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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学8篇

时间:2023-03-14 15:04:13

科学社会学

科学社会学篇1

【关键词】科学哲学科学知识社会学强纲领

【正文】

逻辑经验主义瓦解之后,科学哲学领域出现了繁荣气象,哲学家们从科学史、社会学、心理学、解释学等诸方面对科学知识的性质、科学知识的形成、科学理论的发展方式作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各种学派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各种关于科学知识的理论如大江风起,一浪接一浪。其中就有布洛尔(DavidBloor)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围绕这个强纲领形成了爱丁堡学派。布洛尔的《知识和社会造型》[①]对科学知识作了社会学的考察,提出了关于科学知识的新问题和新见解。多数科学哲学家致力于科学合理性规范,并把这个任务看成哲学的特殊任务。他们力图通过阐明真理、实在等概念来说明科学的合理性。他们认为,知识是信念之事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或者是信念与证据之间的一种关系,或者是信念系统内部的一种关系。这种科学哲学观基本上为科学社会学家所接受。许多社会学家认为,知识的性质(真假)不受外部的社会环境的制约,知识社会学不能研究和解释科学知识的内容和性质。

在《知识与社会造型》中,布洛尔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他认为,科学知识本身并不存在绝对的先验本质,也不存在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等特殊本质。所有知识,不管是经验科学中的知识还是数学中的知识,都将被完全作为社会学研究的资料来处理。布洛尔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得出的两个重要结论是:第一,由于不存在上一级的或先验合理性、客观性、有效性标准,以建立和提供这些标准为核心的哲学是科学的累赘,多数时候对于科学不仅无益,反而有害。第二,“真”和“假”等是一定的社会利益和社会制度的产物。

强纲领的主要立场是,在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群体持有某个具体信念、为什么某一信念发生转变这个过程中,那些信念是真还是假、是有道理还是没道理等考虑是无关紧要的。布洛尔的强纲领有四个信条:(1)因果性对信念和信念变化的说明是因果说明,这要求我们考虑导致信念或知识状态形成的条件是什么。信念形成的原因有社会原因,也有其他原因。(2)对等性我们常常拿合理与不合理、真和假、成功和失败来评价我们的信念或知识,科学社会学必然对它们作出对等的说明。(3)对称性科学社会学的说明必须是对称的,比如说,同一种原因是既能说明真信念,又能说明假信念。(4)自反性科学社会学必然是自反的,它的说明模式必须适用于它自己。否则,科学社会学将是对自己的反驳。布洛尔比较接近自然主义的哲学家,他把信念看成一种自然现象,他的计划对信念作出因果说明,就象物理学说明运动现象一样。但是,他的知识社会学研究的结论却在哲学领域引起了轩然大波。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导致工具合理性逐渐取代规范的合理性。与实证主义的、历史主义的、波普主义的、实在论的科学哲学不同,布洛尔和爱丁堡学派关心对科学家的活动作经验解释,而不屑于科学合理性的规范解释。他们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道路,试图把哲学家喜爱的规范搁在一边而又能对科学作出说明,这个领域现在叫做“科学和技术研究”(scienceandtechnologystudies,STS)。一般认为,STS在学术上是围绕着社会学进行的,但不可能脱离哲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最初的爱丁堡学派就是如此。在布洛尔的影响下,STS研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风格。与普通的科学社会学不同,STS学者以分析的分离和认识的中立精神来研究科学。这就是说,他们尽可能使他们的方法符合“置身事外”精神。不过,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关于STS应采取什么态度对待科学,成了争论的焦点。

STS使那些关心科学合理性和实在论的哲学家很不满意,因此受到许多批评。但是,这个领域取得了许多的成功,这就迫使哲学家们考虑:如果不提供关于科学合理性的规范说明,会受到什么重大的损失?现在回答“损失不多”的科学哲学家越来越多了。吉厄(R.Giere)是这个倾向的代表[②]。吉厄不太信服布洛尔的论证,同时又承认,布洛尔的哲学敌手没能证明在实际的科学实践之外有一个单独的“科学合理性”领域。吉厄用“工具合理性”一词来说明科学中的认识的成功,这个概念也是布洛尔的知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这样,吉厄和布洛尔就联起手来了。吉厄说,不论过去是一些什么样的策略产生了认识论上可向往的结果,这些策略应该在将来配用到相似的场合中,这样就隐蔽地承认了这些关于研究目标的策略在具体场境中的相对性。布洛尔的强纲领的追随者巴恩斯(BarryBarnes)则使用了一个更有刺激性的词,即“自然合理性”[③],它与“工具合理性”的意思差不多。不管叫工具合理性还是叫自然合理性,科学所需要的合理性似乎不过如此。

另一方面,布洛尔的强纲领导致科学哲学的方向发生变化。哲学以什么方式来解释科学,现在成了一个重要问题。传统的科学哲学认为,理解科学的最适当的手段是对科学理论作逻辑的和概念的分析,甚至像库恩这样的反传统的哲学家也大致上是这样解释科学的。自然,多数哲学家不愿意改变这种解释科学的方式。他们力图说明科学哲学与STS有实质的区别。布洛尔和爱丁堡学派并不否认这种区别,却认为与STS有区别的科学哲学并无存在的理由。

蒯因是“认识论自然化”的开拓者。一般认为,自然主义在心理学上持还原论立场。例如,“我相信玫瑰都是红色。”这里涉及一个认识概念,即“信念”。信念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并不是一个实在的事件,我们可把它还原为一种经验的相互关系,即神经状态(事件、过程)和具体的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信念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现代认识论和心理物理学站在一边,而知识社会学却站在对立的另一边。按照现代认识论和物理心理学的图画,孤独的有机体与它的环境(包括其他类似的有机体)相互作用。但是,知识社会学家怀疑这幅图。这种冲突在心理学中也有表现。例如,弗多尔(JerryFodor)和吉布森(J.J.Gibson)之间有一场关于“唯我论的”和“生态学的”心理学研究方法的相对优点的争论。弗多尔论证说,专注于孤独的认识者具有实验心理学的方法论力量,因为它使心理学家达到思想的规律,本质上求助于思想之外的对象,因此,心理学承认“方法论的唯我论”[④]。

曼海姆(KarlMannheim)是知识社会学的建立者,以他为中介,可以很好地理解布洛尔。曼海姆所建立的知识社会学不同于科学哲学家所熟悉的自然化认识论。为了了解这种区别,考虑人们提出的有哲学意义的“知识问题”的两种策略。

策略A:(1)我最了解我的心灵,但它可能不存在。(2)那么,我如何判定其他可能的事物是否存在呢?如果它们存在,由于它们似乎与我自己的心灵不同,我如何认识它们?

策略B:(1)我们日常感觉到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生活在同一世界,然而,当我们编排(articulate)他们的经验时,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能够直接到达的世界的外观中有着显著的差异。(2)那么是什么使我们达到我们共同的实在有这些差异呢?是什么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忽视这些差异、认为我们自己达到的与所有的人都一样呢?

