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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9:49

音乐基础论文

音乐基础论文篇1

关键词:农村基础音乐教育现状对策

音乐教育对于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塑造完美人格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对于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音乐教育的主要阵地在农村,农村音乐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因此对农村基础音乐教育进行思考,探讨农村基础音乐教育面临的问题并提供农村基础音乐教育发展的基本对策,这些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音乐教育的现状

当前,我国农村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

1.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学设备不完备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农村学校音乐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些农村学校为了缩减财政支出,尽量聘请代课教师。教育经费不足,导致教师工资较低。而一部分音乐教师也因没有课,在年终考核时没有机会参加考核,这些导致一些音乐教师对音乐课不感兴趣。有些老师在自己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都转教语文或数学,导致音乐教师队伍严重流失。教育经费不足,导致农村的一些学校没有固定的音乐教室或多媒体音乐教室,也没有完备的音乐器材,影响了音乐课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教育观念陈旧、滞后

在较偏远地区一些农民的生活还有问题,不会有太多的心思和多余的钱去学习知识、学习音乐。即便是想让孩子学,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音乐,他们觉得不能创造财富,所以他们不会花费太多的精力和财力让孩子去学习。只有文化课成绩好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学生家长更看重学生文化课的成绩,没有认识到音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音乐在孩子全面发展中的重要性,忽视了对孩子美感、审美素质的培养。

由于学生家长的期望,以及应试教育的影响,社会上对学校的评价也是以升学率作为标准。所以,学校一方面考虑升学率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家长的“重望”之托,它们以抓学生成绩为主。在这样的状况下,一些学校就会为了升学率放弃,甚至牺牲一些看似与成绩无关的课程和活动,音乐课就是其中一个牺牲品。一些学校拿教学成绩作为老师的考核标准,一些老师用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这一连串的排名不由自主地会让学校、教师、学生都觉得走到哪里都是文化课最重要。音乐教育在一些农村的基础教育中基本是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因为升学考试不考音乐,所以平时可能还有音乐课,而一到临近期末,音乐课就会被其他课程占去。

作为中小学生,他们还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中,他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学校和家长的影响。一些学校讲升学率,家长期望他们跳出农村,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不由自主地也会重视文化课。他们对音乐的认识也只是通过电视、录音机等这样一些媒介,认识到的也基本都是时下流行的通俗音乐。其实,对于本民族的民歌、民族乐器等,他们应该多了解、应该了解的知识却从未耳闻,更谈不上喜欢与否。

因此,在农村学校,家长、教师以及学生,对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作用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甚至是模糊的。

3.师资力量缺乏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成败系于教师。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是支撑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我国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来源基本上是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毕业生。但由于一些现实问题,比如,一些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较慢,交通、通讯、文化等与城市相比较落后,所以一些音乐专业毕业生不愿去农村任教。

现在,农村较少数学校有专职的音乐教师,大多数音乐教师都由语文、数学或其他科教师兼任,这些兼任老师绝大多数也都是半路出家,他们对音乐理论知识、音乐课程教学方法等了解还不够深刻,因此音乐课教学形式单一、气氛不够活跃,致使学生对音乐课也失去了兴趣。而那些专职的音乐教师,也会因为教学设备不完善而感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感到没有用武之地。这样的现状严重制约了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也使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和国家统编中小学音乐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相脱节。

二、发展农村音乐教育的对策

1.转变农村音乐教育的思想观念,完善评价机制

音乐教育家贺绿汀曾经说过:“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关系到整个后代的文化修养、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的大事,绝不可可有可无,等闲视之。”所以,必须要改变长期以来影响音乐教育向前发展的传统教育思想和教育体制,改革考试制度。虽然素质教育的口号已经提出了很多年,但是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还不够好。要对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进行教育,使他们转变“分数第一”的观念,树立让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审美教育培养的思想。还要鼓励学生家长参加一些社会艺术活动或民间艺术节,使家长切身体会到艺术的美和音乐的美,使他们明白音乐教育在孩子身心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以及对塑造孩子心灵的重要作用。

在改变社会、学校、家长教育观念的同时,随之改变的一个问题就是教育的评价机制问题。当各方都认识到音乐教育的重要性时,便不会再以单一文化课成绩来衡量学生和评价学校,这样会激发学校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

.加大对农村音乐教育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教育需要投资,音乐教育更是如此。音乐教学设施是实现课程标准的保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音乐教育的投入,同时要积极鼓励和调动社会上各种力量来对农村音乐教育进行投入,逐步建立多种渠道,来筹措农村音乐教育经费机制,解决农村音乐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改善办学条件,修建音乐教室,配置音乐教学器材,完善教学设施,提高农村音乐教师的福利待遇。这样,一些音乐教师才会安心扎根农村,在农村音乐教育中实现自我价值,从而保证我国农村音乐教育得到真正的发展。

3.优化农村音乐教师队伍

针对农村音乐教师紧缺,且目前音乐教师的音乐素质较低等诸多问题,首先应该稳定在职音乐教师队伍,加强对在职音乐教师的定期培训,提高这些教师的综合音乐素质。发展有音乐爱好的其他课程教师,鼓励他们加入音乐教师的队伍里,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从而壮大农村基础音乐教师的队伍,提高他们的教学技能和水平。

