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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论文8篇

时间:2023-03-17 18:00:10

风险防范论文

风险防范论文篇1

一、表内业务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未来发展

金融会计风险是风险在金融会计业务工作领域中的一种表现。风险的说法很多,存在多种不同的定义,如:1.可测定的不确定性损失;2.出现损失的可能性;3.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4.实际后果可能与预测后果存在差异的倾向等等。风险是与损失、不确定性相联系的概念,如果损失的概率为0或l,即不存在损失的不确定性,那么风险当然也就不存在了。因而,一般将风险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在这里作为风险要素的损失是一种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可用货币衡量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金融会计风险是指金融会计业务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即金融会计业务可能带来损失的风险。

金融会计风险与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有着密切联系。按照现行制度安排,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可分为表内业务会计处理和表外业务会计处理两种方式。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从而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领域,风险的表现及防范的方法也不相同。

表内业务会计处理要求对资产、负债、权益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都能在会计报表中得到体现,具有规范性、连续性、透明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表内业务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十分宽广,除存款、贷款、外汇业务之外,大量涉及投资业务,如证券投资、信托投资、租赁、房地产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其中房地产和风险投资业务将可能成为跨世纪金融资本扩张的重要业务领域。

房地产经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适度投资房地产是提高收益,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房地产投资业务具有数额大、周期长、周转慢、流动性差、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业务领域。房地产投资风险十分复杂,一般有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灾害风险和意外事故风险等。这些风险普遍存在于房地产直接投资、借款投资和证券投资的各种方式之中,应谨慎对待。

风险投资通常是指风险行业、领域、企业的投资。广义的风险投资包括对一切开拓性、创业性和新兴产业经济活动的资本投入;狭义的风险投资仅指与现代高科技产业有关的创业投资活动。风险投资在我国起步较晚,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指导下,由国家科委制定并实施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和“863计划”表明我国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开始有了一定程度发展。金融企业开展风险投资业务,一方面来自自身业务拓展,发展服务功能和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促使国民经济高速、稳定发展的需要,金融企业拓展风险投资业务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尤为重要。它将是跨世纪金融企业表内业务拓展的重要领域。

风险投资与房地产投资相比较,具有更高的风险和更大的收益。由于高科技产品和产业都是建立在全新科研成果和科学技术应用的基础之上的新兴事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还由于一项新科技成果转化为一种新产品,需要经过工艺技术研究,产品试制中间实验,投入生产,上市销售等很多环节,而每一环节都可能存在失败甚至破产的风险,所以,它具有更高的风险性。而依靠风险投资形成的高新产品,又具有成本低、性能好、附值高、竞争力强的优势,从而带来更大的收益,风险投资面临的高风险主要是指研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使用风险和不可抗拒风险。

表内金融业务的未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发展方向。如果把房地产投资和风险投资作为表内业务未来发展的重点业务领域,那么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未来重点也将转移到这些业务领域。

金融会计风险是指金融业务(工作)可能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即金融会计业务工作中,因制度安排、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从表内业务处理看,由于理论与制度的内在固有局限,各种会计假设(如主体假设,分期假设等)为会计信息限定了种种人为的前提,使信息与实际发生偏离;由于会计组织与管理的不完善,也增加了会计风险的发生;由于会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从而增加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还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利益驱使,法律不完善及职业道德的影响,业务能力和水平的限制驱使着会计行为风险的发生。如此种种表明了表内业务的会计风险的客观性、普遍性和潜在性。

金融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将成为跨世纪防范制度风险的一种趋势。1996年7月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有人提出:“应单独设立一张报表,用以说明银行风险,并要求每年中多次进行风险评估。”(参见《会计改革与会计管理》97年l期)这种完善会计报告制度的建议,对防范制度风险显然是有益的。我国未来金融会计制度待世界援助我国金融会计项目实施后,将根据《银行基本业务会计准则》进行统一规范,以建立风险防范的金融会计新体系。

未来表内业务金融会计风险的重点将涉及结算风险、核算风险和折算风险。结算风险是利用结算管理的复杂性和不健全性的特点和弱点,通过结算凭证和结算渠道进行套取、侵吞、挪用结算资金所带来的风险,其手段隐蔽多样,涉及金额较大,是金融会计之主要风险。中央银行和金融企业通过自身职能,把整顿结算程序、加强账户管理、执行结算管理制度(包括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结算岗位责任制度、结算质量考核制度)作为会计结算风险监管和防范的重点,以减少结算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计核算风险主要表现在凭证审查不严,账务处理不及时,账务检查核对不力,复核监管不利,电脑制约机制不全,以及核算方法不当造成资金被截留、挪用、骗取、贪污、盗窃的机会所带来的种种风险。完善会计核算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手续,加强检查复核,严格账务处理规程和会计核算责任,通过不断完善的会计核算监督体系,尽可能防范核算风险的发生,以减少风险损失。折算风险是指外币报表折算中国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及时反映和披露汇率变动信息,减少折算损失,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重要方面。可见,表内业务结算风险、核算风险和折算风险及其防范也将构成跨世纪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一种趋势。

表内业务金融会计风险与会计行为紧密相关。它既包括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包括群体、组织和领导行为。风险的诱惑效应直接影响会计行为,从而构成会计行为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除会计固有的制度风险外(实际上制度也是人来设计和执行的),几乎所有金融会计风险都与会计行为有关。会计行为风险显然将构成金融会计的主要风险。这种风险与防范完全可能成为跨世纪的主流,影响整个金融会计风险的强度,通常表现为会计人受利益驱动而导致的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将构成会计安全性的重要威胁,是会计行为的主要风险。因会计人的能力,水平等主观因素导致技术风险,可以通过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加以防范,而道德风险的防范却较为复杂,一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从自身的角度防范道德风险;另一方面要改善会计执业环境,增强独立性,减少被迫提供虚假信息带来风险的可能性。防范会计行为风险不仅是跨世纪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的主要趋势,而且是整个会计风险防范的长期使命。[NextPage]

二、表外业务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发展趋势

金融表外业务通常指对银行产生收入或承诺,或有合约的业务,由于这些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不直接影响表内资产、负债和权益,仅作一注释或在线下予以反映,故称表外业务,或称“线下业务”,“或有承诺业务”,“无资产业务”,“无形业务”。

表外业务构成复杂,品名繁多,一般可分为两类近10种。(一)或有债权债务分类,包括贷款承诺、担保、衍生产品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四种。其中,贷款承诺又包括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两种,前者有透支便利和信用额度,后者有发行商业票据,备用和循环信用额,正常存款协议,回购协议和票据发行便利等。担保业务通常包括传统的汇票承兑,跟单信用证,保单,票据背书和新开发的备用信用证,追索权销售,融资支持等。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以利率、汇率变动为基础的远期交易(如外汇期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衍生产品业务具有强劲的增长势头,将可能是表外业务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投资银行业务系证券承诺、证券交易、企业并购、财务顾问、资金管理等。(二)金融服务类,包括贷款服务、信托与咨询服务、经营与业务,支付业务、进出口服务等五种,其中,与贷款有关的服务主要指出借业务和贷款组织的转让;信托与咨询服务包括信托与不动产管理、有价证券管理、养老金计划管理、单位信托、信用债券委托、离岸金融服务等;经营与业务主要指经纪和,如股票与债券经纪、共同基金、人身保险经纪、不动产、旅游等;支付服务系指数据处理,网络安排、清算服务、信用卡销售点系统,现金管理系统等;进出口服务则指服务、出口保险服务、贸易报单、补偿贸易交易等。

由于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和列报,对其确认、认量、列报和披露的方式和方法尚属研究开发之中,与表内业务相比较,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规范性不强,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表外业务会计风险与防范的特殊性和严重性。我国银行表外业务起步晚,意识不够,涉及的具体业务不多,一般限于、担保、劳务服务和个别衍生产品金融期货交易业务。上海“327”事件表明,我国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期间,由于缺乏风险监管机制和有效监督的立法基础,缺乏制度规范,加上会计风险意识不强,风险信息簿弱,违规交易屡次发生,从而导致市场混乱,证监会于1995年5月不得不停止国债期货交易的试点。

我国银行表外业务会计准则的制定相对滞后,表外业务会计处理缺乏制度规范,其潜亏、潜盈对于在报表中体现、表外信息披露尚未形成统一要求,信息透明度低,这就决定了我国表外业务会计制度风险的严重存在。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金融对外依存度的提高,专业银行商业化,区域性银行的组建,外汇改革以及外资银行的涌入,随着我国在亚太经合组织(Apee)中作用的提高,以及日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0)等,都将加速表外业务的增长。近年来,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以及境外担保业务的发展,已显示出表外业务的强劲增长势头。因此,列入表外业务会计制度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表外业务会计规范,将是跨世纪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机制。未来表外业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和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其基本思路是借鉴国外表外业务制度建设的成果,参照国际金融界及其它组织,包括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商业银行会计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有关条款和框架,制定与我国金融市场相适应的表外业务会计制度规范,为表外会计制度风险的防范提供法规制度框架。

