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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篇

时间:2023-03-08 14:56:56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 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 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1)

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局单位、处室主要职责:(16分)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单位、处室工作有新突破;(2分)

2、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年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两次,必须做到有记录;(2分)

3、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纪律上有明显的进步;(2分)

4、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廉政规定》,确保本单位、处室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5、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单位、处室建章立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有新的具体措施;(2分)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及时整改,无重大决策失误;(2分)

7、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4分)

局单位、处室主要领导职责:(14分)

1、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明确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所负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2分)

2、亲自制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少于两次;(2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分)

4、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保证职工学有所得,每年每位职工要有2篇以上的心得体会;(2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认真执行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用车审批、招待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4分)

6、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领导班子成员职责:(8分)

1、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措施得力,取得成效;(2分)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3、积极协助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2分)

4、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塔管局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2分)

(二) 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 纠正不正之风:(15分)

1、根据单位、处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塔管局行业纠风工作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3分)

2、以单位、处室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纠风工作机制和制度;(3分) 【2】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3分)

4、改变工作作风,推行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投诉事件的发生;(3分)

5、业务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限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无违纪现象的发生。(3分) 监督检查工作:(9分)

1、建立健全单位、处室监督制约制度;(3分)

2、对违法违纪的案件,能及时上报,不隐瞒;(2分)

3、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纪人员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2分)

4、及时办理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2分)

廉洁自律工作:(14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规定》,无违纪;(4分)

2、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规定;(4分)

3、执行招待费报告制度,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2分)

4、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局党委、局纪委;(2分)

5、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2分)

(三) 源头治理腐败和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7分)

1、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2分)

2、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财务公开;(2分)

3、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4、严格执行我局“十不准”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坚决纠正乱发钱物和借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维护单位的形象;(3分)

5、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保证塔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发生重大的集体上访事件;(2分)

6、实行各项监督检查机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2分)

7、认真落实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分)

8、坚决禁止行为,无事件的发生。(2分)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7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浓厚氛围;(1分)

2、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单位、处室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两次以上;(2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 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 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局单位、处室主要职责:(16分)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单位、处室工作有新突破;(2分)

2、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年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两次,必须做到有记录;(2分)

3、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纪律上有明显的进步;(2分)

4、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廉政规定》,确保本单位、处室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5、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单位、处室建章立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有新的具体措施;(2分)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及时整改,无重大决策失误;(2分)

7、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4分)

局单位、处室主要领导职责:(14分)

1、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明确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所负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2分)

2、亲自制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少于两次;(2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分)

4、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保证职工学有所得,每年每位职工要有2篇以上的心得体会;(2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认真执行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用车审批、招待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4分)

6、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领导班子成员职责:(8分)

1、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措施得力,取得成效;(2分)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3、积极协助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2分)

4、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塔管局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2分)

(二) 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 纠正不正之风:(15分)

1、根据单位、处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塔管局行业纠风工作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3分)

2、以单位、处室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纠风工作机制和制度;(3分)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3分)

4、改变工作作风,推行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投诉事件的发生;(3分)

5、业务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限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无违纪现象的发生。(3分) 监督检查工作:(9分)

1、建立健全单位、处室监督制约制度;(3分)

2、对违法违纪的案件,能及时上报,不隐瞒;(2分)

3、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纪人员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2分)

4、及时办理交办、督办的案件。(2分)

廉洁自律工作:(14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规定》,无违纪;(4分)

2、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规定;(4分)

3、执行招待费报告制度,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2分)

4、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局党委、局纪委;(2分)

5、依法行使权力,不,。(2分)

(三) 源头治理腐败和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7分)

1、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2分)

2、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财务公开;(2分)

3、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4、严格执行我局“十不准”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坚决纠正乱发钱物和借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维护单位的形象;(3分)

5、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保证塔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发生重大的集体上访事件;(2分)

6、实行各项监督检查机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2分)

7、认真落实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分)

8、坚决禁止行为,无事件的发生。(2分)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7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浓厚氛围;(1分)

