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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管理8篇

时间:2023-03-03 15:59:38

程序管理

程序管理篇1

关键词:护理风险,管理程序

 

1 护理风险及护理风险管理概念

护理风险是指医院内病人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护理风险管理是指医院有组织、有系统地减少护理风险的危害和经济损失,通过对护理风险的分析,寻求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护理风险的发生[1]。有关医疗风险专家认为:“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界的共识;有规模的医院经过长期研究,已建立了完整的医疗管理机制,可有效避免医疗事故和医疗风险;用风险管理系统进行连续识别,及时采取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

2 护理风险识别

要进行风险管理就要对护理风险进行评估,也称为护理风险识别。护理风险识别就是对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地评估和归类,并分析产生护理风险事故原因的过程,是护理风险管理程序的第一步[2]。护理风险评估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病人自身的危险因素 临床中,一些不安全因素可能来自、病人自身,如消化道出血恢复期病人,由于大量出血病人血容量下降,下床行走时可能会因血压低产生眩晕,造成跌倒摔伤;心梗病人,容易发生猝死。因此,临床护士在病人管理中应考虑到病人自身危险因素,履行告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病人的免疫力、抵抗力也属于病人自身危险因素,如使用同样的药物,有的人会发生药物反应,有的人则不会发生,因此护士在=评估中首先要考虑病人自身危险因素。

2.2 环境的危险因素 环境的危险因素主要是指病人就诊环境、病人治疗环境、病人居住环境是否达标。如医院空气质量是否达标,特别是医院的手术室、监护室、新生儿室,这些地方空气质量不达标可能会造成院内感染。医院科室布局及看病流程是否合理,人流、物流是否交叉,地面是否光滑,病房有没有壁灯,这些也都属于环境危险因素。。

2.3 给药的危险因素 临床中给药错误发生最多,因此给药的核对、层层把关是关键环节,医嘱执时间也很重要。。另外,护士交接班中存在危险因素,临床交接班中交接不及时、不彻底、不完善给病人造成不良事件的情况也比较多,因此护士在交接班时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交接制度、查对制度都作为核心制度来要求。

2.4 工作流程上的危险因素 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制度确定流程,护理操作要有前后顺序,不能随便颠倒,因此护士在进行护理操作时要遵守操作流程。比如抢救流程,停电流程等,在这些抢救和应急过程中,如果颠倒顺序就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2.5 医院感染因素 目前控制医院感染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在评估中要检查医务人员是否达到一诊一洗手,一操作一洗手,以及消毒隔离是否到位,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是否合理等,在医院感染控制中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2.6 仪器使用中的危险因素 在医院管理活动中特别强调抢救仪器操作程序的设置,以及操作流程的掌握,这些也是医院管理活动中检查的重点。应做到仪器处于备用状态,报警系统合理设置。

2.7医务人员素质和水平是保证病人安全非常关键环节。管理者要注重医务人员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3 护理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是护理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风险处理是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采取的应对风险事件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风险预防,如修订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制定防范措施、护理风险教育;风险处理,如一但发生不良事件,处理方式分为医院内承担(院内能够解决)和转移其他机构(院内不能解决)。

4 建立护理风险管理机制

每个医疗机构要成立一个专门组织对不良事件进行管理,即建立风险管理。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成立了护理缺陷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差错事故管理、病人投诉管理和压疮管理三方面工作。第一:制定护理风险管理的计划。护理风险管理组织建立后要做好明年的管理计划,明年制定一个工作要点。第二:通过护理风险管理组织的管理和对护士的培训,增强护理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第三:在护理风险管理过程中要抓好基础护理质量。虽然现在培养专科护士,注重专科护理,但是基础护理质量永远是护理管理的重点。

5 护理风险研究

抓好护理风险管理还要注重对护理风险的研究。。在医院形成一个风险管理研究体系,是高层次护理管理的体现。做好这方面的研究,首先要了解医院护理风险现状,在此基础上探索护理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同时明确高危因素。如有案例分析发现,新护士和工作5年以上的护士是高危人群;外科、妇产儿科、急诊是护理风险的高危科室;管理制度、风险的教育、操作规程的执行、责任心、防范措施等,其变量与风险发生成负相关,工作量与风险发生率呈正相关。由以上结果制定出防范措施,并指出:加强高危科室和高危人群的管理是减少风险发生的重要环节;建立和完善护理职业保险制度是化解哗啦风险的重要手段;加强风险教育,严格落实制度是防范护理风险的根本途径;完善管理组织,加强风险管理是防范护理风险的根本保证;妥善处理病人的投诉,完善护患关系是防范护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 斯蒂芬.罗宾斯.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54—459

[2] 斯李加宁.宋雁宾. 加强护理风险管理的思路与方法. [J] 中国护理管理,2005(1)

程序管理篇2

【关键词】护理程序个体化健康管理

1健康管理的理念

根据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定义的健康标准,运用管理学理论和方法,旨在提高社会健康意识、改善人群健康行为、提高个体生活质量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活动过程,就是健康管理[1]。健康管理是要将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传导给健康的需求者,变被动的健康维护为主动的管理健康,更加有效地保护和促进人类的健康。针对个人实施的健康管理就是个体化的健康管理。个体化的健康管理是以一定层次的健康需求为前提,完善的医疗机构为支撑和较高的支付能力为保证的医学服务,是以个人行为、生活方式、预防保健、慢病管理为重点的、全面的、连续的和一对一的健康服务过程。

2一般资料

我院谊侨楼是国内首批涉外医疗单位,为适应社会生活和医疗市场的变化,丰富医院服务的内容和内涵,2000年谊侨楼成立了“贵宾中心”,积极探索个体化健康管理,坚持“以人为中心”、“预防为先”的服务理念,依托医院强大的医疗服务技术资源和谊侨楼优美的就医环境,运用现代生物医学和信息化管理技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实施医疗健康管理服务。

护理程序是以促进和恢复病人的健康为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具有决策和反馈功能的过程,对客户进行主动、全面的整体护理,使其达到最佳健康状态。它是一种系统地解决问题的方法,分五个步骤,即评估、诊断、计划、实施和评价。我们将护理程序的五个步骤应用于健康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到2007年7月我们共对325名客户进行了个体健康管理服务,这其中有会员制式的客户,也有医院固定、长期的忠实客户。此项工作不但为医院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给医院优质服务品牌的建立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

