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复工复产8篇

时间:2023-03-13 11:08:33
复工复产篇1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引导企业有序、有限、复工复产。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复工复产的文章。提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有限、达标复工复产,

xx市就企业在xx月xx日xx时之后复工复产工作出台如下指引。

      《指引》要求, 要做到“有序、有限、达标”复工复产。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2)员工排查到位。 坚持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无特殊情况一律使用肇庆本地员工或复工复产前至少14天一直在肇庆未曾离开的员工。除此以外,使用重点疫区返肇员工必须完善14天集中隔离观察手续,使用从其他疫情发生地返肇员工必须按要求完善有关隔离观察手续。严格落实“一员一档”制度,企业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员工情况和返岗前14天内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

(3)物资设施到位。         疫情防控物资要与实际复产产能、上岗员工相匹配,原则上满足15天防疫需求,其中医用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集中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出入口均需配备)、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充足。设置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

(4)规范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严格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每日对进入本单位和已在本单位的所有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落实员工单独用餐或分批分散用餐,避免食堂集中用餐;做好企业区域内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建立和落实复工员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压实企业每日报告制度。

《指引》强调,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复工复产篇2

为深入贯彻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应对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适用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此次省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期间。

三、应急管理对象

1、镇政府工作人员

2、镇所辖村工作人员及驻村工作队队员

3、镇内所辖企业员工

四、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镇成立以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镇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镇所属工作人员和各行政村工作人员及所辖企业负有领导监督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复工复产篇3

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街道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细致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确保企业风险受控,平安运行。

复工复产篇4

一、组织领导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二、工作安排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科工局工作实际,分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与各小组密切协调,及时将小组所反映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加强与下辖企业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二)物资保障组。及时上报物资库存和企业复工需求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网络宣传组。做好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宣传,使广大群众与政府保持统一战线,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四)疫情排查组。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职工的排查工作,对于涉鄂人员及与其接触人员做好重点排查,及时上报。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企业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在全厂范围内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防疫工作机制,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完成复工复产前下述具体条件要求的自查验收。

(三)符合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

我县范围内除以下4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外,其他各类工业企业自主选择复工复产时间。

1、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四、复工复产的具体条件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范围内拟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务必完善“县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登记表”、“企业及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产工地复工承诺书”、“企业复产工地复工人员花名册”、“解除隔离告知书”等资料(见附件1-5),在各自主管部门实行复工复产登记,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凡湖北(武汉)、外省籍、密切接触、居住疫区和到过疫区的从业人员,企业要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回工作单位,对切实需要返回工作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等工作,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外地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4、严格杀菌消毒。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

6、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工信部门备核。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1、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天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企业内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报告辖区县(市、区)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企业员工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企业内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信息报告。各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16:00前向所属主管部门“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舆情指引,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物资保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员工的生活必须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

六、全面强化企业组织保障

复工复产篇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正常,并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林业局支持和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组建工作组:从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7个工作组,由联系乡镇工作的局领导带队,深入乡镇、企业一线,负责支持和推动我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具体事宜,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况防控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对接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沟通复工复产。主动与企业主联系,宣传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从2020年2月25日起可以复工复产;同时深入沟通了解复工事宜,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做好计划安排,确保合理、快速、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

(二)全力保障物资,满足防控需求。引导企业发挥主动性,利用电商平台、协会商会多渠道采购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设施等防控物资。

复工复产篇6

一、深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帮助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帮助企业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计划,深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截止到目前,共出动人员226人次,深入企业,指导具备生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38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户,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100%。

二、全力做好对复工复产企业服务。

一是推进银企对接。对区内20户企业在银行信贷、资金需求、资产抵押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积极为我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对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加大力度与金融部门对接。降低企业首贷门槛、鼓励担保机构减免担保费用。

二是做好企业法律援助。对因疫情防控这个特殊时期引发的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经济纠纷问题,组织法律团队做好法律咨询等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好企业利益。

复工复产篇7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局业务科室及各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国家、省、防范疫情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防范疫情能力,全力稳定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工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疫情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稳定生产组、物资保障组、综合宣传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稳定运行组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配合科室:项目科、民营经济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疫情防控物资关联生产企业,注重食品、药品、生活物资等重点企业生产,保障医药供应,协调保障物流、通信等工作。重点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供煤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确保稳定供应;组织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相关企业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提前启动生产,防止场供应短缺;督促帮助企业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物资调运,加强企业复产所需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工作企业运行情况的调度监测工作,对工业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有针对性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生产运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和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问题。

联系人:

(二)物资保障组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配合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技业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调度、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为全疫情防疫部门提供相关食品、药品生产供应信息,与省、物资保障工作组保持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我物资需求情况。同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导企业强化生产场所和人员管控,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复产重点企业提供消毒液、酒精等必要防控物资。

联系人:

(三)综合宣传组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配合科室:经济运行科、民营经济科、项目科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防控疫情稳定工业企业运行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提高企业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

(四)后勤保障组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配合科室:局办公室、经济运行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防控疫情稳定工业企业运行工作进行人员、车辆等要素保障。对局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对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特别是与湖北省武汉发生关联的人员及其亲属进行细致排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进行隔离。对外出的人员,返舒时进行体温检测及观察。

联系人:

三、工作要求

一是抓住重点,逐户排查。各工作组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组织全规模工业企业对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特别是与湖北省武汉发生关联的员工及其亲属进行细致排查,出现疫情及时上报。

复工复产篇8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局业务科室及各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国家、省、市防范疫情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防范疫情能力,全力稳定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市工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疫情稳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稳定生产组、物资保障组、综合宣传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稳定运行组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配合科室:项目科、民营经济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疫情防控物资关联生产企业,注重食品、药品、生活物资等重点企业生产,保障医药供应,协调保障物流、通信等工作。重点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供煤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确保稳定供应;组织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相关企业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提前启动生产,防止市场供应短缺;督促帮助企业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物资调运,加强企业复产所需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工作企业运行情况的调度监测工作,对工业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有针对性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生产运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和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问题。

联系人:

(二)物资保障组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科

配合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技业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调度、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为全市疫情防疫部门提供相关食品、药品生产供应信息,与省、市物资保障工作组保持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我市物资需求情况。同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导企业强化生产场所和人员管控,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复产重点企业提供消毒液、酒精等必要防控物资。

联系人:

(三)综合宣传组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配合科室:经济运行科、民营经济科、项目科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防控疫情稳定工业企业运行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提高企业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

(四)后勤保障组

牵头科室:民营经济科

配合科室:局办公室、经济运行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防控疫情稳定工业企业运行工作进行人员、车辆等要素保障。对局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对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特别是与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关联的人员及其亲属进行细致排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进行隔离。对外出的人员,返舒时进行体温检测及观察。

联系人:

三、工作要求

一是抓住重点,逐户排查。各工作组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组织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对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特别是与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关联的员工及其亲属进行细致排查,出现疫情及时上报。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