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个人案例总结8篇

时间:2023-03-07 15:05:30

个人案例总结

个人案例总结篇1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大学生安全教育 应用方法

案例教学法侧重以人为本,教师侧重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不是被动的、消极的接受者,而是主动的、积极的知识探究者,这样就充分调动了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学生的时间和能力。同时运用案例教学法把学生的德育知识和社会能力培养从理论教学中细分出来,注重对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在案例教学法运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精心选择案例

没有案例,案例教学无从谈起,没有好的案例,就没有有效的案例教学。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编制案例时注意案例素材的真实性、时代性、针对性、趣味性和答案的多元性编制出好的案例。我认为在选择案例过程中应从下几个方面考虑:

1.案例要有针对性。案例要根据教学目的有针对性地收集,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案例的收集过程是个不断筛选积累的过程,收集的案例要有针对性与典型性。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认为案例的选择,既要典型又要贴近生产实际。因此我经常深入学生的生活收集素材,不断更新案例。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角,教师在课前将准备好的案例告知学生,让学生了解案例内容,并要求学生查找一些必要的资料,做好发言准备。

2.案例要存在争议性。即案例本身能引起争议和冲突,引发不同的观点,这是刺激学生兴奋点的有效措施。如果是学生不用经过讨论就能得出共同观点的案例,就不存在讨论意义了。所以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选择有一定争议性的案例,让学生有讨论的空间。

3.把握好案例的难易程度。案例太难,学生因知识储备不够无从下手,只有消极等待课堂上的灌输,丧失参与的兴趣。相反,如果案例过于简单,结果一猜便知,则不仅会降低教学要求,而且会降低学生对案例的参与度。所以,案例难易要适度。同时,对案例难易程度的掌握,有助于教师把握好教学进度,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一定教学量,提高学习效率。

二、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教学是使学生在熟悉具体案例的过程中,通过自学、分析、讨论、总结这一过程,达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有特殊的应用条件与程序。我认为在这一系列程序中,有几个环节非常重要,直接关系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效果。

1.第一个重要环节――认识案例。案例教学重要的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让学生深入透彻地分析案例。培养学生的思考分析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实现培养综合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还在于学生的创造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提高和发展。教师在此环节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如何分析案例,将真实的典型的情景展现在学生面前。在教学过程中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真正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样能被学生立即运用于类似案例描述的社会实际中,解决实际问题。并达到为学生敲响警钟,提高安全意识的效果。

2.第二个重要环节――课堂讨论。学生通过自己个人的分析、探究,获得了个人关于案例问题的见解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一方面,要使学生勇于发言、陈述观点。另一方面,要保证讨论的秩序和效率,使讨论能够围绕主题,有针对性。这一阶段为每个学生提供了发表自己的看法、认识、见解的机会。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群体的潜能,培养合作精神。讨论中要求小组每个成员发表自己的看法,供大家讨论、批评、切磋、补充,具体的做法不拘一格。教师可以通过随机点名提问,发现问题,回答问题,总结提炼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原理。通过主动参与,提高学生能力与基本技能。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胆量、快速反应的能力,等等。

3.第三个重要环节――课堂总结。总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学生在教师的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是一个评价过程。总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对学生在前面几个阶段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对在课堂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肯定,同时鼓励参与度低的学生今后积极参与讨论,从中不断锻炼自己。另一方面要总结整个教学过程,包括分析问题思路的恰当与否,观点归纳的逻辑性与全面性,课堂讨论主旨问题的把握及表达效果。通过总结,使学生对自己进行客观评价,从中取得经验,逐步培养知识应用能力。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效果及总结

运用案例教学法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课堂教学实施后,效果如何,学生的反馈意见如何,学生的收获如何,是作为任课教师要反思的问题。要通过学生课堂、课后的反应、收获及任课教师的感触进行总结与改进。观察学生的反应情况,调查学生通过这门课得到的收获,了解学生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中更希望通过哪些案例进行讲解、讨论,让学生提出哪些案例更适合课堂的案例教学法,等等。对学生提出好的建议与意见给予肯定,并虚心接受与采纳学生意见。经过任课教师与学生共同总结,拟定出更好的案例、思路,并在今后的课堂中灵活运用,让学生从中收获更大,学得更轻松。同时任课教师必须透彻理解案例所涉及的焦点问题,同时必须把握问题所涉及的一系列理论基础,并由此得出结论,并在案例讨论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和点评,这说明案例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

案例教学法是《大学生安全教育》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上课时我们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加大《大学生安全教育》案例教学法的比重,提倡互动式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时刻提醒学生安全无小事。不仅要自己做到有安全意识,同时要把这种意识感染至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让大家共度平安一生。

参考文献:

[1]王红姝.浅谈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与应用.黑龙江高教研究,2000(3).

[2]王纪中,等.案例教学法应用初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0(3).

[3]扬树新.案例教学法初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1(1).

个人案例总结篇2

一、创设“以案推导”的课堂教学模式

探讨如何将省级课改课题中的“案例教学”和我校开展了“课堂三导”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活动整合在一起,落实到课堂教学中,“以案推导”的课堂教学模式成为本人教研的核心。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讨、实践、总结,创设地理“以案推导”的课堂模式。

二、具体实践做法

(一)地理教学案例内容的选择与获取途径

案例应为提供普遍性地理规律服务,以使学生最轻松、最透彻地理解地理原理为原则。这就要求教师选择案例前要吃透教材中原理性知识,根据需要选用或有针对性地处理教材中案例;要求教师熟悉乡土地理,熟悉热点内容,研究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兴趣爱好,选或设计出最合适的案例,达到“以案推导”、“以案论理”。

地理案例教学,要注意案例呈现的形式,如可以采用例导型、例证型、例说型、复合性等等,根据教材内容进行选择。

(二)“以案推导”的课堂模式的实施

1.导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展示学习目标。环节是:呈现案例――问题串――展示学习目标。

如高三复习课《人口的空间变化》,先通过视频、材料案例呈现“中国富人移民忙”导学,创设问题情景:①中国富人移民是人口迁移吗?②属于哪种人口迁移类型?③影响他们迁移的因素是什么?④中国富人迁移对中国(迁出地)的影响?对美、加澳(迁入地)的影响?激发学生思考,根据材料加以讨论,发表不同观点,导出复习目标:举例说明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

2.导疑――学会质疑和解疑,归纳知识和方法,并进行迁移和运用。环节是:呈现案例――目标问题串――分析――归纳――案例迁移。围绕呈现案例预设的系列问题,教师设置的问题应具有层次性、思维性、趣味性,才能吸引学生主动探究、积极思考。

