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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2 15:01:55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1

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能力,强化保障措施,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但是,妇幼卫生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对妇幼卫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不足等情况普遍存在,妇幼卫生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区域间发展存在明显差距,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和机构的功能定位亟待进一步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1.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

2.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继续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的各项任务,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7‰;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

二、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省、市(地)、县三级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各地可根据人口、行政区划、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妇幼保健机构布局。坚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得以各种形式改变妇幼保健机构所有权性质,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的稳定。设区的市(地)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变动应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

4.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执业范围、内部科室设置、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职责要求,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管理等。同时,充分利用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其他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农村妇幼卫生工作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妇幼卫生的主要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乡(镇)、村卫生机构作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村卫生机构要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继续组织城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指导和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从事妇幼卫生服务。

城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本妇幼卫生服务。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5.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支持,并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给予特殊支持,由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要将妇幼卫生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业,增加专项投入,保证妇幼卫生工作的必要经费。要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维护其公共卫生性质,保障妇幼保健机构的经费补助。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的规定,对妇幼保健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补助,按标准定额和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标准定额采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编制内人员补助定额和按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疾病流行状况及机构职责等确定的综合补助定额。设备购置、修缮等必要的发展建设支出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制定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工作补助标准,切实落实妇幼保健人员待遇。

6.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加强妇幼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医学生到妇幼保健机构见习或实习,将妇幼卫生专业内容纳入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工作。要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中加强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要鼓励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技能。要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通过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管理者素质,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管理水平。

7.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8.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建立促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长效机制,争取三至五年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要逐步健全妇幼卫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实现救助与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

9.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继续贯彻实施《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10年)》。重点加强一级预防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婚检服务新模式,做好以人为本的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积极推动二、三级预防措施,努力扩大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面。要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诊断水平;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完善筛查网络,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治疗。要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得到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10.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开展系统卫生保健服务。要在现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眼、耳、口腔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妇女保健等工作。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的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要积极开展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等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11.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为科学评价妇幼卫生事业、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评估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

五、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2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根据《母婴保健法》及穗府(94)51号文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原《*区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修正案。

第二条驻区内省、市、部队、企业的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区属各医院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孕产妇保健的总体目标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将我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围产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保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3%,农村达到85%以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

第四条区卫生局是本区妇幼卫生工作是主管机关,负责本区妇幼保健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和实施。区妇幼保健院是全区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区成立的由驻区省、市、部队、企业的医院及区属各医院产、儿科专家组成的围产协作组,在区卫生局领导下,负责区内围产保健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以及孕产妇、围产儿的死亡评审工作。区产科抢救组作为对市产科急救中心的补充,主要用以提高我区产科急救能力。

第二章分级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施行医疗保健机构三级网络分工负责。在统一的管理下,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形成自下而上的村、镇、区三级网。村级为卫生站、妇幼保健员和女乡村医生,镇级为镇医院,区级为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级医院。

第六条村(居)委级职责:

1、有专人分管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本村(居)辖内(含流动人口,以下同)早孕人数,填写孕产妇登记本,掌握本村(居)辖区内出生人数,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发现死亡及时上报,并定期向镇(街)医院妇幼保健医生汇报本村辖区内孕产妇情况。

2、动员本村(居)辖区内早孕妇到镇(街)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并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使早孕建卡率>90%,保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3%,农村达到85%以上。

3、动员本村(居)辖区内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掌握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保证本村(居)辖区内不出现地下接生。

4、负责做好产后访视工作。

5、定期参加镇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汇报本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6、开展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第七条镇(街)医院职责:

1、积极主动地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掌握全镇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承担本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加强本镇(街)高危妊娠的管理,做到专册登记,专案管理。落实转诊制度,转诊时必须要有详细的转诊记录,病情严重者有医生护送。做好高危妊娠的访视工作。

3、负责本镇范围内《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的建立、回收、统计,定期总结全镇孕产妇管理情况,并上报区妇幼保健院。

4、妇产科门诊、病房要求基本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完善产科临床业务管理,开展住院接生工作,严格执行产科各项技术操作常规,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严禁进行任何违反医疗技术常规的诊疗措施。

5、接受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和质量考评。

6、有计划的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及考核,定期派人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员工作例会,布置、督促、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在区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培训及考核村级妇幼保健员。

8、利用各种时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孕产妇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科学接生及住院分娩等方面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第八条区妇幼保健院职责:

