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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扶贫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1 16:24:53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1

该活动由山西省科技助力精准扶贫领导组办公室、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山西省基层卫生协会、晋中市科协协办,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医学分会、左权县科协、左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

7月23日,山西省科技助力健康扶贫启动仪式在左权县召开,山西省科技助力精准扶贫领导组副组长,山西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郝建新,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巡视员杨恩建,左权县副县长吕爱鸿,山西大医院副院长张莉芸出席仪式。活动主办、协办单位相关人员,左权县、乡、村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仪式。山西省科技助力精准扶贫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山西科技新闻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石宝新主持会议。

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与左权县卫计局签订科技助力健康扶贫帮扶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在左权县建设省级医学服务站,开展对口健康帮扶服务,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水平。

吕爱鸿在致辞中代表左权县委、县政府对与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对活动方到左权开展基层医疗培训、为群众义诊表示衷心感谢。吕爱鸿表示,“十三五”以来,左权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推动基层科普、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实施。山西省科技助力健康扶贫专家团走进左权,将帮助左权解决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不足的问题,左权县委、县政府将借势发力,为专家团队提供优良的合作环境,进一步推动左权健康扶贫工作。

张莉芸表示,山西大医院将通过此次健康扶贫工作与左权县达成医疗帮扶协议,建立长期关系,努力将风湿病、高血压等知识普及到左权各个乡镇,为山西风湿病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郝建新为首批建设的左权县人民医院、麻田镇卫生院、泽城村卫生室3个健康e站授牌,左权县人民医院院长程建东接牌。该健康e站由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捐建,并捐赠3套全省第一县乡村远程医疗健康大数据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李文佳现场演示了使用方法及其优势。该系统试用成功后,将在全县推广。

会上,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科处副处长李志华、山西省基层卫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蒲连兵、晋中市科协主席张元存分别讲话。

启动仪式后,山西大医院副院长张莉芸、山大一院风湿免疫科副主任傅自力等7位专家在医卫双优下基层讲座上,分别从认识风湿科风湿病、高血压的危害与防治、慢病管理在风湿病中的作用等方面对左权医务人员进行医技培训,为基层的医务工作者灌输先进治疗理念与经验,强化左权基层医生的技能,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2

20xx年,**镇卫生院院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扶贫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域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帮扶的XX村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扶贫开发和惠民行动工作,注重办实事、讲实效,具体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解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协助定点帮扶的XX村完成扶贫解困规划,以科技示范、信息服务、提供物质帮扶等手段,实施惠民行动,为定点帮扶的贫困户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圆满完成了镇党委委政府下达的扶贫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

我卫生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卫生院书记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分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二、措施有力,资金落实。

年初,卫生院扶贫领导小组到达定点帮扶的XX村,确定了35户帮扶对象,并与扶贫户签订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想办法出主意,帮助制定经济发展的计划、措施。我卫生院决定在“科技项目、科技示范、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输出、引导扶贫户发展第三年产业等三个方面为帮扶提供帮扶措施。每周工作人员直接到贫困户上门服务1次,期间帮助该村搞好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以及协助搞好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该村的实际困难,在肉孜节、七一等节日,向每户贫困户捐赠钱物,积极为贫困户办好事、办实事。今年以来,我卫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成员为贫困户购买鸡苗x余只,买羊x只,捐款捐物合计近万元。

三、开展科技服务,提供致富信息。

我院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帮扶户学习技术,针对贫困户缺知识、少技能、外出务工难的的实际情况为其免费进行了电工、焊工、缝纫、计算机、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力争让帮扶的贫困户逐渐摆脱贫困,今年帮助贫困户外出务工x人。