当然,单靠农村音乐教师的自我补充和自我发展还是远远不够的。要鼓励高等师范、中等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和专业教师到农村去作讲学、作兼职,这样有助于他们了解农村基础音乐教育、了解农村需要什么样的音乐教师,然后再结合高等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样便不至于使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与基础音乐教育脱节。同时要鼓励音乐专业的毕业生到农村去建设农村,毕竟城市人口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一少部分,城市学校所需的音乐教师也是有限的。因此,要帮助他们树立到农村去的观念,帮助他们克服思想上的负担和困惑。另外,相关部门对这样的毕业生在生活上要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

4.充分利用有利资源,丰富教学内容

中国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根在农村,要保存传统音乐文化就必须从农村入手。对于农村音乐教育来说更是便利,对传统音乐文化触手可及,要充分利用当地的音乐资源。

民间传统音乐具有淳朴的乡土气息,适合农村的特点,容易在学生的心灵上产生共鸣。例如,淳朴高亢的西北民歌、委婉悠扬的江南丝竹、豪迈热烈的北方吹打等,这些不仅能陶冶学生的情操,激发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而且更容易被广大农民所接受,对他们的思想进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对学生的感染也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因此,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请一些本地的民间艺术家到学校进行演出,丰富学生的音乐生活,使他们了解本土的民间音乐。这样既丰富了学校音乐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对于民族音乐的传承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我国要实现21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科教兴国,一定要狠抓农村基础音乐教育。一方面加快发展农村的经济,这是物质基础与保障;另一方面,社会、学校、家长要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音乐教育对中小学生智力的启迪、人格的塑造以及想象力、创造力的培养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重视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改变农村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伟大工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诸多现实困难,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

参考文献:

[1]邬志辉,任永泽.精神培育: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教育的使命[J].东北师范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2]苏敏.农村基础音乐教育边缘化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科教文汇.2007(8).

音乐基础论文篇2

中国传统音乐教育随着西方音乐的不断渗透,已经丢失了属于中国特色的韵味,越来越多的中国传统音乐知识被更替,“宫、商、角、徵、羽”五音的应用越来越冷门,中国传统音乐知识逐渐被淡忘。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泱泱大国,其特有的文化艺术性应该被积极弘扬而不是被抵制。现如今崇洋的现象显著,学生更乐于接受钢琴、吉他、小提琴等西方乐器,对于中国古代乐器所知甚少[1]。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山歌民歌不被新一代的青年们接受,他们拒绝学习古老的音乐文化。因此,为了防止中国传统音乐被历史遗忘,我们应积极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知识,鼓励学生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乐器,继承和发扬记得住时间考验的中国传统音乐。

二、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与哲学的关系

1、教育目的。中国古代将音乐教育作为学堂正式授课的内容之一,将音乐作为传扬道的一种方式,要求音乐服务于政治,规范道德,以求和平的社会氛围。所谓“致乐以制心”、“乐者乐也”就是这个道理。儒家认为,音乐可以塑造品格,培养情操,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在进行音乐创作时音乐也一定高雅脱俗。

2、教育过程。中国古代对音乐的教育在“体悟”上,一个人通过自身的实践经历和前人留下的规律进行学习。这种学习是讲究含蓄、暗示,强调激发个人潜力。这种抽象的“体悟”学习过程,更注重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中以“举一反三”的教育模式为主,实现自我修炼。中国古代进行传统音乐的教育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采用点化式教育,让学生自己体会情感,在有形到象有了质的飞跃[2]。

3、教育方式。中国传统音乐的教育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性,大多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统音乐的教育。这是因为一方面,传统音乐的琴谱是以简洁为主的古老音谱,在琴谱上没有显示旋律的强弱,没有规定的节拍,在增强韵味的指法上没有特殊标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理解曲谱中的意境,才能弹奏出有韵味的琴音,这就需要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相应的点拨;另一方面,流行于民间的唱本和曲谱没有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只是在一辈辈人中进行传唱,口耳相传,家中晚辈从长辈那里获得传承,再一代代传下去。

4、教育价值。儒家强调“礼乐治国”,其中音乐作为实现“礼”的必要手段,“乐”是作为“礼”的教育手段应运而生。传统音乐强调自我调整,锻炼心性,磨练意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讲究“和”,注重音乐的意向,在音乐聆听过程中体会“弦外之音”,认为音乐引导人们产生无限遐想,“留白”的寓意就在于次。

三、基于哲学基础传统音乐教育的反思

1、传统音乐研究的反思。在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中发现,由于现在很多音乐学院采取西方客观认识论来进行中国传统音乐的分析,这就造成传统音乐的分析脱离了人物的“人格世界”,使音乐的研究只是重在音乐自身,而忽略了音乐所赋予的情感。而对于音乐的学习,如果脱离了传神的根基就使音乐本身的魅力大打折扣。同时,中国传统音乐创作是以地区或民族等集体的方式进行表达缔造的,因此带有中国传统民俗风格。在传统音乐研究中应坚持中国的特色,注重音乐创作过程和目的,接受产生音乐的意义,而不只关注曲作本身。