案例问题串的设计让学生思维活动就有了明确的目的性,他们就会调动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思路和方法,来分析、解决地理问题,这个过程也是暴露学生缺漏很好的方式。针对学生自主学习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教师发挥引导作用,因势利导,有的放矢,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课堂效率。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阶段是教师的总结评价,学生在教师的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总结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对学生在前面几个阶段中的表现进行评价。(2)对案例本身所蕴涵的道理或问题进行评价,以调整和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和提高地理思维品质,让学生树立对某一问题或现象的正确态度,提高学生再次遇到类似问题或现象时的分析、解决的经验与能力。总结和评价案例是对案例教学的概括和升华,一般由教师来完成。案例总结方式有:纲要式总结、提高式总结,矫正式总结、悬念式总结等。

师生共进发思维的火花,培养创新品质。教学本身是动态的建构过程,课堂教学千变万化,再好的“预设”也不可能预见课堂上出现的所有情况。因此,实际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质疑教学内容,打破教学过程中的预先设定,从而使教学行为随着教学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灵活变化,这也是“以案推导”教学最大的特色所在。

3.导练――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知识、思维和方法迁移训练。导练环节是一个灵活而流动的环节,是贯穿“以案推导”的课堂模式的升华,要全方位地进行有效的案例迁移训练。导练的案例选择可围绕:(1)基础知识的迁移训练;(2)分析方法的迁移训练;(3)思维能力的迁移训练;(4)迁移训练的达成度的反思等等。

“以案推导”的课堂模式让学生有自主合作学习的机会,教师趁机引导学生抓住典例,归纳总结地理方法、思路和规律,进行灵活地迁移应用,学生对同个知识点不同角度考查和同种角度考查不同知识点的案例都能够做到得心应手。

4.教与学反思,教学相长。教与学反思是整个教学实践十分重要的一环,教师一方面可以自我反思:案例的选取与课程标准和课时目标达成度的差距;案例的呈现的方式的有效性;针对案例创设问题与学生知识体系形成、地理思维的碰撞、地理考核的四种能力的结合程度;案例的学习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形成;案例与“导学”、“导疑”、“导练”的整合的方式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与学生交流,缩小预设与生成之间的差距,最终达到教与学相长的目标。

实践证明,课堂创新性教学实践中采用了“以案推导”的课堂模式,发生了五个可喜的转变,一是改变了教师的教学理念;二是增强了案例问题探究能力;三是转变了学生学习方式;四是提升了反思意识;五是提高了课堂的实效。

个人案例总结篇3

1选择案例,综合分析

教师在课堂中引入案例的时候,要精心选择合适的案例,注意案例与课堂内容的契合性,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以便达到课堂效果。通常情况下,教师所选择的案例都比较容易使人接受,具有很强的情境性和细节性,能够很好地把学生引入进去。同时,教师应当注意课堂时间和课堂效率,设计大案例的时候要少而精,从而把握课堂时间和教学效果。除此之外,当教师在课堂上展开案例的时候,教师要阅读案例,并对案例进行一个全面细致的分析,让学生更好地了解案例内容,并指导学生把案例和相关知识点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分析案例的能力,从而找到问题解决的切入点。

2小组学习,探究问题

对案例有一个充分的理解后,教师可以把学生划分成组,让学生进行组内分工、学习探究,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交流能力及集体意识[2]。每个人对问题的看法和认知是不同的,因此,在小组学习的过程中,小组成员要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展现自己内心的想法,充分挖掘剖析案例,通过小组讨论分析,最后形成共识。

3全班交流,分享成果

全班交流是课堂案例教学过程中的高潮环节。在这一阶段中,首先各个小组的组长代表本小组去把组内探讨的结果陈述出来,同时还要接受同学们的提问,并对提问进行积极回答。对于意见不同的问题,全班要进行交流,在交流中思维得到碰撞,从而能够把学生带入问题情境中,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总结归纳,深化提高

教师要对本案例的探讨结果进行总结归纳,这个环节中教师的作用特别重要,教师在总结的时候,要准确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对每个小组的学习成果给予一定的肯定,同时还要对其成果进行明确的分析和评价,让学生看到自己的进步,也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激发学生不断学习。除此之外,教师的总结还要给学生留有思考空间,启发学生如何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如何正确展开分析思路,如何将这种思路运用到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进一步深化问题,深化课堂内容。

5实施方案,强化技能

教师的总结归纳还不是案例教学法的结束阶段,最重要的是最后这个环节,就是实施具体方案,强化学生的技能。我们需要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模拟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增强学生人力资源管理技能的训练[3]。通常情况下,教师做完评价总结后,案例教学就结束了,但是,由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一般的理论是很难展现真正的教学效果的,需要进一步引导学生进行方案实施,切实让学生体验到实际的管理才能发挥出案例教学的效果。只有让学生参与方案实施,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才能让学生掌握重要的管理方法。同时,人力资源管理技能训练要以案例为背景,符合案例中解决方案的要求,让学生按照案例中的角色来完成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

6结语

个人案例总结篇4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刑法总论教学;运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5.065

传统的刑法总论教学模式是满堂灌的讲授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教师能够将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全面和系统的传授给学生。但是,这种方式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却忽略了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重视学生课本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培养。因此,一味的实行教师主导下的讲授,务必会使刑法总论的教学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导致学生对于刑法总论学习仅仅限于纸上谈兵,而不能解决实际的刑事法律问题。有违刑法总论教学大纲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同时也不符合现代高等教育理念的基本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很多刑法学教育工作者纷纷探讨刑法总论的教学改革问题,以寻求更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课程教学模式。随着案例教学法的提出,笔者一直在教学过程中探索和实践着,深感案例教学法对于刑法总论的教学具有重大意义。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总论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案例内容将学生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学生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考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途径,形成方案。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1具体、直观

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将学生带入某个情景之下,该情景中涉及很多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同情景之中的具体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更加具体、直观。

1.2教学的实践性较强

案例教学法将学生带入某种情景之下时和带领学生办理真实的案例有异曲同工之妙,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在直观的感受之下,学生身临其境,结合理论知识,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如果是小组完成还需要和组员协作。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刑法总论知识的探索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1.3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

在案例教学法中,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都是学生完成,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只是起到督促和评价的作用,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主进行,学生是课堂的主角。

2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运用的优势分析

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刑法总论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只起引导和评价的作用,这样的教学模式和以往一贯的理论课教学模式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

2.1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总论的课程特征

从刑法总论的知识体系来看,主要有犯罪论和刑罚学两块,这两部分内容在很多知识点上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而本课程往往是低年级学生学习,对于低年级学生而言,理论性强意味着难懂和枯燥,倘若一味的坚持教师主导的讲授法,势必造成学生不能完全理解知识点,而且会导致学生会对课程失去兴趣。从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法正好能够解决刑法总论理论性强的难题,案例的分析往往使抽象的理论具象化,在案例教学的情景之下,学生更容易理解理论背后的内容。同时,学生理解了也就不觉知识点枯燥了。