1、在区卫生局领导下制定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计划、指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检查评比,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负责本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的发放、管理工作。

2、在区卫生局领导下,经常定时或不定时的对全区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或督导,指导、培训及考核全区妇幼保健人员。

3、掌握全区妇幼人员队伍技术素质情况,制定不同层次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接受下级医疗保健单位保健和临床人员的进修。

4、定期召开全区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人员,提高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协助解决镇、村级孕产妇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5、负责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资料的统计、分析、质控工作,定期向区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汇报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抓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的死因监测工作。

6、执行《广州市孕产妇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孕期、产时、产后危险因素的筛查和处理,并诊治、抢救下级医疗保健单位转诊的高危妊娠病人。抓好高危妊娠监护及专案管理工作,落实以高危妊娠管理为重点的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制度。

7、落实院内妇幼保健业务的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地段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任务;开设优生优育遗传咨询门诊,建立遗传实验室,开展各种遗传病的实验室检查。

8、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孕产妇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科学接生及住院分娩等方面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9、针对本区内危害孕产妇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优生优育、遗传病防治等方面,开展科研项目。

10、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第九条二级医院妇产科职责:

1、严格执行《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提高对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门诊,高危病房,负责对高危妊娠诊断、处理及难产会诊、转诊、抢救工作,接受基层转送高危孕妇待产,必要时请市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会诊或转送上级医院治疗。

2、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监督、指导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业务管理和质量提高。

3、协助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接受辖内下级医疗保健单位产科临床人员的进修。

4、承担划定地段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任务,抓好院内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的业务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

5、对来本院产检、分娩的孕产妇,要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的填写工作,出院时通知产妇家人将《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交所在地段的访视单位。

第十条区围产协作组的主要任务:

1、协调三级妇幼保健网,加强医疗保健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的配合。

2、定期召开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会议及其他工作会议,检查工作质量,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干预措施,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学术交流。

3、制定本区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有关业务操作常规和制度。

4、编写、审定有关孕产妇系统保健知识的宣传资料。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区卫生局是本区妇幼卫生工作是主管机关,负责下达年度妇幼卫生工作任务,掌握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有关情况,制定有关标准及制度,负责本办法的全面监督和实施。

第十二条区妇幼保健院必须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为基础、指导基层为重点,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考评,直接对镇(街)医院进行业务指导,直接进行检查及督导,并将检查或督导有关情况报告区卫生局。

第十三条镇(街)医院以自身职责为依托,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接受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及考核,直接对村(居)委妇幼保健员进行工作指导及监督,从根本上保证本办法的实施。

第十四条严禁地下接生。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村(居)委妇幼保健人员均应做好对地下接生监督。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政府予以奖励:

1、村(居)委妇幼保健员能全面掌握本村(居)辖内孕产妇情况,本村(居)辖区内孕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标,无非住院分娩及地下接生发生,由镇(街)医院给予50-100元/月的经济奖励,镇(街)政府给予年终奖励。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能掌握分管辖区内孕产妇情况,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标,无孕产妇死亡发生,区卫生局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5分,给予5000元奖励,同时建议区或镇(街)政府给予奖励。

3、区妇幼保健院在组织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考评过程中,能定期对镇(街)医院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及督导,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标,全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区卫生局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5分,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建议区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政府予以处罚:

1、凡村(居)委辖区内发生1例本地户口非住院分娩产妇的,扣发村妇幼保健员经济奖励20元,凡出现1例非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的,停发村(居)委妇幼保健人员一个季度的经济补助;凡出现1例地下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停发村(居)委妇幼保健人员半年的经济补助,同时在全镇(街)妇幼例会上通报批评。

2、凡镇(街)医院辖区内出现1例非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年终考核扣该院5分;凡镇(街)医院辖区内出现1例地下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年终考核扣该院5分,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凡镇(街)医院辖区内出现2例以上(含2例)地下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除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外,年终考核扣该院10分。

3、区妇幼保健院不能做好对镇(街)医院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及督导,致使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超标,年终不予评优评先,严重者,由区卫生局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3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4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一今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6%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6%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5%

⑹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乡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早发现的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和转诊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与上级取得联系,做好转诊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乡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乡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二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妇幼保健院年度工作计划三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3.继续建立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5

