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4:2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交通运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现代交通运输统计是社会运输统计和国家经济发展整体统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交通行业运输统计的确定必须满足国家统法计对统计基本任务的总体要求。现代交通运输统计的基本任务可以确定为: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先进适用的统计手取,对交通行业提供现代运输服务的相关活动进行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行使统计监督,为国家了解交通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现代运输业发展的贡献和影响,制定交通行业和现代运输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为交通行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交通现代运输发展的规划建设、运行组织、经营管理各科学研究提供依据。
2统计调查的概念
所谓统计调查就是根据统计研究预定的目的、要求和任务,运用各种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有关现象的各个单位的资料,对客观事物进行登记,取得寡实可靠的原始资料的工作过程。统计调查搜集来的资料有两种:一种是对被调查单位未做任何加工整理的原始资料,又称初级资料;另一种是搜集次级资料,也称间接资料,是指已经经过某个部门或地区加工整理过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总体数量特征的统计资料,一切次级资料都是由原始资料加工整理而来。统计调查与了解、查明原因的一般性调查,既有相同之处,更有区别。相同之处表现为,它们都是为了认识、把握客观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而进行的资料和情况的了解、搜集工作。区别表现为:①对象范围不同,统计研究运用大量观察法,需向较多的总体单位做调查,一般性调查的单位较少。②资料性质不同,统计调查以数字资料为主,一般性调查以情况资料为主。
3统计调查方法分类
根据不同的调查目的,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和组织方式是统计调查的重要问题。统计调查方法按调查对象可分为如下几类。
3.1普查普查是为了了解某种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适用于不必要或不可能经常调查而需要得到全面统计资料的现象。普查是一种大量的、一次性的、专门组织的调查,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调查方法。由于普查涉及面广、对象多,调查的内容和项目就不能太多太复杂,所以,普查项目只能限于对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的描述,主要应用于较大范围的对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
3.2统计报表统计报表,是按照一定的表格和要求,自上而下统一布置,自下而上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科统计数据采集的方式。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管理部门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主要方式。通过统计报表,可以全面系统地搜集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统计资料,是反映国情国力的主要资料来源。
3.3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是非全面调查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它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观察,并用观察结果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调查方式,适用于不可能或不必要进行全面调查的现象。利用抽样调查资料可以检查、补充、修正全面调查的资料。抽样调查与其他非全面调查相比,具有如下特点:①按照随机原则抽取调查单位;②以推断总体为目的,而且能够对推断结果的可靠性做出数学上的说明。
3.4重点调点调查是专门组织的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在所要调查的总体中,只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重点单位在全部单位中,虽然只占一部分,但它们在所研究的现象的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能够反映全部总体的基本情况。重点调查主要采用专门调查的组织形式,有时也可以颁发定期统计报表,由被调查的重点单位填报,定期观察这些重点单位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变动。重点调查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采用以企、事业单位的原始资料为依据的报告法。
3.5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目的和任务,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取若干个有典型意义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对它们的分析与解剖认识同类事物的本质及发展变化规律,并用以指导和推动总体现象的发展。典型调查可以弥补其他调查方法的不足,为数字资料补充丰富的典型情况。典型调查的具体方法通常有直接观察法、个别访问和开调查会。其中开调查会是最简单易行和比较可靠的方法。这种调查是讨论式的,即由调查者召集若干了解情况的人,按预定的调查提纲,提出问题展开讨论,把调查过程和研究过程结合起来,从中掌握第一手详细材料,达到预期的调查效果。
4现代交通运输统计调查方法选择
上文介绍的各种不同的统计调查方法,各有各自的特点和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统计对象日趋复杂,必须用多种统计调查方法,才能搜集到丰富的统计资料;而且任何一种统计调查方法都有它的优越性与局限性,有不同的实施条件,单独采用某一种方法,难以较好地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统计工作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的原则,现代交通运输统计宜采用抽样调查与普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并辅之以统计报表方法,来获取所需的统计资料。
4.1普查为基础交通行业至今还未对运输进行过全面、深入的统计调查,因此统计部门很有必要对交通行业从事运输的基本单位进行普查,以了解现代交通运输的基本发展情况,并为今后相应的统计推算工作打好基础。如对于交通行业运输基础设施、投入产出、人力资源等,就有必要进行定期普查,了解其基本的发展状况。
交通量的持续增长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最根本原因,而传统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资金、土地等稀缺资源的有限性又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道路基础设施是不可能无限扩展的;另一个就是限制交通流量,主要是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实现。这又分两个方面:一是控制车辆出行,如按车牌单、双号分别行驶,或是鼓励和发展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美国等西方国家早在很多年前已在一些交通繁忙路段实施鼓励两人以上的车辆优先行驶的规定;再就是控制汽车保有量,以高额的税、费甚至控制上牌等来限制汽车数量的发展。这些方法短期可以奏效,但有失公平、合理。如何更有效地使用现有交通运输网络就是人们试图寻找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人们希望通过增加技术含量的方法提高现有道路的利用率,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程度和道路使用的舒适性,智能运输系统(ITS)因此应运而生。
