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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整治方案8篇

时间:2023-03-03 15:56:30

散乱污整治方案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1

— PAGE 3 —

西经开发〔2018〕215号

西安经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室)、各垂直管理机构:

现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

西安经技术开发区

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西安市2018年度“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试行)》(市铁腕治霾办发〔2018〕7号)、《西安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关于下达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的通知》(市企整发〔2018〕7号)、《经开区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的通知》(西经开发〔2018〕199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散乱污”企业治理目标是10月底前,100%整治完成新摸排的企业;不再新增“散乱污”企业,新发现的100%坚决予以取缔。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完成列入我市固定台账的“散乱污”企业。

8月底前,整治完成我区列入我市2018年整治固定台账的17户“散乱污”企业(见附件1)。

(二)持续摸排,随摸随整。

依据西安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见附件2),在区内持续开展“散乱污”摸排行动,发现后立即整治,确保不再新增“散乱污”企业。

三、整治流程

(一)摸排。

由经发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园区办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和责任分工,开展持续摸排,每周五将新摸排出的“散乱污”企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经发局汇总,建立动态整治台账。

(二)认定。

由经发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范围,对摸排出的“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

(三)整治。

由铁腕治霾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通过联合执法,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8月15日前,对列入我市2018年整治固定台账的17户“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例,整治一例。

(四)监管。

对整治完的“散乱污”企业,各职能部门、各园区办要加强后续监管,借助网格化监管体系,严防新增或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整治专项工作组。

成立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经发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经开分局、工商经开分局,质监经开分局、经开消防大队和各园区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局,负责工作任务下达、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信息汇总报送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实行联合执法。

由铁腕治霾办牵头,联合经发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经开分局、工商经开分局,质监经开分局、经开消防大队和各园区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按时报送信息。

各职能部门按照“散乱污”整治清单中的重点任务,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经发局,由经发局汇总后按规定时限向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四)加大督办督查。

经发局会同铁腕治霾办,按照分工每月、每周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督查,对未及时整治和按时报送进展情况的,在经开区铁腕治霾周报上予以通报,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问责。

附件:1.西安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及边界划分

2.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

3.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职责分工

4.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单(已列入台账)

5.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确认单(已列入台账)

6.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档案(单个企业)

附件1

西安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及边界划分

一、界定标准

我市“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企业,是指各种独立的、盈利性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及小作坊。“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重点,就是依法依规整治无组织排放的个体工商企业及小作坊、黑作坊。

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有污染物排放”和“有生产加工行为”这两个关键。首先,“散乱污”企业整治,主要解决的是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类污染问题。基层摸排时,主要看有无粉尘污染,有无喷漆、电焊、印刷、废油等挥发性气体污染,有无废水、废渣等突出环境问题,如存在以上污染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关停后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环境行为;“有生产加工行为”,是为了厘清部门职责,更好的推动工作落实,避免推诿扯皮现象,集中力量有效实施整治。

二、边界划分

针对省、市督查问题和基层工作反馈,目前“散乱污”企业整治摸排工作边界模糊,甚至出现“没人管的都是散乱污”现象,现根据定义,按行业对我市“散乱污”企业的边界予以明确,未尽之处,由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增删或解释。

1.有生产加工行为,产生污染物排放的小作坊、黑作坊等,均属于“散乱污”企业;

2.养殖场(养鸡、养猪)。不属于有加工行为的企业,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说,归农林部门管辖;

3.废品回收站。有塑料粉碎等加工行为的废品回收站,属于“散乱污”企业,无粉碎等加工行为的,不属于散乱污,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规范;

4.汽修行业。经与市铁腕治霾办、市交通局会商,我市汽修行业由交通局牵头整治,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5.垃圾堆放等堆场。对各类垃圾堆、物料堆、均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应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五节、第六节相关条款,由相应部门予以清理;

6.三场(厂)。白灰厂、砂石厂、黏土砖厂,由国土部门依据专项方案予以整治,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7.小餐饮油烟、燃煤问题。分别归城管、发改等部门牵头,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8.无污染物排放、但土地、环评等部分手续不合规的企业。不产生污染物排放或者排放达标,但因多方原因,无土地、环评等手续的,由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可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9.对环保手续齐备的企业,如存在违规排放行为,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由环保部门依据职责查处。

以上标准,对前期已列入固定合账的,依法依规予以整治,后期摸排过程中,属于“散乱污”企业的,做到不留死角;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的,不纳入动态台账,实现全市标准统一。

