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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论文8篇

时间:2023-04-03 09:48:24

遗产管理论文

遗产管理论文篇1

1.综合性的体制管理模式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在保护管理体制中所采用的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综合性组织模式。其中,历史苏格兰(HistoricScotland)是苏格兰政府的执行机构,6代表苏格兰部长7对苏格兰的历史环境进行相关的宣传、推广及保护活动。它不仅负责苏格兰所有的世界遗产地管理,同时也负责与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爱丁堡市政府(EdinburghCityCouncil)是国家、中央政府的延伸和代表,它主要负责规划开发、土地使用,直接管理、监督和协调各种遗产保护,颁布城市范围内建筑遗产以及世界遗产地的特殊法令等。在市政府机构内部有专门的世界遗产官员来处理与世界遗产相关的各项事务,并在进行城市规划系统的审批阶段起到关键的作用。8这两者作为主导,负责了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宏观层面的政策法规与大部分资金拨款。同时,爱丁堡老城新城还设有相对独立和专业的咨询执行机构爱丁堡世界遗产信托(EdinburghWorldHeritageTrust)9,它作为第三方中介,专门处理与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有关的具体性事务,其与行政机构的紧密联系,内部以职业专家学者为核心组建技术团队,确保可以对各项保护管理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和实际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政府因缺乏专业经验而对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还有科本协会(CockburnAssociation)10、苏格兰建筑遗产协会(ArchitecturalHeritageSocietyScotland)11、苏格兰城市信托(ScottishCivicTrust)12、苏格兰国家信托(NationalTrustforScotland)13等民间社团组织,共同对爱丁堡老城新城进行重要的监督、教育和推广作用。这种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专家咨询机构、民间私人团体同时参与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运作体系模式范围广泛、执行严格,且较为完善,确保了在爱丁堡老城新城保护管理过程中的相对开放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完善具体的法律保护体系爱丁堡十分重视在规划系统和调控方面对老城新城的建筑、历史环境进行严格保护管理。其规划政策法令、古迹保护法令、历史环境政策条例主要来自国家、区域、地方三个不同的层级。在国家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作为区域和地方的规划政策框架的基本法《1997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苏格兰()TheTownandCountryPlanning(Scotland)Act1997)、《2006年规划法》(苏格兰)(ThePlanningetc(Scotland)Act2006);专门针对单体建筑、纪念物以及具有独特考古和历史价值地区的保护法律《1997年规划(登录建筑物及保护区)法令》(苏格兰)(ThePlanning(ListedBuildingandConservationAreas)(Scotland)Act1997)、《1979年古迹及考古地区法令》(1979AncientMonumentsandArchaeologicalAreasAct);苏格兰历史环境保护管理基本政策的指导文件《苏格兰历史环境政策》(ScottishHistoricEnvironmentPolicy)(SHEP)14(2008);苏格兰政府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政策法规《苏格兰规划政策》(ScottishPlanningPolic)(SPP)15。在区域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发展规划》(TheDevelopmentPlan)、《爱丁堡与洛锡安区结构规划》(EdinburghandtheLothiansStructurePlan)。与苏格兰政府国家、区域政策法令相比,由爱丁堡市政府颁布实行的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则更为详细,如《爱丁堡城市地方规划》(EdinburghCityLocalPlan)(ECLP)16、《爱丁堡保护区特色评估》(ConservationAreaCharacterAppraisals)等,它们十分有效地对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建筑以及整体景观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也更具有实际操作性。由以上分析可见,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从国家、区域、城市的不同层面,构成相当完善具体的法律保护体系,从根本上保证对世界遗产地建筑环境原真性和完整性的保护,法律内容较为细致、规范,并且具有量化标准,例如,在《规划法》中,不但明确规定了列入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四个要素“必须具有建筑学价值、历史学价值、普遍价值和与国家重要人物或重要时间相关”,而且还细分了相关的时间标准,因此具有很强的操作性。17其次,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均将文化遗产纳入城市规划的范畴,通过对规划开发进行评估控制,来防止对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值得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加以学习。此外,在其法律法规中“保护区”的特色评估政策也十分具有借鉴性,目前爱丁堡共有39个保护区,其中的中世纪旧城保护区、乔治亚新城保护区、迪恩村庄保护区(DeanVillage)以及西端保护区(WestEnd)构成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区域的大部分,对爱丁堡世界遗产地提供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一旦世界遗产地内有新开发项目进行申请,保护区的特色评估就可以与现有法定规划政策,具体导则以及特定场地的发展要求等一起,共同建立起框架,来严格评估和控制新项目对保护区特色和形象所产生的影响,同时也对遗产地规划政策以及开发控制决定的建议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3多元化的保护方法策略在完善的体制安排与法律体系基础上,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地还通过多元化的方法策略,积极保护老城新城的历史建筑及景观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遗产地投资、旅游环境,为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寻求更大的空间。为了复兴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的历史价值和提高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爱丁堡进行了“首都街道”计划(CapitalStreetsProgramme),CastleStreet、St.AndrewSquare、Grassmarket以及RoyalMile、SouthBridge等世界文化遗产地老城新城中的街道广场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和改善(图2)。爱丁堡还进行了店面标志和广告视觉景观控制的项目尝试,即在爱丁堡老城新城最主要的街道RoyalMile沿街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店铺采用的标志都需要得到苏格兰政府的规划审批许可,而原有店铺如果会对保护区的特色和形象产生明显的破坏,政府也能够要求其进行去除。同时,爱丁堡也十分注重处理好城市建设发展和文物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取得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共赢。目前,爱丁堡老城新城中约有75%的建筑为A,B,C级登录建筑,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以及职业保护专家提供的建议保证了众多法定登录建筑在单体结构、建筑环境、庭院、建筑室内等方面进行整体性保护。18为确保保护工作与新建筑建设之间的协调共生,相关政策从原先登陆建筑以“最佳的使用方式是延续原建筑的设计功能”为主导过渡到以持续合理发展为标准的改建方式,改建中应尽量减少变化,并适应新的抗震、防火、卫生、结构规范等建筑标准,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使建筑利用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具有适应性。在老城区,一些新建建筑在尊重历史文脉的原则下,采用新技术、材料、建筑语汇反映时代特征,在设计中都很好地参考了老城传统建筑的形式与特色、保存了文化价值的理念,并有机融入其周围环境,保持与历史、景观的紧密联系。它们与老城区历史建筑相互辉映,共同构成爱丁堡独特的城市特色。比较成功的案例如苏格兰国家博物馆、Canongate112、苏格兰诗歌图书馆等(图3)。