1ITS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智能运输系统,就是集信息处理、通讯、控制、以及高科技的电子技术等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交通运输网络中。它与传统的交通管理系统一个最显著的区别是,将服务对象的重点由以往的管理者转向道路使用者,即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向道路用户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捷的服务,以减少交通堵塞,从而达到提高道路通过能力的目的。另外,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ITS将道路管理者、用户、交通工具及设施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纳于系统之中,提高了交通运输网络这个大系统的运行效率。
ITS系统的功能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信息提供、安全服务、计收使用费和减少交通堵塞等。系统向道路管理者和用户提供的主要是道路交通情况的实时信息及相关的其它信息,如天气等;而安全服务的内容则有危险警告、人车事故预防、行车辅助等,它们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帮助减少交通事故;费用收取主要是以电子方式自动地向用户收取道路使用费或车辆停放费等。当然,系统还可以根据人们的需要提供更多的服务。
2先进国家的发展情况
北美、欧洲诸国及日本等西方国家在ITS的发展方面处于明显的领先地位,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政府的积极态度与有力支持
对于ITS的开发利用,有关当局均积极参与,并给予相当的财力支持。在美国,由联邦/州运输部作为主管部门,联邦公路局、立法机构及地方政府均有介入。政府的作用是对发展目标进行战略规划,如美国国会1991年通过了《陆上综合运输效率法》(ISTEA),1997年又完善为《综合运输法》(ISTEAⅡ),对如何采用先进技术以提高运输网络的效能做了相应规定;1996年初联邦运输部对ITS的发展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全国性的智能运输基础设施(ITI)以节省交通时间,减少伤亡事故,提高全国人民生活质量”,具体规定出交通信息管理、紧急事故响应、旅行信息等九个子系统作为该计划的基本构成,明确了到2001年的发展目标。此外,政府也是资金的主要来源。美国政府每年对ITS都有专门的预算,如1997、1998年分别为2.4和2.5亿美元,而日本仅在1995年政府就投入6.7亿美元,这为新兴的ITS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
2.2专职机构的领导与协调
作为一个行业,ITS要有专门的组织来负责有关业务的领导与协调,一般多为半官方的,或者是有政府背景的机构,如美国的“全美智能运输协会”,加拿大的“加拿大智能运输协会”,而欧洲则有一国际性的ERTICO,“欧洲ITS组织”,其接受欧盟委员会的领导。这些机构与政府关系密切,它们既有行业的组织协调职能,又作为政府的咨询部门帮助制定发展战略,制定和颁布行业标准,构筑行业发展的架构;在其内部也有所分工,设立不同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组分管相应的专业领域。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交通物流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交通物流发展面临的形势,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物流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调查了解我市交通运输物流业的基本现状、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分析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制定推动我市交通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提供依据。
二、调研内容
(一)交通运输物流基本情况。我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客货运输站场、物流园区的数量、规模、性质、业务类型、业务网络覆盖范围、经营状况、运力、运能、物流设施设备的应用、物流信息技术水平和业务发展状况。
(二)交通运输物流运营情况。面对当前燃油价格上涨、运营成本增加等状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企业和重点客货运输线路,进行抽样调查与深入分析。
(三)交通运输物流政策情况。交通运输物流规划、发展意见等制定情况,已出台和计划出台的扶持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的政策。在运力优化、信息化建设、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冷链物流发展等方面等实践经验、发展思路及扶持政策。
(四)交通运输物流发展建议。目前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对加快交通物流业科学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发展思路。
三、调研步骤
自即日起,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交通运输物流的调研工作。其中,市港航局牵头负责全市港航系统的物流调研工作,市运管处牵头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系统的物流调研工作,各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企业要全力搞好配合。6月20日前,市港航局、运管处要将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市港航局、运管处的调研情况,组织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典型线路,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当前,交通运输物流业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国家级新闻媒体也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开展本次调研活动既是一项迫切的现实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调研活动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和提高调控能力与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
2009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统筹推进交通建设、公路养护、运输管理等项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振兴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主要预期目标:交通发展投入400亿元,比上年增加59.6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0亿元,比上年增加40.8亿元,同比增长22.8%。公路建设投入218亿元,建设公路里程10528公里。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9亿元,建设三级以上客运站6个,农村客运站60个。内河航道建设投入0.1亿元,继续实施鸭绿江航道整治工程。
主要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把握国家重点投资方向,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是交通运输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明确的支持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县(市)通高速”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到2015年,完成投入1930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4800公里,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省内路段,实现省会至市州政府所在地全部通高速公路,县(市)基本通高速公路的目标。进一步调整完善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到2015年,国道及50%以上的省道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10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关系全局的综合通枢纽及衔接配套的运输场站,调整运输结构,推动现代物流发展,建立完善全省城际快速客货运输网络,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能力。制定完善内河水运发展规划,争取尽快实现第二松花江、松花江四级以上航道畅通,鸭绿江通航条件较大改善,港口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基本适应水运发展需要。