附件2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

一、关停取缔类

对不符合经开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属临建、违建,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已列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8月15日前完成关停工作,8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二、限期搬迁类

对不符合经开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虽手续齐全但长期污染环境,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鼓励其经过搬迁改造进驻泾渭中小工业园或经开区外的其他工业园区发展,转型升级为规模化、现代化的工业企业。对已列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8月15前责令企业停产,8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需明确搬迁时限,逾期未完成搬迁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

三、停产整治类

对符合经开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手续不齐全或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其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列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8月15日前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8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实施升级改造的企业需明确整改时限,升级改造后,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恢复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

附件3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职责分工

按照《经开区2018年“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的通知(西经开发〔2018〕199号)要求,结合各部门职责,现就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经发局负责按照新界定标准重新核实“散乱污”企业清单,切实摸清我区“散乱污”企业底数与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建立台账,统一汇总核定后下达整治任务。在重新核实和再次摸排期间,继续采取边摸排边整治、边建台账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清理污染源,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铁腕治霾办负责联合经发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经开分局、工商经开分局、质监经开分局、经开消防大队和各园区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环保、规划、安全、土地等执法手段,依法依规坚决关停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

三、环保局负责严厉打击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等措施,依法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

四、国土规划局负责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结合经开区“四改两拆”方案,安排布置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五、安委办负责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和清理。

六、建设局负责联系供水、供电等部门,对纳入清理取缔的“散乱污”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服务措施。

七、工商分局负责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八、质监经开分局负责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九、公安经开分局负责对干扰、破坏整治“散乱污”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经开消防大队负责对“散乱污”企业中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一、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纳入清理取缔的企业实施断水、断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处置企业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

十二、经发局负责中心区“散乱污”企业的摸排整治工作;自贸办、草滩园管理办、泾渭园管理办分别负责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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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清单(已列入台账)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企业违法违规

行为简述

整治类别

1

陕西超霸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5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2

陕西德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4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3

西安拓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1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4

西安百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5

西安神舟航空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6

西安坤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2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7

西安航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9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8

西安晟阳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8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9

西安健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0

陕西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3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1

西安航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7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2

陕西海泰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2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3

陕西大德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4

西安航建热处理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2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5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13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6

西安嘉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村东

天鼎工业园

机械加工

20

应建未建污处设施、未达标排放

关停整治类

17

陕西斯福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8号楼(办公地址:草滩尚林路)

工贸

20

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关停整治类

附件5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确认单(已列入台账)

执法(责任)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简述

处置意见

1

陕西超霸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2

陕西德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3

西安拓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4

西安百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5

西安神舟航空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天鼎工业园

6

西安坤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7

西安航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8

西安晟阳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9

西安健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0

陕西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1

西安航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2

陕西海泰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3

陕西大德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4

西安航建热处理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5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6

西安嘉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址西新村东天鼎工业园

17

陕西斯福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草滩尚林路

附件6

经开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档案(单个企业)

填报部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企业基本情况

及违法行为描述

整治类别

关停取缔 提升改造 整合搬迁(单选)

整治依据及结果

企业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提升改造类必须填写)

整治

照片

整治前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2

为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我区大气、水环境深度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小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绿色发展,着力解决“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大、能耗高、生产粗放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点是木材加工、石材加工、碎石加工、水泥构件、中草药初加工、粮食收购加工、塑料加工、饲料加工等小型制造加工类行业。

三、主要目标

摸清“小散乱污”企业情况、确定类别、分类处置,明确治理的时间节点,限定整治时限,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无盲区。通过停产整治、提升改造、规范生产等强有力措施,关闭一批、治理一批、规范一批。2020年12月底前,实现基本消除“小散乱污”企业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一)

全面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按照行业要求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深入摸排,务必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排查结果整理汇总,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清单,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乱报。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0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先停后治,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停产整治、整改提升、规范生产等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1.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求停业整改,场内地面进行硬化,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不允许直接排放,一律进行收集处理,安装配套的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所有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生产机械均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2、对在整改过程中不能整改到位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求关闭或搬迁,做到“两断三清”。

3、对完成整改的,要求规范生产行为,在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转,达标排放,不允许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整治要求,对辖区关停取缔的企业进行检查核实,对整改企业、关闭企业、搬迁企业逐一验收评估,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保障措施

六、(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是“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要加强统筹,建立治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好辖区“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

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联合检查,联合施策,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