2、传统音乐教学的反思。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主要采用西方的音乐逻辑形式和方法,在教学中以逻辑讲解为主,忽略了语言的地域风格和中国的哲学艺术,使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如浮萍般没有根基。现在的中国音乐教育都以“哆、唻、咪、发、嗦、啦、啼”为主,丢掉了中国原有的音乐唱名。传统音乐讲究韵腔、润腔等具有传统特色的音乐风格都被西方音乐替代。中国古代乐论中,庄子曾说过:音乐可以分为三类,“天籁、人籁和地籁”,天籁是最自然悦耳的声音,如:风声、鸟声等;地籁是指地下的音声;人籁是人歌唱的声音。而佛教中讲究音乐可以”明心见性”,是指以琴音来看一个人的心性[3]。中国的传统音乐艺术是气韵出于自然,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产生不同风格的音乐艺术。北方的音乐刚硬强烈,带有粗犷悲壮之情;南方的音乐柔美婉转,意在清淡细腻。中国传统观音乐教学更应该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带有中国的哲学思想,在创作和学习上才能具有中国特色,真正将中国传统音乐继承下去。

四、结论

音乐基础论文篇3

(一)音乐教育模式的变化。在音乐教育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目前基础音乐教育的模式也在顺应需求不断变化,因此,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课堂教学本身也发生了变化,教师从生硬的灌输知识到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从被动地接受转变成为主动学习、敢于创新,学生拥有了更多的机会来展示才华。

(二)学生对学习音乐不够重视。学生不重视音乐,一方面是受音乐理论知识枯燥无味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教师的引导不到位,由于教师缺乏对于音乐学习思维的正确认识以及音乐教学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引起学生兴趣方面有所不足。

二、多媒体音乐课件在基础音乐教学应用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升学习兴趣的重要方式。多媒体音乐课件,作为一种可以实现声音、画面有效融合的综合手段,不仅能完善课题知识,也能做好必要的知识延展,对于激发学生兴趣、引起学生的好奇具有重要的功能意义。

(二)促进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能力培养。在多媒体音乐课件教学的实施过程中,丰富的知识链接使得学生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们在头脑风暴中,能够形成活跃的思维模式。

三、多媒体音乐课件在基础音乐教学中的合理应用

(一)利用多媒体音乐课件教学手段发挥音乐的魅力。在音乐魅力的教学上,多媒体音乐课件的重要作用就是能够将抽象化为形象,例如:在利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将需要教授的课程的相关知识和周边形成完整的系统,可以将音乐融入到课件中,将知识的讲解和具体的音乐呈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综合性的表达。

(二)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有效活跃课堂气氛。多媒体音乐教学会将学习中的热情和感受都激荡在学习过程中,以达到情境教学的最佳境界。在多媒体的课件中,设计一些互动性的课堂活动,将音乐的具体教学和学生的现场互动以及学习反映结合起来,利用情境来实现有效的传播。

四、多媒体音乐课件在基础音乐教学中的问题分析

(一)课堂教学过度依赖多媒体音乐课件。随着多媒体音乐课件的推广和使用,造成的一个问题就是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过度依赖教学课件。这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多媒体音乐课件因为能够实现音乐、文字、画面等多种形式的综合使用,能制造有氛围的课堂,但是,当一些教学内容不需要用多媒体音乐课件呈现时,就会显得单调无味,无法有利地调度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激情。第二,由于多媒体音乐课件能够完备地呈现所需要教学的内容,因此,一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照搬课件的内容进行讲解,课堂没有丰富知识补充,也会造成课堂教学的乏味。

(二)多媒体音乐课件信息量过大,影响教学效果。多媒体音乐教学课件因为能有效实现庞大的知识网络构建,老师在准备课件方面省去了课堂板书的许多程序,虽然能够有利于形成系统的知识教学,但是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老师和学生在课堂中的有效互动,学生面对数量众多的知识要点,理解和接受能力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如果盲目扩充多媒体音乐课件的内容,也会造成学生的负担。

五、多媒体音乐课件在基础音乐教学中的应用建议

(一)明确使用多媒体音乐课件教学的目的。多媒体音乐课件教学具有重要的教学意义,但是教师也需要根据教学需要来选取多媒体,根据教学内容的难点、疑点来选择。为了使用多媒体而使用多媒体,无异于是本末倒置,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在不同的教学内容上使用相同的教学方式也不利于整体教学优势的发挥,有针对性的使用才是正确合理的。

(二)教师的导向作用。在多媒体音乐课件教学的过程中,还要重视教师职能的转变,实现老师的导向作用,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让他们自己主动地参与到学习的过程中。要重视教学手段的改进,发挥多媒体音乐课件的作用,将需要丰富和拓展的知识放在课外进行教学,寓教于乐。

