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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8篇

时间:2023-03-10 14:52:25

农村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篇1

长期以来,普遍认为我国农村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是剩余的,绝对数大约有1亿到1.5亿,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任务任重而道远。然而,2004年开始出现的民工荒,不但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很快消失,反而从沿海地区蔓延到中部地区甚至劳动力输出省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组”2006年对2749个村的调查显示,74.3%的村认为能够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都已外出。根据蔡(2007)的估算,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剩余比例仅为10.7%,这同原来剩余比例为三分之一的观点差距巨大。这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供给的特征正发生变化——越过了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从劳动力无限供给转变为有限供给。

笔者在广东河源招元村、长洲村、黄石村等地的调研对上述观点给予支持。例如:黄石村村委会的该村外出打工情况的数据显示:2007年该村共有410人外出打工,约占黄石村总人口1218人的33.66%;外出打工人员中有男性220人,女性190人;全村282户人家中,全家人都外出打工的有51户,只有16户家中无人外出打工。而家中无人外出打工的家庭,多半是由于家中有人生病或者孩子太小等其他的原因无法出去。胡靖2007年在广东龙川县长洲村进行的为期一周住户调查亦发现农村家中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守。因此可以对形势做出一个基本判别,即作为我国经济最早起步亦最发达的广东农村中的可以转移的劳动力已经基本转移完毕。

二、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供给方分析

根据二元经济发展理论预测,劳动力转移将促进农地集中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上升。然而,笔者在广东的调研显示实际情况同理论预测大相径庭。

第一,撂荒现象严重并有加剧的趋势。黄石村的大部分家庭都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家庭经济主要依赖农业的情况已经不普遍了。因此,很多家庭的经济重心已经转移到了农业生产之外。胡靖、张威2007年调研发现,在食物消费得到保障之后,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继续投入劳动的积极性开始降低,即使是拥有上等的水田,他们耕种的欲望也并不强烈,更不用说下等田和那些不便耕种的田。1989年第二轮承包经营时黄石村水田总面积534.3亩,目前,在七个小组中,有六个的“撂荒率”都超过了10%(其中五个超过15%,1个超过10%)。刘屋的“撂荒率”是唯一一个低于10%的。而这是由于刘屋是黄石镇的镇府所在,学校、机关、工商业用地大部分都要从刘屋征得,因此,刘屋的水田面积是七个村小组中最少的,撂荒的情况就相应地轻了很多。到2003年,黄石村水田的面积减少到413.78亩,减少量为120亩。

第二,农地承包经营权集中的现象没有发生。黄石村的水田统计显示,除上寨小组外的六个村小组,共计246户,其中除5户的耕地数量没有减少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村民看重的是耕地平均分配,这一点在刘屋组表现的最为极端,由于人均耕地非常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使得村民们对地权变动的反应更敏感、更直接。以至于在1980年土地承包之时,村民们一致同意全组的耕地每三年就要调整一次,可见土地按人头分配是黄石村民的普遍意愿。

第三,农业生产呈现老人农业的特点。就家庭而言,最典型的分工模式为青壮年外出打工,老人在家种田务农并带孙子。目前广东的家庭农业生产已经由4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了。

应该说目前发生在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已经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具体的影响体现在: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户不再重视农业生产,撂荒现象上升;劳动力价格上升使得农业生产成本提高;高素质劳动外流使得农业生产由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主流学者提出必须通过土地流转将农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经营才能破解目前农业面临的难题,笔者对此也表示认同。然而叶剑平等(2006)发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并没有出现如理论界所预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高潮。笔者2006~2007年间在广东农村的调研也只观察到显著的劳动力外流现象,而没有发现与之相匹配的农地流转发生。

显然,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并不会必然带来农地流转。虽然目前我国劳动力紧缺的形势使得农村劳动力可以较为容易的在城市找到一份收入远高于务农的收入,但是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并没有被完全打破的情况下,农民工依然难以享受到城市居民拥有的各类保障,无法在城市安家置业,当其老去后唯一的选择就是返回农村养老。农地在事实上成为农民最后的社会保障,所以黄石村的农民虽然不重视农业生产,却非常重视土地的平均分配。以公平为价值取向、在集体内部平均分配土地的方式成为必然的选择,这自然而然同以效率为取向的土地流转和集中经营方式相抵触。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解决了养老保障问题前,由于承包土地具有最后的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社会价值,大规模土地流转不会发生也不能发生,作为土地流转的土地供给方——外出务工农民不会愿意将其流转出去。

三、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需求方分析

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后,已经转移的农民会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例如:成都在城乡统筹的试验中就采用“双放弃换社保”的方式,成功推动农民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农业的集中规模经营。但是这样只是解决了土地流转中的供给方问题,还没有解决其中的需求方问题,即由谁来承包农民放弃经营的土地,承包后又经营何种项目,就像黄石村中存在大量闲置土地可供免费的短期经营,却无人愿意耕种。

从目前的农地流转实践看,广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主要被企业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和水产养殖等高附加值农业(张德扬,2004;杨志平、林少俊,2002)。如果仅仅从产值上来衡量,这些土地流转无疑具有较高经济收益,但是从中暴露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几乎没有流转后的土地是拿来集中生产粮食的。根据中国农业统计年鉴2003~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的谷物种植亩均净利润大约在150元左右浮动,在所有种植品种中位列倒数第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不会主动投资生产利润率最低的种植品种。因此,任由土地流转在市场的力量下自发进行的必然结果就是粮食生产萎缩。

