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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实施方案8篇

时间:2023-03-07 15:04:42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进一步扩大用人民主,坚持任人唯贤,拓宽选人渠道,促进全面学习,加强岗位交流,推进能上能下,激励机关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进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机关于部队伍,促进安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员竞争上岗工作在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全员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条件

全员竞争上岗是局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人选,凡是符合竟争上岗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与中层领导职位的资格竞争。全员竞争上岗应在核定的编制和中层职数限额内进行。

(一)基本条件

参加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局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

2、竞争职位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61年1月1目以后出生)。

3、竟争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中层副职(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竞争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在下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不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三、全员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这次全员竞岗采取竞争任职资格或竞争具体职位的方法进行。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形式予以确认

全员竞岗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方案。结合局工作实际和竞争职位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向局机关全体人员公布,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方案公布后,原任中层干部继续履行原职责,直到该科室负责人重新明确为止。

2、组织报名。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可只报一个任职意向,也可兼报其他任职意向,并写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3、资格审查。竟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公布参加竟岗人员名单。

4、述职和民主测评。参加竞争人员应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述职,介绍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述职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派员参加。

5、组织考察。局竞岗工作小组,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个人素质要素、述职、民主测评等,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必须形成书面材料,提出任用建议。

6、讨论决定。考察后,召开局长办公会,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资历、述职、测评等综合情况和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7、公示任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文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干部任免审批表》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归入个人档案。

四、全员竞争上岗人员的管理

全员竞争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内享受岗位相应待遇。男性年龄达到55周岁,女性年龄达到52周岁后不再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五、全员竞岗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使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指导下,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刘德波为组长,副局长张锋、许秋生、黄毓南、任伟为成员的公开竞争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认真严肃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公开竞争上岗的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时间紧,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和公开竞争上岗的关系,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公开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进一步扩大用人民主,坚持任人唯贤,拓宽选人渠道,促进全面学习,加强岗位交流,推进能上能下,激励局机关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卫生干部队伍,为全区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竞争上岗工作在区委组织部领导下,由局党委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局机关现有职位数14名,其中正职12名,副职2名。红十字会秘书长由于已经红十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岗位不再竞岗,主要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由于客观因素,公共卫生科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管办)副主任(副科级)两个岗位此次暂缓竞岗,其他11个职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分别是:

1.局办公室主任1名;

2.局人教科科长1名;

3.局财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4.局医政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5.局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科科长1名;

6.局药物政策与监管科(药品采购中心)科长1名;

7.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1名;

8.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科长1名;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管办)副主任1名(正科级1名)。

局机关职位按竞争具体职位方式进行,实际任用根据岗位空缺及考察情况研究后确定。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区区镇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局机关和系统中层干部的现状,确定以下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在全区卫生系统范围内选拔。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对象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2)竞争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竞争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中层副职(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竞争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在下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不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公布方案。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和机关中层干部的现状,制定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开展竞岗工作指导思想、局机关现有中层职数情况、竞争职位数、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2.组织报名。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报一个任职意向,并写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3.资格审查。局竞岗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公布参加竞岗人员名单。

4.述职答辩。召开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述职答辩会。参加竞岗人员进行工作述职,介绍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述职答辩结束,由评委对其述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分数占总得分的50%。述职答辩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派员参加。

5.民主测评。由参加述职答辩会所有人员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得分占总得分的50%。

6.组织考察。竞岗工作小组根据竞岗人员述职答辩和民主测评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出任用建议。

7.讨论决定。考察后,各单位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资历、述职、测评等综合情况和考察结果,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票决决定拟任用人选。

8.公示任用。拟任人选,在局机关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文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干部任免审批表》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归入个人档案。

五、竞岗的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7月5日—7月20日):制定方案阶段及宣传动员阶段。召开竞岗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竞争上岗的范围、职位、条件、方法和时间安排。召开竞岗动员会,讲清竞争上岗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讲清竞岗的职位、任职条件、方法程序,做到思想统一、态度端正。

第二阶段(7月22日—7月24日):报名审查阶段。将竞岗职位、任职条件进行公示。符合竞岗条件者自愿报名,填写个人自荐表,由单位组织推荐的,填写组织推荐表。报名截止日期7月24日下午5:30,报名地点局人教科。局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自荐、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岗人选,并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7月25日—7月29日):述职答辩阶段。召开述职答辩会,择优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第四阶段(7月30日—8月6日):组织考察、任用、总结阶段。进行组织考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差额票决任职人选,公示后下发文件。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成立卫生系统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中层干部竞岗工作,拟定竞岗职位,合理确定竞岗人选,对参与竞岗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各个竞争岗位的任职建议人选。

2.在竞争上岗期间,局各科室工作仍由原负责人负责,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待新任职人员由局行文公布后进行工作交接。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3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竞争上岗职位1个: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安监局在编在岗公务员;

3、须任科(股)长2年以上(2011年元月30日以前任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元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2、受到组织诫免或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期内的;

