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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8篇

时间:2023-03-07 15:01:38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1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2-0035-0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实施已有一年多时间,公安消防机构对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行政管理措施运用已日趋成熟。本文结合当前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灾隐患”等工作,结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如何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新的思考和探索。

1 公共娱乐场所呈现的新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普通百姓在物质生活极大满足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追求越来越高,作为休闲娱乐的公共娱乐场所便大批涌现,遍地开花,并呈现以下特点。

1.1 公共娱乐场所呈逐步大型化、综合化

现在,无论是传统的还是新兴的娱乐场所,都朝着集多种娱乐和消费于一体的方向发展,且规模越来越大。这种综合化、大型化娱乐场所的形成,有效弥补了单一经营的缺陷,使消费者在一个娱乐场所内就可以享受到多种服务。娱乐场所朝着综合化、大型化发展的这种趋势,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但同时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1.2 公共娱乐场所从城市向城镇发展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KTV、洗浴休闲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等场所在城市大批涌现,而且出现向城市某些区域聚集的倾向,出现了娱乐场所“一条街”现象。同时,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公共娱乐场所在城郊和镇这一级也大量出现。

1.3 公共娱乐场所装修翻新频次更快

公共娱乐场所资金投入巨大,同样回报也比较可观。娱乐场所随着设备和装修的陈旧、落后,重新装修时间间隔由原来的4~5年变成了2~3年。有的场所为持续吸引消费群体,赢得市场,1~2年便推倒再进行重新装修。

2 公共娱乐场所常见消防安全隐患

2.1 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问题是消防安全最为常见的问题。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为了方便自身经营管理,把消费者限制在方便管理的区域内,锁闭娱乐场所内供人员疏散逃生的安全出口。娱乐场所经营活动频繁,需要储备大量物品,由于受库房面积限制经常把物品堆放到疏散通道上,影响正常的安全疏散。

2.2 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不能正常使用

在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现: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装置处于被屏蔽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被挂上装饰物,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灭火器失效、室内消火栓组件不完整、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损坏也比比皆是。

2.3 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仍时常出现

《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吸取广东深圳舞王俱乐部和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等火灾事故教训,2009年经公安部四部委联合发文部署了全国范围内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共娱乐场所内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得到了有效整治。但是,在新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中,仍有不少投资者为了使场所装修装饰的便捷和美观,采用木板、软包(内含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

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相当一部分公共娱乐场所负责人只重经济效益,疏忽消防安全管理,轻视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对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不执行,这也是造成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根本所在。表现在: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停留在纸上,不完善、不演练;未对员工进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由于娱乐场所员工流动性大,原来经过消防培训和具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上岗证的员工离开后,接班的人员往往没有经过培训,掌握必要的消防基础知识,不懂得如何操作自动消防系统,更没有持证上岗。

3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现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模式,再加上一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也基本上能实现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但是,这种模式存在这些弊端:缺乏对公共娱乐场所全过程的监管;公安消防机构处于强势地位,处于单方面的发号施令,不能充分调动娱乐场所的积极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自律、自治能力得不到培养。因此,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来说,更重要的是怎样培养娱乐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并实现消防安全的自律行为。可以这样说,好的管理只能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共同努力的产物。这种管理机制的转换,需要我们改变现行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理念、方式与手段。

3.1 由“事后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

“全程管理”是将监督管理从公共娱乐场所的前期选址、设计施工、审批把关再扩展到最后的日常管理整个过程中。因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把好前期选址关。一般公共娱乐场所在批准建设前期,文化、治安等部门会对公共娱乐场所选取的地址进行审查,这时消防部门也应对选址场地对照消防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的有关要求核实把关,这里就需要跟文化、治安部门形成良好的工作联系机制。

