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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3-03-06 16:01:31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1

一、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责任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修、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制度。对执行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和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的最后一道关。

2、强化许可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严把许可关。

3、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省局有关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6月份前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抓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农村、城乡结合、旅游景区和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突出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特别加大对学校食堂人员、环境、设施、原料、操作等监管,开展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并排出名次,将结果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

2、继续稳步开展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继续坚持政府领导,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小餐饮、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力争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

3、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通过及时的责任约谈、曝光典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4、深入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特别是群众举报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优化政务环境,全力服务中心。

1、巩固和完善秋湖里特色餐饮文化街的建设和管理,不断丰富其内涵,逐步完善其功能。围绕旅游产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地方特色名菜,开展旅游餐饮接待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引导和支持餐饮业做大做强。

2、服务好宁红集团和神茶集团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指导和监督企业的规范生产和经营。

3、切实保障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药械安全工作

(一)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1、加强对药品(辅料)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GMP组织生产;加强对中药材等原料的采购进行监管。

2、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按GSP要求经营,特别是超范围经营、药师在岗情况等突出问题,做好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渠道和供货档案的监管,坚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

3、加强对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管,协调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个体诊所、农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采购渠道的监管。

4、特殊药品监管。加强涉药单位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监管,确保易制类毒化药品、品等安全使用。

(二)抓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1、加强对省内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监管。

2、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基本药物的监管,每年不少于2次。

3、完成上级交办对辖区基本药物的抽验,对不合格的药检报告及时处理。

(三)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升用药安全水平。

1、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

2、协调卫生部门推行专(兼)职ADR报告信息员报告制度,设置专用信箱,为群众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提供方便。

3、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ADR数据和其他材料。

(四)优化政务环境,全力服务中心。

1、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的有关要求,高标准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示范创建工作。

2、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服务好药业项目整体搬迁工作。

3、督促和指导神农中药饮片公司按照GMP标准规范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服务好神农中药饮片公司做大做强。

4、服务好宝丰活性炭项目,尽快取得药用活性炭的生产许可。

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狠抓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的道德素养。

2、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促进企业自律;同时督促食品药品行业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宣传阵地建设。继续与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开辟食品药品监管宣传专栏;同时加强“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管理,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确保舆论渠道畅通。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落实信息上稿奖励制度,积极向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刊物、简报、网站等投稿。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提高信息报送采用率。

(四)充分借助“食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平台,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普及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作为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今年党建活动的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学习贯彻活动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规划,谋划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聘请专家学者做一次辅导报告、召开一次“以十精神指导食药监管工作创新发展”专题研讨会、组织一次心得体会征文比赛、开展一次知识竞赛、进行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二)深化“忠诚敬业、勤奋精业、细节立业、和谐创业”为主题的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其内涵,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培育行业业务、服务标兵。

(三)加强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执行财务审批、招待费用、请销假、公务用车管理等六项规定,推进“阳光医药”系统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廉洁型”干部队伍。

(四)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杜绝铺张浪费,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大局意识,建设“服务型”干部队伍。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2

1.整合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中心、园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技术机构,落实村、社区食品药品“四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合理划分监管事权。

2.完善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综合监管”职能(协调指导监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综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明确乡镇街道(中心、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食品药品“四员”职责,理顺相互关系,落实包保责任制,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广覆盖的基层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机制。

二、改革创新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

4.研究制定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推进审批检查“两分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大厅之外无审批”;行政许可受理、形式审查、人员抽派和批准发证等审批性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现场检查和技术审查等技术性工作由业务科室负责,审批与检查既密切配合又互相监督。

5.清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规范食品药品许可审批工作流程,有序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等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

三、探索建立现场检查科学抽查机制

6.研究制定覆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暂行办法和量化分级标准;按照市、县、乡三级监管事权划分方案,分级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台账,并将全市食品药品单位分为Ⅰ、Ⅱ两大类。

7.根据食品药品单位规模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要在本级监管对象中科学抽取重点监管对象,至少进行2次动态评级;为加强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上级监管部门要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下级部门负责的监管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动态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下级部门监督整改。