四、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开展义务治疗上门活动。

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我卫生院还对定点帮扶村农户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进行卫生知识和医疗常识的简单培训,发放卫生宣传资料近百份,帮助村民提高了讲卫生意识,极大减少了各类传染疾病的发病率,帮扶对象全年无一例传染病源感染现象发生。期间,我卫生院还选派骨干工作人员到村、到组、到户,进行了大量的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目前,我院帮扶工作进展顺利,帮扶的

x户都已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预计年底x户贫困户可以脱贫。

篇十

一年来,我院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卫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扶贫开发有关精神,经常深入xxx卫生院,采取资金扶持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摸清情况,把握重点,着力提高扶贫工作实效xxx卫生院地处我旗南部,受自然条件及资金、技术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该院同其它基层卫生院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院务会深知责任重大。为了迅速摸清掌握情况,专门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副院长任组长,各科主任为小组成员,他们不辞辛劳,多次奔赴扶贫点,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订扶贫计划提供了决策依据。xx淖尔卫生院是XX南部三个xx预防医疗、xx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全院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是一所中、蒙、西结合的综合性中心卫生院,现有职工x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x名,其中主治医师x名、医师x名、医士x名。

二、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形成扶贫帮困的合力

加大卫生扶贫力度,是加快落后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院高度重视定点结对扶贫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服务于我旗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为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年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订了扶贫方案,同时强调:一是要把扶贫点工作作为我院的一件大事来抓,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一年至少专题研究扶贫工作2次;二是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每年至少到扶贫点2—4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三是掌握政策,沟通信息,积极争取有关厅局、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使扶贫工作有力度,见效快。四是加大扶贫宣传力度,让本院广大医护人员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工作,形成扶贫帮困的良好新氛围。

三、结合我院实际,努力为扶贫点办实事、解难题

我们把“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尽力相助,如期脱贫”的总体工作思路做为扶贫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我院优势,深挖潜力,为扶贫点办实事、解难题。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3x万元,其中用于维修房屋x万元,培养人才x万元,引进尿十项、部分手术器械等x万元。尽最大努力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每季度选派2名业务素质高、肯于吃苦、又有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到扶贫点进行技术指导,把我院多年的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技术、经验传授给他们。

二是不定期选派1名学科带头人到该院举办专科医学培训班和学术讲座。三是按院方与该院协议要求,每年为扶贫点免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3—5名。四是该院的住院、门诊、护理病历与正规医院病历书写要求差距较大。为此,我院专门选派3名医护人员到该院进行了为期10天的病历书写指导,并免费赠送了医疗护理业务书本x余册和我院自编的《XX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x套,价值约x余元。通过以上扶贫既解决了他们应急硬软件建设问题,也充分体现了技术扶贫的重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存在问题

由于我院底子薄,资金匮乏,难以满足扶贫点经费所需;在指导扶贫点医技、护理等工作上还需加强。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3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全会精神,以2018年认定的33+10个贫困村、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二)总体目标。巩固县级综合医院二甲创建成果,推进县级专业公卫机构创等达标工作,提升22个乡镇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确保33+10个计划退出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对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加大兜底救助力度并实施总额控制,确保其年度个人住院费用累计支出控制在当年贫困线以内。2018年12月底前,计划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移民局、残联、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对全县贫困人口中的患病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10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2.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贫困孕产妇应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除外),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超出限价控费标准的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兜底解决。

3.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对全县贫困人口的医保扶持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依规转诊至县域外住院、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范围。2018年,在中央和省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增的补助资金中,根据农村户籍参保人数和一定人均标准落实专项经费,按精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卫生扶救助基金申请标准为本县区域内的建档立卡户按要求在县域内住院及依规转诊住院的,享有现有医疗保障后,个人支付达到500元的实施救助。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500-5000元。爱心基金救助申请的标准为符合93种疾病的建档立卡户,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支付部分按照40%的比列进行救助,最高额每人不超过2万元。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相关基金申请资料,并核实后由村委会及乡政府签字盖章,上交至我局汇总申报。

4.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严格执行贫困患者县域外转诊备案,重点监管“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连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到100%。

5.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县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原则,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二)大力实施贫因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扶贫移民局、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7至64周岁人群在脱贫攻坚期内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做到健康体检覆盖率达100%。2018年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贫困村的0至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业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虫病8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降低我县传染病发病率。强化我县预防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接种证制度,通过对口支援方式开展麻疹风疹二联疫苗查漏补种。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做到年安排、季评佑、月分析、日监测。强化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佑。对传染病高发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督促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

3、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包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全年艾滋病检测量不少于辖区常住人口的8%.提高结核病患者成功治疗完成率。强化包虫病患者规范治疗,管理率达到85%以上。加强卫生监测工作,实现饮用水卫生监测全覆盖。

