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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职称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6:40

教育职称论文

教育职称论文篇1

一、把从职称评定的硬条件中剔去有弊无利

如果我们从国家利益层面来考虑这一“举措”,明显欠妥。国家的一切发展基础来自于教育,而教育的科学发展,从决胜战略来说,取决于教育研究。教育同属于国家发展基础项目,它的发展同样需要成千上万的研究者,既包括高级研究者,也包括基层研究者即教师。没有了对于论文的要求,就没有了发展标杆,就会“指导”相当多的教师放弃实践研究,没有了研究,国家和教育何能继续向高层次发展?难道说要永远的继承吗?

教师写作论文,就是在做研究。做研究不但可以为学生树立榜样,而且也锻炼了教师自己的写作基本功,也是教好书的基本能力。有研究才能有发展与前进的可能。笔者认为,写作论文是教师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不管是优秀教师,还是普通教师,不管是高级职称教师还是低级职称教师都应该学会写作,学会写作教育论文。难道只有高职称者才能写出论文,低职称者就写不出论文吗?论文的质量并不取决于职称的高低,而取决于人的思想与理念。作为教师,难道在教育中就真的不会遇到问题吗?就算你是一位“继承派”教师,也会对现有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等有不同的看法。其实不同的看法,就是我们需要寻找、挖掘的宝贵的教育资源,何况发表的论文可打破时间与空间的界限,供全国乃至世界教育工作者交流学习或借鉴,是教育的财富。如若将其写出来与大家共享,就是对教育的贡献。教育中人人都会有所思考,有所发现,所以人人都有可能写出好的论文。为此,不应该规定哪类教师晋升职称不需要论文。

“正方”甚至说取消这个条件,可以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用于教学,这简直是童言妄语!如果说教师没有了论文任务,就一定会轻松,一定会把时间用于教育教学上,那么那些勤于研究与写作的教师岂不是不务正业?那为了保证所有教师都专注于教育教学,索性连正高职称的条件中也取消条款,好让大家都“全心全意”地教书得了。更何况,不认真思考、研究、写作的教师中,不见得在教育教学的工作中有多努力,多认真;对有些人来说,卸掉了论文的负担而多出来的时间,也许消融在麻将桌上。

还有人说,现在不少论文是请别人写的,还不如取消算了。笔者不否认有这种情况,这种说法作为发发牢骚也不犯大忌,但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层面来说,若是持这种想法是万万不可的,是荒唐的!这就好比现在有考试作弊的,你能取消考试吗?!

所以,作为职称评定的条件不仅不能取消,甚至还应该成为职称评定的优先条件。

二、职称与能力、职责的对应是改革的重点与关键

当前的教师职称评价确实需要进行改革,而且应该深入改革,但得理性地进行。当前的职称改革重点和关键不应该是简单的取消“论文”,而是研究如何才能保证高级职称者尽到相应的责任,进而促进教育和谐发展,促进全体教师积极进取,以及如何取消职称终身制等有碍于教师和教育发展等问题。

其实,阻碍职称评定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瓶颈或者冰山,是一些地方出现的偏向。一方面常常看见评上高级职称者,多是学校“高层领导”以及有雄厚经济实力或人际关系者,而且其中能力与水平真正对得起高级职称者也不多;普通教师很难评上。还有的地方高级职称者多不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从事的多是管理或教辅工作。在高级职称名额一度受限的情况下,如果取消这一刚性条件,瓶颈只会越来越小,冰山只会越积越高。另一方面,这些现象的存在,挫伤了一线普通教师的工作热情与激情,导致普通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越来越无望,多数人就会选择“混日子熬年头”,缺乏工作热情与激情。

还有,在实际工作中的确有很多能力与水平超过高级职称者,但因名额限制所致未能晋升得了高级职称。面对“现实”,普通教师或是等待高级职称者退休,或是选择调动到有高级职称名额的学校;而一旦晋升了高级职称,就会高枕无忧,再动用脑筋调到非教学岗位上来“养老”。这一现状根本不利于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应该成为当前职称评定工作改革的重点。

三、对于职称评定工作改革的一些思考

针对目前情况,如何才能真正扭转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呢,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予以考虑与实施。

第一,明确改革目的与目标。教师职称评工作改革不应该着眼于“减负”,而应着眼于国家的利益与发展。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是多么的艰难,难道就因为难和苦而放弃革命吗?难道写论文,就是很重的负担吗?其实“论文”背后隐藏的不是“负重”,是缺少钻研精神与研究的“真本领”。不思进取,不考虑问题,不去学习,不去研究问题及对策,总是“吃”现成的,当然轻松。总是吃“老本”能有发展与进步吗?

第二,确定改革重难点项目。有了清晰的改革目标,就要不畏难、不畏惧,着力调研当前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深入探索研究对策,进行试点、推广。在此,不妨借用总理讲的一句话: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也可以说是攻坚期,它必然会触动固有的利益格局,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再深的水我们也得趟,因为我们别无选择,它关乎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前途。这需要勇气、智慧、韧性。当前的高级职称者多未能尽到相应的责任。对此,如何去引导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是改革的难点,也是重点。其次,需要建立职称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经晋升为高级职称者,如何对其进行“体检”,建立退出机制,也很重要。第三,要尽快取消高级职称名额限制。对于符合晋升条件者,要保证能有机会晋升上高级职称。只有真正建立起教师职称动态管理机制,才能真正盘活教师这盘“棋”,使教育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硬性”考核指标。针对当前教师职称申报与评审中存在较多人为因素这一情况,职称评定工作改革时必须要制定出一套可“硬化”“量化”的指标,像这样的可“硬化”“量化”的指标,让申报者与评审者好操作,能对号入座,杜绝一切人为因素存在。如若遇到指标中没有提及到的问题或条件,基层组织应该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反映的问题,要成立专家组进行会商,入选条件应就高不就低。

