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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督导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14 15:07:06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1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由此可见国家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以,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已取得的成效。二要加大对各部门、各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表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三要加大全民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四要加大学校内部的宣传学习,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到教师,由教师宣传到学生及家长,宣传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公平、均衡发展,提高全民的思想认识,营造全民参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氛围,共享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二、加大领导力度,推进均衡发展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理应成为各级政府的行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科学规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开展全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三是进一步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完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机构与职能,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农村学校学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学区管理委员会在民主办学、资源调配、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四是强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政策保障。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优先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主动支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要从政策上鼓励名校集团化、校长职级制等改革,对参与名校集团化的核心学校从专项经费、人员编制给予倾斜,对集团化办学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照与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相当的原则确定幼儿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五是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县、乡镇领导每人联系一所学校,县直部门对口帮扶一所学校,将学校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六是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乡镇、中小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均衡发展

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是省、市、县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加大政府投入,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是各级政府历史使命。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全面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结构缺陷房,要按照省、市要求尽快改造,在保障校舍安全的基础上,增加教育教学用房。二是加快食堂宿舍等后勤设施建设。针对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食堂条件普遍较差的实际情况,将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食堂纳入中小学校舍建设规划,制定建设计划,在保障危房得到及时改造的同时,争取用2―3年的时间,完成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食堂改造建设任务。三是加快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为留住优秀教师服务农村教育,各级政府应考虑提供土地、学校进行规划,教师自己出资、统一实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内常住教师住房条件,确保教师安居乐业。四是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针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相对紧张,教师住宿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将教师周转房纳入学校校舍建设计划,与学生宿舍同步规划建设,确保教师能够在值班、天气条件较差时留校住宿。五是加快农村中小学内涵及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定标准,加快农村中小学操场、音体美学科教学器材设施、图书、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四、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教育管理规范化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制度改革,为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机制保障。一要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和教师职务竞争上岗的推进力度,建立起教育用人的新机制,不断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实施区域内校长轮岗交流制度,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选到薄弱学校挂职支教,选派薄弱学校校长到城镇中小学挂职锻炼。把农村薄弱学校校长的培训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二要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城乡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要特别加强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教学。坚决杜绝违规补课、办班现象。开展未成年人校外体验教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无缝隙监督。三要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为有效解决城区小学、初中择校问题,要完善办学体制改革,逐步将分属市直和街道的学校进行整合,面向城区居民进行同等质量的教学服务。同时,改革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和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促进城乡学校的生源平衡和质量平衡。四要建立完善弱势群体受教育的保障体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工作,保证外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接受优质教育。通过随班就读和健残融合两种模式,提高智障弱残等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平。四要组织开展以“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教师访家长”为主要内容的“三评一访”活动,把办学行为纳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教育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办学行为的规范。

五、加大布局调整力度,提高办学水平

加快布局调整步伐,有计划地撤并一些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学校,创建一批规模大、效益高的示范学校,成为提高办学效益,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

调整学校布局,要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本条件。一要科学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首先摸清情况,制定计划,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布点规划,有序推进,减少反复。二要坚持原则。布局调整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区片集中、小学向乡镇所在地或中心村集中”原则,合理调整布局。三要抓住重点,以办好寄宿制学校为突破口,营造和谐、安定、温馨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四要坚持“四个结合”(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与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做到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效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五要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六、加大督导力度,推进均衡发展

督导监测和评估是及时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力度,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障,一要健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科学评估,不能只看学校的升学率,而应涵盖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行为、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学与体卫工作、后勤管理、办学特色等。二要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水平、质量评估体系,督查视导的重点应该放在管理水平、校本教研、教学活动等方面。要充分重视与发挥各级教研员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教学视导活动。要求各级教研员要经常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查看备课、批改作业、听课评课,通过师生座谈会、校长访谈、教研员与教师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了解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同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专业指导意见。三要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工作。评估应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进行,体现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四要实施奖励政策。省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作为督导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规定均衡安排一位教育经费、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2

一、高度重视,强化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XX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部署的重要指示,推动XX市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发《XX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金恒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性。

二、细化工作,制定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办成立了领导小组,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人秘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规划设计院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履行教育职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教育项目规划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具体安排分管副主任亲自负责抓落实,各科室及规划设计院全力配合,切实履行好作为规划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相关职责。

依照规划部门教育职责的有关要求,我办把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城区建设整体规划,协同教育主管部门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行优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述职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监测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督办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奖惩问责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科学编制,合理调整义务教育规划布局

