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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8篇

时间:2023-03-03 15:56:30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1

关键词:法律素养 思政课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073-01

1 大学生法律素养与思政课实践教学

1.1 大学生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是指大学生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将其内化为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和法律信仰并外化为运用法律的能力。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和提升主要借助高校思政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医学院校除了要注重学生的医学素质之外,还要注重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和实践,以培养跨世纪的合格医学人才。

1.2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及其现状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实践教学,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目前多数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组织实践教学的方式基本停留在组织学生“三下乡”、外出参观考察、假期布置写社会调查报告等套路上。而假期的“三下乡”因受各方面的影响,参加的学生人数很少。带学生外出考察受安全因素、经费有限、场地有限等方面的制约,也影响实践教学的普遍推广。学生利用假期自行参加社会实践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收效不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拓展实践教学的途径,提升实践教学效果。

1.3 通过思政课实践教学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目前,本科医学院校已普遍开设了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等课程,而高职高专医学院校中的相关法律教育体系还比较薄弱,而且缺乏学的大纲,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和尚未开展涉及学生法律素养的实践教学等等。

实践教学是实现受教育者法律素养内化和外化的必要途径。加强实践教学,促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使其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应该成为当前高校思政课实践改革的方向。通过大学生躬身实践,使他们了解和认同法律,可以将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认知、情感和信念;通过思政课实践还可以将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情感和信念外化为具体的行为,并最终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当前一些高校的探索表明:实践教学能增强学生对具体法律的感知和体验,使学生在活动中深化法律知识、感知法律功能,培养法律情感,提高法律素质。我国的《执业医师法》对医师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法律知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医学院校必须把法律素养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使法律素养教育成为医学教育的核心之一。

2 基于法律素养提升的“三位一体”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

为了提升医学生的法律素养,我校紧紧围绕“以问题为中心的课堂实践教学、以校园文化为中心的校园实践教学”和“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中心的校外实践教学”的“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切实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平台。

2.1 合教育资源,建立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为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开展,我校本着就近、管用的原则,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使学生们不出校园就可以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法制教育基地主要通过大量的图片、音像资料,借助模拟法庭等形式给学生一个仿真法律环境,加速学生从法律理论到法律实践的转化,为提高法律素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2 以问题为中心,切实提高针对性

课堂实践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上采取除讲授以外的包括课堂讨论、辩论、演讲、视频资料播放及模拟情景等教学方式在内的旨在提高学生课堂参与积极性的教学形式。课堂实践教学不是老师的“专利”,需要学生的配合,学生要提前收集、整理与所授课内容相关的文字、影像资料,同时还要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调查活动等。课堂实践要以问题为中心,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我校的课堂实践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方面主要围绕“培养法律素养的公民”,既注重所选案例的法律性,也注重案例对学生做人做事的影响,拒绝庸俗化。思政课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要通过经典法律案例导入,引导学生展开激烈讨论,通过对热点社会问题的法律分析,逐步培养学生的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如通过分析“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让学生讨论见死不救是否应该纳入法律体系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结合《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进而讨论“该不该扶”和“怎么扶”哪个更重要。在追问和选择中,学生才会深入思考法律和道德博弈中的深层次问题。还可以紧密结合医疗纠纷案例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角度对现象、案例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可通过辩论、讨论、查资料等方式,使学生通过切身体会与实践,将法律知识自觉地转化为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遵法、守法的良好的法制观念。例如,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当受侵害的患者与医院因为医疗事故纠纷发生诉讼的时候,由医院一方来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不是“谁主张,谁举证”。

2.3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校园实践的实效

作为高校学生第二课堂的校园文化活动,是高校思政课校园实践的主要载体,也是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校园实践是思政课的辅助教学和延伸,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有效形式。我校的校园实践主要联合学工部、校团委、学生社团等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同时将法律实践寓于校园活动之中,通过法律文化宣传、法律社团活动、模拟法庭、广播站开辟法制广角、校报专设法律教育栏目等活动形式。这样可以使大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耳濡目染,形成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习惯。

2.4 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中心,增强校外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校外社会实践教学主要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参观考察、暑期社会调查、组织“三下乡”活动等。我校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主要依托学校建立的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如区法院、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在校外实践活动中进行法律素养培养和提高,主要是通过法律实践,改变课堂教学中枯燥法律理论讲授的传统模式,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实践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通过这种法律实践的感知和体验,使学生感知法律功能、树立法律信仰,提高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2

素质教育的提出,是针对“应试教育”中存在的弊端而言的。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目前,高教学术界有些论者在探讨论述素质教育方面的问题时,一般将素质教育概括为四个大的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在高等学校教育中,法律专业教育是指以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活动内容,都要直接或间接围绕法律专业的培养目标来进行法律专业教育。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以及世界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社会法律行业对我国的法律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法律职业工作,公正地执法,实现法律的价值并维护好法律的尊严。因此,法律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要以培养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主要或首要目的来进行。素质教育中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四个方面正是一个优秀的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所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方向;文化素质是基础;业务素质是核心;身体心理素质是保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法律专业教育对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蕴涵在素质教育的本质之中,素质教育的本质要求正是高等教育中各种层次教育及各类专业教育对人才培养要求及标准的总纲。