(2)把好设计施工关。在选址把关的基础上,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公共娱乐场所的设计施工图对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应予以追究,并直至设计符合要求为止。在施工期间,应对公共娱乐场所施工现场适时检查指导,一是检查是否按原符合设计要求的内容施工;二是严格把关装修材料,对有疑问的装修材料应及时监督抽样送检,坚决杜绝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3)把好消防审批关。这里的消防审批关除了前面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应该是最终把关的两步。公共娱乐场所的竣工验收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内容除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规定内容以外,我们应该要求娱乐场所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做好“四个能力”建设,在场所内规范设置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并按照建设标准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归档。

(4)强化监督检查。可以从公众聚集场所中的法定概念(《消防法》第七章第七十三条)中看出公共娱乐场所包含在公众聚集场所中,对公共娱乐场所违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行为,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执法,该查封要查封、该强制执行要强制执行,决不能姑息迁就,坚持“零容忍”。

3.2 由“传统模式”向“互动模式”转变

“互动式管理”将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点定位在疏导,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考虑被管理者的合理利益与要求,强调积极参与,与公安消防机构共同协作,努力维护娱乐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在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一个公安消防机构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之间的行动结构,改变由公安消防机构单独、集中统一地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方式,利用行政、法律、市场等多种手段来实现娱乐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秩序更优化的供给,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的功能优势互补。

3.3 培育行业协会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模式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现在,各地纷纷成立了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并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消防安全理应纳入行业协会相关章程,并加强对行业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实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自理、自律。

(1)以行规会约来规范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行规会约是行业协会与会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契约。它经一定组织机构和组织程序通过并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正式生效,因此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行业协会的成员企业就必须遵守。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积极与娱乐场所行业协会联系沟通,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出台专门的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章程,促使行业协会发挥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职能。

(2)定期开展行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以《消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可以以协会名义在行业范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开展正常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3)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入行的强制准入。目前,《消防法》第三十三条表述为“国家鼓励、引导”,从立法层面上,对娱乐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还是以市场需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引导性模式。同样,即将实施的《贵阳市消防条例》也表述为“鼓励、引导”,但是“消防安全状况可以作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确定的依据之一”。因此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对申请加入的娱乐场所强制要求其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以提高场所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同时,要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全程跟踪、监督、服务,以提高娱乐场所投保的积极性,推动运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机制进行社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2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火灾荷载;耐火等级;管理对策

0引言

随着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娱乐业日趋发展壮大,舞厅、桑拿浴室、茶庄等一大批公共娱乐场所遍布街头巷尾。然而,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九年中,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例如,2002年2月18日,河北唐山开滦建材厂一非法游戏厅火灾,17人死亡;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5人死亡;2003年2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天潭酒店火灾,33人死亡;2007年3月1日8时多,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村 “阳光娱乐总会”的歌厅发生火灾,2人死亡,3人受伤;2007年7月4日20时50分,辽宁省本溪县田师付镇天赢歌厅发生爆炸,死亡25人、受伤33人;2008年9月20日23时,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2009年1月31日23时,位于福建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

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既有经营者的责任,也有职能部门的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究竟如何、有何火灾危险、如何加强管理等诸多问题,笔者就就此做如下探讨。

1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结构特点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1.1建筑结构形式多样

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甚至是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计许多特殊要求的。

1.2内部结构错综复杂

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或者为了隐蔽一些角落,往往在走道两侧或拐角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1.3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1.4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2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特点

2.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空间大、跨度大、空气流通快,加之内部装修使用木板、纤维板等各种塑料制品和装饰物,若发生火灾时处理不当,火势向四周迅速蔓延,易形成立体燃烧。

2.2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随意性大,高峰期间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浓烟和毒气使未及时疏散的人员造成中毒,再加上人员拥挤,秩序混乱,更会相互践踏造成人员伤亡。

2.3损失大,影响大

公共娱乐场所服务功能多,大多数设有按摩、足疗、餐饮、健身、录像等服务项目并通霄营业。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位于城市繁华地带和交通要道,若发生火灾,不及时控制火势,可发展到高层建筑火灾和大面积其它建筑火灾,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2.4被困人员多,扑救困难