8.现场检查量化分级结果一律公开。所有监管对象的动态评级结果由评级部门按月及时公开;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结果原则上当年年底公开,其中市级公开市、县两级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县级公开县、乡两级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乡级公开本级重点监管对象的年度分级。

四、重点实施三工程两整治一试点

9.继续实施餐饮服务单位“353”后厨改造、“125(2)”管理提升和医疗机构药房“4+222”规范管理工程,动态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小微餐饮规范管理示范街)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诚信)单位。基本完成全市大中型以上餐饮、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后厨改造和管理提升工程,以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工程。

10.全力推进“小微餐饮”和“小微药房”整治工作,“小微餐饮”“353”后厨改造工程和122管理提升工程完成率达60%以上,“小微药房”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达到“规范药房”标准。

1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门店”和农贸市场“小摊位”食品安全状况调研,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启动“小作坊”、“小门店”、“小摊位”整治,试行“临界保质期”食品专柜销售。

五、全面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

12.重点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要责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质量安全分析会,研究解决问题;每季度对照市食品药品现场检查量化分级表进行一次自查评估,评估结果留存备查。

13.监督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新版GMP认证通过70%以上。监督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新开办和到期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执行新版GSP标准。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药包材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医疗器械企业、保健食品企业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鼓励食品药品企业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认证。

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稽查应急制度

14.创建新的稽查工作制度,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办案实行综合统一管理。

15.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严重影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案件查处到期结案率90%以上;对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实施最严肃的问责。

16.以学校及周边、景区及周边、农贸市场及食品经营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和基本药物、麻精药品、易制毒药品、终止妊娠药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7.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和“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1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要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零差错”。

七、着力提高食品药品技术支撑能力

19.落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立项工作,启动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改扩建工程,推进食品药品检验参数扩项认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投入(各县区专项经费100万元,镜湖、无为150万元,大桥30万元),配合做好食品药品信息化项目建设。

20.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全市食品抽检不少于1000组,药品抽检不少于1000批,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抽检覆盖率100%,乡镇(街道、中心)抽检覆盖率100%,村(社区)药品快检四年累计覆盖率75%以上。

21.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明确重点单位和品种,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4000份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400份以上,加强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八、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22.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三严三实”。

23.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企业关键人员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技术人员和市级重点监管对象关键人员由市局组织培训;食品药品“四员”和县区监管对象关键人员由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培训;乡镇街道(中心、园区)监管对象关键人员由相应市场监督所组织培训。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3

一、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在提高依法行政上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局建设“法治型”机关和“五五”普法的要求,一是开展食品药品法规、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协会刊物、电视台、网站等媒介,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公众法制意识和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二是开展“教育培训促规范活动”。在食品医药行业中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法规专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三是开展监管队伍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按照市局党组提出的“每月一个专题、每年一本书”的职工教育培训要求,重点组织职工系统学习国家局培训中心编写的《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实用教程》以及相关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对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出台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办法等,严禁擅自设置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前置条件、附加条件,清理取消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局、省局新的规定不符的文件及其他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区县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半年开展一次检查,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监督。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条件、审批程序依法公开并承诺办结时限,严禁违反规定越权、越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在行政审批环节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反馈”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接受群众监督。探索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量化考评办法”,从执法主体、案件管辖、违法主体确认、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与采用,办案程序、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与规范等方面细化考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促进相互学习和整改提高。做好市人大对《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五年来贯彻执行情况评议的各项工作。落实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不合法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的行政案件,一律追究分管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二、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取得新突破

(一)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逐步建立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按照《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制订《眉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市、区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工作,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三)深入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抓好试点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面,在进行奶制品信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对肉制品、茶叶和餐饮业的信用评价。二是组织大型食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餐饮企业、种养殖环节企业开展向社会作“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承诺的活动,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三是实施“放心猪肉”工程,积极探索“猪肉信用安全码标识”监管方法。

(四)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仁寿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着力推行与药品监督网的“两网合一”,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提高网络效能;探索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从规范流通渠道入手,引导食品连锁超市进农村,延长食品安全供应渠道,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确保广大农民买到放心食品。

