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教育考试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9:49

教育考试论文

教育考试论文篇1

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不利影响

首先,从国家司法考试的整体结果来看,这一制度将动摇法学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优势地位。与一般的应用技能型专业相比,法学教育在世界各国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精英化特点。由于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的可能性较大,他们或者能获得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或者拥有令人羡慕的经济收入,在任何社会里,这两个优势对众多的学子来说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从而使得法学专业备受推宠,历年高考持续升温,大部分高校的法学专业分数线都居高不下,因而法学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始终占有较高地位。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大大增加了从事法律职业的难度。几年来,国家司法考试以其极低的通过率被称为“中国第一考”,2002年全国平均通过率为6.68%,2003年为8.75%,2004年为11.22%,2005年稍有提高为14.39%,整体上通过率低得惊人。这就意味着莘莘学子千辛万苦通过高考、学完大学课程后,还要通过更为残酷的司法考试竞争才能从事法律职业。而每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极低,过关人数十分有限,必然会导致相当高比例的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从事法律职业,先期投入的学业成本得不到相应的回报,这一现象是任何法律专业学生都不愿面对的。因此,国家司法考试这一法律职业就业的高难度附加条件,确实令人望而生畏,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学子们报考法律专业的信念,势必导致选择法律专业的人数逐渐减少,法律专业也将由过去的“热门专业”变为“冷门专业”。这将不可避免地从整体上对法学教育产生负面影响和冲击,显然是不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的。其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影响法学教育的教学内容。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各高校教学的内容有所不同,有的高校还有看家的特色课程和见长课程,不同专业方向的教学侧重点也各有特色,这种“百花齐放”的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然而,由于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变成法学教育的“试金石”,司法考试通过率过低,很难说一个高校的法学教育是成功的,学生理论水平再高也无济于事。从目前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其重点仍是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常设课程,所占分值比例较大,而其他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以成败论英雄的实际现状迫使各高校减少、放弃特色课程,转而围绕司法考试的考点来安排教学内容,甚至把司法考试教材作为法学本科教科书,如此缺乏特色的教学内容将会使法学教育沦为平庸的“工匠式”的培训。再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影响法学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司法考试的一个特点是考查的范围广、内容细、难度相对不大,考点为法学基础知识,不能反映考生的理论功底。在过去的法学教育中,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关注于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种教学模式对提升法学教育的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的需要,不少法学本科生经过系统的四年专业学习仍不能通过司法考试,而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凭借几本司法考试教材,经过几个月短暂的冲刺却能通过考试,这对法学教育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司法考试的现状促使相当一部分高校的法学院系在司法考试的“指挥棒”下把精力集中于如何使学生通过考试关,教师的授课重点也转移到司法考试内容,教学方法逐渐向题海战术转移,放弃理论素养的培养。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多是机械型、记忆型的,而非学术型、思想型的,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担忧的不良趋势。总之,国家司法考试的作用日益类似于高考对中学教育的“指挥棒”作用,整个法学教育体系越来越以司法考试为中心来进行运转。长此以往,积重难返,高校法学教育将会变成第二个应试教育侵占的领地。这一局面的出现,无疑是我国法学教育的误区。超级秘书网

二、司法考试制度的改进

虽然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对高校法学教育的负面影响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深,但是也不能因噎废食,废除这一制度,因此只有改进国家司法考试。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消极影响进行矫治与纠正。第一,应该大幅度地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使得半数或者多数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能够过关,取得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在当今世界,采用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的国家,其通过率都比较高。例如美国的律师考试通过率就相当高,各州的通过率相差不大。以科罗拉多州为例,该州法律考试由州最高法院组织,每年举行两次,一次考试的通过率在75%左右。我国的司法考试也应当大幅度地提高通过率,一方面能够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法学专业;另一方面,大多数学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的事实,会激励法学专业的学生加强自身法学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不是将关注点局限于司法考试,从而消解司法考试的“指挥棒”作用。第二,应当限制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资格,原则上只有法学专业文凭的获得者才能参加司法考试。在美国,如果要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和当律师,必须是法学院的毕业生,而法学院毕业生全部为本科后教育,即至少是取得相当于我国的法学研究生学历的人。在我国,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的人,无论其所学的专业是什么,都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因此很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可以没有经过任何法学教育,这样的人也许能够通过考试,但其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在法律考试中难以体现的民主、自由、独立、人权意识就难以具备。司法是一种非常灵活、变化无穷的活动,“徒法不足以自行”,靠背书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难有很好的法律素养。因此,规定只有法学院校的毕业生才能参加司法考试是有必要的。目前,我国共有423所高校有法律院系,占全国1700多所高校的1/4。在校法科学生36万多人,占所有高校在校生人数的5%。在这样规模已经较大的法律教育背景之下,规定只有取得法律文凭的人才能具有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已经完全具备了条件。第三,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的试题内容及方式。从世界各国司法考试的内容来看,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客观题考试内容(MBE),二是法律写作考试(CEE),三是法律实务考试(MPT),其中主观题和开卷考试占了主要的比重。我国司法考试是典型的应试型考试,考试方式是书面、闭卷、一次性的,采用的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四张试卷中,前三张均采用客观题,占总分的75%,最后一卷采用主观题,占总分的25%。总的来说统一司法考试还是以客观题为主的应试型的考试。在我国每年司法考试试题中,出现要求考生熟记几千个法条等死记硬背的内容,并且以偏题、怪题作为拉出差距的手段,诱导考生钻研答题技巧,而真正的法学素养却根本无法在考试中得到检验和反映。出题的方式常常使受过正常法学教育的人反而难以通过考试,违背了考试应当选拔具有法律素养的人的初衷。司法考试应当反映司法工作应当具备的能力,所以应当将主观题的内容至少增加到50%左右,同时对主观题的考查本方式采用可以参考法规的开卷考试。第四,承担法学教育重任的高校法学院系必须明确办学宗旨,防止法学教育目标、教育计划、教育方式等围着司法考试打转,避免降低法学教育的层次和品格。法学教育应该是相对意义上的精英教育,重在培养从业者的法律思维理性,形成法律职业者特有的公正、公开、公平的法律意识以及良好的法律技能技巧。这种教育使命决不是应试教育能够完成的。国家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只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条件之一,绝不应当成为法学教育的中心和指挥棒。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学院系应当认识到法学教育的特殊使命,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提升整个民族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意识。在日常教学和考核中,应当尽量避免以司法考试为标准,降低其对高校法学教育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霍宪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潘剑锋.论司法考试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关系[J].法学评论,2003(2).