首先,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围观群众多,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消防人员的扑救;其次,消防装备不适应扑救的需要;第三,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被困人员多,扑救难度大。

3当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3.1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大多存在“多产权、多使用权”现象

建筑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时,消防安全职责不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逐步增多,设置在“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所占比例也逐年增加,场所建成后因种种原因转租、转手买卖、承包等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和单位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各方的责、权、利,但在实际经营中,出租方提供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缺乏有效管理,签订合同时消防安全责任只字未提等现象频频出现。

3.2场所内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存在隐患现象普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实施后,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都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但目前为止,仅有少部分单位落实了维护保养单位或者自身设置了工程部或保安部,明确专人定期检查维修。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中、小型场所,因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雇佣人员较少,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忽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运行时间不长,就或多或少存在故障或者瘫痪,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3.3场所内部装修阻燃制品使用尚未普及

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材料选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业主一是因为一味追求装饰和音响效果,大量采用镜面玻璃、吸音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二是阻燃制品成本相对较高;三是部分产品的阻燃制品尚未取得相关部分核发的阻燃制品标识,老百姓无法在市场上购置,导致公共娱乐场所装饰材料及固定家俱、织物等的选用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3.4场所采用活动座椅及节假日超员现象比比皆是

业主为了追求热闹,营造气氛,对酒吧、演艺场所等,一般装修时都采用中间为演出场所,四周一圈为单层或多层固定卡座加活动座椅的方式,活动座椅不仅占用疏散宽度,影响疏散通道,而且还可随意增加,造成超员,更增加疏散难度。

3.5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改动或重新装修现象时有发生

公共娱乐场所在经营中,一般经常根据经营需要、消费者需求、或在经营业主变更时,不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局部或大面积进行装修调整,特别是设置在地下、四层或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在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后,往往擅自将一个厅、室200的分隔取消,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后再恢复,业主和消防部门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牵涉了消防部门很大精力。另外,公共娱乐场所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安全出口锁闭等“习惯性”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流动快、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还普遍存在。

3.6消防监管不到位,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除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外,许多中、小型公共娱乐场所达不到标准要求,没有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而目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少,消防工作相当繁重,有时很难顾及到一般性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三吧、六小”场所由地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将“三吧、六小”场所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内。对“三吧、六小”场所的消防检查、宣传和管理力度不大,致使部分“三吧、六小”场所出现管理真空,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4加强和改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是较长一段时间形成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和许多不确定因素,制定积极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就必须要抓源头、抓过程、抓调研、抓结果,多处着手、齐抓共管、实施综合管理。经过深入的调查和思考,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几项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4.1公安消防机构严格审批手续,按规范严格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做到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公安消防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现行消防法律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进行审核、验收。

4.2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监督执法力度

对不符合消防管理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该停业的停业,该整顿的就进行整顿。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久拖不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3公安消防机构要狠抓公共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的管理

法人代表为本单位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之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

4.4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每年要定期组织好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预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检查;营业期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记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防火档案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防火档案,强化管理。要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帮助场所建立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与此同时,还应与文化、工商管理部门和各辖区镇派出所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一条龙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6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部装修和消防设施配置事关其消防安全大局,公安消防机构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审核关,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对内装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让其营业和投入使用。

(2)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的标准,对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3)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位置、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应当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

(4)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的标准,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把握好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做到专人管理。

4.7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和日常宣传,用上街宣传,播放消防录象、录音,到单位给员工上课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城乡居民人人理解消防、懂得消防、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配合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搞好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单位内设置消防警示语,疏散指示标记,时刻提醒顾客注意防火,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显眼位置设置场所疏散路线图,帮助顾客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离开危险地,并可插播相关消防录象、录音来教育顾客。

5结束语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消防部门工作的难点,特别是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共娱乐场所也会迎合时代的发展,其结构及功能会日趋复杂,其内部会不断采用大量新的材料和设施。因此,如何赶上时代的步伐,切实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工作,还需要我们消防部门结合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功能和建筑结构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探讨,寻求切实有效的防火、灭火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有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6]李国防主编,岳庚吉,郑俊岭副主编.消防安全培训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第2版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3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4