六、结语

音乐基础论文篇4

十年课改实践深化了一个重要认识:音乐课程需要一种适宜的哲学观引领和指导。两版课程标准所彰显的哲学观,标志着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辐射到实践领域,音乐教育哲学学科的形成已初露端倪。本文通过分析和对比两版课程标准,探讨引领和影响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实践的哲学思想,这是本文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课程标准的研制促进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与发展

“教育哲学具有理论性、综合性(或概括性)、批判性等特点”,是“对教育中的一些根本问题,从哲学的高度进行研究和探讨,从中找出一般的规律,作为教育理论和实际的指导。”在音乐学科,国外音乐教育哲学思潮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并推动了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在我国,廖家骅的《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是较早出现的此课题研究论文。但和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相关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状态,导致了音乐教育更多停留在应用教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层面,缺乏宏观层面哲理性理论的支撑。

以2001年新版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出于本能和自觉开始寻求更深邃教育哲学理论的支持与指导,在课程标准的研制中借鉴和吸收了不同学说的精髓,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实现了音乐课程理论建设上的新突破。自此,国内学界开始逐渐关注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了围绕“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一系列讨论,以及对国外研究成果的译介、专题研讨和硕博士学位论文的专项研究。

关于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讨论和争鸣,代表性观点譬如:管建华针对“以审美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基础,提出了批判与质疑,他认为审美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过时的普遍主义,是反历史主义和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并借鉴国外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和后现代哲学的理论视角,提出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观。⑥杜亚雄认为,音乐属于表演艺术及其非语义性两个基本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不能以审美为核心。在创作、演出和欣赏三个环节中,“表演”最为重要,音乐教育应该“以表演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演唱、演奏能力为重点。李渝梅和李方元评介了“功能音乐教育”哲学观,这种哲学观认为审美音乐教育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而功能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观念,体现了包容与进步。

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国内学者们开始从哲学角度进行思考。王耀华提出了“音乐创造为核心”的哲学观,认为音乐是最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之一,应将“创造”贯穿于音乐教育实践的全过程。刘沛认为,目前音乐教育的价值观点呈相互融合的趋势,应该在进一步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功能、目的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基于音乐学科本体及其文化语境的多维度的音乐教育逻辑体系和价值范式。宋瑾提出,音乐美育中将美作为善的附庸,把音乐作为教化的工具,这种错误观念影响了具体教育实践。音乐教育中要实现“以审美为核心”,必须改变“重善轻美”的历史惯性。廖家骅赞同当前我国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在坚守“审美教育”观点的同时,提倡“洋为中用”的治学态度。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兼容论”、“求善论”等观点。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为选题的学位论文,例如:《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审美现代性视角下的美国音乐教育研究》、《后哲学文化为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认识和思考——基于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乐者“乐”也——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之省思》。此外,谢嘉幸1997年把埃利奥特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介绍到国内;《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在我国翻译出版;2009年广州大学举办了国内首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埃利奥特本人被邀现场讲学,使国内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关注和研讨进一步走向深化。以上研究成果,折射出我国十余年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显示出课程标准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2011年版课标颁布后,国内学者开始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展开相关研究,有别于以往对课标进行分析与解读的研究思路,如王州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和“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基本理念的探究。将课标的研究定位于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符合21世纪教育哲学的转变:“要从‘以教育知识为核心’转变为‘以教育实践或教育生活为核心’”,“这种教育哲学的最终目的是要真正地提高人们的教育智慧,而不仅仅是增加人们的教育知识。”经历十余年发展,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已从理论自发转向学术自觉,未来学科的发展应该超越对音乐教育一般性规律的“总结”与“概括”,着眼于实践性与反思性研究。“实践性”赋予学科发展以新的使命:音乐教育哲学不应该处于被动“解释”实践活动的地位,而应该主动“改变”实践,从抽象的“为知识而知识”,转向思考真实教育情境中的问题,为音乐教育行为的优化与提升而探求知识。“反思性”应为学科研究的另一关键性基点:其作用不在于对音乐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对音乐教育实践行为的指导,而是使教育工作者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的认识逻辑与行为模式,从而突破程式化,为新的音乐教育与教学的设计提供思想支持。如同“哲学是对事物的寻根究底的反思”,音乐教育哲学就是对音乐教育问题反思性和彻底性的探究,其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者对教育行为的掌控力和理解力。

无论是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借鉴与吸收,还是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研究音乐课程标准,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走向更深邃哲学理论研究层面的必然。

二、课程标准的修订彰显了音乐教育哲学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基础的定位,关乎音乐课程价值、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标准、课程实施等几乎是音乐课程的所有方面,可谓举足轻重。”2011年版课标,从理论阐述到实践操作标准,无不显示出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上的基础意义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一)理论上的基础意义

2011年版课标作为国家规范和指导基础音乐教育的正式文件,在理论上海纳百川,广泛汲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重新界定了一些重要的概念、理念及其内涵,体现出音乐教育哲学在课程发展中的理论基础作用。

2011年版对“音乐审美”的内涵做了理论上的深化:“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音乐审美内涵的重新阐释,厘清了2001年版中不明确的概念界定,避免了实践中的误读,提升了理论上的意义。“课改”以来,对音乐审美的片面理解,主要表现为审美主体(学生)对审美对象(音乐作品)的单向体验,在2011年版中得以澄清和明确定位。使“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从理论上揭示了作品本身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独特作用,在实践中修正了音乐教学中的主、客体之间的裂痕,显示了我国素质教育的新方向和新理念。