(五)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整治,加大对农村食品的专项整治力度,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以粮食、肉类、蛋、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强宾馆酒店、农村家宴、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强化对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综合监管,发挥牵头揽总、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回访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在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上有新成效

(一)深化改革,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巩固gsp认证成果,加强对已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日常抽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探索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模式和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药品质量的动态监管,推行在线即时监管,杜绝药品销售和使用的体外循环,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确保药品质量;加强对药品连锁经营行为的监管,监督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公司所属连锁门店的管理,实行巡查制度,搞好售后服务,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继续加强药品分类管理,按照“分类、分柜、悬挂标识、完善制度、人员资格符合规定”的要求,设置抗菌类处方药专柜并有明显标志,监督执行国家局关于药品分类管理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完善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库,利用市局网站,定期更新信息,初步建立起全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情况严重的企业及产品向社会警示。

(二)继续开展“规范药房”活动,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对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继续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力争全市90%的乡镇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药房”要求;对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房参照药品经营企业gsp的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使我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达到新的高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质量的监督,重点加强招标药品、生物制品、疫苗、医院制剂和其它价高质严药品的监管,确保医院用药质量。

(三)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保障农民用药安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制度,切实解决两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供应网长期稳定、供应到位,确保监督网健全有效、发挥作用。重点开展“两网”示范县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在供应网建设方面,继续按照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机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农村医疗网络现有的资源,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村药品配送模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参加农村药品配送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调动参加农村药品配送企业的积极性,使农民受益、企业得利、政府满意。在监督网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工作职责、纪律、报告、培训、建立、聘用淘汰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协管行为,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药品监督抽验效能,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加强技术监督,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转变药品抽验观念,科学下达抽验计划,改革药品抽验绩效考评办法,以适应新时期药品监督管理的需要。要以监督抽验为主,提高药品技术监督的靶向命中率,提高技术监督效能,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提供技术保障。今年,为提高技术监督效能,市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样的比重,对各区县局的监督抽验实施绩效评估和动态激励模式,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以不合格检出率作为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督抽验资源,最大限度地为药品行政监督服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要整合辖区内检验资源,创造性地拓宽检验范围,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档案。开展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的专项检查,按照《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实施本辖区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的专项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进行i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积极帮助企业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切实开展注册产品标准复核工作和技术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成国家局、省局下达的医疗器械抽验任务。

(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树立眉山医药工业新形象。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监督药品生产行为,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年”活动,从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行为管理、制度建设、执行药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进行规范,严防不合格药品出厂,树立眉山医药工业企业新形象。加大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场所的技改力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配制或采取委托配制方式,确保医院制剂的质量。加强对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监管重点为药品生产企业、定点品、一类供应公司和二类零售门店,对品、一类、计划管制品种实行网上季报制度,逐步实现对特殊药品流向的动态监管;建立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及诚信档案,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做好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率和报告率。

