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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8篇

时间:2023-03-15 15:00:01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1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牢固确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这个重要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和把握反腐倡廉与科学发展的关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以区“*”规划为重点,对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及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等政策措施要重点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的学习,用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章,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强化勤俭理财意识,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市局的统一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遵守纪律,优化作风,理财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进一步”要求,紧密联系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联系财政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以学、学条例、学法规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为重点,以强化督查、实行责任追究为手段,以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素质、提升财政部门形象为目的,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意识淡漠、遵章守纪不严、服务意识不够强、执行制度不够严、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还不够高等问题,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为实现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争先进位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

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制度体系,完善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标准定额体系,改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和跟踪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财政支出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提高直接支付的比重,解决财政资金流经环节多等问题。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控。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研究建立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摸清家底、优化配置、加强监管。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扩大网上采购、协议供货的规模和范围,加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的监管,积极探索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办法和新路子。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逐步健全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2

一、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在筑牢拒腐防线上有新成效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部门廉政教育的重点,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选择多种渠道,借用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教育活动的五个有效结合,重新修订《__市建设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着重从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入手,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切实增强教育成效。

(一)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着力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员干部教育上,突出以“树三观、促勤廉、保发展”为重点的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提高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在重点岗位廉政教育上,要结合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工作特点,突出以“明勤政目标、订勤政措施、创勤政业绩,立廉政誓言、找廉政差距、做廉政表率”为主题内容的“三勤三廉”教育,促进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树立良好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继续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向勤廉典型学习活动,积极选取和树立本局系统的“勤廉标兵”,加强示范教育。利用典型腐败案例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建设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好廉洁关。

(三)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整合本系统廉政文化成果,充分利用信息中心、莆田建设信息网等资源,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廉政从政,弘扬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营造积极向上、勤政廉政的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以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引领,整合教育资源,打造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建设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上新水平。

二、突出廉洁自律,在增强廉政意识上有新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坚持“三个管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遵循中央提出的“五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结合建设部门实际,出台《市建设系统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加大监督的范围,重点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突出制度建设,在建立监管制度上形成新机制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监督管理的制度。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的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一是强化制度的针对性。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监督检查落实的重点、盲点和难点,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工作程序,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范围,弥补管理和监督的缺失。在年初建立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选择局属重点国有企业作为试点,在建设系统内选出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为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员,协助企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制度的科学性。细化制度内容,增强制度的科学操作性。针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制度创新和细化,保障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避免因制度宽泛空洞、界限不明、界定困难导致制度约束和规范虚化、弱化。三是强化制度的严肃性。抓好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把公开原则和公示制度切实嵌入监督工作之中,适时通报、反馈监督检查结果和落实整改情况,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性,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要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四、突出规范权力,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有新举措

按照“公共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保证权力在规范的健康轨道上运行。

(一)强化权力观教育,树牢正确用权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前提,也是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一要把权力观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深化领导干部对权力本质的认识,破除“官本位”和“特权”意识,增强权力的责任意识,依法用权的意识。二要做好预警提醒教育。要把预警提醒贯穿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转岗、在任履职等各个环节。切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对

轻微违纪现象进行提醒,做到常“拉袖子”、常“吹廉风”。

(二)健全监控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要加强监控制度建设,力求有法可依。通过法规制度明确界定权力主体的权力和职责,规定每个干部在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有什么样的权力,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有章可循。二要修改实施制度,堵塞漏洞。对那些不切实际难以执行的,过于笼统抽象给执法人员留下过多自由裁量空间的,要及时予以废除或修订;三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督查、财务检查的力度。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抓制度的落实上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维护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三)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权力运行。一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政务公开进程,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用权行为,都要公开,推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二要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要翔实、具体,从产生到结果,每个程序和关键环节都要公开,防止“阳光运作”下的“暗箱操作”和正常程序下的“权力腐败”。三要创新公开形式。除以公开栏和信息网站为主要载体外,要创新听证会、数字厂务、数字政务等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四要提升公开效果。通过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音壁”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公众力量。

(四)加强权力监督,形成监控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一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重点对制度设计进行监督,把好制度的“出口”关。加强事中监督,及时纠正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出现。加强事后监督,重点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通过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纠偏查错、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要强化对权力主体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既防范于未然,又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强化监督的惩戒功能。对无视法纪,屡屡滥用权力的权力主体,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不规范用权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使不规范用权成为高风险、高代价的行为。

