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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2-13 21:13:37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1

一、较好完成了市领导春节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为做好“两节”期间送温暖工作,完成好市领导2012年春节期间对城区困难群众的慰问活动,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总工会、人社局、教育局及两区民政局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下发活动通知,制定慰问方案,明确慰问对象,设计慰问线路,搞好慰问服务,较好地完成了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组织、准备、协调工作。市领导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了22户优抚、低保对象、困难职工和劳动模范以及3所敬老院和1所市儿童福利院,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二、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去冬今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把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安排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实事对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进一步组织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基础上,及时安排救助资金,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安全度过了冬令春荒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顺利完成。据统计,冬春期间(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146.2万元。各县区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安排方案》,共发放救济粮125.5万斤、救济款1709.6万元、棉衣被5180床(件),灾区16.9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了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精心组织全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活动”。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落实这一主题要求,根据《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12〕29号)要求,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7日至13日,制定了2012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开展了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经过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宣传周期间,全市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0.7万份,悬挂各类宣传条幅300多幅、展出防灾避灾图片600多幅,张贴防灾减灾避灾宣传画3500多张,解答市民咨询5000余人。

四、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及时统计年报。一月中旬组织各县区对去年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查、汇总上报,形成了全年灾情年报核报。二是完善报送制度。为保障灾情信息及时、快迅、准确的反映,市、县(区)两级不断建立健全灾情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初步建立了纵向到村委会、横向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的灾情收集连动体系。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做到重大灾情在24小时内反映,灾害损失评估科学有据。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根据乡(镇)、村换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灾害信息员,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就灾害信息上报等救灾工作进行专门培训。目前,我市共有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2147人,其中获得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考核通过鉴定的162人。

五、认真做好汛前应急救灾备灾工作。按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确保安全度汛,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汛期救灾备灾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具体部署。3月20日,参加了全省减灾救灾工作会议,4月11日,召开了全市减灾救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对去年全市减灾救灾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上,还对各县区民政救灾工作人员进行了新上线的灾情管理系统县级版操作使用培训,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灾情上报时限和具体要求,从而保证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汛期来临前,及时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电〔2012〕51号)精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备灾工作的通知》(民救明电〔2012〕10号),就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修订完善预案,做好应对准备。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着手修订市、县两级预案,确保预案的上下衔接,进一步增强预案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三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第一,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从六月份开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上岗带班,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救灾人员可随时到位。第二,开通救灾信息网路。主动加强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市和县区民政部门均与气象部门建立了气象信息网路平台,定时获取汛期气象信息,及时沟通灾害预警信息。霍山县、金寨县还开通了灾情预警电信短信群发业务,提高了灾情预警及救灾指挥的时效性。四是加强救灾物资管理。汛前,各县区都对救灾仓储物资进行了清点、翻晒、整理和入库,分类登记,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完好,为灾害应急期间物资的及时调拨使用提供保障,确保灾情发生时救灾物资能够调得出、用得上。6月12日,省民政厅检查我市汛前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实地查看了寿县省救灾物资代储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和寿县民政局汛前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我市及寿县汛前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进一步落实救灾资金管理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救灾救济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了困难灾民基本生活。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管好用好救灾救济款物,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救灾救济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做法。并且区分救助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公布资金分配、使用、发放情况。二是严格执行《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的资金使用用途、资金管理和监管规定,及时安排落实了各级救灾资金预算和工作经费。并且,市和县区拟着手制定本地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抓好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突出重点管理环节,加大本级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三是建立健全救灾专项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年度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核报和监督检查,2月20日下午,召开全市2011年度救灾资金核报工作会议,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进行了重点抽查,认真细致地对2011年度救灾资金(含捐赠资金)进行了统计核报;省厅于3月13日召开了2011年度全省救灾资金核报会议,全面核查各市救灾款物使用情况,通过各级认真细致地核查,确保了救灾款物规范管理,安全使用,未出现滞拨、滞留或挪作它用等违规现象。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冬令春荒救助工作。制定本级冬春生活救助方案,指导县区完成当年灾区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及时下拨冬春救灾款,做好冬令救助工作。

二、继续推进减灾救灾基础工作。一是根据省厅的安排和工作计划,指导县区做好乡镇、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培训计划。二是修订完善市、县(区)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年内完成市、县(区)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县区督促、指导乡镇、村(社区)修订完善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机制。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因灾倒塌民房重建工作调研。按照省厅计划安排,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做好因灾倒塌民房重建工作调研,帮助指导县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是争取建设市和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增强市、县区两级政府应急救灾能力。

三、继续做好救灾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近年来,我市极端天气也出现常态化,极端强降雨、台风入侵和风雹灾害,次数明显增加,做好汛期应急救灾准备仍然是当前重要工作之一。因此,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准备,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灾情管理。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准确统计汇总灾情,严格报送时限。同时,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全面掌握情况,并与涉灾部门做好灾情会商。三是要做好应急救灾。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积极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同时,准备充足救灾物资,确保应急救助需要。四是要积极向上级反映灾情,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指导各地采取救助、互助、捐助、帮扶等措施,解决受灾群众各种各样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2

一封来自青海西宁的“一位母亲”信,来到了四川省纪委的常委会上。

这位母亲是一个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丈夫身患尿毒症,18岁的孩子还在上学,家庭非常困难,但这一次,她为四川地震灾区捐出100元。

信的结尾是:真心希望你们能管好、用好社会各界的捐款,真正将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但愿我们能为灾区的重建尽一点微薄之力!