4多方位互动式公众教育爱丁堡通过多方面资源的整合,确立了世界遗产层级化教育的原则,在大学、中小学、普通民众等不同年龄段、教育背景层面,构建起一个互动性强、立体多方位的世界文化遗产公众教育网络体系,以此推广世界文化遗产,提高城市历史遗产保护意识和价值观,增强城市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对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产生了十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高校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爱丁堡大学的苏格兰遗产保护中心(ScottishCenterforConservationStudies),设有专门的遗产保护硕士学位。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理论与研究是其中开设的必修课程之一。同时,有关爱丁堡遗产保护管理的研究不断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世界遗产历史、考古、环境监控报告、气候变化影响、项目保护报告、城市经济发展、游客分析等。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爱丁堡还针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每十年召开一次国际性的系列学术会议。以上研究为《爱丁堡世界遗产管理规划》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并正确有效地指导了爱丁堡世界遗产教育的实践。针对青少年为核心开展遗产教育也是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爱丁堡在中小学进行了一系列相关的课程、讲习会、设计竞赛等推广工作,例如CurriculumforExcellence、AuldReekiesession、LOOKINGuP!19等,以此来提升青少年对世界遗产及其价值的认知。这些项目目标鲜明、可操作性强、形式多样生动,通常以爱丁堡世界遗产地研究的某个特定主题为目标,在过程中不仅局限于建筑或历史单一细节内容的讲述,而是将世界遗产地的研究内容与学校实际课程内容相结合,丰富有趣的项目整体策划在读写、艺术、信息技术等多方面均提供了培养学生多种能力技巧的可能性。在普通大众层面上的教育则更为社会化和日常化。爱丁堡主要通过主题展览、大众传媒(电视节目、网站)、导游线路、城市活动、宣传出版物等多种方式途径,来提供多样化信息,增强民众对世界遗产的认知度和热爱感,培养人们自觉保护世界遗产的意识。其中的“爱丁堡开门日”(EdinburghDoorsOpenDays)活动20已成为爱丁堡每年一度最盛大的建筑、遗产、文化节日,DOD其实是欧洲遗产日(EuropeanHeritageDays)21的一部分,在爱丁堡已举办20年,由科本协会组织,与爱丁堡市政府合作,每年向公众免费开放一些最好的,现代的或历史悠久的建筑,其中的许多建筑在平日是不向公众开放或是需要收费的。这些建筑遗产大部分位于爱丁堡的老城和新城,活动历时两天,包括导游、文化活动、展览、讲座等,大大增强了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二、结语

遗产管理论文篇2

张祖群(1980―),男,湖北应城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中国科学院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与遗产旅游。

基金项目:本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JY088)、2011年度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资助(PHR201108319)、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2009年度重点课题(CTF09003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0BGL049)、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BG125YB012)资助。

【摘要】我国和西欧国家在遗产管理方面差距很大,需要合理借鉴,化解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文化悖论,加强遗产的技术管理与精细化管理,“尊重古人,服务今人”。本文从组织结构、权力配置、法律法规、经费筹集、公民参与、经营机制等6个方面对中国与欧洲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第一,在遗产管理的模式上,西方国家更强调“科学”和“理性”,中国自古注重人与人的协调和统一,而不是对象本身的垂直管理。第二,在修护和保护方式上,西方国家在维护遗产古迹方面注重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等,中国在维护遗产古迹时的原则是“修旧如旧,维持原貌”,但相关部门、行业、政府往往合谋拆旧建新。

【关键词】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文化悖论

一、引文

本文试图从文化遗产的组织结构、权力配置、法律法规、经费筹集、公民参与、经营机制六个视角对比分析,分析我国和西欧国家在遗产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差距。鉴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不同,直接照搬西欧国家的遗产管理模式和制度,是行不通的。真正要做的,是借鉴发达国家遗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并将其管理经验与我国历史传统、现实土壤结合起来,特别是根据我国具体的遗产国情和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环境,积极探索适合中国现阶段与长远发展的不同遗产管理模式和制度,改善我国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改变“十八龙治水,浑水摸鱼”的混乱局面,化解遗产保护与利用悖论,加强遗产的技术管理与精细化管理,最后“尊重古人,服务今人”,这才是我国文化遗产管理改革的关键所在。

二、中国与欧洲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分析

(一)比较视角一:组织结构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组织结构上表现为:不同层次的管理都只设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协助与监督该主管部门工作。这样就从体系上避免了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存在两或多个主管部门而造成的互相扯皮、推诿、职责不清的状况,符合了亨利.法约尔的统一命令、统一指挥的管理原则。中国在文化遗产组织结构上表现为:中国目前文化遗产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即建设部、文物局共同管理。这些职能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形成完整的垂直序列,各自依法律和部门政策对遗产地资源进行管理,形成“条”的组织格局,地方政府设立管理机构并规定设在景区内的所有单位都应服从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1]。

西欧国家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管理,意大利在行政上的划分同我国有相似之处,行政区划如同我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对待文化遗产问题上,意大利始终强调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是中央政府的职责,在管理体制上的突出特点是实行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制度。自1870年统一建国以来,意大利一致奉行这种垂直管理的制度,使得所有文化遗产统一由中央政府行使管理权,地方政府不得任意干预管理[2]。这种统一管理的制度,有其优越性。因为地方政府在考虑本区域的经济发展中难以摆正经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这个问题在我国的遗产管理和保护方面体现得很明显。笔者曾经分析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迁问题,北京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位于老城区的一些胡同面临被拆除的命运,其中就包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内的众多名人故居。到底是选择经济的短暂繁荣与官员业绩,还是选择牺牲长久的经济利益、保存修缮名人故居,缅怀名人,传承文化精神,这些问题开始浮现。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名人故居保护与遗产传承,两者之间很难找到一个完美的契合点。面对这样的文化悖论,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选择前者,学术界更倾向于选择后者。如果有效借鉴意大利这种中央政府垂直管理的制度,那么决策层在做出任何一个拆迁决定之前,会权衡文化因素及经济因素,顾及更多的群众因素,舆论导向等。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二)比较视角二:权利配置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管理上权利配置只有一个领导部门,其他部门只有协作和监督的责任,并不承担管理职权,这样可以避免在遗产遇到困难时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中国在文化遗产管理上权利配置是文化、城乡规划、旅游、宗教等部门同样拥有对部分文化遗产的管理职权,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都承担着相关职责[3]。我国现在多部门共同拥有对文物的管理职能,导致每个部门所追求的目标、利益都不同,不利于遗产管理方式的统一。

我国的遗产管理组织结构和西欧国家有很大区别,西欧国家是典型的直线制,而我国的遗产管理直接涉及到8个部门,分别是文物局、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家民委和水利部等,这些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主管文物类、农业类、自然保护区类、海洋水下考古类、A级以上风景区、寺庙道观、民族文化类、水利风景区类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各自为政,互有重复;同时我国遗产管理还间接涉及到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8个部门。而国家文化部是国家文物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国家文物局业务工作,同时又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审核等。教育部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政府联系单位。每个部门都拥有对遗产的管理职能,谁都能够管理,条块分割严重。甚至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也承担着相关职责(图1)。

早在2004年,九部委就联合了《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①要提高认识,端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②强化责任,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③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但是,在这种水平管理模式下,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同时,每个部门所追求的利益不同,也容易产生矛盾。例如,从旅游业的角度来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利用的事物和因素都可视为旅游资源[4]。所以国家旅游局看重的是对于挖掘世界文化遗产背后的旅游资源;而国家文物局可能更看重的是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很容易引起平行各部门之间的矛盾,也会导致国家提出的新政策无法顺利的实施。

图1 我国的遗产管理体制模式简介

(三)比较视角三:法律法规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管理上具有统一性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且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就英国而言,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就有很多,主要有: 1882年的《古迹保护法》,1913年的《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3年的《城市环境法》,1944年的《城乡规划法》,1953年的《古建筑及古迹法》,1962年的《城市生活环境质量法》、《地方政府古建筑法》,1967年的《城市文明法》及1990年的《登录建筑和保护区规划法》。这些法律法规,使得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有了根本性依据。

