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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论文8篇

时间:2022-11-23 18:57:25

制度经济学论文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1

关键词:环渤海经济区;制度创新;硬制度;软制度

一、引言

环渤海经济区由京津冀、山东和辽宁三个部分构成,是我国城市群、港口群和产业群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经济发展水平很高,2007年整个区域的GDP总值约占全国总量的24.6%。其中,京津冀GDP超过2.7万亿元;山东省GDP达到2.6万亿元,辽宁省GDP超过了一万亿元,对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

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以来,一体化进程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区域内三大板块竞争激烈,区域经济合作分工尚未形成,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因此如何加快该地区的一体化进程成为重要课题。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特定制度变迁模式存在的缺点是本区域一体化程度较低问题的主要原因,要想解决好问题必须更多的在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寻找到能促进制度变迁的因素。

二、相关的制度经济学概念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这三部分是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

1制度变迁以及制度变迁模式的特点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制度变迁还可以被理解为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产生过程。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步入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这就是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包括诱导性制度变迁和强制行制度变迁两种类型。诱导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导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体的制度变迁过程。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制度供给是国家的基本功能之一。国家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原因是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品,公共品是由国家生产的,并且制度的供给通常是不足的,国家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校正这种不足。

两种制度变迁的优势和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诱导性制度变迁主要依据一致性同意原则和经济原则,效率较高,但是往往存在搭便车之类的问题。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优势在于能以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能以自己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强制性制度变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统治者的有限理性、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集团利益冲突和社会科学知识局限等。

2创新主体的基本理论

制度创新过程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同时又是参与制度创新的行动主体,他们对制度创新成本、收益计算和预期都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因而对制度创新方向有不同的偏好,制度创新的整个过程是各利益主体多重博弈、合作博弈相互交错的结果。

由于不同的利益集团在制度新过程中拥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力,不同的偏好体系和特殊的利益,它们在变迁中的权力结构、偏好体系和利益结构的相互冲突相互制衡共同决定制度变迁的矢量方向。在社会制度创新主体扩散中,政治权力的分配状况、利益集团的结构状况特别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权和偏好,对制度创新主体的扩散有很大影响。

三、环渤海主要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环渤海经济区一体化程度较低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下三个:

1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的缺陷造成协调难的问题

环渤海经济区的建立是由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这种模式有其自身的优势与不足。优势方面是政府推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有效的弥补了本区域协调发展所需要的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使本区域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劣势方面则是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在一致同意原则和经济原则方面存在欠缺,由此带来协调难的问题。

本区域普遍的经济发展模式都是政府主导型,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太大,市场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在区域协调的过程中,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在一致同意原则方面存在的不足导致各地方政府与区域总规划的目标函数存在偏差、地方眼前利益与整个区域长远利益之间出现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各地都以追求本区域经济最快速的发展,没有整体的规划和统一的思想认识。

更为甚者,当地方利益与整个区域的利益存在摩擦的时候,名义上的环渤海经济区并没有统一的管理组织,因此统一协调的努力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各地还是把地方利益摆在首位,这就导致了区域之内难以协调,没有明确的产业分工、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区域内部恶性竞争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环渤海经济区建设统一市场和实现协调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制约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例如本区域港口密集,吞吐量过亿吨的大港就有9个,强大的港口运输能力本应为区域经济的起飞插上有力的翅膀,但是各主要港口之间缺乏明确分工与合理合作,相邻港口竞争激烈大大降低了运输体系综合优势的发挥。

2本区域的经济结构导致缺乏创新主体和创新活力

环渤海经济区的经济结构中国有大型企业所占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私营企业所占的比重过低,因此区域内行政干预的力量较强,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相对较弱,存在明显的创新主体缺乏、创新活力不足的严重问题,制度创新主体主要依赖政府,其他的经济主体的制度创新热情难以发挥,影响了制度的供给。

制度创新不过是不同的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后形成的公共选择过程。本地区的私营企业尚不具备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抗衡的规模,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在制度创新的博弈中处于劣势。由于私营企业等经济体在制度创新的博弈中得到的收益远小于他们参与体制创新需要付出的成本,因此他们参与制度创新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意为打破区块分割和建立统一市场的尝试而付出成本。导致了整个区域的创新活力不够,无法找到打破分割的低成本的办法。

国有大型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的行政命令来获得所需要的资源,与私营企业相比他们在分割的市场中处于更优势地位,更容易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多的资源,所以他们对制度创新的积极性也不大,由此导致本区域一体化进程明显较慢,制度创新明显落后。

3资源配置的路径依赖使市场的作用难以发挥

环渤海经济区重工业较为发达,能源消耗较大,电荒和水荒等问题长期存在,生产所需要的能源和一些资源供给不足。这个问题如果依靠市场解决,利用价格机制使有限的资源在整个市场之内有效的配置,则有可能成为本区域建立统一市场的有利契机,成为本区域建立统一市场的有效拉动力。

本区域国企所占比重过大的经济结构,导致稀缺资源的分配仍然依靠政府批准,寻租现象较为普遍。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和改革初期双轨制过程中,长期依靠指标和批文的方式优先获得生产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现阶段国有大型企业仍然存在依靠政府批文获得资源的路径依赖的问题。大型的国有企业在本区域经济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国有企业的这种路径依赖导致了整个区域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惰性。

四、推动体制创新加快一体化进程

我们可以说本区域一体化程度较低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制度创新缓慢,因此要想加快本区域的发展必须加快本区域的制度创新,加快制度的创新就要从软制度和硬制度两个方面着手。

1改善软制度增加创新主体

本区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儒家思想中轻商的观念影响较大,因此人们的下海经商的意识淡薄,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主体的增加。因此要大力地提倡有利于商业文明发展的文化因子,利用本区域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有利条件,积极的引进外来文化因子,逐渐形成一种对经商和下海创业的提倡和尊重,改善本区域的软制度。

必须加快形成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文化环境,引导区域内丰富的人力资源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积极创业,这将会大大的促进区域内民营企业的发展,大大促进区域内的制度创新主体和制度创新活力的增加。

2创造一套有效的硬制度体系

任何一项政策长久有效的实施都要经过各方的博弈和磨合,因此区域的发展规划要采用试验性改革的方式。科学的方法是中央制定一些指导性方针,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去发现实施改革的最好方式,允许方案的适应性变化。本区域三个区块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情况各不相同,区域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和一锤定音,必须遵循灵活机动的原则,使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现阶段环渤海经济区的经济管理者主要是各个省区的政府,同时中央政府的很多政策对这个区域的影响也很直接,但是民营经济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最好是建立起一个以行业协调机构为基本单位的协调机制,这种行业协调机构最好是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各个行业的行业协会之类的组织,使他们拥有更大的权利发挥协调作用。

为了建立运行良好的协调机构,一方面政府应该适当的调整相关的政策给这些民营经济体为主的行会组织创造较大的发挥空间,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对这些行业协会的调节行为起到监督的作用。行业协会的建立要由行业内的经济体竞争参与,有实力有威信的经济体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行业协会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政府不再直接参与,而是起到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这种协调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增加市场经济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而且有利于激发本区域民营经济的发展。

五、结论

环渤海经济区的发展制度创新是关键,加快该区域制度创新要从软制度和硬制度两个方面人手。软制度方面要积极的提倡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创造一个有利于民营经济主体发展的文化环境,民营企业的良好发展是制度创新主体增加的前提,是增加本区域制度创新活力的基础。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2

(一)

从方法论上讲,制度经济学的最初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以F·李斯特为先驱的德国历史学派。历史学派反对英国古典学派运用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方法,而主张运用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方法,强调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以T·凡勃伦、J·R·康芒斯、W·C·米切尔等为代表,形成了制度经济学派别。尽管制度学派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内部观点统一的经济学派别。但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基本上都重视对非市场因素的分析,诸如制度因素、法律因素、历史因素、社会和伦理因素等,其中尤以制度因素为甚,强调这些非市场因素是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因素。因此,他们以制度作为视角,研究“制度”和分析“制度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一研究方法论的核心在于,不是以任何客观的指标来衡量经济活动,而是立足于个人之间的互动来理解经济活动。因此,以制度为视角研究经济问题,首先要求确立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的起点,而不是以人与物的关系作为起点。在他们看来,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是活生生的、不确定的人,因而无法以一个确定的、总量的标准,对整个经济活动作出安排。正如威廉姆森(Williamson)所说:研究视角的改变推动了诸如产业组织、劳动经济学、经济史、产权分析和比较体制等领域中实证和理论研究的结合——这种结合是有用的,并带来了制度主义的复兴。[1]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一个显著特点。

尽管制度学派是以反对主流经济学为旗帜的,但它强调立足于个人之间的互动来理解经济活动,首先确立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的起点,反对以一个确定的、总量的标准对整个经济活动作出安排的研究思路,却可以追溯到主流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的理论。我们知道,斯密发表了《国富论》这一不朽著作,开创了现代经济学的先河;同时,亚当还发表了著作《道德情操论》。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分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微妙和不确定性,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取决于人的情感,而不同的情感又源于人的不同想象。由此他提出,维系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佳经济运行方式是市场,因为市场没有违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情感和想象,市场是人的情感不确定性的集中和体现。当然,主流经济学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一味地对市场进行所谓的科学分析,逐渐把市场描述为一架精巧的可预测的机器,从而背弃了斯密关于市场不确定性的思想和研究思路,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从研究方法论上讲,制度经济学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二者一脉相承。因为,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在方法论上,都反对主流经济学所使用的抽象演绎法,反对19世纪70年代以来主流经济学家越来越重视的数量分析方法。他们强调制度分析或结构分析方法,认为只有把对制度的分析或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分析放在主要位置上,才能阐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弊端,也才能弄清楚资本主义社会演进的趋向。他们反对把资本主义社会看成是抽象的“经济人”的组合,把资本主义经济的变动看成是“自然的”规律起作用的结果。他们认为,个人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等社会性的需要。因为人所做出的选择,并不仅仅以他的内在效用函数为基础,而且还建立在他个人的社会经验、不断的学习过程以及构成其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人的行为是直接依赖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所以,应当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与环境的关系方面,从制度结构、组织模式方面,从文化和社会规模等方面去考察人的经济行为。如果只是单独考察个人的动机来发现经济规律,那将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做法。因此,制度经济学采取历史归纳方法和历史比较方法,强调每一个民族或每一种经济制度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活动或发展起来的,而主流经济学所阐明的规律性并无普遍意义。

制度学派在美国产生伊始,就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为己任,强调有必要进行改良,调整资本主义的各种经济关系,并预言美国资本主义的唯一出路在于社会改良。因此,制度学派从它产生之日起,就被看作是一个以异端形式出现的经济学派别,其代表人凡勃伦和康芒斯等,更因著述批评当时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处于正统地位的马歇尔理论,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并非是完美无缺的,而被看成是“离经叛道者”。这是早期制度经济学十分显著的理论特色

(二)

20世纪60年代,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又以历史分析的方法,探讨产权制度变迁的理论。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加尔布雷思,此外还有包尔丁、海尔布罗纳、华尔德等。他们在研究方法上的基本特点是,采用制度分析或结构分析方法,说明社会经济现实及其发展趋向,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现状与矛盾,提出要从结构方面进行改革的设想或方案。这一时期的制度学派在研究方法上取得的成就显得尤为突出。具体表现如下两个方面:

(1)注重“整体制度分析”方法。早期制度学派反对古典学派的孤立个人行为的分析方法,但是他们还没有提出整体概念,并用以阐述制度运行中各个相关因素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这一时期制度经济学则注意分析整体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主张从根本上刷新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他们认为,由于技术不断变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处于不断演变的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因果动态过程”,所以经济学必须研究变化,研究过程,而不是研究静止的横断面。这就是说,对经济问题的研究要用把注意力从作为选择者的个人和企业,转移到作为演进过程的整个社会。他们提出,从经济学上讲,经济整体要大于经济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总和,所以研究经济问题应当注重对“总体”和“整体”的研究,而不能循着相反的道路,即先研究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再来加总。加尔布雷思强调,只有把现代经济生活当作一个整体考察,才能更清楚地揭示经济运行的规律。这是制度济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二个显著特点。

加尔布雷思的整体概念的内涵十分丰富,甚至已不再是一个经济概念,它往往不能用数字来表达。比如,他提出的“大公司的权力”,就是一个整体概念。它既包括经济权力,又包括政治权力,因而不能用数字来计量。因此,这一时期的制度经济学反对主流经济学所采取的数量分析,而强调整体制度因素的分析。加尔布雷思认为,宏观经济学只注意总需求水平的调节,微观经济学只注意成本和价格的形成,却恰恰遗漏或忽视了社会的制度结构问题,即权力分配问题。

