阳武夷味精公司利用废水生产复合肥项目等45个减排化学需氧量的已建重点项目,必须强化管理,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见附件4)。

(2)确保未建减排项目按时建成投运。南平长富乳业集团废水处理设施技改项目、邵武化肥厂废水循环使用技改项目等必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福州榕昌化工公司废水处理技改项目、南纺股份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福抗集团纳滤机滤芯改造项目等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南纸股份公司扩建2.5万吨/日废水处理项目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邵武中竹纸业废水处理技改项目等其它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泰宁绿山纸业公司必须在2007年底前停止制浆。永安智胜化工公司等5个排放废水工业企业必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2007年11月中旬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其它具备进一步减排化学需氧量能力的工业企业,都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减排任务,由所在市、县(区)根据减排要求下达计划(见附件5)。

(3)开发区污染集中整治。全省现有工业开发区必须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2008年底前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在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成前,开发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都必须自行治理、达标排放。其中,漳州角美福龙开发区、龙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建成并稳定运行。

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区内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治。

2.生活污水处理

(1)新、扩建项目必须按期建成投运。新、扩建的6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必须在2007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连江、泉港、惠安、沙县、霞浦等5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罗源、闽侯、泉州北峰、城东、龙海、南靖、泰宁、邵武、建瓯、建阳、漳平、上杭、宁德、福鼎等17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建成投入运行;福州连坂、仙游、诏安等22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泉州东海、漳浦、宁化等19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见附件6)。

(2)已建项目必须完善配套管网。已建的3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管网不完善的24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管网配套任务。其中,福州大学城、马尾、快安、福清、泉州宝洲、石狮、永安、厦门杏林、同安等9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福州金山、长乐、平潭、厦门二厂、集美、南安、安溪、三明列东、永春、武夷山等10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厦门海沧、翔安、三明列西、南平塔下、德化等5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新、扩建的6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工作,必须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完成(见附件7)。

(3)提高处理水平。污水处理厂必须完善技术工艺,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同步具备除磷脱氮、消毒灭菌能力,已建的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除磷脱氮、消毒灭菌工艺改造。大力实施污泥综合利用,实现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

3.推进污水处理的政策

(1)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出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明确水质考核项目、在线监控、水质检测频次、合格评价等具体要求,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运行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酌情降低信用等级。对营运情况好的前十名企业给予奖励,并作为样板企业,支持其在我省污水处理产业化中扩大市场。

(2)实行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同处理效果挂钩。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实施必要的经济约束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达标率的,由当地政府相应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

(3)实施区域限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暂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二、全面实施在线监控

(一)燃煤电厂

1.已安装并联网的必须确保连通。华能福州电厂、厦门嵩屿电厂、厦门腾龙热电厂、漳州后石电厂、龙岩坑口电厂等5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局联网的燃煤电厂,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2.已安装但未联网的要限期联网。已安装在线监控但未联网的福州可门电厂、江阴电厂、宁德大唐电厂、莆田湄洲湾电厂、厦门瑞新热电厂、厦门国能新阳热电厂、厦门国能同集热电厂、泉州南埔电厂、晋江热电厂、安溪煤矸石发电厂、三化热电厂、南纸股份公司自备电厂必须在2007年9月10日前与省环保局联网。

3.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厦门国能杏林热电厂、青山纸业自备电厂、福建纺织化纤集团自备电厂、龙岩春驰电厂、永定金业电厂要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联网;漳州联盛纸业自备电厂、石狮热电厂、永安亿力热电厂、永安火电厂、三钢集团自备电厂、龙岩恒发电厂、漳平电厂、邵武电厂、邵武中竹纸业自备电厂、龙岩适中电厂要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联网。

燃煤电厂中属公用燃煤电厂的,还必须与省电力公司、福州电监办联网。所有燃煤电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应当符合《计量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线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燃煤电厂应当立即报告省环保局,属公用燃煤电厂的还需报告省电力公司、福州电监办,并立即通知通讯部门予以修复。对未按规定安装或者因发电企业原因没有稳定联网的燃煤发电机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视同未脱硫机组限制发电小时数。

(二)重点工业排污单位

1.已安装并联网的必须确保连通。福抗药业公司、漳州糖业公司、福建炼化公司、晋江可慕制革治污公司、石狮伍堡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大堡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尚锦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三农集团公司、南纸股份公司、南纺股份公司、雪津啤酒公司等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局联网的工业企业,以及东南电化公司、三钢集团、漳州角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晋江凤竹纺织公司等52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的工业企业,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2.已安装但未联网的限期联网。福州华映光电公司、罗源雄丰纸业公司、厦门翔鹭石化公司、南靖雄发纸业公司、泉州联邦印染公司、晋江优兰发纸业公司、晋江兴业皮革公司、永春宏美纸业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将乐腾荣达制浆公司、邵武中竹纸业公司、建阳武夷味精公司、南平铝业公司、连城东方纸厂、龙岩龙化公司、龙岩造纸公司、莆田佳通轮胎公司、众和股份公司、古田抗菌素厂、霞浦益源食品公司等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但未联网的企业,必须在2007年底前与省环保局联网。

3.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并联网。福州福兴医药公司、厦门华纶印染公司、石狮华宝漂染公司、建宁铙山纸业公司、南平榕昌化工公司等52个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国控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长乐针织总厂、厦门银鹭食品公司、泉州贵格纸业公司、泰宁德立化工公司、莆田荔城纸制品公司等229个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