罗蒂、笛卡尔、蒯因等采取了策略A,由内到外提出知识问题。而知识社会学则采取了策略B,由外到内说明知识。布洛尔也采取策略B。同曼海姆相似,布洛布是一个认识论的实在论者,并相信他研究的多数人也是实在论者,因此他不相信预设实在论有助于说明各人信念的差异。有些哲学家担心,知识社会学的“相对主义”意味着反实在论、怀疑论、虚无主义或更坏的东西。针对这些哲学家,巴恩斯和布洛尔说,“总的结论是,在所有大不相同的认识反应中,实在毕竟是一个共同的因素。作为一个共同因素,用它来说明那些差异,没有什么前途。”[⑤]因此,相对主义提出来,是作为某些可能与实在论相伴随的不良认识习惯的补充,特别是当一阶“自然态度”的实在论被捏造成二阶的普遍研究原则的时候[⑥]。这些不良习惯有两个倾向比较突出:(1)弱化(minimize)不同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信念的差异;(2)别人与我们的信念有差异,如果这种差异不能完全解释透,就夸大这些人的病态。在强纲领的四个著名信条中,布洛布表达了他认可的相对主义。这四个信条是:因果性、公平性、对称性、自反性。不幸的是,由于这几点被称作“信条”,批判者把它们当作无条件的认识论原则,而不是用于反抗某些偏向的启发法,研究异族文化知识的研究者一般都会有这样的偏向。

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一旦自然化会怎样呢?可以预料,布洛尔会同我们更一般的自然主义者分手。布洛尔和曼海姆对于自然化前景有共同的估计,而这估计是布洛尔在科学哲学中受到抵制的主要原因。自然化前景有三种:(1)哲学增加它相对于具体科学的优越性和独特性;(2)哲学相对于具体科学失去其优越性但保留了它的独特性;(3)哲学相对于具体科学失去其优越性,也失去其独特性。

前景(1)很难受到赞赏,甚至很少讨论,因为这意味着自然化的哲学将会同科学作对。然而,假定自然主义者试图在认识上推进科学,那么这种动机有什么根据呢?在通俗的和社会学的文献中充满了“信息爆炸”的感慨。现在是谁站在争端之上俯视相竞争的领域的相对优点?理想地说,是一个对于各门具体专业的进展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个人能是一个哲学家吗?也许,如果哲学失去特有的题材,如果没有特有的题材不被看作弱点,而被看作优点:在对立的学科之间作调停,那么俯视具体争端的人就很有可能是哲学家了。哲学家对这样的结论并不感怀,这是因为它要求设制一些超越研究者本人的局部学科标准的研究评价标准,这种事情现在哲学家越来越不愿作了。现在比较前景(2)和(3),布洛尔看好前景(3)。

在蒯因(Quine1985)、吉厄(Giere1989)、福勒(Fuller1992)的近作[⑦]中可以看到,关于自然化认识论者或科学哲学家的职责,反复出现的比喻是“知识工程师”、“科学政策家”(sciencepolicymaker)。这两个比喻都保留了哲学工作的规范特性,但没有传统哲学对立法的那种无限制、无条件的态度。简单地说,自然化的认识论是应用科学的一个分支,它只假说式的、而不是关于研究行动的绝对命令。因此哲学对于具体科学仍然是独特的(如果不是优越的),这是前景(2)。按这个前景,哲学不优于(可能劣于)当前最好的科学。

现在转向前景(3)。A和B两种策略对它的解释有实质性的差异。罗蒂和屈奇兰(P.Churchland)采取策略A,他们的自然化的认识论主张取消关于认识的哲学理论,代之以心理-物理学理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哲学特有的东西”留下来,因为哲学只不过是原始的科学罢了。布洛尔也同意开除哲学——它既不是科学,也没有独特的题材。但是,布洛尔采取了不同的作法,提供了不同的理由。罗蒂和屈奇兰为哲学家描绘出的画像是:哲学至多只是合法的问题,但用不恰当的手段回答它们,因此受到拖累。而布洛尔看到的则是哲学家最大的特点:哲学只不过是加强了那些来自自然实在论的不良习惯。因此,鼓吹合理性和真理,不管说起来多么有理,其实是鼓励他们的自然倾向,似乎认为对他们最清楚的东西(makemostsense)应该对于每一个人都是最清楚的。

布洛尔并不认为合理性理论和文化帝国主义之间有某种必然的逻辑联系。他得出上述结论,是根据一个经验论题:以这样的合理性理论装备的研究者与无此装备的研究者相比,更少有可能得到经验上恰当的理解知识如何运转。但是,“经验上恰当的理解”这个概念是否预设另一种特别的真理和合理性理论呢?可以设想,布洛尔和多数STS学究一样持约定论的态度,把答案推给某些行动,在一个相关的寻求知识的共同体(它提供知识社会学的模型)中,这些行动显示了“经验上恰当的理解”。布洛尔的强纲领是打破了传统哲学的自我形象。可以说,以下推理也代表了布洛尔的自然主义的特点。(1)哲学引导我们选取科学作为最高的研究形式,促使我们发展真理、合理性理论,这种理论迫使我们用严格的逻辑推理标准来辩护我们的知识,这又进一步揭示了我们自以为是(takeforgranted)的思想习惯的不恰当性。(2)但是,一旦我们开始作科学,我们发现这些哲学理论是进一步研究的障碍,因为它们鼓励我们以很少几处知识片断为根据,急急忙忙得到关于整体的结论。这个走向不成熟的总体化的倾向产生于我们试图让理性做经验观察所做的事。(3)这说明,这种思想方式是要说服我们相信科学的价值,一旦我们被说服之后,这种思想方式本身并不对科学有所补益。事实上,这种思想方式甚至可能是一个障碍,应该被搁置,因为它的用处已经用过了。

维特根斯坦把哲学比作梯子,一旦用过之后就要丢弃了。布洛尔的“反哲学”态度大都来自维特根斯坦,社会学家孔德、曼海姆也对布洛尔有一点影响。

布洛尔提出以自然主义方式取消哲学这门学科,这使哲学家们最为恼火。罗蒂和屈奇兰认为哲学是认识实践的先锋(precursor),多数哲学家,至少认识论者和科学哲学家,认为这是正面的文化贡献。而布洛尔认为,在科学占主导地位的认识文化中,哲学是一种返祖现象(atavism)。在哲学家与科学家的关系上,虽然有的哲学家(波普)要求科学家更像哲学家,有的(屈奇兰)要求哲学家更像科学家,但哲学家一致认为他们自己最终是站在同科学家一边的。布洛尔否认这一点,认为只有在科学不是占主导地位的认识实践的文化中,哲学才是站在科学家一边的。

波普认为哲学家使科学家保持警觉,周期性地(反复地)把他们从教条的、常规科学的沉睡中唤醒。而布洛尔认为,哲学使科学浸染上一些习惯,这些习惯使科学难以持久,时间一长就做不了。例如,伽利略信服推理的力量,通过不断地进行推理,伽利略揭示了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假定的人为性和不一致性。然而,一个更好的物理学家是不会仅仅通过使用这些力量得来的,因为这只会导致新的偏向被合法化,成为“第一原理”,如同笛卡尔的物理学。布洛尔断定,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些经验上的第一原理,如牛顿所说的,“从现象出发作推导”。科学最后总是要摆脱哲学的。这个说法显然认定科学与哲学只在某些场境中是相互相容的,而另一些场境中则互不相容。科学与哲学有时形成暂时联盟反对共同的敌人,如亚里士多德或基督教,但一旦这个敌人被战胜,科学占了支配地位,科学的科学(例如强纲领)就会花很多时间清除科学中的哲学残余。布洛尔就是这样看他自己的计划的。

