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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8篇

时间:2023-01-21 02:27:45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1

关键词:董事会 治理效率 董事会特征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的运作负有最终责任,其治理效率直接关系到公司业绩和股东利益。过去半个世纪以来,董事会一直是法学家、财务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重点之一,如今,投资者、政府机构、社区和员工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审视董事会的业绩并对他们的决策提出质疑。在我国,董事会属于一种新型的治理机制,为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发文敦促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但是这些政策的效果如何呢?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现状又怎样呢?本文试图对此加以探讨,以期为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公司治理改善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董事会特征理论与文献回顾

董事会特征指董事会构成、董事会规模、董事会领导结构、董事会会议情况以及董事会成员持股等能对董事会做数量描述的变量。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机制最重要的一环,直接负责公司战略的制定和总经理的选拔、任命、考核与解聘,因此国外很多文献对董事会的有效性加以研究,研究这些特征变量与盈余管理、总经理变更和公司绩效的关系。

董事会规模

董事会规模影响公司治理水平。上世纪90年代以前,部分研究支持大规模董事会,认为大规模董事会提供多角度的决策咨询,帮助企业获得必要的资源,建立企业良好的外在形象,降低CEO控制董事会的可能性。尽管如此,Lipton和Lorsch(1992)的实证结果还是指出了大规模董事会的弊病:虽然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着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但是协调和组织过程的损失将超过董事数量增加所带来的收益。Jensen(1993)也指出,董事数量超过七人时,董事会就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并易于受CEO控制。另外,董事会人数太多容易使董事会成员产生搭便车的动机,公司经营中很多好的战机就会丢失。Yermack(1996)研究表明Tobin Q值与公司董事会规模负相关,小规模的董事会更倾向于在公司业绩不好时解雇总经理,这种解雇威胁会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而下降。Beasley(1996)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与财务报告虚假成正相关。

董事会构成

早期,人们认为董事会应包含若干名内部董事,因为他们是董事会的重要信息来源,可以减少外部董事与CEO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更有效地监督和评价CEO的工作。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各大公众公司的股权越来越分散,董事会逐渐被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操纵,导致人们开始从理论上普遍怀疑现有框架下董事会运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客观性和独立性,许多国家纷纷进行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改革的重点就是调整董事会结构,增加外部董事比例。

纵观西方研究文献,学者对董事会构成的研究是见仁见智。早期研究认为内部董事能够提高公司绩效,70年代以后的研究成果则存在一定的分歧:有些学者认为外部董事能够提高公司绩效,而其他一些学者则证实董事会构成与公司绩效无关。Weisbach(1988)指出,内部董事通常不愿意赶走现职总经理,但同时争辩说内部董事也能为公司增加价值,因为内部董事能优化谁是总经理继承人的决定。因此,内、外董事结合在一起的董事会能更有效地在公司业绩不好时替换管理层。

董事会领导结构

关于董事会的另一个争论焦点是董事会的领导结构,即董事长是否应该兼任总经理(CEO Duality)。委托―理论积极主张采取“两职分离”的领导结构。在理论看来,人具有天然的偷懒和机会主义的动机,为了防止人的“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两职合一意味着要总经理自己监督自己,这与总经理的自利性是相违背的,于是,理论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应分离,以维护董事会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然而,现代管家理论倾向于采用“两职合一”的领导结构形式。他们认为,总经理对自身尊严、信仰以及内在工作满足的追求,会促使他们努力经营公司,成为公司资产的好“管家”(Boyd,1995)。两职合一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创新自由,有利于提高信息沟通的效率和组织决策的速度,从而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Dechow等(1996)研究发现总经理兼董事长的公司更容易因违反公认会计准则而受到SEC的处罚。Goyal等(2000)研究表明,如果总经理同时兼任董事长,那么有关总经理变更的决策有效性就会下降。Pi等(1993)发现分离CEO和董事长将提高公司绩效。但Moyer和RAO(1996)发现两种不同的领导结构与业绩之间只存在很小的差异。

董事会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多开少开,关键要看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公司业绩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在此问题上,学术界出现两派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派以Lipton和Lorch为代表,认为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则表明董事会越积极有效。所以,Lipton和Lorch建议董事们每两个月至少应该开一次会,每次会议应该要有一整天。

与此相反,以Jensen为首的另一派则认为,董事会会议往往只是走走形式,不是确实需要的。董事会会议的大部分时间往往被用来讨论公司的日常事务,董事们实际上没有太多时间来讨论公司管理层的表现。因此,董事会会议还不如少开。

Vafeas(1999)专门就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业绩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价值成反比关系。Xie等(2001)研究发现董事会的会议次数越多,盈余管理程度越轻。

董事会人员持股量

董事会成员持有大量的股份能使董事和股东的利益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为董事的监督职责创造更好的激励机制。但是到了20世纪初期,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对外部资金需求的增加,公司的股东数量增加很快,以至几乎没有任何股东能占支配地位,最终专业管理者填补了这个控制真空,从而出现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现象。这时,在职管理者提名董事会成员的人选,造成董事会理论上是不同股东的代表而实际上是管理者的代表,且这些董事通常不持或持有很少的股份,使得董事与公司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了董事的监督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学者们试图提出各种解决办法,Bhagat等(1999)认为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加董事会成员的持股数量,“为了重树有效的监督机制,董事必须再次成为股东”。当董事会成员持有股份时,管理层的决策会影响其财富(Minow和Bingham 1985),持有适当股份的董事能对管理层的决策进行更好的审核和质询(Mace 1986,Patton和Baker 1987)。但也有人认为董事持有大量的股份会削弱其独立性,同时还可能会诱使董事会成员为了在股票市场上获利而操纵盈余(Kelin 2000)。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