3具体做法

3.1评估即收集资料,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3.1.1收集客户的一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高、体重、籍贯、家族史、生活方式(包括饮食习惯、运动情况、兴趣爱好、吸烟、饮酒等)。

3.1.2收集客户的生物医学指标:主要是通过给客户进行全面、细致的体检和从客户的病历资料收集客户的血压、血、尿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脑血流图、脑电图、X光拍片、CT、磁共振等检查结果、住院病历资料等。将客户的检查结果按照时间分类存档,并建立完善的电子健康档案。

3.2资料分析,健康评估

把收集的资料汇集、归纳起来,由医生对客户进行健康评估,也称为疾病预测,是综合个人生活行为、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前瞻性、个体化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个体化的健康管理以健康人、亚健康人和慢性病人为主要对象,我们的健康评估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3.2.1个人行为、生活方式的健康评估。包括吸烟过度、酗酒、运动量少、饮食习惯不良、睡眠障碍、情绪问题、心理疾病等等。使亚健康的人群了解自己患慢性病的危险性,及时改变生活方式,减轻精神压力,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慢性病的发生。

3.2.2疾病预测方面的健康评估。如血糖指标偏高,有家族史,体重又偏重的客户,评价为高血糖高危人群。如甘油三酯指标偏高,评价为高脂血症高危人群。

3.2.3慢性病管理方面的健康评估。如糖尿病患者糖尿病足的危险性评估,高血压患者脑出血的危险性评估、脑中风患者的康复期评估等等。

3.3针对个体,制定健康计划

在整理和分析资料进行健康评估后,与客户进行沟通,根据客户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职业特点,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文化,不同个性特点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计划。

3.4实施健康计划,管理健康

健康计划制定后,就要按照计划进行健康管理。为适应医院管理信息化的需要,我科在客户关系管理基础上为健康管理专门设计了一套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给客户发送温馨提醒的短信和健康教育小知识和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并为客户建立终身的电子健康档案,客户不仅在门诊检查可以随时调出健康档案,在我科住院同样可以通过系统调出客户以往的病史资料、个人资料,为客户制订有效的诊疗计划,达到科内资源共享。我们为客户做个体健康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3.4.1慢性病和疾病康复期、稳定期的管理,支持、参与急性期、专科病、康复医学的诊治与管理。

3.4.2制定、实施定期全面的健康体检计划。

3.4.3行为校正,如戒烟帮助,限制饮酒,饮食指导,睡眠作息等。

3.4.4生活干预,如饮食指导,运动方式、运动次数、运动持续时间、运动强度指导,合理营养。

3.4.5心理支持,如个性分析、心理疏导、缓解压力等。

3.4.6开展定期健康教育。

3.4.7鼓励客户建立个人的健康管理日记。

3.5评价健康管理效果

进行健康管理和干预后,定期与客户沟通,评价健康管理的效果,总结分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评价整个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健康计划做出相应的修改。保持整个健康计划是一个动态的、循环的过程,使每个客户在健康管理的过程中健康的知识和理念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完善。

我科对客户的健康管理追踪主要通过健康管理系统对客户制定个体化的日程表进行一系列追踪回访,包括给客户发送短信了解客户的健康和生活情况;发放健康调查表和意见调查表收集客户的日常情况、意见;定期组织客户进行专项健康维护课程等。并通过系统的设计对各级人员规定使用权限,由上一级人员督导、评价追踪回访的效果,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对日程表和健康计划进行修改。

4讨论

通过运用护理程序实施个体化健康管理,我们体会到健康管理的工作变得更加规范,便于操作,同时也卓有成效,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同。做为健康管理者,应以多种形式来帮助客户采取行动实现个人健康管理计划的目标。调动个人的保健积极性,配合我们的健康管理措施来达到关注健康、投资健康、改善健康的目的。

程序管理篇3

关键词:人事管理程序;理性化;公务员管理程序

一、人事管理程序的概念

(一)何为程序。程序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大到一国的法律制定小到一种甜点的制作。在此为使读者更好的理解程序的定义,首先我们应区分一下过程与程序的区别,以及程序与制度的区别。“过程和程序词义存在着交集,程序可理解为“过程的秩序”,程序更强调内在的一种秩序,这就是两者的主要区别。过程是对发生的事情的事情以时间为顺序对事物的发展的叙述;程序视过程为研究的对象,是过程集合体的拓展,是对过程的一种人为规定,随着对程序的研究的深入,程序早已突破仅仅是一种工具的限制,为其赋予了价值理性,从而和仅仅作为一种事物进程的过程的区别越来越大。”

制度应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准则。“制度是个外延和内涵都很丰富的词汇,程序则是以科学的手段来实现制度。制度一旦确立,便具有了法律的效力和强制性。由于所涉及的领域有所不同,不同领域的学者对程序的定义也各不相同。本文将程序定义为具有目的性的行为主体,为了规范活动的参与者的行为,依照某种逻辑安排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方式、内容和步骤。”

(二)何为人事管理程序。人事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有关人事方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信息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人事管理程序是指管理主体为作出有目的性的管理行为而有计划进行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过程,是任何内部或者外部管理活动方式所包含的具有强制性的事实过程。

二、我国公务员管理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管理程序体系由很多细小的单一的管理程序构成,如考录程序、激励程序、退休程序等等。公务员的各个单一管理程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虽从多方面谨慎考虑构建,由于大部分考虑出于定性分析而忽略定量分析,带有过多的主观因素,因而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忽略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人本管理理念是公务员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公务员管理程序理应充分体现这一理念,但现有公务员管理体现以事为重心的定位,贯穿在整个管理中的思路都是谋求事得其人和人适其事。但过分强调人去适应工作,重事不重人,限制人的积极性、妨碍人的全面发展的弊端。例如现有的务员培训环节,培训方过于单调,简单的强调“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模式等。

