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论文摘要:贸易政策是多方力量博弈的结果。政治因素在美国的贸易政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种利益集团利用游说、集体行动、政治捐款、社会问题等影响政治决策过程,实现收入再分配。同时,各政党在制定贸易政策时,会考虑中点选民的利益,将贸易政策作为竞选拉票的手段。 论文关键词:美国,贸易政策,利益集团,政治取向 持续30年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配额于2005年初被终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分享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的大好时机。然而,就在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仅几个月,美欧等发达国家就开始向中国纺织品发起攻击,大肆渲染中国纺织品出口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将该行业近年来流失的大量失业机会归因于来自中国的低成本产品的竞争,归咎于中国的人民币汇率。中国政府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来调控纺织品服装出口量,如2005年初对148种纺织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降低了出口退税,纺织品、服装的退税率分别从14%、17%调低到11%和13%。为了缓解国外压力,中国政府还宣布,从2005年5月20日起提高74中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对部分服装出口征收400%的关税。中国政府还调整了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但是,美国不顾WTO的承诺和中国政府的诚意和合作态度,还是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实施限制,从而引发了中美纺织品贸易纠纷。 在这种贸易争端的背后,隐含着复杂的政治利益。因为在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国内的利益冲突有时比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具影响力。最为重要的是,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比其对社会效率的影响要重要得多。贸易政策的制定并不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尺度,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通常会成为政府贸易决策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政治因素在美国的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美国贸易政策的政治取向,以期对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的中美纺织品贸易之争或许有些裨益。 美国贸易政策理论综述 (一)集团利益 在竞争理论中政治学被定义为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竞争有限资源的一种关系,是“冲突的社会化”。而冲突归根结底是为了资源。“在追求和实施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分配政治献金和其他政府收益”。最早研究利益集团问题是在政治学领域Bentley1908年在《政府过程》一书最早提出了集团的政治理论,认为社会的政治形态就是集团间的力量均衡,政府行为是利益集团作用的结果。利益集团作为政治产出的需求方,它们相互竞争,通过捐款、游说、向政府施压等行动来影响选举、立法等政治产出(Political outcome),争取对本集团有利的再分配政策,提高成员的福利。贸易政策的政治决策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最终采取的贸易政策是政治过程均衡的结果。首先,相互竞争的政党通过许诺贸易政策获得利益集团的捐献资源。其次,贸易政策被用来作为寻求政治支持的资本。各利益集团运用各种资源进行游说,进口产业集团为进口关税而游说,出口产业为自由贸易而游说。 (二)国际贸易与国内收入分配 Samuelson 和Stolper 证明了在国内要素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一个国家充裕要素的所有者从贸易中获益,而稀缺要素的所有者因贸易受损。而在国内要素不能充分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各个行业有该行业的特定要素,贸易将使出口部门特定要素的所有者受益,与进口产品竞争的部门的特定要素所有者受损,工人的损益情况视工人的消费结构和各行业使用劳动力的密集程度而定。在贸易中受益的阶层将支持自由贸易,受损的阶层将支持保护主义。Rogowski 根据Samuelson-Stolper的理论分析了贸易扩张和收缩对一国国内各阶层政治力量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政治联盟的变动,他认为由于同一种要素的所有者具有同样的利益,国内政治联盟将根据要素所有权划分阵营。Alt 和Gilligan 则根据特种要素理论,讨论了贸易变动对不同部门利益的影响,认为,贸易会引起不同行业间的利益冲突。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另一个隐含假设,即多元决策假设,一国政府在决策时将会考虑到公民的偏好。尤其是,那些能够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并形成利益集团的公民的利益将会在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得到更多的反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需要利益集团在财政和政治上的支持,另一方面是由于利益集团能够更好地向政府提供有关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 (三)贸易政策的形成 20 世纪70 、80 年代,对贸易政策形成的政治经济分析理论诞生。Mayer从公民直接投票的角度分析了贸易政策的形成。Hillman (1989)指出贸易保护政策是失去了竞争优势的衰退行业向政府游说的结果。Findlay和Wellisz(1982) 认为不同的利益集团会围绕贸易政策进行竞争。Magee, Brock和Young (1989)试图将政党纳入对贸易政策形成的分析,认为政党、利益集团和公众之间将在关税政策的博弈中形成两阶段子博弈精炼Nash均衡。Grossman和Helpman(1994) 讨论了利益集团和政府之间的非合作博弈,指出政府的目标函数中既包括对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的考虑,又有对消费者大众福利的权衡。保护率取决于不同行业的进口弹性、进口渗透率以及他们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利益集团。值得一提的是,Grossman和Helpman (1995)还将他们的模型进一步推广到关于贸易谈判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讨论,认为两国国内利益集团力量的不平衡会导致两国关税水平偏离自由贸易条件。当一国政府面临参加还是不参加区域自由贸易协议的选择时,将考虑自由贸易协议能够给本国带来的总福利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内支持或反对自由贸易协议的利益集团力量的对比。当两个国家相同产业的利益集团都同样强大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影响将不起多大作用。 美国贸易政策的政治学分析 (一)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 在美国,占劳动力总量2%的农业人口,一直得到政府相当高的保护。联合国计划署的数据表明,美国和欧盟对农产品补贴已经增长至每年大约3500亿美元。OECD的有关资料显示,美国欧盟对农产品生产者的直接援助高达2790亿美元。由于政府的补贴,不管市场价格如何,一个美国农民家庭每年的收益就高达US$160,000;英国援助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享受补贴的美国低价棉花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导致了中国棉花价格下降,当地棉农被挤出市场,令棉农损失17.2万元人民币和72万个就业岗位。美国保护服装纺织业的理由是:首先,服装纺织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次,该产业技术简单,能轻易被任何穷国模仿。 美国农民通常是一个组织良好且具有强大政治影响力的群体,即利益集团,他们团结起来向政府和国会施压,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经济学家称之为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他们只代表整个社会一小部分成员的利益,采取集体行动的目标是为了影响政府的决策,而不是为了增加总产出,他们都是分利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政治结构,而是为了影响现有的政策后果。他们通常运用“显性”的影响方式—“游说”和“隐性”的影响方式,即“献金”来影响政治家或政治决策。哪个利益集团呼声高,它的利益就可能得到政府的保护,这就是美国厂商通常采取的“抱怨战术”。Tosini 和Tower研究发现,在支持1985年保护主义者纺织品法案选民和从纺织服装产业公司和联盟中得到的捐献规模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美国国内的利益集团错综复杂。政府限制中国纺织品进口不仅是为了讨好北卡罗来纳州的纺织服装商,还有美国国会两院某些亲拉美力量。在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问题,美国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以波音、IBM 等瞄准中国巨大市场的出口商、进口廉价中国产品的销售商为支持方,人权组织、“西藏”、“中国民运分子”组织组成反对方。在美国,工会往往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向政府施压的一个组织。如1995年拥有三大汽车生产商的北密歇根的美国汽车联合工会(United Auto workers)抗议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认为墨西哥抢走了美国人的工作。法国人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形象地描述了美国利益集团参与国内政治的特点。指出,“在法国,看到的新的事业中居于首位的是政府,在英国看到的是人的等级,而在美国,你却将一定会发现协会”。“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更加成功地把协会的原则适用于实现众多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以劳联-产联(AFL-CIO)为代表的劳工联盟四处游说,要求美国国会通过《中国货币法案》,并对中国采取制裁措施。美国制造业联盟认为,人民币汇率被低估了40%,美国政府应对中国施加压力。2005年上半年,来自汽车生产州密西根州的众议员以及“健全美元联盟”的制造商团体都向政府建议,要求向中国施压,促其货 币升值。 近年来,美国的集团政治迅速发展。老的集团变得更加积极,在游说政府方面更加职业化。据贝里80年代中期的统计,63%的公司公共事业部门使其办公室升级,增加了办事人员。大约有400家公司在华盛顿设置了办事处,在华盛顿为游说服务的律师也明显增加;新的集团迅速增多,杰克.沃克80年代调查了564个院外活动组织,其中1/3是1960年到1980年期间建立的。根据官方统计,1983年美国有17644个正式的非赢利性全国社团,比1970年增加了近7000个,即几乎增长了近70%,其中的很大部分为政治利益集团。一项全国调查表明,60%以上的成年人至少参加一个社团。在美国的利益集团中,劳联-产联,农产主利益集团等都是主力军,他们作为美国重要的利益集团,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拥有重要的地位。美国Corney大学的劳动经济学教授凯特(Kate Bronfenbrenner)作了一项调查,发现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进了美国制造业领域工会的活动,她发现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该领域的工会抗议活动增加了60%,而此前只有29%工会组织此类活动。 (二)选举竞争 长期以来,贸易在美国的对外经济战略中更多的是被当作一种追求政治利益的手段。 政府制定政策时所考虑的也许不首先是其对经济的贡献,即成本效益问题,而是对选票的贡献(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 中点选民(Median Voter):政治家常用选民的偏好来分析政党之间的竞争。假定贸易政策能用关税率水平加以表述,选民对政策的不同偏好表现为不同的关税水平。中点选民就是政策偏好较折衷的那部分选民。假设按对关税率高低偏好不同将选民分为三组,第一组选民倾向于关税率tA,第二组(即中点选民)偏好于关税tM,第三组选民喜欢较高一点关税tB。假如一个党派提出高关税率tA来赢得第一组选民,另一个党派就可能提出较低的关税率tB而获得了第三组选民的选票。政治竞争迫使两个党派都提出接近于tM的关税率,即接近中点选民所赞成的的关税率tM。中点选民就位于我们下面曲线的中间地带的选民(见图1)。2002年3月,布什政府对钢铁进口征收进口附加税,就是要照顾俄亥俄州等四个钢铁产地的选民,并且为来年的大选做准备。 拍卖会:一些经济学家将贸易政策模型想象成一场拍卖会:利益集团根据政府可能采取的政策来提供政治捐款来“购买”政策。为了获取竞选资金,各政党往往会根据企业的政治捐款作出承诺。如果大选获胜后,会采取一些有利于某些行业或企业的经济政策,以“回报”它们竞选时的“投资”。1995年美国就欧洲限制香蕉进口的配额制度提交世贸组织,宣称欧洲的香蕉贸易体制不仅损害了中美洲国家的利益,其实是为了保护奇奎塔(Chiquita)香蕉公司的利益。因为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对某民主党、共和党都曾经慷慨解囊。 (三)贸易政治过程的新取向——社会问题和党派之争 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Destler认为,贸易政治过程中之所以存在寻求保护的利益集团,因为国际竞争中无法取胜的生产者都会寻求通过阻止或限制进口来解决问题。20世纪80年代的纺织、钢铁、汽车、鞋、机床、半导体产业都曾寻求过保护。但是,经济全球化下,贸易保护出现了新的动向,生产者一方面会依赖进口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一旦进口增加,与之竞争的相关生产者的抵抗就会高涨起来,寻求保护。拿纺织行业来说,战后经常要求并得到特别保护的美国纺织业协会,从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改变了保护战略,一方面追求服装业的国际化,但随着多边纺织品协定的废除,便确定了所谓“原产地原则”,如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中,美国规定了只有在北美生产的布匹及纺织品原料生产的服装才能享受免税及无限额进口的优惠政策。 贸易保护主义也会利用社会问题要求政府限制进口。所谓社会问题,其本质就是认为贸易削弱了或者威胁了现存的国内水准。由于国际竞争的加剧,企业很难遵守劳动标准及环境限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污染、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护等等。贸易保护主义正是利用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对外贸政策施加影响。WTO西雅图会议上的反全球化运动就体现了这一点。同时,贸易政策也成为各党派竞争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当权政府在获取政治捐献上比它的竞争对手有明显的优势,它可以许诺连任后采取的贸易政策。如1988年美国的议会选举中当权政府拿走了运动捐献的3/4。 贸易政策的国际影响 在国内,各种利益集团试图对政策形成过程施加影响,以便使最终出台的政策对自己最有利,执政者则审时度势,连横合纵,通过与不同的利益集团结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国际层面,各国执政者派出的谈判代表或许就代表执政者本人的意愿,在谈判中尽量满足本国某些利益集团的要求。一个国家其实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使本国多得,外国少得。在国际政治和国际谈判中,不同国家国力的强弱和不同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扮演角色不同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谈判的结果。对于小国来说,利益集团游说下的贸易政策,其影响仅仅在国内。但对一个大国来说,其贸易政策如果只考虑国内利益集团而忽视了国际上的利益集团,或利益相关者,采取非合作的贸易政策,容易引发贸易纠纷或贸易战。在经济全球化下,中美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大大增强,作为利益相关者,贸易战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进一步说,如果双方将贸易关系激化,反过来会伤害国内另外一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那就是广大消费者。贸易政策的政治过程就是干预经济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贸易政策的目标不是效率,而主要考虑分配因素,即贸易政策被作为对社会不同利益集团收入分配的工具。 任何政策都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政治也因此可以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来避免或者减少国家之间贸易摩擦,这就是中美之间正在进行的各方面战略对话的意义所在。战略对话不仅仅是为了增进两国的互相理解,更重要的是为了找到和确立全球化状态下解决两国贸易纠纷的新机制。比如,就中美纺织品争端来说,谈判或对话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一种选择,因为:首先,在美国,目前有大约60-70万人从事纺织行业,但主要从事的是与服装无关的其他工作,美国的纺织业大部分已经消失。也就是说,美国市场上的大部分纺织品都是进口的,并不是中国人夺去了美国人的就业;其次,贸易本身是一个相互的需求的过程。简单的讲,没有美国的进口商,中国也就不会出口。再次,即使不从中国进口,美国的进口商也会从越南、墨西哥、印度甚至菲律宾或印度尼西亚进口。因此,从政治、经济两方面与美国政府进行有效协调,是解决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有效途径。