“5・12”地震发生后,随着媒体在第一时间对灾情的全面“直播”,出现了空前的爱心捐赠热潮。这次救灾赈灾创造了新中国赈灾史上的几个第一:各方动员最快、国际救援最及时与赈灾款项最多。截至6月4日12时,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436.81亿元,为“98抗洪”近66倍。目前,捐赠还在继续。

与此同时,全世界所有支持者也都在关注:如此巨额的捐款捐物,你们怎么支配?如何保证全部用于受灾群众身上?对救灾款物的监管,既是中央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一次考验,也是对重灾区四川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

最密集的监管号令:中央令箭频发

当生死大营救还在争分夺秒进行中,对救灾物资的监管也紧锣密鼓地提到中央的重要议事日程。总书记来四川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期间,明确指示,四川要向人民群众交一个明白账、放心账。

中央纪委监察部亦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就发出通知,提出要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管。5月20日,又与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

“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趁机发‘国难财’,性质严重,天理难容,要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并公开曝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空前严厉的言辞表达无比决心。

5月28日,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领导小组在北京成立。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任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任副组长。这样的超级豪华阵容,前所未有。随后,马急赴四川一线督战。此前,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刚从四川返京。“这么短的时间里中央纪委两名副书记连赴四川,实属罕见。”四川省纪委一位同志告诉记者。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15次会议,研究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

针对同一事件,中央在短时间连发多道令牌,这在共和国历史上绝无仅有。“最高层面以最高级别和最刻不容缓的速度,下达的一道道监管令箭,显示中央将救灾款物的监管,提升到关系抗震救灾成败甚至更高的政治高度。”

号令一下,四川紧急行动起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态度鲜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切实站好岗、履好职、把好关,保证救灾款物的发放,决不允许挪用、滥用情况发生,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明白帐、放心帐。”

最强的监管力量:多部门协同作战

“不惜一切代价打赢这场硬仗!”这是四川省委书记、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刘奇葆这段时期说得最多、语气最坚定的一句话。

救人抢险,生命第一;灾后重建,民生至上。救灾款物监管的成败,考验着四川为民执政的能力,亦成为决定这场仗的胜负关键。

“救灾物资和资金的分配要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对,挪用、侵占救灾物资和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在5月19日全省抗震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刘奇葆表情严肃、话语铿锵。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规定》,十万火急地下发到各省级部门和各市州。“一定要有账,一定要及时发放,一定要全程跟踪”,三个“一定要”,成为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各灾区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口头禅”。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成为最早介入对救灾款物监管的机关。“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调拨、捐赠接收、分发得及时、公开、透明,是省纪委监察厅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重要职责。”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徐波的话掷地有声。

“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省纪委监察厅在研究如何结合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时,就开始思考监管问题。并且提出,紧急状态下的监督工作,不能像平常一般的开会发文,坐等汇报,必须主动出击、靠前监督。”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告诉记者。

省纪委监察厅在第一时间向省民政厅、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等11个省级重点救灾款物收发部门派出监督工作组;随后,又向成都、德阳、绵阳等6个重灾区派出监督工作组,蹲点指导各灾区开展工作。欧泽高专门表态,“监督工作需要多少人,就提供多少人。”

监督工作组人员对记者说,根据以往的体会,最初他们还有点担心,一些地方会不会对纪委上门监督不理解。结果,“到了之后,都非常欢迎,说我们来得太及时了。在当前这种非常的状况下,如何保证不出问题,他们也紧张。全国人民都在盯着呢!”

审计、财政、民政等多种监督力量也全面介入。“这次是多兵种协作,大军团作战,形成最强的监督力量。”作为监督组负责人之一的赵振铣告诉记者,目前各种监督力量正协同配合,共同构建一个覆盖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天网。

5月20日,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这是不同的监督力量整合后发出的第一记重拳。

最高的监管目标:不给作案机会

查办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强烈反应。但四川省纪委一名干部对记者说,“不能仅仅以查了多少案子、揪出了多少人来衡量监管的力度,查办案件只是监管一个方面。监管的最高水平是让人无空子可钻,没有机会作案。作为监督者,宁可选择去做默默无闻的扁鹊大哥,而不要去做名满天下的神医扁鹊。”

四川这一次,正是在朝这个方向努力。“通过建立一套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救灾款物监管体系,构建一个‘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机制,确保把每一分救灾款、每一件救灾物资都真正用于救灾和恢复重建。”相关人士说。

在地震后头两天,在成都的大街小巷都能看到募捐箱和募捐人员。“这是社会的拳拳爱意,但同时也容易造成管理失控,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省纪委监察厅监督工作组人员说。一起篡改中国红十字总会赈灾账号的诈骗案更加让人警觉。因此,监督工作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出通告,告知广大群众到法定接受捐赠的地点捐款捐物。

在这次捐赠热潮中,几乎每个部门每个机构,都接收到了大量善款或救灾物资,会不会出现各行其是、九龙“喷水”的混乱?