一、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妇幼卫生政策

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新的《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争取县(区)党委、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医改任务中的妇幼卫生内容,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方针,以《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及配套出台的18个妇幼保健工作方案为指导,全方位、多层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二、认真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

1、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各县(区)要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进程,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产、儿科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调配卫生人才资源。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成立县级孕产妇抢救技术小组,公布急救电话并确保24小时开通,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加强高危筛查培训,基层妇幼专干和村医均要熟练掌握高危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要严格剖腹产指征,严密产程观察,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手术比例不得超过25%,乡镇卫生院不准开展剖宫产手术。要按照《孕产妇死亡评审细则》和《省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试行)》,积极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年内,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一至两次市级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内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情况,组织开展死亡病例评审。至年底,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30/10万以下,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和剖宫产限价标准和剖宫产比例,根据甘财社〔2011〕176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补助500元(中央财政补助40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县财政补助50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对残疾、贫困或危重症孕产妇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年底,以县(区)为单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要达到90%以上。

3、“两癌”筛查项目。根据省卫生厅、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城乡妇女中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甘妇发〔2011〕82号)文件要求,今年的“两癌”筛查工作要在全市全面展开,各县(区)要尽快针对本辖区适龄妇女,扎实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各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乡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有关医疗保健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从健康教育、检测与咨询、干预治疗和保健指导等方面,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时向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崆峒区(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还要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5、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补服叶酸项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并依据卫生部妇社司《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卫妇社妇卫便函〔2010〕19号)中《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标准》,组织对辖区内叶酸发放工作的督导评估。各医疗保健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开展各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

1、以母婴安全为重点,强化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各县(区)要提高早孕建卡率,加强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要重视开展孕期缺铁性贫血的监测与治疗工作,开展产科疑难病例的会诊、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要切实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儿童系统管理。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要分别建立系统管理册(表)。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定期进行4、2、1体检。重点做好新生儿访视、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评价、体弱儿管理。加强儿童营养、母乳喂养、常见病、多发病等卫生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督导。年底,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认真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筛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提高已出生的患病儿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筛查,要继续保持去年的工作势头,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筛查质量。年底各县(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要达到80%以上。做好听障儿童和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救治宣传。按照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0-7岁贫困听障儿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平卫函发〔2012〕6号)要求,积极做好辖区0-7岁儿童听力筛查,5月底完成筛查、上报和转诊工作,并认真及时填报相关报表,为听障儿童提供救治良机。对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的苯丙酮尿症确诊患儿,按照《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为其申报特殊奶粉补助,为患儿家庭减轻负担。

3、继续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与结婚登记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婚育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待婚青年的保健意识。严格婚前医学检查程序,为婚检对象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婚检服务。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婚检工作的督导,并协助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婚检经费财政预算,切实兑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年底,各县(区)婚检率要达到95%以上。

4、深入开展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保健意识是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健康宣教的重要性,认真制定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教育行动计划,采取专题讲座、刷写宣传标语、发放保健手册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利用节日、集会等时机,多层面深入开展妇幼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在预防保健工作的作用

按照省、市要求,各县(区)卫生局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督指导。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年内都要开设中医妇幼保健门诊,要健全中医、中药等科室,配备能满足中医药服务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和服务流程。对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治未病技术规范,改革工作流程,积极引进和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积极探索妇女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及开展中医药治疗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新业务模式,努力使中医临床业务量要达到总临床业务量1/3以上。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内涵建设,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的工作措施,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及“三网”监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通知»文件精神,要全面开展“三网”监测工作,特别是庄浪、静宁两个部级监测点要高度重视,及时报送数据,认真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要按照省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数据报告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宫颈癌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及“三网”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和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表格,认真书写产科病历(特别是产程图的绘制)、孕产妇及围产儿保健手册,儿童体检表,并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推动全市孕产妇和儿童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年报质控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跟踪随访、漏报调查等工作。

六、全面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培训任务

1、完成今年的产科适宜技术培训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印发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卫发〔2012〕18号)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2、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培训和进修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完成县(区)级监测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的技术指导、网络直报、质控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网络直报、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和“三网”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质量。

3、市、县(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省卫生厅统一安排的“降消”项目市、县级助产人员的进修和保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和有关项目规定,做好县对乡(镇)、村的基层保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认真组织实施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1、落实驻县专家工作制度。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督促驻县专家蹲点指导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妇幼卫生督导。市妇幼保健院要在半年和年终,分别完成对各县(区)的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妇幼卫生信息质控等工作方面的全面督导,并配合完成对各县(区)的三大妇幼卫生项目和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的两次督导工作任务。各县(区)卫生局要落实对本县(区)的督导工作每两个月一次,全年覆盖所有乡、村的任务。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6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7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住院分娩率为92.77%。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4.47%;