一
30年代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关系的紧张,造成了各政治派别相互之间的严重疏离 。广大社会成员对国民党的官方政治概念、政治价值取向以及操作方式普遍缺乏认同感 ;在这种状况下,民众的政治取向是多头的。30年代国民党政府试图通过施行一系列文 化控制方略来扼制这种多头政治取向的势头,却反而引发了来自各权力客体自发形成的 政治文化反弹。当权力客体处于没有政治自由的状况下,包括文学在内的传媒便成了他 们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与“权力主体”进行抗争的手段。又由于各权力客体之间因其代 表不同的政治利益集团或利益群体、阶层,他们所持的政治见解也相去较远,因而,各 派纷纷利用文学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阐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因此,30年代的文学 论争,事实上往往是各政治派别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阐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的一个窗 口。也正因为如此,30年代几乎所有的文学论争,都有着鲜明的政治文化背景、政治文 化潜因,人们在文学论争中看问题的角度也首先是政治的角度,而非纯文学的角度。
因为在论争者看来,文学问题事实上已非关文学本身,而关系到自己的政治意愿的表 达和政治见解的阐释。因此,参与论争,是获得政治发言权的极其重要的也许是惟一的 机会。30年代文学论争中人们所表现出的巨大热情和兴趣,其中有很大的成分是政治的 热情和政治的兴趣。但是,当文学的目的完全政治化,文学的言说一旦被系统化为政治 话语,就成为一个具有意识形态排他性与专一性的系统。这个系统被用来阐发或攻击某 种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被用来阐发或反对某种政治理想的合法性。因此,30年代的许多 文学论争,事实上都明显表现为各派政治势力之间争夺借文学表达政治意愿的话语权的 斗争。
争夺话语权,其目的是为了更好获得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阐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的 权利。在新时代来临之际,谁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谁就能引领、甚至拥有这个时代。这 一点,在30年代各派政治力量那里,对此都是非常明白的。国民党在获得政权以后,并 没有忘记对这种政治话语权的控制。他们先是提倡“三民主义文学”,但由于“四·一 二”之使“三民主义”蒙羞,“三民主义文学”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社会影响。面对日盛 的“普罗文学”的声浪,他们又抬出了“民族主义文学”的口号,试图用“民族意识” 、“民族精神”来抵抗来自左翼文坛的“阶级论”话语。“民族主义文学”者们为现实 政治权力作辩护,理所当然地要向传统的政治经典找寻合适的政治语言,这是因为中国 传统的政治经典中所充斥的内容基本上是立足于阐述现政治权力之合法性的政治语言。 直到1934年的所谓“新生活运动”,作为统治者话语的中心内容仍是传统的“四维”、 “八德”。与此针锋相对,左翼文坛再次掀起大众语的讨论。大众语的讨论,规模之大 ,时间之长,是30年代文学论争中不多见的。国民党以正统自居,故思想、语言要复古 ;左翼以劳动阶级、广大群众为旗帜,故语言要大众化,这其中所隐含的就是争夺话语 权的斗争。“大众”一词,在一段时期内成了最时髦,出现频率最高的语言。“大众化 ”的讨论,不仅成了左翼文坛针对统治者的话语武器,而且也使得左翼文坛因此而得以 靠着“大众”、“群体”的力量,引领了整个时代。
在这种争夺话语权的过程中,排他性是其重要的思维特征之一。例如,在“无产阶级 革命文学”倡导之初,即1927年下半年郭沫若、成仿吾、郑伯奇等人恢复创造社及其刊 物时,曾想联合鲁迅来写文章,郑伯奇还去找过鲁迅,并在广告上也登出鲁迅的名字。 但正在这时,创造社新进的人们,即李初犁等从日本回国了,他们不赞成联合鲁迅,并 且决定把鲁迅作为批判的主要目标。那么,为什么这几个年轻人要反对鲁迅?为什么几 个年轻人能左右整个创造社(包括创造社的许多元老)?这里的原因当然是很复杂的,但 为争夺文坛话语权而必然导致的排他性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许多刚从日本回国的激进青 年,面对的是国内经过十年整合已成格局的文坛,他们最担心的是自己稚嫩的声音会淹 没在诸多文坛宿将们耀眼的声名之下,他们要获取独立的话语权,要使自己的声音成为 众声喧哗中的最强音,就不能不以攻击文坛话语的权威为其开端。鲁迅的公认的文坛地 位,就使他成了创造社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们首选的要跨越的对象。“创造社改变方 向”后“没有改变向来的狭小的团体主义精神”,“一本大杂志有半本是攻击鲁迅的文 章,在别的许多的地方是大书着‘创造社’的字样,而这只是为要抬出创造社来。”( 注:画室(冯雪峰):《革命与智识阶级》,《天轨列车》1928年9月25日。)很明显,创 造社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时,首先拿鲁迅开刀,其中无疑包含着取代鲁迅文坛霸 主的地位,使自己的言论成为文坛强势话语的策略性考虑。
争夺话语权,就难免要将自己的言说营构成某种强势话语,以便给论争对手造成一种 压力。梁实秋几十年后对30年代他与左翼文坛的论争仍耿耿于怀:“我发现所谓普罗文 学运动,不是一种文学运动,是利用文学做武器的一种政治运动”。后来“撤消”了“ ‘普罗文学’这一名义,实质的想在文学领域争取领导位置的运动仍旧进行,换一个方 式进行到另一个阶段罢了”。(注:转引自尹雪曼《中华民国文艺史》(台湾中华书局印 )第51—52页。)梁实秋的话的确是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者们争夺文坛领导权的 政治意图,但他的这种对于“革命文学”即将形成的强势话语压力感,又从反面昭示了 他本人对权威话语的看重。因为这场争论的开始,是缘于他们难以忍受“思想上有了绝 对的自由,结果是无政府的凌乱”,他们要以文坛正统派的姿态来“纠正时尚”,捍卫 文坛的“尊严和健康”。(注:梁实秋:《<新月>前后》、《谈徐志摩》,《梁实秋文 学回忆录》,岳麓书社,1989年。)他们在“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者的强势话语面前, 难以以自己的意愿来重整文坛,他们的压力感中多少包含了自己难以获得文坛霸主地位 ,难以获得话语霸权的遗憾感和失落感。
“自由人”胡秋原在与左翼作家的论争中,也曾感觉到了一种强势话语的压力。他在 《勿侵略文艺》一文中认为,“普罗文艺”中有“主观地过剩”的“政治主张”。(注 :胡秋原:《勿侵略文艺》,《文化评论》第4期(1932年4月)。)胡秋原曾一再声称, 并不反对普罗文学,“承认普罗文学存在的权利”。而二者之间之所以发生论争,其中 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争夺话语权。胡秋原打出的也是“拥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旗 号,甚至主张“一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联合起来,强化统一马克思主义文化战线”, “克服马克思主义阵营一切左右偏曲倾向”。(注:胡秋原:《为反帝国主义文化而斗 争》,《文化评论》创刊号(1931年12月25日)。)这之所以没有得到同样信仰马克思主 义的左翼作家的认可,是因为左翼作家与胡秋原对马克思主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释。 连苏汶也看得出胡秋原与左翼作家之间“两种马克思主义是愈趋愈远,几乎背道而驰了 ”。(注:苏汶:《关于<文新>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现代》第1卷第3期(1932年7 月)。)左翼文坛要获得政治文化上的强势话语权,就不能丢弃理论的阐释权,就不能不 排斥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阐释。
在30年代的诸多文学论争中,许多人都曾作为论争的一方,感到了来自左翼文坛的强 势话语的压力。例如苏汶就曾认为,左翼文坛常常“借革命来压服人”,拒绝“中立的 作品”,把文学内容限制到“无可伸缩的地步”等等。(注:苏汶:《“第三种人”的 出路——论作家的不自由并答复易嘉先生》,《现代》第1卷第6期(1932年10月)。)再 如,沈从文在“反差不多”论争中认为,文艺只有从“政府的裁判和另一种‘一尊独占 ’的趋势里解放出来,它才能够向各方面滋长,繁荣”。而“另一种‘一尊独占’”, 显然是指左翼文坛。(注:沈从文:《一封信》,《大公报·文艺》1937年2月21日。) 又如,林语堂在小品文论争中,面对来自左翼文坛的强势批评,表示了这样的不满情绪 :“《人间世》提倡小品文,也不过提倡小品文,于众笔调之中,看重一种笔调而已, 何关救国?”(注:林语堂:《今文八弊》,《人间世》第27、28、29期(1935年5—6月) 。)“现在明明提倡小品文,又无端被人加以夺取‘文学正宗’的罪名”。(注:林语堂 :《方巾气研究》,《申报·自由谈》1934年4月28、30日,5月31日。)毋庸置疑,上 述左翼文坛的论争对手们的种种报怨其实都带有某种政治情绪,其言论未必公允,未必 正确。但这些言论却道出了一个事实,即左翼文坛事实上在当时的几乎所有论争中,都 牢牢控制了话语权,对论争对手构成了强势话语的压力。这里用语义政治学的术语来表 述,就是左翼文坛获得了“权力话语”。(注:根据语义政治学理论对“权力话语”的 解释,所谓权力话语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具有一种“控制、占有并以自 己为中心统一其他”的潜在欲望与能力的话语。)正是这种“权力话语”的获得,才使 左翼文坛牢牢雄踞于霸主地位。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30年代“在中国,无产阶级的革 命的文艺运动,其实就是惟一的文艺运动”。(注:鲁迅:《二心集·黑暗中国的文艺 界的现状》,《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85页。)
在时过境迁的今天,我们也许可以更公允地来评价30年代的一场场文学论争中的是非 功过,但我们却不应该忘记,在30年代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特殊的政治文化语境中,如 果没有获得话语权的自觉意识,没有一种对于营构强势话语的潜在政治欲望与能力,其 结果,很可能是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和文化专制之下的万马齐喑。左翼文坛,依靠营构 自己的权力话语,获得了文坛霸主地位。这固然对其他论争对手构成了某种压力,但左 翼群体站在权力客体位置上对权力主体构成的威慑力量,为同处于权力客体的其他亚政 治文化群体争得了更多的生存空间。应该说,营构自己的权力话语,获得文化上的主导 地位,这正是左翼文学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
在30年代文学论争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就是文学家人格的政治化。许多作家, 他们从事的是文学的事业,但却对政治非常投入,或者说在自觉不自觉中总是以“政治 ”考虑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与当时特定的政治文化氛围有关。“政治文化的一大功能 是把‘文化人’塑造成‘政治文化人’”(注:孙正甲:《政治文化》,北方文艺出版 社,1992年,第24页。),身处特定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政治心理的积存越来越丰厚, 在政治心理的潜在支配下进行活动,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自觉的行为。从30年代文学论 争中的表现来看,多数作家未能避免成为“政治文化人”。许多作家在一系列的文学论 争中,其政治意识不断加强,甚至对自己的文学见解等也表现出一种“今是而昨非”的 态度,以不断适应政治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方面就连茅盾、鲁迅也不例外。例如茅盾, 他在与创造社、太阳社进行论争中坚持的许多观点,在其后的一些论争中不仅不再坚持 ,反而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否定。在对待“五四”的评价上,观点明显发生的变化,其中 就可以看出其政治意识的迅速加强。他的《“五四”运动的检讨》,是向“左联”的“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会”提交的一份政治性很强的报告,无论是从政治理论的运用 ,鲜明的政治见解的阐释和从政治角度发言的口吻,都可以看出作者对于政治的投入。
再如鲁迅,他在与创造社、太阳社的论争中受到“围攻”,曾产生非常愤激的不满情 绪,认为创造社、太阳社作家们“摆着一种极左倾的凶恶面貌,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 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对革命只抱着恐怖”。(注: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界之一 瞥》,《鲁迅全集》第4卷,第297页。)尽管如此,鲁迅多年之后却是从政治、革命的 高度来认识这场论争的,他说:“革命者为达目的,可用任何手段的话,我是以为不错 的,所以即使因为我罪孽深重,革命文学的第一步,必须拿我来开刀,我也敢于咬着牙 关忍受。”(注:鲁迅:《南腔北调集·答杨cūn@①人先生公开信的公开信》,《鲁 迅全集》第4卷,第628页。)这种态度和认识表明的是一种政治文化人的胸襟。在30年 代一系列的论争中,我们明显感觉到鲁迅的许多见解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这种出于政治 的考虑且越来越明显。例如在关于大众化问题的几次讨论中,鲁迅就有一个由担心大众 化“容易流为迎合大众,媚悦大众”,到终于完全站在大众文艺立场上的过程,最终甚 至不惜拔高一些通俗文艺形式的意义(如连环画等等)。尤其是在“两个口号”的论争中 ,鲁迅坚持在“国防文学”口号之外再提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更表明了他 敏锐的政治眼光:与“国防文学”口号相比,“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在 关注民族矛盾的同时也注意到了阶级矛盾,这里包含了对抗日统一战线中无产阶级领导 权的重视。这显出鲁迅作为政治文化人的政治远见。
“政治文化人”的特点集中体现为思维的政治化。普遍的政治化思维弥漫在30年代的 一系列文学论争中,成为30年代文学论争的显著标识。
文化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对文化一词从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总的看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解释,把文化看作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解释,将文化理解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思想意识,观念的积淀。本文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讨论文化的。所谓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实践中所形成的各种政治思想、理论、政治价值观念等的总积淀。
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应当是自我国进入文明社会直到新中国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政治文化。但在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的政治文化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的主体,至今仍有着深厚的影响.本文所谓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
一、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
人类总是按照不同的地域,组成一定的社会结构创造其文化的。一定的社会结构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定着它的特征。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结构,除了具有封建社会的一般特征外,更具有自己的特点。只有揭示其具体的特点,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才能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那么,中国封建社会有哪些独特的特征呢?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1.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诗经·小雅·北山》)。春秋以后,随着 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2、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
中国封建社会独特的经济结构对社会政治结构的最大影响,就是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庞大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