2、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单位、处室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两次以上;(2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一、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执行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按照县委《具体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抓好牵头工作的分解、落实。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法规,以及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专项治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视做好基层工作,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

八、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由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4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各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现由镇党委与各党支部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廉政勤政。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制订的《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纠风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本级和下属单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要认真分析目标现状,研究存在问题,制订具体措施,确定实施方法,明确实施时间,认真承担责任,精心组织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5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各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现由镇党委与各党支部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廉政勤政。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制订的《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纠风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本级和下属单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要认真分析目标现状,研究存在问题,制订具体措施,确定实施方法,明确实施时间,认真承担责任,精心组织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6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住建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由局总支书记、纪检组长与分管领导及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如下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一)确保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引导本部门工作人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

(三)组织开展本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规范本部门业务的各项活动,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和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发现本部门的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应当及时制止。

(五)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帮教,防微杜渐,对情节严重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党总支汇报。

第二条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带头人

(一)不准索取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礼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对在公务活动中实在推辞不了的各种礼金、礼卡、有价证券,坚持到纪检部门登记、上交。

(三)不准接受下属企、事业单位、个人或服务对象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可作为现金支付的有价凭据。

(四)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五)不准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不准参加以各种名义用公费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准以开会或办培训班的名义安排旅游健身等活动。

(八)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九)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

(十)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对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和要求。

第三条 规范从政,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根据机关党总支要求,规范从政主要是遵守职业道德,要做到:

(一)不,不贻误工作。

(二)不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三)不压制批评,不搞打击报复。

(四)不弄虚作假,不欺骗领导和群众。

(五)不,不侵犯群众利益,不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六)不违公德,不得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条 违规违约责任

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责任书以年度签定,一式三份由总支书记、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签定,各执一份。

局 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纪检组长(签字): 20xx年 月 日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二

20**年区住建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区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不懈狠抓作风,毫不手软惩治腐败,有效推动廉洁城建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提升产城融合发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要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主题教育,促使全局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

2、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强化四个服从,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形成严格执纪的铁规矩,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抓好主体责任分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各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清单,推进班子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和科室(部门)具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抓好一岗双责落实。同步召开全局年度工作部署会议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抓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 两个责任、一岗双责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动态管理。检查考核中发现履责不到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实行全局中层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评议结果与年终评优、推荐先进挂钩。

三、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讲授廉政党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一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为分管科室(单位)所在支部或联系点支部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各支部和各科室一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政教育。

2、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城建系统干部违法犯罪开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确保警钟长鸣。

3、注重日常提醒。利用局短信、微博、微信群和机关支部QQ群等平台,每周一次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信息。

4、推进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以反腐倡廉为主题,按照八个一标准,扎实抓好建筑工地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推动工程参建单位负责人、管理层不断增强诚实守信、廉洁从业的意识。

四、持续抓好干部职工作风效能建设

1、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围绕工作重点,创新调研方式,改进调研作风,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形成有深度、有重要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

2、加强日常考勤请假管理。严格实行全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实施办法,对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缺勤的,坚持一月通报批评一次;迟到、早退、缺勤次数达到旷工条件的,严格按旷工进行处理。按照《关于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外出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请假手续,规范请假制度,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外出请假的管理。

3、实施日常实绩考核管理办法。出台《拱墅区住建局干部日常实绩考核管理办法》,依托网络日志管理系统,采取干部职工每天记录日志、领导阶段性点评打星、服务对象意见收集反馈等举措,督促干部职工围着工作转、盯着工作干。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日志系统评星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先进典型推荐、干部选拔管理等相结合,提升干部职工干事激情和工作执行力。

4、狠抓重点工作督查。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每周工作进度通报和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预期的,要派出督查组分析原因和查找根源,经查实由主观因素造成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畅通局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双向沟通渠道,严格按照局党委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七必谈、七必访制度要求,落实好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部门)中层干部谈心谈话,科室(部门)负责人与分管科室(部门)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个人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生活状况,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劝导、提醒。