赵振铣向记者介绍:“在这种非常特殊的状态下,四川借鉴了‘大部制’的的思路,多个口子进,但只能一个口子出,物资归口民政,资金归口财政,药品和医疗器械归卫生厅。”当然,“前提条件就是建立一个灵敏高效信息沟通机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筹。接收捐赠的省级机关部门每天要将款物接收、分拨、结余情况在16:30向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和省纪委监察厅汇报。”

民众非常关注救灾资金的使用。四川专门规定,使用捐赠等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物资,也应参照《政府采购法》执行。这样做法,在历次救灾中还是首次。

目前,中央一级相关规章制度陆续下发,四川具体的规章制度正加紧建立健全,“我们的目标是,对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落实责任人,签字画押,就是一瓶矿泉水也要查清楚来龙去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物资处的人介绍说,“混水才能摸鱼,有漏洞才能钻。把每个环节都清楚明确,每个责任都落实到人头,就一定可以防患于未然。”

与此同时,监督力量正行动在一线。省纪委监察厅对救灾款物流程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督查,并向社会公开抗震救灾监督举报电话12588,设立网上举报信箱。5月14日至5月27日,共接受群众反映抗震救灾中的举报2233件次,每天举报数量是平时的16倍。

“哪只手敢伸向救灾款物,我们就坚决斩断它!”省纪委书记欧泽高斩钉截铁地说。对典型案件,不仅要及时查处,还要向社会公开通报。“不如此就没有震慑力!”

最有效的监管手段:公开透明

众目睽睽下,四川如何取信于民,如何申信于天下?惟有公开,别无他途。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四川省委省政府一开始就明确提出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公开公示。“以抗震灾情一样的公开广度、透明程度和反应速度来做救灾款物的信息公开!”

“非常规时期的非常规工作,就要采取非常规的监督手段和措施。”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徐波表示,接收要公示、分发要公示,全过程都要公开透明。

“就是一分钱也要公开。”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说。在慈善总会的捐赠点,记者看到,一位老人刚捐了200元,两分钟后,这一信息就已经出现在互联网上,捐款人的姓名、金额、时间都一目了然。

而今,不论身处何地,只要鼠标一点,都可以查到四川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的任意一笔捐款捐物记录。在灾区,人口密集的发放点,都有救灾款物收发的详细公示;在偏远稀疏的村落,传统的高音喇叭被派上用场,要让每个群众都心中有数。

一知情人告诉记者,有省委领导专门指示,“不仅要让群众知道发了多少东西,也要让群众知道东西是从哪个手上发出的,谁拍的板,谁签的字,每个环节的责任人也要公示。”

有6000多名人员在监管一线的审计署也贯彻公开路线,将每个月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第一次公布将在6月20日进行。

公开透明为社会公众参与庞大捐赠监督打开了大门,同时也将四川的一举一动直接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5月26日,四川省内各大媒体公告,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监督员。这一消息迅速随着互联网传播全国。“四川不怕监督,四川欢迎监督!”省纪委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当天来到设于省纪委监察厅的报名点,现场感受到民众参与的热烈。“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我当然要来!”一报名者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3

一、检查的内容及分工

(一)实施组织领导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到领导机构及人员到位、实物工作量到位、工作机制和责任制落实到位等;是否依法、高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是否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受援地的协作配合。此项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负责。

(二)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管理和使用是否做到依法有序,即是否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是否如实统计、汇总和及时上报、公布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情况及安排使用情况;是否对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证捐赠款物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等。此项监督检查由民政部门为主负责。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及时调拨资金;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等。此项监督检查由财政部门为主负责。

(四)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分配、拨付和使用救灾款物,是否存在滞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等问题;救灾物资的采购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等问题。此项监督检查由审计机关为主负责。

(五)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公开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即是否做到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的公开,发放时间、地点、方式的公开,发放项目、对象、金额的公开等,接受上级、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此项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负责。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8月,各县(市)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应于9月5日前报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材料寄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

(二)9月开始,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账目、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方法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机制

(一)成立市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协调小组,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委、农业局、水利局、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一位副局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一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对专项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主任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其他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一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组织联合检查组,组长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联络员担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务求政策落实好、款物使用好、服务提供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4

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给曲靖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曲靖市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全力开展抗旱救灾活动,在珠江源头、乌蒙山乡奏响了一曲曲“农民有困难,工人献爱心,工农心连心,共同抗旱灾”的时代赞歌。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曲靖市总工会及时制定了抗旱救灾保民生保春耕工作方案,立足抗大旱,救大灾,保民生,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把抗旱救灾作为头等大事,为农村群众排忧解难。

各级工会组织成立抗旱志愿者服务队,一进农村,深入到缺水严重的乡村“送水”、“送桶”、“送计”、“送药”,帮助指导群众对饮用水源进行科学管理与调度,合理调整大春种植结构,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罗平县志愿者队伍深入灾区支援抗旱救灾1000余人次,陆良县13支职工抗旱节水突击队奔赴一线,为老弱病残群体开展送水服务;二进社区,宣传节约用水、发放抗旱救灾捐赠倡议书;三进学校,在食堂、宿舍等醒目的地方张贴节水宣传标语、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向在校学生传达旱情,增强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四进农家,深入农村困难户,帮助研究抗旱措施,鼓励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帮助他们树立战胜旱灾的信心。