三、方法步骤

1、公布方案。实施方案在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干部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按报名人数与拟竞争职位不少于2:1的比例进行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取消竞争上岗职位;

3、资格审查。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符合条件的参加竞争人员名单;

5、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召开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的竞职演讲大会,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竞职演讲的顺序临时抽签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竞职演讲结束后,对竞争人员演讲情况进行评分;民主测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打分,每项20分。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分局班子成员与其他干部两个层次,计分权重均为6:4。在此基础上,再对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按5:5权重折算出每人的综合得分。

6、组织考察。局党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1:2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提请县委组织部、差额考察;

7、决定任命。局党组根据县委组织部考察反馈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提出相关职位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

四、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2014年元月30日公布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元月30日17时30分止,地点设在局人秘科;

3、资格审查。2014年元月31日上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竞争人员名单;

4、竞职演讲时间。2014年元月31日19:00。

五、组织领导

此次竞争上岗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进行。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4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各县(市)、区局基层税务分局长职位选拔任用和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合理配备、使用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要求,依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国税人字[2005]13号)文件精神,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组织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的基层领导干部,促进**国税事业的蓬勃发展。组织原则: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市局全程监督,对各县(市)、区局基层税务分局长职位进行选拔任用和竞争上岗。二、基层税务分局长任职的基本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坚持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5、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规定。(二)基层税务分局长任职必须具备下列资格(1)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证书)。 (2)年龄:男50周岁(1955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女48周岁(1957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年龄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3)应具备5年以上工龄(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正股级领导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4)必须是近两年考核连续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连续称职以上。(5)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三、选拔任用基层税务分局长的范围和程序(一)范围:++年通过竞争上岗任用的各县(市)、区局稽查局长,可通过选拔任用程序任命为基层税务分局长。(二)程序1、民主测评。对拟任人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过半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县(市)、区局党组推荐。县(市)、区局党组对经过民主测评人员进行研究并票决,向市局推荐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党组票决达不到三分之二,不得向市局党组推荐。3、组织考察。市局组成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市局党组。4、党组研究任用。对经组织考察后的推荐人选,市局党组进行集体研究,对决定任用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办理有关任用手续。四、基层税务分局长竞岗程序对经组织选拔任用后的空缺基层税务分局长职位进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程序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察、政治业务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组织任命等八个环节。(一)报名、资格审察、政治业务考试由各县(市)、区局组织实施,市局人事处和监察室组成督导组,进行全程监督。(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由市局组成考察组统一进行。(三)市局党组对拟任职人员进行研究、任命。五、竞争上岗成绩比例及人选的确定(一)政治业务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政治业务考试为100分,占总分的35%。考试结束后,将考试人员的成绩分别按所报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考试成绩按空缺职位与竞职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人员,予以公布、公示。(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为100分,占总分的35%。其中民主测评占总分的30%,组织考察占总分的5%。民主测评不过半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于确定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由市局党组派出考察组,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并公示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结果。(赞同票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进入县(市)、区局党组票决)。民主测评成绩计算公式=(赞成票÷有效票)×100×30%。考察组根据谈话和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被考察人的组织考察得分。根据笔试成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三项成绩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空缺职位1:2确定进入县(市)、区局党组票决人选,予以公示。(三)县(市)、区局党组推荐为100分,占总分的30%。县(市)、区局党组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总成绩,对入围人员思想作风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后进行票决,同等条件下,二00三年产生的后备干部和原稽查局长优先考虑。按空缺职位1:1确定拟任职人选报市局党组。(四)市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进行任命。六、下列人员,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阶段,笔试分数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数计算(自愿参加考试者可参加考试)。(一)2003年度确定的后备干部;(二)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七、组织领导市局党组成立竞岗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其他市局领导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八、各县(市)、区局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报市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九、本方案由市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00五年六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5

为顺利推进竞争上岗工作,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

二、竞争职位

(一)正科职岗位

1.局市容市政科科长1名

2、局督察科科长1名

3、局广告亮化科科长1名

4、执法大队中队长2名

(二)副科职岗位

执法大队副中队长1名。

所有职位实行不定岗竞争方式。

三、竞岗范围

竞争上岗的范围是区城管局机关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竞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执行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能主动服从组织安排,符合干部德才兼备的要求。

2.竞争正科职岗位,必须具备:副科职满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主任科员满一年的。竞争副科职岗位,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工龄,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已任副主任科员满一年的。

3.年龄:正科职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职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及以上;对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加竞岗。

五、竞争上岗程序

第一阶段: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7月20日前结束)

坚持公开条件、公平竞争。通过动员、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鼓励广大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名,引导竞岗人员正确对待竞岗,把竞岗作为学习交流、锻炼提高的机会。努力营造鼓励竞岗者、尊重竞岗者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干部在竞岗中得到锻炼、成长成才,接受组织挑选。

(一)动员(7月17日)

