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经济学研究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9:31

经济学研究论文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1

这些年来,中国的经济学家们东奔西跑,格外忙碌,他们的身影活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

特殊的历史条件使中国需要有更多的能够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方面的专家,即所谓实践型的经济学家。经济学是专门研究资源高效配置、经济增长和财富创造秘密的学问。一般来说,它较之其他社会科学更具有实用性,历来被人看做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甚至有人把经济学称之为致用之学。所谓致用,指的是经济学研究要紧密联系实际,为现实经济的发展服务。这一特点决定了需要有一大批经济学家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专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及焦点问题。相对于美英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大都面临着更多的经济发展难题,因而经济学研究的应用色彩也表现得尤为浓烈。当前中国正在进行前无古人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国的经济学家面临着诸如宏观调控、国企改革、环境保护、金融安全以及“三农”等诸多世界级的难题。就当下的中国经济学家而言,首要任务就是要能对转型时期的诸多经济难题作出科学的解释,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以使中国经济能更加平稳快速地向前发展。

在我国,多数经济学者都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感和责任感,都很关心现实经济问题和经济政策,并以对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许多经济学者以满腔热情积极参与探讨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思想活跃,新观点迭出,理论热点一个接一个,从而引发了经济研究空前繁荣的局面。他们的研究工作,已为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良多的重要贡献,立下汗马功劳,应当被肯定和受到赞赏。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或某些经济学家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而从整体上否定中国经济学家,不能对经济学家们在中国社会经济20多年间发生的巨变中所起的积极作用视而不见。

在体制转轨和社会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促使经济学的研究更多地注重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大量对策性研究不但突出了经济学家的地位,同时也推动了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正因为中国经济学家面临着许多世界级的难题,他们的研究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还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学术品位。这就如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说的:“谁能正确解释中国的改革和发展,谁就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任何一个国家中,总要有一批经济学家以主要精力关注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出谋划策,从而为指导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扎实的贡献。同时,经济学家中也还需要有一些人坚持从事与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有关的所谓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是应用研究的基础,是源头活水。如果没有理论的深入发展和创新,解决具体经济问题的对策研究就会失去科学的依据。我们时代既需要大批实践型的经济理论专家,也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纯学术研究的所谓书斋型的经济学者。这两类经济学家各司其职,各有各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对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视程度似乎显得不够,重应用轻理论的倾向比较明显。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的情况,这也许与纯经济学理论研究本身的特点及当今中国经济学家所处的学术环境不无关系。对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的研究本来就是一个寂寞的行当。翻开一些经济学著作,映入眼帘的是大量专业性的名词术语、种种干巴的符号、数字、图表和艰涩的文字分析。早在100多年前,苏格兰人托马斯·卡拉利曾把经济学称之为“沉闷的科学”,这句话如今已是广为人知的名言。在许多人看来,经济学是沉闷的即是枯燥乏味,不易使人发生兴趣的。不仅如此,有些经济学理论还十分高深,不易弄懂。因此,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充满着艰辛和坎坷,需要没有“功利性”的杂念,能潜下心来,长久地孜孜以求,不断探索,方才可能有所成就。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就如同登山,惟有不畏劳苦,能不断努力攀登者,才有可能达到光辉的顶点。显然,在世风浮躁迷漫的环境里,是很少有人愿意专心这一不能立竿见影换取名利的工作的。

在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浮躁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也不例外。在社会的功利和浮躁之风甚炽的现实境况影响下,难免会有一些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学者耐不住寂寞,不甘心坐冷板凳,纷纷从书斋里跑了出来改而赶时髦、追热点。上述情况,造成我国的经济学者对纯经济学理论问题较少有人问津,研究力量相对较弱。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要重视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的研究。

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研究很重要。诺贝尔经济学奖只颁给对经济学理论或研究方法作出原创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突破的经济学家,就说明这个问题。在国外,从事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经济学家大多在高校担任教职,诺贝尔经济学奖主要是针对这部分所谓学院派的经济学家。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反映着一个民族思维的成熟程度和民族文化素质的高低。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也就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尺度。中国作为当今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不应当仅仅满足于能够为世界创造出巨大的GNP份额,中国的经济学家也应当能够为人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我国的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在改革开放所勃发的无限生机的推动下,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学理论研究,虽然已呈现出长足发展的态势,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的初创阶段,水平还不够高。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理论研究整体水平虽然大有提高,在我国经济学家中虽然也不乏有成就者,但却无声望卓著、能被国际经济学界公认的堪称大师级的学者,没有具有带动性甚至能够引领国际经济流发展走向的顶尖人物。

(2)至今很少有中青年经济学者活跃于国际经济学界的学术论坛,能跻身于国际前沿并能在国外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更是寥寥无几。至今仍无人在经济学领域中的某个方面作出开拓性、奠基性的巨大贡献,更没有创造出一个以中国人命名的定理、假说或模型。

(3)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自成体系且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流派,而能否出现或形成不同的经济学流派,则是经济学理论研究成熟与否的标志。

(4)经济学的学术论坛进入门槛低,国内有些从未受过专门的经济学知识训练者也可以摇身一变而轻易地成为“经济学专家”,在举办的一些所谓层次较高的经济学论坛上高谈阔论,大讲经济热点问题。

从以上列举的几点看,我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确实还有待提高。当代的中国经济学家还面临着经济学科建设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繁重任务。对于中国经济学家来说,虽然当务之急是要努力解决面临的重大经济问题,但从长计议,也应当有一部分人在通往现代经济学殿堂的道路上探索。时代把中国的经济学家推到了创新的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前沿。那么,中国的经济学家怎样才能不负时代的重托,提升中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促进经济学理论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呢?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中国经济学者,应当特别重视树立优良学风和崇尚实践这两种科学的治学态度。

首先,要大力倡导优良学风,反对学风浮躁。

近年来,经济学界的浮躁之风甚嚣尘上,学术贬值,声誉跌落,甚至遭到大众的奚落、嘲笑和批判。就学风而言,社会公众对经济学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1)有些经济学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整天混迹于大众媒体,时而出现在报纸上,时而出现于荧屏间,或接受采访,或发表演讲,大谈自己的所谓“高论”、“创见”,炒作自己;(2)有些经济学家通过媒体的炒作和包装,把自己弄得神乎其神,成了无所不知的人,经常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发表一些令人十分费解甚至存在常识性错误的言论,出洋相,自然成了舆论批判的靶子。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之所以会出现诸多学风不正的现象,既是因为受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的环境、氛围的影响,也与经济学家个人科学精神的失落,学术品格的缺失不无关系。要净化学术环境,真正形成良好的学风,最要紧的是提高经济学家的学术品格。学者的一生的标志是他的作品,而学者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学风严谨和潜心学问以及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而这些学术品质来自于学者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作为合格的经济学家,不仅要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修养,而且还应当具有为国效劳和为民谋利的理想信念,胸怀民族的兴衰,情系民众的苦乐。学术品格和学术根底,是学者的立身之本和成事之基。只有真正具备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才能树立正确的学术荣辱观,以报效祖国和人民而开展学术研究为荣,以急功近利和弄虚作假为耻,不为利所惑,不为欲所动,不求闻达,耐得住寂寞,忍得住艰辛,在经济学理论的学术园地里辛勤耕耘,默默贡献。

第二,崇尚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与实际相结合。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2

(1)充分利用校院两级提供的资源

鼓励与支持课程组成员进修学习,拓展研究视野、提升教学能力。

(2)学习与借鉴国内外高校优秀教学经验与成果

课程组一方面注重跟踪学科的发展,结合《计量经济学》国际国内的最新科研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跟踪国外、国家与省级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获取有益的经验与方法。

(3)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增强课程教学效果

课程的考试分为两部分:实验和课程论文。实验的考核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熟练掌握计量软件EVIEWS的应用,能够熟练进行建模求解并对模型的参数进行检验,进一步为科学研究的实证分析奠定基础;而课程论文的考核主要是增强学生的科研写作能力。

二《计量经济学》具体授课内容的改革方案

在理论教学内容方面,课程组要反复研讨并通过与学生的反馈交流,精心设计符合我校研究生实际的教学内容,使课程教学适应和符合培养经济管理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在教学实践方面,课程组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教学案例,加强实践教学改革(特别是课程论文、课程实习等),注重培养学生在科研中应用本课程中相关知识与方法的能力。在教学载体方面,课程组要做到全部教学资源上网共享,实现课程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障碍教学。由于我校管理类专业研究生需要运用计量经济方法分析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而非侧重在研究计量方法本身,因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应是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为主,课程教学应当理论与应用并重,融基本理论方法与应用为一体。考虑到本学科的研究生大部分在本科没有系统学过本课程,所以在教学中要根据大多数研究的实际情况以及本课程的体系,反复精选计量经济学的教学内容,使之更加符合本专业教学的实际要求。本课程以经典计量经济学的内容为主,适当概要性地介绍“非经典”计量经济学的新发展与动态。课程特别注重基本思想、经济背景、基本方法和实际应用,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研究和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能够应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现实的经济和管理问题。在《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解决经济管理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型经济与管理人才的需要。《计量经济学》实验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有显著成效。《计量经济学》实践性教学环节由案例分析、实验教学与课程论文三部分组成。

(1)案例教学

为了引导学生体验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的实际应用,基本上每节课都结合案例进行讲解。通过实际经济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了解理论方法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并结合案例分析介绍EViews软件的使用方法。这种教学方式使学生感到计量经济理论方法更加贴近经济管理实际,而且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去学习计算机软件,比单纯讲授软件本身更引起学生的兴趣。

(2)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以通用的Eviews软件为载体,为配合《计量经济学》课堂教学专门设计的辅教学环节。设计思想和目的是完成课堂讲授内容的计算机软件的实现,帮助学生理解、消化、评价课堂所学的内容。具体做法是在工商管理实验室进行专门的上机实验教学,并要求学生课外另外安排不低于10小时的上机实践。上机实验课上,在教师的引导下,要求每个学生结合自己选定的作业和设计的模型,熟悉EViews软件的使用方法各个部分的具体操作。实践证明,经过8学时及以上的训练,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计量经济分析的EViews软件操作,都具有了用计量经济软件作实证性经济分析的初步能力。

(3)课程论文

课程论文是要求研究生结合本专业所学基础理论和自身的研究兴趣,运用计量经济学的基本思路、方法和工具,解决一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并形成8000字左右的课程论文。这种方法可以使学生在学习了计量经济学理论方法以后,受到计量经济分析的实际训练,对运用计量经济方法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方式有更深刻体会,从而提高学生处理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其科研能力。通过实践性教学,不仅可以增加学生对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兴趣,而且使学生享受到了运用计量经济学分析实际问题的乐趣,培养了学生应用计量经济学的建模能力。一方面可以参加相关的建模竞赛,更可以运用《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撰写科研论文进行发表,这几年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论文能够充分说明这一点。