小农经济本身缺乏社会的凝结力,要靠外在的行政力量。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小农经济的这一特点作过深刻的分析。他指出: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马克思选集》第一卷.第693页)因此,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只能是君主制度,而国家对土地享有的最高所有权则为君主的专制提供了根据;同时它又使国家的兵力来源和财政收人直接来自农民,因而也就使对农民的管理成为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王权微弱,缺乏全国行政系统情况是很不相同的。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王权和庞大的官僚系统的长期存在,固然有奴隶社会的传统及其他多种原因,但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不能不是根本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上的这—特点,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3.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
以宗法关系作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并以此作为专制王权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又一主要的特征。
中国奴隶社会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到西周时,奴隶主阶级还根据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把人分为不同等级,确立了分封制与等级制。从此,这种根据族制来区别人们等级地位和决定财产与权力继承的宗法关系就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的主要社会基础。在这种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等级社会中,家、族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财产与政权,而且家、族与国家结合成为一体,家被看作是国的基础,国被看作是家的扩大;国王不仅是政治上的统治者,还是全国最高的家长。这样,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虽然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代替了分封的君主制,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手中,除王室外,取消了家、族的世袭权力,但是宗法关条仍然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被继承下来,并得到巩固发扬。这首先是由于奴隶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法关系的传统已深深刻印在人们的意识中,仍像一种巨大的惯性力一样起作用;二是由于新兴的地主阶级也是旧制度下,享有某种特权的宗族的后裔,宗法关系的继承是符合他们利益的.三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出现为宗法关系的存在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条件,缺乏凝结力的小农经济需要宗法关系来维系,而一家一户长期在一小块土地经营的生产方式对家族的存在起到了巨大的稳固作用。由此,宗法关系不仅得到继承巩固发扬,而且以纲常伦理原则赋予了“天理”、神意的权威,并受到“国法”、“家规”的保护。反过来,它又象一个巨大的网一样,束缚着人们,对维护封建的社会秩序、维护专制王权起到巨大的作用。
以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为基础,外靠以专制王权为核心的行政力量,内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这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基本特点,是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和锁匙。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一直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这决" 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本质上是以维护王权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对此,学者们已多有论作,这里不再赘述。然而,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的问题,却有种种见解,尚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务实的政治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务实的,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注重人事,与人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比较中,有的论者提出,西方是理性的思维,中国则无理性。这种论点未免失于偏颇。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并不乏理性思维。如在人性、天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均表现出很强的哲理性,并不比西方逊色。不同的是:西方的传统政治文化注重于对事务本身的认识,追求理论上的完整,如在国家问题上,总是注重对国家自身的认识。通过国家的起源、本质、作用、分类等一系列理论论证,达到对国家完整的认识。因此,西方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较为浓厚的思辩色彩,表现出求“真”求知、追求“科学”的倾向。古代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亚里斯多德有一段话,对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这一特点作了十分精辟的表述。他说:“既然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开始探讨哲理,那么显而易见,人们为理解(事物)而开始追求知识,不再是为了实用”(《形而上学》卷,卷二,982B)。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不乏理性思维,但并不注重事物本身,而在于人事,在于论证人事的原则,集中表现为人的行为的道德准则和为政、从政的方法。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表现出与人的政治行为紧密结合和追求实用的倾向。
第二,注重治国之道,而不注重制度的研究。对治国方法的研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历史的横断上看,各家各派都十分关心治国方法的问题。司马谈对诸子百家的分析是对这一点很好的说明:“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也”(《六家要旨》)。这就是说,诸子百家虽然观点不同,但目的都在于提出一套治国安邦的方策。从历史的纵向上看,治国的方法问题也是各朝各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不仅通过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治与法治、德治与礼治,君道无为与君道有为、王道与霸道等问题的争论得到表现,而且更深刻地反映在对于“政治”含义的理解上。中国古代就把政治理解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政者事也”,“治者理也。”“教不善则政治”(《国语·齐语》)。到了近代,尽管政治的实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关于政治这一古老的观念仍没有改变,政治仍被解释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如孙中山所说的:“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与中国不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注重对制度问题的研究。当然,西方并不是在各个时期都是如此。但从总体上看,对制度的研究是西方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都是通过对国家一般理论的讨论,而达到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认识。翻开任何一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著作,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务实性的原因,论者们曾提出各种理由,有的认为是因为中国古代工商业不发达,因而没有西方那样发展的自然哲学,也有的认为是因为西方历史上存在过各种各样的政体形式,而中国则2000多年一直是君主制度,不存在政体问题。这些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触及到根本。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必须从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对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去寻找。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关系不仅造成了君主制度的长期存在,而且使君主集天地君亲师各项权力于一身,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思想上都达到极为专制的程度。以君为师,以吏为师确认了权力对认识的最高裁决权。各种思想都只有为王权和封建秩序服务,并为统治者首肯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情况造成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对行政权力的严重依附性,因此,中国古代不存在独立的认识主体不能不是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本原因。
2、重民的政治文化
对待“民”的问题,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早在周代 就提出”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书,无逸》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和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对待“民”的问题更具有突出的地位,出现了“富民”,“养民”、“牧民”以及“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吏为民役”等各种有关“民”的思想。对此,有的学者提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民本主义”的文化,也有的认为是“人本主义”的文化。我们认为,这些都不足说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
因为“人本主义”是西方近代文化中的观念,其中“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指社会上一的切人。作为一种思想理论,是为反对神权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而提出的,其前提是反对将神作为目的,提倡人是目的,反对封建的等级不平等。提倡人的平等,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人”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概念,是指处于社会最低等级的人。而有关“民”的思想都是针对君民关系而言的,其前提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承认封建的等级不平等。
至于“民本主义”也是不贴切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只有君才是目的。上述种种关于“民”的思想,都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荀子有一段话讲得很请楚:“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已,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已用,为已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已用,不为已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君道》)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应是“重民”的政治文化。上述各种关于民的思想,尽管是作为君主维护统治的手段而提出的,但却反映出历代统治者对民的重视。
为什么历代统治者要“重民”呢?原因就在于这种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专制王权建立的基础,是国家兵力和财政的直接来源,没有民的支配,任何一个政权都无法维持。对此,中国历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清楚的。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离娄上》)的“政在得民”的思想和唐甄提出的“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明鉴》)的思想,很清楚地说明了封建统治者重视民的原因。
3、伦常的政治文化
道德作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的纽带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因此,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总是联系在一起,成为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但就道德与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来看,中国与西方又有很大的不同。其一,西方传统政治文化尽管有道德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道德与政治已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相互分开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道德与政治则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二,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总是和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一般表现为善、正义等一些抽象的道德范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则总是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集中表现为“三纲五常”的伦常原则。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不管主张如何变化,伦常问题都始终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内容。孔子时虽还未成系统,但“为政以德”成为其思想主干。“忠”、“恕”、“孝”、“悌”都成为重要命题。战国时期,特别是儒家,不论是讲性善、伦常“根于心”的孟子,还是主性恶,其“善者伪也”,即礼义皆系人为的荀子,都无不论证了伦常问题。至于以后,虽然出现了主张“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董仲舒的神学、主张“名教本于自然”的" 玄学以及主张“孝悌忠信、仁义礼智,皆理也”的理学之间的区别,也都不过是采取不同形式,论证了纲常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伦常的政治文化。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有如下两点:
第一、伦常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
在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孔子把礼看作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志;荀子把“有辨”看作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而“辨”即“别”,是礼的核心和本质。程颐把“天理”看作是人的本质,“人只有个天理,却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遗书》卷二十四)。所谓天理,不过是神化的三纲五常。既然伦理道德被看作是人的本质,因此,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就是实现道德,而实现的途径则是按照伦常的规范要求修身养性。这样伦常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便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二、伦常是重要的统治工具。
伦常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提供了思想基础,而政治文化又是以伦常来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它的突出表现是“德政”的思想。
德政作为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要求统治者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感化百姓,并通过“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以教化百姓。中国儒家历史所宣扬的“正者盖所以正人之不正”,“躬行其实,以民为先”(《朱子语类二、三》)“以德为教”,“明人伦之教”都是对中国传统德政思想的极好注解。