中国在文化遗产管理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没有法律依据。我国诸多专门针对世界文化遗产的法规、规章大多只停留在政策性层面,且多以国务院及其部委或地方政府制定颁布的“指示、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形式出现,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很少[5]。没有相关的法律体系对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各方面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也没有相关法规对保护运行过程中具体管理操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规定[6]。再加上我国文化遗产管理结构的混乱,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无法顺利有效地进行。

遗产管理制度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法律法规问题,法律是管理的基础,有了法律作为保证,再加上一个合适的遗产管理制度,才能促进我国遗产管理和保护事业的发展。英国的法律很明确的体现了国家对于保护文化遗产的坚决性,我国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也应该向公众传达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和态度。同时,法律法规也应该明确遗产管理的程序,以及国家、地方及民间团体的各自职责与相互关系,还要对资金的来源、经营内容等进行详细的规定。这样就不会存在像名人故居在没有被批准的情况下被拆除的事件发生,也不会存在遗产机构滥用、挪用资金的现象。

(四)比较视角四:资金筹集

西欧国家在文化遗产管理上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资金筹措方式,如减免税收,贷款、公用事业拨款、发行奖券、自筹资金等形式。遗产单位保护资金既包括传统上来自公共财政的资助和税赋优惠,还包括来自私人(基金会、企业、家庭或个人)的投入、资助与捐赠,其中也包括通过发行来募集资金,而我国用于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的资金多来源于财政拨款,过分依赖一种资金来源途径,有很大风险。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拨款是需要经过预算的,像医疗、教育等方面都需要财政拨款,所以一旦政府加大了对于某一方面财政支持力度,那么对于文化遗产和管理的经费投入就会减少,这样一来,就会导致遗产保护工作的停滞。而西欧国家实行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则更为保险。一条筹措资金的渠道出现问题,还有其他方式,不会造成遗产管理和保护的停滞。所以,我国的当务之急是寻找合适的募集资金的新渠道,摆脱对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的依赖。这样才能推动遗产保护事业发展。

中国在文化遗产管理上,从资金来源上看,渠道比较单一,除获得上级政府预算投资以外,遗产机构的主要收入是门票收入,但是门票收入大都用来保障日常管理。用于遗产保护和管理的费用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支付,费用支出远远大于政府拨款[8]。由于我国文化遗产数量多、级别不一,仅仅靠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难以满足遗产管理和保护的需要。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分类别、多样化的融资、收入模式。

(五)比较视角五:公民参与

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在公民参与上,善于调动民间和私人积极性参与文化遗产管理。将公众利益、公众服务置于遗产管理工作的关键地位,已成为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管理的重要特点。笔者在欧洲考察期间,见到一些城市博物馆主体游客都是社区居民,居民义务讲解,参观者在其中培育与社区、家乡、民族、国家的感情。他们公民参与积极性高,以博物馆为荣,将博物馆的精神传承给了下一代和其他民众。

真正健全的遗产管理体系的形成,依赖于公众对于遗产的保护意识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在发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公众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各个方面,所以,在欧洲,可以看到各种民间遗产组织、公众活动、社会团体,正是因为这些团体的存在,使得民间自发的保护意识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转化为具体的保护参与。积极的公众参与使遗产事业所需的资金与人才得到不断补充,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始终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中[7]。

我国文化遗产管理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程度都较差。因为文化遗产数量多,类型丰富,同时限于国情,许多文化遗产都是实行现状保护,只求最低程度的防盗、防雨等,甚至一些遗迹面临被破坏、拆毁的命运。例如,为了城市建设,北京众多胡同、名人故居被拆除,星巴克一度“入侵”故宫,一些高级别单体古建筑出租打造成商业会所;为了修建三峡大坝,壮丽的三峡激流景观不复存在,产生了“高峡出平湖”的新景观。如果更多的公民参与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之中,那么民众的呼声可能会影响甚至改变相关部门的草率决定,有公民参与的决策会实行更有效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公众的参与,能够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同时需要考虑的是,我国公众对于遗产管理和保护的参与程度不高,这可能与公众的遗产保护意识不足有关,也和我国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不完善有关。试想一下,如果在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除问题上,公众能够很好的发挥舆论和监督作用,让有关部门意识到保护故居的重要性,那么梁、林故居可能就会免遭拆除的厄运。

(六)比较视角六:经营机制

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管理的经营机制体现在政府对文化遗产管理的放权,即进行“私化”改革,私化改革的基础是文化遗产经营实行“非营利化”,这种模式无碍于遗产的文化价值,且更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8]。本文第一部分分析的内容就是西欧国家的文化遗产经营机制,西欧国家文化遗产经营的核心就是“私化”,基础是“非营利化“,从本文提到的三个案例中也可看出这种“私化”的经营机制在西欧国家的实行是成功的。

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各部门追求的目标和利益不同,导致了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矛盾[9]。我国的文化遗产经营与西欧国家有着鲜明的对比。中国遗产机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是归国家所有,行政部门对遗产机构进行直接管理,有的遗产机构本身也是行政机构[10]。文化遗产名义上归国家所有,遗产管理机构并不掌握遗产资源的产权(如土地权、林权等),而只有对资源的部分管理权。这样导致了遗产管理结构对自身的定位不明确,不知道应该定位于“非盈利的”遗产管理部门还是“盈利性”的遗产管理组织。定位的不明确,会导致管理责任的不明确而且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也不利于文化遗产的管理与保护。

将以上所述内容汇总如表1所示。

三、总结

第一,在遗产管理的模式上,西方国家更强调“科学”和“理性”,西方国家在工业革命进程中开创了相对独立的遗产管理制度、体系,遗产多由某一部级政府部门直接管辖,或将管理权交由某一机构管理。大多由一个专门上级部门统筹协调,化解保护与开发悖论。例如美国的直属于内务部国家公园管理局的国家公园体系;意大利的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制度;英国的中介机构模式等。中国自古注重人与人的协调和统一,而不是对象本身的垂直管理,这使得中国的遗产管理以一种“多部门协调”的方式进行,最后“十八龙治水”,越搅越混。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和相关责任的交叉、行政分割等,使得中国文化遗产管理的多个部门管理、人为管理 、重复管理、最后出了事情谁都不管理。

第二,在修护和保护方式上,西方国家在维护遗产古迹注重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等,这充分体现了西方科学管理、尊重历史传统的思想。在日常的维护过程中,西方国家利用严谨的数据测量、技术分析等方式对遗产进行严格的保护,修缮,维修,谨慎性地重建等。针对不同的遗产对象,采取精细化的遗产保护技术方式。中国在维护遗产古迹时的原则是“修旧如旧,维持原貌”,往往将遗产本体与遗产环境割裂。甚至在旅游开发的商业驱动之下,拆了原真的“旧古董”,大量仿造和重建“新古董”,这不仅破坏了遗产本身所承载的历史和文化,而且使之成为了旅游开放商、地方政府追逐现实利益的工具,最后还要将这种污名强扣在“旅游管理”的头上。其实不是旅游管理本身拆旧建新,而是其他部门、行业、政府合谋拆旧建新,最后给“旅游管理”戴了一顶破坏文化遗产的坏帽子而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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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论文篇3