三《计量经济学》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方案

该课程采用课堂讲授与上机实验相结合、模型计算与问题分析相结合的授课模式,使学生探究、协作的学习过程中达到学好《计量经济学》课程的目的。具体而言,我们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了精讲、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将课程教学延伸到实践环节之中。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环境、教学对象采用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形式灵活,效果良好。例如,对一些理论性很强的难点内容,如总体回归函数、总体回归模型概念的联系和区别,t检验法、P值对回归方程系数显著性检验的联系与区别,回归模型存在多重共线性时会出现的理论后果和实际后果,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模型识别的阶条件和秩条件,采用精讲教学形式。对一些实践性很强的重点内容,如经济计量学的研究程序,运用包含虚拟变量的回归模型分析结构稳定性,多重共线性、异方差、自相关的各种诊断方法和补救措施,间接最小二乘法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采用案例教学形式。对一些容易混淆难以理解的内容,如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与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不同点,对数线性模型、半对数模型、线性对数模型的设定和参数含义,采用对比、讨论教学形式。对有些难点内容,如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模型识别的阶条件和秩条件,采用精讲、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教学手段:

(1)多媒体教学

通过多媒体教学讲授《计量经济学》,突破了传统教学手段的时空限制,节省了时间,增加了课堂教学的信息量,使课堂教学形象化、生动化。

(2)实验教学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3

论文摘要:信息经济实践活动的发展要求建立信息经济学,而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经济学,就要对信息经济学进行研究分析。

一、信息经济学的研究任务和发展前景

信息经济学可以同时作三种理解:信息的经济研究、信息经济的研究、信息(学)与经济(学)关系的研究。信息的经济研究可以囊括信息的费用与效用、价值与使用价值、信息资源的分配与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经济评价等研究;信息经济的研究可以囊括信息产业、信息市场、信息经济规模及其确定、信息技术对经济的影响、信息基础设施经济问题、国民经济信息化等研究,信息(学)与经济(学)的关系研究则可以囊括非信息对称条件下市场参加者的经济关系、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信息与经济的相互作用、信息学与经济学交叉结合等研究。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许多问题需要信息经济学去参与研究,并从中提高信息经济学的水平和加快信息经济学发展。信息经济学是一门新型的经济学科,它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体现信息经济的发展,最能充分反映经济活动中信息及其交流的特征。

二、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信息经济学研究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阐明了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如马费成教授认为,信息经济学是把信息和信息活动当作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来加以研究的学科。乌家培认为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信息活动的经济问题和经济活动的信息问题。陈禹认为信息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信息现象及其规律的经济学。总之,学者们对信息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是围绕信息活动中的经济问题及经济活动中的信息问题展开的。

三、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1、信息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任何一门学科,由于其研究领域中的矛盾特殊性所规定,都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并按照自己所研究的对象来建立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理论体系。要学习、研究信息经济学,不了解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知道信息经济学围绕什么内容来研究,不清楚信息经济学的学科体系和地位,就不可能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就会降低研究效率,甚至会影响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在基本理论研究中,主要包括信息经济的涵义、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学科体系、学科地位、学科性质以及其发展历史、现状和趋势。

2、信息资源的研究。

如果说物质资源是“第一资源”,那么信息资源可称为“第二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逐渐变革,信息资源完全可能成为“第一资源”。如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好,不仅物质资源能充分发挥作用,信息资源本身也可以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在信息资源的研究中,主要包括信息资源的涵义、信息资源的类型与特征,信息资源提高经济决策水平、提高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的功能,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及配置的机制,作为信息资源主体的信息产品的性质、生产过程、生产方式,信息生产力的相关内容。

3、信息市场的研究。

信息市场是作为信息形态独立存在的商品,在流通领域传递交流中形成的一种特殊流动方式,也是信息商品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或交流,使之扩散、应用、渗透到生产领域,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过程。在信息市场中我们主要研究信息市场形成的历史及其作用,信息市场的基本类型与功能,信息市场的基本特点及其运行机制,信息市场的价格水平极其运动变化规律。4、信息产业的研究。

信息产业被认为是信息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信息产业的研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巨大作用。这部分主要研究信息产业涵义、分类、产生过程与发展,信息产业的特征、作用,信息产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信息产业结构的涵义、形态、演进的特点和规律,信息产业结构优化的标准、基本思路和调节方式,信息产业的投入产出分析,信息产业与信息经济规模以及与信息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措施等。

5、信息化的研究。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什么是信息化,乌家培认为,信息化是信息活动(包括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利用等)的规模相对扩大及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相对增大的过程,它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从这个角度来讲,信息化一定要成为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信息化的直接作用在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可见,研究信息化的意义重大。

6、信息系统的研究。

信息系统按信息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经济信息系统、科技信息系统、社会信息系统等。而经济信息系统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他任何信息系统功能的发挥,都离不开经济信息系统的帮助。信息系统的研究主要也是侧重于经济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系统的产生与发展,国家、地区、企业信息系统的基本任务,信息系统的费用与效益的比较,对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和评价方法,信息系统的运行、反馈、控制、监督等有关理论。

参考文献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4

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一直受到“休谟命题”的影响。西方哲学家,也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大卫·休谟,在《论人的本质》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即“一个人不能从是中推论出应该是”,这就是所谓的“休谟命题”。休谟依据“是——应该是”的二分法的区分,对本来存在密切关联的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之间,来了个一刀切的区分,因此,被人们喻为“休谟的铡刀”。因此,西方经济学围绕经济学的研究要不要或说应该不应该涉及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的问题,展开了长期而又激烈的争论。实证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他们强调经济学不是伦理学的“奴婢”或附属品,认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制定或实践道德规范,同时,作为市场经济行为主体的人,也是一种“纯经济动物”,因此,经济学家无需重视“道德关怀”。

规范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异端学派,他们批评主流经济学派对道德的“遗忘”,强调经济学不可能摆脱道德的“纠缠”,不可能离开伦理道德原则和回避价值判断。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夫人和当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冈·缪尔达尔等,认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经济学决不可能是一门“纯粹”的科学。

那么,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可以沟通的桥梁又是什么?或者说两者之间的交汇点在哪里?这也正是我们探讨经济伦理学的切入点。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乔治·恩德利教授在《面向行为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他(指阿马蒂亚·森,作者注)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两方面的学术成就都是杰出的。而且,他非常精细地探索了两者之间的交汇处,建立了一些桥梁,这些桥梁使得不同的观点彼此之间更有意义。”约翰·勒蒂奇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的前言中这样讲:“对于那些关心当代经济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经济学家、哲学和政治学家们来说,这本书可谓是一个思想‘宝库’。”“在全新的意义上,他阐述了一般均衡经济学能够对道德哲学分析所做出的贡献,道德哲学和福利经济学能够对主流经济学所做出的贡献。”

1.阿马蒂亚·森首先论证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一严重分离,以及这一分离如何铸就了当代经济学的一大缺陷。阿马蒂亚·森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揭示这一隔阂的本质,就显得特别重要。他认为必须澄清两点:一是正确认识和评价“工程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问题。“工程学”的探索主要专注于逻辑的问题:在一些非常简单的行为假定中,为了最大效率地达到从别处给定的目标,一个人应当选择什么手段。正是由于“工程学”方法的广泛应用,使经济学可以对很多现实问题提供较好的理解和解释,因为经济学中确实存在大量需要关注的逻辑问题,即使在狭隘解释的非伦理人类动机观和行为观的有限形式中,这些逻辑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释。如一般均衡理论所研究的是市场关系中的生产和交易活动,虽然这些理论非常抽象、简单,而且对人类行为的看法也非常狭隘,但是,它们毕竟使我们对社会相互依赖性本质的理解更加容易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同时,他还认为,即使那些回避了伦理考虑的、极为狭隘的行为动机描述,也有助于我们对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本质问题的理解。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没有伦理考虑的方法就必定使经济学失效”。但是,他所强调的是,“经济学,正如它已经表现出的那样,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得更有说服力,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列举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和正在进行的研究,而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澄清的第二点是,由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不断加深的隔阂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两面性。因忽视“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而给经济学所带来的损失;经济学中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现代伦理研究的,因此,两个学科的分离,对于伦理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2.经济行为和动机。阿马蒂亚·森指出,“理”假设在现代经济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认为,即使标准经济学关于理的描述被认为是正确的,从而被人们普遍接受,也不一定意味着人们一定会实际地按照其行为。因为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多样的。他说,一种理性观会承认其他行为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目标和约束条件被充分认定,理假设自身也不足以把握某些‘必需的’的实际行为;必须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无论理如何定义)的问题与理的内容问题加以区别,这两个问题虽有联系,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这两个特征在标准经济学中,实际上是作为一种补充的方式被使用的。通过一个共生的过程,这二者都被用于描述人类实际行为的特性:(1)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2)以一种相当狭隘的方式限定理的性质。

一般来说,在主流经济学中,定义理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个方法是把理性视为选择的内部一致性,第二个方法是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这里的一致性指的是选择和目的的一致。在他看来,理必须要求一定的一致性,但是,一致性自身并不是理的充分条件。因为选择是否具有一致性,不仅取决于我们对这些选择的解释,而且还取决于这些选择的某些外部条件,如我们的偏好、目的、价值观和动机。

定义理性的第二种方法是自利最大化。理性的自利解释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好几个世纪中,它一直是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特征。自利理性观意味着对“伦理相关”动机观的断然拒绝。阿马蒂亚·森对此作了有说服力的批评。他说:“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现实的可能是一个错误;但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理性的要求则非常愚蠢。”日本市场经济在生产效率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曾经被当作是自利理论的证据,但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功根本不可能告诉我们,在这样的经济中,潜伏在经济行为主体背后的行为动机到底是什么。事实上,有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责任感、忠诚和友善这些偏离自利行为的伦理考虑在其工业成功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想着重提出的是,说自利行为在大量的日常决策中不起主要作用肯定是荒诞的。事实上,如果不是自利在我们的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经济交易活动就会停止。真正的问题应该在于,是否存在着动机的多元性,或者说,自利是否能成为人类行为的惟一动机。这里,他触及到了一个人们似乎都知道但尚未彻底澄清的大问题,即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人”的重新讨论。

长期以来,亚当·斯密被不少经济学家尊崇为自利的“宗师”,但这与他实际提倡的正好相反。在讨论自利行为问题时,区分以下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人们的实际行为是否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第二,如果人们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他们能否取得某种特定意义上的成功,比如这样一种或者那样一种的效率。这两个问题都与亚当·斯密有关。因此,人们常常引用亚当·斯密关于自利行为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观点。事实上,并没有证据表明他相信这两个命题中的任何一个。首先,同情心和自律在亚当·斯密的善行概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他所说,“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的国民总体中的一员”,而且,“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人们应当随时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是最有益于他人的品质”。但在拥护亚当·斯密关于自利以及自利成效的经济学家们的著作中,亚当·斯密的“同情心”不见了。斯密看到的,也是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到的,大多数人的行为确是受自利引导的,其中一些行为也的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在论述市场中,正常的交易活动为什么会发生?如何被完成及为什么会有分工等,斯密强调了互惠贸易的普遍性,但这些并不表明,对于一个美好的社会来说,对于挽救经济来说,他并没有满足于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他曾指责伊壁鸠鲁试图把美德视为精明,并斥责某些“哲学家们”试图把所有事情都简化为某种单一的美德。通过上述分析,阿马蒂亚·森认为,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中,人们对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动机与市场复杂性的曲解,以及对他关于道德情操与行为伦理分析的忽视,恰好与在现代经济学发展中所出现的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分离相吻合。“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家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而造成的。”