在叙述普利斯特利接近发现氧时,布洛尔试图把真理概念中的麦粒与麦壳分离开来,这个真理概念是说明普利斯特利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所需要的。按照布洛尔,“普利斯特利的某某观念真,某某观念假”等说法有完全合法的功能,即把我们与普利斯特利共有的观念(“真”观念)和我们不与他共有的观念(“假”观念)区分开来。然而,布洛尔认为,如果我们输入一种更“哲学的”真理观念:我们称为“真理”的那组观念比我们叫做“假”的信念更符合实在——独立于我们求知的利益(interests),那么我们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把这种哲学的“累赘”(encumbrance)包装进真理观念之中,我们于是就能剥去普里斯特利的利益,用我们自己的利益取而代之,然后用适合于推进我们自己的利益的标准来判断他的工作。关于那些标准是什么,我们处在完全同意的状态之中,我们几乎不需要讨论它们,因此它们对于我们不表现为利益。布洛尔从拉卡托斯那里得到启发,把这种由现在的利益(concern)系统地代替过去的作法叫做“目的论”的合理性观点,他认为这种观点常常被混同于关于理性如何在科学中起作用的真正的因果解释。

通观《知识和社会造型》,布洛尔用来刻画关于真理和合理性的“哲学”观念的词汇如“意识形态”、“分裂”(divisive)、“高压”。“高压”一词来自杜克海姆(Durkheim),杜克海姆认为,一个真理就是一个信念,共同体根据这个信念迫使它的成员以某种方式行动。不论哪种情况,哲学研究都是科学研究的包袱(im-pediment)。实际上,布洛尔试图作一个更强的论断,这一论断在第四章(关于波普-库恩之争)讲得最清楚:哲学把科学不必要地政治化(philosophypoliticizesscienceunnecessarily)。“我想提出的论断是:除非我们对于知识的性质采取一种科学态度,那么我们对这种性质的掌握不过是我们的意识形态的关心(concern)的一个射影罢了。我们的知识理论将随着相应的意识形态的兴衰而沉浮,它们将缺乏任何自身的自主性或发展基础。认识论将成为一种纯粹的隐性宣传。”[⑧]

现在,库恩一般受到的指责是他用“革命”一词夸大了概念变化的不连续性。有趣的是,布洛尔在更深的层次上指责库恩求助于“革命”,指责他以不同的手段给哲学即政治学的传统输液。布洛尔认为,波普和库恩为哲学家开了方便之门,使他们可以利用科学史,从中举出大量的例子表达他们喜爱的体制(regime)。虽然《科学革命的结构》有一个可检验的科学变化的经验模型的形状,但它那使人兴奋的政治造型致使库恩、波普和其他一些对话人悄悄地溜出了自然主义,回到了“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世界。

布洛尔没有朴素地相信科学能够全部清除自身中的政治学。强纲领的一个最著名的实质性论题是,一切科学都是受利益驱使的。然而,承认科学中持续存在的利益并不等于必然要赞成这种利益的出现,因为有些利益可能腐蚀社会学家对科学的理解。这个方面,许多哲学家有意无意地误解布洛尔。布洛尔攻击哲学对科学的不良影响,他同后期维特根斯坦一样,把哲学看做一种独特的“生活形式”,认为科学家的实践是一种以历史为根据的自身整体(histor-icallybasedintegrityoftheirown)。当然,实践科学家可以合法地改变科学实践。科学家对更大的社会的或自身利益的关心常常是他们的研究活动的一个因素,但这个因素只有在它们实际上改进科学实践的时候才有益于科学实践。谁决定实践受到了帮助还是受到了损害?这是一个经验问题,是由一个具体共同体的科学家来解决,社会学家处在发现其结果的位置上。如果哲学使人相信起作用的利益对于研究具有特殊的先验意义,而多数实践科学家又没有认识到,那么哲学可能模糊社会学家和实践科学家的视野。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家丧失了他们代表科学的力量,政治学取得了胜利,但这种胜利应该受到指责。

可以说,布洛布是一个自然化的认识论者,他还是一个特别自身一致的自然主义者:宣布他已经以科学的方式确定了他自己的领域-哲学-阻碍了科学的进步。

注释:

[①]D.Bloor,KnowledgeandSocialImagery,1976,1991,UniversityofChicagoPress,

[②]R.Giere,ExplainingScience,ChicageUniversityPress,1988.

[③]BarryBarnes,"NaturalRationality:AneglectedconceptintheSocialSciences",PhiosophyoftheSocialSciences1976,6.

[④]JerryFodor,"MethodologicalSolipsismConsideredAsaResearchStrategyincognitivePsychology,inRepresentations,MITPress,1981.

[⑤]B.Barnes,andD.Bloor,(1982),"Relativism,Rationalism,andtheSociolgyofKnowledge",inM.HollisandS.Lukes(ed.)RationalityandRelativism,MITPress.P.34.

[⑥]A.Fine,UnnaturalAttitudes:RealistandInstrumentalistAttachmenttoScience,1986,95.

[⑦]W.V.O.Quine,EpistemologyNaturalized,inH.Kornblith(ed.)NaturalizingEpistemology,MITPress,1985.

R.Giere,ScientificRationalityasInstrumentalRationality,StudiesinHistoryandphilosophyofScience,1989,20.

科学社会学篇2

英文名称:Social Scientist

主管单位: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主办单位: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2-3240

国内刊号:45-1008/C

邮发代号:48-48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2011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社会科学家》是由中共桂林市委主管,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综合性社科学术理论刊物。1986年9月创刊,双月刊,单月出版。主要栏目有:名家系列(包括名家语丝、名家访谈、名家新作、名家新著评介等)、博士硕士论坛、哲学与当今世界、经济新视野、旅游时空、政法与文明建设、文艺论丛、历史纵横、教育新探索、管理学与企业发展、桂林研究等。至2002年底,已出刊104期,刊发论文2200多篇,获省部级奖文章约占刊发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刊物形成了“稳健新锐”的风格,深受读者喜爱.

《社会科学家》是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理论双月刊,2004年由正16开改版为国际流行的大16开,160页。《社会科学家》保持弘扬人文理性,提倡学术创新,打破时空地域,扶植新人新作的传统,发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及新兴学科的重要研究成果,同时,面向21世纪,适应新要求,突出旅游、经济、管理、政法的研究和成果的转化运用及对有一定成就的专家学者、商界赢家、政界要员的访谈录,增强可读性和实用性。

科学社会学篇3

【关键词】科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社会学/爱丁堡学派

【正文】

劳丹(L.Laudan)曾将科学社会学划分为认知科学社会学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两种形态。[1]依据他的解释,如果社会学企图依据外部的社会或经济因素来说明为什么某一理论被发现及发现后被接受还是被拒斥,企图依据外部社会或经济因素预先决定科学家对理论的态度是赞同还是抵制,企图说明某些社会结构对某个特定理论及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如果社会学家的研究宗旨不是去解释科学家对物理世界的信念体系,不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过程,而是去研究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结构及其功能,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

显然,劳丹是依据社会学家的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来给科学社会学前后两种“范式”进行划界的,若不顾忌冒过分简单化的风险,劳丹的划界标准本质上就是认知标准。在劳丹看来,只要社会学家在科学之社会研究中不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那么,这种科学社会学就是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及默顿科学社会学,反之,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即当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这就引出了一系列亟待探讨的问题,非认知识科学社会学是怎样过渡到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换言之,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在前后两个阶段过渡期间必然发生过认知转向,如果发生,那么,是何种原因促成了这场认知转向?它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认知科学社会学校之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怎样看待科学社会学的这场认知转向?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考虑到认知转向不可能不涉及哲学层面,故此本文首先得从认识论视野对这一转变过程进行背景透视,这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成因及认知科学社会学兴起的历史必然性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认识论基础