【关键词】 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 防火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很快的发展,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经济条件大大改善,大量的用于满足人们消费、休闲的公共娱乐场所应用而生。不可否认的是公共娱乐场的出现确实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是这些场所也带来的众多消防安全问题尤其是重大火灾事故也是无法回避的,这给人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公共娱乐场所指的是依据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法规条例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具体包括游乐游艺场所、网吧、保桑拿浴室、旱冰场、龄球馆等营业性休闲或健身场所;卡拉OK厅、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录像厅、影剧院、礼堂等放映或演出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音乐茶座、夜总会等场所。

1. 安全疏散问题

公共场所虽然大多数能在安全出口个数, 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宽度等方面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但是因为一些人为因素致使该类场所普遍存在问题, 突出表现在: 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不能保证安全

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公安部39号令第九条明文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和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严禁将安全出上锁、阻塞。但是一些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 私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在通道内大量堆放杂物、可燃物, 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封闭, 一旦发生火灾, 场所内人员无法安全逃生, 这些行为都是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2.内部装修问题

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在室内装修选材方面不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中规定, 不论是位于高层还是多层民用建筑中, 只要是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是地下一层, 无论该场所有无安装自动灭火系统, 其墙面装饰材料均应为B1级以上。目前, 部分场所经营者为了追求豪华, 高档,在场所装修时大量使用木板, 纤维板, 聚合塑料和聚胺脂泡沫等易燃、高毒材料, 未经过阻燃处理; 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 私拉乱接电线, 增大了场所的火灾荷载, 造成更多的火灾隐患。

3. 消防设施问题

目前, 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虽然安装了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种消防系统, 并且按照规范要求配备了各种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 但是由于经营者流动性大以及行业的特殊性等原因, 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普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4. 消防管理问题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普遍存在着消防法制观念

淡薄的问题。一些场所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核验收或是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开业; 一些场所虽然审核验收合格, 但是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擅自开业。一些场所开业后未

按照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对策

1.转变观念, 增强对火灾危险性的认识

所有公共娱乐场所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强化场所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应对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逐一登记注册, 建立专档, 并帮助场所建立健全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档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 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或者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正者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消防行政处罚, 使其能够尽快消除火灾隐患, 保证场所消防安全。另外, 公安消防机构在加强对场所管理的同时, 还应与派出所、文化、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和配合, 形成一套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确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 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予以及时纠正, 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凡在场所内

封闭门窗、栅栏的必须要求其当场进行改正, 强制进行拆除。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必须向场所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没有申报的应该进行补报,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或使用。对那些未申报,擅自开业的场所, 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并进行严肃处理。

3. 加强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检查, 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对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各项规范和要求, 如安全疏散、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内部培训等方面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对于公共娱乐场所的设计、审核、验收都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从源头上把关。对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申请开业以及补报的公共娱乐场所严格检查、严格把关。

4.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投入使用前, 要求对其业主和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习和掌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和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明确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内部员工定期对场所进行自查, 消除火灾隐患。

5.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无损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5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火灾隐患;防火设计;防火管理

0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要,公共娱乐场所的建设在以每年3%~5%的速度递增,这些公共娱乐场所在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公共娱乐场所作为人们在工作之余进行休闲娱乐的主要文化活动场所,有着结构复杂、内部装饰装修豪华、用电设备多、人员密度高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必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从最近几年来的火灾统计情况来看,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明显增多,而且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较多。例如:2002年6月16日2时43分,北京“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4人死亡、1人重伤;2005年12月25日晚11时左右,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檀岛西餐厅内的名为“老虎吧”的酒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2007年3月1日8时多,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村 “阳光娱乐总会”的歌厅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2007年7月4日20时50分,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的天赢歌厅发生爆炸,死亡25人、受伤33人;2008年9月20日23时,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2009年1月31日23时,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