五、突出作风建设,在为民服务上树立新形象

要在建设系统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要注意倾听群众呼声,急民所急、忧民所忧,着力解决好建设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房产发证等突出问题;倡导求务实之风,要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增创优势为突破口,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倡导艰苦奋斗之风,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挥霍浪费、奢靡享乐等行为;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要把“勇于自我揭短”和“敢于直言批评”结合起来,把充分肯定同志的优点和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结合起来,光明磊落,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服务发展在“实”字上下功夫,实事实办、好事办好,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实实在在为服务发展做贡献;服务基层在“快”字上下功夫,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定办结时间;转变职能在“简”字上下功夫,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转变作风在“责”字上下功夫,廉政勤政,责任到人,违者必究;树立形象在“馨”字上下功夫,主动热情,礼貌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言行树立建设部门的新形象。

要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抓住本单位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条块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现有的建设信息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公开举报电话等广泛监督的基础上,继续邀请新闻单位、行风监督员等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调查、明查暗访等活动,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将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扎实抓好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六、突出惩防并举,在健全惩防体系上有新突破

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抓好规范办案,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改进管理、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相结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继续围绕深化办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四个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公共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监督机制,加大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通过有效预防,不断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几率。

七、突出组织保障,在形成合力上注入新动力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提在于理清思路,根本在于完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促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把手”、班子成员都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承担各自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二是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抓廉政,带队伍,尽职责,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3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部门廉政教育的重点,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选择多种渠道,借用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教育活动的五个有效结合,重新修订《××市建设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着重从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入手,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切实增强教育成效。

(一)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着力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员干部教育上,突出以“树三观、促勤廉、保发展”为重点的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提高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在重点岗位廉政教育上,要结合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工作特点,突出以“明勤政目标、订勤政措施、创勤政业绩,立廉政誓言、找廉政差距、做廉政表率”为主题内容的“三勤三廉”教育,促进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树立良好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继续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向勤廉典型学习活动,积极选取和树立本局系统的“勤廉标兵”,加强示范教育。利用典型腐败案例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建设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好廉洁关。

(三)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整合本系统廉政文化成果,充分利用信息中心、莆田建设信息网等资源,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廉政从政,弘扬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营造积极向上、勤政廉政的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以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引领,整合教育资源,打造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建设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上新水平。

二、突出廉洁自律,在增强廉政意识上有新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坚持“三个管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遵循中央提出的“五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结合建设部门实际,出台《市建设系统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加大监督的范围,重点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突出制度建设,在建立监管制度上形成新机制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监督管理的制度。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的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一是强化制度的针对性。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监督检查落实的重点、盲点和难点,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工作程序,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范围,弥补管理和监督的缺失。在年初建立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选择局属重点国有企业作为试点,在建设系统内选出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为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员,协助企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制度的科学性。细化制度内容,增强制度的科学操作性。针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制度创新和细化,保障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避免因制度宽泛空洞、界限不明、界定困难导致制度约束和规范虚化、弱化。三是强化制度的严肃性。抓好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把公开原则和公示制度切实嵌入监督工作之中,适时通报、反馈监督检查结果和落实整改情况,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性,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要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四、突出规范权力,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有新举措

按照“公共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保证权力在规范的健康轨道上运行。

(一)强化权力观教育,树牢正确用权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前提,也是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一要把权力观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深化领导干部对权力本质的认识,破除“官本位”和“特权”意识,增强权力的责任意识,依法用权的意识。二要做好预警提醒教育。要把预警提醒贯穿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转岗、在任履职等各个环节。切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对轻微违纪现象进行提醒,做到常“拉袖子”、常“吹廉风”。

(二)健全监控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要加强监控制度建设,力求有法可依。通过法规制度明确界定权力主体的权力和职责,规定每个干部在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有什么样的权力,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有章可循。二要修改实施制度,堵塞漏洞。对那些不切实际难以执行的,过于笼统抽象给执法人员留下过多自由裁量空间的,要及时予以废除或修订;三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督查、财务检查的力度。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抓制度的落实上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维护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三)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权力运行。一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政务公开进程,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用权行为,都要公开,推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二要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要翔实、具体,从产生到结果,每个程序和关键环节都要公开,防止“阳光运作”下的“暗箱操作”和正常程序下的“权力腐败”。三要创新公开形式。除以公开栏和信息网站为主要载体外,要创新听证会、数字厂务、数字政务等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四要提升公开效果。通过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音壁”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公众力量。

