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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论文8篇

时间:2023-03-25 10:44:14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1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犯罪;犯罪过失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101-02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认定,企事业单位能否构成本罪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对于本罪的主体没有像未修正以前的原条文那样进行概括性、列举性表述,而是简单直接将主体规定任何生产、作业的人员。这样的规定修正了以前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如将本罪的自然人主体直接扩展为任何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不再局限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论其是否属于特定企业、事业单位,也不论其名义上是否具有生产的职务或者身份,就成功解决了学界关于本罪主体是否只限定于特定行业、特定单位员工的问题,以及是否单位的所有职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问题。如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黄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中,被告人黄某某在不具备叉车操作资质的情况下,同时其也不是公司员工,经审理,黄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此案中,黄某明显不是该公司员工,但同样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成为本罪的主体,由此可见本罪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各公司企业的员工。

对于这类案件,目前仍然存在着关于单位能否成为本罪犯罪主体的问题争论,所以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单位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特征分析

笔者认为这种单位犯罪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作业人员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单位领导在已经出现险情情况下为单位利益仍然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例如,2004年11月28日发生在陕西铜川陈家山的矿难,笔者认为除了追究原矿长刘双明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的刑事责任外,也有必要对陕西省铜川市矿务局陈家山煤矿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加强对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领导机关的监督,发挥法律的警示、规制作用,从而增强单位生产作业的安全性。

另一种情况是单位的一般生产、从业人员在生产、从业过程中所实施的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这种归责根据的现实具体表现包括:生产、作业人员的监督层面、安全生产制度层面、以及生产流程、工作制度设计层面。由此可见,以上两种行为均可能导致单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且对于此两种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确有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理论与现实必要。

(二)追究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意义分析

单位主体有必要制定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使其统属的生产作业人员按照正常合理的操作规程、守则进行生产、作业,而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正因为单位的监督不力或制定的规程守则等不合理才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才要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追究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对于降低重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方面的分析――以预见能力与避免能力的判断为重点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但是作为一种由违章行为构成的业务过失,本罪又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犯罪过失的特点。通常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违章行为是故意的(少数情况也可以是过失造成的),而本罪的损害结果则是过失的。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预见义务

在刑法理论上,预见义务可以分为一般注意义务和特别注意义务,前者是指基于一般的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经验而产生的注意义务,后者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职务、业务活动或者正在从事的某项生产作业活动的要求而产生的注意义务。普通过失要求的是一般注意义务,而业务过失要求的是特别业务。重大责任过失是业务过失,因而所要求的应当是特别注意义务。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规定中也不难看出,它是指在从事生产、作业的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过失行为,而在此类活动中的预见义务一般都存在于各种规章制度之中,也就是说其预见义务是基于行为人职务、业务活动以及行为人所从事的生产、作业活动的规章制度产生的。因此,只有从规章制度着手,才能明确行为人的预见义务。如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沈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被告人违反安全规章规定在施工工地进行起吊作业,致使吊机吊臂倾覆,砸到正在工地施工的被害人。有关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起吊作业时应当将吊车起重机撑脚完全撑在地上,而作为吊车操作员的沈某某,应当预见到在撑脚未完全撑在地上的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肯定会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因此,在本案中,要被追究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由此可见,要正确查明重大安全事故行为人的预见义务,需要从安全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常安全合理的生产、作业习惯中着手。

2.重大责任事故的预见能力

笔者认为,关于重大责任事故,应当在行为发生的客观环境和客观条件下,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实际情况来断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中预见和判断也是如此,比如说行为人的学历、经历、技术能力、精神状况以及事故发生当时的客观状况,都是断定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据。如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作为起重机操作员的被告张某某,在未认真观察地面的情况下,就下发起重机吸盘至港池平台,撞倒在平台上捡拾废钢的魏某,魏某当场死亡。就本案来看,张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操作起重机下发吸盘的过程中,完全有能力注意到地面情况,无论从当时客观环境还是从其自身实际情况而言,他都具备此次事故的预见能力,由此可以断定其在此事故中犯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综上所述,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方面的疏忽过失认定,要从规章制度及生产、作业合理安全习惯上着手查明行为人的预见义务;同时要结合事故发生的客观环境与客观条件及行为人的实际情况,判断行为人的预见能力,并以此来认定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方面的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

在重大责任事故罪中,轻信过失的避免义务与疏忽过失的预见义务有相似之处,对于它们的认定,都要从安全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常安全合理的生产、作业习惯中去寻找。重大责任事故的避免能力,是指预见危害发生可能性的能力,是构成轻信过失所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关于它的认定,也可以参考预见能力的认定,即在事故发生的客观情况和客观环境下,从行为人的主观实际情况加以断定。但是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过程通常会掺杂着相关的自然和技术因素,要正确断定避免能力,就要正确判断自然因素和技术因素在事故发生中所扮演的角色,起了多大的推动作用,以此来正确区分重大责任事故和不可抗力所致的自然事故或者是技术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面――重点分析“生产、作业”相关问题

(一)“生产、作业”的行业范围

实践中,司法部门在对如商业经营中的事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上往往比较犹豫。我们来看一下发生在2001年的一例景区滑车相撞案例就能得出结论。在“商业经营”等第三产业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司法实践中,对界定第三产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之所以比较犹豫,是因为立法者以前的意图是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限制在了第一二产业中,随着《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修改为了一般主体,并取消了对生产、作业的范围的限制,因此只要从广义方面来理解,明确生产、作业的含义,认定第三产业发生的生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就不再困难。

(二)“生产、作业”的时空范围

1.“生产、作业”在空间上的认定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本罪涉及的行业类型繁多,生产、作业活动对生产环境和场地的要求也就多种多样,如公共汽车、铁路、飞机、船舶等的运输行为都是生产、作业行为。所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生产不应局限在一定空间场所内。

2.重大责任事故在时间上的认定问题

本罪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但反过来,并不是所有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伤亡或者重大损失的行为都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那么在停业整顿期间或者休息的过程发生的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是否也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呢?我们可以从案例中了解这两种情况下的定性问题。第一个案例是山西大同发生的一起因一名矿工在等待炮烟散去休息间歇抽烟引起的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此人因在事故中遇难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其幸存下来,对于其行为是否应该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呢?从目前的司法实践及多数论及该问题的学者的观点来看,如果行为人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但并非发生于生产、作业过程中,而是生产、作业的间隙时间,则不构成本罪。另外一个案例是2001年南宁一家煤矿公司在停业整顿,仍进行生产作业,在此过程中发生了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对于这个案例,法院的判决认定责任人谭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从理论上讲,该煤矿公司虽然是在停业整顿期间,但谭某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分析这两个案例的差异我们可以发现,在第一个案例中,虽然行为人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在不该有烟火的地方吸烟,但是他是在休息的间隙,本质上不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他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抽烟则应当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第二个案例中,事故虽然发生在停业整顿期间,但是仍然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从事的生产、作业活动。因此究竟是否是在休息或者停业整顿期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分析是否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且与生产、作业有密切联系。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周光权.法定刑研究──罪刑均衡的建构与实现[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3〕刘守芬,申柳华.重大责任事故罪罪过形式研究[J].法学论坛,2005,(10).