表外业务会计行为风险与防范与表内业务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风险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表现形式有所区别。表外业务多属创新发展业务,与表内传统业务相比较具有更高的技术性要求,其会计技术风险更为突出,因此,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表外业务素质,熟练把握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提高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是防范会计技术风险的必然要求。

表外业务高风险的存在要求高质量的、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不完整性将带来风险损失的更大可能性。因会计信息不全或信息失真导致经营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会计信息风险与会计信息质量息息相关,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确保正确决策的基本条件,是防范信息风险的内在要求。我国表外信息需求量大,信息质量要求高。现有表外信息披露,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补充揭示尚不能满足表外业务的信息要求,表外业务会计信息的完善和利用将是跨世纪防范信息风险的发展趋势。可考虑增设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表外业务风险的有关情况,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表外业务风险的有关情况,包括表外信用风险、结算风险、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和经营风险,以便为表外经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使其尽可能减少信息风险带来的损失。

国际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带动着我国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作为表外业务的衍生金融产品工具是金融业务创新的重要业务领域。可以预见,跨世纪表外业务会计风险与防范和重点将逐步转移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与防范上来。注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及其防范,准确、及时、充分地获取和处理各种工具的风险信息,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将成为未来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重点研究和主要发展趋势。(参见拙文“金融工具创新与财务会计改革”《经济学家》1998年2期)[NextPage]

三、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构建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是整个金融风险防范的组成部分。金融会计风险防范除了对其自身的风险进行防范外,还应特别注重会计对整个金融风险带来的影响。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破产事件,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雄厚实力和良好信誉,被称为“女王的银行”,竞毁于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交易员里森之手。里森越权投机日经225指数的期权和期货交易,从1994年12月至1995年2月亏损达6亿美元,巴林银行被迫宣

告破产。巴林银行破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内部管理不严(审计失效),会计风险信息不灵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里森利用临时账户越权经营,隐瞒亏损的手段并不隐秘,而巴林银行总部对新加坡分部所作的多次审计检查,却未能发现问题,截至1993年12月,新加坡的期货交易已造成的和账面存在的损失约1900万英镑,而公司报告上显示却是利润900万英镑。新加坡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Coopers&Lybrand,1994年12月的审计报告中却认为,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的内部控制令人满意。1996年2月2日大和银行事件,使其全部停止在美业务,并罚款3.2亿美元。大和银行负责债券业务的副总裁井口俊英,利用非法手段买卖美国30年期的国库券以及2至5年期的国债票据,造成ll亿美元的损失。井口俊英的非法操作手段并不高明,却长达11年之久而无人知晓。纽约联邦银行、纽约州银行政府,以及日本大藏省,日本银行的历年检查也未能发现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任何问题,这种监管乏力的事实不能不是造成大和银行事件的原因之一。巴林事件、大和事件乃至东南亚和亚洲金融风险的不少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它表明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将是跨世纪面临的重要改革趋势。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是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在整个会计防范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发挥重要的作用。

金融风险会计防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框架,改变分散的、孤立的、静态的风险防范方式,构建一个整体的、关联的、动态的风险防范系统才能提高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性,以控制和减少风险损失的发生。

从总体的视角考察,我们认为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基本结构框架至少应由相互联系的组织分系统、对象(内容)分系统、职能分系统和方法分系统所构成。这些分系统相互关联,构成一个上下左右、纵横交叉、内外结合的会计防范网络系统。各级组织的会计防范是运用相应的防范方法,对其防范对象,通过反映、监督、分析等职能来实现的。它们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的会计防范系统结构,这个系统结构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其一、整体性。各组分系统、子系统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均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看待。这种整体特性根据“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的原理,产生一种新的整体功能。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构造银行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能够获得任何子系统在孤立状态中所不能达到的综合效果,这就是整体性结构能够实现风险防范最佳效果,从而具有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其二、层次性。这个系统结构具有按层次逐级分解和衔接的特性,银行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按其组织层次、内容层次、职能层次和方法层次逐级分解为若干相互衔接的系统层次,从而构成一个多层组织、多层内容、多层职能和多层方法的结构体系,并通过风险会计信息的流动和互补,把各级层次联系起来,以发挥会计防范的最佳功能。

其三、关联性。这种特性包含两层意思,一为系统内部各分系统,子系统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二为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一个上下左右、内外关联的系统结构,这就有利于特定职能作用和整体职能作用的发挥。

按照系统结构的特征,我们把银行风险的会计防范放到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察,就能够立足整体,注重整体和部分、整体同外部环境的相互关联中,去研究和考察会计防范系统,从而达到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兼顾各方,相互协调地去实现会计防范的最佳效果。

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组织分系统包括:中央银行会计监管子系统、金融企业会计防范子系统和审计防范系统。

(一)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

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是会计防范的最高组织系统。它担负着对整个银行风险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本监管系统具有间接性、指导性、调控性和服务性的职能特征。其监管的对象(内容)主要包括表内业务风险监管,表外业务风险监管和会计风险监管。

表内业务的风险监管,主要运用《财务状况分析法》和《法规、制度监督法》。中央银行会计通过风险分析,审查资产结构和不良资产的比重,风险资产比率,最低资本金,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风险准备金以及风险的潜在因素,及时向领导和金融企业提供有价值的风险指导信息;通过表内结算、支付业务和账户管理,并与央行稽核监督、调研信息密切配合,以发挥监管的“窗口指导作用”。如果金融企业“单独设立一张报表,用以说明金融风险”则表内业务风险监管便具有更为集中,更为可靠的信息基础。

表外业务风险监管将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显得更加重要。由于表外业务均不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反映,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的特点,从而决定了表外业务风险会计监管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这些风险信息主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的方式提供。

金融会计风险是指会计事务工作中,因法规制度、机构和人员的因素导致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会计风险监管主要是指对风险有关的会计法规制度、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的监督与管理。中央银行实施会计事务风险监督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通过完善和实施风险的会计法规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以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以及风险发生后的及时处理;其二是对金融会计自身的风险进行监管。

(二)金融企业会计防范系统

金融企业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是指防范金融企业自身风险而构成的会计系统。它是整个会计防范的基础系统。金融企业风险的识别、衡量、预防、规避、化解、转嫁和日常管理均依赖于金融企业会计防范系统。充分发挥金融会计对风险的反映、监督、预测、分析等职能作用,才能有效地实施会计防范。按照会计职能的划分可将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分为风险的会计反映子系统,会计监督子系统,会计预测子系统和会计分析子系统。

风险的会计反映子系统是会计防范的基础。它通过会计核算在表内、表外的列报、揭示和披露,全面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会计信息。我国金融会计定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为表内业务风险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会计信息。而对表外业务风险的会计反映和披露方式有待完善。

风险的会计监督系统既是会计防范系统的子系统,又是会计监管的基础。它按照监督的时间定位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按照监督的形式定位可分为单项监督和综合监督;按照监督的标准定位可分为合法性监督、合理性监督。这些不同时间、不同形式、不同标准的风险会计监督,形成一个上下左右、前后贯通的会计监督体系,它具有全时性、全面性的特征。

会计预测系统主要是指通过会计定量预测技术和方法,事先测算风险损失大小的过程。它是建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之上的,是通过风险识别,大体辩别出可能出现何种风险的基础上,对其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测算,以减少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把损失控制到最低。

风险的会计分析子系统主要是依据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结合其它资料,运用专门的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研究分析的过程。会计分析子系统除运用一般的会计分析方法,如对比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外,还可采用风险分析的其他方法,如财务状况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环境分析法、幕景分析法、概率分析法、失误树分析法等。

(三)审计单位审计防范系统

风险防范论文篇2

1.1信息失真

市场经济的主力来源于可靠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失真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人为的道德原因,即会计人员为了迎合经营者的利益偏好,做出违规行为用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二是无意的技术原因,当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以及制度无法全面理解,又因为工作能力差而导致工作的程序与方法用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风险又是巨大的,它掩盖了真实的状况,从而导致偏离经济运行的正常轨道,最终导致经营成果崩溃、发展后劲削弱、决策失误、社会不稳定等不利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巨大风险。

1.2监督乏力

会计监督是改善管理内部经济的一种监督方式,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根本保证。因为会计工作通常与金钱息息相关,所以会计人员很容易在不正当的利益下做出各种违规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会计核算的监督不力,尽管我国的各种法律都必须依法经营,但是很多时候会计惩罚制度却没有跟上,同时,内部控制监督不力,会使会计人员有恃无恐,不仅会在技术与操作上失误,也会出现各种携款私逃等恶劣案件,从而导致违规行为肆无忌惮地增加经营风险。

1.3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计算企业一定时期的成本耗费,所以与经济利益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但如果财务成本的核算方法使用不当,也会造成巨大的财务与损益风险。