应当说,整体大于个体的简单加总,这无论在哲学上、逻辑上还是事实上,都是成立的。但问题并未到此为止。更重要的事实是,“个体加总”总是构成“整体”的主体部分,两者的差异可能是重要的,但一定不是主要的。一般地讲,个体的特征是整体特征的集中反映,个体的性质决定了整体性质的主要方面或基本方面。因此,既要注重整体主义方法论,也不应当丢弃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对个体的研究往往可以构成整体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本文后面的分析将要说明,科思看到了加尔布雷思过分强调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偏颇,而将制度经济学研究引向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在方法论方面呈现出微观化、具体化的倾向。

 (2)运用规范经济学研究方法。制度学派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与价值判断密切相关的。早期制度学派认为,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经济价值,只是社会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全部;除此以外,社会价值还应该包括社会平等、生态平衡、人们对闲暇时间的追求等等。加尔布雷思更提出了“整体制度目标”的概念,他把整体制度目标分为经济价值目标和文化价值目标,而社会追求的公共目标就是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综合起来的“生活质量”。这一时期制度学派提出的价值判断标准,既反映了从凡勃伦以来的早期制度主义的一贯想法,更加突出地采用了包括伦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这是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方面第三个显著特点。

(三)

科斯(R·H·Coase)在制度分析中引入边际分析方法,建立起边际交易成本概念,为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发展开辟了新领域。诺斯(North)曾经说,有了“交易成本”这个发现,我们才找到了解释制度存在和制度变迁的方式,才使我们可以解释整个经济在体制上的变化。比如,我们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可以理解制度为什么会存在,制度是怎样发生变化的,人们为什么以及怎么样采用更经济的方式来组织生产和交换活动等。他说,有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制度经济学才称得上是“新”的。笔者认为,由于引入边际分析方法,运用边际交易成本作制度分析,科斯以后的制度经济学较之先前的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不再是与主流经济学相对立或渐行渐远,而是呈现出“合流”或“融合”的倾向。如果说,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制度学派对早期的制度学派,在研究方法方面进行的拓展还只是量的发展和扩大的话,那么科斯对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就具有了革命性和方向性的改变。也许,这就是诺斯把科斯以后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原因。

科斯认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重大理论缺陷是没有专门的制度理论。在他们那里,尽管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或者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如新古典经济学;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或者没有专门对制度运行成本进行分析,如斯密、马克思的古典制度分析和凡勃伦、米切尔、康芒斯等的旧制度经济学。科斯强调,要解释经济现象、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就必须研究对它们产生影响、支配或约束作用的制度安排。应当说,科斯并不是第一个注意研究交易背后权利关系的人,斯密、马克思或者更早的思想家就已经研究过这些问题,但科斯却是第一个通过引入边际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边际交易成本,解释了现实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四个显著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性发展。

科斯认为,诸如灯塔制度、电讯产品生产和消费出现的纠纷、农夫和养牛者的利益纠纷、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现象,实质上反映的是产权的界定和变迁;而产权结构的选择或解决纠纷的制度安排,又取决于利益关系人之间相互协调和影响的边际交易成本。他举例分析说,假定有法律诉讼和私下协商两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安排,如果两者的边际交易成本不相等时,当事人自然倾向于选择成本低的制度安排,这就可以解释不同状态下当事人会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如果两者边际交易成本相等,就会出现制度均衡,这就可以解释现实社会中存在多样化的制度安排的原因;如果交易成本很小或不存在,那么各种制度就是多余的。由此科斯认为,在现实经济中制度的显著重要性和制度安排的多元化,恰恰反映了边际交易成本的现实性,而这些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却是不被重视的。

科斯的制度分析方法还呈现出微观化、具体化的倾向。他不赞成古典制度分析和旧制度经济学(包括加尔布雷思)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认为他们的最大不足在于他们的制度分析一直是从总体上来把握制度变量,比如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和后果,分析家庭、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的过程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等等。科斯认为,这种整体主义方法论除了对各种经济制度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制度的详细故事,这些分析仅仅留下了一堆有待证明的猜想而已。他批判过去的制度分析方法:把企业和市场处理成不同利益集团解决利益纠纷的场所,其中起作用的制度要么是习惯和文化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要么是法律等正式制度安排,并且认为这些制度安排是作为决定当事人行动的社会整体出现的,当事人的行为反映了这些制度的特征。而科斯从考察一些具体的企业活动中发现,企业和市场本身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企业和市场的共存说明了两者的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在科斯看来,任何制度安排都是当事人根据具体环境自由选择的结果,这反映出科斯所运用的仍然是新古典的理性选择模型。从制度分析方法的发展来看,科斯重视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又不放弃演绎推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古典制度分析和旧制度经济学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和纯粹归纳研究方法的不足。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五个显著特点。

如上所述,科斯的制度分析和以前的制度分析的最大不同在于,通过引入边际分析和边际交易成本概念,使得各种具体制度的起源、性质、演化和功能等的研究,可以建立在以个人为基础的比较精确的实证分析上,创立了可以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方法。这是科斯对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个贡献。应当承认,如果制度分析仅仅停留在价值观的讨论上或一般性的规范分析上,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对制度的性质及其演化做出深刻的理解。科斯的开创性研究不仅加深了人们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而是促使人们更加科学地研究制度及其与之相关的经济问题,从而直接推动了制度分析的复兴。科斯在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开拓性成果,对后来诺斯等人的经济史研究、张五常等人的契约探讨、威廉姆森等人关于组织的理解等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他们是从现实的经济形态出发,检验理论的合理性,强调如果理论不符和现实,就需要修正理论模型本身。这种强调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没有陷入象牙塔式的推理,而是从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挖掘和发展理论。当然,在后来的发展中,古典制度分析、旧制度经济学,甚至新古典经济学等的研究方法,仍然对新制度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产生着重要影响,在相互的融合中形成了不同的方法论侧重和理论子分支,使新制度经济学呈现出研究方法和理论分支构成多样化的蓬勃局面。

(四)

以D·诺思和T·W·舒尔茨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制度经济学的最新发展。诺思认为,在影响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与经济绩效的诸因素中,市场机制的功能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市场机制运行并非是尽善尽美的,因为市场机制本身难以克服“外在性”等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外在性”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产生“外在性”的根源则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在考察市场行为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时,必须把制度因素列入考察范围。他们强调,制度是内生变量,它对经济增长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深入探讨制度的基本功能,影响制度变迁的主要要素,经济行为主体做出不同制度安排选择的原因,以及产权制度与国家职能,意识形态变迁的关系等问题,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度变迁理论在研究方法论上的特性,启发了经济学家在分析经济效率时,把经济理论与政治理论结合起来,把政治要素作为经济运行研究不用缺少的要素分析。

诺斯在强调制度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的同时,并没有丢弃“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事实上他是应用多种方法来研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六个显著特点。诺斯认为,一项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创新,之所以影响到制度变迁,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有许多外在性的变化促成了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形成,另一方面又由于存在对规模经济的要求,将外在性内在化的困难,以及厌恶风险、市场失败、政治压力等原因,这些潜在的外部利润无法在规定的现有制度安排结构内实现。因而,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的某些人为了获取潜在利润,就会率先来克服这些制度障碍,由此导致制度安排的创新,并进而形成制度变迁。

诺斯认为,从“成本-收益”分析来看,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时,才会发生。这又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由市场规模扩大、生产技术进步和社会集团对自己收入预期的改变促成“制度创新”。因为,这些因素的变化,将会促使成本和收益之比发生变化,比如市场规模的变化会改变既定制度安排下的收益和费用;技术进步会使得制度创新变得有利可图;社会中各种团体对收入的预期改变会使他们对新制度安排的收益与费用作出重新评价等等,上述各要素作用的结果就会推动制度创新。第二种情形是,由技术创新、信息传播、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科学知识进步等创新成本的降低导致的“制度创新”。他强调,制度安排创新的真正原因在于,创新成本的降低,可以使在新制度安排下的经济行为主体获取潜在的利润。

总之,在运用上述制度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和“成本-收入”方法的基础上,制度变迁理论得出的结论是,一种制度下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关系决定了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性,因此由制度创新决定的制度变迁是缓慢进行的。

(五)

综上所述,制度经济学不仅以其独特的理论思想和理论特色,在整个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引人注目,而且它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也颇具特色。更进一步讲,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演化轨迹和发展趋势,也是颇为耐人寻味和引人入胜的。起初,制度经济学无论在理论思想上还是方法论上,都以“逆经叛道者”的面目出现,强烈反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这个过程经历了从凡伯伦到加尔布雷斯的几代人的传承。他们强调制度分析,强调非经济因素,强调人的选择的不确定性,强调整体和规范研究方法等等。然而,自科斯引入边际分析方法,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对制度展开研究之后,制度经济学无论在方法论方面还是在理论思想方面,都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变化的趋势不是日渐远离主流经济学,而是趋与相同,以至于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自科斯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可以被主流经济学所接纳的,甚至能够被归并到新古典经济学中去。科斯制度分析方法的微观化和具体化的倾向,诺斯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研究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更具有新古典色彩。

分析以上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方面呈现出的显著特点及其演化轨迹与发展趋势,可以使我们获得三点重要启示。第一、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和创新,是为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进步服务的,他们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第二、研究方法具有相对独立性,一种方法可以为多种理论研究所运用,一种理论可以使用多种方法;第三、研究方法的创新往往成为理论突破的启动按钮和关键环节,一种新的研究方法的引入往往可以为理论研究开辟新的领域,促成新的研究成果。也许可以说,制度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待在方法论上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正如诺斯所说,制度经济学还有更多的研究工作要做,特别是应当更重视跨学科研究和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现象间的联系。[2]

参考资料

1.[德]柯武刚、史曼飞,制度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2000.11

2.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11

3.[美]劳伦斯·A·博兰,批判地经济学方法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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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唐寿宁,制度经济学的演化[EB/OL],/geren/zhidu.htm

6.周业安,关于当前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反思[EB/OL],/gongzuo/guanyu.htm

7.诺斯/张军,什么是有效的经济制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教授与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张军博士的对话[EB/OL],/jjxqy/zhidujingjixue6.htm

8.钱颖一,用现代经济学分析中国经济改革[EB/OL],/Article/paper/paper_econ/200410/6723.asp

杨立雄,“个体主义”抑或“整体主义”[EB/OL],/2004/4-11/171641.html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3

制度主义经济学的诞生,被认为是由于正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理论假定与它的形式论证的范围和方式是不可接受的,因此,要了解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必然不能不了解作为主流派的新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核心,通常由一系列与理性、知识、边际、均衡和人类当事者有关的思想组成,主要包括:

1、所有经济当事者的理性的、最大化行为。这是因为这些当事者被假定为根据外部给定的偏好最优化。

2、没有严重的信息问题[1]。包括与未来有关的根本不确定性、对复杂世界的结构和参数的广泛无知、以及个人对普遍现象认识的分歧。

3、理论的焦点为趋向或达到了的静止均衡状态,而不是整个历史时期中的连续的转变过程。

但是,关于个人选择和理性最大化这些核心的新古典结构,以及信息问题易于处理的连续假定,都已受到最近某些经济理论发展的很大影响,如斯科特、威廉森、阿尔钦、西蒙等经济学家的理论思想,尽管他们在对待主流经济理论的态度和与主流经济理论的距离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还是存在许多共同的主题,他们普遍观点包括:

1、根据已知的或确定的选择进行理性的最大化这一假定,日益被抨击为过于狭窄和简单。这些批评有的是直截了当的,如指出取得相关信息费用的困难(威廉森),有的则比较激烈,甚至涉及比教深的信息和知识问题及理性本身的性质。

2、在对新古典时间和均衡概念不同程度地日益感到不可逆返的同时,把经济现象视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当事者在不可逆返的时间过程中学习的结果这种观念,正日益加强,人们越来越把经济现象看成是进化和动态的,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谓的均衡。

3、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一种新观念正在形成,即经济协调不可能只是市场上的价格信号问题,而且还必须得到广泛范围的其他经济的、社会的制度的支持。尽管后者有旧时盛行的新古典的反对,但还是被看作是经济研究的重要而理所当然的主题。

正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理论假设和前提的质疑和否定,以及对新的因素如时间、信息、不确定性,以及非理性的考虑,才使得一种更加复杂但却与现实更近的一系列经济思想被提出来。

正如上面所分析的,在经济分析的诸多因素中,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正逐渐的提高,人们对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入,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之外,把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分析在现代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理论之不同除了在假设前提及方法论[2]上背叛作为主流的个体主义、理性、最大化思想外,分析工具也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交易成本、产权、意识形态等分析取代了新古典理论对时间、均衡、价格机制及边际的信仰。