二、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可以从素质教育包含的四个方面具体展开论述:

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保证了对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正确方向。

在人的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以德治国”,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有一些以德治国方面的论述:如“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又如:“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我忧也”(《论语·述而》)等,这些精辟的言论,阐明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德育教育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在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的各种交往活动不仅需要法律来约束其行为,而且更加需要道德力量来发挥主导作用。在教育领域,要贯彻落实“以德治国”的思想,并要把“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及“以德育人”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教育,要培养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首先就要注重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试想一个法律专业人才不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他在今后从事的相关法律工作中,不公正执法,会给他人带来怎样的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因此,法律专业中思想道德教

育的宗旨要为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与实现服务,要同社会主义法的价值相符合,即要同社会主义法的自由价值、法的平等价值、法的安全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法的正义价值、法的效益价值相符合。我国法律专业人才在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应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法律专业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两个部分。法律专业人才不但要加强自身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而且更要注重加强自身法律专业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教育是基础性和通识性教育,本文着重论述对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问题。笔者认为,对法律专业大学生在法律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树立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对真实和真理的探求是法律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一。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法律发展史。人类社会的法律活动是一个不断发现真理并接近真理的过程。同样,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对正义内涵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和完整,并且也越来越得到普遍的认同。人类对真理和正义的探索过程是发展中有进步,前进中有曲折,其总的发展势态呈现出螺旋上升发展状。对法律专业人才法律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要注重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律实践中把对正义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理解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只满足于学习法律的职业逻辑规则和职业逻辑形式,要根据自己的真理观和正义观面对事实作出回答,这是现实社会不容回避的事实。

二是坚定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信念。崇尚法律,法律至上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之所在。在依法治国的国家里,法律应该是公意的体现,正义的化身和权威的来源。人类社会除道德舆论评判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外,法律制度应成为评判人类行为的尺度和准绳。回顾历史,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是一部充满艰辛和坎坷的法律发展史。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商鞅变法、清朝的戊戌变法等事例都是人类要求变法求进步的血泪史。因此,不畏强暴,不谋私利,崇尚法律,捍卫法律是法律专业人才必备的职业思想道德品质。

三是培养恪守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精神品质。法律职业伦理主要包括崇尚法律真实以及崇尚程序公正和崇尚自律精神三个方面。崇尚法律真实是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中最基础的部分。歪曲法律事实所进行的程序公正将会对法律事件作出不公正的评判,更找不到法律从业人员的自律精神之所在。崇尚程序公正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崇尚程序公正是维系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各角色相互间对法律事件展开抗辩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以说是保证法律正义和法律正当性的前提条件。自律精神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自律精神需要通过教育和训练而获得。除注重个人自律外,法律职业共同体更需要注重行业自律,即对法律规范的自觉服从。崇尚自律精神才能突现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优秀形象。在文化素质方面:文化素质是法律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组成部分。文化素质是一个人人文知识和科学知识方面的文化素养和品质。它是一个人通过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和长期积累,逐步内化和升华而形成的。文化素质也是培养法律专业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的基础。纵观历史,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经历了综合、分化到综合与分化并存的发展趋势。在中外教育史上,如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的“

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古希腊的”七艺“—文法、修辞、逻辑、音乐、算术、几何、天文都是集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浑然于一体的。从历史的和辩证的观点来看,这些教育模式就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培养全面发展的人。50年代初,我国高等教育仿效前苏联的办学模式,设置专业强调按国民经济计划对口培养专门人才,以”专才教育“的思想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当时的教育模式为我国培养了大批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急需的专门人才,是符合我国当时的国情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专业教育培养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专才教育“使本科专业的划分越来越细,人才培养的口径越来越窄,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不宽,文化素养不高,所培养的专门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很差。因此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通才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符合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改革的步伐以及扩大对外改革开放并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大学素质教育中的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结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可以从三个层面着手:一是科学技术知识与人文社会知识的融合;二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三是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的融合。

在高度发达的科技与经济以及人们的社会交往与信息交流日益频繁的社会里,法律专业人才如果要想在法律社会实践中游刃有余,就必须加强综合文化知识的学习。结合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对法律专业人才文化素质的培养应根据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三个层面来进行教育。首先,在科学技术知识与人文社会知识融合的层面上,法律专业学生除掌握本专业所必须学习的书本知识外,在人文社会知识方面,应加强对文学、历史、地理、哲学、美学以及音乐艺术等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在科学技术知识方面,除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外(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基础理论的衔接问题不在此赘述),还要掌握现代计算机有关知识并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以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对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所涉及了解。同时应了解现代科技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对现代信息特别是法律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势态及发展方向有所掌握,要与社会时代的发展同步,做一个观念先进,思想通达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努力汲取古今中外一切人类文明的精华部分及优秀成果,增加对自然界的理解,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对人类文明的理解,随时准备在今后的各种法律实践活动中为我所用。其次,在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的层面上: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努力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其中,在科学精神层面上就是要培养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具有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及不墨守陈规、勇于探索、不迷信权威的大无畏精神和科学精神。在人文精神层面上就是要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正确地协调好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以及处理好人类社会自身的协调问题,促进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把握社会的发展趋势并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正是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必须培养和具备的一种经综合了的内化并升华的人格品质。最后,在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融合的层面上: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既包括科学的思维方法又包括技术的研究手段。其中,科学的思维方法包括哲学思维方式、逻辑思维方式和形象思维方式。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益的发展,现代技术的研究手段越来越智能化。因此,科学的思维方法与现代先进技术手段的结合能够促进并加速问题的解决。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历史的、系统的和经验的总结,是人类社会宝贵的财富。在进行法律专业文化素质教育时,要引导法律专业的学生充分加以学习并努力运用于法社会实践中去。