1.4操作与管理

操作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都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这项风险是由技术导致的,如果处理不当,甚至还会导致信誉受损。同时,如果会计部门无法充分地将管理职能发挥到底,就会使得领导决策失误。未能及时将反馈信息提供给领导决策,甚至未能从自己的操作中发现问题,这类失职的操作都会导致无法弥补的损失。

1.5制约失衡

不法分子日渐猖狂,使出的花样与手段也是层出不穷,而这些案件多多少少都会涉及财务部门,抓住内控不严的机会而直接违规操作,又或者是通过核算水平的降低而直接导致经营风险的无限放大。

1.6会计创新风险

无论是从摆脱当前的困境出发,还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会计是必须要创新的。尤其会计在财务管理方面,有着巨大的发掘潜力。但创新也必须有创新的方法,如果不能结合自身情况而盲目随波逐流,就会导致可观条件背道而驰,也会造成无法控制的效益风险。

2金融会计的风险分析

通过以上的各种金融会计的风险,我们可以得知金融会计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理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综上所述,金融会计风险是多样性的,其形成的原因自然也同样是多样性的,具体主要表现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经济环境、不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整体水平较低的会计人员素质。那么,我们将会通过金融会计的风险分析,从而找出防范与化解的方法。

3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金融会计是金融这种高风险行业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够扎实,必然会导致金融安全无法稳健运行,导致企业无法健康成长。因此,必要的防范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1从制度上规范

现代金融业正在急剧发展,而我国金融企业相关的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则却没有随之健全与完善,所以很容易导致了不适应的阶段。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金融企业应该健全会计的职能管理,通过加强与整顿会计的工作秩序和基础工作,从而利用制度提升真实核算资产质量,规定财产管理与成本计算,以此来防范会计风险。同时,在规范制度的同时,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切合自身情况来改善现状。在制度上,我们又分为会计工作的制度与管理职能制度。会计的工作制度可以切合自身改变一些方法,比如说放宽一些账目的条件限制,改革一些过于苛刻的规定。而管理职能制度,则是为了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充分发挥。

3.2积极推进会计责任制

责任中心的任务责任划分一般属于分散性的,因此,企业若是积极推进会计责任制度的话,可以有效地规避金融会计风险。同时,将责任分散化可以更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工作,当某一部分出现问题时,我们可以立马找到出问题的地方,并快速解决,这就是我们企业推进会计责任制度的好处。

3.3建设内控

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是金融机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通过从决策实施到控制、管理和监督,能够保证金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在最早的时间里发现隐患与各种风险,从而有效地降低金融会计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监督乏力和操作管理等所带来的利益损失,使会计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能够井然有序地运行下去,保护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促进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与监督,将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混乱的财务收支管理,甚至有的单位还会因为违规操作而产生恶意案件,这样的情况通常使国家与单位在财产方面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所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十分迫切的。

3.4完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能够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在技术上出现纰漏,从而遏制技术上引起的风险;加强对会计人员政治思想与道德教育能够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因为满足自身的利益而做出的违规操作;加强对会计岗位的严格选择和考核把关能够增强会计人员的使命感与责任心。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硬、管理水平高的会计队伍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我们可以具体采用以上的做法来加强金融企业会计队伍的建设。有章必循、执章必严、爱岗敬业的会计人员更能够进行金融会计的全面防范与有效控制。

4分析与建议

综上所述,会计金融的风险通常都与机制、管理与人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我们也应通过机制、管理和人员来逐个击破。首先,一个完善的会计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内控机制,又通过内控机制而有效地管理与培养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从而防范由于只重视权责制而忽略谨慎性原则的经营风险、因操作失误与责任心不强产生的利益风险和因为知识与技能跟不上而导致的效益风险。

5结语

风险防范论文篇3

关键字: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脱媒”现象金融创新不良贷款内部控制

2006年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尽快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并保持其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意在分析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以及在如何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创新,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水平。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

2004年,国务院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行试点,要求它们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以来商业银行无论在风险管理和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不具备商业银行的特征和职能,这就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目前国内银行所拥有的资产达到近30万亿,而证券市场不足4万亿、保险市场则更是仅1.4万亿;由于近年来证券市场低迷,债券市场不发达,银行业占国内融资比重在90%以上。正因为国内银行业的规模及在融资中的绝对比重,中国的金融业就是以银行为主导的格局。

国内银行业对金融市场之影响,不仅在它的正向诸方面,而且更在于它的负向各方面。也就是说,如果国内银行体系的体质好,现代商业化运作走向了市场轨道,银行监管体系及法律制度健全,这些都能够对实体经济及金融市场起到好的示范作用。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那么国内银行体系就可能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或瓶颈。无论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缺乏,还是一波又一波的信贷失控,都是国内银行体系的负向性所导致的结果。

从国内银行业产生与发展来看,它完全是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不仅深深印上计划经济的烙印,而且正在成为国内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这使得国有银行的转轨常常徘徊在计划与市场之间,而相关利益者也往往会借助于这种徘徊把计划与市场缺陷糅合在一起并把它推向极端。也就是说,国内银行业的转型不仅表现为一种漫长的过程,而且表现为一种进程的复杂性与艰难性。比如,(易宪容)现代银行制度的供给不足、运作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现代企业文化无法建立,银行改革的滞后使其不适应国内经济的快速成长,并导致了国内金融风险越来越向银行业集聚。

在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资金由“拨改贷”后,银行的贷款成几倍的增长。在那种环境下,不仅国有企业敢借,国有银行也敢贷,从而让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迅速增加。有资料显示,四大国有银行在1998年不良贷款率达到50%。如果不是国家担保,按照一般现代商业银行的法则,四大国有银行早就破产。也就是说,国内银行在转轨与改革中不仅没走出困境反而给社会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为了分散及化解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这几年成为国有银行改革的切入点和改革重点。无论是行政剥离、央行注资,还是银监会用制度严格规范,如深化银行不良贷款的监管、持续监管贷款分类准确度、考核不良贷款分类偏离度、动态跟踪各类贷款间迁徙变化趋势等,经过几年的努力总算在账面上实现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双降”目标。据初步统计,2005年6月末,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759.4亿元,比年初减少5550.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71%,比年初下降4.14%。

计划经济体制的指令性管理和经济转轨时期信用体系的缺陷,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近几年来一直集中全部力量至力于采取清收、核销、重组、玻璃等多种手段处治巨额不良资产。但由于风险控制乏力,不良贷款的前清后溢情况严重,新增不良贷款的快速增长淹没了存量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当一部分成果。

据统计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比2003年初减少3946亿元,不论贷款率13.2%比年初下降4.6个百分点,从不良贷款结构看,2004年末主要商业银行损失类贷款余额5202亿元,比年初减少1581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8899亿元,比年初减少2191亿元,次级贷款余额3075亿元,比年初减少175亿元,损失类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比率30.3%比年初下降1.8个百分点,反映出不良贷款结构有所改变。

表32004年国有银行房地产不良贷款率

全部(%)开发贷款(%)个人购房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3.07.41.2

中国农业银行8.116.62.1

中国银行4.812.81.8

中国建设银行3.17.31.2

汇总4.610.51.5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但我们注意到,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体现了政府财务重组的撤销而非真正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2004年银行业总体不良贷款率下降更多是依靠信贷规模扩张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产生的后果,但是剥离并没有使不良贷款资产消失,而是把不良资产从银行的帐上转移到了资产管理公司账上。如果宏观经济发生波动,信贷规模紧缩,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规模和比率可能出现反弹,同时银行中长期贷款的风险长期化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及部分地区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隐性风险也不可忽视,2004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汇总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贷款率在10%--11%之间,(表3所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不良率较高,尽管目前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不良率较低,仅为1.5%左右,但随着未来房屋税收政策的逐步到位和物业管理费的提高,个人按揭贷款可能出现困难。

最近有些人士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有“贱卖”的可能,在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围绕国有银行是否“贱卖”和外资入股是否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应该说,(巴曙松)由于投资者入股面临的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一年以上的战略锁定期,以及中国银行业面临的诸多“制度性折扣”,从银行上市后的股价来比照战略投资者入股定价是否过低并不科学。对于中国的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实际上是一个持续糟蹋公众储蓄、制造不良资产的落后银行体系,如果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银行体系,则是中国金融之幸。从国有银行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讨论也提醒我们,“花钱买机制”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确实要依赖于更多的制度保证和改革的后续推进。迫在眉睫的风险管理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除了信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逐步显现,当然银行业要求得稳健长远,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应该加强与整个金融体系的联动性,因此当前既要关注银行业本身的风险,更要关注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与银行业的联动作用。银行业希望股市、债市繁荣,希望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背景下,银行、证券、保险尽管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资金可以互相流动,因此,联动的作用要高度关注。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良,间接融资比重过大的情况下,更要关注融资风险集中于银行的现实。有关部门统计显示,2000年中国股票和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总量之间的比例是1:5,而目前是1:17。也就是说现在大部分企业融资是靠银行贷款解决的。“,银行业应该举双手欢迎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2004年以来,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的情况有所改善。目前不良贷款余额是17000多亿元,比2004年初减少了将近4千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目前为13.2%,比去年初下降了4个百分点。