3.经济判断和道德哲学。阿马蒂亚·森在依据人们对福利经济学与预测经济学不同关注程度上的分析,指出经济判断与道德哲学相通的方面和不同的方面。在古典经济学中,本来并不存在福利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研究的严格界限,后来,随着对在经济学中所使用的伦理学的怀疑不断增加,福利经济学变得越来越不明朗了。现代福利经济学的标准定理是建立在一个结合体中,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设;二是一些以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判断准则。传统福利经济学准则曾经是简单效用主义者的准则,即判断成功与否的依据是效用总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具有内在价值。由于离开了伦理分析,这些理论显得非常肤浅和狭隘。在19世纪30年代,以罗宾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激烈批评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认为这是“规范的”或“伦理的”考虑,是没有意义的,从此,福利经济学走上了更为狭窄的道路。随着反伦理主义的发展,福利经济学拒绝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剩下的准则,只有帕累托最优了。

帕累托最优是经济学家们普遍认同的一种对经济运行理想境界的经济学描述,这是由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用严密的逻辑和数学方式作出的。帕累托深受英国功利主义哲学的影响,它认为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的原则,也是经济学家应该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帕累托最优中,资源和财富在每一种用途和每一个人之间实现了最优配置,社会福利实现了最大化,以致没有人愿意改变这一状态。帕累托最优有时也被称为“经济效率”。阿马蒂亚·森认为,有时这种称谓是恰当的,因为帕累托最优所涉及的仅仅是效用范畴内的效率,而不重视效用分配方面的考虑。这一术语又是不幸的,因为这里分析的焦点仍然是效用,这是早期效用主义传统留下的遗产。那么,在为福利经济学所限定的狭窄范畴内,由于帕累托最优成为判断的惟一准则,追求自利的行为成为经济选择的惟一基础。他进而揭示了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将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均衡结果与帕累托最优联系起来,深刻地描述了价格机制运行的规律,清晰地说明了建立在人们追求自利基础上的贸易、生产和消费的互惠本质,解释了市场机制中的有关的主要经济关系。所以,尽管帕累托最优有着普遍的重要性,但这一准则仅是评价社会成就的一个极有局限的方法。就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的意义,他特别提出有一点需要澄清。关于总体社会最优必须是帕累托最优的理论基础是,如果某一种变化有利于每一个人,那么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它就必定是一个好的变化。在一定意义上,这一概念是正确的,但是要明确地把效用与利益区分开来却是不容易的。相反,如果利益被解释为效用之外的其他东西,那么,帕累托最优——用个人效用来定义——不仅不是总体社会最优的充分条件,甚至连必要条件也不是。这些分析表明,帕累托最优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神圣地位是与功利主义在传统福利经济学中的神圣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对权利概念的理解也是这样,这是经济理论中常常涉及到的,如自然禀赋、交换和契约都会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权利。然而,在功利主义的传统中,这些权利只是被当作获取其他东西的工具,尤其是当作获得效用的工具。也就是说,传统功利主义只是按照权利取得理想的结果的能力来判断权利,而并没有赋予权利的满足以内在的重要性,可以说,权利满足本身被忽视了。这一传统已经被带入福利经济学的后功利主义阶段,在这里,人们所关注的只是帕累托最优和效率。在经济分析中,较为典型的看法是,权利仅被当作纯粹的法律实体,只具有工具价值而没有任何内在价值。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5

药物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一:克拉霉素治疗尿道炎药物经济学分析

药物经济学(pharmaceuticaleconomics,PE)是一门应用经济学原理和方法来研究和评估药物治疗的成本与效果及其关系的边缘学科。药物经济学的研究任务主要是通过成本分析对比不同的药物治疗方案或药物治疗方案与其他治疗方案的优劣,设计合理的临床药学监护方案,保证有限的社会卫生保健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即应用经济学等相关科学知识,研究医药领域有关物质资源利用的经济问题和经济规律,研究如何提高药物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它可以为临床合理用药、药品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提供决策依据。支原体尿道炎(mycoplasmaurethritis)是最常见的泌尿生殖系炎症之一,定植于人泌尿生殖道的支原体主要为解脲支原体(ureaplasmaurealyticum,UU),国外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性成熟女性子宫颈或阴道解脲支原体携带率可达40%~80%,成年男性的携带率似乎较低。大环内脂类是目前公认的抗解脲支原体首选药物,为了探讨其最佳治疗方案,对红霉素-克拉霉素序贯治疗方案进行临床疗效观察与药物经济学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86例观察对象均为符合支原体尿道炎诊断标准的门诊病例,随机分为两组:序贯组45例和对照组41例。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临床症状、体征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无差异,具有可比性,药敏试验结果均对红霉素和克拉霉素敏感,院前均未进行治疗。

1.2治疗方案

序贯组:用红霉素注射剂(0.3g/支,大连美罗大药厂,批号H20050117)2支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进行静脉滴注,每天2次,连用4天,第5天起改为克拉霉素分散片(0.125g/片,秦皇岛海润药业有限公司,批号H20000207)2片口服,每天2次,连服10天。对照组:相同的红霉素注射剂2支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进行静脉滴注,每天2次,连用14天。两组的每日用药间隔时间和对症治疗相同。治疗前后均查血常规、尿常规、尿道分泌物解脲支原体PCR检测(UU-DNA)、药敏试验及肝、肾功能检查。

1.3成本的确定

成本是指在某项生产、服务等过程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价值。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由于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较难测定,本文从医院角度出发,只计算直接成本,因两组患者均来自门诊,检验费相同,故计算直接成本时只计算药品费和给药费。同期当地二级甲等医院的收费标准:红霉素注射剂0.3g为18.18元/支,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为3.62元/瓶,克拉霉素分散片0.125g为1.50元/片,静脉滴注给药费为8.00元/次。

1.4疗效判断标准

根据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进行判定,分为痊愈、显效、进步、无效4级,痊愈和显效合计为有效,据此计算有效率(有效率(%)=(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总例数100%)。细菌学评价标准按清除、部分清除、未清除、菌替换及再感染5级标准评定,并计算细菌清除率。1.5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2检验。

2结果

2.1疗效比较

两组疗效比较显示,序贯组总有效率为97.78%,对照组总有效率为97.56%,两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2=0.42,P两组细菌清除率亦无显著性差异(2=0.09,P0.05)。

2.2成本-效益分析

目的在于寻找达到某一治疗效果时,在成本与效果之间找到一个最有效的、最佳的平衡点。因两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故直接比较两组治疗方案的成本大小,而成本效益比则把二者有机联系起来,它是采用单位效果所花费的成本表示,比值越小越好,结果表明:序贯组的成本-效益比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7.72,P0.01)。

2.3不良反应评估

根据治疗前后实验室检查综合评估,确定不良反应的发生是否与所用药物有关。序贯组不良反应3例(6.67%),均为胃肠道反应;对照组不良反应10例(24.39%),其中胃肠道反应4例、静脉炎1例、院内感染1例、耐药2例、复发1例。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5.25,P0.05)。

2.4敏感度分析

药物经济学研究中所用的变量通常较难准确测量,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分析结果,所以必须用某些假设或估算数据对结果进行分析,敏感度分析就是为了验证假设成本估算对分析结果的影响程度。本研究假设药品价格下调15%,而给药费用上调10%,并据此进行敏感度分析,结果:序贯组敏感度(%)=269.64(元)/97.78(%)=2.76(%),对照组敏感度(%)=765.24(元)/97.56(%)=7.84(%),结果无根本性变化,说明此分析的数据结论是可信的。

3讨论

3.1序贯疗法(sequentialtherapy)

是指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性疾病初期采用静脉给药,病情一旦得到改善和控制,迅速改用口服给药的治疗方法,是根据抗生素的药效动力学、药代动力学、药物稳定性以及病人自身疾病因素之间的关系提出的一种科学的给药方法。

3.2红霉素

-克拉霉素序贯疗法与红霉素连续静脉滴注通过比较研究,结果在痊愈率、总有效率、细菌清除率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但序贯治疗组的总医疗成本和不良反应发生率均明显低于连续静脉滴注组,这正是我国实行新医改的主要目标。国内外许多有关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髓炎和菌血症患者治疗的临床实践经验也证实,口服给药与胃肠外给药的疗效相当,但序贯治疗的优点是多方面的:对患者来说,口服比胃肠外给药简便易行,又同样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如静脉炎)及院内感染的机会少,注射痛苦次数少,复发率低,还大大节约了医疗护理费用及误工费等隐性成本;对医师来说,并未承担过多的治疗失败风险,而医疗的顺应性却提高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卫生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医难的问题。

3.3抗生素序贯疗法

尽管有许多优势,但也不可乱用、滥用,必须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正确使用。并非所有抗生素都可以作为序贯治疗的药物,这些药物必须具有良好的生物利用度(50%),在感染部位能达到有效的药物浓度,并与静脉制剂有相同的抗菌谱、抗菌活性以及相同的临床疗效,且患者具有良好的药物耐受性和依从性,这样序贯疗法才能获得满意疗效。克拉霉素、红霉素及阿奇霉素这三种药物的口服制剂均与红霉素注射剂具有相同的抗菌谱及抗菌活性,但红霉素口服制剂有较大的胃肠道反应,且食物易干扰其吸收,阿奇霉素口服生物利用度低,仅37%,口服后易受食物、抗酸剂、硫糖铝、多价阳离子等因素的影响,而克拉霉素口服生物利用度为55%,食物不影响其吸收,且较少有胃肠道反应。虽然阿奇霉素及克拉霉素均具抗菌谱广、血浆中半衰期长等特点,但通过多年的临床用药观察,克拉霉素对嗜肺军团菌、肺炎衣原体、解脲支原体的作用为大环内酯类中最强。可见,红霉素和克拉霉素作为序贯治疗解脲支原体尿道炎,疗效确切、安全,符合药物经济学原则,值得临床推广。

药物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二:老龄人群药物经济学研究

一、药物经济学的定义及作用

药物经济学(Pharmacoeconomics,PE)是应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手段,结合流行病学、决策学、生物统计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全方位地分析药物治疗备选方案(包括非药物治疗方案)的成本、效益或效果,评价其经济价值的差别。它利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来提高药物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控制药品费用的增长,为药品的市场营销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制定药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药物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一)最小成本分析(CostMinimizationAnalysis,CMA):最小成本分析是在临床效果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比较何种药物治疗,包括其它医疗干预方案的成本最小。它首先必须证明两个或多个药物治疗方案所得结果无显著性差异,然后通过分析找出成本最小者。由于它要求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包括疗效、副作用、持续时间完全相同,应用范围较局限。