在德礼政刑四种方法中,德政历来被置于首要的位置。关于这点孔子有一段话说得极为清楚:“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方法是用伦常的思想进行教育,其次才是行政命令。如果教育不改,管理不从,危害了社会,最后就要使用刑罚了。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伦常的政治文化,对于维护专制王权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就格外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而被置于至高的地位。
三、总评
以上,我们提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几个基本特征。虽然,它并不一定反映出全貌,但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政治文化在建立自己的观念形态与实际措施中,注意于从实际的过程中去提炼出思想。中国政治文化强调了为政者要以身作则,要考察民心,注重民意。中国政治文化在政治统治理论上,重视社会关系的调节以及人际关系上的和谐。从这些看来,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仍有合理性的方面。因此对于中国政治文化不应采取简单地否定态度,而必须看到其中的合理成分,并在现实中,不断地挖掘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使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合理东西得到更大的发展。
与任何文化一样,政治文化是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因此它必定具有时代烙印,带有时代的局限与不足,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亦是如此。如中国政治文化的务实性只求于适应现实,适应于封建宗法关系,使得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缺乏创新性和开放性,从而使人的思想凝固于封建关系这个模式中。中国政治文化重“民”。但“民”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重民思想只能是培育对“官”与“皇权”的肯定。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重视伦常,“移孝作忠”,“亲贵和一”,其根本所建立正是一种以君主为最高主宰的君主专制的官僚体系。而将上述三方面进一步概括的话则是个人的自主性丧失,而君父权力的无限扩大。在这方面我主要谈一下中国的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个人是处于宗法关系网包围中的人,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从而都不能象近代社会那样,或像西方古代希腊国家中的人那样独立出来,以公民的身份而出现。因此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个人只能是缺少或失去主体意识的人。而家庭整体与封建专制国家则对个人有决定性的作用。尽管说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儒家很强调人格独立,主张“克己”,“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但这种人格独立往往表现出是在克制自己的个性与欲望.服务于宗法关系中来实现的。
关键词:中国文学;历史;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I0 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09-0130-01
一、历史上文学与政治的交集
文学,它是如何产生的,它最初的目的何在?它发展的条件又是什么?这个话题千百年来已有无数的人对它阐释论述:文学艺术起源于生产劳动,它的产生一直要追溯到人类生活的最原始阶段。那时人们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筋力的张弛和工具动用的配合,很自然地发出劳动的呼声,当这种呼声具有了一定的规律,就产生了节奏。
任何事物总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文学政治都不例外。既然它们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就是说文学与政治起初是没有关系的。
任何历史时期都会有文学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帝国主义入侵的时代里,有志之士拿笔战斗,使文学成为唤起人民进行反抗斗争的武器,这无疑具有很大的进步,谁也无法否定。我不欣赏文学为政治服务的论断,它把文学纯粹当作了政治的工具,让文学丧失了自己独立的个性特征。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同志把“文艺就是为政治服务,尤其是为工农兵服务”提到了相当高的高度,造成了文学艺术的模型化、公式化,使得文学完全丧失了自己独立的地位。这一时期,政治对文化的专断与独裁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导致了的“”,这给中国文化带来的灾难是无法计算的。
二、社会主义社会下文学与政治的交锋
改革开放后,精神的枷锁打开了,政治经济自由了,文学也获得了自由,可是它却又偏离了一个固定的运行轨道。众多的人走了自由创作的道路,没有了束缚,可是历数当今文学领域,大师几何?经典几何?文学成了商品充斥市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我们认为,文学与政治之间是存在着关系的,不过,对于二者之间到底是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我们要经过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分析。
提到当今中国之政治,我们总是愿意引用列宁的观点,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这个观点是列宁在《论工会、目前的局势和托洛茨基的错误》一文中提出的。当时在党内的情况是这样的,分管工会的托洛茨基对于工会在党内的作用以及工会对群众所应有的影响认识不清,以致提出了错误的纲领,在纲领中甚至要取消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为了纠正托氏的错误,列宁对此进行了匡正,出于维护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领导权以及发挥工会组织在其中的政治作用的目的,列宁提出了这个观点。事实上,如果我们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经济的表现,离经济基础越近,其对于经济的体现就越是明显。
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唯一源泉。对于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这些挫折,文学不能视而不见。对于限界状况中的人的困境,文学要进行披露,要将其转化为一种密码。在密码中,不应当是一种对于生活的不负任何责任的歌功颂德,而应当是对于限界状况中的人的深切关注,应当充满了创作主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否则,也就不成其为密码,不成其为艺术,更不成其为文学。
政治对于社会的苦难往往就会具有一种遮蔽性,对此,以反映着社会上的苦难为作用的文学当然是不能容忍的,因此,文学就会对于政治产生一种排斥。即便是一种较为出色的优秀的政治纲领,文学所具有的批判精神也会对其不留情面地“鸡蛋里挑骨头”,采取一种批判的态度。因此,在文学史上就出现了这样的一种状况:任何的一个创作主体都会有意无意地去远离政治。
三、文学与政治的潜在联系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文学对于政治,总是要保持着一种排斥的。这种排斥对于政治的方向往往又是相悖的。我们可以把这种相悖的排斥称为一种反向斥力。
任何一件事产生的原因都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对一个时代的评价也绝不能站在当今的角度,只有把它放到当时的时代语境中去才能准确理解,才不至于又走向另一个极端。
这样看来,政治与文学的关系应当是很明朗了,就是说政治对文学有吸引,而文学对政治有排斥。这种观点在学界大有流行。事实上,政治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政治与文学之间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的作用之中,政治与文学的力量对比也会有其不同,这样,就使二者的关系在不同的情况下表示出不同的样态。
文学与政治到底有没有关系,它们到底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前人论述颇多,大师的言论都未必合理,更何况作为无名之辈的我呢?我只能浅谈一己之言了。
不管是“为了文学而文学”还是“文学要为政治服务”,它们都有各自的局限和缺陷。作为一种文化样式,文学必须承载一个民族的精神,让一个民族的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文学绝不是也不可能完全独立而存在,它必然与现实发生联系,而现实又不可能脱离政治。
当今中国社会主义下是一个文学自由的时代,但也不可以因此而忘记了文学应有的价值。它不应该是消遣的东西,而要发挥其审美价值,起到相应的社会效应,树立起人们精神的支柱,成为民族精神的向导。与政治也应当有一个自然和谐的关系,就像放风筝一样,不抓得太死也不要扯断了线,那种遥遥相望而又永远相连的距离最为合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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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瑞士]荣格著,冯川、苏克译《心理学与文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
[3][德]卡尔・施米特著,刘宗坤等译《政治的概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摘 要 题】民国史研究
【关 键 词】军阀政治/传统文化/威权主义
【正 文】
阀,根据《说文解字》解释,即阀阅,仕宦人家自序功状而树立在门外的柱子,在左曰阀,在右曰阅。也指自己的功绩仕履。义与攻伐的伐相通,当通作伐。(注:李恩江、贾玉民主编:《说文解字》,喀什维吾尔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1109页。) 可见军阀者,是以军之武力攻伐他人,而获得自身利益的主体。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军阀”一词最早载于《新唐书·郭虔瓘传》所记:“郭虔瓘,齐州历城人,开元初,录军阀,累迁右骁卫将军兼北庭都护、金山道副大总管。”(注:《新唐书》卷一三三。)遍观中国历史,社会总是在乱与治的交替中螺旋式上升发展,统一与割据互为因果。军阀政治既是统一的中央专制集权制度的对立面,又是它的派生物。(注:赵学聪著:《近代中国军阀政治的形成及其影响》,载《重庆师院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3期。)在政权更迭的过渡阶段,总会产生不同于传统政治力量的政权形式,即军阀政治。它一般是指,一个武装力量或武装力量集团掌握政权,用武力维持自己的统治的政治形式。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中论述了军阀政治的特征,他认为:“军阀之为政,以刚强自喜,而结果也,必陷于优柔而自亡,外强中干,上刚而下柔,是其征也。”(注:梁启超著:《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五册,第23卷,民国印本。)陈志让在其所撰写的《中国军阀派系诠释》一文中比较全面地提出了军阀的定义及其特征:“他们之成为军阀,就是因为他们非儒家之士,也非民族主义者。他们那种自私自利不顾他人的心理往往是胜过他们对国家或王室的忠心。这是现代中国的军阀在历史上的特质。从逐渐衰退的儒家文化观点来看,军阀是无节操、无耻之徒,从不断蓬勃发展的民族主义观点来看,他们是落伍的。因为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之中许多人的行为都是毫无操守可言,而且每每不合时宜,因而易被认为是军阀。”(注:陈志让著:《中国近代史论集》第五辑,载《中国军阀派系诠释》,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23-24页。)
综观这些论述,从传统文化核心内容的“忠”、“孝”角度来说,军阀的确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因为一个政权、一个王朝的覆灭,不是毁于下层人民的起义就是遭到军阀们的夺权而被逼让位。在这种儒家传统伦理思想根深蒂固的观念影响下,军阀政治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拥兵、割据和武治。但是仅仅从割据状态下的表面特征去分析军阀政治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够深刻的。
军阀产生——军阀混战——催生新政权,成为军阀政治登上历史舞台的一般顺序表,在这样一种顺序下所隐藏的因素并不只是军阀们自私自利和“不忠不孝”那么简单。应该说,军阀作为一种政治力量本身就是伴随着中央专制集权而产生的,军阀政治是中央专制集权的派生物,二者属于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否则,在集权衰微之际,军阀们燃起遍地狼烟的现象就无法解释了。传统中央集权主义是一种权力分配模式,在模式下的分权规则就是单一的效忠体系,当中央权威不再时,军阀们便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以下将从探寻中国传统文化根源的角度,分析军阀政治的产生与发展,并揭示其迅速被统一所取代的发展必然性。
一、大一统专制的文化中心主义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源于中原文化,其密集型耕种农业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尤其是黄河的泛滥客观上需要整个流域的合作治理,而诞生在农耕文明基础之上的传统文化在一开始就朝着大一统的方向演进。
在远古时代,为了保证本氏族在竞争中的生存地位,各氏族不得不扩展自己的地域、增加人口数量以保证在一处或一时生计困难时,不至于全部遭受灭顶之灾。当遭遇外来利益集团的威胁时,分散的部落就被组织起来,形成部落联盟以对抗外敌。自周以降,松散的诸侯国之间的联合已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北方游牧部族的入侵威胁最终导致秦王朝的统一。这些是形成大一统专制文化的客观因素。此外,中国位于东亚大陆,其西部是雄伟的青藏高原,北部则是不适合农耕劳作的荒漠和草原。这些地理条件的限制,导致了农耕文明在相对独立的空间里发展,兼并与反兼并,统一与反统一一直是发展的主线。中央集权成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权力分配模式的最佳选择。
中国式的一元化权力结构要求政权与意识都归于一元,《墨子》中《尚同》篇这样论述归于一元的必要性:
子墨子言曰:“古言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其意思是说,如果没有一个政权统一的思想,人与人之间就会“离散不能相和合”。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就必须设立一个以一人为首脑的官僚体系,通过上下有序的大一统政权结构来治理国家。而上本身是代表绝对真理的,下层百姓除了服从中央权威以外别无选择,否则将会有灾难。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菑(灾)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凑凑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
这里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功能讲得再清楚不过了,不过这种理想状态却难以实现。中央的政令只能通过官僚集团去实施,受管理的老百姓也就只能服从这些具体实施者们。大一统并没有带来管理的全面与直接,而是滋长了地方威权主义。
另一方面,在大一统模式下,各中央政权的取得和巩固缺乏合法性证明,其表现为政权合法性的根据是不能实证的,而且更多地来源于祥瑞等事件来对政权的合法性进行合法性评价。政权更迭被“阴阳五行说”解释成为相生相克,(注:周朝被认为是火德治天下,而秦则是以水德而克之。) 但是这种解释一般经不起推敲。当新旧政权交替时,新政权总是以“天命所归”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夏商之世,统治者正是用“天用剿绝其命”、“恭行天之罚”(注:《尚书·甘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注:《尚书·汤誓》。) 等“天意”来作为活动的依据。西周建立以后,运用“天道”观念来论证其统治的合理性,利用神权观念来增强统治的效能。(注: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36页。)
在这样一种缺乏合法性证明的不稳定的政权体系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上下层之间必然出现人身依附关系,各种政治力量也基于此发展自己的派系力量。从个体角度来说,中央的力量并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安全与利益,当中央政权失去权威时,各种政治力量就必然依靠自身的实力来维系自己的地位。从国家的角度来说,构建政权体系必须建立在各种政治力量的拥护之上,这种上下之间的关系是十分脆弱和不稳定的。例如,东汉末年以镇压黄巾起义起家的董卓、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本为朝廷重臣的李世民、唐末藩镇镇守的安禄山;以及清末民初的大小军阀,他们无一不是靠人身依附关系发展自己的力量。从军阀内部的角度来说,效忠只是在军阀集团内部进行,而军人并不对中央集权的最高统治者效忠。这种特殊的文化背景,导致了特殊的权力结构。大一统的文化在造就统一的同时,也孕育着分裂割据的不稳定因素。
中国的农耕文明造就了有序的家庭协作和稳定的社会结构,它在一开始就走在了其他东亚文明的前列,社会结构在一种良好有序的状态下简单地循环发展,它将社会矛盾巧妙地在社会底层加以消融。
因此这种先进文明给这一区域中的居住者带来了优越的生活,也带来了一种天然的自我封闭情绪,不大愿意去用新的方式改造社会结构,也没有契机让外来文化取代本土文化。在这些极具韧性的文化根源的作用下,加上在漫长的发展道路上,中华文化圈向外辐射文明的特点,使它逐渐成为整个中原民族的文化中心主义。进而导致每个政治力量都把统一和强权专制作为终极目标,认为只有在大一统的状态下,才能有效地分配和使用权力,那些“大盗窃国”者不过是由单个的权力追求者转化而来。
