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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3-06 16:00:50

考试工作方案

考试工作方案篇1

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为主线,以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为重点,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切实加强我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按规定的测试项目、单项指标进行。特制定息烽县西洋学校体育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二、目的

体育学科实施期末测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健康第一”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通过开展体育学科期末考试,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扎实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我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新机制的目的。本次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按照相关要求,采用学生体能与运动技能的同步测试手段和统一评价标准。让学生学会珍惜生命,坚持科学、适量的体育锻炼,为终身体育锻炼奠定良好基础。

三、成立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小组

长:XX

副组长:XX

XXX

员:XX

XXX

XXX

各年级体育教师

工作职责:全面开展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对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负责我校各年级期末体育考试的人员调配、场地器材、后勤保障和组织考试等系列工作的落实。

三、测试对象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就读学生。即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

四、考试方式、内容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体育学科期末考试实行分步综合性结构评价呈现。

1.学生的成绩评价:体育考试分为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40分。以百分制记,折算公式为:体能考试的实际得分与技能考试的实际得分之和乘以

2.5即为该学生的体育考试得分。以等级评价形式呈现:优秀(90分至100分,含90分。)、良好(80分至90分,含

85

分。)、及格(60分至84分,含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2.对残疾学生和身体临时不宜测试学生,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可以不参加本次期末体育学科考试,成绩不列入班级计算平均分、及格率的总人数。

(二)考试项目

1.小学一、二、三、四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50米跑),技能(立定跳远)。

2.小学五、六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50米跑),技能(一分钟跳绳)。

3.七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男1000米、女800米跑),技能(一分钟正摇双脚跳绳)。

4.

八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男1000米、女800米跑),技能(篮球、足球、排球)三项中选择最好的一项进行测试。

5.

九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男1000米、女800米跑),技能(立定跳远)。

五、考试要求

学校认真组织好学生全员参加体育学科考试,指定体育考试辅助人员,全力协助考试过程。考试前期做好迎考准备,考试当天,提前准备好、检查好考试所用的场地和器材,确保体育学科考试安全顺利地进行;同时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组织好学生有序进行测试。

六、未尽事宜,由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方案篇2

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为主线,以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为重点,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切实加强我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按规定的测试项目、单项指标进行。特制定息烽县西洋学校体育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二、目的

体育学科实施期末测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健康第一”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通过开展体育学科期末考试,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扎实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我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新机制的目的。本次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按照相关要求,采用学生体能与运动技能的同步测试手段和统一评价标准。让学生学会珍惜生命,坚持科学、适量的体育锻炼,为终身体育锻炼奠定良好基础。

三、成立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小组

长:XX

副组长:XX

XXX

员:XX

XXX

XXX

各年级体育教师

工作职责:全面开展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对期末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负责我校各年级期末体育考试的人员调配、场地器材、后勤保障和组织考试等系列工作的落实。

三、测试对象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就读学生。即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

四、考试方式、内容

(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体育学科期末考试实行分步综合性结构评价呈现。

1.学生的成绩评价:体育考试分为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40分。以百分制记,折算公式为:体能考试的实际得分与技能考试的实际得分之和乘以

2.5即为该学生的体育考试得分。以等级评价形式呈现:优秀(90分至100分,含90分。)、良好(80分至90分,含

85

分。)、及格(60分至84分,含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2.对残疾学生和身体临时不宜测试学生,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可以不参加本次期末体育学科考试,成绩不列入班级计算平均分、及格率的总人数。

(二)考试项目

1.小学一、二、三、四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50米跑),技能(立定跳远)。

2.小学五、六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50米跑),技能(一分钟跳绳)。

3.七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男1000米、女800米跑),技能(一分钟正摇双脚跳绳)。

4.

八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男1000米、女800米跑),技能(篮球、足球、排球)三项中选择最好的一项进行测试。

5.