雁荡山拥有相对较高的国际地位,2005年成功列入世界地质公园名录,拥有5A级景区等国内头衔,同时符合申报自然遗产的三个标准。雁荡山作为部级风景名胜区,在新时展中,要按照世界遗产地要求和标准,从立法政策、管理机制、资金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五方面进行设计和安排。

1.立法机制要解决部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管理重叠交叉,边界不清,条块分割,遗产保护发展效率低下等问题。必须从立法层面,明确遗产保护的国家责任,确立遗产保护的国家战略。为此在立法层面上,应制定《浙江省雁荡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应明确规定,雁荡山作为世界遗产地,保护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科学合理开发、建设和利用,必要时甚至应该对游客数量进行限制,为雁荡山实施遗产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管理机制雁荡山1934年由民国政府建立正式管理机构;1953年成立雁荡山建设委员会;1978年更名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我国首批部级风景名胜区。198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受温州乐清双重领导。多年来,作为雁荡山主管机构的风景旅游管理局属于事业性质单位,有职无权,在实现景区有效管理中困难较大。为此应建立一套管理机构组织。世界遗产地作为公共产品,所有权属于国家,为避免多头管理,温州市政府设置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管理委员会直接对雁荡山进行管理,委员会由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国土建设局、资源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局组成。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由浙江省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组成,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对雁荡山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和明确定位提出建议,对交通运输政策、经济发展政策文化文物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旅游保护政策进行研讨。世界遗产基金组织的任务是筹措世界遗产发展和保护的各种专项资金。世界遗产专项资金由多渠道来源,包括发行捐款、国内外贷款、旅游或奖券、原有的旅游市场拓展费等。世界遗产产业协会是同行业的经营者基于共同的利益组成的,主要职责是沟通政府与具体行业从业者的联系,对外向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的各种相关经营企业提供政府的政策,对内向温州市政府反应遗产地同行业单位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要求。

3.资金机制我国世界遗产地的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但由于中国政府投资有限,因此每年投入到世界遗产地的资金非常微薄。以九寨沟为例,自从成为世界遗产地以来,总投入不到l亿元,而每年保护经费至少需要2000万元。雁荡山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投融资:①自我积累。自我积累是遗产地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要想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善景区经营管理的水平,拓宽和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自我积累能力。世界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雁荡山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具有研究价值和教育价值,应该充分挖掘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的文化内涵,在保护的基础上,不仅使游客得到丰富的体验,同时提高景区的价值。②多渠道融资。多元化筹措旅游发展资在发达国家,世界遗产地投资主要来自社会和政府的力量,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依靠政府投资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多元化投融资结构,由依靠政府单一投资转向依靠社会、个人、企业各方面的力量投资。逐步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旅游企业的授信额度,增加对旅游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③世界遗产地保护基金。投资基金项目是国际上发达国家从事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融资方式。世界遗产基金组织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包括资金、债券、不动产等,通过规范而有效的资金运作进行融资。温州市政府应设立雁荡山世界遗产保护基金,对世界遗产的开发保护与运营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4.经营机制经营权问题是世界遗产地管理研究中倍受关注的话题,依据世界范围内管理制度比较成熟的遗产地经验,实施特许经营是实现遗产有效保护与合理经营的有效途径,它既保证了世界遗产地作为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同时也能够提高遗产地营利项目的效益。实行“有限+特许”经营。有限经营:雁荡山世界遗产地市场化经营应限制在有限经营,没有经营权的整体转让,严禁只掠夺不投入。特许经营:雁荡山世界遗产地有限经营强调特许经营。在世界遗产地体制内全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即公园的餐饮、住宿、各种类型的露营设施等旅游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由雁荡山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实行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

5.监督机制①建立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的保护能力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要以国际监测标准为依据,对雁荡山资源的保护状态进行全面评估,摸清雁荡山资源保护的本底状况,协助开展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的反应性监测,按其受破坏程度进行分类分级警示,推进雁荡山世界遗产地长期保护和科学保护。②建立雁荡山世界遗产地智慧旅游系统监督。对雁荡山资源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遥感动态监测,建立智慧旅游系统,对遗产地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一套数字化管理基础工程建设,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活动、旅游者等方面的信息,及时监督,全面加强遗产地的保护机制。③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社区民众及民间保护组织参与雁荡山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监督,建立透明的舆论监管渠道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雁荡山世界遗产资源保护的民间监督。构筑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营,民间参与的上下联动,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结论与不足

遗产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管理思想;管理体制;文化遗产

一、综述与研究切入

1、西方管理思想回顾

纵观西方管理学理论的发展历史,西方管理理论经历了“对工作与组织的研究,对人与组织的研究,对生产与营运过程的研究,对企业文化的研究,以人为本的研究,对以人力资本为依托的知识管理的研究”的过程[1]。 从这样一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的管理学发展,从最初的单纯研究工作的科学性逐步增加了对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可以说,这是西方管理学思想逐步完善和成熟的体现。在西方管理学理论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极其重要并能代表某一时代特色的管理学思想和流派,这些主要流派的很多观点至今仍有学习和应用的价值,并且这些重要的管理学观点也成为西方各种管理制度中的基础,同样也是西方遗产管理的基础。西方管理思想主要概括为6个方面:

第一,科学管理原理。科学管理的核心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提高生产效率,包括使用“第一流”的工人,使用标准化原理等[2]。第二,古典组织理论。将管理的过程划分为五个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3]。第三,行为科学理论。该理论开始注重人的作用,包括研究人际关系以及人的需求与行为关系[4]。第四,管理过程学派。管理过程学派的研究对象就是管理的过程和职能,并认为管理就是在组织中通过他人或是同他人一起完成工作的过程[5]。第五,社会系统学派。将社会系统和社会学的观点引入组织管理中,将组织看作是社会系统来研究[6]。

在这些传统的经典的管理理论基础之上,西方管理学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管理学思想开始越来越关注人与文化的作用,这种非理性的因素与西方传统的理性主义相结合,这也是东西方管理思想结合的重要体现。

2、东方管理思想的核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针对中国本土的中国特色管理理论。王国珍、韩乔明(2004)通过多年来对于西方管理思想的学习,对东方传统管理本质的认识和深入研究,东方管理学派的创导者水教授在东方的管理本质的探讨中,把这概括为如下12个字“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人为为人”[7]。以人为本就是强调人本思想,作为管理者应该关注人的思想变化并注重人际关系的处理。以德为先就是注重文化、环境和道德对被管理者的影响作用,以达到使得管理者自我管理的根本性管理方法。人为为人是是西方管理中激励作用的体现,就是使管理者注意自己的行为,并能创造出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达到为他人服务。

总之,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管理思想,根植于东方传统文化,强调人与人的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利益平衡与中庸之道,管理人与管理事不易区分。从管理自己,到管理家庭,管理社会团体,乃至国家的治理,最终形成一个推己及人,以小见大的管理圈层。

3、本研究主要涉及对象: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遗产是珍贵的自然人文资源,具体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在英国的世界遗产名录中,23项为文化遗产,4项为自然遗产,1项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法国的世界遗产中, 33项为文化遗产,3项为自然遗产,1项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意大利的世界遗产中,44项为文化遗产,3项问自然遗产,没有双重遗产;中国的世界遗产中,29项为文化遗产,8项为自然遗产,4项为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