董事会规模略微偏大

从董事会规模的频率分布来看,董事会规模主要分布在7至11人之间,处于此区间的观测值占样本总数的76.77%。考虑到我国公司的规模较小,与美国标准普尔公司(董事会规模平均为10人)相比,我国公司董事会规模略显臃肿。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董事会成员最好为奇数,以防董事会表决时出现僵持局面,但样本中有约15%观测值的董事会人数为偶数。

董事会构成逐步合理化

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最小为0,最大0.454。2001年样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显著大于2000年,同时2002年又比2001年显著增大,均值由2000年度的0.016上升至2002年0.228,但是仍未达到《指导意见》规定的1/3,也远低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水平。

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董事(董事兼高管)一直稳定在2-3人左右,管理董事比例稳定在30%左右,随着独立董事的引进,管理董事比例有所下降。少数公司董事会全部由管理董事组成,董事会只不过是经理班子的翻版,值得注意。

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尚未完全分离

统计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279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占15.1%,1152家公司的总经理兼任董事,占62.5%,完全实行两职分离的公司仅416家,占22.4%。总体而言,CEO兼任董事的现象较为普遍。可喜的是,证监会建议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应该分离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司数和比例均呈明显下降趋势,两职分离现象日趋明显。不过,2002年仍有47家占本年样本数10.2%的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董事会会议流于形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但从统计结果来看,461家公司在1999年至2002年间平均每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28次,低于美国公司平均的7.45次,会议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29次。这些样本公司的会议频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议频率已经达到8.48次,与美国上市公司差不多。从会议内容来看,平均讨论通过经营战略决议3.85项,财务安排决议3.15项,人事变动决议2.64项,制度建设决议2.2项,显然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关注和工作的重心在经营规划和财务安排上。

董事会成员持股过少

从统计分析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持股数量平均10.4万股/公司,人均只有1万股左右。50%公司董事持股在2.87万股以下,有17%的公司董事会持股为零,零持股现象比较严重。董事会成员持股数差距很大,最小为0股,最大为788万股。四年来,无论平均数还是中位数都基本呈下降的趋势,1999年平均数为11万股,到2002年只有9.58万股。总体来说,我国公司董事会成员持股数都不大,各年的中位数都在2-3万股左右。

提高董事会效率的政策建议

由上可见,虽然《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能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董事会往往成了闲置的橡皮图章,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效率整体上不高,存在“弱董事会”现象。基于此,我们认为应借鉴西方公司董事会运作经验,结合我国公司的现实状况,通过多种途径去加强当前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这一薄弱环节。

第一,上市公司应适当控制董事会规模。本研究发现虽然董事会规模对总经理变更未能起到解释作用,但董事会规模越大,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大,公司的绩效也越差。我们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偏大,影响了董事会在决策中的沟通和协调,降低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应该从缩小董事会规模入手,而不是大力引进独立董事。

第二,继续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虽然本研究发现,独立董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对总经理变更作用不明显,但独立董事比例与盈余管理呈负相关关系,增加独立董事比例能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降低盈余管理程度。这两个结果看似矛盾,实际上正说明了现阶段的独立董事更多地是在发挥监督作用,由于独立董事的有效监督,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有所收敛,并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泡沫”。在目前情况下,扩大独立董事比例是提高董事会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较好措施。因此,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使独立董事能更加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第三,提高董事会会议效率和质量。本研究发现,董事会会议频率与盈余管理正相关,与总经理变更、公司绩效负相关。应增加会议频率以加强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以便于独立董事尽快进入角色,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董事会会议质量,避免董事会会议形式化、空洞化,让董事有足够的时间来讨论公司的战略问题,而不是事后频繁开会“灭火”。

第四,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应该完全分离。两职合一的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在相对业绩下降时总经理变更的概率较小,两职合一公司的绩效较差。

第五,应有条件地推行以激励为主的期权计划,以增大董事会成员的持股比例,因为从本文的研究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现有的持股数量不足以对董事起到激励作用。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2

关键词:国有企业 董事会 外部董事 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46-02

一、引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2015年11月3日,宁波市国资委举行宁波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聘任仪式,向宁波电子信息集团董事长李凌、宁波东方集团董事长夏崇耀等两位企业家颁发聘书。这是宁波市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开启的破冰之旅,标志着宁波市属国企以“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相结合”为核心的规范董事会试点改革实质性启动,也标志着宁波工投新的董事会运作机制正式运行,向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又迈出扎实一步。