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完成健康管理员培训20名。开展针对性除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高原心脏病患者管理工作。

5.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对标"四好村"创建,在全县全覆盖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落实、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五进五讲"活动(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广播电视、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100%,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6、加强卫生细胞建设。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对标城乡提升、全域旅游两大战略和“四好村”创建,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2018年力争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及卫生院分别不少于2个和8个。

(三)大力实施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继续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确保县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乡村卫生机构基挑设族建设、实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措施力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聚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33+10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按照每个乡建设一所达标卫生院和每个村建设一所达标卫生室的要求,加快目前还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实施卫生室建设,县卫计局配备脱贫村卫生室打造提升的科室制度牌、藏药盒、药柜、桌椅板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检查床等设施设备,着手做好药品储备工作,待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完成后,责任辖区乡镇卫生院将逐一展开打造提升工作。

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城乡对口支援“传帮带”、实施医院托管、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可及性。

4、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结合实际,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持续下沉,促进和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推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人口计生服务能力,着力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5.强化县医院医疗体系建设。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数量和质量。县级医院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总量的50%。

6.严格执行巡回医疗制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分别开展4次,乡级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回医疗活动。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巡诊、义诊活动要覆盖所有贫困乡镇。

7.大力实施“三大行动”。全县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大练兵行功、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健康管理全覆盖行动。通过远程培训、临床实践、技能竞赛和完善激励配套措施,全面提高乡(镇)卫生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基本诊疗技术。全面提高设备使用率,着力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完善以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为主要数据的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四)大力实施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编办、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通过培养、引进、招聘、对口支援等多种渠道。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各级负责的原则,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加强全县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3年轮训一遍。

3、人才招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2017]24号)精神和州内人才招聘政策规定,采取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方式,主动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4.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实施贫困地区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建立稳定结对关系、精准对接需求、合理选派人员,推动实施师带徒、服务质量审查、远程教学、专项培训等“九大帮扶行动”,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5、人才稳定工程。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阵地,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人才要优先提拔重用。

6.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工生室的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鼓励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根据省上文明规定,要求脱贫村有合格村医,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查验,今年脱贫的33+10个脱贫村卫生室无村医的由乡镇卫生院包村医生兼职村医工作,要求村医每月到贫困村坐诊7-10天,确保“乡到村”柔性流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建立台账,经确定的包村医生不准擅自更换。同时脱贫村有村医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村医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建立工作台账,并落实一名乡镇医务人员具体对口帮扶。

确保到2019年129个贫困村均有合格村医。建立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绩效考核机制。一体化改革数和“村医应聘”数力争提高到59%、40%。

(五)大力实施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党委政府)

1.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生育秩序整治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极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将"一票否决"执行情况报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2.落实“包村包户”责任制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组织发放计划生育入户宣传品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每月到所包村了解群众婚、孕、育信息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所包村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及时动员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2018年内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率达100%。在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指导育龄妇女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2018年内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落实率达92%。包村包户干部和一对一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要记录工作日志,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检查。

3.落实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县卫计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联系2户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家庭,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督促联系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力争联系对象不出现透法生育行为。

4.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统筹组织县、乡医疗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力量,通过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大力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药具发放及时性和有效性。在生育秩序整治重点县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2018年,已达到生育政策规定数量上限的育龄妇女长效节措施落实率不低于75%。

5.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注重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报酬待遇,确保不低于村主要负责人的80%。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卫生计生局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健康扶贫,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遂项落实好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全面完成卫生计生行业扶贫工作任务,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四种贫困户享有基本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为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大力实行卫生计生行业扶贫工作,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卫生计生扶贫政策,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主要措施

在贫困户均等享有新农合参合和补偿、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国家贫困地区先行先试惠民项目、计生利益导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一系列卫生计生普惠政策红利基础上,制定特殊政策,实施专项扶贫。

(一)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对贫困户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合作医疗保险,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争取三年内提高10%.

(二)推开新农合大病保险。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的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及独立统筹开发区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实现全覆盖。参合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时,起付线下降50%.