从表格1中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是世界遗产大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41处,数量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西班牙与意大利[8]。欧洲国家世界遗产中绝大部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的比例很小,而我国,这个比例较小。在欧洲的文化遗产中,大部分为教堂和古迹遗址,其建造时间久远,所以对于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欧洲国家所要面临的问题。

4、研究切入

东西方自古以来有着明显文化差异,西方经过工业革命的洗礼,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这使得劳动分工逐步细化,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这促使人们开始将科学的思想引入到管理学中,并以此提高生产力,加强管理的科学性。而东方由于深受传统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在管理中则更加强调“仁”的重要性。两种管理思想都逐步发展和完善,并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东西方文化思想的差异导致管理学思想的不同,而遗产管理作为一种特定的管理实践必然会体现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学不仅仅是管理一个企业,其实也可以对一种特定的对象,一种区域,一种事业,一种产业等进行管理。文化遗产管理只是更加偏重于行业管理、遗产技术管理和体制管理等。

二、西方(欧洲)遗产管理模式分析

欧洲遗产管理模式的核心是“私化”,即突破由国家对文化遗产事业统揽统包的格局;突破忽视公众文化消费需求的职能管理;突破不讲求效益、与市场脱节的管理方法[9]。西方(欧洲)遗产管理模式中主要有法国“去国家化模式”、 意大利的威尼斯模式两种类型。

1、法国——去国家化模式

法国对遗产的管理制度上实行“去国家化”或“自治化”。这种管理制度有着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是和法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紧密相关联的。

遗产管理论文篇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旅游文化小镇;旅游资源;3+X”风险规避

一、引言

自从我国旅游业推出文化旅游项目以来,旅游文化小镇已经成为各地旅游建设的一个亮点,当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时,为防止出现风险和影响其安全(实质是原真性保护)性而采取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估等措施,全面掌控非物质文化进旅游景区的安全局面,有效规避风险,实现旅游景区经济效益最大化,有效地拓展旅游市场,为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大幅度增加旅游经济收入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现状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是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时刻不能松懈对其开展必要的保护工作,专家们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等具有建设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1.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201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筱云受文化部非遗司委托,主持完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现状及扶持政策调研报告》,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技艺、美术类等项目生产性保护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建议。(1)生产性保护理论生产性保护理论的提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地进入旅游景区提供了理论依据。以吕品田等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对传统技艺和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进行了深入地研究,进一步诠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内涵,对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的理念、范围、原则、作用和意义发挥了重要作用。(2)生产性保护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一般可分为表演、展示和展出三大类,其中就包括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生产性保护内容。根据我国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将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过程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重要,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进入旅游景区,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就是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保护性措施之一。

2.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消失危险,有关文化管理及保护部门,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及时研究抢救性保护对策,才能确保面临消失危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原真性保存下来,并保证能够得到有效地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是指那些面临消亡状态的民间文学、作品、项目、形态及传承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其活的生存及传播状态全方位记录下来,创造出适合它们长久生存的环境和条件。以山东省为例:全省共有17市138县创新“村报普查线索、乡点项目、县做规范文本、市整体收集、省全面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工作流程和普查方法,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如下表所示。

3.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符合抢救性保护的原则,是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成果及具体保护实践经验的结果,来源于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所含整体论的思想,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源、环境和相关人群等要素。在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表现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性、系统性、全局性保护。

4.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是一种富有创新的保护模式,针对仍具“活态”生命力强健的项目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便其“活态”项目有效传承和延续,在我国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性保护落到实处。

(二)旅游文化小镇规划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旅游飞速发展,旅游文化小镇以整合文化旅游等元素为特征迎来空前发展机遇。集文化、休闲性和娱乐等为一体的旅游模式成为当前旅游业最受人们追崇的外出旅游的形式。因此凸显当地传统文化元素的旅游文化小镇建设就成为必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也是发展旅游事业的必然趋势。文化旅游是继休闲、观光、度假等传统旅游项目增添的又一崭新的旅游项目。目前,能够为游客提供具备厚重历史传统文化内涵等特性的旅游文化小镇就是适应旅游业发展的产物。旅游文化小镇涵盖文化、休闲、观光、度假、运动等诸多旅游元素,以文化旅游产业为核心,整合一系列相关产业,创建高效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不仅能促进旅游城市景观、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结构、城市就业等方面深刻变革,同时也能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在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选择中国的名村(名镇),挖潜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让其成为自身的文化资源,避免旅游文化小镇同质化而注入文化之魂。

三、非遗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

(一)非遗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

为提升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效益,取得文化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建设工作的成功,地点的选择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选择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为基础,以江西省为例,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江西省已经公布了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见下表所示:从述表中所显示的数据表明江西省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旅游景区的开发形式;其次是舞台表演形式;第三是现场体验形式;第四是开展活动形式;第五是商品展销形式;第六是宣传展览形式;第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具体项目和相关文化产品。主要推进措施:措施之一是提供支撑平台,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项目中,要全方位筹集资金,争取政府等多方支持,搭建旅游文化小镇整体硬件支撑平台,构建科学地配套基础工程设施和后勤服务保障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单位也要为其项目进旅游景区安全提供保障。措施之二是旅游文化小镇管理层必须组织力量深入挖潜、开发和利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所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形式制造出旅游产品、演艺节目等。措施之三是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将旅游文化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文化小镇亮点,通过多种渠道强力推广,使其成为延续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措施之四是积极探索旅游文化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形式和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景区并形成良性互动、利益共享、互惠互赢的新格局。

(二)“3+X”风险规避

1.“3+X”风险规避理论概述

“3+X”风险管理理论基础是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现代风险理论正式被世人接受是基于梅尔,赫奇的著述《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威廉姆斯的著作《风险管理与保险》的面世。风险理论的发展历经了传统风险管理、金融管理、内容控制和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等过程,经过多种整合和多年发展搭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早已成为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有效管理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已是不争的事实。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包括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三个体系。“3+X”风险规避理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安全保护措施得以强化,作为一门新兴较为先进的管理学理论,是建立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基础上,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安全保护管理引进上述理论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选择,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风险监测、分析、评估、识别和衡量,从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实现风险规避。

2.“3+X”风险规避主要内容

“3+X”风险规避的目标实现,必须实现风险的的监测、分析、评估、识别、衡量并达到风险规避目的,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其中监测是识别的基础,分析是识别的关键,评估是风险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采用“3+X”风险规避理论,首先必须对其机理有比较深入地了解,其中3代表风险监测、分析和评估而X则表示风险预警、防范和补救等措施。该研究成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实践中可用于规避可能存在的可预见性或可能隐藏的各种风险,并能针对上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产遗产进入旅游景区不仅能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能有效地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旅游经济效益,最终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强有力的保护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3+X”风险规避研究涵盖范围

“3+X”风险规避研究涵盖范围: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利用是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文化小镇经济发展的源泉。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在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必须考虑其存在风险。因此,“3+X”风险规避理论从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防范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等进行充分论证,最终提出科学地可行性工作方案用于指导实践,实现的旅游文化小镇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我国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安全进入旅游景区工作,成功的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十分密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文化小镇的文化魂,为了科学地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风险规避问题研究显得尤其重要。因此,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其目的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后划分出相应危险等级,积极寻找应对策略,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其存在的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因素降到最抵点,就是要发挥其在旅游文化小镇中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4.“3+X”风险规避具体实施