〔4〕周光权.过失罪法定刑配置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1999,(6).

〔5〕刘志伟.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2).

〔6〕杨屹洲.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法完善[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8,10(05):33-37.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阜阳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自20xx年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恪尽职守,宣传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理论学习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委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开展专题学习,在每两年一次的阜阳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评比中,我市连续被评为优秀党委中心组。在市委中心组的率先垂范下,各单位各部门也都加强了理论武装工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有力地指导了工作实践。理论宣传方面,市理论宣讲团常年坚持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进行巡回宣讲,每年达100多场次;同时,在新闻媒体开设理论专题(专刊、专栏),加大了理论宣传力度,营造了武装头脑、学以致用、指导发展的浓厚氛围。理论研究方面,市委中心组成员及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调研、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40多篇。

二是突出风尚引领。1、注重先进典型宣传。20xx年起,连续开展四届界首市模范人物以及其他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年都推出典型人物100余人,多人被评为中国好人、道德模范。2、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持续深入开展爱家乡、建界首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了文明创建4581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了十大陋习、十大文明言行评选活动;组建文明礼仪宣讲团开展文明礼仪宣讲活动,20xx年举办了首届界首市文明礼仪大赛;组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下乡、文明交通劝导、社区服务、法制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配合阜阳市五城同创活动组织掀起全市爱国卫生、环境整治运动高潮;20xx年,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到省和阜阳市的充分肯定。3、加强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成员单位月报告、定期督查通报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等多项工作制度和市、乡、村(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几年间,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20xx年被评为安徽省新闻出版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被授予阜阳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xx年我市还被评为安徽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并有多人被评为省、阜阳市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先进个人。

三是突出舆论引领。1、加大了对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先后组织了十一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园区建设、民生工程、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党风廉政、计生、文明创建、各类模范人物评选表彰等主题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配合做好了界首市再生塑料循环经济恳谈会、中国〃阜阳(界首)循环经济高端报告暨项目对接会、全国第三届再生铅产业发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增强了界首作为首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展循环经济的影响力;成功举办了20xx〃中国界首彩陶发展论坛,充分展现了界首丰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发展态势。2、加强了舆论阵地建设。20xx年,恢复改版了《界首时讯》;创办了《界首再生塑料》、《界首再生金属》两份内部刊物;20xx年,在##市率先成立了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建立互联网监控平台,同时开通了界首新闻网站,进一步扩展了宣传舆论阵地。3、完善了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了外宣工作联席会、通气会、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通报会等制度,继续实行了新闻稿件奖励办法,同时建立了通讯员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调度会。坚持实行乡镇街道新闻宣传月无空白点制度和《界首时讯》、新闻网各乡镇街道投稿用稿情况月通报制度。制订完善了《界首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等。4、强化了与主流媒体的联络协调。注重协调做好中央、省、市媒体来界采访报道工作,同时,积极沟通,主动联络,营造了良好的外界媒体人际环境。在省、市主流媒体的发稿量年均居于##各县市区前列,连续三年被阜阳市评为宣传阜阳先进单位。

四是突出文化建设。1、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占地面积20000多㎡、全省县级一流的文化活动中心,向公众免费开放;建成##镇、##乡、##镇、##镇、##镇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87家农家书屋,配送图书近14万册;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1个市级支中心、5个乡镇分中心和140个基层服务点,实施了农村广播村村通工程,覆盖率达100%。2、活跃基层文化生活。07年以来,一年一度的春节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书会、梨花诗会、樱桃花诗会、风筝节等传统文化活动年年举办;七一、 十一等重要节庆日活动好戏连台;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异彩纷呈;三下乡活动常下乡深受群众欢迎;皖豫苏三省乒乓球邀请赛等文体活动影响广泛,全市上下形成了红红火火的文化繁荣局面。3、强化了非遗保护。成立了界首彩陶发展保护委员会和彩陶传习所界首彩陶烧制技艺、界首会被确定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xx年,我市彩陶艺术家###、###被文化部命名为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同时,界首剪纸、渔鼓、扁担戏、刺绣等相继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xx年,界首市被文化部再次命名为中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界首市##镇被命名为中国民间(彩陶)艺术之乡。4、加大了精品创作力度。07年以来,共创作大型剧本10个,其中《红灯?绿灯》获安徽省第八届艺术节创作一等奖、安徽省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一个工程奖,《杜鹃花开》获安徽省规划题材奖等。一批彩陶代表作品进入部级艺术展馆,进一步提升了界首艺术彩陶之乡知名度。##镇###农民艺术团分别在20xx年全省农民业余剧团大赛和安徽台花戏楼戏剧票友大赛中获十佳奖。同时,稳步实施了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顺利稳妥地完成了三台合一、局台分离及国有演艺事业单位转企等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五是突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每年都组织开展记者下基层、文艺工作者采风、机关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等多项活动。几年来,坚持开展新闻战线三项教育活动,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者队伍中,开展全员大练兵活动,进一步练思想、练业务、练作风,对乡镇街道宣传委员、新闻骨干通讯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

副职一岗双责述职报告范文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自20xx年3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xx〕23号)下发执行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现。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把安全生产纳入各自分管工作议事日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不够具体,没有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有关职责;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不够严格,没有建立针对性强、务实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口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认真依法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副职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同时负有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责任。行政一把手要强力支持行政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结合行政一把手、行政副职领导分管工作情况,根据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具体细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按照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政府领导的责任

各级政府(管委会)行政一把手必须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领导必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全面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必须每季度组织1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时,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行政一把手要与每个行政副职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个行政副职领导要与其分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部门领导的责任

市、县两级部门行政一把手要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每年至少对本部门、行业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调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领导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行政一把手汇报,向其他行政副职领导通报。部门其他行政副职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内容,经常分析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沟通情况,协调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企业领导的责任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有关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严厉处罚;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必须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三、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一把手要督促协调各行政副职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副职要按照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分管范围实际情况,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各行政副职领导之间,要互通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共商安全生产对策措施。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全力构建行政一把手抓全面、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领导抓综合、其他行政副职领导抓具体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格局。

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

(一)把落实措施作为衡量履职是否到位的标准

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关键在推动工作落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重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检查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是否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研究、是否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是否跟踪监督检查、是否解决所反映的问题,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关负责人是否积极依法履职、是否有效消除或者遏制重特大事故隐患等,作为衡量各级行政领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否到位的标准。