(三)开展新农合二次补偿。全市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及独立统筹开发区,根据基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本区域的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方案,对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和大额医疗费用参合患者进行二次补偿。

(四)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市内(驻市)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凭户口本、身份证、参合证、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免缴住院押金。

(五)实行住院零起付线。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县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X财社〔2014〕66号)文件规定,对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困户家庭成员所产生的急救费用,让其享受疾病应急救助政策。

(七)实施特殊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农村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中的贫困户按照《X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X市府发〔2013〕4号)文件规定,享受计生建房补助、参加新农保补助及子女考上大学奖励等政策。

(八)建立"一对一"健康服务机制。乡镇(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进行分类管理,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施"一对一"的医疗随访、慢病管理和康复指导等服务。

(九)开展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由县(市、区)政府根据自身财力情况,自行出台由政府出资为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政策,通过商业保险使参合贫困户家庭成员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等政策后,力争个人自负费用不超过医药总费用的10%.

(十)建设公有制规范达标的村卫生计生服务所。提取部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为贫困村建设公有制规范达标的村卫生计生服务所,确保服务所有医务人员,并试点乡村一体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抓落实的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管理机制。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扶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科,全面负责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好5年规划,把卫生计生扶贫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订计划、年中抓实施、年底做总结,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逐项抓好卫生计生扶贫措施的落实。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5

玉门市卫计党工委共有委员1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辖1个(党委),14个党支部(其中:乡镇卫生院党支部6个),共有正式党员199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党员53名),预备党员11名,入党积极分子15名。

近年来,玉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思路,聚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凝聚各方力量,以“铁人先锋”行动引领健康玉门发展,使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高度重视,打造健康扶贫新模式。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员业务骨干组成的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动员会、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会,明确目标,理清职责,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了以“局领导+股室+县级医疗队+乡镇卫生院”的党建+健康扶贫挂钩联系制度新模式,局党组称员分片指导乡镇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政策落地100%,贫困户覆盖100%。

2、强化宣传,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一是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授课PPT,深入各乡镇开展县处级挂钩领导、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市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培训场次达20余场,培训人员达6500多人次。先后印发了玉门市扶贫政策宣传折页、宣传品等10万余册。同时,通过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走村入户、家庭医生团队上门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对住院患者的面对面宣传,让贫困群众了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让群众记住“打针看病不发愁、医疗保险政府交;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基本全报销;家庭医生上门来,送医送药送健康”3句话,记住包挂干部、工作队员和家庭医生3类贴心人。将健康扶贫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抽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家组建了12支健康扶贫小分队,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卫计系统党组织活动主题,深入全市12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累计开展义诊130次,免费送医送药价值3万余元,服务人次达1.5万人。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抓实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挖掘党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

3、夯实基础,提升基本医疗承载力。根据《甘肃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三个一”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下发了《玉门市脱贫攻坚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多方筹资182万元,实施了6个非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为13个村卫生室配备了健康一体机。9个镇乡均已建成标准化卫生院,均有1名以上的执业医师。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总投资3.4亿元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6

玉门市卫计党工委共有委员1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辖1个(党委),14个党支部(其中:乡镇卫生院党支部6个),共有正式党员199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党员53名),预备党员11名,入党积极分子15名。

近年来,玉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思路,聚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凝聚各方力量,以“铁人先锋”行动引领健康玉门发展,使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高度重视,打造健康扶贫新模式。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员业务骨干组成的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动员会、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会,明确目标,理清职责,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了以“局领导+股室+县级医疗队+乡镇卫生院”的党建+健康扶贫挂钩联系制度新模式,局党组称员分片指导乡镇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政策落地100%,贫困户覆盖100%。

2、强化宣传,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一是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授课PPT,深入各乡镇开展县处级挂钩领导、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市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培训场次达20余场,培训人员达6500多人次。先后印发了玉门市扶贫政策宣传折页、宣传品等10万余册。同时,通过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走村入户、家庭医生团队上门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对住院患者的面对面宣传,让贫困群众了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让群众记住“打针看病不发愁、医疗保险政府交;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基本全报销;家庭医生上门来,送医送药送健康”3句话,记住包挂干部、工作队员和家庭医生3类贴心人。将健康扶贫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抽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家组建了12支健康扶贫小分队,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卫计系统党组织活动主题,深入全市12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累计开展义诊130次,免费送医送药价值3万余元,服务人次达1.5万人。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抓实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挖掘党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