在公务员录用、职位轮换、职务晋升等解决人与职位结合的管理程序中应包括对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全面考核,而且要用科学的程序规范公务员的业绩考核指标与方法,使考核指标既能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又能反映结果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公务员管理程序趋于封闭化。公务员管理程序封闭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在考录程序中,人员录用的要求上会存在着明文的年龄、学历等规定,非正式的相貌、疾病及其它个人喜好的限制。在录用范围上,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公开方式录用的职务只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难以激发全体尤其上层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其次是在,“退出”环节中,自古以来,大家都以公务员捧的是“铁饭碗”为传统,认为公务员的工作是相当有报账单,除了退体、调出、辞职自愿离去,以及个别的违法违纪被开除,公务员可以说都是终身制,缺乏激发公务员工作效率的竞争机制。最后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并不是以公务员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评定,操作的流程及结果仅仅是由政府单方参与。

(三)公务员管理程序不够规范化。由于公务员的考核、奖励、晋升没有足够科学的程序和这方面的程序一直没有严格的执行导致了与公务员相关的人事制度遵循了各种事务依旧是以上层意见为准的传统原则,由此一来民主程序逐步弱化,这严重地影响到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动力,造成了行政效率每况愈下的局面。也由此,导致了大多数严格的管理程序未能建立起来,且管理程序的透明度较低,程序法监督不力等问题。

三、公务员管理程序不合理的负面影响

公务员管理程序的问题重重,除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这一不良后果之外,也会给社会带来极其不好的影响。笔者在为本文搜集材料时,曾观看了一个2013年由中央13台放映“当上公务员,你就幸福了吗?”的新闻采访节目。其中随机采访了许多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印象,大多数公众的回答,都是与我们一直所宣传的公务员是一支高效廉洁,一心为人民服务的形象相反。采访节目中公众对于公务员印象的回答大多数是这样的:“认为公务员是一个旱涝保收的职业,而且上起班来非常悠闲,每天可以很缓慢的去上班,到达单位后可以准备好茶水,然后缓慢的打开报纸等。”可见从很早开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程序就已经出现了问题,导致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这一队伍的质疑重重。为何本该受人们爱戴拥护的队伍,如今却如此遭受人们的排斥呢?笔者分析,一定是公务员管理程序体系中的细小的管理程序出现了问题,例如其中的问责程序不够严厉,激励程序过于形式化,导致公务员工作起来无激情不负责,不为人民办实事。长此以往的工作风格,导致了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这支队伍的厌烦。这一不良的工作风格也造成了社会中年轻人价值观的扭曲,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报考公务员的目的不在是为了报效祖国服务于人民大众,而是因为公务员的工作稳定,社会地位高等。笔者在为本文章搜集材料时,了解了下面图标中统计数据(该图表来源于2012年10月24日的1.188人参与的新浪调查)。

四、论人事管理程序化的重要意义

管理程序化,已经成为现代管理的基本特征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公务员管理程序合理化,指的是对公务员管理程序重新进行理性的思考与重设,从而进一步构建保障公务员管理理念与管理功能实现的公务员管理流程的实践过程。但在管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管理程序的都是合理,不合理的管理程序会造成笔者上文中所提到的对行政效率以及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

公务员的管理程序合理化有助于管理理念的实施每一种管理程序都是特定的管理理念,管理原则的载体。公务员管理程序的合理化的设计正是从体现管理理念管理原则出发,不仅从公务员管理不同环节的功能出发来设计相应的工作步骤以及相应的条件,而是应从当下公务员的职责出发来设计有利于贯彻公务员管理的理念与原则的管理程序。

公务员管理程序的合理化有助于管理程序的开放,能够与公民一起协作生产的、开放的政府才能称之为有效率的政府。对于公务员的管理而言,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借鉴私人部门的管理理论、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技术是未尝不可的。

程序管理篇4

一、什么是会计的程序公正

在讨论什么是会计的程序公正之前,有必要了解什么是一般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从早期农民起义所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主张,到后来资本主义启蒙时代所倡导的“天赋人权”的思想,以及当代学者罗尔斯所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都把正义和公平视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如果没有社会正义和公平,人们就会感到自己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之中,在预期应当获得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势必通过行为的短期化来追逐短期利益的实现,以致整个社会处于更加不稳定的状态之中。

在人类历史上,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和公平,曾经经历了包括血亲复仇、部落械斗等极端的暴力灾难。很显然,使用极端的暴力方式即使实现了社会正义和公平,其代价也是十分昂贵的。到了近代,特别是进入公民社会后,人们逐渐意识到要实现实体上的正义和公平,应当通过程序公正来实现。在已经确立法治秩序的现代公民社会里,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正义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按照公平理论的划分标准,公平可以分为结果(实体)公平和过程(程序)公平。结果公平理论认为,只要结果体现了人们应享有的权利得到了平等保护、应履行的义务得到了公平执行,那么其结果就是正义和公平的,因而它是可以接受的,而不管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如何。另外,该理论还认为,程序是不重要的,程序只是为结果服务的手段或工具。与此相反,程序公平理论强调的是程序公正,而不注重结果本身是否公正。因为结果总是一定程序的结果,所以只要保证程序公正,其结果自然就是公正的,是可以接受的。

实体是与程序相对应而存在的一个概念。实体一般是指关于事物的性质、属性等层面的规定性,即质的规定性。相对于实体而言,程序是指关于事物的外在特征属性层面的规定性,即量的规定性。二者是质与量的关系。如立法权力(实体)和议事规则(程序)之间、会计结果和会计过程之间的关系都是实体和程序关系的体现。关于实体和程序理念在法学领域不仅应用得相当普遍,而且相当成功。在法学上就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日本法律学者谷口安平曾指出:“法一般被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从常识来讲就是以‘应当如此’的法律关系内容,提示什么是实体正义的规范;与此相对,程序法则被理解为如何实现实体法内容的手段性规范。”