在专业素质方面:业务素质在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是核心部分。高等学校是实施专门教育,培养各个学科领域和各种行业(职业)的专门人才的教育机构。我国高等学校实施专门教育,是根据学科或社会行业(职业)部门分类设置专业的。为了拓宽专业范围,有的大学试行按系科组织教学。但不论按专业或按系组织教学,都是实施专门教育的组织形式,都具有一定的专业目的性或职业倾向性。为了实现法律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教学计划的整体要符合法律专业培养目标,然后对整体教学计划进行分解,使每门课程、每种教学活动都要直接或间接围绕着法律专业培养目标来组织。法律专业的设置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宗旨。我国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根据时展的需要,结合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状况,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专业素质过硬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的本质与法的作用的具体体现。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各种信息瞬息万变。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步伐加快。2001年12月11日,中国以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3

关键词:依法治国 医学生 医事法律 素质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 01 (a)-0000-00

党的十以来,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其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提高全民族的法制水平有赖于成功的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实行法治、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所以,培养高职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及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全面实施高职院校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

1国内现状

2010年10月30日,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在南方医科大学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国首家卫生法学专业性的国际科研教学机构,其设立的宗旨是:与国际著名院校合作,共同培养卫生法学高端国际型人才,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累高端管理型人才资源,同时也为我国医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制度借鉴经验。这足以见,医事法学教育在我国受到广泛的重视并己经蓬勃发展。也产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社会效应。

冯玉芝在《浅谈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一文中,对于医学生的医事法律素质进行了界定:认为医事法律素质就是法律素质,就是指作为社会个体存在的人(主要指从事医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医事法律法规知识占有、医事法律知识运用以及法律意识具有等方面所具有的素质。对于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界定:1、熟悉并理解医事法律相关规定;2、培养履行医疗医务的守法意识;3、强化医患关系平等的观念意识;4、培养医疗纠纷与诉讼中的证据意识;5、培养承担医疗侵权责任的法律意识。针对当前医学生的医事素质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和提高的途径:1、树立培养医学生素质教育新理念;2、以案例为基本教育信息载体;3、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4、提高教师法律实务水平。

李军海、安娜在《论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一文中,深刻的剖析了当前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病因:1、基础课效用不足;2、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参差不齐;3、学生工作者在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体系中的缺位;4、学生欠缺法律素质自我教育。针对以上的病因,提出了针对的改进措施:分为四个层面即:医学理论教育层面;法律理论教育层面;学生工作层面;学生活动层面等。认为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既是宏观的也是微观的,既要认清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一般特点也要突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特性,而且必须将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至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潮流中,今儿根据学校特点建构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相对合理的思路。

程乐森,徐玉梅、宋茂银在《面向医疗实践加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认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依法行医不仅要求卫生机构的设置,各类人员的组成、职责、考核、奖惩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病人的求医行为乃至尊医行为也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不能局限于理论教育,还应于医疗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走出校园,到生活中去学法、用法、服务社会。

李喜、范利国、姬翠梅等在《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一文中认为:医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培养符合要求的医学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和养成符合时展的人文素质,其中法律素质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人文素质。然而,当前医学生法律素质现状令人担忧,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实践能力欠缺。因此,提高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素质就迫在眉睫。具体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转变传统教育观念,提升医学法学地位;2、提升师资力量,培养一批专门的医法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3、丰富培养手段,构建科学的培养体系;4、改变传统教育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等。

杨丽、岳远雷、赵敏等在《武汉地区医学院校大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现状调查研究》一文中,通过对武汉市学院校564名大学生进行的医事法律素质的问卷调查显示:地区医科大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呈正态分布,处于中间水平;但是医科大学生对于医生执业领域的一些法律知识明显不足,在某些领域中虽然掌握了相关的医事法律知识,但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却有较大的不足。

然而,当前医学生法律素质现状令人担忧,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实践能力欠缺,在国家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大背景下,研究高职院校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2国外研究现状

19世纪,美国法学界开始关注因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而引发的诉讼,医事法学教育逐步走入了高等教育的行列。罗马大学法学院在四年级开设有“医药与保险法”。日本法科大学院开设了“法与医疗”课程。医学院校也都开设了医事法学相关课程,运用医事法学理论规范医生医疗行为和指导医学立法执法等工作。现今,医事法学、健康法和艾滋病防治法等己经成为国外大部分法学院和医学院学生的必修课。随着医学和法学的不断完善与相互交叉,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学院或医学院校都逐步开设了医事法学课程,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事法律素质。

综上所述,随着针对医师和医院的诉讼迅猛增加,医事法学教育、医事法律问题的研究受到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国高职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方面的科学研究尚不深入,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培养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体系、培养原则、培养方法,甚至没有清晰的关于高职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存在问题的认识,所以根本没有进一步形成加强高职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的改革途径和措施,医学生的医事法律素质培养模式陈旧和单一,并没有显示出全面改革的迹象。通过文献查阅,目前尚未见到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与高职院校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联系起来研究的理论成果。因此,基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域下高职院校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是一个有待开拓、深入研究的领域。

参考文献:

1. 李煜.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改进[D].长春理工大学,2009.