“3+X”风险规避的具体实施,其核心内容可分为方面,一方面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对“3+X”风险规避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的影响进行研究。(1)采用通常使用的风险评估手段来评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手段的采用是指在风险发生前后对人们的生命、生活及财产造成的损失,量化评估风险的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中所包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过程中,可以采用上述风险产生危害程度和概率依据相应的风险管理理论进行等级划分,一般情况下可划分为蓝、黄和红三个级别。(2)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来实现风险控制。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关系研究,从中寻找出存在的有机联系,建立相互促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机制,共同监督其有效运行,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科学合理。(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查找风险评定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发生,避免过程风险发生,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及规避一览表:根据风险对后果的影响程度大小可以设定风险点相对小的为蓝色等级,该风险对后果不会造成太大的危险,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为不符合管理规范。风险应对策略: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加大经费的投入,完善软硬件条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素质。根据风险对后果的影响较为严重的划为黄色等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是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风险应对策略:严格制定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强化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根据风险对后果影响为严重的划为红色等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是产生了严重的违纪违规后果为严重,风险性质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风险应对策略:从抓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的教育工作,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要慎重,因为存在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隐患,必须时刻保持牢固的风险意识,要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工作的前提下,引进先进的“3+X”风险规避理论,从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防范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安全性、可靠性和必要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有机融合,促进旅游文化小镇经济腾飞。

参考文献:

[1]王东.国外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综述[J].金融发展研究,2011,2:23-27.

[2]单晓维.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文化价值的实现[J].兰台世界,2014,35:90-91.

[3]刘娜.从山东古筝乐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生态性保护[J].艺术百家,2011,6:185-187.

遗产管理论文篇6

[摘 要]旅游发展背景下遗产资源管理是目前学术界与实践领域争论的一个焦点。其核心包括两个方面:(1)遗产资源是否一定要政府

>> 旅游发展与遗产管理研究: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的视角 遗产旅游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选择与模式分析 旅游发展与世界遗产相关研究综述 国外世界遗产与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 中西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制度的比较 旅游发展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 民俗节庆遗产与旅游经济的融合发展模式研究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发展研究 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我国腐败成因分析与对策选择 公共选择视角下的反垄断法农业豁免制度研究 南通唐闸近代工业遗产旅游现状分析与发展模式选择 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发展等 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的关系 浅谈发展集安旅游与遗产保护的关系 基于东北振兴的辽宁工业遗产旅游发展研究 中国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文化遗产保护与遗产地旅游的协调发展 基于HERITQUAL模型的遗产旅游管理研究 奥运遗产与学校体育发展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艺术 > 旅游发展与遗产管理研究: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的视角 旅游发展与遗产管理研究: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的视角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未知 如您是作者,请告知我们")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旅游发展背景下遗产资源管理是目前学术界与实践领域争论的一个焦点。其核心包括两个方面:(1)遗产资源是否一定要政府管理,政府怎样管理?(2)风景与遗产资源是否可以由市场来经营,怎样经营?究其理论实质,这两种争论实际上是规避公共资源“公地悲剧”的两种模式――政府强权干预与产权明晰化(私有化)的争论。文章在评述近年来国内关于遗产资源管理争论的基础上,认为这两种观点并不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解决问题的两种途径,其关键在于合适的制度安排。文章还提出了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的方法研究这一问题的框架。[关键词]旅游发展;遗产管理;公共选择;制度分析[中图分类号]P590[文献标识码]A

遗产管理论文篇7

引言

目前大部分世界遗产地开发旅游后都存在相似的问题――遗产地失真。其中部分原因是政府管理不到位,导致景区出现环境承载毫Υ螅文物古迹受损,遗产地逐渐商业化、虚假化,遗产地失真等现象。本文意在探索遗产旅游这种商业化的旅游模式,是否有利于遗产原真性的维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此看法诸多,作者将在他们的理论基础上进行借鉴和质疑,综合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

一、国内外学者针对遗产旅游与遗产原真性两者关系的见解

部分学者认为遗产地的“旅游化”导致了遗产地的商业化和遗产资源的失真化,反过来,这一现象影响了旅游价值,形成了恶性循环。也有人认为开展遗产旅游虽然促进旅游者对遗产原真的感知,但也使遗产的原真性遭到破坏。研究遗产旅游的学者 MacCannell也曾指出“ 展示的原真性”,对此,我所理解的是开展遗产旅游,导致遗产地为迎合旅游者口味,而展示出来的遗产原真,并非真正原真。综上分析,开展遗产旅游会对遗产原真性造成破坏,开展遗产旅游与保护遗产原真性之间看起来是相互矛盾的,不可兼得的。但我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只要正确引导,合理开发遗产旅游,它就能大力促进遗产原真性的保护。

二、遗产旅游对维护遗产原真性的理论和实践论证

(一)理论论证

遗产“原真性”概念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遗产物本身的原真性;二是旅游主体对遗产物原真性的感知。遗产的原真不是某一个静止的时间点的原真,而是伴随自身历史文化发展的原真;它不是单一的物质形态的原真,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多层次的信息的原真。因此开展遗产旅游,一方面可以深化遗产地传统文化,保护遗产地多层次信息的原真;MacDonald(1997)指出“不能仅仅把遗产旅游视为社区以外施行的东西,它也可以对发展当地文化起到积极的作用,它能加强文化自豪感,这能深化而不是淡化传统文化”。另一方面遗产旅游促进遗产地原真文化的开发;遗产地为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需要旅游经营者挖掘当地的文化资源,开发多样化的遗产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原真的旅游体验,因此开展遗产旅游既可以维护遗产地自身在物质和文化上的原真性,又可以满足旅游者对遗产地原真性的感知。

(二)实践论证――以孔子家乡开展修学旅游为例

孔子家乡在维护遗产地原真性的实施方案中,并非采用有形的、绝对的保护形式,而是采用无形的、动态的、相对的遗产保护形式,从开展修学旅游的模式中,可以得知。孔子家乡开发了一系列修学旅游新产品,例如利用孔庙、孔子博物馆修行礼仪文化,研习中国书法、绘画的历史文化修学游;带领游客参观古老工艺品的制作,与农村村民同吃、同住,参与砖瓦制作、牛耕、摊煎饼等民俗活动的儒俗文化游。综上可知,曲阜遗产地既继承和发扬了遗产地的传统文化,保护了遗产地文化的原真性,同时满足了旅游者原真的旅游体验,这给予了其他遗产地开发遗产旅游很大的启发。

三、针对遗产旅游开发的合理化建议

(一)构建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协调机制

一是构建遗产旅游资源保护模式;政府等公关部门负责保护,私人和企业经营和利用古迹,同时利用这些古迹和文化资源,宣传遗产地历史与文化、民族与特色,带动当地旅游,饮食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二是形成遗产旅游资源管理机制;国家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和机构进行遗产旅游的监督和管理,此外不同层次的大众也可以参与其中。三是规范经营活动;遗产地餐饮、住宿及其他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受到合法的监督,而且经营规模、经营质量、价格水平等方面也必须接受管理者的监管。

(二)开发多元化的遗产旅游新产品

遗产管理论文篇8

关键词:

中国;遗产旅游;研究进展;结论与评述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2000503

截至2012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的世界遗产共有43项,其中自然遗产9项,文化遗产30项,双重遗产4项。“申遗”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学者及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然而,近年来,遗产旅游的发展也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关于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论。国外对遗产产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刘庆余等,2005),其关于遗产旅游的研究较为成熟,研究内容全面,研究视角多样,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以案例研究为支撑,保障实证研究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我国在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组织之后,开始对遗产进行研究。遗产与旅游业结合在一起,但人们对遗产旅游的概念还很陌生。直到1999年,王大悟在诠释生态旅游和遗产旅游概念的时候,首次提出了遗产旅游的概念,他指出,遗产旅游囊括了人文遗产资源和自然遗产资源两个方面,并且包含了生态旅游概念。此后,我国的遗产旅游研究逐渐展开。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遗产旅游研究起步较晚,伴随着遗产旅游业的发展逐步进行,研究紧密追踪实践,研究内容较为集中,冷热不均,实证研究不够准确、深入、科学。本文将对近年来国内遗产旅游的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述,为下一步的研究及我国遗产旅游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议及思考。

1我国遗产旅游研究综述

1.1遗产旅游基本理论研究

1.1.1遗产旅游的概念

遗产旅游的概念,在国内外是有争论的。由于国内外众多学者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存在差异,因此研究内容也不尽相同。对于遗产旅游的概念研究,国外学者对于遗产旅游囊括的自然遗产和人文遗产存在争论,他们对遗产旅游概念的界定主要是从其文化属性方面,而我国学者的定义更多的是倾向于对遗产旅游的解释性说明和保护开发。谢朝武(2003)认为,文化遗产旅游是以文物、古迹等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物质遗存作为主体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形式。邓明艳(2005)认为对世界遗产旅游的定义要考虑到旅游者的动机和旅游吸引物,她将世界遗产旅游定义为:以世界遗产为吸引物,到遗产地去欣赏世界遗产的景色、体验或学习世界遗产文化的旅游活动。罗佳明(2004)从概念内涵上分析了遗产旅游与一般旅游的区别:遗产是历史保存下来的,不是为旅游者而建的;遗产旅游仅仅是实现遗产价值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全部;遗产旅游是一种高品位的回归自然和历史的旅游。刘庆余等(2008)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将遗产旅游定义为:以遗产资源(目前主要是世界级遗产)为旅游吸引物,到遗产所在地去欣赏遗产景观,体验遗产文化氛围的一种特定形式的旅游活动,使旅游者获得一种文化上的体验。王镜(2011)认为遗产旅游概念的内涵是旅游者从事遗产的观赏、审美、体验、学习和愉悦等旅游体验活动,这些旅游体验活动与遗产文化有关,是对遗产文化价值和内涵的体验。关于遗产旅游的概念,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是“关注我们所继承的,一切能够反映这种继承的物质与现象一一从历史建筑到艺术工艺、优美的风景等的一种旅游活动(黄亮,2006)”。

1.1.2遗产旅游的环境影响

近年来,旅游对遗产地环境、生态的影响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众多的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国内对遗产旅游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对遗产地旅游环境容量的研究。遗产地旅游环境容量研究可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可以作为遗产地的保护、规划、管理的有力工具,另一方面亦保证了旅游者在遗产地的体验质量。崔凤军(1997)采取静态模型研究方法,对泰山主景区的旅游环境承载力作出了系统测算,揭示了其时空分异规律,剖析了旅游环境承载力资源的利用强度,提出了旅游调控策略。章小平(2007)从生态容量、资源容量和地域社会容量三个视角对九寨沟的环境容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对九寨沟旅游环境容量进行了定量分析,最终得出一系列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结论。张钦凯(2010)通过对制约石窟类景区容量的要素进行分析,提出了影响石窟旅游环境容量的各项因子以及使用权重分配法来确定最终容量的思路。

1.2遗产旅游地研究

1.2.1遗产地的旅游资源及其保护利用研究

探索遗产地旅游资源,分析、评价、确定、调整它的利用方式及方法,是遗产旅游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也是遗产地发展旅游业的核心问题。崔凤军(1999)在论述泰山宗教文化特征的基础上,对泰山的旅游资源进行了分析,并概括了其宗教旅游特征,提出了不同主题的旅游开发策略;吴有训(2002)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分析了黄山冬季旅游气候资源,提出了发展冬季旅游的建议;胡善凤(2002)分析了黄山旅游资源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对黄山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新的观点和措施;陶建军(2009)对湖南省衡山和雪峰山旅游气候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的研究;万寿宫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李星,2011);武当山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颜丽丽,2010)。总之,这些都是在对遗产地旅游资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的保护与开发策略。

1.2.2遗产地旅游生命周期研究

对遗产地生命周期的研究,有助于掌握遗产地旅游规律,了解市场需求,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延长遗产地旅游生命周期,实现遗产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世界遗产地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地,其生命周期存在着自身特有的规律。近年来,遗产旅游业逐渐兴起,许多学者越来越关注于遗产地旅游生命周期的研究。

杨效忠等人(2004)以普陀山为例,探讨旅游地生命周期与产品结构的演化关系。孙根年等(2007)以秦俑馆为例,对其旅游生命周期与结构变化进行研究,发现秦俑馆入境旅游呈波浪式的“扇贝型”增长,国内旅游呈“主循环—再循环”模式,两者的生命周期呈现出不同模式。丁健(2000)等对建水燕子洞的旅游生命周期进行研究,将其分为四个阶段,即探查阶段、参与阶段、发展阶段和衰落阶段。他们还分析了影响该洞旅游生命周期的各主要因素,并提出重振建水燕子洞旅游业的对策和建议。程晓丽(2008)以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对九华山的旅游生命周期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九华山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探索阶段、参与阶段。目前正处在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延长其旅游生命周期的具体对策及建议。

1.2.3遗产真实性问题研究

发展遗产旅游,利于筹集遗产保护资金,强化遗产保护意识,然而,遗产作为旅游产品,必然被商业化以适应市场需求。在实践中,遗产地发展旅游导致过度商业化的现象非常普遍,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五类问题:遗产地“改名风”、“为遗产地命名”、“在遗产地建设旅游设施”、“在遗产地进行旅游展示,在讲解中以大同小异、似是而非的传说和神话,代替基于文化、历史、科学的介绍”,以及“基于经济利益的遗产产品复制”(徐嵩龄,2003)。遗产的过度商业化进而损害了遗产的真实性。原真性对于遗产具有重要意义,体现遗产历史文化价值的本质属性(阮仪三,林林,2003)。许多研究者指出原真性能够提升遗产旅游的品质,同时,原真性是把遗产和旅游联系起来的关键点。原真性对于遗产旅游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作为推力,对于个人的遗产消费决策很重要;作为拉力,对于遗产目的地的吸引力很重要(陈勇,2005)。追求事物的原真性是旅游活动的天性,是旅游者的基本和共同的偏好(徐嵩龄,2008)。然而,我国遗产地在原真性的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徐红罡等(2012)以西递宏村为例,从“原真性”实践反思中国遗产保护,指出:由于政府本身的角色和身份的影响,原真性理解和执行受到了其角色的限制,是一种高速经济增长和满足各级部门保护要求的目标纯粹、手段单一的方案,完全缺乏了对居民的声音的考虑以及在历史进程中对遗产的更全面理解。