在经济学领域,西蒙教授提出“有限理性”理论,将人的理性进一步区分为程序理性与实体理性。即程序理性强调的是过程理性,而不注重结果理性;而实体理性则强调结果符合某种价值标准,而不在意产生这一结果的过程本身。在会计学领域,会计学家伊尻雄治不仅区分了会计过程和会计结果,而且特别强调“会计的过程同它的结果一样重要”。谢德仁认为,程序理念在会计领域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他指出:“当人们就会计规则制定权进行谈判并作出合约安排时,人们实际关注的是,这一安排是遵循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规则与程序作出的,这是程序理性的思想。”并预言:“在世界各国不断改善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进程中,对结果理性的诉求会推动程序理性的演进,而程序理性的改进则会有助于结果理性的实现。也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将来能奠基在‘程序理性为主,结果理性为辅,两者相互促进’的观念之上。”谢德仁还认为:“根据程序理性观,会计强调的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行为程序(尤指包含于程序之中的方法)之理性。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不体现在它自身是多么‘真实’,而在于它是否依照该国公认的会计规则及其合约制定权安排进行加工处理,若是,那就是‘真实’的。”阎达五、李勇认为:“在人是‘有限理性’的前提下,我们应当侧重程序理性,加强对行为过程的考核‘控制’,只要程序合理、过程规范,结果理性自是程序理性的必然结果,而不应刻意追求结果理性、倒置本末。”裘宗舜、韩洪灵等人认为,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应当遵循允当程序。英、美国家在会计准则制定中所采纳的一套完整、严格、充分、稳定的程序正是程序公平理念的典型体现,是对程序公平的法律惯例的移植,程序公平理论就是会计准则制定中使用允当程序的理论基础。

那么,设置和运用什么样的“程序”,得到的结果才算是公正的?或者得到什么样的“结果”,程序才是公正的?当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发生冲突的时候,选择实体公正而牺牲程序公正,这就是所谓的“重实体轻程序”;而宁愿牺牲实体公正,也要坚持程序公正,这就是程序公正的理念。笔者之所以接受程序公正的理念,是因为程序公正的标准比较确定,比较绝对,也比较容易遵循;而实体公正追求的是结果公正,是不确定、相对的。显然,程序具有其不可忽视的独立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程序公正具有优先于实体公正的价值,所以选择和应用什么样的“程序”就至关重要了。尽管公众对会计造假的不满是由会计结果的不公正所致,但是会计结果的公正与否是难以衡量和评价的,因此对会计结果公正的判定就只能借助会计程序公正的评判标准。只要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公正,即相同的会计事项运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就会得出相同的会计结果。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感到会计结果是公正的。

二、会计的程序公正如何实现

笔者认为,为了保证会计程序公正的实现,在会计领域乃至整个社会都需要树立程序至上、价值中立、积极地不作为以及创建与应用程序会计的观念。

1.程序至上。要树立程序至上的观念,就必须首先回答,程序究竟有没有价值?程序的价值到底表现在哪里?特别是程序有没有独立于实体的价值?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笔者不妨借用美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学家罗尔斯在他的心血之作——《正义论》中对程序的价值所作的论述。罗尔斯将程序正义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纯粹的程序正义,是指在程序之外没有独立的实体公正标准。如,在程序之外不存在判定结果公正的独立标准,只要的程序是公正的,就认为其结果肯定是公正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程序公正决定实体公正。人们之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乐意采用“抓阄”方式作出某种决定,就包含着借助程序公正来实现结果公正的朴素正义观念。第二种是完全的程序正义,是指在程序之外还存在着独立的实体公正标准,但需要通过设置一种公正的程序来保证实现实体的公正。如切蛋糕就是通过设置“切蛋糕者后拿蛋糕”这样一个公正的程序,而不能借助精确计量切等量蛋糕这种实际中达不到的实体公正标准。第三种是不完全的程序正义,是指在程序之外还存在着实体公正标准,但是无论设置什么样的程序都不能完全实现实体公正。如刑事审判,尽管存在着实体公正标准,同样也有程序公正标准,但是无论设置什么样的程序,也不可能保证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实体公正的判决,因为即使严格遵循程序也可能办错案。尽管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真正的罪犯存在着绝对的标准,但是除了无所不能的上帝之外,谁也无法得到满足绝对标准的认识手段,因此在实际中采取的就是与切蛋糕并无实质不同的妥协办法,即只要程序公正,结果就自然公正。因此,在不完全的程序正义中,程序依然具有其独立的价值。

另外,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审判实践中都采用“三审终审”方式,而三审往往只是法律审,即只审查原审法院适用法律在程序上是否正当,不再审查案件事实。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程序的独立价值日益凸显,独立董事陆家豪的诉讼案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2001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郑百文因发行及编造虚假会计信息问题作出处罚决定:对董事长李福乾、副董事长卢一德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对陆家豪等10名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陆家豪不服,遂向法院提讼,一审法院和终审法院均以诉讼超过法定时限为由驳回了陆家豪的诉讼。在陆家豪的诉讼案件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没有对该案件作出实体意义上的判决,而是以程序不合法为由作出驳回当事人诉讼的判决。

就会计领域而言,会计假设就是人们为实现会计程序化,降低价值判断标准所作出努力的一部分。从四项基本假设来看,会计主体假设确定了企业主体是唯一的会计主体判断标准,从而解决了企业和业主不分的问题;持续经营假设确定了企业将继续经营下去的判断标准,从而解决了企业经营不确定的问题;会计分期假设确定了企业统一的会计报告期限判断标准,从而解决了多个会计分期单位引起的混乱问题(尽管有不同的会计期间,但以年度为会计期间的单位已经成为主流);货币计量假设确定了企业在多种计量单位中选择货币作为计价标准,从而解决了在会计领域使用其他计量单位的问题。当然,权责发生制、实现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等的制定和应用都试图减少人为判断引起的混乱(尽管会计准则实际上并没有实现这一点,仍存在着矛盾)。

程序会计追求会计过程的公正,只要严格构建并遵循预置的会计程序就能达到会计公正的结果。会计程序是产生会计结果的过程,会计结果是会计程序产生的结果。会计程序公正是会计结果公正的起点,会计结果公正是会计程序公正的产物。因此,只有实现了会计程序公正,才能尽量减少实际工作中会计标准的模糊性、可选择性以及主观人为的不确定性给财务报告结果可能带来的不同影响,从而增强会计工作的客观性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可否认,追求会计程序公正,在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过程中已经有所体现。