在2005年1月29日于北京召开的“银行信用风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指出,信用风险是银行业最主要的风险,要高度重视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他要求,首先要加强我国宏观信用环境建设;其次要通过征信体系的建设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信用风险内控机制的健全;第三,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通过加大对信用风险的监管力度,督促银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我们发现通过一系列改革,国有银行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资本充足率较低、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较差、业务和产品创新能力弱等五大问题。针对国有银行的改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已启动。一九九四年,四大国有银行开始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一九九八年,国家发行了2700亿元人民币特种国债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同年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为国有银行剥离了1.4万亿不良资产。通过这些改革,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明显下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尽管成绩是显著的,问题仍然很多,有些问题甚至还非常严重。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这反映了国有银行资本扩张和资本金补充不相匹配,使其经营具有一定程度的脆弱性。2004年,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仅为百分之4.61%。2005年一月国家注资450亿美元后,虽然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分别达到百分一六点五零和百分之一四点一四,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低于百分之八的国际标准。

二是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仍然较差。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四大国有银行实现了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下降”。尽管如此,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05年三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约为百分之二十。巨额不良贷款给国有银行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削弱了其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国有银行在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等盈利指标方面也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脱媒”现象的出现,商业银行存款来源减少,贷款融资渠道减少,商业银行经营面临风险,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拓宽传统业务,经营多种理财业务,以弥补不足,但是商业银行在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原则(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开发设计环节,应制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理财业务的风险;在投资顾问环节,要按照“了解您的客户”的要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并充分揭示风险;在营销环节,要切实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在投资操作环节,要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按照客户的指示或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在后续服务环节,要保持文件和数据记录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商业银行开办理财业务还要符合“有规划、有资源、有手段、可持续”等四项要求。

重新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体系,实行扁平化管理

当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极个别机构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已经突出暴露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管理偏松、绩效考核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部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经营绩效,忽视了内部管理。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针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案件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工作,督促国有商业银行真实反映不良资产;要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严格内部控制。为此,各银行机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笔者认为应该从在以下几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和滥用权力。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加强银行内部审计力度

银监会近日《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有关人士称,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国际惯例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行分类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银监会明确表态:高风险银行将被关闭。达到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此举将对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评级结果共分为6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

2006年底国内银行完全开放之后,随着外国资本纷纷进入国内银行业,国内银行业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除了强化对自身风险认识和管理外,如何面临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将是2006年我国金融整个行业包括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只有进行金融创新才是提高中国整个金融业质量的关键,才能有效强化商业银行风险,提高与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加大银行改革力度,如果从国内银行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来看,可以说银行改革是中国现代化的基础(易宪容)。换句话说,如果中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不能够确立,那么国内经济繁荣、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因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离开了金融,现代经济就没有源头活水。而在中国现行的金融架构中,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其他融资市场及融资工具缺乏,国内银行不仅成了整个金融市场最基本的融资渠道与工具,而且成了保证民众财富的安全性、提高民众财富收益必不可少的工具与渠道。无论是从国内银行的规模、范围、金融市场的主导性及潜在风险来看,国内银行的任何调整与变化都会对国内经济与个人财富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创新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当前,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纵观国内外银行业,经营体制、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和产品的创新日新月异:从传统的分业经营到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混业经营,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到新兴的客户管理,从面对面的柜台服务到电子化远程服务,从单一的存贷款产品到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一刻未曾停止,创新模式从产品主导向客户主导演变。在创新中求发展,已成为银行业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中步入创新时代。经济金融改革使我国银行业从陈旧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实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上不断迈进。经济金融改革还为我国银行业在制度和产品创新方面提供了用武平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提高对外开放度,更对我国银行业迅速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激励着我国银行业加快创新步伐。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发展水平,中国银监会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银行业创新,同时,针对金融创新对市场反应迅速,产品推出速度快、更新周期短,组合化、交叉化、复杂化、电子化程度高等特点和趋势,密切关注和识别伴随创新的金融风险,及时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创新,在创新中实现发展。(来自银监会网站)

以下将从几方面介绍创新的方式

(一)中国银行业的业务创新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一统的人民银行独家经营模式、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的专业银行模式,发展到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商业银行模式,银行业务也从简单的“存贷汇”发展到多层次、多品种、多方位的综合服务,业务创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培育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主要手段。(唐双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简单模仿和复制新产品、增加业务品种向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渠道、交易工具和交易市场四个方向发展。

在服务方式方面,正在从大众化、标准化逐步走向专业化、个性化和综合化服务。以理财服务为代表,以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优化客户结构为目的,以满足不同客户和客户群的金融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个性化服务,正在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服务方式创新的主要方向。

在服务渠道方面,信息网络技术使得高效率、便捷化的交易通道快速发展。以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为代表,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费用为目的,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的无地域限制、无时间限制的全天候服务通道,正在快速发展。

在交易工具方面,与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方式相对应,交易工具(产品)从简单粗放逐渐向复杂精巧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发展各类衍生产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尝试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组合。

在交易市场方面,国债、金融债和次级债市场不断发展,离岸金融交易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部分银行正在积极尝试建设场外交易市场。

上述创新活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优质的服务要通过有效的通道才能实现,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要有相应的市场才能进行交易。反过来,高效的交易通道和市场必须有适宜的交易产品和服务需求,才是“有水之渠”、“有容之器”。可以预见,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电子银行、银行卡、衍生产品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等,将是我国银行业务创新的活跃领域。(二)电子银行业务创新我国电子银行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目前在国内正式建立网站的商业银行已超过40家,大部分已开展交易型网上银行业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近几年我国电子银行的发展尤其迅速。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交易额2000年仅为2万亿元,而2004年已突破38万亿元,电子银行交易已占全行结算业务量的四分之一,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总数突破3000万。

电子银行业务除面临传统经营活动中的主要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外,还突出面临着一些新型风险,如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可能出现的战略风险,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规范、数据安全、内控机制等运营风险,经营不力对银行信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信誉风险,由于法律环境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产生的法律风险,等等。

银行卡业务

中国银行卡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历经了起步和联网联合阶段,21世纪步入产业化发展阶段。目前总发卡量超过8亿张,交易金额超过25万亿元,市场化运行机制基本确立,行业自律水平逐步提高,专业化服务初步形成,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

目前我国银行卡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技术风险目前相对突出,具体表现为伪卡犯罪、自助机具诈骗、商户套现、不良中介骗领信用卡等。为防范技术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需作出进一步努力;在培育信用文化的同时,还需加强对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同时,随着贷记卡的逐步发展,我国银行在信用卡授信管理和整体风险管理方面尚需继续完善。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在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和增加投资组合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着深刻影响。

目前我国已有50多家中、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币种主要为外币,品种主要包括期权,如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债券期权和期权结构性债券(存款);远期,如远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远期利率协议;互换,如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违约互换、互换结构性债券(存款)等。

开办衍生产品业务的银行都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健全了授权和授信管理,设立了独立的,实行了前台交易操作、风险监控和后台资金清算相分离的制度,加强了对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加强了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和改进,同时逐步加强了内审和外审对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督,但技术水平尚待提高,在经验上还需不断总结,在人才上还需大力培养和积极引进,在资金处理和管理系统以及风险管理技术方面也还需进一步完善。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有长足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因此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也十分丰富和多样化,包括银行、保险、投资管理、个人信托等各类金融服务;理财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系统的资格认定制度;理财服务展现出个性化、综合化、分层次的特点;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形成了强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

我国商业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和个人理财服务。近两年,商业银行积极推行品牌化战略,招商银行“金葵花”、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建设银行“乐当家”、农业银行“金钥匙”、光大银行“阳光理财B计划”、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产品相继面世,市场上已有20多个品牌、几百种理财产品。同时,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也将其在国外的理财业务移植到我国市场,积极开展外汇理财业务。由于体制、市场发展程度和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品种、规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与国外银行仍有较大差别。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即客户可能因投资工具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蒙受资金损失。因此,银行应向客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使其选择的投资产品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是银行可能承受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在创新中严密防范银行业风险

业务创新在帮助银行提高效率、提高盈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技术风险等等,需要严加防范。特别是目前,银行对许多创新业务还缺乏管理经验,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因此,业务创新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加强对业务创新的风险管理,将其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唐双宁)对信用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体系,并按照“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对市场风险,应按照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对操作风险,银行应在积极培养合规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银行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可披露的原则,真正做到通过创新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提高竞争力,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创新初衷。

在银行业创新过程中中国银监会将起到重要作用,其执行力度和持续性将直接影响创新的效果。为防范银行创新中的风险,中国银监会将在完善法规建设方面继续努力,与时俱进,对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和风险监管需要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银行业务创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同时积极推动改善银行创新的外部环境,如推动会计、税收、征信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规范管理上,积极推进银行创新业务的会计、统计等相关基础建设,及时建立针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和统计指标体系;在市场准入上,积极与银行沟通,针对各类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特征,加强引导,依法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在日常监管上,对银行开办创新业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其制定科学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规划,对新产品的可行性严密论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测算,完善产品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同时加强对新产品销售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上岗标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中国银监会还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国内外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金融创新对监管的要求。