如前文所说,劳丹笔下的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本质上就是默顿科学社会学,尽管这种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定域在科学共同体之内、实验室高墙之外,系“中距”科学社会学,所采用研究方法是科学计量学,所研究的宗旨是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分层结构及其功能,经费投入与论文产出评估,科学体制化目标。但只要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品味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说,仍可从中发现其认识论基础,仍不难发现这种被劳丹称之为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构架、经验事实正是建立在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确保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科学家行为规范基础之上的。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兴衰是与构成其经验基础及理论构架内核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存亡是唇齿相依的,只要我们抓住了构成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内核也就可以从认知视角对此进行认识论分析,现就此进行讨论。

如果我们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形式逻辑分析,那么,默顿所言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就等于“三段论”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所谓科学体制化目标就是生产正确无误的知识,所谓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具体含义则为[2]:①普遍主义。即科学真理的标准到处一样,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其来源如何,都应服从于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且这种非个人属性的标准与先前证实的科学标准是一脉相承的。②公有主义。所有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科学家群体合作的产物,归科学共同体所公有。③无私利性。要求从事科学活动、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发展知识而不是其它,科学家不能因为他个人的其它原因来决定接受或者拒斥一种科学思想或科学事实,科学家热衷于探索和发现科学真理的真正动力主要来自于内在兴趣。④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研究科学的人不承认在神圣的、不能批判的同非神圣的,可以进行批判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固定的界限,所有科学知识都要严格地加以检验。

从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来看,科学共同体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生产出归共同体公有的确证无误的知识,而行为规范则是确保生产确证无误知识的清规戒律。普遍主义则在表明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知识的检验可诉诸普遍一致的标准,而无私利性原则则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理论的评价中,科学知识的检验中恪守感情中立原则。只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严格遵守这4项行为规范,凭借其内在兴趣追求科学体制化目标的话,那么,社会因素,诸如科学家情感、信念、偏好、科学共同体的外部环境、科学活动中的种种内在与境、科学家所面对的“实在”,均不会渗科到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都不会影响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既然如此,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乃至科学知识的评价机制,均无需诉诸社会学分析,社会学家的研究范围就应该被严格限制在科学共同体内、实验室高墙之外。

由此我们明白了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及研究宗旨为什么不涉及认知层面,不触及科学知识微观生产过程、不考虑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的原因所在。即使科学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过程持有浓厚兴趣,那么,他也用不着走进实验室,只要借助于资金投入与论文产出及论文的引证分析,就可以达到对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了解,正因为如此,基于“控制论”研究方法的科学家计量学成了这一类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3]

由此可见,默顿科学社会学在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及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及评价机制的具体过程方面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黑箱”式研究方法,它侧重于输入与输出二者之间关系的定量研究。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关于科学活动认知过程及评价机制的研究路径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确证无误的知识是“理性科学家”在自然面前“默祷”的产物。

此处所言的“理性科学家”就是严格遵守默顿给出的4条行为规范且以默顿给出的实现科学体制化目标为已任的科学家,所谓在“自然”面前“默祷”是因为科学知识的本性就应该是对物理世界所作的逼真描述,按照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原则的理解,科学家只有面对非个人属性,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旨在对物理世界进行逼真描述并且依据普遍一致性标准加以检验就可获得“确证无误”的知识。说得白一些,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是“理性人”,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是“自在之物”,充当认知活动评价机制的是普遍一致性标准。这种描述是朴素的经典实在论思维,可以说是与科学哲学的逻辑经验主义认识论基础相吻合的,甚至有学者直接声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哲学基础就是逻辑经验主义[4]。无论这种科学社会学怎样声称绝不触及,也不该触及亦无需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但骨子里仍然带有浓厚的经典实在论色彩,仍然是凭借其数十年的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作为其生存基础的,一旦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走向衰落时,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的解构就成为不可避免。本文接下去就要探讨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过程。

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

严格地说,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成因首先来自于科学社会学内部,其次才来自于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以及由此引起的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关于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作者已有专文述及),只不过前者不象后者来得那么彻底而已。此处先讨论来自科学社会学内部的种种诘难,无论意义多大,但它为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引起研究“范式”的变迁抑或“认知转向”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默顿科学社会学在后期所受到的种种诘难主要来自于社会学家对4条行为规范的怀疑,而且这种怀疑主要依据于科学史事实,而不是形而上的思辨。如在关于光的本性之争演化过程中,牛顿的微粒说在一定时间内占据垄断地位,尽管有惠更斯的波动说与此针锋相对,且波动说在某些解释功能上并不逊于牛顿的微粒说,但这一期间的科学家在对这两种理论的评价中仍有偏爱牛顿微粒说的强烈倾向,甚至置惠更斯波动说于不顾,这与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的行为规范明显不符。再则,当普朗克不得不放弃连续性观念,提出光的量子论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可奈何心情也显示出科学家在描述和解释物理世界过程中是很难做到感情中立的。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由于触犯了左右科学共同体思维方式的经典时空观,受到了绝大多数科学家的抵制,同样表明科学家在接受或拒斥一种科学理论时是受既定价值观控制的,难以做到感情中立。如果计及政治因素,爱因斯坦“相对论”思想在德国、前苏联不仅受到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学术抵制,更重要的还受到科学共同体的非学术抵制,甚至遭受迫害。这表明,社会外部政治因素,如意识形态是可以渗透到科学共同体且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评价的,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是接受还是抵制,科学家在这种氛围中是无法做到感情中立的。

默顿科学社会学受到的诘难还来自于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确证无误的怀疑。有些社会学家认为,科学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约定的,说科学知识是确证无误的当且仅当它被社会所接受。还有人认为,在科学文化的进化阶段,信仰可以被相信为真理,那是由于它被社会所接受的缘故[5]。还有人认为,科学思想只能相对于一定的约定规则才有意义,科学规律只能作为一系列行动规则为我们所用,甚至科学定律本质上是一种约定[6]。这种带有约定主义色彩的论点均对评价科学理论的普遍一致标准,科学知识的“含金量”提出质疑。

默顿科学社会之所以受到诘难,还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的“弄虚作假”现象,如“N射线”就是典型例证[7]。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并非科学家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现象,还存在着权威对出自一般研究工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的抵制现象,还存在着破坏公平竞争的“马太效应”,等等。

为回应这些社会学家的种种诘难,默顿采取如下挽救措施,首先他肯定了科学体制化目标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在科学共同体中的规范约束功能,并且认为绝大多数科学家是能够较好的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的,其次,他仍然回避认知问题,将“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归因于科学家在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科学家违背了正常的行为规范。因此,在默顿看来,只要运用这一系列行为规范对那些“弄虚作假”,包括非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科学家进行矫治,将他们“康复”为“理性科学家”,那么,科学共同体仍能在既定的科学体制化方向上继续前进。

然而,无论默顿学派怎样努力,社会学家仍能找到大量的科学史实予以反驳,这就使得这种研究纲领的“内核”不断受到“反例”的挑战。再则,既然有人经常不断地从内部发现“反常现象”的存在,那么,至少表明默顿科学社会学所依赖的经验基础是不牢固的,更何况他总是试图调整“保护带”,从没有正面解释认识论意义上存在的大量“反常现象”。