既然规模化种植对企业依然缺乏吸引力,那么机械化是否就不重要呢?广东和湖南粮食生产情况的对比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调研发现,在广东几乎没有多少农户愿意扩大粮食种植规模,一些原本高产的良田都闲置了。胡靖对广东部分农户粮食生产的成本与收益微观分析发现,如果不计算劳动力成本,每亩水田可以净收入两百元左右。在不采用机械化的现状下,只要将劳动成本计算在内,则不管是上等田还是普通田,被访的所有农户都是亏本的。而在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湖南地区情况就不同了,撂荒田很少,而且仅限于不便于生产的低产田或难灌溉田。周异2008年对湖南杨桥村55岁马姓种粮大户的调研可以作为典型案例来说明。该户采用机器来进行耕田与收割,在当地承包了20亩水田。在2007年遭遇旱灾的情况下,种植的20亩两季水稻总收益依然达到一万元左右。以2个月农忙时间计算,夫妻两人每月人均收入大概是2500元。他们对此比较满意,并表示机械化种田不累,还愿意继续扩大耕种面积。

可见在劳动力工资普遍上升的今天,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采用机械化替代劳动力是保证粮食种植依然能够对农民拥有吸引力的关键。广东的经济发达,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多,使得其务农的机会成本要高于次发达地区。而较低的机械化水平又使得其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广东农户自然会很理性的将自己的粮食生产萎缩在了自给自足的规模,并且改为家庭中机会成本最低的老人来从事粮食种植。而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降低了农业中的劳动力投入,扩大了规模,农民能够从中获得足够的收益,粮食生产就能够保持稳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规模经营与机械化并没有彻底解决农业的产业缺陷。水稻种植的产业缺陷决定种植者在机械化规模种植的情况下,生产周期中的劳动时间同样是间断而零散的。如果按照9个月的生产周期来平均,杨桥马姓种粮大户的月均收入就下降到555元。因此,规模化种植在湖南也只是吸引了非农就业相对困难,务农机会成本较低的中老年劳动力,而对可以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同样缺乏吸引力。粮农会按自己能力的强弱顺序,由强到弱依次放弃粮食生产,最后存在的粮农必定是农村能力最差的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政府必须对农业特别是其中产业缺陷最为明显的粮食生产进行补贴,以弥补农民的机会成本。

四、结论

随着劳动力外流造成的农村劳动力紧缺现象日趋加剧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攀升,农业生产已经由农村的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了,这无疑给农业安全的未来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中经营是在未来保证农业安全的必然之路。本文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得土地分配在基层以公平为导向,而并非效率。给与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让他们获得社会保障,是外出务工农民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的基本前提。

第二,农业项目的机会成本或利益最终在决定着农地的流转趋势。收益高的菜蔬、水果等,更容易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自然也更容易实现产权的变迁。

第三,劳动力流动使得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采用机械化替代劳动力是保持粮食种植对农民吸引力的关键因素。但是想吸引高素质劳动力返回农业的话,针对农地流转的政府补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经济发达地区非农就业容易,有利于扩大土地流转的供给意愿,但也会提高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导致农户扩大农业规模、集中经营土地的意愿下降。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并不天然地易于实现农地集中经营。

参考文献:

1、蔡昉.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叶剑平,蒋妍,丰雷.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6(4).

3、李成贵.土地流转势在必行[J].时事报告,2007(9).

农村劳动力篇2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农村劳动力素质;中国人力资源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凭借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产业分布的非对称性也有所扩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对外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中国的区域产业集聚现象越发明显,形成了以广东、山东、浙江、江苏、上海为代表的东部外向型工业带。从1989年起侯鸟式的“民工潮”一直冲荡着中国的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和能源消费市场,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全国的迁移人口超过1.31亿,其中跨省迁移3392万人。如此大规模的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力流动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中也是不多见的。当前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表现出以下两大特征:

1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规模巨大、距离较远且多分布于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的行业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在农业生产之外再获得一部分的非农业收入。而事实上,这种流动与转移从改革开放之初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都一直存在,但当时的方式是一种“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转移模式为主,只是由于在竞争的压力下,“乡镇企业资本增加的速度逐渐加快,吸纳劳动力的速度相应减缓。农村劳动力面临着越来越强烈的跨区域转移的压力。在这种情形下,作为流动劳动力主体的内地剩余劳动力,必然向能够提供工作机会较多,均衡工资水平较高的地区转移。首先由于省际之间基础设施的相对滞后,东部沿海成为加工贸易型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地。加工贸易以低技术含量的非熟练劳动密集型的环节为主,其创造出的劳动力需求除了给本地农业剩余劳力提供就业机会,还吸引大量内地劳动力;其次沿海地区由于更靠近国外市场,当地的个体私营企业在管制解除之后借助相对较大的市场(国内和国外市场)获得迅速发展,其所创造的劳动力需要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得不从外地补充;再次工业在自身规模经济特征的作用下,所创造出的“后向联系”使得资本要素开始向东部汇集,而这种产业转移也创造出更多的劳动力需求。这就意味着其所能提供的均衡工资水平和就业机会远高于内地工业,并且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非常宽泛,而农民的跨省流动就是追求两个简单的目的:一是工作机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农民工倾向于向工业化程度较高、非国有经济较多,从而工作机会较多的地区迁移。而一旦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这种丰富的机会,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就会涌入城市,下表是1999-2003年间农村劳动力转移比例的数据:

表1显示90年代后期随着东部地区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流出的速度与距离也明显增强。二是农民工倾向于流入名义工资水平较高的省份,这样即使他们所进入的并非高利润行业,也能获得较之其他地区或是农业生产更高的报酬,下表是2000年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就业的产业分布以及1997、1998年各行业农村劳动力从外地汇寄款统计:

表3显示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产业中的分布主要集中与知识与技能要求不高的行业,农民工更选择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建筑业等行业就业,并且从事的是本地劳动力不愿从事的比较累、脏、危险的工种,由于农民工的职业身份决定了他们不能够进入到城市的正式就业体系中来,而只能在非正规的、与城市居民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机会。同时,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大多保持着原来的消费模式,储蓄倾向很高,通常把工作挣得的钱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寄回家乡,很少照顾到自己在城市的生活质量。这些条件保证了农民工在现代城市产业体系中能够得到较之农业生产高得多的积累,从而分享城市经济发展的成果。