3、夯实基础,提升基本医疗承载力。根据《甘肃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三个一”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下发了《玉门市脱贫攻坚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多方筹资182万元,实施了6个非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为13个村卫生室配备了健康一体机。9个镇乡均已建成标准化卫生院,均有1名以上的执业医师。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总投资3.4亿元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7

一、基本情况

界岭村位于两省三县结合部,下辖11个居民组,现现有居民872户,3098人。全村总面积39604亩,基本耕地2583亩,山地面积37021亩,村集体公益林2999亩,2020年村集体经济增收20.36元。

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一是认真开展调研。2020年年初,院党委书记、院长吴杰带领院扶贫办工作人员赴界岭村开展调研,实地走访贫困户20余户(因病致贫户5户、发展能力不足户3户、因学致贫户10户,因残致贫户2户),查看他们生活状况、政策享受情况、对帮扶干部满意度、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帮扶工作座谈会。年初,在界岭村村部召开了帮扶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关于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回顾了年度帮扶工作成效,分析了短板和不足,同时听取了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关于结对帮扶工作的诉求;三是细化帮扶措施。在认真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和分析短板不足的基础上,县人民医院与长岭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共同谋划帮扶计划,针对产业发展和农产品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就医、干部帮扶等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为做好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党建引领,做好基层组织共建工作。一是强化共建力量。为推动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鉴于村两委班子的变动,适时调整了联合党委组成人员,明确了联系人,密切了与村党支部的联系。二是扎实做好基层组织共建工作。一年来,联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先后为界岭村党员上党课4次,受教育党员累计达80人次,与会党员听后,倍感亲切,深受教育,受益匪浅;院机关支部、内科支部党员与共建村党员先后共过组织生活2次,参加党员累计达90人次;“七一”期间,县人民医院党委深入界岭村共同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活动,结合界岭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送党课进基层、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调动了党员积极性,激励了他们在脱贫攻坚中率先垂范,为全村树立了“脱贫光荣、我要脱贫”榜样作用。三是加大党建投入。为切实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前沿阵地建设,县人民医院党委多次协助指导村部搬迁工作,并捐助党建资金5万元,同时要求村两委在优化后的工作环境中要凝心聚力、团结奋发,抓好支部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强力推进年度工作计划的序时进度,并确保联合党委十件惠民实事的顺利完成。

(三)完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夯实工作基础。贫困户基本信息准确是“精准扶贫、如期脱贫”的基础工作,直接影响脱贫成效,院党委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要求,组织帮扶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采集并核查贫困户基本信息,督促完善帮扶措施落实,及时完成大数据平台信息修改工作。一是核查贫困户精准帮扶信息。组织包保干部、村干部一同入户规范贫困户基础信息、经济收入、政策保障、包保帮扶、识别退出五个方面档案内容,严格进行贫困户信息核对。二是完善贫困对象动态指标台账。坚持以“两该两不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扎实开展精准识别工作。三是协助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及时按程序完成动态调整及信息平台录入工作,以确保家庭信息、手册资料、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全村2020年通过严格程序动态调整自然变更户中减人15人、增加8人,切实做到贫困人口的信息识别精准。

(四)积极开展社会扶贫,捐资捐物。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我院积极向社会各界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宣传工作,先后联系事业单位、医疗企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捐款捐物和认领援建项目。在我院的积极引荐推动下,向中国福利基金会争取0.3万元体育设施投入到界岭教学点,以利于开展体育运动;中国福利基金会为长岭乡47名就学儿童送去价值2.35万元羽绒服,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怀与关爱;促成了庐江县人民医院先后两次向界岭村贫困户捐款捐物3万元;江苏吴江红十字会向界岭村困难家庭儿童捐赠价值19.2万元的衣物;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分会向我院检验科捐赠价值60.8万元的医疗设备;联劝公益基金会向我院国际基层网项目捐赠资金19.48万元;华东中美制药有限公司资助界岭村贫困家庭学生1.6元;宋庆龄基金会协同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向我院及乡镇医疗机构捐赠肺功能仪25台、雾化泵68台,价值55.2万元;我院还积极筹措资金6.65万元分别用于村部阵地建设,用于义诊免费药品赠送,慰问界岭村贫困户、困难党员、留守儿童;同时在我院帮扶干部的努力下,先后为界岭村贫困家庭销售农副产品5.02万元。在全县开展残疾人免费鉴定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底我院累计成功免费鉴定2064例。