简而言之,默顿科学社会学无论就其宏观经验基础还是就其微观认知层面,均因存在着大量“反常现象”而不得不在70年代开始走向衰落,甚至有些社会学家对这种科学社会学仅仅以科学共同体为研究单位还明确表示出不满情绪,认为它是大科学时代的“小科学社会学”,还有人认为这种科学社会学将科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实验室视为一只“黑箱”,只研究表象问题而不触及认知层面而将此种科学社会学称之为“黑箱”社会学。[8]

三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

随着“反常”现象的不断出现,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走向解构已成为定局。遭致解构的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科学史史料的不断挖掘,二是行为规范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三是研究方法的“黑箱化”,四是“不对称解释”,亦即错误知识是由违反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确证无误知识是由遵守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9]。这几方面因素均触及认识论问题。总之,如何从认识论上打开缺口是关系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能否走向彻底解构,能否直接促成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的关键,于是,社会学家开始从库恩那里寻求问题的答案,他们的目标就是要从认知层面对长期以来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发起猛烈进攻。问题是库恩能否为这些社会学家的研究提供哲学基础,答案是肯定的,现略述之。

库恩(T.Kuhn)首先使用自己的“范式”将科学事业视为在“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相互交替中得以发展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是线性积累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却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所谓科学革命本质上是新旧两种“范式”在更替,如牛顿“范式”取代亚里士多德“范式”,爱因斯坦“范式”取代牛顿“范式”就是科学革命。

依据库恩的解释,“范式”将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等。“范式”的变更必然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反过来,“科学革命”也就是以科学共同体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及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为其标志的,因而在库恩看来,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且仅由这个“范式”所决定。

既然如此,普遍主义,无私利性等行为规范在认识论意义上就难以成立,因为从普遍主义原则的要求来看,检验科学真理有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然而,只要承认“科学革命”是在“范式”变更的基础上实现的,且“科学革命”是科学进步所不可逾越的阶段,那么,普遍一致标准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标准是相对于特定“范式”而言的,其结果是,要么否认普遍一致性标准,要么否认“科学革命”,既要坚持普遍一致性标准,又要同时承认“科学革命”,不仅在事实面前说不通,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

从无私利性的原则来看,科学家在与物理世界对话时以及在评价科学理论时,要求恪守感情中立,从大量反例来看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科学家是在给定“范式”条件下从事科学活动的,“范式”不仅影响他对物理世界的描述,导致“观察负荷理论”,而且左右着他对科学理论的评价,他对科学知识的检验,以及他所要使用的评价标准及检验标准[10]。就此而言,“范式”本质上是对科学共同体在“常规科学”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施加伦理约束的一种张力,换句话说,科学家是在这种张力约束下从事科学活动的,从这层意义上讲,默顿科学社会学才能寻找到极其狭窄的生存空间,那些游离于这种伦理约束的科学家要么成为下一次“科学革命”的先驱者,要么就是失败者。

大而言之,库恩的“范式”理论为科学家模型的重新建构,科学活动的“重新背景化(Recontext)”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不论是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还是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抑或科学家与物理世界的对话过程,以及科学家对“对话”结果的评价均取决于该时期的特定范式。如在经典力学里,物理世界定域在绝对时空中就是典型例证。

库恩的这些思想成了70年代以来为科学社会学家彻底动摇默顿科学社会学哲学基石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受库恩思想的启迪,他们开始了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深层反思,认为科学知识应接受社会学研究,不该享有特权。持这一观点的社会学家主要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他们是埃奇(D.Edge)、布鲁尔(D.Bloor)、巴恩斯(B.Barnes)、和巴斯克(R.bharsker),后人称他们为“爱丁堡学派”(Edinburgh-School),正是他们声称受库恩思想启迪,而转入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足于库恩的历史主义——相对主义解释,因为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历史主义解释,还是相对主义解释只不过是科学哲学家在唱独角戏,社会学解释仍未从中获得合法性,他们决心重构科学社会学,将科学社会学研究引向认知层面,引向科学知识本性。于是,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在该学派努力下,遂得以实现,为将这种科学社会学区别于默顿科学社会学,有人将之称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或劳丹笔下的“认知科学社会学”。

四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

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问世,亦即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这种社会学一反默顿传统,公然要对长期以来亨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将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直接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著名社会学家布鲁尔在其《知识及其社会意象》(1974)一书中开宗明义地问道:“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细节及其本性问题是可能的吗?”布鲁尔用他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对此作了肯定答复:“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

布鲁尔还为他的“强纲领”给出了下列原则[11]:①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及产生的原因。②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及知识,两方面都要解释。③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④反复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

其中,因果性原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界定了研究对象及研究宗旨,即要对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及科学共同体信念体系进行认知层面的社会学因果解释;公正性原则是指认知科学社会学必须以所有科学知识体系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仅仅以人为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内容为科学社会学的考察对象,即使对后一类知识,在诉诸社会学解释中也应将其与前一类知识置于平等地位,社会学解释不含任何歧视色彩,两类知识在社会学研究中都应享有同等待遇;对称性原则是对公正性原则进一步展开,即不能采用默顿的“非对称性”做法或歧视性做法,只对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以求矫治那些“非理性”科学家,而对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知识则免于社会学研究,而是对两类知识给出对称性解释。具体地说,社会因素渗透是对称的,它既可导致伪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的产生,也可导致默顿笔下的真的、理性的,成功的知识的生产,如果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的产生归因于社会因素介入,而将所谓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知识的生产归因于未受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就违背了对称性原则。

由此不难看出,公正性与对称性解释原则是为彻底的因果解释服务的,换言之,任何科学知识形态都是在特定社会因素影响下得以产生和形成的。这几项原则说到底是为科学社会学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科学知识的文化本性提供辩护和说明的,所谓“强纲领”中的“强”也就体现在这几项原则之中。

总之,自“强纲领”提出以后,对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进行社会学研究或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已无什么可言,“爱丁堡学派”的努力,尤其是“强纲领”的提出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既象征着默顿科学社会学基本假说的彻底解构和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又标志着认知科学社会学或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无论功过如何,它在科学社会学发展史上,在科学社会学从现代形式向后代形式走向上都应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究竟对此作何评价,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浦根祥:《科学知识本性的哲学与社会学解释之争述评》,载《自然辩证法研究》No,10.1996.

[2]D.Bloor,KnowledgeanditsSocialImagery,RoutledgePress,1976,pp.1-3.

[3]浦根祥:《科学社会学研究综述》,载《社科信息》No,1.1996。

[4]陈光:《“科学知识”社会学概念及哲学背景》,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3.1992。

[5]浦根祥:《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研究会趋同吗?》,载《江苏社会科学》No,5.1994。

[6]S.Full,M.D.Mey&T.Shim,TheCognitiveTurn.KluwerAcademicPublishes,1989,pp.211-23.

[7]赵乐静,浦根祥:《“给我一个实验室,我能举起世界!”》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5.1993.

[8]S.Mulkay,TheScientificResearchCommunity.in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SagePublication,1977,p.108.

[9]S.Woolgar,Representation,CognitionandSelf.intheCognitiveTurn,(同6)1989,p.108.

科学社会学篇4

关键词:科学存在论数学因素

Abstract:Havehistoryofscience,philosophyofscience,andsociologyofscienceshowntheintrinsicprocessofthecomingintobeingofscience?No.Thisessaytriestoanalyzescience’sownintrinsicprocessofcomingintobeingfromtheontologicalviewpointinaccordancewithHeidegger''''sthinking.