(二)把提交履职报告作为检查的方式

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每年向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1次履职报告,县(市、区)政府行政副职领导每半年向行政一把手提交1次履职报告,乡(镇、街道)行政副职领导每季度向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提交1次履职报告。部门行政一把手每半年向政府分管行政副职领导提交1次履职报告,部门行政副职领导每季度向部门行政一把手提交1次履职报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按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部门一把手提交履职报告或者汇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对提交的履职报告,有关政府和部门要对照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组织审核,对未落实有关要求的,要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把安全生产提示、告诫、问责作为促进履职的措施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查阅资料、看实际工作效果、检查履职报告等方式,检查有关领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进行提示、告诫或问责。市安全生产委员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昆政办〔20xx〕83号)要求,在每季度进行督查时,代表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结合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各级政府在组织事故调查时,要将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事故调查范围,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市政府将重点对会议、人员、经费、装备、检查、考核、问责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制度,加大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监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副职一岗双责述职报告范文三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凤凰山街道党员干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战150天,全力打好六大战役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党建兴街、发展强街、综治安街、文明美街、和谐优街工程,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对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经济工作计划,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切实负起责任。(1)落实长远规划。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会发展与三个文明建设规划,年初,街道党工委结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提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同时,坚持每个季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情况,召开两委会议,亲自参与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2)开好专题会议。坚持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亲自作强调、提要求,今年来,召开专题会议1次,下个月再召开1次,述廉专题会议1次。并且,多次在两委会议上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经常听取街道纪工委工作汇报,深入基层了解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防范在先。(3)严格责任追究。年初,以街道党工委的名义向各社区党委(党支部)、街直部门、基层所站下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制定《2010年凤凰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街直有关部门建立了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切实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8月份,因街道部分两委重新调整,我们相应地对一些部门负责人作了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效能制度建设。今年,街道纪工委与效能办人员对机关上班人员、下村(居)工作队员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共组织突击督查35次,抽查不在岗在位人员12 人次,由我和主任分别给予谈话教育。(4)推行阳光工程。坚持不懈抓好党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公开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信访量明显下降,近几年没有出现一例上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信访件,在职期间尚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访;二是促进了廉洁从政:几年间无一名街道党员干部因不廉洁行为而受处分;三是扩大了基层民主:通过与党员群众互动,拓宽了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了参政议政的热情;四是夯实了基层组织建设:三类党支部全部实现了转化,2006年度南门社区党委获得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五是有力推动了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111月份完成社会资产固定投资8.08亿元,增幅113%,力争突破10亿元;财政收入完成2.71亿元,完成年计划92%,快序时8.7%,增幅56.7%,力争突破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完成2.8亿元,完成调整后的年计划92%,快序时8.7%;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销售额1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1%,比增333%,预计突破18亿元,完成新增限额以上企业10家,超序时50%,预计全年可完成12家,全街第三产业产值预计突破30亿元,比增18.3%,成为全区最活跃的第三产业发展区域。(5)支持纪委工作。首先,全面落实莆城纪[2010]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站位严格依纪依法履职的通知》,做到纪工委干部专职专用,没有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同时做到没有包村(居)挂项目等工作;其次,排除阻力和干扰,带头抵制不正之风,支持查案办案,今年以来,对1名社区党员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错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再次,在街道党工委研究部门负责人、村两委成员任免时,能事先主动征求纪工委意见,并规定在评审综合性先进时必须经纪工委审核。

(二)抓好源头防范。(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围绕有效预防,把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结合起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在今年两节期间,组织开展电教片展播周活动,先后巡回组织播放了《在平凡中闪光》、《欲之祸》、《插翅难逃》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18场次;就廉洁从政工作约谈村居书记、主任2人次;在6月份,组织开展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系列活动,一是组织镇两委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网上知识测试;二是充分利用街道开展创先争优和加强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核心区学教平台,组织街道党员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开展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知识教育讲座。(2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了有序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年初我们街道印发了《凤凰山街道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以三个抓手争先创优力拓廉政精品。一是抓廉政宣传,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街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办社区廉政文化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上党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抓特色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反腐倡廉意识。坚持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一居一品做法,在公园、小区、市场等显眼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教育,如月塘社区开展了以创清廉社区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名仕小区创建了清风长廊和楼道文化,在文献小区通过开展流动居务公开栏、廉政宣传栏、宣传牌,廉政漫画及廉政箴言,建立廉政之家等形式,彰显廉政文化的独特魅力,在名流小区制作了30多幅寓意深远、内涵丰富的精美的廉政文化宣传牌,使人入脑入心,深受启发;筱塘社区开展了以创清风市场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市场内的风格独特的廉政文化宣传牌、廉政漫画及公益性广告、发放督廉卡片、问卷调查市场管理者廉洁自律等形式,把一缕缕廉风吹进千家万户;南园社区推出办公楼道廉政文化建设。三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党建工作中,通过举办社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扶贫帮困和党员教育活动,适当安排廉政文化内容,使廉政文化这一理念渗透到广大党员和群众日常起居和行为中,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3)认真落实54321工程。根据莆城委反腐办〔20xx〕11号文件《城厢区实施54321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街道能够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特别是对区里确定的创建六好典型示范点(筱塘、月塘、新塘)三个社区,我们能按照六好典型的要求,指导三个社区完善五项制度、整合四个机构、创新三大机制。在明年,我街道将根据省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有序推进三资管理。全面推进三资管理工作,村账委托坚持做到四统一,实现五化管理。坚持实行一月一报帐,一月一理帐,一月一审计、一月一公开及每月10日报帐日,25日为公开日制度,对各村(居)收支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今年来共退回不规范票据116笔,涉及金额32000元,减少不合理开支78笔,节约资金17844元,没有出现资产毁损报废。 工程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检查,实施全程监督。今年组织招投标3场次,其中工程类2场次总标的为279862元,中标额为246679元,节约建设资金33183元;物质采购类1场次总标的为136915元,中标额为230520元,增加收入93605元,达到预期效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5)严格执行廉政规定。认真落实市委五条禁令、四要四不得规定,继续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利用职便谋取私利和借机敛财行为。

(三)认真带好班子。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切实履行班长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今年,先后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警钟常鸣。特别是两节前后,强化措施,严加防范。节前,专题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大会,组织街道股级以上干部签署了廉政承诺书,部署了两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节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述廉。