二、宁波市属国企董事会改革试点工作的背景

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国有企业开始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制,引入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世纪初,上市公司普遍设立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际上是外部董事的一种,强调其独立于股东的特性。而央企(包括地方国企)都是国有独资,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既然只有一个股东,就没有必要强调其独立性,所以在国企董事会改革中被称为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与内部董事相对应的一种称谓,通常是指仅在公司担任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不存在直接与间接商业利益的关系,不妨碍其公正履行职务的董事会成员。外部董事由于多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且不在执行层兼职,有助于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与科学高效。

2004年6月,时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宣布选定7家央企进行首批董事会试点建设工作,并下发《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央企层面首次试点推行以外部董事为核心的董事会改革。截至2015年末,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央企纳入董事会试点企业户数已近百家。近几年,山东、江苏、上海、天津等省市国资委也陆续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地方国资系统全面推广独立董事制度势在必行。

2015年,宁波市国资委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企管控水平”列入宁波国资系统年度6项重点任务之一,并将宁波工投作为规范董事会建设的首家试点单位。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相继颁发《规范宁波市属国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意见》、《宁波工投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授予宁波工投董事会有关权限的通知》等文件,确定在宁波工投试点实行委派外部董事制度,推进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形成各司其职、运转高效、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总结经验,稳步在市属国企系统推开。

三、宁波工投试点外部董事制度的目的与成效

宁波工投组建于2002年末,是在当时宁波市属七大工业国企系统全面完成两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成立的。作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宁波工投成立之初就按照《公司法》要求,分设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在治理层面实现了公司决策权、监督权与执行权的分离;在重大事项的日常议事流程上,设置了由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组成的分类、分级审议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作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当时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任命、委派、提名的党委委员、董监事、经营层组成成员高度重合,不同类别的决策会议,出席人员几乎一致。出于这种原因,宁波工投在较长时期内以“高层办公会议”的形式履行公司日常行政性事务的决策职责,董事会每年只召开一次年度定期会议,其他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一般都在报经高层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采用临时董事会形式出具书面决议。这样做的好处是决策效率较高,但也在事实上造成了国企的“内部人控制”,容易造成决策权限分界不清、总经理办公会议流于形式等弊端,与《公司法》要求相悖。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其他国资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宁波工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关键性制度安排是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这样做可以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消除了“内部人控制”弊端。受聘的两位外部董事都是知名企业家,经验丰富、见识卓越,他们加入宁波工投董事会,必将为宁波工投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理念和思路。

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完成顶层制度设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新增董事会引入外部董事等条款,并报经市国资委审核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宁波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精神,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总经办会议的议事流程、决议方式、议题督办、董事会沟通协调机制;编制宁波工投董事会授权体系表,以清单形式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权限,形成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规范高效、沟通顺畅的决策流程。以此为基础,对其他各项制度进行修订,调整完善相关业务流程,以适合新的管理体制,为董事会规范运作打好基础。

二是形成规范的董事会架构。宁波电子信息集团董事长李凌、宁波东方集团董事长夏崇耀出任宁波工投外部董事,宁波工投新一届董事会架构正式形成。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其中,外部董事2名,内部董事3名(分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及职工董事)。同时,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做好董事之间,以及董事会与出资人、公司党委、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成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做好会务保障、信息联络、资料归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为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服务等。

三是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职责。实施董事会改革后,宁波工投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原则,认真履职,形成各负其责、边界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截至2016年3月末,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2次,共审议各类议题15项(包括人事聘任2项、制度修订2项、重大投融资5项,对外担保3项、重大资产处置3项),听取专题汇报1项,上报市国资委审核议题7项;总经理办公会议承担着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董事会改革试点成效的重要任务,已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6次,审议各类议题42项。总经理办公会议还专门建立学习制度,每次安排不同主题的简短业务学习和重要会议、法规与文件的贯彻传达;充分发挥监事会重要作用,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各项议题履行监督权和质询权。除履行日常职责外,监事会还实施2项专项调查,发出专题检查报告2份,向董事会及经营层发出提醒函1份,董事会及经营层接函后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积极措施。

四、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的经验与意义

不管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创新发展、综合保障、战略支撑的重要作用。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这种作用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董事会作为一个国企的决策中心、战略中心和推动主体,其运行机制健全与否直接决定公司业绩的好坏与未来的成长性。

宁波工投作为宁波市属国企首家试点董事会改革的企业,新机制运行时间尚短,但已逐步发挥出预期的示范作用。当然,任何改革都是一种探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发挥优势,查补短板,激发改革的最大效应。

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的主要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上下合力。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宁波市属国企董事会改革工作,根据国企定位与产业特点,选定宁波工投作为首家试点单位,并颁发一系列文件进行专项部署。特别是市国资委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帮助,从方案筹备、制度配套、改革进展各方面进行全程配合指导。宁波工投抓住契机,把董事会改革与“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迅速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并对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使公司的发展理念与议事流程与新机制相匹配。

二是合理选定外部董事人选。宁波工投从行业布局与未来发展战略出发,从知识面、专业性、市场性等方面考虑,进行充分调查和内部讨论,向市国资委推荐合适的外部董事人选。市国资委经充分酝酿,最终聘任的两位外部董事都是非常优秀的企业家,既具有丰厚的企业管理经验,又热心参与国企管理,专业知识与经验融合互补,符合宁波工投发展需求。这样做有助于避免“花瓶”董事的产生。