2011年版梳理了“审美”和“美育”的关系:音乐审美“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审美”指向非功利性的精神需求,是音乐教育不可替代的独有价值和功能。“美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塑造完美人格、发展人的全面素质为目的。二者密切联系,共同构筑了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中“美”与“善”的教育价值取向。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看,如果重“善”轻“美”,实践中会导致以德育化的认识活动进行审美教育,使受教育者得不到真正的音乐审美体验;如果重“美”轻“善”,则也不利于音乐的多种教育功能的发挥。审美和美育的关系涉及到音乐教育实践的方向和教学操作,因此,2011年版在理论上给予了全新的阐释与提升。其“审美”理念扎根于我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强化了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之一。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版课标强调“审美”和“美育”为“我国”所特有。早在《尚书》中,就有我国古代关于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最早记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审美”和“美育”思想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范畴,指导着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和审美实践的进行,成为东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1年版课标的哲学基础中,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成为了重要部分,使“审美”和“美育”等一系列理念的理论基础更为扎实,也促使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更为本土化。

(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以逻辑思辨为主,但必须超越纯理论层面并应用于实践,方能显示其学科价值。在2011年版扩写的“课程设计思路”部分,体现了音乐教育哲学对教学实践的重要引领作用。

第一,加强了音乐课程中美育的可操作性。为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2011年版将教学内容整合与拓展成四个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的四个教学领域有机融合,通过不同的教学内容,用“以情动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知、情、意的能力,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2011年版课程标准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出发,为新中国建国后历经曲折的美育确立了实践上的立足点。

第二,2011年版课标特别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强调理论研究能够反映和引导实践活动。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国内的一些学术论文局限于理论思辨层面,缺乏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最近,笔者有幸见到一份修订中的音乐教材目录,曲目囊括了不同时代、风格、流派和地域的优秀音乐作品,包括奥尔夫和柯达伊的经典教学曲目,其中一首柯达伊作曲的《滑雪》,不但标注了柯尔文手势,还在教学细节上做了符合我国音乐教育实际的处理。这反映了当前一些音乐教育的实践探索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未能与实践很好的结合。2011年版课标纠正了上述偏颇:“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和实现的。”此表述将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等哲学观有机融合,并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强调了多样化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

第三,2011年版课标强调了音乐实践能力的培养。2001年开始的音乐课程改革中曾提出“淡化知识技能”的口号,在教学实践中产生了一些片面的理解,甚至部分教育专家也认为审美能力是独立的,和知识技能并无关系。2011年版课标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出发,把“音乐素养”概括为“双基加四个能力”:“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并明确了掌握一定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作用及意义:“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能力的关系。”

三、在一定文化立场上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2011年版课标的修订与颁布,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渐趋成熟。尤为重要的是,其理论基础并非学术拼盘,而是在坚守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实施了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一)反思:文化立场

当今世界,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作为文化传播与传承主阵地的教育领域,在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是重中之重。1994年10月3日,在日内瓦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上通过了《为和平、人权和民族的教育综合行动纲领》,其中指出:“教育必须教育公民尊重文化遗产”。一个国家或民族想要发展,吸收外来进步文化必不可少,但前提是必须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所以,当今各个国家更加意识到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反思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如果脱离文化立场和具体国情,以堆砌国外的各种理论观点做为立论依据,其结论难以令人信服,也不能在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而不同”的传统哲学思想。“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核心哲学精神,“讲求共存与和谐相处,承认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多样性,但并不互相排斥,即使是不同质的实体和部分也可以在某种逻辑精神的联系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音乐教育哲学的“和而不同”应是在保持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为中心,国外理论为多样化补充的哲学观。目前国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已显现出重建文化立场的趋势,如有学者指出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民族意识的重要性,还有学者认为中华大地上有着足以令当代音乐教育安身立命的哲学根基。

当今,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也不乏曲解与误读。作为音乐教育风向标的课程标准,其理论导向作用不容小觑,2011年版在“文化立场”问题上同样旗帜鲜明。课标重新扩写了“课程性质”,“人文性”居于首位:“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课标中音乐的“文化”体现了不同民族精神内涵的特质,给音乐教育活动打上了鲜明的烙印,这本身就是“文化立场”的明确表现。再者,2011年版课标将“多元文化”改为“文化的多样性”,文字的修改折射出了哲学观的变化。本文认为,两者的不同在于多元文化消弭了文化中主位和客位的差异。文化多样性则是强调了民族的主体性——无论是音乐教育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均需坚守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民族意识。

课标还赋予“文化立场”以显性可操作的特点:“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这并非学术壁垒或盲目排外,“文化立场”的建立和吸收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是相辅相成的:“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这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熟与学术自信。