(二)成本效果分析(CostEffectivenessAnalysis,CEA):成本效果分析是较为完备的综合经济评价形式之一,比较健康效果差别和成本差别,其结果以单位健康效果增加所需成本值即成本效果比值表示。其特点是治疗结果不用货币单位来表示,而采用临床指标,如:抢救病人数、延长的生命年、治愈率等。成本效果分析的比值通常采用两种表示方法:(1)成本与效果比值法:成本与效果比值,即每产生一个效果所需的成本。(2)额外成本与额外效果比值法:是指如果给予一额外成本,是否能产生额外效果。成本效果分析虽然受到其效果单位的限制,不能进行不同临床效果之间的比较,但其结果易于为临床医务人员和公众接受,是药物经济学研究的常用手段。

(三)成本效用分析(CostUtilityAnalysis,CUA):成本效用分析是成本效果的发展,与成本效果有许多相似之处。从某种程度上讲,两者均用货币来衡量成本,并且测量结果也都采用临床指标作为最终结果的衡量参数。所不同的是成本-效果为一种单纯的生物指标,如延长寿命时间、增加体重、降低的血压数等。相反,成本效用分析中的结果却与质量密切相关,注意到病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采用效用函数变化,即常用单位是生活质量调整年(QualityAdjustedLifeYears,QALY),而非健康结果变化。可以进行不同疾病药物治疗措施的比较,是近年来受到推崇的药物经济学研究方法。然而,不同疾病影响病人生活的不同方面,通用的生活质量指标不能反映疾病的特殊性,因此,药物经济学研究界对于成本效用分析的合理性尚有争议。

(四)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Analysis,CBA):成本效益分析是一种成本和结果均以货币单位测量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与成本效果分析所不同的是结果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它不仅具有直观易懂的优点,还具有普遍性,既可以比较不同药物对同一疾病的治疗效益,还可以进行不同疾病治疗措施间的比较,甚至疾病治疗与其它公共投资项目,例如公共教育投资的比较,适用于全面的卫生以及公共投资决策。然而,许多中、短期临床效果变化,例如患病率、死亡率、残疾状态难以用货币单位衡量,有关长期效果的数据资料很少或者很不全面,而且经济学家以外的临床医疗人员和公众很难接受以货币单位衡量的生命、健康的货币价值。所以,成本效益分析在卫生经济学以及药物经济学研究上的应用远远少于成本效果分析。

三、药物经济学的发展和现状

(一)药物经济学在各国的应用

药物经济学在国外也是自上世纪70年展起来的,目前国际上部分国家,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荷兰、葡萄牙等国已开始强制性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应用;丹麦、爱尔兰、新西兰、挪威、美国、瑞士等国已开始自愿性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应用。

(二)我国药物经济学研究及应用状况

我国对药物经济学的研究起步较晚,卫生机构对药物经济学评价认识相当有限,调查显示仅有31%的人员了解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评价应用仅限于学术研究和一些外资药厂用于市场营销。我国政府正在日益重视物经济学的研究和应用,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药物经济学应用和药品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高层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指出,药物经济学研究应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具有积极意义。他希望全社会共同创造有利于药物经济学发展的环境,促进社会各界对药物经济学的研究。

四、药物经济学对离退休干部合理用药的指导意义

在临床药物治疗中,应用药物经济学方法制定合理的成本效果处方,可为临床合理用药和制定科学的治疗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对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评价,只考虑效果,不顾成本消耗是不可取的;只考虑成本,不考虑效果也是毫无意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成本与效果,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点。在多个治疗方案中,一个治疗方案即使成本较高,但临床效果显著,仍不失为较佳的治疗方案。成本效果最佳的治疗方案未必是实现特定治疗目标费用是最低的。但从本质上或从治疗需要及病情转归的结果看,很可能当时认为成本较高的方案事实上是费用最低的。所以我们在选用药物经济学成本效果分析法时,要综合考虑效果与成本在临床治疗方案评价中的作用,使成本效果分析更加科学化[2]。在给离退休干部临床药物治疗中,要注意运用药物经济学方法对离退休干部合理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三原则进行实时辨证,力戒偏颇。

五、药物经济学在控制离退休干部药费过快增长中的实际意义

在以往的临床工作中,合理用药比较重视药物的安全和有效,而对支付药费等经济问题考虑较少。近几年来,我国的药品费用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远远地超出了国内生产总值10%左右的增长速度,离退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的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更大。造成药品费用激增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合理因素(即不可控因素),如老干部人口增龄、疾病谱改变、慢性病增加、个人保健意识增强、药品成本提高等;二是不合理因素(即可控因素),如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存在漏洞;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存在的弊端;医生不合理的用药处方;患者不合理的用药需求习惯等[3]。药品费用控制要从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即医疗保健部门,付费需求方即病人两方面着手,重点是在尽可能满足离退休干部医疗需求的基础上控制费用上涨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核心是合理使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保证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特需性,提高其效果费用比。在控制药品费用方面可以采取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法,如药物利用评价,药品价格控制,风险共担合同,严格遵从基本医疗目录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改革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即费用共担,以及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4]。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6

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是由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引发的。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但法治进程相对滞后,经济增长缺少稳定的制度支持,甚至不时受到某些过时的宪法条款的掣肘。另一方面,我国宪法学理论受学科壁垒、各自为政的科教体制影响和阶级分析方法的长期束缚,正变得日益贫乏、狭隘和僵化,不仅无力解答中国现代化面临的问题,在建构自身的学科理论体系方面更显得力不从心。21世纪的中国宪法学必须实现从科学分析到人文综合的转变、从阶级冲突到利益协调的转变、从政治宪法到经济宪法的转变,才能走向成熟,为中国现代化提供可靠的理论指导。因此,建构经济宪法学理论,不仅可以促进宪法学自身理论体系的完善,对于协调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关系,保持经济现代化与现代化同步进行也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

一、经济宪法与宪法经济

经济宪法的概念最早起源于德国的经济法理论,是国家广泛干预经济生活的产物,与人们对市场缺陷的强调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弗莱堡学派经济学理论的影响下,德国学者弗兰茨。伯姆(FranzBoem)把经济宪法定义为一种有关“经济与社会的合作程序”的种类与方式的综合决定,如财产权保障、契约自由、企业经营自由、选择职业自由、限制不正当竞争以及社会化的原则等等。德国行政法学者恩斯特。鲁道夫。舒伯(ErnstRudolfHuber)区分了形式意义上的经济宪法和实质意义上的经济宪法,认为前者是指在宪法上已经全面或概括列举的经济宪法,后者则是实际上与财物、劳力、企业经营秩序等有关,并随时规制它们的交互作用与整体功能的最高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德国经济法学者林克(Rinck)提出,经济宪法是指“国家为了确定经济自由的范围,施行监督或经济统制,作为依据的基本法律原则与宪法规范”。[1]同时,德国经济学界在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研究中也比较重视对经济运行的宪法与制度环境分析。可以说,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经济宪法的概念始于经济法学,实际上就是根本经济法,最初是为政府权力的全面扩张服务的。随着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和经济自由主义的终结,国家获得了全面干预经济的权力,规范和限制国家经济权力的经济宪法也就应运而生。

英美法系不承认经济法的存在,法学家们并不关心经济宪法的问题,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宪法问题首先是从经济学家们开始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JamesM.Buchanan)等人把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政治与宪法问题,形成了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学派。在研究范围方面,如果说传统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既定宪法和法律制度结构下的经济选择,那么公共选择就是研究约束人类经济和政治选择的宪法和法律制度结构本身。在研究方法上,正统经济学把市场上的经济人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而把政治决策的官员们看作无私的圣人,公共选择学派坚持政治研究与经济研究在方法上的一致性,认为在市场上自利的经济人在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人或官员时,其自利的品格和本性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掌权者滥用其政治权力去促进特殊利益是“事物的自然趋势”。[2]经济政策好坏的关键不在于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或政治家的行为,而在于对政策制定与政治过程的规则约束。因此,权力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由于公共选择学派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治决策,并特别注重对政治决策的宪法约束,因而又有“新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宪法学”之称。

大陆法系的经济宪法是一个实证性的概念,突出了规范经济运行的根本法规则;而英美法系的宪法经济则是一个思辨性的概念,强调了宪法和政治运行中的经济原理。在我国,经济法曾被当作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备受青睐。但由于概念不清,公私混淆,不仅对民商事法制建设形成干扰,对建设也造成了冲击。笔者认为,经济法作为一种法律现象是存在的,但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中一部分可归人经济行政法,另一部分是经济宪法,传统的经济法概念应当抛弃。我国经济宪法应有三个方面的内涵:首先,它是指过程的经济原理、原则或观念;其次,它是一种规范个人、组织和国家的根本法规范;最后,它是—种宪治经济的现实状态。因此,经济宪法学就是研究经济宪法的原理、规范与实践的交叉学科。