(四)加强权力监督,形成监控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一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重点对制度设计进行监督,把好制度的“出口”关。加强事中监督,及时纠正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出现。加强事后监督,重点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通过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纠偏查错、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要强化对权力主体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既防范于未然,又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强化监督的惩戒功能。对无视法纪,屡屡滥用权力的权力主体,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不规范用权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使不规范用权成为高风险、高代价的行为。

五、突出作风建设,在为民服务上树立新形象

要在建设系统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要注意倾听群众呼声,急民所急、忧民所忧,着力解决好建设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房产发证等突出问题;倡导求务实之风,要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增创优势为突破口,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倡导艰苦奋斗之风,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挥霍浪费、奢靡享乐等行为;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要把“勇于自我揭短”和“敢于直言批评”结合起来,把充分肯定同志的优点和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结合起来,光明磊落,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服务发展在“实”字上下功夫,实事实办、好事办好,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实实在在为服务发展做贡献;服务基层在“快”字上下功夫,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定办结时间;转变职能在“简”字上下功夫,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转变作风在“责”字上下功夫,廉政勤政,责任到人,违者必究;树立形象在“馨”字上下功夫,主动热情,礼貌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言行树立建设部门的新形象。

要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抓住本单位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条块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现有的建设信息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公开举报电话等广泛监督的基础上,继续邀请新闻单位、行风监督员等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调查、明查暗访等活动,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将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扎实抓好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六、突出惩防并举,在健全惩防体系上有新突破

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抓好规范办案,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改进管理、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相结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继续围绕深化办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四个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公共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监督机制,加大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通过有效预防,不断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几率。

七、突出组织保障,在形成合力上注入新动力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提在于理清思路,根本在于完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促进工作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4

一、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深化内容,创新形式,拓展范围,为全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浓厚氛围,提供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方方面面的力量进一步凝聚;取得领导满意、群众认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宣传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县纪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水利行业在改革发展中,尤其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宣传学习十七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精神和《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两本书;大力宣传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果;宣传水利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源头治理、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三)主动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稿件信息到中央、省、市、县级报刊(电台)进行宣传,认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信息采报工作任务。继续做好纪检监察报刊及有关教育、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信息报道主要宣传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宣传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模范人物、发扬爱岗敬业精神、创造工作业绩的情况;宣传报道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创新、争创一流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水利部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

(四)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组织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文秘站:政许可法》、《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公务员法》等。

(五)认真抓好廉政教育。继续组织开展以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

(六)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教育。将反腐倡廉理论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党政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意识。

(七)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县委“科教兴昌”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过程督查和工作考核、工作总结的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报告会、主题教育活动、文艺演出、宣传标牌等活动,使“崇廉憎腐”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化,并真正收到实效。

(八)认真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学习先进,弘扬正气,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要紧紧围绕建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两个务必”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遵守党纪政纪、廉洁从政观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九)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也是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反腐倡廉工作及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动员部署,一起检查推动,一起考核评比,一起总结表彰,切实抓出成效。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

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完善工作运作机制,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健全考评激励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盐发〔2009〕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努力使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盐发〔2009〕6号)文件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突出抓好节能减排”等3项工作明确我委为主办单位;“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等8项工作明确我委为协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迅速对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推进落实。

三、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委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在认真学习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下深化学习,不断提高全委党员干部对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弘扬焦裕禄精神、走基层促发展”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深入推进“123农廉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现就调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规范和制约基层权力运行为核心,深入村(居)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探索适应新农村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调研内容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二)村级组织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构成和履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不足。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事务“五代管”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四)镇村在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五)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以及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建设方面具体做法与问题不足;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六)农村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七)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不足及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研组,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2013年4月—5月),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所有村(居)开展实地工作调研,通过进村入户访民情,重点掌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解农村群众在工作、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人对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介绍。

(二)实地查看。查看镇(街道、开发区)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村工作,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构建“三务公开”、“三资管理”、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情况,查阅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资料。

(三)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掌握村(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纪检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入户,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调研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策划好工作调研。要加强与所调研单位的联系沟通,并及时总结调研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配合,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要坚持实地调研,深入到所有村(居),深入到党员群众中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调研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反馈。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7