2外出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不高,而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对农业生产率的影响也不明显

由于中国的经济结构呈现着明显的三元化特征:即城市经济、农村工商业经济及农业经济,不同经济的技术水平不同,对人力资本需求的层次和量也有所不同,由之引起的收入差距也会有显著不同。而第一产业较之其他行业不仅生产效率低,而且支出与收入的对应水平也低,再加上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产品和要素的市场结构与相对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就造成了农业生产中“低投入、低收益、低效率”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农户的“高投入、低收入、低素质”问题,反映了中国当前的农业发展不仅比较效益低下,而且缺乏获取资源的竞争能力。如下表:

而这种不协调的生产方式对农村居民中文化水平较低的部分压力更大,他们既缺乏农业生产资料,又缺乏理解科技与信息的能力,只能在有限的土地中浪费大量的劳动能力与劳动时间。对他们而言,与其在农业生产中付出大量的劳动而获取不到较高的收入,还不如在城市中从事一些危险性大、劳动强度高但收入也较高的工作。而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也提供了许多这样的机会,由于数量化的粗放经济仍然在经济活动中占据优势,所以应对市场竞争的最有效手段就是降低生产成本而不是获取科技垄断优势,而这种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报酬对农民特别是低教育水平的农民仍然有相当的吸引力,这就使农业人口中初中以上学历的部分较多地流在了农村,而小学及文盲半文盲的部分更多地流向了城市。而更明显的是,对于中国这种土地资源有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村集体化大生产不发达的国家而言,这种农业人口的流出并不会对数量化的农业生产造成多少效率上的丧失,如下表所示:

这种低素质农业人口的大规模转移会压制城市产业升级的步伐,并在未来的产业发展进程中成为可能被淘汰的对象。所以,如果不配合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有计划提升,农民教育与再教育投资的迅速增长,则这些低素质农民工必然会在将来成为社会的弃儿,一方面是城市经济转型与升级的加速将不断限制其获取就业机会的能力;另一方面是长期脱离农业生产使其所拥有的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信息与农业知识更加匮乏,较之于那些留在农村的相对高素质居民,他们在农业生产、土地经营、多样化种植和市场营销等诸多方面都毫无竞争优势可言,其结果只能是造成这些人口既难以在城市立足又很难重新适应农业生产,成为在城市边缘游荡的流民。

参考文献

[1]蔡昉,都阳,王美艳.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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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侯风云.中国农村人力资本收益率研究[J].经济研究,2004,(12).

[6]侯风云.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估计及外流规模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2).

[7]侯风云.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收入与人力资本状况相关性研究[J].财经研究,2004,(4).

农村劳动力篇3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流动;农村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6-0093-03

2006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1600多个自然村的问卷调查显示,70%以上的村庄3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在能出去就业的情况下都已外出打工。农村的劳动力结构正在发生转变,人口出现老龄化、妇女化、儿童化趋势,也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从目前人均占有农用地数量来看,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尚未改变,外出就业仍然是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所以,各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帮助农民工外出务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农民工只是作为廉价劳动力被经济发达地区的二三产业所吸纳,其权益和生存环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依然严峻,而且还潜藏着严重的社会隐患。为此,本文基于湖北省保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社会调查报告,研究农村劳动力相关问题。

一、保康农村劳动力流动存在的问题

湖北省保康县是一个全山区县,总面积3225平方公里,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起伏多变,降水集中,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县域总人口28.6万人,农村人口23.07万人,占总人口的80.7%;耕地总资源35.19万亩,占总面积的7.27%,常用耕地面积33.68万亩,其中水田仅5.85万亩;林地340万亩,占总面积的70.28%。据统计,保康农村现有劳动力为11.52万人,而农业的合理需求仅为6.5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达5.02万人。近几年来,保康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呈加速趋势,2005年4.5万人,2006年5万人,2007年5.2万人,2008年5.8万人,2009年7万人(包含临时外出务工),而且,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远高于农民收入,2005年农民工人均年工资6005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倍,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31.8%。不可否认,农村劳动力流动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而且还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经济发展意识,不少农民利用获取的资金、技术和经验回乡创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也要看到,农村劳动力流动也给农村发展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据调查显示,保康县外流务工的农村劳动力16至40岁青壮年占94%,其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农村同等学历总人数的76%。他们是农村劳动力中最活跃的分子、最有创造力的群体,是农村发展的“主力军”,其外流必然导致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素质平均下降。不仅如此,而且留守在家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文化素质不高,甚至看不懂农药说明书,施肥用药出错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科技知识普及和新技术应用,制约了茶叶、烟叶、桑蚕等特色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茶叶产业,由于劳动力外流,留守的劳动力素质不高,致使茶园管理水平低、茶叶缺人及时采摘(季节性的劳动力需求),严重影响其规模化发展。同时,农村劳动力外流,导致农业劳动力减少,使抛荒、撂荒现象严重。这种状况既造成农用地资源浪费,又降低农业效益,甚至还严重危及农村的发展后劲。

(二)社会管理难度加大

就管理主体层面而言,由于大量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缺乏年青对象,很多村子找不到合适的后备干部,党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出现断层,基层组织不够健全,部分村子只剩下一个主职干部,致使在开展“一事一议”时,村内重大事务久拖不决,导致计划生育、公益劳动、法制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治安管理等工作无法落实,影响甚至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就管理对象而言,一是由于外流育龄人员较多,流动性很大,输出地与输人地在管理上衔接困难,造成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二是夫妻双方有一人在外务工,长期两地分居,由此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家庭关系紧张,因婚姻关系扭曲而导致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三是部分外流返乡人员将一些不良习俗带回农村,不安心从事生产,以身试法现象屡禁不止,也给农村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农民工的大量输出,加大了农村社会管理的难度。