三是强化日常信息沟通与会前充分酝酿。不管是董事会议题还是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会前都充分征求公司党委、监事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与透明度。为确保每个董事都能充分发挥作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宁波工投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须在15天前、临时会议须在3天前把议题内容送交每位董事。为进一步保证外部董事知情权,对于重大审议事项,还由公司分管领导或董事会秘书专程向外部董事汇报情况,提前听取意见与建议。

四是逐步探索建立董、监事评价激励体系。董事、监事的能力、素质、敬业精神如何,对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效率,进而对公司价值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随着国企治理体系的完善,这些评价系统也必将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市国资委正在细化完善对选聘外部董事的评价激励方案,为在全市国资系统进一步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创造条件。

总之,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总结完善的地方还很多,但它已为宁波其他国企提供了创新样本。宁波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将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原则,逐步在市属独资公司中推广。宁波市国资委将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面向社会招聘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逐步扩大外部董事试点范围,向市属国有企业委派决策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外部董事,充实董事会人员队伍,努力提高董事会决策和防范风险水平,提高监督和管理能力,确保国企“基业长青”。

参考文献:

[1] 仲继银著.董事会与公司治理[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

[2] 李锦著.国企改革顶层设计解析[M].中国言实出版社,2015

[3] 杨伟丽著.上海国企试行外部董事动因初探[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3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46-02

一、引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2015年11月3日,宁波市国资委举行宁波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聘任仪式,向宁波电子信息集团董事长李凌、宁波东方集团董事长夏崇耀等两位企业家颁发聘书。这是宁波市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开启的破冰之旅,标志着宁波市属国企以“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相结合”为核心的规范董事会试点改革实质性启动,也标志着宁波工投新的董事会运作机制正式运行,向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又迈出扎实一步。

二、宁波市属国企董事会改革试点工作的背景

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国有企业开始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制,引入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世纪初,上市公司普遍设立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际上是外部董事的一种,强调其独立于股东的特性。而央企(包括地方国企)都是国有独资,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既然只有一个股东,就没有必要强调其独立性,所以在国企董事会改革中被称为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与内部董事相对应的一种称谓,通常是指仅在公司担任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不存在直接与间接商业利益的关系,不妨碍其公正履行职务的董事会成员。外部董事由于多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且不在执行层兼职,有助于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制衡,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与科学高效。

2004年6月,时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宣布选定7家央企进行首批董事会试点建设工作,并下发《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央企层面首次试点推行以外部董事为核心的董事会改革。截至2015年末,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央企纳入董事会试点企业户数已近百家。近几年,山东、江苏、上海、天津等省市国资委也陆续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地方国资系统全面推广独立董事制度势在必行。

2015年,宁波市国资委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企管控水平”列入宁波国资系统年度6项重点任务之一,并将宁波工投作为规范董事会建设的首家试点单位。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相继颁发《规范宁波市属国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意见》、《宁波工投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授予宁波工投董事会有关权限的通知》等文件,确定在宁波工投试点实行委派外部董事制度,推进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形成各司其职、运转高效、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总结经验,稳步在市属国企系统推开。

三、宁波工投试点外部董事制度的目的与成效

宁波工投组建于2002年末,是在当时宁波市属七大工业国企系统全面完成两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成立的。作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宁波工投成立之初就按照《公司法》要求,分设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在治理层面实现了公司决策权、监督权与执行权的分离;在重大事项的日常议事流程上,设置了由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组成的分类、分级审议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作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当时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任命、委派、提名的党委委员、董监事、经营层组成成员高度重合,不同类别的决策会议,出席人员几乎一致。出于这种原因,宁波工投在较长时期内以“高层办公会议”的形式履行公司日常行政性事务的决策职责,董事会每年只召开一次年度定期会议,其他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一般都在报经高层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采用临时董事会形式出具书面决议。这样做的好处是决策效率较高,但也在事实上造成了国企的“内部人控制”,容易造成决策权限分界不清、总经理办公会议流于形式等弊端,与《公司法》要求相悖。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其他国资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宁波工投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关键性制度安排是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这样做可以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消除了“内部人控制”弊端。受聘的两位外部董事都是知名企业家,经验丰富、见识卓越,他们加入宁波工投董事会,必将为宁波工投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理念和思路。

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完成顶层制度设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新增董事会引入外部董事等条款,并报经市国资委审核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宁波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宁波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精神,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总经办会议的议事流程、决议方式、议题督办、董事会沟通协调机制;编制宁波工投董事会授权体系表,以清单形式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权限,形成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规范高效、沟通顺畅的决策流程。以此为基础,对其他各项制度进行修订,调整完善相关业务流程,以适合新的管理体制,为董事会规范运作打好基础。

二是形成规范的董事会架构。宁波电子信息集团董事长李凌、宁波东方集团董事长夏崇耀出任宁波工投外部董事,宁波工投新一届董事会架构正式形成。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其中,外部董事2名,内部董事3名(分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及职工董事)。同时,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做好董事之间,以及董事会与出资人、公司党委、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成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做好会务保障、信息联络、资料归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为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服务等。