为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党内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县级有关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廉洁自律树形象,艰苦奋斗促跨越”的主题教育,深刻理解坚持“两个务必”的重大意义,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促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发展大水利,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具体安排

为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局纪工委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㈠重视学习教育

1、重点学习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总书记«坚持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市纪委编发的«警钟»以及县纪委去年9月份下发的«八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五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沉重忏悔»通报等。上述内容的学习,由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结合县委县府主题教育进行。

2、重大节日,如五一、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收看«厅(局)、县(处)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警示录»,做到对镜自照,闻钟自警。

3、结合七一系列活动,上好一堂党课,由局党工委领导主讲,要求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的工作姿态和道德情操。通过教育,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警钟长鸣。

㈡健全制度

1、调整班子,加强领导。局党工委分工“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分线抓,建立分工负责制。月例会、季分析、半年小结党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把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与水电局和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严格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项目统一由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实施,做好清源治本工作;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以市场为导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既促进廉政建设,又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完善财务制度,推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分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交罚分叉等规定,强化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和财政支出管理,积极推行并完善财务核算制度,并对各水利站实行会计。

3、切实加强诺廉述廉评廉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系统内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在已有的机关学习制度、机关考核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局领导分工负责制度、下属单位岗位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标本兼治、以本为主”的原则,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㈢强化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在水政执法、水土保持监督、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都予公开办事程序。二是实行服务承诺,在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对服务态度、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实行承诺,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合办,坚决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三是规范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工程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对重点工程分设纪检监察小组,尤其是口门治江围涂工程在工程量大、时间紧、数量多的情况下,也要按程序定标,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争实现“工程优良、人员优秀”目标。四是推行政府采购,凡是局购置大件物品,全部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局机关汽车维修采取司机个人申请,车队长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同意,局财务统一结帐的做法。五是把“诺廉、述廉、评廉”工作与领导干部及其单位的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六是在重点水利建设工程中,继续开展“双优”活动,邀请县纪委、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开展行风监督。

三、几点要求

㈠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勤政的重大举措,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分工抓,纪工委、党支部具体抓的格局,做到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实施“四廉强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履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村居全面实施“四廉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实施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切实强化村居廉政组织、廉政阵地、廉政文化、廉洁村官等“四廉”建设,全面实现村居组织有廉情工作室、有廉情展示室、有便民服务室、有村务公开栏、有文化宣传栏,村居干部发展本领强、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强、创优争先强、廉洁自律强等“五有五强”新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发展、群众信任、精诚团结、勤廉兼优的村官队伍,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进而为建设美好、幸福老子山作出新的贡献。

二、内容任务

(一)加强廉政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廉政工作网络

1、加强村(居)纪检工作网络建设。各村(居)党组织要配备一名纪检委员或明确一名同志兼职,在镇纪委和村居党组织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按照“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载、结果要公开”的“五有一要”要求开展村务监督活动。

3、设置“村民意见箱”。各村(居)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统一设置“村民意见箱”,由村居纪检委员负责管理,对于投诉举报类问题,直接向镇纪委负责人汇报。

(二)加强廉政阵地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廉政工作平台

1、设立“廉情工作室”。统一在村居挂牌建立“廉情工作室”,内设村居纪检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协助村居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2、建设“廉情展示室”。统一在村居建设“廉情展示室”,宣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张贴《勤廉守则》,介绍本村居三个文明建设情况特别是廉政建设情况。

3、建好村居便民服务室。统一按照“一间服务室、一块标志牌、一本登记簿、一套服务制度”等“四个一”的要求规范村居便民服务室建设,全程代办群众服务事项。便民服务室可与廉情工作室同室办公。

4、规范“两务”公开栏。统一在村居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务、村务,接受群众监督。

5、设置“勤廉触摸屏”。统一在村居便民服务室设置“勤廉触摸屏”,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结果、村居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村居干部联系渠道等,放大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监督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我镇“四廉强基工程”顺利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农村“四廉强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镇“四廉强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黄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导全镇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建设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试点建设。根据镇主要领导意见安排,我镇“四廉强基工程”示范点设在茶庵居委会和安淮村,茶庵居委会和安淮村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其他村(居)亦要认真组织实施,镇工作组将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年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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