2.价值中立。价值中立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首先提出的一个概念。韦伯认为,价值中立不可能使社会科学研究完全将价值排斥在外,但他相信在研究过程中,经验事实与价值判断是可以区分的,即价值中立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会计作为货币价值评价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把握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意义,即就价值客体对于价值主体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大小进行评价。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货币价值评价系统中的评价者不一定是价值主体本身,该评价者所判定的也不一定是价值客体对自己是否有价值,即评价者是价值关系中的第三者,应当代表价值主体来判断价值客体对于价值主体的价值及其大小。例如,目前实施的由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就隐含着货币价值评价系统提供的信息及结果是公正、客观的这样一个预设,即货币价值评价系统提供的评价信息是公正、真实和客观的。可见,价值中立是会计公正的核心,作为货币价值评价系统的会计必须遵循价值中立原则。

3.积极地不作为。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都不难看出,政府将从万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同理,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万能的会计也是不存在的。所以说,与其披露不正确甚至错误的信息,还不如不披露信息。目前,会计还无法对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做到真实把握和反映,对有些会计事项特别是会计新领域内的会计事项,如常勋先生指出的会计所面临的四大难题(金融工具会计、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的折算、物价变动与财务报告),以及环境会计、人力资源会计、公允价值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还无力解释或解释不清楚。因此对这些不确定或难以确定的问题,在会计实践中应当积极地不作为,即除非必要,尽可能地少确认、少计量、少记录、少报告,甚至不确认、不计量、不记录、不报告。因为就作为货币价值评价系统的会计而言,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价要比对企业单项资产的评价(尽管是精确的评价)更有意义。

程序管理篇5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LPDJL/QG01-2018

版次/修改次数

第A/0版

标题

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程序

页 码

共5页

第1页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文件、广告宣传品、工艺文件、图纸、检测报告、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校准记录、检测记录、检验记录、运行记录中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对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要求。

2 职责

2.1品质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与实施。

2.2品质管理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管理过程

3.1 输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要求。

3.2 输出:正确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活动:法定计量单位内容、要求和管理规定。

4 管理过程的实施

4.1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

4.1.1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见下表):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长度

m

质量

千克(公斤)

kg

时间

s

电流

安[培]

A

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

K

物质的量

摩[尔]

mol

发光强度

坎[德拉]

cd

佛山市顺德区乐普达电机有限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LPDJL/QG01-2018

版次/修改次数

第A/0版

标题

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程序

页 码

共5页

第2页

4.1.2 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见下表);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平面角

弧度

rad

立体角

球面度

sr

4.1.3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见下表);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长度

m

质量

千克(公斤)

kg

时间

s

电流

安[培]

A

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

K

物质的量

摩[尔]

mol

发光强度

坎[德拉]

cd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其他表示式例

频率

赫[兹]

Hz

力;重力

牛[顿]

N

kg·n/s2

压力,压强;应力

帕[斯卡]

Pa

能量;功;热

焦[耳]

J

N·m

功率;辐射通量

瓦[特]

W

J/s

电荷量

库[仑]

C

A·s

电位;电压;电动势

伏[特]

V

W/A

电容

法[拉]

F

C/V

电阻

欧[姆]

Ω

V/A

电导

西[门子]

S

A/V

磁通量

韦[伯]

Wb

V·s

磁通量密度;磁感应强度

特[斯拉]

T

电感

亨[利]

H

Wb/A

摄氏温度

摄氏度

光通量

流[明]

lm

cd·sr

光照度

勒[克斯]

lx

放射性活度

贝可[勒尔]

Bq

吸收剂量

戈[瑞]

Gy

J/kg

剂量当量

希[沃特]

Sv

J/kg

佛山市顺德区乐普达电机有限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LPDJL/QG01-2018

版次/修改次数

第A/0版

标题

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程序

页 码

共5页

第3页

佛山市顺德区乐普达电机有限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LPDJL/QG01-2018

版次/修改次数

第A/0版

标题

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程序

页 码

共5页

第4页

4.1.4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见下表):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换算关系和说明

时间

[小]时

天(日)

min

h

d

1 min=60s

1h=60min=3600s

1d=24h=86400s

平面角

[角]秒

[角]分

(″)

(′)

(°)

1″=(π/648000)rad

1′=(π/10800)rad

1°=(π/180)rad

旋转速度

转每分

r/min

1r/min=(1/60)

长度

海里

n mile

1n mile=1852m

只用于航程

速度

kn

1kn=1n mile/h

=(1852/3600)m/s

只用于航行

质量

原子质量单位

t

u

1t=kg

1u≈1.665×kg

体积

L,(l)

1L=1=

电子伏

eV

1eV≈1.602×J

级差

分贝

dB

线密度

特[克斯]

tex

1tex=1g/km

面积

公顷

h

1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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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DJL/QG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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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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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单位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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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由以上单位所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4.1.6 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构成十进制和分数单位(常用的词头见下表):

表示因数

词头名称

词头符号

表示因数

词头名称

词头符号

G

d

M

c

k

m

h

μ

da

纳[诺]

n

4.2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

4.2.1 本公司范围内各种广告宣传品、文件、图纸、检测报告、记录等必须全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2.2品质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各部门外印记录表格的计量单位采用情况。

4.2.3各部门技改、技术引进项目、随设备购进的测量设备,若计量单位是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时,使用部门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在测量设备明显的部位,贴上法定计量单位换算表,便于操作者操作和记录。同时报品质管理中心备案,必要时由品质管理中心报上级政府计量部门批准。

4.2.4 品质管理中心计量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对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正确实施及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有关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的普及宣传教育。

5相关/支持性文件

LPDJL/QG15-2018 《计量确认管理程序》

6适用记录

程序管理篇6

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书两证”审批管理程序,根据国家及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一书两证”审批管理必须遵循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程序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包括扩建、改建、新建项目,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下称“意见书”)。

具体项目一般包括:

(1)重要的大、中型工业仓储建设项目;

(2)重要的大、中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

(3)对外交通建设项目;

(4)专业医疗、卫生防疫等大型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条“意见书”是项目报批可行性研究的配套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管理局核发“意见书”;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管理局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意见书”;其他项目在取得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前,选址应征求*市规划管理局对项目申报的意见。

第五条申请“意见书”应提供以下资料:

(1)*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查申报表;