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科教兴市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依据我市总体规划要求,统筹文化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中小学教育规划,近四年来我办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从规划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江北片区规划幼儿园8所(现已建成5所,新建3所),规划小学7所(现已建成5所,新建2所),初中4所(现已建成4所,规划对部分学校进行改扩建)。七里新区(含杨家坝片区),规划幼儿园11所(现已建成2所,新建9所),规划小学6所(现已建成3所,新建3所),初中3所(现已建成2所,规划新建1所)。江南片区:规划幼儿园6所(现已建成1所,规划新建5所),规划小学3所(现状1所规划需搬迁,规划新建3所),初中3所(现已建成1所,规划新建2所)。江东片区:规划幼儿园5所(现已建成1所,规划新建4所),小学2所(现状1所规划需改扩建,规划新建1所),初中1所(规划新建)。我们将严格控制现有学校周边用地开发,为学校将来发展用地留有空间。

四、尽心集力,为教育事业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我办历年来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非常重视,作为规划职能部门,我们集全体干部职工的力量,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首要位置,从教育用地选址规划、项目的规划审查、规划手续的办理、开工放验线到竣工验收,一律采取优先办理,并且从各方面为教育事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1.校园规划时,与学校配合,把好规划关,做好校园规划设计。同时,安排专人参与校园建设工作指挥部,全程配合校园的建设。对校园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管理,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校园顺利建设保驾护航。

2.校园建设时,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在规划设计院的规费收取上一直给予减免或优惠,从未乱收费。

3.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对教育项目从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施工图审查、放验线等优先办理,注重过程监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继续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加强教育实施布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目标,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推行素质教育。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3

1.《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有什么意义?

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目标。为贯彻落实纲要目标,2011年教育部与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分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当前,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成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使这项工作切实得到落实,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的通知,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

这项制度的建立,是依法治教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大措施。通过开展均衡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教育规划纲要》目标的如期实现,有力的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项督导评估制度,也是继“两基”督导评估制度后,在新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和强有力手段。

2.《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是怎么形成的?

答:几年前就开始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的研究工作。几年来,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理论研究。组织多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参加的科研团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原则、内容、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等进行研究论证,并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全国3 000多个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进行了模拟计算。同时,也吸纳了一些地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进行实践研究。对十几个省市进行实地调研;在全国312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试点研究。在指标和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又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了160个县、22个地级市,对300余名政府官员、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教育科研部门专家学者、中小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座谈和访谈。三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召开专题研讨会20多次,邀请了专家、科研人员、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校长和教师及社会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对均衡督导评估体系进行反复研讨。

根据研究成果,拟定了《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初稿,并多次向全国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教育部有关司局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明确督导评估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并且要求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政府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二是注重实效。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即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为重点。同时,评估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引导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积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行政性评估与广大群众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将公众评价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努力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社会关切。

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两项内容,这是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两个方面。

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考虑到省情不同,要求省级在制定实施办法时,可适当增加对县级政府工作评估指标。

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5.怎样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

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程序,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确定这个程序,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充分体现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履行职责,特别是在县级自评环节中,可以更好地实现“以评促建”的原则。二是逐级督导评估,做到层层把关,以保证质量。三是体现国家意志,以省为主实施,国家规定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省级组织评估,国家最终审核认定。从2012年起,教育部将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并适时公布名单。同时,为保证督导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还规定,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所辖内申请评估验收的县进行督导评估前,要向社会公告,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4

一、进一步认清当前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去年7月以来,在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玉溪现场会的推动下,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峰副省长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要求,全省呈现出了锁定目标、上下联动、强化措施、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一年多来,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保障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不仅扭转了被动、滞后的局面,而且表现出后发赶超的强劲势头。去年底,我省五华等9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评估认定,澄江等17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2016年又有盘龙等32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预计国家将于今年11月份对我省49个县(市、区)进行评估认定。

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省财政“雪中送炭”,先后安排5.8亿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9个县(市、区)和今年申报国家评估认定的49个县(市、区),每县(市、区)安排1 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着力解决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短板”问题,49个县共补拨了所欠的教育经费9.27亿元,这样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同时,得益于各州市、县(市、区)、学校和广大干部教师的共同努力和辛勤付出。在此,受高峰副省长委托,我代表省政府、省教育厅,对关心、重视和支持教育事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全体教育工作者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问候!

二、进一步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之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推进形势依然严峻。刚才,赵德荣副厅长作了详细通报,问题多,任务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千方百计加以解决。

(一)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系重大民生、关系小康社会,它既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教育职责,也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强调,“义务教育一定要搞好,让孩子们受到好的教育”,“党和政府要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政府于2011年与教育部签署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同年7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事关教育公平公正,关乎各类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统筹好精准扶贫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我们的教育有很多功能,但在今天这样一个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它还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那就是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我们教育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

(二)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从有学上的 “普九”,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解决上好学等问题的基本均衡,是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促进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政策,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公平受教育权利的基本要求,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没有教育公平就谈不上办人民满意教育,站在“十三五”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起点,我们要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失学三大目标任务,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等为基本保障,以更有力的措施扶持基础薄弱地区学校和弱势群体,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均衡。

(三)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州、县两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中,有的地方认识还不到位,着力不准,推进迟缓,有的领导还认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部门的事。《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一定要依法履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影响大,州、县两级政府务必要按照高峰副省长“知耻而后勇,后来居上”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教育投入达到“三个增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