新古典经济理论为了使复杂的世界便于认识和分析,把世界想象成只有大炮和面包,把市场想象成只有冰淇淋和蛋糕,制度主义者认为简化世界的复杂性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制度行使一种简化识别负担(cognitiondask)的关键功能(制度经济学,史漫飞,142页)来解决问题。因为制度的一个功能就是使复杂的人际关系过程变得更易于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易于发生。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人类思维方式的成熟和进步。它通过制度这一中间变量来约束和简化原来复杂的变量,而不是从复杂的变量中选取几个代表性的变量。如果这一思维方式能为广大经济学家所接受,也许会有一场经济学的革命随之发生。

我们可以想象,在社会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中,由于信息、监督和执行问题常常难以解决,劳动分工是不可能的,可靠的约定无法作出,人们相互沦为他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囚徒而难以自拔。

因此,略为思考一下,我们就能体会到制度对于化解变化莫测的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好处。制度使他人的反应更可预见,世界更加有序,从而使一个人更加容易与一个复杂的世界打交道,也使个人更加易于避免“超负荷识别”(cognitiveoverload)。

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行为规则,这个定义已为制度经济学家所接受。因此,普遍认为制度是一系列为社会所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和政府以法规形式所制定的正式约束的规则网络,它约束人们的行为,减少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发展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解决人来面临的合作问题,创造有效组织运行的条件。

在制度限制他人的行动并排除某几类未来事件时,它们也减少着“远期无知”(forwardignorance)它为人们创造一种信心,使人们感到,生活中的常规很少变化,全在掌握之中。所以,它们限定了指向未来的风险。

并且,用制度降低复杂性的效果可以相当泛化(non-specific),一些好的制度,它能给人们以心理上的舒适感和安全感:感到自己属于一个文明的、有序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生活,协调成本很低,风险有限,人们能有在家的感觉,周围的人都是可以信任的。

同时,制度能增强生产要素—如劳动—在满足人类需求上的效能,这种作用的方式类似于其他一些生产要素,如资本,资本使劳动更加有效率。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制度视为一种宝贵的生产性资产,制度经济学家因此把制度称为“制度资本”(institutionalcapital)。

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在经济分析中贯彻到底的最佳分析工具是产权在市场理论中的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产权作为分析经济的工具就象新古典理论运用价格机制一样驾轻就熟,左右逢源。

资本主义系统以建立和保护排他性私人产权的制度为基础。但令人奇怪得失,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运转,指导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政策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却没有系统的有关产权的理论。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理论预先假定了产权的既定性和永恒性,既然它是确定的,那么就不用考虑它在经济运转中的作用了。

实际上,产权在经济运转中具有多种功能,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产权,它能使人们的交易形成合理的预期,它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和如何受损,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教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将受益和受损的效应内在化)。

如果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还不能说服新古典经济理论家把产权纳入经济分析的视野,新制度经济学家还指出,产权并不想新古典理论所假定的那样,是确定的,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而且从来没有一个产权是完整的,产权实际上是由一系列的权利束所组成,它分成不同的权利,并由不同的人行使不同的产权。而且产权功能的发挥并非无条件的,它需要一系列的文化和制度背景支持,不同类型的产权,如私有产权、公共产权、国有产权,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背景下,其经济功能是不一样的。但一般地,竞争的逻辑表明,对一个人产权的更完整的界定减少了不确定性,并会增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但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以及信息费用与原因,产权从来没有被完整而清晰的界定过。正如科斯定理所言,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的初始界定就不影响交易,正因为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所以经济资源的的有效配置与使用必须以产权界定为前提。

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简单的归纳新古典经济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的分歧不在于新制度经济理论对正统理论的否定与背景,而是对其的扩展。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是知识,技术,财富,自然资源,和人口的函数,而新制度经济理论的经济函数还包括例如制度、交易成本、产权、不确定性、意思形态等因素。

但就目前的发展而言,制度经济学尽管有其优点,但它过去并没有卡尔-马克思或约翰-凯恩斯那种提供理论体系的能力。因此,制度主义在新的发展中,可以有效地把马克思在例如经济制度的性质和生产理论方面的一些思想和凯恩斯及后凯恩斯主义者在例如不确定性和货币理论方面的成果吸引近来。

二、研究的趋势:是统一,还是并行?

在我们认为正统经济学把他的分析限定于交换或资源配置,以及有关的决策,忽视社会和经济环境对于个人偏好的塑造,无视生产技术始终是不断变化的时候,新古典经济理论也不是一直毫无进展。实际上远非如此,它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生机勃勃的气势,有时候甚至在经济理论领域出现攻城掠地的势态。

战后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扩展,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范围上的扩展,必须肯定的是这种发展是积极的。新古典理论这种研究范围的扩展可以从边际主义分析[3]在公共选择领域的运用和最大化假设在集体行动分析的锋芒中看出来,新古典经济理论在战后的发展还表现在经济理论在公共管理理论嫁接移植的杰出表现。

我们首先要区分公共选择理论和集体行动(或集团理论)理论,因为他们在当前的一些理论著作中常被混作同一理论来看待,因为他们的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很大的共性,实际上他们是新古典理论中不同分析工具的运用,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不同的,研究的是公共领域的两个不同方向。

丹尼斯-谬勒对公共选择作如下定义:“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学。”可见,公共选择研究的是理想状态下的政治市场主体依据公共价值和政治规则作决策选择。决策选择实际上是价值选择,而价值问题正是新古典边际分析的用武之地,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研究市场决策理论的有用工具。因此,公共选择理论是用边际分析去研究非市场决策行为,安东尼-唐斯于1957年通过把正统的边际分析运用于政治领域而进行了这种扩展。

如果说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是集体(政治集体)的价值选择,集体行动理论研究的则是构成集体(政治组织中的政治家和官僚)的成员对于这一价值激励的响应的理论。传统理论认为可以从个体理性和最大化假设逻辑地推出集团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行动。而事实上由于“塔便车”[4]行为的存在,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手段以便个人按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则,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是不会采取行动来实际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的。它是新古典理论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最大化假设分析在集体行动理论中的运用,研究的是作为个人的行为,区别于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公共价值选择。但共同的是他们确实都是新古典理论分析范围的扩展,更不能把他们视为制度经济学所攻下的又一坐城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新古典学派的这些发展,在上述领域的边界上很快悄然停止了。他们既不想也不喜欢把技术的决定因素导入分析系统,再可以与新制度经济学会师与政治学这样的情况下悄然却步,在根本上反对考虑这些塑造或影响个人嗜好与偏好的因素。虽然少数正统经济理论家的路标指示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要跨越这种边界就要求形象、范式和基本意识形态相应地作巨大的变动,这显然是新古典主流派经济学家所不能接受的。

以上两个方面是新古典理论分析的主动出击,同时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扩展还表现在新公共管理学者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原封不动的全盘引进。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的行政学发现自己除了一些规范性的概念阐述外,实在没什么分析工具能让人信服它作为科学管理理论一员的地位,于是通过对新古典经济理论从人性假设到边际分析、竞争市场理论的全盘引进,掀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在不作严格区分的情况下,以上三种情况都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扩展,这是因为在目前的状态下,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分混杂不纯。但从研究的方法和所运用的分析工具做深入的区分,不难看出,不管是公共选择理论还是集体行动理论他们所坚持的仍然是新古典经济分析的框架,一般认为这是主流派对其反对者制度学派的渗透,他们试图在新古典理论的框架中去实现制度主义的目的。正如他们正在和已经所做的,如贝克尔对社会组织和习惯的分析,奥尔森的集团理论,不坎南对政治决策的过程的分析,斯蒂格勒对政府管制的分析,以及波斯纳对法律的系统分析等。就某些方面来说,他们甚至已经作出了比制度经济学家更深层次的制度分析。

而考察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可以看出它越来越把经济现象看成是进化和动态的,而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所谓边际、均衡的分析。塞谬尔斯认为,“制度学派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它的整体主义和进化主义”(《制度经济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文版,第二册,933页)。制度经济学家们倾向于避免求助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并且戒绝在缺乏制度的体现而强调均衡、最优和纯粹竞争市场的模型中进行解难研究。他们宁可参加现实世界的理论和经验分析,例如特殊制度的运行,企业——政府关系和经济发展的条件。他们倾向于把现代经济生活当作一个整体观察,相对于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是一种质的分析,而不是单纯量的计算,它所进行的是案例分析和归纳,而不是进行逻辑推理。

2、它试图建立的模型是结构性的,而不是预言性的。结构模型在解释人类行为时总是仔细地把它纳入其制度和文化背景,而预言性模型在解释人类行为时总是仔细地陈述假设和演绎的含义。

3、它所采用的心理学观点是行为主义的,而不是个人主义的。行为主义把人类行为的根基建立在制度结构(标准,工作规则,用法和习惯)上,而不是建立在个人偏好上,这种个人偏好由于其内省式主观特征而被看做是不可靠的。

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家所使用的静止的,机械的均衡研究方法只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的时候指出,正如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均衡的常态,经济学应该研究的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历史变迁与制度的演进,研究由于技术变化所致的社会、文化、心理、法律和组织形态的变迁,研究的应该是变化的过程,而不是历史的横断面,进而解释这些制度的作用,和他们所适应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预测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等[5]。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科学的影响

如果把新古典经济理论对在制度的框架内去实现制度主义目的的尝试和新制度主义经济理论统称为新制度经济学,那么它的研究内容被认为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社会理论层面。从制度的角度看,是指镶嵌在社会制度之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习惯、传统、道德、信仰等,主要体现为一个社会的某种意识形态。

第二层面是社会的制度环境层面。主要包括生活于一个社会的正式的游戏规则,体现在产权制度、政治制度、司法、官僚、行政体制等正式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对组织治理机制的分析。因为社会正常运行是有成本的,而契约治理是通向秩序的有效途径。因此,有效的治理结构能重新形成激励。

第四个层面就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分析的范畴所在。新古典经济理论注重技术创新分析,而忽略了组织创新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寻找组织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方式来纠正它。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关心的是前面所说的制度分析四个层面中的前三个层面,即关于意识形态、制度环境和治理结构的制度问题。而制度环境包括法律、政治、司法和行政体制等,它们都是国家发展中的关键因素,并且可以就其进行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相互比较。同时,许多公共政策问题也与制度的第二、第三层面相关。包括意识形态在内,它们都是传统政治科学的研究范畴。因此,新度经济理论发展对政治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国家一向作为传统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国家理论也是多数政治思想家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而试图在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框架内进行制度分析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将国家作为影响经济绩效和制度变迁的内生变量纳入分析框架,并运用经济理论进行研究和探讨,从而形成其独特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起源、特征与目的,国家与产权制度的形成,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意识形态与国家的相对稳定性等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在把经济分析的研究方法导入国家理论,从而形成国家理论研究的新范式的同时,也为政治学研究科学化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觉与途径选择。

长期以来,意识形态一直是马克思主义者所关心的主题,一直到最近,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才较多地关注这一问题。而新制度经济学家则把他完全纳入经济分析的变量行列。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意识形态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作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仰,意识形态倾向于从道德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因此,意识形态构成一种人力资本,它帮助个人对其他人在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现行制度结构中作用作出道德判定。因为较大的意识形态拥有量(ideologicalendowment)能减少消费虔诚的影子价格;个人的意识形态是相对稳定的;意识形态具有货币时间价值;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合乎理性的意识形态信念能淡化机会主义行为。新制度经济学对意识形态的重新阐述提醒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思想的科学价值的重新再认识。

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科学研究的影响还表现在如把经济分析运用与政治市场的公共选择理论以及集体行动理论等,他们被认为是开辟了政治科学研究的微观领域走向科学化的光明途径,建立可验证和可预测的系统化的微观政治科学成为可能。此外,将制度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行为研究提供了分析政府机构中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的视角,提供了加强政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政府结构效率的依据,开辟了政府机构行政改革的新途径与新思路。这些都对政治科学的研究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参考书目:

1.《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林毅夫收于《制度变迁与财产权力——产权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Douglass.C.North收于《制度变迁与财产权力——产权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柯武刚、史漫飞,商务印书馆,2000

4.《制度经济学派》,傅殷才,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

5.《公共选择理论》,方福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6.《制度经济学》,塞谬尔斯,《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文版,第二册,933页

7.《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英)G-M-霍奇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8.《威廉姆森谈新制度经济学》,刘凤义,《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一期

9.《新制度经济学》,彭得琳,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0.《政治科学》(第六版),(美)迈克尔-罗金斯等,华夏出版社,2001年出版

11.《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探析》,黄新华,《厦门大学学报》,2000年第一期

注释:

[1]信息问题:新古典理论认为个人的完全理性及所掌握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被认为是作出正确的决策选择的前提条件。但现实中不仅信息的获取是困难的,而且个人处理信息的能力也是有限理性的。

[2]新古典的研究方法被认为是个体主义和静止均衡的,而新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则是整体的和演进的。

[3]在接下来的文中将会提到,安东尼·唐斯于1957年在其《民主的经济理论》一文中通过把正统的边际分析运用于政治领域而进行了这种扩展。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4