中国银监会将与银行业共同努力,促进银行业务创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发展,使创新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真正成为银行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实现良性发展的推动力。参考资料:

(1)中国金融网---银监会

(2)李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宏观视觉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

(3)谢太峰、郑文堂、王建梅,《金融业务:风险及其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9月第一版

(4)戴国强主编,《商业银行经营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

(5)2005中国金融发展报告---《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改革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编,《不良资产处置前沿问题的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

(7)刘德福主编,《不良资产管理处置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

(8)蒂莫西.W科克。《银行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

(9)李辉华,苏慧文。《金融风险》。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

(10)曾康霖,刘锡良主编,《银行经营管理学》,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

(10)王海智,马有信,《金融风险典型案例评析与防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11)江其务《中国金融:制度创新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风险防范论文篇4

1、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近年有较大提高

(1)健全了信贷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施审贷分离制度。特别是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后,按照审、贷分离的要求将信贷调查与信贷审批、信贷业务与风险管理分设,使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前、中、后台分开,职责明确,贷款审批实现了集体审批,初步建立垂直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

(2)建立了信贷授权制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管理的目标,在信贷业务过程中普遍建立了一级法人信贷授权管理体制,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信贷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实行“分级管理、逐级有限授权”。

(3)实现了对客户的评级授信、统一授信制度。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管理水平、经营团队及综合还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依照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授信业务风险条线框架日趋规范。

2、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贷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贷前调查不全面、资料收集不全;轻易采用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欠核实,缺乏对假信息、报表的防范;存在由社会上不正常现象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对企业信誉调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人注册资金未到位或抽逃公司注册资金。有可能导致贷前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失去保证贷款安全性的意义。

(2)在贷时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贷款审批机制尚不完善,轻信信贷调查结论,对贷款主体的资质、信用、财产状况缺乏全面系统的审查,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轻易获得贷款资格。

(3)在贷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贷前把关、轻贷后跟踪管理,重贷款营销、轻贷后检查;贷后检查时间、频率不规范,内容不适用,检查不到位;缺乏灵敏的风险预警处理机制。

(4)在客户评级授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客户分组不细,针对性不强;客户的评级授信额度与客户的实际需求或风险承受能力存在差距;客户评级授信的范围有待扩展;信息采集手段落后,难以从整体把握借款企业生产经营的动态情况,对授信资产的风险预警反应迟钝。

(5)在信贷风险管理理念中存在的问题。对银行发展与信贷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过分片面地追求业务的发展壮大,不注重资产的质量与赢利水平。同时风险管理部门和营销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和管理盲区,在信贷业务授信工作方面实行换手操作,虽然使业务审批更趋审慎但效率明显降低,部分优质客户流失。

(6)人力资源配置与风险管理需求不匹配。集中表现为基层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数量偏少、素质偏低,工作效率不高,团队作用发挥不充分。这导致基层行在个贷业务管理上力不从心。

(7)在信息管理技术手段中存在的问题。信贷风险信息采集准确性、客观性亟待提升,电子化水平不高。目前基层行贷后管理仍停留于对要件是否齐备、要素是否齐全等形式检查,缺乏电子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支持,对信贷资金的使用、客户财务状况变化等无法做到有效分析、全面跟踪监督和及时预警。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培育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和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的相关规定,健全的风险管理理念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一致性理念。即银行应确保其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相一致。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银行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而进行风险管理则是为了降低失败的概率及经营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从而确保银行实现更多的利润。

(2)全面性理念。即银行首先应确保其风险管理能够涵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即所有风险都有专门的、对应的岗位来负责。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于新产品、新业务,银行应确保这些产品、业务在被引进之前就已经制定出适应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

(3)独立性理念。即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之间要相对独立。独立性理念的实质就是要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因为清晰的职责划分是确保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前提。

(4)权威性理念。即银行应确保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具有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其客观性和公正性。银行的风险管理势必要渗透到业务部门的运作中,因而很容易受到抵触,如果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强于业务部门的权威性,风险管理工作将难以顺利执行下去。必要的监督可以确保各个岗位职责的充分履行。

(5)互通性理念。银行应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即风险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各相关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的互通渠道。

2、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强化信贷风险内控管理机制。一是营造信贷风险管理的内控环境,在建立现代商业银行法人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真正法人治理机制的步伐,健全法人责任和利益之间的制衡关系,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控机制的建立提供基本条件。二是完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优化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加快配套制度的跟进。应根据上级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和明确信贷风险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各环节间的衔接与合作,不断提高信贷业务程序的流转效率和服务水平。应科学有效地整合业务流程,实现对风险管理流程的全面优化,加强前、中、后台管理配合,对信贷业务流程实现全面的风险管理。三是健全客户统一综合授信制度。对客户的授信要做到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统一管理,本币业务与外币业务统一管理。要注意控制整体风险,同时加强授信知识培训,提高授信人员业务水平。

(2)综合治理不良资产,化解存量信贷风险。一是降低不良资产占比。从实际出发,继续通过以资抵贷、债务重组、法律诉讼、呆(坏)账核销及资产剥离等办法盘活不良资产存量,把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逐步压缩至可控的限度内。二是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在目前情况下,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显复杂,必须在观念、机制及手段上追求创新,以便高效化解不良资产处置的难题。此外,可以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可在结合投资银行机构、充分利用二级市场吸引社会资本甚至外资收购不良资产方面开展更为广阔的尝试。三是积极推进企业改制,促进银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督,积极参与企业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原有财产进行彻底清查评估。对暂时困难但前景看好的企业,应适时帮助其摆脱资金困境,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对一些产品结构老化、资金利税率低下的企业则要控制信贷投入。

(3)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入。一是围绕重点企业及项目优化投向。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加强对相关产业和行业政策的研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信用等级高、经营效益好、履约能力强和所属行业持续景气的客户找准投入点,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风险低、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企业,稳妥支持特色产业和行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二是关注行业风险,做好客户结构调整。目前国家仍把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作为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加强行业调查研究,紧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向,做到反应灵敏、分析全面和预测准确。

(4)强化对信贷风险管理环节的人力资源配置。一是要将人力资源向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倾斜,为信贷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注重员工的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并且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二是在业务拓展过程中要加强对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带动新业务的发展,激发新的竞争活力,推动业务创新。要理顺条线管理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积极参与到风险管理中,提高信贷风险管控的有效性。

(5)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一是加快风险数据库建设,建立内部评级的数据基础。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数据是最重要的环节。加快风险数据库建设,建立内部评级的数据基础,是现阶段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的首要基础。二是加快建设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商业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高素质的风险分析人员。要运用先进的管理工具和手段,采用统一的信息化技术,对贷款实行全过程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对信贷资产质量实施有力监测,降低信贷资产风险。

(6)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信贷文化。美国、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表明,当文化与其他产业形成共栖、融合和衍生的良性互动关系时,将形成强大的经济竞争力,因此构建优良的信贷文化成为商业银行在未来发展和竞争中的现实抉择。一是应突出体现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团队精神以及对信贷风险的敏感性,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所有信贷人员的自觉行动中。二是培育团队精神要把其宗旨、内容、形式、载体等具体化。要在员工中树立敬业精神与大局观念,营造互信、协作的氛围,消除各自为战、缺乏沟通或配合所带来的弊端。三是建设信贷管理文化要着重建立与信贷文化的内涵与要求相统一的、科学的规章制度。要把文化中的道德标准、价值取向等“软约束”融入硬性的规章制度中,增强全员防范信贷风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风险防范论文篇5

一、问题的提出

通常而言,在非理想社会运行状态下,契约是非完全合约。我们也可以合理推论,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员工(包括合伙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契约也是非完全合约。在合约的实际签订中,会计师事务所应用的契约多是要式合约,即契约往往是某地区劳动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具有相对比较固定条款和格式的书面合约。显而易见,这种契约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所固有的劳动用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审计风险,使得审计成本无限放大。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外生的约束力量来控制,比如通过审计人员对自己出具的审计报告签字从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当其无需签字时,这时候对审计人员的约束更多的只能依赖职业道德因素。特别是在审计实务中,审计外勤负责人不签字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本文拟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三级审核制架构提出研究的基本假设条件:

(1)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都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

(2)合伙人和主管某审计项目的负责人(部门经理)都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3)审计外勤负责人不在他所审计的项目报告中签字;

(4)审计外勤负责人知悉其所审计项目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5)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助理人员不可能隐瞒审计重大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非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

假设我们可以推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合约的不完全性,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

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是A,即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一方面虽然从理论上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人,但需要强调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全体合伙人而不属于单个的合伙人。然而单个合伙人又恰恰是某个审计项目的经营者。这就存在由于合伙人之间的风险偏好不同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同行为。例如某审计事项实际上风险是比较大的,但该合伙人却认为该事项风险可以接受,并私自决断而不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讨论,最后该事项却引发了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危机。于是其他非当事合伙人却不得不被动地搭这趟苦涩的便车。