2.2案例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刑法总论的兴趣,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仅仅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引导和评价,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角地位。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是刑法抽象理论消极被动的接受者,相反成为了积极主动探索刑法知识的分析者和探索者,为了解决案例中的难题而查阅刑法总论的知识,这样的学习模式学生更易接受同时也更加能够得到自我认同感,在趣味中学到新知识,因此就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学习。再从心里认知的角度来看,学习应该是一种自由性、自主性的选择行为,学习的材料必须使学生感到通过学习获得的自我价值和学习意义,而案例教学法正好具有这一功能。

2.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自学能力是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是高等教育培养的重要目标。而传统单一讲授知识方式以灌输的形式教给学生现成答案,学生通过机械的记忆所谓标准答案获得知识,这样导致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只会什么,刑法总论这类课程知识复杂,课时却有限,老师能在课堂中讲授的内容始终有限,因此学生课后自学非常重要。案例教学法本质上是教师有一定参与度(如组织、促进和评价等)的学生自学活动,在学生自主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并寻求解决路径的过程中逐渐就培养了自主学习的方法和技能,为庞大的刑事理论知识学习打下能力基础。

2.4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法律素养

在传统的刑法灌输式教学中,学生始终是一种被动的接受状态,更多的是听老师怎么讲授知识点或者分析案例,但他们自身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和塑造,综合法律素养得不到提高。这种单一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大多数学生只会背法条,而没有能力用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缺乏法律运用能力。反观案例教学法,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分析案例,大胆假设,通过查阅法律资料论证自己的想法,整个案例从法律关系的分析到法律的适用都由学生完成,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都能够得到、很好的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学生以后成为法律人才所必须的。

2.5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学教学中也是可行的

首先,我国长年以来的刑事司法为本课程积累了大量案例素材,这些素材也是开展案例教学法的前提。刑法总论学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尽管其理论知识复杂,但是每一部分都能够找到对应的案例,这为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其次,高校大量图书资料也是案例教学得以开展的重要条件,现在一般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法学方面尤其是刑法学方面的图书资料都是相当丰富的。这就为学生查阅资料解决案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再次,绝大部分高校还建有模拟法庭,这也为案例教学过程中开展案例辩诉演练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3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是一个很好的刑法总论教学方法,但是要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果没有良好的设计与科学的运用,也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笔者将结合自己在刑法总论中的案例教学经验,分析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的具体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主要应当包括三个阶段:刑事案例的选取、案例教学的执行和知识点的小结。

3.1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的选取

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的选取是开展案例教学先决问题,是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刑法总论的教学中实施是否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教学案例应当是紧扣教学大纲的相关案例,可以来源于历年法院的判例库,也可以是社会关注的案件。所选择刑法总论的案例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同刑法总论知识点相对应。案例的选择应根据刑法总论的教学内容进行选取,切忌完全脱离当前的刑法总论知识体系。另外,教学案例应该能使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对课程中重难点知识的理解,并能将该知识运用到案例的解决过程之中,从而使学生在理解课程知识的同时并能将其运用到实际案例之中。

第二,具有启发性。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案例应当能够涵盖一些启发性的问题,必须要能启发学生对刑法总论的知识进行思考,带着问题查阅相关材料,倘若案例问题的设置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直接就不能起到案例教学应有的教学效果。

第三,具有典型性。在教学过程中所选取的同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相对应的案例,该案例应当是对应知识点的代表性案例,最能反映对应的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使学生将通过典型的案例的学习获得的知识及能力推广到其他案例甚至是以后的司法工作中。

3.2案例教学的执行

案例教学的执行是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步骤,主要包括案例呈现、学生自主准备、展现评价三个分步骤。

首先,呈现案例。一个成功而有效的案例讨论,必须有充分的事前准备。这就要求教师应事先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呈现案例的方式包括:发放案例文字材料;直接描述案例;运用多媒体技术以PPT或者视频的形式呈现;分角色表演案例。

其次,学生自主准备。学生自主准备阶段又分为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和解Q方案的制定等过程。学生拿到案例后,必须先对案例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只有厘清法律关系,找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后才能有的放矢的查阅相关资料,而资料的查阅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步骤,带着问题查阅相关问题的我国立法以及理论,接下来的步骤是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解决方案的讨论,这是检验课堂教学效果的环节,讨论越是深人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等综合能力就越能得到锻炼。

最后,展现与评价。学生自主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当组织学生按照小组对组内的结论进行展示,学生展示后,教师及时对解决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应包括学生对于案件法律关系的分析和对立法和理论的运用问题,说明学生给出的解决方案的可取之处或不足之处,并对以问题的形式引导学生在课后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3知识点的小结

案例教学后的知识点的小结是案例教学的收尾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由教师对案例涉及的知识点进行系统的总结,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把通过案例学到的分散知识点系统化,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案例教学对于刑法总论的教学能够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其对于学生的训练和能力的培养也符合教学目标及国家对于法律人才的要求,作为刑法的教育者,应当不断探索和改进案例教学法,为社会培养出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综合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苏彩霞.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运用[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03).

[2]文姬.刑法案例教学评估体系实证研究[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个人案例总结篇5

关键词:案例;教学方法;创新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113-03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将案例教学与金融理论教学相结合,融案例与理论于一体的方法,使枯燥乏味的理论变得活泼有趣,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使知识能够更好的消化吸收和运用。课堂上的案例教学激发了学生的想象和分析能力,更重要的是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了拓展。

一、案例教学法对经济管理类课程教学具有的独特优势

案例教学法历史由来已久。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即围绕一定培训的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依照法律工作中立案办法把教学内容编成案例形式来进行教学很受欢迎,在当今世界的教育和培训中受到重视和广泛的应用。

案例分析的过程是学生对案例分析方法的认知过程,是让学生懂得如何用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不断的重复、积累,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的飞跃。但同时要使学生能够更快、更好地领会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案例总结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案例总结其实是对整个教学过程的总结,是对学生思考、讨论案例过程的总结。通过这个总结,可以帮助学生思考很多的问题,例如:从案例教学的内容和过程中,学到了什么?从中得到了哪些有价值的启示?是否通过案例学习掌握了处理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从以上的问题可以看出,总结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帮助学生自身得到进一步提升的过程。这样的总结,不但使得案例教学效果得到较好的保证,使整个教学过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且也完成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表现在如下方面。