(四)充分认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个阶段性目标的重要性。为确保到2019年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这一总体目标,必须如期完成以下四个阶段性的工作。

一是2015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五华等9个县(市、区)必须抓好巩固提高工作,要经得起国家的监测和复查,在确保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向优质均衡迈进。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规定,对已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次年开始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和复查,达不到认定标准的,撤销其称号,我们要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二是2016年申请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盘龙等49个县(市、区)要加强整改,确保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各州市和有关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整改清单逐条限期整改到位,按照硬件全力补、软件做极致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查缺补漏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4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三是2017年规划实现基本均衡的呈贡等40个县(市、区)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安排部署。要摸清家底,对照评估指标要求,找准找全差距和不足,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实现基本均衡。对明年的工作要早安排、早布置,尤其是“三个增长”要做预算时就做计划。四是2018年、2019年规划实现基本均衡的昭阳等31个县(市、区)底子薄、难度大,要提早谋划。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认真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大投入保障,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财政投入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各项规定,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切实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重,确保“三个增长”,确保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各地要根据国务院统筹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的新方案,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奖补配套体系。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统筹力度,重点向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水平。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建设一支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重点,也是难点,要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各地要按照《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要落实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师资配置,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配齐配足音体美和英语教师;要给予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更多的政策照顾,解除乡村教师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要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建立起更加合理的校长、教师城乡交流机制,不断提升薄弱学校的教学水平;要加强培养培训,拓展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三)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消除厌学辍学现象。2015年我省初中辍学率仍高达1.88%,厌学已成为初中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已经30年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允许一定数量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县市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村、居委会主任)、家长“六长”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作为辖区内“控辍”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市教育局局长和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人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每一个孩子都接受义务教育。2016年7月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用了大量篇幅来强调控辍保学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教育部门要做好以下“保学”工作:要大力推动教育质量观的转变,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推动人才培养从片面追求升学率向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转变;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政策制度和日常管理中;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改革,将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与课程标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课程标准、教育内容与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联系,培养独立思考和动手实践的能力;要建立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健康快乐学习,幸福成长。

(四)关注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我省教育投入不足,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城镇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择校等现象,社会反映强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中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我们要树立兜底思维,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农村学校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改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缩小县域内学校差距。大家要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采取科学有力的措施,努力探索出一条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的路子,确保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五)继续抓好关爱帮扶,促进教育公平。各州市要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有效落实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有效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政策。通过建立全纳体系、关爱体系、同城待遇、扩大免费范围等措施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贫困儿童等各类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他们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六)健全督导机构,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教育部设教育督导局,加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我省于2013年成立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目前,个别州(市)、不少县(市、区)尚未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希望各州(市)、县(市、区)抓住机遇、整合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更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职责。同时,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健全教育督导制度,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5

近年来,云南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政策制度、经费投入等方面提供保障,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云岭大地,校园变美了,教学设备先进了,优质学位增多了,好学校多了;进行了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教育均衡步履坚实,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云南在探索中前行

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我国九年义务教育2011年底全面普及之后,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

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2010年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地位和目标。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党的十报告把“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云南省委、省政府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中之重的地位,先后安排了5.8亿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9个县市区和今年申报国家评估认定的49个县市区,每县市区安排1 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着力解决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短板”问题。

2015年底,昆明市五华等9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楚雄等17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2016年又有盘龙等32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若今年申报基本均衡的49个县(市、区)都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我省就将有5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占全省129个县(市、区) 的45 % ,基本达到全国去年的水平。这将标志着云南义务教育事业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开始新的征程,面临新的目标任务。

“确保2019年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当前,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 9月12日,在易门县召开的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现场推进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周荣吹响了云南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冲锋的号角。

为确保到2019年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这一总体目标,推进会强调,必须按期完成4个阶段性工作任务:2015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五华区等9个县(市、区)必须抓好巩固提高工作,要经得起国家的检测和复查,在确保基本均衡基础上向优质均衡迈进;2016年申请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盘龙区等49个县(市、区)要加强整改,确保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2017年规划实现基本均衡的呈贡区等40个县(市、区)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安排部署;2018年、2019年规划实现基本均衡的昭阳区等31个县(市、区)底子薄难度大,要提早谋划。

“要继续加大投入保障,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消除厌学辍学现象;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继续抓好关爱帮扶,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督导机构,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到2019年我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周荣厅长在讲话中对今后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明确的安排部署。

昆明五华区:万紫千红春满园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 实现教育均衡,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一直是五华区教育的努力方向。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积极打基础、探路子、提质量,创新管理模式。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征程中,五华区一步步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五华区政府坚持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不断改进办学条件。

4年来,先后实施“校园标准化建设”等20多个重点项目,3年来新增教育用地近380亩。2012―2015年,教育财政拨款逐年增长,增长比例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0.13、0.3、0.14和9.76个百分点。扎实推进“校安工程”,“十二五”期间新建校舍153 461平方米,抗震加固校舍6 042平方米,消除危房5万余平方米,增加公办学位5 900个。加强教育设施设备建设,“十二五”期间投入6 434万元购置教学设施设备。