广大职工和企业每天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滴油,积极参与到抗旱救灾行动中来,开展了“千家企业帮千村”活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投入抗旱。云维集团、南方电网曲靖供电局、曲靖移动公司、一汽红塔公司、驰宏公司、越钢集团等中央省市属大中型企业的工会和广大职工,为抗旱救灾捐款捐物献爱心,出动车辆和人员为灾区群众拉水、打井,为全面夺取抗旱救灾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曲靖供电局及时启动“抗旱救灾,送水下乡”、长期结对帮扶等“万人下乡,抗旱救灾”系列活动,对抽水、打井等重点工作和抗旱设备的临时供电工作进行重点关注,保障抗旱救灾、保民生、保农业生产的供用电。一汽红塔通用公司3月26日召开抗旱献爱心动员大会,在持续5天的献爱心活动中,广大职工踊跃捐款,共有2658名职工参与捐款,共捐款94009.70元。

省总工会“百万职工献爱心”抗旱救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曲靖市总工会及时发出通知,并于 3月10日召开抗旱献爱心专题会议,随后,广大职工踊跃捐款,视灾区群众为亲人,视支援灾区为己任,以少抽一包烟,少吃一块冰糕的关爱之情,伸出援助之手。市总工会成立了以常务副主席龚岳喜为组长,其他市总工会领导为成员的曲靖市职工抗旱献爱心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了抗旱献爱心活动在全市各级各地有条不紊开展。3月12日,陆良县总工会组织召开的全县工会和职工抗旱救灾献爱心动员会上,参会的130名工会干部现场捐献抗旱救灾款9100元。师宗县总工会向全县各级工会发出倡议:“少抽一包烟,少吃一块冰激凌,捐献10元钱”、“人人伸出援助手,个个献上一份爱”,全县职工捐助抗旱救灾款120余万元。到3月25日,罗平县11家企业共捐款99万元,16645名职工共捐款189万元,捐款已及时划拨到了需要救助的灾区。据统计,截止3月底,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基层工会捐款155780元,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基层工会职工捐款166233.80元。全市工会系统捐款319680元,职工捐款6609255.30元,帮助受灾群众456576人。

省总工会高度重视曲靖的旱情,多次询问了解曲靖旱灾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支援曲靖抗旱工作,先后划拨资金60万元帮助曲靖抗旱救灾。

3月24日―25日,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经审会主任陈欣生一行到曲靖市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毕志峰等领导陪同下,陈欣生一行深入富源县富村镇实地察看旱情,帮助研究抗旱措施。当了解到曲靖市总工会出资10万元,帮助抗旱救灾工作联系点――富村镇托田村修建水池,从2公里外的新水源点引来干净清澈的饮用水,建起应急供水点,解决了3个自然村的3000多村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困难后,陈欣生又来到富村镇鲁纳村委会阿达格自然村,了解到该村因严重缺水、村民要到几公里外的地方人背、马驮取水,干旱已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后,陈欣生当即表态支持阿达格村10万元抗旱经费,并希望镇和村组织干部找好水源,早日解决阿达格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

富源县富村镇托田村,是曲靖市总工会的抗旱救灾联系村。13个自然村中有8个村563户2306人和3892头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1950亩,直接损失40余万元,特别是黑泥塘、大水塘、岩脚3个村严重缺水,村民要到3公里外的地方取水,旱情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2月25日,曲靖市总工会副主席奠琼芬与工作指导组人员一起,首先将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的3800元捐款送到托田村委会,实地进行摸底调查。3月4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毕志峰率市总领导班子成员来到托田村,走到田间地角、农户家中,全面了解群众人畜饮水、春耕备耕及旱灾情况,先后筹措资金103800元,现已在田唱边村新建取水池1个,安装饮水管道2500米,从2 公里外的水源点引水进村,建应急供水点1个,安装学校饮水管道1300米,在洒居村安装饮水管道4000米,建水池2个,在岩脚村新建水池2个,在岩花村安装饮水管道500米,丁家湾安装饮水管道100米,较好地解决了3000多村民和学校师生以及牲畜的饮水问题。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切实把活动开展好,保障我区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__*任组长,副党组副书记__*、副局长__*为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王__*、__*等六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

二、强化制度,依法公示

民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从民政系统的实际出发,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效能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把效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局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具体评价标准,通过__*网站(域名:______)对外公开了《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及各项业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全面提高工作效能。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在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中,今年我们把民政救灾资金规范管理作为全__*系统效能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察力度,全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的有关政策规定

民政局领导班子提高对救灾资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局领导经常过问救灾资金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民政局始终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重点适用的原则、严格遵循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救灾款物只准用于灾民生活救助,重点救济重灾地区的无粮吃、无衣穿、无房住、无生活自救门路的重灾户、五保户、低保户,不搞平均分配,不准滞留、棚架,更不准挪作它用。