(七)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要以打假治劣为主线,以“拓展案源、提高质量”为立足点,坚持以综合监督检查为主,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一是要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落实大案要案的线索调查、取证和结案工作,提高大案要案的执行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二是实施综合监督检查,拓展案源渠道。采取稽查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其他各科室密切配合,整合监管力量,既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又提高案件发现率、立案查处率,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加大对医疗器械的稽查力度。以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医疗器械为主,以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植入体内医疗器械为重点。四是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突出抓好社保品种、市场销售使用量大的品种、涉嫌中药非法添加化学品、保健品非法添加药品、风湿类补肾壮阳类药品、新特药品、进口药品、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专项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五是继续加大与公安、工商、卫生、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办案的力度,尤其是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合办案力度,建立稽查执法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六是改革稽查执法效能考评办法,采取以监督检查有效覆盖面、一般程序以上案件查出率、办结率、大案要案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为主要考评指标。七是参与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在促进医药企业发展上有新举措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服务服从于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从经济发展这个大局,更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突出“抓监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帮扶医药工业做大做强,促进医药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凡是到眉山发展医药工业经济项目的,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过程帮扶指导服务,搭建医药工业发展宽松的政务环境平台。二是重点帮扶现有医药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川西制药、雅达制药、卓宇制药、彩虹制药、华泰制药等企业为重点,抽调专人,组成药品生产企业工作组,对重点企业实施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推动企业进行产品技术革新和新产品上市、新项目上马,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医药化工产业集群的目标。三是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促进医药产业结构升级。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要鼓励抓住机遇进行战略联合,兼并重组劣势中小企业,引进新品种,拓宽销售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要巩固gsp认证成果,巩固业已形成的药品流通业态,支持药品经营企业联合重组,争取在2年内培育1-2个销售上亿元的企业。四是引导和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培育优势品牌。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为企业构筑和搭建引进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平台,并逐步培育优势品牌。五是大力发挥中药材资源的优势,打造眉山绿色中药材基地。以洪雅黄连、彭山泽泻地道中药材基地为龙头,全面启动中药材基地gap认证工作,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市中药企业发展。六是继续推进欣杰制药、秋麟制药的gmp认证工作,加强金润公司新型药包材注册指导工作,推动新建企业产品尽快上市,发挥医药工业项目效益。七是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宗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听企业之声、知企业之情、解企业之难、办企业之事,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医药企业运行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假冒伪劣药械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打假保优,治劣保名,改良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4

一、着力于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抓手”作用,全面推进食品

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正确处理与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部门的关系,从部门横向和镇乡(街道)纵向两个层面,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保证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数据采集交换系统、生产经营企业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系统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推动食品安全信用建设。定期收集、整理和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3、积极探索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检测体系。尝试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县食品县检测中心,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督促农林、海洋渔业部门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县农渔业药物残留得到有效控制;继续开展食品加工业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qs认证,食品生产企业qs获证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到年底前,全县17个农村乡镇(街道)均有一家连锁超市,328个有条件创建放心店的行政村,村村都有一家放心店,全县城区餐饮业、酒店和城镇学校、幼儿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二、着力于药械监管理念的转变,全面推行分类监管和企业自我约束为主的科学监管方式。

1、巩固“两网”建设成果,充分发挥乡镇药品协管员作用。

乡镇卫生院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一年两次日常检查,交由辖区内药品协管员承担,日常检查评分表报县局,作为分类管理基础,记入诚信档案,继续实施农村药品协管员考核办法,农村药品协管员负责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日常检查、规范化药房创建指导、验收、药剂人员业务培训和农村药品质量信息沟通。

2、积极实施药品分类监管,建立药械信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相对人诚信档案,建立抓两头、促中间的分类监管机制,分片定责,实施重点监管,发现问题按照法律、法规,一律从严惩处,并记入诚信档案。通过诚信分类监管,给企业形成压力并转化为规范化经营的自觉行为。

3、强化执法稽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要通过分类监管、受理举报投诉、联合执法、监督抽验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合法主体为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违法行为,管理混乱发生假劣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违法行为涉案数额大、危害性重的行为以及屡查屡犯等严重行为。

三、着力于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水平。

我局办公自动化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要在6月底前建成独立运行,并在9月底前与市局联网,年底前,试行监管业务系统,实现审批、稽查和日常监管网络化。以××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简报为主要阵地,制定并落实局信息报道考核办法,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树立正面典型企业,曝光违法企业,普及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以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于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制定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

健全“市场稽查程序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执法职责层级化、

责任岗位化、执法目标具体化、保障措施制度化、监督制约机制化,不断提高全局干部依法监管的水平。

五、着力于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5

一、强化大局意识,加快推进监管方式转型

1、加快监管机构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突出引导扶持,加强小餐饮整规,优化服务指导,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在强化监管实践中更好地服务改善民生。加快食药监管业务向产业、园区、企业延伸,在强化监管实践中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年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医药零售连锁品牌化经营,力争零售药店连锁率达全市第一。

2、加快监管模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加强源头管理,推进监管前置化,构建防范在早、处置在先、防患未然的主动监管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保持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行为及虚假药械、保健食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行为。