1.能够实现教学相长。教学中,教师不仅是教师而且也是学生。一方面,教师是整个教学的主导者,掌握着教学进程,引导学生思考、组织讨论研究,进行总结、归纳。另一方面,在教学中通过共同研讨,不但可以发现自己的弱点,而且从学生那里可以了解到大量感性认识。

2.能够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教学中,由于不断变换教学形式,学生大脑兴奋不断转移,注意力能够得到及时调节,有利于学生精神始终维持最佳状态。

3.生动具体、直观易学。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真实性。教学内容是具体的实例,加之采用的是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易于学习和理解。

4.能够集思广益。教师在课堂上不是“独唱”,而是和大家一起讨论思考;学生在课堂上也不是忙于记笔记,而是共同探讨问题。调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开阔思路,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适于我校的经管类课程,具有鲜明铁大特色

石家庄铁道大学始终坚持“培养基础扎实、适应性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对经管类专业学生,我校在课程设置上有鲜明的工程特色,课程涉猎工程建设内容。经管类专业学生数学、英语基础好,逻辑思维能力强,在课程学习中理解能力强,但形象思维能力相对弱些。针对这些特点,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恰恰能发挥学生长处,弥补不足,教学相长。

1.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传统的教学只告诉学生怎么去做,而且其内容在实践中可能不实用,且非常乏味无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但案例教学没人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要自己去思考、去创造,使得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案例教学的稍后阶段,每位学生都要就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一两次技不如人情有可原,长期落后者,必有奋发向上、超越他人的内动力,从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

2.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现在的管理者都知道知识不等于能力,知识应该转化为能力。管理的本身是重实践重效益的,学生一味通过学习书本的死知识而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不仅对自身的发展是巨大的障碍,其将来就业的单位也不会直接受益。案例教学正是为此而生,为此而发展的。

3.重视双向交流。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知道,而且学到的都是死知识。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学生还要经过缜密的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学生的答案随时由教师给以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双向的教学形式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在《保险学》课程中讲到可保利益内容时,大多数同学理解成有资金价值的商品能成为被保险标的物。因为这一概念是保险的核心,能否正确理解关乎学生学习保险课程的成败。我举出了十多个案例,某些商品本身具有资金价值,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投保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进行分组讨论。同学们通过讨论和我的分析点评,对这一概念有了深刻的理解并掌握得很熟练。这为同学们在将来工作中不会出现问题理解的偏差打下基础。

三、案例教学法的开展过程是创新教育的过程

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实施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过程,否则就会演变成讲故事、说评书,老师讲得口吐莲花,学生听的前仰后合,过后只记得一个故事或笑话。所以充足的课前准备和深入的课堂引导总结讨论,头脑风暴法的运用,把大多数人的智慧贡献并共享,是案例教学的高境界表现,也是创新教育的形式和源泉。

1.学生自行准备。一般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一到两周,就要把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让学生阅读案例材料,查阅指定的资料和读物,搜集必要的信息,并积极地思索,初步形成自己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我们可以在这个阶段给学生列出一些思考题,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准备工作。注意这个步骤应该是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的,这个阶段学生如果准备工作没有作充分的话,会影响到整个教学过程的效果。

2.小组讨论准备。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经历等将学生划分为由3~5人组成的小组。小组成员要多样化,这样他们在准备和讨论时,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就多些,学生对案例的理解也就更深刻。各个学习小组的讨论地点应该彼此分开。小组应以他们自己有效的方式组织活动,教师不应该进行干涉。

3.小组集中讨论。各小组派出自己的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发言时间一般应该控制在30分钟以内,发言完毕之后发言人要接受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并作出解释,此时本小组的其他成员可以代替发言人回答问题。小组集中讨论的这一过程为学生发挥的过程,此时教师充当的是组织者和主持人的角色。此时的发言和讨论是用来扩展和深化学生对案例的理解程度的。教师可以提出几个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和处理方式,组织各个小组对这些问题和处理方式进行重点讨论。这样做就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到方案的合理解决上来。

4.总结阶段。在小组和小组集中讨论完成之后,应该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自己进行思考和总结。这种总结可以是总结规律和经验,也可以是获取这种知识和经验的方式。还可让学生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总结,这样学生的体会可能更深,对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来各种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例如,在《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中,讲到“共同海损”部分。我先提前引出“共同海损”这一概念,课下让同学们分组收集3~5个有关“共同海损”案例,然后分组交叉题目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汇报分析结果,再由出题方公布己方的理解,双方可以由此开展辩论,第三方小组也可以加入辩论。在讨论中可以加入新的想法继续讨论,有时可以迸发出创造新的金融衍生产品的灵感。最后,我再进行点评。课下学生再针对这一专题进行研究,形成的论文达到发表水平。通过这样的课堂与课下交互和往复过程,学生的思路打开了,而且创新意识也越来越强烈。

当然,在进行案例教学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绝不能用案例教学法来排斥和否定其他教学方法。因为,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每个教学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点,而且在教学过程中,这些方法往往是交叉适用的,也就是说,这些教学方法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二是案例教学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导者,掌控整个教学进程,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的思考;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型,对案例进行讨论;带领学生对案例进行归纳总结。三是充足的时间是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由于案例教学涉及到学生对案例内容的熟悉、思考和讨论,最后还要对案例进行总结,所占用的时间较长,所以在进行案例教学时,一定要选择好时间,以保证案例分析在一个教学单元内得以完成,避免草草收场的情况发生,使得案例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

个人案例总结篇6

一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尽管案例教学具备其他教学方法所没有的优势与特点,但是,在理论上必须明确的是,不是所有的课程都适合于案例教学。对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研究首先要回答该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这是公共管理伦理学进行案例教学研究和实践的前提。在广义上,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包括社会和课程本身两个维度,限于本文研究内容,仅从课程的视角即狭义的维度进行讨论。笔者认为,基于课程的视角,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是由课程教学目标与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方法的优势决定的。

(一)基于课程的教学目标

教学方法的选择首先要服务服从于课程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不同,应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存在适合各种课程目标的教学方法。本科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目标是,通过公共管理伦理规范和原则,对公共管理实践进行伦理指导,使公共管理不仅合法、科学化,而且合情合理,符合社会的期待,从而增强公共管理的政治合法性。也就是说,课程教学的最终目标不是公共管理伦理理论,而是公共管理的实践。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等各种道德规范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既然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目标不是公共管理伦理的理论探讨,而是为公共管理实践服务,那么实现课程目标的根本途径在于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从理想化的角度,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的培养,应通过社会实践来解决。但是,大学期间,学生的社会实践时间非常有限,而且缺乏针对性,很难满足公共管理伦理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所以,培养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只能安排在课堂来解决。实践证明,通过在课堂营造典型公共管理伦理案例,引导学生讨论,得出结论,即案例教学的方法,不但可以加深学生对抽象的伦理理论的理解,而且可以有效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公共管理实践的能力。综上,从课程开设的目标而言,案例教学方法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现实的选择。