6、开展作风效能常态化监督检查。注重抓早抓小,高频度开展作风效能常态化检查,对上班迟到早退、上网购物、炒股、看视频、工作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等违规违纪现象及时查处通报。充分利用喝茶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做到早拉袖子、早拍肩膀。以提能增效为重点,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7、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拱墅区行政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拱墅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公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等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以及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商业预付卡,严格按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论坛活动。

五、有力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推进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规范化。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权力事项清单,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决定等各环节有规可循,各项文书制作完整准确。结合拱墅实际,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从事行政审批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

2、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化。深入开展招投标监管模式的调查研究,创新管理方式,出台《拱墅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探索分级管理新机制,细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评价体系,防止串标、围标。完善电子评标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招投标监管中的运用。

3、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拓展功能,优化细节,提高利用率。全区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工地信息全部接入该系统,通过该系统监管平台了解工程进度、掌握现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接收整改反馈,提高工程现场监管时效性、科学性,降低工程管理中发生腐败的可能性。

4、推进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化。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招投标信息和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岗位聘任等信息;及时公布建设系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招标中标公告、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信息除外。

5、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络投诉邮箱,及时调查核实各类、投诉,重点抓好96666效能投诉件的办理,对投诉事项查实的,严格进行组织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加快推进国土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南平市国土局下发的《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现就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二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下达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机关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副职和本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局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遵守和执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尤其要按照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及国土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海西绿色经济强市建设各项措施和决策的部署,持续推进四下基层、马上就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服务好四个平台、三城和幸福农村建设。

3、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九个严禁、国土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八严格八不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并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

4、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规定和部署,多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国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公开栏、局网站等途径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公开面和真实性100%。

5、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不力、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干部职工严重违纪违法、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失察失误等行为。

6、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肃党内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述职述廉和廉政提醒机制。

7、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大整治庸懒散奢等,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关行政,做好各个业务环节的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严格执行有关收支两条线规定。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领导责任。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给党员上一次廉政党课。

2、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3、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组织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九个严禁、国土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八严格八不准。

5、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政风行风建设、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解决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树立国土资源部的良好形象。

6、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三)局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定期分析、研究分管股室、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管好分管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制止。

3、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九个严禁、国土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八严格八不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4、支持纪检组(监察室)调查处理分管股室、事业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干部推荐和选拔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四)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组织本股室、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规定和部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国土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2、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九个严禁、国土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八严格八不准。

3、监督检查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问题。

4、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实施阳关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6、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五)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的部署,提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报请党组审定。

2、协助党组抓好本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

3、抓好本局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4、协助党组抓好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5、认真抓好本局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6、负责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7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3、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领导小组和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源,配合支部搞好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20xx年本村能够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

二、责任内容

(一)带领村两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和乡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有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与村小组签定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二)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相应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每年至少进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即责任制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村全体党员会议和乡党委考核组汇报年度廉政勤政情况。同时要监督检查村小组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

(三)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本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及其他党内法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证。同时要大力宣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谋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各项反腐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的自觉性。

(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律和乡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制止向领导干部送钱、打着领导旗号谋私和领导干部参与歪风,认真抓好制止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工作,狠刹大操大办歪风,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本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抓好班子成员的定期述职述廉工作,要求两委班子一把手每年要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作两次述职述廉报告。要聘请专家认真开好党课,教育和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模范。

(六)建立健全村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两委班子成员每人都要有“接待日”,要认真处理村民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凡是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信件、上级有关部门批转下来的信件置之不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问,造成矛盾激化,导致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特别是到省上和中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追究村两委一把手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七)查违章、堵漏洞,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按照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办公室制定的《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和本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实行年中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奖惩办法

(一)对能够认真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年底考核排队前三名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违反责任书中任何一项规定的,要追究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8

一、责任书签订范围

区商务局主要领导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责任书、科室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在局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股室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责任书主要内容

区商务局党风廉政责任书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和考核奖惩两部分。

三、责任书效果及结果运用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从党员领导干部到一般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正人先正己,承诺践诺、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今年,全局无一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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