第四,建立多层级考核组织。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考核评审可实行由基层考核组把关,上一级评审,再上一级复查、批复程序,杜绝人情因素等存在,保证真正有能力者能晋升得上高级职称,无能力者或条件不成熟者不能蒙混过关,这样可以有效调动与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五,建立考核组成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考核组成员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舞弊、工作失误或故意不负责任等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轻者可取消其担当专家评审组成员资格,重者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消其工作,如果情节更为严重且涉及法律的可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教育职称论文篇2

关键词:职称制度;教育科研;评价标准;职业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45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0X(2017)36-0022-03

一、透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饱受诟病,媒体上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问题的讨论也非常多。目前的一个舆论导向是“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尤其网上要求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甚至一些主流媒体、学界名人也加入了“倒职称”的队伍,似乎不立即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我国的基础教育就将面临灭顶之灾。令人不解的是,不仅舆论“一边倒”,就连一些教育部门的官员也六神无主、随声附和,严重从众、盲目跟风,甚至匆匆出台一些所谓的改革举措。

“倒职称”檄文所列举的由中小学教师职称问题引发的诸多弊端大体有三点:一是职称评审标准“高”,二是职称评审过程“烂”,三是职称工资差距大。在职称评审标准上有些刚性条件让一线教师应接不暇,甚至望尘莫及(譬如、获奖成果、奖励等级等);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潜规则”,人为色彩浓,校长、领导及“有关系”的人可“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够条件的教师远超实际的职称分配名额,僧多粥少;职称申报材料造假、买论文、假证书等现象也普遍存在。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职称,不管是哪行哪业,也不管是国内国外,都必须制定一个标准,并规定一些刚性条件,而标准的高与低仅是一个相对性概念。目前我国各省市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究竟是高还是低,还需要经过实践检验才能下结论。事实上,按现行的评审标准,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居多,但是职称分配名额却偏少,这必然会造成一定的矛盾,这也反映了当前职称评审标准是存在一定缺陷的。但是倘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设定刚性条件,没有评审标准,那关系风会更盛,行政色彩会更浓。倘若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统统吃“大锅饭”,那逾千万人的庞大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便会失去奋斗的动力,这非但不会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反而会阻碍我国教育迈向未来的步伐。

事实上,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问题的困顿不在于评审标准,而是评审過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不是职称制度本身的错误,而是执行层面的问题。

二、解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教育的核心竞争力是教师,所以我们应该牢固树立教师是“第一教育资源”的人力资源的开发观念。我们要想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数以万计的广大一线教师。因此对于来自一线教师的民情民意,绝不能听而不见、漠然置之。特别是对那些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但由于名额限制而长时间不能晋升的教师的问题更不可掉以轻心。相关领导不能囿于经院式的“坐而论道”,而应为之建言献策。有权之士更不能说假话、说空话、说套话,要勇于直面现实、调查研究、正本清源、革弊鼎新,要将风清气正、公开透明内化为履职品格,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公道,以凝聚广大一线教师的力量。

职称评审虽然不能“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但也不能将之抛弃。因为学历的高低关系到教师对教学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而论文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教育专业写作可以促使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使模糊的教学直觉清晰化,使浅显的教学认识深刻化,使随意的教学模式理性化,从而促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提档升级,实现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需要靠实践磨练,更需要通过教育研究来总结提升。但是如果职称评审过程中过分强调专业论文,将会对教师投身教育科研的热情产生负诱导,破坏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生态环境”。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重要呈现形式,否定论文的写作与发表,知识的发现和原创性的科技贡献就会遭受挫折,繁荣教育科研事业也就无从谈起。儒家“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立德就是做人,立功就是做事,立言就是做学问。做学问就要潜心研究、著书立说,要总结育人的感悟与经验,探寻育人的方法与规律,传递育人的智慧与艺术,捍卫教师的职业尊严与话语权。

三、中小学教师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

不断学习是教师的立身之基,教育科研是教师的立业之本,那种不学习不研究也能教好书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起码是没有前途的。诚然,教学具有经验性学科的性质,有许多一线教师虽然没有,但教学成绩却很突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有媒体曾对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做过定性分析,把中小学教师划分为五大类:即误人子弟者、以教谋生者、教书匠、好教师、教育家,这种划分虽然难于定量分析,但却有一定道理。依此划分,那些没有理论建树而教学成绩很好的教师,可以定格在“教书匠”这个范畴,这些“匠”才是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但我们还渴求、更期望更多的“好教师”和“教育家”的大量涌现。勤勤恳恳的一线教师俯首可见活蹦乱跳的学生,唾手可得活灵活现的教育案例,一桩桩发生在身边的教育教学现象,蕴藏着深邃的教育哲理,折射出灿烂的实践智慧,所以一线教师要及时总结教学实践经验,将其上升到理论的深度,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

教育科研是教育教学的活水源头。钱伟长先生曾说:教师必须搞科研,这是培养教师的根本途径,不搞科研,忙着捧书本上讲台是上不好课的。苏霍姆林斯基也为帮助教师克服业务“高原现象”,矫治职业倦怠开出了灵丹妙药:“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兴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单调的义务,那你就应该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这条道路上来”。育人是世界上最复杂、最前沿的学问,教师工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线教师其实天天都冒着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学生心灵的风险,而减少这种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学习与认真研究。

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指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由此可见,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定位已经成为国际共识。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要掌握所教学科知识(本体性知识),还要熟悉教育科学知识(条件性知识),了解普通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人文知识),善于积累实践性知识(实践智慧);一个成功的教师必须走好教师职业专业化的道路,建立专业自主,维护专业尊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地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学术认定、晋升机会及相关的职业利益,尤其享受正教授待遇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学术”二字负起责任。

教育职称论文篇3

关键词:职业教育;名称;概念;学科建设

作者简介:孟景舟(1965-),男,河南科技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基本理论。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31-0004-04