国内学界之所以对艾尔斯其人知之甚少,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对制度主义的后续理论缺乏介绍,另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注:本文将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称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以区别于坚持凡伯伦传统、至尽仍活跃在西方经济学界的另一个“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本文中当提到“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时,均指的是后者。)的流行,使人们相信过去的制度主义传统中已经没有多少值得挖掘和吸收的内容,从而忽视了思想史的梳理工作。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将艾尔斯的制度经济学思想介绍给国内同仁,使人们了解老制度经济学(OldInstitutionalEconomics)、艾尔斯、以及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中有着诸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合理成分。希望本文的介绍能有助于国内经济学者在当前的制度经济学热潮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艾尔斯理论的源泉和背景

要了解艾尔斯的理论体系,必须先对制度主义的历史作一回顾。

美国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和最重要的先驱是凡伯伦(1857-1929)。凡伯伦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德国历史学派、美国早期实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形成了研究经济问题的制度主义方法。在凡伯伦的理论中,他将经济视为一个进化的系统,经济系统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系统的性质由它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所决定。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是文化的产物,个人行为由社会环境和人的本能共同支配(注:凡伯伦,索尔斯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凡伯伦认为人的本能由两类相反的要素构成:一类是建设性的本能,包括作业本能(instinctofworkmanship)、随意的好奇心(idlecuriosity)和父母本性(parentalbent);另一类是破坏性的本能,包括竞赛(emulation)本能、好斗(pugnacity)或运动本能(sportinginstinct)以及掠夺(predation)的本能(注:Veblen,Thorstein(1914)TheInstinctofWorkmanship,reprintedbyLondon:Routledge,1994.)。这两类本能何时对人的行为发生决定性作用,取决于社会环境中流行的思维习惯。

社会环境中流行的思维习惯被凡伯伦定义为制度。既然是一种思维习惯,那么制度就总是过去经验的产物,它就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技术发展的要求。任何制度都会产生一个这种制度下的既得利益集团,在竞赛本能等破坏性本能的驱使下,这个集团倾向于用身份、阶级、财产等带有明显歧视性差别的指标来衡量人的能力和价值。这些指标显然不利于人类生命过程的延续。因此制度是保守的。人类生命过程的延续是靠技术进步来实现,人的建设性本能、尤其是其中的作业本能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由于制度总是滞后于技术进步的要求,因此,社会发展过程就是技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社会就是在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中向前发展。制度的力量总是很强大,当制度结构中所包含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更多时,社会进步也就更明显,反之反是。凡伯伦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经济体系就是由两种相抗衡的力量组成:一种是维护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是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业巨头、商人和金融家;另一种是代表着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工人、工程师和普通大众。资本主义一切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仪式性(ceremonial)的制度体系支配了工具性(instrumental)的技术体系。

在凡伯伦的影响下,坚持制度分析方法、将制度视为社会进步的阻碍的制度主义者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了美国经济学界的主流。他们中包括康芒斯、米切尔、汉弥尔顿、J•M•克拉克等。其中,康芒斯致力于分析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与经济体系的关系;米切尔则因运用制度主义的方法对经济周期问题进行解释并作出了一系列的统计工作而著名,他还是著名的“国家经济研究署”(Natioan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即NBER)的创立者;汉弥尔顿是“制度经济学”这个词的命名者;克拉克的研究领域在于经济体系中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劳动关系的研究最为著名。经过他们的努力,制度主义者不仅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力量,而且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思想史上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被称为“制度主义运动”(institutionalistmovement)。这一时期的制度主义者为数众多,他们分别形成了三个中心:芝加哥大学(凡伯伦正是在此奠定了制度主义的基础,后来这一中心随汉弥尔顿而转移到了布鲁金斯研究生院,艾尔斯就是这一中心的成员之一);威斯康星大学(康芒斯是这个中心的领袖);哥伦比亚大学(米切尔、克拉克、图格维尔、多夫曼等人聚集此地。

这一时期的制度主义者强调经济学的科学性,要求经济学必须进行度量、观察和经验检验。这种要求既反应了他们对当时的正统经济学的失望,同时也表明他们认识到了凡伯伦疏于经验工作而给制度经济学留下的缺陷。对经验工作的强调把制度主义者与政府政策密切联系起来,他们对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失业保险、劳工补助、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积极支持推行公众健康保险计划。这些都是后来罗斯福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30年代,尤其是在40年代,制度主义开始变得越来越孤立。制度主义受到的最大挑战来自于刚刚兴起的凯恩斯经济学。大萧条使米切尔的经济周期四阶段论受到了质疑,凯恩斯经济学对大萧条的解释更有说服力。大批制度主义者被凯恩斯经济学所吸引,转向信奉凯恩斯主义。制度主义者内部也出现了严重的分裂。制度主义运动的三个中心逐渐瓦解。米切尔1948年去世,克拉克1953年退休,作为昔日制度主义运动最主要的中心的哥伦比亚大学只盛下波兰尼一个制度主义者;汉弥尔顿1947年退休后离开了学术界;在威斯康星,只存下为数不多的一些康芒斯传统的制度主义者。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硕果仅存的制度主义者之一,艾尔斯在继承凡伯伦传统的基础上,将这一传统加以改造,创立了自己的工具价值理论,为后来制度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也因此成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度主义的领袖。

二、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

克莱伦斯•艾尔斯(1891-1972)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1917年他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30年进入德克萨斯大学经济系任教,直到1969年退休。由于他长期执教于该大学的缘故,他和他的追随者也被称为制度主义中的“德克萨斯学派”。艾尔斯著作颇丰。他早年的著作主要是哲学方面的论文,1930年以后开始致力于制度经济学研究,并于1944年出版了代表作《经济进步理论》(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1961年,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通向理性社会:工业文明的价值》(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sofIndustrialCivilization)出版。在这两部著作中,艾尔斯完整地阐述了他的工具价值理论。1966年,艾尔斯当选为1965年成立的新制度主义者的学术组织—“进化经济学会”的首任主席。

1.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

艾尔斯工具价值理论的哲学基础更多地是来自于杜威,而不是来自于凡伯伦。杜威是实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在艾尔斯的著作中,他将杜威之前的哲学称为“前杜威哲学”。那些哲学的特征是二元论。它们将人类的经验或人类的日常事务割裂为现实世界与理性世界两部分。现实世界是无序的、杂乱的,而理性世界则是完美的、终极的,是某种永恒的精神的反映。这些哲学所追求的就是进入这个永恒不变的理性世界,并以想象中的这个理性世界的标准来评判现实世界。在这些哲学看来,世界在根本上是不变的,是事物的理性秩序的完全反映,因此个人在本质上就是被动的,他不一定要进行探索和革新。人们掌握知识的目的是解释而不是改变世界。在这些哲学中,真理和价值是绝对的,它们的衡量标准由那个理想中的终极的、不变的理性世界所确定(注:Ayres,ClarenceE.(1936)Fiftyyears''''DevelopmentsinIdeasofHumanNatureandMotiva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Supplement,Vol.26(Mar.),pp.224-36.ReprintedinClassicsinInstitutionalEconomicsⅡ:SucceedingGenerations(1916-1978),VolumeIV.EditedbyMalcolmRutherfordandWarrenJ.Samuels.London:Pickering&Chatto,1998)。

西方正统经济学正是建立在这些静态哲学的基础之上。艾尔斯认为正统经济学家假定存在一个杂乱的、无序的现实经济体系,同时还存在一个有序的、理性的经济秩序,也就是那个理想的均衡状态,这就是前杜威哲学中二元论的反映。代表着终极的理性世界的经济秩序又是自然秩序思想的延伸,而这种思想“肯定是神学信仰”,“它假定人的禀赋中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判断力、感觉能力和倾向,比如人可以在‘自然’倾向的带领下由‘看不见的手’所引导,去增进……大众的福利”(注:Ayres,1961,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ofIndustrialCivilization.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p.26.)。这些18世纪的观念“在20世纪的科学中已经彻底地消失了,但它仍然存在于经济学的古典理论之中”(注:Ayres,1961,TowardaReasonableSociety:TheValueofIndustrialCivilization.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p.63.)。

与二元论哲学相反,杜威的哲学将社会视为一个生命过程,社会的生命过程也就是人类的生命过程。人类生命过程中有两个主要的特征或者两个主要方面—制度特征以及技术特征。生命过程的制度方面与行为的习惯模式有关,它所关注的是根植于社会传统中的价值。它是静态的,所关心的是保留过去遗传下来的信仰、阶级差别以及身份特征。而生命过程的技术方面则与工具、科学知识和实验有关。科学和技术是世界发生改变的原因,并侵蚀着生命过程的制度方面。生命过程的这两个特征中,前者的视角是向后的,后者的视角则是向前的。“遗传”的制度与现实的科学和技术趋势之间存在着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生命过程的制度结构的修正。杜威的这种哲学其实与凡伯伦的理论同出一脉,只不过杜威更明确地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制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并形成了实用主义的哲学体系。艾尔斯所要做的就是要更系统地将新的哲学引入经济学思维,从而改造经济学。

艾尔斯将经济作为一个文化过程来加以检验,而不是从个体条件下来分析经济。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个人只不过是这个过程的参与者。文化是一个整体范畴。将经济视为文化过程,就是将经济视为整体、视为动态过程来理解。这种思想是对凡伯伦以及实用主义的继承,同时又更加明确了经济的文化含义。文化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制度的方面与技术的方面;推动文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是科学和技术的变革。

2.艾尔斯对现实社会的解释

从哲学上和文化上的技术—制度二分法出发,艾尔斯对现实的经济体系作出了二分的解释,他所解释的对象是美国的经济体系。他认为美国经济是两种经济的混合,一种是“价格经济”(priceeconomy),另一种是“工业经济”(industrialeconomy)。价格经济所关心的是货币、销售、契约等金融事务,它最终所关注的是“货币势力”(moneypower)(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rnMichiganUniversity,1978,p.56.另外,这里的“工业的”一词是按照凡伯伦的意思来使用的,它相对于“金钱的”或“仪式的”,也就是“技术的”意思。)。价格经济是一种以“仪式行为”为基础的制度混合体,它的行为准则是保护那些由习俗和道德观念所维系的权威和特权。这种制度混合体是一种以财产、身份和阶级差异为基础的力量体系。

与之相对,工业经济是技术的经济。它主要关注的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中所运用的科学知识、工具和技艺。工业经济是一个生产体系而不是力量体系,艾尔斯认为是它使技术成为美国经济体系中唯一真实的创造性力量。工业经济中的技术行为是发展的,价格经济中的仪式行为是保守的。工业经济反对传统的信仰和态度,反对阶级差异和身份差异。技术变革侵蚀着价格经济的制度基础,迫使价格经济向工业经济的方向进行调整。但是,现实却是价格经济支配着技术经济。艾尔斯认为要改变这种现象,实现制度调整,关键的问题是要形成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将技术而不是价格视为经济体系的核心。

3.艾尔斯所理解的经济学

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念,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稀缺资源面前如何进行选择以最大地满足自己的欲望。艾尔斯并不否认个人的这种选择,但他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文化框架内进行的选择。对艾尔斯而言,经济学所研究的就是这个文化框架。他认为“经济学是研究经济的科学”(注:Gruchy,1972,ContemporaryEconomicThought:TheContributionof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NewYork:Macmillan,p.120。)。这里的“经济”是一个整体概念,如前述,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因此艾尔斯所理解的经济学就是研究作为文化范畴的、作为过程的经济的学科。从本质上说,研究文化过程的经济学就是关于经济秩序或经济系统的理论。“经济学家主要的兴趣在于解决这种‘经济’是什么类型的经济?是什么样的力量塑造和修正经济的模式?经济所产生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进行公共决策的?”。所有的经济行为就构成了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注:Gruchy,1972,ContemporaryEconomicThought:TheContributionof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NewYork:Macmillan,p.120。)。这些系统和秩序就是艾尔斯的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由于他所分析的是西方世界的经济行为,所以他的经济学也就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经济学。

那么在经济系统或秩序中,什么是最关键的因素的?正统经济学认为是价格。艾尔斯并不怀疑价格在经济系统中所发挥的普遍而重要的作用,但他反对将价格作为唯一的因素。正统经济学认为“价格是经济中唯一的东西,每个人都唯一地关心这一点,从而一般都认为价格是联系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的关系、并将他们整合进一个经济整体中去的唯一中介。这显然是错误的”。艾尔斯的经济学所要强调的关键因素是技术而不是价格。因为“每一个经济都是以技术为基础的”,“工具和机械、技术技能和知识显然也和价格一样是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同样是人们一般所关注的东西,同样是组织共同体的中介”(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15。)。

4.工具—仪式、技术—制度二分法

从杜威的工具主义二分法出发,艾尔斯认为任何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都是由两类行为构成,一方面是技术特征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仪式特征的行为。“经济分析的问题就是去区分和理解这两类因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所反映的经济行为的结构”(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99。)。