从另一方面分析,单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对于其所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心尽力,尽量避免风险。但从经济学角度上说,合伙人对于自我的行为,作为风险偏好者,只是用效用最大化来替代利润最大化,这种替代收益与费用由他享有和承担。但由于事务所特殊的组织框架,其他合伙人在无形中承担了部分溢出风险。因为,毕竟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等合约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而且我国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改制而来,起始就可能存在着事业单位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很多合约签定是利益妥协的产物,这也积聚了非完全合约所致使的审计风险。

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是B、C、D,即委托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与方--审计外勤负责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直接面对客户,因而对客户的经营成果和各种信息的拥有,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而言,是最完备的。如果审计外勤负责人能力素质低下,或者存在故意败德行为等,甚至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合谋隐瞒重要审计事项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此时委托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完全不知晓,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就存在巨大的控制真空,相应的潜在审计风险就凸显出来。特别是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缺乏强有力的刚性契约约束时,他就可能存在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把审计风险成本全部转嫁到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人身上。

可见,会计师事务所非完全合约所隐藏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引起会计师事务所合约的非完全性主要原因如下:

1.人类的有限理性。由于人类在神经生理和语言方面的局限性以及外在事物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虽然从事经济活动中的人在愿望上是追求理性的,但会计师事务所对员工所从事的审计活动的故意消极性不可能全面预见。而且,审计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即使再高明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在合约中对员工的审计活动进行完善的细化。自然这就肇始了合约的不完全性。当然,这除了人的思维和行为是有限理性外,还与交易成本息息相关。

2.交易成本的存在。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合约中描述大量外在的随机状况要耗费大量成本。如果把这种情况细化,描述员工在审计时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等特性,或者合约当事人各方为此必然采取行动,都需要花费成本。而且当劳动合约的限制条款太多,可能阻止某些业务精专、品德高尚的人才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就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甚至阻碍会计师事务所的良性发展。正因为博弈双方完善合约可能要耗费大量交易成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员工只好作次优选择,省略与主要情况相关条款,使之处于模糊状态。这种不完备的合约却从一开始就累积了后发审计风险。

3.非对称信息。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是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从而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约中其实是内生的非对称信息,即会计师事务所在合约签订后无法完备地观察和监督到审计人员的所有行为。也就是在合约中,无法推测审计人员在合约后的行为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另外,在合伙人之间,正是因为信息的非对称而使合伙人对风险的判断产生差异,直接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层委托关系的形成。

4.违约成本低廉。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没有签字承担责任的约束,他就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甚至与管理当局合谋增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但他可能获得大量造假收益。如果事件败露,在目前的市场和文化环境中,受到的处罚可能仅是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可见,合约的不完全性造成违约成本非常低廉,甚至会诱致某些审计人员铤而走险。

5.对合约认识的局限性。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约只是把劳动局所制作的要式合约直接运用,而对要式合约中的可自由发挥的部分视而不见。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其中第九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就分别有如下文句:“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空白)、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对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空白)。”会计师事务所本来可利用这两条弹性款项进一步完善合约,但大部分合约双方都是一叉了事,没有发挥合约应有的作用。正是缺乏对合约效力的充分认识,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先天决定了合约的非完全性。

三、不完全合约所产生的审计风险防范

鉴于在中国目前所存在的经济发展环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门槛很低,行业人员良莠不齐,那么通过合约的完善来对审计人员进行约束就显得很必要了。但在注册会计师实务中,这方面常常被忽略,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很少关注用劳动合约去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而过多地依赖职业道德。既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则我们可以根据不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对于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

1.建立审计风险硬性约束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应统一认识,建立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尽可能数量化。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重要性水平,按不同客户、不同资产分门别类的确定重要性金额,以便各合伙人在一个相对固定的重要性水平上确定应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同时,因为审计重要性受到以往审计经验、相关法规、客户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本所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尽量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另外一些与金额无关,但性质非常重要的非期望出现的错报和漏报,如管理层舞弊等,则可以采取列举法,把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的事项分类列举出来,形成条款,并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的合约中提及,以便合伙人不因偶然的疏忽而铸成大的审计风险后果。通过对审计重要性水平的相对书面化,使合伙人的风险偏好形式化,从而更好地规范审计风险控制,而不因个人偏好因子影响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

2.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由于有些名义上的合伙事务所实际上工商登记的是有限责任制,使得外部环境约束合伙人的资源减少。真正的合伙制度可以使得合伙人的审计行为更为谨慎,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互相监督的意识。因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其他合伙人的业务活动负责,每个合伙人也就有互相监督的内在动机。这种相互监督增强了单个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巨大风险更是使合伙人对审计风险更加敏感。因而,如果要降低第一层委托制度的成本,根本的解决方案是实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改制,把有限责任制改为合伙制,以避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先天不足造成合约的非完全性而衍生审计风险。

(二)对于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

1.完善相关法律。由于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好,因为有必要通过法规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审计行为作出约束,规定审计外勤负责人也需要对其所审计的项目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如果行为特别恶劣,则可以规定已经有该种行为的人为财务审计职位的市场禁入者,当他被解雇后,其再寻找职位的成本无穷大,从而加大审计外勤负责人的违规成本。

2.完善劳动合约。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签订审计劳动合约时,双方可以充分讨论,并尽量挖掘合约刚性约束潜力,以便在风险收益中相互求得最佳平衡点。从而做到合约既可以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又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会计师事务所。

风险防范论文篇6

1.1关键条款约定明确

笔者曾经经办过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工程项目包括几个标段,我方合同内的价格条款援引了另一标段的价格但证明该价格的证据材料是复印件。由于第三方不予配合导致我方不能提供证据原件,加之我方提出的调查取证申请法院亦未受理,最后只能通过鉴定来确认结算价格。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对于关键性条款最好不要采取援引的方式,如果进行援引也要拿到被援引文件的原件,否则在诉讼中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支付额外的成本来实现诉讼目的,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1.2缩略用语应作定义

合同语言追求言简意赅,但并不是说只要签约时双方经办人员能明白用意就可以任意缩略。凡是在合同内落字的词语均要反复推敲,以保证仅能得出唯一性的解释,绝不可存有歧义以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为被对方致命攻击的武器。对于可能存在歧义的意思表示,笔者主张要么用长句表述,可以多用限定语,不要嫌繁琐;要么采用定义的方式,明确其在合同内的具体涵义,以避免将来去证明真实意思表示的麻烦。

1.3履约顺序格外注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些企业由于担心对方的履约能力问题而停止履行合同义务,殊不知这已使自身沦为违约方,并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为避免前述情形的出现,起草合同时在合同义务的安排上应尽量将对方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间放在己方之前。当然,如果双方谈判地位悬殊,在履约顺序上无法作出有利的约定,那么在怀疑对方的履约能力时,应该依据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来有礼、有力、有节地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1.4生效条款认真设计

当事人一般会约定合同在签字盖章后生效,当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方可生效的合同另当别论。但是,一些公司考虑到母公司对该项目有不予批准的可能,有时会与对方约定合同在母公司批准后生效。但是,市场竞争瞬息万变,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反而给对方留下了毁约的空间。因此,对于那些对企业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项目,承办人员在设计合同生效条款时要作出充分的考虑,以避免因内部审批效率问题而错失商机。

1.5合同内容宜繁忌简

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和儒家礼让文化的影响,一些企业的领导干部及具体业务承办人员对合同内容的详略程度存在错误认识,甚至感觉难以破开情面与对方商榷具体详细的条款,认为在合同履行中去相互磨合更为稳妥。这实际上已经为合同的履约风险埋设下了重大隐患,且往往在对方不诚信的情况下容易被对方加以利用。为防范出现前述情形,笔者一贯主张“先小人后君子”,在起草合同时应尽量预见到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形并予以规范,可以说“不怕写不好,就怕想不到”,合同内容约定的越详细对双方的保护力度就越大。

1.6解约条款增加主动

笔者注意到许多合同在起草时未约定解约条款,在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下,只能依据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先行履行法定的催告义务,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予履行,则通过发出解约通知来解除合同。上述程序严格限定了守约方的解约步骤,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守约方解约的时间成本,实际上不利于对守约方的保护。为防患于未然,企业在起草合同时应着力设计解约条款,以使己方在对方违约时处于更为主动的地位。

2合同审核是风险防范的保障

2.1审核流程必不可少

企业一般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来规范内部的合同流转程序,但一些企业对合同的审核重视不够,部分业务部门的承办人员甚至认为合同审查是凭空挑错、故意找茬,对其他部门的审核意见存在抵触心理。事实上,人无完人,每个人、每个部门的知识多都局限于本专业领域内,而从一份合同的内容上看,除包括业务条款外,还包括财务、税收、法律等多个条款,这些方面单纯依靠业务部门作出判断难免会失之偏颇。所以,一份合同在初稿完成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核是对公司利益的最大保护。