(三)农民工的伤残负担向农村转移

由于外流农民工整体素质较低、竞争能力较弱、就业门路狭窄,大多数农民工集中在一些高强度、高危险行业,加上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较多。据统计,近三年保康县外流农民工因工伤亡775人,其中伤残527人,死亡248人。在伤残返乡的农民工中,很多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法继续在城镇生存,只能回到农村,长期由家人照顾,生活无来源,使本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贫困。特别是部分农民工因法律意识淡薄、劳动保障意识较差,伤残后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赔偿,需要政府救济,大大增加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可见,伤残农民工的元经济赔偿返乡,无疑把本应城镇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转移给了农村,给农村发展带来极大的阻力。

(四)农村婚龄青年性别比严重失衡

外流务工的农民工,逐步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在城市务工多年的农村未婚女青年想从贫困、封闭、落后的农村解脱出来,尽管生活并不宽裕,也会选择在城市安家。据调查,2000年至2005年,保康县平均每年有3万人外流务工,未婚女青年占31%,但这些未婚女青年回乡率不到40%,也就是说五年来保康县至少有5000名婚龄女青年在外地结婚安家,导致农村婚龄青年性别比严重失衡。因此,农村青年性别比的严重失衡,给社会安全稳定的带来了隐患,严重阻碍农村发展。

二、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的原因

(一)农业产业的缺陷

农业生产是随季节推移而循环往复的自然生产过程,受到气候、地理区位等自然条件的制约,使农业存在严重的产业缺陷:第一,农业提供稀少的劳动机会。农产品的生产时间,包括农户劳动时间和农作物自然生长时间,其中农户劳动时间是很有限的。这种“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差异,在农业上特别显著”(马克思,1870年),造成农户较长时间里处于农闲状态,严重缺乏劳动机会。第二,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在农作物长达数月的生长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形成财富的农闲时间,不能让农户在长时期内获得满意的总收入,使较高素质的劳动力不愿意选择农业,从而使农业缺乏熟练、专业的劳动力力。而且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几乎都是以“农户”为单位的传统农业耕作模式,不可避免地阻碍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而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使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因此,农业存在严重的产业缺陷,使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业劳动力大量剩余而外流。

(二)政策体制的缺陷

自建国以来,我国实施的是“非均衡发展”战略。这种战略造成产业、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具体表现在:第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使缺乏工业布局的保康农业发展严重滞后。它实际上是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为了实现资金密集型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目标,政府人为地压低农产品价格,为加快工业化进程提供原始积累。尽管这种战略促进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但也导致了农业的落后现状,使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第二,城市“偏向”发展战略,使以农业为主的保康与以工业为主的城市差距更大。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必然人为阻断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工业不需要的时候被禁锢在农村,以保障城市居民的充分就业,为城市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尽管城市“偏向”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及其工业的发展,但也阻碍农村及其农业的发展,使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因此,长期“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农业发展滞后,产业缺陷更为明显,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可以流动的条件下大量外流。

(三)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

在我国长期“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中,一方面,不仅农村人口被长期地禁锢在土地上,而且人口不断地增加,使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另一方面,二三产业的发展、城镇的扩张、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使农用耕地大量地被占用,而且所占耕地大多是城镇周围和交通沿线的质量高、长期投入积累多的良田,尽管不断开垦荒地增补,但耕地总量也在不断减少,也造成人均耕地面积的减少。到2009年末,保康农业总人口23.5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81%,耕地面积33.6万亩,人均耕地仅1.43亩(数据来源:2009年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此外,长期的、不和谐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造成耕地质量严重下降,农村耕地和种植面积逐年下降,闲置和撂荒问题凸显,仅2003-2007年的5年时间里,我国耕地面积就减少了8300千公顷,这加剧了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因此,人均耕地面积的严重不足以及耕地质量的下降,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而外流。

(四)城乡劳动力收入级差较大

城乡劳动力收入级差较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原因在于:在以劳动时间为计时工资的农产品价格核算体系下,农户存在大量的没有工资报酬的农闲时间。直接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效率较低,出现务农收入远远低于务工收入。城乡劳动力收入较大级差的存在,造成农民对农村劳动的不满足,而产生向城市流动的动机。理性的农民在比较利益驱动下不会选择种地,而是选择外流做工,使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相对落后的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因此,也正是这种原因,造成以农业为主的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

(五)技术进步促使农村劳动力的外流

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技术进步也是农村劳动力外溢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技术进步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农业劳动力需求减少,出现技术排挤农业劳动力的现象,使农业劳动力大量剩余而外流;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不仅带来了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而且也增加劳动力的需求,在城乡劳动力收入级差较大的状况下,利益驱动促使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因此,研究表明,技术进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造成农业劳动力大量剩余而外流。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建议

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不仅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而且有效增加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收入,但这种外出务工形式不是实质上的劳动力转移,而是一种务工方式的转变。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农村劳动力流动已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农村劳动力不外出务工,较少的人均耕地面积和发展滞后的二三产业,难以消化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难以实行农业机械化生产,难以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和农民收入,难以改善“三农”问题;另一方面,农村精英劳动力大量外流,造成人口结构的恶化、农村有效劳动力严重不足,使耕地出现撂荒、农村发展后劲缺乏,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农村劳动力问题,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的健康发展。

(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笔者认为,要想实现本质上的劳动力转移就必须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缓解农村劳动力输出带来的儿童教育、老人赡养、社会治安等多种社会问题,既降低了劳动力输出的社会成本,也有效促进当地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又大量节约劳动力转移成本,减缓转移中的交通运输和转移前后的社会管理等压力。因此,地方政府应立足于本地的实际情况,克服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不利条件,充分认识并发挥发挥比较优势,正视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迎难而上,逐步解除县域经济发展阻力,发展特色产业、打工经济和循环经济等,大力推进县域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吸纳转移农村劳动力,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二)加强土地合法有序流转