(二)紧紧抓住宏观政策调整机遇,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全年计划投资145亿元,长春至辽源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启动四平至长春段八车道改造,开工建设营城子经东丰至梅河口高速公路,加快营城子至松江河、长春至松原、松原至双辽等8个高速公路续建项目建设。一是紧紧抓住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争取在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创新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高速公路实行省地共建,交通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向积极性高的地方倾斜。三是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要集中精力,日夜兼程,采取平行推进、交叉进行的办法,抓紧完成工可、设计、环评、土地预审等项工作;对已经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争取年底前完成审批。四是加大筹融资工作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不断探索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新方式。通过发行债券、合资合作、BT、BOT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满足建设需求。
(三)坚持统筹兼顾,继续推进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在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发挥路网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坚持“有保有压”,加快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全年计划投入25亿元,建设环长白山二级旅游公路等10个项目,建设规模491.7公里,竣工208公里。认真做好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备料等工作,加快工程进度,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完成年度计划。
围绕实施民生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全年计划投资48亿元,建成水泥(沥青)路8220公里。新增通水泥(沥青)路的乡镇2个,乡镇通水泥(沥青)路率达到99.3%;新增通水泥(沥青)路的行政村872个,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率达到90%,提前一年完成部省协议目标。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督促协调和技术指导,严格建设标准,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机制和办法,搞好工程验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交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敢于打破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探索建立交通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交通运输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我们必须主动适应、积极探索,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尤其是取消养路费等六项规费后,公路建设的融资、养护管理的资金拨付等都出现了新变化,要认真研究解决好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加快建立完善新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机制。要把交通运输工作重点转移到改进管理、加强公共服务上来。二是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交通运输业,提高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效能。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征费系统职能调整和改革涉及人员安置问题,抓紧制定和完善人员安置方案。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准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债务审计和还贷协议签订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进行。在未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前,各地要加强收费站管理,保证收费工作正常进行。四是围绕交通运输发展组织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加快建设季节性冻土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重点实验室,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高行业科技水平,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主动适应交通职能调整的新变化,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交通运输厅,并赋予了新的工作职能。要以这次交通职能调整为契机,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一要抓紧研究制定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统筹运输方式的衔接与协调,优化配置运输资源。二要加强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搞好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场站布局规划研究,加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枢纽场站。三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的指导,搞好工作移交和衔接,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抓紧研究解决出租车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强化各项措施,确保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有效衔接的旅客运输网络。四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发展物流市场,鼓励传统货运企业拓展货物受理、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业转型。整合各种运输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农村物流配送业务。五要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为管理决策、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六要推进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发展,确保市场健康有序。