从这些血淋淋的火灾事故中我们可以发现,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既有经营者的责任,也有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管理对策,从而达到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及火灾危险性

1.1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是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非洗浴部分)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1.2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从调查情况来看,公共娱乐场所多建在人员集中地段,或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这些场所布局紧密、防火分隔差、防火分区小,而且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为了防盗和便于管理存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等现象,再加上在设计时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等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问题。从消防安全角度来看,这些都是公共娱乐场所潜在的火灾危险性。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火灾危险性,加上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灯光暗淡等特点,一旦起火,容易引起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2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成因分析

2.1公共娱乐场所一般存在多种产权、使用权问题

公共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甚至是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内部的原有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公共娱乐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许多特殊要求的,经营项目与建筑防火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建筑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等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

2.2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构件或钢结构;舞台上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加上道具、布景,可燃物最集中;观众厅的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在装潢方面更是讲究豪华气派,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几率和危害。

2.3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起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灯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往往还需要使用各类明火或热源,如果管理不当也会造成火灾。

2.4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安全出口设置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这是近年来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后果最主要的原因。某些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少,相邻设置间距不足,降低了疏散能力和效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位置不合理,影响其应起的疏散指示作用,甚至没有起到该作用。

2.5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空间高、空气流通快、火势发展迅猛等特点,极易造成房屋倒塌,往往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2.6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人员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不能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2.7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不重视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在公共娱乐场所工作的服务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有的甚至不会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常用的灭火设备,这是娱乐场所火灾不能在初起阶段得到有效控制和消灭而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2.8经营管理者对场所内用火用电管理不力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经常出现随意增加用电设施,使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甚至出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将临时线路混搭乱接等现象。加上公共娱乐场所顾客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吸烟人多,经常会出现一些顾客将未熄灭的烟头随处乱丢的现象,而且一些娱乐场所为了烘托气氛经常直接在室内使用烟火。这些现象的产生,致使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始终无法得到根除。

2.9场所内没有严格制定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应急疏散预案

公共娱乐场所没有针对自身的经营性质和建筑结构特点制定灭火及人员疏散预案,没有严格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没有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和培训,没有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疏于对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使本单位始终处于被动防火的不利局面。

3加强和预防公共娱乐场所防火管理对策

3.1要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

3.2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消防审核关

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一要严把建筑防火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二要加强施工特别是装修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其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耐火等级;三要把好验收关,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四要严格做好开业前检查,充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3.3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公共娱乐场所在安全出口设置上一定要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净宽不小于1.40 米;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安全出口要分开设置,改建或扩建后的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够的可以加外接楼梯或利用其他办法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要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4公共娱乐场所要严格控制顾客的数量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说明中第5.1.9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最大容纳人数应按该场所建筑面积乘以人员密度指标来计算,其人员密度指标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录像厅、放映厅人员密度指标为1.0人/;(2)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度指标为0.5人/。

因此,对于公共娱乐场所内部所能容纳的最大顾客人数,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违反消防法规的规定。例如: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核定人员应该是140人,1994年11月27日发生大火前,舞厅在营业时严重超员,达到300余人,结果造成了烧死233人,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的特大火灾事故。

3.5严格控制并加强场所内用火用电管理

(1)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热措施。

(2)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吊顶内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远离可燃物。

(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和营业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

(4)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

3.6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有关公共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其抓好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公共娱乐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做到警钟长鸣;制定确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预案,建立防火档案;消防部门还应该与地方公安派出所紧密合作,派出精英骨干力量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务必使他(她)们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实行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确保他(她)们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组织灭火,迅速引导顾客逃生,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3.7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消防监督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建筑、电气防火的消防知识技能,及时了解掌握新型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积极参与人员密集场所灭火预案的制定,定期组织实际演练,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水平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认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的检查外要积极实施24小时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时的对这些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娱乐场所,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3.8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城乡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和日常宣传,用上街宣传,播放消防录象、录音,到单位给员工上课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城乡居民人人理解消防、懂得消防、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配合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搞好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单位内设置消防警示语,疏散指示标记,时刻提醒顾客注意防火,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显眼位置设置场所疏散路线图,帮助顾客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离开危险地,并可插播相关消防录象、录音来教育顾客。