同时,民政局高度重视有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反映的问题由局纪检组、办公室和财务室进行了解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办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救灾资金的监管,坚决杜绝思想麻痹,工作疲沓、措施不力、滞留挪用救灾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救灾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救灾工作规程。在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我们除了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外,还结合我区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救灾工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对灾情的统计、核定上报、救灾资金的筹措和补助资金的申请、办理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灾民救助组织实施等环节,提出了更明确要求,确保灾民救助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在救灾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审查、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来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分类排队,登记注册,建立灾民救助台账,救灾款物的分配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进行两次公示,即在村委审查后第一次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在救灾款物的发放上,我们实行《救助卡》管理制度,凭《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确保灾民能及时、准确、足额得到救助。同时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救灾资金的管理机制,总结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近年来对救灾款全部通过区财政局直接转账拨付各乡镇办,缩短了拨付周期,实现了救灾资金快速拨付,充分适应了紧急救助工作的要求。

(三)强化督查,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使用

为了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滞留、虚报冒领、骗取救灾资金及贪污、挪用救灾资金、利用分配救灾资金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违反救灾资金管理规定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全区民政系统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的使用报告制度。当救灾款物下拨后,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对救灾款物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跟踪问效、定期报告救灾款物的运作情况,对救灾款物的运行实行全程监督。

二是配合监察、

审计、财政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全区民政部门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监察、纠风、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发放等环节实行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并通过民政局网站将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区民政局对救灾款不定期进行抽查,年终重点检查。五月上旬已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已对20__年以来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了两次执法监督检查,我们计划在年底前联合区财政局再进行一次督查,重点检查区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发放情况,杜绝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的发生,全面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应。

此外,今年5月中下旬我们集中时间开展了抗震救灾募捐工作,区民政局专门印发了《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对募捐箱收到的捐款规定至少由3人共同清点数额并及时上交专用帐户。同时为了便于社会各界监督赈灾捐款的使用工作,区募捐办将所收到的捐款名单在__*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将所募捐到的____元捐款分四次全部汇往市救灾扶贫中心,6月上旬已顺利通过了区审计局、区纪委的专项审计和检查。

今后,我们要按照“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紧紧抓住公开权力,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和提高效能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绩效考评,接受社会监督,把机关效能建设融入到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达到以公开促效能,以规范促效能,以监督促效能的效果全面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6

中央成立领导小组 监督救灾物资使用

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指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提供重要保障。三是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四是开展专项审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拨付、有效使用。五是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是坚持公开透明,切实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置于阳光之下。七是严格执行纪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动向

民政部:将查处救灾捐赠空头支票

灾后各方捐款踊跃,社会各界人士在对此赞许的同时也为捐赠承诺能否兑现担心。2008年4月28日,民政部颁布实施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详细地规范了捐赠的法律程序,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特别就及时履行捐赠约定作出规定:对不能按时履约的,应当及时向救灾捐赠受赠人说明情况,签订补充履约协议。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

据了解,1998年抗洪救灾的6亿元募捐款有一半没到位,而在08年的雪灾募捐中,有三千万捐款是“空头支票”。专家建议企业捐款时要量力而行,不要一时冲动作出决定。

四川通报帐篷等救灾物资问题查处情况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了关于帐篷等救灾物资问题的核查处理情况。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41名党员、干部。其中级别最高的是8名处级干部。在受到处理的41人中,有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人受到组织处理,3人被依法刑拘。还有的受到诫勉谈话、接受辞职、党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据悉,省纪委监察厅针对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市区内出现的帐篷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先后派出10个督察小组一顶一顶地查,并及时进行处理。目前,非灾区违规搭建救灾帐篷的现象已基本纠正。(本刊记者 衡洁)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开通抗震救灾监督举报电话

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第16次抗震救灾新闻会上,四川省纪委副书记任俊年介绍,“5・12”汶川大地震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迅速开通了抗震救灾监督举报电话12588,从5月14日至5月27日,共接受群众反映抗震救灾中有关问题的举报2233件次,其中电话举报2101次,网络举报132件。群众反映最多、最突出的问题集中在5大类:违规使用救灾帐篷和其他救灾物品;夸大灾情,虚报冒领救灾款物;截留、迟滞、克扣、不公平拨付和分配救灾款物;少数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组织协调救灾工作不力;借抗震救灾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动向

中央纪委:严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中央纪委监察部5月29日颁布《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11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或者无故迟滞拨付、发放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或者有偿发放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擅自改变抗震救灾款物用途,挪作他用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擅自变卖抗震救灾物资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故意违背政府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规划使用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伪造、变造和毁损抗震救灾款物原始登记资料及相关账簿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隐瞒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的行为;严肃查处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贻误工作行为;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抗震救灾款物行为。

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从快、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李亚杰)

四川308名社会监督员全部到位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从5月26日到5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抗震救灾社会监督员的聘任工作。短短几天就有2447位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这些热心人士既有从外省专程前来报名的,也有各个派成员,既有来自机关、厂矿、学校、街道的普通群众,也有下岗工人,甚至还有外国人士。经过对参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综合情况的考察,目前已经正式聘用308名社会监督员,其中本省有80人,可以独立活动、独立工作。在这80人中,又有30名社会监督员为定向聘用,20名在慈善总会,10名在红十字会开展监督工作。

6月1日,省纪委、监察厅举行了聘请仪式,308名监督员当场签署了“抗震救灾社会监督员承诺书”,宣誓承诺“严格遵守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忠实监督职责,义务工作,客观公正,公道自律”。