2011年版课标的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各项内容,无不显示出对文化立场与民族意识的重视。这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具有启示性意义。既以本国的民族精神为内核,又要善于借鉴和吸纳异文化,才能真正促进学科的发展与繁荣,进而带动音乐教育实践的提升,这也是课标对一些学术争鸣的明确回应。正如廖家骅所说:“修订稿能够在众说纷纭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潮中,坚守国民音乐教育阵地,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显然是把握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正确导向,为今后音乐教改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正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种体现,它凝聚着无数先哲学人的智慧和心血,应该得到珍惜、坚守和发扬。”

(二)开放:兼收并蓄

音乐教育哲学既是文化传统的积淀,也是时代思想内涵的精华,这两方面构成了学科的基石。我国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乐教”思想和百年来“美育”的实践是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浓缩为我国古代“乐教”思想的核心哲学观,音乐教育在审美和情感之间,在道德价值和情感价值的统一性之间,先秦时代就已经做出了实践。中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源“学堂乐歌”,在实质上兼容了中国传统的乐教思想和外来音乐文化。王国维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体现了中西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交融。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上一些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观念和学说,不断丰富着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乐教思想是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不可忽视的积淀,延续百年的“美育”思想则融汇了中西文化,这双方面奠定了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基础,也确立了2011年版课程标准兼收并蓄的哲学观。

首先,2011年版课标开拓性地界定了音乐课程的三个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全面涵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学说。以往各版本的音乐教学大纲缺乏对音乐课程本质属性的归纳与总结,2001年版课程标准首次界定了音乐课程的性质,深化了对音乐课程的理解与认识,但表述的相对简单。2011年版中,“人文性”是对音乐课程的全景式概括,奠定了学科发展的基础;“审美性”体现了音乐艺术的本质与主要价值,凸显了音乐课程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不可替代性,是我国“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托;“实践性”将音乐的本质探究转向了多种生动的教学活动,将音乐的音响和主体活动合二为一,实现了音乐课程的价值。这“三性”有机融合并概括了美育论、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将音乐教育理论发展到了新高度。

其次,2011年版的五条“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高度凝结的产物。作为国家正式文件,课标不直接阐述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而是将其概括为应用性的基本理念,作为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理论基础。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一、二、四条。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了音乐的情感性特征,承载了我国数千年“乐教”和“以美育人”思想,在注重音乐本体的基础上,将音乐的“审美”与“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并做到了以学生为本,来发展其音乐学习的兴趣与爱好;“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显示了我国对“音乐教育哲学”这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诠释,“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理念中的各种表述从我国教学实际出发,诠释了“实践论”,有机渗透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王耀华的“音乐创造说”和杜亚雄的“音乐表演说”,显示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包容性与发展性;“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我国音乐教育在强调文化主体的基础上,将视野拓展到全球语境的必然选择。同时,对于我国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学习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使音乐课程增加弹性与可选择性,推动了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

“独树一帜,难免偏颇;而放宽视野,实事求是,在音乐教育的多种观点中求取平衡,变非此即彼的单极思维为兼容并蓄的多极思维,应该是解决问题的较妥办法。”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百年经历,已证明了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是必要和可行的。在此,还需申明的一点是:借鉴有标准、应用有主次。无论是本国传统音乐文化思想,还是外来的学说和观点,都包含着对客观情况的适应性问题。尽管不同学说的历史背景、研究视角、观点立场各不相同,但均需放在一定的教育情境中考察,从而提炼其合理的成分,再应用于具体的音乐教育实践。再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成果的输入与输出同等重要,作为国际音乐教育改革的一分子,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华民族理应研究出有价值的成果,为国际音乐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音乐基础论文篇5

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教育使命的全新教育体制,对于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所应该具备与行使的责任与担当,要求我们必须对适应社会需求以及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双基”有正确的理解、认识与定位。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从思想认知的深处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者将“双基”实施赋予了新的期待,给出一个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时代意义的新功能与价值。音乐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才的需求以及社会职位的需要而不断适应与时俱进。我们不能够将“双基”定格在最初所理解意义上的音乐教育表层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当新的教育使命赋予了音乐教育专业新的使命是,他的“双基”功能与内容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和更高的要求。因此,从新课程改革为基点的音乐教育课程,进一步厘定了“双基”的内涵以及重新确定了在终身教育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并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地位

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过程中,强调“双基”的重要地位是巩固与强化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专业技能与基础理论知识学习的重要方面,但也不是教条的偏重于“双基”的实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构架中,既要考虑到对学生知识以及能力的综合性培养,又要照顾到个性的发挥与因材施教。不能够因为注重了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训练与培养就忽视了其他知识结构的渗透。每一个方面都不能走极端,要权衡好每一个课程模块之间的关系。重视结论的同时也要重视教育过程,要注重对学生知识体验的培养和创新精神,注重课程建设的价值与意义。