2. 冯玉芝.浅谈医学生医事法律素质教育[J].中国校外教育,2009(3):27-28.

3. 何嘉莉,梁敏莉,钟凌.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学教育亟待加强[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学版),2007,28(5):332-333.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 法律素养 教育 改进

法律素养,是一个综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识和理论是基础。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党的十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等学校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我们应“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人们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对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认同和接受,达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观念性法律文化内在协调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现依法治国进程的宏伟蓝图中,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具有基础性地位,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土壤。大学生是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影响着我国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例如,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凡进必考”成为青年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硬性要求。纵观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除人大机关(我国主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要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之外,大多数机关招录各类专业人才。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影响着公务员群体(法治实施者)的法律素养。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培养新世纪人才迈向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后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精准地把握了新经济时代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脉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还处在不发达阶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还处在落后阶段。目前,高等教育发展最大的瓶颈是知识教育与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担负着在市场经济和就业市场冲击下,形成教育知识、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务。在培育学生德育时,塑造学生法律素养成为主要内容,法律素养能够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一位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诸如:购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经济交往问题,进入社会后,面临着就业、创业、婚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纠纷后,法律修养比较高的青年首先应当抱有理性冷静的态度去处理,其次甚于运用法律知识来解读,用比较低的成本(法律途径)而非过激等行为来实现自己诉求。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及时关注在校生权益维护问题,有效避免学生过激化、极端化的维权行动。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一)大学生犯罪问题触目惊心

在校大学生犯罪主体广泛化,高学历犯罪现象凸显。涉案在校大学生不仅包括大专生、本科生,还包括硕士、博士,且涉案大学生不乏名牌高校学生。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10至2011年对该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该院所承办涉案75人中,硕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硕士生,因酒后寻衅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轻伤、2名轻微伤。1名博士因感情纠葛,造成被害人重伤。同时大学生犯罪手段凸现智能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件2人,传播物品1件1人,倒卖车票1件1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1人。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犯罪的手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识面广,往往利用现代化先进科学技术来进行犯罪活动,凸现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张某,担任国外某管理员,通过互联网上传、,对该网站进行管理,案发时,该网站的点击量达到约16万次。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无论是专科生还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着以下“三少三多”现象,即“课时少、专业教师少、教学花样少,学生多、讲授多、理论知识多”。学生抵触情绪,法律虚无主义,应付考试而学习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课程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目前高校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一起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其中法律部分分为法律基本理论和我国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挤在拥挤的最后一张,一般用两三节课将其讲完,效果可想而知。(2)专业教师匮乏。很多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从未真正研究过法学,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3)教学手段单一。在授课时,一般采取灌输、照本宣科、填鸭式,使得学生容易产生疲劳乃至厌恶情绪。(4)学校不重视。一般而言,学校更重视德育、轻视普法,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在整个政治理论课里面,老师和学生更为看重哲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而“思修法基”则属于边缘课程。很多学校师生,直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简称为“思品”课,这或多或少体现着“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尴尬地位。

(三)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尚未养成

法律思维是运用法律原则、精神和规定思考处理判断法律问题的趋向和看法。法律思维的养成是漫长的过程,其中法律意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和看法,对现行法律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界定,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是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以及法制观念等。”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思维方面存在极大的欠缺,主要表现在:(1)法律基本范畴、概念掌握不清。在学生中,以下几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权利”与“权力”、“法制”与“法治”、“被告”与“被告人”、“检察”与“检查”、“司法机关”与“政法机关”。对以下几个基本范畴不能准确把握,权利、义务、责任、救济、法治、公民、部门法、法律体系、法系、诉讼人、当事人、抗诉等等。(2)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学生掌握宪法和刑法知识比较多,而更加贴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相对少。(3)程序意识不强。学生普遍存在国人对待法律的通病——重实体、轻程序。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候,学生更愿意听生动的实体法案例,学生更关心“坏人”有没有受到惩罚,而不关系怎样接受的惩罚,“坏人”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4)权利意识不高。多数学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镇压工具”,“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职业,律师狡猾、诡辩”,“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还要为杀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对待贪污犯哪怕贪污一块钱也应枪毙”的观点。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方案

(一)丰富教学方法

大学法律基础课教育不要求把每个大学生都培养成法律人才,但必须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有法律意识的人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甚至可以说是一门工具甚于一门科学。单纯的理论讲解很难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过多的从理论到实践也违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摒弃传统“填鸭式”教学,结合司法实践,多措并举地改进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法治潜移默化的熏陶。比如运用案例分析法、参与审判旁听、课堂讨论、法律辩论式、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等才有可能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试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环境下,教学围绕考试考核也是无奈之举。因此,某种意义上讲,改革教学方式应先从改革考试方式开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变过去重记忆、重突击的闭卷考试。应当逐步加大对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这就需要加大平日学生课堂表现考察。应该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加双边互动活动,运用开卷考核的方法辅之以通过课堂讨论、研讨性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进行考核,从而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设法律选修课