教育考试论文篇2

1.围绕职业设置课程目标

传统以学科为中心设置的课程体系,虽然有利于考生系统性地获取知识,却因为忽视了实践知识的传授,不利于学习者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诸多综合性、复杂性的问题。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几乎是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的压缩版,教学内容陈旧,没有体现时代特征和自身特色。由于缺乏技能训练,没有对学生进行应用能力的培养,培养出来的学生毕业时仅仅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没有专业特长,没有实用技能,缺乏创造性,走上工作岗位后很难开展创造性的工作。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中职业结构的变化,很有必要围绕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自学考试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适时调整课程目标,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使自学考试的学习科目紧跟时代脉搏。不仅要让考生获得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还要让考生通过课程学习获得相应的职业能力,从而使考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围绕“实用”设置考试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以来,专业设置都以文史哲为主,较少开设应用类、高科技专业及交叉性专业,学科比例严重失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门类设置、专业名称、课程体系的学科化倾向与自学考试面向大众、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极不协调。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必须对专业设置进行必要的改革,因地制宜地设置相应的专业。例如在农村,可以开设园林设计、农学、畜牧兽医等专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设一批工科类、管理类、经济类等应用型专业,以适应农民的转岗需要;对进城务工者,可以开设建筑、餐饮、装潢、缝纫、养殖、花卉栽培、美容美发等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适农专业;对于乡镇企业者和领导干部可以开设经营、管理、营销课程或生产技能的培训课程等。就是说,专业设置上应坚持“实用性”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求,真正调动广大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

3.围绕考生打造特色课程

近年来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员中,在职人员比例逐渐下降,而高中毕业生的比例迅速上升,年龄趋向低龄化,自学考试已经成为高中后教育的一种主要选择。这部分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同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一样也面临就业问题,如果所学专业特色不明显,应用性不强,就会导致他们求职更加困难。目前,我国自学考试课程设置很大程度上只是普通高等教育的翻版,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择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大同小异。另外,在专业设置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和“跟风现象”。正是这种缺乏特色的课程设置,使得就读自学考试的学生既没掌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应具备的理论知识,也没有学到未来立足社会的一技之长。现在用人单位对所需人才除了学历要求之外,更多是注重对新进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希望引进的人才能给部门带来更多效益。自学考试教育应该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灵活优势,坚持理论知识够用的原则,按照“能力本位”的理念设计专业体系和课程内容,进一步强化专业的适应性、应用性、针对性和职业性。根据社会实际和岗位需求的特点,以提升考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与职业能力素质为目标,使专业方向与社会需求相一致、课程设置与岗位需求相一致、课程内容与岗位知识技能要求相一致,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二、改革考试方式,化解自学考试的评价难题

1.创新命题思路

命题思路是由人才培养目标所决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开放式的继续教育形式,以经济建设中的“应用型人才和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性人才”为培养目标。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过程中,由于考试内容关注的是那些易于检测与评价的条理化、规范化的知识,所以,许多考生更重视考试技巧以应付考试,找捷径、抓题目、临时抢记已成为许多考生考前的必做工作,自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广泛存在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情况。这种单一的考核模式,忽略了对考生动手能力的考核,与自学考试“职业型、技能性人才”的培养目标相悖。考试的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到学习中来,增强学习兴趣,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在自学考试题库建设时,应贴近考生的生活与工作实际,适当降低试题难度,提高考试的通过率,增强考生的自信心和兴趣。

2.灵活确定考核方式

为了提高大教育体系和宏观考试制度的运作效益,自学考试制度必须与其他教育形式、考试制度之间彼此贯通,为考生在不同教育类型和考试制度之间的互相过渡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于自学考试制度而言,意味着必须更新观念,主动吸引、开发和利用其他教育资源,在不同的教育形式和考试制度之间构建多种方案,以探索研究开展自学考试的多种可能性。例如,新农村建设所需专业大多是实用新型专业,教学以实践为主。考试方式就应该克服学术化倾向,适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学习型社会的特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考生的特点灵活运用开卷、闭卷、开闭卷结合、答辩、实践技能操作、撰写专题报告、提交作品、学术论文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打破传统的唯一闭卷的考试模式,改变一张考卷定乾坤的定式。同时,坚持理论知识够用为原则,改变以往注重理论知识考试而忽视实践测试的传统,重视实践环节的考核:一是在纸笔考试中增加一些选做题,使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特长有一定的选择空间;二是在实践性环节考核中,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在选题范围和评价内容上具有更多的选择性。

3.科学设定考试时间

由于自学考试定位于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是其服务宗旨,所以,一方面要满足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继续提高学历和知识技能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满足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各类人员的学习需求,同时也要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在考试时间安排上,不应一味坚持全国现行的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如在农村,可以根据农业生产时间的安排,在农忙时期不开考,在农闲时期多开考。同时,自学考试可以借鉴托福、雅思等一年多次考试的方式进行,同一门课程,考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可以多次参加考试,解决传统的某门课程“一次未过,至少要等一年”的弊端,更好地为考生服务。

教育考试论文篇3

高考自产生之日起,高考制度改革的步伐就从未停歇,而真正意义上的高考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1952年6月,教育部规定,首次明确了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实行本、专科统一招生考试。至此,以统一高考、统一录取为标志的高考制度开始登上历史舞台,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它具有封建科举制无法起到的在人才选拔、振兴科技、发展文化方面的巨大作用,对激励青少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奋读书、报效祖国有着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但高考制度下重智育轻德育、体育和美育,片面追求升学率,不仅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而且不同程度地损害了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造成高考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同时高考不考什么便不教什么不学什么。在高考的指挥棒下,其他各类教育只能沦为其附庸,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因此,高考自1952年建制迄今的60余年间,走过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也几次迎来发展的重要契机,进行了方方面面的改革。

1.招生体制的改革。如在招生来源体制方面实行定向、委培招生;在收费体制方面实行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1994年7月,国务院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化了我国招生计划的体制改革,拉开了以国家教委所属40余所高校为主体的招生并轨改革序幕,1995年试点高校增至257所,1996年又增至660所,占全国高等学校总数的2/3,此后的改革步伐逐年加快,至2003年以后,高考改革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求,进入了改革深化的全面探索时期。

2.考试方法的改革。1985年,国家教委开始在广东省试行数学、英语科目的标准化考试改革,随后逐渐在全国推行。高考的标准化,其实质是实现从传统考试向现代考试的转变,是考试内部多项工作系统的整体改革。通过考试命题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以及手段的现代化,来克服传统考试命题的盲目性和管理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误差,尽可能公正准确地反映考生掌握考试内容的真实情况[3]。与此同时,推行各省自主命题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激活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机制,有利于各省市对各类考试的统筹协调,可以更好地发挥高考“指挥棒”对基础教育积极的导向作用,也带动了整个高考制度的改革进程。