(二)基于课程的特点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内容的抽象性和实践性。公共管理伦理学属于哲学(伦理学)和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交叉学科,总体上属于哲学的学科范畴,但和一般的哲学课程的抽象性相比,其内容具有典型的实践性特点,要求公共管理伦理理论紧密结合公共管理的实际。和其他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相比,内容又具有典型的思辨性和抽象性。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实践性和抽象性,要求课程教学既不能局限在理论的讨论,限入元伦理学的泥沼中,而要延伸到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体现公共管理伦理的价值;也不能重演规范伦理学的错误,无视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指导意义。总之,要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当前的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实践性的不足,也就是说,课程教学偏重于理论,结合实践不够。不可否认,以讲授为主,适当举例说明的教学方法,可以满足有些课程内容实践性的要求,但达不到公共管理伦理学实践性的要求。体现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实践性的要求,应在以讲授为主,适当举例说明的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调整案例的呈现方式和讨论的主体。在呈现方式上,由讲解转变为讨论;在主体上,由教师转变为学生,并大幅度提高案例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实现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向案例教学方法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公共管理伦理学实践性的要求,解决实践性的不足的问题。

(三)案例教学方法固有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除了上述课程目标和特点的原因外,还有案例教学固有的优势。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不仅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抽象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另外,案例教学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从而提高课程的满意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据教学方法的比较实证研究,课程满意度与案例教学密切相关[3]。对于适合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而言,是否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成为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必要条件。

二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实施的基本环节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尽管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教师)客体(学生)以及授课环境的的差异,有其灵活性,但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必然要遵循一般程序。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一般包括案例选取、案例呈现、案例讨论与案例总结四个基本环节。

(一)案例选取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石。”[4]但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可以成为基石,只有主题鲜明并与课程特点、教学目标相一致的案例才能成为基石。因此,案例选取是案例教学的第一个环节,决定了案例教学的成败。根据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主题、特点与教学目标,公共管理伦理案例必须注重案例的典型性、时代性、本土性、公共性和伦理性。其一,典型性。公共管理伦理案例有很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能达到案例教学的要求,只有那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才能满足案例教学的目标要求。其二,时代性。公共管理伦理的价值在于解决当前公共管理存在的伦理问题,案例的选取应紧密结合当前公共管理的实际,具有时代性。如选择以前的,无疑会降低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价值。其三,本土性。公共管理伦理具有一般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产物。他国的案例只能满足一般性的要求,降低公共管理伦理案例教学的效果。兼顾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要求,案例应具有本土性。其四,公共性。公共管理伦理是关于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伦理,而不是企业或其他管理的伦理,所以案例的选取应满足公共性的要求。最后,伦理性。案例必须是关于伦理的内容。案例选取如不注重伦理性,有可能把一般的公共管理案例等同于公共管理伦理的案例,显然不符合公共管理伦理课程案例的要求。以上典型性、时代性、本土性、公共性和伦理性是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选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缺一不可。

(二)案例呈现

案例呈现是案例教学的第二个环节,做好案例呈现工作,根据笔者的经验,需要把握好案例呈现的时间,处理好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其一,时间上,提前呈现案例。案例教学的核心是讨论,讨论需要较多的时间,而课程总学时有限,所以有必要把案例讨论工作前移,通过公共信箱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前把案例发送给学生,以小组或宿舍为单位,进行课前讨论,同时还要布置问题,并提交讨论报告。其二,在案例与理论教学的衔接上,先案例后理论。关于案例与理论教学的衔接,有两种选择,先理论后案例,或先案例后理论。前者使案例讨论更有针对性,可节约案例讨论的时间,但一定程度上,等于提前告诉了学生的答案,学生失去了探求的兴趣和动力,降低了案例教学的效果。后者可激发学生探求的兴趣,时间可以通过提前呈现案例来弥补。

(三)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实践环节,也是决定案例教学是否能达到教学目标的关键。案例讨论实施有两种方式,其一,典型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所谓的典型发言,就是根据安排,每个小组确定一个发言人,代表小组总结发言。所谓的个人自由发言,就是不同意小组总结发言,或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补充发言。采用该方式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代表小组发言尽可能每次要求小组安排不同的同学,最好是每次由教师在该组中随机抽点同学代表发言,促使每位同学认真准备。该方式适合课时有限、班级人数多的情况。其二,完全的自由发言。就是每位同学在课后准备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案例的理解,表达自己对案例的见解。从应然的角度,后面发言的同学不得和前面发言同学内容重复,但是,如时间允许,适度的内容重复并不是浪费时间,因为内容重复,并不是说法一致,即使内容重复,并非一定没有思维的火花和视角的创新。从案例讨论的目的来看,让学生敢于表达、善于表达也是案例讨论的主要目的。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方式,在讨论前,教师都应该安排一点时间让学生重温案例,为进入案例环境做准备。另外,在讨论期间,老师的角色是组织者,作用是组织讨论、尽可能激发和鼓励学生发言。同时,简明扼要记录发言内容和姓名,供总结采用。学生发言后,不要擅自点评,因为不当点评有可能打消学生发言的积极性,降低讨论的效果。

(四)案例总结

案例总结是案例讨论最后一个环节,好的案例总结可以放大案例讨论的效果,更好地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所谓的案例总结,就是对案例讨论作出结论的过程。在案例总结实践中,老师一般扮演着三种角色。一是“人”的角色,所谓的“人”的角色,就是教师在总结过程中只谈自己的观点,而不结合同学们讨论的情况。二是“委托人”的角色,所谓的“委托人”的角色,就是教师在总结过程中只分门别类归纳同学们讨论的内容,而无自己的见解。在案例总结过程中,无论是“人”,还是“委托人”的角色,无疑不是教师应取的角色。在案例总结中,老师应是一个“政治家”的角色,在总结中,根据讨论时的记录,以鼓励和肯定为主,对同学的发言进行分门别类点评,综合同学们的观点和自己的见解,给出一个参考答案,保持案例结论的开放性。正如约翰•巴赫所说:“如果学生出了教室仍然谈论课堂上的案例,就可以认为你这堂课是成功的。”[5]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比较关心标准答案,从理论的角度,同一案例,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见解,不会有标准答案;另外,标准答案也限制了学生的思维,背离了案例讨论的精神。