(四)注重严于律己。一是当好廉政表率。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平时经常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体要求,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五条禁令》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自己从严要求,时时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起好表率作用。二是落实三个管好。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在决策和落实上,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凡处理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领导班子的集体研究决定,在一些重要工作、重点工作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坚持会前充分通气,会上民主讨论研究确定,着力加强办事透明度,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总结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我街道虽然在党风廉政和经济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如:个别村(居)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对村(居)级党员干部教育方式还较简单,违纪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个别部门治本抓源工作不够主动和深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出现损害某些群众利益的行为;选拔评价干部的科学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选人用人监督制度的执行还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以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3

关键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引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六个标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求真务实、讲究实效的态度,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三基”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从根本上促进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使矿井安全稳定发展。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泽州县下村镇,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t/年,井田走向长为5.2km,倾斜宽为5.5km,面积约为27.6km2,是沁水煤田樊庄勘探区的一部分,煤层条件赋存稳定、倾角平缓、可采厚度大、储量丰富,煤层无自燃现象、无爆炸危险性。

1“12345”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达标要求

“12345”工程是指一项合格(掘进巷道工程质量100%合格),两个样板工作面(一个样板综采面、一个样板综掘面),三类精品硐室(主变电所及排水泵房、永久避难硐室、井下乘车等候硐室精品硐室),四条文明大巷(集中主运、集中辅运、主要回风、辅助回风四条整洁文明大巷),五条线管理(井下管路、皮带、轨道、电缆、照明)。通过落实深化“12345”工程达标建设,采取“先抓点、后抓线、点线结合、重点突破”的方法,全面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矿井环境标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员工行为标准化的目标。

2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议

2.1与企业文化相结合构建安全思想体系

1)以理念引导安全:把“心存畏惧、安全为天,心存感激、爱岗敬业”“职责高于一切”和“科学、创新、责任、感恩、包容、学习、诚信、进取”等优秀文化融入企业管理,渗透到每一位员工心中,营造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2)以亲情感染人:把安全文化外化于形,内化于心。不定时地通过信函问候员工家属,潜移默化地激发出员工对企业、对家庭、对亲人的责任感和归属感。3)激励作用:先进的企业文化促使员工产生使命感。员工文化活动是体现整个工作环境上进心的一个重要前提,让员工以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而自豪,从而有为工作添光增彩的动力,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注入新的工作动力。4)导向作用:先进的企业文化促使员工团结一心,积极参与企业建设,从本职工作做起,营造勤俭敬业、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

2.2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在煤矿井下管路吊挂、通风设施建筑、电缆悬挂等方面需逐步形成“精品”工程。1)继续抓好精品建设,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授予“精品”称号。2)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学习,将“可看、可学、可操作”的精品工程全面推广,迅速“连点成线、聚点成面”2.3开展区队岗位专业达标竞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是针对矿井生产过程的采、掘、机、运、通、地测、职业卫生等11个专业,进行常态化考核并要求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使煤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生产状态。可以组织标准化专业达标竞赛活动,根据标准化评分结果依次排名,实行奖励措施,以促进区队在技术、经验方面相互促进、相互学习。

2.4强化职工企业安全文化意识

构筑安全文化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避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凝聚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质,实现员工时刻从思想上牢记安全为宗旨;通过“以理念引导安全、以环境影响人、以亲情感染人”三步骤,推进本质安全系统提升,实现人性化管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深入基层,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这是推进各方面前行的前提,更是要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使职工高度认同,自觉地去遵守执行。时刻牢记安全的“八个无论”,即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注重安全管理;无论安全生产周期多长,都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无论什么样的安全检查,都要积极对待;无论什么样的隐患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无论什么样的隐患,都要按事故处理程序对待;无论什么样的工作,都要经常性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无论哪一个部门,都要明确各自重点;无论什么样的制度,都要抓好落实。是强化员工对安全质量的直接认识,让基层班组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搞好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岗前五分钟从思想上形成员工自律活动,形成“三种氛围”,即安全氛围、学习氛围、工作氛围。

2.5注重查和抓

无规矩不成方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要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建设“六个标准”:《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和《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考核办法》。要对照标准下现场查隐患、查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抓重点、抓细节、抓整改、抓落实、抓典型,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制止、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2.6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

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安全隐患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每个流程、众多元素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工作中落实四项措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积极打造“实干、争先、创新、和谐”的平安基层。开展以知责、履责、尽责、问责为重点的“四责”活动,对班组长以上人员实行每季度安全生产述责制度,形成人人知责、认真履责、个个尽责、严格问责的新格局,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责规范化”。通过辨识岗位危险源,明确职工岗位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全员化。运用系统自动预警功能,跟踪监控各类危险源、隐患,实现隐患管理工作由被动检查到主动预控的全新模式。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矿井的主要工作,真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全方面、细致化、精细化工作,应该立足实际,发扬真抓实干、不断上进、敢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方案,以点带面、打造精品工程。

3结语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4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省、市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完善和落实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城市建设管理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各参建单位及在建项目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员培训重点内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要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度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大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市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的宣传贯彻。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法制宣传周”等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宣讲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做到全受益、见实效。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要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坚持源头防控,消除盲区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以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引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有关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强化企业内设部门安全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建筑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奖惩制度。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以开展“排险除患专项整治”为抓手,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建筑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岗一清单”。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原则,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排查治理清单,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志。

4.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根据工程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责任书面承诺等制度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

2.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市、县监管体系,明确监督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和专业人员数量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在线监控、移动终端实时传输等辅助监管模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协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二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1.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坚持每起责任事故必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依法对责任人执业注册资格和安全能力考核证书作出处理,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力度,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或吊销等处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予以限制,直至永久性禁入。加大对一般事故的督办和查处力度,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对事故多发及事故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制度。做好事故通报和案例总结分析,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2.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实施细则,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关键岗位人员缺位、安全投入不足、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安全措施违反强制性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摸排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起重机械事故链,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

3.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房地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暂缓预售许可直至整改完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业绩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重要依据。2021年完成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工作,2022年完善一体化监管平台中工程安全综合评价大数据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省住建厅编制的《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指导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制定“四项清单”,2020年完成建筑施工、监理等企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隐患辨识、日常检查等清单编制和报备工作。

三是做好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应急抢险、食品卫生、职业健康等专项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安全教育、人员交底,组织开展相关演练。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平台,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推进会、观摩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促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参建单位及在建项目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和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协调推进本单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三)加强后勤保障。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人员、物资、经费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5

按照集团《安全绩效百分制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和《2021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公司一季度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安全机构和安全制度建设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信息行业特点,我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成立了由董事长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办事机构设在综合管理部,并配备了一名安全专员。

同时,起草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以及车辆安全、电器安全等制度规定。

二、重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安全工作要求

2021年2月20日安全主题会议组织学习了《董事长安全生产1号指令》,制定了月度推进计划,并按月度推进计划完成工作。按照《关于下发<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安全工作要求责任清单>的通知》,重点关注了治安案件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3月20日安全主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月度推进计划,并进行月度总结,分解年度任务,明确具体措施。