Keywords:scienceontologymathematicalelement

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是指近代以来的实证科学,或者说近现代科学(modernscience)。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讨论已使我们对近现代科学的产生过程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但其中仍有许多难解之谜。“既然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如此发达,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这个广为关注的李约瑟难题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这说明我们对近现代科学的理解还远远不够。

详细了解科学史上的每一个事实并不能保证我们理解了科学史,从逻辑上严密精确地分析科学的理论结构、研究过程和认识方法并不能保证我们理解了科学,而对于科学的社会背景以及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的把握也无法保证我们理解科学本身。

科学以万物为研究对象,同时又是人的特定的存在方式。科学体现着人与万物的一种存在方式,也是存在自身演历的必然结果。从存在论的视角考察近代科学是理解它的一种重要方式,而且是一种最为彻底的方式,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提供出对科学的内在理解,而其它的方式只是把科学作为一个外在的对象,对它进行外在的研究。

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虽然没有把科学作为他们特定的专题研究对象,却从存在论的层次深入地思考了科学。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克尔曼斯(JosephJ.Kocklmans)等美国学者沿着海德格尔等人的思路做了许多工作,他们把这类研究叫作“自然科学的解释学现象学”(hermeneuticphenomenologyofthenaturalsciences)或“自然科学的解释学”(hermeneuticsofthenaturalsciences)。在国内,吴国盛首先关注到对于科学的存在论研究,并把这类研究称为“科学存在论”(ontologyofscience)或“第二种科学哲学”1。由于现象学在海德格尔那里指的是思考存在问题的本源性方法,而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也是存在论层次上的解释学,所以上述不同的称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对科学的存在论研究或科学存在论尚未引起学人的足够重视,但它是真正理解能够标志我们这个时代本质的科学现象所必需的。科学哲学作为对科学的哲学探讨应该推进到科学存在论领域。本文试图在海德格尔等人工作的基础上,从存在论的角度对近代科学的产生问题加以初步的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为近现代科学所做的最初准备

近现代科学产生的存在论根源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哲学,那里发生的思想转变早早地为近现代科学做了最初的准备。

1.古希腊早期的思想家对存在有一种源始的领悟。他们对于世界的开启、万物的敞开深有感触,原来处于掩蔽状态的神秘的万物竟然去蔽而公开出来,存在者存在着。早期思想家惊异于存在者的存在,纵身其中,应和着世界的显现。他们把这种开启、显现和公开叫作physis(自然),他们的主要著作均以“论自然”(PeriPhyseos)为名。

后来,罗马人把physis译为natura。natura又被译为英语的nature、德语的Natur等。但今天人们理解的“自然”已与希腊早期的physis有着根本性的差异。我们把早期希腊哲学,即前苏格拉底哲学,叫作自然哲学,是有道理的。但那时的自然哲学还不是近代自然科学的低级形态,与近代视野中的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有着本质的不同。

古希腊早期的physis不是后来那种与人对立的“自然”,它针对存在者整体,包含着人和神,也包含着政治和伦理。physis的基本意思是“生长”。但并非指量的增加,也不是我们所说的发展或变化。“生长”乃是涌现,即自行开启并驻立于自身,意味着进入无蔽境界,逗留于澄明之中,把自身展示出来。这是万物的现身。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干脆把physis与存在等同起来。作为存在的physis就是从遮蔽中绽出、公开而又持留、逗留,即现象,phainesthai,源始意义上的现象。作为现象的physis从隐蔽中走出,进入无蔽状态,这就是aletheia,真理,源始意义上的真理。

physis与存在的一致性能使我们很好地理解巴门尼德的《论自然》为什么以存在问题为核心。但是巴门尼德极力强调存在的不变性和永恒性。这一点为柏拉图所继承,并走向一个不同的方向。

2.柏拉图用idea和eidos表示存在或physis。Physis,涌现,现象,这个涌现出来的所“现”之“象”不就是事物呈现出来的idea和eidos(外观)吗?事物的外观就是它赖以显示自身于我们面前的“样子”,它赖这个“样子”并以这个“样子”而存在,而现身,而涌现(physis)。所以,physis必然连带出一个外观,idea。通过idea可以把physis讲得更清楚,更易于理解。

然而,physis是自行显现,而idea是显现出来的外观,即显现的结果。当柏拉图用idea代替physis时,就用显现的结果代替了显现本身。显现本身被忽略了。另一方面,我们极有可能看到同一事物的不同外观,但只能有一种外观与事物本身一致。idea当指这种真实的外观,而且它未必就是眼睛所看到的。严格来说,真实的idea,即通常译为“理念”的idea,只能通过灵魂才能把握。这种idea是事物的本体(存在本身),感官所感觉到的外观则只是本体的分有或模仿,或者干脆是假的,总之是有缺陷的。可感世界是与作为本体的idea世界相对立的。在physis变成idea时,phainesthai也就成为与本体(存在本身)相对的现象。

更重要的是,在柏拉图的idea中,数的因素特别地突出出来。可感世界只是意见的对象,idea作为可知的世界才是知识的对象。对idea的认识形成知识。知识是永恒的、可教可学的。在希腊语中,可教可学的东西又叫作tamathemata,数学因素。毕达哥拉斯已经把数作为万物的本原了,当柏拉图把idea作为本体时,数的因素也进入了本体(存在)之中。作为本体的idea是数学性的东西,数学因素是事物的本质,是“存在本身”。同时,数学因素也是我们的灵魂本来拥有的,所以我们才可以不依靠感官就能把握它。这样柏拉图就把数学因素当成了人与万物的共同本质,只有依靠它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

3.亚里士多德继续把追求知识当作灵魂的崇高事业。这种对知识的追求也同样改变了physis和存在的源初含义,不过与柏拉图有所区别。亚里士多德对存在和自然的考察过程是这样的:

⑴存在有多种意义,但最根本的意义是ousia,实体。

⑵自然(physis)有多种意义,但最源始的、最主要的意义是指,具有运动本原的东西的实体(ousia),自然就是某种ousia。

⑶ousia有多种含义:①是其所是;②普遍;③种;④hypokeimenon(载体、基质、主体、根据)。其中hypokeimenon最有资格充当ousia。Hypokeimenon可能是质料,可能是形式,也可能是质料与形式的结合,但它应该是内在于某物的形式。

这样,亚里士多德把存在和physis归结为ousia,把ousia归结为hypokeimenon。Ousia在亚里士多德时代既保留着存在和在场者之在场的意义,又表示在场者在其外观的是“什么”中。亚里士多德在上述所列的ousia的第一种含义可以体现出在场者之在场的意义,而后三种含义都已经是“什么”了,是经常的、现在的、永恒的东西,亚里士多德主要以hypokeimenon表示。

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和科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原因,而原因可以归结为四类,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其中后三类其实是一类,可以用形式因或目的因表示。Hypokeimenon就是内在于事物中的形式因或目的因,是事物最重要的原因,是根据、主体。

柏拉图把存在本身和physis的本质理解为idea(理念),亚里士多德则最终归结为作为原因的hypokeimenon(根据、主体)。随着physis变为idea和hypokeimenon,希腊人把握它们的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同步的变化。这种变化就体现在logos一词的演变之中。

4.希腊词logos的最初含义是指万物遵循的尺度、比例或平衡关系,是一方对它方的关系,是事物把各种关系和比例聚集于一身从而呈现自身。海德格尔据此把logos的源始含义理解为“采集”,并在对赫拉克利特残篇的解释中印证了这种理解。作为采集的logos不是杂乱的堆积,而是相互协调使之和谐地涌现出来,“是把纷然杂陈与相互排斥者扣入一种归属一体的境界中”2。所以,logos最初与physis具有统一的意义。Logos就是存在者的内在的集中和呈现,就是存在。