经济宪法不能简单地把经济与宪法结合起来,明确政府与市场间的界限、区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承认私法与公法的划分,是经济宪法学的理论前提。宪法产生于自由市场经济时期,那时个人权利与自由受到强调,政府奉行不干预市场,放任经济自由发展的政策。英国、美国和法国等早期立宪国家的宪法都力图对经济事务保持中立。[3]即使在当代,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在并用和解释宪法时,也都倾向于在经济政策问题上保持中立的立场。德国联邦在1954年投资援助一案的判决中说:“基本法在经济事务上的中立立场仅仅在于这样的事实:即‘制宪权’并没有采纳某种特定的经济制度。这样立法机关就可以在不违背基本法的前提下,实行它认为合乎具体情况的经济政策。”[4]经济是社会生活中最活跃的领域,处于不断变化发展过程中,而宪法作为政治法律制度结构的核心,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要协调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与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宪法对经济制度就不宜规定得过多、过细,经济政策则应完全留给执政党和政府根据经济形势灵活掌握、自主决定。否则,不是宪法阻碍了经济发展,就是经济发展损害了宪法的最高权威。经济宪法学主张宪法对经济事务严格奉行经济中立原则,不承认宪法具有全面统制经济生活、解决一切经济问题的魔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宪法要保持对经济事务的完全中立则是不可能的。即使在放任经济自由发展、依靠市场自发协调的近代自由市场经济时期,宪法也不是纯粹的政治宪法,而是包含着经济宪法的因素,与经济事务毫无关系的宪法是根本不存在的。首先,西方国家的宪法产生的直接动因并不是启蒙学者反复论述过的那些崇高理想和原则,而是封建君主在财政危机的压力下不得不向市民等级提出金钱要求,市民等级趁机向君主提出权利要求,是金钱与权力较量的结果。在英国,国王通过授予第三等级各种特权和自由来换取他们的财政支持,后者则通过付出金钱成功地达到了制约王权的目的。[5]“不纳税则不出代议士,不出代议士就不纳税”,正是对国王与市民等级讨价还价最生动的描述。法国宪法的产生同样与国王面临的财政危机有关,与英国不同的是,国王与第三等级在讨价还价时互不相让,以至双方不能成功地进行金钱与权利的交换,第三等级只得用暴力夺取权利。美国宪法也是在殖民地与宗主国发生贸易和税收争执的过程中出现的。可以说,近代宪法的产生本身就是一个经济过程。其次,早期立宪国家强调财产权保障,注重维护契约自由,后来又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依据。宪法将财产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征用私有财产必须给予公平补偿。财产权保障不只是个人获得自由、追求幸福不可缺少的手段,也是社会公共秩序赖以建立的基础,财产得到了保护,自由、秩序以及其它一些基本宪法价值的实现也就有了保障。当然,财产权保障的最直接、最明显的结果就是提高了经济效率,增加了社会财富。近代宪法不遗余力加以维护的自由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契约自由。美国宪法第一条禁止任何州制定“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赋予国会管理州际贸易的权力,从而为经济自由和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改革的实践证明,经济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等宪法上制度的变革。加强对个人和社会团体财产权利、经济自由与经济权利的宪法保护,强化对政府财政、税收、货币等经济权力的宪法制约,应当成为我国宪法规制经济活动的基本方式。但由于传统宪法学基本上是政治宪法学,专注于阶级分析,没有把宪法与经济的关系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来认识和研究,致使宪法的经济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当代市场经济已不是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而是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以不同形式结合起来的混合经济,不是市场主导的,就是政府主导的。市场机制不是完美无缺的,政府干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市场缺陷。政府同样不是万能的,政府干预也会出现失败。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结合起来,也不能保证两者的结合就是优势互补而不会缺陷叠加,而且把市场与政府结合起来的方式也可能存在问题。因此,我们所能有的最好经济体制似乎只能是“在不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政府以及两者之间不尽完善的组合间的选择”。[6]因此,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宪治经济,它迫切需要良好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来克服市场缺陷、政府缺陷以及市场与政府结合方式上的缺陷,法治是市场与政府之外能够长期支撑经济增长的第三动力。宪法乃法之根本,它不仅为市场竞争提供了基本制度结构,而且通过界定个人权利、规范国家权力,协调社会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能够比其他法律部门更全面、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政府失败以及市场与政府结合方式的不完善。相对而言,民商法可以规范市场行为,矫正市场缺陷,不能克服政府缺陷;行政法可以规范政府行为,克服政府失误,却不能纠正市场失灵。

二、理论前提与研究方法

(一)经济宪法学的方法论前提

无论研究者能否自觉地意识到,是否明确地表达出来,任何社会科学研究都要以一定的伦理价值观、哲学世界观和经济利益观作为自己立论的基础。宪法学同样要以某些经济利益观为其立论的基础或基本理论前提,这些方法论前提包含了我们的经济世界观、经济人性观和经济社会观等等。

第一,资源的稀缺性,宪法学的经济世界观

经济宪法学的世界观可以简单地概括为资源的稀缺性。也就是说,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上,资源是稀缺的。人的问题永远是:无穷的欲望,有限的资源。有着无限需要的人生活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上,不得不面对各种纷争与不幸。在任何时候,物产都不可能丰富到人人自由取用的程度,不存在什么千年王国里的永恒的正义与幸福。这是各门科学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它们能够存在的理由。如果资源是无限丰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就无需生产和交换。也不会出现利益的冲突,就没有必要创造出宪法和法律来界分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了,研究经济学、宪法学也会是多余的。

初民社会,人的技能十分有限,生产出来的社会财富往往难以满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

随着人类生产能力的提高,社会财富日渐丰富,自然资源开始变得稀缺。为了使现有物质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缓解资源稀缺引起的利益冲突,财产权被创造出来。资源越稀缺,财产权保护越完备。当物质资源的稀缺状态进一步加剧时,对财产权更加缜密的保护带来的收益开始递减,这或许可以看成是19世纪后期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受到猛烈抨击的经济原因。

在物质资源日益稀缺化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必然转向对人力资源的依赖,以寻求资源替代。经济的高度发展或迟或早将引起人力资源的稀缺,促使劳动力价格上涨。随着人力资源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人的伦理价值最终也将普遍提高。人生短促,没有来世,生命、健康、自由在时间的约束下显得格外珍贵。个人要追求人生幸福,实现人生价值,就必须成为自己短暂人生的主宰。每个人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无可比拟和无可替代的最高的价值与尊严,他的生命、健康和自由既不是他人可以替换的,也不是金钱所能购买的。这些都只有在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物质资源变得稀缺以后,才能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人权保障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的要求。“人的经济价值之不断增长也迫使社会额外设立一些有利于人力因素的权利”。[7]运用宪法来保护基本人权,不仅有利于维护人的伦理价值与尊严,也是正确应对人力资源稀缺性的基本方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如果说经济学是关于有效配置和使用稀缺资源以满足人类需要。的科学,那么宪法学就是研究如何配置稀缺资源的权利以协调利益冲突的科学。经济宪法学把宪法的基本规则与资源的稀缺状态联系起来,认定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具有长期性和不可避免性,把资源配置的实质理解为权利配置,提出了国家职能从资源配置到权利配置转变的基本命题,来解释我国从市场经济到法治国家的经济宪法实践。

第二,个体主义与理性主义:经济宪法学的人性观法律是主体的规则,法学是主体的科学,对人性的基本估计应当成为宪法学的逻辑前提。

经济学假定,作为市场主体的人都是“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行为的基本目标。经济宪法学把这一基本假定推广运用于作为宪法关系主体的个人,认定个人具有自利的天性,每个人都具有发现自身利益的认识能力和实现自身利益的行为能力。这种经济宪法学的基本人性观,可以概括为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和有限理性主义。

个体主义,是指个人具有自利的天性。应当承认,个人既有自利倾向,也有利他情怀,利己倾向与利他情怀可以在一个人身上统一起来。但从市场机制和法治发挥作用的机理来看,自利是人性中的基本倾向。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指出:每个人所盘算的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并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8]德国社会学大师马克斯。韦伯认为,获利的欲望、对营利或金钱的追求存在于并且一直存在于所有的人身上,“尘世中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所有的人,不管其实现这种欲望的客观可能性如何,全都具有这种欲望”。[9]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说:“对于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10]

生命必然有所追求,自我实现、自我扩张、自我延续是任何生命现象的基本目标。人不仅具有肉体生命的追求,更有精神生命的追求。个人为了实现、扩展和延续自身的生命,不断创造物质财富,追求新的精神境界,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和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正因为人人都深切关注自身利益,不断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法律规则才能对人的行为发生作用。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每个人对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应负的责任。一个人无所追求,把自己生命的存续寄托在别人的利他行为上,他就不会努力创造财富,享受生活,还会给社会增添不应有的负担。权利的设定,缘于利在其中。正因为人具有自利的天性,就需要宪法和法律制度确认和保障人权与公民权利,以满足人们合理自利的需要,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如果人人都舍弃自身利益,当然就不再有竞争与冲突,什么宪法或法律也就没有必要了;当每个人都没有顾忌自身利益的“后顾之忧”的时候,人类行为将无法调控,法治和秩序都将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个人关注自身利益远胜于关心他人的利益。一般来说,人生性贪婪,具有无穷无尽的欲望,在没有规则和制度约束的条件下,无论普通公民还是政府官员,无论他属于哪个民族、国家或群体,都可能不择手段、不惜损害他人以谋求自己的利益。宪法和法律为个人设定义务,就是为了防止人的贪婪对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侵犯。

“当个人由市场中的买者或卖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品性不会发生变化。”[11]不仅普通个人具有自利的天性,政府官员和国家同样具有自利的倾向。在没有规则制约的情况下,市场上的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将不惜以消费者利益为代价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政府官员同样可能以选民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身权力的最大化。帕金森定理揭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机构膨胀、冗员增加,政府规模自发扩大的趋势,其动因之一就是官员谋求自身权力的最大化。正是扩张权力的内在需要,使官员制造官员,机构设置机构,政府增长呈现荆轮效应。国家也有其自身利益,它的基本目标是谋求自身合法性的最大化,国家合法性的根基在于它的财政状况,它通过向社会提供秩序、安全和权利保障来换取财政收入。近代宪法产生于封建政府的财政危机,是财产权战胜财政权的结果。宪法制约国家权力的关键就在于制约政府的财政权。

有限理性主义,是指个人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认识和实现自身利益的能力。个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要及其满足程度,只有他自己才有最深切的感受,他人无法确切地认识和了解。任何先知的教诲、权威当局的计划,都不能代替个人对幸福的主观体验。启蒙运动不是由少数先知去教导多数人应当怎样生活,而是引导“人类脱离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使人们“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12]只要能够自由运用自己的理性,经过深思熟虑、充分讨论、审慎选择,人们不仅能够认识自身利益的所在,而且能够采取适当的行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市场就是个人自由运用自己独特的知识、信息,自由选择一定行为来实现自身利益的经济结构。民主政治的基本信念就是,每个人是其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凡是与决策利害相关的个人都有权参与决策的制定。人类理性既是个人作为自立、自主、自治的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前提,也是国家合理预期、有效调控人们的行为,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如果人都失去理智,不可理喻,其行为就难以预测,无法控制,他们就既不配享有权利,也无力承担义务,更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管理将无法进行,社会秩序也不复存在。

人类理性是不完全的,有限的。人自身的生理、心理、文化和社会局限性,加上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任何人都不可能全面收集和正确处理与决策相关的全部信息,也不可能作出完全正确的决策并正确地实施这些决策。在无限复杂的世界面前,我们的无知是无边无际的海洋,而我们的知识不过是无知大海中小小的孤岛,注定是有限的、残缺的,我们所能得知的最准确无误的知识就是我们的普遍无知。人类没有理由自命不凡,狂妄自负,企图以有限的理性重新安排世界的秩序。我们必须尊重自发的市场秩序,自觉培养传统并学会尊重这种传统,不能滥用制宪权和立法权,任意创造规则。詹姆斯。麦迪逊强调:“必须进-步节制我们对人的智慧的力量的期望和信赖。”[13]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以救世主自居,掌握不受限制的权力。即使政府及其官员都把公共利益作为惟一目标来追求,理性的有限性也使他们不可能全面掌握决策的相关信息、完全正确地作出决策并正确地执行其决策。宪法学在高扬人的价值和尊严、关怀人的福利的同时,不能高估人的德性、智慧和能力,尤其不能把官员都视为全知全能、一贯正确,永远不犯错误的人。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问题上,“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14]必须依靠法治,运用宪法和法律的力量来约束权力,强化对官员行为的监督和控制,以矫正政府缺陷,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对人民权利的侵损。