按照文件要求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安全重点攻关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题清单》,开展安全隐患“回头看”再清零活动。针对三年工作目标制定月度推进计划,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月度总结。

2021年4月20日安全主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组织观看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贯彻、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按照《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位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起草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以及车辆安全、电器安全等制度规定。

4.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涉事故隐患精准治理和变化作业管控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5.安全教育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6.安全综合信息报送情况

及时、如实按照上级规定报送疫情期间摸排由中高风险地区返企人员信息,每月应急值班表等安全信息以及其他需报送的各类报表、资料信息。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公司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从制度建设、尽快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系统责任落实考评办法,定期对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处罚意见和整改要求。

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涉事故隐患和变化作业风险考核方案。

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正式下发文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度推进计划并进行考核。

制定完善党政一体化考核内容重点将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尽快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系统责任落实考评办法,定期对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处罚意见和整改要求。

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涉事故隐患和变化作业风险考核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6

关键字: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户;农业企业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大多来自于食品供应链的前端--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环节(钟真,孔祥智,2012)。由于农产品安全生产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钱原铬,赵春江,2011),没有供应链前端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无从谈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生产者源头进行控制,一旦生产环节出现了农药残留超标等安全问题,就会一直延续到餐桌,进而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周峰,徐翔,2007)。基于此,本文通过对2000-2013年国内相关文献的研究,试图从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和农业企业)角度,归纳和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生因素,以期探寻未来相关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文献搜集结果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笔者以相似概念“食品安全”替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搜索(钱永忠,王芳进,2005),以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为入口,检索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发现以“食品安全”为“主题”,从1915年到2013年间的文献共有84580篇。根据这几个数据库的“主题”搜索结果,对2000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文献数量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1.1所示:

图1.1 CNKI数据库中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文献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

可以看到,在2007年之后文献数量有一个较大幅的增长,数据上从2000年到2007年平均6262篇上涨到2008年的12417篇,这也与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引起的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有关。2008年之后则较为平稳的增长,数量上并没有大幅度的波动。

由于本文旨在探讨供应链生产者(农户、农业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责任,在文献检索上以“2012-2013南大核心期刊目录”(经济学和管理学类)为参考标准,同时以“农户”、“农业企业”分别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多来自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管理世界等国内核心期刊。

检索后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农户以及农业企业生产的研究数量比较多,如图1.2所示:以“主题”为“农户”的搜索为例,可以发现关于该类问题的文献呈现出连年递增的情况。2008年为2063篇,2009年为2257篇,2010年为2367篇,2011年为2063篇,2012年为2936篇,2013年为2865篇,但是2000年到2007年8年间平均文献数量也仅仅为585篇,也可以看出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在这个阶段仍然没有引起普遍的聚焦;同样,关注农业企业的研究,文献数量从2008年到2012年呈现连年上涨的趋势。与之相比,关键词检索的数量少于主题的检索,但是在基数上也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纵观当前国内对于农产品生产者的研究多集中在农户与农业企业上,本文也从这两者出发,探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于农户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文献主要集中在研究农户自身的缺陷,包括粗放型生产,规模不经济,以及缺乏统一有效管理等(尚超,201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农户数量过多导致难以控制、质量标准体系存在缺陷有关,但是农户的质量安全认知程度低、技术文化水平不高则往往是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具体而言专业化生产程度不足,缺乏有效的规模以及缺乏补贴和培训是导致农户安全行为得不到保证的原因。

(一)农业专业化生产

我国当前的农户生产主要集中于粗放型生产(谭天明,2011),规模不经济,生产行为较为落后。因此,有必要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创新,来提高农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罗元青,王家能,2008)。由于传统农村集体组织在动员、形成专业化生产方面有积极的作用(高春凤,朱启臻,2007),但在专业化生产条件下,传统集体组织很难适应市场要求,这是专业化生产条件下的农民比非专业化条件下农民合作意愿强烈的原因所在。因此,为了提高农民的专业生产能力,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政府应该探索,创新多种组织形式,如合作经济(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主导性产业带动型等(罗元青,王家能,2008)。由于经济学的分工理论只注意了分工和专业化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作用,但是却忽略了专业化生产由于资产专用性的增强而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罗必良,刘成香,2008)。因此,进行农业专业化生产也应该选择纵向一体化的经营形式以减少专业化生产要求的高资产专用性带来的交易费用,允许和鼓励农户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从而使得分散农户更能获取有用的信息从而节约信息费用,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二)农业生产规模

不同种植规模农户是否存在效率差异,曾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生产规模的差异所造成的效率的差别也会对农户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行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以小农生产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经济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对立的非效率经济。一种有影响的观点从强调农民收益和发展现代农业角度,主张应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实行农地规模经营(任荣华,2007)。但是这种单纯扩大规模的做法并不实际,其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农户是否存在规模经济问题,没有关注农户经营是否存在适度规模问题(刘凤芹,2003)。对于适度规模的控制也不仅仅是缩减农户的生产规模,陈洁和苏永玲(2008)通过对“禁牧”这一缩减农业生产规模的行为进行研究后发现农户的总收入经历了由降到升的过程,而且禁牧舍饲对农户种植、养殖产生了影响;同时,项目区内农户的生产成本逐年增加,纯收入有所下降(李新,2006)。成本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农户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使用不合格的原料进行农产品的初生产,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也不利。

(三)其他因素

农业补贴会对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产生影响。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粮食直接补贴的同时,在粮食主产省区大力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良种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了政府农业补贴效率(王秀东,王永春,2007),对农户的安全生产有着积极的影响;此外,道德风险也会对农户的生产行为产生影响,有机食品生产农户道德风险发生的比例高达9.03%(张利国,2008),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来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同时,生产的模式,如农户与企业的合同也会作用于农户的生产行为。公司也可以通过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利用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和自我约束,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订单的履行(郭红东,蒋文华,2007)。

关于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除了农户之外,生产环节中另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是农业企业。虽然当前国内农户粗放型生产以及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指导直接导致农产品安全问题(谭天明,2011),但是在“公司+农户”链条中,农业企业充当的角色也不容忽视。以广东省为例,2011年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2403家,带动农户达403万户,实现农业总产值1640.4亿元,占全省实现农业总产值2042.2亿元的80.3%。农业企业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对农户起到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没能履行好带动农户的责任以及执行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难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此基础上,农业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忽视社会责任也导致了自身以及连接农户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农业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生产的农产品直接关系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姜海洋,2011),并受多种因素影响(汪凤桂,欧晓明,2013),但是众多农业企业的表现确差强人意。具体来说,生产商没有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受到自身和外部的约束:

(一)自身因素

农业企业没有履行好自身社会责任应该归咎于自身的运营模式,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责任意识薄弱、信息披露不足。首先,有学者认为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与生产商自身营销渠道模式相关(王晓凤,张文胜,2012)。以乳制品为例,我国乳制品销售渠道分为完全纵向一体化模式和契约一体化模式。由于乳品的两种营销模式都难以真正掌握和覆盖广大农村地区,这使得小企业和小生产作坊占据着农村市场。相对大型企业拥有较完善的监测系统,小生产作坊和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其次,对农业企业而言,维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兼具长期的有利性和短期的不利性。长期来看,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有助于企业形成良好的信誉,有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而且通过加大对原材料的控制和质量控制技术的投入对提高企业收益有显著影响(郭宇,庞文添等,2013)。而短期来看,这种责任往往会与企业的盈利发生直接冲突。出于利益最大化,企业在短期内可能不用履行自身提供质量安全产品的责任(赵翠萍,2012)。这也是导致农业企业可能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自身因素。

最后,农业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不足也是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这里的信息包括了产品安全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古川和安玉发(2012)认为农产品生产商要获得消费者信任并实现与低质量生产商完全分离,必须披露更多的质量安全信息,同时高质量生产商披露信息对其更加有利。而在社会责任信息方面,由于人们在选择产品时需要了解农业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而农业企业自身很少或者没有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朱晋伟,李冰欣,2012),这也造成了消费者误买等现象的出现,从而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外部因素

除了农业企业自身存在的因素使其没有履行好社会责任之外,外界也难以提供有效的监督和管制。具体体现在社会评判机制、市场引导机制、政府干预机制和公众治理机制的不得当(贺立龙,朱方明,2012)。这也关乎生产要素或权利的归属界定不清,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生产要素或权利得不到最优化的动态调整,以及激励与惩戒失衡。

是否应该建立积极干预企业市场行为的外部机构规制,长期以来,对这一议题都存在着争论。虽然传统规制理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措施、立法以及行政控制,较好地解决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失灵问题,但是外部监督并不是每时每刻都是行之有效的。

目前,学术界研究外部因素对于企业监督的主要关注点是外部监督机构与企业市场行为方面,诸如妨碍市场效率的垄断、合谋、信息壁垒等行为的规制,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规制并没有太多的研究(李志强,郑琴琴,2012)。但是,有少数学者认为外部监督并不能使得企业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孙习明等(2012)在基于“中国到澳大利亚”供应链的研究上,发现国家的管制能够比厂商自身提供更大的约束作用,但是从近几年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看,国家的管制却不尽人意。从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看,更需要充分考虑组织和群体所在的外界环境,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的交易网络以及企业家与企业家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董进才,黄玮,2012)。周英豪(2009)认为我国对农产品,诸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侧重于生产后的控制,很少注意到生产中预防控制的重要性,体现在畜产品标准体系方面就是关于产品质量、检测方法的标准很多,而关于加工技术规程、卫生规范以及生产中认证的标准很不够。外部约束的不足同时体现在惩戒、打击力度不够严上。陶菁和顾庆良(2009)提出企业作为自利的经济人,其社会责任的形成并不是自发生成的。不能指望自发演进过程提供解决社会群体面临的所有协调以及冲突问题的方案,实际上它也没有提供什么方案。要确保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内在规则得到遵守,就需要外在的强制制度予以激发,政府作为供给外在制度的组织,具有其先天的优势。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加大监管、增强外部约束,完善监测标准也是激励生产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文晓巍,刘妙玲,2012)。

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文献研究为我们更加系统的理解如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通过对已有文献的综述,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存在的原因,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1.多数学者认为,农户没有履行自身责任体现在为了追求利益而没有注重原材料的质量,但是对于我国来说,这与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低,规模不大,监管不足等原因有关;

2.对于企业来说,为了减少成本而生产质量不达标产品,最终可能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使不合格农产品充斥市场的情况出现,给消费者带来危害。这存在着自身与外部原因:自身原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责任意识薄弱、信息披露不足;外部因素主要是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未来展望

尽管学术界已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后来研究人员的关注和思考:

1.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过多地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上,对消费者的安全认知,购买意愿和行为因素等研究较少,深度不足。而且对于消费者认知的研究多集中在超市,代表性有限。因此,未来的研究也应该多涉及代表性更大的农贸市场等。

2.从利益相关者出发,对于建立整个供应链的风险防范机制的研究却比较少,呈现出“个别防范措施较多,整体预警研究较少”的问题,这也难以串联供应链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对于之后利益相关者的安全也带来相应的挑战。后续的研究中,如何重新认识这些主体的本质及其在农产品安全控制中所发挥的作用将是一个必要的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7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机械制造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涉及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因此机械制造与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也是当前我们亟需处理的重要问题。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是党的十的报告提出的内容,也是企业努力改进和强化的方向,毕竟安全生产大于天。

1 强化安全生产建设基础的重要意义和内涵

一般来说,直接造成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出现或者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而追根究底,是人的安全意识的薄弱,也就是我们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和安全生产基础的薄弱。因而,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对于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实用价值。它既是企业员工的需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求,更是落实企业责任的需求。

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际上涵盖了一个企业所有的安全生产工作,且贯穿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之中[1]。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机械加工设备、现场设施以及工作环境的安全;二是,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隐患排查以及应急救援、安全考核等安全文化方面。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侧重点也是不同,但是无论怎么不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内涵是相同的:作业环境设备的安全、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安全管理体系。所谓作业环境设备的安全,就是说厂房布局合理性、机械设备安全性、电气设备规范性、安全防护设施健全性,这是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中的基石;而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则是员工的技能培训、安全意识的培养、纪律性的提高等,这是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关键环节;还有就是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也就是说要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科学的、规范的、合理的、具体的。

2 机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出现薄弱环节,不利于其安全生产基础的强化。

首先,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需要通过自觉意识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然而,企业的这种自我约束机制是不完善的,这就导致不同的企业在对待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时持有不同的态度。就拿机械加工行业来说,企业所有制的不同,会导致企业领导看待利润的不同,就会在需要出钱搞好安全的时候采取不同的措施。所以,在市场超强、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克服相当大的困难[2]。

其次,企业的逐利性,为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的出现埋下伏笔。部分企业只顾及眼前利益,片面追求公司利润和经济效益,轻视了对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投入,导致企业事故多发,甚至于小的安全隐患不断积累,最终酿成安全事故或者职业危害。

再者,中国劳动力结构的不断变化使得企业职工队伍的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工厂,尤其是机械加工、电子信息行业。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低下,又缺乏系统的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再加上部分企业落后的生产方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

最后,安全意识的薄弱,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在企业里普遍存在,而从企业高层到工人均存在侥幸心理,缺乏安全教育,缺少安全常识,欠缺安全意识。