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目标,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五华区探索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新路子。深入推进教师人事规范化管理,坚持校园编制每年动态调整。实行校(园)长公开选聘任用制度,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2014年启动实施“51336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即:5年内在中小学幼儿园培养出10个优势学科,30位名校园长,30位专家级名师,600名精英后备军)。同时,把引进高水平教师也纳入全区人才引进规划,3年来共引进省内外高级教师15名。五华区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注重优化学生学习方式,围绕素质教育需求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创新教育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启动“昆明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 2005年以来,五华区初中公办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连续11年位居昆明市第一。在积极推进教育公平上,五华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能助尽助的教育资助政策。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学生家庭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综合采取减免、补贴、奖励、贷款等方法助贫助残。深入实施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云南省“医教结合”实验区项目。2014年,投入“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资助金和其他各类助学资金约2 200余万元。五华区着力消除大班额,成绩突出。56~65人以下的班级数,从2012年的213个下降至2015年的104个;66人以上的班级数,同期从49个下降至9个。落实“两为主”原则,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成绩喜人。

如今,五华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已顺利通过国检,在新的起点上、五华区确立了新的目标、有了新的展望。

在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的基础之上,在2016-2018年,五华区将投入资金近40亿元,增加教育用地725亩,新建或改扩建5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校舍面积达43万平方米,增加2亿余元的教学设备。今年区政府专门提供统建公租房711套,为实现全区教职工安居乐业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9月3日,五华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按照400~800元/月不等的标准进行发放,少数民族教师适当提高标准,教师节前已落实到位。

开远市:脚步铿锵拓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路

开远市地处云南东南部。现有小学42所,教学点101个,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13所,职业高中1所。有教职工4 112人,在校学生53 508人。

近年来,开远市紧紧围绕“有学上”“上得起”“上好学”三大主题,以构建“幸福教育”体系为目标,锐意进取、高位推进、统筹发展,形成了城乡教育工作一体化推进、一盘棋运行的良好格局。于2015年11月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

开远市以政府主导,通过实行政策优先、投入优先、组织保障优先,确保学校硬件均衡。开远市把教育工作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先后出台了《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加快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多个文件。2012―2015年,全市教育总投入分别为4.21亿元、5.29亿元、4.68亿元、5.78亿元。同时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投入农村校安工程资金约占全市校舍总投入的三分之二。实行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包保学校制度;将教育指标纳入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年度考核体系;选强配齐督学队伍和督导评估专家队伍,形成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以优化配置,以科学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确保校际办学差距逐步缩小,抓好校际均衡。2012年以来撤并小学5所、校点19个。同时为农村薄弱地区、城区学生集中区域新建标准化学校,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累计投入校安工程资金4.1亿元,建成标准化学校22所,在建6所。推进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实施。2010年和2013年,分别投入资金1 400余万元和3 388万元,为全市中小学配置标准化教学所需设施设备,2015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检”后,又投入资金444万元,增配和升级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全市城乡学校标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7 000余万元。建成教育门户网站;完小以上学校建成校园网、校园网络安全监控和校园广播系统;建成网络视频示教系统、互联网络评卷系统、继续教育远程全员培训系统。

以完善政策措施,让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现“零择校”,让贫困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让残疾学生不掉队,让留守儿童不孤单,让随迁子女不受歧视,全力保障各类学生受教育权利。开远市建立了从学前幼儿到博士研究生的一条龙资助奖励体系。2012年至2015年,共发放学生资助金2 412.27万元,受惠学生47 070人次,兑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实施“阳光教育行动计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中小学招收适龄残疾学生160名,开设智障儿童特殊教育班2个。近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率保持在95%以上。

经过多年努力,开远市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正逐步缩小,均衡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成效明显。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分比全州高66.86分,高考一本上线率15.7%,600分以上33人;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分比全州高35.77分,高考一本上线率17.5%,600分以上51人。

弥渡县: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

弥渡自古就是“文献名邦”,素有“兴学重教”的优良传统。一直以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实施“教育强县”战略,以“穷县办大教育”的决心和勇气,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5年11月,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于今年2月23日被教育部予以了公示确认,弥渡县顺利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实现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向“上好学”的根本转变。

弥渡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高规格的工作领导组,细化工作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部门职责、责任领导,完善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弥渡是全省7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是典型的穷县办教育。但为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弥渡县举全县之力。

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教育经费1 000万元。2012年以来从土地收益金总价款中计提2%的教育资金1 014.0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年5 397万元中计提3 759.91万元、3年足额征收教育附加1 367万元。2012年至2014年,全县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分别为28 496万元、35 073.8万元、44 224.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1.67%、23.08%、50.26%,确保了“三个增长”,做到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2009年以来,全县投资5.3亿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近1亿元),新建校舍31万平方米,排除危房25万平方米,新征土地987亩,整体搬迁学校18所,改扩建学校88所,建成教师宿舍1 013套,山区、坝区、城镇学校的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