个人案例总结篇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5.065

传统的刑法总论教学模式是满堂灌的讲授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教师能够将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全面和系统的传授给学生。但是,这种方式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却忽略了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重视学生课本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培养。因此,一味的实行教师主导下的讲授,务必会使刑法总论的教学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导致学生对于刑法总论学习仅仅限于纸上谈兵,而不能解决实际的刑事法律问题。有违刑法总论教学大纲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同时也不符合现代高等教育理念的基本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很多刑法学教育工作者纷纷探讨刑法总论的教学改革问题,以寻求更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课程教学模式。随着案例教学法的提出,笔者一直在教学过程中探索和实践着,深感案例教学法对于刑法总论的教学具有重大意义。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总论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案例内容将学生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学生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考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途径,形成方案。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1具体、直观

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将学生带入某个情景之下,该情景中涉及很多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同情景之中的具体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更加具体、直观。

1.2教学的实践性较强

案例教学法将学生带入某种情景之下时和带领学生办理真实的案例有异曲同工之妙,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在直观的感受之下,学生身临其境,结合理论知识,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如果是小组完成还需要和组员协作。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刑法总论知识的探索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1.3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

在案例教学法中,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都是学生完成,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只是起到督促和评价的作用,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主进行,学生是课堂的主角。

2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运用的优势分析

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刑法总论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只起引导和评价的作用,这样的教学模式和以往一贯的理论课教学模式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

2.1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总论的课程特征

从刑法总论的知识体系来看,主要有犯罪论和刑罚学两块,这两部分内容在很多知识点上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而本课程往往是低年级学生学习,对于低年级学生而言,理论性强意味着难懂和枯燥,倘若一味的坚持教师主导的讲授法,势必造成学生不能完全理解知识点,而且?会导致学生会对课程失去兴趣。从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法正好能够解决刑法总论理论性强的难题,案例的分析往往使抽象的理论具象化,在案例教学的情景之下,学生更容易理解理论背后的内容。同时,学生理解了也就不觉知识点枯燥了。

2.2案例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刑法总论的兴趣,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仅仅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引导和评价,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角地位。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是刑法抽象理论消极被动的接受者,相反成为了积极主动探索刑法知识的分析者和探索者,为了解决案例中的难题而查阅刑法总论的知识,这样的学习模式学生更易接受同时也更加能够得到自我认同感,在趣味中学到新知识,因此就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学习。再从心里认知的角度来看,学习应该是一种自由性、自主性的选择行为,学习的材料必须使学生感到通过学习获得的自我价值和学习意义,而案例教学法正好具有这一功能。

2.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自学能力是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是高等教育培养的重要目标。而传统单一讲授知识方式以灌输的形式教给学生现成答案,学生通过机械的记忆所谓标准答案获得知识,这样导致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只会什么,刑法总论这类课程知识复杂,课时却有限,老师能在课堂中讲授的内容始终有限,因此学生课后自学非常重要。案例教学法本质上是教师有一定参与度(如组织、促进和评价等)的学生自学活动,在学生自主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并寻求解决路径的过程中逐渐就培养了自主学习的方法和技能,为庞大的刑事理论知识学习打下能力基础。

2.4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法律素养

在传统的刑法灌输式教学中,学生始终是一种被动的接受状态,更多的是听老师怎么讲授知识点或者分析案例,但他们自身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和塑造,综合法律素养得不到提高。这种单一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大多数学生只会背法条,而没有能力用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缺乏法律运用能力。反观案例教学法,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分析案例,大胆假设,通过查阅法律资料论证自己的想法,整个案例从法律关系的分析到法律的适用都由学生完成,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都能够得到、很好的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学生以后成为法律人才所必须的。

2.5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学教学中也是可行的

首先,我国长年以来的刑事司法为本课程积累了大量案例素材,这些素材也是开展案例教学法的前提。刑法总论学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尽管其理论知识复杂,但是每一部分都能够找到对应的案例,这为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其次,高校大量图书资料也是案例教学得以开展的重要条件,现在一般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法学方面尤其是刑法学方面的图书资料都是相当丰富的。这就为学生查阅资料解决案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再次,绝大部分高校还建有模拟法庭,这也为案例教学过程中开展案例辩诉演练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3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是一个很好的刑法总论教学方法,但是要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果没有良好的设计与科学的运用,也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笔者将结合自己在刑法总论中的案例教学经验,分析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的具体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主要应当包括三个阶段:刑事案例的选取、案例教学的执行和知识点的小结。

3.1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的选取

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的选取是开展案例教学先决问题,是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刑法总论的教学中实施是否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教学案例应当是紧扣教学大纲的相关案例,可以来源于历年法院的判例库,也可以是社会关注的案件。所选择刑法总论的案例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同刑法总论知识点相对应。案例的选择应根据刑法总论的教学内容进行选取,切忌完全脱离当前的刑法总论知识体系。另外,教学案例应该能使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对课程中重难点知识的理解,并能将该知识运用到案例的解决过程之中,从而使学生在理解课程知识的同时并能将其运用到实际案例之中。

第二,具有启发性。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案例应当能够涵盖一些启发性的问题,必须要能启发学生对刑法总论的知识进行思考,带着问题查阅相关材料,倘若案例问题的设置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直接就不能起到案例教学应有的教学效果。

第三,具有典型性。在教学过程中所选取的同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相对应的案例,该案例应当是对应知识点的代表性案例,最能反映对应的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使学生将通过典型的案例的学习获得的知识及能力推广到其他案例甚至是以后的司法工作中。

3.2案例教学的执行

案例教学的执行是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步骤,主要包括案例呈现、学生自主准备、展现评价三个分步骤。

首先,呈现案例。一个成功而有效的案例讨论,必须有充分的事前准备。这就要求教师应事先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呈现案例的方式包括:发放案例文字材料;直接描述案例;运用多媒体技术以PPT或者视频的形式呈现;分角色表演案例。

其次,学生自主准备。学生自主准备阶段又分为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和解?Q方案的制定等过程。学生拿到案例后,必须先对案例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只有厘清法律关系,找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后才能有的放矢的查阅相关资料,而资料的查阅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步骤,带着问题查阅相关问题的我国立法以及理论,接下来的步骤是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解决方案的讨论,这是检验课堂教学效果的环节,讨论越是深人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等综合能力就越能得到锻炼。

最后,展现与评价。学生自主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当组织学生按照小组对组内的结论进行展示,学生展示后,教师及时对解决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应包括学生对于案件法律关系的分析和对立法和理论的运用问题,说明学生给出的解决方案的可取之处或不足之处,并对以问题的形式引导学生在课后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3知识点的小结