鲁迅先生对这种民族性格做了深刻的阐述:“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自大’,都是‘合群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后,不能再见振技改进的原因。”(注:《青年杂志》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9页。)儒家理论在吸收了其他学派观点之后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理论观念,让社会的各个因素都能良好有序地运作,不愿意轻易去打破它,因循守旧的传统让自己无法容忍其他文化的冲击。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对中原的统治历来被视之为非正统,这就意味着非中原华夏正统的文化在国人看来都是外来的蛮夷文化,自然更没有理由去加以正确对待,并与之交流了。
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十分坚韧的特性,那就是不论统治阶层自己起源于何处,最终不得不被中国固有的传统所同化,用传统的方式去管理国家。
众所周知,中华文化圈是一个包含有多种文化因素的复杂综合体,但是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它的形成与发展就不难看出其在实质上具有强烈的排它性。北方的游牧文明与中原地区的农耕文明始终难以融合,几千年的资源争夺导致文明冲突不断,但冲突的结果却无一例外地被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所同化,因为不论是谁来管理这个国家就必须采取诞生于农耕文明的儒家传统治国方式。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表明了在这个国家只能由某一个权力代表来统治,如同前面论述的道理一样,一旦这个权力代表无法行使其权威来有效地管理国家,那么军阀们就要粉墨登场了。他们不断地利用自己的实力巩固地盘,提高自己在军阀政治游戏中的竞争筹码,到了一定的时候必然发展到相互兼并,最终由一个新的强势群体来完成统一。这样一个割据到统一的循环就形成了,而在完成这个过程的同时又在酝酿下一个新的循环,发展到一定阶段又将出现统一走向割据的状态。
二、传统伦理道德观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伦理道德观,它在中国历史上从未间断,保持着两千多年的延续。儒家所提倡的纲常学说,其核心在于不同地位之间要保持绝对的不对等关系。子对父,妻对夫,臣对君,均要树立牢固的服从理念,中国人以家国天下为己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家庭为纽带的,从而使家长制管理模式从单个家庭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中国的家庭模式很容易产生专制主义。……有些学者指出,为了治理黄河,修建排水和灌溉系统,需要大量人力的协作,这也是中国产生集权政体的一个原因。(注:费正清著:《中国:传统与变迁》,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第33、34页。)国家有一个受之于“天命”的家长,其他人是这个大家庭中的成员,森严的等级制度保证家长的意志能够向下传达并加以实行,自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有个颇为好听的名字——父母官,但是“父母”之意的真正内涵是下对上负责,百姓要像服从自己的家长一样绝对服从地方官员,而各级官员又绝对效忠于君主的统治,这就是“君父”一词的由来。但是高高在上的家长在拥有极大的主宰权的同时,对下不过是体恤下情,施舍一点“恩典”罢了。
严格的等级制度犹如家庭中父亲与子女的关系,不可擅自变更与破坏,更加谈不上背叛了,这样整个国家自上而下进行着良好有序的管理和运行。对上级命令的遵从表面上是依靠制度的约束,但究其根源则是源于对个人的敬畏和服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制度遭到破坏的时候,统治者还能拥有权威。
在等级制度下,传统道德中忠君关系的具体体现在上下级之间的服从上。一般认为,战国时代为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时期。由军功逐渐取代世袭身份,政治体制也由贵族制向官僚制转化。皇权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阶层,总是依靠他们来进行统治,让他们担任宰相和高官。(注: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2页。)因此,官僚集团内部以及官僚和受管理的百姓之间是一种具体而直接的服从关系,而官僚与皇权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信念,一个传统的忠诚理念在维系,这种效忠关系是间接的和非具体的。向上尽忠的传统伦理规则远不如直接的上下级服从关系来得有效,在皇权强大时,中央的威慑足以保持国家的正常运转。同时应当注意到,这种伦理规则在政权建立和巩固阶段,主要依赖于对军事实力的巩固,依赖于军队对国家的效忠。问题在于,军队首先是效忠和服从长官,然后才是向国家效忠。军权成为掌握政权的柱石,成为各个政权力量依靠的对象,军事集团的首领也就会因为地位的重要性而逐渐转变成为军阀了。
“军而成阀,总是成串成团,单独存在不能称阀,它上有源,下有根,上上下下自成系统。系统内下级要服从效忠上级”。(注:来新夏著:《关于军阀史研究》,载《西南军阀史研究丛刊》(三),第4页。)在古代军队中讲求“爱兵如子”的上下级关系,只有这样才可以“将士用命”发挥战斗力。近代军阀政治的鼻祖曾国藩就是深晓个中道理的人物。曾国藩在对士兵训练方面特别注重把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同尊卑等级观念融合在一起,将军法与家规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用父子、兄弟、师生、友朋、同乡等亲谊关系掩饰、调剂以至弥补上下尊卑之间的关系,极大地减少了湘军内部将帅之间、士兵之间的摩擦和抵触情绪,使士兵或下级易于尊敬官长、服从官长、维护官长,为官长出生入死、卖命捐躯也在所不惜。(注:刘江船著:《论民初军阀割据的文化原因》,载《民国档案》1994年第3期。)由此可见,在传统文化模式下要获得军队的效忠,就必须用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去影响和束缚军队。同样的道理,一旦军阀成为了政权的掌握者,它也必然用这种传统的模式去构建政权体系。由军而成阀,进而主宰政局形成军阀政治就顺势而成了。
三、落后的小农经济的存在
中国所处东亚大陆的气候条件适合农业文明的产生,以家庭协作为生产方式的小农经济成为在中国持续时间最长的经济形式,这种经济形式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社会结构和国家组成。
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各组织,对那些与土地相联系的村落组织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传统农业在组织经济活动时,一般以村或族为单位组成经济活动团体,这些团体逐渐发展成行会、行帮,这些组织主要是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组成,如父子、夫妻、兄弟、师徒、乡邻等,其他组织在组成结构和管理模式上也大致以此为基础。奉系军阀张作霖是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军人,他起于草莽、啸聚狂徒,或称之为“东北王”,或称之为“枭雄”。想当年少年无赖,食不果腹,后来却统治整个东北,并曾一度把持北京中央政权。成功之道何在?张作霖善于钻营机巧,善于结拜笼络。在张做土匪时,与许多绿林兄弟结成患难之交,如张景惠、汤玉麟、张作相、冯德至、孙大虎、汲金纯等。张正是在不断地结拜兄弟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起来,势力得到充实。因为他们是结拜兄弟,所以在创业时是同生死共患难。及至后来办军事学校培养了一批军事人才,如姜登选、韩春霖、杨宇霆、许兰州、郭松龄等,张对他们是私授以军政职权,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誓死效忠。对内、对外,张还用结秦晋之好、受义子等方式来缓和内外矛盾,招揽人才。(注:《论民初军阀割据的文化原因》,刘江船文。)一个严密的宗社集团建立起来了。
反过来,军事集团以宗法组织体系为核心,传统的宗法组织为了生存也必须依附于这些军事集团。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导致皇权不过是一个遥远的利益主体,中央政权稳固时尚且如此,到了中央政权衰微之时就更加脆弱了。这些村落组织自然而然地成为军阀们财力与人力资源的重要来源,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军阀也利用了小农经济下的传统组织体系。
对于国家来说,好比是由许多小村庄组成的庞大村落,在一般状况下这些村庄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但到了单个村庄无法完成的事件发生的时候,就必须有国家来组织,例如:战争、洪水、干旱等。国家不需要这些老百姓平时自己组织成一个个的团体,相反是严格禁止这样做的,因为民间团体的存在必然会威胁到政权的巩固。“连伍制度”自商君相秦以来就成为巩固基层政权的有效政策,统治者们希望能最大化地使用农民的力量,同时又能有效防范农民的反抗。千百年来的历史告诉我们,正因为农民依附于这种脆弱的小农经济,这种局面一旦被破坏,同时国家又没有救济的功能,国家便无法有效控制基层农民,广大农民在失去生存基础之后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铤而走险”了。他们加入军队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生存。齐锡生先生在考察了民国初年中国社会的状况之后分析,“无家可归的农民和城市失业工人,一般都乐于当兵,因为它不需要特殊的技术。愈来愈严重的人口——土地比率失调,农村耕作缺乏技术革命,贫乏的市场和极不健全的信用系统,以及运输工具的原始,都造成了有70%-80%人口居住在中国严重贫困的农业地区,大量的失业和半失业状况,遍及农村。农业中国的贫穷和社会萧条,使军队比其他职业对农民更有吸引力。”(注:齐锡生著:《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杨云若、萧延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1页。)
另一方面,在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闭式模式下,以家庭为单元的生产单位保持了它的稳定性,同时也不需要与社会其他阶层发生更多的关系。作为单个的农民来说,他只会服从家长的管理,上升到整个村落,则服从宗法制的管理。族长的权力是由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所赋予的,因此当社会动荡,安逸的田园生活被打破的时候,农民所畏惧和服从的只有能保证他们安全的强权了。军阀在形成割据政权的同时,往往又成为封建大地主,或者依赖封建大地主。这块土地上的农民自然成为了他们的经济来源和兵源,而农民为了生存下去,也不得不依靠这些地方强权,这就是产生威权主义的根源。
那么位于统治地位顶层的君主呢?状态也好不到哪里去。各代的政权将自己的合法性建立在“天命”之上,那么这样一种理由同样可以为取而代之者使用。握有军事实力的军阀,设计设法证明自己也获“天命”,那么这种不可证实的“天命”就随着实力的扩充而变迁了。
事实上真正的政权基础是建立在那些中下层土地所有者的效忠之上,他们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以根据自己向国家申报土地的多少来缴纳赋税,而国家最高统治者根本就无从具体知晓自己究竟掌握多少经济资源,因为在历史上全面丈量国家土地的活动从未真正彻底地进行过,那么中央对于地方的管辖能力就是十分有限的了。
再来看看这些中间阶层。他们需要将自己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而这种企图又被“门第”、“出身”等等因素限制了,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无法成为权力金字塔的顶层人士。隋唐以后一条新通道便逐渐成为社会上下沟通的主流途径,这便是惹得天下俊杰尽折腰的“科举取士”。这是一条中下层人士通向权力顶峰的艰辛之路,国家太平时期少了建功立业的机会,只有通过层层选拔出来的,受到儒家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熏陶的人才,才能胜任管理百姓的工作。他们来自于基层,和底层的各种社会力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不仅仅是代表君主的管理者,更是国家和百姓之间的调和剂。此外,出于对地方利益的维护,士大夫乡绅阶层在国家的允许下建立私人武装。在中央权力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和威慑之时,这些地方武装在名义上是保卫中央政权,而实质上只是保障自身的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二分法在他们的脑海中既然是不存在的,而后者的明朗化又在军事化的局面下出现,于是造就了两种可能性:退守则为武装割据,进取则逐鹿中原,问鼎天下。
因此,对造成“天下大治”的局面的瓦解来说,地方乡绅势力的军事化与农民的军事化所扮演的角色是平行的。(注:[美]孙隆基著:《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327页。)军权在农民起义的压力下不得不逐渐下移,地方势力因掌握军权而不断去中央化。清末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席卷长江、黄河流域,作为经制武装的八旗、绿营却一击而溃,清廷只得听任曾国藩等地方督抚各募勇营,湘军、淮军等地方性武装乘势而起。……就地筹饷,使兵权和饷权都掌握在带兵统帅手中,饷源的转变引起军权的转移,(注:久玉林著:《中国近代军阀政治探源》,载《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1期。)军队开始由地方供给和掌握。光绪年间担任兵部尚书的徐寿衡说:“我兵部惟知绿营兵数,若其勇营练军,各督抚自为之,吾兵部安得之。”康有为感叹道:“夫以兵部尚书而无知全国兵数,况于调遣训练乎?”(注:康有为:《康南海文集》,第4册。)
到了中央政权无法用财政税收和军事控制来保持国家稳定的时候,这些良好的秩序就被彻底打乱了。小农经济的特点导致各地方为维护自己区域的利益而各自为政,地方主义的分离倾向显现,通过科举考试达到权力顶层的努力变得没有任何意义。1905年清廷废除实行了几千年的科举制度,它彻底中断了这些中间阶层的传统仕途之路。正如美国学者罗伯特·a·柯拜所说:“1905年废除科举考试极为重要,因为从此切断了传统教育同做官发迹之间的纽带,多少世纪以来人们正是依靠这一纽带才取得高官厚禄的,科举考试废除了,但是一时却没有新的现成的做官发迹的途径来填补这个空白。”(注:《他曾经是蒋介石的亲信——郭汝瑰回忆录摘录》,载《人物》1987年第1期,第35页。)既然无法找到代表自身利益的中央权力的代表,那么这些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就不得不靠自己来维护。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就是导致东汉末年豪强纷起、军阀林立的主要原因。“百姓流亡,盗贼并起”,(注:《后汉书·陈宠传子忠附传》。)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使得中央政权无法继续对国家进行有效控制,不得不“诏令天下”由各地豪强地主自己组建军队镇压黄巾起义。曹操便是利用镇压起义的契机扩充自己的实力,如被其收至麾下的“收宗族宾客,家兵数百人”的任峻;“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万三千口”的李典等。中小地主阶级采用割据自保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军阀政治的形成。
社会中下层组织与国家决策层之间的联系,还与治国方略有密切联系。“德主刑辅”是历代的主要国策,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主张用“教化”来消除,认为用刑罚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这显然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里最深刻的性格。在这种背景下,中间阶层将上层的意志传达给下层,在监督老百姓的同时他们也会让上层知道政策的执行情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上》);“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这些儒家名言,也就是“民为国本”的思想其实就是中间阶层为巩固社会秩序而提醒上层统治者的。但是仅仅依靠上层统治阶级自身的约束只能是空想,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只会扩充中间阶层的势力。国家可以掌握的税收在不断减少,而投靠地方豪强以求自保的农民在不断增加。反过来,国家的赋税收入在逐年减少,土地兼并现象不能遏止。针对各种弊端进行的改革往往会遭到来自这些中间阶层的抵制,而如果不改革国家就无法维持运转。“由于当时人口过多,农民的人均耕地已大大低于从前。此外,相当多的农民托籍大户巨族而无需交纳赋税,因此其他农民的赋税负担就大大加重了。国库收入减少了,朝廷制度亦开始随之败坏。从公元前22年起各地便爆发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注:《中国:传统与变迁》,费正清书,第85页。)最终新的秩序在中央与地方的尖锐对立下,在旧有的秩序上重新构建。
总而言之,在中国历史上的政权稳定时期和更迭时期,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封闭式生产模式始终占主导地位,相对独立的生产单元造成个体的分散,下层农民容易受到地方势力的左右。适应这种模式的生产关系导致了社会阶层的相对孤立和分化,这在客观上为军阀政治的产生提供了天然的滋生土壤。地方分离主义来源于宗法体制的相对独立性,威权主义思想使得法律成为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工具,广大农民所关心的切身利益在社会动荡之际只能依靠地方势力的保护,他们提供的资源自然成为军阀们的战略资源。军阀政治成为不时出现的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就不足为奇了。
四、总结
