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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4-28 18:02:08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1

校车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确定在全市中小学启动实施“平安校车”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平安校车”工程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对本地的校车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建立教育、交通、安监、公安、财政、物价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平安校车”工程实施。

(二)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实施“平安校车”工程,按照学校驻地所属行政区划,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平安校车”工程的组织实施和运营管理。

(三)市场运作,财政补贴。要结合县(区)实际情况,由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以适当形式予以补助。

(四)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要根据城乡学生乘车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在服务半径大、乘车人数多的学校和地区实施,并逐步在辖区内全面推开、不断完善。

三、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校办学形式和城乡地理差别,建立专用标准校车(中小学生)为主、公交专班服务(初中以上学生)为辅的“平安校车”运营网络,实现所有运营校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标准,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财政扶持、学生适度承担”的模式,保障有乘车需求的所有中小学生都能享受安全、便捷、廉价、优质的校车服务。

(二)实施步骤。

1.调研摸底。以县(区)为单位,对所辖行政区划内所有中小学校的位置布局、需乘车人数、家庭住址等进行调查统计,经县(区)政府确认后,报市教育局。

2.科学规划。各县(区)在对调查摸底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总体规划,初步确定需配备校车数量、校车类型(采购专用校车或增设公交专班)、运营线路及费用分担等具体措施,分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区)政府须于2012年5月底前制定《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规划方案》并报市备案。

3.试点运营。各县(区)根据《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规划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试点范围和运营线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宣传培训,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所有县(区)2012年8月底前试点运营,年底前完成辖区内规划任务的50%。

4.全面实施。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平安校车”工程试运营阶段的监管,在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规划实现全面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全市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在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助下,由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工程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

教育部门:负责对所属中小学乘车需求、位置布局的调查摸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工程规划、制定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学校开展乘车安全教育,与运营单位做好学生交接,做好对运营单位接送学生车辆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补助标准及管理办法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合理规划校车采购配置和运行线路,强化对校车驾驶员、跟车安保员的审查、培训及管理,依法打击接送学生非法运营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办理校车登记和驾驶人准许驾驶校车签注,加强校车路面运行监管,查处校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照管理职责和权限,做好校园门口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设置与维护工作。建立校车户籍化管理档案和校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与抄告制度。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校车财政补助、税费优惠减免等政策,落实补助资金,会同教育部门管理拨付。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校车纳入城市公交车票价管理,实行低票价,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票价。

安监部门:负责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主要内容。

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给予校车运营单位相应的政策扶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和实验室资格认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计量检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2

据预测,在未来的10年中,俄罗斯农村学校会减少约40%,作为建立资源共享型学校和基地学校的配套措施,俄罗斯实施了“农村校车计划”,以保证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学生到具有现代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的学校接受教育。

政府出钱学生免费乘车

俄罗斯“农村校车计划”规定,校车专指在确定的时间段,沿确定路线,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学生免费乘坐校车,校车不得作为开展商业性经营活动的交通工具使用。

根据“农村校车计划”,俄罗斯校车由联邦政府与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级行政区)共同投资。从2006年开始,每年从联邦政府预算中划拨10亿卢布(1卢布约合人民币0.2元)用于购置新车、更换旧车,与此同时联邦主体预算需划拨配套资金用于购置相应数量的校车。从2006年至2008年,联邦政府预算为实施“农村校车计划”已投入30亿卢布,购置了4800辆校车,从联邦主体预算中划拨的配套资金共购置5000辆校车。所有在《国家优先发展规划》框架内购置的校车都归联邦主体所有,由联邦主体自主分配到各个学校。“农村校车计划”的落实已使13.6万以上的农村学生受益。

例如,俄罗斯鞑靼斯坦共和国在2008年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签订协议,在《国家优先发展规划》框架内,由联邦政府出资,鞑靼斯坦共和国教育科学部共为中小学校添置了25辆校车,共和国自己出资购置了36辆校车,总投资3000万卢布。据计算,每辆校车月均支出为4.74万卢布。2008年,从共和国向市一级划拨的用于维护校车的费用为每车每月3.35万卢布,差额部分由各个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筹措。

鉴于俄罗斯今后在农村地区村一级只保留小学,小学毕业以后,学生需要到外村上学,所以乘坐校车的学生数量将会增加。据鞑靼斯坦共和国教育科学部2011年新学年开始时的统计,该地区共有37万中小学生,每20人中就有1人每天坐校车往返学校。