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师人才资源开始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律选修课,在课程安排、师资选派、考试方式、学分设置等问题上充分考虑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和兴趣点,开始一些司法实务课程和法律热门话题课程,充分启发学生法律学习兴趣点。没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师或聘任法官、检察官来开展。

(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素质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增强实践性。为了实现法律素养实践教学的实践性,首先要求健全学校的制度保障,不仅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他们的业务水平,还要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投身实践教学中,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学校可以安排教师假期到法院等实践教学基地挂职锻炼,增强其实践素质,同时也经常邀请法院等单位专家学者来参与实践活动,提供共同学习的机会。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5

关键词:法律教育素质教育关系;专业教育

一、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

国家兴起素质教育之风,已经有十多年了,伴随这股“劲风”,国家的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行素质教育的初衷,是为了在丰富学识的同时提高人自身的素质。在教育过程中,各个关节都渗透素质教育的理念,全面实施德育,智育,美育,体育,注重能力培养,个性发展,心理健康,着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应试教育相对应。结合中国高等教育得出,素质教育的四个内容分别是: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专业素质以及文化素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国家需要法律规范行为。高等教育的法律专业就是为了向社会上输送高质量的法律人才,起到传承中国法治社会的作用。社会形态的不断变化,全球经济席卷而来,社会对法律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能够掌握扎实的理论外,还需要法律人才拥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秉公执法维护法制社会的建设。

根据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高等教育中法律专业的学生,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还需要认真学习素质教学,以此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掌握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质,以此成为优秀的高端法律人才。

二、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之间的关系以及建议

高等素|教育包括四个部分内容: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质,所以讨论法律专业教育与其的关系,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入手。

2.1 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良药―思想道德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特指人在道德方面的内在基础。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对道德也有十分深刻的理解,提出“德者,国家之基也”,“有才无德,其行不远”。德乃做人之首,道德是文化最基本的内容之一。由此可以看出,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对社会的形成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发展需要人们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健康的思想情操、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的理想抱负,这是调节个人的行为、处理个人与他人和社会关系的必需。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法制社会约束着人们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的稳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以及思想道德素质,公正执法造福社会。树立与法治社会相同的价值观、认同法律所起到的社会作用。

从这样的关系中看出,我国高等法律专业教育中,实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是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别是社会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以及法律专业思想道德素质。前者是依存于社会形态,后者则是针对法律专业进行。针对这两部分可通过树立道德理念、坚定法律意义、培养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等三个部分进行。

2.2 综合素质的基本组成―文化素质

在现实生活中对文化素质有多重定义,一是人生理上表现出的原本的特点,二是事物自身所具备的性质,三是人在进行或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而本文中我们所讨论的文化素质,是指的第三种定义:在高等教育过程中法律专业的学生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时所具备的的能力。不同于专业知识,文化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专业技能,更多的还有在人文方面的素养,像是学习文学历史、哲学社会等。通过学习这一类知识,可以改变一个人对待事物的态度,通过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展现综合素质。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过程中,非常重视文化素质教育,其主要的展现形式是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两者看似独立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相互融合。一般是对两者进行教育教学时,会运用到多种表现手法: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进行融合教学;将科学知识和人文社会知识相互融合;将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结合。不论是哪一种表现方式都可以帮助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基本的文化专业知识外,完善自身的文化素质。

2.3 法律专业学生核心――专业素质

作为一个高等教育之下的法律专业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是责无旁贷的。我国非常重视培养法律专业学生,各大院校针对不同的法律类别也建立了诸多的专业,以此分门别类的进行针对性学生培养。高等教育中法律专业具有专业性以及目的职业性的特点。不论是那一个法律专业,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都将培养专门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再进行针对性的教学计划,该计划符合培养专业人才的目标。施教的老师,再根据整体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细分,通过不同的课程教学以及活动教学,渗透法律专业知识以及专业能力。

近年来,国家快速发展对法律社会的定义也在不断地深化,作为法律社会的监督者,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需要拥有过硬的专业素质,更加细化深入的了解法治社会。法律专业素质其主要内容,不仅仅指的是知识的积累,还有法律的实践能力。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看到现象,可以此进行科学分析,结合专业的法律知识,思维重建得出最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结果。按照这样的实践过程,就要求培养法律专业素质,注重逻辑思维的训练。

2.4 法律专业学生的保护伞――身体心理素质

身体心理素质是指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健康,一个具有良好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需要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健全的心智。因为在真实的执法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挑战专业技能和逻辑思维同时,对身心来讲也是一个不小的锻炼。身心的健康是法律工作顺利进行的保护伞。

因此,高等院校需要跟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正确对待现实社会的态度和认知能力。注意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的培养,明确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和心态对待事故,用坚强的意志力学会处理危险、困难的时期。

总结:法律专业实行素质教育是国家的社会形态决定的,素质教育包括的内容分为四个板块,分别是: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专业素质以及文化素质。我国高等教育设立法律专业,目的是为了培养出专业的法律人才,以此来传承法制国家的理念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平等。通过分析四部分内容,明确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之间的关系。在日后的工作中可根据相应的方式进行法律专业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吴汉东. 试论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J]. 法学家,2003,06:14-19.