2、孕产妇死亡率为34.60/10万。比去年下降了34.35%,比州定目标下降了35.93%;

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

4、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67%,比州定标准提高了7.4%;

5、高危孕产妇检出率30.9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82%,比州定标准分别提高了72%、0.84%;

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5.40%,比州定目标提高了6.75%。

二、主要做法

在工作中,我们以实施“降消”项目为契机,把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作为我们的大事来抓,加大了妇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畅通产科绿色通道,提高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赢得了市场和社会的信赖。 推荐阅读:2009年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完善基层妇幼保健网络

1、县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查督办。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已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卫生局非常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妇幼保健工作,组织召开2次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及培训班,分管妇幼的xxx副局长自始自终到会,并作了重要发言。业务股人员经常同妇幼保健基层人员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基层的难题。这种主要领导亲自督,分管领导主要抓的工作格局,为妇幼保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保证了妇幼保健工作正常运行。

2、县妇幼保健所保健人员到位,工作扎实。我所在人员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仍然抽出8名业务骨干从事基层保健工作,保障基层保健工作的需要。全年,他们深入基层,共完成30乡镇106村的督查与指导,深入基层达95天,人均达105天,掌握了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状况,及时为基层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3、充分发挥乡村级妇幼保健队伍,做好网底工作。为了稳定乡村级妇幼保健队伍,确保乡村级妇幼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我们积极向领导汇报,确保乡镇妇幼保健人员的工资到位,专干专职从事妇幼卫生工作,改变了以往“专而不干、干而不专”的状况,同时,根据人员的分工,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调整,做到了无空白乡。村级保健员职责由村卫生室兼代,报酬由州、县财政解决。

4、国债项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按照国债项目建设要求,县发改局以永发改字[2008]107号文件,下达了县妇幼保健业务用房建设计划,目前,已给相关领导部门汇好报,建设方案、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的前期工作准备就序。

(二)以《母婴保健法》为依托,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妇幼村级督导工作计划篇8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我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为指南,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紧紧依托《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狠抓住院分娩率和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住院分娩率为92.77%。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4.47%;

2、孕产妇死亡率为34.60/10万。比去年下降了34.35%,比州定目标下降了35.93%;

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

4、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67%,比州定标准提高了7.4%;

5、高危孕产妇检出率30.9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82%,比州定标准分别提高了72%、0.84%;

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5.40%,比州定目标提高了6.75%。

二、主要做法

在工作中,我们以实施“降消”项目为契机,把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作为我们的大事来抓,加大了妇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畅通产科绿色通道,提高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赢得了市场和社会的信赖。

(一)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完善基层妇幼保健网络

1、县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查督办。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已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卫生局非常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妇幼保健工作,组织召开2次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及培训班,分管妇幼的__x副局长自始自终到会,并作了重要发言。业务股人员经常同妇幼保健基层人员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基层的难题。这种主要领导亲自督,分管领导主要抓的工作格局,为妇幼保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保证了妇幼保健工作正常运行。

2、县妇幼保健所保健人员到位,工作扎实。我所在人员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仍然抽出8名业务骨干从事基层保健工作,保障基层保健工作的需要。全年,他们深入基层,共完成30乡镇106村的督查与指导,深入基层达95天,人均达105天,掌握了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状况,及时为基层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3、充分发挥乡村级妇幼保健队伍,做好网底工作。为了稳定乡村级妇幼保健队伍,确保乡村级妇幼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我们积极向领导汇报,确保乡镇妇幼保健人员的工资到位,专干专职从事妇幼卫生工作,改变了以往“专而不干、干而不专”的状况,同时,根据人员的分工,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调整,做到了无空白乡。村级保健员职责由村卫生室兼代,报酬由州、县财政解决。

4、国债项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按照国债项目建设要求,县发改局以永发改字[20__]107号文件,下达了县妇幼保健业务用房建设计划,目前,已给相关领导部门汇好报,建设方案、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的前期工作准备就序。