(五)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我院43名帮扶干部,共结对帮扶贫困户196户713人,全年共组织帮扶干部及在职职工500余人次进村入户,围绕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积极宣传脱贫政策,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寻找就业岗位,有效促进了各项帮扶政策的落实。一是鼓励发展农副产业。2020在全体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共同鼓励带动下,积极动员贫困家庭发展种养业,帮助179户申报特色产业,年终获得奖补资金累计39.85万元。2020年界岭村被评为县级“特色种养业达标村”。同时,我院帮扶干部积极与有种养业的家庭签订农产品销售协议,年度帮助销售农产品累计5万余元。二是关心关注健康状况。通过频繁的走访,精准的信息摸排帮助33人办理慢性病证;组织大型义诊,开展残疾鉴定90人次;为近千名群众提供医疗服务,针对当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免费发放近8000余元常用药品;三是大力宣传教育脱贫。2020年全村共有167名贫困孩子在学就读,其中春季“两免一补”资助81人、高等教育资助35人、中职就读获得资助14人、学前教育资助9人、28人获得“雨露计划”资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5人。四是确保住房安全。2020年通过政策宣传带动,易地搬迁2户4人,危房改造7户(其中贫困户1户)。五是动员贫困人口就业。2020年为县外、县内就业151人申报就业奖补10.66万元,全村设置公益性就业岗位92名,组织15户15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做到了在家有劳动力家庭户均一岗。六是申报扶贫小额贷款。2020年动员帮助21户贫困户申报小额贷款,用于产业发展。八是光伏扶贫。2020年通过政策宣传带动2户参与光伏入股分红产业。九是帮助开展项目建设。2020年在13个扶贫项目之一的桐源到户路段项目资金紧缺关键时刻,我院争取了1万元资金保障了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健康脱贫工作扎实推进

(一)“先诊疗、后付费”执行情况。贫困人口2020年1至12月份在我院住院6350人次,除个别意外伤害贫困患者外,其他贫困人口患者均已全面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并严格按照要求与贫困人口签订规范的“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对于留存资料按月收集装订整理形成档案材料。

(二)“35l”和“180”政策落实情况。按全市统一部署,我院住院HIS系统通过改造升级,与现行健康脱贫政策对接,对贫困人口住院全部实行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等全部“一站式”报销。2020年度1至12月份我院共计享受“351”即时结报6350人次,“180”即时结报8512人次。

(三)大病专项就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贫困人口三十种大病按规范开展专项救治,在门诊专设有“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门诊诊室”,按照要求登记并集中救治,并制定“一对一”诊疗方案。对于在我院就诊病人,逐人逐病建立救治管理台帐。2020年度1月至12月份合计救治996人次。

(四)健康脱贫宣传情况。院内电子屏不间断滚动播放健康脱贫宣传标语、在院宣传栏、门诊就医大厅、住院就医大厅、住院部各楼梯间等固定位置分别设立宣传健康脱贫政策栏,全面宣传健康脱贫政策。各病区医护人员在收治贫困人口就医时,全面做到主动询问、时时提供健康脱贫政策帮助,积极宣传“先诊疗后付费”等优惠政策;在贫困人员出院结算时,积极宣传和落实“一站式”。

(五)贫困人口住院管理情况。对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健康脱贫病房、并标注“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床头卡”;加强对贫困人口住院指征把握,严防门诊转住院行为;加强贫困人口住院身份核查,防止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加强贫困人口住院的检查、用药、治疗等稽查,严格用药指征;加强“N+100”疾病目录管理,落实“分级诊疗”和逐级转诊。

四、工作亮点

(一)坚持弘扬“一种精神”。帮扶干部们本着为贫困家庭干实事、为脱贫攻坚做贡献,坚持一户不漏的原则,定期到户走访,问冷暖、问收入、问困难、问打算,解决困难、解答疑惑、解释政策,帮助开展“六净一规范”活动。使得贫困家庭对扶贫政策有了明确了解,对帮扶措施有了认同,对帮扶干部的默默付出有了高度赞许。更加体贴的帮扶干部、更加全面的帮扶措施,不仅进一步拉进了与困难家庭的距离,还增进了与困难家庭的感情,激发了他们积极性,帮助树立了“我要脱贫,脱贫光荣”理念。