狠抓硬件标准确保安全

校车安全也是俄罗斯社会关注的问题。2008年1月,俄罗斯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一辆校车与一辆轻型汽车相撞,校车受到冲击急速转弯,玻璃破碎,导致一名17岁学生死亡,另有15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当时事故调查显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校车质量也是引起学生在事故中受伤的重要原因。

此后,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要求“农村校车计划”购买的所有校车完全适应在农村地区运送学生的条件,并对购置的校车提出40多项要求,包括:校车车身必须为黄色,车上备有两个急救药箱,校车设计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等。同时,购置校车须考虑具体地区的气候特点,如北方地区配备专用汽车,以抵抗严寒。

事实上,早在1998年,俄罗斯就曾制定并实施《运送青少年汽车技术要求(俄罗斯国家标准)》,并于2003年和2007年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标准的第四部分对校车载重、乘客座位设置、座位尺寸和朝向、车门规格、安全指标等作了详细规定。该标准还要求校车最高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60公里,最大设计速度超过每小时60公里的汽车应当配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限速器。该文件附带5个附件,对校车座位设置、学生座椅的设计、限速器的技术参数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硬性要求。

为保证校车安全,每年新学年伊始,俄罗斯紧急情况部和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及公民平安保护监督局要对全国3万多所中小学校的校舍状况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鉴定,现在校车也成为安全检查的一项内容。

组织校车竞赛择优选用

目前,俄罗斯有5000所中小学校学生人数不足10人,因此比较适用的校车车型为小型汽车。为保证小型校车质量,2006年在《国家优先发展规划》框架内,俄罗斯联邦政府面向汽车生产企业组织了一场11座校车竞赛。遗憾的是,当时没有一家俄罗斯国内企业提供的校车完全符合《运送青少年汽车技术要求(俄罗斯国家标准)》。

2007年新学年开始之际,时任政府副总理梅德韦杰夫针对校车问题发表讲话,指出校车必须在技术设施、舒适程度和安全方面达到相应要求。他指出:“无论多么想支持国内生产企业,我们都不能购置不符合技术标准、不能保证质量、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汽车,更何况是给孩子用。”为此,俄罗斯从2007年开始购买少量外国车用作校车。

除了对校车技术的要求外,俄罗斯对于驾驶校车的司机也提出相应要求,只有至少在最近3年一直担任客车司机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校车驾驶员。在塔波夫地区,有校车的学校还需要配备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来负责校车安全运营工作。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3

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主题,加强学生日常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教育,从“文明交通在我手中”、“文明交通在我脚下”、“文明交通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四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游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担当家庭“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与所辖区、街道联系并配合,就近到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参加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以多媒体为表现形式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和学校的校车管理指导和督查,将安全工作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及时制止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交警、安监、交运等部门坚持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发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教育基地”这一载体,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不断完善设施,扩大规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交通安全普及教育的重要举措,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渠道,探索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4

一、安全教育工作 本资料来源于 报告总结计划规划

1、制度建设和队伍培训工作:认真做好15项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现有的教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师生的交通、食品卫生、消防、大型活动等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各主校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和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做好各主校安全员和班级安全委员的培训工作,安全委员统一佩带标识。

2、做好“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四月份,各村小要开展好以“学习‘两法一例’,争做懂法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各主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开展好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

3、开展好宣传大检查工作:本学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三次以上大型的安全大检查和抽查,各主校要配备必要的一定数的消防器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检查不留盲点和死角。

4、做好安全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现课时、教材、教师三落实,要认真开展“一日常规教育”即利用学生上下学前的一段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学生注意安全,计划请民警周景峰同志为全校学生上二节大型法制教育课,并将其作为一项安全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5、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积极做好学生乘车摸底调查工作,要掌握乘车学生数、乘车路线、所乘车辆,建立乘车学生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充分调动家长委员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乘车协议签订工作,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二、综合治理工作

1、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犯罪为耻”为主题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做好“两法一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开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活动,组织“争做守法小主人”征文评选活动,各校要通过报告会、参观、板报、广播、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的宣传和教育,继续办好校园法制报。

2、强化帮教转化工作:各主校要建立违纪学生档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贴近学生、关爱学生,让每一位违纪学生都能感受到来自同学老师和学校的温暖,中心校将对帮教转化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5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宣传板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宣传。

   5、每年组织一次参观驻地消防中队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6、建立少年消防团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7、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8、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做到