个人案例总结篇8

1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概念

辩论式案例教学的历史悠久,其雏形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苏格拉底的“精神接生法”,苏格拉底从现实中的案例开始,通过提问和回答的方式与学生展开辩论,将真理蕴含在辩论中,通过在辩论中取胜让学生信服,将所辩论的问题及其真理传授给学生。通过这种方式,苏格拉底不仅锻炼了学生的批判思维及辩论能力,也使得自己成为赫赫有名的雄辩家。本文所研究的辩论式案例教学发展了苏格拉底的辩论教学,更具有系统性与教学针对性。“当人们使用一个含义过于宽泛、内容没有精确界定的术语却未对其中包含的不同意思加以区分时,混淆就产生了,大多数争论皆源于此。”[4]需要界定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概念,同时将其与传统教学和一般案例教学区分开来。笔者认为,辩论式案例教学是在一般性案例教学的基础上采用辩论的方式,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用所学专业知识去辩析案例中的问题,通过教师、正方学生与反方学生的互动来提升能力的教学方式。在辩论式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都是参与者,围绕着案例展开活动,教师担任主持人,学生分为正方和反方,三个主体以案例为基础形成互动关系。辩论式案例教学活动中三者以案例为基础展开辩论的互动关系使其独特于一般案例教学,通过教师主持与总结、学生展开辩论的方式,增强了学生批判性思维、系统性思考的能力和辩论能力,其效果超越传统教学与一般案例教学。现将传统教学、一般案例教学和辩论式案例教学进行比较分析,如表1。根据对比分析可以总结出,辩论式案例教学相对于传统教学和一般案例教学,学生的参与度增大,参与主体增多;课堂的教学及学习方式变得多样化,更加具有灵活性;学生以案例为基础展开辩论,提高了思辩能力。辩论式案例教学在辩论与案例教学的基础之上,将其二者相结合,很好地发挥出了各自的优势,达到了“1+1>2”的效果。“案例辩论式教学法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研究,不断补充完善,可以说在大多数经管类专业课程中能够正常应用,而且反应效果非常好。”[5]贵州大学伍国勇将辩论式案例教学法应用到经管类课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笔者相信辩论式案例教学应用到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中也能达到非常好的效果。

2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分析

辩论式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颖的教学方式相对于传统教学与一般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笔者将从教学目标、教师能力、学科特性和课程教学4个维度探讨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1)教学目标:有助于提高学生积极性和综合能力。在辩论开始前告知赛后评出优胜队一个和最佳辩手一名,以此调动辩论队和选手的积极性,并对辩论赛全程多角度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兴奋度和参与精神。在课堂辩论中,学生之间的论辩唇枪舌剑、针锋相对,锻炼了学生的睿智、思辩能力,能在紧张的环境中快速应变是公共管理型人才的应有之义。

2)教师能力:有助于丰富教师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扮演着教学活动设计者、主持人、仲裁者三种角色。教师策划整个教学活动的能力,主持整个辩论、控制辩论进程与场面的能力,驾驭辩论、应对学生提问的能力都能够在案例教学中得到提升。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注重知识的多维度传输,辩论中没有唯一的答案,而是知识、观点的多元化融合。在辩论中产生的思想扩展了教师的思想视野,丰富了教师的教学经验,辩论式案例教学成为了教师授课的一张“王牌”。

3)学科特性: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公共管理学强调的实践性、应用性和它相关理论来源的外来性,要求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模式的创新必须满足这些特点。辩论式案例教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公共管理需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概括出公共管理理论,同时也要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罗伯特•达尔说过:“从某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归纳出来的概论,不能够立刻予以普遍化或被应用到另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管理上去。一个理论是否适用于另一个不同的场合,必须先把那个特殊场合加以研究之后才可以判定。”[6]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学也要本土化,辩论式案例教学要着眼于我国实际本土案例,通过案例辩论概括、总结出管理经验,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

4)课程教学:优化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文化。辩论式案例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加强学生之间的协作,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精神。“使用案例教学法不只是对教育模式的改变,更是对大学校园中教与学文化的优化。”[7]“教学文化可以理解为在教学情境中,师生基于教与学的接触、交流、对话等活动过程而呈现出来的文化形态,如师生地位、师生互动的文化意蕴,学习方式、思维范式的文化透视等。”[8]辩论式案例教学改善了公共管理学科中的教学文化。从师生地位角度看,将师生对立文化变为参与伙伴文化;从师生互动角度看,将师生孤立文化变为师生合作文化;从学习方式上看,将应试教育文化变为学生思辩文化;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教师扮演着主持人与仲裁者的角色,与学生共同参与到辩论中,形成伙伴交流关系。

3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辩论式案例教学将辩论法引入到了案例教学中,结合了辩论与案例教学的优势,让学生成为正反两方,基于案例展开辩论。近3年笔者在燕山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和行政管理本科生的课堂中进行了试点教学,选择的题目有“高薪是否养廉”、“小岗村土地的分与合”(本案例为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入库案例,案例编号201512520050)、“‘周口平坟’奈若何?”(本案例为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首批直接入库案例,案例编号201412520226)、“与华西村的发展之路”等,根据笔者个人的辩论式案例教学经验,从教师与学生两个横向维度,从准备、总结、反馈三个纵向阶段论述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3.1准备阶段

首先是做好教学准备。教学准备就是教与学的准备,教师与学生都要做好准备。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要选择一个好的案例,并结合所讲课程为学生确定一个辩题。“哈佛人认为,一个好的教学案例有五大因素:在教学上的用处;引发冲突;强制性的决定;案例的综合性;教学案例要简洁。”[9]教师在选择案例之前还必须对学生进行需求调查分析。教师应该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点和知识的掌握程度,来确定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次数以及重点。教师应该在学生感兴趣和知识掌握较差的范围实施辩论式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其次做好配套措施。不应当把辩论式案例教学当做一个小的教学活动,而应当做一种教学方式制度化,要有一定的配套措施给予支持、提供条件与环境,包括学校政策、教师评分以及教学环境。在学校政策方面,主要体现在教务处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应当结合学生的平时成绩,提高学生参加辩论式案例教学积极性。辩论式案例教学除了在相关政策,即“软”的条件上准备外,还需要一些“硬”件设施的辅助。笔者在实际教学中发现需要以下几个辅助设施:(1)宽敞的教室及可移动的桌椅,学生在进行辩论时可以挪动桌椅分成正反两方;(2)一个清楚的投影仪。播放案例,进行电子记录,学生也可播放文件、视频、图片帮助其展开论证;(3)小卡片,方便学生记录语言、陈述观点。

3.2实施阶段

辩论式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颖的案例教学方式,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师生的单一角色,教师既是参与者,又是展开辩论的主席,学生不仅听教师讲授理论,还担任正反方辩论的角色。因此,在辩论活动实施时必须研究参与人员的角色扮演问题。