(2)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建设项目选址书面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建设项目工艺情况,水陆交通运输、能源、市政公用配套等基本要求,建设项目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的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的控制要求;

(4)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5)1/500-1/10000地形图2份(含*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道路上线资料),并用铅笔标明意向用地位置;

(6)大型建设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有选址多方案比较,并附送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意见;

(7)开发公司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附送企业资质证书、工商执照等资料;

(8)有关用地范围的情况或资料;

(9)其他。

第六条“意见书”的审批程序(总工作时限10天):

(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必备资料,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

(2)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并核查必备资料后转用地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3)用地规划管理处经办人现场查勘,核对已审规划及周边用地情况,拟定初审意见交处业务会研究后报处审(工作时限4天);

(4)用地规划管理处负责人审查(工作时限1天);

(5)按职责签审上报分管局长审批(工作时限2天)。需报上级审批的项目,另行上报;

(6)用地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审批意见,将案卷移交业务综合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7)业务综合管理处核发“意见书”,项目选址位置附图。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业务综合管理处领取审查意见后,报省级规划行政部门审批“意见书”。“意见书”自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过期应重新申请。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程序

第七条*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用地证”)。

第八条申请用地的单位或个人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定点及规划要点申请。有关文件具体包括:

(1)*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

(3)建设单位书面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4)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计划文件;

(5)1/500-1/2000地形图2份(含*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道路上线资料),并用铅笔标明意向用地位置;

(6)开发公司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附送企业资质证书、工商执照等资料;

(7)原已划拨或出让的土地,需原土地红线资料;

(8)已取得“意见书”的应附有“意见书”、选址位置附图、有关立项资料等;

(9)拍卖地须持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或*市国土局拍卖中标通知书等函件;

(10)其他。

第九条定点及规划要点的审批程序(总工作时限15天);

(1)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并核查所需文件后转用地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2)用地规划管理处经办人现场查勘,核对已审规划及周边用地情况,拟定初审意见交处业务会研究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处审(工作时限6天);

(3)用地规划管理处负责人审查,按职责签审上报总规划师或分管局长(工作时限2天);

(4)总规划师、分管局长审批(已审定规划要求的项目只需分管局长审批,总规划师和分管局长工作时限各2天),需报上级审批的项目,另行上报;

(5)用地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审批意见,将案卷移交业务综合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6)业务综合管理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单,定点蓝线图(2份)(工作限时1天),自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逾期应重新申请定点。

第十条建设单位按“定点通知单”的规划要求,在有效期内取得土地调查红线、地藉测量成果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图,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用地证”。

第十一条申请核发“用地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单或签有修改意见的规划总图及选址、定点阶段审查的所有资料;

(2)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用地呈报表、审批表、会签表等);

(3)与用地单位的协议或合同及国土部门的有关报表;

(4)1/500修建性详细规划4份(用地范围较大时可用1/1000),电子介质图(光盘、软盘)1份;

(5)*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核实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面指标单;

(6)调整规划须附原批准的规划总图及说明;

(7)其他。

第十二条核发“用地证”的审批程序(总工作时限16天)

(1)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并核查所需文件后转用地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2)用地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根据规划要点的要求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处负责人(工作时限4天);

(3)用地规划管理处负责人审查,按职责签审上报总规划师和分管局长(工作时限2天)需上报审批的详细规划,另行上报;

(4)总规划师和分管局长审查,报局长签发(总规划师和分管局长及局长工作时限各2天),需报上级审批的详细规划,另行上报;

(5)用地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审批意见,将案卷移交业务综合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6)业务综合管理处核发“用地证”(副本)、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及签审盖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图(3份)(工作时限2天)。

第十三条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招标拍卖用地及详细规划审查周期较长的项目,可根据下达的规划要点或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用地证”,但必须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红线申请审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工作时限16天。具体按核发“用地证”的程序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领取“用地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六个月内持国土部门审批的正式用地红线、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审批单到*市规划管理局业务综合管理处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建设单位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国土用地手续,原批准资料将自行失效,需重新申请)。

建设单位取得经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超过两年未依法建设的,原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将自行失效,需重新申请审批。

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十六条申请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文件向*市规划管理局业务综合管理处申请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有关文件具体如下:

(1)*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土地红线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定点和规划要点通知单(均须持原件核对);

(4)1/500工程位置现状地形图1份(含*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道路上线资料的现状实测地形图),且标明拟建工程的位置;

(5)重要建设或大、中型项目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6)其它(包括已审定的详细规划,拟建工程方案示意图等)。

第十七条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批程序(总工作时限14天)

(1)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并核查所需文件后转建筑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2)建筑规划管理处经办人员查勘现场,核对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规划控制情况,酌情交处业务会研究后初拟规划设计条件报处审(工作时限7天);

(3)建筑规划管理处负责人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工作时限2天);

(4)总规划师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工作时限2天),需报上级审批的项目,另行上报;

(5)建筑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审批意见,将案卷转业务综合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6)业务综合管理处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工作时限1天),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的有效时效为六个月,过期应重新申请。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的有效期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规划设计条件完成施工图设计,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审批施工图。

第十九条报审施工图应提供的资料: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资料及审查通知单;

(2)本年度基建计划;

(3)含技术经济指标的建筑总平面图、各平、立、剖面建筑施工图(或要求的透视效果图)、设计说明书等各1份;

(4)市(省)建委工程项目方案审查纪要和初步设计审查批文等;

(5)其它

第二十条施工图审查的审批程序(总工作时限16天)

(1)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并核查所需资料后转建筑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2)建筑规划管理处经办人初审施工图后报处审(工作时限7天);

(3)建筑规划管理处负责人审查施工图,按有关职责规定签审或上报局审(工作时限2天);

(4)总规划师、分管局长审定施工图后返建筑规划管理处(总规划师和分管局长工作时限各2天),需报上级审批的项目,另行上报;

(5)建筑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审批意见,将案卷转业务综合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6)业务综合管理处核发施工图审查通知单、建筑物放线通知单、核实的施工图、“许可证”申请表(工作时限1天)。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图审查通知单后到*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联系放线定位、建筑面积复核、上定位红线图,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所需文件申请核发“许可证”(副本)。