“职业教育”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在不同的国家或社会,或者说在一个国家或社会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名称,这些名称包括“职业教育”、“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培训”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于对这种复杂性的尊重,采取了一个折中的立场,将“职业教育”称为“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职业教育概念在我国也素存争议。在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创立以来近百年的时间里,曾经先后发生过三次大的名称之争,即20世纪初的“实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20世纪中叶的“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20世纪末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之争。可以说,一部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职业教育名称之争的历史。每一次争论都是以一个术语取代了另一个术语,同时也就意味着在强化了一种内涵的同时,弱化了另一种内涵。然而,每一次用行政或法律方式从表面中止的名称之争,并不意味着这一争论的真正结束。例如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虽然重新确立了“职业教育”术语的官方地位,但是,在今天的职业教育学界,“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仍是两个常见的基本用语。也许结束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非此即彼”的思维方法,即用一种名称去代替另一个名称,并为此长期争论不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职业教育术语的处理办法,从行政上看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即可以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但它并没有消减原来各术语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因此,从学术意义上讲,未必是科学的。尽管如此,它为我们处理此类问题带来了一个有益的启示,即:职业教育的各种名称是可以“共生共存”的。基于此,本文对职业教育各种名称的使用进行了思考。

一、关于职业教育各种名称的使用

(一)关于“职业教育”一词的使用

就像素质教育一样,把“职业教育”理解为一种教育的思想或观念,而不指任何一种具体类型的学校或教育,类似于美国的生涯教育(career education)。作为思想或观念的职业教育,其含义是“教育要为职业做准备”,和普通教育思想相对,在一定程度上和专业教育、专门化教育同义。我们可以说职业技术学校是职业教育,也可以说高等教育是职业教育,还可以指和职业有关的课程,如职业道德课、就业指导课等,使职业教育从等同于“职业学校”或西方的“vocational education”的狭义化中解放出来,还其汉语的本来意义。

(二)关于“技术教育”一词的使用

技术教育一词,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在学科意义上,用“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教育”,使之成为该学科的名称和基本概念。二是在制度意义上,用“技术教育”涵盖原来的“职业教育”,其含义是指正规学制系统的、所有以培养各级各类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学校教育,包括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技术性的专门院校或者普通教育中的技术性科目等。

(三)关于“职业培训”一词的使用

“职业培训”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术语使用,和技术教育不同,它是指各种非学历的岗位培训,包括企业培训、社会培训和学校培训等。也可以和“技术教育”一起并列使用,指所有的以培养各种技术人才为目标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在政府文件或会议中,用“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代替“职业教育”,使之成为一个普遍的实践用语。

二、关于职业教育各种名称使用的理由

(一)将“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分开使用,分别指“作为思想或观念的职业教育”和“作为制度或实体的职业教育”,这样做有利于我们正确继承我国近代职业教育的遗产,符合它自身的发展逻辑

我国职业教育在初创时期,主要受到两种模式的影响,一种是所谓的美国模式,一种是所谓的德国模式。美国模式的职业教育其实主要是一种教育的观念、教育的指导思想,更明确说是实用主义的教育哲学。而德国模式,则是具体的职业学校。因此,两种模式实际上代表着两个不同的范畴。按照德国模式,职业教育有着明确的内涵,而按照美国模式,则会使职业教育的内涵无限扩大,从而也就使它特定内涵淡化。在当时,许多争论都是由于我们无法用语言将两种不同范畴的东西表达清楚。这种语言上的混淆带来的争议,如关于高等教育是不是职业教育等问题,一直持续到今天。将“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分开使用,就可以结束这种无谓的争议。同时,也使“技术”和“职业”都成为一个连续体,消除西方阶级社会的残余影响,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另外,随着高等教育专门化成为一种普遍的事实,整个教育也都具有了职业的性质。也就是说,在历史上,如果说“职业教育”曾经作为一种具体的学校或教育类型的话,在今天,它越来越成为一种观念、成为一种教育的指导思想。因此,本文对“职业教育”一词使用的建议,符合它自身发展的逻辑。

(二)在学科上采用“技术教育”一词,是因为与现在的学科名称“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教育”相比,它最能反映“职业教育”的本质,语言上最简洁、最少歧义

“职业教育”一词的歧义性已经反复阐述,在这里无需赘言了。“职业技术教育”一词,最少可以有三种理解:一种是理解为外来的翻译词汇:职业和技术教育;一种按我们汉语理解为:职业的技术教育;一种是按照德国文化理解为:职业性技术教育。且不用说这三种理解方法的涵义差距如何,单就一个词充满着如此不同理解方法本身讲,其作为一个学科名称或基本术语或基本概念,都不是非常合适的。因此,“技术教育”一词是最佳的选择。

(三)在制度上采用“技术教育”一词,能更准确反映国家的战略意图,更好地平衡技术教育的大众化与精英化之间的关系,避免两个体系问题的争论,符合世界民主化潮流

1.能更准确反映国家的战略意图。对事物进行分类,一个是为了研究需要,一个是为了现实需要。也就是说不存在为分类而分类。原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王明达先生就主张“应从历史发展和现实管理上有利于加强职业教育,培养社会所需要的这种类型的人才为目标,来明确职业教育的内涵”。[1]我国当前之所以在教育中突出一种称之为“职业教育”的教育类别,是因为它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中有着特殊的意义。政府对这种教育所承担的任务,在文字表述上虽先后有不同,如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用人才(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实用技术人才,包括应用技术和技能型人才(2002年、2005年两次《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等,但这些人才实质上都是技术人才中的一类。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重视技能,重视技工,要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文明风尚。我们不仅要尊重那些有理论素养的教授、专家,也要尊重那些自己动手、实际操作、有发明创造的技术专家。”[2]因此,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意图,实际上就是培养各种技术人才。而“技术教育”一词,最能恰当地反映国家的这一意图。而许多围绕着职业教育概念和名称的争论,不问国家的用意何在,只借口历史或只借口词典或只借口外国,为分类而分类,为概念而概念,结果使“职业教育”一词走入虚幻,反过来又会误导实践。