在一定范围内召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二)公布职位和竞岗方式(7月18日)

1.制定并向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发放《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竞争条件和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步骤。

2.所有职位实行不定岗竞争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进行行政执法大队二个中队长、一个副中队长职位竞岗,参加竞岗中队长职位的报名人数不少于3名,参加副中队长职位竞岗的不少于2名;第二次进行局机关三个正科职竟岗,参加竞岗报名人数不少于4名。如果报名人数不够将相应减少竞岗职位。

(三)公开报名(7月19日—7月20日)

在公布实施方案之日起开始公开报名,报名步骤具体如下: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反映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并填写《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附表二)。

2.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局组织人事科。

4.联系人:陈玉香电话:52883570。

(四)资格审查(7月23日)

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参加竞岗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岗人员名单后对外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阶段(7月29日前结束)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通过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不断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让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接受组织挑选。严格按照竞岗方案制定的原则和标准,确定考察对象。

(五)竞岗演讲(7月25日—26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竞岗大会上进行竞岗演讲。演讲内容主要是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德才表现、自我素质能力以及本人对履行新岗位职责的设想,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竞岗结束后,演讲成绩反馈给本人。评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竞岗演讲时间:执法大队7月25日上午进行竞岗,局机关7月26日上午进行竞岗。

(六)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7月25日—26日)

行政执法大队竞岗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执法大队在编在岗的人员。局机关竞岗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机关借用在编在岗的人员。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在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监督成员为:董惠宁、陈玉香。统计人员为:魏敏、杜捷。

(七)确定考察对象(7月27日)

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参加竞岗人员的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其中竞岗演讲占总评的40%,民主测评占总评的60%。领导班子参考综合评定结果,按照比正科、副科竞岗职位数分别多一人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名单和最低入围分数进行公布。

第三阶段:组织决定阶段(7月31日前结束)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岗演讲、考察、平时表现及拟任人选岗位相适度等情况,通过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正式任用,把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岗位相适的人才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班子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情况,对违反竞岗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八)组织考察(7月31日)

组成考察组,由周长巡、董惠宁、陈玉香、曹华迅同志组成,周长巡同志任组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谈话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的分管领导、科室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领导班子会议汇报。

(九)研究决定(7月31日)

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汇报,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岗演讲、考察结果、平时表现及拟任人选岗位相适度等,集体研究并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任前公示(待区委组织部批复后)

将拟任人选名单公示7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十一)正式任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

公示结束后,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办理有关任职手续。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6

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极参与。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实际步骤,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了解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和程序。符合竞争条件的同志要踊跃报名参加竞争,没有报名的同志也要关心、支持竞争上岗工作,积极参加有关活动,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要求高,特别是要保证竞争的公正性,严禁借竞争上岗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各部门要通过这次竞争上岗,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学习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对因年龄、任职时间等因素未能参加竞争的人员以及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7

为进一步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激发食品药品检测队伍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名副所长(八级职员)职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补充。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XX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提高市食品药品检验队伍水平。

二、竞争职位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1名。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1、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编在岗人员。

2、符合《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专业技术人员竞聘该职位者,应符合《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

6、现担任市药检所中层干部或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四、程序步骤

本次竞争上岗程序为:政策宣传与动员、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推荐与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公示与任命。

(一)政策宣传与动员

组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熟悉了解本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竞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上岗,采取定向报名的方式。因公出差的同志可委托他人报名。本次竞争上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由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并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竞争程序

1、民主测评推荐。

参加药检所副所长职位竞争的人员,须参加民主测评推荐。民主测评推荐取前2名且票数过半者进入面试。如推荐出1名,剩余人员进行下一轮推荐,取1名票数最高且过半者进入面试。

2、面试。

参加药检所副所长职位竞争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

面试以演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面试考官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等7人组成,竞职者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试后,每位考官对其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其余五名考官的评分累加之和除以5,就为竞职者的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对象

局党组会议根据竞争上岗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局人事科负责牵头,会同局纪检监察室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主要为分管领导、考察对象所在股室人员,根据需要可延伸到相关服务对象。被考察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六)决定任职人选

召开党组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与任命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五、纪律监督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8

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省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名,办公室主任名,副主任名,监察室副主任名,执行局(庭)长名,副局长名,刑庭庭长名,副庭长名,民一庭庭长名,副庭长名,民二庭庭长名,副庭长名,行政庭副庭长名,审监庭庭长名,副庭长名,立案庭庭长名,法警大队副队长名,中心法庭副庭长名,中心法庭副庭长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⒈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⒉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⒊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⒋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⒈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年(年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年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年以上(年月底前任职)。

⒉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周岁(年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周岁(年月底以后出生)。

⒊其他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基本胜任票×不胜任票×)×。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至)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⒈省级荣誉每项加分。

⒉市级荣誉每项加分。

⒊县级荣誉每项加分,对至年度在公务员考核当中,次优秀加分。

⒋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分,本院每项加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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