三是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职责。实施董事会改革后,宁波工投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原则,认真履职,形成各负其责、边界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截至2016年3月末,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2次,共审议各类议题15项(包括人事聘任2项、制度修订2项、重大投融资5项,对外担保3项、重大资产处置3项),听取专题汇报1项,上报市国资委审核议题7项;总经理办公会议承担着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董事会改革试点成效的重要任务,已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6次,审议各类议题42项。总经理办公会议还专门建立学习制度,每次安排不同主题的简短业务学习和重要会议、法规与文件的贯彻传达;充分发挥监事会重要作用,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各项议题履行监督权和质询权。除履行日常职责外,监事会还实施2项专项调查,发出专题检查报告2份,向董事会及经营层发出提醒函1份,董事会及经营层接函后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积极措施。

四、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的经验与意义

不管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创新发展、综合保障、战略支撑的重要作用。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这种作用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董事会作为一个国企的决策中心、战略中心和推动主体,其运行机制健全与否直接决定公司业绩的好坏与未来的成长性。

宁波工投作为宁波市属国企首家试点董事会改革的企业,新机制运行时间尚短,但已逐步发挥出预期的示范作用。当然,任何改革都是一种探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发挥优势,查补短板,激发改革的最大效应。

宁波工投董事会改革的主要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上下合力。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宁波市属国企董事会改革工作,根据国企定位与产业特点,选定宁波工投作为首家试点单位,并颁发一系列文件进行专项部署。特别是市国资委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帮助,从方案筹备、制度配套、改革进展各方面进行全程配合指导。宁波工投抓住契机,把董事会改革与“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迅速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并对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使公司的发展理念与议事流程与新机制相匹配。

二是合理选定外部董事人选。宁波工投从行业布局与未来发展战略出发,从知识面、专业性、市场性等方面考虑,进行充分调查和内部讨论,向市国资委推荐合适的外部董事人选。市国资委经充分酝酿,最终聘任的两位外部董事都是非常优秀的企业家,既具有丰厚的企业管理经验,又热心参与国企管理,专业知识与经验融合互补,符合宁波工投发展需求。这样做有助于避免“花瓶”董事的产生。

三是强化日常信息沟通与会前充分酝酿。不管是董事会议题还是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会前都充分征求公司党委、监事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与透明度。为确保每个董事都能充分发挥作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宁波工投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须在15天前、临时会议须在3天前把议题内容送交每位董事。为进一步保证外部董事知情权,对于重大审议事项,还由公司分管领导或董事会秘书专程向外部董事汇报情况,提前听取意见与建议。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4

【关键词】 董事会治理; 审计意见; 影响; Logistic回归

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审计工作结果最为集中、凝练的表达。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不仅能使政府部门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更能帮助股东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投资决策。其一定程度上也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另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指出,董事会具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职权,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负有解释说明的责任。因此,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治理结构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结果,从而关系到公司财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本文将以2009—2010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采用实证分析方法揭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各指标特征是否能够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董事会规模与审计意见

Jensen认为,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大,董事会成员间的沟通和协调问题就会增多,董事之间的“相互仇视和报复”现象会增加,可能会削弱对CEO的监督,导致控制管理层的能力下降,决策有效性降低,无法有效监控会计信息质量,收到非标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增加;Yermack利用1984—1991年间福布斯公布的美国500家最大公众公司的数据,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绩效越差,而且,绩效较差的公司被收购或兼并后,一般都会缩减董事会的规模。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1:董事会规模与收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正相关。

(二)董事会独立性与审计意见

董南雁等认为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可以减少经营者通过控制董事会而合谋剥夺所有者财富、占用公司资源谋取更多私利的可能性。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对公司的监督力度就越大,有利于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从而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助于公司收到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2:独立董事的比例与收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负相关。

(三)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审计意见

董事会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形成决策和行为,来完成对公司经理的监督,使经理层依据股东利益行事。虽然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次数可以看作是董事会活跃程度的一个度量指标,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经理层对报表造假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董事会增加会议往往在股价下跌之后,较频繁的董事会议可能意味着公司内部有较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董事会会议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承担着“灭火器”的作用,而不是事前的防范。因此董事会会议的增加可能意味着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增加。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3:董事会会议次数与收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正相关。

(四)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情况与审计意见

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自由度,降低企业的成本和信息成本,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但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也很可能会导致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滥用权力,进而削弱董事会监督高层管理人员的有效性。Fama和Jensen认为,两职分离的领导结构有助于解决公司中剩余风险承担和控制分离带来的问题;Lipton和Lorsch认为,如果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董事会就难以完成其相关的职能,从而推测,当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合二为一时,就会导致内部人控制董事会,成本增加,从而增加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4: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与公司收到非标准的审计意见正相关。

(五)董事报酬与审计意见

在我国董事声誉激励和股权激励制度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薪酬激励仍然起主导作用。Beasly认为要使董事会的监控有效实施,不仅需要董事成员具有相关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又需要对他们给予适当的激励;Spatt指出,由于董事的冲突问题,在适当范围内增加董事报酬将使他们更加认真地履行职责,由此推断增加董事的报酬有利于激发董事的积极性,加强董事对管理层的监督。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5:董事报酬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负相关。