2.避免两个体系问题的争论。将教育划分为两个相互对立的体系,即一个普通教育体系,一个职业教育体系,不符合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关系演化发展的趋势。随着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观念的变化,现代教育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的迹象,进一步发展的趋向是“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区别将逐渐消失”。[3]原来的片面的教育将变成“多种价值的教育”:“不同类型的教学——普通的、科学的、技术的和专业的教学——之间的那种严格的区别必须废除,而教育从初等阶段到中等阶段,必须同时成为理论的、技术的、实践的和手工的教育”。[4]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正是反映了这一趋势。我国的高等教育无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教育,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狭隘的职业教育。可以说我国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是一个同质的连续体。因此,所谓的“两个体系构建”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当然,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发展趋势要完全变成现实,还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在以应试教育为主导格局还未打破的我国,在一定时期,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立的状况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普教教育职业化”,而且要强调“职业教育普通化”,以便使这两种教育朝着相互结合的方向发展。[5]如果认同了这一点,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如何就不应该与此相反。

3.能更好地平衡技术教育的大众化与精英化之间的关系。如果认真检讨一下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制度,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它丧失了原来技术教育的精英性。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不管职业教育的称谓如何,我们还是保持了一个相当完备的精英性技术教育体系。在中等教育阶段,有以培养技术工人为目标的技工学校,有以培养技术员为目标的中等专业学校,也有为就业作一般准备的各种职业学校;在高等教育阶段,有高等专科学校和专门性大学。在当时,由于整个高等教育的精英性(而事实上中等专业学校是被纳入统一高招或者在中学阶段是经过专门选拔的,非但如此,就是技工学校在最初也带有选拔性),确保了整个技术教育的精英性。而到上个世纪末,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技术教育的精英性被瓦解了。在中等教育领域,首先中等专业学校被归入到一般的职业技术学校,实际上和一般的职业技术学校没有任何差别了;技工学校由于广招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事实上,这两种学校都只起到了分流的作用,而不再有任何选拔的意义。在高等教育领域,随着高校入学人数的急剧膨胀,原来的高等专科学校的地位迅速下降,被与新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归入一类。也就是说,无论是在中等教育领域还是在高等教育领域,职业教育(技术教育)都成了最末流的教育,都是那些学业最差的人在读这类教育。显然,技术教育不应该是学业最差者的代名词,而应该是对技术抱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的集合体。学习西方的职业教育,我们往往只重视德国,而认为英国的职业教育落后。其实,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的先进性首先在它有成熟而完备的技术工人培训体系。而英、法等传统的欧洲国家,在确保技术教育的精英性方面,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英国的技术中学以及重视高等技术教育的传统、法国精英性的高等专科学校。用“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有利于我们在技术教育的大众化和精英化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4.符合世界民主化潮流。从政治意义上看,职业教育是等级社会的产物,随着社会民主化的发展,它成了一个逐渐被淘汰的东西。如美国政府就采取“易名”的作法,来提高职教的地位和声望。1988年,美国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处更名为职业技术教育处。该处处长W.沃特认为:“不改名就不能克服(公众对职业教育反应消极的)这种现象。”1990年《卡尔·珀金斯法案》要求实现实用技术与职业教育的衔接,进一步助长了易名的趋势。至1992年,全美国至少有15个州(部分易名的州不计算在内)的职教机构(随后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更改了名称,以“专业”或“技术”取代了“职业”二字。[6]发展技术教育是近十多年来世界教育出现的一个强劲动向。[7]从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的性质来看,目前两类学校在功能、目标趋于相同。[8]因此,用“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是一种符合潮流的选择。

(四)将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视为一种并列关系,而不是包涵关系,首先反映了在实践上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已经发展成了两个相对独立体系的事实。这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学校、社会和企业在培养技术人才方面的不同职责

这一点对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来说非常重要。我国是典型的学校本位的职业教育,我们常常把“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看作是一个等同的概念。中等职业教育作为中等教育的一部分,有三方面的功能:就业准备、升学和公民教育。就业准备虽然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但不是惟一的功能。就我国目前的教育实际来说,它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普通教育筛选机器下的“收容站”。而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是在教育救国的迷梦中诞生的,曾经在解决民生方面,对它寄予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今天我们对职业教育已经有了比较科学的认识,但是,仍然存在着过分夸大职业教育经济功能的现象。例如,媒体在报道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时,常常习惯从学校找原因。技能型人才的形成机制是什么?这是一个在这里不好说清的问题,但技能型人才单靠学校是无法培养的,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共识。[9]因此,把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归咎于学校,不但有失公允,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事实上,正是由于我们把焦点集中在学校职业教育上,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社会和企业在培养技能性人才方面应该尽到的职责和义务。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和工业化水平,都到了要纠正片面重视学校职业教育,突出以企业和社会为主的职业培训的时候了。将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列使用,也正是反映了这一时代需求。同时,将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术语使用,可以使长期困扰我国职教界的一些基本问题的回答变得容易,如:是采用大职教观还是采用小职教观?是以需求为动力还是以供应为目标?是“就业需求”第一还是“技术目标”第一?等等。首先,将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列使用,就使“小职教观”的问题不攻自破。其次,职业学校或者技术学校无论怎样改革,都无法对生活作出即时的反映,而只能为就业做基础性的准备,具有“人才储备”的特性,因此,它应该是‘以供应为目标”,“技术目标”第一;而职业培训是直接面向岗位,它应该受制于劳动力市场,“就业需求”第一。

(五)本文对职业教育术语使用的建议,符合汉语的语言逻辑规则和我国的文化传统,有利于大众传播和交流

“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在西方经历了一个狭隘化的过程。vocational education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它的贴切的名称应该是“技工教育”。[10]直到今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仍然把“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理解为旨在培养“中级技术人员和手工业者”的教育。[11]显然,如果我们把vocational education直译成“职业教育”,是在重复一个错误,也同时为“职业教育”歧义化并为此争论不休埋下了祸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教育概念问题,首先是一个语言逻辑问题,是一个如何将vocational education本土化或者中国化的问题。说得明确点,也就是如何按照汉语的语言逻辑规则,使“职业教育”的概念意义和它的语词意义相和谐、相统一。