2.2审核部门合理确定

如上所述,审核流程必不可少。但是,如何确定企业内部参与审核的部门,以保证有必要参与审核的部门都能参与进来,同时又不至于因为参与审核的部门过多而导致合同流转的效率下降。根据目前大多数企业的部门设置模式,一份合同在业务部门拟定初稿后,一般应由业务部门提请法务部门、财税部门来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审核把关。多数企业能够做到合同的法律审核,但对财税审核往往重视不够,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只是将财税部门简单地理解为企业出纳的角色。这种错误的认识往往会使企业在资金筹措、税务规划方面由于欠缺事前考虑而限于被动,并最终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有鉴于此,建议企业在合同审核时不应遗漏财税部门,对于交易金额较大的合同,更应从经济角度做好论证以确定最佳的交易模式。

2.3审核时间不宜仓促

企业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容易影响审核质量的因素还包括审核时间过于仓促。有的合同,业务承办部门到了签署当日才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间甚至可以以分计算。这样做,一方面是对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不够尊重,另一方面会直接影响合同的审查质量。我们知道,合同审查不是读小说,合同内的用词用语不得有半点马虎大意,合同语言需要反复推敲以避免产生歧义。业务承办部门在初稿形成后,应尽早交予相关部门审核,并详细向审核部门交待合同签署的背景,以及己方关注的关键条款,以使审核人员能够准确把握合同的主旨。

3合同履行是风险防范的关键

3.1履行义务依约进行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强调要签署一份漂亮的合同,更要强调合同的履行不要走样。我们注意到,部分业务承办人员的合同意识比较淡薄,合同签订后竟被束之高阁,在履行合同时则随意而为,导致与对方当事人产生矛盾,平添了不少麻烦。毋庸置疑,合同作为签约双方对交易行为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被视为约束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在履行过程中应被严格遵守,不容许任何一方恣意践踏,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建议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随时放在案头,作为履行己方义务和接受对方履约行为的依据,做到一切以生效的合同为准绳。

3.2变更合同重新审核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在签订合同时未能预见到的情况,对于这类问题双方当事人应采取书面协议的方式,以避免在未来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对协议的内容纠缠不清。书面协议的具体内容大体包括两种类别,一种是对原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进行补充,一种是对原合同已作约定的事项予以变更。在起草时要注意与原合同的衔接,并建议按照合同的审核流程再次流转审查,以使合同的履行不偏离企业的立约宗旨,避免出现合同履行失控的情况。

3.3履行当中保留证据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采取往来函件的方式沟通信息,一些函件在内容上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发生纠纷时具有证据作用,应作为重要文件予以保留。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及履约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函件、凭证归档管理,便于在双方发生法律纠纷的情况下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当然,笔者在工作当中归纳整理的上述点滴体会囊括不了业务实践当中合同风险的全部内容。合同风险的识别防范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职业素养休戚相关。但是我们坚信,只要多学习多思考,就会不断提高我们的合同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风险防范论文篇7

内容摘要:防范银行会计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银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本文对我国银行业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应尽快健全银行会计监管体制,构建高效的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进一步加强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与揭示,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有效化解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

关键词:银行风险会计防范

随着银行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银行间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特别是会计风险问题,受到银行业内高度重视。近几年金融系统案件频繁发生,大多源于会计监督乏力。因此,加强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是我国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

一、银行业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政策环境不完善

实行新会计制度后,银行记账原则由“收付实现制”变成“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谨慎性原则作为企业对不确定事项采取稳妥谨慎态度的一种必要的反映,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应付复杂多变的外界环境,将风险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一项会计政策,是风险控制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它体现了会计实践的一般规律。在银行会计的核算中,采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与报告方法,可以有效地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而不采用会计谨慎原则来指导银行经营行为,小则事关银行自身的厉害得失,大则事关整个金融业的安危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否。所以,只重视权责发生制而忽略谨慎性原则对防范经营风险极为不利,甚至直接导致风险。另外国家对金融机构监管缺少经验,监控力度不够,措施没有及时到位,因而很难在风险处于萌芽状态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再则,金融改革后,对金融会计在金融机构中的作用认识不够,有关法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滞后,直接制约着会计职能的发挥,会计仅限于记账、算账、报账,而忽略了事前预测、事中参与决策、事后分析评价的管理功能。

(二)内部稽核不力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银行界对内控制度的建设空前关注,然而各银行却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使之系统化、程序化。一方面,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目前仍作为一个个被分解的单元分散在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如会计内控制度规定了不同岗位的职责,不相容业务的分离,业务程序的先后制约,却未形成一套生产流水线式的防范风险程序(一般应由目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一些重要职责和岗位没有严格分离,混岗或集多职于一身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银行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决策管理层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常常出现“控下不控上”的局面,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留下事故隐患。

(三)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近年来,国有独资银行在快速商业化的变革中,为抢占市场份额,实行外延式急速扩张的策略,真正精通银行会计业务的专门人才严重不足,一些新手未经岗位培训,对于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没有很好的掌握,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致使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较大;另外,在会计队伍趋向年轻化的同时,也容易受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从而在会计业务操作中违规甚至违法。

二、防范银行业会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适应银行经营要求的会计监管体制

加强银行业的会计监管,不仅需要规范监管标准、统一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政策,而且要求银行业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分工进一步明确,使银行业把更多的精力投身于风险管理工作。

银行业的监管应该保证透明化和市场化。监管项目应该以银行业最基本的指标,如:资本充足率、股权结构、储户的资金安全性等为准绳,监管标准对任何银行都应该一视同仁。就目前来看,银监会正致力于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把精力主要放在具体政策和规定的制定上,这与当前国内银行业的发展阶段与管理水平直接相关。但从长远来看,有些具体的规定可以交给银行自己来做,不需要强求统一。因为银行业的发展水平不同,有些银行可以把规则制定得更细一些,而有些银行可以把规定做得相对简单一些,这有利于大幅度提升银行业在金融市场上运作的独立性,强化其风险意识,增强国内银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银行业的研发分工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国的银行业除本行工作以外,还作了一些宏观金融研究。在国外,这些研究往往不是由银行来做的,而是通过国家宏观经济监管部门来提供数据,由其他各种学术性或非学术性机构来进行宏观研究,银行所关注的只是在这种宏观背景之下,如何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的问题。因此,优化国内银行业与宏观监管部门的分工,使银行业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在风险管理上,这对提高两个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升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都大有裨益。

(二)构建防范银行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真实性原则。内控制度建立应该从银行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机构规模和业务特点,制订切实可行、便于实施的会计内控制度,以保证会计核算和结算的准确及时,防范银行经营风险;规范性原则。各项会计业务流程按照会计内控要求予以规范,加强重要环节的控制,做到会计核算、财务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化,提高操作透明度;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是处理会计业务的基本原则,也是深化内控机制应严格遵循的准则。对会计业务处理必须实行交易授权,不得私自处理未经授权的事务。对重大会计事项实行审批制度,防止发生舞弊行为。

建立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一线会计核算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作用的制度,建立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会计人员处理业务必须事前建立授权分责的记录,以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必须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指通过完善各种现场、非现场的财务检查制度,对会计部门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周期性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根据业务量状况,设置相应的机构,组织一批业务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会计业务重新进行一次复核性操作,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时,对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以及反馈要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为基础,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岗审计、落实举报等方法和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最后控制。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控体系,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将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三)加强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与揭示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第三,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要进一步修订现行银行定期编制的会计报表,要充分反映银行表内业务的会计信息,同时要充分反映披露与银行风险有关的会计信息,如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贷款结构及不良贷款资产状况以及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等。要全面推行现金流量表,以弥补目前报表难以反映的相关信息,即能够向使用者提供银行在会计期间内现金流量的情况,特别是能充分披露银行在实行权责发生制时,收入、利润中含有的应收未收部分所造成的收入与支出在实际收付上不对称的有关信息。要充分披露表外业务信息,改变表外业务仅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的现状,应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增强表外业务的透明度,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2006年公布的新会计准则对此已有所完善,这对防止行业风险,提升社会诚信度,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与国外金融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创建重视知识和人才的机制

当今社会,知识是创新的必备条件,人才是创新的主体。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而且是构建企业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的中间力量。因此,重视知识和人才,造就优秀的人才,创建重视知识和人才的机制,是当前银行业所面临的一项迫在眉睫的、势在必行的战略任务。

首先,改革企业用人制度。在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平等、公开的竞聘上岗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人才等级制度。管理者要知人善任,创造让优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人才机制,让相应才能的人才处于相应的能级岗位,注意发现和使用那些具有信息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公关能力的一批人,要扬长避短,量才为用,使人才配备尽量合理化,这是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优化人才配置,提高银行业风险防范水平的必备条件。

其次,创造良好的吸引人才的环境。如工资待遇、奖金制度、职位聘任、岗位责任制、成果评定与奖励、住房标准等整套政策和办法,千方百计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企业工作,成为企业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管理创新骨干。