3.考试内容与形式的改革。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考内容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进行了标准化考试改革以及命题立意的革新,强化能力立意,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题目设计上注意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考生的实际,并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考试形式的改革近些年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开考的次数是当前社会关于高考形式问题讨论的热点。由于它是一个社会影响面十分广泛的宏观制度层面问题,尽管前些年一些地区和高校进行过高考多次化的改革探索,但始终未被提上议事日程,但是高考多次化改革还是势在必行的。

4.录取与评价制度的改革。20世纪90年代初广西、天津率先进行网上录取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国,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高考改革新思路不断推出。其改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适应以普通高中新课改逐步推广为标志的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开展,客观上对高校招生改革提出了与之相配套的进一步改革的要求;二是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拔尖人才的迫切需要;三是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校办学层次、类型的多样化对人才培养选拔多样化的需求。同时,考试评价制度也一直是政府以及相关机构进行改革的重点。但高考既然是分配原则,就需要分配参数,考试评价制度为录取制度这一分配规则提供所需要的各种参数,在这些参数中,通过统一高考所产生的高考成绩是现阶段录取制度所采用的重要参数之一。考试评价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考制度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为高考注入了多元色彩与活力。

二、教育公平的发展前瞻:高校招生考试评价模式改革的对策

1.要改革高考教育评价机制。高考从表面上看尽管只是一种为高校选拔新生的制度,但由于它同时肩负巨大的社会功能,致使其发展与制度以外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牵连,尤其与学校教育有着无法割舍的巨大关联。比如,考试成绩是评价教育结果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明确的指标,追求好的考试成绩便与高考如影相随,成为教育施行过程中的一个直接目标。“片面追求升学率”和“以分取人”的单一标准,就是伴随着高考的激烈竞争而产生的一种不正常教育现象,它作为对高考教育评价功能的一种反应,成为笼罩在每个考生头上一块长久不散的乌云,给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制造了“应试教育”和“以分数论英雄”,阻碍了素质教育并导致正常教学秩序遭到破坏。于是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在中学将素质教育宣传得轰轰烈烈的同时,也将应试教育开展得扎扎实实。其实这并非考试评价功能的必然结果,而是社会激烈竞争强加给考试的产物。即当考试成为获取社会稀缺资源的主要乃至唯一手段时,考试在教育中占据轴心地位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此,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已成为新形势下高考改革的必然,其改革方向应该不断朝着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推进,朝着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升迈进。即将学生的标准化考试成绩、年级排名和所得的荣誉级别等因素进行量化,将学生的个性以及其他品质等无法量化的进行定性评价;这两部分的因素构成学生的综合特征,将综合评价建立在综合特征基础之上,并充分考量不可量化的学术成就、个人品质、课外活动等其他因素,把学生作为一个饱满的个体进行考核选拔,向“唯分数录取”的高考制度迈出“破冰之旅”的坚实步伐,这将对推动知识的繁衍生长、培养开拓性创新人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及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创新高考的形式与内容。高考形式改革是教育公平的体现,是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大众接受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往往是以招生考试的方式、形式为起点,因而建立符合特定时期社会发展与大多数人利益的考试形式是教育公平和高考制度改革成功的重要前提。我国现有的统一高考,利用一次考试为所有层次、类型高校选拔生源,尽管效率很高,但在考试内容和考试标准上根本无法兼顾所有高校的需求,明显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因此,创新高考的形式与内容,以高校和考生为服务对象,针对高校的实际需要“量身”设计考试,更加注重体现高考的“服务性”与“适应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考试机会和选择机会,并反映考生的实际,实现高校和考生互相适应的现实要求,以进一步改变单一的考试形式,建立多元化的招考体系,从而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这就需要在坚持国家统一考试为主体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的考试组织(命题)主体、考试次数以及考试类型进行系列改革。如通过分散性分类考试、高校的单独招生考试与国家统考相容的格局,形成国家统考与地方统考并存、国家统一高考与高校单独考试结合的局面,使高考形式逐渐从统一走向多元。在高考内容的改革上,应当更加注重考查考生的能力与素质等“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分析与综合的能力,尤其是要密切联系我国和世界文化、经济、科技、教育、社会的发展,突出学科内部及学科之间相关内容的渗透、交叉与综合,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

教育考试论文篇4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

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这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制度”)正式诞生。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制度创新,具有鲜明中国特色,适合我国国情,一经产生,便显出强大的生命力。自学考试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高等教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然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人们对自学考试制度还存在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而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本身还不成熟、不完善,其今后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本文试论述之,以求教于方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内涵剖析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对此,本文认为,“自学考试”(又称为自考)不是专指自学考试系统中的国家考试工作,而是指包括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在内的自学考试的全部活动。如果把自学考试看作是一个实体,围绕着自学考试活动,包括一定的实施机构、人员和制度,这样,自学考试教育就和其它的教育组织一样,是一个社会组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近二十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其中不乏自学考试的功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独特的形式吸引了一大批学子,同时也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1、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规模

高等教育相比,自学考试具有开放性、灵活性、经济性等特点,使那些不能进入高等学校的人们,同样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自学考试吸引了社会公民广泛参与,经过25年的发展,自学考试制度己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教育。截至到2005年底,自学经过25年的发展,自学考试已经取得长足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累计报名考生4300多万,毕业生累计达625万人;自学考试全国开考的专业有600多个,开考课程2000多门,涵盖了理、工、农、医、教育、政法、管理、语言等普通高校开设的所有学科;除台湾、澳门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均己设立了自学考试考点。自学考试如此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步。此外,自学考试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自学者的学习成就由国家统一考试认可,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学历证书社会认可度高。

2、节约了高等教育经费

高等教育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在大众化进程中需要雄厚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自学考试制度以其制度优势,充分整合了社会资源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自学考试制度调动了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积极性,参与到助学活动中来,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办学,带动民办高校的发展。自学考试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支持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十五”期间,国内著名教育经济学家靳希斌承担了一个自学考试制度效益分析的课题,课题研究报告指出:“从经济投入看,对自学考试学生的培养,国家公共教育投资仅占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的5%。以北京为例,一个普通高等院校培养一个学生,国家要投入10000多元,而自考生每人每年只有200多元,还不足5%。按此计算,25年来自学考试培养了625万多毕业生,已经为国家节省了公共教育投资1000多个亿”。