人在存在中建立自己的根基。人响应存在,与存在相和谐。所以人的本质就在于听从logos。听从logos就具有智慧。而听从logos就是以logos的方式行动,即以采集的方式行动。Logos据此也指人的采集。人通过采集而承纳存在,展示存在,归属于存在。这就是源始的思,noein。当巴门尼德说“思与存在是同一的”的时候,他的“思”就是这种意思。

由于logos就是聚集而呈现,就是人的存在方式,所以它又引申为语言。人与存在者以logos的方式存在,就是在语言中存在,“语言是存在之家”。人对存在的响应就是对语言的响应,也是对智慧的响应。这种响应即爱,philo。对于存在、语言和智慧的响应或爱就是philosophia,哲学。

但是,以logos(语言)的方式的响应或爱,总要表现为人的说以及说出来的话。这种说以及说出来的话还可以被重复。在重复中就有可能失真,即仅仅是人云亦云,而没有真正响应存在。另外,说出来的话也可能与存在本身并不一致或自身相互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语言的保真,需要挽救对存在的响应或爱。于是,原来与存在自然而然的和谐一致就变成需要有意追求的了。Logos在人身上成为一种有意识的东西。

当存在和physis变成idea和hypokeimenon,当philosophia由与智慧和存在的源始协调变成对知识的有意追求之时,logos就由采集、说话、语言变成了逻辑或理性。源始的思在这时就成为理性思维或逻辑思维。另外,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由于存在、physis成为ousia和hypokeimenon,对应着实体的种种状态、大小、关联等,即对应着实体和主体的种种规定和属性,logos也就成了种种范畴(kategoria)。

从古希腊早期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哲学的完成时期,原来相互统一的physis和logos分离成了相互对立的两种东西:一方是作为本体(“存在”)的数学性的idea或作为原因和根据的hypokeimenon,另一方是作为逻辑、理性或范畴的logos。原来作为响应存在的思(noein)也变成逻辑思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活动所引起的变化“是如此地具有决定性,以至于它表明了希腊思想的终结,同时这终结间接地为近代准备了可能性。”3也就是说,这种变化从形而上学上为近代科学的产生准备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二、希腊科学(知识)的演变

1.近代科学正是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所提供的视域之内逐步蕴育出来的。对于柏拉图,数学性的理念世界是要认识的对象;对于亚里士多德,原因和根据是要认识的对象。人的存在方式在这里突出地表现为求知,“求知是人的本性。”4只有作为求知的人的存在方式才有可能创造出科学。

但古希腊的“知识”(episteme)与近代的科学(science)之间还有着本质的差异。尽管episteme已不同于古希腊早期的智慧(sophon),它“仍然以对存在者的希腊式的基本经验为基础。”5

episteme源于epistamenos,知其然的人,又指胜任、擅长某事的人。胜任即theoretike,能够思辨。思辨即theorein,指注视着某种东西并将所见收入眼帘。6动词theorein的主词theoria,我们又译为“理论”。“理论”就是纯粹观照。亚里士多德把与存在者本身的关联称为theoria--纯粹观照。Theorein由thea和orao构成。Thea的意思是,在其中表现出某种东西的外观、外形、外貌,即柏拉图的eidos。Orao的意思是观看某物,看到某物,观察某物。两者构成的theorein就指观看到存在者在其中显现的外观,并保持对此外观的看。theorein和theoria具有神秘和高尚的意义,以theorein规定自身并献身于其中,就是一种观看者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就是观看存在者的纯粹显现。但是,这种观看、思辨的生活,就是最高的“做”。7

对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知识和理论是与techne密不可分的。Techne不是功利性的技术,而是获得真理的方式。亚里士多德在取得真理的五种方式中,把techne列为首位。8techne与知识、理论等都与实用没有任何关系,都是人的自由的求知,代表着人的完善状态,其中照射着诸神的在场。9所以,从理论、知识和techne中仍可透露出人与显现的牵连以及人对显现的敬畏。它们与近代科学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

罗马人以contemplari翻译theorein,用contemplatio翻译theoria,意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Contemplari意味着将某物划分成一块并在其中造起围栏,contemplatio则显示了切入、分割式的观看,针对眼睛所看到的东西所做的那种有安排的干预性过程在认识中得以突显。10近代科学的理论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实在的加工、干预和支配。理论就是对象化:把实在纳入科学的视野,使之成为科学的特定对象。实在作为对象化的对象,就与古代知识的对象有了原则性的区别。

2.希腊时代以后,先是关注彼岸世界数学性idea的柏拉图主义在基督教世界中占居统治地位,后来亚里士多德主义逐渐代替了柏拉图主义。亚里士多德哲学更注重研究实际的事物,鼓励了经验的研究。但是,不断增加的经验知识又越来越与依附于基督教的亚里士多德主义发生冲突,摆脱基督教体系之内的僵化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显得越来越必要。这时已开始了文艺复兴运动。通过发现和研究更多的希腊文献,人们重新发现了柏拉图。柏拉图主义再次流行起来。但这时的柏拉图主义不再否定世俗世界和可感世界,而是在肯定它们的背景下,追求事物背后的数理结构或数学规律。它最终伴随着人的本质的变化而导致了自然的数学化和知识的数学化。

人的本质在古希腊早期体现为承纳存在,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体现为追求知识的神圣的生活方式,在中世纪则由上帝规定着。它们都不是以人为中心,由人自身决定,而是另有所“本”。然而,从文艺复兴开始,人的本质逐渐由人自身规定,人自身就是人的“本”。而且人自身还成为一切存在者的根据,人的欲望和需求是最高的目的,人的理性是衡量一切的准则。

普罗泰戈拉曾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但他的人是指具体的人的存在。人的具体的存在是对存在之无蔽状态的限制,这种限制性的“尺度”承诺“存在者的遮蔽性及存在者的在场或不在场面对任何决断都依然保持着的岿然不动性,也同样承诺持久在场之可见外观在决断面前的岿然不动性。”11近代的人则建立起一切存在者的存在都必须服从的强硬的尺度。希腊人作为“尺度”表明了人的有限性和存在的无限性,而近代人作为尺度则表明了人的无限性和存在的受限制性。

人的无限性使人成为主体,存在的受限制性使万物成为对象。“主体”一词在拉丁语中是subjectum,它是对希腊词hypokeimenon的翻译,意指载体和根据。Subjectum可以指称一切存在者。任何存在者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它是subjectum,主体。但是,在人的解放的背景下,笛卡尔使人变成了唯一的主体。

三、笛卡尔哲学与近现代科学的产生

1.我们如何确定自身与它物的存在呢?人的思维活动清晰明白地表明了人的自我的存在,思维和意识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它保证了作为思维和意识的主体(载体)的自我的存在。自我这个subjectum首先被确定下来,它的存在和如何存在也构成了其它一切存在者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示范。因为其它存在者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标准就在于,它们是否象自我的存在及存在方式这样清晰明白,亦即是否具有自我这样的确定性。