四川省监察厅厅长徐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希望通过这种“体外监督”形式,让监督工作更加透明化。(郑德刚)

最高法:贪污救灾款物要从重处罚

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通知称,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的各种犯罪活动。其中,贪污和挪用救灾款物等7类犯罪将从重处罚。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灾区群众感受到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

政协委员:对灾区部分群众可进行“生态移民”

近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表示,灾后重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应借鉴国内外经验尤其是唐山经验。建议对灾区部分群众进行“生态移民”。灾区多为生态环境极为敏感的高山峡谷区,建设用地较少,受地震灾害的现实影响,灾区有限的耕地受灾严重,堰塞湖溃堤、滑坡、泥石流等诸多次生灾害风险增大,部分地区已失去适宜定居条件,恢复重建极具难度。因此,在重建规划中要考虑移民问题。可借鉴三峡移民的经验,对外迁移实施对口接纳,同时要抓紧制定特殊群体的生产政策、领养政策和救助政策等。(段启明)

审计署:将全程跟踪审计地震救灾资金、物资

日前,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对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审计机关将事中介入,全程跟踪。此次审计中在一些具体的做法上要打破常规。审计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此次震灾的突发性决定了此次审计的时效性。刘家义指出,进行此次审计,要保障救灾款物的快速调拨,促进建立健全针对救灾款物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保障救灾款物及时、合理、合规地用于灾区和灾民,让外界放心。他还提醒审计官员,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干扰被审计单位的工作。要对所发现的问题查实查透,保证工作质量。(赵建华)

政协委员:准确测算救灾资金缺口

近日,四川省政协委员马德功提出,应尽快准确测算出救灾资金缺口总量和缺口结构,为捐款资金的有效使用提供依据。

马德功建议,可由政府设立专门常设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对该项资金的使用、拨付、分配、重建项目、增值及账户管理乃至筹集等环节进行管理。专门常设机构应将上述环节具体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渠道。

专门常设机构要努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在动用救灾捐款购买物资或重建项目时,凡有条件的都要公开招标。纪委、审计、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应介入救灾款的管理和运行过程,对专门常设机构的运行实施严格监管。(钟钢)

地震损失干部3个月内从当地选任

日前,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德秋透露,地震造成四川省县乡村共700多名党员干部遇难,其中包括2名副县级干部遇难,4名副县级干部失踪。乡镇和政府部门的损失最大,遇难党员2033人。他表示,补缺干部将从当地选任,汶川大地震给灾区造成的干部损失将在3个月内完成补缺。

据悉,各级领导干部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带领群众抗震救灾的主心骨。据不完全统计,灾区共有17500多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228.8万多名共产党员投身抗震救灾一线。

数字

伤亡:截至6月4日,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9122人遇难,373606人受伤,失踪17991人。紧急转移安置1500.6341万人,累计受灾人数4571.0865万人。

捐赠:截至6月2日,全国共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417.42亿元,实际到账捐款377.27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115.31亿元。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7

关键词:突发事件;地震;公共财政;应急机制

0引言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频率虽不算很高,但累计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区域性、季节性强;灾害损失严重等。其中最为常见的灾害主要有5种:洪涝、干旱、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等。地震是自然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次强烈地震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达到数亿元。而我国又是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因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居世界之首[1]。

自然灾害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和不确定性。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我们还无法规避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及其影响的自身规律,以及对救助主体自身的运作规律的研究,来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加以预防和应对。本文通过对我国地震应急机制及财政应对地震灾害的现状分析,最终建立了地震类突发事件的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目前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①地震应急预案的研究[2];②地震灾害特点及减灾对策研究[3-5];③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研究[6-7];④地震个例研究[8];⑤国外地震应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9-10]。可以看出,目前还没有从财政角度分析其应急机制的,本文主要以地震为例探讨公共财政的应急机制。

1当前我国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简介

我国的地震应急领导机构分为平时应急准备和震后应急反应两类[11]。平时应急准备领导机构通常称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或者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属于地震应急协调机构,为常设机构;而震后应急反应领导机构通常称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一种决策指挥机构,为临时性地震应急机构,但在平时已经成立,震后根据启动条件启动运作。我国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由地震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部门和应急领导指挥机构组成。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地震应急过程中资金的主要支持性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位列于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部门的行列。财政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支持分别遵循分级响应和属地原则。

2我国公共财政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分析

2.1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支持的必要性

由于地震灾害的难以预测性、突发性、复杂性以及造成损失的严重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就会给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客观上要求社会具有应付此类灾难事故的能力。

财政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中的应急抢险救灾部门,对地震应急的支持是贯穿始终的,无论是震前的应急准备、震时的应急反应以及震后的恢复重建,都离不开各级财政的支持。

(1)对平时地震应急准备的支持

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频率虽小,但造成的危害极大。地震应急准备的目的是降低承灾体的脆弱性,提高其恢复能力,尽可能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灾害的应急反应做出充分的准备。应急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储备地震应急物资;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地震应急宣传以及对地震应急的行政监督检查等。以上所有这些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2)对震时应急反应的支持