在传统农业增收潜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依据其比较优势,引导传统农业转向特色农业,从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引导农业劳动力合理流动。但在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土地使用模式下,必须建立土地合法有序流转秩序,保证特色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因此,应在“自愿、合法、规范”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变单一的土地经营权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统一的农户承包权,引导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出租、入股或抵押。同时,也应加强土地流转立法,按照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标准,对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实行有偿转让,推动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加快土地向农业生产能手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特色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三)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目前农村的基础设施、信息物流条件还相当差,这既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外出务工致富者不愿返乡创业的主要原因,尽管他们有回乡创业的强烈愿望。因此,必须抢抓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改善信息物流环境,不仅让更多的农村青年安心在农村生活发展,而且有效吸引外出务工致富者将已有的资金和已掌握的技术和经验带回农村,发展家乡。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应转变观念,把招商引资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条件同等给予返乡创业者,必要时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让他们把在外学到的本领、经验以及积累的资金带回家乡,扶持他们做大做强,在本地创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就业能力。一是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加强基层干部培养,增强基层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民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让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保障村民自治权利;三是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使“留守儿童”和因伤致残的农民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保证广大农村和谐发展。

农村劳动力篇4

农村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来自农业的收入持续下降,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向农业与农村以外转移。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一项调查显示,农业比较效益低和劳动力过剩是农村劳动力外流的最主要动因。62%的外出者是因为农业的比较效益低,想外出多挣些钱;26.4%的劳动力是因为家中人多地少无活可干而外出。目前,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仍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剩余劳动力规模庞大,农村劳动力总量还在逐年增加,就业压力和转移难度越来越大。随着耕地面积的逐渐减少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林牧渔业所需劳动力规模还将进一步下降。

第二,城市就业压力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降低,转移空间越来越小。

第三,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职业适应能力差。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明显高于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素质上的局限性决定了他们在行业选择上的局限性。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及其他一些行业,大多数从事的是简单劳动。当前非农产业技术进步、结构升级的步伐加快,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不断提升,素质较低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很难适应这一变化。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劳动力市场形势的分析显示,近年来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在上升,表明社会用人需求在增加。目前,我国城市中低级劳动力市场竞争过度,高级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这也给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增加了难度。

第四,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制度性限制和歧视性政策仍未得到根本消除,农民工合法权益屡受侵害。

对于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我国为了加速工业化进程,长期以来走了一条非均衡式的发展道路。为优先发展重工业,政府采取了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为工业提供积累,这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剥夺,城乡间利益之差也就非常明显。为了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我国建立了森严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人口划分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城市人口,并且将户口与就业、福利等挂钩。国家对非农业人口的就业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实行“大包大揽”和低价补贴政策,农业人口的就业和福利则由农民自行解决。这种二元经济政策导致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行政分割,大量的农村人口被固化在有限的土地上,造成了农民的全面贫困。改革开放后,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再加上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大批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就业,形成了特有的“民工潮”现象,对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形成一定的压力。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化,大批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城市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有人认为,农民进城打工抢了城市劳动力的“饭碗”。

许多地方还出台了限制农民进城的政策,以期有利于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主要措施包括:清退,即辞退没有本地户口的外来劳动力,将其岗位转让给本地劳动力;收费,即向雇用外来劳动力的单位或外来人口个人征收就业管理费、就业调节金、暂住人口管理费,以用于下岗工人安置的相关经费;限制,即限定外来劳动力进入的行业或岗位。实际上,这种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的做法效果是令人怀疑的。首先,这种通过“腾笼换鸟”政策腾出来的岗位,本地劳动力往往不愿意接受。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没有经过劳动技能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普遍较低,无法胜任城市工业的某些现代化劳动,只能进入非正规部门,从事一些城市劳动力不愿干的工作。从长远看,我国应当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体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全整合。

二、农村就业制约因素

对于农村就业问题,我国理论界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探讨:(1)对于我国农村就业的特点、范围、趋势、富余劳动力和农村失业、农村贫困、农村和城镇收入的不平衡、移民压力等;(2)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农村就业的影响;(3)对农业和非农业增长和生产力的影响,以及对工作数量和收入减少的估计;(4)农村就业中的性别问题;(5)农村就业的政策框架。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中介服务组织发展还很不平衡。已经建立的中介组织,特别是乡镇级的服务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形成相对集中统

一、信息畅通、运作规范的中介服务网络。从劳动力转移的渠道看,通过劳动力中介机构的占少数,多数属自找门路、自行外出,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较大。对于农村劳动力就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因素。

1、劳动力素质不高影响进一步转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偏低。目前已经转移的都是农村劳动力中的“精英”,而仍滞留于第一产业、难于实现转移的劳动力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二是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低,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不多。三是农村滞留劳动力进取意识较低,保守思想惰性意识较强。

2、转移空间的制约。首先,乡镇企业吸纳能力的减弱。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乡镇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一批乡镇企业倒闭了,一批好的乡镇企业由劳动密集型逐步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对劳动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吸纳农村劳动力趋于绝对饱和和相对短缺。其次,城市容纳有限。由于城镇职工的下岗失业队伍不断扩大,新增劳动力加速,对农民工产生“排挤”。再次,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不快,减弱第三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功能。

3、配套政策滞后的制约。首先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放弃土地、脱离农村的农民工进城后得不到与城市人一样的医保、养保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使转移劳动力还有后顾之忧,不得不成为离农不离土的兼职农民。第二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不能有效地组织农民开展土地流转,从而使一部分需要土地的农民不能成为规模经营者;一部分不需土地的农村劳动力,因土地的牵制而成为兼业农民。第三是户籍制度改革滞后。一部分想脱离农村、扎根城市的农民,因为户口不能解决,而导致住房、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影响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第四是缺少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上的扶持,使农民出国、进城务工支付过高的成本。