1.2.4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发展观研究

在自然遗产的可持续研究方面,骆培聪(1997)以武夷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为研究区域,对该区的旅游环境容量进行定量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彭翔(1999)指出了旅游业对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影响及成因。徐嵩龄(2002)对黄山的管理模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全华(2003)通过实地监测并全面分析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环境演变趋势,证实了景区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影响因子和最脆弱的环境因子。

在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方面,陈峰云等(2007)以平遥古城为例,系统总结了古城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探析了这对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卢松等(2005)以“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宏村”为对象,在旅游环境容量静态模型的基础上,对西递景区旅游环境容量状态展开分析,计算了西递景区不同季节旅游环境容量值,最后提出了古村落旅游环境容量调控的基本对策。保继刚(1987)对“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的旅游环境容量进行了探讨。翟向坤等(2009)对北京“世界遗产”旅游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1.3遗产旅游管理研究

1.3.1经营管理模式及体制研究

“世界遗产”的市场化经营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经营和股份制企业经营两种模式(孟华,2005)。两种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产权的改变,二者均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保护权与开发权或完全分离或不完全分离。正因为如此,引起了产权问题的争论。经营管理改革的争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主张移植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另一种是提出遗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徐嵩龄,2003)。朱建安(2004)指出:国家公园管理模式在我国缺乏实施的财政、行政管理和法治条件,所以说第一种模式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王兴斌(2002)提出遗产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监护权分离与制衡(简称“四权分离与制衡”)。然而,徐嵩龄(2003)认为“四权分离”是不恰当的,对遗产价值、遗产保护和管理标准、遗产事业使命缺乏完整而准确的理解。他进一步提出了中国遗产旅游业制度建设上的“中国特色”。

1.3.2利益主体研究

李凡等(2007)以广东省大旗头古村为例,应用利益主体理论,在对利益主体调研的基础上,将古村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划分为密切型、中间型和疏远型3种。张伟和吴必虎(2002)将利益主体理论应用到乐山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过程中,并对不同利益主体的旅游意识和利益表达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苏明明(2012)以慕田峪长城为例,研究了当地遗产保护、旅游管理与社区参与的关系,指出社区参与管理的重要性。黄昆讨论了景区利益主体的含义,探讨了各利益主体对景区环境管理的影响,提出各方要共同参与景区环境管理。周年兴等(2005)以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例,列出了风景区规划所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运用相关关系矩阵分析了他们之间利益关系,最后确定了主要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进行了规划和行动决策。

1.4遗产旅游者体验研究

作为体验时代的遗产旅游,是遗产保护、利用和遗产文化传播的重要方式,实现高水平的遗产旅游,实现游客对遗产的观赏、审美、体验、学习并获得愉悦,旅游体验应该也是其中最重要的深层研究内核(王镜,2011)。黄耀丽等(2006)以沙漠旅游为例,从旅游者切身感受的视角出发,通过分析沙漠特色旅游体验的形成机理来认识旅游开发及服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沙漠旅游发展的途径:树立一切从“旅游体验”出发的理念,贯穿于开发规划、产品设计和服务模式之中。罗佳明(2010)探讨了遗产地精神与体验旅游的融合;王镜(2011)在调查了600多名西安市遗产旅游者的基础上,从三个视角对游客的旅游体验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发现,遗产旅游者普遍在旅游后产生了“对西安遗产文化了解”的自我评价降低的现象,反映了遗产旅游体验对于重游的特殊要求;张建忠(2012)通过对西安三大遗址公园体验旅游的开发研究,提出了游客对文化遗产旅游体验的两个核心层面:原真性真实与结构性真实。

1.5遗产旅游解说系统的研究

遗产旅游资源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科考价值,然而普通游客难以深刻认识和理解这些遗产的重要价值,这就需要在遗产旅游资源和游客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旅游解说系统。遗产旅游的发展依赖于旅游解说系统,一个完善有效的解说系统能够提高游客的游览质量,从而增强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

国内对遗产旅游解说系统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于解说的内涵与功能、解说系统的介绍、解说存在的问题等。作为旅游休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认识解说的发展历程中,不同的学者对解说形成了不同的理解。陶伟认为解说指的是广泛意义上的对历史、文化和自然现象的“翻译”,以便于观众(如:游客、参与者、任何接触到的人)能够更好的理解和享受。张明珠(2008)认为旅游解说系统是指通过运用沟通媒体帮助游客了解特定信息,达到保护资源、服务和教育的基本功能,从而进一步实现资源、游客、社区和管理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关于解说系统的功能及作用,邓明艳(2010)认为,解说具有扩散旅游客流的功能。陶伟(2009)认为解说是一种重要的遗产保护策略,能够通过影响游客的知识重组和行为意图,帮助达到旅游可持续发展和遗产资源有效保护的双赢目标。闵庆文(2012)指出:“科学性解说”是遗产旅游科学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2结论与评述

国外关于遗产旅游的研究,关注实践,重视基本理论,研究内容全面,研究视角多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增加了案例研究的实用性和深度。与国外相比,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紧密追踪实践,研究内容较为集中,冷热不均,实证研究不够准确、深入、科学,因此,还有相当广阔的空间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在今后的相关研究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借鉴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加强基础理论的研究。基础理论的研究应该较为广泛地涉及到遗产旅游的概念定义、系统理论、关系和影响,加强基本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我们要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结合我国遗产旅游地实际情况,提出富有创造性的相关遗产理论。借鉴国外研究经验,加强遗产理论思考的深度与广度。

二是实践研究中加强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的深化与结合。对于定性研究,研究人员在案例调查的过程中要深入、系统,拓宽定性研究的视野;对于定量研究,研究者应加强在数据来源和分析检验等环节上的严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紧密结合,做到持续、系统、深入的跟踪研究。

三是加强对遗产旅游者的动机、行为特征、体验等方面的研究。遗产旅游者是遗产旅游的主体,加强对旅游者的研究,有助于旅游把握市场需求。将遗产旅游资源的研究引入到市场化、产品化的方向,适应当前和未来旅游市场的需求,是需要我国遗产旅游实践和理论界共同努力来解决的一个问题。

四是加强对遗产旅游市场营销的研究。目前,国内遗产地旅游营销的研究主要是研究遗产地遗产资源,以后的研究应重视挖掘遗产地的特殊价值,在遗产地的旅游产品属性、利益、价值、个性及旅游群体等方面多开展深入的研究,同时要加强对产品定价、遗产地旅游形象、市场及营销策略的深入研究,促进遗产旅游业健康发展。

五是逐步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遗产旅游研究。我国的遗产旅游研究重立法与管理,紧密追踪实践,而国际遗产旅游研究重行业和市场营销的研究特色,相信是不同社会背景和遗产旅游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应该以发扬特色、积极创新的态度,结合国外遗产旅游研究进展,促进研究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并发挥研究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遗产旅游研究。

参考文献

[1]谢朝武,郑向敏.关于文化遗产旅游研究的若干思考[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

[2]邓明艳.世界遗产旅游基本问题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10).

[3]罗佳明.中国世界遗产管理体系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刘庆余等.中国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发展[J].中国软科学,2005,(5).

[5]王镜.基于问卷调查的遗产旅游体验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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