3、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多样化

自学考试制度优化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突出表现在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教育形式、课程标准等方面的多样化。如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兴起得益于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以后,由于自学考试具有权威性,社会声誉良好,因而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吸引力,带动一批自学考试辅导班形式的民办高中后教育培训机构迅速发展;同时,自学考试的低廉考试费用,也使个人分担了一定的教育成本。自学考试制度推动了高等教育经费由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投入的格局的形成,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实现经费筹措渠道的多样化;再次,自学考试制度促进了高等教育形式的多样化。自学考试制度“以考促学”的基本运行机制是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的根本特征,确立了自学考试制度是一种新的高等教育形式。“以考促学”这种教育形式充满了活力,学习者可以参加普通的面授助学班接受助学,也可以通过音像材料接受助学,还可以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参加“网上助学”,学习者能够按照个人情况接受助学辅导,充分满足了学习者的个性化要求。

三、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看到自学考试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1、以学历教育为主

高等教育自考创办的初衷是实施成人学历教育。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今天的情况与20世纪80年代有了很大不同,由于高校不断大规模扩招,招生年龄条件放宽,民办高校、成人高校增多,人们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人们有了选择的空间。与高校实施的学历教育相比,高教自考没有什么优势可言。在全社会都在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化社会的大背景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仍局限于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面临生源减少、规模萎缩等严峻挑战。

2、“应试”教育倾向严重

由于高教自考是以自学为主的一种国家考试教育,国家考试在自考中处于核心地位。基于大规模考试运作因素的考虑,每个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经过精简,多则13、14门,少则10门,比同专业、同层次的其他教育形式要少6——8门课程。另一方面,由于深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影响,高教自考的实践性课程比较缺乏,实践环节一直很薄弱,还不能与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步运行,对实践能力的考核也存在着纸上写实验、背实验的现象。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着围绕考试这一“指挥棒”转的现象。

3、缺乏制度优势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系统所依托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资、设施及其它教育资源,将因高等学校规模的迅速扩大、产业化运行机制的逐步形成和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短缺或配置上的困难。其他高等教育的制度创新,将进一步突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供给滞后,从而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的持续稳定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制度的供给滞后主要表现在:培养目标缺乏特色;适合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教学特点和学生学习过程中认识规律的课程教材体制并未完全建立;有效地为学生提供自学和助学服务的体制,包括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材要求配套的相对稳定的技术培训、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的机构和基地,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规范尚很不健全,造成自学考试有关专业教学实验、实践环节较为薄弱;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教育产业的消费者—学员为中心的、周到而便捷的服务体制尚不完善;国家考试的方法单一、手段落后;缺乏对自学考试向薄弱地区广大农村发展的制度优势等等。

四、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临的挑战

在发现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其目前面临的挑战。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在连续几年的扩招的基础上,招生规模大幅上升;成人高校、电视大学、网络学院、民办大学等多种教育形式发展迅速;同时,境外教育机构不断介入国内教育市场,出国留学持续升温,等等。新的形势使自学考试事业在发展中面临着新的挑战。

1、生源问题

由于高校扩招,原来20%-35%的自学考试生源不再需要通过自学考试来获得学历文凭,另外几种高等教育形式也与自学考试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众多的教育渠道形成了生源重新分流的格局。就全国近几年的情况而言,参加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人数在全国范围内呈现下降趋势。例如,2007年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报考人次数比2006年减少了370多万人次。如何吸引更多的人参加到自学考试中来是自学考试事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2、生源结构问题

一直以来,自学考试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随着新高职的发展,专科层次毕业生大量增加,本科教育需求相对不足,大量的专科层次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来接受继续本科教育。部分本科生、特别是有些研究生为适应工作需求,也参加到自学考试队伍中来。据统计,2005年,自学考试考生中具有专科和专科以上学历的达到55%,江苏省就有几千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全国参加自学考试的研究生超过10000名。天津市2006年4月份举行的自学考试中也有803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生源结构的变化及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对自学考试事业发展提出了挑战。

五、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前景中的三个创新

在正确认识到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后,让我们来正确地分析一下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前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改变。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要求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中央也提出“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同时,知识经济时代来临,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岗位适应性成为劳动者面临的新问题。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转岗需求,为自学考试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观念创新是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基础

对于自学考试而言,理念创新,就是指自学考试要按照新的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要求,按照社会的需求和应考者的正当意愿,对考试功能、考试内容、考试过程及方法等基本问题的认识和看法进行及时更新和转变。

第一、树立品牌观念。自学考试要面向学习化社会,树立品牌,要根据当前市场经济的需求,有必要把企业经营的战略思想和方法纳入到自学考试的运作管理上,要牢固树立竞争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自学考试自身固有的优势和特色。自学考试的灵活性、多样性、调整快、效益高、针对性强都是自学考试的固有优势,也是它的特色。发扬这些优势和特点,不仅可以加快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满足不同类型人员的需要,而且还可以解决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当今教育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没有特色的东西必将被淘汰,在开拓自学考试新领域、发展新专业等时一定要扬长避短。要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和优势,一些学术性很强的和实践性要求很高的专业,若缺乏必要的教学条件,就不要开设,如临床医学专业等。

第二、树立开放的教育观念。自学考试要发展成为终身教育的一个最大的教育考试平台。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推进,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就业岗位的频繁变动,各类继续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生产、工作技能过时成了普遍现象;随着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使人们更加注重提高生活质量,学习的愿望和需求越来越大。因此自学考试一是要发扬原先门类齐全、多样和灵活的优势,大力发展学历教育,但同时也要充分利用自学考试的开放性,利用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满足社会和人民的实际需求。

2、技术创新是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手段

技术是自学考试中的“软件”。为了适应学习化社会的要求,自学考试的技术创新也是其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要加强对社会助学组织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调动高等学校、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组织参与助学的积极性。依托民办教育机构、职业院校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教育资源,建立一批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形成自学考试学习服务联盟,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学习指导和实习训练基地,提高学习成功率。在符合条件的学习服务中心开展终结性考试和形成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试点。加强教材建设,建设符合自学考试教育规律的现代化、立体化教材体系。注重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搭建覆盖全国的网络助学平台,建立自学考试“虚拟校园”,提供网络课件、远程答疑、网络讲座、电子图书等远程学习支持,为考生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提供学习服务。

3、制度创新是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保障

制度建设是影响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新形势下,自学考试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制度创新是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