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污水处理企业

1.已安装并联网的必须确保连通。福州洋里、祥坂、马尾、快安、三明列东、列西、南平塔下、漳州、龙岩、莆田、泉州宝洲等11座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省环保局联网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与省建设厅联网,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2.已安装但未联网的限期联网。福州金山、大学城、福清、厦门二厂、东部、海沧、集美、同安、永安、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15座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但未联网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9月10日前与省环保局联网,并尽快与省建设厅联网。

3.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平潭、厦门杏林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9月10日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联网;长乐、武夷山、厦门翔安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省建设厅联网。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局、省建设厅联网,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在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在线监控的同时,加快推行进水水质在线监控。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实施省里下达的减排计划。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在2007年9月底前制定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建立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本行政区域减排项目,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省环保局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负总责,负责跟踪减排工作进展并监督实施,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全省减排工作的月份、季度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省减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通报;负责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对未按期建成治理设施或者建成治理设施不正常稳定运行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查处(其中,对燃煤电厂的问题,要向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分别提出扣减脱硫电价款和发电小时数的意见;对污水处理厂的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提出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的意见);负责监督排污单位实施在线监控,每年制定实施安装和联网计划,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控情况和处理意见;牵头组织开展二次脱硫技术难题招标,大力推广经济适用减排技术;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省经贸委负责实施差别电量和节能调度、替电、未脱硫燃煤机组限量发电工作;要在2007年9月底前牵头会同省环保局、福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省物价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差别电量实施方案,对污染企业的限电、停电措施,以及采购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协同省发展改革委落实“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

省建设厅负责监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2007年9月底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评估办法,以及污水处理厂达标率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配套任务和污水处理率的市、县(区),要及时向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部门通报。

省发展改革委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配套任务和污水处理率目标的市、县(区),暂缓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城建项目立项;协同省经贸委落实“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筹措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在2007年9月底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达不到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费开征不到位的地方的处理办法;对达不到规定达标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的意见,督促当地财政落实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

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环保局、省经贸委等部门在2007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脱硫电价政策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省环保局通报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知省电力公司相应扣减脱硫电价款;要负责污水处理费开征与征收督促工作,协同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制定污水处理厂达标率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具体办法,并监督落实。

福州电监办负责监督相关电力企业执行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并依法吊销关停发电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监管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运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脱硫差别电量、脱硫电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供电企业执行对污染企业的限电、停电。

省电力公司配合环保部门实时监测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监督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配合经贸部门执行节能调度和差别电量发电计划,配合环保、价格、经贸部门对燃煤电厂脱硫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脱硫电价政策做好电费结算和扣减脱硫电价款工作。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篇8

一、基本情况

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最初由县环保局负责实施,项目可研和初设分别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3月经省发改委批复同意,由于原批工程建设厂址现状过洪断面仅为74.5米,无法满足新的防洪规划要求(嘉陵江过洪断面为110米),加之用地面积偏小(仅为14亩),征地拆迁难度大(拆迁对象为14户住户、1个修理厂和1个加工厂)。经请示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将原建厂址夹门子村鲁光坪变更为夹门子村夹门子沟出口右岸阶地。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省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5万m3/d,总占地面积27亩;生产工艺为微曝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臭气处理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共规划污水管道26.992km,其中污水主干管及箱涵13.965km(其中压力主干管0.305km,过河主干管及箱涵0.356km),污水干管6.315km,污水支管6.712km;工程规划年限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25年;服务范围为县城中心区(菜籽坝、狮凤路、电厂工业园、老城综合区、钢铁厂、火车站)六个片区,服务面积2.03km2,服务范围内近期人口7万人,远期人口11万人;估算总投资892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4308万元,污水管网投资46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4%,地方自筹16%;污水处理厂经营成本为297万元/年,污水单位经营成本为0.542元/m3。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在多次邀请县上领导、原设计单位技术专家会同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局和城关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重新对比选厂址进行现场考查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专门委托广州市浩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水文局和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大队分别提交了厂址比选论证方案,并于2011年6月15日,在政府专题会上研究确定夹门子沟口右岸为建厂厂址。

2、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土局、城关镇及夹门子村两委的大力配合下,于2011年7月中旬完成了厂区4户住户的拆迁安置工作和征地预审工作,同时购买了厂址所在地鸿兴页岩砖厂,拆除了全部厂房,进行了场地平整,为正式开工建设创造了基本条件,2011年7月26日正式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

3、及时邀请广州市浩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市水文局、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大队和县田园测绘中心等设计单位的技术专家对夹门子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分头开展勘测设计工作。6月下旬完成了地形图测量和洪水位复核,并提交由广州市浩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变更设计;委托市水文局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9月23日通过专家评审,11月10日通过市水利局批复;委托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9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11月16日通过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委托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的地质勘探7月中旬开工,11月上旬完工并提交广州市浩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委托广州市浩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的项目可研于10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11月1日通过省发改委批复,12月16日初步设计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7月25日厂区防洪河堤工程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1月上旬建成;8月中旬完成供电工程并为防洪河堤工程建设和地质勘探提供正常用电;9月14日厂区供水工程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12月30日供水工程建成。

截止年底,各项前期设计报批工作及附属工程建设均已进入收尾阶段,已累计到位资金50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3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5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05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5000万元)的101%,其中投资1800万元,建成污水集中收集管网(箱涵)4.5公里;投资1400万元,建成城区排污管网7.8公里;投资500万元,建成厂区防洪河堤工程843米;厂区供水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供电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征地拆迁完成投资500万元;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投资650万元。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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