申请“许可证”审批应提供的资料:

(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资料;

(2)平、立、剖面建筑施工图3份(含消防已审查签章1份),定位红线图3份;

(3)放线回单;

(4)*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复核单;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及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签章协议等资料;

(6)其他。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总工作时限12天)

(1)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并核查必备资料后转建筑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2)建筑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并签审所有报建资料、图纸,拟定审批意见后报处审(工作时限4天);

(3)建筑规划管理处负责人审查上述资料,按有关职责规定签发或上报局长签发(工作时限2天);

(4)局长审查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并批返建筑规划管理处(工作时限2天);

(5)建筑规划管理处经办人整理资料后将案卷移交业务综合管理处(工作时限1天);

(6)业务综合管理处签章审批的图纸,对案卷“许可证”编号,核发工作联系单,经审定的设计图1套,定位红线图1张。同时对并需存档图纸(1套)用于批后管理图纸(1套)(工作时限2天)。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审批结果时应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填写依法建设保证书;持工作联系单到*市收费局缴清费用后,到*市规划管理局业务综合管理处领取“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及验收表。审批完毕一年仍未领取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项目,须先报请复审。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备齐相关资料,按工程分类要求分别报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或执法队进行现场验收(工作时限5天);合格项目,资料报业务综合管理处核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验收不合格项目,按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一般性建设工程且有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的项目审批仅设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个审批阶段,完成审批的总工作时限为28天。

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管理程序

第二十六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道路、管线或其他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向*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

第二十七条申请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应提供的资料。

(1)*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土地权属红线资料(自用工程类)及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图复印件;

(4)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限大型项目)及工程计划批准文件;

(5)1/500—1/10000工程位置现状地形图2份(含*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道路上线资料),且由管线专业部门在地形图上标明拟建工程的方案位置;

(6)已编制审批的管网综合规划(一般指成片开发的建设项目及新、扩、改建的城市道路工程);

(7)其他。

第二十八条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批程序参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总工作限时为11天,其中接卷1天,经办3天,处室负责人审查2天,总规划师审查1.5天,分管局长1.5天,返窗1天,核发审批成果1天。

第二十九条审批成果: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

(2)市政工程放线定位单;

(3)市政工程规划调查红线;

(4)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第三十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超过期限未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的,自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申请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供的资料: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资料及审查通知单;

(2)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文件2份,调查红线图1份,现状地形图1份;

(3)定位放线回单;

(4)建筑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及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签章协议等资料;

(5)其他。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审批程序参照工程类,总工作时限9天,其中: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1天,经办审查2天,处室负责审查2天,分管局长审查1天,局长审批1天,经办整理资料1天,业务综合管理处核发审批成果1天。

第三十三条审批成果:

(1)市政工程规划定位红线图;

(2)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证(副本)及规划审批单;

(3)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备齐“许可证”副本和竣工测量成果资料,报市政规划管理处审核(工作时限3天);合格项目,资料报业务综合管理处核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不合格项目,按违法建筑项目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在*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在工程所在地的规划分局办理规划受理审查和发证手续,按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程序中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定点)及核发“许可证”的规定执行。规划分局履行市局业务综合管理处和对应处室经办人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建设的项目,在区内所设分局办理规划审批受理和发证手续。所有审查审批项目直接上报市局局长;分局审查工作限时为: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作时限8天;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时限各为15天,具体各阶段工作时限由分局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凡需更名的项目,必须理由充分,项目合法,由局业务综合管理处受理,转对应业务处室审查批复,工作时限5天。

凡需复审的项目,必须具备原批准有效证件,由局业务综合处受理,转业务对应业务处室审查批复,工作时限5天。

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其更名、复审由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受理、审批,工作时限各为3天。

第三十七条在审查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项目,由对口业务处室汇总整改意见,在程序规定的审查、审批时限内交业务综合管理处,发出规划审查通知单,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整改要求调整完善报批、报建的工程图文内容,按工作阶段的对应程序规定申请审批。

程序管理篇7

作者:张国平 单位: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监理过程中,尽量不要变更监理人员。如必须变更,应告知建设单位,并应有书面变更证明。监理合同和项目监理人员确定后,根据委托合同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范及现行的建设规范等,由总监组织编制有指导性的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盖章,发放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顺序: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其中,第6)项和第7)项可合并。各专业监理根据监理规划,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专项方案,编制各专业可行的、有操作性的监理细则,由总监批准。监理细则编写的主要内容和顺序: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施工项目人员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特殊工种证件是否符合行业要求,是否有效,各类要求持证人员是否能到位。否则不予批准开工。设备报验审查查验设备种类、型号、规格、数量是否适合工程实际,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证件,安装和拆卸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并签字盖章齐全。试验机构审查工程的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试验,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人员和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最好由建设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工地第一次例会开工的各项条件具备,运行开工后,应由业主组织召开工地第一次例会,这项工作很重要,参加的人员应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甲方代表,监理项目机构所有人员,施工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和各施工作业班组长。此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记录并整理,参与人员签字,发放到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