(六)坚持建养并重,突出抓好公路养护管理。牢固树立建养并重理念,在抓好建设的同时,切实抓好养护管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养护管理年活动。今年是开展养护管理年活动的最后一年,要在总结前两年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目标管理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支持保障体系和奖惩措施,重点解决好养护资金、养护体制机制、养护组织管理和养护质量等问题。二是加大养护投入。认真搞好路况调查,科学制定养护规划,合理安排养护工程,做好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和专项养护,提高道路通行质量。全年计划投入16.5亿元,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达到92,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7.9%。三是继续深化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改革方向,认真研究解决改革遗留问题,推进养护市场化进程。四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多种形式的养护运行机制,加大养护资金投入,确保实现“有路必养、常年养护”的目标。
(七)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努力维护交通行业安全稳定。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提请省人大和省政府尽快出台《*省公路条例》、《*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修订)和《*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加快水上交通管理立法步伐。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搞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快农村公路危(险)桥改造,全年计划改造危(险)桥346座,加固167座。深入做好渡口、渡船改造和渡改桥工作。这项工作关系民生,涉及到24个县、154个乡镇、210余万群众(其中8万学生)的出行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搞好调研,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切实改善渡运条件,确保安全。三是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保证体系作用,创新质量监管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搞好信用登记与考核,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养护市场、运输市场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五是加强资金监管。要科学安排调度资金,严格造价审查,有效控制成本。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八)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交通队伍和行业文明建设。一是继续解放思想。以宽阔的视野观察和判断形势,跳出行业看行业,敢于承认差距和不足,增强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敢干事、会干事、真干事。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思维谋划交通运输发展,用新理念、新举措推进交通运输工作,使各项工作都有新成效,各个方面都有新突破。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地选拔和使用人才,最大程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一经部署,就要落实责任,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督促,实行绩效考核。要按照建设服务型行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四是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交通文化建设,发挥交通报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大力弘扬交通运输发展主旋律。加强政行风建设,着重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纠风工作不力,民主评议中排在末位的,在交通建设目标责任制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优势分析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开展部门集中采购,可以把原本分散在各单位的采购需求整合在一起,发挥规模优势,享受较高商业折扣;可以减少采购次数,节约采购行政开支;有利于集中监督管理,减少监督和管理成本。二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目标。通过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凭借着部门或系统内部采购活动的集约化、规模化特点,更加高效地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本国产品、民族幼稚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政策目标。三是有利于贯彻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通常具有专业性较强、资产价值较高特点。针对这些采购项目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有利于统一控制配置标准,规范财政资金的物化过程;有利于促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二)劣势分析部门集中采购也有它的局限性:一是采购流程过长,采购时效性降低,零星、地域性及紧急采购状况难以适应。对于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部门或系统,其各级预算单位需将具体采购需求逐级上报,这势必对预算层级多的部门或系统造成采购流程过长进而降低采购效率。二是由于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或将出现实际配置项目与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不符情况。三是部门或系统内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模式,需要对各预算单位原有的采购事权和财权进行调整,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调动各预算单位的积极性。当然,上述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劣势并不是绝对的,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采购人员的采购水平。
二、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实践、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一)部门集中采购实践交通运输部下属有三大系统———海事、救捞和长航。自交通运输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这三大系统根据各系统特点积极探索对专业资产和服务的集中采购模式,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活动。截至目前,这三大系统均已构建了各自专业资产和服务集中采购框架体系,但在交通运输部层级尚未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活动。下面,对这三大系统集中采购实践作介绍。1.海事系统。按照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海事管理机构分为两类,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简称“部局”)垂直管理的直属海事机构和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地方海事机构。此处所指海事系统为部局及其垂直管理的十四个直属海事机构(简称“直属局”),负责监管全国所有海域以及主要跨省内河(长江干线、珠江、黑龙江)以及黑龙江、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其他水域,具体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等职能。截至目前,海事系统初步形成了“适度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专业资产和服务采购管理模式,即根据专业资产和服务在各使用单位的通用性、资产规模大小等情况,逐步建立了部局适度集中捆绑采购、直属局适度统一采购、直属局所属单位分散采购三级采购管理模式。2.救捞系统。