震时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灾区人民衣、食、住、行等生活品的基本需要。2002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救灾资金的补助标准。随着灾害过程的发生、发展、稳定和结束,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段将向地方政府下拨救灾资金,按照拨付时段的先后次序,中央救灾资金主要分为三大类:救灾应急资金、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12]。总之,各级财政部门在协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3)对震后恢复重建的支持

震后恢复重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财政资金的投入也是陆续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救灾应急资金在灾害发生后3d内下拨,恢复重建资金在收到报告后10~15d下拨,在恢复重建期内,各级财政部门要适时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

2.2我国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的流程分析

地震类灾害事件发生后,作为救灾主体的政府部门必须迅速组织资源实施救助。本文主要从财政提供资金支持方面进行分析,目前我们国家的救灾资金是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下面对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灾害信息传递流程、财政救灾资金的申请流程、财政救灾资金的划拨流程以及灾后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与清理回收进行分析[13]。

(1)地震灾害信息传递流程

民政部门要进行灾情上报工作,首先要搜集所需要的信息。中国地震局虽有一套灾情信息搜集系统,但由于专业不同,对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方式也就不同,因此在救灾款申领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灾情信息为主,地震局提供的灾情仅作参考。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地震类灾害的信息传递流程可用图1表示。

(2)财政救灾资金的申请流程

地震类灾害的救灾资金主要包括用于解决灾民的吃饭、喝水、衣被、取暖、医药、临时住房等基本生活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对因灾死亡人员的慰问金等。我国救灾款项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而且相应的信息来源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灾情统计信息。在救灾款项申领上报的过程中,由民政部门与同级财政共同会商决定申请救灾款的数额,依据逐级上报原则,层层会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财政救灾资金的划拨流程

在国务院同意下拨救灾款项时,具体事宜由民政部和财政部负责。首先由民政部的一个主管处和财政部的主管处同意后,再分头上报司里,两司经协商(有时需反复协商),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上交两部审核,两部审批同意后,再返回两部的两个处,按程序逐层会商后发文下拨。现行的拨款流程一般是:由民政部、财政部向省级政府及民政厅、财政厅发函通知;省级政府拿到这笔款项后,由省财政厅和民政厅会商,将其分发到各个市县;由市县政府相应的财政和民政主管部门将其发至各个乡镇;最后乡镇将其分发到村,直至将救济款用到灾民身上或发到灾民手中。救灾资金的划拨是各级民政与同级财政层层会商,由财政部门划拨至民政部门救灾资金专户,最终由民政部门统一逐级发放的。

(4)灾后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与清理回收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之一便是对救灾资金的灾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回收救灾资金的余款。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的目的是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挤占、挪用、不及时转拨、分配不公、地方滞留救灾资金等问题的出现。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必须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灾后余款进行清理回收。

2.3当前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处在转型期中的我国财政体制,尚未形成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财政运行机制,赵要军、陈安等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公共财政应急机制探讨”一文中分析了当前财政应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14]。除了所提到的问题外,在地震类事件突发的情况下,财政在应对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地震救灾款申报中的问题

我国地震救灾款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商后向上级部门申报,这就导致地方民政、财政存在合谋套利的可能,如轻灾重报,无灾有报等。

(2)地震救灾款的接收、分配过程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救灾物资主要由财政、民政、社会捐助等方式获得,而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则存在多头接收,缺乏统一的汇集管理。救灾款的分配没有统一的分配标准,随意性较大。分配过程中还存在等不法行为。

(3)地震救灾款的拨付、使用方面的问题

救灾款的拨付不及时,应当兑付灾民的恢复重建资金不足额。主要存在大量挤占挪用救灾资金、随意调整资金的使用用途、少数干部贪污、随意挪用恢复重建资金等。

(4)地震救灾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地震类突发事件救灾资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没有对下拨资金在各恢复重建项目中的划分原则做出明确规定,致使地方政府重基础项目恢复,轻普通民房的重建;虽然对中央特大救灾资金多长时间内下拨灾民手中有了明确规定,但没有对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的一般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下拨做出明文规定,致使地方政府的救助资金长期滞留财政、民政部门。

3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的建立

依据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演化等规律,结合财政自身运作规律,完善的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应包括常态运行机制和非常态运行机制,其中常态运行机制包括: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和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非常态运行机制包括: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和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还有贯穿常态运行机制与非常态运行机制始终的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15]。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与否往往是不可预知的,因此,财政应急机制理应是常备不懈的,各应急机制间应是一个循环往复的闭合圆环(图2)。

3.1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

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的日常运行机制主要完成事前的应急准备工作,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灾难事件提供保障。在目前情况下,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应着力完善以下工作。

(1)财政系统内部成立灾难应急指挥体系

当地震类灾害发生时,发挥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以及财政资金的统一调配工作。由于目前我国的管理体制还存在分部门、分领域等分散管理的弊端,因此,成立统一的财政应急体系是有效应对灾难性事件重要的物质保证。

(2)完善预备费的管理

目前我国预备费的提取数额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有必要提高预备费的提留比例,同时进行预算制度改革,把预备费和年度预算分开管理。建议设立专门的应对灾难性事件的专款专用账户,并设立明细科目。当灾难性事件发生时可迅速从该账户中支取资金予以应对。