(二)坚持发挥“二项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县医院医疗龙头优势。多次组织专家到村开展大型义诊活动,到户为病重患者“送医上门”,切实满足偏远农村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将免费医疗服务真正送到百姓家门口。二是充分发挥帮扶干部资源优势。通过三年的真情帮扶,帮扶干部与贫困家庭建立了“相信我、信任我”的稳固帮扶感情,为实现高质量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契机,加强与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市人民医院等知名医院的人才技术交流,把业务骨干“送出去”,把先进技术“带回来”,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能力。二是抓好县域结对帮扶工作。2020年我院进一步加大了与庐江县人民医院的结对帮扶力度,通过学科共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式时刻保持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科与科之间、院与院之间的业务往来,有效推进科室及医院的发展。三是抓好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第一医共体牵头医院,我院积极落实医改政策,采取措施提升体内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培训,为真正做到未病早预防、小病就近看、大病专家治、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费用能降低,为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目标不懈努力。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年度工作任务和贫困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点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年度帮扶计划、帮扶措施不够具体,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对脱贫户、人的典型事迹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医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医院扶贫工作计划篇8

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成功解决了几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贫困发生率降低1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趋于缩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从发展环境看,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地区经济发展分化对缩小贫困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带来新挑战;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活力不强,结构单一,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

“十三五”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重大机遇,特别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举全国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形成强大合力;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根本保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风景名胜区、特色小镇,实施特色民族村镇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工程。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依托农村现有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交通、商贸流通、供销合作、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创新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制度,并在贫困地区推广,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第五节 科技扶贫

促进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攻关,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鼓励贫困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5万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提高贫困人口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基本实现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引导支持科技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乡村科普工作,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

加强贫困地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技术集中、要素聚集、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支持建设1000个以上农技协联合会(联合体)和1000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农林技术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已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岗位培训。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俗称“两后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第二节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劳务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全面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输出地政府要摸清摸准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输入地政府要协调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对到东部地区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地政府要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建立健全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机制。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园区,应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资金应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任务相挂钩。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发展居家就业等新业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以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省级政府批准的年度搬迁进度安排为主要参考,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总规模和年度搬迁任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保障搬迁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

第二节 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化进程,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点)。采取集中安置的,可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并做好配套建设。采取分散安置的,可选择“插花”、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在确保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前提下,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置区(点)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将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人口就业等安排情况纳入建设方案专章表述,并做好推进落实工作。鼓励地方选择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安置区(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安置住房,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在稳定脱贫前,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安置住房建设面积。合理制定建房补助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补助标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范围内的建房补助资金,应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口数量为依据进行核算和补助,不得变相扩大或缩小补助范围。同步搬迁人口所需建房资金,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等解决,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一并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点)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点)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贷款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和市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承接运作和工程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统筹可支配财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还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有节余,可用于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大力发展安置区(点)优势产业。将安置区(点)产业发展纳入当地产业扶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支持“有土安置”的搬迁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或稳定收入来源。

多措并举促进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增收。结合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点)开发设立卫生保洁、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支持安置区(点)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

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引导搬迁人口自力更生,积极参与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置区环境改善等工作,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对易地搬迁人口的心理疏导和先进文化教育,培养其形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优化安置区(点)社区管理服务,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搬迁人口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适应新生活的信心,使搬迁群众平稳顺利融入当地社会。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优先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新建改扩建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向“三区”选派3万名支教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东西部联合招生,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

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继续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妇女、残疾人平等享有职业教育资源和机会。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办好内地、新疆中等职业教育班,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并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第四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支持贫困地区优化高等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等国家专项计划,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倾斜政策。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畅通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普通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规模。

第六章 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鼓励新医疗技术服务贫困人口。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贫困县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支持贫困地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大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提高薪酬待遇。组织开展适宜医疗卫生技术推广。