艾尔斯并没有明确地定义“仪式”这个词的含义。按照他的哲学思想,“仪式的”等同于“虚假的”,“工具的”等同于“真实的”。仪式行为模式会通过五种方式表现出来:1)社会分层;2)定义和维持社会分层的习俗体系,也就是道德观念;3)维系身份和道德观的意识形态;4)加强以上仪式表现形式的教化系统;5)使仪式行为模式合法化的“神秘主义典礼”(mysticritesandceremonies)。这几种表现形式被艾尔斯概括为身份(status)、神话(myth)、魔法(magic)和社会习俗(folkway)。仪式行为模式的这些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出两个特征:“虚假的”(making-believe)特征,即由等级和身份来决定能力;遗传的特征,所有仪式模式都是从过去继承下来的。

艾尔斯同样没有明确定义制度,只是说制度是“以仪式特征为主导的社会行为的一部分”,但他在使用“制度”一词时并不总是一致的。他更多地是认为制度是一种社会习俗。从社会习俗与仪式行为模式的关系来看,所有的制度都具有仪式的特征,一个时期内仪式行为模式的状况就是这个时期社会的制度结构。艾尔斯是将仪式与制度这两个词等同使用的。从仪式行为模式的两个特征来看,由于它是虚假的,它对人类生存或生命过程的保证—物质产品的生产来说就是无用的;由于它是遗传的,因此它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是保守的。

与仪式行为相反,技术行为是“所有使用工具的人类活动”,技术过程是技能(skill)与工具不可分离地进行运用的过程。技术是“组织化的技能”。技术具有两个特征:(1)技能与工具间存在着一致的和不变的联系;(2)所有的技术都是进步的。在艾尔斯看来,“技术”与“工具”这两个词的差别只是在使用上的差别。“工具”这个词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来使用,而“技术”则带有更多的实践的意义。认为技术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思维方式就被艾尔斯称之为“工具主义”。在艾尔斯的著作中,他是把“工具”与“技术”作为同义词来使用的。

这样,在艾尔斯对经济行为模式的二分法中,哲学意义上的“工具”就与“仪式”相对应,描述现实的“技术”就与“制度”相对应。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仪式行为体系是反技术行为的,技术的特征是发展的,而仪式功能的特征是静态的、抵触并约束变革的”(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174。)。二者之间构成了一对相抗衡的力量。由于它们是社会过程的本质特征,因此社会和经济过程就始终处于冲突之中。

在技术行为和仪式行为两股力量的冲突中,“技术方面的技艺(art)和工艺(craft)的持续发展,同时仪式方面的既得利益的减退,就是进步”(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31。)。进步也就是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和替代。在这个过程中,艾尔斯显然是相信技术发展能够克服制度的阻力,他对技术的坚定信念是基于他发展起来的一个技术进步理论。

艾尔斯认为,科学进步和技术变革取决于工具的使用,这里的工具包括了规则、器具、工序和科学方法。新技术是先前存在的物质设备和思想相结合的产物。新技术的产生和技术变革是由技术的内部动力所推动,但同时也有它的历史必然性。技术的内部动力也就是工具的自发进步特征。艾尔斯认为虽然所有的技术组合都与人的智力有关,但组合使用是工具固有的特征。人类知识和技艺的积累最终要反映在工具这个符号上,但工具并不仅仅是人类知识和技艺的反映。因为新工具一旦诞生,它就会有组合的要求,这种组合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任何个人知识和技艺的组合的可能性。正是工具的组合要求才产生了更多的或者爆发式的发明。工具的组合就是进步,从而自发的工具组合导致了自发的技术进步。

由于工具的组合原理,技术发展的速度可以比现存物质设备和思想发展的速度更快,但技术的发展速度也取决于制度因素。这就是艾尔斯的技术进步理论中的历史分析。他以工业革命为例,说明技术进步有它的历史必然性。他对工业革命的分析与后来的新古典制度主义的分析大相径庭。他认为工业革命之所以在西欧发生,是因为西欧既继承了地中海文明,同时相对于地中海地区而言又是边缘地区,边缘地区的特征是受传统制度的约束更小。也就是说,在边缘地区,仪式行为对工具行为的抑制力要小得多。贸易的发展固然也推动了技术进步,但贸易发展的结果恰好是产生了更多的边缘地区。这样,工业革命就必然要在工具行为最容易克服仪式行为的地方发生。另一方面,艾尔斯也强调了工业革命的历史继承性,他认为工业革命也是世界各大文明积累的产物。

这样,在结合了工具的自发组合特征和技术进步的历史分析之后,艾尔斯坚信技术行为或工具行为必将克服制度行为或仪式行为的阻力,最终实现制度调整。技术也就是实现制度调整的最关键力量。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这一方面是因为制度或仪式行为永远在不断地形成,而它又永远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永远滞后于技术进步,因此技术要持续地克服制度的阻力。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也具有持续性特征。艾尔斯所阐述的技术连续性是与生命连续性相联系的。生命过程就是一个实践与认知(doingandknowing)的过程,这是一个连续的、积累的和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基础是工具的使用。“文明的连续性就是工具的连续性”,而文明的连续性当然也就是生命的连续性。工具之所以具有连续性,是因为它是客观存在,技艺和知识不会因为个人的死亡而消失,它们根植于文化中。知识和技艺又因为人类维持生命过程的需要而不断积累,因此技术必然具有连续性。这样,要保证和促进人类生命过程或文明的连续性,就必须保证与促进工具或技术的连续性。这就引出了艾尔斯的价值理论—价值的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有助于技术过程的连续性。

5.价值及其构成

文化或经济系统由技术体系和仪式体系构成,前者促进生命过程的连续性,后者阻断这种连续性。仪式体系也会产生价值,但所产生的是错误的价值。这样,艾尔斯价值理论中的主要问题就是“从错误的价值中将真实价值鉴别、区分和解脱出来”(注:Rutherford,1981,ClarenceAvresandtheInstrumentalTheoryofValue,JournalofEconomicIssues,Vol.XV(3),Sep.,657-73,p.660。),从而明确靠什么来维持和促进生命过程以及经济过程的连续性。这样,经济学就必须是关于价值的科学,必须对价值作出判断。

那么什么是价值?“价值是连续性的同义词,连续性是技术连续性的同义词。从字面上来看,价值就意味着连续性,这是它唯一的含义”(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1。)。艾尔斯同时又将“真实”(truth)这个词与连续性等同起来,而“连续性的基本条件是工具(instruments)和器具(tools)—即技术”(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1。)。这样,有价值的、或者真实的东西就是能维持技术连续性从而生命连续性的东西,又由于仪式行为阻碍着技术行为,所以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能消除或减少仪式行为的东西。

明确了价值的含义,价值判断的标准也就产生了:“每一个经济中的判断标准都是‘保持机器运转’(keepingthemachinesurnning)”。通过这个判断标准,艾尔斯还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在一起,“说到价值的时候,说的就是所有单个行为—选择、偏好、决定或判断—与整个生命过程的关系”(注:Ayres,1944,TheTheoryofEconomicProgress:AStudyoftheFundamentals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OriginallyPublishedby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reprintedbyMichigan:NewIssuesPress,WestemMichiganUniversity,1978,p.225。)。所有个体行为的好坏就由是否有利于生命过程的持续来判断。

价值就是有利于生命和技术的连续性,但这样来表述的价值显得过于抽象和空调。艾尔斯进一步明确了技术过程所包含的所有真实价值的内容,那就是自由(freedom)、平等(equality)、安全(security)、丰裕(abundance)、优秀(excellence)和民主(democracy)。

自由是技术过程的结果,同时又是技术过程的一个方面和一个条件。艾尔斯认为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实现如下一些自由:“政府的自由,以及所有的组织手段摆脱身份地位的专制;操作的自由;建设的自由;探究的自由;创造的自由”。平等就是没有人为的和独断的障碍,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异。不平等就意味着那些不考虑工具效率的歧视。平等与技术过程的关系是,技术过程对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只有在所有人都自由和平等的条件下他们的工作才会持续和向前”。安全来自于工具的使用及其有效的组织,对人类安全的最大威胁是疾病、饥饿和战争,技术进步是消除前两个威胁的最好方式,而战争是典型的仪式活动,工具活动将克服仪式活动。丰裕是工具使用的直接结果,丰裕取决于技术进步而不是取决于节约或者储蓄。并不是稀少就意味着优秀或者卓越,真正的优秀是超越过去的观念,技术进步的成果就是优秀的。民主并不是多数同意这种规则,而是一个过程,也就是摆脱偏见和无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社会的“大多数”。价值的以上6个构成部分在技术过程中相互联系、互为条件,同时也与技术过程的持续性互为条件。实现了这些价值,人们也就进入了工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也就是对真实价值的概括。

6.真实价值的实现:艾尔斯的政策建议

在艾尔斯的理论中,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几乎就是同义词。他归纳了经济发展过程的四个原则:经济发展是不可抑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变革与制度阻力成反比;经济发展就是人力资本的创造;在经济发展中,技术过程所形成的价值是普遍的价值。只要保证了技术过程的连续性,也就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持续性。要实现经济发展,就要从政策上采取一些消除或减少仪式行为的措施。

艾尔斯首先论证了经济计划的必要性。艾尔斯并不认为价格是理性决策的唯一依据,现代经济体系的复杂性产生了对经济计划的要求。由于现代经济系统中仪式体系支配着技术体系,而计划又是“技术进步的一种表现”,所以经济计划既是经济系统的现实要求,又是克服仪式体系的阻力的要求。

艾尔斯在1938年的《经济秩序问题》(TheProblemofEconomicOrder,NewYork:FarrarandRinehart,Inc.)一书中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萧条进行了思考。他认为美国经济衰退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不足,而消费不足的原因又是由于在繁荣阶段,人们的收入以不同比例增加,高收入集团的收入增加要大于低收入集团;结果是高收入集团的储蓄大于与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投资需要,使得生产和消费不相适应,前者大于后者,萧条因此而发生。从根源上来说,消费不足从而萧条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因此要解决消费不足问题就要从收入分配政策上入手。

艾尔斯提出了两个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政策措施。第一个措施是1938年提出的社会保障计划,但他后来认识到这一计划并不令人满意,因为失业者不是一个稳定的群体,从而不会稳定地接受再分配的收入。1952年,艾尔斯提出了最低收入保障计划,即为所有人提供一个基本收入。他认为这是制度主义者在实践方面最重要的贡献。第二个措施是同样在1952年提出的负所得税计划。这个建议的提出比弗里德曼的相同建议要早得多。

艾尔斯的收入再分配计划只是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而不是私人财富的再分配。财富的再分配需要整个社会制度结构的大变动,他并不提倡这种变动。可见,艾尔斯并不主张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性变革。他也没有预测资本主义的结局,对他而言,资本主义发展的下一个阶段是不确定的,这也是他所坚持的凡伯伦进化观的逻辑结果。

三、艾尔斯对制度主义的贡献

艾尔斯工具价值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制度主义中的凡伯伦—艾尔斯传统的形成。正是有了艾尔斯的贡献,凡伯伦传统的分析方法才得以延续,并在20世纪60年代后得以复兴。

尽管艾尔斯的哲学基础存在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使作为一个学派的制度主义具备了一种单一的、成体系的哲学基础,这是他对制度主义的最突出的贡献。在凡伯伦的理论中,他的方法论是多元的,实用主义只是他的方法之一,这使得凡伯伦的理论更象一个融合了众家之长的大杂烩。制度主义要成为一个学术派别,鲜明的哲学基础是一个必备条件。艾尔斯为制度主义提供了这个条件。就实用主义哲学而言,凡伯伦所运用的实用主义方法主要是皮尔斯和詹姆斯等人的不成熟的理论。凡伯伦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并不牢固。与凡伯伦不同,艾尔斯在他那个时代已经可以吸收在杜威和其他实用主义者手中成型的实用主义哲学。他将成熟的实用主义确立为制度主义的唯一哲学基础,使得制度主义可以以一种鲜明的世界观来批判信奉自由市场机制的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维护这个社会的经济学理论,制度主义因此而具备了一个学术派别的基本特征。

在澄清了制度主义的哲学基础之后,艾尔斯可以顺理成章地将技术过程视为实用主义的制度主义思维方式中的核心。实用主义哲学中已经包含了工具、进化、过程等元素,而其中工具主义又是其核心。实用主义方法使制度主义者自然地将经济视为一个进化过程,在其中,技术过程起到了支配性作用,技术过程使经济朝向一个理性的、以科学为基本价值的丰裕世界。这种思维方式、尤其是对技术过程的强调,使得艾尔斯和其他的制度主义者将经济学看作一种服务于人类的功能性科学。