4结论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共娱乐场所本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了,才能真正地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作者简介:

贾令龙,男,汉族,1981年10月20日出生,山东省邹城市人,2006年7月于江西宜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现任职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技术12级助理工程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6

一、公共娱乐场所不利于消防安全的特点

(一)可燃易燃材料比较多

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性质决定了场所的装修必须要新颖,有时代特色,而且要华丽又与众不同;使用较多的木材装饰出多种吊顶、墙壁造型;使用大量的塑料、可燃织物等高分子化学材料,设置许多的可燃材料家具,摆设一些易燃的装饰品;为达到灯光视觉效果和音响效果,还要使用一些特殊的材料,使火灾负荷大量增加,一旦发生火灾,可加速火势的蔓延速度。

(二)内部结构复杂

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都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受经营资金和娱乐项目变换较快的影响,目前在独立建筑中做娱乐场所的不是很多,大多是在临街的建筑中租用一层或几层作为经营娱乐场所。因此不能满足经营的需要,不管是经营舞厅、桑拿、、网吧,经营者都要对建筑结构进行一次不同规模的改动,如果该场所几易其主,内部结构与原设计已相差甚远,破坏了防火分区,堵塞了消防通道,封闭了安全出口,拆除或遮挡了消防设施,内部通道九曲十折、错综复杂,加上四周花哨的装修,让人很难找到逃生的出口。

(三)用火用电设备多

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用火用电设备比其他场所要多,明火的火源有营造气氛的蜡烛,无处不在的瘾君子,厨房的灶具,烧烤的厨具;用电设备更是无处不在,灯光照明多,音响设备多,配套使用的饮水机、空调机、电风扇、通风系统等设备多,功率大,配电线路纵横交错,在吊顶内如织网般密集。娱乐场所经常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公共娱乐场所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很少有管理规范的,经营管理者主体意识差,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匮乏。装修时破坏消防布局,使用中不定期维护消防设施,防火卷帘下摆放物品,常闭防火门常开的行为常常发生。

二、强化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很多人都提出过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我个人认为以下几点显得尤为重要。

(一)严把建筑消防审核及验收关

公共娱乐场所大部分是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造扩建而成,有些建筑不是设计作为公共娱乐场所使用的,建筑本身存在着较大的使用缺陷,特别是《建规》、《高规》修订以后,这些场所更加不符合现有规范的要求,有些不法经营者不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使许多娱乐场所存在先天的火灾隐患,甚至形成难于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娱乐场所的建筑审核和验收中严格依照审验程序,排除人情关,本着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审验工作和开业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从公安消防机构的日常检查情况来看,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消防知识的了解非常少,有不知道如何报火警的,有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的,有不会火灾时逃生的,有不会疏导人员的。日常的消防管理能力和火灾处理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火灾,自救和逃生能力非常差,也是造成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群死群伤的原因。针对这种情况应当从法规上明确对该类场所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方可持证上岗。对从业人员要加大消防常识宣传教育,使其懂得基本的消防检查、自防自救常识,并制定完善的灭火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提高自防自救等四个能力。

(三)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依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尤其是坚持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并且有奖惩措施保证实施。每日开业前及营业中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场所防火巡查一次,主要检查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设施的在位和运行情况;安全车看、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无违章使用明火、燃气、携带危险品的违章现象等,发现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后能当场改正的应当立即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报告上级发改正通知单责令限期改正。防火巡查根据娱乐场所情况的不同可由专门机构实施或由岗位责任人实施;每月防火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进行综合性的检查,主要检查各部门岗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测试消防设施功能、人员对消防常识的掌握情况等。火灾隐患的整改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发出改正通知书,并负责监督,完成情况向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汇报。