3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措施

3.1 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3]。作为企业,必须形成“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的责任意识,而且要将责任层层落实,主管领导要肩负主要责任,部门领导要负责具体责任和实施,形成责任体系。

真要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题责任,需要由以下方面着手:

3.1.1 企业领导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企业领导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者、领路人,应当肩负法定的第一责任人的担子。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法制观念的增强,有助于企业的大船不在利益的浪潮中迷失方向。如果企业负责人安全意思单薄,强调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必定难以落到实处。

3.1.2 增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其工作能力

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及工作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贯彻者,这些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的强弱以及工作能力的高低,将会影响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因而,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工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还要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推到新的层面上。

3.1.3 企业员工要提高责任意识以及排除隐患的能力

企业的普通员工是企业生产工作的操作者,也是企业安全隐患的直接受威胁者。因此,加强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养其安全意识,提高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对于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3.2 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是企业员工入职前的重要学习内容,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也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3.2.1 对员工进行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加深其影响和认知层次

结合具体的安全事故案例,向员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员工印象深刻,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而事实的案例可以让员工更具体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前前后后,有助于员工意识到日常工作的注意事项,从而实现安全操作和安全生产。

3.2.2 加强安全理论知识和思想道德培训

安全理论知识,是员工发现安全隐患、排除安全隐患以及减少伤害的参考知识和行动指南。而思想道德培训,有助于将安全教育上升到一定高度,让员工从职业道德的观念上去接受安全教育,从而实现自我约束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徐国平,汪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思考[C]//中国金属学会2013’冶金安全与健康年会论文集,2013.

安全生产责任论文篇8

关键词:矿山 安全科学理论基础 问责 监测 建议

Abstract: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mine disaster accident frequent occurrence reason, does not lie in the safety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is not in place, min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s ineffective, also do not depend on mine safety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is weak, but in mine safety basic theory research as well as mine monitoring technology lag; analysis of mine safety accident accountability system and current mine monitoring and fault detection technology,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proposal.

Key words: MineSafety science theoryAccountabilityMonitor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 TD8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为重要基础产业的各类矿山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经过近几年的安全整治,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但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型矿山,其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工程技术非常薄弱,也是诱发矿山灾害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矿山是我国三大高危行业之一,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各个矿山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矿山安全工作,安全形势在总体上有所好转, 但是仍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灾害事故频繁发生的现象。2006年,我国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针对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了“十一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思路;对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又提出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但从一些文献得知,矿山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弊端,如安全科学理论基础研究滞后、矿山安全问责体制不够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现分述如下:

1.安全科学理论基础研究滞后

目前,安全科学理论基础主要是建立在“ 老三论” 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基础之上的,通过安全系统论分析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通过信息论监测检测搜集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信息进行灾害事故预警,通过控制论对灾害事故进行控制,由此建立起安全系统论、安全信息论和安全控制论,构成安全科学基础理论。但是利用安全系统理论只能分析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不能分析灾害事故发生的机制。由于机制不明,对灾害事故的预警只好采用统计学的方法,利用过去和现在的数据去预测未来,时间是有方向性的,未来不是过去和现在的简单继续,利用过去的数据预测未来,本身就存在缺陷,有其局限性。由于对灾害事故发生的机制不清楚,预警又没有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对灾害事故进行有效的控制是不可能的。

2.矿山安全问责体制不够健全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我国的问责制在2003年SARS风暴中首度启用后,在接下来的2004年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湖南“嘉禾违法折迁”案等事故中都进行了运用。但是综观这些被适用了问责制的事例中,似乎唯独缺少了矿山安全事故的问责,难道我国的矿山安全已经到了足以令人放心的程度吗?显然不是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分析,“十一五”规划期间,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意识不断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伤亡事故多发。二是职业危害严重。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每年新增患者约1.4万人,且仍呈上升趋势。三是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依然薄弱,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存在生产工艺技术落后,管理、技术人才缺乏。四是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低。安全监管监察装备落后,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应急支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这当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中尤以煤矿行业为主。

在安全生产中引入问责制,其本质在于对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和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化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最近几年发生的矿难事故处理结果来分析,不难发现在这几次的矿山安全问责事例中仍旧存在我国当前问责制度存在的“通病”:

(1)问责形式单一,未能明确具体责任。

(2)问责主体缺位造成问责难以达到公正性。

(3)问责缺乏可依循的程序。

3.我国矿山安全监测工作的现状

3.1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等矿山企业高产、高效、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对此都十分重视,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研制生产和推广使用环境安全、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监测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通过监控影响矿井安全的环境参数因素,如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实时监控矿井的安全生产状况。上述这些参数借助于计算机、传感器、信号传输与处理系统进行集中监测并在紧急情况下,如瓦斯等参数出现超限情况下发出报警,进行区域断电控制。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也需按照【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文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地下矿山企业要严把“六大系统”建设质量关,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的原则,把“六大系统”建设与矿井生产系统布置、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应用、应急救援等工作统筹考虑。

我国现有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虽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3.1.1 我国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现状

早期的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大多以模拟技术为主,由传感器、传输线、解调器、计算机、调度显示盘等组成。存在精度低、抗干扰能力差、识错纠错能力弱等先天不足。安全监控系统对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矿山大多已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安全装备。但是由于当时相当一部分监控系统技术水平低、功能和扩展性能差、现场维修维护和技术服务跟不上等原因,这些监控系统或者己被淘汰、或者已被停产,因此造成相当一部分矿井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己装备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老系统服务年限将至,已经没有继续维修维护的必要,这些系统急需更新改造。同时,在"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文件中,规定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但是,大大小小的系统生产厂家不断出现,在国家尚没有统一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各自制定自己的通讯传输协议和接口、子系统标准,致使各生产厂家间的设备不能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严重影响了系统作用的发挥,同时也阻碍了煤炭生产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新技术的推广。

由于煤矿井下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因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同于一般工业监控系统。因此,一般工业监控原理和技术难以直接运用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

3.1.2 现有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虽在保证煤矿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这些系统监测参数单一、系统性能价格比低,难以满足煤矿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现有系统通常都是针对某一监控对象而开发,为单一的环境安全或其他专用监控系统,从而造成硬件不通用、软件不兼容、信息不共享。用户难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实现环境安全、运输等多方面底层监控的目的。

(2)现有系统均在同一水平上重复开发,若要进行新领域的监控,需要重新开发,且开发周期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现有系统均没有将数据、声音、图像等多种媒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难以提高信息及系统的利用率。