救捞系统由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简称“部局”)及其救助、飞行、打捞三支队伍(即三个救助局、四个救助飞行队、三个打捞局,简称“直属局”)构成。救捞系统是中国唯一一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打捞力量,承担着对中国水域发生的海上事故的应急反应、人命救助、船舶和财产救助、沉船沉物打捞、海上消防、清除溢油污染及其他对海上运输和海上资源开发提供安全保障等多项使命。自2003年救捞系统体制改革以来,该系统一直在探索适合本系统特点的采购组织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已建立了部局集中采购和直属局分散采购两级采购管理模式。3.长航系统。长航系统由交通运输部派出机构长江航务管理局及其六个直属单位(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等)构成,负责对长江干线(云南水富—上海长江口,干线航道里程2838公里)行使航运管理职责。与海事、救捞系统不同,由于长航系统各直属局的工作职责不同,需要使用的项目也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该系统建立了以各直属局为主的集中采购模式。这三大系统各自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方式及采购项目范围见表1。(二)部门集中采购取得的成绩经过多年实践,以海事、救捞、长航三大系统集中采购为表现形式的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取得了显着成绩,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集中采购工作逐渐规范。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各自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等特点,三大系统分别积极探索并构建了符合现阶段发展特点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这为下阶段交通运输部层级开展部门集中采购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支持。2.三大系统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上升。以救捞系统为例,近年来在积极探索专用项目集中采购新模式和新措施,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由最早的救助船舶集中采购逐步扩展到飞机、信息化系统、溢油清污设备和应急救助物资等专用资产,以及船舶和飞机保险、船舶燃油供应等。集中采购规模也是逐年上升,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救捞系统专用项目集中采购规模年均7~8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达8~9亿元,约占整个救捞系统专用项目总采购规模的50%左右。3.集中采购组织形式相对稳定。截至目前,三大系统均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集中采购组织构架。例如,救捞系统为了开展好救助船舶和飞机等大型专用资产集中采购活动,交通运输部或部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造小组等。各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开展有序。(三)部门集中采购仍存在的不足1.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缺乏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作为本部门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主体,应针对此项工作统一制定规划。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才经历短短十几年时间,很多领域仍在逐步推进甚至摸索过程中,尤其是部门集中采购,财政部作为全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仅在《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文件中提及,尚未对“部门集中采购”作明确界定与定位。由于部门集中采购法律基础不完善,交通运输部将侧重点放于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加强交通运输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在部门集中采购领域未加以深入研究,仅在国务院办公厅2007-2012年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将救助船舶、直升机等纳入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货物类目录中。但随着三大系统集中采购活动的积极探索和开展,交通运输部层面不统一制定规划,已逐渐阻碍交通运输整个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操作,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长远发展。总体上看,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三、其他中央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一)部门集中采购经验做法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卫生部、水利部等多个中央部委先后组建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集中采购活动,取得了显着成绩。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自2004年9月就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又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成立了集中采购中心,主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国税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负责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再如,公安部早在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公安部政府采购办公室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随后该机构经历多次更名。2012年6月7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机构最新更名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的委托,承担警用车辆、装备物资的集中采购等工作。(二)经验借鉴与启示通过对其他中央单位部门集中采购发展历程、集中采购中心设定、集中采购目录及开展情况的分析,得出如下几方面借鉴和启示。1.根据本部门或系统资产的特点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内涵。例如,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集中采购目录中,“金融系统专用设备及有价单证和凭证”是针对中国人民银行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在实际操作中,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这一项目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拓展。货物类包括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监控报警系统及配套设备、通讯设备;运钞车、护卫车、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机械动力、电器、发行机具、医疗、炊具设备;帐表、凭证和其他印刷品;办公家具;其他货物。工程类包括营业办公用房、发行库、附属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安全管理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修缮和装饰工程。服务类包括计算机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各类设备维护;中介服务;各项财产保险。以上项目几乎包括了所有中国人民银行采购的专业资产及服务,并利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2.