九年级考试项目为:体能(男1000米、女800米跑),技能(立定跳远)。

五、考试要求

学校认真组织好学生全员参加体育学科考试,指定体育考试辅助人员,全力协助考试过程。考试前期做好迎考准备,考试当天,提前准备好、检查好考试所用的场地和器材,确保体育学科考试安全顺利地进行;同时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组织好学生有序进行测试。

六、未尽事宜,由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方案篇3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中考实验操作考试送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考实验操作考试送考工作。组长负责统一指挥,统筹部署和调度等一系列工作,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分配的任务。

组长:

成员:。

二、送考时间及人员安排

1、时间:全体学生及送考人员必须于5月15日上午8点40分之前到达学校,8点50分出发,请大家按时到校乘车,过时不候。

2、人员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901班(1号车):

902班(2号车):

903班(3号车):

三、各班班主任职责

(1)随时清点学生人数,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2)组织学生有序参加考试,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并处理。

考试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内容和项目

1、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2、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部分县区实际,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设3个项目,即一个必考项目和两个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一:立定跳远或跳绳;选考项目二:双手掷实心球(2公斤)或坐位体前屈。

四、考试分值与运用

1、体育考试总分值45分。一项必考项目、两项选考项目各15分。各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

2、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五、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确认。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提前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仅限一次,不作单项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区教体(育)局审批确认。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3、体育考试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4、申请缓考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病历和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六、建立健全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机制

1、各县区、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3、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4、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七、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在田径跑道上进行,10-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实心球:受试者两脚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并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3、立定跳远: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跳绳: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

5、坐位体前屈:采取坐姿,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推板,直到不能前推为止。

(二)评分标准: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重要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的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测试方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体育考试制度。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4),明确分工,职责到人。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试工作方案篇5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07]69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9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综[2009]2号)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考务管理

1.全市的考务工作由市招办统筹管理。

2.考区考务管理:按行政区划设思明、湖里、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六个考区。各考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巡视督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各考点的考务、补考的组织管理,配合做好巡视督导工作。各考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确定体育考试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于3月20日前报市招办,经审核后下发考区内各考点。

(二)组织机构

1.全市: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向每个考点派出市派驻点巡视员一人。

2.考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考点的考务均由考区领导、组织、管理。设考区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向每个考点派出区派驻点巡视员一至二人。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下设考务、保卫、后勤(含医疗)等小组。考点主考由设置考点的学校领导担任,副主考须包括未设置考点的学校校领导。

二、考试对象

参加厦门市2009年中招报名的所有考生。

三、考试内容、项目

每名考生均应于半天内完成下列三个必考选考项目的测试:

(一)必考项目: 50米跑

(二)选考项目1: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以上两项须选1项)

(三)选考项目2:掷实心球、引体向上(限男生)、一分钟仰卧起坐(限女生)(以上三项须按性别选1项)

四、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2009年中招的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22日至5月10日之间进行,因故未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体育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市招办根据各考区的工作方案汇总协调后另行公布。

五、评分标准及考试成绩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的评分标准。每个项目满分为5分,详见附件1《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设置

各考区以相对集中、照顾偏远学校,有利计划安排为原则设置考点。

1.考点设置的条件

体育考试地点设在交通方便,水电设备、体育设施设备齐全且能容纳一定考生数量的学校,具体条件如下:

(1)能至少承担一天的考试工作,各区最多可设考点数见附件2;

(2)拥有一个直道距离不少于100米、不少于6个道次的田径场(有塑胶跑道的优先考虑);

(3)拥有一块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水泥硬地或塑胶场地;

(4)拥有不少于二个的单杠;

(5)(2),(3),(4)三项的设施场地应相对集中,电力设施能方便安全取得;

(6)能够提供辅助测试设备(主要测试设备由市招办提供,由考点校负责接运)。

2.申请设置考点的程序

欲申请设置考点的学校应于3月12日前向考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场地设置平面图及考试安排等相关材料。由考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按附件2要求进行统筹安排后填写《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设置确认申请表》(见附件3),于3月15前报送市招办。经市招办复核通过的考点可确认为2009年体育考试考点,由市招办于3月25日前公布。

未设置为考点的学校的考生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在考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裁判和仲裁

1.考试裁判人员的设置、选聘与培训

全市设若干个考试裁判组,每组设总裁判1人,依项目各设项目主裁判1人,裁判员若干人,裁判分组由市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在裁判工作单位所在区参与裁判工作。

考试裁判由市招办、市教育局体卫处、监察室、市教科院负责组织抽调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考试裁判工作。市招办将根据考点实际情况选派赴考点的裁判,被抽调单位应服从大局,督促本单位被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工作。

2.考试仲裁人员的构成及职责

考试仲裁组由考区负责召集,由考区总主考(或考区副总主考)、考点主考、市派巡视员、区派巡视员、总裁判、考点副主考组成,负责对体育考试实施过程中的偶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记录报市招办。