3.2 矿山设备故障诊断发展概况

随着计算机和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它不断促进了矿山工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生产装备不断向着大型化、高速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使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对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性能要更好,功能要更强,精度要更高。这些要求必然使设备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昂贵。大规模生产的流程化也越来越普遍,故障诊断技术也越来越多地应用在各种各样的矿山设备中。在我国的现代化矿山建设中值得推广。机械故障诊断技术可以大量应用在矿山生产中,根据传感器件测量的振动、温度、噪声等信号,以及油样分析、无损探伤检验等结果,判断工艺流水线甚至整个矿山的生产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出现故障的苗子,以便随时进行在线维护,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及时安排在维修项目中,以便在停机检修中处理,不至因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3.3 常用矿山设备故障诊断方法

机械设备故障诊断技术的方法有很多,而且还在不断地发展,按照设备状态信息的物理特征进行诊断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振动诊断;(2)声学诊断;(3)温度诊断。

故障诊断技术可根据不同的诊断对象、要求、设备、人员、地点等具体情况,对设备的诊断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而矿山机电设备的故障诊断技术中,除采用机械中最普遍采用的振动监测和温度诊断外,油磨屑分析近年来也被用于国内外的矿井机械设备的监测上,并且越来越广泛地得到了成功的运用。

4.矿山设备故障诊断技术应用的关键问题

故障诊断技术应用关键在各种故障信号的测量方法选定后,故障全断技术在矿山生产中具体的应用关键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4.1选择合适的测点位置,尽可能靠近能反映重要设备运转信息的故障源,能够决定关键设备和工艺流水线能否正确生产状态信息。

4.2建立基准(正常或额定运行时)的信息库。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所测定的上述各量对照设计值确定一组额定值和允许变动的范围作为基准值对照表,当设备不正常时,所测取的值就能和基准值进行比较,经诊断后发出需要维修的提示信息。当设备故障严重时除了能发出警告信号,甚至还能控制设备进入保护状态。

4.3为了能保证测取信息的准确可靠性,防止干扰信号产生误诊断,还应在硬件和软件方面设置过滤环节。

5.建议

在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同坐在火山口上,企业该如何落实预防方针,如何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如何避免坐在火山口上,给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首先,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安全管理体系,将影响安全生产的各个要素,包括人、硬件、软件、环境等,纳入系统予以管理控制。对系统各要素本身和相互关系的要求及其实现或满足的的方法都要识别、确认并规定清楚,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素间接口的问题,应予以评估,确保体系有充分的预见性和适宜性,以便对相关内容做出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从体系建立和运行初期,必须充分的识别和评估系统的缺陷和风险,避免遗留出错(特别是关键错误)的机会。

安全基础理论的核心是灾害事故的发生机制、预警与控制理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将“复杂系统、灾变形成及其预测控制”作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也将“矿山重大灾害事故致因机理及动力学演化过程”作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重点领域之一。灾害事故的发生机制是预防与控制的基础,而对机制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复杂孕灾系统演化的动力学机制基础之上。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社会不断发展所带来的各领域的生产,面对新的形势以及各方面的挑战,我们党和国家也高度重视,采取多项重大举措,意在治理我们社会正常生产所带来的各方面的安全问题,也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同时急需强化人们的法律意识。这也是基础工作,现面临的问题不是我国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上无法可依,而是人们对其不重视,或是重视的力度不够。面对种种现实各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我们当前需要做的很多,要将安全科学研究理论知识转化到我们实际工作当中去,要通过相关安全培训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组织管理者、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学习职工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让每一个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者、劳动者都能真正懂得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谈到安全生产工作,我认为首先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到生产领域当中的每一个人,包括从业人员以及我们的管理人员,就是要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首先,一个人的安全意识可以说非常重要,因为很多事故都是由人的自由度、人的失误、人的习惯、人的思想情绪、人的操作水平、人的责任心、人的职业道德等因素所造成的。其次,安全生产工作需做到预防为主,预防工作贵在“预”,预是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预和防的关系就是想与做的关系。预是一种思维活动,防则是预指导下的实际动作。只有把预的工作做到位,才有可能防到关键处。最后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广大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来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总体来说,实施综合治理也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所决定的。而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迫使防治手段需多样化。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多管齐下,综合施治。

抓落实也是一步很重要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而且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我们在正常生产前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程、各项安全措施等,再美好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去落实这些、如何从真正意义上落实到位。再就是保障安全生产就是一种严格的责任、法定的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然后要有人负起责任,最后就是对责任者的追究。所以说,抓落实这项工作必须得明确人的责任。在现实安全生产中,要把明确责任同矿山安全问责制联系在一起,要毫不容情使得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管理者、劳动者的管理、岗位职责,还有相应的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都要切实到位,我们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自己严格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强化国家相应监管部门的监管,也不能缺少外部有组织力量的监督和保障。对未明确责任管理的单位,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面说到从法律、行政的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抓安全也得重视加大对安全的投入,这也是保障正常安全生产的一个条件,要引起我们管理层对安全投入这块的重视。所以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生产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中要有良好的安全投入这个保障。要杜绝一些企业只顾盈利不顾安全的现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关闭,不留后患。安全生产条件要靠人以及通过现代的高科技等手段来创造,这当中,人的因素至关重要,既要用制度管人,又要人去执行制度,安全设施需要合格的操作者,安全生产管理要有称职的管理者,这些都离不开人,再先进高科技含量的安全设施也脱离不了人的操纵,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技能培训和管理者的相关管理培训,杜绝违章操作,进一步完善日常检修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制定一些较详细的危险情况分析和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安全检查的工作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运行基础。

其次,完善矿山问责制度。完善的问责体制是体制发挥有效功用的前提,事实也表明了我国目前的矿山安全问责体制,由于存在诸多不足,影响了其在遏制我国矿山安全事故频发方面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

一、以法律的形式完善问责制度,使得问责制度更加的强势,以便为完善问责主体。

二、明确矿山安全问责的客体,即谁问谁责。

三、理清矿山安全问责的范围,即问什么。

四、补充矿山安全问责的形式,我国目前矿山安全问责中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行政责任中的引咎辞职。

五、建立一套完善的问责程序。

在今后的安全生产中,要通过各方面措施来加强管理,从上到下、从管理者到劳动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到人。

面对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社会日益增长的经济文化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安全生产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管理制度,不断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不断加大对安全的投入,不断加强对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培训。

最后,完善矿山安全监测及故障诊断系统,实现综合检测,建立数字化矿山,从技术角度及早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数字化矿山的发展为煤矿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了步伐,而综合监测系统正是数字化矿山体系中的核心模块。

参考文献: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2009]44号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 安监总管-[2011]108号

[3] 孙华山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3.11:16-38

[4] 李仕雄,李洁,刘年平 矿山灾害事故的状态预警与状态控制模式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08年学术论文集 2008.12:179-181

[5] 林崇建,周亚越 我国完善行政问责制之路径分析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3):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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