   三、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户振江校长为组长,毛国良担任副组长,组员有十位,分别是:吕立言、丁彦华、李凤启、薛宗梅、吕伟波、高立波、毛贵阳、陈颂、顾伟、吴作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校制订有

   (1)认真学习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修订完善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认真安排好值班,门卫要尽心尽责,每天检查教室门窗。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认真记载施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切断电源。

   (7)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

   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2    幼儿园消防工作计划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治安防范工作

   二、消防管理工作

   三、车场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指引家长接送车辆按指定位置停车,来园的一切车辆均停于幼儿园大门之外,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

   2、对载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场;

   3、严禁闲杂人员进场,并提醒车主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3    现已步入冬天,天寒物燥,火灾频起。为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特举办消防宣传活动,弘扬安全精神,提高人们们对消防的认识和自身的安全意识。

   活动主题

   普及消防知识,深化安全思想,让和谐,温馨,安全充满小区生活

   活动目的

   1,在小区中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2,让同学与小区群众互学互助,共同提高消防意识

   3,通过该活动,大力进行消防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为创造和谐小区尽一份力

   活动安排

   时间:10月30日

   地点:万枫家园

   举办单位:城环青协

   人物:张仲舒携环工邱天万隆等18名志愿者

   活动内容

   1,分发消防宣传传单,讲解消防知识

   2,安全消防知识调查,分发安全小贴士

   3,活动会后总结

   相关资料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部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由一名行政领导担任,经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报局审批,由市交通防火委员会签发任命书;单位内部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直接任命;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单位日常消防工作。

   三、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要明确职责,发生火灾时,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要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组织职工进行扑救。

   四、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摆放。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有计划地安排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参加市消防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做到持证上岗。

   七、针对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明确本单位职工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不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九、加强宿舍区的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宿舍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严格执行用火用电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十一、选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6

一、 目标要求:

2009年安全工作计划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镇三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二、 工作要点:

1.教育教学安全:

⑴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⑵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⑶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

⑷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2.交通安全:

⑴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晨会的必讲内容,要教育步行、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杜绝学生骑车上学。

⑵配合交警中队做好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确需乘车的学生要加强等车及坐车时的安全教育。

⑶值日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

⑷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饮食饮水卫生(学校无食堂、小卖部。):

⑴学生饮水自带。⑵教育学生喝烧开的水,并要防止烫伤。

4.校产校舍安全:

⑴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⑵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⑶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5.教学设施安全:

⑴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⑵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⑶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

⑷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⑸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让我们全校教师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而努力

欲知更多关于"安全工作计划"范文,请继续阅览:小学安全工作计划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7

2013年3月,是我国两会召开的重要时期,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承载着百姓的寄托和希望,肩负着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带着各自的议案,从全国各地奔赴北京,齐聚一堂。共商国是,为祖国发展献计谋,为普天苍生请民愿。每年的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不仅是我国政治上的盛会,也是我国加快发展,关注民生,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总要途径和手段。在一个多星期的两会期间,我始终关注两会的进展情况,认知学习和听取了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也在网上看到了委员们提出的一些宝贵的建议和想法。以下是我的学习心得: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每年的两会都应该是我们关注的焦点,通过每年举行的两会,可以使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的认识到党和国家的发展要求和工作方向,是我们及时调整,准确修正自身工作方向的正确指导。通过学习两会精神,从而了解国际国内形势,认清大局,明辨是非,站对立场,坚决拥护党中央和国家所做出的科学决策。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学习中自觉践行两会精神,自觉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积极带动身边的人参与到两会精神的学习、讨论和实践中去。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校车安全”成为一大焦点,并在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校车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去年发生的几起重大校车事故,刺痛了全社会神经。国家随即开展校车“大体检”,制定校车安全条例和校车“新国标”并征集民意。

在民意调查中,不少公众关心:校车安全能否被写进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高校车安全标准后,如何防止一些学校以“停开”而了之?(两会心得 )如何解决落后地区无钱投入校车服务的问题?如何避免“校车安全”成为短期“政绩工程”?如何探索建立校车投入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随着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家长等对正规校车及其安全性的需求与日俱增,推动了我国校车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今年“校车”已被正式列入了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这被视为中国校车战略正式启动的明显信号。此次两会,关于校车的各项提案均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汤玉祥带来的《关于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法律法规,加快校车融入学生生活的建议》,吸引了众多媒体的目光。