若仲裁小组无法处理或无法构成统一意见的,考区应将偶发事件情况立即报市招办处理。市招办无法处理的,应报市中招领导小组裁定。

(三)测试过程组织

1.报名及申报测试项目

体育考试项目报名与中招报名合在一起进行,报名时间为3月12日至16日。因特殊原因错过集中报名的考生,可于5月16日至18日补报名。

属免考对象的考生,应在相同时间内向报名点提出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报名点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2.考前准备

各考区应组织本考区各考点抽签决定测试顺序,还应组织考点并报市招办,市招办统筹安排后于4月10日之前公布各考点体育测试时间。

各考点应于考前一周完成本考点考务工作手册编排,报送考区并由考区集中报送至市招办。同时应完成全仿真模拟测试(注:每天上午开考时间为8:30,下午开考时间为14:00),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正式考试顺利进行。

测试前一天,考点后勤人员应将测试场地清理干净,设置好各项标志,按要求做好电源的安全供应准备工作。

3.正式测试流程

见市招办另行下发的《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手册》(含应急预案)。

七、体育考试的免考、缓考、补考

(一)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需申请免考的,须由考生及监护人于中招报名时向考点提交《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厦门市中学生体格检查表》等),由报名点公示7天后将无异议的名单及材料汇总上交考区,由考区收集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体卫处。市教育局体卫处根据报送材料,与市中小学生保健所、教育监察部门共同审核。必要时由市中小学生保健所统一组织除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外的考生的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本次复检结论为终检结论),再审核后将结果送市招办备案。

经核准免考的考生,属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均分(四舍五入)计算;其他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均分的80%(四舍五入)计算;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可于考试前一天向考点主考提出申请,经考点主考核实后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申请一次缓考,缓考后可参加一次补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招办指定)。未能按时参加补考且不属于免考对象的缓考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体育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后,考点仲裁小组审核批准,可予以缓考,其已考项目成绩无效,缓考后的处理依上述规定进行。

八、管理与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学校要加强体育考试的管理,严格遵章办事。学校应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合理的体育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要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设置一览表

2.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3.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设置确认申

请表

4.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1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设置一览表

区 名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预计考生数900036002700160048004500

可设置的最多考点数833233

附件2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男生评分标准

项目

成绩50米跑

(秒)立定跳远

(米)掷实心球(米)跳绳

(次/分钟)引体向上(次)

5分7.12.4610.516011

4分7.42.389.51409

3分8.32.217.51107

2分8.82.005.5755

1分9.01.904.5603

女生评分标准

项目

成绩50米跑(秒)立定跳远(米)掷实心球(米)跳绳

(次/分钟)仰卧起坐(次/分钟)

5分8.21.957.516047

4分8.51.897.113043

3分8.91.756.510036

2分9.41.555.37028

1分9.81.454.56023

注:1. 测试成绩低于表上标准的以0分计; 2. 以上项目缺考者均以0分计;3. 男、女生掷实心球测试用球质量均为2千克;4. 本评分标准表仅适用于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

附件3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设置确认申请表

考区 (公章)

年 月 日

拟报批考点

简述报批理由(主要从场地设施、考务规范、交通条件、后勤保障、参与考试人数、参与考试学校等方面进行,应附考试场地安排平面图进行说明)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市招办意见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考区填写,每个考点须填写一式两份,由考区及市招办各存一份,于3月15日前上交市招办。

附件4

厦门市2009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学 校报名号

姓 名性 别

残疾等级或丧失运动能力情况: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证明签字:

附:残疾证(或医院证明) 份。

公示时间:

公示地点:

群众反映意见及查实情况:

学年常规体检情况:

意见: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公章:

上级核准

考试工作方案篇6

1.考试科目:

xx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类。

(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化、政史、体育。

(2)统一考查科目:地理、生物(初二结业考试)。凡未参加过xx市20xx年或20xx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必须参加20xx年地理、生物统一考查,否则地理、生物成绩计为零分。凡参加过20xx年或20xx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xx年的地理、生物考查,地理、生物成绩以20xx年或20xx年的结业考查成绩为准。

(3)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考核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分a、b两个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50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a等,59分以下(含59分)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达到a等。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安排考务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十教字[20xx]21号文件要求进行,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审核。省级示范高中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必须在2a3b以上(含2a3b)。

2.考试时间:

(1)考试、考查科目的统一考试时间。

(2)体育考试在20xx年4月底完成。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4月20日前结束。