(3)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救灾资金的承担比例

依据分级响应原则,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响应主体是不同的,如重、特大灾难性事件,一般应由国务院和灾区所在省人民政府共同应对处理,在财政救灾资金承担比例事先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风险大锅饭”,尽而延误突发事件的处理。日本的《灾害救助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该法明确规定了财政资金应对灾害事件的提留比例以及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数额[12]。

(4)健全财政监督职能财政监督职能在财政资金的申领使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与地方政府会商申领财政资金过程中存在着夸大灾情、为己套利的可能,在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则存在截留、挪用等不法行为。因此,健全财政监督职能是合理使用资金的重要保障。

312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

震前预警防范是震时响应的前奏,做好震前预警准备工作是有效减缓公众情绪及减少损失的关键,因此震前预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财政系统不仅要与民政系统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还要与地震预测、监测体系间形成信息共享互递机制,力争快捷地获得第一手资料,为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做好充足的事前防范工作。

313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

震时应急响应是处置地震类灾害事件的关键。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不同级别的地震应启动不同的应急预案。各级财政作为应急抢险救灾的主体部门之一,也要依据地震级别及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迅速调集资金加以应对。

(2)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

财政资金的申领、划拨等主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灾害统计信息为依据,因此在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财政、民政部门要及时的沟通交流信息。同时财政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多渠道获得灾害损失的真实资料。

(3)简化、规范应急拨款流程

及时性是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原则,而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的划拨流程则显得有些迟缓,层层会商的结果可能会贻误灾难处理的时机,“特事特办”制度虽能一定程度上解燃眉之急,但终不是长久之计,必须简化突发状态下的财政资金划拨流程。

(4)适时监督财政资金周转情况

不仅要加强财政应急资金的日常监督,更要加强对灾害处理中财政资金的周转情况进行适时监督。

3.4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

震后恢复重建是恢复灾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工作,财政资金的支持是恢复重建的重要保障。

(1)震后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

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是稳定民心、恢复灾民信心、搞好生产自救的关键。

(2)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对处理地震类灾害事件整个过程的分析,找出应对环节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3)财政资金的清理回收

对财政资金的清理回收有明确的规定,多余的资金除用于规定的开支范围外,其余的要回收财政专户,对应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不足要查找原因。

(4)对财政资金进行全面审计检查

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申领、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要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5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机制贯穿地震类突发事件应对的始终。不但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流动过程进行检查,还要对预案及预案管理的有效性及灾害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救灾款自查工作总结篇8

2008年5月12日下午,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严重。现就做好人民银行系统抗震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将抗震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总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各分支机构一定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紧紧依靠和配合地方政府,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齐心协力,战胜灾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抗震救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辖区、本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抗震救灾工作责任制。

二、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受灾地区分支机构要结合当地受灾情况特别是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库房以及业务系统受损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切实落实抗震救灾各项责任和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损失,确保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安全以及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稳定运行。一是加强支付系统运行监测。及时协调解决商业银行行内支付系统和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运行中出现问题。二是做好救灾款项的支付清算服务。小额支付系统要确保24小时不间断运行;大额支付系统如有特殊需要应适当延长运行时间,确保救灾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三是强化支付系统应急准备。做好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付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加强受灾地区支付系统运行的应急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四、确保网络运行安全。受灾地区分支机构要掌握当地金融机构网络与系统运行情况、辖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网络与系统运行状况。要将与地市中支下联路由器的用户名和口令报送总行科技司,使总行网管中心可以暂时直接监控辖内网络通断情况。节约发电机用油,必要时定时启动发电,重点保障支付、国库、货币金银重要业务系统,同时设法紧急从异地购调发电用油。科技部门随时做好网络同城转接中心切换准备,协助当地清算分中心,检查维护卫星通信备用线路的可用性。

五、加强发行基金安全保卫和调运工作,确保现金供应。密切关注四川及周边受灾省份现金供应情况,组织四川周边地区分支机构做好发行基金调运和投放工作。受灾地区分支机构要采取稳妥措施,确保发行基金和押运人员人身安全。

六、建立国库资金汇划绿色通道。对各级财政的紧急救灾款,要建立资金汇划绿色通道,保证救灾资金款项及时拨付到位。对受灾严重地区国库部门可能数日无法办理业务的,由当地省分库协调受灾县、地市周边的能够正常办理业务的国库,临时在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内为受灾县、市财政开立临时救灾账户,保证中央政府和全国各地的救灾款项及时安全入库和及时拨付。要主动利用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将财政支付款项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对人民银行国库因人员伤亡、设备受灾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协调当地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或商业银行开立临时账户,保证救灾款项的准确及时接收和拨付。

七、认真做好抗震救灾信贷支持和金融稳定工作。受灾地区分支机构要及时全面了解当地受灾情况,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指导和协调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安排好本地区抗灾所需要的信贷资金供应。要及时了解当地金融机构因受灾导致的信贷资产损失情况,对于因受灾而不能还款的个人和企业,以及用于救灾的贷款需求,要引导商业银行区别对待。要掌握本地区的总体情况,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对于灾后重建所需要的资金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估,并提出可操作的意见。要密切关注本地区金融机构参与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的交易情况,密切关注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总行报告。

八、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规范新闻宣传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信息。人民银行主管的有关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不得各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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