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固化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巡查、治理机制,保持“小散乱污”企业治理高压态势,对“小散乱污”企业早发现、早查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坚决杜绝反弹。

(四)加强宣传引导。

设立“小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受理、处理举报投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3

综合整治阶段性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函

[2018]152号)要求,我区全力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现将有关阶段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省考核任务清单和市动态清单的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xx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76%“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清单(列入省清单部分)工作任务。我区加大力度,全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截止目前,我区纳入省清单的892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关停取缔424家,完成升级改造315家,共计完成739家,完成率82.85%,达到市要求的时序进度。2019年5月,按照市环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工作的函》(江环委办〔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区迅速组织镇(街)再次开展深入排查,排查企业(场所)1195家,排查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526家,印发《xx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动态清单》实施

分类整治,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治58家。

二是积极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督查工作。

为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区环委会印发《xx区关于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xx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督查小组,并3月、4月、5月对各镇(街)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三轮督查,随机抽查,直奔现场,共检查企业60家,对市、区排查出存在“死灰复燃”的情况,由区环委办对杜阮镇进行约谈问责,并督促镇街立即整改。6月份以来,区环委办召集各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对已上报完整治的企业进行地毯式“回头看”,共检查企业217家。

三是优化环评审批手续。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但根据对辖区内各镇街的前期调研工作和企业反馈的情况,部分“散乱污”整治提升类企业选址位于无相关土地、规划等证照的区域内,且位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未明确是否可以作为工业用途的区域内,导致企业暂无法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为破解这一难题,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加快工作进度,采取了“全区排查、统一征询”的方式,要求各镇街全面排查整理辖区内经联社、村集体物业中已建成工业厂房,但无办理相关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工业厂房或现状工业集聚区域的情况,并报送详细情况和地理位置清晰卫星图。根据各镇街初步报送情况,先行组织工作人员逐一对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逐一核实相符情况。各镇街初步报送了900多家现状工业厂房及物业,经初步对照,仍有700多个已建成工业厂房,但按照土规和城规未明确是否可以作为工业用途。目前

我区正积极研究调解决部分“散乱污”企业选址无土地、规划相关合法手续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从前阶段排查整治工作来看,个别镇(街)仍然存在着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排查不彻底、工作推进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我区仍有153家列入省考核清单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没有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整治任务完成不到位。

虽然大部分抽查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两断三清”,但部分镇街排查不够全面、整治不彻底、污染问题反弹等问题较为严重,出现已上报完成但抽查实际上仍未完成整治的情况。总体来看,各镇街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任务的成效不理想,完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存在“死灰复燃”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较多被清理企业的原址又进驻了新的“散乱污”企业,

“死灰复燃”情况严重,个别镇(街)整治不到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较为严重。

四是整治工作遇到瓶颈。

全区大量村级工业区土地规划手续空白,导致企业无法补办环评,提升整治工作受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整治工作。

要求镇(街)党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散乱污”清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深入推进我区的整治工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力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切实落实整治主体责任,要求镇(街)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抓好时间节点,力争全面提前完成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清单(列入省清单部分)工作任务。

三是完善一企一档,严防死灰复燃。

要求各镇(街)对已经完成整治工作的企业,做好相关资料和照片的留存,完善“一企一档”备查。对已经上报完成的企业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强巡查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

“死灰复燃”,确保整治成效。

四是各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部分“散乱污”企业选址无土地、规划相关合法手续的问题,本着尊重和解决历史问题的原则,找出破解村级工业区土地规划问题的方法,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建议给予适当过渡期。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4

一、工作亮点

1、“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

一是组织辖区办事处每周对前期取缔类“散乱污”进行回头看,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二是辖区各办事处对辖区进行全方面排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0〕30)号文件要求,每周调度“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攻坚办。四是区环境执法人员以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及微信举报平台的相关投诉为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及时交给属地办事处进行取缔,截至目前已对244起12369投诉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物料未覆盖10处,已立案处罚。

2、双随机检查工作

已完成本年度的双随机检查,共检查企业144家,并按照规定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进行公开。

3、一体化执法工作方面。按照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开展贯穿全年的一体化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121家工业企业环保手续、排污许可、应急措施、在线设施、危险废物以及各类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4、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以2020年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能力,为打造“环保铁军”做好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

5、截至目前共组织现场检查300余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已对30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总数74.388236万元,全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97%。