第三,行为的外部性:经济宪法学的社会观在资源稀缺、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没有止境的情况下,一个人对资源的独占性使用就是排除其他人使用的可能性,一个人的所得可能正是另一个人的所失。经济学认为成本的支付与收益的获取应当在同一个人身上统一起来,不能由一个人支付成本而另一个人坐享收益;宪法学主张人们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之间应当是对应的、对等的、一致的,享受权利的人必须履行义务,履行义务的人应当享有权利。可见,宪法学和经济学共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人们之间在利益上不是完全孤立、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交错、相互关联的。人们常常获得某些收益而无须支付成本,受到某些损害而没有得到补偿。经济学把这种利益上的非对称性称为外部效应或外部性(包括外部收益和外部损害两种形式,[15]认为外部性的存在表明了资源的无效率配置,只有将外部性内在化,使已经付出成本的人取得其应得的收益,已经获得收益的人付出应付的成本,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传统宪法学用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假定回避和掩盖了矛盾,从而使自己无所事事;[16]经济宪法学承认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复杂性、矛盾性,把宪法的基本规则与社会利益冲突联系起来分析,寻求使宪法发挥利益协调功能的途径。我们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设定和界分视为将外部性内在化的基本形式,权利和权力是对外部收益的内在化,义务和职责是对外部成本的内在化,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力和职责相统一,就是要保持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均衡,这是市场经济的成本与收益相统一的原理在宪法上的表现。

(-)经济宪法学的分析方法

经济宪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是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等方法。

第一,宪法价值与经济效率:经济宪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规范分析就是对事物和现象进行价值判断,回答事物“应当怎样”的问题。自从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思潮兴起以后,规范分析方法长期受到排斥,宪法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都有一种否定伦理价值标准的客观性,排除人权、自由、正义概念的倾向。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实证主义思潮走向衰落,规范分析方法才重新被人们所重视。著名的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Myrdal)指出:“研究的客观性问题不能仅仅通过试图排除价值观念来解决。相反,社会问题的每项研究,无论范围多么有限,都是且一定是由价值观念决定的。‘无偏见的社会科学’从来就不存在,将来也不会有。努力逃避价值观念是错误的,并且注定是徒劳和破坏性的,价值观念和我们在一起,即使我们把它们打人地下,它们仍然指导我们的工作。”[17]

宪法是人们法律价值观念的集中表现,它以秩序为基本价值追求,以自由为最高价值目标,把人权、民主、法治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制度,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解放,宪法学应当充分肯定并继续弘扬这些基本宪法价值。经济宪法学还要求对宪法的制度和规则进行经济评价,经济评价的首要标准自然是效率标准。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效率评价标准主要有两种:一是帕雷托效率(Paretoefficiency)最优标准,即严格的效率标准。据此,一项交易只有在不使其他人的境况更坏的条件下能够使至少一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才被认为是有效率的。把宪法视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把改善人们生存条件的希望寄托在一部分人的财富被剥夺之上,显然是无效率的。但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绝大多数利益调整都会牵涉到第三者,不使一些人的境况变坏,往往难以使另一些人的境遇变得更好。帕雷托最优标准过于理想化,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二是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Kaldor—Hicksefficiency)标准,即放宽的效率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只要一项交易的净收益大于第三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这项交易所进行的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这一标准也称潜在的帕雷托标准,因为获利者在补偿了受损者的损失以后,还有剩余利益存在。但是,除非受损失的第三者的损失得到实际补偿,否则资源的配置就不是帕雷托最优的。

资源配置必须讲究效率,而宪法作为市场竞争的基本制度结构,具有资源的原配置功能,与一般经济、政治和法律现象相比,它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往往更为广泛和深远。因此,效率也属于基本宪法价值之一,制定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都不能忽视经济效率问题。宪法以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谋求人的福利为根本目标,而人的伦理价值只有在人力资源的经济价值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才能得到确证。因此,宪法所维护的许多价值目标都有助于提高效率,如自由权和财产权保障就是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基本前提。从一时一事来看,民主、法治要求实行权力制约,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集体投票,经过法定程序,履行一定的手续,决策者受到其他机关和人员审查,似乎不如专制、人治来得有效率。但从长远和全局来观察,结论就会完全相反。因为权力本身是无所谓善恶的,它既可以被用来创造财富,提高效率,也可以被用来毁灭财富,阻碍经济增长。民主、法治条件下的决策经过了深思熟虑、充分讨论和审慎选择,出现失误的可能性较小,而专制独裁和人治体制下的决策具有随意性,权力经常被用来毁灭财富,阻碍经济发展,决策越便利,效率损失就越大。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和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的一个重大缺失就在于单纯强调法律制度的经济效率,没有摆正人的价值与经济价值在宪法中的地位。

第二,成本收益分析:经济宪法学的实证分析方法

实证分析就是对事实和现象进行客观的描述,回答事物“是什么”的问题。实证分析要求我们不为现有结论、权威意见或个人偏见所左右,保持客观、求实、理性、批判的态度,运用历史资料、经验观察材料、调查统计数据来说明宪法问题与过程。在事实面前,我们必须随时准备放弃自己不成熟的观点和错误的结论。人类社会是我们面对的最复杂、最不确定的事实,“人类最难控制,难以证实,最不遵守法则和最难以预测”,[18]由于人的参与和能动选择,宪法就不是确定不移的纯粹客观过程,同样条件下同样的行为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因此,经济宪法学的目标不是发现并宣布某些终极真理,而是提供观察宪法问题的另一种思路和视角。以奥斯丁为代表的分析法学派把实证分析推向极端,得出了“恶法亦法”的臭名昭著的命题。因此,实证分析不等于实证主义,不能把实证分析推向极端,否定对宪法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判。在经济活动中,判断资源配置是否有效,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就是将一项活动所耗费的资源与取得或预期将要取得的收益加以比较,以便用尽可能小的付出换取尽可能大的收入。可以说,人类一切活动孜孜以求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尽可能降低成本,以换取最大限度的收益。“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考虑收支问题”,[19]会计制度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制度化形式,财政预算制度则是对政府活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制度形式。各国宪法都规定了财政预算制度,赋予议会对政府活动进行财政监控的权力,我国宪法第67条也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查权。公民支付诉讼费用,请求司法机关保护其权利,也需要对费用高低、胜诉的可能性进行盘算。宪法的制定、实施、对违宪行为的纠正和制裁,都要估算成本与收益。然而,过程的成本收益并不像具体经济活动那样一一对应。简单明了,其得失往往需要从长远和全局着眼加以判断,不能目光短浅,惟利是图。

过程中的成本与收益不像市场过程中成本与收益那样紧密关联,因而选民需求过剩

和政府生产过剩成为普遍现象。在市场上,消费者既不能指望他人为自己的选择付款,也不必为他人的选择“买单”,他只需且必须自己支付全部价款以购买所需商品与服务。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供求平衡。在过程中,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价款是用税金支付的,决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结构、范围与规模的无论是少数官员还是多数民众,都没有降低开支的动力,因为税款可能主要是由另外的少数人承担的。集团消费膨胀,财政赤字高居不下,正是因为成本与收益之间缺少密切的关联。与市场相比,政治过程通常要用较高的投入,得到较低的产出。

这就要求宪法限制公共决策的领域,尽可能扩大市场决策的范围。

第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

宪法的属性是多层次的,丰富多彩的。对于立宪活动,应当着重从伦理方面来定性,正当性、合理性就成为定性分析的首要标准。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合宪性则是定性的基本标准。宪法也是法,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授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设定他们的职责,都应当能够通过法院裁判来实现。对宪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析,就是要确定宪法关系主体行为的合宪性。脱离合宪性标准,就不可能确定宪法问题的性质,肯定“良性违宪”的主张是自相矛盾的,[20]因为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凡是合宪的行为都是良性的,凡是违宪的行为都是恶性的。正如没有卑鄙的高尚,没有贞洁的一样,也没有良性的违宪。对宪法产生、存在的根源和运行的机理,则应侧重于从其经济、社会属性方面来探究。经济宪法学在承认宪法也是法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人权、民主、法治及权力制约中的经济因素。为什么专制制度在人类历史上长期盛行,无需特别保障,而民主制度却显得比较脆弱,要使民主制度长期稳定,就必须建立可靠的宪法保障?对此,按照“人多力量大”的观点是无法理解的。如果把统治形式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就易于理解了。专制君主维护其统治属于个人行动,行动的成本低,收益也由君主个人独占,因而这种统治往往显得强有力,捍卫民主政治需要采取集体行动,其组织与行动的成本很高,而集体行动的收益分摊到每个成员身上,就十分有限。集体的每个成员都希望别人付出成本,自己分享收益。集体行动收益不变,成本与集体的规模成正比,行动能力与集体规模成反比。在国家这样一个庞大的集体内,多数民众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更容易成为少数人的统治对象。只有运用宪法建立民主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才能使多数人有效行动起来,共同维护民主制度。

定量分析最初是研究自然现象之间数量关系的方法,社会现象长期被认为难以用数量关

系加以精确解释。19世纪瑞士经济学家瓦尔拉斯(Warras)与他的学生帕雷托率先用数量分析

方法研究市场均衡,创立了数理经济学,定量分析开始进入社会科学领域。到了18、19世纪,孔多塞(Condorcet)和数学家博尔达(Borda)等人就曾用数学方法对投票过程进行过分析。此后,定量分析在经济领域获得了巨大成功,在政治和法律研究方面却沉寂了-个多世纪。对宪法进行数量分析作出开拓性贡献的是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公共选择学派运用数学模型对国家、政党和选举等诸多问题加以分析,对经济学、政治学和宪法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经济学成功地把数学工具运用于人类行为分析,“获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无与伦比的技术上的优势”。[21]这是由生产、交换与分配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数量关系,货币成为衡量一切物质财富乃至精神财富的一般等价物的事实促成的。宪法的制定与实施,实际上就是利益的冲突与取舍的过程,对于冲突中的利益如何抉择,首先当然要确定各种要求的合理性和合宪性,保护合理、合宪利益,舍弃不合理的、违宪的利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合理、合宪利益相互间的冲突往往更加普遍。应当进行定量分析,比较冲突中的合理、合宪利益的大小,按照舍小取大的原则来解决。现有宪法学由于缺乏定量分析的手段,在解决合理、合宪利益冲突时显得力不从心。中国宪法第51条作为权利冲突条款,在对冲突中的利益进行取舍时,既未进行定性分析,也未进行数量比较,而是按照主体的身份决定取舍。即凡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无论其合法与否,都受到保护,只有公民个人之间的权利冲突才按合法性标准来取舍;至于各种利益的大小,则完全不予考虑。这既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平等原则,也损害了社会经济效率。在宪法领域,数量关系是大量存在的,完全可以借鉴经济学处理数量关系的模型、公式和定律对投票、立法过程、财政与税收等诸多宪法问题进行定量分析。