一般而言,人类活动的终极目的无不都是在追求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使人类更幸福地生存和发展。而政治文明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前提条件,也是人类不断追求的重要目 标。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可以说是当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 求,也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宣言书。政策质量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衡 量一个执政党的政策质量优劣的根本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本 文拟就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求共同推动我国社 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一、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
文明相对于“野蛮”而言,文明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且是一个没有终极的过程 。政治文明则与“政治腐败”、“政治黑暗”、“政治独裁”等政治现象相对立。政治 文明应该是指一个执政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机关在表达国家意志及权力运作过程中的一种 成熟和自觉的状态,是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实践程度。具体来讲体现在国家权力主体 和执政党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民主性、正义性、惠民性和科学性。
政治文明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人类社会文明的每一步发展和进步,都伴 随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政治文明的本质在于不断变革、不断创新。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的“与时俱进”,实 际上就是强调作为一个执政党要不断地进行政策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适应国际、国内复杂环境的变化,才能不断革除自身肌体上的种 种弊病和毒瘤,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永不脱离广大人民群众,也才能真正跳出黄炎 培先生1945年在延安和毛泽东同志所谈到的政权兴衰的“周期率”。而最终在我国形成 一种如邓小平同志所描述的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美丽动人的政治文明图画:“政治上 ,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 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力,健全革命法制,正确处理人 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力量和犯罪活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 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三个代表”是政治文明的本质体现
1、“三个代表”的本质是“执政为民”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思想,即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 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 是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建的最高纲领,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 之源,也是建设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宣言书。“三个代表”的思想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本质体现。“政治文明”就要体现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和方向上,并 最终体现和落实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他们 才能决定历史前进的方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对几千年来风云变幻的人类 历史的客观总结。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深刻指出的那样:“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 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满而身毙,君富而国亡。”一个政权只有让广大人民感 受到它是代表自己利益的,并能努力使他们安居乐业,逐步过上好日子,才能真正得到 他们的拥护和爱戴,这个政权也才能长存。一切领导者、尤其是高级领导者,要以高度 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来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内涵和真谛。
2、“三个代表”是政策质量的评估标准
一个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权力主体,其所制定的政策质量如何,直接反映了政治文明 的程度,而“三个代表”就是政策质量评估的最高标准。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政策 ,才是人民所拥护的政策,因为这种政策能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能使民富国强 ,能使中国和中国人昂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推行 的一系列政策,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日 益增强,人民的生活不断提高。我们用世界上前所未有的速度,仅花了18年时间就使国 内生产总值翻了二番。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89404亿元;国家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提 升到世界第七位,综合竞争力排名第31位;成人识字率从1982年的72.8%提高到2000年 的9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288元增加到2000年6280元,农民纯收入从1978 年的154元增加到2000年的2253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从1978年的21元增加到2000 年的5062元。广大人民从改革开放的政策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赢得了人民群 众衷心的拥护和支持,所有这些无不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高质量的政策总 是体现出具有稳定性、可靠性、科学性、有效性和惠民性等重要特征。
三、建设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主要途径
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我们必须通过以下主要途径来继续探索和实践:
1、建立违宪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国家法制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切实得到贯彻实施。必须使其对一切国家机关、一切 政党、一切领导人的活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并对一切可能的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和 追究,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 政治制度,并参考国际上好的做法,建立我国权威的违宪审查制度。具体可以在全国人 大框架下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宪审查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代表2/3多 数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和罢免。休会期间在行 政关系上接受委员长的领导。委员会对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政策、对中央和 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宪案件审理 法》,以规范违宪案件的审查和处理。以此进一步健全国家法制,这是政治文明建设的 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必不可少的一步,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实施。
2、严格规范各级党委活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党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 、政策指导和规范国家生活。党领导人民制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教育人民严格遵守宪 法和法律,同时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正如江泽民同志最近所指出的 :“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定要准确把握当前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 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我们迫切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加强党内 民主,解决好各级党委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和监督问题,并形成完善的党内权力运行的监 督制约机制;要切实解决好党政分工问题,避免党委决定一切、书记说了算。这些都需 要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总之,要坚决避免党委陷入行政事务圈子, 成为各种矛盾的焦点;坚决避免党委书记权力过大,同时又不受任何监督的现象继续存 在。否则,建设现代法制国家的重任就难以完成。
3、加速制度改革和创新,努力建设制度文明
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制度文明,制度好,才能体现“三个代表”,才能 得到人民的广泛拥护,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邓小平同志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深 刻教训,他十分强调要从制度上寻找原因、总结教训,重视制度的影响和作用,并身体 力行地推进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对此他曾有过十分著名的论述:“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 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使 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 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并用法律形式 将成熟的制度固定下来,使得任何领导人都不能随意更改或弃之不顾。事实反复证明, 我国目前的腐败问题,主要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所造成的。因此,在政治体制、 行政体制以及其他体制的改革中,要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进行制度创新 ,以无愧于我们祖先,无愧于广大人民的期盼。如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按宪法规定提高其权威性。人大代表要精干化、职业化;要逐步扩大人大代表的直选范 围;人大代表要与选区人民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和监督制度;要明确赋予人大实际可操 作的监督权、质询权、罢免权,以及新任政府组成人员宣誓监誓权等等。真正将具有中 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建设好。
4、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综合国力
“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是硬道理”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继续坚定不移地大 力发展先进生产力,这是我们全国上下必须始终坚持的长期任务。只有生产力发展了, 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提高,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物质基础。为此我们必须大 力发展教育、加强我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加速科技创新,全国推进我国先进生产 力的发展,并带动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进一步提 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科技发展纲要》,予以大力推 进;要加大国家对科技的投入,近期能达到GDP的2%,中期达到3~4%,远期达到5%以上 ;发扬我国优良传统、积极加强知识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攻关;从物质和精神上 大力激励科技发明和创造;形成强有力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等;瞄准国 际先进水平,将我国的科技搞上去。
5、全面推进先进文化建设,加速社会文明进步
文化是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和 积累的精神财富,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形态。一种文化一旦形成以后,它会具有相对 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基础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先进文化的发展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强大 动力,也是政治文明的灵魂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离不开先进文化的发展。我 们要切实落实“两个文明一起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不能说起来“重要” 、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我们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繁荣 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坚持“德治”和“法治”一起抓,用先进的文化去教育人们、鼓 舞人们、武装人们,凝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各种腐朽的文化或沉渣泛起、或蜂拥而入,使得我们无法招架 、乃至于泛滥成灾,严重毒害了中国人的灵魂。正如意大利著名女记者、作家法拉齐所 真诚告诫我们的那样:“由于我非常热爱你们,也产生了两种担忧:一种是将来你们不 要太模仿我们了,模仿西方社会的错误和荒谬,这样就会忘记你们的传统,忘记你们是 中国人;第二种是这么大的变化,如果结果仅仅是经济上的,而忽略文化精神方面,那 么任何变化都不会是好的真正的变化。”为此,要通过立法制定《社会主义文化建 设规模纲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全面推进,并纳入各级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只要坚 持不懈地抓、扎扎实实地抓,若干年后必有成效。
6、以民为本执政为民,重塑与人民的血肉关系
纵观历史特别是艰难曲折的中国革命史,我们党就是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 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现在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能长期执政,就必须保 持革命的传统,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继续与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牢固的血肉联系, 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实意的拥护。“三个代表”的落脚点就在于“代表最广大 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不再代表大多数人民的 利益。为此,要不断教育、警戒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人民的 利益”装在脑子里,放在心坎上,落实在行动上。如果象现在某些领导干部那样只是“ 喊在嘴巴上”,那是要误国的。因此考察干部,要把“执政为民”、“多数群众满意” 作为选拔、考绩、晋升干部的“第一标准”,要形成一种领导干部首先必须对人民群众 负责,其次才是对上级负责的有效机制,要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考核、晋升过程。唯有这样,才能重塑我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探索政治文明新模式,为世界再作贡献