第一、明确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目标。目标使事物被理解,制度使事物可操作,目标和制度的意义统一于目标的实现。自学考试制度创新应首先明确制度的发展目标。《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决定》明确了自学考试制度在构建我国终身学习体系中的作用,是指引新形势下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纲领。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目标应由“补偿”、“补充”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面向农村、等教育面向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实施结构调整;搭建继续教育平台,搭建高“立交桥”,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公民提供充足的教育机会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创设有利于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凡是与自学考试制度相关联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都可看作是自学考试的制度环境。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有与自学考试制度相关的法律条文,在这方面可以说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当下急需的是,需要有一部《终身教育法》或《终身学习法》,还需要有一部经过修订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持“大教育观”来指导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把自学考试制度纳入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体系,把自学考试制度的建设、发展提上议事日程。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克服传统的观念,克服用“正规”、“非正规”的标准来区分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要冲破传统思想的禁锢,创设有利于自考生发展、有利于自学考试制度发展的环境,这也正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所需求的。

第三、优化自学考试制度的组织结构。对于以社会性、开放性为主要特点,以“以考促学”为基本运行机制的自学考试来说,传统的教育组织结构方式不能适应事业的特点和发展,必须把社会中与自学考试事业利益相关的主要团体如行政组织、学术组织、服务组织、学习者组织、评估组织等都吸纳到统一组织中来。自学考试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委员会”、“自学考试教材建设委员会”、“自学考试教学督导委员会”、“自学考试文化建设委员会”、“主考校工作联席会”、“自学考试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等,建立考试研究单位,加强自学考试制度研究,保证自学考试科学健康发展。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自学考试活动中来,并处理好相互的关系,树立共生观念,消除种种隔阂。充分发挥行政、学术、市场、社会等各自的作用,使分散的力量合成为整体的力量。

总之,对于自学考试所存在的问题,要有效地克服,就必须对自学考试组织的方方面面进行综合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自学考试具有竞争力的特色,才能为自学考试的发展争取到更大的空间,使自学考试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杨学为.中国考试改革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康乃美.自学考试制度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

[3]林小珠.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大众化与终身教育[J].中国农业教育,2005(5)

[4]戴家干.改革:促进自学考试可持续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6-1-11

教育考试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高考;中学语文教学;困境;突围

随着1977年高考制度的恢复,高考就成了一件关乎中国民生的大事,我国的高考制度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当高考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的时候,它也给中学语文教育带来了难题,如果这些难题不解决,将会影响整个中国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一、干涩的课堂和枯槁的生命:语文课成了“鸡肋”

在当今社会,高考成了教育的指向标,也成为了考量中学语文教师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这种影响下,语文教育也在发生着变化。

首先,中学语文老师的高考情结挥之不去,他们在上课时总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高考,学生的作文失去了灵气,变得刻板公式化。其次,在高中课堂,语文本来应该是最富有活力,情感最丰富的学科,但是现在的语文课堂却不是这个样子的。再者,听、说、读、写是语文的四大能力,但现实的高中语文教学往往只重读写,很难看到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听、说能力训练,造成了能力上的欠缺。另外,教材陈旧,其课文内容与现实生活贴近的极少,加上教学局限于课堂,脱离生活,使丰富的语文内容变得单一、狭隘,学生的阅读面极为狭窄,致使学生知识上营养不良,久而久之,学生患了严重的贫血症。

二、浪漫的语文与功利的高考:语文戴上“镣铐”

语文天生浪漫,富有情味和含蓄韵致之美。究竟是什么让一门如此有内涵的学科成为现在的这种乏味的科目呢?我认为最主要是由于高考制度造成的。在中国的整个教育系统中,高考起着联结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重要作用。高考可以有效引导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也可以调控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高考的作用是伟大的。我们引用1997年在纪念恢复高考20周年征文的综述中所说的一句话,“恢复高考,挽救了我们的民族和国家。”但是,任何考试制度都有其弊端。统一的高考模式让更多人的走上了独木桥,从而导致学校过多的看重高考给自己带来的声誉,以至于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都围绕着高考而进行。例如:学校放弃了更多学生兴趣的培养,选择了更多的文化课教育;老师在给学生授业的时候,更多地参考了高考的要求,让课堂充满了高考压力;学校所选用的教材,也都选择更适合高考的教材,致使教材的刻板化;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时,也都以高考为最终目标……从这里可以看出,高考在某一程度上已经阻碍了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造成语文教育当今局面的一大部分原因是由于高考的负面导向作用,使语文成为了一门应试教育学科,并且在学生的心中形成了功利思想及对语文教育评价产生了影响。

三、真语文、新高考:高考背景下语文教育的突围

既然语文教育已经出现了困境,那我们就必须尽早找方法解决,这样才有利于语文教育的发展,也才能更好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

(一)语文教育自身的蜕变

1.教育思想的更新。任何变革都是从思想开始的,所以,语文教育也应该从思想上进行改革。首先,从教师角度来说,教师的传统语文教育认识观应该得到改变,不能追求以往的死板教学,而是应该换个角度把语文教学看成是一个接受、感受、享受的过程。接受教育已经有很久的历史,但是它已经光华淡尽,只留下暗淡乏味,这些都是我们深有体会的,从本质上来讲,它不是一种人性化的教育,因为它忽略了人的存在性与感受,只是把语文的各种知识通过一道道工序强制的灌输给学生。通过接受式的语文教育,学生的思维会变得简单缺少活力与创新。但是,这种接受教育在现实生活中又是必须的,因为在应试制度下每个学科教育都必须得这样。感受教育,表示它开始关注学生的身心感受,代表着人文精神的起步。对语文教育来说,为其增加了活力,但这并不是语文教育的最高境界。因为如果我们仅停留在感受的层次上,那我们的语文教育就会缺少美感与后劲。这是由于感受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体现的主动性、探究性,是需要以其自身的意志力为支撑的,而且也离不开外因的推动。享受是语文教育的最高境界。在享受语文的过程中,学生不再把语文看作一门学科,更不是一种负担,而是把语文看成是一种生活,是生命的一个部分,是一份美妙的享受。他们在语文中享受着爱,享受着自由,享受着阳光,享受着雨露,享受着生命……最终,语文会成为他们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伙伴。

其次,从学生的角度来说,老师应该主动让学生学会”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现代教育的新理念应是学生本位,自主探索,发展为本,终身学习。这就要求学生学会自主、合作、探究。自主指的是学生学会自主质疑、自主学习。这也就是说学生应该掌握学习的主动权,教师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形成一种自主学习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的自主能动性得到展现与发展。合作指的是学生一起讨论学习,而不是传统的提问解答法,这样有利于学生学会团结合作,也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能够取长补短,教学相长,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也有利于学生开发智力,陶冶情操,开拓创新等。探究指的就是拓展运用。这样有利于学生主动去探求知识,掌握和运用知识来解决各种困难,发现自我价值,也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语文教学中的自主合作探究,有利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自信心,又能使学生感受到自主探索、主动参与的乐趣,也是教学相长、师生共同发现真理和寻回真、善、美的过程。”