关于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著名学者金岳霖先生曾作过精辟的阐述:

概念与语词是密切联系的......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虽然是有密切联系的,但是,它们之间又有着质的区别。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思想,是人们认识的结果;而语词却是一些表示事物或表达概念的声音与笔画,是民族习惯的产物,不同民族对同一事物的正确反映是相同的,但是不同民族用来表示同一事物的语词却可以是不同的。

由于语词与概念有密切的联系,许多语词方面的问题,同时也就是概念方面的问题。例如,语词应用的混乱,就同时也是概念的混乱;定义一个语词,同时也是定义一个概念。因此,形式逻辑要求概念的明确与准确,同时就是要求我们明确地与准确地应用词语。

概念通过语词来表达......就语言方面来说,同一律要求:如果一个语词(语句或一组语句)表达概念,它就必须表达这个概念。同一律要求语言(语词,语句或一组语句)有确定的意义。

利用语词歧义的诡辩、偷换概念、转移话题等,都属于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错误。

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意义。但是,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如果一个语词同时表达了几个不同的意义,这就犯了语词歧义的错误。[12]

根据形式逻辑的以上要求,首先,“职业教育”一词的概念意义(技术教育或技能教育)与它的词语意义(为职业做准备的教育)发生了冲突。其次,也正因为如此,它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在同一语言环境中有不同的意义)。本文对职业教育术语使用的建议,避免了这种逻辑错误,使各种术语的词语意义与概念意义相和谐,从而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职业教育”语词歧义问题。

三、结语

关于职业教育名称的争论,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无聊的文字游戏。它反映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不同认识,而这种认识反过来又会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具体实践。对于职业教育名称争论的思考,即便在现实行政上起不到任何影响,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它毫无意义。至少有一点价值是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的,这就是促进职业教育学科建设。无论如何,职业教育毕竟已经成为在大学传授的一门学问,然而对职业教育教学来说,却存在着严重的理论贫瘠。正如K.鲁宾松对成人教育学科所作的评价那样,[13]我国目前职业教育的研究生专业,同样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体系而受到威胁。这样一个状况,最终势必要影响到职业教育本身的发展。概念是学科建设的基石。对概念的争议,是所有理论生长的起点。任何问题的争论最初基本上都是概念之争,最终也还是概念之争。[14]正是围绕着概念方面的争论,构成了作为学科本身的知识。因此,对职业名称争论所作的思考,是形成职业教育学科知识,提高其学术品质和文化含量的一个重要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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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职称论文篇4

关键词 高职教师 职业能力 职称指标 相关性

1 对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状况调研的必要性

自2006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时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类型,正式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迅速的发展。由于各个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多地区关于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指标设计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职称评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独立的指标体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大多数高职院校从事师资管理的人员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但是由于理论研究不足,出现了建议正确,可是运用困难的尴尬局面。因此,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可行的职称指标体系势在必行。

2 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能力与职称评审指标相关性调研分析

2.1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职业能力分析

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某种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体现,多种能力又可以分为一般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相结合”的理念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的教师不但要具备教师语言表达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合理把握教材的能力、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等。高职院校教师更应具备基于人才需求分析的专业开发能力、基于职业岗位分析的课程开发能力、基于工作任务分析的教学情境设计和实施能力、基于实际工作需要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能力等等。

2.2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指标内涵分析

“职称”的内涵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学术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称。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是衡量教师学识、能力、成就和贡献的一种标志,职称评聘是促进高职院校教师综合职业能力提高的具体手段。目前,国内高等职业院校的职称评审条件大多是从学历要求、资历要求、外语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继续教育要求、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教学业绩成果要求、科研业绩成果要求、教师品德素养、教学质量、科研能力等方面来考察一个教师的水平。从指标设计到内容,有的是直接套用普通高校的评审条件,有的是在普通高校评审指标的基础上降低了标准,但是难以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2.3 对于现行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政策的调查分析

2.3.1 调研模式

本课题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中选取了职业大学、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业学院、商务职业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的教师进行调查。发出问卷125份,收回116份,有效问卷112份,调研的部分内容用于研究分析职称评审所涉及的指标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的高低。

2.3.2 调研情况统计

(1)您认为学历、资历对真实评价高职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2)您认为撰写论文、著作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3)您认为撰写论文、著作的数量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4)您认为论文、著作的质量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5)您认为以期刊等级对于评价论文质量的影响值是高是低?(6)您认为编写教材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7)您认为教学质量考核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8)您认为指导学生参加大赛获奖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9)您认为科研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0)您认为教学改革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1)您认为专业建设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2)您认为发明、专利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3)您认为对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问卷用于调查高职学院一线教师对于职称评审指标涉及的内容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的高低。答案选项分由高到低分别赋予5分、4分、3分、2分、1分。5分表示影响值最高,1分表示影响值最低。

2.3.3 调研结果分析说明

调研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题到第七题是对于高职教师一般职业能力的调研,第八题到第十三题是针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能力进行的调研。

(1)关于高职教师一般职业能力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从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教师的学历、资历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一般,说明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只是其可以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不能以高学历或者是任职时间长就说明一个教师的实际水平高。

问卷的第二题到第五题都是围绕论文、著作这个指标的调查,从调研结果来看,论文的质量和期刊的等级可以真实的反映一个教师在这方面的水平。论文的数量多不一定是水平高,说明提高论文质量是提高教师科研水平的一个主要渠道。

问卷第六题是关于编写教材的调查,在大多数职称评审文件中规定,撰写论文和和编写教材是可以相互替代的,的篇数或者参编教材达到规定字数都可以说明在这方面达到了职称评审的要求。但是调查结果显示,41.96%的被调查教师认为编写教材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影响值一般,也就说明编写教材不能体现教师的水平高低。