三、完善我国农村劳动力市场

1、逐步打破城乡壁垒,取消各种歧视性政策。传统的户籍制度导致了城乡之间明显的经济势差和社会势差,劳动力市场中也出现了很多歧视性就业政策,最终影响城市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对其实施深度改革。当然,户籍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按照尽可能降低改革成本、增大改革收入的原则逐步推进。在这一渐进过程中,关键在于社会总资本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非农业部门吸纳一个劳动力,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和社会基础设施条件的资本投入。同时,应当逐步打破各种行业壁垒和区域分割的局面,使农民能够逐步进入以前只能由城市人口从业的行业,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

2、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当前,政府对劳动力的调控应从仅由面对城镇就业,扩大到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全体劳动者就业,逐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把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

(1)加强各地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的力度。要把控制和降低失业率作为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要加快各级政府在提高再就业率、采取再就业措施方面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控制失业率、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摆在优先位置。政府部门应成立对农村劳动力市场进行管理的专门部门,建立一套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法律和政策体系,包括防止就业歧视、保护平等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打击欺诈行为、消除市场障碍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为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地运行创造环境和条件。同时,依据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开展争议仲裁处理和劳动监察工作。还应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力供求信息沟通不畅的局面,由各级政府牵头,以劳动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建区域性或省级统一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

(2)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尽量依靠法制调控劳动力市场,规范市场运行秩序要以国家现行法规《劳动法》为“龙头法”,通过制定就业促进法、职业介绍法等法规,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政府宏观调控、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等一整套法律制度,为劳动力市场健康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应当完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动用劳动监察手段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督,解决劳动力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以便保护企业和劳动者择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正常发育和运行。

(3)建立完善的劳动监测指标体系。把农村的失业率、工资增长率、工资结构、劳动关系紧张程度等作为监测内容。同时,建立统计监测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息反馈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及综合调度系统,逐步实现对劳动力市场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

(4)改革工资体系。除国家公务员外,其他就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应由企业、部门在国家法规框架内自行制定,让工资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劳动力资源的地区和行业配置,通过弹性工资计划、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工资监督检查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工资发放的宏观调控。通过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劳动者的素质和所承担的任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资标准,使工资水平基本反映劳动力成本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发挥工资对劳动者就业方面的调节作用。

农村劳动力篇5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就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非农就业比重上升。2004年从事农林牧渔的就业比重为61.57%,比2000年下降6.81%;工业就业10.94%,比2000年提高2.37%;商、饮、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44%,比1999年提高1.79%。2004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约10260万人,比上年增长约440万人,1998~2004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4%。[1]预计今后几年农村转移新增劳动力将在400万~500万人,增长4%-5%。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表现为,本乡内非农就业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上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趋势明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继续减弱,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逐渐被外出务工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就业方式所取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就业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体制变革、观念更新,家庭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城市就业这三种基本的就业形式,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结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79~1999年的20年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高达14%,即在GDP年均近9.6个百分点的增长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GDP增长的贡献达1.4个百分点。[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效应

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劳动边际生产率相对更高的非农业部门中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效应。

1.增加产出总量,推进经济增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中就业,将大大提高其劳动边际生产率水平,从而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效应一般可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12.8%。在未来30年中,如果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力市场等障碍得以消除,使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致相等的话,劳动力的部门间和地区间转移可以对CDP年均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将会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以这种方式推进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物质投入,只需对城乡就业结构作出调整。

2.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随着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农民收入中高于维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农业投资,农业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1965-1977年是日本农业剩余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重要时期。1965年日本每个农民年收入为14.6万日元,1978年,每1万名农民拥有的汽车量达到了65.7辆。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日本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实现了生活城市化和电气化。在中国,1994年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的年纯收入为1826元,兼业者为4160元,非农业劳动者则为5200元,三者之比是1:2.28:2.85。以劳动日收入计,每个纯农业劳动力每日的纯收入平均为8元,约等于每个非农业劳动力每日纯收入的53%。2004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年平均务工收入6471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可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

3.扩大非农业利润,加快工业化进程。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经济部门,有利于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城乡劳动力的市场竞争,使现代经济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势头变缓,企业相对人工成本下降,利润相应上升。同时,新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还会为现代经济部门创造出新增利润,刺激现代经济部门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加快工业化进程。

三、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许多困难,有些问题正在阻碍农村劳动力就业,进而成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9%,其中工业增加值为45.9%,但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41.8%。[3]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市场准人条件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充分等等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和排斥。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变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差异,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庞大,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高达3亿,占农村人口的20.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8%;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5%。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按照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将新增就业岗位200万到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到1500万个之间,再加上农村还有2亿多富余劳动力,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另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的影响更加直接,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更为艰巨。

2.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3.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与其实现稳定就业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有关方面调查,2004年上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6亿元(至2004年底偿付比例为98.4%)。2005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2.9%。由于统计口径和调查误差等原因,农民工实际参保率很可能还要低。

4.农民工社会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不少企业不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将社会保险金负担转嫁给劳动者个人而形成超额利润,这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贫困加深。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者缺乏社会保障的竞争模式,必然使GDP分配中资本的分配比例过大,而消费分配的比例过小。同时也造成了企业竞争的不平等,影响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

四、促进农村就业的主要措施

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作者认为,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业剩余,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农村的伪装失业者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要做到这一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使我国农业生产率迅速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2.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

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4]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足够发展后,会向下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转移。因此,做好产业承接,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本区域内转移,这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速本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产业转移除受比较优势的因素影响外,制度、市场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地区虽有比较优势,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转移也会受阻。

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便捷的基础设施和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比不上东部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3.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4.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歧视,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进城农村劳动力是城市的建设者和财富的创造者,城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和歧视,实际上是对城市本身发展的阻碍和限制。从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缓解“三农”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的基本思路出发,当务之急是实现有利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首先,要实现农村劳动力社会地位的平等,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管理,取消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限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其次,以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来带动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由于就业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点,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适当地发展非正规部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尽快完善有利于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政策,为它们提供小额贷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逐步形成创业培训、项目管理、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相结合的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推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采取国家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

5.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使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身份、户籍、住房、培训、医疗卫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农民进城就业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裁员与减薪替代经验,以减薪的办法减轻简单裁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震荡。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注重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他们在需要裁员时,先与职工代表商议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办法替代10%的裁员计划,如果1年以后公司业绩仍没有好转,才考虑实施裁员计划。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强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高农村进城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5.