再者,语文教学的教学思想应该回归到语文的本质要求,追求以人为本的人文化教育。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造就有健全人格和有知识机能的人。所以语文教育应该在这方面能够有所建树。例如: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学生的人格形成与道德提升,回归到”人“。《语文课程标准》的“课程的基本理论”部分也明确指出把“学生的需求作为一次根据”,这里也强调了语文人文性的重要。

最后,教育与教学的目的是在于教人思维、思想、性情。因为思维可以让人明白思考的路数;思想可以构建体系,培养学生的情趣;性情则可以使学生形成自己的性格特征与良好人生态度。任何教育教学行为,最终目的都在于实现这些目标。这是十分重要的教育教学理念。语文作为教育教学的最基础的内容,它更应该贯彻这种理念。只有当学生同时拥有了它们,才能够真正地明白知识与熟练的运用知识,明白自身的价值。因此,这就要求老师对于语文得有较深的理解,并且能够在日常教学中表现出来,要明白考试只是一种检验学生对知识理解与运用的能力的方法,而不是语文教育的全部与目的。

2.教材的选择与运用。教材的全面运用。《语文课程标准》指出:“教师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积极开发课程资源”。这也就是新课改下对老师在运用教材方面的要求。语文教师在课堂上,应该要注意能够表达作者感情的一些词语或句子,引导学生进行情感的体验,唤醒学生的心灵感悟,能够明白作者的真实感情,使学生的感情得到丰富。语文教师应该把语文引向生活。

3.教学方法的创新。随着语文课改的深入实行,语文的指导思想和教材的改变,教学方法也应该随之而改变。可以采取一些新的教学模式。例如:“营造氛围—构建模式—改革评价—培养习惯”模式就是其中之一。首先营造自主发展的课堂气氛,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充分发挥想象,表扬学生的大胆发言,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在这种基础上再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使学生的自主意识得到提高。其次构建自主发展的教学模式,由于学生的认知基础、个性特长、认知风格方面存在着差异,为了使每个学生都能充分的学习理解而采取的“出示目标—学生围绕目标自学—教师点拨重点与难点—形成性评价与矫正—课堂教学小结”,通过设置不同层次的学习目标,学生能够自主地去学习,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实现了学生的自主发展目标。再者,改革课堂教学评价方法,采取多种评价方法,如:学生自我评价,根据课堂表现学生相互评价等。而不是一味地教师评价,这样也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最后,重视学法指导与习惯的培养,教师给孩子的不只是知识,还有对其习惯的培养和掌握知识的技能方法,如制订一些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常规。当学生形成这些习惯,才能利于他们以后的成长。除了上面的那种创新教学方法,还可以根据新的教学思想制订新的教学手法。也可以在语文传统的教学模式上的优化。例如重塑串讲法、自由朗读培养语感、背诵的改变等。

(二)语文高考制度的改革

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找到一种更好的方法来代替高考,那么就只能对高考进行改革,使它能更好地适应语文学科的特殊性高考制度,可以从四方面进行改变。

1.增加语文高考的分值。语文是我们的母语学科,是国人生存的基本工具和精神的基底,对深陷困境中的语文教育来说,可以借用高考来唤起社会对语文价值的重新认识,纠正长期以来存在的“重理轻文”现象。我认为可以适当的增加语文高考的分值,这样既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促进语文教育的发展。

2.改革高考语文内容。高考是语文教学的指挥棒。要让语文教学不背离语文的本质,那么语文高考就必须考出语文的真精神。例如,对语文基础知识的考查,可以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这样才能全面地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是否完全掌握;知识考查不应局限于死的字词句等,还应注重知识的运用能力。阅读理解的考查虽然近年来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考查学生对篇章的独特感受与理解方面还比较欠缺,缺少能真正表现考生“真感情、真观念”的开放性试题。对于写作,目前的写作考查方式主要偏向于文学性作品考查而忽视了“生活中实用”的写作,例如影评、书评、颁奖词、主持词,等等,可以尝试增加这些生活中实用的写作,来考查学生的写作能力和表现学生的真实情感。可以尝试在高考的语文基础知识中应增加教材之外的基础文化知识的考查,可以通过高考阅读、写作等考查学生宽视野文化经典的阅读和独立见解,这样才能真正把语文引向课外、导向学生自主学习的好办法。

3.推动高考语文题型创新。高考考试应该具有相对的弹性和模糊性,考试题型应保证常变常新。例如,在语文高考试卷中,对口语交际的考试只是一种单一的平面化考试,并不能真实反映学生交际水平与情感态度。因此,可以借鉴当前英语考试的方法,利用多媒体给学生创造模拟的对话场景,以检测学生通过语文学习真实应对生活的态度与能力。这样能使学生更灵活的去学习知识和运用知识。

教育考试论文篇6

论文摘要: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在全国各地蓬勃展开,课程评价的改革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实际出发,根据课程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要求,探索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新思路,是我们中学语文老师的重要任务。本文将发展性课程评价引入语文考试改革中,在发展性教育评价规范性评价的基础上,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语文课程不断发展为目的,力求发掘发展性教育评价对语文考试改革的启示。  

 

发展性评价制度首先由英国开放大学教育学院的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并提倡,这一“发展性”教育理念已广泛渗透于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中,促进学生发展是当代学生学习评价的重要价值取向。发展性课程评价理念具体落实到学生评价上,便集中体现为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理念和方法,顾名思义,学生发展性评价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学生评价。 

语文是以语文知识为中介,训练学生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一门基础课程。语文考试要突出考试的最终目的,使考试成为一种发现教学问题,并有利于促进教学发展的必要手段。综上所述,所述语文考试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努力: 

一、考试命题的改革 

(1)语文考试要求以注意能力为原 

则。语文教学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因此语文考试命题应以测试学生的掌握能力为主,而不是单纯地考查知识。语文考试命题应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而不是以教材为中心),通过增加规律探索问题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学业考试的命题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渗透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一是选材,可以在考卷的选文上从认知入手,由形象引发情感,由情感驱动引发共鸣,让学生在感情的陶冶中展开想象,启动思维,从而考查学生对作品内容、作家的感情观点及态度、作品艺术魅力的感悟、理解等能力;二是设问,即要求学生做出有关的价值判断或态度取向。 