1)人员角色。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教师不再是课堂的操纵者,而是案例讨论的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仲裁者”[10]。因此,任课教师充当着活动设计者、主持人、仲裁者三种角色。(1)活动设计者是任课教师从宏观上把握整个课程教学,并对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整体流程进行设计;(2)主持人主要体现在控制和引导两个方面。任课教师主持辩论的整体活动,控制时间;从内容上掌握方向,引导学生朝着所讨论问题的方向辩论;(3)仲裁者是任课教师在辩论结束时对辩论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对正反双方的观点在方向上有一个引导,得出一个结论。任课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充当着这三种角色,学生也相对应地充当着活动主要参与者、辩论的正反方辩手、活动效果的反馈者。(1)活动主要参与者是指在任课教师的活动设计下,学生积极参与到辩论式案例教学中来,选择辩题,展开辩论;(2)正反方辩手是指学生在辩论式案例教学中充当对阵双方辩手的角色,在实施中为自己所赞同的观点积极辩论,试图说服对方;(3)活动效果的反馈者。任何一个教学活动的开展,其效果如何都是从学生身上体现出来的。在活动的实施中,只有明确了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才能根据参与者的情况开展教学活动。

2)课堂辩论。(1)辩论首先选定正反辩手各4名,采取报名方式,由于思想工作准备到位,学生积极性很高;正反辩手入座后,其他同学自由选择支持的辩论队,并坐在自己支持辩论队的后方,以示支持。主持人(任课教师)介绍辩题相关背景资料,简单介绍比赛流程和规则;(2)开篇陈词,正反方代表先后发言,并在3分钟之内做完本方的立论陈词;(3)双方展开攻辩:正方二辩对反方二辩或三辩提问;正方三辩针对反方二辩或三辩提问;反方二辩针对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反方三辩针对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每一阶段时间为2分钟,提问时间不超过30秒;(4)双方进入攻辩小结环节,限时2分钟。小结结束后进入小组讨论或休息环节,小组在此时可以商量剩余环节的对策,教师分别对正反双方进行指导,对前几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并提出自己对两方辩论策略的建议,指导学生用专业理论知识去辩论说服对方;(5)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轮流站起来自主发言,既可以陈述本方观点,也可以指出对方辩手观点上的错误,或者提出问题让对方辩手回答。每一方限时5分钟,时间用完则不能辩论,双方共计10分钟。自由辩论环节是最能锻炼和体现学生反应能力、辩论能力的,教师也可以在此环节向学生抛出更有价值的问题,由学生回答,此环节教师的参与有利于引导双方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因为自由辩环节学生辩论很容易偏题;(6)总结环节,双方代表综合各自意见做此次案例辩论的最终结论陈述,时间限制为5分钟。这一环节是学生总结能力、概括能力的体现,教师应当认真听取双方的总结,对学生能力的改进进行指导。

3)总结反馈。在总结陈词结束之后,辩论式案例教学并未结束,而是进入了总结反馈阶段,包括三个方面:(1)活动总结。在辩论结束后学生应当做总结,一是对自己所持观点的总结,二是对本团队以及个人在辩论中的表现做总结,为自己的表现打分。教师也应当进行案例本身总结和学生表现情况总结;(2)效果反馈。教师应当听取学生关于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意见,学生谈自己的感悟和能力的增长,通过学生的话语来判定其效果如何;(3)成果体现。每一次的辩论式案例教学都应有一定的成果体现,教师应将辩论的整个过程及学生陈述的总结记录在案,形成一份案例教学报告,并将学生的感悟也纳入其中,形成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教学案例,为之后案例教学的开展提供参考。辩论式案例教学的开展离不开教师与学生的双向配合,教师需要调查需求、选择案例、确定辩题、主持辩论、总结评价,学生需要熟悉案例、选择辩题、确定团队、展开辩论、感受反馈,最终通过教师的指导、学生的配合,二者都能从中有所得,如图1。综上所述,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结合了公共管理学科教学实践性、案例性的特点,针对其关注社会管理、公共问题的特征,将现实社会中的真实案例结合辩论的方式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有效地改善了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质量。

4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应用中的策略优化

成功的辩论式案例教学离不开一个好的、适合公共管理学科的案例,离不开明确的教学目的和围绕公共管理案例展开的辩论,同时还要规避辩论式案例教学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要使得辩论式案例教学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在选择案例、辩论环节以及规避问题三个方面实现最优。

4.1案例选择:坚持争辩性、针对性、全面性、本土性

从教学应用性上来看,小劳伦斯认为教学的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从中有所收获”[11]。教师在做案例选择的时候必须明白什么是一个好的、适合公共管理学科的案例。笔者结合教学实践认为应该包含以下几个因素:(1)案例中问题的争辩性。从两个方面辩论都各有道理,这样才易于引发学生的争辩,要让学生像在进行军事战争的敌我双方一样用自己的思想去“战斗”;(2)案例有针对性。案例的选择应针对所学课程的专业知识;(3)案例论述的全面性。这样学生在展开辩论的时候就能有所依据,利用案例提供的线索展开辩论;(4)案例并不只是故事,而是以现实为基础。“案例反映的情况要与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及实践紧密结合,使其具有中国特色,易于理解和分析。”[12]用案例对学生进行培训,目的是使学生能够解决现实中的公共管理问题。

4.2案例辩论:坚持专业化、理论化、开放性、效果性

学生在课堂辩论过程中经常出现偏离主题、生活化语言辩论、混合辩论甚至争论的情况。因此,在课堂辩论中教师要向学生们明确案例辩论专业化、理论化、开放性、效果性的原则。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课堂中更强调的是公共性和管理性的问题,所以,学生在课堂中应当更多地用公共行政、公共政策、管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去理解案例、参与辩论,辩论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提高学生们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与能力。在课堂辩论中不仅要保证专业化,还要使得辩论观点上升到理论分析的高度,既要用理论去分析案例,又要将案例中总结的观点上升到理论高度。

4.3规避问题:坚持效率性、控制性、协调性、重点评价性

在笔者实施辩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效率低、时间耗费较长,课堂辩论秩序混乱、过于开放,辩论双方僵持不下、无法得出案例问题解决结论。因此辩论过程中要在教师的指挥下坚持效率最大化原则,学生尽可能地简化语言。教师需要按照辩论规则在时间节点上有效地去控制辩论秩序,指挥正反双方进行辩论,对于辩论混乱的情况要及时制止,让辩论有序进行。对于正反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教师要发挥仲裁者的角色,协调好双方。教师在评价时由于所评学生较多、标准也是多样的,很难给出准确的评价,因此,教师要坚持重点评价原则,对于所考核项目中重点的项目给予评分,突出学生优势和长处。

5结束语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