[2]中国经济网[EB/OL].,2005-10-20.

农村劳动力篇6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就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非农就业比重上升。2004年从事农林牧渔的就业比重为61.57%,比2000年下降6.81%;工业就业10.94%,比2000年提高2.37%;商、饮、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44%,比1999年提高1.79%。2004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约10260万人,比上年增长约440万人,1998~2004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4%。[1]预计今后几年农村转移新增劳动力将在400万~500万人,增长4%-5%。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表现为,本乡内非农就业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上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趋势明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继续减弱,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逐渐被外出务工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就业方式所取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就业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体制变革、观念更新,家庭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城市就业这三种基本的就业形式,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结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79~1999年的20年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高达14%,即在GDP年均近9.6个百分点的增长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GDP增长的贡献达1.4个百分点。[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效应

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劳动边际生产率相对更高的非农业部门中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效应。

1.增加产出总量,推进经济增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中就业,将大大提高其劳动边际生产率水平,从而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效应一般可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12.8%。在未来30年中,如果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力市场等障碍得以消除,使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致相等的话,劳动力的部门间和地区间转移可以对CDP年均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将会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以这种方式推进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物质投入,只需对城乡就业结构作出调整。

2.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随着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农民收入中高于维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农业投资,农业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1965-1977年是日本农业剩余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重要时期。1965年日本每个农民年收入为14.6万日元,1978年,每1万名农民拥有的汽车量达到了65.7辆。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日本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实现了生活城市化和电气化。在中国,1994年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的年纯收入为1826元,兼业者为4160元,非农业劳动者则为5200元,三者之比是1:2.28:2.85。以劳动日收入计,每个纯农业劳动力每日的纯收入平均为8元,约等于每个非农业劳动力每日纯收入的53%。2004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年平均务工收入6471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可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

3.扩大非农业利润,加快工业化进程。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经济部门,有利于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城乡劳动力的市场竞争,使现代经济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势头变缓,企业相对人工成本下降,利润相应上升。同时,新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还会为现代经济部门创造出新增利润,刺激现代经济部门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加快工业化进程。

三、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许多困难,有些问题正在阻碍农村劳动力就业,进而成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9%,其中工业增加值为45.9%,但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41.8%。[3]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市场准人条件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充分等等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和排斥。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变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差异,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庞大,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高达3亿,占农村人口的20.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8%;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5%。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按照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将新增就业岗位200万到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到1500万个之间,再加上农村还有2亿多富余劳动力,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另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的影响更加直接,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更为艰巨。

2.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3.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与其实现稳定就业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有关方面调查,2004年上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6亿元(至2004年底偿付比例为98.4%)。2005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2.9%。由于统计口径和调查误差等原因,农民工实际参保率很可能还要低。

4.农民工社会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不少企业不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将社会保险金负担转嫁给劳动者个人而形成超额利润,这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贫困加深。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者缺乏社会保障的竞争模式,必然使GDP分配中资本的分配比例过大,而消费分配的比例过小。同时也造成了企业竞争的不平等,影响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

四、促进农村就业的主要措施

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作者认为,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业剩余,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农村的伪装失业者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要做到这一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使我国农业生产率迅速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

2.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

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4]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足够发展后,会向下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转移。因此,做好产业承接,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本区域内转移,这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速本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产业转移除受比较优势的因素影响外,制度、市场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地区虽有比较优势,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转移也会受阻。

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便捷的基础设施和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比不上东部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3.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4.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歧视,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进城农村劳动力是城市的建设者和财富的创造者,城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和歧视,实际上是对城市本身发展的阻碍和限制。从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缓解“三农”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的基本思路出发,当务之急是实现有利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首先,要实现农村劳动力社会地位的平等,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管理,取消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限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其次,以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来带动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由于就业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点,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适当地发展非正规部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尽快完善有利于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政策,为它们提供小额贷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逐步形成创业培训、项目管理、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相结合的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推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采取国家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

5.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使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身份、户籍、住房、培训、医疗卫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农民进城就业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裁员与减薪替代经验,以减薪的办法减轻简单裁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震荡。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注重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他们在需要裁员时,先与职工代表商议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办法替代10%的裁员计划,如果1年以后公司业绩仍没有好转,才考虑实施裁员计划。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强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高农村进城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5.

[2]中国经济网[EB/OL].,2005-10-20.

农村劳动力篇7

一、“三农”问题的症结

“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业人口过剩,农民就业不足。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的进一步下降,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将增加。庞大的农业人口与有限的农业资源的尖锐矛盾,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1.农业人口过多至使农业效率低。在我国,由于传统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比较多,劳动力供给是无限的,劳动生产率很低,其边际劳动生产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农民的报酬极低。在剩余劳动力未输送完之前,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农民的收入将始终处于停滞状态。

2.农业人口过多导致农民贫困。农业人口过多从两方面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一是有限的农业收入由庞大的农业人口分摊,导致人均收入水平低下;二是有限的农业资源由庞大的农业人口分摊,造成农民就业不足。农民收入水平低,又会通过两个途径形成农民贫困的恶性循环:收入水平低,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农民谋生能力低,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低扩大再生产投资不足,收入水平低。

3.农业人口过多影响农村稳定。农业人口过多通过两个方面因素影响农村稳定:一是农民是农村不稳定的经济根源。当前大多数农民收入处于负增长,这是农村出现不稳定因素的经济原因。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能力弱,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农业人口过多,且经营分散,使农民通过适当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利益集团的成本过高,致使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造成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弱。