[2]宋经同,文江涛. 论法学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J].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127-131.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6

【关键词】高职院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职业素养教育 融合途径

基金项目:本文系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科研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研究”(编号ky201318)的成果。

作者简介:张爱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岗位要求的高素质人才的使命。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是高职教育的重要内容,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如何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的融合,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是当前我院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努力方向。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的融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融入专业建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我院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探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专业建设相结合的初步尝试。本文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结合汽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文化,思考和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如何融合的问题。

一、职业素养的基本内涵

职业是由于人类社会分工而产生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并以所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劳动。职业素养简言之,是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职业素养高低是衡量职业人是否成熟的重要指标,是从业者职业生涯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职业素养问题关系到高职大学生能否顺利进入职场、未来事业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界定职业素养的内涵十分重要,但在学界,对职业素养的内涵有不同理解。例如:解厚荣(2010)认为职业素养是一个人在职场环境中表现出来的职业知识、职业行为、职业形象、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态度、职业尊严等方面的综合品质。叶菊珍(2010)认为职业素养概括起来就是职业过程中的综合素质或品质。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态度。郭春燕(2012)认为职业素养是职业人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情感和职业态度。分析上述对职业素养内涵的解读,本文认为,职业素养是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是从业者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行为和职业技能。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培育高职大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平台

培育大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目标,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职教育的必修课。研究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问题,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与职业素养教育有着相互融通的内容。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任务,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通过教学,逐步提高学生走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身心、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可持续发展。职业素养教育是指遵循职业发展规律和职业素质养成规律,对高职大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行为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职业素养教育是职业素质的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它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进高职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重要平台。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途径和方法

培养大学生职业素养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理念,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推进高职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重要载体。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深化教学改革中,要贯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文化育人”的办学思路和“融”文化理念,探索和实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大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实现我院“学生体面就业”目标。

1、调整和丰富教学内容,突出职业素养教育。

根据青年汽车学院汽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我们调整和充实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在适应性教学中,强调职业活动中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专业能力的重要性,指导学生设计大学生活规划,使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在思想情操教育中,通过理想和爱国主义内容的教学,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职业理想,将坚定的职业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做一个坚定的爱国者。在人生价值教育中,要求学生做好人生规划的设计,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积极的职业态度,在职业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在道德修养教育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学习和感悟青年汽车集团“治厂方针、干部作风、工作作风、质量方针、技术领先、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文化内涵,提炼出汽车职业人必备的管理、责任、创新、技术、质量、服务六个职业意识,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敬业意识、诚信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进取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并结合专业的特点,提出了汽检、汽制、汽营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要求。在法律修养教育中,通过法律精神、法治理念、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和民法等内容的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养成遵守法律法规并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和习惯。

2、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培育职业意识和能力。

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重要途径。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我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演讲、播放影视资料、小组讨论、问题探究式、情境模拟式、案例分析、社会实践等各种教学方法,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从中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教育。例如:通过案例分析,请学生谈谈把汽车专业作为自己职业理想的理由以及如何努力实现职业理想的设想;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寻找身边的感动、发现身边之美的教学活动,然后在课堂上演示PPt,与班里其他同学分享;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爱国歌曲演唱的课堂教学活动;播放爱国主义影视资料,分组开展课堂讨论,然后每个组推荐1名同学在大班进行交流发言;开展校园文明与大学生公德状况调查ppt课件制作比赛,在课堂演示后评比发奖;在感知青年汽车集团企业文化的基础上,以图片、视频等形式,简要介绍我们汽车学院优秀毕业生和获得省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事迹,向学生提示和解释我们汽车学院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而实施的专业文化建设项目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还开展“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并把学生基础文明表现列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考核中。

高职教育是为学生今后职业活动能力可持续发展奠定职业技术基础和职业素养的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职业素养教育的重要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途径和方法,需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不断进行思考、探索和实践,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职学生职业素养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丽《职业素养教育——时代赋予高职院校的历史使命》[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叶菊珍:《高职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实施的途径与方法》[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3]解厚荣《如何培养高职学生的职业素养》[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4]饶素良《基于职业素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7

(一)法律素养的内含

法律素养包涵三层含义:一是指法律知识,即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指对法律怀有尊崇和敬畏,有守法意识。遇到事情能够想到用法律来解决和保护自己,并能够履行法律的判决;三是法律信仰,指个人内心将法律视为一种至上的信念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规则,法律信仰是法律认识的最高阶段。法律素养是通过个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的能力而表现出来的,对于当代普通大学生来说,只要具备前两层素养就可称为具有法律素养。