(四)自我管理与政府监督齐头并进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7

关键词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探究对策

中图分类号 D6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3)012-0198-01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公共娱乐场所大批涌现,如:KTV,舞厅,酒吧,桑拿浴室等。然而大多娱乐场所安全管理严重滞后,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2005 年6 月10日,广东汕头华南宾馆发生特大火灾,死亡31 人,重伤3 人;2005 年12月25 日,广东中山老虎酒吧发生特大火灾,死亡26 人,伤11 人;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俱乐部大火,死亡44人。2009年1 月31 日福建长乐 “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15 人死亡,22 人受伤。全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本人在以下方面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探究进行了探究。

1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特点探究

1.1 建筑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形式多样复杂,内部结构复杂,经常翻修,多改造而成,场内通道窄小。不能满足消防设计的特殊要求。

1.2 人员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错综复杂,流动性大,素质高低不一,管理也混乱。这些场所为了迎合顾客、招揽生意,防火意识和要求不高。娱乐状态下的人们的警觉性普遍较低,防火意识差。

1.3 火灾突发性强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用电设备多,功率大,连接的电气线路多,火灾隐患也多。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部装修为了追求豪华绚丽,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这样火势会迅速向四周蔓延,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4 火灾发生后控制性差

1)为了满足场内音响效果和环保要求,公共娱乐场所的门窗一般情况下是关闭的,发生火灾时烟雾不能够及时排出,在室内大量积聚,加上可燃荷载多,如果未能及时通风,那么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物而形成浓烟将造成人员窒息,浓烟造成能见度低导致于开展疏散与救人灭火行动困难。

2)人员疏散难,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随意性大,流动性大,高峰期人员密集。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们惊慌失措,争先逃生,再加上场内环境昏暗复杂,通道狭窄,拥挤,人员大量无序涌出,堵塞出口,造成人员互相拥挤践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2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究

2.1 经营者淡薄安全意识,对消防安全管理不重视

1)消防器材设施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公共娱乐场所没有按规定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未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场所上下层连通,面积超过防火分区要求而没有采取防火分隔等措施、大量采用木质等可燃构件和材料,致使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灭火器材严重不足等等。还有部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栓锈蚀严重、栓口缺失,或者室内消防栓已被遮挡,出现险情时很难使用消防栓;部分灭火装置长期不使用,筒体锈蚀严重,标签模糊不清,要求压力达不到;一些消防通道堆积杂物,发生事故时,消防车辆不能正常进出,人员疏散速度受到严重影响。

2)忽视消防安全整改,未建立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部分场所经营者对消防部门检查、审核不理解不配合,忽视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整改工作挥之脑后。内部防火设计改建扩建不送消防机构审核,一旦达不到规范要求便埋下了先天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娱乐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未建立严格的,内容全面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缺乏对从业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未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公共娱乐场所大多数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消防教育和培训,未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及自救逃生知识,不懂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和组织引导顾客疏散。 大多数娱乐场所也未曾组织消防演练导致员工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失去镇静,不会报警,从而使更多人员伤亡。部分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无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对场所内部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对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现象不以制止,让单位始终处于防火的不利局面。

2.2 监管失控,执法不严

1)部分消防监管漏管失控。目前各级公安消防人员少,消防任务比较繁重,对一些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消防的检查、宣传和管理力度不大,导致部分场所出现了无人管理,无人控制状态。

2)追求利益,以罚代处。部分部门受利益驱使对消防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忽视,未进行规范全方位的审核就允许开业,使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先天带有隐患。有的仅仅以罚代处、以罚代停,并未实施行政处罚和停产停业。有的和一些娱乐场所结成利益之貉让其在没有消防措施保障下经营。因此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另一主因就是消防执法不严。

3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探究

3.1 把住审批发证“四道关”,消除产生火灾隐患源头

有关机构应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审图验收、建设过程、竣工验收等各个关口的监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部分老式建筑在改造成公共娱乐场所后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时没有达到消防要求,也不予以使用。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应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隐患。督促其及时依法报审和整改。在源头上遏制住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滋生。