总之,农业人口过多形成农业、农民与农村问题的恶性循环。农业人口过多既直接作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又通过三者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形成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恶性循环。因此,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只能是减少农业人口的数量,转移农村过剩的劳动力,降低农村自然资源的负载率,使农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配比逐步趋于合理,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均资源空间。

二、“就地转移”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础

小城镇战略是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法之一,即“离土不离乡”的转移策略。勺窝乡是纳雍县八个重点产煤乡镇之一,近几年来大量煤矿企业的迅速发展,已使大部份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全身投入到煤矿企业,这为家庭增收、减轻负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中劳动力与土地、农民增产与增收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要看到,这种通常不伴随身份转变的转移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使许多已从土地中转移出来的农民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很多人仍是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随时转变。已转移的农民仍然把农村作为自己的重点,保留在农村占有的资源。这既便农业在日后成为“业余产业”、“副业”,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规模利用。因此,现在必须着眼于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通过农村的工业化来带动农民发展非农产业,促使农民增收。

1.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具有估计,农业的充分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可吸纳将近一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农业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只要我们认真抓好农产品的加工与转化增值,农业效益的增长大有希望。

2.鼓励外出民工回乡创业

大中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系统,更容易给农民带来现代观念。农民外出打工,不仅增加了现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更重要的是不少农民转变了观念,学到了本事。对这些经受几年锻炼,积累了一定资金,学到了一些管理知识,掌握了一定技术的农民工,要动员他们回乡创业,扩大就业,把他们看作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表彰他们的创业事迹和先富帮后富的奉献精神,激励更多的外出农民工回乡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做出更大的贡献。

3.积极引进城市资源

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而是要统筹城乡资源,跳出长期以来就“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传统思维局限,冲破历史形成的城乡分割的格局,引导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到乡下发展,跨产业、跨区域重组资源,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鼓励农民就地就业,并不是将农民放在自己的家乡搞发展,而是应更加关注农村的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地扩大农村内部的就业容量。

三、“异地转移”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

异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将这部分劳动力转移到较发达的大中城市,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出路之一,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及我国城市化道路的另一种思路。他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减轻农村人口对有限自然资源的依赖与压力,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同时,他还能通过劳动力的城市迁移形成劳动力市场,在流动中确立劳动力价值,消除劳动力工资扭曲的现象,使全部劳动力在城乡之间都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

1.促进大中城市的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目前我乡的大部分农业人口均属于剩余劳动力,这些过剩的劳动力大都需要转移,但由于总体劳动力素质偏低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难以在发达地区就业。目前由于我国工业结构应以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基础主体,应以农村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加速工业化的推力,较快走完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工业化阶段。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还很落后,在我们这样的穷乡僻壤就更加的落后了,据统计数字表明,勺窝乡第三产业的发展态势不容乐观,在勺窝乡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只占到15%左右,主要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到第一或第二产业,而在我国其他地方第三产业的比重就远远高于我区达到30%-40%,而全国的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也远远地低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据相关部门权威数量,全国32个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43个人口在50-100万的大城市中,第三产业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应在1500万个以上,再加上其它中、小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就可以大大缓解我国巨大的就业压力。因此,解决就业问题在第三产业还能找到巨大空间。

3.鼓励农民进城创业

大量农民进入城镇需要大量相应的就业岗位。在当前城镇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农民进城就业的难度就更大。这就需要大力鼓励农民进城创业,尤其是鼓励农民在第三产业创业,因为目前我乡的第三产业相比全国的发展要滞后,而我国的第三产业相对发达国家的发展又要滞后,而该产业又是进入门槛较低、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产业。所以各级政府应当制订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政策,要完善农村的土地流转制度和贷款制度,比如可以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等,从而增强农民进城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4.扩大农村对外开放

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开拓市场,有利于弥补农业资源的不足,拓宽农业发展空间和农业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要积极吸引外面的资金、技术和经验,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格局;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农产品的加工投入,先行取消对具有比较有优势的农产品所征收的农业特产税,适当加大农产品减税、免税的力度,增加农产品需求;在其他地方创办农业企业,利用外部资源,促进劳动力输出,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农村劳动力篇8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回顾20*年我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验,布署20*年的工作计划。刚才,*镇已作了经验介绍,县劳动保障局*局长对今年我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也进行布署安排,他们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从来就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而加快农村转移就业,则是建议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又是建设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委、政府均予以高度重视。其中《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国务院5号文件也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侨务。要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转移业提供服务。”省市委政府分管领导还就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了专门批示:“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加快推动农村劳务输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其它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党政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积极抓。

二、要完善机制,整合资源

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机构,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力转移目标,规划实施办法以及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县、乡、村“转移、培训、就业”服务机制,做到人员、经费、场所三到位。二是完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管理的职能,形成县有专门工作机构、乡有服务站(所),村有联络员,上下贯通、左右相联的工作网络。三是整合“劳动、农办、教育”三部门资源,扭转原来劳动就业,只局限城镇就业(工作范围窄、与农村接触不多、师资力量不足),农办只管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人员少、无法提供城乡一体服务和解决转移就业后保障问题),教育只管培训(不能对接企业,培训缺乏针对性)的单打独斗局面。四是拓展服务领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掌握当地农村劳动力资源颁布的就业状况,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管理档案,为作出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要统筹培训,提高素质

农村劳动力要真正转移得出去,关键要依靠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因此,我们要把就业培训放在加快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位置,注重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多渠道培训。一是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根据国务院国发[20*]36号文精神,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通过牵线搭桥,推荐就业,实现再就业。二是向非农转移就业培训。对有劳动能力、愿意进城务工的对象开展各类培训。按产业类别实行引导性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鉴定,以培训促进就业,满足农民“离土不离村、离土不离乡、离土不离县”的就业愿望。三是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利用县职业技术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校企联办、校校联办等形式,对接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食品加工、轻工轻纺、旅游等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后续产业工人。四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转移培训。重点对本地务农、灵活打工13.86万人的分类培训和转移,使之成为会经营、懂技术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农民。

四、要强化保障,营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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