建设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崭新模式,它的核心是执政党以民为本、 执政为民,人民当家作主、广泛参与。我们也许要通过几代人甚至几十年人的艰苦努力 ,不断探索、创新和实践,才能使其不断成长、壮大和成熟,从而为世界再作贡献。中 国人民曾经为世界创造了灿烂的封建文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诸方面都曾作 出过杰出的贡献。现代世界上普遍推行的分权制衡的政治结构、考试录用人才的文官制 度等,无不与我国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根据英国自然科学史学者李约瑟博士的研究, 现代人类文明赖以发展的基础大多出自中国的发明,她起码可以列举出除“四大发明” 以外的100个以上的“世界第一”源自中国。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中华民族的 伟大复兴中,我们一定能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也一定 能在中国建成。事实上,邓小平同志以其高超的政治智慧,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 构想,已经成功地在香港和澳门得到实践。被世界上誉为是“政治学上一大创造”;目 前正在我国实践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正日益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无疑又将 是一个证明。
综上所述,具有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绝不 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团结一致、艰苦努力、 长期探索和实践,才能逐步实现,尤其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肩负着更加重大的历 史责任,我们期盼着这项伟大社会实验的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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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现代意义的政治学几乎是与改革开放同时出现的,所以,到2008年,改革开放整30年的时候,中国政治学恢复和发展也差不多30年了。经过30年发展,中国政治学也算是达到了“而立”水平:有了自己的身份、有了自己的话语、有了自己的体系、有了自己的抱负,因而,也有了自己“安身立命”的风格。多年前,我曾撰文总结中国政治学的20年发展,基本观点是:中国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促进关系,承担起了这门学科应该承担的使命,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1-2]今天,我依然坚持这个观点,并为30年中国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所发挥的作用而感到欣慰。“而立”之年,应该是事业大展宏图之年,所以,在欣慰之余,还是有责任思考这个学科的事业与前途。这种思考,固然需要总结过去,但更重要的是反思过去,只有通过反思,才有整体的把握和理性的自我批判,从而更好地认清和把握未来。
一迷茫与冲动:挫折中生存
人的群体生活与动物的群体生活的重大区别之一,就是人在群体生活基础上创造了政治共同体,即国家,并力图通过政治共同体来创造优良的社会生活。按照恩格斯的看法,国家是社会创造的,但同时又超越社会,并驾驭社会。所以,如何组织国家,并且使国家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要求,就成为人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时刻思考的问题。
政治学就是由此产生的,其使命就是思考如何组织好国家,创造好的社会生活,一句话,就是如何创造有序的公共生活。这种有序的公共生活,是人与制度配合所形成的:制度规范人,人运行制度,两者协调,相互满足,自然能够产生有序的公共生活。所以,政治学主要考虑两大主体:一是人;二是制度。如果从人出发,探究人与政治生活的关系,政治学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智慧之学而存在的,关乎人的终极关怀或者从终极关怀来思考现实的人与政治生活。
这种政治学偏向形而上,追求善的秩序与善的治理。如果从制度出发,探究制度的合理形态及其存在与作用方式,政治学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经世致用之学而存在的,关乎给具体的社会和国家以什么样的合理制度,或者如何使一种有效的制度在特定的社会扎根、成长并产生积极作用。这种政治学偏向形而下,追求制度的建构、保全与完善。政治学的这种分野,在古希腊就已经泾渭分明,前者的代表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后者的代表是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体》与《政治学》。当然,对于政治学来说,这种逻辑起点与方法取向的分野,并不导致政治学分化为两种学问,不论是作为价值取向,还是作为方法形态,它们都共存于政治学之中。这就使得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开发政治学,研究政治学。中国政治学的这30年发展,就经历了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转变的发展过程。
政治学作为一门现代科学在新中国的正式出现,是在“”结束之后。邓小平是在总结“”深刻教训之后,充分认识到三大社会学科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尽快恢复。这三个学科就是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由于有“”的背景,加上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思想解放”为内在驱动力的,所以,政治学的恢复一开始就与强烈的民主需要联系起来,因为,民主是“”结束之后最大的政治需求,同时也是改革开放的最大的政治前提,在邓小平看来,改革开放关键是解放思想,而“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场景与行动逻辑一开始就赋予了政治学一个明确的使命:为民主而奔走呼喊。于是,用民主来透视中国的政治,并集中关注直接迈向民主的道路即政治体系改革,这种努力背负的使命,就是完成小平当时提出的:“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应该说,不论是当时小平提出的要求,还是政治学所进行的努力,都是符合当时发展要求的,其积极作用和历史贡献是谁都不能否认的。但是,也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即当把民主置于绝对地位的时候,并没有很好思考过三个基本问题: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民主的历史使命是什么?我们要的民主应该是什么形态的民主?中国这样的大型国家如何实现民主?没有回答这些问题的意识,也就没有深究民主的意愿,结果政治学的主流研究,就像朝圣者一样,在“民主”的殿堂外不停地绕圈,以至于任何对民主的“不敬”都会被视为大逆不道。80年代中后期的“新权威主义”就受到过这样的白眼。[4]“祈求”民主的人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之上,以至于邓小平最后都认为,中国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系的改革。[3]第3卷,164在这种氛围下,刚刚诞生的中国政治学,一开始就与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地绑在一起,把政治体制改革视为自身存在与发展的核心舞台。在这个过程中,政治学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当代民主政治体系,并通过一系列的论文、论著和译著,将现代政治的基本原理、核心概念和主要理论,引入中国政治生活,描绘出一幅又一幅政治体制改革的图景。这些努力为中国十三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规划做出了政治学的贡献。
崇高的价值目标和紧迫的国家使命,全面刺激着刚刚诞生的中国政治学成长。今天看来,这种成长虽有活力,但缺乏稳健,从而直接影响了一个学科成长所应有的积累。实际上,80年代的政治学,不论是学科体系,还是学术体系都是相当稚嫩的,甚至基本的自我认识都还很欠缺;与此同时,尽管国家有明确的政治发展任务,但是改革政治体制到底改什么、怎么改以及为什么改,只有一些原则,内容相当模糊。邓小平自身当时就面临这种困惑:“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在还没有完全理出头绪。”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包括什么内容,应该议一下,理出个头绪。”学科上的稚嫩,必然带来战略和行动的茫然;而紧迫的行动要求,必然给稚嫩的学科带来异样的刺激,形成力所不及的冲动。政治学因此而全面活跃、穿梭于国家战略问题和学科前沿理论之间,畅抒心怀,出谋划策,描绘理想,并走上“学以致用”的学科发展道路。但是,由于现实把政治学与民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紧紧绑在一起,所以,政治学几乎变成了“政治体制改革学”,对学科基础的投入相对有限,拿来主义比较盛行,理论的积累和创造形不成氛围。结果,建构起了学科的形,但没有形成学科的魂魂不立,就形不成自我;没有自我,就无法在发展中真正自立自强。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刺激了政治学,但同时政治学也被政治体制改革所“绑架”,命悬于政治体制改革。1989年之后,虽然十三大政治报告“一字都不能动”,但十三大前后所激发出来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渐从改革的排头兵,消融到改革的大潮之中。这个变化的实质,并不是要放弃政治体制改革,而是要调整政治体制改革方略:即从社会动员型的改革转化为制度建设型的改革,把政治体制改革置于国家制度的框架之中,通过立法、制度开发、机制创新等手段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然而,在社会看来,这种变化却是巨大的转折,因为,在社会动员型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民主发展的核心路径:民主化引领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化。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人们对中国民主化有着异乎寻常的、超越中国实际的期待,所以,当政治体制改革转化为制度建设型的改革之后,不少人找不到原来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子,于是,在“集体无意识”中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被搁置了,被中止了。这种意识和观念直接冲击着中国政治学,使其一下子从天上落到地上,由于缺乏自我,很快就陷入了茫然,不知如何是好。也就在这个时候,质疑政治学存在必要性的声音也悄然出现,使其在茫然的同时,又多了一份紧张和危机感。
正如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改革形态转型之后坚持了下来一样,中国政治学也在茫然、紧张和危机中,坚持了下来。虽然沉寂了一些,但依然顽强地成长。90年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上理性化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中国政治学也在沉寂之中开始反思和转型,其最大变化就是:回到自身,回到中国。
二理性与现实:反思中发展
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对于任何一门学术论题进行学术研究时,不能仅仅以现实概况为满足,应当阐明每一个别事例真相而无所遗漏。”这个道理也适用于一个学科的发展。要探明现实背后的真相,学科就必须有基础、有理论,有自己的研究体系。
80年代的中国政治学,多少满足于“现实概况”的分析、解构和拼装,所以,当轰轰烈烈的政治体制改革突然隐没于改革的大潮之中后,中国政治学犹如失去风力的风筝,飘然落地,好在这根线依然在政治学者手中,因而,可以把风筝收拾起来,以待风再起。应该看到,中国政治学界还是有理想、有韧劲的,在经历了80年代的起伏之后,他们很快就回到自身,回到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建设上来。他们深知虽然时代跃进激活了中国政治学,但是中国政治学要获得真正的确立和成长还需要自身扎实的根底。为此,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政治学主要在三个方面加强自身的建设:一是基础理论;二是比较研究;三是方法反思。
(一)基础理论研究
主要是整合和充实学科的理论体系、概念体系和逻辑体系,逐渐使政治学与其他的学科,尤其是与科学社会主义区分开来;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将公共行政学从政治学中逐渐剥离出去,从而形成更加纯粹的政治学学科。
(二)比较研究
主要是深化和拓展比较研究的视野。对于后发国家来说,比较研究的现实使命就是从他国的经验中,寻找本国建设和发展的路径,所以,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对本国问题的分析和把握。应该说,在80年代,政治学科和其他一些学科一样,多少都是现炒现卖的。实践证明,对他国认识的肤浅,必然带来对本国把握的简单。所以,80年代之后,深化和拓展比较政治的研究,也就成为政治学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这种研究所形成的学术储备,也是根本性的,决定着学科的视野、能力和拓展空间。
(三)方法反思
主要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指导下,逐步超越传统的研究程式,开始用更加多元、更加科学、也更加生动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政治现象,从而在中国政治学中启动现代“政治科学”的成长。为此,政治学自觉地从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引入新的方法论,同时,还努力将现代政治科学研究方法引进来。这些努力的最大成果就是孕育了中国政治学的经验研究,从而打破了传统的规范研究独霸天下的局面。
这三方面的发展使政治学发展积蓄了必要的基础和力量。中国政治学在90年代中后期的重新活跃,就得益于这些积累。
这个时期的政治学发展,一方面得益于思想和学术的反思;另一方面得益于现实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为有反思的力量,所以,重新活跃的政治学少了一份躁动,多了一份冷静,少了一份激情,多了一份理性。反思,既对学科,也对现实。对学科的反思,感到学科的发展必须根植于自身的理论与体系,必须有自主的学术体系和学术力量。对现实的反思,主要是重新认识民主,从抽象回到具体,从一般回到个别,从宽泛回到细节。东亚的经验、中国的实践和的教训,都为这种反思提供了充分的素材,从中逐渐认识到:民主建设不是一个制度模式对另一个制度模式的简单替代,更不是一夜之间的一场革命所能完成的,对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民主是外来的,但其建设是自己的,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在自己的土地上培育起民主,所以必须有自己的方向、过程、步骤和节奏。这种反思是比较深刻的,其动力不仅来自历史的变幻,而且也来自现实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现实的发展。
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给中国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是革命性的,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变化和发展。这种革命性的变化也直接作用于中国政治的建设和发展,并逐步改变其内在的逻辑:即将政治的逻辑起点从国家逐步地移向社会,从而使政治运行和发展的形态从革命形态转向建设形态。这个变化在使政治学回到学科本身的同时,也回到中国社会本身,开始从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所形成的特殊逻辑,来思考中国的民主道路和政治发展路径。于是,宏大叙事逐渐让位于实证研究;未来取向的空泛设计逐渐让位于历史与现实的把握;粗糙的他国研究逐渐让位于深入的本国研究;制度替代的冲动逐渐让位于制度开发的探索;盲目的悲观和无奈逐渐让位于负责任的自信和忧虑;线形的政治思考逐渐让位于立体化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综合思考。正是在这样的变换和发展中,中国政治学开始回到中国的逻辑,研究中国真实的政治生活,探究中国政治的实际发展和逻辑必然,逐渐摆脱传统的先验性思考和研究,开始更多地从中国现实出发,而不是从一般的普世价值出发,来演绎中国政治发展之道。
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的中国政治学发展,明显要扎实许多,而且日益走上学术化、科学化和本土化的轨道。但是,与其他学科相比,政治学在中国的发展相对还是要慢一些。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政治学尚不明确其在中国现代化发展中承担的使命是什么,以至于有一些学者至今依然期待着新一轮轰轰烈烈的政治体制改革,认为只要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兴起,中国政治学的春天就来了。使命不明确,自然也就难以产生使命感,使命感不强,学术与理论创造的激情也就必然减弱。使命模糊的原因,不在于中国政治现实,而在于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的认识、把握和理解还没有形成比较明确的定见。把握不了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方向,也就无法把握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动力。因此,未来有效推进政治学发展的关键,就是政治学界必须对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主题有比较切合中国实际、同时也比较符合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定见。但是,还是应该指出的是,在90年代中成长起来的年轻政治学工作者,还是有闯劲的,他们在比较规范的学科体制中把握政治学,思考和研究中国政治。他们的视野比较多地集中在两大领域:政治哲学和中国政治实践,而这两个领域的研究与互动,都将积极推动未来中国政治学的发展。
三理论与实践:挑战中腾飞