(二)当代大学生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首先,法律素养是当代社会每个人必须具备的能力素养,这不仅是当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的需要,也是提高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当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人际交往日趋频繁,人们之间的交易数量增加,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权利被侵犯的可能性也在增多,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大学生作为我国当代社会文化层次较高的人群,又是新世纪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的高低和优劣就不仅是对大学生自身,更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对于我国建设法制国家和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及社会良好风气的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大学生法律素养对于我国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具有5000年的文明史,然而从社会制度上看,我国封建社会持续时间长,在性质上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因而人治的社会意识影响根深蒂固。从实际情况上来说,我国国民的法治观念还有待增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法治化道路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世界先进国家的发展历程也证明了这一点,法制社会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促进现代的民主文明。党的十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需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其中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提高尤为关键。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不仅可以为社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更可以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法律素养。因而,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培养和提高是我国建设法制社会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最后,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决定了其要在法制社会的环境下才能够得到良好的建立和正常的运行。市场经济需要法制化管理,这是因为市场的活力及动力主要来自市场自身的调节,来自自由竞争,而交易和竞争的公平与合理性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和保障。可以说,市场经济只能健康地成长于良好的法制经济当中。另外,大学生是一个国家里的知识层次较高的社会阶层,其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对一个国家的风气具有引领和导向的作用。因此,大学生应当有具备培养和提高法律素养的自觉性,成为法制社会良好社会风气的带领者。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方面的问题所在

尽管大学生们在大学的法律课程教育中及通过其他途径学习和了解部分法律知识,但总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当代大学生在法律素养方面的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的原理性理论知识和具体知识。学好法律知识是进行法律素质培养的一个基础的环节,也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的前提。尽管大学生通过法律课程及其他方式学习和了解了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但效果不够理想。很大一部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浮于表面,如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属于法律常识性的知识,但根据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对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基本制度仍不够熟悉。另外,大学法律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法律教育中对法的理性认识不足,对法律的认识仍处于零散的、感性认识的初级阶段,普遍缺乏对法学理论或法律常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很多学生对法律本质的理解和认识水平甚至还处于初步接触阶段。

(二)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包括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也是法律素养的主要方面。现代社会对大学生各项能力素质包括法律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除了要掌握专业知识,还需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不管工科还是文科专业学生如果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将会在以后激烈的就业形势中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尽管法律知识的学习会对培养法律意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良好的法律意识则能驱动公民主动地守法、护法。但是归根结底,如今大部分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动机是来自于应付就业压力,大学生这种对待法律的功利性态度必然会导致其摄取法律知识的意识仍然不够主动和自觉,因而整体法律素养的水平并没有从本质上得到真正的提高。很多大学生并不能意识到在当代社会法制对于一个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性,法律意识非常淡漠。

(三)法律能力欠缺

当代大学生法律能力上的欠缺表现之一是守法的觉性不高。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故意伤害等的犯罪比例在逐年增加。大学生法律能力欠缺还表现在,大学生不善于将法律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保护自己,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是大学生的自觉护法意识及护法能力不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活动时,围观沉默的多,团结起来同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少。大学生同犯罪活动斗争的勇气及护法精神欠缺,在违法犯罪活动面前态度漠然、明哲保身,不得不说也是使得校园里很多违法犯罪活动屡次得手甚至越发猖獗的一个原因,这与大学生的法律能力上的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问题原因分析

我国法治化进程起步得较晚,不可否认尚法制上还存在种种的不足和缺陷。而当前高校对于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程教育中存在的很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的问题,是导致大学生对法律课程的学习主动性不高及缺乏学习兴趣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课程内容设计及课程教学缺乏科学性

高校法律课程教育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表现在高校法律基础教育课的课程内容设计及教学方式不够科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个方面都有了显著的变化,不断出现了许多新发展、新事物,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最能体现时代要求的新法规并没能及时被纳入大学生的法律课程教育教材中。在课程教学中,由于法律有是门实践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课程,但是高校法律课程教育的老师又一般缺乏相应的司法实践经验,使课程教学变得非常单调且枯燥,学生对法律课程不感兴趣,接受的意愿不是很强烈,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

(二)法律教学方式陈旧单一,流于形式

高校将大学生法律课程教育的开展总是寄托在课堂上,这也很难取得实际的成效。这种教学方式太过陈旧与单一,而一些相对新颖的教学方式,如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自参加到法律的运行环节中得到法律知识的实践和应用的方式却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并且,新课程中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由于法理部分内容理论性强、与实际联系不大,学生容易对这部分的课程产生消极情绪。因而,有不少的教师会将这部分内容的课时减少,讲课时一笔带过,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对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培养。同时目前法律课程的考核方式仍以闭卷笔试为主,考察的内容也主要是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极少涉及法律的制度层面及法律背后的理论思想。这种重记忆、轻思辨的教学方式让学生获得的只是一些零散的知识碎片,不可能使学生对法律制度产生整体的认识,更未能进行有效的法学基本理论的系统教育,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并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和培养。

四、对策、措施

(一)深化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

首先,在教学内容上的改革。高校应适时地对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必要的增删和改动。对这些年新出现的法律要及时地添加入教学课程中,同时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可在教材中适当增加法理和宪法部分的内容。在教学内容上的制订上要紧紧抓住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核心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来修订和完善教学内容。其次,重视基础法理部分教学,明确法律知识与整体法律理念培养的关系。教师在对待这二者的关系问题上应深入思考和恰当地去把握。应该认识到,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法律理念固然不能得以确立;而只关注法律知识不注意引导、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则会本末倒置,产生法律理性意识和系统思维上的缺失。要将法律知识与整体法治的理念结合起来讲解,目的是为了真正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师需要能够使用通俗而浅显的语言将法律的相关原理、观念深入浅出地表达出来,把相对枯燥的理论讲解得生动而富有问题的趣味性,从而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对于法律理念的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讲授是手段,法律理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目的。