3、加快监管方式由单兵作战向协调联动转变。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四位一体”监管体系,构建食药监管牵头,多部门参与,联合服务,联合监管的联动机制,着力提高行政资源整合效应和服务效能。建立科学化监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推进网格监管常态化、监管程序标准化、监管过程痕迹化、监管运行数字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专网、药械电子监管平台等网络资源和基础设施,形成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信用管理、信息通报、风险预警、公众咨询于一体的餐饮药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和基层信息共享应用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基层基础,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职责

4、加快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有效落实各方责任。坚持把主要精力向基层转移,监管资源向基层集中,优质服务向基层延伸,织密基层监管组织网络。继续推行餐饮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强镇街、园区餐饮药品监管站建设,加大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组织联动力度,细化分级监管职责,实现监管职责无缝衔接。

5、加强监管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药品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基础性工作,行政许可提速30%,办结率100%,许可质量抽查合格率95%以上。日常监管碰边触底,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年度综合监管覆盖率100%。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样检验工作任务,餐饮服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以上,日常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率20%以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覆盖率100%,全年上报不少于370份;药企GSP认证跟踪监管实施率100%,认真执行零售药店驻店药师制度,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与特药(毒、麻、精、放)监管,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全年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不少于2次,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管不少于1次,探索推进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核注核销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举报投诉受理率100%,案件查处率100%,案件结案率90%以上;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6、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全年对协管员与信息员培训不少于2次,推进新许可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培训工作常态化,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100%,培训上岗率100%。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及化妆品从业人员轮训1次。

7、全面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农村居民自办宴席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试行建立农家宴厨师备案、公示、督查制度。协调城管部门加强疏导点的建设与管理,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率100%,协调加快集中疏导点硬件改造提升,年内集中疏导点接通上下水、安装防蝇防尘设施。

三、强化实践创新,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8、积极试行监管业务规程。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完善现场监督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处置对策等相关指标,建立一线监管“标准化”指标体系,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9、积极打造数字监管品牌。加快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运用电子监控手段,建立餐饮用药安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监管对象实时监管、精细管理。药械企业、医疗机构电子监管入网率100%,数据上传率100%。年内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电子档案,启动餐饮服务单位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首批选择学校食堂和部分餐饮连锁企业50家以上进行试点。认真组织新一轮饮食用药安全隐患风险普查,落实风险点监测预警防控措施,餐饮药品应急处置率100%。

10、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健全“四品一械”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年内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快餐店、饮品店、学校食堂、药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建档率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量化分级管理A级、B级单位数占比分别提高10%和5%,及时向消费者及公众公开评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规范提高加工经营行为。年内组织编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工作情况,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100%,A级单位占比率上升10个百分点,小餐桌持证率100%。

11、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快“3138”创建目标实施进度,年内确保区创成部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创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家,省级示范街1条,新增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3家、示范单位10家,70%中型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建成合格单位,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整体水平。深入实施“省市药品安全示范区共建工程”,确保药品流通安全。开展“放心药店”、“十佳驻店药师”评选活动,在全区零售药店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2、高强度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加强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及市区主次干道等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标签、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餐饮具消毒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整顿,深化学校周边餐饮综合整治,整治合格率100%。深入开展药械、保化品打假治劣专项行动,突出虚假广告宣传、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13、积极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建立覆盖辖区的投诉举报中心,实行食药安全投诉举报统一接入、统一受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处置效能,动员社会力量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引导各类监管资源参与食药安全监管,逐步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监管机制。

四、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发展人才保障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思路

以实施三个工程(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规范化建设工程、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职能转变,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执法办案联动机制、系统协调运行机制;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为突破,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以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强日常监管,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三网”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以抓班子、带队伍为重点,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三、工作重点

(一)创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1、推进“三网”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以市局确定我县为农村“三网”建设试点县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价办法,并严格考核。

2、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食品检验监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与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为一体的食品安全体系。规范食品综合信息的收集和,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向社会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抓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整治,把农村、城郊结合部、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食品摊点,小工厂、小作坊、小加工点、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专业一条街,农贸市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加快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安全信息网建设。