三、经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我国传统宪法学理论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不研究问题,它试图通过研究宪法现象,揭示宪法本质,进而发现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把宪法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实际上并没有解决宪法学应当研究什么的问题。因为,在全部社会现象中,要确定哪些是宪法现象,哪些不是,即使是可能的,也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宪法现象总是与其他各种现象相互混杂、交织在一起的,其间没有一望便知、一览无余的明确界限。即使存在某种界限,也是变动不居的。总之,我们既不可能指认出全部宪法现象,也无法断定这些现象与其他现象之间的边界,也不可能全面列举其内容,更无法划定其范围。因此,把宪法现象作为宪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根本不解决问题的。传统宪法学研究宪法现象,目的是要揭示深藏其后、不可观察、只能用理性思辨来把握的宪法本质。针对本质主义之滥觞,苏力教授宣布:法的本质乃是一个虚构的神话。[22]但这并不构成对本质主义宪法学的实质性挑战,因为一切科学理论都不是终极真理,不可避免地带有猜想的性质,都含有或多或少神话的成分。我们对本质主义宪法学的合理质疑只能是:本质在宪法学研究中何以如此重要,具有决定一切的巨大魔力?本质主义中是否为上帝留有一席之地?至于发现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表现了宪法学的科学精神,但这种科学精神却常常被科学主义的阴霾所遮蔽。宪法现象属于社会现象,社会现象是人的活动造成的,每个人在参与过程时,总是带有自己主观的目的、期望和价值观念。没有与主体无关的纯粹客观的宪法现象,也不存在脱离各个个人主观观念的纯粹客观的规律。要在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找到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徒劳无益的。因此,传统宪法学从现象到本质,从本质到规律的三部曲是行不通的,由此开始不可能构建起合理、系统、适用的宪法学理论体系。

经济宪法学摒弃人为分割研究领域的科学主义思路,倡导人文综合研究与整体研究。宪法作为根本法,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制度文明的集中表现,是与近代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的。经济宪法学力图把宪法的基本问题放在市场经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中考察,把发展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紧密关联起来,以三大文明的相互作用来研究,重构政企分开、政教分离、公法与私法划分等近现代法律制度的结构性特征。在这种方法论背景之下,明确科学研究应当从问题开始,提不出问题,或者没有真正的问题,就没有理论研究。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就是要“使问题得以成立,使问题得以提出,迫使自己进入这一发问状态”。[23]宪法的基本任务就是界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职权与职责,维持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动态平衡,经济宪法学应以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作为宪法的基本问题,系统研究和解答个人与国家、国家机关之间,国家与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权利与职责、义务与职权的关系,权利的确认与保障、权力的授予与制约、义务与职责的设定与责任的追究等问题。

经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大体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经济宪法原理即财产权理论,把财产权作为宪法的历史起点和理论的逻辑起点,把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理解为个人财产权与国家财政权的冲突,并把这一冲突置于产权、人权与政权的相互作用中来研究。

第二,人权与公民权利保障制度。重点研究公民的财产权利、经济权利、经济自由的确认与保障,认定没有财产权保障的权利是毫无保障的权利,权利保障,首先要强化对财产权的保障。

第三,国家制度,探讨国家的经济权力及其制约,着重分析财。政权、税收权和经济调控权力的规范与制约。提出财政权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无限制的权力,权力制约,关键是加强对财政权的制约。

注释:

[1]参见施启扬、苏俊雄:《法律与经济发展》,(台湾)正中书局,1974年版,第74~75页。

[2]詹姆斯·布坎南:《宪法经济学》,见刘军宁等编:《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42页。

[3]所谓经济中立,就是宪法作为竞争的基本规则,并不涉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国家经济政策,对各种经济主体一律给予平等保护。

[4][美]路易·亨金、阿尔伯特·罗森塔尔编:《与权利》,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74页。

[5]参见[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学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117页。

[6][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7][美]西奥多·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8]参见[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页。

[9][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748页。

[10]《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第147页。

[11]詹姆斯。布坎南:《宪法经济学》,见刘军宁等编:《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42页。

[12][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2、24页。

[13][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81页。

[14]《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第3卷,第379页。

[15]外部性就是没有参与活动而获得收益或付出成本的现象,参见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学苑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下册),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93页。

[16]参见拙著:《资源配置与权利保障》,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4页。

[17][瑞典]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对一些国家贫困问题的研究》,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3页。

[18][美]艾伦·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3页。

[19][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9页。

[20]郝铁川教授最先提出了“良性违宪”概念,参见他的《论良性违宪》,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7

一、随机行走的世界

对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宇宙的认识和思考,一直以来吸引着各个时代思想家们的智慧。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呢?是以一种有序的、有规律的方式在运转还是无序的、杂乱无章的运转?这种运转能否为我们的智慧所认识?人们对这些关于宇宙问题的渴求正是造就了人类自身的智力进化和卓越品质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我们今天的视野所及的范围,我们知道对这些问题思考的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是由18世纪的思想家们做出的。18世纪的思想家们建立了近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体系,他们设计了一个“有序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世界观是一种“决定论”的世界观,坚信这个世界正在按照某种已经设计好的秩序在运行。持有这个“决定论”观点的人包括诸如牛顿、爱因斯坦等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这个体系的科学性则是由牛顿定律和对牛顿体系进一步思考的数学定律所保证的。当然,自然科学家们这种关于宇宙的信念和洞见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思想家们,其中也包括经济学家。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的思想根基也是源于这样的一种信念。他把这种自然科学的有序世界的观点应用到人类社会里,形成了一种从看似“无序”到“有序”的观念,提出了一个“和谐的经济系统”的观点。这种和谐的经济系统的动力则是人的自利动机。

我们决不应该低估这种关于世界的观点的影响力和洞察力。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下生活并做出各种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决策。一种对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完美和谐”的信念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效果的质疑,并且主导了许多关于政府问题的争论。这种“决定论”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我们对于自由经济的信心和我们对于世界的信仰。

但是这一体系在历经几个世纪之后,遭到了怀疑。对于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的挑战来自于统计观点,尤其是概率论的成功。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二者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分歧。比如我们说,消费函数是,其中,是自发消费,是可支配收入,c是边际消费倾向。进而我们可以把消费函数写作是可支配收入的函数:。这个消费函数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数学若干函数中的一个。这个函数明白无误地说明,居民的消费量将精确地取决于可支配收入、自发消费和边际消费倾向。这种函数关系是一种确定性的关系。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关于居民消费的断言在现实中毫无疑问是会受到质疑的,居民的消费量并不是精确地取决于这几个因素。在很大的程度上,这种消费关于自发消费、可支配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是随机的,有着概率分布的。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差别,持有决定论观点的人依据一种确定性的函数关系认为,这个世界将会精确地按照数学定律所描述的那样运转。而持有统计观点的人却认为,即使是知道了这种关系,消费与其他几个因素之间仍然是一种偶然的,不确定的,有着概率分布的关系。

我们把后一种对于世界的观点叫做统计观点,正是这种统计观点,打破了原来思想家们头脑中的有序结构。但是,这二者之间的分歧似乎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当我们在利用统计方法的时候,我们却得出了一些几乎完全可靠的定律。而且,统计总体越是偶然、紊乱,就越能更好地表现出统计规律和必然性。比如,我们投掷硬币,当我们投掷的次数足够多的时候,我们发现,出现正面和反面的概率竟然惊人地各是0.5。再比如,我们对于某种考试成绩的统计发现,如果样本足够的大的话,成绩分布将会呈现一种正态分布。并且,人数越多,成绩就越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更加令人惊奇的是,看起来我们做事情可能犯错误的情况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人几乎不能随意地犯错误!总之,某些看起来是无迹可寻的东西,似乎又都可以找到规律。这样,决定论和统计观点二者之间又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二者之间的差别仅在于,统计观点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定律,任何所谓的定律其实都是有着某种概率的“可能的”情形。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随机行走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中,如果我们相信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都是随机行走的,那么人类社会也会表现出这种随机性看来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随机行走的世界会因为其不确定性而无法认识,即使这种随机行走的世界确实可能形成一种混沌状态。我们能够在“决定论”和关于世界的“统计观点”那里架起一座桥梁。那就是: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定律,这些定律是对某些事情本质的一种最好近似,即使这些事情的本质可能并不是一元的。或者说,这个世界会从无序走向某种程度上的有序。对这些统计定律的发现,在我们的专业范围内,就是计量经济学的任务了。

二、随机行走的世界与计量经济学的任务

事实上,统计的成功应用在很早就已经开始了。大约在17世纪,有一位叫做格兰特的英国商人就通过研究注意到:因事故、自杀、各种疾病而死亡的人的百分比是固定的。这几乎叫人感到惊奇!而且也是统计学的成功使得人们日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定量材料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府决策者,都应该思考数据。

计量经济学就是为了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探讨统计性规律!因为只要知道了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识这个世界。但是要记住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完全的。而且根据需要,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规律来进行预测。进行预测是我们关心规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更加值得称道的是,计量经济学在推断统计规律时所用的方法和理念。因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永远是不会完全的,我们只能根据部分“样本”来推断这个世界的整体状况。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进行完全的观察,我们就期望可以得出一个关于这个世界本质的定律。可是,我们不能把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观察到,也可以说,我们认识的局限是不确定性的来源。能否由样本近似地认识整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一种坚信可以由样本来推断整体规律的信念的话,我们就不能建立这门学科。

这种由样本来对整体进行推断的方法是计量经济学的主要方法。我们要通过一种叫做回归分析的技术来达到这个目的。“回归”这个词最先由F.加尔顿(FrancisGalton)爵士引入。加尔顿研究发现,父母和孩子的身高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父母高,儿女就高;父母矮,儿女也矮。但是高个父母的儿女们在同龄人中并不像父辈那样在同龄人中显得那样高,儿女辈的平均身高将“退化”到或者说“回归”到全体人口的平均身高。这也叫加尔顿的“普遍回归定律”。加尔顿在智力遗传的方面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一般来说,天才是要遗传的。但是天才的后代却要比他们的父辈们平庸,也就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将“回归”到中等水平。但是,对于这种回归背后的动力分析可能已经超出了计量经济学这个学科的研究范围,即使这种研究也许会导致一种有意思的哲学的建立:所有的有机组织都将趋于标准状态!