二、成绩呈现方式

20xx年中考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化14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政史100分(两科各50分),地生40分(两科各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1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5分,立定跳远15分)。上述考试科目除政史为开卷考试外,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三、考试命题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学科课程课标为依据,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科技发展、学科发展、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间,理化和政史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间,地理、生物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间。各试题的难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梯度结构;难度较大的试题要体现在课程标准所强调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上。

3.命题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要适当,主观性试题要明确规定评分标准,做到答案开放适度,评分容易操作。题量要适中,杜绝设置偏题、怪题,但试题的灵活性要更高。

4.考试内容及要求见《xx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四、考试管理

1.考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命题、制卷、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考试、考查科目的组织及其各个工作环节(包括考生报名、阅卷、登分、中考成绩合成、查分及其违纪违规查处等)在市中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考试、考查、考核科目及招生涉及到的教育局有关科室、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加强中考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和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20xx年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

五、相关工作

考试工作方案篇7

为了更好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抓好小学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正确评价学生和教师的成绩,促进我镇小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教育局修教通字[201*]58号文件《**县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201*-20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检测考试及普通高中新课改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的通知》精神,定于201*年7月5日至7日三天举行小学普通班期末考试。现将有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刁碧发

成员: 黄以奎 刘翔 张德荣 **继锋 钟友明 陈乾贵 李兴勇 刘辉 林廷勇 邓彩贵 宋雁 吕良刚 黄发礼 夏学礼 罗晓 吴乾辉 余刚 陈琦 陈春 杨家琴 唐再华 李勇 潘胜利 王家才 尚孟忠 周健礼

二、制卷及命题 由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

三、考试有关事宜安排

(一)考试科目: 语文 数学 科学 英语

(二)考试日程安排 : 201*年7月5日、6日、7日共三天。

5日(星期二) 上午:9:00-10:30 (一、二年级) 语文

下午:2:00-3:30 (一、二年级)数学

6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三、四、五年级)语文

下午:1:30-2:30 (三、四、五年级)科学

下午:3:10-4:10 (三年级)英语

7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 (三、四、五年级)数学

上午:10:50-11:50 (四年级) 英语

下午:2:00-3:00 (五年级)英语

(三)考试方式

1、以年级为单位布置考场(每考场不得超35人),单人单桌S型,进门为小号(桌凳摆放:统一两边靠墙,中间桌不挨桌,留巷道)。考场张贴考场标识(几年级几班第几考场)和考生名单,考区内醒目处张贴考试温馨标语,考区外设警戒线。

2、各校设考点,校长为考点主任,实行考点主任负责制,主持本考点的考务工作,教导主任为业务员,负责考场安排、试卷收发及装订密封审阅等工作,学校设安全员1名,负责考场秩序及师生安全工作。中心校派资料员兼坐视员1名,负责试卷安全交接和协助主考并监督本校考务工作。

3、监考采用全镇统一调考,本校不监考本校,尽量做到同级监考同级。

4、中心校指派资料员于当日早上7点半在中心校取卷,8点半前送到各考点,并作好交接。考试结束密封后,于当日下午5点前送回中心校。

5、监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到考点办公室集中培训,考前10分钟取卷进教室,检查考场学生到位情况及考场秩序,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并监督学生填写名字及考号,时间到学生开始答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考试结束时间到安排学生有序离开教室并按序收卷,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教室。

6、一年级念一题做一题,只念题目要求,合理控制时间;二年级只通念一遍题目要求。三至五年级一律不念题。

7、试卷装订以考场为单位,统一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用订书钉装订,订书钉从密封签正面中间平均8针、两头各一针(共10针)顺密封线装订,密封签背面贴密封条,密封条上不能盖章、签字和其他记号。

8、评卷由中心校抽教师统一评卷,并作好质量分析、统计等工作。评卷时间为201*年7月8日早上8点半至10日下午6点共三天。(全县三年级语文)。

四、纪律要求

1、各考点要认真作好考试安全、后勤等工作,(主考、资料员、监考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

2、一律不准酒后监考或巡视。

3、各考点务必严格考纪考风,如有舞弊行为,考试中如有大面积雷同,将追究监考教师和考点主任的责任。

具体安排:见安排表

考试工作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

20*年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有利于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不断完善“以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和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为目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20*年,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班人数为5338人,实际在本区报考的考生人数约为5290人。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入学率确保98%以上的要求,必须编制、落实5200人以上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今年提出的普高计划数和中职计划数大致相当的要求。