结合本部门或系统自身特点,构建部门集中采购的组织形式。上述中央单位均根据实际需求和特点,设定符合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模式。具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经中编办批准专门成立了集中采购机构,设立相关处室,负责本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公安部集中采购机构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就延续下来,经过几十年运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卫生部没有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而是将其负责的高值医用耗材和甲类大型设备招标工作委托给其下属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而水利部委托预算执行中心实施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并执行部分部门集中采购工作。3.按照专业资产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首先,对具有标准、型号、规格统一的资产进行集中统一采购。例如,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各单位使用的监控警报系统、通讯设备、运钞车、护卫车、凭证、计算机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等;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各单位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等税务票证印制,税收业务软件,税务制服等;卫生部下属各医院使用的各种医疗器械等,这些中央单位集中采购的项目都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各使用单位没有差异化需求,从而可以高效地实现集中批量采购,实现较好的规模效应。其次,对其它专业资产或通用资产和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如国家税务总局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仅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还负责编报和汇总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工作;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受水利部委托承担水利部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4.建章立制,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活动。一项工作规范开展的前提要件是建章立制。为了规范有序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活动,有关中央部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业务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小额项目采购操作规程(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水利部先后制定了《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央防汛物资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大力推广高效清洁能源和技术,全面推行汽油车国Ⅳ以上、柴油车国Ⅳ以上排放标准;鼓励提倡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如采用纯电动车、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技术;积极使用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出租车,加快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汽进程,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等;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油气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等活动。
二、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
重点建设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以及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交通信息服务应用平台、交通信息子平台,引导公众出行、支撑交通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及支持。以交通服务应用平台为支撑,通过交通指南、交通网站、交通服务热线、电台电视台、可变信息标志、手机、车载导航终端等方式,为不同的公众群体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路径、出入口和换乘方案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以综合信息平台及交通信息子平台为支撑,为交通指挥管理者提供日常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客流、交通运行状况、交通综合管理政策等信息,科学组织交通运力。
三、促进城市低碳交通发展,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方式。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运营路线,大力发展城市快速公交,鼓励海口、三亚适度超前发展有轨电车系统;发展慢行交通(主要包括步行及自行车交通),合理规划,完善自行车和步行道路系统,形成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遍及城区主干道、名声古迹区、各生态旅游区及居民休闲区,组成串联全岛城乡绿地和水体的自行车绿道网络,营造良好的自行车、步行空间环境;布局规划和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合理引导市民选择“自行车/步行+公交”的绿色出行模式。
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加快发展道路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高效运输方式;推进点对点商务快客运输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充分发挥海口、洋浦保税港区等优势,加快海口马村港、洋浦港、三亚南山港等一批以港口物流基地或货物集散中心建设;中心城市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运输站场和物流园区;加快培育规模化、网络化运作的运输企业;提高现代物流产业集群效率,提高车辆的实载率和运输效率;推动交通电子口岸建设,发展“物联网”,有效整合物流供应链上的运输、、场站、报关、仓储、贸易等企业信息资源,推动“大物流”向专业化、功能化、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2、铁路运输:乃是一种最有效的陆上交通运输方式;
3、水路运输:是以船舶为主要运输工具、以港口或港站为运输基地、以水域为运输活动范围的一种客货运输;
4、航空运输:是使用飞机直升机及其他航空器运送人员、货物、邮件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快速、机动等特点;
实用铁路交通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 ;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运价:见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义务责任:
1、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2、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怎样写交通运输合同参考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交通运输合同范本阅读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