监理在施工过程中验收的重点是原材料验收,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送检,定位放线和轴线、标高的复测,隐蔽工程验收等,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了相应的验收、报验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原材料的验收进场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和质保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要在外观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按规范进行见证抽样复试,经复试合格,出具标明具体工程名称的试验报告单,相关各方人员签字后才允许使用。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主要有:钢材,水泥,砂,石,砌块(含红砖和轻质砌块),商品混凝土,防水、保温、防腐材料,门,窗,饰面砖、乳胶漆等装修饰面材料,钢筋机械连接套筒,电气、设备材料等。施工过程试验施工过程试验应按规定在施工部位见证取样,需要施工试验的主要有:钢筋连接(焊接、机械连接),回填土和土壤击实,结构用砂浆试块强度,混凝土试块(抗压、抗冻、抗渗、抗折强度),植筋和预埋件拉拔,屋面淋水,卫生间蓄水,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幕墙及外窗性能,节能、保温测试,室内环境检测,电气和设备的各项测试、试运行等。定位放线和轴线、标高复测按工程定位红线图复核施工定位的放线情况,符合要求后才允许开挖基础。各层放线完毕,轴线、标高复核无误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重要工程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还要进行沉降观测的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按规范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验收的部位有:1)基础分部中所有工序;2)主体分部工程中钢筋,砌体,预埋件,预埋管线,变形缝等;3)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门窗框安装,楼地面和超过一定厚度的抹灰层,幕墙和吊顶的龙骨预埋和安装等;4)建筑电气和智能建筑工程分部的穿线,防雷接地,大型灯具安装预埋,幕墙和吊顶内的配管、穿线等;5)给排水和采暖安装分部和通风、空调分部中地下预埋管的防腐和安装,地采暖和内置的设备安装等;6)电梯分部的曳引装置的预埋和安装等。此外,除了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报验项目验收外,项目监理部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然后进行复验,填写相应的监理工作记录,做到有检查、有落实。监理自己应形成的记录主要有:总监巡视,安全巡视,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例会纪要,监理月报,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工作联系单等。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签认,审批施工单位的进度款申请,统计累计支付资金,保留相应的资料,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当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组织召开分析会,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协助施工单位编制新的进度计划并审批,监督实施。各分部工程质量合格,质保资料、安全和功能性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和观感质量满足规范要求,经施工单位项目自检合格,施工企业组织复查后,由项目总监组织责任主体各方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经项目监理机构复查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才能报建设单位。最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在政府质量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最终的工程验收和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总监组织,按本监理公司的入档资料整理规定,把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资料和施工验收资料按顺序整理、装订齐全,存入本公司资料室,作为监理工作的证据备查。

如果各监理企业都能按规范的程序严格进行现场控制,重视监理资料的管理,人员各尽其责,以不变应万变,监理工作就会有条不紊,“四控、两管理、一协调”工作就不愁做不好,工程的各项目标就能圆满完成,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级检查,达到各方共赢的效果,对确保监理费率和监理费的回收及监理企业人员收入,稳定监理队伍和企业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程序管理篇8

关键词:价格证;程序管理

价格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逐步发展的产物,是司法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关系到罪与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和当事人利益的分配。为了提高价格证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价格证的公正和客观,证活动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价格证程序包括接受委托、调查取证、证过程、资料归档等。现谈谈在价格证实践中对证程序管理的一点看法。

一、接受委托的管理

一般意义的价格证委托是指各类市场主体或公民向价格证机构提出办理价格证业务请求的行为,涉案财物价格证委托则是指办案机关依法向指定的价格证机构委托证的行为。价格证机构必须在收到委托方的书面委托请求后,方能启动价格证程序。

我们统一印制具有简明、易懂、规范、便于填写等特点的委托书,既为法人、公民委托价格证提供方便,又有利于价格证委托的规范化。接受委托看似简单,但审核委托书的内容事关重大,对以后价格证的质量、工作效率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先审核是否填写法人名称并盖法人章、联系人以及联系方法。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是否填写委托人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再审核证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购置(出厂)时间、证基准日。如果是涉案赃物的还要审核起获时间,这对证结论有直接的关系。最后在受理委托登记薄上登记受理日期、委托内容、完成日期,接着移交案件承办人,承办人签名并填写移交日期,以便监督案件办结情况。

如果委托书填写不详细或不符合证要求,需及时告知委托方,请其重新或补充填写,否则,就无法进行价格证。如果在调查中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标的名称型号等资料有误,需立即要求委托方补充提供资料。如果委托方确实不能再提供资料,我们应尽早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退还给委托方。

二、调查取证的管理

价格证调查取证是指受理价格证委托后,对委托证的标的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勘查核实和搜集相关资料工作。在价格证工作中,调查取证是最主要的环节,也是十分繁琐的工作,如果调查取证工作顺利,证工作已完成百分之五十以上。

调查是价格证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证人员的基本技能之一。收集价格资料的渠道很多,但收集资料要按规定程序。如果在当地市场能收集到的,应作好价格调查笔录;如果当地市场无货无价的,可电话咨询厂商,向商家索要传真资料;如果在网上查询可直接下载;是历史资料应记录之处。对于有实物的价格证,现场及实物勘查是必不可少的。为保证勘查的质量和有效性,勘查工作必须由两名价格证人员共同进行,并详细记录勘查情况;如需邀请技术人员勘查,勘查笔录应有技术人员签名。另外还要有见证人签名。

为正确使用调查资料,保证价格证质量,价格证人员需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运用价格证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所掌握资料去伪存真、去粗存精,使之成为实施价格证的可靠依据。

三、证过程的管理

价格证工作要求价格证人员必须具有正确的立场、观点,能够独立灵活地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价格证理论、操作和多学科知识的扎实基础,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经过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充分的价格证资料的基础上,证人员可以选择合适的证方法,对证标的价格进行定、认证。目前,在价格证实践中使用的方法很多,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这些方法是价格证的最基本的方法。市场法中有直接法和类比法,类比法是在公开市场上找到相类似的财物,以此为参照物,并依其价格再作相应的差异调整。公式:证标的价格=参照物价格×(1±调整系数)。成本法是按照价格证标的现时重置价格扣减各种损耗(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确定证标的价格。公式:证标的价格=重置价格×(1一各种损耗率)。两者公式中的调整系数和各种损耗率是不确定数,全凭价格证人员丰富的实践经验予以测算。

价格证方法很多,证者应根据可获资料以及经努力能搜集到的资料的满足程度来选择适当的方法。通常以一种方法为主,同时选择若干其他方法进行价格证,并通过比较各种证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最后确定综合定结果。

四、档案资料的管理

价格证文书是记录或反映价格证全过程和结果的各类文件统称。价格证档案整理要贯彻全面性、重要性和使用方便的原则,一切为实现证目的而提出的证意见,形成的证结论,支持证结论的有关政策法规、专业定意见以及证明证人员工作责任等资料,均应作为价格证文书进行系统整理,要做到规范化和系统化。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每一事项价格证文件都要以适当的标题标明事件的内容和性质,并单独编制档案。归档时,首先按年度分类,委托年度与结论年度是两个年度的按结论完结年度归档;其次按专业分类,如将价格定结论书、价格认证结论书等区分开;再次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年度、专业、保管期限分开以后,开始组卷,即以每一事项为单位立卷,并使之排列有序。借阅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程序,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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