人对其它事物的感觉是不可靠的,思维必须同时担当起确定其它subjectum的重任。在笛卡尔时代,思维早已不再是与存在共属一体的对存在的承纳和应和。思维即理性活动,亦即表象(representing)。表象不是对在场者之在场(presenting)的直接领悟,而是在场(presenting)的一种变式,是对在场者的把握和掌握,是把存在者限定到面前来并对之发动进攻,是从自身出发并以自身为根据向着被限定到面前的存在者领域的进发。在表象中,存在者不再是在场者,而是被限定到面前的坚固地站立着的对立物,即对象(object)。因而,表象就是进攻并控制存在者的对象化(objectifying)。“表象就以这种方式把一切共同逐入被如此赋予对象性的统一体中。”12

自我通过表象活动使一切纳入其视野的存在者对象化了,存在者在对象化中得以确定。在这种确定过程中,存在者的存在方式也同时被确定下来。存在者作为自我的对象而存在着。不具有对象性的存在者,即没有被对象化的存在者,因其没有被表象而不具有存在的特性,亦即是不存在的。这样,其它的subjectum就不再是subjectum了,因为它们的根据不在自身,而在于自我。它们只能是对象、客体(object)。原来宽泛的subjectum现在专指作为自我的人。人成为别具一格的优越的subjectum,并因而成为唯一的主体(subject)。笛卡尔使subjectum分裂为subject和object,导致了主客的二分和对立。这种二分和对立既是近代哲学的特征,也是近代的时代特征,并同时构成近代科学赖以产生的基础。

2.万物作为对象,由人确定其是否存在及如何存在,人作为主体就成为万物的中心和尺度。但只有存在者的存在及存在方式具有可靠性的情况下才能保证主体的中心地位。表象着的自我在实施对象化的过程中要求着可靠性,并指向可靠性,“这种可靠性就在于,有待表象的任何事物和表象自身一起被逐入数学性的idea的清晰明白之中并凝聚在那里。”13

自我作为主体在表象存在者时只有通过数学的计算才能使存在者的存在得以真正确定。只有预先计算出存在者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种种状态,才使存在者真正成为可靠的对象。计算是理性思维的本质所在,主体的表象方式就是去计算事物,表象活动的对象化过程就是数学的计算过程。如此这般通过计算思维而使存在者的存在在这种对象性中被寻求之际,就出现了近代科学。

近代科学把对自然的研究变为固定的程序,预先要求着一种基本的敞开区域。通过对存在者的筹划(projection),研究程序就依附于并固执于这个敞开区域。数学因素是这个敞开区域的基本特征,特定的时空观、物质观和运动观是这个敞开区域预先规定的基本框架。对于任何事物,都必须从这种数学性的基本框架出发加以认识。这种数学性的基本框架使得对自然的认识具有严格性和精确性,使得自然在测量和计算中被表象。

近代科学的敞开区域预先规定的基本框架决定了近代科学的方法本质上是一种数学的方法。我们常说实验和数学是近代科学的两大基础,但近代科学的实验本身就是数学的,它是在基本框架的指导下,由数学因素要求出来的,因而不同于古代和中世纪的“实验”。罗吉尔•培根的“实验”不属于近代科学,因为它不是数学性的。

数学因素的优势地位在17世纪正式确立起来,制造出主客二分的笛卡尔同时也赋予近代科学以数学本质。在笛卡尔那里,数学是指广义的数学理性或数学因素。它是普遍的、决定性的学科,“是一切学科的源泉”14所以数学成为理性的代名词,理性就是数学理性或数学因素。它集中体现于对公理化知识的欲求之中。笛卡尔说:“方法,对于探求事物真理是绝对必要的。”15而“全部方法,只不过是:为了发现某一真理而把心灵的目光应该观察的那些事物安排为秩序。”16这种排序就是使之公理化,亦即首先确定最高的第一性的公理,然后从中引出各种事物的存在和属性,引出存在者的存在方式。

数学因素不仅仅体现于一般的科学方法之中,它注定要转化成实在的数理规律,成为人和其它存在者的形而上学规定。只有数学性的实在才是可以接受的真实的实在。主体对事物的表象因数学因素而使事物的对象化得以实现。

数学因素的本质就在于预先开启一个事物在其中现身的领域,在此领域中公理性地筹划出对事物的设定,敞开事物的基本轮廓,并以此为尺度界定所有事物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确定与自然打交道的方式。数学因素导致近代狭义数学的形成和发展,并使之应用于其它近代科学之中。实际上,“近代自然科学、近代数学和近代形而上学都是源出于广义的数学因素这个同一根源。”17

数学因素作为近代科学的基本特征,在伽利略那里得到最终的定形,在笛卡尔那里又获得形而上学的形式,在牛顿那里则发展出完整的科学形态。牛顿力学作为数学因素在近代科学中的首次完整体现,标志着近代科学的正式产生。在牛顿定律的发现以及被确立为基本定理的过程中,“包含着一场革命,它属于人类思想的最伟大革命”。18

*********

从古希腊思想的开端到近代,人的存在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的变化:从建基于存在者的自行公开、自身涌现,亦即与存在的源始协调,到“观看者的生活方式”,亦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纯粹求知方式,最后变成主体性的生活方式,亦即主体以自身的数学理性表象事物的对象性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事物或存在者的存在方式也发生了同步的根本性变化:从“存在”,physis,phainesthai到idea,hypokeimenon,再到被主体对象化的对象。这样的变化过程就是近代科学产生的历史。

注释:

1、吴国盛:“第二种科学哲学”,载《自然哲学》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6;又收入吴国盛《追思自然》,辽海出版社(沈阳)1998。

2、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第135页。

3、5、11、12、MartinHeidegger,"TheAgeoftheWorldPicture",inTheQuestionConcerningTechnologyandOtherEssays,Harper&Row,1977,p143,p143,p147,p150.

4、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北京)1991,第1页。

6、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第597页。

7、10、MartinHeidegger,"ScienceandReflection",inTheQuestionConcerningTechnologyandOtherEssays,Harper&Row,1977,pp163-4,pp165-6.

8、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2,第117页。

9、参见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一卷第二章。

13、MartinHeidegger,“TheWordofNietzsche:‘GodIsDead’”,inTheQuestionConcerningTechnologyandOtherEssays,HarperRow,1977,p89

科学社会学篇5

一、知识社会学的发端与形成

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形态: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它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普遍一致性特点;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是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随着世界科学中心向德国转移,以培根和笛卡儿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以前所未有的势态迅速移向德国,自然科学知识的优越性亦与日俱增。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二、知识社会学的成熟及存在的问题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思潮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马克思主义”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法论,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 b·berger, g·lucman. social constrution of reality. 1st ed. london:landon inc, 196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4 r·k·merton. social theory & social structure. 1st ed . springfield: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49

5 j·k·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中文1版.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科学社会学篇6

一、知识社会学的发端与形成

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形态: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它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普遍一致性特点;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是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随着世界科学中心向德国转移,以培根和笛卡儿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以前所未有的势态迅速移向德国,自然科学知识的优越性亦与日俱增。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二、知识社会学的成熟及存在的问题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思潮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马克思主义”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法论,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 b·berger, g·lucman. social constrution of reality. 1st ed. london:landon inc, 196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4 r·k·merton. social theory & social structure. 1st ed . springfield: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49

5 j·k·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中文1版.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科学社会学篇7

刊名: 湖北社会科学 hubei social sciences 

主管部门:中共湖北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 

主办: 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3-8477 

cn: 42-1112/c 

邮发代号: 38-21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湖北社会科学 

创刊时间:1987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社长:马建中  

主编:张武

 

科学社会学篇8

英文名称: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0257-2834

国内刊号:22-1063/C

邮发代号:12-18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55

期刊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社科双效期刊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首届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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