2008年以来,全县累计招聘教师609人,并将大部分新招录教师充实到山区、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促进校际间师资力量均衡。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小学为17.22∶1,初中为13.80∶1。坚持待遇、职称向山区倾斜,鼓励教师到山区任教,乡镇教师晋升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结构比例限制,每年表彰20名长期在山区和艰苦地方工作的教师,有效稳定了山区和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

弥渡县还特别加大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力度,注重各类设施设备配置,保证全县中小学山区、农村、城镇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抓实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实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全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由公办学校接纳,“三类残疾”儿童100%入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51所学校实行营养早餐,52所学校实行营养午餐的供餐,覆盖面达100%,做到食品采购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学生体质健康明显改善。做好“两免一补”普惠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积极建立健全儿童少年关爱体系,创建“留守儿童之家”16个,“乡村学校少年宫”5个,为儿童少年搭建了集课外学习、心灵沟通、才艺展示、娱乐健身为一体的活动平台,有力地促进了儿童少年的快乐成长和全面发展。

临翔区:补齐短板抓均衡

临翔区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区脱贫摘帽的前提条件,放到奋战扶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思考和谋划,进一步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夯实发展基础,强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区内学校布局情况、城镇建设和均衡发展需要,临翔区制定了《临翔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使学校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服务半径更趋合理。2010年以来统筹资金7.4亿元,创新实施“校安工程”“全面改薄”、标准化学校建设、“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增加投入,补齐短板。201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5 108.64万元配备多媒体电子白板,学科实验室、音体美设施、图书、计算机等教学设备,全区中小学设施设备配备水平整体提升。

为有效支撑均衡发展,临翔区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机制。制定了《临翔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明确了编制标准,满足教学需要。2012年以来,全区共招聘教师436名,全部安排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建立城乡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行“强校”+“弱校”结对帮扶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同时,与华中科技大学开展以思想引领、学生资助等方式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成效明显。临翔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在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上向农村教师倾斜,农村教师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高出城区学校教师520~800元,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完学率、巩固率,提升学校发展内涵,着力促进质量均衡。临翔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义务教育入学机制,实行按区域划片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建立关爱机制,建立了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的关爱机制。抓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建立了各级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负责的控辍保学多级联动机制,有效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惠民助学政策。探索覆盖学前教育到大学的救助体系。2010年以来,累计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生活补助9 781.45万元、惠及学生19.9万人次,认真实施农村学生(含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区财政投入2 028.55万元,受益学生13.94万人次。实施“名师入临”工程,开展以“一校一品、一校一特”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品位特色创建活动,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实施“以校长专业成长促进品牌学校建设”科研项目;认定区级特色教师279名,强化特色办学,促进内涵发展。

易门县:换挡提速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易门县深入推进“数字校园、绿色校园、文化校园、平安校园、质量校园”五化校园建设,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效明显,60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均达7项及以上省级指标,2002年至今,全县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分连续15年居玉溪市第一,报考率、优生率位居玉溪市前列。今年6月,易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了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

易门县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优先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2012―2015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从20 158万元增至33 811.6万元,年均增长18.8%;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小学从4 565.9元增至9 905.3元,年均增长29.5%,初中从5 351.3元增至12 784.2元、年均增长33.7%;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从862.5元增至3 072.2元,年均增长52.7%,初中从945元增至6 363元,年均增长88.8%;教职工年人均工资从52 557.5元增至66 968.8元,年均增长8.4%。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3 915.6万元,用于义务教育2 174.7万元,比例达55.54%。2016年,县财政投入资金1 459.5万元,加省级专项奖补资金1 000万元,全部用于义务教育设备配备及教师培训支出,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态度和决心。

此外,易门县采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有效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易门县制定《易门县2012―2020年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通过并、迁、扩等措施,全县共撤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所,搬迁新建学校3所,改扩建中小学57所,学校布局、校园规划更加合理,功能更加齐全。先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全面改薄”5类项目。2013―2015年,共拆除D级危房4万平方米,加固B、C级危房13.88万平方米,新建校舍9.2万平方米。按照“统一标准、均衡配置,建设一校、达标一校”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科学规划,投入资金6 957万元,均衡配置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多媒体远程教育设备、图书等资源,建成集教学、管理、评价为一体教育云平台,深化玉溪“互联网+教育”应用。全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易门县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将全县初中、小学分为5大学区,通过实施“人才交流、资源共享、教研联片、名校带动、共同发展”工程,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补齐薄弱学校师资短板。2013―2015年,全县城乡校际间校长交流45人,教师交流558人次;学区内教师交流1 015人次。通过公开招聘、县外选调补充义务教育阶段短缺学科教师。2013―2015年,共招聘短缺学科教师147人,县外选调23人。面向全体教师,完善分岗、分类、分层的终身学习和发展体系,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教师培训服务平台,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2013―2015年,全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8 948人次,平均每年培训达2 982人次。现有省级骨干教师5人,市级骨干教师30人。