6、完成2020年在线监控任务4家(涉气3家、涉水1家),涉及弘瑞橡胶、荣佳钪钒公司、咏春橡塑公司、佰利联新材料公司已全部完成安装联网;完成2020年用电监控任务5家,涉及超远塑胶、奥迪汽车4S店、中广发公司、桑氏公司、亿达夫涂料公司,已全部完成安装并联网。

7、2020年共邀请专家对辖区企业进行二次授课。一是邀请市专家库专家、华德瑞公司的副总张英豪对照法律法规及《一体化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表》对辖区加油站、喷涂行业、化工、橡胶制品等53家企业讲解VOCs行业重点关注、防治技术及环境管理的要求。二是邀请环保专家蔡军、刘杰对辖区138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及迎检工作专题培训。

8、按照《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对辖区30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9、组织辖区使用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的4家单位,利用LED电子屏、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并针对辐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国家安全知识考试。

二、2021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天及时对在线监控平台进行调度,督促企业及时修阅;

2、加强辖区内重点企业、建设项目、建筑工地、三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察工作,按检查制度落实对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排污口的检查,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转率保持在95%以上。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物防治及排污口的监督检查;

3、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

4、继续做好“双随机”日常检查;

5、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各项专项执法行动;

6、继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5

一、工作开展

1.生态环境网格化

一是组织落实。镇政府各部门、各村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二是队伍落实。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巡查队、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协调小组、秸秆禁烧灭火队,村相应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村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组,建立“镇负责、村为主、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管理职能。三是经费落实。镇财政所为秸秆禁烧工作中费用支出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巡查制度、监管制度、奖惩制度。五是保障落实。镇为巡查员配备20部对讲机、草帽、毛巾、手持小喇叭等物资,提供物质保障,对秸秆回收利用的场地、设备用油量、登记等做好服务保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和保障“五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的组织领导机制,同时镇与种粮大户签订禁烧协议,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同时突出强调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我们持续抓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各村居秸秆禁烧巡查以村干部带队,组织贫困户,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联合巡查,全镇共落实10名贫困户为秸杆禁烧巡查员。四季度共发放36000元补助,镇组织秸杆禁烧巡查组每天都在区域内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最后镇全力落实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全镇交纳秸秆保证金,全力支持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辖区内零火点。

2.固体废弃物清理

固体废弃物的清查,结合“五清一改一提升”工作、垃圾分类,由各村委每月上报“固废排查表”,加强信息报送,对上报的点位逐一清理。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固体废物清理,对于发现问题当场回馈要求整改。

3.“散乱污”企业整治

在镇党委的带领下,镇按照“三查”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务必做到“两断三清”,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全面排查整治,不遗留、不遗漏,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对“散乱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加强镇域内散乱污企业的要求整改规范,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严惩。

4.配合上级做好污水处理排查和饮水安全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关键区域污染源进行核查,及时上报,核实信息。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美丽乡村排污设施调查及取样。制定2020年饮用水水源划分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5.打好秋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面临高温炎热天气,根据市县级紧抓大气污染工作精神,镇高度重视,加大对镇域内燃煤锅炉、散煤、秸秆禁烧、道路扬尘、非道路机械移动车辆的巡查管理,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镇域内大气环境有效管控,各项工作仍在有序开展。

6.环保宣传工作

一是镇环保办联合精神文明创建办负责生态环境及秸秆禁烧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到村宣传,组织各村在重要位置书写标语;到户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宣传车、手持小喇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和具体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至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各类资料1000余份,宣传展板12处,书写标语9处。二是宣传工作“接地气”。张贴通告、针对秸秆禁烧特别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进行宣传,做到到人宣传。三是宣传工作动态化,尤其针对秸秆禁烧根据不同季节突出秋收季节、不同天气突出干燥气候、不同范围突出大户管控,进行重点宣传。落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营造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

通过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在秸秆禁烧方面仍需加强巡查和查处力度。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6

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乡按照《介休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和《介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依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联动、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1、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11月底前,花园村、赵家堡村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惠及住户281户,花园村覆盖率达100%,赵家堡村覆盖率达71%;禁燃区7个村共配送清洁煤17450吨,置换劣质煤8890.46吨,覆盖率达85%。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工作:在全乡建城区范围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摸排出介休市大康汽贸有限公司锅炉1台,并要求企业限期进行切割取缔,截止目前该企业锅炉已完全取缔。