价值理论是艾尔斯对制度主义的又一贡献,尽管他的价值理论同样是一个有缺陷的理论。艾尔斯的贡献在于把经济学还原为价值导向的科学。艾尔斯的价值导向的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是由被文化所决定的价值引导的。这种价值理论明确了价值不是个体意义上的价值,而是社会价值。从凡伯伦开始,价值问题就是他所倡导的制度主义思维方式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凡伯伦的理论关注的是社会进步,在社会进步过程中,总要面临“好”和“坏”的评判,技术为什么是好的,制度为什么是坏的?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价值判断。那么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价值本身的含义是什么?这是凡伯伦没有明确回答的问题。艾尔斯明确了价值的技术含义。艾尔斯的这一工作使他和后来的制度主义者可以从社会已形成的诸多价值中找出“真正的价值”。艾尔斯在确立了制度主义唯一的哲学基础之后,又确立了制度主义唯一的价值判断标准,使制度主义作为一个学派的特征更为明显。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5

【论文摘要】19世纪开始,政治经济学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分化为占主流的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前者把现存的制度当作外在的、既定的或从来就有的社会秩序,强调将复杂的社会现象简化为某种可以像物理学那样准确把握的东西进行研究;后者继承了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强调将生产关系作为主要的内在变量进行研究,以找出社会制度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内在规律,从而达到拨正经济学航向的目的。

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不满主流经济学使“经济学越来越数学化、正规化,但其准确性却越来越低”的现实,注意吸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配框架,把制度视为经济领域的一个内生变量,研究制度、制度变迁及其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制度的基本功能、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做出制度选择的原因,以及在制度变迁中国家行为和意识形态的作用等,本文将在以下进行分析。

一、前提假设:社会生产和经济利益的客观性质与人的主观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分析的基本假设过于理想化,因而放弃了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完全理性、充分信息和确定性的基本假设,提出了更为现实的经济分析假设,即有限理性、目标函数最大化和机会主义。有限理性指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们对环境与信息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等原因,必须承认人们只有有限的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这就意味着不是所有的交易都可以由契约和市场来组织的。由于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就必须搜寻备选方案,对外界及未来进行估计并进行相应的计算和比较。目标函数的最大化不同于新古典理论所假设的家庭追求效用极大化,企业追求利润极大化的分析方法,而“强调个体单位总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目标函数极大化,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这就强调了个体单位的理性选择。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个体无论他是政府官员还是企业主,都被认为是进行理性选择的,以追求自己的目标函数极大化。机会主义“指的是欺骗性地追求自利,这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比较明显的形式,如说谎、偷盗和欺骗。机会主义更多地涉及更复杂的欺诈形式,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形式,包括事前的和事后的形式。”机会主义被定义为是一种自利行为,它的存在是经济交易中不确定性的一个来源。限制机会主义因此成为制度之所以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

以社会生产和经济的利益的客观性质为前提假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生产力自身的发展及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条件是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在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条件中,最重要的就是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明确地把研究对象定位在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新制度经济学则认为,研究制度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方面人的主观行为会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而并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所有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人的主观行为本身存在着缺陷而不能使各个方面都按照共同利益的要求来进行决策。因此,就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使人们能够进行理性选择,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追求自身目标函数的极大化;同时,通过这种制度对人们的主观行为进行约束,使机会主义的行为受到限制,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二、研究方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科学主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从古典经济学中发展起来并超越古典经济学的科学,它有其深厚的哲学理论基础,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世界观,也是其基本方法论。它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其实就是辩证唯物史观的具体展现。它关于自然和社会、社会制度中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等方面的理论,坚持了辨证的、唯物的发展观,唯物主义、辨证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始终如一地贯穿于生产力理论、生产关系原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原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中。在理论分析中,坚持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演绎分析方法;在理论和史实的分析中,坚持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分析方法。在社会分析中,坚持了阶级分析方法;与此相联系,研究方法中的集体主义原则在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中得到重视。

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和人所面对环境的理想化假定做了更加切合现实的修正,并借助交易费用概念论证了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里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相关性,得出了经济人活动其中的市场制度有着改进的必要,而不能被理想化和永恒化的结论。其对市场现实分析得出的产权理论,成为支撑其整个制度变迁理论大厦的一个基本基石。但是,其整个学说仍然是建立在斯密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等经验主义哲学思想中汲取养分构建的经济人命题之上的,其基本方法论是与这一哲学基础相联系的包括逻辑实证主义、证伪主义的“唯科学主义”,其研究方法根子上仍然是新古典主义的。这一方法论的一个特征是坚持实证与规范的划分,其有关经济史的理论,在标榜价值判断中立的旗号下,力求其理论对史实的解释力,因此,实证分析方法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描述方法。由于其最终以理性人为基本假设,因此,个人主义原则是其研究方法中所追求的基本原则,它强调个体的理对集体行动的影响,对个人理性的重视贯穿于它对企业、利益集团、国家等组织的分析和研究中。当修正后的经济人假设被安装到每一个经济单位和组织身上后,接下来很自然地新古典经济学的收益成本比较方法、边际分析方法、均衡分析方法等,也就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常规方法。

三、研究目的:资源配置效率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从表面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是以制度作为其研究对象,其实,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中心的希缺资源的配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关于经济人行为的两大基本假定的基础之上的,即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经济人具有充分的理性。新古典模型是一种脱离现实的观念的人。新制度经济学正是通过对新古典模型中经济人假定的修正才扩展了经济学对现实生活的解释能力。“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于是新制度经济提出了经济人行为的有限理性假定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假定,新制度经济学采用了比新古典模型跟逼近现实层次的人的行为假定。新制度经济学运用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在新古典模型中,暗含的假定是交易费用为零。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为零的假定被修正为交易费用为正。新制度经济学来源于新古典经济学,并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了补充和发展。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希缺资源的配置,新制度经济学仍坚持这一研究对象,它只是加上了资源配置目标函数的一组制度约束条件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制度的目的和标准在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超级秘书网

从范式的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采用的是一种终极性价值判断,即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的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它认为制度的变迁和替代是必然的。而新制度经济学采用的是一种现世性价值判断,即以希缺资源的配置和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为核心,以“自然形成”的既定制度永恒合理为标准的判别方法,它以理性和实用主义为基础。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采用的价值判断标准不同,才产生了两者的研究宗旨的不同。

四、结束语

毫无疑问,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借鉴和继承了马克思制度经济学重视和分析制度的理论和传统,并在其发展过程和理论体系中深受马克思观点的影响。但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作为一个开放的体系,也受到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和作用。虽然我们比较了二者的诸多不同,但是从超越对立的思路来看,二者存在互补的一面,新制度经济学以它独特的视角和方法论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补充了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的某些不足。

【参考文献】

[1]周建成:西方经济理论对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影响——与刘国光教授商榷[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1).

[2]马艳:经济学的理论分野与中国主流经济学的创新——兼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逻辑关系[J].学术月刊,2006(5).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6

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与形成

西方的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下产生发展起来的。

经济史学对于研究制度问题的特殊重要性,是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被逐渐认识到的。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如何影响了经济绩效,二是制度为什么以及是怎样演变的。而无论对于哪个问题来说,经济史的研究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通过经济行为主体和这些行为主体置身于其中的一系列交换关系来影响资源配置,进而影响经济绩效的。而历史上不同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则为人们考察特定的制度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源泉和基础。同时,要说明现存制度的生成和演进,揭示现实世界中不同国家或社会在制度及其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性,也必须从不同国家或社会各自独特的历史环境中去寻找答案。所有这些,使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共同认识到了经济史对于制度研究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也促使经济史学家们开始把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视为经济史学的一项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所面临的一项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其进行自觉的系统的思考与探索。从而,使经济史学的研究主体在对制度进行系统的历史分析的意识上,实现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飞跃。

从20世纪50年代下半期开始的西方新经济史学革命,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史学大变革。在这场史学革命当中,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及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普遍应用,在经济史学研究中引发了一连串的重大革新和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它为经济史学家们从事制度研究提供了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此后,经济计量学方法、制度分析方法、反事实假设方法等被普遍地运用于经济史学的研究之中,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论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运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使得已经对制度分析有了自觉认识的经济史学家们得以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相关问题,并据此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包括特有的理论方法、专门的分析工具和较为成型的内容结构的学科框架和研究体系,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经济史学”(The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

二、新古典的制度经济史学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The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新制度经济史学”(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和“历史制度分析”(TheHistoricalInstitutionalAnalysis)这三个阶段。其中50-60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属于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早期发展阶段。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所着重研究的是市场这一特定的经济制度。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是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极大地开拓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使其能够对大量的有关价格、数量和外生变量(如年龄、性别和不同产业的周期性质等)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并用于检验和评价有关市场制度及其内部关系的各种假说。

制度经济史的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市场制度确实在历史上的很多时期存在并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例如,美国早在殖民地时期就初步建立了劳动、资本和产品的市场制度;19世纪90年代时,密执安的劳动市场已经非常完善,甚至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存在着非熟练工人的补偿工资差别。在欧洲,从15世纪以来,巴黎地区农民的专业化分工就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这充分显示了产品市场的功能;各种证券的价格也表明,18世纪时的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在很多贸易国家之间发挥着作用。研究结果还表明,市场的产生和扩大是伴随着技术变迁,尤其是交通和通讯技术的提高,以及能随后带来和平的政治变革而出现的现象。例如,私人资本市场的出现,是为了适应铁路系统这样大规模的融资项目的需要,同时也有赖于政府证券市场的存在。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关注市场制度研究的同时,也对非市场制度作了初步的考察。在这方面,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家深受科斯(Coase.Ronald)的影响。他们把非市场制度视为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的不同方式,认为这种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方式的产生,是市场不发达、不完善和价格过高的结果。因此,非市场制度的发达程度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换句话说,取决于市场制度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非市场制度来补充。显然,非市场制度是作为市场制度的替代物而存在的。

新古典学说的若干研究成果都对这种假说提供了支持。需要指出的是,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非市场制度的初步研究,绝不意味着它从根本上认识到了非市场制度的重要性。恰恰相反,在新古典制度经济史那里,非市场制度是无关紧要的。之所以对它予以一定的关注,是把它视为市场制度的一个替代与补充,只有在市场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和时候,非市场制度才可能出现,一旦市场完善了,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换句话说,非市场制度是可有可无的。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还试图以历史资料为基础,来证实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和市场化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经济增长的观点。但事实证明,这是相当困难的。只是到了80年代,索科劳夫(Sokoloff1989)才运用数量分析方法,为美国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革新与发明的观点提供了佐证。他以1790年至1846年间美国专利注册为样本,证明了革新发明与市场规模存在着正的相关性。而另一方面,怀特(Wright1987)的研究却得出了与此相反的结论:美国内战后商品市场的统一非但没有促进反而妨碍了南部经济的发展。

不难看出,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市场制度的研究极大地超越了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围,开创了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的一个新的范式。首先,它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各种学说和方法来分析解释历史上的制度问题,改变了经济史的制度研究多年来没有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局面,开创了制度经济史乃至整个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其次,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时,大规模成功地运用了计量统计方法,特别是后来越来越高级的计算机的使用,使得经济史学家们能够对有关制度(特别是市场制度)的大量历史资料和成千上万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分析(这对于以前的传统经济史学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有关制度问题的分析力和解释力。同时,计量统计方法和计算机的应用,对大量的历史统计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也使得经济史学能够更好地发挥它本应发挥的特殊作用——为经济学的理论和假说提供历史的经验证明和检验,这是经济史学的一项特殊的学术使命和任务,也是传统的经济史学没有做到的。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在这方面做出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可观的研究成果。第三,就市场制度的研究而言,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紧紧地围绕着经济制度的这一核心,就相关问题的方方面面展开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与探讨。从研究问题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深入性、研究方法的新颖性、研究视角的独特性和研究结论的可信性来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然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欠与不足。诺思曾指出,直到70年代,传统经济史学还没有对非市场制度做出更为深入的研究,也没能说明为什么在环境与背景相似的情况下,一些社会建立了市场经济,而另外一些社会却没有。从更深的层次上说,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这些缺欠与不足,均源于构成其理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在局限性。显而易见,制度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经济理论方面的突破与创新。

三、新制度经济史学

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史学是伴随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大规模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同时,它的发展也给了新制度经济学以极大的推动与促进。新制度经济学家在其对制度进行的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于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新制度经济学的许多代表人物如威廉姆森(Oliver.Milliamson,1982)、奥尔森(Mancur.Olson,1982)和诺思(1981)等人都明确阐述了类似的观点。尤其是道格拉斯·C·诺思教授,更以他的令人瞩目的学术研究成果,成为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在他的研究成果中,新制度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史之间的渗透和融合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体现。

在传统经济学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明确界定的产权和零交易成本条件下的运作过程。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只要依靠“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可以达到最佳状态,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干预。这样,起到协调经济活动作用的各种制度和组织,就变得无足轻重了。然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诺思认为,在传统经济学的增长模型中,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制度。诺思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所假定的有效市场,只有在无交易成本时才会实现。当交易产生成本时,制度就起决定作用了。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交易活动。因此,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是市场效率的关键性决定因素。”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制度和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以此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构造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