值得一提的是,易门县所有公办学校招生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完全同等的政策。2015年9月至今,共有随迁子女726人,达到100%安排就读。积极开展关爱残疾儿童少年活动,给予生活、学习、活动上优先照顾和帮扶。2013―2015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校内外适龄人口215人,在校生210人,入学率97.7%。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惠民政策,2012―2015年,全县下拨“三免一补”资金6 411.21万元。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均衡发展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城乡共进、分类指导、县域均衡、整体提高”为原则,以改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准绳,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评估认定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督导评估标准,确保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并建立起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标准化小学评估标注》和《标准化初中评估标准》,按照“校舍安全,功能完善,设施配套,性能达标,满足需要”原则,依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新“六配套”工程的实施,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确保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

(二)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按照“加强农村学校,优化城市学校”的工作思路,集中开展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薄弱校改造计划”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确保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城乡教育联盟,探索“城乡结对抱团、强帮弱、大托小”发展模式,继续实施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对口支援行动,健全完善城乡教师结对交流、城乡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定期挂职学习交流培训长效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序流动和共享利用,促进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争当“八个模范”、“八个先锋”的“当模范”、“做先锋”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做有尊严的教师”讨论实践活动,“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正一风、远两桌、禁三乱、少四厅”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严格教育人事编制标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的核编工作,合理设置教师岗位,根据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及特殊岗位人员的缺额现状,优先补充薄弱学校和紧缺学科教师,逐步配备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安全保卫、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四类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培训,以农村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培训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教师以“教育局为主导、以学校为单位、三年一轮回”的教师校本培训工程,形成以“国培计划”为导向,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以专题集训、省市调训、脱岗轮训等为补充的教师培训形式体系,使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并逐步达到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的教师配备发展性目标要求。要加强教育内部平衡调配,合理配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有效解决中级以上职称限额不足、学科不配套和校际间不均衡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新上岗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制度,深入实施教育发展联盟责任区计划,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促进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均衡化发展。

(四)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和划片入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少年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确保中小学“四率”符合“两基”提高县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分重点、非重点学校和重点、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继续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高长生招录制度。

(五)加强以寄宿制为重点的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寄宿制学校管理研究,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保障校园民生推进行动”,进一步完善课余活动场所和少年宫为重点的课余活动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建立寄宿制学校管理的有效模式,切实提高寄宿学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实施校车安全工程,落实好营养餐改善计划,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师生平安健康。

(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建立和完善学生德育教育长效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模式。严格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创建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活动,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聚焦有效课堂,强化课堂教学“链条式”和精细化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中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多项规定。要强化教研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带动城乡教育联盟规模发展。要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加强学生特长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义务教学办学质量。

(七)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信息技术设施配备,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重视教师信息化技术教学培训,全面构建信息技术资源开放体系,提高师生对信息技术资源的利用,努力形成“网络全覆盖,媒体班班通,人人会应用”的局面。

(八)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的投入倾斜。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定投入规定,确保“三个增长”要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确保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逐步提高。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严格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投入和支出,成立教育核算中心,实行“校财局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

1.成立机构。成立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力量。

2.动员部署。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学习宣传。编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手册》,以乡镇、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通过媒体宣传、学校宣传、社会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项工作举措、发展动态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业务培训。由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举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业务培训班,对乡镇、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3年4月1日-5月31日)

1.自查自评。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照《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及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弄清楚哪些方面达到了,哪些方面有差距,并向县均发办报送自查报告。

2.查缺补漏。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弥补工作欠账,强化薄弱环节,主动解决问题。

3.县级评估。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安排整改提高。

4.接受市政府复查验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并配合市上做好核查验收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30日)

1.督查整改。针对市政府复查验收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定点包挂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25项评估指标全部达标。

2.完善提高。按照高标准通过评估认定的目标要求,选准焦点,创新亮点,塑造看点,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在夯实达标基础的同时,大力提高达标质量。

(四)接受“评估”阶段(2013年7月1日-2014年4月31日)

1.省级评估验收。全面落实迎评工作,接受省上的督导评估,确保2013年7月前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2.国家评估认定。针对省上督导评估中提出的要求和反馈意见,进行再整改、再提高,确保2014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在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职责。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是继“两基”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之后,全县教育发展又一项非常重大的政治任务。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落实“十二五”教育规划的重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重点实施,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乡镇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切实增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推动力。

(二)靠实责任,形成合力。教育部门负责具体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分析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发展改革部门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国土资源、建设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先提供必要的用地和其它建设条件。编制、人社部门要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倾斜。公安、文化、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其它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相应职责,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努力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7

“继2014年的上海和2015年的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5个省份后,2016年又有广东、福建两省的所有县级单位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目前,全国共有1 82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全国总数的62.4%。”