(二)多渠道开展大学生法律实践活动

大学生法律素养论文篇8

关键词: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价值观 职业素养

高等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法律人才。法律人才应当是系统掌握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社会认知、知行统一能力和具有独立思考、解决法律新问题的智慧,品质高尚,能够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法律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也是一项职业,这就要求,法学本科教育不能脱离法律职业,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本科教育不仅达不到目的,而且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

法学教育价值观,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主体对法学教育与自身需要和利益的关系所形成的稳定看法。法学教育价值观在本质上是客体――法学教育在人的头脑中的能动反映,表现为主体通过法学教育这一客体的属性、功能,同自身的需要和利益联系起来认识而形成的观念模式,反映了主体对法学教育价值的不同态度和评价。在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逐步推进的今天,有必要借鉴国外法学教育先进的模式,对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进行一些尝试性的研究与探索。

一、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脱节

法律职业技能欠缺在中国,狭义上的法律职业是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就从事这一职业的专业要求来说,他们必须具备3个层面的基本要求:应当掌握和了解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掌握从事这一职业的基本技能。这3个层面的基本要求构成法律职业成员的基本资质。是法律人的法律职业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多年来法学教育主要停留于法是什么的知识传授层面。法律职业教育内容大面积缺失。例如,学生实习“走过场”,模拟法庭开庭少之又少,观摩法院开庭审判更是空白。法官、律师亲临授课也没有兑现,课程设计与课堂教学很少涉及法律思维与法律语言、法律职业伦理与职业规则、职业道德等内容。结果学生毕业后大多无法取得专门法律职业“入场券”。因此无缘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法律职业,这不能不说是法学教育的一大缺陷。

1.2实习、实践流于形式,没有贯穿于法学教育教学的始终

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的设立背景决定了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主要是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然而。现实中却经常看到,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培养的毕业生。虽然有高深的法学理论知识.但是面对社会生活中众多具体的法律业务却一筹莫展,甚至对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件也往往无从下手。这与法学教育教学严重缺少实践课程,专业实习、实践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有很大关系。

此外,在师资配置、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的软硬件环境、实习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影响法学教育实现的不利因素。

二、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重构的必要性

2.1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多层次性与法学教育目标定位的模糊性

在人才培养层次方面,我国的法学教育存在层次过多的问题。我国不仅有法学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基本层次的学历和学位教育,而且还有法学大专、中专教育,另有大量五花八门的法学成人教育,如夜大、函授、试验班、专本连读,等等。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在谈论法学教育本身的时候有一些基本的问题是我们所无法回避的:我们要培养我们的法科学生?我们依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培养我们的法科学生?我们有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可以拿来培养法科学生”如此众多层次的法学教育,貌似繁荣,实际上不利于法律人才“共同体”的“同质化”。一方面,人才培养的多层次会带来法学教育目标如何准确定位的问题,也会削弱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学精英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事实上我国法学教育目标定位比较模糊,缺乏针对性。法学教育目标基本上定位于“高层次的专门法律应用人才”。因此,法学教育必须区分不同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2.2职业素养价值观与理论素养法学教育价值观的融合、趋同态势

法学教育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法学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分支,是以高深的法律知识为教学、研究对象的,具有学术性;另一方面,法学教育作为一种专业教育,又是与法律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职业性。因此,在历史上形成了职业素养价值观与理论素养法学教育价值观。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多是以职业素养价值观为主导,主要定位于满足法律职业的需求。换言之,法学教育主要是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法学教育侧重实用技能的训练。大陆法系以理论素养价值观为主导,主要表现为重学生理论素养的教育,致力于培养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等多方面通用的人才的培养目标。职业素养价值观与理论素养价值观主导的法学教育模式具有互补性,随着两大法系教育改革的实施,两者之间的差异大大缩小,两大法系的法学教育价值观出现融合和趋同的态势。我国法学教育继承了大陆法系的理论素养法学教育价值观,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缺乏法学职业技能的培养。

三、我国法学教育对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基本途径

3.1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堂教学毕竟是“纸上谈兵”,要真正发展学生的能。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学生多接触真实案例,将书本上的法律转化为实践。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学生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结合学生在对外进行的法律咨询和从事兼职律师教师接手的案件,由学生参与办案。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准备角色,评价学生的表现,进而帮助学生从其担任的角色中学习。另外,在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鼓励学生参与开庭,使其在分析案件、法庭辩论、起草法律文书等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此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参与立法讨论,凡全国重要的立法法案和重要的地方性、部门性法规的立法,法律修订(如民航法的修订)都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或书面讨论。也可以结合社会重大法律活动或在节假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等。

3.2建立专门的法律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法学教育中的理论素养教育统一是由法学高等院校来进行,这点无可争议,但职业素养教育是否在学校的课堂上进行,大学法学教育是否应该担当法律技能训练的任务,这个问胚是当下各国法学教育改革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尤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既无法律技能培训的专门机构,在法学教育中又缺少对法律技能培训理念与方法的国度来说更是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房文翠.法学教育价值研究――兼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走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2.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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