政治是人类创造的。人类之所以创造政治,就是为了创造有序的公共生活,从而满足人们对秩序、安全和自给自足的内在需求。政治学的使命,就是为创造这种有序的公共生活而服务的,正如前面提到的,它主要围绕着人与制度的有机统一而展开:为特定社会中的人提供合理的制度;为特定的制度配备合适的人。人是主体,在人及其所组成的社会确定的条件下,制度问题自然也就成为政治学的核心问题。在政治学中,制度问题就是政体问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民主与专制、人治与法制的选择问题。那么政治学者应该如何思考这个问题呢?2000多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清楚而明晰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政治(政体)研究[既为各种实用学术的一门],这一门显然也该力求完备:第一应该考虑,何者为最优良的政体,如果没有外因的妨碍,则最切合于理想的政体要具备并发展哪些素质。第二,政治学术应该考虑适合于不同公民团体的各种不同政体。最良好的政体不是一般现存城邦可实现的,优良的立法家和真实的政治家不应一心想望绝对至善的政体,他还须注意到本邦现实条件而寻求同它相适应的最良好政体。第三,政治学术还该考虑,在某些假设的情况中,应以哪种政体为相宜;并研究这种政体怎样才能创制,在构成以后又怎样可使它垂于久远。??第四,政治学术还应该懂得最相宜于一般城邦政体的通用形式。政治学方面大多数的作家虽然在理论上各具某些卓见,但等到涉及有关应用(实践)的事项,却往往错误很多。我们不仅应该研究理想的最优良(模范)政体,也须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而且由此更设想到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于实行的政体。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在回答政治学应该研究什么的同时,也指出政治学要得以有用的关键点,不在于告诉人们最优良的政体是什么,而在于揭示最符合实际、最可能实现、最易于实行的政体是什么,及其与最优良政体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建设和发展来说,政治学研究必须回答三个重大问题:其一,现时代最优良的政体是什么政体;其二,最符合实际、最可能实现、最易于实行的政体是什么政体;其三,这个政体如何创制以及如何巩固。如果用这样的政治学学术议程来指导中国的政治学建设和发展,那我们就会发现:中国政治学的核心使命,不在于直接回答第一、二问题,而在于直接回答第三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如何在中国社会得以全面创制,并获得长久的巩固。因而,中国政治学对第一、二问题的回答,也必须集中于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上。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首先,对于第一个问题,中国的历史与现实都有明确的答案,那就是民主共和。1954年,刘少奇在关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说明中,就明确指出:“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从此深入人心,使人们公认,任何违反这个观念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非法的。”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原则下继承和发展了孙中山先生开创的民主共和。其次,对于第二个问题,新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历都证明,现有的政治制度体系对中国的发展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尤其是这30年的发展,其中不少创造性的制度体系已经深深地嵌入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之中,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客观地说,中国的现实发展对于第一、二问题所做出的回答,只会更加坚定、更加明确,因为,这个坚定而明确的答案,保障了中国发展;而中国的发展所创造的国家、民族和文化崛起的效应,必然更加坚定现有的政治选择与制度选择。
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发展使得前面这两个问题有了相当明确的答案的前提下,中国政治学的核心使命就是全力研究和回答第三个问题。但是,不能孤立地回答这个问题,而应该与中国现代化发展所面临的基本使命有机结合起来,就是应该与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回答第三个问题,来探究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之路;反过来,通过探索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来研究第三个问题的解决。所以,在现代国家建设的取向下研究第三个问题,就不能为制度创制而研究创制,为制度巩固而研究巩固,必须在理论上说清、说透中国现有政治制度的内在机理、基本原则和合法性来源;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上研究需要什么样的机制和手段能够充分地开发现有的制度资源,使其得以健全和完善;就必须在国家建设的框架中,研究使这个制度得以巩固的现实社会基础、公民基础和文化基础;就必须在大国治理与大国崛起的历史过程中,研究这个制度的可能演进形态及其合理性依据;就必须在比较与发展的研究中,研究这个制度在当代政治文明的地位、发展路径以及可能的制度贡献,使其随着国家的崛起而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一种有效制度模式。
显然,面对这些问题,任何一个中国政治学者都会感到任重道远。事实上,中国政治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没有获得很好解决。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有政治,而是我们没有正视这些问题,也尚未形成足够的理论储备和现实观察。过去30年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30年之后,我们依然对这些问题没有做出实质性的研究和回答,那么中国政治学对中国政治就很难有发言权了。中国政治学在未来的发展中,要研究和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必须在现代政治文明,即现代政治的逻辑中,把握中国的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应该承认,中国现有的政治制度是现代的政治制度,属于民主制度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获得充分展开的基础与空间。关键是我们要研究现有的制度得以充分展开的内在机理和行动议程。
第二,必须在中国国家建设的逻辑中,把握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中国的国家建设,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创造成熟的现代国家体系,完成辛亥革命之后所提出的民主共和理想,从而真正给中国一个持久稳定、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二是以积极有效的国家建设,全面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的复兴与国家的崛起。所以,中国的国家建设不仅赋予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明确的发展取向,而且也赋予其艰巨的现实使命。这就要求中国的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不能超越中国的现实与发展进程,时刻保持与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为此,中国的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必须形成合理的战略规划和策略步骤。
第三,必须在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中,把握中国政治与政治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深刻改变中国政治逻辑的大趋势下,政治建设直接受制于现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及其共同决定的政治结构。这就意味着,我们对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的把握要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整体关系去把握,不能孤立地就政治现象研究政治现象。
第四,必须在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有机结合中,以及对其他学科资源的有效整合中,把握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亚里士多德把政治学定位为“实用学术”,这种“实用学术”的“实用”主要强调了政治学研究对现实要有用。所以,政治学研究要立足现实、关注现实、研究现实。至于研究本身,既可以是规范的,也可以是经验的,也可以两者有机统一。当然,从中国政治学要承担的研究任务来看,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的有机统一更为可取:规范的研究,必须有充分的经验体验和经验材料;同样,经验的研究必须有很好的规范把握和理论追求。为此,政治学者在未来的研究中,必须有更广的知识面,从而能够在更高的高度和更全面的角度来把握复杂而特殊的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建设。:
四结论
关键词:现代化/政治文明/民主/路径
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中国进入了激荡的“改革时代”。透过历时性的考察可以看出,中国二十多年的改革过程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经济制度的变革过程,还是一个具有明确政治方向与目标的变革过程。这个方向就是政治文明的建构。这次全会因而也成为了中国真正开始走上现代化道路的圆点。
一、现代化与政治文明
“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历史的概念,是普适的话语,它已成为一种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基本价值取向。文艺复兴是一次伟大的思想革命,它是现代化开始的先兆,是现代化的思想准备阶段。现代化的物质进程正式启动于18世纪的第一次产业革命。现代化是现代性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三个层面上的累积和扩展。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是现代性的两面旗帜。现代化的判断指标主要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世俗化、法治化、理性化。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层面。
许多人在物质层面上求变的欲望很强,但在制度、观念层面上却是“保守主义”的,甚至持有“科技乌托邦”的倾向,这就必将导致“瘸腿的现代化”。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之上的,现在仍然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仍然处在现代化进程当中,不仅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大丰富社会主义的物质财富,尤其要重视现代性在制度、观念层面上的积累和扩展。也就是说我国的现代化,在经济上要分三步走,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文化上建立科学、民主、大众的先进文化;在政治上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二、政治文明建设的内核: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构建
民主具有规范和经验两个层面的意蕴。从规范层面来界定,其实质内容就是自由、平等、最高的善;从经验层面来界定,民主则是一种程序、一种机制。在这种安排下,采用竞争性选举投票来决定人民“代表”、“代表之代表”,再由这些接近“公意”的代表来代表选民决策。
当代西方学者对民主制度极为推崇。弗朗西斯·福山甚至认为,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1]笔者对所谓“历史的终结”抱有谨慎的疑虑,毕竟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多数的暴政”就是民主永远的痛。[2]萨托利则认为:多数原则是零和原则。这也许就是哈耶克与布坎南等自由保守主义者对民主持保留态度的原因吧。但是作为避免人性之恶的艺术,它能够使多数人免于受压迫的命运,至少在目前我们还“找不出比自由民主理念更好的意识形态。”[3]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态,它既具有民主的共性,又有自己的特色。马克思主义者更倾向于从经验的层面来考察民主,实现了民主分析的经验转向,从理想走向了现实。在马克思主义那里,民主既是规范的,也是经验的。它是一种议事决策机制,是一种政治制度。民主的实现机制主要表现为三个原则:多数原则、程序原则和少数原则。强调民主的运行,必须有法定的、可以遵循的程序和规则。这种程序和规则,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下,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不化约少数派的权利。
传统政治的主体是国家,现代政治的主体是人民。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必然会由政治民主迈向社会民主,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必然消亡,自由是人类的本质,未来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未来社会里人权达到了最大化,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达致这一目标的通路就是驱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配套规范程序建设、政治文明的观念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在规范与实证统一的理念之下,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宪政主义的张扬、公共领域的培育、民主法制文化的培育、市场经济的发展、执政党的建设等路径来建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驱动社会主义民主。
三、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
1.宪政主义的张扬
“中国自有宪法已将近百年,然而中国之宪政建设尚待完成。盖宪政之于宪法,犹如法治之于法制,其盛衰兴废,不独受制于法律之制度,更取决于政制之安排、社会之结构、公民之素质与民众之信仰。故修宪法虽易,行宪政实难。”[4]有了宪法并不见得就有宪政,宪法只是宪政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
宪政是西方历史发展的一个自然产物,“它根植于西方基督教的信仰体系及其表述世俗秩序意义的政治思想中”。[5]基督教的原罪说是基督教的理论与实践得以立足的基础,人不是“天使”,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罪恶性和堕落性,人性本恶,因此,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宪法又建基于一定的价值基础之上,这些价值主要体现在“自然法”之上。自然法与人的本性是一致的,服从自然法就是服从自己的本性。”[6]就一般意义而言,自然法指全人类所共同维护的一整套权利或正义。
宪政,意味着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机构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这些限制可以通过成文的程序得到实施;政府既为社会全体谋利益,也维护个人的权利。宪政的实质意义是用良宪限制国家权力,以建构个人权利。
宪法是宪政的基石,它是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应然”是公意的表现形式。现代宪法学的理想就是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公民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两部分,但公民权利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它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限制政府权力,保证人民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力,实现人的幸福。在肯尼斯·米诺格眼里,宪政的基本精神就是:“选民能够‘把败类淘汰出局’。”[7]它内含价值、制度、行为三个层面。“要使宪法成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先得制定出一部好的宪法。法律权威从采就不仅仅来自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凭借的外在强制,而是更多地来自法律自身的内在理性。惟有良法而非恶法,才具有为人遵守、不可侵犯的内在力量。无良法则无善治。”[8]价值向度是宪政的核心指向,它决定和表现宪政的真正本质,为宪政奠定最终的正当性、合法性基础。如果价值维度缺失便会只有宪法秩序,而没有宪政秩序。
我国的第五部宪法吸纳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文明和人权等因子,表明人权成为了国家的价值观,人权从政治权利升华为法律权利,成为国家机构工作的基本或最高准则。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逐渐具体化。政治文明写入宪法,表明了执政党对政治权力的运作向更为科学和更为合理的形式发展,以更文明的方式治理国家;也是党建构宪政秩序,推动政治文明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