(六)董事持股比例与审计意见

美国全美公司董事联合会认为董事拥有相当数量的所有权份额可以在董事、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形成一种更强的联盟;默克发现当董事会成员持股保持在一个合适水平上时,公司的托宾Q值为最高。因为董事作为股东,有很强的动机行使监督权,正是这种对权益的所有权创造了有效的,为使这种机制持续下去,董事必将再次成为股东。由此推断董事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可以激励董事努力工作,起到更好的监督经理层的作用,加强公司的治理,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6:董事持股比例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负相关。

二、实证模型与数据获取

(一)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为检验审计意见与董事会特征之间的关系,本文将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法建立实证模型,估计模型的表达式为:

Y=Ln(■)=β0+β1Size+β2Inde+β3Meet+β4Daul

+β5Sala+β6Hold+■βiControli

其中P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模型中涉及的变量及预期情况见表1。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获取

本文以2009—2010年沪、深两市1 83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剔除金融类、被特别处理、发行BHN股、数据异常和无法获取等公司样本,最终得到有效观测数据2 845个。本文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于CSMAR和WIND数据库以及巨潮资讯网等财经网站。考虑到2007—2008两年上市公司数据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影响研究目的,选用了2009—2010两年作为研究时间窗口。

三、实证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分析与单因素分析

表2列出了样本公司各变量的描述性分析与单因素分析结果。从表2可以看出,所有样本的董事会规模的均值都在8—9之间,说明我国的董事会规模基本符合《公司法》规定的5—15人,只有少数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的董事会规模偏小;董事会独立性的均值为0.36和0.38,且标准差较小,说明大多数上市公司符合我国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规定;被出具标准意见上市公司和被出具非标准意见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次数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情况这两个变量的各方面数据相差不大。

从表2还可以看出,被出具标准意见上市公司的董事报酬比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高,并且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报酬的标准差远大于被出具标准意见的,可见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公司的董事报酬较低且差别大,初步推断董事报酬和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被出具标准意见的公司的董事持股比例比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高,初步推断公司董事的持股比例与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

从单因素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和董事会报酬是公司被出具何种审计意见较强的诱因,而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会议次数、董事持股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对被出具何种审计意见的影响相对较弱。

(二)Logistic回归分析

通过对模型的拟合度检验,Nagelkerke R2为0.432,与二分变量最佳拟合优度0.333相差不大,说明模型有较好的拟合优度,在统计学上有较显著的意义。表3是按研究设计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的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董事会会议次数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存在着显著正相关的关系,即可证明假设3;董事报酬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存在着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假设5成立;只是我们发现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董事持股比例与审计意见之间的相关性不显著,即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之间存在着不显著的正相关,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董事持股比例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之间存在着不显著的负相关。

董事会会议次数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存在着显著正相关的关系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增进董事成员之间的交流或者设置战略和监督管理层从而增强公司的内部治理,加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而是董事会往往在公司绩效方面出现问题,业绩下降之后才召开会议来解决问题。董事会会议的频繁召开已经成为了公司困难时期的一种反映,是发现和消除隐患的措施,而不是提高治理的前瞻性措施。因此董事会会议频率的增加会增大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董事报酬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存在着显著负相关的关系表明,对董事进行报酬激励是调动董事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通过对董事成员的薪酬激励,可以提高董事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从而可以加强他们对公司战略设施的部署,加强对管理层监督的力度,使他们更加认真地履行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控职责,减少管理者的财务舞弊行为,使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减小。

四、研究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影响,其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存在着显著正相关关系;董事报酬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存在着显著负相关关系;而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和董事持股比例与审计意见之间的相关性不具有显著性。但这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上市公司应该合理控制董事会规模,完善董事会的激励制度,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定期总结,把召开董事会的主要目的转移到增进董事之间的交流,加强对公司现状的全面了解,监督管理层,制定相应政策,部署战略计划,使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使得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分设,加强独立董事对公司决策的参与度,增强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的信息对称性,发挥独力董事的监督职能。

总之,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解决上市公司出现的违规问题,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等重要责任。健全的董事会机制必然会提升公司的治理能力,使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更加愿意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1] 张俊瑞,董南雁.公司治理与审计意见: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当代财经,2006(11).

[2] 向锐.董事会特征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基于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5).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5

关键词:河北省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公司价值

一、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设立股份制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成立分别于1990年12月,1991年4月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开始。河北省首家上市公司于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自此河北省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股份制改造以适应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河北省共有正常上市公司36家。河北省企业虽然较全国其他各省上市较晚,但发展迅速,现代企业制度日趋完善,对河北省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本文以2001年~2009年期间的河北省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了这些公司的内部治理状况及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二、 研究背景

所有权结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及委托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公司的价值。现有文献中,关于所有权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关系尚有争论。早在1932年,Berle和Means就提出所有权结构与企业绩效存在着负相关关系,这一结论虽然被很多学者得以证实,但也有学者提出质疑,Demsetz(1983)则认为所有权结构是公司为实现利润最大化,进行博弈后内在选择的结果,与公司绩效间并无明确的关系。

董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在内部治理机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董事会的特征研究包括许多方面,比如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的独立性,领导权结构及董事会会议次数等。Mork,Shleifer和Vishny(1988)发现董事会的规模与公司价值间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Yermack(1996)研究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托比Q值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MacAvoy和Millstein认为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公司价值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董事会的重大事项都是通过董事会会议实现的,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和效率直接影响着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的价值。Lipton和Lorsch(1992)认为董事会会议与公司价值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但Jensen(1993)则认为董事会会议往往是于事无补,与公司业绩无关。