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的历史是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不开的。他认为,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界定者是国家。诺思认为,经济增长有赖于明确界定的产权,但在技术和现有的组织制约下,产权的创立、裁定和行使的代价极为高昂。而国家作为一种能够低成本地提权保护的制度,在产权形成、产权界定、产权保护和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国家也会(而且是经常地)起到负面的作用:它会造成无效产权,破坏产权界定的市场规则,采取歧视政策对待不同的交易当事人,并限制交易的空间,阻碍交易的发展。因此,国家对产权乃至经济增长具有双重作用:它既可以促进产权的界定,提高产权的运作效率,也可以导致无效的产权。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国家——产权悖论”。诺思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除了揭示国家在产权界定和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外,诺思还对国家的性质、起源、其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以及产生“国家——产权悖论”的根源做了深入的分析,从而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有关国家的理论模型。

诺思在新制度经济史学研究上的另一个重要创新,是他把意识形态纳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范畴,从而使他对历史制度的研究从以产权为核心的正式规则,拓展到了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非正式规则上。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经济理论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理论,那么,在说明资源的现代配置和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意识形态的变化和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因素。

诺思认为,新制度经济史所要解释和说明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在探寻这一问题答案的过程中,诺思又发展了制度变迁的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能够为上述问题的解答提出一个新的视角,“路径依赖性是分析理解长期经济变迁的关键”。诺思把路径依赖的相关概念和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变迁的分析之中。他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从而形成对制度变迁轨迹的路径依赖。诺思将制度变迁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与经济的长期增长或下降模型结合起来,给出了制度长期变迁中的两种轨迹。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这种轨迹差异和路径依赖,揭示了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态千差万别的重要根源,也是低效率的制度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无论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从经济史学研究的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史学都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新制度经济史学实现了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研究的真正意义上的结合。这种结合无论对于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还是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应该说,让众多经济学家(尤其是理论经济学家)真正认识到了经济史研究在经济理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是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一大功绩。而这一点,对经济史学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其次,新制度经济史学运用交易成本、产权和公共选择等理论,成功地解释了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源,并创建了以产权、国家、意识形态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为核心的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体系和学术范式,开创了经济史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史学的一个新时期。第三,新制度经济史学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于它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探讨了制度经济史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而且通过诸多富有开拓性的和思考性的工作,为制度经济史学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指出了方向。

当然,新制度经济史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缺陷,其中最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由于新制度经济史学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这就把它的主要研究领域,限定在了以产权为核心的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其现有的理论框架内,它无法解释国家(本身作为一种制度)的起源。其二,尽管诺思等人意识到了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但始终没有找到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因此,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对这些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作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历史考察。而这一点,一直令诺思感到无能为力和遗憾。

四、历史制度分析

历史制度分析起源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夫纳·格瑞夫(AvnerGreif)教授。从80年代末起,格瑞夫开始研究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了诺思新制度经济史学的缺陷与不足,引发了他对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再思考。他认为:“新制度经济史对经济史中有关制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是勿庸置疑的。它引起了人们对国家界定并加以实施的产权、规则、规制,它们形成的政治过程,及其交易成本的重要性的普通关注。然而,它所依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意味着它只能考察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这些理论框架妨碍了它对‘自我实施’制度(如国家本身),对影响制度与组织发展走上特定轨迹的非法律因素,对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的考察。”因此,必须从理论、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新制度经济史学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格瑞夫认为,要建立一种全新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超越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为了弥补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不足,历史制度分析有针对性地把制度被定义为: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

历史制度分析在方法论上的最大特征,就是开创性地运用了博弈论和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由于历史制度分析把制度定义为非技术决定的自我实施制度,就为博弈论广泛地应用于制度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我实施制度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历史制度分析将自我实施制度视为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度博弈的一种均衡状态或均衡结果。自我实施制度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制度博弈者各方在特定的战略局势中,根据自己各自不同的目标与对手进行博弈,自主地选择各自的最优策略,最后求得均衡的过程。自我实施制度所具有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基本属性,说明了它对博弈论分析框架的特殊适用性。

然而,把博弈论框架应用于历史制度分析也面临着挑战。在很多种战略局势中,存在着多重均衡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结果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博弈论本身所具有的这种有关均衡结果的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极大地限制了它在以往的制度分析中的应用范围。而历史制度分析则通过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格瑞夫指出,正是博弈论分析结果的这种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内在地规定了它与历史经验研究相结合的必要性。历史发展的结果依赖于历史发展的逻辑、过程和细节,即具有历史的路径依赖性。因此,博弈论的这种(均衡)结果的不确定性问题,只有在历史的逻辑和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博弈者是如何从他所面临的多重均衡结果中选择了历史和现实中的这个唯一结果,只有通过历史的经验分析才能予以说明。在研究的实践中,格瑞夫通过“特殊历史相关性模型”(Acontext-specificmodel)较好地解决了博弈论分析结论的非确定性问题。

在给出了制度的明确定义,找到了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后,格瑞夫对历史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和影响制度选择、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经验研究,对一系列有关制度经济史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格瑞夫是以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为典型案例,展开历史制度分析的。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区为典型,是因为它们在中世纪晚期虽然同样经历了商业革命的经济贸易繁荣,但在后来长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以热那亚为代表的意大利实现了贸易和经济的长期增长,成为西方世界兴起的发源地;而以马格里布为代表的穆斯林世界却从此进入了经济的长期衰落。格瑞夫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本身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他指出:“对西方世界与穆斯林世界制度发展的比较分析,可能会揭示出导致这两个社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制度轨迹的诸多因素,并且揭示出制度路径依赖的根源。”

格瑞夫首先探求解决的问题是,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经过严谨缜密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后,格瑞夫得出结论:是不同的制度选择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引上了不同的发展轨道。历史事实清楚地表明,在中世纪晚期诸多事关未来长期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都作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然而,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什么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会作出如此不同的制度选择?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种选择呢?经过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格瑞夫指出,是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历史事实表明,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

在建立海外贸易代表关系过程中,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而马格里布人却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在海外贸易扩张的过程中,热那亚商人采取了无社区限制的“开放”的方式扩大海外贸易关系。而马格里布商人则采取了仅限社区内的“封闭”的方式来扩大海外贸易关系。此外,在社会内部关系模式的选择上,热那亚人采用的是“纵向”的模式;而马格里布人则采用了“横向”的模式。经过论证,格瑞夫进一步指出,热那亚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的纵向模式,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与此相反,马格里布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模式,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则是不利的。

文化传统也影响了相关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马格里布人没能建立起提货单制度,是因为他们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机制已经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问题。而热那亚商人缺乏同样的非正式实施机制,他们只好通过使用提货单、通知单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解决与海运货物相联系的组织问题。另外,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文化提倡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而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商人们不会指望得到这种互助。于是,意大利人发明了保险制度。再有,在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中,商人们迫切希望提高雇佣商的安全性。这样,家族企业这种具有无限生命期和较低破产可能性的组织形式便在热那亚应运而生了。而随着家族企业形式的发展完善,它开始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同时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等问题。显然,这孕育了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最初形式。而马格里布商人在从事贸易活动相当长的时间后,仍没有建立类似的组织和相应的制度。

文化传统也对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简单地说,在热那亚这种个人主义社会中,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传递通畅的信息网络,非正式的经济强制水平又相对较低,为了促进交换、支持集体主义行为和减轻搭便车问题,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就是必需的。而在一个集体主义的社会中,有效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完全能够对潜在的违约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并对现实的违约者实施有效的惩罚,当然也就不再需要国家和法律的强制力了。

从上面理论分析和史实描述中不难看出,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格瑞夫指出,“历史制度分析揭示了一个社会内部经济、文化、社会特征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例如,支配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关系的不同的制度,在很大程度归结于他们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特征,而这些特征又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其经济制度。在马格里布人中间,集体主义的文化信仰和与此相联系的经济上的自我实施的集体惩罚,导致了一种水平式的社会结构(即商人一身兼商人和人二职),社会的封闭,和集体的社会信息通讯网。在热那亚人中间,个人主义的文化信仰,则导致了具有一种垂直并融合的社会结构以及相对比较低水平的信息联络的个人主义的社会。”正是这种差异性,导致了两个地区的长期经济发展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最后,格瑞夫指出,马格里布人的制度结构与当展中国家的制度结构相类似,而热那亚人的社会组织与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相类似。这表明,制度的路径依赖在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中世纪基督教的个人主义社会或许已播下“西方世界兴起”的种子,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可能是发展中国家长期落后的根源。

历史制度分析是20世纪90年代才刚刚在西方兴起的一种学说。虽然它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其独特新颖的研究视角、富有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别其一格的理论框架、灵活实用的分析工具以及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越来越密切的关注。第一,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自我实施制度上,弥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大空白,极大地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给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二,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尤其是运用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历史中的制度问题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通过探索,格瑞夫不仅为博弈论在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应用找到了较为有效的途径,而且为博弈论本身从这一应用中获得新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可能。第三,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在制度分析中发挥历史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历史的检验功能方面,进行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进展。第四,对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谨缜密的理论分析和确凿翔实的经验论证,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精辟独到的观点和发人深思的结论,推动了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研究的发展。

当然,历史制度分析毕竟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学说,还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必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与局限。第一,历史制度分析对“自我实施制度”概念的界定尚不清晰,对其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也缺少充分的论述,这就容易引起了概念上的模糊和歧义,也给理论上的分析带来了不便。第二,研究领域和范围还过于狭窄,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从目前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看,历史制度分析只是对中世纪晚期的地中海国家,主要是热那亚和马格里布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历史制度分析。虽然格瑞夫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并且也在努力通过这些具体的个别的案例研究来发掘出更一般的规律,但就现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而言,其对制度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及其规律性的认识,还只是刚刚起步,还有待于不断地加深与拓展。第三,博弈论与制度经济史研究的结合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发展。在博弈论与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研究、尤其是与历史制度分析的结合上,仍然有很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例如,模型的假设条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对博弈论模型的检验问题,以及博弈论模型在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更大的领域内的普遍适用性问题,等等。

五、启示与思考

纵观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两点启示:其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在其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与经济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以及新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紧密联系在一起。例如,新古典经济理论与方法同经济史研究的结合,导致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运用,促成了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出现;而历史制度分析的崛起,更是得益于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新理论新方法的大规模引入。其二,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也表明,经济史学的发展仅仅依赖于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不够的,还要(或者说更主要地)依靠自身的实力去赢得发展的机会和空间。进一步说,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仅需要从理论经济学中汲取动力和营养,积极引进和借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工具,更要以自己所特有的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来推动和促进经济理论的发展,来证实自己对经济理论发展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要这样,经济史学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真正地融入经济学的主流。西方制度经济史学能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能有今天的学术地位,与新制度经济史学对新制度经济学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推动作用,与历史制度分析对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现代契约理论所做出的重大贡献,都是分不开的。

目前,我国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许多经济史学界同仁认为,制约我国经济史学发展的“瓶颈”是缺少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我以为,如何使我国的经济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才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无疑是重要的,但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不能靠别人的“施舍”与“恩赐”,不能依赖四处呼吁去乞求别人的重视和更多的倾斜政策,而是要靠自己学科所特有的研究方法、独具的研究视角、尤其是自己与众不同的研究成果,去证明经济史研究对于我国社会科学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具有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去赢得社会和学术界(尤其是理论经济学界)的认可和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是使我国的经济史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实现新的突破与创新。在这方面,需要我们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二是要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研究成果。目前看来,对后一工作更缺乏重视与投入,更需要大力加强与提高。这,也正是本文的目的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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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论文篇7

(一)高职院校服务社会动力

首先,高职服务社会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社区和社会公众,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动因必然与双方合作的效用相关,否则,无法实现服务的长效化;其次,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功能,或者内容,与高职院校的资产专用性,如场地、物质、人力、知识等因素有关,这些资产应当是高职院校所拥有而其他高等院校、企业、社会没有,或者即使服务对象或其他竞争对手拥有,但服务对象内部治理费用,向其他部门索取服务的交易费用均超过向高职院校有偿索取服务的交易费用。而高职院校在与企业、社会互动过程中,双方取得价值、知识等效用高于不合作获取的效用。高职服务社会的效用,对于高职院校而言,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场地、物质、人力、知识方面的资产优势,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取得物质经济报酬,提升专业影响力,提高师资水平,促进知识溢出效应。而对于服务对象来说,服务对象在这些资产方面投资具有不规模性,无法达到效用最大化,如果利用单纯市场交易获取这些资源,使得交易费用较大。从交易成本角度来说,高职服务社会有助于降低学校、服务方双方的交易成本,降低双方不合作各自内部治理费用之和。因此,高职服务社会的最终价值在于降低社会成本、通过双方互动创造价值。换句话说,如果高职院校拥有的资产不具有专用性,而是替代性极高的通用性,则服务社会无法达到创造价值或降低成本的目的,就不具备服务社会的功能。