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加快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加强中医、民族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培养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支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基础上,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实行贫困人口分类救治。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单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工程建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加大对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疫情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治贫治毒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贫困县的问题。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加大对贫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七章 生态保护扶贫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改善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状况,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加大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在重点区域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护等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区、农牧结合贫困地区土壤沙化退化趋势,缓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舍饲圈养和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

开展水土资源保护。加强贫困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农膜残膜回收,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鼓励在南方贫困地区开发利用冬闲田、秋闲田,种植肥田作物。优先将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内黑土流失地区等地区列入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农业、工业污染物向水体超标排放。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生态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完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逐步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水平。

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探索碳汇交易、绿色产品标识等市场化补偿方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中央财政调整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在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管护为重点,让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部级自然保护区、部级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省级统筹工作力度,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20年前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及其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指导贫困地区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为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救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模式。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关爱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切实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第九章 社会扶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以闽宁协作模式为样板,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机制,做好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东部省份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东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要积极参与扶贫协作工作。西部地区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启动实施东部省份经济较发达县(市)与对口帮扶省份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探索东西部乡镇、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协作双方每年召开高层联席会议。

拓展扶贫协作有效途径。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鼓励援助方利用帮扶资金设立贷款担保基金、风险保障基金、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省内优势企业到受援方创业兴业。鼓励企业通过量化股份、提供就业等形式,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东部地区通过共建职业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实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对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协调、县乡组织、职校培训、定向安排、跟踪服务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以县级为重点,加强协作双方党政干部挂职交流。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支持东西部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成效,西部地区也要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节 定点帮扶

明确定点扶贫目标任务。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各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各单位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参照中央单位做法,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节 企业帮扶

强化国有企业帮扶责任。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用好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继续实施“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动员本地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包村帮扶等扶贫开发任务。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结对帮扶西部地区贫困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完善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节 军队帮扶

构建整体帮扶体系。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家境困难的军烈属、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不含直属机构)和副战区级以上单位机关带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省军区系统和武警总队帮扶本辖区范围内相关贫困村脱贫。驻贫困地区作战部队实施一批具体扶贫项目和扶贫产业,部队生活物资采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驻经济发达地区部队和有关专业技术单位根据实际承担结对帮扶任务。

发挥部队帮扶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军民共建活动,传播文明新风,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战斗力突击力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发挥人才培育优势,配合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接续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1+1”、“N+1”等结对助学活动,团级以上干部与贫困家庭学生建立稳定帮扶关系。采取军地联训、代培代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科技、医疗等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组织87家军队和武警部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13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送医送药和巡诊治病活动。帮助革命老区加强红色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

第五节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资源动员、资源配置使用、绩效论证评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担扶贫项目实施。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模式。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鼓励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满足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性文件,从国家层面予以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

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扶贫作用。制定出台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鼓励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和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等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办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表彰活动,做好宣传推介。从2016年起,在脱贫攻坚期设立“脱贫攻坚奖”,表彰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每年《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组织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公募、慰问调研等系列活动。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服务我国扶贫事业。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减贫知识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认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第六期贷款、中国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减贫国际合作等项目。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十章 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

多渠道解决生活用能。全面推进能源惠民工程,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行骨干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贫困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农林和畜牧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风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加强贫困村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直接通邮。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合作、商贸企业的合作,推动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率先建立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统筹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保洁员岗位并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开展村庄卫生厕所改造,逐步解决贫困村人畜混居问题。提高贫困村绿化覆盖率。建设村内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

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贫困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拓展学前教育、妇女互助和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依托“互联网+”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功能,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新模式。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积极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贫困县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强面向“三农”的优秀出版物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启动实施流动文化车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进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田间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结合产业发展,建设改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新建改造一批生产便道,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保障生产用电。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驻村帮扶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国家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规划衔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考核问责激励机制。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执纪问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各省(区、市)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投资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省级政府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用好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投放,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发挥好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的功能和作用。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稳定和优化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基层网点设置,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本融资。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并积极指导地方支持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干部人才政策。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单位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改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务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培养水平,深入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扶贫协作等方式,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大力选派培养与西部等艰苦地区优势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重点抓好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班子。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转落后习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省级及以下脱贫攻坚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国家关于贫困退出机制的要求,各省(区、市)统筹脱贫进度,制定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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