公司是利益相关者之间通过交易契约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实体。在这些契约关系中,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关系则是其中最核心的部分。经营者的首要责任就是对所有者负责,既要维护股东利益,又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股权结构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大股东与高管层之间两股势力相互斗争、相互妥协,如何通过高管层薪酬设计实现股东的目标则成为研究的另一个焦点。大部分关于高管薪酬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文献都是基于委托理论:通过薪酬安排,可以使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趋同,通过减少二者的利益分歧而降低成本,从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提高。因而高管的薪酬与公司业绩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股票期权对高管人员有着显著的激励效应(Barro,1990)。

三、 研究方法

本文着重运用非平衡面板模型来研究河北省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

1. 数据来源。为研究河北省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本文选取河北省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文章以2001年~2009年期间河北省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数据不全的公司,共有公司37个,共计290个样本点。分析数据均来源于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泰安数据库,从中提取出2001年~2009年的数据,经过加工整理后形成本文的分析数据。为了尽可能确地发现河北省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包括所有权结构、董事结构、高级管理层激励与公司价值的关系,本文采用面板数据模型,运用stata10.0进行回归分析。

2. 模型设计及变量定义。为进一步检验河北省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与公司价值的内在关系,利用河北省上市公司的面板经验数据,本文建立以下多元回归模型:

TOBINQit=α0+α1LNSIZEit+α2LEVit+α3SSRit+α4DUALit+α5INDEit+α6BSIZEit+α7MEETit+α8INCOMEit+α9MSRit+ε(1)

其中:i=1,2,…,37;代表第i个截面观察单位。

t=2001,2002,…,2009;代表第t个时间序列观察值。

TOBINQ为托宾Q值,为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公司价值,用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价值。

SSR,DUAL,INDE,BSIZE,MEET,INCOME,MSR均为解释变量。本文主要从所有权结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激励三个方面考查河北省上市企业公司内部治理对公司价值的影响。SSR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衡量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DUAL为虚拟变量,衡量董事会领导权结构,以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作为衡量基准,当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是,赋值为1,当两职分离时,赋值为0;INDE为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衡量董事会的独立性;BSIZE为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当年末公司董事正式成员的人数,衡量董事会规模;MEET为公司年度董事会会议的次数,用于衡量董事会的执行强度。高管层激励一般存在两种形式: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INCOME为公司高管前三名的年度薪酬总和,衡量高管层的薪酬激励水平;MSR为公司高管层持股比例之和,衡量公司高管层的股权激励水平。

LNSIZE,LEV均为控制变量。LNSIZE代表公司规模,用公司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衡量;LEV为财务风险,用资产负债率表示,定义为公司年末总负债与年末总资产的比例。

四、 实证研究结果

1. 描述性统计。股权结构方面,河北省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47.57%,以国有股为主,股权高度集中。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比例较小。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兼任情况较少,290个样本中,只有21个样本存在着二职合一,93%的公司都是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董事会的人数介于5到15人之间,平均值为9.38,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大于5人小于19人的规定。其中49个样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偶数,占总样本的16.9%,241个样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奇数,占总样本的83.1%。为避免重大决策表决时出现僵持局面,国际上流行采用奇数规模的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的比例为31%,其中2006年以前样本有148个,其均值为27%,2006年之后(包括2006年)样本有142个,均值为35%。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第123条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新公司法定对独立董事职权、责任体系、比例等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因而独立董事的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董事会的会议次数均值为7.8次,最少的为2次,最多的为31次。

2. 面板数据模型回归结果与分析。本文采用计量非平衡面板数据的非平衡面板模型(Panel Least Squares of Unbalanced)来估计公司内部治理与公司价值的关系,以克服平衡面板数据模型的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对上述结果进行了固定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选择的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选择固定效应模型更适用于本文的计量问题。

数据模型选择的样本包括2001年间~2009年间有完整数据的河北省上市公司,最终得到这样的公司共37个,九年共计290个样本点。

根据回归结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的价值在0.0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河北省上市公司以国有股权集中为主,国有股权的集中对提高公司价值有正面影响。290个样本中,只有21个样本存在着二职合一,93%的公司都是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回归结果并未发现二职合一与公司价值虽然正相关,但并不显著。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价值也是正相关,但不显著。董事会的规模与公司的价值在负相关,但并不显著。董事会的会议次数与公司价值在0.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在0.05水平显著正相关。高管层的薪酬与公司价值虽然正相关,但并不显著。

五、 结论与建议

本文实证结果表明,河北省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与公司价值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一结果与现有文献相一致。河北省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以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为主体,“一股独大”现象较为明显,说明政府依然在企业治理过程中掌握着很大的权力。随着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的建立,河北省上市公司能够随着环境变化不断自我调整,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必要的组合、制度安排和创新,治理机制更加灵活、开放,更能适应企业经营社会化。虽然具有一股独大的典型特征,但并未影响公司的发展,反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价值。如何将企业的竞争优势保持下去,继续结合企业的具体内外部环境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独特的符合市场竞争机制的内部治理机制则尤为重要。