3.2 各部门联联齐手由“事后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

工商、治安、文化等部门应该将消防审查作为公共娱乐场所办理相关证件的前置条件,摒弃以往“重许可、轻监管”的传统做法。政府应针对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协调发动工商、治安、文化

和消防等部门共同进行综合治理。应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而已经取得相关证照的娱乐场所。配套使用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整治娱乐场所安全消防问题的合力。

3.3 加强娱乐场所自身消防建设,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和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消防检查、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器材日常维护管理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来规范从业人员、顾客的行为,能有效遏制火灾隐患的形成。还可以建立消防疏散、灭火、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检验场所的自救能力。

3.4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提高经营者业主安全责任意识:在营业中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员工消防培训,合格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火灾报警方法、疏散在场群众。

3)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公共娱乐场所内通过张贴安全消防知识图片、设置消防安全标牌和新型媒体传播的方式,向顾客和员工宣传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以及发生火灾事故时的逃生指南。

参考文献

[1]苏振华.罗庆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问题与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8: 20.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篇8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是指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从近年来不断发生火灾事故中不难看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在新建或改建过程中,未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加上用火用电管理混乱造成的。

二、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的误区制约了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

一些地区的主要领导和部门存在重发展轻规范的思想,对于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反应迟钝、态度暧昧、管理不力,不仅造成火险隐患丛生,火灾发生不断,更破坏了改革和发展的稳定环境。

(二)长效管理措施不力使公共娱乐场所长治却不能久安

每年都要反复开展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治理,特别是一些地区发生公共娱乐场所大火之后,全国上下的专项治理斗争更是开展得轰轰烈烈,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是缺乏长效的管理措施。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低下是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火灾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往往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就已经伤亡大半了,要想减少人员伤亡,应在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上下功夫。

(四)新情况、新问题的增多加大了消防工作的难度

公共娱乐场所正向大规模、高档次、综合功能方向发展,致灾因素更多更复杂,火灾更难于扑救,人员更难于疏散。休闲中心、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顾客和从业人员留宿现象比较普遍;演出活动和节庆活动增多,造成一些场所特别是经营效益比较好的场所超员现象严重,既增加了管理难度,又是造成公共娱乐场所火灾死伤人数增多的主要原因。

三、解决对策

(一)健全行政法规、更新技术规范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消防工作也需要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因此,消防法规的健全也就势在必行。

(二)严把审批关口,消除产生火灾隐患的源头

一要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坚决不批;二要严把施工检查关,坚决制止减、缓、砍消防工程项目的发生;三要严把验收关,坚决禁止未经审核和验收不合格的场所投入使用;四要严把消防安全检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开业或举办活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验收、发证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严格执行错案倒查追究制。

(三)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并重,实现公共娱乐场所长治久安

一方面要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消防、治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分口把关,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措施。要将公共娱乐场所按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全部纳入重点单位管理范畴,分别落实到支队、消防大队(科)、派出所,实行三级管理,做到监管权限明确,责任落实。

(四)建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全社会齐抓共管是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公共娱乐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将被动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变为自觉行为。通过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巡查和看护,防止遗留火种和纵火,加强消防通道和火电源管理,预防用火不慎及电气故障火灾,防止安全门及通道被堵造成群死群伤。同时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全员培训,实行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在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场所的全体员工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热点追踪系列报道,播发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知识,加大新闻曝光力度,警示市民,震慑违法违章行为;三要将消防宣传材料送到每个经营业户手中,在公共娱乐场所中醒目位置广泛张贴,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活动;四要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对全市重点公共娱乐场所,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疏散实战演练。

(六)提高消防监督员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现有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它会越来越多,这样一来,就会给消防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这也是对消防监督员的一种考验,这就要求消防监督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增加所带来的这种压力。消防监督员是负有一定的消防监督与管理责任,拥有相应的管理职权,并能通过监督管理业务活动有效地进行消防工作的人员。只有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员的各项政治、业务、文化、身体等各方面的素质,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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