……

上述数据来自教育部近日的《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也是自2013年义务教育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启动以来,教育部第四次向公众亮出教育均衡发展的成绩单。

1 824个县通过教育均衡督导评估,对于全国义务教育来说,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从“解决有学上”到“优质平衡发展”

成绩单上有几组数据非常亮眼。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启动督导评估认定以来,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累计投入2.73万亿元,其中2013―2015年投入2.09万亿元,2016年投入6 400亿元。

4年来,全国共新补充教师约130万人,其中2016年新补充33.6万人,近4年全国交流教师校长185万人次,其中2016年交流51.5万人次。同时,4年来全国共新建学校1.2万所,改扩建学校19.1万所,新增学位近2 000万个,新增校舍面积3.4亿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697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2 839亿元,新增图书11亿册,新增计算机966万台。

何秀超同时提到,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防止均衡水平滑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3―2015年通过国家认定的1 301个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第三次监测复查,以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8项指标为重点计算差异系数,跟踪评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校际间均衡状况。

监测结果显示,1 301个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略有提高。与2014年相比,2015年小学综合差异系数由0.420下降为0.407、初中综合差异系数由0.357下降为0.346;8项指标均值基本呈增长趋势,其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总量增幅最大,小学和初中的增幅分别为8.83%和11.38%。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义务教育战略发展已进入第三阶段。义务教育实施初期,即1985年开始,主要是解决“有学上”这个问题。从2013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至今,是第二阶段,即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和标准化,通过这个机制推动政府职责实施,促进教育公平。现在这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实现,即将进入第三阶段,即优质平衡发展,从县域平衡到市域平衡,完善督导机制。

督导评估促进政府履行法定责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稳步推进背后,是在督导评估这根杠杆的撬动下,各地党委、政府对教育均衡发展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所带来的政策、经费等保障措施逐步得到完善。

以2016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广东为例。该省建立工作统筹、资金统筹、考核统筹“三个统筹”推进机制,落实发展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府责任体系。

辽宁省则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完善省级督导评估办法,同步启动省、市、县、校四级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测,推动各地建立起协调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山东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围绕土地、师资、资金3个关键问题,出台了明确的优惠政策,安排20亿元奖补资金,确立了到2017年底基本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目标。

在张志勇看来,教育督导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有重要作用。尤其是2013年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认定这项工作以来,在促进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履行法定教育责任方面起到很大作用。

周佳泉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康园小学教师,他所在的学校有两个校区,其中同德校区前身叫白马小学,曾是一所薄弱的城中村学校。云南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手册》后,当地政府对照手册中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10项指标标准及评估要求自查,发现白马小学等学校办学条件远远偏离标准,此后加大投入,同时将区域内的优质小学金康园小学与白马小学进行整合。“如今,我们学校已成为一所软、硬件规范、齐全的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对地方政府在入学机会保障、投入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缓解热点难点问题上起到了积极的督促作用。让每一个孩子充分享受义教均衡发展带来的实惠,体现了教育公平。”周佳泉说。

推进均衡发展的一个难点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地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积极实施普惠政策,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

福建省对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实施同城待遇、同等政策,随迁子女实行家长自主报名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政策,保障公平入学。10年来,该省随迁子女总数翻了一番,但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始终保持在90%左右。

留守儿童众多的贵州通过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程资助“六大工程”,精使匕留守儿童。对于家庭贫困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等群体,各地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诸多帮扶政策,为其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小学仍是攻坚难点学段

何秀超坦言,尽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但要如期实现到2020年全国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的预期目标,难度还很大。事实上,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没有达到《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全国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5%的目标。

《报告》指出,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经费保障机制依然未完全落实到位、基本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资源使用率有待提高、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及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部分地方政府对教育均衡重视程度不足、管理者对国家政策不熟悉等主观因素,也有经济、人口等方面客观条件的制约。

《报告》也表明,在1 301个已于2013―201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认定的县中,有10个省份的21个县出现“较大滑坡”,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不到标准要求,而目前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 200多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难度较大”。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西部与东部相比,面临着更大的均衡压力。根据《报告》,东部地区有20%的县尚未通过认定。中、西部地区相应数字分别为48.5%和54.51%,将是攻坚难点地区。单就小学差异系数指标而言,尚有56.9%的未认定县达不到要求,仍将是攻坚难点学段。

未来的工作重点在哪里?何秀超介绍:一是保障经费法定增长,拓宽资源供给渠道。落实政策法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二是统一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城乡一体发展。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全面改薄”计划,加快改善不达标学校的办学条件。三是精准补充教师队伍,重视学校管理改进。把校长和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和师资均衡配置作为工作重点,理顺校长教师管理体制、精准补充教师,全面提高校长和教师业务水平。四是推进巩固提升并重,全面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地区,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目标责任。对于新通过认定县,要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巩固均衡评估成果。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记者 李 澈)