4、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制定落实试点食品行业的信用标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体系,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档案,实现信用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互动。

5、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落实监管责任。按照《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各镇(办)的“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二)突出整治重点,努力在药品监管上取得新成效

1、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公安、工商、质监、邮政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继续加强与周边地区协同合作稽查快速办案机制,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加强监测、及时移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医疗器械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加大对医疗器械重点产品的监管,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重点抓好一次性医疗器械等敏感产品的监管。

2、注重信用体系建设,持之以恒强化日常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分区、分片、分环节制,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监督覆盖率100%,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确保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做好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和药品再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巩固“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回收过期失效药品长效机制。

3、深化农村“三网”建设,提升“三网”运行质量。坚持“支持、配合、服务、结合”的原则,将具备条件的农村药店纳入“新农合”定点药品供应范围,探索“三网”建设和新农合制度相结合的新路子。逐步建立“三网”建设的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把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探索多元化“三网”构建模式,拓宽“三网”覆盖100%行政村的内涵。

4、坚持防控结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检测报告网络,不断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力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有新突破。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制度,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理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加快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认真搞好实战演练,通过实战演练,健全完善各项措施,做到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处理得当,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

5、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和村卫生室的监管。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以及城镇一体化的管理,会同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6、做好认证工作,巩固GMP、GSP认证成果。强化认证后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工作,积极推动中药饮片、医用氧气企业实施GMP,帮促中药材生产企业实施GAP。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完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机制,完成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任务。

四、立足长远发展,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1、继续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结合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明确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科学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规范考评工作,统一考评标准,促进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规范的预算执行与分析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市局实现会计电算化,提高会计核算现代化,规范化水平。

五、着力标本兼治,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的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7

一、药品监管工作

1、继续推进药品新版GMP实施

按照省、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采用基于系统、基于风险的方法,对我县华仁堂(饮片)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实行“条”、“块”结合模式,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为主线,重点检查物料管理、生产管理、产品放行管理、变更、偏差、风险控制及产品年度质量回顾等环节。每季度向市局安监科上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2、切实抓好新修订药品GSP实施

今年是实施新修订药品GSP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药品经营企业换认证高峰年。今年我县1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21家药品零售药店,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20家连锁门店要进行换证认证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在吃透省、市局相关政策要求下,理清思路,讲究方法,抓住关键环节,切实起到提高门槛、规范行为的目的。同时,要加强GSP跟踪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在GSP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县局要做好监管人员和涉药企业管理人员GSP培训工作。

3、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

国家总局正在制定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分级管理指导意见,拟通过分级管理,让有较好经营条件和较好服务能力的企业同一般企业或较差企业区别出来,给予其差异化经营权限,有利于流通领域“扶强限劣”,解决执业药师短缺,服务范围与服务能力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局指导精神,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县局将根据零售企业分级等级,开展监管工作,年底确定信用等级,作为药店医保定点等准入门槛的条件之一。

4、加强药品流通、使用领域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购进、储存、运输等重点环节,麻精精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基本药物、含麻复方制剂、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涉药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掌握的问题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档案。

二是定期上报检查结果。每月定期将上个月检查情况、整改复查情况和约谈企业情况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报省局网站公开检查结果。每季度定期上报麻精报表。

三是定期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每季度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排查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各种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上报市局。

四是推进药品流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省局《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继续推进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5、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推进实施药品电子监管。为确保完成《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的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的目标,要制定方案,按照省局要求,全面推进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入网、开展核注核销工作。要把推进电子监管工作与企业GSP认证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坚持每天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加强对电子监管信息的使用,把使用和督查结合起来,促进信息完善和可用。

二是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和高风险品种监管。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分类管理监督指导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3〕286号),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零售管控措施,谨防从药用渠道流失。在高温季节部署开展疫苗等冷藏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保障疫苗等冷藏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整治。认真研究互联网药品信息管理工作特点,加强对已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6、服务全县医药经济发展。配合农业及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中药材发展规划,推动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指导县医药责任公司,仁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今年通过省、市局新版GSP认证,指导金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华仁堂(饮片)药业等企业严格落实药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药械经济发展。