回归的现代意义则稍微有点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回归是指,一个叫做因变量的量和其解释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相关的关系。实际上,回归和相关是两个极容易混淆的概念,容易混淆的原因既是因为这两个概念的相近性,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哲学上宣称,这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个宣称的深刻性在于确认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全独立的。比如,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社会死于癌症的人逐渐增多,这二者是相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是现代社会导致了更多的人染上癌症。再比如,这也经常被用来反驳统计结论,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的情况可能和这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太阳黑子出现的情况存在一种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却不能作为我们行动的任何指导。在这个问题的区分上,就是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之间的分歧了。计量经济学讨论的是回归关系,这种回归的特点在于,我们试图根据某些变量的数值来估计另一个量的数值,我们要依据这种关系进行预测。比如,我们试图通过研究父母的身高来估计其孩子的身高。这种估计就要依赖于我们所关心的两个量之间存在的一种理论上的联系。而相关关系则充斥着统计学的各个方面。并且因为世界的普遍联系性,相关关系是一种常态。

基于上面的差别,在回归中,我们要求解释变量是确定的,可以控制的,但是被解释变量(因变量)可以是随机的(被解释变量正是我们要估计的)。但是在相关关系中,这二者并不加以区分。之所以说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是源于这个世界的复杂性,是因为,这个世界本质上就存在一种难以言明的精密联系。我们实在不能够足够自信地认为我们可以确定哪些变量可以控制,哪些变量之间可以精确地被认为是一种回归关系。比如,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找出一种机制使得癌症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回归关系,就像我们可以发展一种理论来说明,太阳黑子的活动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存在着回归关系。这个世界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保持谦虚。同时请记住:具有回归关系可能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具有因果关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我们必须要很小心。因为,这个因果关系很不好说,也许看似因果的两个事件,实际上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就像佛经中认为的那样:因果是循环的。

我们讲了这么多关于计量经济学的性质,实际上是为了表达我们这样的信念:我们可以在一定的层次上认识世界,我们坚信这个世界存在着某些统计规律,应用这些规律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认识和改造世界。计量经济学可以帮助我们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借助近似地描述了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间联系的函数,主要是回归函数,来描述这种关于世界运行的定律。

但是,计量经济学在得到这个回归函数时所使用的复杂的数学推导可能会让我们在特定的时段感到计量经济学的混乱和无序,即使在最后我们坚信可以实现一种理解上的有序。但是,过程中的痛苦可能会让很多人驻足。这里,我们想提前接触一下,那条驾驭计量经济学研究内容的灵魂。

因为,认识世界的理论的建立来自于对世界本质表现出来的现象的分析。有两种对现象进行分析的方式:一种是对现象直接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极其便捷,简单而且有洞察力,但是对天赋的要求非常高。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对现象的思考得出的结论可能广受争议。另一种方式则是对现象的属性——数据来进行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第二种方法就是计量经济学的方法了,这种方法因为是用数据说话,可能争议较少。但是,不利之处却是,这种分析结论却要严格的依赖于数据的质量,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质量不会比数据的质量更好。

尽管有这样的困难,我们还是推荐计量的方法。因为,数据的质量可以通过统计手段和统计工具的完善加以解决。并且,根据我们的概率知识,即使这种有误差的数据,其误差也是有规律的,误差情况总是会表现为正态曲线。那么如何来对数据进行操作呢?计量经济学的思路通常是这样:最简单的情况下(双变量回归),在一个坐标平面上画出散点图,发现其大致的规律,通常我们可能发现,我们关心的两个简单量之间呈现一种类似于线形的关系(当然,也可能不是线性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更高深的数学工具)。把这种线形的关系利用解析几何的知识转化为直线方程并不困难。获得了这样的一个直线方程是一个极大的成功。因为,这个方程,就是在“某种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的一种描述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事实上,计量经济学的任务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发现这样的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

但是,在从数据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变量间“规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在使用数据之前,通过对先验的知识进行演绎和推理从而得出一系列“定律”。这就是我们在数理经济学中所看到的那些数理方程式。这些数理方程就是我们对世事认识的理论,这种理论能够给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指导。尤其是在确定我们所考虑的变量之间的可能具有的关系时很有作用。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应用这些方程式来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并没有得到证明。计量经济学提供了一种这样的证明。我们可以利用数据来检验这些先验的定律是否符合实际,或者得出一种明确的可以应用于实际的形式,从而对数理方程做出了适合实际的修正。尤其是在不同的国家中,因为不同的文化等隐性的制度因素,这些定律可实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始于一种对世界认识的先验的推理,建立一种解释世事的假说并用以改造世界,是每一个学者的虚荣心。

因此,计量经济学的研究的思路或者说计量经济学的灵魂是:通过先验的演绎和推理得出理论模型,最好是数理模型。数理模型中会有参数,那么利用数据对这个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得出一条回归方程,并通过假设检验来确认这个方程式。如果这个方程式满足了理论建立时的要求,那么就证明了那个先验的理论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利用这种理论进行预测。接下来的计量分析就是在这些思路下进行的技术探讨了。

对计量经济学这套思想方法和其技巧的同时掌握,是掌握这门学科并加以实际运用的重要素质。尤其是计量经济学的技巧,是一个计量人的必备素质。因为我们一直坚信,伟大的思想来源于熟练的技巧。就像武侠中的“打狗棒法”虽然只有十八路,但是,一个使过无数次“打狗棒法”的丐帮帮主足可以因这十八招而笑傲江湖了。但是,如果过于沉迷于高级计量的数学推导,我们就很可能失去欣赏这门学科所固有的魅力的机会,并且因为数学知识的缺乏而造成的沮丧可能会阻碍对其进一步的学习,从而失去了领悟计量经济学所蕴含的大量关于生活的智慧的机会。因此,这篇文章里,我们不对计量经济学的技术过多的论及,而主要是看其蕴含的智慧之美。三、计量经济学:智慧之美

最能让我们感受到美感的就是计量经济学这种从样本推断整体的思想。如果能够认识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话,我们对这种思想可能会更加珍视。比如,如果我们有一种信念,比如相信我们能够通过努力成为一个书法家。那么我们能够怎么做呢?计量经济学和书法家们都会这样建议你:先选取几十个字来,集中精力把这几十个字练好,最好是临摹以往大师们的作品。这样,你就几乎能够发现写好字的要领。因为,我们不能够把这个世界上的字都练习到,我们只能够由“样本”来推断所有字的写法。并且,我们坚信这些“样本”蕴含了足够多的关于写字的要领或者说是写字规律的信息。这就是计量经济学的智慧之一。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几乎将这种计量经济学的思想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可以指导我们成就卓越。无论是学习、应试、还是搞艺术,甚至想要成为武林高手,都可以应用这种思想。“样本”往往是我们窥看世界本质的窗口!有心人自会从这里得到无尽的启发。

计量经济学就像从一个古老的神谕里蹦出来的智慧精灵,它几乎全面的改变了我们对于脚踏实地的看法!掌握一种过硬的分析数据的能力,无疑会全面的改变你的工作方式和效率。这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是极其重要的。经济理论经常地被认为是一门空洞无用的理论,这是在未有数据之前做出分析的常见批评,先验和演绎的方法,很多人认为,不能够对社会科学的研究有什么意义。但是,有了计量经济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就可以从数据出发来进行我们的分析和预测,这种工作方式无疑会培养我们踏实做人的人品。并且因为处理问题的独特技巧和思维,掌握计量工具的人会得到青睐——来自上司和运气。

在我看来,计量经济学还对我们的人生哲学有着指导意义。人的一生其实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就好像那滑过天际的流星,留下的只是瞬间的美丽。这瞬间如何解释?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一个瞬间?

人不过是苍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如果这个宇宙尚且遵循着从无序走向有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这个信念加以演绎到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只是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的随机行走过程。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下一个时段,我们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什么,甚至我们对于我们未来的规划都是不确定的。这个过程是随机的、紊乱的、偶然的和无序的。但是,这种无序和紊乱最终会走向有序。用计量经济学的说法,我们会从这些紊乱偶然的样本中得到一个回归方程。这个回归方程就是我们的人生轨迹!

当然我们对于这个轨迹的认识永远是后验的。我们不可能在这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之前就得出一个回归轨迹作为我们人生的预测,这种东西没有预测意义。那么这种有序的观念究竟能给我们什么人生启发呢?

那就是: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对于发生于我们周围的看起来是好事或者坏事的东西耿耿于怀,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太过挑剔上天对我们的似乎是不公正的待遇,中国自古就有“福祸”的智慧之言。以一种应有的宽容心态来对待我们的人生无疑会让我们感到快乐。甚至我们的职业追求也是如此,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者不好,我们的人生轨迹在我们某些年里需要紊乱和无序,根据计量经济学的思想,越是紊乱和无序的样本,我们就越容易得出稳定的统计定律——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假如大家去看看人物传记就可以发现,在那些人的人生里,他们可能做过记者,参过军,被抓到过牢里,看起来和其最终的路径有了很大的背离,可是这些背离最终回归到这条路径上。事实上,我们并不好确定,是不是这种每个阶段的紊乱和无序最终造成了他们稳定的人生轨迹?!

人生需要这种随机性。并且如果我们要想有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依照计量经济学的理念,我们还要让我们的人生经历这一样本足够大。如何让自己的人生经历更多?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随机性?那就是:我们要过主动追求的人生。当我们在生活中有意识地主动去追求时,我们就在客观上丰富了自己的经历,并且扩大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因为,在你主动追求的时候,才能够发现惊喜和奇遇。消极和封闭的人生态度不利于扩大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样本不具有变异性,就难以得出好的回归方程。我们都应该学学“苍蝇的哲学”,苍蝇的四处乱撞让苍蝇即使在被困的时候也有机会逃脱。这也许是更有含义的古语的一句话的意思吧: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在我们的追求中,因为,我们应该珍视随机性,因此,对于得失就不必太让自己负累。得失是随机的。我们在生活中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也许在这冥冥之中的东西面前,可能只是一个慈悲的玩笑。太过于在意也许是失去了更多。

参考文献:

[1]古扎拉蒂.《计量经济学》(第三版)[M],林少宫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罗伯特S.平狄克,丹尼尔L.鲁宾费尔德.《计量经济模型与经济预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8.

经济学研究论文篇8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学法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定义

案例教学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的方法。案例教学法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推进和教学方法与教学理论研究的深入,案例教学法已在多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得到了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案例把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原理具体化,把其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使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在增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的同时,也会使学生恰当地掌握这些原理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案例教学法能创设一个良好的教学实践情景,把真实、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和分析,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面对困难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益处。

二、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1.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之间互相交流。案例教学改变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而是教师指导学生调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合作学习。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中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的参与意识强,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互动。这种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基本理论,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与存储,没能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而案例教学法,是“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强调师生、学生之间的讨论对话,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在每个教学环节上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和集体研讨案例,使学生身临其境,置身于“当事人”地位,积极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从而可培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2.案例教学法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首先,案例教学是教师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宗旨,将各种具体问题编写成案例带进教室,通过情景描述设置问题,再通过师生、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交流,平等对话和研讨,对案例中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这一过程不仅深化了学生所学的知识,而且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其次,案例教学通过课堂讨论与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再次,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还学会了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首先,案例教学能推动教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实践能力。因为一个成功的案例,是教师通过各种手段采集案例材料,对案例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成为适合教学需要的具有真实性、实用性、可读性的教学案例;通过这些行为,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其次,教师要上好每一节课,必须精心准备,熟练掌握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学科的知识,这样才能在课堂上应用自如,才能引导学生的思维活动,对学生发表的见解进行及时正确地点评、归纳、总结。因此,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而且还能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4.启发性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本身不是纯理论性的内容,也不是简单的事例,而是包含一定内容的问题。案例中的典型事例,都是为了说明具体问题而设立的。针对这些问题,让学生自己去挖掘、去体验,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开动脑筋,寻求真谛,找出问题的本质所在,从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的方法。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诱人深思,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维空间,教学效果非常显著。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运用已掌握的知识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运用知识和总结经验的能力。

案例不是独立的教学形式,只是讲授教学的辅助手段。案例教学法可以且必须与传统的系统讲授法相结合,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教学内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在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讲解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增长学生知识的教学手段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合理的运用方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闫燕: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2

[2]吴思嫣: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10

[3]陈拥军:小议案例教学法.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