问卷调查的第七题是关于教学质量考核的调查,53.57%被调查者选择了高和较高的选项,说明大家普遍认为教学质量考核可以真实地评价一个教师的水平。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一般要考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五年的教学质量情况,可以说这是一名教师日积月累取得的成绩,最能够直接反映一个教师的真实水平。

教育职称论文篇5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称;晋升;成果;评审

职称是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是教师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衡量教师工资待遇、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教师的待遇相差较大,因而教师比较看重职称晋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的高等学校,其教育教学具有特殊的要求,不仅仅要求教师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重要的是要求教师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本质上对教师的要求更严格。高职院校教师既要追踪学术前沿,又要留意企业行业发展动态,而且还要能够解决实际生产岗位中的技术难题,这对高职院校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在职称晋升中并没有单独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条例,他们大多数也是按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条例中的要求来完成职称的晋升,这与高职院校教师的实际状况存在着较大差距,而且当前教师职称比例受到严格限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职院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文旨在介绍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希望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引导高职院校教师早日走上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1 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教师主要职称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基本和高校一样,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也有部分高职院校,如卫生类职业院校参考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分为主任医师(药师)、副主任医师(药师)、主管医师(药师)、医师(药师)、医士(药士)等,农业类高职院校可以教授级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等。少数特殊专业,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一般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级职称。高职院校和社会行业企业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总体上对4个级别的职称级别现状还是认可的。

2 当前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晋升的若干问题

2.1 教师资格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1999年6月13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为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高职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可,表明高职教育不是所谓的“二流教育”,“差生教育”,是考不上本科大学的末流教育,而是培养大批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不存在身份、地位的高低差异,只是目标定位的不同。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来,高职院教师资格认定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执行的仍然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例。而事实上高职教师有其特殊的要求,尤其是高职教育是具有“高等”和“职业”双重属性的教育,其教育教学任务需要一大批 “双师型”教师来承担完成,而目前尚无相关的指导性文件。长久以往,势必造成高职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趋同化与一体化,甚至将高职教师“矮化”为低一个层次的高等教育,对高职教育自身的地位和健康发展不利,对高职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化发展不利。有悖于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当前高职教育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是培养“大国工匠”的呼唤。中国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需要一大批既具有一定理论学识,又追求精益求精的能工巧匠,这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制定合理、可行、统一的高职院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条例)也需要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并尽快付诸行动。

2.2 职称晋升没有对应的评审条件

教育职称论文篇6

关键词: 高职院校;科研;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4-0245-020引言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的职业技术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目前我国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有1000多所,占全国高校的68%,高职在校生将近800万,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 “半壁江山”。高职院校开展科研工作,是体现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和发挥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教师学术水平、提升学院品牌形象和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因此,提高科研工作水平既是学院发展的需要,也是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个人价值的需要。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水平同样与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密切相关。

1高职院校科研现状

1.1 全国高职院校科研现状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发表高等教育科研论文情况不容乐观。《中国高教研究》全国高等学校教育编辑部对2000~2007年科研进行统计分析比较,统计期刊为《高等教育研究》(武汉)、《教育发展研究》(上海)等14家高等教育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刊载的高等教育科研论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发表文章的高职高专院校数量少、比例低,发文总数少。以论文数量最多的2007年为例,在全国1109所高职高专院校中,院校为110所(2006年104所),仅占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总数的9.91%(2006年9.07%)。110所高职高专院校在14家高等教育学核心期刊上共206篇(2006年194篇),占被统计论文总数的6.26%(2006年6.17%)。②发表两篇以上文章的南北方高职院校在文章总量、发表院校数量上差异较大。2004年起,全国高等学校教育编辑部开始对发表两篇以上的高职院校及进行统计,图1为04~07年在14家高等教育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南方、北方院校数量的对比,图2为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南方、北方高职院校论文总量的比较,从图上可以看出,南北方高职院校在发表高等教育科研论文上,不管是学校总量还是论文总量,差距很大,并且差距并没有缩小的趋势。③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发文情况稍好于其他高职院校,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到08年为止,国家批准了3批共100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08年数据还未统计出来,以2006年和2007年为例,前2批批复的70所示范性建设院校中,有20所院校共发表了54篇论文,贡献率1.64%。

1.2 我校目前科研现状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2001年九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高职院校,2007年成功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近年来,学院非常重视科研发展,学校领导多次强度科研重要性,要求教师树立科研意识,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且在2006年召开首届学院科研大会,奖励科研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领导自己带头申请项目,,全院教师科研积极性大增,科研活动取得显著成绩。2006全年,教职工数量是之前几年数量的总和还多,并且在申请科研立项、专利申请、编写专著等方面也取得了突破,2007年,全院共140篇(其中核心期刊24篇,一般期刊104篇,增刊12篇),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编写教材15本,参加学术交流并获奖论文12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主要原因是高职院校的科研意识日益增强,采取了相应的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措施,但也要看到,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实施效果不佳的现象还较普遍。

2高职院校科研发展存在问题

2.1 师资力量薄弱某课题组曾对全国九省一市高职院校教师基本情况调查,从被调查教师年龄结构看,20~29岁的教师占38.5%,40~49岁的教师占20.5%,50岁以上的教师占3.3%,中青年教师占大多数,科研经验有待提高。从职称上来看,初级职称占18.9%,中级职称站39.3%,副高职称占18.9%,正高职称占0.8%。被调查的教师中,有68.9%的教师是直接有院校非配进入高职院校的,13.1%的教师是由中专升格后转入高职的,4.1%是由中学调入的,8.2%是由其他高校调入的,5.7%是为其他渠道调入。从这些教师的学历来看,4.9%为专科学历,77.1%为本科学历,17.2%为研究生学历,0.8%为博士学历,可见,在被调查的高职院校中,绝大多数为本科毕业,学历层次有待提高。