1.“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规约性教育者认为,强调主动性学习与探究性学习是进行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训练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有效途径。由此,在进行课程建设中,传统意义上的“讲授新课”环节提倡变更为“主题探究”环节。在强调基础理论讲授的过程中,更加重视的是讲授的过程,是学生参与教学的过程,更是培养学生主动研究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一种文化能力上的规约性,强调在双基实施过程中,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而不是单方面的知识讲授。是一个多元化的过程,而非原始意义的拼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了关于“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地处理好“双基”训练与形成“主动学习”之间的关系问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这个道理,在基础知识学习过程中,要想办法让学生通过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建立良好的、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能够形成可持续学习的能力,通过课程建设的归约性,使双基成为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中既有“基础性”又有“能力性”的双面。事实表明,这种高层面的双基训练与教育比以往单一的基础知识与技术能力培养具有更高的挑战性,需要音乐教育工作者付出更多的努力与思考,才能够在不断的实践中形成科学、良性的双基教育循环体系。

2.构架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文化层面的双基认知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价值取向的核心是音乐基础理论与技能教育的扎实性与多元性,通过课程落实与实施,使这种价值性在某种程度上不仅仅体现音乐理论与基础技术内涵,也反映出课程的价值取向,从一定内容上体现了时代与社会需求的本质性与课程精髓。当然,不可回避的是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过程中,“双基”的培养与实施也有其更迭演变。尽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价值取向本身作为一种价值活动的主体过程,但它的内隐性变化与内容上的拓展都必须在一定的社会与文化层面上的规约,不能够脱离社会与历史而进行空想理念上的构架。从文化角度对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价值取向的核心要素“双基”进行纵向分析,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上来看将极大促进课程建设本身改革的深化。学生获取音乐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过程从课程本质上讲就是个性化学习的过程,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实施“双基”的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统一性与个性发展之间的关系;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学科综合知识构建之间的关系;学生音乐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践之间的关系;知识学习过程培养与兴趣培养之间的关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与充满人文关怀与文化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

三“、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价值取向

纵观文化开放后的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内涵建设,音乐教育课程改革迈出的每一步都为文化的进程提供了坚实的步伐。理性地提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中重视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实施,即“双基”的实践,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结构的合理配置与教学内容的科学厘定都是一种具有人才培养社会适应性的调整与摆布。存在差异的同时,必定会有共同的认知,即强化“双基”的作用,对于人才培养尤其是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建设具有相当的意义。当下,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从人文课程设置、通识课程设置、基础理论与史论课程设置、专业与专业主干课程设置到多元化、综合性、开放性的选修课程建设,都尊重学生学习的心理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双基”教育实施的根本,将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置于社会需求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大环境中,清晰地界定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本质问题与属性。这种属性将为21世纪“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价值取向提供更为自觉的文化意义。我国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更为宏观的价值性指导,需要清醒地认知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必须构建在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与认知的基础上,强调音乐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强调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更强调在面对时代与社会文化巨大发展的进步中进行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本身的反思、比较与借鉴,并进行主动探索、自主适应与不断的超越,才能够走出真正属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自身特色的文化高度。

四、结语

音乐基础论文篇6

关键词:乐理;艺考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8-0124-01

一、乐理在艺考中消失

近几年来,很多的高等院校对音乐专业的学生的招生,只考主副项(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他们仅以主副项作为决定考生的主要标准,取消了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乐理和视唱练耳)的测试。这样必然会导致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下降,更容易使学生不重视理论的学习。事实上,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对音乐文化的学习、发展起到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音乐理论知识是真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的基础,只有把技能与音乐理论知识相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有内涵的音乐人才。

二、学习乐理重要性

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最重要的莫过于对乐理的学习,它们是音乐理论学科的重要科目之一,是音乐学者们通往艺术殿堂理解音乐的重要途径和根基。音乐乐理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它就像一条链子环环相扣,如果将音乐乐理掌握不好,那么将为学习和声、复调等课程带来很大的困难,甚至将无法进行下去。

乐理知识是整个音乐学习过程的基础,目前我们所学习的乐理是在西方乐理知识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它是专门研究音程、音阶、记谱法、谱号、节奏、和声、和弦、调性、等音乐中主要因素的一门学科,这些内容的学习对个人音乐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乐理知识的掌握有助于提高音乐修养和音乐理解力,可以使学习音乐的人系统牢固的掌握音乐中的主要因素,同时扩展音乐视野,增强音乐根基。实践证明,学习音乐基础理论对开拓音乐思维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音乐乐理知识缺失造成的弊端

高等院校音乐作曲理论方面包括和声、复调、配器和曲式,常被称为理论中的“四大件”,它是创作音乐作品的重要知识和方法。而音乐理论知识正是和声、复调、配器和曲式的基础。每一首音乐作品其音乐的创作手法都不尽相同。没有了基础,那么它们结构的布局、主题的呈现、和声的进行、旋律的规整性、作品的格调等等都是理解不了的,想更深入的学习更是难上加难。

在声乐专业中,很多学习者普遍认为歌唱的学习就是单纯学习歌唱的技巧,练就一副好嗓子。其实,正是这种狭隘的、错误的认识,才导致了学生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忽视。在演唱中不仅连基本的伴奏都无法配合,而且对歌唱中旋律和歌词的规律也弄不清楚,那么对歌曲的曲式结构、音乐形象、表达的思想感情更是不知所以然。乐理的掌握对于乐团排练而讲,学习乐器的学生只有演奏技能和方法而忽略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但把握不准节奏、节拍、旋律的认知度和情感度,更是理解不了作品的思想内涵,这样,会造成整个乐团因缺乏理论知识而乱成一团。