(3)增加开放性试题。过去语文教学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变革,这与考试注重选拔与甄别功能、忽视学生主体地位紧密相关。近年来高考语文正实现以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的转变,而试卷中开放性试题的设置,便是这一转变的突出表现。可以说,开放性试题不仅对中学的教育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开放性试题提倡解题思路和答案的多元化,重在言理,使学生思维更开放、更活跃。在命题中增加开放性试题的分量,考查学生综合利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调整设问方式。美国著名教育家哈尔莫斯说,问题是学习的灵魂。通过试卷问答呈现问题型考题,培养学生问题意识与怀疑精神。考试命题中,问题的提出采用与学生交流的方式,增加对话性的题目,不仅能激发学生答题的欲望,也可以使学生更好地进入问题所创设的情境中,与试卷融为一体,这样,对于学生而言,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的命题方式是命题者提问,学生作答。新课程改革提倡让学生学会提出问题,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做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这个观点体现在考试的命题中表现为开放性的问答,可以给学生提问的机会和空间,通过自己对问题的思考和知识的熟悉程度,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提出不同的问题。这样,既激发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又满足了学生不同层次的学习的需求,使得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如扬州市邗江区2005年1月八年级期末试卷第7题:“在《长征组歌》《最后一颗》《人琴俱忘》《记承天寺夜游》《明天不封阳台》《在天空中理家》《送你一支转基因花》中选两篇课文,各设计两个问题,以指导下一届八年级的同学掌握该科的学习重点。” 

二、考试结果的反馈 

如何运用好考试结果,对于实现教育培养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促进学生发展和改进教学的重要环节。然而,在语文考试测评结束后,大多数教师只给学生一个笼统的分数或下一个简单的结论,很少对考试结果做出分析反馈,这种简单化的处理容易挫伤学生学习的自尊心,从而加重学生的心理负担。对于成绩的处理,也不是简单地排名次,应该尽量采用等级制,帮助学生认识自我。 

 

参考文献: 

教育考试论文篇7

关键词:高职;课程;改革

大力倡导职业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是中国工业化的一个必然过程。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日益提上日程,职业教育如何进行课程改革,才能更好地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本文就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谈一些个人的思考。

一、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必然性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职业人才尤其是高技能职业人才的短缺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已严重影响到企业、地方经济、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高等职业院校作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发展机遇。在新时期下,国家大力倡导职业教育,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如何培养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合格的技能型人才,是每一所高职院校、每一位高职教育者面临的挑战。传统的职业教育模式已不再适应社会需求,开创新的教育模式,进行全新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培养出大批的优秀技能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

课程是高职教育的核心,课程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职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效果,因此,针对新形势下的课程改革,怎样进行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有力而有效?本文认为,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突出社会需求、职业需要

新时期下,传统的职业教育课程模式已严重脱离社会生产的实际需求,这种模式下所培养的技能型人才,不能完全胜任社会生产实际任务,无法保证社会生产的数量和质量,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高职教育课程的改革亟待进行,然而在职教课改初期,我国多数高职教育课程的现状基本上是学科系统化课程的简化或压缩,这种课程模式可以向学生提供较好的学科理论基础,但所学内容与职业实践是间接的,或脱节的,这种高职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存在极大的偏差。因此,必须进行全新的高职教育课程改革,改革的关键要突出社会需求、职业需要,由此可见,高职课改并不仅仅体现在理论上,也绝不仅仅局限于校园内。一个全新的、成功的高职课改,需要走下高高的理论讲台,走出校园,深入社会企业实践当中去,进行充分的考察调研,研究新时期下社会生产中真正需要什么规格的高职技能人才。以轨道行业为例,在新时期下,高速动车在国内快速蓬勃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技能人才,而作为高职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怎样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为这个新型领域培养优质的技能型人才?这没有实例可照搬,我们就必须走下讲台、走出校园,深入到高速动车的生产实践领域中去,考察调研该领域对人才的需求。现归纳如下。

(1)产生的新岗位:动车组检修、运用、维护和管理工作等。

(2)岗位的工作任务:检修、运用维护、管理等。

(3)岗位的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4)岗位的能力要求:具有动车组检测、故障诊断与处理等实践技能。

(5)岗位的知识要求:具有动车组结构、原理等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6)岗位需要的职业资格:动车组地勤机械师。

然后形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实践专家访谈,构建典型工作任务,归纳和提炼形成课程体系,并进行课程体系专家论证。

这种课程模式来源于生产实践,强调了社会需求和职业需要,因此这种课程模式培养的高职人才必然能适应社会生产的需求,极大地推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强调职业能力

传统的职业教育长期沿用本科教育模式,强调理论,忽略实践,完全违背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规律。因此全新的高职课程改革应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两部分:职业专门技术能力和职业关键能力。职业专门技术能力是强调学生掌握该职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运用该技术的能力,它包括技术要领掌握的熟练程度和一定的经验累积,以及综合应用技术从事职业活动的熟练程度等。职业关键能力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及职业素养。由此可见,职业能力的标准完全来自于生产实践、服务于生产实践,高职人才职业能力的培养如何与社会生产实践相匹配?这就需要通过就业的导向作用,将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分析的结果转化为课程目标,由此形成的职业能力系统化课程体系不再是让学生孤立、缺乏联系地掌握知识和技能,而是围绕职业能力培养的跨学科的系统化知识和综合任务课程,使学生既掌握做事的能力(职业专门技术),又学会做人的本领(关键能力和基本素质),既有迅速上岗的能力,又有面向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模式

优质的课程体系是高职课改的根本,然而如何有效实施一个优质的课程体系,这才是高职课改的核心内容。高职教育和学历教育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更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施教的过程采用传统的“粉笔”教育显然远远不能达到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标准,这就意味着高职课程改革不仅仅是课程体系的改革,更是授课模式的变革。社会对高职技能人才的需求不仅是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更是具有专业从业技能的技能型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不仅要教授理论还要践行实践,由此形成一种全新的高职课程模式——“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模式。施教的过程中,在课程体系中的每门课程的教授中采用“项目教学法”,以典型任务作为驱动,寓理论知识于实践当中,学生的学习不再是被动的灌输和抽象的理解,而是通过“做”这一行动把“学”的痕迹留下来,作为评价“教”的实际效果。打个比方:教学生切苹果,要求:均分为二等分、三等分、五等分,以此类推,教授方法:第一,选择工具,第二,对苹果进行理论等分计算,第三,就是动手切苹果。传统的授课往往侧重于前两条理论的教授,对于第三条的实践环节基本就简化或省略掉了,这样的授课环节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显然存在严重不足,全新的高职授课模式是在前两条的基础上,更强调第三个环节,往往第三个环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怎么选工具、怎么拿刀、怎么切?授课过程不仅为学生提供实践的硬件环境,而且配备完善的评价指导体系,通过“做”来践行“学”,通过“做”的痕迹来评价学生学习的掌握情况,这一教学指挥棒具体而实际,再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用试卷的分数“纸上谈兵”,显得空洞而脱离实际。因此,“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模式是践行高职课改的一项有力保证。