2.2 科研意识不足首先,高职院校大都是通过"三改一补"等途径改制而成,教师的学历、职称偏低,科研能力和水平不高,缺乏高层次人才,未能形成高素质研究团体,科研气氛不浓厚,老带少的科研队伍梯次没有形成。其次,一些教师认为高职院校层次低、科研高不可攀,畏难情绪比较大,认为高职院校的科研基础太差,那就只需要专心教学就行,科研是普通高校和专业科研机构的事,片面地理解了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这一观点,只是拼凑文章,应付评职称,没有把科研水平看做是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第三,管理人员科研意识欠缺,行政管理人员认为科研是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事情,自己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由于定位上的偏差和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学校没有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教职员工没有开展科研的动力与积极性,科研学术讲座举办不普遍,撰写论文不主动,更谈不上科研立项和申请专利等。

教育职称论文篇7

一、中小学职称改革的历史沿革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系列,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条件,中学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和幼儿园最高等级仅为中级。这项制度实施30年来,对于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M,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发展。近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希望改革职称评定制度的呼声很高。

2009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和陕西宝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各选择2~3个地级市开展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同时,已进行试点的吉林、山东、陕西三省在全省开展改革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做准备。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福建省确定在福州、厦门、三明三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12月,福建省初步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近10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了职称过渡,按新的标准条件和评价方式,评审产生了首批25名正高级教师、700名高级教师、1600余名一级教师;首次开展了申报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全省共3?郾4万人参加考试,其中2?郾8万人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合格率为82%。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重新点燃了广大教师拼搏的热情。

2015年8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为,经过几年来的大面积试点,全面实施改革的时机已成熟,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并从统一制度、评价标准、评价机制、评聘结合等四个方面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全新的工作阶段。2016年教师节前夕,继2013年在试点地区评聘正高级教师后,福建省评审了82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其中中学教师46人,小学教师16人,幼儿园教师5人,教研人员15人,一线教学和教研岗位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占到79?郾27%,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占15%,还有2名农村教师,这对于加强农村和紧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将产生巨大的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

二、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一)改革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是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主要内容

1.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从正高级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除新设的正高级职称外,新的职称系列与原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都有直接对应关系,并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在构建新的制度体系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两个问题。

一是正高级教师评审问题。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教育正面临着一场巨大的变革,时代在呼唤教育家,部分地区的率先实践和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也为新时期教育家的培养提供了重要契机。改革后的职称制度将有利于产生更多基础教育名家。因此,我们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少而精,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越,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选,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标杆和楷模,同时发挥正高级教师引领辐射作用,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教学团队等,带动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是人员过渡问题。人员过渡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过渡工作由政府和学校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不增加中小学教师的负担,更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确保人员过渡平稳顺利。

2.完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好教师职称评聘在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是这次改革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因此,制定和完善“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职称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对此都十分关心。

国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福建省根据教育发展情况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同时针对幼教工作有别于中小学工作的特点,专门制定了《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突出幼儿教师的保教工作要求,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在制定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把握好五个方面问题。一是注重师德表现。将师德作为首要条件,引导教师立德树人,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力戒师德考核流于形式、留于口头。二是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与工作实绩。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与工作成果,不片面强调论文、学历,不单纯考虑科研成果、奖项,引导广大教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三是注重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培养青年教师要求,送培下乡、送教下乡要求,发挥高水平教师对年轻教师和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传帮带作用。四是注重处理好学历与经历的关系。对不同学历教师在毕业后首次确定职称等级和晋升初、中级职称时,适当体现学历差异;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不同学历的基本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再区分。五是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实行倾斜,对乡村教师论文、课题不作刚性要求,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长期存在重论文、轻教学实践的倾向。在新时期,我们既要加强教师理论学习,又要重视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以提升教育质量。在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过于强调论文有失公允,当然也不能把论文“一棍子打死”,完全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于正高级教师,从全国来看,还是要求应有较高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要求在教育思想、教学主张、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因此,对于论文问题要一分为二看待,具体评价中应该综合考虑教师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及论文写作等各方面因素,特别要充分考虑教学质量即学生的素质提升和个性发展,改变过去评职称即评论文的弊病。

3.创新评价机制。评价机制对教师起着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教师职称评聘的基础环节,也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如何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如何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深入总结试c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福建省在创新评价机制上做了以下尝试。一是晋升一级教师都必须参加省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考试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师主动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二是不断完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晋升一级、高级教师参加说课讲课,晋升正高级教师参加面试答辩,回答专家提问。三是突出同行专家评审,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四是严格评审程序,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严格公示制度和回避制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4.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改革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关于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具有资格未聘相应岗位”问题。福建省明确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福建省在试点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这部分教师的合法权益。比如,福建省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农村教师教龄满25周年的直聘制度;又比如,原有资格予以保留,竞聘时对这部分人员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再比如,在学校有空岗时,从空岗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消化存量,这个比例是3∶7还是4∶6,由各市自行决定。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情况差别大,工作复杂艰巨,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是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本次职称改革要求各省要在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我们要充分认识职称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予以重视。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读,把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改革,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以人为本,搭建平台

指出,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总理强调,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不是课桌,是教师。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提出的“争创在全国叫得响、排得上的教育品牌项目”,关键要有一支“叫得响、排得上”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十三五”时期,福建省将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从注重规模扩大的外延式发展向注重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师资已经替代物化资源,成为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才能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省级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主抓“全员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机构建设”三项工作,按照“面向全体、高端引领、乡村优先、关注新教师”为基本思路精致培养教师。全员培训按五年一周期展开,将实行学分管理、模式创新、质量评估等一系列培训制度改革,为中小学教师提供符合实际需求的高质量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主要倡导教育家办学,通过创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带动区域内教师专业成长。培训机构关键是加强市、县两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明确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硬件建设、人员配置、经费拨款标准等。各中小学校也要抓住难得的机遇,做教师专业成长的贴心人,根据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为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把教师的心留在学校、留在学生身上。

教育职称论文篇8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 教师业绩 评估制度 教师培训制度 师资管理模式 “双师型”教师 

 

一、引言 

目前,国内学者对“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独立层次”的结论并无异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与初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共同组成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完整体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尽管它与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属于同一学历层次,但却不过分强调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学科体系,而是着眼于职业岗位需要来设计课程的门类,并注重专业技能课和生产实习课,具有强烈的职业针对性和技能实用性。 