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素质。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基层队伍的日常监管能力和行政相对人的法规、技术水平。一是做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开展医疗器械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能力和业务水平。

2、开展医疗器械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国家总局部署,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专项行动。制订县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从4月份起,开展5个月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方案部署,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二是以“中央补助地方加强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目录”为契机,加强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重点品种专项检查。

3、深入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日常监管信息、质量反馈信息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落实企业首负责任,不断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监管成效。

4、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强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一是加强我县金富医疗器械1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购进审核和关键生产环节、产品出厂检验等;二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购销记录的完整规范,是否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等。对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重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警示、失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规范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购进验收制度,储存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否建立使用记录档案。

三、化妆品监管工作

今年开展全县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建立全县化妆品经营企业基本数据,完善监管档案。部署开展化妆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化妆品“四无”产品,即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要开展化妆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的宣传,将化妆品监管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化妆品人人使用、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

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篇8

一、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1、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新机制。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在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基础上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提请县政府成立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理顺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精神,提请县政府将本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7大类食品作为重点,突出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重点环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儿童和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集中整治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包装、标识印刷行业和生猪屠宰市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重要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网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机制、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提高防范各种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突出抓好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预防工作。制定《彬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二、加强药械市场监管,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

4、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医院制剂、体外诊断试剂、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和农村用药安全专项整治,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典型案件曝光和查处案件的落实,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对包供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单位、配送中心的药品监管,消除监管盲区,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重视药品快鉴技术的应用,提高假劣药品筛查率。积极探索建立对药品市场进行全方位、不间断流动巡查制度,提高整治效果。

5、开展广告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医疗器械功能主治等违法行为。

6、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及用后毁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开展计生药具专项检查。以医疗器械“三证”(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为重点,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向市局报送器械广告监测情况,将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7、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特殊药品执法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麻醉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强化adr监测、报告工作。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对疫苗销售、储运、使用等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冷链完整,接种安全。

8、做好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滥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工作。

三、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9、把握“两网”建设的宏观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努力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监管、供应体系。

10、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加强药品协管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形成以药监部门为主,与相关部门联防联动和与药品协管员上下互动的机制,构建“依法监督、执法到位、出动迅速、运转良好”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储存条件的检查,加大对过期失效药品清查力度。加强对药品购销渠道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地下批发、流动售药以及以义诊、赠送、促销等各种名义进行的非法药品销售活动。

11、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健全规范的药品购销渠道和具有活力的药品供应系统。继续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运作”的原则,着力解决农村药品流通、使用的安全保障问题。鼓励支持多元化流通主体,依法以多种形式向农村拓展供药途径,发展连锁配送,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药品供应新格局。

12、实现“两网”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按照“融入新农合、服务新农合、同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继续坚持“领导机构互融、行政监督互动、医药信息互通”的有效做法,把“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有机结合。按照《咸阳市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继续抓好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治疗、诊断、药房三分离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年底前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率力争达到90%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率达到100%,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经济。

四、加强药品经营监管,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13、推进gsp认证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强经营许可监管和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将跟踪检查与年检工作相结合,强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业务档案。继续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未列入otc目录的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的监督,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指导工作。将新开办企业gsp认证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14、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和农村便民药房的监管力度。对连锁经营企业和便民药房,按照gsp标准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连锁门店质量管理的不平衡和便民药房的不规范。

五、立足长远发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

15、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6、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分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行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根据省、市局安排部署,做好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力争年内实现上报文件传输电子化。

17、启动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配合县发展计划局编制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审批、协调和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县政府和省局的大力支持,落实资金、土地等配套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

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18、加强人力资源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整合人力资源,充分挖掘潜力,提高行政效能。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1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争当“十佳药监卫士”和争创“市级文明机关标兵”活动,开展“文明礼仪规范年”、“三优一满意”、“创佳选优评差”等活动,发展药监文化事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20、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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