音乐乐理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基本音乐理论在整个作曲理论学科中是最基础性的,它与其他的音乐学科之间既相互独立、相互联系又彼此制约的影响。许多高等院校中都较全面地开设作曲理论知识课程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由于没有坚固的基础理论知识作基础,理论和技能就不能做到很好的链接,这对于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生的培养就不能“一专多能”,学生没有理论知识的支撑也难于多元发展,更成不了高素质和多方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以后教书育人的岗位上就难以做到对学生传达知识的保障性。

四、乐理应回归艺术高考

将基础音乐理论作为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师范院校各音乐相关专业入学考试必考的科目之一。它主要通过视唱(看谱即唱)、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及和旋的听辨模唱、节奏模仿、曲调记忆模唱、听写等形式,检查学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识谱能力,从此衡量学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面如何解决艺术高考中基本乐理学习不足所带来的问题。首先,学习音乐艺术的学生在艺术考试中,其基本音乐理论知识的考试,不但不应该有所减少,而且应该在其强度、深度、难度、广度、和宽度上有所增加,其分值所占的比例也应该扩大。其次,在高中加大音乐基本理论的教学,同时与初中和小学同步接轨,长时间的学习使学生对基本乐理课产生兴趣。这样才能使学习音乐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后,能够很好的学习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等更深层音乐理论知识,这样,才能为高等院校输入更加专业的音乐学习者。我们应该而且必须从高考源头重视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乐理),使考进大学的音乐学生能够更好的、更快的适应音乐学习。

结语:音乐乐理知识对学生的创新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对培养学生的音乐想象力也很重要。综上所述,音乐乐理知识的学习对以后指导音乐实践有很大的帮助,使其更好地服务于音乐实践。为了有更坚固的音乐基础及全面的素质修养,我们提倡紧在高考艺考中抓音乐基础乐理的考察,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音乐的发展。

参考文献:

音乐基础论文篇7

【关 键 词】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共5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共5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共5页: 3

论文出处(作者):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共5页: 4

论文出处(作者): 四、结语

在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等都不完善,

如果能够在附中或普通中学设立音乐学的专业,并使其系统化、体系化,以及具有层次和阶段性,相信其作用及影响会更为明显和深远。

音乐基础论文篇8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一)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三)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三、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

各类课程的课内总学时为2600-2800学时,其中公共课程约720学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程为1900-2100学时,按110-115学分安排。

专业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组成。

(一)必修课(约1000-1200学时,55-60学分。括号内数字为建议学分)

1.乐理与视唱练耳(8)

2.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8)

3.声乐(6)

4.钢琴(含歌曲伴奏)(6)

5.乐器演奏(中外乐器各一种)(6)

6.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3)

7.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3)

8.中国民族音乐(3)

9.外国民族音乐(3)

10.合唱与指挥(6)

11.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6)

(二)选修课(约810学时,45学分)

1.限选课(以下三组,每组须选修一门,共162学时,分)

(1)歌曲写作与改编(3)/小型乐队编配(3)

(2)合奏与指挥(3)/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3)

(3)艺术概论(3)/音乐美学基础(3)

2.任选课(约648学时,36学分)

(1)专业任选课(约432学时,24学分)

A.音乐教育与音乐科技类课程(约144学时,8学分):音乐教育学,中外音乐教育史,中外音乐教育比较,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课件制作,计算机音乐等。

B.音乐学与作曲技法理论类课程(约144学时,8学分):音乐学概论,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学基础,外国音乐史学基础,音乐评论,音乐编辑,音乐文化;和声学,复调,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配器法等。

C.音乐表演类课程(约144学时,8学分):声乐,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教学法,朗诵与正音;钢琴(或手风琴、电子琴),钢琴名作与演奏赏析,钢琴教学法;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管弦乐器教学法,室内乐;戏剧表演与名作赏析,戏曲与说唱音乐等。

(2)美育、教育和文史哲、文理渗透类课程(约216学时,12学分)

A.美育与其他艺术类课程(约108学时,6学分):中外美术简史与名作鉴赏,电影电视艺术简史与名作鉴赏,舞蹈名作鉴赏,戏剧名作鉴赏等。

B.教育与文史哲、文理渗透类课程(约108学时,6学分):现代教育理论,中外教育史,汉语方言,中国文化简史,外国文化简史,中国文学简史,外国文学简史,中国哲学简史,西方哲学简史,中外文学名著导读,音乐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音乐专业外语文献选读,自然科学发展简史,信息技术与现代科技等。

(三)地方和学校课程(约180学时,10学分。根据区域性、民族性音乐教育的要求和学校特色开设课程)

民族音乐历史与文化,区域音乐历史与文化,少数民族乐器,民间音乐采风,民族音乐教学研究,民族语言的音乐教育实践等。

四、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入学教育、军训、劳动教育、社会调查、毕业教育、就业指导)

教育实践(10-12周,其中见习1-2周,实习8-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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