三、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注重“职业特色”

高等职业教育不等同于高等教育,就在于它更强调“职业”性,因此,在大力发展高职教育的同时,必须把控好每所高职院校的“职业特色”,这样不仅能有效避免教育资源的重复投资和无端浪费,而且能有效推进每所高职院校的快速健康发展,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脚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生产。然而每所高职院校怎样来践行它的“职业特色”?关键在于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就以铁路高职院校为例,它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应更突出轨道行业特色,比如:机车车辆专业、铁道运输专业、铁道工程专业等行业特色类专业,相对于通用类专业,在进行课改的过程中应该给予政策性倾斜,真正体现出“大力倡导职业教育”,突出行业特色,促进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真正为推动地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结束语

教育考试论文篇8

(一)考试目的不够明确

大学教育进行考试,最主要的目的是对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测量,是重要的教育评价手段,是提高教学相长的有效途径。但是在现在教育体系中,教师和学生单纯的为了考试而教学而学习已经成为一种畸形的发展现象。大学教学管理过程中,将学生的考试结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挂钩,导致了很多的大学教师重视科学知识轻视学生素质,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重视考试结果轻视学习过程。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教师还会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辅导资料,为学生划定考试的范围降低考试的难度。学生在这种环境中也养成了平时不认真学习考前临阵抱佛脚的习惯,只要在考前通宵达旦地背重点背资料,就能够获取很好的成绩。

(二)考试命题欠缺研究

在如今的考试教学中,有的学校规定教师的考试试题,回避自己任教的学生,同时避免对学生的命题监考和阅卷的工作。教育者普遍认为,这种考教分离的教学模式,能够减少教师的随意性增加考试结果的有效性、可比性和真实性。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结果,教师一般都会在书本的引导之下进行命题,知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延伸。在考试过程中,客观题和死记硬背的题目较多,考察学生的个人潜力和个人知识的题目特别少。教师选择的题型主要是综合论述题、简答题、判断题、选择题和填空题。所以这种考教分离的教学模式,会导致学生的综合素质较低。单一的考试模式,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应用技能也不能得到提升,个性的发展受到了限制。

(三)考试形式过于单一

高校在教学过程中一般都是在每个学期的期末,对学生进行考试。开卷考试非常少、闭卷考试比较多,口试答辩考试比较少、笔试方式比较多,因材施教的考试比较少、理论知识考得比较多。这样单调的考试既不能反映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也不能培养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还会导致大量的考试作弊现象。单一的考试形式,挫伤了学生学生的积极性,扰乱了学校正常教学氛围,对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四)考试过程监管不力

在高校教学过程中,一是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才能够评优获得奖学金,二是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够达到学位证和毕业证,三是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享有优先推荐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学生会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以提高考试分数。由于大学本身的考试制度并不健全,监考老师的责任心不够强,对于考试违规作弊的行为处理不够严重,导致了非常多的学生铤而走险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考试过程监管不力,会让学校的教学风气发生变化,不能实现考试的真正目的。

(五)考试结果缺乏分析

在对学生进行考试之后,对试卷进行分析,有助于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简单的分析,缺乏对试卷效度分析和难度分析。不透彻的分析会让考试失去反馈的价值,不能够有效地指导教学质量。最为常见的是,教师很少将教学考试分析结果告诉学生,缺少和学生的分析讨论,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不会发生改变,就不会发挥考试应有的反馈作用。

二、加强大学教育考试过程管理的策略

(一)大学要建立正确的考试观

在原来的教学过程中,考试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而在现代教学理念下教师应该树立实践能力、知识结构、思想品德、培养人才的思想。为了帮助学生和教师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进行考试之前相关的教师就要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加大考试宣传力度,让学生集中统一学习考试相关的注意事项,通过张贴考试警示标语,悬挂横幅等,让学生意识到考试的目的性,树立尊重知识的证据观念,通过自身努力获取货真价实的分数。对参与考试管理的教师,要进行培训工作,让教师有明确的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和敬业意识。

(二)完善大学考试管理制度

相关负责人要依据教学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考试管理制度,保证考试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考试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化、制度化,能够加强考试过程管理,提高考试的效果。学校要建立考务管理手册,主要包括考试管理机构、考前管理、考场管理、制度措施、试卷管理、考后管理六个方面,建立健全考试管理责任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可以提高考试管理的有效性。在考试过程中要进行交叉巡考等多种考试形式,加强在考前的人员教育和考试之后的总结力度,开展诚信考试评选活动。在考试过程中违法乱纪的学生,要进行违纪处理。考试制度也要建立一定的激励政策,在考试工作过程中表现优异的教师,以及表现良好的优秀学生团体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激励。

(三)争取大学考试的形式多样化

大学的考试管理,要进行考教合一和考教分离相互协调的模式。在考试之前教师要依据教学层次,完善学校的题库建设。这样学生能够知道本次考试的重点,在认真学习之后从容面对考试。学校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依据教学的内容,选择合理的考试形式。例如可以采取口头辩论、即兴演讲、现场模拟等形式,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还可以让考试有灵活性、有效性。大学中有一些课程实践性比较强,教师就可以采取技能操作加理论考试的考试模式,不仅能够测量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还能够了解到学生的实践水平。

(四)探究开放的教育考试管理模式

要依据学生的学习特点,采取合理的考试管理模式。尤其是在开放的教学环境之下,学生喜欢在网络上学习相关的知识,因此教师依据考试的内容,进行网络考试。开放的考试管理模式下要细化考试的内容,夯实基础的管理。进行形成性考核,是对学生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的主要方法。将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完成作业的情况,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评定等录入相关的系统,作为考试给分的主要依据。在笔试考试过程中,要加强考试的管理工作,完善考试监考制度,促进考风考纪建设。监考教师要发挥自身的职责,严格的组织好相关的考试,要求学生遵守相关考场的规则,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和考试意识。在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之中,教师要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试结果点评。例如在口头即兴演讲过程中,教师就要避免个人的倾向性,而是要客观公正地看待学生的演讲,综合考虑学生的表现,给出客观的成绩。

(五)提升对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

推荐期刊
  • 教育
    刊号:14-1331/G4
    级别:省级期刊
  • 时代教育
    刊号:51-1677/G4
    级别:省级期刊
  • 宁夏教育
    刊号:64-1003/G
    级别:省级期刊
  • 统计教育
    刊号:11-3215/G4
    级别:部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