研究表明,董事会建设方面,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公司价值存在着显著负相关关系。在我国,频繁的董事会可能是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的表现,根据谷祺和于东智(2001)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在绩效下降后通常会增加董事会的会议。据此可以推断,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更倾向于因公司绩效下降而开会。可见,董事会会议不是一种主动行为,而是一种被动行为,高频率的董事会会议可能是对公司业绩下滑的一种反应(Vafeas,1999)。针对这一普遍现象,董事会会议应从被动逐步向主动调整,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河北省大部分的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都是二职分离,两职分任能避免权力的过于集中,有效的保证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能,增强两者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日趋规范的过程,随着2006年新公司法的实施,独立董事职权、责任体系、比例等有了更明确的规定。2006年之前,河北省上市公司的的独立董事平均值仅为27%,2006年之后,这一比例提高到35%,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明显。公司价值与董事会规模负相关,但并不显著。公司价值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大而下降。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加,会议上董事们达成一致意见的成本就要增加,决策耗时则更长,成本则更大。基于此,对于河北省上市公司而言,董事会的规模应该根据公司的行业性质,公司的规模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既要考虑到决策的科学性,又要兼顾决策的时效性和协调效率,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河北省上市公司高管层的薪酬水平与股权激励水平平均值都不高,但差距较大。管理层持股对公司价值有着显著的影响。通过股权激励,经理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得以提高。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及经营环境的要求,建立起符合实际需要的激励机制,降低成本,最终实现公司价值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Nikos Vafeas. Board meeting frequency and firm performanc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9, (53): 113-142.

2. Yermack, D.. Higher Market Valuation of Comp- anies with a Small Board of Director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6,(40):185-211.

3. 陈勇,廖冠民,王霆.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5,(2):158-159.

4. 谷祺,于东智.公司治理、董事会行为与经营绩效.财经问题研究,2001,(1).

5. 胡勤勤,沈艺峰. 独立外部董事能否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世界经济,2002,(7).

6.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与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4,(2):63-74.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6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

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厂家中,经营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 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 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7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_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条 投资方名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条 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 经营范围与规模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八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

第九条 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条 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投资方缴资计划: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_____年内缴齐。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 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经投资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本公司可与国外其它经济组织建立合资、合作公司以及在国内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指定。

第十七条 董事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第十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它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资会议。

第二十三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_________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它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五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

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若干经营管理部门,由董事核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向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议决,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的章程,执行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一系列制度,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编制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各项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送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

3.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奖罚制度等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提出公司资金筹措,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基建规划等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监督控制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

5.按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季、月生产开发和经营进度表组织实施,负责完成量事会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提出适合公司管理的结构设想,送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订立下设部门的职责条例,聘用部门经理,报董事会备案,并按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规定,决定该类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福利奖惩和提升。

7.负责向董事会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接受董事们质询。

8.按各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统计报表。

9.负责做好其它应做的经营管理工作,全权处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正常业务,以公司的名义签发各种文件处理董事会委托的其它事宜。

10.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_______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讨论获准后,交接工作完结方可离任。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或有损本公司利益活动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不称职者董事会亦可对其予以撤换。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遵照独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_________市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第三十四条 公司采用分币种真实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同人民币换算以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局公布的汇价计算,合营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公司财务会计记账法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质出售,购入及库存情况。

3.公司资产及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交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5.公司在与其它经济组织合资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资、收益、负债情况。

第三十六条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投资方、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有权随时查阅当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投资方有权聘请审计师查阅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按中国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开办费的摊销年限。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在_________市经中国政府批准的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四十条 公司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列》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公司所提取的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应在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的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确定。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上一年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后进行分配。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储备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参资其它经济组织需经董事会,讨论得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章 职工

第四十五条 公司职工的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在遵守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招聘职工,按_________市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查,试用期间要订立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应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公司有权对违反本公司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事宜的职工给警告、记过和降薪等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可给予辞退、开除、对开除的职工应报_________市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公司待遇,原则上参照_________市现工资制度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投资方若同意延长经营年限,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的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一致认为终止经营符合最大效益时,可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三条 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清算,清算期间如有必要,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

第五十五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六条 清算原则。

1.对公司的资产应根据账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2.对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归属投资方或按经董事会讨论后一致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结束后,公司应按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缴交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和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投资方法定代表同意和签字后,并报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正式生效。

投资方(盖章):_________

年中会议董事长总结篇8

第一条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资兴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________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专用设备):________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____专用设备外,还________设备。

第三条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条股权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拥有股权占所有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双方按投资比例分利润,承担风险。

第五条董事会

5.1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总经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15天前通知。董事会议宜选择厂家中经营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5.3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5.4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5 5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6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能参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6.1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有订货优惠。

无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6.2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设备的适用项目给国内订货单位,公司可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用户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一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经营所用的货币,以________(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结束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应做出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7.2公司所有利润总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八条审计

8.1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一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8.2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8.3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多不得超过20天予以解决。

8.4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以中 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九条生效、期限与终止

9.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9.2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公司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以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9.4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或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9.5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9.6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十条清算

10.1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10.2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仲裁

12.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为准。

12.2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该委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2.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

13.1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写,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条通知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____电传/电报: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 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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