【他山之石】

广东:“三个统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近几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攻坚克难。2016年7月,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认定。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工作统筹、资金统筹、考核统筹“三个统筹”推进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省级财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创新转移支付方式。

广东始终坚持以建设标准化学校为基础,将工作着力点聚焦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同时,通过实行积分制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等措施,2016年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430多万名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实践证明,广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2016年全省12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0.62和0.52以下;以省为单位,综合差异系数小学0.37、初中0.34。

督学责任区制度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招生、教辅、减负、举报五大管理平台不断完善,基本建成规范办学的长效监督机制。

福建:“三个优先”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

2016年,福建成为全国第7个整体通过“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的省份,提前一年完成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备忘录目标。

福建省委、省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均衡县”创建等列为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项目。

福建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比居全国第4位,义务教育投入从2012年的356.3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482.7亿元。2008年率先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 2009年率先建立“省考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

福建省每年递增随迁子女6万~10万人,目前已达100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4,公办学校接收比例多年保持在90%的高位。同时省级以上财政投入1.3亿多元,推进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

在一系列努力下,福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从0.59下降到0.42,初中从0.46下降到0.37。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大大增强,据第三方问卷调查显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满意度从2012年的93.6%上升到2016年的97.2%。

福建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好学校”,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山东:一分部署 九分落实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坚持狠抓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政策落地这个关键,强化各种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政府“一把手”工程,签订责任状,层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二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多部门共同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落实,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健全阳光监督机制。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公开公示关键工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工作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工作排名。每期通报直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各市市委书记、市长。五是完善省级督导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市、县建立了预查、评估、复查相结合的省级督导评估机制,三轮实地检查,每个县抽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均在60%以上。六是加强省委、省政府督查。督查活动直接与各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见面,极大促进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山西:创新机制 扩优扶薄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篇8

问:请问备忘录签署三年来,全国总体进展情况如何?

答:备忘录签署以来,各地普遍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办学和管理模式,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河北、河南、福建、湖北、江西、广西、贵州、海南、新疆等还采取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形式,将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特别是在党的十之后,各地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2013年,全国有293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截至6月19日,今年又有104个县(市、区)通过评估认定,其中上海市17个区县一次性通过,率先成为所辖县(区)全部通过国家认定的省份。

问:请问在落实备忘录的过程中,各省如何发挥省级统筹作用?

答:政府是推进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各省级政府认真履行备忘录承诺,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战略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一是加强整体规划。江苏、上海等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建立多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机制,统筹各方面资源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二是完善政策法规。江西、湖南等制定、实施本省义务教育条例或办法,将一系列政策举措和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为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履行经费增长职责。重庆、海南等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增长机制,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显著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四是加大资源倾斜力度。福建、四川、青海等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教育资源配置中重点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倾斜。五是强化评估检查。黑龙江省、天津市将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红线”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问: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备忘录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各地在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有哪些进展?

答: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门槛”,各地努力夯实均衡发展硬件基础。一是统一城乡办学基本标准。广东、山东、山西、安徽、甘肃、宁夏等制定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依据。二是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辽宁、江西、吉林等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三是加强学校配套设施建设。浙江、湖北、广西等通过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改造寄宿生活设施、配备全新课桌椅等,显著改善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问:请问各地在推进内涵均衡发展方面,尤其是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答:教师是教育的重要资源,师资均衡是缩小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的关键因素,各地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待遇不高、补充困难、流动不畅、吸引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一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湖北、广东、吉林等出台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在山区、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教师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助。二是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山东、海南等积极实施“国培”、“省培”计划、开展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等,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辽宁实施农村贫困地区本科师资对接培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等,广西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改善了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四是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山西、安徽、陕西等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推进教师资源在县域内均衡配置。

问:请问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有哪些体制机制创新?

答:激发教育内部动力,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各地大力实施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北京、上海、江西、贵州等通过实施学区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实现优质校带动薄弱学校、城区校带动农村校共同发展,实现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二是提高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河北、山西、辽宁等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高到60%以上,引导生源有序流动,促进生源在学校间分布均衡,激发了所有学校办学积极性。三是加强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四川、贵州、云南等大力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将数字教育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让农村学生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问:请问各地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所有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既是推动均衡发展的目标,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核心。各地秉持素质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提升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一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陕西省西安市将学生素质基本要求纳入中招考试,宝鸡市实施中小学德育行动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福建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涌现出了厦门市“校本作业”、泉州“分层递进有效教学”等经验。二是鼓励学校特色发展。江苏、海南、江西等强化学校文化建设,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品牌,实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三是建立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上海市实施“绿色指标”评价、新疆开展双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等,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学校树立教育质量正确导向。

问:当前在落实备忘录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答:一是部分省份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均衡发展,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还有8个省份没有一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二是个别地方对均衡发展重视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三是一些西部省份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巩固提高任务较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实现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四是督导评估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许多地方还存在督导机构不健全、督导人员编制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