(二)高职服务社会的功能

本文认为“服务社会”与“社会服务”这两个词内涵一致,高职院校服务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服务,是高校具有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技术以及直接为社会服务等功能;狭义的社会服务,是指高校在完成国家下达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之外,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教育过程中以各种形式为社会发展所做的经常的、具体的、服务性质的活动(杨虹,2009)。本文所谈及的社会服务属狭义范围的社会服务功能。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其特点在于培养高端技能应用型人才。一个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服务需求与教育所处国家与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发展需求密不可分。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但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应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因此,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应立足于社会、经济、人文方面需要,功能定位与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创新、先进文化传播推广三个方面。

1.人才培养功能。

高职院校本质属于高等教育,它具有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功能,在人才培养功能方面和普通本科教育具有共同性。但高职教育的特性又决定了其人才培养社会功能的特性。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因此,在人才培养社会功能中,其主要作用是为社会输送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功能中强调人才的技能性、实践性、应用型,区别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按照价值链理论,高职人才培养定位在核心零部件设计制造、运营管理与执行等价值链环节。社会前进中,生产技术不断更新。高职院校根据其在价值链中人才的定位,应立足于先进技术、技能的培养与培训,高端技能人才的培育。在完成本身教育工作之余,在人才培养功能方面应体现以下几方面:首先是为企业在职人员进行先进技术、高端技能的培训服务,提升在职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其次是为社会各类人员提供再就业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满足岗位工作需求,并在长期服务中实现社会各类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最后是通过为农村劳动者的培训、教育等服务,一方面提升务农人员知识、技能水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另一方面还可以让进城人员学到新技术、新技能,实现农村进城人员的就业竞争力提升。概括起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体现在高端技能、新技术的人才培训服务上,通过人才培训服务实现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的整体技术、技能水平提升,并且实现社会整体从业者技术水平提升和技能结构的调整。

2.技术研发服务。

高职院校的教育强调校企合作、面向生产一线培养人才。职业院校在与企业的合作中,能把握企业最及时需要解决的技术方面问题,这就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咨询与应用服务提供了保障。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的技术研发服务主要表现为一些先进技术、工艺的诊断、改进与应用方面,而非核心技术的研发上,其提供技术侧重于应用、改进与简单的设计。按照企业的作业功能,高职院校的技术研发服务主要为管理中的运营管理流程设计与改进、作业环节的标准制定与设计;日常作业运营方面技术的改进与设计;先进技术、管理思想的应用与实践。其技术研发服务应立足于企业运营环节、日常作业环节,在这些环节的技术、工艺方面不断为企业解决问题,通过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让等方式实现自己的社会服务功能。

3.先进文化传播推广。

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的社会服务中,掌握了生产、管理领域先进的工艺、流程、技术与思想。在为企业提供各类社会服务功能之余,还需要进行先进技术、文化的传播,为社会公众提供先进技术的推广服务,传播先进文化理念,满足人们对先进文化、技术的需求。先进文化传播一方面表现在高职院校对于先进技术推广服务功能,将先进技术及时推广到社会各个领域,满足人们对技术、技能学习的需求,并通过技术推广服务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社会的不断进步;另一方面表现在通过文化的传播,使人们的理念、认知、习惯等发生转变,将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通过技术传播、技术培训等方式传播给受教育对象,实现文化的传播教育功能。概括起来,文化传播功能一方面为技术推广服务,另一方面表现为育人服务功能。高职教育的三个社会服务功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人才培养功能是基础功能,只有通过人才培养功能,在广泛与企业、社会的互动中才能了解最新技术需求,实现技术研发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高职院校资产的使用效用最大化。而文化传播功能具有盈利性和社会公益双重性质,它要求高职院校除了进行盈利外,还需要肩负起公益性的社会服务功能,即先进文化理念的传播、教育,担负起自己所在社区和社会公众素质提升功能。由于公益性质,高职院校还需要摒弃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短视行为,或者与服务对象的简单市场交易化行为,立足和服务对象建立长期关系契约,通过社会责任、信任等方式提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

二、高职服务社会的模式选择

由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存在,高职院校服务社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方面由于交易特征是不一样的,因此,服务中的契约关系也不一样,对应的服务方式也不一样。只有服务模式与服务内容的契约关系相适应,才能提升服务的效率。

(一)不同服务功能的契约特征分析

高职服务社会在人才培养培训方面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企业、社会,两者的契约对象即企业和政府。由于人才培养培训的类型不同,交易频率、资产属性也不同。为企业提供的专项、一般的人才培养具有交易频繁、资产通用性强的特点,契约类型为市场关系;而企业特有人才、高端技能人才培训则具有交易不太频繁、资产专用性较强特点,契约关系向三边关系、双边关系乃至内部一体化转变。为政府提供的各类人才培训、培养,和企业有相似性,即技能人才培养和专项人才培养在交易频率、资产通用性方面要高,高职院校服务的契约类型也不同。在技术改进、研发创新服务方面,技术改进、技术服务咨询相对于技术研发创新难度低、服务可预见性高、交易频率较高、资产的专用性较弱,契约类型也由三边、双边规则向内部一体化规则转变。由于技术研发创新服务的程序化低、不可预见性高和外部性等特征,此项服务很难通过古典契约关系,即简单一次市场关系来实现,必须通过长期契约、双方的深入合作方式来实现,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和企业能够实现双方资产的共享,甚至部分所有权一体化。文化传播与技术推广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这里契约对象简化为政府。由于公众的文化需求服务广泛,交易频率较高,资产的专用性难以衡量,契约关系就表现为市场规则和双边规则。文化传播功能有时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政府可能通过制度环境层面治理来实现,这就要求高职院校承担一定社会责任,注重关系契约的建立。

(二)不同契约的服务模式选择

根据不同服务功能的契约特征,高职服务的模式也应当有所区别。高职服务的模式根据与服务对象的合作性、时期长短与否,分为不同的服务模式。当服务的时间短、服务双方互动性不多时可采用简单交易的服务方式,可考虑合同方式;当服务时间短,但需要双方高度参与时,可采用项目化的服务方式;该模式下,高职院校不需要考虑服务的长效机制,但需要建立服务周期内的双方合作方式。当服务时期长但双方互动较少时,可采用长期契约化的服务模式,此时应当注重长效机制构建;当服务期限长、需要双方高度参与时,则可参与一体化的服务方式,双方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比如,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互聘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在行业指导下建立职教集团,或者高职院校与企业采用股份制合作模式,终极状态是学校开设企业、企业举办教育。同时,还需要考虑服务的公益性,服务的公益性越高,就需要高校建立长久的服务运行机制,选择契约关系的合作模式,如定期的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资产专用性越高,越趋向长期的关系契约,需要双方高度互动的服务模式;而服务的公益性越明显,越需要通过长期的服务社会提升自己社会责任感,获得长期的政府契约。

三、结语

制度经济学论文篇8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企业性质

在新古典经济学那里,企业不过是投入和产出的生产函数,企业唯一的功能是根据边际替代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实现最大的产量或最低的生产成本。企业组织背后的制度因素被忽视了,因而长期以来企业理论被称为"黑箱"。企业的契约性质第一次由科斯揭示出来,被称为开创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先河。企业不再被认为是一个生产函数,而是一系列契约的有机组合。新制度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企业性质中不同的流派。

一、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性质理论是由科斯[1]首先提出来的,在其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科斯提出了交易成本概念,并将之用于经济分析,将生产的制度结构纳入经济理论。他认为作为价格机制替代物的企业,实质上是企业家与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长期契约。在企业内部契约中,生产要素所有者为获得一定报酬而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具有一定强制性权威的企业家的指挥。

张五常[2]进一步发展了科斯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出现是用资本市场代替产品市场,或一种契约方式代替另一种契约方式。市场交易的是产品或商品,企业交易的是生产要素。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两个市场是不可分割的,因为顾客向生产要素所有者支付的款项等于向产品销售者支付的款项。而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市场分离的前提。

杨小凯和黄有光[3]在《专业化与经济组织--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一书中,通过消费者--生产者两分法、专业化经济和交易成本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建立了一个关于企业一般均衡契约模型。认为作为促进劳动分工形式的企业,尽管与自给经济相比也许会使交易费用上升,但当劳动分工经济收益的增加超过交易费用的增加时,企业就会出现。由于不同的结构会导致不同的交易效率,因此,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安排是至关重要的。一种非对称的剩余索取权结构在改进交易效率的同时,还能避免直接定价和贸易中交易效率最低的活动,从而促进劳动分工。由于对管理者活动所付出的努力及其产出水平的测量要花费极高的成本,所以,管理者的剩余索取权安排是一种有效率的产权结构。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4]在1972年发表的《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一文中也对企业的契约性质进行了研究,认为企业中的每个雇员与雇主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报酬合约关系,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的差别在于一个队对投入的使用,以及在所有其他投入的契约安排中有些团体处于一个集权的位置,他是一个队生产进程中的集权的契约人--但它并不具有更为优越的强制性指令或惩戒权力。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流行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代表人物就是威廉姆斯和哈特。威廉姆森[5]认为,现实的生产要素交易中,许多资产具有专用性。这使得事前的竞争被事后的垄断取代,导致将专用性资产的准租金攫为已有的机会主义行为。用纵向一体化替代现货市场则可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因为在纵向一体化的企业中,机会主义要受到权威的监督和长期雇佣关系的弱化。显然,威廉姆森也认为企业的本质在于节约交易费用,只不过他进一步将资产专用性及相关的机会主义作为决定交易费用的主要因素,从而对企业产生或存在原因的解释更加透彻。

格罗斯曼和哈特[6]在坚持契约论的基础上,通过引"不完全契约"概念将企业性质理论推进了一步。他们将契约分为完全契约与不完全契约,并且认为要素市场的交易契约是一个不完全契约。而正是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导致不能在订约前把要素买卖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规定清楚,没有详细规定的剩余权力就必须赋予投资决策相对重要的一方在履约过程中行使。因此,在他们看来,企业本质上是权利义务条款没有事前完全界定,要素一方有权在履约过程中追加规定的一种特别契约。

三、委托理论

在《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一文中,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7]提到,由于一些生产活动具有团队性质,即多人在一起合作生产的效率要高于他们分别生产的总和的效率,因此适宜采取企业的形式。但却带来了另一个问题:一个人的生产贡献较难与另一个人分开,从而就较难按照生产贡献来准确支付报酬,这就不可避免的会鼓励偷懒,因此需要有人来监督。因此他们让团队监督者拥有团队的部分剩余索取权,以激励的方式约束他们的行为。他们的观点为企业委托--理论的研究开辟了道路。

詹森和马克林[6]在《企业理论:经营者行为、费用与产权结构一文中提到:"委托人可以采取适当激励人的方法和承受约束人越轨行为的监督费用的方法,限制人与他本人利益的分歧"。

哈特[9]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中提到:"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公司治理无关紧要。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公司中所有个人可以被指挥去追求利润或企业的净市场价值最大化,或者去追求最小成本。个人因为对公司活动的结果毫不关心而只管执行命令。每个人的努力和其他各种成本可以直接得到补偿,因此不需要激励机制调动人们积极性,也不需要治理结构解决争端,因为没有争端可言。"

张维迎[10]在其《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一书中,对于企业中谁应该是委托人这个问题,发展了一个企业的企业家--契约一般均衡理论。该理论在主流经济学的框架内解释了决定市场经济中企业内部委托权安排的因素,资本雇佣劳动的原因等一系列问题。

综上所述,科斯等制度经济学家看到了企业的交易性质,把企业视为一组契约的关系,企业内的各经济主体通过契约结合在一起,契约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从而将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的生产的制度结构引入到企业理论中,强调了契约、产权等制度对企业效率的作用,使人们重新关注企业内部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性质理论可以说是一场革命。但是,无论是以科斯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理论,格罗斯曼和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还是代表了新古典理论完全信息假设的委托--理论,实际上只是市场均衡论框架下的修正,认为企业的存在只是因为市场的失败,企业没有主动权。然而企业作为一个生产组织,是许多因素的综合体,包括隐藏于这些有形和无形要素之后的能力、企业家的创新、企业的文化等等。因此, 如何在已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 构建起关于企业性质问题的综合分析模式,将是今后企业性质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科斯.企业的性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3]杨小凯,黄有光.专业化与经济组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阿尔钦,德姆塞茨.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5]威廉姆森.反托拉斯经济学--兼并、协约和策略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

[6]哈特.企业、合同和财务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7]阿尔钦,德姆塞茨.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8]詹森和马克林.企业理论:经营者行为、费用与产权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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