(二)以《母婴保健法》为依托,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1、规范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是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按照县乡两级不同的标准,制定了学习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进行学习。县急救中心,成立了孕产妇急救小组,制定了急救方案,健全了抢救工作日程和相关制度,保证随时处于应战状态,并向全县公布了急救电话。乡级主要针对平产和一般难产进行了培训,并组织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到县级医院临床进修。全年妇产人员进修达9人,举办两期业务培训班,参训率分别为100%、97.5 %。

2、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与公安部门配合,坚持持《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提高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全年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7000张。

3、全面启动免费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通过县政府,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所积极争取,经国家初保基金会的同意,我县20__年广泛开展了妇女病免费普查,优费治疗项目,到目前为止完成了11个乡镇妇女病普查普治,共检查了120__人,没有妇科疾患的仅有1820人,占检查人数的15.15%,患各种妇科疾病10732人,占检查人数的84.85%。检出妇女疾病的主要有:宫颈疾患6342例次,阴道疾患4844例次,乳腺疾患2067例次,子宫肌瘤317例次。治疗人数达10285人,其中海极星治疗达1307人,子宫次全切除术25例,摘除息肉196例。

这次妇女病普查普治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来检查的妇女中,年龄最大的有89岁,有的甚至一次都没检查过。对我们这种送检查、送治疗上门的做法,老百姓非常满意。通过这种近距离地和老百姓接触,也让我们医务人员进一步感受到了作为妇幼保健人员肩上的责任和重担。

(三)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保

健服务质量全县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均建立了孕产妇保健卡(手册),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对辖区内的孕产妇进行摸底,按孕早、中、晚期、产褥期所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及时发现高危情况,以确保母亲安全。同时,严格按照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筛查与管理,评分在10分以上者由县妇保所统一管理。规范的管理模式使今年孕产妇死亡率大大降低,有效保障了孕产妇的安全。全年总产妇数5752人,活产5780人,产前检查5587人,率96.67%;产后访视5521人,率95.52%;新法接生5654人,率98.34%;住院分娩5362人,率为92.77%; 高危产妇1781人,检出率为30.96%;高危住院分娩为1760人,率为98.82%;孕产妇死亡2人,率为34.60/10万,有效地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

(四)规范托幼机构的管理,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

儿童保健严格实行“4.2.1”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四病”的防治及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数39476人,儿童保健管理33714人,保健管理率85.4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4638人,对5岁以下儿童进行了营养评价,实查人数23751人,检查出体弱儿752人,对体弱儿全部进行了专案管理。全年婴儿死亡率为14.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7.30‰。

为了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和疾病防治,提高全县儿童健康水平。我所与卫生监督所、教育局密切配合,规范了托幼机构的管理,坚持了持卫生许可证办园,教师持健康证上岗,儿童凭合格证入园。全县共健康检查在园儿童达6000多人,并进行了营养评价,教师健康检查达250多人,筛出不合格8人。举办一期卫生保健培训班,每季进行卫生保健指导,掌握规范办园等工作内容。

(五)加大预防与控制出生缺陷工作力度

针对我县出生缺陷发生率高的现状,我县采取了增补叶酸等方法预防,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从而有效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为此,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对妇幼专干进行培训,在电视台播放纪录片、进行公示等等,动员全民共同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全年共口服叶酸1436瓶,新生儿疾病筛查848例,筛查率为14.67%,新生儿听力筛查27例。

(六)加强妇幼项目工作的管理

今年的“ 降消”项目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项目管理规范、组织健全,对项目的领导、指导监督有力,层层狠抓落实。二是项目方案统计科学、操作性强,执行单位能精心组织,运作规范,责任到人。三是宣传覆盖面广。贫困救助的程序和方法已经深入到村村寨寨,做到了家喻户晓。四是救助范围不断扩大。20__年实施救助3616人,金额达567950元,其殊救助13人,金额为27500元。比20__年救助人数增加1132人,救助人数增加率为45.57%。救助力度的加大,使住院分娩率大幅度地提高,有效地减少了可避免孕产妇的死亡。