风险防范论文篇8

机动车辆保险作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支柱险种,2006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且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见表1),经营效益却持续下滑,其经营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非寿险业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心。如何防范和控制车险经营风险,提升车险盈利能力是目前各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任务。本文将从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新《保险法》对车险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的风险防范。

2006年-2009年5月江苏省扬州市车险业务发展情况表1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1-5

财险总保费(亿元)

5.54

7.11

8.18

4.52

车险保费(亿元)

3.83

4.98

5.64

3.11

车险保费占比(%)

69.2

70.07

68.99

68.86

车险简单赔付率(%)

82

50

60

54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

承保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总关口,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致。目前市场上的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以追求规模、追求保费为目标,在保源有限增长、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公司迫于业务压力,展开非理性价格竞争,导致车险“高返还、高手续费、低费率”现象愈演愈烈。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一味地追求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向保户开出诸多优惠条件,甚至不惜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对承保质量的高低漠然视之,不仅增大了承保标的风险系数,降低了车均保费,同时也为以后的理赔工作带来诸多隐患,致使承保效益进一步降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个问题:

一是业务基层只要数量不问质量。长期的思维定势,致使业务基层单位思想仍然停留非理性价格竞争上,承保管理环节相对薄弱。面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拾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经营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仍可按正常标准承保,部分车辆“套用条款”现象屡禁不止,保户为了“节省”保险费,往往采取“套用条款”投保的行为,变相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从而改变车辆条款适用类别。如:人为将营业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性质承保、家庭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承保,由此虽然实现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但业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承保政策执行力不够。目前核保工作基本上局限于要素核保,不验车承保。基层展业单位对验车承保重视不够,对投保车辆根本不进行检查验车,片面轻信投保人的表述,而核保人员又无力顾及,造成诸多风险漏洞。

因此,车险迫切需要在经营上实现由大到强、由量到质的转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实行有效益的承保政策,提升风险选择能力,提高保费充足性,推动业务质量的持续改善。

一是合规经营,严控违规风险。开展合规经营教育,树立效益第一的意识。随着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单一、经营数据不真实、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为止,保监会以保监发[2008]7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合规经营,规范市场秩序。江苏保监局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出五项监管新举措,重拳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实施了“四高”(业务非正常增速高、展业成本高、综合赔付率高和市场不良反映呼声高)指标为核心的产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办法,建立了保险公司月度监测指标制度。根据月度监测获取的数据将各产险分公司分为低成本扩张型公司、低成本收缩型公司、高成本扩张型公司、高成本收缩型四类,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通过检查式调研、约见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分析其成本偏高的根本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和恶性竞争行为的公司,坚持从严从速查处,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也从6月20日起降低手续费用,商业车险10%-12%。保险公司要自觉遵守行业自律,特别是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公司要引领市场,降低违规经营成本,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提升承保定价能力,是要通过业务风险识别能力的加强,提升定价体系的精确度,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甄别风险,进行选择性承保。解决业务结构问题,首先要进行动态盈利性分析,通过分析,甄别客户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销售费用和服务资源,形成对风险的主动选择能力,推动业务结构改善。首先是制定科学的承保政策,目前人保财险公司按业务盈利能力高低,将业务分为A、B、C、D、E、F六个风险分类,结合对各客户群具体险别业务的盈利分析,明确各客户群的效益险种,根据客户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大效益险种的营销力度,限保亏损险种,提升业务整单盈利能力。全力巩固A类业务,积极发展B类业务,有效提升C类业务,控制D类业务,重点管控E、F类业务,提高优质业务续保率。通过精细化分析对险别进行细分制定差异化的承保策略。江苏省目前商业车险理赔赔信息共享平台已建立,各公司承保转入业务(F类)时通过平台逐单查询商业险上年出险次数,并严格根据费率规章使用系数。出险一至二次不得使用无赔款优惠系数,出险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及五次以上上浮30%。二是要严格执行统一核保制度,加强核保力量,树立核保工作的权威性,防止病从口入。三是确保原始数据录入真实可靠,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制,为业务数据的积累和业务分析奠定基础。四是做好数据分析,对公司的车险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做好业务风险的预测,以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前瞻性,并通过费用差异化配置,有效进行风险选择,在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

车险赔款支出作为保险公司最大的经营成本,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赔款未能及时兑现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内结案赔付的承诺,造成理赔难的局面,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声誉。车险理赔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近几年汽车走进了普通家庭成了代步工具,随着车辆的巨增和新驾驶人的不断涌现,交通事故也随之而增,当前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已达历史最高水平。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处理已决案件呈高速增长态势,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

二是三责险赔付率持续上扬,其中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严,现场查勘过程的粗放管理,加上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把关不紧,增加了理赔水分。

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

上述问题的出现有悖于现代保险公司注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终目标。加强理赔管控,提升理赔工作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强化理赔关键环节管控,挤压理赔水分,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使业务发展及服务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匹配。

1、加强理赔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一是把好队伍的入口关,强化培训。选择高素质人员充实理赔队伍。强化理赔专业技能建设,提高理赔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行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制,初中高定损员的权限管理和初中高核赔人员的专业化管理。二是完善理赔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理赔业绩量化考核体系,提高理赔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三是持续开展理赔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和警示教育。

2、加大车损险查勘定损力度,把好理赔第一关。车险的经营好坏与现场查勘力度有直接关联,提高现场查勘率,加强查勘定损环节时限管理,强化第一现场查勘要求:一是对单方事故采取快捷服务程序处理的案件,第一现场查勘率包括复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必须达到100%。二是出险后未及时报案和有疑问的案件必须查勘第一现场,对于汽车修理厂代办的案件必须和被保险人或事故当事人联系,核实出险情况和复勘事故第一现场。三是对关键时间和关键车型出险的车损案件,当场报案的必须查勘第一现场,如未当场报案的,要复勘第一现场。关键时间如:下午一点半左右,晚上七点半左右;关键车型如使用年限8年以上的老旧车型等。四是建立健全理赔后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定损复查。查勘案件复查率不低于10%,核损案件复查率不低于3%。五是加强对异地代查勘案件的授权,车损超出一定数额的案件要派出高级别定损员前往出险地查勘定损。六是规范定损标准,强化报价和核损管理,坚持能修不换,不能修则换的原则,区分合作与不合作4S店,严格理赔定价标准,努力提高定损的准确性。

3、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疑似虚假案件的调查,严控通融案件,建立支公司赔案反制性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驻保险公司警务室的建设,加大打假防骗的工作力度,提高打击效果。对有疑问的人伤赔案中的户口性质、被抚养人的情况及有明显伤残评定不合理的认真调查,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对重大欺诈骗赔案件的查获给予特殊奖励。

4、加强人伤案件的管理,挤压不合理赔付。近年来人伤案件赔款逐年增大,其中医药费、死亡伤残赔款也是逐年增大,人伤案件的案均赔款居高不下,1-5月江苏人保财险人伤案均赔款22411元,同比增加4261元,增长率为23.48%。如何挤压人伤案件的水分是今后理赔工作的重点。一是要成立由理赔部负责人、医疗专家、医疗跟踪人员组成的医疗跟踪、审核小组。对涉及人伤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提前介入,对医疗及用药方案、费用标准等与医院进行沟通,并及时告知保户。并要示跟踪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医院,询问伤势和伤者的职业及工资收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对涉及人身伤残和死亡案件的被抚养人、伤者收入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加关注10级伤残的。三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进行医疗费审核,严格剔除赔案中不合理费用,对医疗专家进行相关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5、增强车险未决赔款管理能力,提高数据准确性。未决赔款的准确于否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综合赔付率、利润率等指标,直接影响车险经营成果。建立未决赔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车险未决赔款管理,定期与保户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及时对车险未决赔款进行修正,使其与赔款相近,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防止车险未决赔款估损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车险经营效益。

三、车险财务风险防范

车险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应收保费的风险、成本归集不合理的风险。防范财务费用风险要从源头抓起,降低车险经营中的各项成本,将综合成本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1、强化分险核算工作,确保车险经营成本的准确归集。目前直接费用间接化、间接费用平均化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各险种间费用分摊不均衡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要从源头提高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合理性,真实反应经营情况。一是实行销售费用的差异化配置,以增强风险选择能力,将费用向优质业务、优质客户群倾斜,切实提高销售效率。二是推进车险理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理赔成本,提高理赔资源利用效率。要重点解决在车险赔案中不合理列支各种行政管理费用问题。

2、全面推广车险“见费出单”,加强应收保费管控,集中清理存量应收。严格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规范应收保费管理。

四、新《保险法》对车险的风险防范

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关于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条文有了明显的增加,这既是法律对当前保险业主体关系地位的调整,也是当前保险业务经营中尤其是理赔过程中诸多问题的体现。因而如何顺应《保险法》的要求,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服务能力和速度,降低理赔过程中发生的诉讼风险,是车险理赔所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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