这次两会对我触动是挺大的,一个国家为了发展制定出“五年”计划,并按照这样一个计划一步一步走上强国之路。试想,如果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规划中也是由这样一个又一个“五年”计划而组成,我们的事业、生活可能会更美好。所以,我想个人强,中国一定会很强。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强大起来,这个国家也一定会强大。

校车安全工作计划篇8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抓好校车安全工程——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截止11月,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已完成1370辆(任务1238辆)的非专用校车更换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实事项目主要内容

    针对我省民办幼儿园使用非专用校车多、安全隐患多的特点,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逐步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3000辆左右的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并将该项目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2年计划更换非专用校车1238辆,省财政安排3100万元补助资金,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3万元,其他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制定方案,下达任务指标。今年1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开展校车使用及更换情况核查摸底,全面了解各县(市、区)购车需求。2月份,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更换计划的通知》,及时将全省1238辆非专用校车更换任务数下达到各设区市,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下达任务指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明确了省和市、县专项资金补助及范围、拨付方式。三是提出凡需购买国标校车的学校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购车申请,提供新国标校车生产、销售许可和校车登记证明以及购车发票,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四是要求各地注重加强服务引导,再次对学校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登记,严禁学校租用无客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积极鼓励并引导学校更换购买国标校车,不发生因校车整治而出现学生上放学无车可乘、停课等现象。

2.召开会议,强调部署抓落实。为进一步抓好项目落实,2月底,我厅在的全省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上再次对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有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积极引导购车学校优先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国标校车。3月初,我厅组织召开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对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就有关校车购置、运营优惠政策措施,开展工作试点,国标校车燃油价格补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国标校车扶持政策等工作进行研究。4月中旬,我厅专门在长乐市召开校车更换工作专题会议(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经验做法,现场观摩了长乐市学校非国标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及管理台账,再次对推进校车更换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厦门金龙校车的车型、价格等资料提供给各设区市教育局,引导各地支持购置省内企业的国标校车。同时,积极会同省经贸委和厦门金龙公司研究制定金龙校车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在福州举办了金龙校车宣传推广活动启动仪式,并先后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开展推介展示、宣传推广活动。今年6月和9月在我厅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中,将各地推进校车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和宣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督促落实。9月份,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制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实施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安排。9月、10月,我厅两次通报各地进展情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

3.统计汇总,下达补助资金。5月份,我厅在完成各县(市、区)非专用校车更换数量的分类统计汇总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更换校车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市、县(区)。据统计,全省更换非专用校车的县(市、区)有70个,其中纳入基本财力保障县有39个,更换非专用校车数量为399辆,省补助资金1197万元;非基本财力保障县有31个,更换非专用校车数量为709辆,省补助资金1418万元,共计下拨资金2615万元。由于厦门市更换的130辆非专用校车,省财政不予补助。尚有485万元未下拨。

二、存在问题

1.资金补助少、车价高,学校换车、购车积极性不高。我省需要换车的学校95%以上是民办幼儿园,其中大多数为低收费的幼儿园。据了解,目前省内外校车企业生产的国标校车价格均在20万元以上,省财政对每辆校车更换仅补贴2-3万元,驾驶一些设区市配套资金不落实,如福州、三明、龙岩、南平等,使得一些幼儿园由于自行承担的购车费用较大,办园成本高,从而仅仅将旧的非专用校车取消或不再包租非专用校车,也不购置新的国标校车,有的幼儿园干脆就取消接送上下学业务,有的幼儿园将原有的2-3辆非专用校车更换为1辆国标校车。

2.一批幼儿园购买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存在不能作为幼儿专用校车登记许可。今年初,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要求,部分幼儿园先期购买了一批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当时国家未出台幼儿专用国标校车标准)替换原有的非国标校车。今年4月5日,国务院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接送幼儿应当使用国标幼儿专用校车。4月10日,国家标准委出台了幼儿专用校车国家标准,意味着这些幼儿园先期购买的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将在2年后面临再次更换。为此,建议省政府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订过程中能够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在国家专用幼儿校车标准出台之前购买的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应允许登记为国标专用校车或规定其使用年限。

三、下一步措施

1.继续推进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校车购置、运行的优惠政策和税费措施,推动各地加大扶持力度,申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抓好2013年计划565辆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工作。

2.抓好校车运营模式试点和典型培育。认真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及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工程试点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抓好校车安全管理,抓好非专用校车更换国标专用校车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各地校车运营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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