(二)本区招生的中等学校分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专、技校、职校。招生总计划数约为5400人,其中普通高中类约2600人,中职类约2800人。本区所属高中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本区详细的招生计划,见区招生办另行编制的《20*年*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重点高中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推荐优秀生”的工作。具体计划由市教委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20*年本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5%,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20%。

(五)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下达的招生计划应认真完成,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先申报,获准后再操作。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蓝印户籍”(经公安部门检验,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有效期1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编号前3位为CW9或有A字样),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居民、*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可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5、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后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

2、本区常住户籍,并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由区招生办审核报名资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3、在本区就读的外区(县)常住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或在本区报考。在本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本区户籍考生办理手续。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办实施,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就读学校或区招办受理。

(三)志愿填报

1、2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志愿表,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填报志愿须知》的要求填写。志愿表一经汇总至区招办,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号”与“简称”须保持一致,若有误差,以代号为准。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三限”择校生,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填报。与其它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一旦录取,不得放弃该志愿,也不能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三限”择校生须一次纳择校费,现代化寄宿制高中4万,区重点高中2万,一般高中1万。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市中招体检有关精神执行,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局对本区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协商和部署,区招办协调组织,区体检站负责实施。

20*年的招生体检设石化和朱泾两个点,体检时间*月*日~*月*日。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异议,并要求复查,一律用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复查(色觉异常除外)。

五、考试工作

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统称为“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学业文化考试分为学科文化考试、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一)学科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化考试卷面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物理为90分;化学为60分;总分为600分。物理、化学合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每场均为100分钟。

物理和化学学科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学科中的文言文部分,试卷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生考试时自主选择。

(二)学科等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体育(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回沪考生的英语学科和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统一使用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考试相同科目试卷,不再另行单独命题。

(三)实验技能考试科目为:理化实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考试日程

1、学科文化考试日程:

6月17日上午*:30-10:1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化学

6月18日上午*:30-10:15英语

下午14:00-15:40数学

2、学科等级考试日程:

*月*日上午8:30-9:40政治(应届生、历届生)

*月*日下午16:00-17:10政治(返沪生、社会个别报名历届生)

*月*、*日体育测试

3、实验技能考试日程:

4月~5月理化实验

(五)考务工作

1、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2号)文件精神,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2、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阅卷工作,除语文学科由市统一网上阅卷外,其他学科考试阅卷工作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体育考试由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测试。残疾学生、体育免修学生可免于体育测试。

3、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考分公布后,区招办组织接待考生查分(语文学科不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和惯例,由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明晰投档批次,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一旦顺序在前的志愿被录取后,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委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跳越区招办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学生。未经区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得给予电子学籍注册。

(三)在录取中,政治、体育等级考试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市、区“推优生”推荐,不能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政治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区重点学校。体育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中学和区重点学校。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级中等职业示范校的“推优生”招生录取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市教委统一下达招生数,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初级中学毕业人数、办学水平和历年推荐情况,平衡后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以公开、民主、自愿的原则,等额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填写《20*年*市“推优生”志愿表》,由区招办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20*年*中学和石化工业学校继续面向外区(县)和本区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并按照预先上网公布的具体录取操作方案进行录取。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提前招收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入学工作,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区20*年区重点高中推优生招生实施办法》实施。

(六)提前招生录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2进行投档,各招生学校将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七)提前招生录取的中等职业类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年*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意见》实施。

(八)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按计划数1:1等额投档,以考生的录取总分(录取总分为“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同分同志愿,首先比较其语、数、外三科总分,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逐项区分,若还相同,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直至选出其中1人。

(九)20*年,华师大三附中和上师大二附中实行全区统一招生,不再按石化地区和原*地区划分录取学生。

(十)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分别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经市教委批准的20*年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重点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和有推荐资格的*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见附件2、3。

(十一)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纳入统一招生录取。民办高中在全市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原则按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投档,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并向社会公示。录取时不得有违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条件。

(十二)*中学继续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把握对外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十三)最后阶段的征求志愿录取,关系到本区的入学率,区招办必须积极征求未录取的考生,组织协调未完成计划的各中等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

(十四)录取加分及政策性照顾项目见附件4。

七、其它

(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选择升学志愿,不得遭受限制和包办。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比例录取。

(二)任何未经市教委、区教育局批准招生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20*年本区普通高中的班级招生学额数控制在42名左右。

(四)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将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五)任何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公布流传,必须承担责任。

(六)加强升学与择业指导,充分利用市、区信息中心网库资料,建立多样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网络,使考生、家长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八、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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