正因为如此,国内一些学者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与培养目标,已决定了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师的必须是“复合性”或“双师型”(也称双元型)人才,即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应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我国目前高职师资队伍的现状还远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管理模式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须根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与目标要求,进一步予以探索和完善。 

二、高职师资队伍管理模式的问题分析与比较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领域已逐步形成了一支能基本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教师队伍。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培养目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3年起,教育部在全国陆续建立了二十多个高职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如今,有利于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环境已经形成,高职教师队伍来源也逐渐多元化,高职院校已充分认识到了“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重要性。但从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教师队伍状况调研结果来看,目前高职高专师资队伍状况与社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在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偏少,学术带头人缺乏,高学历教师严重不足。教育部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05年,在职业技术学院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要达到30%。而由于高职院校大部分是由中专转型而成,教师的学历水平与教育部的要求相去甚远,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严重缺乏年龄层次在40~55岁之间的、能承担教学与科研重任的骨干。 

2.“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虽然各类院校都非常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对专任教师提出了实践能力的要求,并采取了相应的培养与聘用措施,但“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并未明显提高。据北京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组对北京地区14所高职办学点的调查表明,高职教师中平均只有25.75%的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曾下厂实践过的仅占23.9%。这主要是由于教师没有对“双师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充分利用实践、实习等机会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另外学校在“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中也存在问题,在引导教师达到“双师型”方面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3.教师缺乏教育理论背景,教育教学技能不足。由于我国职教师资培养起步较晚,同时高职院校中毕业于非师范类院校的教师占有较大比例,他们缺乏教育理论背景,教育教学技能存在较大的不足。在国家实行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以后,这一状况已有较大改观,但许多教师仍存在着知识老化、教学内容陈旧、教育思想、观念落后的问题。这势必对我国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造成极不利的影响。 

4.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不完善。高职教师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学科型院校截然不同,但职称评定的标准却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评聘标准注重理论上的要求,例如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专著数等。尽管有些工科专业是以专利等为衡量标准的,但也仅仅考虑是否获得专利证书,对是否转化、是否实用则不作考察,更不考虑教师的实践能力。 

相比较而言,国外的高职教育师资队伍管理模式则处处体现出“双元”特色,即体现出理论和实训的区别。德国的高职院校将教授普通文化课和专业课的教师称为学院教师,将在企业里实施实践技能培训的教师称为培训师。从教师的任教资格来看,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教师兼具“教师”和“工程师”双师资格。澳大利亚则在高职教育师资管理中实行tafe(training and further education,即培训与继续教育)模式,即教师由学院聘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tafe的教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求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tafe教学法的专门培训;二是要求教师至少具有所授专业的大专水准;三是要求教师具有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在tafe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占有很大比例,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这不仅提高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结合的程度,还增强了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是以社区学院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社区学院的师资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企业聘请的指导教师,一般都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职教师还必须取得州政府颁发的教师证书,专业课教师要求必须具有在企业相应岗位工作的实际经验。教师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经过严格考核聘任后,还要经过4年的跟踪考核合格后,才能被社区学院聘为全职教师。由于专职教师指标控制严格,所以美国社区学院聘用了大量的兼职教师,其数量远远超过专职教师,有将近2/3是来自企业和技术第一线的兼职教师。 

通过对上述国家的高职师资管理模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了高职教育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战略地位,并且通过立法规范高职教育市场,制定保护性政策支持高职教育的改革,由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教师队伍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这些国家的高职师资都具有“进门难、要求高、兼职多”的特点,除了在学历上有一定的要求外,还特别强调实践经验。具体来说,这些国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资格都有严格要求:一是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或相当于高等教育水平的专门教育;二是在接受过相应专业技术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掌握教育教学理论,能够指导学生实习;三是在所教专业方面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等。此外,这些国家还拥有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促进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其结果就是学院能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企业也乐于为学校反馈人才信息、提供切实帮助,形成了产学的良性循环。 

三、探索高职师资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影响我国高职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性因素。在建设高职师资队伍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当前师资数量不足、层次偏低、学科带头人及“双师型”教师少、教育教学理论及技能不足等问题,还要根据当今世界高职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的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经验。 

1.加强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立法。用法律来规范高职教育的竞争秩序和高职教师的准入资格,并通过法律来保护高职院校和高职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 

2.加强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首先,国家应将职业教育视为促进就业的一项有效措施,并通过制定“职业教育法律纲要”来提供财政保障,以进一步完善职教资金的分配机制。其次,要不断提高高职教师的收入水平,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联系,还要引进企业优秀人才,支持高职院校的产学研活动。最后,还应当给予高职院校政策扶持及办学自由,使其在人事管理、专业设置、课程设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3.改革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改革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注重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考核,并将技能水平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充分体现“双师型”教师的特征,真正将教师的工作重心引导到教学和实践技能上来。同时,也可制定有高职特色的评聘政策。例如“双职称”的评定,即两种职称评定交替进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以偏重于教师职称系列为主,如“教授—工程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以偏重于技术职称系列为主,如“高级工程师—讲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的待遇依照与技术职称级别相当的教师职称级别来定,例如一个“高级工程师—讲师型教师”与一个“教授—工程师型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4.改革教师管理模式。高职院校应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协作、联合办学、互聘联聘教师、聘任兼职教师、返聘高级专家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一是要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面向企业和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二是要建立合理的教师培训制度和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要多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学素质的培养与经验交流。四是要建立定期实践锻炼制度,轮流安排教师到工厂企业中调研和顶岗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5.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业绩评估制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要能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思想,并且具有反馈机制。特别是对于实践课教师,要相对淡化在科研与学术论文方面的硬性要求,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注重对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6.教师自身的努力。建设合格的高职教育师资队伍还需要教师自身的积极配合,自觉增强理论与实践素质,提高学历层次,同时还应不断提高对自己的人文素质和情感素质的要求,注重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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