(七)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宣传要先行,要把妇幼保健知识和《母婴保健法》真正普及到广大群众中去,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自我保健意识,自觉参与保健。今年,我县利用妇女病免费普查的时机,对11个乡镇60000多名农村妇女开展了面对面的宣教,在县电视台播放健教知识及相关新闻共10次。另一方面常年开放健教咨询室,开展孕产妇保健、妇女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的干预、婴儿喂养等内容的咨询工作。共印制宣传材料4种、发放68000份宣传单、悬挂横幅16条,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250多张,办宣传刊400多期。通过有效的健教活动,使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实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八)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强化全民医疗安全意识,促进医疗质量全面提高。首先,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医疗安全。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制定和完善了质量考核制度和质量抽查制度,明确管理措施,保障制度的落实。二是成立质控科。由专人负责病历质量控制,按照质量考核标准及办法,每月对病历和处方进行质控。质控结果与科室的劳务分成挂钩。三是规范了首问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及急危重病人会诊制等,健全了各项技能操作程序,完善了各项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了院内交叉感染。通过狠抓医疗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完成,确保了医疗安全,防止了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较好地促进了我所医疗水平的提高,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全年处方合格率为98%,病历书写合格率100%,无丙级病历。今年1—9月份,门诊共接诊21886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954人次;住院治疗117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28人;业务收入2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万元,增长率为33.15%。

2、加强硬件设施投入的力度。首先,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一是所内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加强产科各类手术操作规程,每周组织业务学习两次,打好理论基础;二是“走出去,引进来”,选送6名青年业务骨干到省、州进修学习,掌握最新医学发展动态,掌握了最新医疗技术水平。其次,加大对先进医疗仪器的投入。先后购置了彩超、新生儿听力筛查仪、妇科治疗仪、海极星聚焦治疗仪等,

3、以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宽业务范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我所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今年新开展了彩超、新生儿听力检查辅助业务,海极星聚焦治疗、妇科臭氧冲洗等治疗项目,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的赞扬,使我所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九)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专门开会研究和部署,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所的规定,提高思想认识,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的侵蚀。对单位采购

药品、一次性用品及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实行阳光操作和招标采购,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商业贿赂行为。分管业务的副所长__x全年来共拒收病人红包10余个(具体金额不详,约20__元),拒绝病人吃、请20余次,上交红包两个、猛洞河超市卡1张,总价值300元;领导的言传身教给全体干部职工带了一个好头,全所无一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无一例向病人索拿卡要现象发生。(十)以打击“两非”为切入点,带动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

所领导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调整成立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所长和分管所长经常到各科室督查、检查工作,今年共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五次,下科室督查12次。为了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妇产科医生、b超操作人员、药库和药房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签订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计划生育、打击“两非”工作捆绑到人。对b超仪器执行了登记备案制度,3台均已备案。

全年共接收住院孕产妇1299人,持生育证生育1086人,持证率达85.71%;无证生育181人,无证上报计生部门181人,无证生育上报率达100%;实施终止妊娠手术32例,有效证明32份,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持证率为100%,其中20岁以下实施终止妊娠手术22人,由计生部门开具相关证明6人,死胎死产4人;门诊孕13周以上孕产妇无证对象登记1602例,无证对象上报1602例,门诊孕13周以上孕产妇无证对象上报率100%;孕13周b超检查人数3343人次,医生双签字3343人次,b超双签字率100%。

同时,加强对所内工作人员及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现有45岁以下育龄妇女数27人,其中上环21人,查环查孕应检24人,实检24人,查环查孕年内两次检查率为100%。目前,所内无一人计划外怀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级保健网络不健全。虽然,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到位,工作落实,但村级网底薄弱,一般均由村医兼保健员,大部分村医为男同志,很少行使保健员职责;乡级服务能力不高。产科基本技能和技术水平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2、群众落后的思想仍然存在。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增补叶酸工作难度大,许多产妇及家属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仍然很高。

四、明年工作思路

明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团结协作、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建立平等互信的医患关系。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标,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准,稳定和发展医疗保健业务;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明年初步确定以下五项年度工作目标:

1、加快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早日完成国债项目的妇幼保健业务用房建设。

2、加强流动人口中孕产妇的保健管理。建立以县妇幼保健所为核心的孕产妇管理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管理辖区内流动孕产妇及儿童,及时摸清流动育龄妇女孕情,筛查高危,为她们提供与本地孕产妇相同的保健服务。

3、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普知识,加大预防与控制出生缺陷工作力度,力争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40%以上,孕妇规范增补叶酸率达15%以上。

4、加快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打造品牌医院,使“两个”效益明显增长。

5、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星级服务模式,努力构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乘着改革的春风,我们将继续以《母婴保健法》为准绳,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扎实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更优质服务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为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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