3、全面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工作:对全乡辖区进行全方位、全覆盖进行排查,对“土小”企业出台管控措施,组织架构确定、网格化管理压实、小分队作战、“两断三清”挂账销号、“先停后治”提升改造、移送司法等有力有效措施,有效巩固了全乡环保工作基础,攻坚战役成果显著,2018年以来共取缔洪善村非法焦粉生产摊点1处、取缔洪善村非法洗沙场1处,巩固“小散乱污”企业3处。

4、全面加强公共设施扬尘整治:对辖区内工程施工工地、露天堆场、裸露地面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散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

5、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XX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组织广大乡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及综合利用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6、全面加强禁燃区散煤管控工作:对全乡7个禁燃村进行劣质煤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全乡6个村村内已全部完成劣质煤清理,共计清理劣质煤7897.54吨。

7、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2018年我乡韩屯村对300余吨、洪善村对175吨,还有零星50余吨私倒的煤矸石进行清理、清运,消除了自燃和冒烟现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多次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乡村两级干部全体会议,集中学习介休市大气污染攻坚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及《XX乡大气污染防控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两委主干、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3个小组,分别为劣质煤管控工作组、清洁煤配送工作组、清洁项目取暖工作组,并抽调精兵强将,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人。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乡村两级上下联动,充分利用语音广播、电子屏、村广播、微信群、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目前我乡共出动语音宣传车260余次,入户宣传2986户,开展街头大型宣传活动十次,走进学校宣传五次,并对学生家长送达宣传书3000余份,各村微信群转发学习链接三十余条,覆盖人口达3600余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突出重点、积极联动

一是以禁燃区7个村把劣质煤清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取暖作为重点来抓乡,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集中行动,深入群众家中,对清洁煤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没有使用劣质煤取暖情况,并划分41个网格、责任到人;加强巡逻、巡查,在入村道口设立16个哨卡,严把死守,确保劣质煤只出不进。二是剩余7村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控的重中之重来抓,我乡政府抽调专职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小组,配备车辆,悬挂条幅15条,宣传车共出动240余次对禁止焚烧秸秆,严禁露天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废弃物等进行宣传,期间共发现整改7处秸秆焚烧现象。三是深入企业,全面排查,我乡安监环保站对“散乱污”企业排查融入到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及活动中,严格把对排查出的经营、建设窝点、人员、地域等全部登记台账,制定周密方案,迅速出击,对所有“散乱污”企业实施了“两断三清”,并完成了道路扬尘治理、柴油货运车及散装物料、建筑工地等专项整治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控宣传工作常态化。目前环保宣传工作仅仅是利用一些特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宣传,没有实现宣传工作常态化,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环保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环保工作的意义认识不深,为此我乡决定在2019年全年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贯穿始终,积极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思想认识。

(二)企业项目落地审批工作严格化。乡党委政府引导企业向少污染、无污染的方向发展,提高科技含量,优化产业及产品结构,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采取能耗、物耗小,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对“小散乱污”企业,坚决打击取缔,并落实好“两断三清”政策,对死灰复燃不听劝阻的,建立移送机制。

(三)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持续化。继续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密度,防止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7

为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散乱污整治方案篇8

一、主要目标

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按进度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整改销号。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加快未销号任务整改进度,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任务。

2.扎实做好整改任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整改任务销号程序及要求,扎实做好已完成整改任务销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已销号任务“回头看、回头查”,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防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强化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认真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梳理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督察过程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二)坚决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科学制定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目标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本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二氧化碳减排示范项目。

5.持续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全覆盖“回头看、回头查”专项行动,严防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注重精准甄别和分类施策,坚决杜绝整治工作简单“一刀切”。

6.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研究制定全市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持续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进一步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成果,加快推进非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

7.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分级、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牵头开展工业污染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继续以化工、喷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指导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

8.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认真执行《省2021年工业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2021年夏季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旌阳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预警、启动和响应,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等特别管控措施的落实。

9.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制定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石亭江流域管理保护。组织开展石亭江流域工业企业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快推动石亭江流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三)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10.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市、县)政府。严格落实《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控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组织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低效变压器淘汰力度,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变压器。

11.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进一步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监察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扩大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范围。

12.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加强节能诊断服务第三方机构培育力度,面向机械、电气、电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全年力争完成20户企业节能诊断工作。

1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十四五”工业节水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钢铁、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大力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持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4.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磷石膏产消台账,加强日常调度管理,确保全年全市范围磷石膏“产消平衡”。大力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磷石膏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攻关,进一步拓展利用途径和产业链。

15.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借力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支撑作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五)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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